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宝必须是旅客个人自用携带充电宝只能在手提行李中携带或随身携带,严禁在托运行李中携带充电宝额定能量不超过100Wh,无需航空公司批准;额定能量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經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每名旅客不得携带超过两个充电宝。
严禁携带额定能量超过160Wh的充电宝;严禁携带未标明额定能量同时也未能通过标注的其他参数计算得出额定能量的充电宝不得在飞行过程中使用充电宝给电子设备充电。对于有启动开关的充电宝在飞行过程Φ应始终关闭。
附相关的计算方法:
如果电池上标记有电流(mA/h),可以将该数据除以1000再乘以0
3,即可得到该电池的锂含量克数
2。一些电池上沒有Wh数值但是会有电压(V)数值和电流(mA/h)数值,将这两个数相乘再除以1000即可得到Wh数。
以下可供携带小型电器产品的旅客参考:
(1) 手机锂电池的能量一般在3-10wh;
(2) 单反照相机锂电池的能量多为10-20wh;
(3) 便携式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大约为20-40wh;
(4) 专业摄像机的锂电池能量可能会超过100wh;
(5) 笔记本电脑的锂电池能量为30-100wh鈈等
个人建议,供借鉴参考采纳如有问题,欢迎追问
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