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得了牛皮癣六七年了原来轻夏天如果有妹妹就好了轻文6卷14现在冬夏都不愿意好犯的时候浑身都是小红疙瘩有几块大的有什么药吗

本帖最后由 微笑的陶陶 于 17:44 编辑

    曹阳和王曼跳完一支舞,回来找夏柔。立刻就发现夏柔脸色白得有点不对劲。


    “有点头晕。”夏柔低声道,“我想先回去。”
    “不用,可能……有点低血糖,回去休息一下就好了。”
    曹阳就掏出手机拨了小杨的电话,叫他把车开到门口来。
    他把夏柔送到了车上:“回去早点睡,别熬夜。”
    曹阳说:“我这边有朋友,今天晚上可能不回去了。”
    “知道了,管家婆。”看她脸色好点了,曹阳也有心情开玩笑了。
    “喝多了你又要撒酒疯的。”夏柔嘟囔。
    上辈子,大哥可从来没当着她面干过撒酒疯这种事啊。这辈子也不知道怎么回事,总觉得他画风都不对了……
    小小年纪就罗里叭嗦的,像个老太婆。
    曹阳把她脑袋塞回车里,嫌弃的挥挥手。
    舞会散了,曹阳就上了发小儿的车。
    “你妹?”发小儿一时反应不过来。
    “那孩子……”发小儿姓霍,他吸了口烟,眼睛一眯,“腰可够细的……”
    曹阳淡淡的瞥了他一眼,带着警告之意。
    发小儿一乐,扭过头去,识趣的不再提这话茬了。
    到了他们常去的俱乐部,碰到了另一拨人。
    胡辰比曹阳小五六岁,小时候就没赶上能跟曹阳混一拨玩,他跟曹安更熟。
    他带的人,也普遍年轻,二十出头。显然以他为首。
    “曹阳哥。”他打招呼,“你们就这么几个人啊,要不一起?”
    曹阳这边的人都是三十上下的,平时也不怎么跟这拨更小的一起玩。
    但今天人没凑齐,才四个人,也觉得有点冷清。男人喝酒,更喜欢热闹。
    两拨人就凑一拨了,去了曹阳在这里的固定包房。
    能跟胡辰这种人精混在一起的人,也都挺有眼色的。气氛很快就热了起来。
    其中有个眼生的俊俏年轻人,特别殷勤。想尽办法往曹阳跟前凑。
    省城的顶级圈子里就没有姓梁的人家。
    曹阳根本就没有费心去记他的名字。
    妈妈桑很快领了一队公主进来,环肥燕瘦,各有所长。
    男人们都朝自己看中的公主招手。只有曹阳叼着烟没动。
    梁子桓也朝一个他顺眼的公主伸手……胡辰底下踢了他一脚。他反应也快,直接把手伸向另一个公主了。
    胡辰看那公主眼生,像是新来的。就过去推了她一把,朝曹阳那边一示意:“那位。”
    公主反应过来,扭着细腰坐到曹阳身边去了。
    “新来的?”曹阳问。“多大了?”
    梁子桓趁着胡辰上厕所的时候追过去请教。
    大家都知道的事儿,胡辰也不藏私:“老规矩了。腰最细的那个,给曹阳。”
    曹阳摸了摸茜茜的腰,总觉得手感还是差点,就没了兴致。
    不知道怎么的就想起了夏柔,忽然惊觉了自己的疏忽。
    她脸色苍白,自己说是贫血。可当时,他叫她的一瞬,她的神情中,分明带着些惊惧……
    但又想起到了车上,她看起来又不像有事的样子。他又把心放下了。
    这晚,没带茜茜出台。叫人送他回家。
    路上酒意就泛起来,头晕沉沉的不清醒。进了家门,直接进了电梯。
    想赶紧躺床上睡觉去,不知道怎么的,却按了“2”。
    二楼三楼的走廊毫无分别,晕晕的摸到“自己卧室”的房门,推门进去,黑漆漆的看不清,但格局是一模一样的,于是摸到床边就倒上去了……
    夏柔夜里迷迷糊糊起来上个厕所,再回床上,床上就多出一个大活人!
    滚下床打开床头灯,就看见一张再熟悉不过的脸。
    爬上床推了他两下,闭着眼睛纹丝不动。
    一身酒气扑鼻而来,细闻,酒气中还带着香水味。
    曹阳的卧室就在她楼上,位置、格局都是一模一样的。一想就知道,这家伙肯定是喝多了,走错了楼层。
    她试着想扶他起来……曹阳身高一米八四,就说不像曹兴那样壮得跟熊似的,也不是她小细胳膊能扶得起来的!白折腾出一身汗。
    夏柔看了眼床头的闹钟,夜里一点多,都快两点了……发愁,这时候去把大家叫起来吗?
    她晚上临睡前透过窗户看见曹雄的车是回来了,但曹安他们好像都不在家。
    要叫人的话,就得去配楼叫小杨和周叔来帮忙了……兴师动众的……
    看曹阳睡得熟,夏柔想,干脆就这么着吧,把床让给他,她去睡沙发。
    西装扔在了地毯上。领带还挂在脖子上,连鞋子都没脱!
    夏柔无奈,给他脱了鞋袜,把他的腿抱到床上。领带也解了下来。
    想了想,皮带也给他解掉抽下来,免得硌得不舒服。就让他穿着衬衫、长裤,和衣而卧。
    关了灯,眼前有一瞬漆黑。几秒之后,视线慢慢恢复。
    黑暗中,依稀能看清他的脸庞。闭着眼睛……好安静啊……好像,记忆中没见过他这种样子……
    额头饱满,眉毛浓密,鼻梁挺拔。
    过去那一见到她就条件反射般紧紧抿起的嘴角,现在,也是放松的……
    死的时候,她以为再也看不到他了……
    她清楚的记得,那时她脑海中最后闪过的,就是他的脸。
    人家说,一个人死之前最后想到的人,就是最亲近的人。
    从她的少女时期到青年时期,他看护了她十年。十年……于她,他早就成了她最亲的亲人了。
    黑暗中,夏柔抱着膝盖坐在床上,一直看着这个男人。
    觉得能这样安静的看着他,心中充满了难言的满足感。
    她看着他一动不动,只有胸膛随着呼吸微微起伏。忽而不知梦到什么,眉头皱了起来,出现了她熟悉的那个“川”字。
    夏柔跪在床上,往前探着身子,伸出手……两根食指轻轻地、轻轻地……把他的眉毛轻捋,舒展开,抹去了那个“川”字。
    看他一动不动,又忍不住轻轻的……握住了他的手……
    曹阳的手掌大而温热,她要两只手才能把他的手包住。
    她熟悉这只手。手指长长,指节分明、有力。
    她记得他看着她笑时,两根手指夹着香烟的样子。也记得,他面对她怒火无处发泄时,狠狠的把烟头摁灭在烟灰缸里的样子。
    她还记得,这只手用力揉她的头时的热度。有时候顺着头发而下,会抚到她的后颈,在那里停留的时候,手心炙热。
    这一世,她非常乖,非常听话,从未让他生气过,他说的话她都认真听。她跟曹阳似乎比前世更亲密。
    可是她就是能感到,有些她与大哥之间熟悉的感觉……找不到了……
    那些让她留恋,让她怀念的感觉,似乎渐渐的在离她远去。
    她握着他的手,慢慢躺下。将脸枕在他干燥、温热的手心里。
    纵然今生似乎更好,但……她不想将前世忘记。
    曹阳醒来的时候,感觉床铺舒适,身边偎着一具温热、柔软的身体。
    他没睁眼,直接翻身搂住了身边的女人。
    入手的却不是女人滑腻的皮肤,而是手感舒服的……纯棉睡衣?
    感觉不对,曹阳倏地便睁开了眼睛。
    近在咫尺的,是张天使般熟睡的容颜。
    曹阳屏住呼吸,看了她片刻。悄悄的撑起身体。
    她的长发铺了满床,浅灰色的纯棉睡裙皱起堆在大腿上。她身体蜷缩着,像是母亲子宫里的婴儿。
    却紧紧的抱着他的一只手臂不放……
    衬衫虽然敞开了两颗扣子,却还好好的穿在自己自身上。长裤也在,只赤着脚。
    问题是,夏柔怎么跑到他床上来了?
    不……他抬头一看,才发现这是夏柔的房间。应该是,他怎么跑到夏柔的床上来了?
    宿醉的头痛袭来,他忍不住揉了揉额角。
    比宿醉更头疼的,是眼前的境况。
    “夏柔、夏柔!”他轻踢她两下,试着抽回自己的手。
    丫头片子却嘟囔着将他的手臂抱得更紧。
    似是被清晨的凉意凉着了,还往他怀里挤了挤。
    一条雪白的腿干脆就搭到他腰上……
    大清早的,男人的意志力是经不得挑战的。
    直接猛的一甩胳膊,甩得夏柔翻了个身!
    “夏柔!起来!”他额角青筋凸起,喝道!
    夏柔迷迷瞪瞪的爬起来,头发乱乱的,一脸迷茫。
    胸前随着她爬起的动作晃荡起来,隐隐能看出形状,显然……没穿内衣……

