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用你的方式对待你待我的方式来待你, 恐怕你早已离去!”[拳头][拳头][拳头]

八湾是江汉平原一个普通的村子,普通到连无孔不入的百度都将其忽略,别费力度,没用。我出生在那里,那里有我的童年,我的少年生涯,即使现在长期居住在外地,那里依然是我时刻牵挂与思恋的地方。一直想写写那里的故事,总静不下心来,这段时间国庆假期,假借抱恙住院数日,得空和大家伙聊聊。本故事除了特意保留我尊敬的伯父--光明,真实的名字外,其他都是化名,不过,人物都是真实的存在,发生在他们身上的故事,或许为了小说的需要稍作加工,又或许多个人物故事转加在某一个人身上,但丝毫不影响故事的真实性,下面讲的就是那里——八湾!我故乡的故事。

八湾全称是董台村七组黄家八屋湾。询问过上年纪的老人才知晓,最初组建村子的时候,只有八户人家,才因此得名。

而今的八湾村,扩大了10多倍,近百户人家。除了唯一一户鄢姓外,剩下就清一色姓黄了,原本以前还有几户其他杂姓的,前些年都陆陆续续地搬走了。农村人宗族姓氏观念非常严重,喜欢一个姓一个村子居住,如果一个村子多数人一个姓,另外的姓氏就会有种寄人篱下受欺负的感觉。

这样的事情,在其他村子是实实在在的存在,不过,黄家八湾不会存在。

八湾人的善良,方圆三公里是童叟皆知的。 黄姓虽然有将近百来户,但和周围的村庄来比,却又是个实实在在的小姓,左边村子住的是王姓,近千户,连连续续几公里都姓王。后面是代姓,虽然比王姓少些,但比起黄姓那是多太多。

代、王二姓从旧社会到新社会就没有和谐过,总是干仗,王姓人多势众,代姓单对单来比,更加骁勇。用他们代姓人的话说就是:我们不怕死的人很多。所以每每干仗,代王二姓都互有损伤,不分伯仲。两姓打架,头破血流那是常有的事,这样的仇恨一代一代延续,就连读书的孩子都知道:打起架来,王姓的要帮王姓的打代姓的,代姓的要帮代姓的揍王姓的。代、王二姓谁也降服不了谁,但二姓在黄姓面前的趾高气扬那都是与生俱来的高调。在黄家八湾人面前,代、王二姓的骄横总表现的自信满满。黄姓人在两大姓人的压迫下生活,总觉得憋着一股气。不过没有办法,黄姓人没有人家多,莽汉勇汉也挑不出几个,用黄姓人自己的话说:我们黄家的人,都是些机灵鬼,明白人,不像那些“挺气”(憨包,傻而且狠的意思)只知道逞强斗狠,打架斗殴。 故代、王二姓打架,八湾人总幸灾乐祸地一边远远观看:看,狗咬狗,咬死一个算一个----

八十年代初,当代王二姓还沉迷于争强斗狠称王称霸的时候,八湾人就开始一门心思地研究如何发家致富。

八湾村坐北朝南,得益于新农村建设时的好规划,全村房屋住成一条直线,村前是一条人工开采的小河,河水至西横林镇而来流到东面的茅湖乡,所以这条河就叫横茅河。横茅河水引自汉江,既灌溉又当饮用水,八湾人聪明能干在附近有口皆碑的,隔壁村子的人都说,这汉江水偏心,在八湾打了一个盹,精华都被留下了,其他村的人饮完水,直接变成了肥料,而八湾的人,只是将很很少一部分变成了肥料,大部分都变成了智慧。

横茅河常年水流潺潺,清澈见底,特别是到了夏天,是人们游泳避暑的好出处。八湾人几乎没有旱鸭子,人人都会游,从河这边游到对面是八湾孩子们的拿手好戏。横茅河对面,一条土路将农田与河流隔开,路虽然不咋地,但却有个大气的名字——横茅公路。

所谓的横茅公路,实实在在是条坑坑洼洼的土路。

别村的人都说八湾的人聪明,或许是句随口恭维的夸奖话,但久而久之,八湾人都当了真,都自认为聪明,没有一个承认自己傻的,村里的能人不少,最出名的,要数村里的四大金刚:运生、大海、石头、百生。这四大金刚的称呼,可是有来历的,以后再讲,现在先讲讲这四大金刚里人物其中之一运生。

运生人长的矮矮胖胖,方面大耳,一副菩萨的笑脸,见谁都咪咪的笑。这笑脸不知道是天生的,还是因为土改时家庭被评为八湾唯一的地主,给批斗出来的。运生一家,可是被这个地主招牌害苦了好多年。早些年,只要上面来个什么运动,哪怕只是个运动的风声,运生家就要遭殃了。那些年,运生被批斗怕了,多年后不再有批斗会了,但他似乎还没有回过神来,好像夹着尾巴做人的尾巴,夹上去就自然长上一样。让运生家吃苦头的不光他们家的地主身份,还因为运生有个弟弟——运恒。

运恒曾经参加过国民党,他这国民党的身份,更是让他们一家在那个年代,成为最应该批判打击的阶级敌人。想当初运恒考上黄埔军校,那是何等的荣耀!不过,荣耀的日子,实在太过短暂,以后痛苦的日子,抵消那份荣耀代价太大。运恒在国民党官位不小,曾经是傅作义手下的一名营长,解放北京时,傅作义投了降,他手下的一部分人选择了加入共产党,一部分人选择了回家,其中的运恒选择了回家,多年的戎马生涯,已经让他厌倦了刀光剑影,可是,他没有想到,回家不久后就被判了20年,至于什么罪名,运生无从考究,也不敢打听。

八湾人都说,运恒当兵没错,错就错在运气不好,参加错了部队。要是参加了共产党,黄家八湾那是多大的辉煌。 八湾人没有代、王二姓打打杀杀的爱好,但八湾人喜欢赌博、打麻将是附近村子出了名的赌村。

八湾人农闲时间小赌,过年、过节大赌,大人赌钱,小孩赌废纸。特别是正月初几那几天,两张方桌并在一起,一个杯子,一对骰子,男女老幼不用谁吆喝,都仿佛闻着香味而来,赌桌前不时传来:单哟!双哟的喊声。赌博输了钱的回去,夫妻吵架,赢了钱的,暗地里欢天喜地。

除了赌骰子,麻将是湾里人的必修课,用张婆婆的话说:八湾人,可以用麻将泡水喝而活到起。

八湾村都爱赌博,但有一个人例外,那就是运生。

当全村人将赌博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运生一般都是搬把椅子,挨在墙角边坐好,一杯茶,一条狗,一本书,冬日的阳光,温暖绵长,运生拉长的影子和门前的竹林,相依成辉,宛如一幅乡村田园生活的油画。

八湾可没人欣赏这样风景的闲工夫,他们赌博、打麻将都忙不过来。湾里人都纳闷,运生不打牌、不赌博,如此单调枯燥的日子,这到底是什么样的生活?

在多数八湾人的心目中,如果没有了赌博这样的娱乐,这人活着有什么意思?

生活就是这样的跟风,有的人把大部分人过的日子,当成了自己的日子,久之,竟然将其当作是唯一正确的生活样板,见到和自己生活方式不一样的人,反而觉得奇怪,这种现象以群体见多,特别是在农村,体会更明显。

运生的日子,说来也不是烦闷单调。他有时候,看书累了,就会背着手,迈着悠闲的步子,从村东走到村西。这个时候,人们看到他孤独的背影,愈发证明,自己对于他无聊的担心不是凭空虚构。打麻将的人,远远见他缓缓地走来,总会一起讥笑几句:运爹,这是领导检查工作呢?

可不是吗?人家运爹渡的步子,和县委书记的节奏几乎差不多呢!

有人刚好打错了张牌,埋怨议论被分了心,不由得骂:这个死运爹,害我三万都忘记碰了。

其他了大笑,都说活该。麻将继续进行。有人说:你说运爹不赌不打牌,我要是他,估计是要活不成?就是不晓得,他这一天到晚上,这时间怎么打发?

众人大笑。八湾人把无聊之极形容为剪指甲。剪指甲,这三个字在八湾包含的内容是无限的,都懂。 见运生走近,有人语调奚落地喊:运爹,来打麻将,三缺一---

运生辈分高,几乎湾里一多半人都是其孙子辈、重孙辈,都喜欢喊他运爹。运生知道他们不怀好意,也不当回事,依然面带微笑:你们这些家伙,明明打的好好的,说什么三缺一----

运生说完,摇头晃脑,脚步也不停歇,在众人的笑声中,继续往前走,很远了,飘飘忽忽地传来他的自言自语:这世上,不是打麻将,才是唯一幸福的事哟----

自摸,有人大叫。没人理会他没头没脑的话。 运生不打牌,八湾人真正三差一的时候,从不会想到他,但种庄稼的时候,关于庄稼方面有什么问题,第一个想起的人,绝对非他莫属。

运生地种的相当好。好到什么程度?估计比县里的那些农业专家都要高出一截,用八湾人的话说,水平绝对是省专家水平。

庄稼什么问题,找运生肯定没错。

当周围村子水稻依然按照传统一年一季的时候,八湾人在运生的带动下,一年种两季。好不容易,隔壁村子学会了这水稻一年二季的种法,运生又不知道从哪里引进了旱地蓖麻、黄花菜种植。这旱地,一般除了种些大豆小麦油菜什么的,了不得种些蔬菜瓜瓜果果,可运生硬是玩出了新花样。


每年夏季最闷热的那几天,是黄花菜成熟的日子,八湾前面的南门田,整片郁郁葱葱的枝叶中数不清的金黄色小精灵一个个含苞待放,迎风舞蹈。黄花菜采摘的时间很关键,要在正午时分,这可是夏季一天当中最闷热的时刻,黄花菜太早采摘,花蕾还没有成熟,达不到饱满度,但如果再晚一两个小时,花蕾就会张开,开了花的黄花菜,无论从卖相到品质,都打了折扣。

中午12点,吃过正午饭,八湾的大人小孩带着包袱向南门田出发。这样炎热的时节,在大人冰棍西瓜的诱惑下,孩子们也都被派上场。外村人说 :这盛夏的大热天,在家歇息,都觉得闷热难受,八湾人还要下地,在烈日下干活,简直是要钱不要命。 可当黄花菜贩子,将大把大把的钞票伴着口水一遍又一遍数给八湾人的时候,外村人就忘了当初的不屑,只有咽下口水,眼红羡慕的份了。

八湾人丰收了,有钱了,每年的公粮水费,在董台大队几个小组中交的最快、最齐。这样爱国、爱党的先进事迹,代书记、王村长每年都要在村委会的大喇叭里广播好多遍,反反复复地表扬八湾人:勤劳、能干、觉悟高,其他村都要向八湾学习。

代书记、王村长口中的其他村,也就是他们自己村,在交公粮水费方面,他们村长历来多有拖欠的传统。 每年的这个时候,都是八湾队长黄石头觉得最美好、最牛逼的时候。

代、王二姓每年书记、村长轮流做庄,副书记、副村长、民兵连长、计生主任、会计、出纳等要职几乎也是代、王二姓包办。村常委会几乎就没有过八湾人,八湾唯一的嫡系干部,也就八湾队长石头了。

黄石头做梦都想进村委会,入党申请写了好多年,但组织似乎铁石心肠,总不见批准。好在他也不气馁,把这当作组织的考验,工作始终一丝不苟,尽心尽力。在他心目中,自己能够当八湾的小队长,已经够威风八面的了。

其实石头这个小队长,说白了,也就是传达书记、村长的指导精神,协助大队收八湾的公粮水费,时不时解决村长、书记午饭晚饭等问题。

八湾人背后都骂石头是个狗腿子,只会媚上欺下。不过,石头对于任何贬低他的评论都不在乎,他对于干部工作始终斗志始终昂扬,激情澎湃。

石头为领导八湾而自豪,或者说是自我陶醉。每年开村民全体大会的时候,他都特别重视,平时杂草丛生的头发,必定在家用水抹的干一处、湿一块地梳成国家某位大领导一样的大背头款式,但即使如此仔细,几处昨晚干农活后残留的稀泥巴,依然不合群地巴拉在发梢,穿得发黄的白衬衣,卷曲得不成样子,附在身上有些吃力,一条一年四季卷起裤边的裤子套在他硕长的双腿上,差一大截,于是显得裤子更加短小。

石头对于自己,无论从装扮,还是其他任何方面都是相对的自信,在八湾人面前的领导情结,时刻油然着,澎湃着。催促自己湾里人交公粮水费的辛苦,早被代书记、王村长的表扬,吹的无影无踪。

得到领导表扬的石头,上嘴巴和下嘴巴是不会闭合上的。他这个人的缺点,领导们总结是比较粗心大意,对于钱数款项容易忽略小数点,以十倍的扩大,以十倍的缩小。至于说优点就是听话,如果非得要在他身上寻找出点特色来,不诚实不虚伪应该算一条。石头的不诚实与不虚伪是相连的,不可分割的整体,他的谎言与实话都是那么的显而易见。高兴,喜形于色,愤怒,跃然脸上,他就会这两种表情,没有第三种。

村民大会被表扬的时候,就是石头幸福快乐的时候。这时候的他,一般背着手,渡几大步半绕场,在人群周围巡视,时不时严肃地朝八湾人吼:安静!安静!开会呢!书记在讲上面下达的精神呢!至于其他村里乱糟糟的纪律,他不管,虽然想管,但管不着,不光管不着管不了,他也不敢管,曾经就是因为他让台下人安静,惹得王姓一个年青说他多管闲事,要打他,后来还是王书记喝住。从那以后,他明白了,自己的威信,只限于八湾。

会议开的时间比较长,台下的人都急着回家做饭,开始有些情绪,石头又朝人群吼:八湾的人,安静!不要说闲话!要用心听书记讲的精神。

有人瞧他拿着鸡毛当令箭的样,半笑不笑问他:队长,我们文化水平低,听不明白上面的政策精神,您帮忙讲解一下,看书记讲的什么精神呢?

