中午喝完酒什么都不记得下午发生的事不记得了,下午并没有睡觉,可是中间发生的部分事情不记得了

四个人喝酒中午两点喝完 醉了 当忝下午四点其中一人突然死亡没有任何征兆会不会判刑 赔偿款怎么计算

详细描述(遇到的问题、发生经过、想要得到怎样的帮助):

四個人喝酒中午两点喝完 醉了 当天下午四点其中一人突然死亡没有任何征兆,其他三人怎么划定责任会不会判刑 赔偿款怎么计算。

  • 不算你的情况在特不能认定为笁伤中。(注意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工伤认定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護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舊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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