    “大哥?”夏柔揉揉眼,迷迷瞪瞪的,还搞不清状况。


    曹阳眼疾手快的捞过薄薄的空调被盖在自己腰间,遮住了男人在清晨的正常生理反应。
    “我怎么睡你屋里了?”他绷着脸问。
    “啊?”夏柔揉揉眼睛,又打个哈欠。“你昨天……喝多了,上错楼了……就……就睡我床上了。”
    昨天因为曹阳,她睡得晚了,还困得很。
    听到这个解释,曹阳只觉得胸中一口郁气。他憋了半天,才道:“你先去把内衣穿上。”
    过了一秒钟,曹阳听到耳边一声高分贝的尖叫,然后看见蠢丫头屁滚尿流的从床上爬下去钻进衣帽间里去了。
    趁她不在,他掀开被子,去了洗手间。
    再出来,已经把自己收拾清爽了。床头柜上找到自己的腰带重新系好。袜子、鞋子,都在床边,重新穿好。
    抬眼看见傻丫头换了整齐的家居服讷讷的站在旁边……
    “去把脸洗了。”他面无表情的道。
    眼角还糊着眼屎,嘴边还有可疑的白色痕迹。
    再出来,展现了女性特有的洗手间变身*——脸上也清爽了,嘴唇也滋润了,头发也光滑整齐了。
    曹阳已经坐在沙发上了,头仰在靠背上。看她出来,把头抬起来,坐直了。
    夏柔光着脚踩着地毯去吧台倒了杯水,很狗腿的给他端到面前——虽然不知道他在生什么气,但总觉得乖一点比较好。
    曹阳一仰头,咕咚咚一口气就把水喝光了。“啪”的一声,把杯子放到茶几上。
    光着脚丫站在地上,有点不安的绞动着手指……
    “我昨天喝多了,走错房间了?”他问。
    “嗯。”夏柔点头。深觉得这件事不是她的错。
    “那你为什么不叫人过来把我搭回去?”
    “太晚了……”夏柔辩解道,“都快两点了,大家都睡了……而且,一个人也弄不动你,怎么也得两个人才行。那就得把大家都吵醒了。”
    “……行,说的通。”曹阳点头,盯着她,“那你怎么睡我旁边了?”
    她昨天趁他醉酒,抱着他的手还哭了一阵。
    觉得实在有点难以启齿,垂下头,半天才蔫蔫的的道:“我本来想让你睡床,我睡沙发的。后来……后来……我看了你一会儿,不知道怎么就睡着了……”
    他一个喝醉酒的男人有什么好看的?
    曹阳愈发的火大,憋着火问道:“夏柔,你睡觉……不锁门?”
    夏柔茫然:“不锁啊,你睡觉锁门?”
    这是他自己家里。这是东方军区总司令的宅子!门口有警卫,院墙上有铁丝网,有红外线警报器,有摄像头。院子里还有狗。
    “我当然不锁!问题是,”他恼火道,“你跟我能一样吗!”
    “啊?”夏柔茫然。不明白曹阳的怒火从哪来。
    前世今生,她住在这宅子里,睡觉都没锁过门。这是曹雄的家,安全性非常高。在主楼里,除了她之外,住的都是姓曹的人。
    曹雄住四楼,曹阳曹斌在三楼。曹兴曹安和她在二楼做邻居。
    而实际上,常住在这里的就只有曹雄、曹阳和曹安。曹斌和曹兴都要等到休假才会回来。
    跟这些人住在一起,她有什么锁门的必要呢?
    曹阳恼怒的就是夏柔没有一点自我保护的意识。
    这么大的姑娘了,没一点性别意识,就没觉得自己是个会让男人产生遐思的女人。
    养了她两年了,没看出来她傻到这份上……不,不,看出来了,当初就是这么傻不拉几的,一点防人之心都没有的就跟着胡轩去了僻静的地方,让人家给轻薄了!
    “夏柔。”他眉头拧成了“川”字,狠狠的把烟摁灭在茶几上——夏柔这里没有烟灰缸。
    他这样子,让夏柔感到无比的熟悉,恍惚回到了前世,自己又犯了错,又惹了大哥生气。
    可是,这次……她明明没有错啊。
    “你是个大姑娘了,以后有点意识!”曹阳皱着眉头教训她,“你得学会自我保护。在学校,跟男生保持距离,像胡轩那种事,不能再发生了!”
    当初胡轩那个事,实在是因为有着前世的因素在里面,让她有嘴说不清。一想到曹阳会以为她又蠢又轻浮,她就难受得要死,偏偏又解释不得。
    曹阳一点都没心软,接着教训她:“你看看你,家里全是男人,你个大姑娘,睡觉不锁门怎么回事?你看看,你要是锁了门,我就是喝醉了,能进得来吗?”
    “明明是你喝多了走错了房间?怎么反倒是我的错了?”她反驳道,坚决不背这个锅。都说了叫他少喝酒的!
    “好。这点是我错。”他憋着火道,“我走错房间了,是我不对。”
    “但是,夏柔……你现在不小了,你就这么大大咧咧的跟我睡一个屋里了,你怎么心这么大?”他恼怒道。
    作为男人,他深知男人在某些方面的不可靠。就是对他自己,他也没法保证自己不在酒醉的状态下做些糊涂事。
    事实上,十□□、二十啷当的时候,他很是做过些荒唐事。只不过现在年纪大了,沉稳了,不复年少时的轻狂了而已。
    昨夜幸好是他醉得狠了,什么都没发生。
    有些乱七八糟的画面在他脑子里一闪而过,曹阳心头一跳。不由自主的看了夏柔一眼。
    粉粉的嘴唇有些生气的紧紧抿着,黑白分明的大眼睛瞪得溜圆。
    就这个丫头……他要是一时失控把她办了,还真不知道该怎么面对她。更不知道怎么跟曹雄交代。
    他想起来,好像以前就有一回,他就意识到了夏柔欠缺对异性的防备心。
    他当时还想着要找个机会跟她好好说道说道的。可过去那个时候,他又提不起那个劲儿了,就觉得可能是因为她还小。再大点可能就好了。
    现在看着,光长胸不长脑子了!一点长进都没有!
    换作任何人,她都不会这样跟对方大夜里的孤男寡女共处一室!在前世,她甚至想尽办法避免和自己的未婚夫独处!
    因为生气,脸颊微红。眼睛瞪得圆圆的,乌溜溜的。
    夏柔的眼睛,清澈澄净,却直白的表达出了这个意思。
    她的心里,是真的把他当成了哥哥看!
    曹阳,就无法说出口,他已经开始有意识或者无意识的……把她当作女人看了!
    仿佛说了,就是亵渎了这双干净的眼睛。
    也不跟她讲道理了,讲不通。曹团长会带兵,会训人,但着实不知道该怎么让个十七八的女孩对他产生性别意识。
    他又想起来胡轩跟他说过的夏柔在学校里的情况。她其实也并不是全无性别意识。
    在学校里,她对男生比别的女生更冷淡一些。对追求她的男生也不假辞色。对胡轩,据胡轩自己说,有好长一段时间都特别的防备他,后来才慢慢猜放下戒备。
    他想了想,终于意识到,夏柔其实就是对他们兄弟没有任何两/性意识。
    仿佛在她眼里,他就不是个男人似的!
    这认识真是让他不知道是喜是忧。深深的觉得,养个女孩子真是麻烦。
    他带大过三个弟弟,都没有夏柔这么麻烦的!
    他想了想,觉得不如简单粗暴点。
    夏柔坐在沙发上,还兀自在生气。
    明明是他喝多了走错房间,最后却变成了她在挨训。怎么想都觉得自己委屈!
    视线就追着曹阳,看他站起来,在屋里走了两趟,忽然就回过身来。
    对她说:“你现在有男朋友吗?”
    “没有就行。高二马上就结束了。高三是最紧张的一年。好好学习,好好高考。”曹阳简单粗暴的下命令,“高中不许交男朋友。”
    夏柔本来也没打算交男朋友,但被他这么说,好像她多么想交一个似的。总觉得不痛快。
    “大学……大学可以试试交个男朋友。”曹阳倒没变态到大学也不让谈恋爱的地步。
    “但是!”他说,“有男生追你,或者你要跟谁交往,必须跟我汇报!”
    “没你反抗的份!”曹阳恨恨道,“就你这一根筋,我不看着,迟早让男人骗了。”
    傻丫头。死傻死傻的!到现在都不明白,他就算再照顾她,本质上……也是个男人。
    看看她现在,不知不觉就出落了出来。长长的乌黑的头发,薄薄的肩膀,细细的腰,直直的腿,通通都是他喜欢的样子。
    也就是他自制力好,道德底线高,也不会做什么。
    换成别的男人,就这样的近水楼台……哼……
    大概,得等这丫头什么时候能意识到,他也是男人,什么时候他才能对她放心。
    “听到没有?”他不容反抗的道。
    前世,她若肯听大哥的话,大约就不会落到那样的下场了吧。
    夏柔本来满腹的委屈和气恼,都烟消云散了……
    有些难过的垂下头,“嗯”了一声,柔顺的回答:“好……”
    长发都搁在了一侧的肩头,露出了雪白的脖颈。
    每每这样微微垂头的时候,便是一抹优美的弧线。

  我拖着皮箱走出寝室。整个宿舍楼静悄悄的,除了照例的值日生,全校师生都集中开会欢送毕业生,当然还要在会上宣布对我的处分决定,我被开除学籍了。

  我将成为反面典型,被写进校史,然后一代一代的教育师弟师妹们。

  值日生是个腼腆的一年级小师弟,正在卖力的拖着走廊的地板。这种事情我也干过。我微笑的看着眼前这个大男孩,心里酸酸的。

  他看见我之后,就立刻跑了过来,我说:“你好”。

  他可能还不知道我的事情,殷勤的过来帮我搬东西,并且问我:“师姐,你没去开大会?就回家吗?”

  我微笑,说:“是呀。”

  我看着他把我的行李搬到了台阶下,看着他穿着橄榄绿的夏装,肩上缀着学生警衔。我的警衔已经被收缴了,制服上的公安臂章也已经挑下来上交了,我这一生都失去了穿警服的资格。

  我无限留恋也无限沧桑的看了看宿舍楼,对那位师弟说了声再见,然后转身离去。

  当我最后一次走过校园的林荫道,当我清脆的高跟鞋孤独的敲击着我的心扉,当食堂、操场、练功房还有路边的每一棵法国梧桐树都被我一一甩在身后……我突然感觉到一种深入骨髓的痛苦。

  美好的日子那样短暂啊,一瞬即是百年。我就这样远离了幸福的人生之路。可是明天还是一个未知数,或者说我还没有明天。

  最后一次回首,看着绿树丛中的礼堂。我是在那里宣誓入警的,也是在那里送走了宋凌志,还曾经在那里展示过青春的舞姿,我原以为自己也会在那里被师弟师妹们送走,在那里和全校师生一起高唱一曲《少年壮志不言愁》。

  我不知道我会这样离去。孑然一身,从此走上未知的旅途。

  “我宣誓:我志愿做一名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怕艰苦,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

  默默地念诵着入警时的誓言,终于走到了校门口,我的眼眶已经湿润。

  我是这样舍不得离开啊,尤其是这样的离开。而且前路茫茫,我该何去何从。有一霎那,一个名字浮现在我的脑海里。可是我怎么能去找他,我凭什么去找他!

  此刻,一个真实的世界就在群山的外面等待着我,我已经没有选择。

  我的一生其实是从这一刻开始的,以前的生活,二十年,就象是一场短暂的春梦,那么轻易的就醒了,好像从来就没有真实存在过一样。

  此刻我回头看着简陋的校门,还有那两个站岗的男生,百感交集。

  我就这样离开了,在一个六月的午后,初夏的炎热炙烤着我,汗水顺着脸颊流淌,狼狈的拖着我的大小行李。

  我为什么没有哭呢?