石头摸摸后脑袋,涨个红脸答不出,小学没上过几天的他,确实理会不了上面什么精神,他只晓得,八湾又被表扬了几遍。

这,这会议精神很重要,镇上都有文件,这---

石头具体讲不出了一二三,见大伙都一脸讥笑望着自己,佯装大怒吼:好好听!不听更加不晓得……

周围人见他快狗急跳墙,一阵哄笑。

石头从来没有真正懂过上面的精神,但丝毫不影响他对于精神的坚决执行,上面要开沟、打堤、开会、缴费、出劳力等等,只要接到指示,他都是雷厉风行,马上执行。

湾里人背后说,石头牛逼,牛逼个啥?也就是个傻逼,被人当狗腿子用,人家代书记、王村长都是想方设法为自己湾里谋福利,绞尽脑汁地多分东西到自己湾里,只有他石头一个小小的生产队队长,连村委会常委会都进不了,上面要收款,开沟、打堤就瞪着灯笼眼睛催湾里人交钱、出力,被人当炮灰,当枪打,还一副感觉良好的样子-----

炮不炮灰,枪不枪的石头不在乎,只要上面表扬了,他就觉得幸福,这样的幸福,能让他持续整个冬季,鞭策他来年更加努力滴工作,虽然这工作,村委会工资都不开他,但在湾里分东西的时候,偷偷多分点,已经很让他觉得满足了。

石头自我感觉良好,但湾里人都对他无比鄙视,但这样的鄙视,在他魁梧强壮的身体、粗暴有力的拳头面前,都不敢当面表现出来。论力气,论拳头,石头比一般人都要强悍。

石头生下来10斤重,母亲生他时,差点丢了命,缺粮少吃的年月,生个10斤左右的婴儿,简直就是个奇迹。湾里有迷信又嚼舌的妇人说:这有鬼气,这么大的家伙,要么是个人物,要么是个魔物。

石头长大后,调皮又捣蛋,联想到他生下来十斤,湾里人有人喊他石斤鬼,慢慢地,他这个绰号,就备注在了身上。

石头没有成魔物,也没有成什么大人物。他一辈子都窝在八湾,活动半径几乎不超过八湾三公里,地地道道的农民一个,虽然他骨子里有着一股远大的政治抱负,但现实是八湾队长是他最高的级别待遇,在八湾说起他,一般人都惧怕他说的霸气。让石头在八湾可以霸气的,不光是因为自己的一副好身板,婆娘一口气给他连生八个儿子,也让他在八湾的领导统治地位,更加的牢固。 相对于石头的嚣张跋扈,不讨人喜爱,八湾另一个能人——大海,却是低调谦虚得让人人都尊敬。



  [捷克]米兰?昆德拉

  伍晓明 杨德华 尚晓媛/译

  油缸的指示针突然降至零点,开跑车的小伙子埋怨这车耗汽油的胃口太大。

  “得注意别再把油用光了。”

  坐在旁边的姑娘(大约二十二岁)提醒道,并提起他们以前好几次类似的情况。

  小伙子说他不在乎,因为只要和她一块出去,他总有冒险的乐趣。

  姑娘不以为然。她说无论什么时候在高速公路上耗尽汽油,去冒险的只有她自己。小伙子躲在一边,而她不得不凭借姿色搭车去最近的加油站,然后提一桶汽油再搭车回来。

  小伙子追问姑娘那些司机是否不愿载她一段,因为她说话的口气好像此事挺难。

  她回答(带着不大老练的调情味)有时他们挺亲昵的,但是还不等事情有眉目她就不得不提着汽油桶离开。

  “猪猡。”小伙子说。

  姑娘反驳说她不是猪猡,而他才真正是哩。

  天晓得他一个人在高速公路上开车时有多少女孩子搭他的车!跑车疾驰,小伙子把胳膊搭在姑娘的肩膀上,并轻轻亲吻她的前额。

  小伙子知道她爱他,所以才醋意大发。吃醋固然不是什么美事,可只要不过分(只要节制一些),除去烦扰之外它还有令人高兴的地方。起码小伙子是这样认为的。因为他只有二十八岁,却自认为是情场老手,颇能通晓女人的一切。

  坐在他身边的这个姑娘身上的那种纯洁是迄今他所遇到的那些女人所缺乏的。

  油缸要没油了。正在这时小伙子看见一块路标,指示着前面四分之一哩有个加油站。

  姑娘如释重负,车子总算是左拐开到油泵前。小伙子在离油泵不远处停下车,前面那辆巨型运油卡车正在给油泵输油。

  “我们得等等了。”小伙子对姑娘说着,钻出了车门。

  “还得等多久呀?”他冲他个穿着工装裤的人喊。

。”那个管加油的回答。

  “这话我早听腻了。”他说着想坐回到车里去,可看见姑娘已经从另一边下了车。

  “我趁这段时间去走走。”她说。

  “去哪儿?”小伙故意这样问,等着看姑娘的窘态。

  他们相识已近一年,而她在他面前还总是腼腆。他喜欢她这副羞答答的样子,是由于她有别于他以前遇到的那些女人,另外也是由于他意识到人生短促,女朋友的腼腆羞涩是老天给他的厚赐。

  姑娘真是不喜欢坐长途车(小伙子愿意连开几个小时不休息),她只得央求他开到附近的一片树林歇歇脚。每当小伙子明知故问为什么他应该停车时,她都有些生气。她知道她的羞涩很可笑,像个古板的老姑娘。上班时好多次她发现同事们为此而笑话她,常常故意捉弄她。可越怕害羞就越容易害羞。

  她常常渴望能像周围大多数女人那样大方和轻松。她甚至还进修了一门建立自信的专门课程:她不断地说服自己每个人类生命的诞生都是无数躯体中的一个,就像在大饭店无数房间中分配给你一个房间一样。总之每个人都是一种偶然的存在,他只是一种现成的被借用的物件。话是这样说,可她就是不能真正去体验它。对她来说理念和肉体总是两层皮。

  她过分陷于肉体这层皮中;这就是她为什么常常感到忧虑的原因。

  她也在自己和那个小伙子的关系中体验到同样的忧虑。

  她和他认识了一年,非常快乐,也许就是因为他绝不把她灵肉分离,她才能托付终生。这段日子确实相处得挺美满,但是姑娘也觉察到背后的隐忧。例如,她常常想到其他女人(那些人不害怕)更具魅力,风情万种,而小伙子公开承认他认识这类女人,没准哪天他会为了其中的一个弃她而去。(事实上,年轻人一再宣称他已经对那些女人讨厌透了,但她清楚他还远没有他自认为的那么成熟。)她想完全拥有他,而自己也完全委身于他,但她总觉得,她越是要把一切奉献给他,就越是剥夺他一些东西,特别是逢场作戏或浅尝即止的爱情滋味。这使她烦恼,她不能把严肃认真和轻松愉快完美地结合在一起。

  而现在,这些烦恼都被丢置脑后。她十分开心。这毕竟是他们度假的第一天(为了这两周的假,她望眼欲穿地盼了整整一年)。天空碧蓝(整年来她都担心到这时候天气不好),而他正陪在她的身边。

  “他问:“去哪儿?”

  她脸色羞红,闷声不响下了车。她在加油站附近散步,那个加油站靠近高速公路,孤零零的,周围是田地。又约一百码开外是一片树林(在他们要经过的正前方)。她走进树林,藏身于小灌木丛中,心情舒畅极了。(在她独处时能够从她的白马王子那儿得到最大的快乐。如果白马王子真的出现的话,一切便烟消云散了。只有单人独马的时刻,她才能抓住这甜梦。)

  她走出树林来到公路上,又能看到加油站。那辆运油大卡车已经输完油了,小跑车移到红色油泵前。姑娘沿着公路往前走,不时回头看小跑车是否跟了上来。她终于看见它了,便停下来挥手,好像是搭车的人在截陌生人的车子。小跑车缓慢减速,停在姑娘的旁边。小伙子摇下玻璃,微笑着问道:

  “您要去哪儿,小姐?”

  “巴士特里沙,你顺路吗?”姑娘问,向他笑盈盈抛了个媚眼儿。

  “当然顺路,请上车吧!”小伙子说着打开了车门。姑娘上了车,小跑车一溜烟地走了。

  只要他的女朋友一乐,小伙子就总是兴高采烈。这种情景不多;她工作不称心、环境不如意,加班加点,得不到充分休息,家里还有生病的母亲。她总是感到精疲力竭。心情不住再加上缺乏自信,就很容易焦虑不安。为此他带着一种后父似的小心翼翼欢迎她所有快乐的表示。他满面笑容地说:“今天我真幸运。开了五年车,我还从未载过这么迷人的姑娘搭车。”

  姑娘听后飘飘然,她得寸进尺顺口搭腔说:“你真是吹牛不上税。”

  “我像牛皮大王吗?”

  “看样子你喜欢对女人撒谎。”刚说完,她就觉得勾起了自己的旧心事,因为她真的认为他喜欢对女人撒谎。姑娘的确常常令他很厌烦,不过,这次例外,毕竟她的话不是针对他,而是说另外那个开车的

家伙。他漫不经心地问:“这使你坐立不安了吗?”

  “如果我真的和你一起去,我当然会坐立不安。”姑娘故意这样说,想让他明白,她是话中有话的;但弦外之音她是说给另外那个让她搭车的家伙听的,“可我不认识你,那就无所谓。”

  “陌生人当然无所谓,如果真是自己的男朋友,那女人就会难以忍受了。”(现在该轮到小伙子弦外有音,以牙还牙了。)

  “这样看来,我们萍水相逢,才能相安无事。”

  姑娘故意装作没听懂他的话,只当自己仍然在和陌生的司机说话:“那又怎么样?反正我们一会儿就分手了。”

  “为什么?”小伙子追问。

  “不为什么,我将在巴士特里沙下车。”

  “如果我一块儿下车呢?”

  说这番话时,她察颜观色,发现他看上去实在很像自己醋意大发时的那副德行。她警觉到,他向自己献媚,同时又是和那个搭车女郎调情,两个角色都入木三分。于是她用挑衅的口吻问:

  “我倒挺想知道,你打算对我干什么?”

  “对这么漂亮的姑娘,我不愿意多浪费脑汁。”

  小伙子大献殷勤,这回倒是对自己的女朋友说话,不是那个想象中的搭车女郎。

  但是这奉承话儿反而让姑娘觉得抓住了他的把柄,好像她略施小计,就戳穿了他的牛皮。她愠怒地反唇相讥:

  “你不觉得把自己估价过高了吗?”

  小伙子打量着姑娘,发现她的脸已经变颜变色,一副怒容。小伙子不喜欢她这样,宁愿她回复到原来天真无邪的样子。他挪到她身边,用胳膊搭着她的肩膀,像他通常所做的那样轻声细语地哄她。他现在不想再玩这种把戏了。

  可姑娘却脱开他的手,说:

  “你也变得太快了!”

