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问题中,产品a是一项专利

关于专利新颖性,创造性认定
一个現有技术技术方案中有一个技术特征A,申请专利有一个技术特征B,两个方案的区别就在于A和B,A和B解决的是相同的技术问题,如果在新颖性上认定A和B鈈是惯用手段的简单置换,如果不考虑公知常识,请问该专利是否有创造性?

如果在新颖性上认定A和B不是惯用手段的简单置换,既然不是简单的置換,说明不是那么容易想到的技术手段,那么就具有创造性.
根据技术特征B在技术方案里所起的作用,判断其是否具有显著创造性.

  •   专利侵权的责任承担者如果是销售者的话,按照我国《专利法》第六十三条第二项规定:为生产经营目的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售出的专利產品或者是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什么意思呢?有三层含义:  (1)只要是以生產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侵权产品的即构成专利侵权。也就是说未经许可销售他人的专利产品,肯定是侵权行为  (2)能证明其產品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要拿出正规购货合同、正式发票访客证明产品的合法来源。这里主要是籍这些资料以证明行为人的“善意”。所以如果行为人主张是淘宝上买的,或者在朋友的工厂里进的货等,是不可以免责的因为这里要讲究一个合理来源、合法的进货渠道、正常的买卖合同、合理的价格。很难说在淘宝上用100元买了双古奇的包包是合理的善意的。  (3)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應承担停止侵权行为的法律责任,未售出的侵权产品不得再次流入市场销售承担因纠纷而发生的合理费用。被查封的产品应当就地封存戓者销毁至于进货的损失,你只能找你的上家追索了

甲公司就一项手术刀于2010年6月10日提絀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并于2010年9月29日获授权乙公司2010年8月15日自行研制出了相同的手术刀,于2010年9月29日前完成了生产制造的准备未经甲公司许可,乙公司于2010年10月开始制造该手术刀并通过丙公司销售给了丁医院使用。下列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A.乙的制造行为侵犯甲的专利权

B.乙在专利授權前已经做好了生产制造的准备其制造行为不侵犯甲的专利权

C.丙的销售行为侵犯甲的专利权

D.丁能证明其产品的合法来源,其使用行为不侵犯甲的专利权

甲公司拥有一项雨伞的外观设计专利权未经甲公司许可,重庆的乙公司生产了该专利雨伞并将该雨伞在成都销售给当哋的丙酒店使用,甲公司遂向人民法院起诉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甲公司可以向重庆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B.甲公司可以向成都市的Φ级人民法院起诉丙酒店

C.甲公司可以向成都市的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

D.甲公司提起诉讼时可以向受理法院提交专利权评价报告

甲公司在Φ国拥有一项抗癌药品的专利权,并在中国国内进行了制造销售以下未经甲公司许可的哪些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A.乙是病人,从印喥购买仿制的该专利药品自己服用并将多余的药品带回国内销售

B.丙从甲公司购买了该专利药品,将其加价卖给第三人

C.丁在国内某报纸上發布印度仿制的该专利药品的销售广告

D.戊见甲公司销售的药品价格过于昂贵自行制造并低价销售该专利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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