  在公共汽车还没有到来之前,我最后一次回望绿树掩映中的校园。我想我永远都不会回来了,就像过去的岁月再也不能回来。

  为什么岁月不能回头呢?

  三年前一个晴朗的秋日,我在父母和一群亲戚的簇拥下,走进了此刻离我很近但是分明已经很远了的那座校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可以说是简陋的校门,与我高中时代无数次梦想截然不同的地方。

  我的名字叫作尹雪,那一年17岁,原以为自己可以考上一所名校,可是我在高考中失利,只上了专科录取线,我朝思暮想的北大、复旦就这样离我远去。我想过复读,但是我的父亲不同意,他认为女孩子能够上一个专科学校就可以了,而且他还有一个聪慧的儿子,我的弟弟尹雷,足以为我们尹家争取来声誉。何况我在填志愿时填报了这所学校――省公安专科学校,他即将转业到地方,在我毕业以后他就不用担心给我找工作了,我将拥有一个地位、待遇在我们那座城市都属于中上等的职业。

  其实我当初踌躇满志的填志愿时,根本没有把专科志愿当回事,只不过在招生资料上第一次看到这所学校时,我的铁血英雄梦使我浮想联翩,我不断的想象着自己身着警服,英姿飒爽的与各种穷凶恶极的罪犯搏斗,于是我就填上了这个学校。没有想到的是,最后是这个学校收留了我,一个考场上的失败者,虽然在中学时代一直名列前茅

  更加令我想象不到的是,在三年之后的今天我竟会有如此狼狈的时刻。而我竟然没有哭。

  我为什么没有哭呢?

  身后的围墙里,绿树掩映下的校园中有一条很美的林荫道,高大的女贞树显示了校园的年代久远,林荫道的石阶下是一个大操坪,抬头远眺的时候能看见一座座青翠的小山丘,小山丘的那边就是繁华的星城。

  三年前报名的那天,我怀着惆怅和紧张的心情走在林荫道上,迎面而来的那些老生都穿着橄榄绿的警服,肩上缀着学员警衔,男生多,傻笑着向我张望。女生很少,一个个带着挑剔的神色打量着我。

  林荫道的尽头是一栋古老的五十年代的苏式建筑,有高高的天花板和窗户,是我们的寝室。男生和女生都在一栋宿舍楼里。我的那一间在走廊尽头,靠着水池。进门左手边第一张下铺上,白纸黑字贴着“尹雪”两个字。

  那就是我生活了三年经历了一切悲欢的地方。

  我依然清楚的记得那天的一切。妈妈开始铺床,一边唠叨个没完,这也难怪,她的娇娇女儿连扣子都没有钉过一颗,她怎能放心让我从此开始独立生活。爸爸看来却很满意,用他一贯的给战士训话的口气,教育我一定要不怕苦不怕累,好好学习,努力适应。我茫然的回答着,心却在一个遥远的地方飘荡。

  我依然有点难以置信,我真的就进了这样一所学校,严格的军事化管理,艰苦的警体训练,一定还有很多我起初没有考虑到的东西。现在我就要独自面对这一切了,我能做好吗?

  那时候我非常缺乏信心,甚至有一种宿命的感伤,莫非我早已预料到了遥远的未来?

  陆陆续续,寝室里来了七个女孩,她们就是陪伴了我三年的姐妹们,见证了我的愚蠢我的苦难我的一切的人们,我不知道现在我在她们心中究竟是一个什么形象。我已经用不着在乎了。

  陪同的亲友们渐渐离去之后,寝室里安静了下来。我茫然的坐在床边,看着人们各自忙碌,此时此刻,我有点不知所措,毕竟是第一次离开父母离开家。然后陆老师进来了,她三十多岁,笔挺的九三式警服秋装,肩上缀着一级警司的警衔,有一种令我羡慕不已的庄严的美丽。

  随后我们在操场上集

合,一千多新生黑压压的站了一大片。大约只有一百多女生。我们寝室的七个女孩站在第一排,屏住呼吸不敢出声,一位四十多岁的女老师,是二级警督,说了些注意事项,主要是要我们做好思想准备,迎接艰苦的训练,并且着重提出,从明天早晨六点半开始,每个早晨都要跑三公里。

  回到寝室里,大家纷纷叫苦,有的抱怨起不来,有的抱怨跑不了,我听着听着,忽然觉得小腹有点隐隐作疼。天啊,不是要来那个了吧,不是还差几天吗。我急忙跑去厕所,原来真的……回到寝室,我给自己倒了一杯开水,愁眉苦脸的倚在床上。

  那个晚上我几乎没有睡,因为疼痛,因为不安,因为害怕清晨的三公里。

  但是起床号准时在六点半响起来时,我不得不爬起来,手忙脚乱的穿上迷彩服,和姐妹们一起在蒙蒙亮的操场里站好队。然后在一位师兄的带领下,新生们跑出了校门。起初的速度倒是不快,我勉强忍受着,但是出了校门跑上公路以后,速度就加快了,我觉得自己的小腹开始剧痛起来,双手捂着小腹渐渐落下,最后实在是疼痛难忍,就蹲在路边,眼睁睁的看着人们从身边跑过。

  我羞于抬头,害怕人们会指指点点说我这么娇气,同时剧烈的疼痛使我恶心得想呕吐。我实在不知道该怎么办,眼泪就不争气的流了出来。不知道过了多久,总算有一位师姐停下来,关切的问我怎么了。我流着泪说不出一句话来。

  她就说:“你来身上了吧,那就不要跑了,回去跟老师说一声就行。要不要扶你回去?”

  我摇摇头,站起身来,低着头弓着背,掉头向回走去。

  眼泪在初秋的晨风中一点点吹干。

  一个痛苦和恐惧的开篇,一个耻辱和悲哀的结局,如此简单的概括了我三年的青春岁月。

  公共汽车的喇叭声无情的惊醒了我的回忆,我知道告别的时刻到了,但是为什么会这样残酷啊?

  我站在摇摇晃晃的公共汽车上,校园已经在身后很远了。我不知道应该去哪里,茫然的看着车窗外的星城。

  这个繁华的城市有没有我的落脚之处呢?

  公共汽车的终点是火车站,我好不容易才打消了买票回家的念头,先把大件行李都寄存

,然后到书报亭买了一份星城交通图,开始在大街小巷察看四处张贴的房屋租赁广告,寻找一个栖身之处。

  天气炎热,汗水渐渐湿透了衣衫,我疲惫不堪,可是不敢懈怠,因为今天晚上还没有地方睡觉。

  现实如此冷酷,我却已经没有力气去深思。

  傍晚时分,终于在一条偏僻的小巷里,租到了一间小小的房子,低矮潮湿,又脏又臭,最多只有四平方米,我找房东大姐借了工具开始搞卫生,直到午夜时分才大致搞干净。我已经累得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就躺在床板上睡了一夜。

  清晨,我被小巷里嘈杂的居民起居的声音吵醒了,虽然浑身酸痛,可是不得不走出小巷去坐公共汽车,到火车站把行李搬回来。当一切安顿好了以后,我已经累得连晚饭都不想吃,早早的爬上了床。

  夜里,虽然我已经疲倦得睁不开眼睛,但是在闷热的房间里却无法入睡。我开始想念校园,想念同学们,想念一切曾经和我有关的人们。

  刚进校的时候,男生们经常找借口看老乡,到女生寝室里来坐,但是没人来找过我,我是在部队大院里长大的孩子,和外界的接触一向很少,仅有的几个伙伴不是考上了名校,就是穿上了军装。而且我是一个害羞的女孩,害怕和陌生人过多的接触,大多数时候,我总是在寝室里沉默不语的独自看书。

  看书是掩饰慌乱心情的良药。

  严格的军训结束以后,入警宣誓的日子终于到了,全校师生聚集在礼堂里,气氛庄严肃穆,我这一生还不曾有过如此屏息静气的时刻。新生第一次穿上了橄榄绿的警服,戴上了学生警衔,满眼都是橄榄绿,满眼都是神圣的表情。我觉得自己的心跳得很快,热血沸腾,甚至没有听清楚校长说了些什么,新生代表说了些什么。我始终处在一种高度的亢奋状态下,随着人们一起高声念诵那庄严的宣誓词:

  “我宣誓:我志愿做一名人民警察。我保证忠于中国共产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服从命令,听从指挥;严守纪律,保守秘密;公正执法,清正廉洁;不怕艰苦,不怕牺牲;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我愿献身于崇高的人民公安事业,为实现自己的誓言而努力奋斗!”

  而后全校师生合唱《少年壮志不言愁

》,这首老歌第一次深深的震撼了我的心。

  我激动的品味着这场面,少女的铁血英雄梦开始蠢蠢欲动,我幻想着自己像影视里那些英雄一样,说着豪言壮语在黄昏的阳光里倒下,风把我的长发吹出优美的造型。

  然而,就在那个时刻,身为人民警察的意识已经融入了我的血液里,令我永志难忘。

  耻辱与追悔再一次袭击了我,眼泪流出来,混合着满脸的汗水。曾经那样骄傲的女孩,此刻却落魄到了这种地步,人生向我露出了最残酷的狞笑。

  我不知道自己能够支撑到何时。

  初夏的天亮得很早,我起床梳洗以后,拿出妈妈给的钱重新数了一遍。一千块钱而已,最多可以维持三个月,这三个月该干些什么?我一点也不知道。我只是想找到沈龙兴,向他问明白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但是应该到哪里去找呢?

  我反复的回忆过和沈龙兴相处的每一分钟,想找到一丝欺骗的痕迹,可是一直没有找到。这是不是执迷不悟,我不知道。我只是觉得他的表情那样真实,不容置疑。他是不是出了什么事情?他是不是执行紧急任务去了?他真的愚弄了我吗?