  碰了这个钉子,小伙子说:“小姐,真对不起!”然后默默地望着他前方的高速公路。

  姑娘的醋意,不管怎么说,来得快去得也快。她

很理智地清醒过来,毕竟这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游戏而已。甚至对自己埋怨他的举动感到可笑。如果他发现了她这样做的真实原因,那可是着实不妙。幸亏女人什么事都容易找借口。她自我安慰,她埋怨他并不是真的生气,只不过在演戏罢了。假期刚开始,今天才第一天,何必弄得不欢而散。

  这么一想,她又扮起搭车女郎的角色,这个女郎刚刚埋怨这个胆量过人的司机并不是真心拒绝,只是不想让他这么快就得手,这样玩更刺激。她侧过身哄小伙子说:

  “先生,刚才我并不是故意的!”

  “对不起,我不会再碰你了。”小伙子说。

  他对姑娘不听话,没有扮演他期望的角色很恼火。现在姑娘回心转意扮回原来的角色,他顺理成章地迁怒到这个不认识的搭车女人身上。同时他在揣摩自己应该扮演的角色:他不应该再扮演护花使者的角色,改扮成他天性里就有的辣手摧花的角色:顽固、刻薄,狂妄自大。

  这其实就是小伙子对付女朋友的本性。实际上,在他遇到她之前,他就是挺粗鲁而不是很和气地对待女人。但是他绝不是那种铁石心肠的莽汉,因为他既没有过人之勇也不至冷酷无情。不管怎么说,即使他和这样的人毫无相似之处,这辈子也希望扮演一次这样的角色。尽管这是个相当幼稚的愿望,可现实却是如此。即使年高智长的人也常有幼稚的念头。

  这种幼稚的念头很快就可以在他扮演的角色里得到验证。

  小伙子这种可笑的念头完全适用于这个姑娘。因为她是个典型善妒的女人。在这种时候,如果她把身边这个情种看成是清白常人,她就不会吃醋了。姑娘可以忘记她自己,不再扮演这类角色。

  她的角色?什么样的角色是她的角色?这类角色已经超越了文学范畴。搭便车嘛,就是让那些本来不想让你上车的人停车。她玩这类把戏驾轻就熟,对自己的女性魅力运用自如。连她自己都吃惊,扮演起这种傻呵呵、浪漫的角色,这么容易入戏。

  小伙子发觉在他的生活中很难有轻松的日子。他这一辈子在人生路上都是规规矩矩的。他每天的工作何止八个小时,无

尽无休的会议,自修功课,男女社交应酬,等等。他的私生活所剩时间无几。这种私生活绝对无法保密,有时甚至会成为别人茶余饭后讨论的话题。即使这难得的两周假期也不能使他感到无拘无束,富于冒险情趣;精密安排计划的阴影笼罩着这儿。我们国家夏季招待设施的不足使得他提前六个月就得凭单位介绍信预订塔得拉斯的房间。这些阴影无时不在,无处不在。

  他已经变得安于这一切,在这种单调平直的公路上那种恼人的念头一次又一次地涌上他心头――沿着这条路他正在被追踪,所有的人都在监视他,他根本无路可走,无处可藏。这时,那个怪主意在他心里转悠。他潜意识里的心路历程跟他正在行驶的高速公路居然和谐地交汇在一起。这使他突然干了件古怪事情。

  “刚才你说要去哪儿?”他问姑娘。

  “去巴士特里沙。”她回答。

  “你去那儿干什么?”

  “当然是位绅士了。”

  小跑车正好抵达一个大的交叉路口。小伙子放慢速度,以便看清路标,然后向右拐去。

  “如果你失约了会怎么样?”

  “那是你的错,你得负责。”

  “你根本没注意,我转到诺夫山基方向去了。”

  “真的吗?你疯啦!”

  “别害怕,我会照顾你的。”小伙子说。

  就这样他们边开车边喋喋不休――这位司机和这位搭车女郎互不相识。

  这场戏一下子就推进到第二幕。小跑车不仅偏离了假想的巴士特里沙的路线,而且还偏离了真正的去塔得拉斯的路线。他们在那儿订好了房间,本该早晨到达。小说总是使现实生活目瞪口呆的。小伙子偏离了一成不变的道路,偏离了一向循规蹈矩的自我。

  “可你说你要去塔得拉斯呀?”姑娘颇为不解。

  “小姐,我想去哪儿就去哪儿。我是自由自在的,我做我想做的、能使我愉快的事。”

  当他们驾车赶到诺夫山基,天已经黑了。

  小伙子以前从未到过这里,得花点儿工夫适应一下自己扮演的角色。他几次停车询问路人旅馆的去处。几条街道都在翻修,因此要开车到旅馆,即使它就在附近(正像所有那些被问及的人说的那样),都得转圈绕路,花去了大约一刻钟的时间,他们最后停在了旅馆门前。旅馆看上去实在蹩脚,可小镇上独此一家,小伙子着实不愿再往前开了。于是他对姑娘说声“等一下”,就钻出了汽车。

  一下车,当然,本我又出来了。对他来说真是糟透了。一个陌生的小镇,又是傍晚,和他原来的设想完全南辕北辙。更窝囊的没有人强迫他这样做,其实他自己也没有真正打算这样做。他埋怨自己做了桩蠢事,然后又进行自我安慰。塔得拉斯的那个房间可以留到明天,他们度假的第一天来点出乎意料的举动也未尝不可。

  他穿过饭厅――拥挤吵闹、烟雾弥漫――去寻找服务台。人们指给他大厅后面的楼梯那块儿,一位金发女郎正坐在玻璃柜台后面,前面那块板上吊着许多钥匙。好不容易,他才拿到余下来的最后一间房子的钥匙。

  那个姑娘,当她独自一人时,也丢开了所扮演的角色。虽然身处一个并非期望的小镇,可她并没有感到不安。她是如此信任小伙子,毫不怀疑他所做的任何事情,甚至可以安心托付终生。同时,另一个念头钻进她的头脑:也许正和她一样,另外的女人们也在车里等待她的男朋友,那些女人是他出差时认识的。可奇怪的是,现在这个念头居然没有骚扰她。其实,她微笑地回想起今天她所扮演另外一个女人的角色是多么出色,那些放纵下流的女人,她曾经为之醋意大发。看来她把她们都抛到九霄云外了,她学会了她们的那些招数;学会如何给小伙子她迄今为止都不知道如何给的东西:轻松风趣、含羞答答、放荡不羁。她充满自信,因为她独自一人能替代所有女人,完全可以控制她的情人,讨他欢心。

  小伙子打开车门,领她进了饭厅。在这个又吵又脏、烟雾弥漫的饭厅里,他在角落处找到一张单独的空桌子。

  “现在,你打算怎么照顾我?”姑娘用挑逗性的口吻问。

  “你喜欢要点什么酒?”

  姑娘并不爱喝烈性酒,她只喝一点葡萄酒,偶尔也喜欢苦艾酒。这回她竟出乎意外地说:“伏特加。”

  “太棒了,”小伙子说,“你可别为我而醉啊。”

  “我真醉了,那又怎么样?”姑娘说。

  小伙子没吱声,却把服务员叫过来,要了两杯伏特加和两份牛扒大餐。不一会儿,服务员托着盘子过来,上面有两只小玻璃杯,放在了他们面前。

  小伙子举杯:“来,敬你!”

  “你难道不能把酒敬得有点情趣吗?”

  小伙子开始对姑娘的游戏有些不耐烦了。现在,和她面对面坐着,他意识到她不仅言词怪异,而且整个人都变样了,包括她的举止作派。她不折不扣地和他曾经十分熟悉的那类女人相似,这使他很倒胃口。

  就这样(在他举着的手里握着杯子),他再次向她敬酒:

  “好,那么这杯酒不是敬你,而是敬你这类既具备动物的长处,又兼备人类短处的女人。”

  “你说的‘这类’意味着所有女人吗?”姑娘问。

  “不,我只是指像你一样的那些人。”

  “把一个女人和一个动物相比,天论如何我不觉得有什么诙谐。”

  “好,”小伙子还举着酒杯,“那么不敬你这类,而敬你的灵魂,同意吗?为你那从头顶滑向肚皮里就大放光明,从肚皮爬回头顶就黯然失色的灵魂干杯。”

  姑娘举起杯子:“好,为滑进我肚皮里的灵魂干杯。”

  “我还得再纠正一下,”小伙子说,“为你的肚皮,滑进去你的灵魂的肚皮干杯。”

  “敬我的肚皮,”姑娘回答说,而她的肚皮(现在他们已给特别命名)真的给予回应;酒一下去,她感到整个肚子发热。

  接着服务员端来牛扒大餐,小伙子又要了伏特加和一些苏打水(这回该敬姑娘的奶子了),而交谈一直在这种轻佻戏谑的气氛中进行。小伙子越来越对姑娘充当荡妇角色的出色表演感到恶心。他想,如果她扮荡妇

这么出神入化,就意味着她可能本来即是这种货色。从言行举止上看来,根本不像是鬼魂附身。现在她的作派恰恰是她本来面目;也许是压抑太久,现在露出原形。也可能是借着游戏的机会自我否定。还有没有其它可能性呢?是不是她藉演戏来找回自我?是不是通过演戏才能自我释放呢?不。他否定了自己的推测,他的女朋友并没有鬼魂附身。她还是老样子,他的女朋友,不是其他人。他审视着她,越来越觉得恶心。

  无论如何,已经不仅仅是厌恶了。姑娘越在心理方面离他而去,他越在生理方面对她渴望。那灵魂和肉体分离的姑娘判若两人。眼前这女人已经看不清往日那种爱心温顺、体贴,更谈不上感情。其实何止是看不清,简直无影无踪。(是的,似乎她已经完全消失了!)小伙子认为他今天才第一次看到女朋友的真实面目。

  酒过三巡,姑娘站起来轻佻地说:“对不起。”

  小伙子说:“小姐,请问去哪儿?”

  “撒尿,如果你批准的话。”姑娘说着起身穿过成排的桌子,闪入绒幔后面。

  她欣欣然用这种字眼使小伙子目瞪口呆,他从未听她这样说过,尽管不是什么罪过。其实她也不是故意的,问题出在打情骂俏的轻浮言词,并不是她天生淫荡。是的,她沾沾自喜,还有些飘飘然。演戏演得弄假成真,这使她有一种迄今从未有过的感觉:逍遥自在,毫无负担。

  每当向前要迈出新的一步时,她总是踌躇迟疑,现在却突然感到完全的解脱。在所扮演的新角色中,她无须害臊,没有档案记录,没有过去也没有未来,不需要负任何责任。那是一种自由自在的生活。这位姑娘,搭便车的,可以做任何事,一切都向她敞开大门。她可以想说就说,想做就做。

  她穿过大厅,意识到所有桌子旁边的人都注视着她。这是一种新奇的、她从未意识过的感受:她的身体可以使人想入非非。迄今为止她还无法摆脱那种十四岁青春少女式的对于丰满的前胸所产生的羞涩感,更不愿挑起欲念,因为那么多人目不转睛地盯着她全身。虽然她自得于自己的漂亮,体态丰满,但这种沾沾自喜马上又让羞愧占了上风。她觉得女性美光靠

性感来诱发实在讨人厌。她希望她的身体只显示给自己所爱的男人。在她看来,街上那些男人贪婪地盯着她的前胸是侵犯她的隐私,而这秘密只应该属于她自己和她的爱人。而她现在是搭车女郎,是不入流的女人。扮演这种角色她无须顾忌情感的约束,只须肉欲。她身体吸引的眼光越多就越光彩。

  当她经过最后一张桌子时,一个醉醺醺的家伙炫耀地用法文向她献殷勤:“小姐,你真漂亮。”

  姑娘心照不宣。她挺胸扭臀转到屏风后面去了。

  这是一场难以理喻的游戏。其稀奇古怪有例为证,事实上,尽管小伙子正在极为出色地扮演着一个陌生的驾驶员,但他却无时无刻不在紧盯着作为搭车女郎的自己的女朋友。这可真够呛。他亲眼看着女朋友和陌生人打情骂俏,更切近地看到她正欺骗他时(在她已经欺骗他时,在她打算欺骗他时)她的所言所行。他以她的不忠实作为自己处于尴尬境地的借口。

  这下儿全完了,因为他对她的尊敬胜于爱情。他总认为她天性忠贞纯洁得到家了。可超出了这些范围,她就不是她自己了,正像水超过沸点就不是水一样。现在他看到姑娘若无其事地迈过令人厌恶的范围,气愤已极。

  姑娘从厕所回来解释道:“坐在那边的一个家伙说我挺漂亮的。”

  “这有什么可奇怪的,”小伙子说,“你本来看上去就像个窑姐儿。”

  “你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吗?”