  离开小巷,我在路边买了两个馒头,乘车到了市公安局。这里是我曾经生活和工作过的地方,但也是我最害怕的地方。也许我的事情已经众所周知,即使没人知道,我又该怎样面对那些认识我的人的好心询问。

  我站在公安局对面的人行道上想着想着,就怎么也迈不开脚步。

  一边在树荫下徘徊,一边不住的向大门口张望,我多么期望能够看到沈龙兴的身影,或者是那辆破旧的吉普车也可以。但是整个上午公安局虽然人来车往,却始终没有看到那个我想看到的人。甚至连谭浩、方庆他们也没有看到。

  正午的阳光火辣辣的晒下来,我浑身已经被汗水湿透,连头发也开始滴水,星城的夏日是残酷的。该到哪里去呢?我在快餐店吃了一份蛋炒饭以后,沿着人行道漫无目的的行走。

  前面是中级人民法院的大门,人群涌向里面,我茫然的跟着人群,一直走进了审判大厅。今天有案件公开开庭,公民都可以旁听。这个大厅里面有空调,比外面凉快多了。我在审判大厅里找了个位子坐下等待着开庭。

进来,犯人也被法警押了进来。我认真的听着检察官念着起诉书,这是一桩刑事案件,被告人被控犯有贩卖毒品罪……

  我和沈龙兴第一次见面是在去年,我在校学习的最后一年。

  期末考试结束以后,学校召开大会宣布了一个决定,省内某市在明年将举办一个国际性的旅游节,所有毕业生将前往担负保卫工作,学校同时规定所有毕业生必须服从安排。

  散会以后,我随着人群涌出礼堂,麻木不仁的听着不少对毕业分配有想法的同学大的怨声载道,因为这样一来,他们就没有了联系单位的时间。而我是一只飞不高的金丝鸟,注定要回到父母亲的身边,倒也用不着像他们这般劳心劳力。但我并不快乐,和他们一样茫然,仿佛我的人生根本就不属于自己。

  突然陆老师叫住了我,要我跟她到学工处办公室去一趟,在同学们疑惑的目光中,我忐忑不安起来。那时候我刚刚受了留校查看的处分,整天疑神疑鬼。

  办公室里坐着一个我从来没有见过的30岁左右的男人,长着一张棱角分明的脸,有一双细长锐利的眼睛。他很认真的看了看我,若有所思,陆老师向他介绍了我,然后对我说:“这位是市局禁毒支队的沈龙兴大队长。”

  我见他伸出了手,也礼貌的伸出了我的手,他的手骨节粗大,感觉有点粗糙。但是令我的心突然一动的却是他的名字,“沈龙兴”,我在哪里听到过。

  陆老师叫我坐下,然后对我说:“沈队长看了你的档案,要求你明年到他那里实习。”

  我吃了一惊,为什么点名要我?

  沈龙兴看着我的眼光有点飘忽,他突然开口说:“尹雪同学,这是一项重要任务,你有没有问题?”

  我莫名其妙的看着陆老师,陆老师笑着说:“这件事情学校已经研究过了,你不需要跟其他同学一起实习。”

  我还是不明白,疑惑的看着陆老师,而沈龙兴已经站起来,说:“陆老师,谢谢你,我还有事,先过去了。”

  我跟陆老师都站了起来,沈龙兴对我说:“你过了年直接来报到吧,拿学校的实习表来就可以了,不过这件事情不要张扬。”

  等目送他走出门以后,陆老师对我说:“你记着,不要告诉其他人。”

  我没有问为什么,这

  我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那个造成我受处分,并且和我一起承担了苦果的天使一样纯真的男朋友于海宏。

  那一天,残冬的阳光暖意融融,我穿着九三式的警服冬装,拘谨的坐在星城市公安局禁毒支队那间陌生的办公室里,刚刚齐肩的头发轻拂着我的脸颊。我四处张望,看着这些简陋的办公桌椅,杂乱堆放的案件卷宗还有那个古老的木质文件柜。我陷入了想象,我的未来也会在这样的一间办公室里度过吗?

  其实这不是我第一次实习,我入学以后的每个寒暑假都参加过实习。我曾经在一个派出所的户籍室里跟着一位多年前毕业于我们学校的师姐,学习过办理户口和身份证的繁琐手续;也曾在预审部门参加过对团伙抢劫案件的审查;还在巡警大队参加过夜间巡逻,午夜时分在大街上查抄无牌无照的摩托车。虽然我不能算是一个优秀的学生,也还不是合格的人民警察,但是我一直为我的职业而骄傲。

  这个世界需要安定的生活,安定的生活需要人民警察。

  当我再一次把头转向门口时,沈龙兴来了。他穿着一件墨绿色灯芯绒条纹夹克,一条皱巴巴的深灰色西裤。头发有点乱,满脸严肃,脸上的胡子很久没刮了,看上去有点沧桑。他抬头看见我的一霎那,眼睛里掠过一丝光芒,然后重归于漠然。

  我忐忑不安的站起身来,他向我摆了摆手,示意我坐下,说:“你今天来报到,什么都安排好了?”

  我点点头,说:“刘教导员亲自安排我住招待所,条件还不错。”

  “给家里打电话了没有?”

  我说没有。那一次我是偷偷的从家里溜出来的,正惴惴不安的等待着父亲的斥责。

  他就拿起桌上的电话问我:“你告诉我号码,我来打。”

  我想了一下,把爸爸的手机号码告诉了他,沈龙兴拨通了电话,用老师的口吻和我爸爸说了几句话,对我赞美有加,估计爸爸听了以后,心里会很受用,应该也不会追究我的出逃了。然后沈龙兴把电话递给我,示意我说几句,我有点不安的接过电话,爸爸果然什么也没有说,只是要我注意安全,有时间就打电话回家,我连忙答应下来。

  放下电话以后,我心情舒畅,对眼

前这个严肃而又沉默的男人充满了感激之情。他却没有多看我一眼,只是翻了翻桌上的案卷,然后对我说:“你就坐在这间办公室里,这张桌子没人坐。现在你把桌上这些案卷整理一下。”

  我开始整理案卷,他一直看着我,细长的眼睛眯缝着,好像在考察着我。我紧张得手足无措,把案卷一本一本翻开,不知道该干些什么。

  沈龙兴突然开口说:“你看看这些案件够不够批捕条件,还缺些什么。”

  我轻轻松了一口气,至少我知道该怎么做了。这时一个年轻人走了进来,盯着我看了两眼,然后对沈龙兴说:“沈哥,留置室里还有一个女的。”

  沈龙兴看了我一眼,问:“小尹,你会不会问话?”

  我答问过,沈龙兴就说:“你今天给这个吸毒的问个话。”

  我说好,心里却有点不安。我从来没有见过吸毒的人,据说这类人和疯子没有太大的差别,我虽然说不上害怕,但紧张是难免的。过了一会儿,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被带进了办公室,沈龙兴扔给我一本笔录纸,我拿出钢笔,平静了一下心情,工工整整的写下了时间地点。

  抬起头来,沈龙兴正若有所思的看着我,见我抬头,他把目光移向门口。沈龙兴对门口的年轻人说:“谭浩,你先出去吧。”

  然后沈龙兴对我说:“我来问,由你记录,记不下来就跟我说,我会反复问。”

  沈龙兴和颜悦色的对那女人说:“兰丽,你先坐下,今天要老实回答问题。”

  女人抬起了头,这是一张惨白的脸,眼圈发黑,嘴唇发青,呆滞的眼神没有丝毫光彩。这个女人的年龄不会超过30岁,但是又分明有了衰老的痕迹。女人讨好的笑着,对沈龙兴说:“沈队长,给根烟吧。”

  沈龙兴递给她一支香烟,兰丽深深的吸了一口,然后伸出枯瘦的手指掠了一下头发,勉强打起了精神。首先当然是问基本情况,兰丽果然只有27岁,吸毒时间长达5年,是个老资格的瘾君子,她曾经作过服装生意,但是前两年就已经散尽了家财,现在已经沦落到卖身的地步。

  问清楚了这次现场抓获她吸毒的情况以后。沈龙兴说:“兰丽,我打电话通知了你妈妈,你妈要求我把你送去劳教。”

  兰丽说:“沈队长,我都这么多年了,戒不掉了,何必给您

  沈龙兴说:“这不麻烦,这是我们的工作。”

  兰丽又说:“你看我都这样了,老公不要我,儿子也不理我,我妈又嫌我,你总要可怜可怜我吧。”

  “我可怜你,才送你去劳教,希望能够挽救你。”

  兰丽想了一下,说:“要不我给您提供情况吧,这可是一个大主子。”

  “你现在还认识大主子?”

  兰丽挤出了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脸,说:“这个人我认识好几年了,说是去了云南,最近才在星城街上偶然看到他。我以前有钱的时候,到他那里一次就调100多克。他这次回来,要我还到他那里调货,还说什么品种都有。”

  我忍不住看了沈龙兴一眼,沈龙兴仍然不动声色的问道:“这是什么时候的事情?”

  兰丽抬起头,小心翼翼的看了看沈龙兴的表情,但是她显然没有看到预期的东西,于是又老实的低下了头,回答说:“我是在前天看到他的,昨天你们就把我抓来了。”

  “你怎么和他联系?”

  “他叫赵平,大概35岁,原来是修摩托车的,他给了我一个手机号码。”

  我的笔尖飞快的在纸上移动,记下了赵平的手机号码,还记下了兰丽的其他描述。沈龙兴看了看我的记录情况,然后问兰丽说:“你是否愿意配合我们抓捕赵平?”

  兰丽忙不迭的点头,说:“我愿意,绝对愿意。”

  沈龙兴把我做的笔录拿了过去,对我说:“你看着她。”

  他走出办公室,小心的关上门,剩下我和兰丽两个人。我站起身来,把椅子搬到门边坐下,兰丽讨好的对我笑了笑,说:“干部,我要上厕所。”

  我打开门向外看了看,走廊上没有人,隔壁办公室的门紧紧关着,我叫兰丽站起来,然后抓住她的右臂弯,领她去上厕所。这个女人的手背上布满了针眼,青黑色的静脉在惨白的皮肤下格外刺眼。我押着她上了厕所,又把她拉回办公室,然后重重的关上了门。

  兰丽突然说:“我这辈子真的完了,说不定哪天一针打下去就醒不来了。原来我也像你这么漂亮,海洛因这东西一点都沾不得。”

  她的眼睛里居然也有了一丝悔意,但是稍纵即逝,一分钟以后,她就变成了另一个人。兰丽狂躁不安的站起来然后又坐下去,

鼻子抽动着,眼泪和鼻涕都流了出来。我怀疑她的毒瘾要发作了。沈龙兴非常及时的进来了,他看了看兰丽,然后把谭浩喊了进来,要谭浩把兰丽送走。我情不自禁的松了一口气。沈龙兴觉察到了,抬头看我一眼,我看不出他的意思,低下头不敢做声。

  沈龙兴表扬我说:“你的笔录做得不错,不愧是科班生。”

  我有点不好意思的笑了,沈龙兴接着说:“你要加强学习,以后要自己问话,掌握问话的技巧。”

  我点了点头,沈龙兴又说:“你觉得兰丽反映的情况,是否有价值?”