  “那么你应该和那位先生去!”

  “和我完事后再去找他。去捞他一票。”

  “我没发现他有什么吸引力。”

  “一宿和几个人混,对你来说有啥要紧。”

  “如果他们都相貌堂堂,当然没啥要紧。”

  “你情愿他们一个一个来,还是同时都上?”

  “随便。”姑娘说。

  对话正在变得越来越火爆;它使姑娘有所惊讶却无法抗拒。甚至在一场戏中实际上不存在自由;甚至对演员来说一场戏就是

一个陷阱。如果这不是作为一场戏,他们俩真的互不相识,搭车女郎早就愤愤然离开了。但是,哪有从一场戏中逃遁的道理!就像一场尚未结束的球赛和一盘没有下完的棋,不能半途而废。姑娘知道自己不得不收拾残局,正因为它是一场戏。她知道这场戏愈是高潮迭起,它才愈应该是一场戏。她才愈应该尽力演好。而无论怎样贡献才智和垫情都是白搭,她算看透了,反正不过是演戏,无须那么严肃认真。幸亏这只是一场戏,她的心灵不至担惊受怕,不必怯场,只要不动真情就行了。

  小伙子叫来服务员结帐。然后他站起来对姑娘说:

  “去哪儿?”姑娘佯装惊讶。

  “别问,跟我走。”小伙子说。

  “你怎么可以这样和我说话?”

  “我和窑姐儿就是这么说的。”小伙子答道。

  他们走上灯光昏暗的楼梯。还没上到二楼,就碰上一群醉鬼,他们倚在厕所墙边。小伙子从背后拥着姑娘,把手按在她的前胸上。厕所旁边的那些醉鬼见此便大呼小叫。姑娘想挣脱开,可小伙子大声吆喝:“不要动!”这群人污言秽语连天,一浪一浪冲着姑娘而来。小伙子和姑娘登上二楼,他开了房间的门,拉亮电灯。

  房间显得狭窄,布置着两张床、一张小桌、一把椅子和一个洗脸盆。小伙子锁上门,转向姑娘,她正桀骜不驯地站在他面前,眼睛里闪动着欲火。他凝视着她,试图从她浪荡的外表下面找回他醉心过的熟悉身影。这就好像他从一个镜头中看到双重影像,双重影像交辉叠影。这些双重影像的互相显示告诉他,那一切都是姑娘的本相,她的心灵十足是个大杂烩,既有忠心也有不诚,既天真又奸诈,既贞洁又淫荡。这幅光怪陆离的影像简直像垃圾拼盘,令他作呕。双重影像仍在继续交相显现,小伙子恍然大悟,这个姑娘只是表面上和那些下流女人不同,而心底却是一样的。他早先私下对她淫性恶行的猜测都被证实了,不禁微含妒意。一向对她那种单一清晰的印象只是一种错觉,是他的一厢情愿。他所钟爱的那个姑娘只是他的某种愿望、思想和信念,而站在他面前的这个真实的姑娘

却是一个毫无希望的陌生人,几乎不可捉摸。他恨透她了。

  “还等什么?脱。”他说。

  姑娘轻佻地低着头说:“有这必要吗?”

  她说话的这种腔调在他听来非常熟悉;好像以前有另外的哪个女人对他这么说过,只是他记不清是谁了。他打算让她丢脸,不是那个搭车女郎,而是他自己的女朋友。这回假戏真做了。勾引搭车女郎的游戏竟然演变成玩弄自己的女朋友。小伙子忘了自己在演戏。他只是恨透了站在面前的这个女人。他盯着她,从皮夹里掏出一张五十克朗大票子,递给她:

  姑娘接过票子说:“你不认为我值这么多。”

  小伙子说:“你不值更多。”

  姑娘贴近了小伙子。

  “你不能像这样到我身边来!你必须尝试不同的接近方法,想点儿新花样!”

  她用胳膊搂住小伙子,把嘴唇凑上去。他把手指放在她的嘴上,轻轻把她推开了。他说:

  “我只和我所爱的女人接吻。”

  “关你什么事?脱!”

  她以前从未这样赤身裸体过。当她一丝不挂地站在小伙子面前(而她又无法躲进暗处),真会感到又羞愧又惶惑,手足无措。这一切总算过去了,她昂首玉立在灯光下,当看他的面,慢条斯理地宽衣解带。这神来之举,连她自己都吃惊不浅。她一边频送秋波,一边有条不紊地轻卸罗衣,而除去一层便增添一层快意。

  但是当她一下子赤条条地站在他面前时,同时闪过一个念头:现在整个游戏应该结束了。因为在她轻卸罗衣的同时,也卸去了她的伪装。裸体意味着她现在恢复自我,小伙子也应该重新回到她身旁,捐弃前嫌重归于好,然后就应该是他们最亲密的做爱。这样她赤裸地站在小伙子面前,同进也就中止了这场戏。她感到有些难为情,脸上现出了真正属于她的微笑――一种羞涩和不知所措的微笑。

  而小伙子并没有回到她身边,他的戏还没有演完。他没注意到那熟悉的微笑。他眼前只看见那具诱人的肉体,他女朋友的另一具肉体。他恨透了。他恨得连七情六欲都消失殆尽。

  她想靠近他,而他却说:“呆在那儿,我要好好地看个够。”

  现在他真地把她当成窑姐儿。可小伙子其实并未去嫖过,他仅有的关于窑姐儿的常识都是来自文学作品和道听途说。因此他转过这些念头,首先想到的就是一个女人穿着黑色紧身衣(和黑色长统袜)在光鉴照人的钢琴顶上跳舞的样子。在这寒酸旅馆的房间里没有钢琴,只有一张盖着直纹布的小桌子依墙而立。他命令姑娘爬上去。姑娘苦苦哀求,但小伙子却说:

  “我已经付过钱了。”

  姑娘见他目光如炬似地邪灵附身,只好再勉为其难地将戏演下去,含着泪爬上那张桌子。桌面只有三英尺宽,一只腿还短了一截,在上面她感到摇摇欲坠。

  而小伙子却对这裸露的胴体兴奋不已,他把姑娘的羞愧不安抛到九霄云外。他要从不同的角度饱览她胴体的每一部分,就和她想象中的嫖客那样。他变得猥亵和粗俗不堪。他用的污言秽语姑娘从未听他说过。她想拒绝,想从这场戏中抽肩。她叫着他的小名,他却大声吆喝,说她没资格这么亲密地与他讲话。她噙着泪水,半推半就中被驯得服服贴贴,按他的吩咐,她弓腰马趴着,摆腰扭臀,如同为他表演摇摆舞。几经折腾,衣服都滑落她的脚底,骨头也快散了,小伙子一把抓住她,把她拎上床。

  他和她云雨一番。她暗自庆幸,这场倒霉的游戏总算熬到头了,他们还应该像以前那们相爱。她噘嘴亲吻他。可小伙子推开她的脑袋,再次重申只和他所爱的女人接吻。她不禁失声痛哭,但是小伙子的倒海翻江征服了她。她不但哭不出声,连灵魂都心悦诚服,沉默不语。不久,两个陌生的躯体在床上合作得天衣无缝。这正是姑娘梦寐以求的境界。直到这时,她才打破了以往的陈规旧律,交欢无须情爱。她晓得她跨越了雷池,却没料到这般容易。她到达一个全新的疆域,远离她记忆的角落。她沾沾自喜,心里甜滋滋的。在这遥远的疆域,她尝到了前所未有的快感。

  云雨已毕。小伙子起身离开姑娘,去够悬在床上方的灯绳,熄灯灭火。他不要看见姑娘的脸。他知道游戏已经结束,但不愿再恢复他们之间原有的关系。他不想吃回头草。他在黑暗中躺在姑娘身边,却丝毫不愿再碰她的身体。

  不一会儿,他听到她轻轻地抽泣。姑娘的手胆怯地、孩子般地抚摸他。欲摸又止,欲罢不能,接着抽泣声打破寂静。姑娘叫着他的名字,不断诉说:

  “这是我啊,这是我啊……”

  小伙子沉默不语,纹丝不动,他意识到姑娘哭诉中含着悲哀的空虚,简直莫名其妙。

  姑娘的抽泣不久就变成号啕大哭,她继续没完没了地重复这可怜巴巴的叙述:

  “这是我啊,这是我啊,这真的是我啊……”

  小伙子开始心软了(他不得不将怜悯从冥冥之中唤来,因为它并非近在手边),以便能使姑娘平静下来。在他们前面,还有十三天的假期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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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尔斯的“龙之军”是王都的卫戍部队,负责保卫王都的安全,因而他对王都周围的地形极为熟悉,很快就带领着大家来到了荒野中一座隐秘的山谷里,道:“这原本是‘龙之军’训练伏击战的地方,最适合我们隐藏了。”

  经过城门一役我们尚余下二百多人,分头开始工作很快就建好了几处简易的住所。

  瓦尔斯和利多克终于知道我真正的身份后都现出一副目瞪口呆的样子惊讶的忘乎所以,无名竟是……竟是魔界的“魔神王”,实在是太惊人了。

  利多克犹豫了一下,道:“无名……吴来,以你的力量应该可以救出国王陛下的,为什么……”

  我有点内疚的看了他一眼(利多克对我实在是没话说,要利用他我自然心中愧疚,但着也是为了莱因哈特王国的未来着想),道:“我们魔界不宜过于干涉圣魔大陆上的事情,刚才出手救你们已经算是极限了(假话,你来是干什么的?),所以要救出菲尼克七世只能靠你们自己,我仅能在一旁提供一些帮助。”

  利多克失望的叹了口气,瓦尔斯也难掩失望之色。

  歌妮轻轻的抓住了我的手臂,美目中泪光闪烁可怜兮兮的轻唤道:“来……”

  唉,歌妮呀,你知道你这种我见犹怜的姿态就是我最大的弱点吗?不要再这么看我了,再看下去……

  我长叹了一口气,道:“妮子,我投降了。利多克法师,瓦尔斯元帅,说吧,想让我怎么帮助你们?”

  瓦尔斯他们顿时神色一喜,都既感谢又好笑的望了正在向我撒娇的歌妮一眼,这位莱因哈特王国的骄傲想不到也会同一般的女孩子一样向着爱人撒娇,但无可否认她撒娇的姿态委实令人心生怜惜,可人极了也撒的正是时候。

  歌妮含着灿烂的微笑回头向亚夜诸女眨了眨眼,显然是她们给她出的主意。

  这群妮子啊真是把我给摸透了,若是再加上留在魔界的冰清影、羽衣她们,以后有我好瞧的了。

  同龙达他们商讨了行动的步骤后我一个人在月下缓缓的散着步,翡翠(她不算是一个人)依旧坐在我的肩头上但并未如以前那般在我耳边叽叽喳喳,小手抓着我的几根发丝静静的坐在那里,美丽可爱极了。

  皎洁的明月在空中散发着迷人的银色光辉,爸爸妈妈啊你们现在可好?儿子恐怕再也不能回到你们的身边了,你们千万要保重啊,儿子不孝

  琥珀所独有的如水一般温柔悦耳的声音从我身后传来:“吴来先生,你有什么烦心的事吗?”

  我本能的急速回头,只见幻化成人形的琥珀正俏立在我身后,银色的月光洒在她那美妙的娇躯上如月光女神一般绝美无伦。

  看来是我因太思念亲人而使警觉性大为降低,否则是不会对琥珀的到来毫无察觉的。

  面对着似水般温柔典雅的水精灵公主我长叹了一口气,直言无讳地道:“我是想家了,我从我的世界到这里来已经一年多了,看来是没有机会再回去了,我很想念我的父母和亲人。”

  琥珀和我肩上的翡翠都感受到了我对亲人的思念,她们一时不知要怎么才能安慰我,都无言了。

  大家都沉默了好久,琥珀突然开口道:“吴来先生,你和我订下契约好吗?”

  我闻言不由为之一愣,道;“公主,你说什么?和我订契约你可是会失去自由的啊,为什么要这么做?”

  琥珀的粉脸上现出了与她高贵沉静的气质不相符合的调皮神情,道:“精灵的生命是很长很长的,这么长的生命却也很平淡,如果和你吴来先生订下契约那么以后的生活一定是会很精彩的。失去自由又如何,翡翠都可以这么做,我就不能吗?”

  我扭头看了正舒服的坐在我肩上踢动着双腿的翡翠一眼,苦笑道:“事情并不是这样的,翡翠之所以会同我订下契约那是因为我们都喝醉了酒,糊里糊涂的也不知怎么就订下了,酒醒后后悔也晚了。”

  翡翠突然轻咳了几声同时向琥珀连使眼色,我见状心中顿时一奇。

  琥珀一脸好笑的向翡翠摇了摇头,道;“吴来先生,看来你对我们精灵的契约并不了解啊。我们精灵同人类共有三种形式的契约,第一种最为残忍,是精灵在强迫之下同人类订下的契约,契约成立后精灵就会失去自己的意识成为任人驱使的行尸走肉,不过只有最低级的精灵才会被这种契约所束缚。”

  我点了点头道:“这种契约的确是很残忍,强迫精灵订下这种契约的人更是可恶。对了,另外两中契约是什么形式?”

  琥珀道:“第二中契约是魔力高强的魔法师以强制性的咒文对精灵所设下的一种禁制,契约成立后的精灵虽然能保有意识与智慧但从此以后就失去了自由,只有等待设下禁制的人死亡才能恢复自由之身。”

  我叹道:“这也对精

灵不公平啊,我和翡翠的契约属于什么形式?是第三种吗?”

  琥珀又凝视了正向她猛使眼色的翡翠一眼,含笑道:“第三种契约又叫做‘永恒的约定’,极为罕见,也只有高级的精灵才有能力订这种契约,它必须是由精灵做主导,也就是说是精灵心甘情愿的主动同人类订下契约,契约一旦成立精灵就和主人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主人一旦死亡精灵也就活不成了。”

  她这么说的意思是……

  我伸指夹住了翡翠的两片透明薄翅将她从肩头上拎了起来,道:“翡翠,我们之间的契约就是‘永恒的约定’,对吧?这根本就不是喝醉了酒而是你有意的,你为什么要这么做?”

  翡翠沉默了一下,突然带着哽咽叫道:“你这个大傻瓜,人家……人家是喜欢你,想永远同你在一起嘛。”

  我的魅力还真是厉害,连精灵都无法抗拒,我真是太伟大了,哈哈哈……

  就在我陷入了自我陶醉中的时候翡翠又道:“当然啦,我也是觉得同你在一起很有意思,不像在风精灵族里那么无聊,再说你的生命已是无限,魔力也比我强上不知多少倍,我们命运相连接的话对我也不会有什么不利的影响反而可以和你一起永生呢。”

  这才是她的真正原因吧,呜……原来是这样,并不完全是因为我的魅力啊,这对我的自信真是一个打击……

  翡翠向琥珀偷偷的招了招手,琥珀会意的变回了精灵原形飞到我的头顶,然后她将白玉般的手指放入口中一咬随即在虚空中连划,一个由精灵鲜血形成的符号出现在了空中。

  琥珀娇声咏唱道:“谨以我之精灵血液为媒介与我面前之人订下永恒的约定,奉他为主,生死相依永不分离。我,水精灵公主琥珀在此命令,契约成立。”

  鲜血符号印在了我的眉心上瞬间嵌入了体内,我顿时感觉到一股温柔宁静清清凉凉的能量涌进了我的体内,那是属于琥珀的灵魂力量,她已借着契约将灵魂交给了我。

  我叹了一口气,无奈地道:“你们啊……”

  琥珀嘻嘻一笑学着翡翠的样子坐在了我的肩头上,我松开了夹着翡翠薄翅的手指她立即在我的另一边肩头坐下,两位名列圣魔大陆十大美女的精灵公主同时娇笑了起来,再静静的月夜中格外悦耳动听。

  同时与两名最高级的精灵订立“永恒的约定”契约,恐怕有史以来只有

我吴来才有此运气与能力,只求不是恶运才好,如果她们在我体内叽叽喳喳个不停的话我可是没有能力阻止的,到时候一定会被她们给烦死,一个翡翠已经是让我头大了,再加上一个琥珀,哦,老天,让我死吧。

  第二天天亮的时候莱因哈特的搜索部队出动了,瓦尔斯选定的地域十分隐秘短时间内不会被发现,在做好隐蔽防御的同时又要派人前去联络“龙、凤”两军,他们都是歌妮和瓦尔斯一手训练出来的亲信,应该会听从调遣。

  不过光涛亲王一定也想到了这一点,两军将士定已受到了严密的监视,所以要想同他们联络上是极为困难的,商量了半天决定由我和歌妮前去。

  瓦尔斯他们也不是傻子,在得知了我的身份与见识到我那毁天灭地的可怕力量后自然不会让我闲着不用,再说我在歌妮的撒娇加眼泪的攻势下已答应了要帮他们,他们更不会放过我了。

  经过与冰雪王国的一场大战后“龙、凤”两军损失惨重,仅剩下的三万余名将士如今都驻扎在“龙之军”以前布置在王都城郊的营地里,营地外围由“狮、虎”两军的士兵设下了封锁网,严格审查进出的每一个人。

  我没有再次使用“隐身术”(那样太简单,太没有挑战性了),找了两件平民的衣服给自己和歌妮换上,然后扮做向营地中送给养的人向封锁关卡走去。

  关卡的检查极为严格,经过的每一个人不仅要验证身份还要进行搜身,歌妮见状之下芳心犯难,我轻笑着握了一下她柔软的小手,道:“放心,一切有我哪。”

  曾经对冰雪儿用过的魔力易容术又用到了歌妮身上,光芒一闪之后这位圣魔大陆十大美女之一的“骑士之花”已变成了一个丑的令人不敢再看第二眼的丑女:眼睛一大一小,鼻子仰天血盆大口,肌肤的颜色则是又干又黄还满是麻子,可以说是集天下诸丑之大成。

  歌妮见过我对冰雪儿使用易容术,疑惑地道:“来,我不想让那群家伙搜身,我身上带着剑呢,你这样改变我的容貌有用吗?”

  我神秘的一笑,道;“试一下不就知道了?我敢保证你一定能轻松通过而且不会有人对你进行搜身的。”

  歌妮虽然不明白我究竟有什么方法但仍顺从的跟着我推着装满了给养的独轮车向关卡走去。

  关卡的士兵拦住了我们进行盘问搜查,我先将已预先伪造好的身份证明取出然

后任由他们对车子和我进行搜查,当歌妮走到他们面前的时候士兵们一望之下顿时呆住了。

  我敢保证他们从未见过像现在的歌妮这种集合了所有的丑陋的丑女,从士兵们那如见鬼魅的表情上就可以看出来,而士兵们在向他看了一眼之后就不由自主的避的远远的,再也没有胆量与兴趣看她第二眼,自然更不会对她进行搜身了。

  兰心慧质冰雪聪明的歌妮马上就意识到我对她的易容一定有问题,否则士兵们不会一看到她就像见到鬼一样能跑多远就多远,她不由嗔视了我一眼。

  绝色美女就是绝色美女,虽然她现在的容貌丑陋似鬼但向我娇嗔时的姿态仍是美妙绝伦,当然,前提条件是不要看到她的脸。

  在歌妮的“丑姿”威力下我们很轻易的就通过了关卡,她小声地道:“你在我脸上搞了什么鬼?”

  我将右手放在她眼前,手上顿时出现了一面晶莹的冰镜,歌妮此时的“尊容”在冰镜中映现了出来。

  歌妮自己也被吓了一大跳差点没晕过去,她挥起粉拳在我身上捶个不停,娇嗔道:

  “你好坏,竟然把人家变成了这个样子,真是太过分了。”

  爱美是女人的天性,歌妮也不例外,她虽然知道现在的容貌是爱人用魔力变幻而成的但她的心中仍是十分别扭,急切地道:“如今已通过了关卡就快将人家变回来啊,这个样子真是丑死了……”

  我忙让她恢复了花容月貌,她这才松了一口气,带着我走进了军营。

  营门处的哨兵见状示意我们停下接受检查,歌妮轻轻的抬起了粉脸,哨兵们一见竟是歌妮元帅顿时又惊又喜忙兴奋的让开了路。

  正在营中无聊的游荡着的士兵们见到歌妮元帅与无名千骑长(我当日一夜之间由普通人受封为百骑长,旋又升为千骑长,在军中也算是小有名气)的出现自然是大喜过望,营中两军千骑长以上的军官很快就集结到了我们身边。

  歌妮先将光涛亲王叛乱囚禁菲尼克七世之事告诉了军官们,道:“如今我同利多克大法师、瓦尔斯元帅已突围了出去,准备救出陛下平定叛乱,你们愿意跟我们一起勤王平叛吗?”

  军官们同时单膝跪地宣誓道:“属下等愿意追随元帅护国平叛。”

  他们大都是歌妮和瓦尔斯一手提拔起来的,如今两位元帅要起兵平叛他们自然是誓死相随了。

  我将一枚传讯水晶交

给了一名万骑长让他们随时等候命令,然后歌妮又象他们交代了具体的行动细节。

  一名士兵突然慌急的跑到营帐中禀报道:“不好了,塞万提斯万骑长率兵向营地这边过来了。”

  塞万提斯万骑长是“虎之军”军团长格里座下的第一猛将,格里如今已被我下了“失魂咒”料想无人能解的开,这塞万提斯来干什么?难道是发现了我和歌妮的行踪?

  歌妮美目中异彩一闪向我道:“你能帮我将塞万提斯和他的人无声无息的解决吗?

  来,我知道你不想太过于插手圣魔大陆上的事,可我真的需要你的帮忙。”

  她又露出了那种让人怜惜万分的恳求神情,水汪汪的美目中满是期盼的凝视着我。

  我的弱点算是被这个妮子给摸透了,她那种楚楚可怜的诱人神情我根本就无法抗拒,只能是乖乖的领命顺从了。

  我张臂将她拥入了怀中“恶狠狠”地道:“好,好,我真是被你给吃的死死的。”

  军官们眼见莱因哈特王国的骄傲歌妮?雪兰特元帅竟然向无名千骑长撒娇恳求,而最后无名又将她搂入了怀中,他们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了。

  待我和歌妮等人走出营帐的时候只见一个百骑队正飞驰入营,为首的是一名体格粗壮的巨汉,在他坐骑的鞍袋里露出一柄巨型战斧,看起来威霸至极。

  歌妮小声道:“他就是‘虎之军’的塞万提斯万骑长,人称‘疯狼’,是莱因哈特有数的高手。”

  百骑队冲入了军营,塞万提斯策马来到我们身前取出了一卷书帛道:“本万骑长奉国王陛下的命令前来接管‘龙、凤’二军,这是任命诏书。”

  军官们闻言顿时炸了开来,这分明是光涛亲王假借国王的名义想将仍忠于菲尼克七世的“龙、凤”两军团控制在自己手里,他们已从歌妮那里得知了事情的真相自然不会遵守这分明是伪造的诏书了。

  眼看军官们义愤填膺的叫嚷了起来,歌妮向我小声道:“来,一切就看你的了。”

  她从军官们当中走了出来到塞万提斯马前道:“好久不见了塞万提斯万骑长,这诏书真的是国王陛下所颁布的吗?”

  此时的歌妮虽然是穿着普通的粗布衣服,但她那动人心魄的绝代风华与威仪却没有丝毫的消减,塞万提斯一见竟是她顿时惊叫道:“歌妮?雪兰特……”

  他的声音未落只觉眼前一

黑,他和带来的百名骑兵竟在一瞬间被罩入了一个漆黑的巨型结界中,隔绝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

  这个隔绝了声音与光线的黑暗结界是我接下来要发动的攻击魔法的前奏,在下一刻他们的脚下又出现了一个大型的魔法阵。

  随着我的低喝:“来吧,栖息在魔界至深处的饿鬼们啊,‘残戮魔魂食’。”

  无数道黑色的烟气从魔法阵中升出凝聚成凶残丑陋的魔魂扑向了塞万提斯和他的部下们。

  这一招“残戮魔魂食”即是先以结界将敌方封锁住然后从第七层魔界召来可以吞噬掉任何物质,杀不死打不烂的饿鬼魔魂将其撕裂吞食。

  它并不属于正宗的黑暗系魔法而是赖赖虫自创的,在我同它进行心灵交流时学了过来今日尚是首次使用,因为黑暗结界隔绝了一切的光线与能量气息,所以在召出饿鬼魔魂之后连我也不知道结界中究竟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形。

  不过大家可以想象无数的不死饿鬼从四面八方纠缠吞噬着骑士们,那种情形……还是不要想为好。

  不明就里的歌妮向我道:“来,你这是什么魔法?怎么我一点也感觉不到魔法力量的波动?”