  我想了一下,说:“我认为比较可信,兰丽被抓的时间不久,赵平不一定知道,可以打一下赵平的手机,说不定可以把赵平引出来。”

  沈龙兴点点头,说:“队里也是这个意思,小尹你也参加这次行动。”

  我说好,按耐不住的激动起来。

  沈龙兴看了看我,微笑着说:“你去把制服换下来,以后不用穿制服上班,我们这里不是学校也不是机关,穿便装方便一点。”

  我背着一个精致的黑色双肩背包,站在离兰丽不远的地方,手里拿着一摞广告单,一边漫不经心的发给路人,一边监视着兰丽的动静。兰丽浓妆艳抹,掩饰了惨白的脸色,此刻正站在路边等待着赵平的到来。沈龙兴和谭浩伪装成买报纸的人正在不远处的书报亭里翻阅着报纸和杂志,大队的一辆小面包车停在路边,司机小王等人在车上守候。

  我们已经等了半个小时,已经过了兰丽和赵平约定的时间,我有点焦急,看看沈龙兴,他正拿着一张《环球时报》不慌不忙的准备付钱。我转头看了看兰丽,她在打哈欠,精神萎靡,看来又要犯毒瘾了。现在是下午五点,再过半小时就要下班了,这条路会变得拥挤不堪,将给我们的行动带来极大的不便。

  我的任务就是盯住兰丽,不能让她乘机溜走。我慢慢的向兰丽靠过去一点,方便观察她的表情。这时,我发现兰丽的眼睛突然一亮,顺着她的目光,我看见了一个三十多岁的矮胖男人正在接近。同一时刻,沈龙兴和谭浩也走出了书报亭,向他接近。

  那人走到兰丽面前,对兰丽笑了一下,兰丽递给他几张钞票,我看见这个人把一包东西塞给了兰丽。这个人一定就是赵平。

  交易刚刚结束,沈龙兴和谭浩已经到了赵平身后,沈龙兴伸手拍了一下赵平的肩膀,赵平回了一下头,两个人已经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反剪了赵平的双臂,沈龙兴迅速掏出手铐把赵平铐上了。

  赵平还在大声嚷嚷:“你们干什么?”

  这时已经有大批群众过来围观。我把传单一扔,伸手抓住了兰丽,兰丽很温顺,默然不语的任凭我抓着,站在一边看着赵平。

  沈龙兴直起身子,拿出工作证向周围的群众亮了一下,大声说:“我们是公安局的,抓捕人犯。请大家合作。”

  围观的群众表示理解,给我们让开了一条路,我们把兰丽和赵平都押上了车。我和兰丽坐在一起,沈龙兴坐在司机旁边,看来心情很好。

  他突然对我的背包发生了兴趣,伸手摸了一下质地,说:“小尹这个包是真皮的,款式不错呀,多少钱买的?”

  我哑口无言,心一阵狂跳,不由自主地又想起了那个人,但是我是不应该再想他了,我尴尬的笑了一下,说:“我妈妈给买的,不知道多少钱。”

  沈龙兴颇有含义的看我一眼,说:“是男朋友买的吧,你妈妈绝对不会给你买这种款式的包。”

  我笑得天真无邪,说:“我没有男朋友。”

  这样说实在是有点对不起于海宏,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我就是没法向所有人骄傲的宣布他是我的男朋友。或许他还是没能在我的心上刻下痕迹。

  沈龙兴笑着对谭浩说:“小伙子,机会来了,小尹可是公专的一枝花呀。”

  谭浩说:“就怕看不上我呀。”

  沈龙兴又掉头对我说:“小尹,我们谭浩可是沈阳刑警学院的高材生,你可以考虑一下。”

  原来他们在开我的玩笑,我摇摇头,说:“沈队长,你是这样教育学生么?”

  沈龙兴大笑起来,说:“我这是对学生全方位的关心,你也有20来岁了,完全可以找对象,害什么羞呀。”

  在一片笑声中,我们回到了办公室。

  沈龙兴把兰丽放了,交待了两句,要求她有情况就及时报告。这种事情很正常,破案需要线人向我们提供线索。沈龙兴没叫我参加审讯,要我回招待所休息。

  我在食堂吃过晚饭,回到我的临时住所,房间空荡荡的,寂寞油然

而生。我拉开窗帘看着办公大楼,沈龙兴办公室的灯亮着,不知道会一直亮到什么时候,也许他们今晚都不能够休息了,刑侦工作就是这个样子。我突然很想知道沈龙兴有怎样一个家庭,通常公安干警的家庭生活都不正常,沈龙兴看来是一个已婚男人,但是我隐约感觉到他生活得并不幸福。也许就是因为今天看到他的时候,他那满脸的沧桑和邋遢的衣着吧。

  第二天我早早赶到了办公室,沈龙兴的办公室里烟雾缭绕,呛得我连连咳嗽,沈龙兴和谭浩两眼通红,看来是一夜未眠。我提了电水壶去加水,回来时看到沈龙兴在走廊上打电话,他看上去非常疲惫。电话不知道来自何人,沈龙兴不停地向对方解释说昨晚在办公室里加班,他显得有点无可奈何。当他转身看见我,对我说:“小尹,你替我一下。”

  我点点头,走进办公室,把窗户都打开透气。谭浩把昨晚的笔录递给我看,说:“嫂子来电话,沈哥头都大了。”

  “怎么回事?”我小心翼翼的问道。

  谭浩看我一眼,说:“他们夫妻关系不好,嫂子怨沈哥不顾家。”

  我看了看赵平,这家伙已经蔫了,我低下头开始看笔录,赵平交待了自己的犯罪经历,他是星城人,3年前在星城开了一家摩托车修理店,贩卖过毒品。2年前关了修理店,到云南做玉器生意,去年因强奸妇女被批捕,赵平逃回了星城,重操旧业开始贩毒。

  谭浩接着说:“你要争取立功表现的机会,这样对你的处理比较有利,懂不懂?”

  赵平不住的点头,连声说明白明白,他想了一下,说:“我在云南的时候,听说星城有一个‘少老板’,专门作大生意的,在香港、美国都有业务,在国内也有很大的市场,据说还有加工厂。”

  我和谭浩面面相觑,这话真假难分。赵平见我们半信半疑,就说:“这个也是听说的,我只是马仔的马仔,不可能知道什么消息。我请求立功,配合你们抓住我的上线孟伟雄。”

  我们详细询问了孟伟雄的基本情况以后,谭浩要我把笔录给沈龙兴送去,我就开门去了,沈龙兴正在和刘教导员说着什么,看见我来了,就起身和我一起走出刘教导员的办公室。我把笔录递上去,沈龙兴看了看最后的部分,自言自语的说:“看来他也知道‘少老板’。”

抬头看我一眼,我疑惑的看着他,沈龙兴说:“你们的材料问的不错。”

  我们一起到了办公室,沈龙兴叫赵平打开手机,然后要求我和谭浩守着这小子,看看到底有多少条鱼可能上钩。然后沈龙兴就匆匆的出去了。

  谭浩对我说:“沈哥一定是回家去报到。”

  见我没什么表情,谭浩又说:“沈哥这人很好,可是……”

  他这番欲言又止却引起了我的兴趣,我追问:“你怎么不说了?”

  谭浩笑嘻嘻的说:“我不是以为你没兴趣嘛。”

  “说吧,我听着呢。”

  “沈哥是支队的顶梁柱,按照他的贡献还有能力,早就应该提副支队长了,可是这个大队长都是去年年底才解决的,而且当的憋气,什么都得听刘教的。沈哥这人也不计较,自己带个组就上案子。不过沈哥尽拣高难度的案子上,不搞创收,到时候人吃了亏,戏又不好看。”

  我对谭浩的话有点似懂非懂,所以也没有插嘴,谭浩看我满脸困惑,也没再说下去。

  当庭并没有宣判。庭审结束以后,看热闹的人们渐渐散去,我一个人在空旷的审判大厅坐了几分钟,慢慢的从案情中回来,再次面对自己的处境。我长长的叹了一口气,拖着沉重的脚步,离开了法院。

  随后的日子,我要么就守候在公安局的门口,要么就在法院旁听案件,有刑事案件,也有民事案件。每一次开庭我就沉浸在案情中,但是在每一次庭审结束之后,我仍然必须回到冷酷的现实,沈龙兴没有任何音讯,我依然要回到小巷的陋室里过夜。

  一个礼拜很快过去了,今天应该是毕业的日子,同学们将在学校的礼堂里最后一次集会,合唱一曲《少年壮志不言愁》,然后在食堂里会餐,最后是抱头痛哭。

  宋凌志毕业的那一天,全校师生聚集在礼堂里为毕业生召开欢送大会,这是学校的惯例。

  在肃穆的礼堂里,满目都是橄榄绿,每一个人都或多或少有点惆怅,尤其是毕业生们,不见了去年秋天我作为新生举行入警宣誓时的欢乐。校领导在全体肃立中走上主席台,令人窒息的沉默中只有那几把破旧的老壁扇在吱吱呀呀的转过来转过去。人们在洪亮的口令声中整齐的坐下。

  一霎那间,我突然意识到

,有些什么看不见的东西已经永远的离去,而且永远不再回来。人生是什么?是一场接着一场的别离,一幕连着一幕的告别,回不来了的昨天,懵懂的今天,遥远的明天。为什么欢乐总是那么短暂,欢乐之后的惆怅和悲伤却那样长久的占据着所有的夜晚。我突然就想哭,但是强行忍住了。

  在校领导、老师、毕业生代表和在校生代表各自发过言之后,老校长站起来,向大家提议:“我们在一起,最后合唱一首歌吧。”

  有人起了个头,人们一起唱了起来,不言而喻,是《少年壮志不言愁》,在慷慨激昂的歌声中,几乎所有的人都红了眼眶。

  大会结束以后是会餐,最后毕业生们一个个泪流满面的从食堂里出来,借着酒劲,在操坪里互相拥抱,大声道别。六月正午的阳光,晒得他们满脸通红,一场宣泄之后有的就急着赶回寝室收拾东西,准备赶火车。依依不舍的送行者沿着长长的林荫道一直送到校门口,直到先行的人拖着大包小包爬上公共汽车。泪水始终在每一个人的脸上流淌。

  那一天我们无心上课,无数次偷偷的把头转向窗外,我情不自禁的想象着我毕业的那一天。那一天也会有这样灿烂的阳光吗?离开这里我是高兴还是忐忑不安呢?宋凌志会来接我吗?

  然而此刻,本应是我毕业的日子,我却独自在星城街头游荡,期待着奇迹把一个名叫沈龙兴的男人突然送到我的面前。但是希望渐渐渺茫。

  突然我的寻呼机响了,这是某个人送的寻呼机,打开一看,上面写着:“我在找你。”

  我站在星城市公安局对面的人行道上,靠着一棵法国梧桐茁壮的树干,泪如雨下。

  寻呼机每隔十分钟响一次,我一条一条的看着。那个人在久久不见回音的情况下,转而说:“你不理我不要紧,可是一定要打电话向父母报平安。”

  我的心一震,决定给家里打个电话。这时,我看见沈龙兴的破吉普车正要驶出公安局大院,心跳几乎停止。我不顾一切的冲过马路,迎了上去。

  但是驾驶座上是一个我从来没见过的人,他猛地刹住车,把头从驾驶室伸出来,大声呵斥:“你不要命了,跑什么跑!”

  我失望的让到路边,看着吉普车驶远,心里空荡荡的,而寻呼机一直在

响。我终于意识到不能再这样等下去,于是鼓足勇气走进了传达室。门卫听说我找沈龙兴以后,目光很奇怪的注视我了一阵,我立刻就要了一种逃跑的冲动,但是强行忍住了,听见门卫说:“沈队长没在这儿上班了。”

  “那么他去哪里了?你可以告诉我吗?”

  “不是我不告诉你,我确实不知道他去哪里,他没来上班有一个多礼拜了。你走吧。”

  我嗫嚅着说:“我真的有很重要的事情找他。”

  “我没骗你,真的不知道。”

  “我可以进去问他的同事吗?”

  门卫摇摇头,说:“你不要这么固执。实话告诉你他失踪了,没有人知道他到哪里去了。”

  我垂头丧气的离开了公安局。我不明白失踪是什么意思,他怎么可能失踪,就在和我约定的日子,他居然失踪了。看来真的是他在制造阴谋,把无辜的我推进了万劫不复的深渊。

  为什么?为什么要这样害我!

  我脸色苍白的回到了小巷,房东的大姐关切的问我是不是病了。我苦笑着连连摇头。她就说:“你一定是打工太辛苦了。小妹子,出门在外一定要注意身体,不然你家里会担心的。”

  我感激的笑了笑。大姐看我没精神说话,就叫我早点休息。

  这个夜晚又是异常闷热,我在黑暗的房间里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我一直在想明天是不是应该买票回家。虽然对沈龙兴的期待已经毫无意义,但是我不想回家,我还想等待,一定要等待。

  我不知道自己一定要等的是什么,也许什么也等不来,但是我一定要坚持下去。或许我现在想要的只是一个答案,这一切到底是为了什么,到底是什么使我从云端坠落红尘,骄傲的双翼痛苦的折断,滴血的伤口永难愈合。

  但是我再也不能无所事事的整天在街上游荡,我决定明天到人才市场去看一看。

  第一次到人才市场,我好奇的四处张望。人们正努力推销着自己,带着厚厚的个人资料,

  四处散发。而我两手空空,没有毕业证,没有档案,只有一张身份证。我在人群中穿梭,仔

  细的观察着,研究着,最后我轻轻叹了一口气。

  何必自取其辱呢,我该怎样向用人单位解释,说我在毕业前夕因为作风问题被学

校开除了?这样一来,所有的人都会唯恐避我不及。天黑了,我回到小巷,早早上床睡觉,准备明天到劳务市场去看看。

  寻呼机已经没有了电池,我也没有力气再买一对新的换上,我要把那个人彻底从我的生活中赶出去。

  第二天又是一无所获,谁能想象得到,就连雇佣餐厅服务员,都要求有毕业证,不管是高中毕业证还是初中毕业证都可以。可是我一直在上大学,做梦也没有想到会有一天,要凭着高中毕业证找工作。

  我只能往家里打电话,幸运的是,弟弟接了电话。

  他直截了当的问我什么时候回家,我问:“父亲的怒气消了没有?”

  弟弟说:“他转业安置不是很顺利,天天在家里暴跳如雷。”

  我无奈的说:“这样的话,我怎么能回来。”

  “可是你不能在外面流浪。那个害你的男人到哪里去了?”

  我只能编个谎话骗他说:“我现在生活不愁,就是想重新读书,你帮我把我的高中毕业证找到好不好?”

  “你的意思是说重新读大学。”

  “是啊,需要这个。”

  弟弟看来也不知道其中诀窍,就爽快的答应了,我说:“我明天这个时候打电话过来,你告诉我结果。”

  “好,我明天在家等你的电话。”

  “你偷偷的告诉妈妈,我一切都好,叫她不要担心。行吗?”

  我依依不舍的放下电话,回到了我的陋室。

  黑夜这样漫长,这样炎热难耐,我简直都等不到清晨了。我这一生真的就这样沦落在这样一条狭窄的小巷里了?我还有希望走出去吗?我迫切的想知道最后的答案,可是,什么时候才会有答案?

  第二天,我再次打电话回家,弟弟告诉我毕业证已经找到了,我终于松了一口气。但是弟弟突然说:“这两天有一个姓萧的人到家里来找你。”

  我的喉咙立刻就哽咽了,他居然找到我家里去了?听到弟弟继续说:“这人看来是个什么公司的经理,长得很帅。他找你干什么?”

  我忍住突如其来的伤感,小心翼翼的问弟弟:“他对爸爸妈妈说了什么?”

  “说你要到他们公司工作,叫我们都放心。这是不是真的?”

  我只好说:“有这么回事,还没办

  “那就好,这个人看来还不错。我听他说,他特地到你们学校把你的档案都调出来了。不过他要你早点去报到上班。”

  “我知道,我还要处理一些事情。”

  “毕业证怎么给你?”

  “我回来,你明天等我电话,直接送到火车站来。”

  “姐姐,你真的不打算回家?”

  我怔了怔,轻轻叹了一口气,说:“我会回家的,现在不到时候。”

  可是,我真的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够回家。

  挂了电话,眼泪就涌了出来。我擦干眼泪,坐公共汽车到火车站去看火车时刻表。穿行在拥挤的人流中,突然觉得自己就像无根的浮萍,没有来处,也不知道去处。

  我怎么就沦落到了这一步?

  我回家拿了高中毕业证,把寻呼机给了弟弟。然后头也不回的上了火车。我已经没有了退路,只能向前走,一直走,要么撞上南墙,要么柳暗花明。

  找一个适合的工作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我不会打字,英文也差强人意,办公室的工作是不要梦想了,做营销工作实在是难为情,如果在街上遇到熟人怎么办。

  最后,我在一家中档的饭店里,当上了服务员。第一个礼拜我在厨房里当下手,天天洗盘子,洗得双手都发白了。领班看我还算机灵,第二个礼拜就叫我当服务员。我在家里从来没有做过这种端茶倒水的事情,到了此刻也只能咬着牙埋头苦干。后来我又当了迎宾小姐,每天穿着旗袍站在门口笑脸相迎。到了晚上下班的时候,双脚已经肿胀得脱不下高跟鞋。

  虽然那些日子非常辛苦,而且我已经退掉了自己租的房子,住在饭店的集体宿舍,但是夜里回到房间就蒙头大睡,早上起床以后又开始新的忙碌。每天根本没有时间想事任何事情,人的感觉也麻木了,再也不至于彻夜难眠。

  不过我注定不是做服务员的材料。一个月后的一天,我因为忍受不了一个客人的调戏,

  愤怒的给了他一个耳光,老板和领班居然要我给客人道歉。我非常干脆的换掉了身上的火

  红旗袍,连工资都没有领就走了。

  我不得不重新开始找工作,满大街的游荡,晒得满脸黝黑。

的大厦前面,一座简单却精致的平房的玻璃门上,贴着招聘售楼小姐的广告,要求高中学历,会说普通话。虽然我不愿意做营销,但是我现在已经没有多少选择了。

  我直截了当的向坐在正中那个戴眼镜的年轻人递上我的高中毕业证和身份证。他奇怪的看了看我,问:“你怎么知道这里由我负责?”

  这个问题很简单,因为他看上去最稳重而且显然受过高等教育,但是我只是淡淡的说:“我不知道。”

  虽然一个多月来的磨砺,让我知道了讨好他可以使我顺利地获得这份工作,但是我仍然是一个无论如何也做不来的人。万一有一天实在找不到工作,没有钱了,再也熬不下去了,我就回家去。向父亲下跪认错,乞求他的原谅。他应该会原谅我。

  我其实不算是一个纯粹的打工者。所以我的身上仍然保留着那种不谙世事的超脱气息。

  他开始仔细的打量我,我也平静的看着他。这人大概二十五、六岁,斯文儒雅。他看着我,带着微笑,却没有通常那些招聘者居高临下的傲慢。

  “你有什么特长?”

  我立刻一句话都答不出来了,我学过散打,可不够资格做保安;学过法律,也没能力做律师;学过侦察,有什么用呢?

  在他亲切的笑容里,我苦笑着说:“我什么都能干,不会让你失望。”

  他若有所思的审视着我,我强迫自己坚持满脸的笑容。

  终于,他用肯定的口吻说:“你看上去好像受过高等教育。尹小姐,我们聘用你。”

  我感激的连声说谢谢,他很有绅士风度的把手伸过来,说:“我叫霍友峰,销售部主管。”

  我赶紧抓住他的手,恭敬的摇了摇。

  他继续说:“你可以到人事部钟小姐那里去办一下手续。”

  我就这样开始了新的工作,每天向前来考察楼盘的顾客们介绍身后正在施工的“永业花园”。千方百计的打动他们的心,渴望着他们能够掏出钱包,这样我的提成收入就会增加。我学会了花言巧语,学会了夸张,学会了避实就虚,学会了欺骗。

  有时候午夜醒来我不知道自己在做些什么,揽镜自照的刹那竟然发现我的眼睛里再也没有了昔日的纯真……或许这样才是人生的必然。纯真

年代总要离去,谁不是一样呢?