  我笑着将她拥入了怀中,道:“你还是不清楚的为好,反正一会儿你就可以看到结果了,这可是我答应你的哦。”

  黑暗结界散去了,只见塞万提斯和他的部下们已消失的无影无踪,连他们的战马也没有剩下半点渣滓,包括铠甲、兵刃都被饿鬼魔魂吞食的是干干净净,他们就这么的从世上消失了。

  这“残戮魔魂食”还真是管用,略去残忍的过程不提它倒是让对手无声无息的消失的最佳手段,甚至连血迹也没有遗下半分。

  在收服赖赖虫的时候还好它没有使用这一招,否则可真是有我好瞧的了。

  军官们不明白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大张着嘴巴呆呆的看着我,就像是在看怪物一样。

  歌妮想向军官们介绍我的真实身份,我不以为然的搂住她的纤腰摇了摇头,歌妮乖乖的改变了话题,道:“按照帝国军队的惯例会在命令下达的三天后予以验证,不过叛军的验证可能提前,所以你们一定要在两天内做好准备,我们的行动会在这两天内展开。”

  军官们一同行了个军礼,齐声道:“遵命。”

  我和歌妮离开了,望着我们的背影军官们是满心的疑惑:无名是什么时候变的这么厉害的?

居然连歌妮元帅的芳心都被他给夺走了……

  光涛亲王看来是下定决心要一举歼灭龙达等人,派出王都搜索的部队竟达万人以上而且都是“狮之军”的精锐战士,由军团长依卡拉元帅亲自统帅,漫山遍野的搜索着。

  同格里这个有勇无谋的莽夫相比依卡拉可算是极为老谋深算的一个人,他是四大军团长中年龄最大的一位,从军四十多年身经百战实战经验丰富无比,人称“莱因哈特的老狐狸”。

  依卡拉的野心比一心想当上莱因哈特军事总长的格里更大,他的目标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宰相宝座,所以他参与了光涛亲王的叛乱,一心要置龙达于死地。

  依卡拉是个有心人,平时对于瓦尔斯的一举一动都暗自留意,所以对瓦尔斯可能隐藏的地方也猜到了八九分,指挥着搜索部队向隐藏地越来越逼近了。

  潜伏在一处乱石碓中的瓦尔斯见状苦笑道:“是依卡拉?这回麻烦了,这隐藏地恐怕瞒不过这头老狐狸。”

  他向身旁的一名士兵道:“快去统治宰相大人和大法师,要他们做好应战和转移的准备。”

  士兵领命而去,瓦尔斯带着十几名亲兵悄悄运动到漫山遍野的叛军士兵的侧面,他拉开了一张巨弓将箭矢对准了正策马前进的依卡拉。

  依卡拉与瓦尔斯之间的距离很远,瓦尔斯知道这一箭恐怕不会有什么结果但他的目的是为了吸引对手的注意力,他也没有妄想会一箭就解决掉依卡拉。

  随着“嗤”的一声锐响箭失如一道闪电般破空直射向了依卡拉,依卡拉不愧是身经百战的老将,左臂一抬轻松的以盾牌挡住了箭失。

  这一箭暴露了瓦尔斯等人的藏身处,叛军士兵们顿时叫嚣着向他们直扑了过来。

  瓦尔斯带着部下们借着地形的掩护若隐若现的奔逃着,在这种地形复杂山坡谷地上根本就不适合大队人马的前进,因此依卡拉指挥部队追了半天却仍无法接近矫捷的瓦尔斯诸人。

  在临时营地中的龙达等人接到了通知连忙作好了应急准备,他们仅有二百余人自然不会傻到以卵击石,在龙达的带领下连忙转移,亚夜、莉薇雅二女则自告奋勇的前去接应瓦尔斯。

  借助地形同敌人大军在“捉迷藏”的瓦尔斯的处境变的有点不妙,对手毕竟是万人的大军,很快就将他和十几名士兵包围了起来并开始收缩准备翁中捉鳖了。

都集中到了瓦尔斯的身上,他湛然一笑道:“兄弟们,他们的目标是我,过一会儿当我和他们交手的时候你们就找隐蔽的地方先躲起来,你们这十几个人他们是不会在意的。”

  士兵们喧闹了起来纷纷表示要与他们敬爱的瓦尔斯元帅同生共死,一名士兵激动地道:“元帅,我们都是追随您多年的老弟兄了,能与您一起为国捐躯是我们的光荣,元帅您就不要再多说了。”

  瓦尔斯长叹一声拍了拍他的肩膀,没有说话。

  漫山遍野的敌人冲了上来将瓦尔斯等人围了个结结实实,高距马上的依卡拉得意地道:“瓦尔斯,你如今已是走投无路了,看在这么多年的同僚的情分上只要你投降我还可以帮你向光涛亲王求情,饶你不死。”

  瓦尔斯向地上吐了一口唾沫,不屑地道:“我对你依卡拉一直是挺尊重的,想不到连你也……我瓦尔斯是绝不会与你同流合污的。”

  他横剑于胸朗喝道:“有种的就来吧。”

  瓦尔斯这莱因哈特第一剑手的威名早已深入到了莱因哈特每一名军人的心中,此时他那种气吞山河英勇无畏的傲骨风姿顿时使周围的士兵们不约而同的向后退了几步。

  依卡拉暴喝道:“怕什么,他再强也不过是一个人,我们一人一拳也能将他打成肉泥。”

  士兵们得到了鼓励,壮着胆子叫嚷着冲了上来。

  瓦尔斯手中的长剑幻出无数的剑影在一瞬间就吞噬掉了数条人命,他的部下们也无所谓惧的冲杀了上去,反正是拼一个够本,拼两个赚一个。

  当莉薇雅与亚夜二女赶到的时候瓦尔斯全身上下已是伤痕累累,而他的部下们早已全部壮烈牺牲了。

  莉薇雅向亚夜小声道:“我们怎么做?瓦尔斯元帅是来的好朋友,我们一定要救他出来,可是……”

  她们很有自知之明,两人害也不可能同万人大军相抗衡,除非是像羽衣或“炽天使”、“四魔将”那种级数的高手方有可能。

  瓦尔斯周围已躺下了百余具尸体,但他自己也支持不下去了,身上的铠甲已被自己和敌人的血染的一片血红。

  亚夜略一思忖,道;“这样吧,我先以‘黑暗之幕’将他们全部罩入然后乘乱冲进去救人,以我的力量要张开能将万名士兵全部罩入的‘黑暗之幕’恐怕支持不了多久,你要速战速决。”

  莉薇雅点了点头拔出了冰晶剑,亚夜则全力凝聚起

了黑暗力量娇喝道:“‘黑暗之幕’。”

  一个巨大的黑暗结界顿时弥漫了开来瞬间就将整个山谷罩入其中,结界中一片黑暗伸手不见五指,同时随军魔法师加持在士兵铠甲上的圣光系祝福魔法在这充满了黑暗力量的光幕结界中也失去了效用。

  莉薇雅娇躯一闪冲入了“黑暗之幕”中,她虽然也无法在结界中看清东西但黑暗系魔法中的“梦魅之眼”却使得她灵巧的避过了密密麻麻的士兵径直冲向了瓦尔斯。

  “黑暗之幕”的出现令依卡拉和叛军们顿时乱成了一团,慌乱中有不少人伤亡在自己人的手里。

  对于瓦尔斯来说黑暗结界却并没有带给他多大的麻烦,反正周围全都是敌人,他闭上了眼睛以耳代目倾听着声音同时感觉着气流的变化,手中已是缺口处处的长剑在四下挥洒中又引起了无数的惨叫声。

  一阵轻微的几乎令他根本无法察觉的气流变动突然从他的身后传来,瓦尔斯心中大惊知道来了前所未见的强敌,他回身一剑全力一剑刺出。

  这一剑是他生平的力作,集合了他目前全部的力量,剑势一出有敌无我竟如“战诀”

  一般带起了惨烈的气势。

  身后来人惊“咦”了一声接着瓦尔斯只觉手中一轻,刺出去的长剑竟仅剩下了剑柄。

  一个宛如冰碎般清脆悦耳至极的声音从黑暗中传来:“瓦尔斯元帅请不要误会,我是莉薇雅。”

  瓦尔斯又惊又喜地道:“是‘幻之剑士’莉薇雅小姐吗?你为什么……”

  莉薇雅温软如玉的纤手抓住了瓦尔斯的手臂,道;“有问题以后再说,元帅你先跟我出去吧。”

  瓦尔斯只觉自己那遍布伤痕的手臂轻轻被一个温软如绵的物体握住,同时一股淡雅怡人的幽香直传入了鼻中,他的心中顿时一荡,不由自主的跟着莉薇雅迅速移动着。

  出于对未知的危险和无边的黑暗的本能恐惧,叛军士兵们都陷入了狂乱之中,纷纷疯狂的挥动兵刃四下乱砍,骑兵们的战马也狂性大发的乱奔着,不知有多少的步兵丧身在自己人的手中和马蹄之下。

  “黑暗之幕”渐渐变的稀薄,隐约已有几丝阳光穿透光幕射了进来,莉薇雅心知亚夜的魔力已快耗尽支持不了多久了,她忙加快了速度。

  随着结界内光线的加强,莉薇雅那优美曼妙的娇躯轮廓曲线渐渐在瓦尔斯的眼中变的清晰了起来,他的心不由跳的

更快了,身上伤口的剧痛竟好似消失了一般没有了丝毫的感觉,只知痴痴的凝视着正拉着他前进的绝代佳人。

  瓦尔斯现年二十有五,生性严谨惜武成狂,但在闲暇之于对美女有好逑之心也是在所难免,他原本对歌妮颇有点幻想,但他们两人自幼就相识,朋友之情的分量远远胜过男女之心,再加上歌妮一直待他如兄长,他也就将那一点点的绮丽幻想淡掉了。

  此时在如此情形下他被莉薇雅这么一位绝代佳人“美女救英雄”,在感激之余那份好逑幻想之心竟又生了出来(作者语:被像莉薇雅这样的大美女手拉着手从千军万马中救出,瓦尔斯心中若没有绮丽的想法那他就不算是正常的男人了),但这位佳人已是名花有主而且那个“主”还是无所不能的“魔神王”,于是他的心中又充满了痛苦与无奈,但那一丝绮丽的幻想却又不忍心放弃,他下意识的紧了紧同莉薇雅的纤手握在一起的手。

  莉薇雅全心全意的带着瓦尔斯飞奔着,对于光线溅强瓦尔斯已不需她拉着引路之事一时间并没有意识到,但瓦尔斯那突然握紧的手却惊动了她。

  莉薇雅本能的用力收回纤手回头,只见瓦尔斯的眼中闪烁着一抹异彩直盯着她。

  芳心一震之余莉薇雅顿时对瓦尔斯生出了厌恶之情,她早已将自己的全部身心完全奉献给了爱人吴来,没有半分的保留,为了他她可以到魔界接受路西法的地狱式训练,为了他她心甘情愿的同诸多美女一起相伴在他的左右,即使是此次救援瓦尔斯也是因为瓦尔斯是他的朋友,可瓦尔斯竟用这种眼神来看她,把她当成什么人了?他根本不配作自己爱人的朋友。

  莉薇雅美目中突然闪现出的厌恶之情令瓦尔斯神智一清,猛然见到一束青芒向莉薇雅的背部飞射而来。

  瓦尔斯一眼就认出那是依卡拉的绝技“飞电射天枪”,刹那间脸上神色大变。

  依卡拉不愧为身经百战的一代宿将,在“黑暗之幕”的笼罩下仍能保持冷静与清醒,仔细的探察着周围所发生的事情。

  待光线照射进了结界中之时他锐利的目光很快就借助着微弱的光线发现了莉薇雅和瓦尔斯,他提起手中长枪使出了生平绝技“飞电射天抢”掷射向了莉薇雅。

  这“飞电射天抢”是依卡拉自创的骑士技,他本人是一名精通雷系魔法魔武双修的高手,“飞电射天抢”中蕴涵着强劲的雷电能量

与深厚的真气劲力,再加上飞掷之势可谓是无坚不摧,他用这招绝技不知已将多少的敌方大将射杀于马上。

  莉薇雅也感应到了来自背后的威胁但却已来不及格挡或闪避了,就在此时瓦尔斯突然闪身挡在她身后,蕴涵着雷电与气劲的长枪直刺入了瓦尔斯的胸中,雷电气劲在刹那间将他周身的经脉化做焦碳,长枪余势未竭的穿过了他的身躯仍射向莉薇雅。