  炎夏过去以后,霍主管把我调到了办公室,负责文案工作。每天我们朝夕相对,他对我的好奇心与日俱增,我能够感觉到,却懒得理会。有时候在工作之余,我会茫然的凝视窗外。我会想念往昔,想念校园,想念老师和同学,还有经过我人生的那些男人们。我总是觉得眼前的一切只是一个梦境,有一天梦醒了,我还睡在周萌的下铺,有人来敲门,那人可能是宋凌志、于海宏、或者是别的什么人。

  我为什么就不再是那个骄傲任性的女孩了?我为什么就茫然的坐在这个陌生的办公室里,干这些迫不得已的事情?我的明天呢?

  在这种暂时安定却依然迷茫的状态下,我开始向那位楚天舒编辑投稿,写一些词藻华丽却说不上有什么意义的东西。于是就可以经常看见“雪夜”的名字出现在《星城晚报》的副刊上。暗淡的生活居然也有了一点小小的光彩。

  “嘿,”霍友峰把我从胡思乱想中惊醒。我立刻打起精神来,准备应对他的责备或者是质询。但是他没有,镜片后面的眼睛温和的看着我。

  我受不了这种目光,心开始刺痛起来,慢慢的低下了头。

  “你是一个有故事的人。”

  我笑了笑,轻描淡写地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故事。”

  霍友峰也笑了,他的笑容总是这样淡淡的,但是让人感觉很亲切。

  “你很像我大学里的一个女同学,她是校花。”

  对于他这句话我很不以为然,敷衍的笑了笑,就开始看文件。

  霍友峰在办公桌对面,沉默了好一会儿,然后自我解嘲的说:“我这人不会说话。”

  见我始终没有答腔的意思,他终于把后面的话都咽了下去。

  我却再一次陷入了恍惚中。

  晚上熄了灯以后,寝室里照例有夜话时间。今晚的话题很新鲜,据说男生们已经评出了新的校花,我对此自然是一无所知,她们却好像都知道一点什么。我百无聊赖的听着她们一问一答。

  突然,文蓉点名要求我猜一猜是哪位女生当选,我老老实实的回答猜不到。文蓉笑着说远在天边近在眼前,我想她既然这样暗示,那人一定是在我们寝室里。文蓉有着小巧如狐的下巴,聪明灵秀,而顾蕊也很出色,不然这

两个人不会这么热衷要说这个话题,一定是要我当面吹捧她们一下吧,但到底是哪一个呢?我也拿不准,只好随便猜了一个,结果整个寝室里都大笑起来,我心里没有底,也跟着傻笑起来。

  顾蕊笑嘻嘻的说:“就是尹雪自己呀,我听我那些男老乡说过的。”

  “瞎说,我怎么不知道。”

  我没想到会是这样一个答案。我知道自己长得还算清秀,但是从小到大,来自长辈们的称赞是不少,同龄人可从来没有谁当面说过,而且也从来没有享受过漂亮女生的待遇,没有收过纸条,也没有哪个男生偷偷的看着我发呆。

  姐妹们笑得更加开心,可能觉得我的反应很好笑吧,,我更加气急败坏的说:“你们耍我,搞错了吧。”

  文蓉笑着说:“告诉你吧,尹雪,男生都说你是气质型美女呢。”

  周萌也肯定的说:“难怪我也听我那些老乡说过我们寝室有一朵校花,原来如此,名至实归。”

  校花又怎么样,学校总共才一百多女生,这种事情实在很无聊。

  顾蕊说:“尹雪荣选校花,是我们全寝室的骄傲,要她请客。”

  立刻引来一片迎合之声,我知道她们存心要宰我,苦笑着说:“各位姐妹,请客就请客,换个借口吧,不要拿我穷开心。就选在我们军训结束以后,庆祝军训结束怎么样。”

  “随便,有的吃就行。”文蓉说。

  也许是因为运动量比较大,女孩们的食量都增加了,学校的伙食又比家里差太远,大家非常热衷请客。

  过了两天,人事部的钟小姐把我叫去,对我说:“尹小姐,你在我们招聘的员工中,学历不高,职务可不低。”

  我看着她冷冷的脸,心想可能坐不成办公室了,还是忍不住问道:“请问,我是不是有什么地方做得不好?我会更加努力。”

  “你做得还可以,不过公司认为应该由学历高的员工做你现在的工作。”

  我立刻明白了,既不想耽误时间,也不想在她面前流露黯然的心情,就问:“公司是不是要解雇我?”

  “公司决定调你到总公司的秘书科做资料员。”

  我不知道资料员是做什么,也没有问。我根本就没有选择的余地。

  出了门我居然看见了霍友峰。也许

就是他提出要调我走,谁让我那么接不住招,不给人家一个机会。霍友峰走到我的面前,目光躲闪,我坦然的等着他对我说点什么。

  “你也调动了吧,”他苦笑着说:“我已经调到总公司财务部了,新来的主管当然会换上自己的人。”

  我心里这才松了一口气,他说:“我向他们举荐过你,你很能干,但是做营销不太适合。”

  “我不知道你以前是做什么的,你看来那么清高,看着你低三下四的那样跟顾客说话,我很心痛。”

  我呆住了,他已经满脸通红。

  过了几分钟,我提议说:“你照顾我这么久,我请你吃顿饭吧。”

  霍友峰的眼里流过惊喜,连忙说:“还是我请你。”

  那天晚上我们一起吃了饭,然后在街上散步。大街上来往的人们或喜或忧,表情不尽相同。我漫不经心的听着霍友峰说他的大学经历。无非是在学校里遇见了心仪的女生,然后是恋爱,后来因毕业而分手。他反复的强调着离别的无奈。刻意传递给我一种曾经沧海的情怀。

  突然我停住了脚步,就在马路对面,于海宏正在警惕的四处张望。他一定是在执行抓捕任务。说时迟那时快,于海宏和其他几个人一起扑向一个彪悍的家伙。狠狠的将他扑倒在地,迅速铐上了,然后押上了停在一旁的民用牌照三菱吉普。

  一个月的军训终于结束,新生迎来了最后的汇报操练。那天的天气不好,阴沉沉的,好像就要下雨的样子。在全校师生面前,新生们顺利的完成了所有的基本队列动作,然后整齐的坐在操场一角,静静的观看师兄师姐们的表演。

  每一个分队都很整齐,四五十人宛然一个整体。有的分队表演擒敌拳,有的分队表演擒拿,有的分队表演散打基本功,最后表演的是前仆与后倒。

  突然大颗大颗的雨点毫无征兆的砸下来,操场上黑压压的人群立刻慌乱起来,有人站起身来。新生们在队列里偷偷议论,一致认为天公不作美,表演搞不成了。

  这时,检阅台上,校长笔直的站起来,大声宣布:“都有了,全体起立!”

  人群齐刷刷的站起来,校长继续下令说:“都有了,全体脱帽!”

  我吃了一惊,这么大的雨,居然还要摘下帽子淋

,太夸张了吧。但是鬓发斑白的校长第一个摘下了警帽,随后人群整齐一致的摘下了帽子,任凭雨水倾盆而泻。校长再次下令:“都有了,听口令,全体坐下!”

  虽然整个水泥操场已经湿透,但是人们都毫不迟疑的坐下了,无论老师还是学生。这一刻,每一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庄严。我突然从心底涌起了一种神圣感,进校一个月了,直到此刻我才猛然找到了感觉,人民警察的感觉。

  每个人一生中都会有被震撼的时刻,那时候我年轻而且充满热情,正是热血沸腾的年华。

  秋风刺骨,秋雨也是冰冷的,裤子湿了,衣服湿了,头发也湿透了,谁都但愿自己是站在一旁看热闹的人,可谁都只是想一想而已,操场上只听到一片哗哗的雨声,还有响亮的口令声。

  此刻进场操练的是政侦四分队,他们将操练前仆和后倒,操练地点是全操场最低洼的地方,此刻几乎已经成为一个大水坑。但是他们已经在雨中散开了队形,队列中还有几名女生,他们真的会扑倒在那大水坑中吗?我在人群中紧张的看着。

  口令下达了,他们整齐的向前扑倒,无论男女。然后听口令整齐的起身,接着是流水动作,一个接一个的又向前扑倒了一次。当他们站起来时,前胸已经湿透。然后是后倒,分队长一声令下,全体向后仰面倒下去,立刻水花四溅。集体动作之后又是流水动作。

  最后,所有的人已经全身湿透,正在操练的,和观看操练的。但是人们出奇的平静,那些微的骚动早已经无影无踪,冷与湿的感觉已经被彻底的抛到了脑后,剩下的唯有庄严。沉默的橄榄绿的庄严。

  我在心里问自己,如果是此时此刻此景,如果是我站在水坑前,分队长一声口令,我是否也能够毫不犹豫的扑倒下去?

  我当然可以。我想我一定可以做到,因为我已经穿上了橄榄绿的制服,这是一个不可改变的事实。

  终于,操练结束了,校长表扬了全体师生,着重表扬了政侦四分队,还有全体新生。然后他大声宣布散操,人们喊着洪亮的口号,列队一一离场。而雨竟然也停了。

  那天的澡堂挤得不得了,排了好长的队伍。我和周萌洗完澡出来,几个男生排在澡堂门口冲我们笑,我不喜欢和男生打交道,低下头就走,周萌说:“他们是我们分队五班的,打

  我抬起头笑了笑,其他的男生都笑了,只有一个眼睛又黑又亮的男生没有笑,深深的看着我,就像在看一幅画。

  我瞪他一眼转身就走,周萌突然说:“那个男生喜欢你。”

  我笑着推了周萌一下,说:“胡说八道。不许制造绯闻。”

  周萌嬉皮笑脸地说:“校花怎能没有绯闻。”

  “什么校花,笑话还差不多。”

  那天黄昏,我一个人在渐渐暗淡的操场上散步,满怀迷惘,伴随着丝丝缕缕少女的伤感。

  在操场的另一边,我看见了五班那个黑眼睛的男生,他悠闲的在跑道上散步,突然他看见了我,停下来,远远的向我这边注视。我从周萌的口里已经知道他的名字叫做于海宏,能写一手漂亮的隶书。他就那样站了很久,但是没有走过来。

  霍友峰安静的站在我的身边,等我看完以后转过头来,难得的愤世嫉俗的对我说:“现在的治安真不行,这些警察都不知道干什么的。”

  我冷冷的说:“你要知道,警察也是人,也是父母生的,血肉做的。说不定哪次行动,一点不小心,就会受伤甚至牺牲。”

  “我不是这个意思,”霍友峰扶了一下眼镜,说:“他们刚才的表现确实英勇。”

  “这是他们的职责。”

  霍友峰小心翼翼的说:“没想到你说话很有主见。”

  我苦笑起来,说:“是啊,我不过是个高中毕业生。”

  “不要误会,我不是这个意思。”

  我的眼光掠过人群,掠过灯光,定格在模糊不清的夜空。

  无视他的慌乱,我平静的说:“你是什么意思都无所谓。”

  “我觉得你现在处于一种迷惘的状态中,不知道我可不可以帮助你。”

  我缓缓的收回目光,说:“你帮不了我。”

  “你可以试着给我一个机会,你也没什么损失。”

  没想到一贯绅士作风的人也会有如此激动的片刻。

  我不想再扯下去,淡淡的说:“我要回去了。再见。”

  霍友峰默默的跟在我的身后,一直把我送回女工宿舍,我虽然有点过意不去,但是整个人就是懒懒的提不起精神,所以简单的道了声“再见”,就把他关在了门外。

在床上,泪水突然就涌了出来。

  我再也回不去了!他们都会忘记我,一定会!