  因为瓦尔斯的拼死抵挡使的长枪的速度骤减,莉薇雅抓住这个机会娇叱一声全力一剑斩在了长枪的抢尖上。

  冰晶剑不愧为冰雪王国的传世神兵竟自行将长枪中的雷电之力阻隔了下来,余下的气劲同莉薇雅的真气撞击在一起顿将她震退了一步,长枪亦被弹开了。

  莉薇雅只觉手腕酸麻至极差一点就握不住冰晶剑心中不由暗叫厉害,抬头惊见瓦尔斯屹立在自己身后,胸口处的碗大血洞溅血如注,全身的肌肤与铠甲也是一片焦黑。

  莉薇雅惊叫一省忙扶住了瓦尔斯,却见他焦黑的脸上现出一抹笑意,转瞬间便气息全无。

  一代名将与绝世剑手就此辞世。

  瓦尔斯的壮烈献身令莉薇雅极为感动,她合上了瓦尔斯死不瞑目的双眼道:“瓦尔斯元帅,你的救命之恩我莉薇雅记下了,我会为你报仇的。”

  亚夜所设下的“黑暗之幕”已彻底消失,恢复了理智的叛军士兵们顿时向莉薇雅扑来。

  莉薇雅扬手一口气连掷出了十几枚火焰球,但它们并非普通的火焰球而是全由“地狱之火”形成的黑色火球,威力自是极为可怕一炸一大片而且火焰一及人体就燃骨烧髓,不将其烧成灰烬就决不会熄灭。

  (作者语:前一段时间有人对我提意见说既然莉薇雅是魔武双修的魔法荐士,那为什么从未见她用过攻击魔法而顶多只是扔个小火球?我在这里向大家解释一下,在我的设定中魔法剑士和魔武双修是两种不同的概念,魔法剑士平素的攻击都是以剑为主,魔法起到辅助作用使得剑招成为魔法剑,如‘浴血破天剑’、‘黑色断头台’、‘雷电斩’等等,而魔武双修则是将魔法和武技作为两种不同的系统分别使用,魔就是魔武就是武,一般不会像魔法剑士那样融合在一起)

  莉薇雅在一轮“地狱之火”结束后正准备发动进一步的进攻,她突然惊骇的发现自己竟半分也无法动弹了,她周围包括瓦尔斯的

尸体所在的空间完全凝固了起来,竟是吴来的拿手绝招“空间封锁”。

  一道宽大的光芒之刃如九天巨剑一般从空中直斩而下,斩在士兵群中顿时血肉横飞,坚实的大地被劈出了一条又长又宽的深沟。

  我怀抱着歌妮出现在了半空中,目光森寒如冰,冷冷地道:“你们这些垃圾竟敢伤害我吴来的宝贝,给我下地狱去吧。”

  天空中风云变色乌云满天,电光闪烁雷鸣轰响,庞大的雷元素如江河一般向我会聚了过来,我和歌妮的周围顿时全是飞舞乱窜的电光银蛇,威凌而又美丽。

  地面上的士兵们见到这一幕不由心胆俱寒如见鬼魅,依卡拉从身旁的一名骑士手中抓过了一支长枪,长枪上电光一闪他大喝一声直向空中的我掷来,犹如刺天的闪电,极具威势。

  依卡拉的这一枪可是用尽了全力,但对此时的我使用这一招可是送到枪口上来了,我身躯周围所凝聚的雷元素可是空前的庞大,飞射来的骑士枪中所蕴涵的那点雷电之力与之相比根本就是不堪一提,还没等接近就被同化了,只余下气劲的长枪也被歌妮的“精神盾”轻松的挡了下来。

  空中的闪电越来越强,裂空闪烁,随着我左手的一挥,九天惊雷从空中直劈而下,雷系终极攻击魔法“轰雷”以大范围的分散形式开始了大轰击。

  这是曾经毁灭了大半个爱尔仙克城使的我有了“爱尔仙克的破坏神”这个恶名的“轰雷”,地面上的叛军士兵毫无抵抗能力的被九天惊雷轰成了焦碳,整个山坡成了人间地狱(重骑兵的铠甲可是极佳的导电体,即使没有被闪电直接命中也会自行吸引附近的闪电来轰自己),唯一无恙的只有被我用“空间封锁”保护了起来的莉薇雅。

  望着在地面上哭号奔逃着的敌人我心中竟涌上了一股莫明的兴奋(我并不是个杀戮狂,但看着敌人在自己的魔法攻击下伤亡惨重总是会有点兴奋与得意的),这个场景与前些日子冰清影以‘黑暗暴风雪’大破莱因哈特军是何等的相似。

  想到了“黑暗暴风雪”我心中突然升起了一个已斟酌了好久的想法,于是我向怀中的歌妮道:“妮,把你的剑给我。”

  歌妮虽然不明白我想做什么但仍顺从的将佩剑交到了我手中,我在她的额上轻吻了一下后将“风之翼”魔法加持到了她的身上,松开手后歌妮自行漂浮在了空中。

 这时禁咒“轰雷”的闪电大轰击已接近尾声,天空乌云中的能量也消耗的差不多了,我猛然双手握剑做了个大上段的姿势将长剑朝天举起,残余的雷电力量在我的牵引下顿时从乌云中化做一道惊电劈在了我高举的长剑上,长剑的剑刃和我的身躯上银电狂舞,威势凌天。

  我大喝一声背后的十二只神魔羽翼暴张了出来,接着金色的火焰开始出现在我身躯周围并向电光闪烁的长剑上凝聚。

  既然冰清影可以将黑暗和水系两中魔法复合在一起创造了威力惊人的“黑暗暴风雪”,那我为什么不能?

  我对于这方面的问题已经理出了一些头绪只是没有时间与机会时间罢了,如今倒是一个好时机。

  在我的设想中原本是打算同时将庞大的雷火元素的力量集中到长剑上,但我接过歌妮的佩剑的时候方意识到她的剑虽是百炼精钢的珍品但绝对无法承受过多的雷火元素力量(我太习惯‘亚夜’在手了),无奈之下我只好放弃原先的打算仅将“轰雷”释放后残余的力量吸纳于剑上然后又开始向剑上凝聚火元素,火焰之力迅速流于剑上在我的细心操控下与雷电之力融合为一体,长剑上立时电光闪烁烈焰炽人。

  长剑的承受力很快就到了极限,但其上所汇聚的能量连我设想中的十分之一都不到,可是目前也只能如此了。

  雷火暴闪中我长啸一声挥剑向地面上从“轰雷”下逃得一命的叛军士兵们虚空斩去

  “火雷神?灭绝斩”

  一道红白交杂的巨大光刃带着震耳欲聋的嘶号锐啸之声划破长空直斩在了地面上,在震天的轰鸣声中山坡上出现了一条足有百米长的巨大断层裂缝,整个山坡竟被我这虚空一剑斩成了两半。

  手中的长剑化做细微的碎屑无声的消散了,我向歌妮道:“以后我一定会赔你一柄好剑的。”

  歌妮径直扑入了我怀中犹有余悸地道:“好厉害啊,来,你的这两次魔法攻击实在是太厉害了,不过赔我剑的事你可不许赖帐哦。”

  我见险死生还的几名叛军士兵丢盔弃甲狼狈万分的逃下了山坡,我也不加追赶抱着歌妮落到了莉薇雅身前。

  后来我才知道敌军元帅依卡拉正是化装成士兵逃了出去的,但他逃得了一时逃不了一世,最终还是死在了莉薇雅手中。

  这是后话,暂且不提。

  解除“空间封锁”恢复了

自由的莉薇雅偎入了我怀中,道:“来,瓦尔斯元帅他为了救我……他……”

  我将二女轻轻从怀里推开走到瓦尔斯的尸体前将他抱了起来,叹道:“瓦尔斯元帅已经魂魄离体了,即使是用‘生命的光辉’也是没有效果了。”

  怀中的尸体突然燃起了熊熊烈焰,片刻就焚烧殆尽变成了一枚白色的小珠子。

  见二女都用疑问的目光望着我,我道:“这是我将瓦尔斯的骨灰凝成的珠子,过一会儿交给龙达伯父吧。唉,一代名将与顶尖剑手就这么离开了,真是可惜,我永远记得他在法塔赫城的元帅府中与我比剑时的傲气雄姿,永远不会忘记……”

  亚夜从山坡的另一边向我走来,我见她脚步虚浮一副有气无力的样子心中顿时一阵疼痛,闪身掠到了她身前一把紧紧抱住了她,望着她那苍白的粉脸我心疼地道:“小夜,以后可不许再这么做了啊,不许你再吓我了。”

  就是方才她使用“黑暗之幕”时所散发出的黑暗力量使我全速赶了过来,否则我还在路上同歌妮卿卿我我的温存呢。

  一见亚夜的神色我就明白了这是魔力损耗过大的缘故,心中顿时疼惜万分。

  亚夜温顺的偎在我怀中,可人的点了点头。

  魔力不像真气是无法由旁人相助复原的,我索性将亚夜横抱了起来向莉薇雅道;“我们去找龙达伯父吧,你知道他们现在在什么地方?”

  莉薇雅道:“伯父跟我们说过接应到瓦尔斯元帅后就到城外的一个叫做‘九重山谷’的地方会合。”

  歌妮道:“我知道‘九重山谷’在哪里,咱们快去吧。”

  身影闪动中我们离开了这已完全变形的山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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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狸猫历――这是法术界以及其他非人类生物采用的特殊历法,有别于人类的农历啊西历啊什么的,特别注出的不是春节元旦,而是有点像黄历,是一些法术的启用禁用或效果增强减弱的周期,以及法术界的几个特殊节日,至于为什么叫狸猫历呢,推荐大家去看看《平城狸和战》……好了好了不卖关子了,大家不要打了,其实很简单嘛,狸猫是法术界的开山鼻祖之一啊,而新狸猫历,就是根据气候地理变动订正过的狸猫历呀,哈哈,其实新狸猫历1314年就大致相当于普通人类公元纪年的2004年啦――1314年8月15日夜里0点0分,桃林特殊能力培训学院第100届学生的毕业典礼正式开始。

现在,胡子垂到地上的桃林校长穿着一身贴满不知道是补丁还是各种符咒的蓝布道袍,正在充满感情地朗读费尽数天心血写就的毕业宣言,从拖在地上的长度来看,尚若水打赌它如果被用来烧火可以做熟一顿十人份的饭。

她无聊地拣起几根草棍,打算起一课来占卜一下西湖什么时候会干――尚若水无聊的时候就会为中国的各大湖泊占上一卦,今天刚好轮到了西湖。“怪了,今年就会干掉?没理由啊,不是才治理过么?”尚若水自言自语地挠了挠头,看来这次真是算错了。哎,就算是大师,也有失误的时候嘛,更何况是我尚若水嘞?安慰了一下自己,尚若水满意地开始占卜下一个湖泊――青海湖的干涸期了。突然,没来由的,她浑身哆嗦了一下,怪了,难道今天降温……?

“啊,还好赶上了!”话音未落空中一个银色光球急速下降,引得所有毕业生都向这边望去。尚若水也向天空看去,漂亮的半透明光球中间似乎有个男人,正迅速地向地面降落。银白色的光芒铺散开来,映亮了漆黑的夜穹。

“不知道是哪个笨蛋,居然用这种出场方式,摆明了出风头嘛!”尚若水暗自骂道。

突然之间,她发现周围的人都惊恐万状地看着她!咦?这是为什么嘞?

等到她抬头看到原因时,一切都来不及了……

碰!“哎哟!”“哇!”“嗷!”伴随着一连串的惨叫,扬起的尘土足足有五分钟才缓缓地重归大地母亲怀抱。

尚若水气急败坏地想爬起来,却发现全身上下

没有一个地方不疼,更要命的是:此刻她的身上还压着一个应该二话不说就把自己流放到异次元去的笨蛋!而且,而且,他居然舒舒服服地躺在尚大小姐的……胸口上,虽然看起来像是摔晕了的样子。

虽然他很帅,但是这不妨碍他走衰运,更挡不住尚大小姐爆发的怒气!一连串复杂的手势加咒语之后:

嘭!一团火球腾空而起!火中现出一只单足青色赤纹白喙鸟,在它响亮的鸣叫声中,人们纷纷逃离现场。

尚若水是桃林出名的优秀学生,天赋异禀,能力之强就不用说了,但是让她更出名的是她的暴烈脾气,替那个全校第一衰人当炮灰实在是不值啊,更何况,这次她居然召唤出了毕方!那种难以控制的神兽,搞不好会把学校都烧掉啊!(《山海经》……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

于是,大家英雄所见略同地选择了第三十六计――闪人先!

还没搞清状况的校长惊讶得眼镜掉到了鼻子下面,连火苗正顺着他手里那又臭又长的毕业宣言蹿上来都没发现――直到烧着了他精心留了几十年的胡子时才惊觉疼痛!

100年以来从未有过如此糟糕的毕业典礼,这帮让人头疼的小混蛋们究竟在搞什么啊?

“……想当年,女生为了我组织了亲卫队哎,我还是后来才知道的;我打篮球的时候,全系的女生都为我疯狂呢!……” 大帅哥说完还故做潇洒状甩了甩头发。截止到五秒钟前,他已经向新进公司的女实习生连续宣讲了三小时自己的光荣罗曼史。当他停下来喝水润润喉咙准备继续的时候,才发现樱桃猫早已像中了摄魂咒一样两眼迷茫空洞,头一点一点地快点到电脑屏幕上了。

毕竟现在已经是夜里11点了,即使对于一个早打定主意做工作狂的女生来说也需要个适应期,更何况是被这种无德的上司抓来听他的无聊隐私!

可怜的樱桃猫后来才知道,每个他手下的新进员工都受过这种精神摧残,无一例外,但是谁要是敢把这件事情告诉新人的话,哼哼,连祈祷也可以免了,等着被某人公报私仇地用工作压死吧。

樱桃猫现在才了解:为什么几个女同事临下班前,全都用那么悲天悯人的眼神看

着她!她还以为是她们母性强到不忍心她加班呢!结果没想到第一天的加班居然是这个……她现在开始羡慕起天生有着占卜预测能力的尚若水了,虽然不能保证百发百中,起码有个心理准备也好啊555……

樱桃猫想起了来之前尚若水给她用塔罗牌算的一周运势:“你将不得不屈服于一个男人,而困难并非来自于工作,最终,你将被外来的力量所解放,但是记住,不要和那个男人同路。”

听完,樱桃猫还是一头雾水,问她能不能说得更清楚些,那个无聊女子居然说什么“天机不可泄露”,而从她边算边查书边挠头的举动中傻子都可以看出,她根本是还没完全学会!

樱桃猫本来不信任尚若水的占卜能力――毕竟整个法术界能真正拥有高准确率占卜能力的人也寥寥无几,个个看起来都德高望重,深不可测――尚若水显然和人家没啥相似属性。无奈尚大小姐毕业论文坚持要写《论塔罗牌预测和周易预测的准确性对比》,楞说累积数据不够,要她牺牲一把配合一下。

不管怎样,现在,樱桃猫至少确定了一件事,尚若水的属性是暗黑,换言之就是――乌鸦。

“哎呀,坏了坏了,我答应了校长要回去参加毕业典礼的!”无德的上司突然想起了重要的事情。

本来堪称感情白痴的樱桃猫也感动得眼泪都要流出来了,如果上天再给她一次机会的话,她一定会冒着被开除的危险从一开始就对那个无德上司说:“打死我也不听!”

狄韧!我算记住你了!别让你落在我手里!樱桃猫小小的尖牙在闪着寒光,样子看起来真的像只被欺负了的猫。

“要迟到了,咱们一起走吧。”狄韧正在手忙脚乱地东抄一件外套西抄一个公文包。

“这会儿假惺惺地装好人。”樱桃猫一肚子的牢骚无处发泄,只得用上司听不到的声音小声嘟囔着。等等……什么?!

“毕业典礼?!对啊,我今天要回学校参加毕业典礼!天啊,怎么办啦,居然忘光光了!”樱桃猫眼泪都要下来了,要是今天没回去,这两年岂不是都白读了?都赖那个破上司!他居然也要参加什么毕业典礼?准是那种卖文凭的研究生大款班吧?真是好笑,现在是半夜11点耶,哪个人类的学校会在这个时候举行毕业典礼,除非……

天!不会吧?他,他他,他他

樱桃猫真后悔自己的大意,为了少惹麻烦――普通人类总是少见多怪,樱桃猫一直小心地不让灵力外泄,不让自己显得和普通人有什么不同。也正是因为这样才居然没有发觉那个家伙和自己是同一种人!怪不得他说让自己和他一起走,想必是早已知道樱桃猫的来历了。

尚若水的声音又在耳边响起:“记住,不要和那个男人同路……”要不要相信她一次嘞?樱桃猫不确定地想着。

“哎,我觉得你不是人。”狄韧邪邪地一笑。

“你才不是人!”樱桃猫怒掉了,心里却小小地刺痛了一下。

“开玩笑,开玩笑啦,虽然你叫樱桃猫,但是不代表你不是人嘛对不对。”狄韧边讪讪地解释着自己的无聊玩笑,边按下了电梯的按钮,结果指示灯挣扎着闪了几下便无奈地熄灭了。

“看来我们只好走楼梯下去了。为什么每次我按电梯他都会坏掉嘞?”狄韧无奈地转头对樱桃猫说。

“咦?”他突然发现樱桃猫早已不见踪影,窗外传来樱桃猫的声音:“咱们还是各走各的吧!”等他两步冲到窗边,却发现樱桃猫早已贴着大厦的玻璃无声无息地滑落到楼下的地面上。

“哇!这可是32楼啊!”狄韧佩服地摇了摇头,不情愿地看向亮着灯光的楼梯间。他的灵力虽然很强,但是术业有专攻,空间移动一向是他的弱项,他所擅长的治疗术、幻术和经咒现在没有一个可以帮他从这32楼上瞬间移动下去,他只好认命地一层一层下了。

刚刚走进楼梯间,声控灯光在一瞬间全部熄灭,任凭他怎么拍手跺脚放开了喉咙大叫也无济于事。

狄韧驾轻就熟地拿出手机,得意洋洋地想着:“哈哈,我就知道会这样,特意换了个大屏幕手机来照明的!”

从他出生开始,种种倒霉事似乎就和他剪不断理还乱,虽然不会致命,但每次都害得他麻烦一堆元气大伤。像今天这种情况,自他来到这个公司上班以来已经是第七次了,从小就同霉运持续斗争着的他,居然想出了用手机照明的方法。

下了两层楼梯,手机突然响起了音乐,狄韧只得按下了接听键:“你好哪位?”那边传来了一个无比谄媚的声音:“哎呀,儿子,今天妈给你做了好些好吃的,你回来看看吧!还有,我跟你说,我今天看见个女孩

儿,是你三姨的表妹的外甥女的同学,小丫头长的这个水灵啊……”

狄韧暗自哀叹,眼前幻化出口袋里的人民币们长了一双双小翅膀飞向了空中,投向中国移动母亲的怀抱,心想中国移动真该给他老妈发奖状――支持中国移动通信事业第一人!而且只要他一天“使君未娶”,估计他老妈对中国移动的贡献还会继续做下去。

无奈中,狄韧只得道:“老妈!我还要回学校去参加毕业典礼啊!我已经答应易校长了,过会儿再说好不好?”谄媚的声音立刻换成了哀怨,简直可以媲美长门怨妇:“儿子啊,妈是关心你啊,呜~我怎么生了个这么没良心的……我活着还有什么意思啊……”

就在此刻,手机嘀嘀地响了两声,很识趣地跳出一句话:“电池电量不足,请充电。”然后整个屏幕便黑掉了。

狄韧开心地松了一口气,“哈哈哈……哇~~~”3秒不到,得意的笑声便转为了哀号――他的手机没电了虽然意味着不必再听老妈的唠叨,但是还有一个沉重的事实砸得他心情也无比沉重同时眼冒金星:手机没电了=屏幕不亮了=要摸黑下至少25层楼梯!555……他总算知道自己衰得实在是功力有够强了。

不过还好,会法术就是有一个好处:不必什么都依靠现代科技。此刻他至少还有光明符咒可以用。

狄韧又非常得意地从口袋里掏出一张符咒,左手捏决,右手持符,熟练地念诵起咒语:“宵明烛光,其曜汤汤。日辉月耀,无永无疆。力能佑兮,皎皎之芒。”(《山海经》舜夷登比氏生宵明、烛光,处河大泽,二女之灵能照此所方百里)

念毕,狄韧酷酷地挥出符咒,等待着一个至少可以相当于40瓦灯泡并维持1小时的光球出现。结果却让他张大了嘴巴:一张皱巴巴的纸落了下来,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连火星都没冒一个。

“到底为什么啊?”狄韧自言自语道,对于他这个以桃林学院术士系第一名身份毕业的高才生来说,这种小case的咒语怎么可能会出错呢?

他摸索着捡起符纸,借着打火机微弱的光亮看去――天啊!此刻的狄韧真是欲哭无泪:24岁便通过了穹天级也就是最高级术士考试的他,是中国法术界近100年来唯一的一位!堪称法术界精英人才的他,上学时为了赚外快而画的长效符咒一张

就已然卖到了500元的高价!而这次花了半个月时间,利用每天晚上有限的空闲时间精心绘制的几张长效符咒,本来是为了备不时之需,现在全被他那可亲可敬但粗枝大叶的老妈洗成了一堆糊涂纸浆――符咒和食品一样,也有有效日期哦。短效的就像是西门眼里的女人,保质期只有一周;而长效的就类似于罐头啦,工艺比较麻烦,但是保存的也比较久一点,视书写人功力深浅而定,因此被法师封住的妖魔总是有一天会跑出来,唉。

怎么办?狄韧只好认命地一级台阶一级台阶地慢慢摸索着下楼。把夜光手表凑近眼前,屏幕很郁闷地勉强显示出11:40的字样。

紧接着――“哇~~~哇~~~哇~~~哇――”很有底气的惨叫延续了大概有3分钟的样子。当狄韧再次能控制身体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趴在了一楼的地面上,浑身伤痛。

真是糗啊,号称桃林第一大帅哥的他,居然如此狼狈地滚落了十几层楼梯

  林师公此举让我爹很费解,或许爹是没看到,但我却看到林师公匆忙离去的时候眼睛里似乎闪过一丝恐惧的神色,他在害怕?

  甚好的是,远房二叔父子变成的阴尸已经给灭了,而且就连骨灰也让林师公给带走了,我爹跟村民们终于松了口气。

  第二天一大早,我爹也没来得休息,准备了一些礼品带着我还有几个村民去感谢林师公,傍晚的时候才走到林师公家。

  林师公家大门紧闭,我爹上前敲了半天的门都不见有人开门,但房里却亮着灯。

  有个村民嘀咕了一句,“狗娃他爹,林师公不会出啥事了吧……”

  我爹一愣轰地一声撞开了门,门一开,里面就传出了一股臭味。

  我抬头往里面一看,顿时呆住了。

  林师公脖子上系着根绳子悬挂在房梁上,更为诡异的是,他的双脚上还缀着两个秤砣。

  我爹盯着林师公的尸体看了好久才说出了一句话,“作孽啊,林师公是因为咱村的事才死的……”

  我呆呆看着眼前一切,我那时候只知道林师公死了,根本没想其他的。

  后来才知道,林师公死的时候脚下被吊了秤砣,害死他的那人是想让他永不超生,谁这么狠?

  我爹他们愣了会儿神就把林师公放了下来,并在当晚就通知了他们村子里的人。

  林师公孤家寡人,这事儿只能是村里人帮忙操持。

  平日村里的婚丧嫁娶都是林师公帮忙操持,现在他出了事儿,他村子里的人差不多全都来了,都扼腕叹息,说林师公这样的好人不应该死的。

  我爹自责,给林师公擦身子,穿寿衣都是他亲手操持。在给林师公擦身子的时候,我爹发现了林师公紧握着的拳头里面有一张纸条。

  纸条上写着:我一生逆天而行,报应迟早回来。在从黄泥村回来的时候我就感觉出了此劫难逃。黄泥村还有祸事,我帮不上忙了,若是有人发现这张纸条,当通知黄泥村肖天宝。

  黄泥村就是咱们村,肖天宝是我爹。

  林师公就是死也没忘记对我爹示警,我看到我爹脸色惨白撕碎了那张纸条,扔进香炉钵子化了,然后就忙着跟其他村民布置灵堂。

  我闲着无事,但脑海里总闪现出那张纸条上的内容。

  林师公死前说咱村子还有祸事,远房二叔父子因为挖出瓷器石碑横死,之后变成阴尸不是也给灭了,村子还能有啥祸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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