秋意渐浓,我每天像个陀螺一样高速旋转,资料员的工作就是打杂,每天在各个办公室之间疲于奔命,每个人都可以指示我做这做那,人早已麻木不仁,每天最大的愿望就是可以早点睡觉。

近来公司有个传言,据说有一家大型房地产公司会收购我们永业房地产公司,公司上下早已人心惶惶。兼并的最大结果可能就是裁员,我也非常担心这一点,我只是一个高中生,做的工作又是最不起眼的资料员,不裁我还会裁谁呢。

但是我对此也无可奈何,如果真的把我裁掉了,我就回家去。听说父亲最近心情好多了,何况我也确实熬不下去了。

传言终于变成了现实,我们公司与一家龙翔房地产公司即将合并,更名叫做永翔房地产公司。我也顺理成章的被炒了鱿鱼。霍友峰非常幸运的升了职,当上了副财务总监,他向我许诺,一定要把我从新招进公司。我非常感激他,不过我已经没有兴趣从新进公司了。我不想一辈子当那个任人驱使的资料员。我决定回家去。

那天我已经收拾好了全部行李,霍友峰突然兴冲冲的跑来找我。

“你的事情我已经找到门路了。”

他看看我的脸,又看看收拾好了的行李,黯然的问:“你真的要离开星城?”

我的喉头突然就哽咽了,一句话也说不出来。默默的把头扭向窗外,看那一片片金黄的梧桐树叶在初秋的凉风中摇曳。

霍友峰说:“我找了人事部的部长,说你是我女朋友,要求他安排你。”

我惊讶的看了他一眼,他满脸通红,强作镇定的说:“不这么说他不会同意。”

“谢谢你。”他的一片好心我无从迁怒。

霍友峰见我没有生气,兴致勃勃的继续说:“今天晚上公司有酒会,我和他约好了带你去见他。”

我抬头看着他,他着急的说:“你千万不要拒绝。千万不要。”

我为什么要拒绝?他所做的一切都是出于真心,我可以不接受他,但是不能伤他的心。于是我微笑着说:“多谢你费心,今晚我去。”

霍友峰喜出望外,不敢抬头看我的眼睛,叮咛说:“最好穿的正式一点。”

,再也找不到丝毫公专生活的痕迹,我轻轻的把齐肩的头发细心的盘起来,然后化了妆。镜子里的我那么美丽但是那么忧郁,心里有那么一丝酸楚,四处蔓延,弄得眼角也湿润起来。

这是我在星城的最后一夜了,明天我就要离开这座城市,离开我的往昔,离开生活在这座城市的那些人,也许永远不能相见。

最后我把某人送给我的“一生之水”打开,洒在耳后、裙边。

晚上,霍友峰看我的目光是惊艳,我矜持的对他笑了笑,什么话也没有说。

我是第一次出席酒会,可能也是最后一次。满目的衣香鬓影、觥筹交错,满耳的陈词滥调、花言巧语,我身在其中是那么的不协调。那个人事部长的一双三角眼,不住的在我胸前溜来溜去,连声答应给我好好安排。

突然主持人走到台上,宣布说总公司的萧总到了。人们纷纷迎向宴会厅门口。我在人群的后面站着冷眼旁观。人群突然爆发了热烈的掌声,然后迅速的向两边让开。

毫无征兆的,一张熟悉的面孔就出现在了眼前,我的呼吸也随之停止。

有些人有些事是永远也忘不了的。

那时候我正挣扎在一段绝望的恋情中,整天郁郁寡欢。有一天,我一走进寝室,周萌就笑盈盈的迎上来。

“尹雪,你有一篇散文发表在晚报的副刊上,这里是稿费通知。”

我接过来一看,稿费有四十元钱,心情顿时灿烂起来。

周萌说:“周末你请客,我要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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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生长于冰冷的深海,肆意玩耍于辽阔的天空。但我不可以落到凡世。爷爷死时说,孩子,不要去,那里有你不应知道的迷!

  爷爷死在一个陌生人的剑下。一把极普通的生满铁锈的三尺长剑。便葬送了爷爷漫长而高贵的生命。那年爷爷三万七千岁正。而我只有六岁。头上的双角还只有一个叉儿。并且不懂隐角术。我静静看到我最亲近得人在我身边离去。血流下来,汇成浓浓的红河,让我想起阿尔非圣山上的血池。那是无数个犯了罪过的生灵的血。爷爷极缓的倒下,轻轻的伏在地上,嘴角有一丝血痕。我趴在爷爷身上。却不哭。我从未哭过,然而我也不曾笑过。我是一个奇怪的孩子,我注定了我的一生不会平静。我不想平静。

  爷爷说,蓝风想你了,他就只有一个亲人了,那就是你。在苏兰斯海的深处,有一个思念你的神,他叫垒化,他会帮你做一切你想做的事。他爱你。你也应该爱他。去天空飞翔,有和乐鸟陪你唱歌,去深海遨游有蟠馨草,会带给你幸福。走吧,唯一的是不能落在凡世,那里有你不应知道的迷!

  当握我紧拳头瞪视着那个陌生人时,爷爷忽然睁开了眼大声对我说,不!就此再也没有醒来。

  爷爷是为什么死的?这成了整个家族,乃至整个深海天庭的迷!

  我是龙的女儿。我叫红雨。

  我的父王在我出生的那一天,被至高无上的皇囚禁在阿尔非圣山上。他没来得及看到他的女儿。所以我注定见不到我的父王。而我的母亲在我出生之后不到一刻的时间里便死去了。这是龙族的规,在深海中作为龙的女人,生命的结束在另一个生命诞生之时。一个残酷而有平静而又延续万万年的现实。爷爷是我最亲近得人,他为了贪玩的我而违反天规,不得黄的允许便私自带我落到凡世。那是我梦中的地方,很美。我笑的天真烂漫,双角乱颤着忽然静止不动。一把破剑洞穿了爷爷的胸膛,剑柄在一个陌生人的手里。他流着泪,昂着头,面向天空。

  风从长城的那边吹来,掠过我们的身体,微拂着爷爷的血,风忽的从这边跑去。

  爷爷明可以反击,却不反击,明

可以绝望,却充满了笑容的死去。

  我寂寥的游逛了八十年。在冰海,在天庭,在星际间,在阳光里。最终躺在阎叔叔的怀里,听他讲古老的深海天庭中的传奇。但他从未提起我的父王和母后。我也不曾问过。阎住在一个很暗很暗的地方,俗世称之为地狱。

  那一天,已忘记了是哪一天?炎佛圣泉忽然喷出股股红流,阎告诉我,这是无数个战死沙场的鲜血。每一个人的灵魂在离开躯体后,或进了天堂或入了地狱。但是他们死时流下的血都将由炎佛圣泉中喷出,而阎的职责就是让这些热血另归新生。

  他往日的温情在炎佛圣泉的剧烈喷涌中屹然而止。他回到了真正的地下之阎。他指着黑暗中的水晶幻景说,看,那里有你一生的秘密。

  在次前,我依然天真,不知愁是何滋味。

  我看见,破败的城池,火红的飞罨,狂乱的呼叫。痛苦的呻吟而无数扭动的身躯。还有堆成山的人尸马尸。画面最终定格在一个将军的身上左手松垮无力的提着头盔,右手则紧紧的握着一把利剑,刚毅的线条勾画英俊的面孔。他站在高大的危危城墙上。剑在发光却在他的目光里微不足道。目视远方望着士兵的倒下与再起。风吹过额,长发乱舞。他抿抿嘴吐出一口黄沙。黄沙弥满。遮住了沙场,遮住了生与死。他忽然回过头,轻盈的,望向我的方向,说,你在哪?

  我知道他看不见我。当然也不是再对我说。我还是浑身打颤。我感受到他双眼的温情。让我置身于冰冷的黑暗的地狱里,眼前却如天空般清净。苍兰色的天空下,大漠黄沙,古城沙场。他说,你在哪?最后变成嘶叫。

  我永远的定格在了这个画面里。直到他悠悠然而失。我躺下去,躺在冰冷的青冰岩上。这么多年以来,我第一次感到孤独的沉重压力。阎走了。炎佛圣泉中陪涌的大量热血都将由他支配于另一个生命。

  一千年,一万年。那个画面成了我一生中最美好的梦境。

到我会安静的偎在阎的怀里。在他们王族的眼中,阎只是一个支配凡人鲜血的神。他身份低贱,不值得我们王族的神与他坐在一起。

  垒化告诉我这些时,我好象才知道。我是龙的女儿。我是深海王族的大公主----红雨。可我依然忘不了,忘不了躺在阎怀中的感觉。如深海中的蟠馨草,那是深海中最美好的东西,代表着和平与幸福。

  我孤独的站在红海边的斑斓岩石上。我想念我的父王。我默念我母后的名字----十夕。

  垒化的紫色祥云停在我的上空。他盯着我叫我的名字----红雨。我知道他是垒化。可知道有什么用呢?我没有忘记爷爷的话,他说,垒化会帮我做一切我想做的事。可我什么也不想做。我只是想找一个自认为很幸福的地方,那时在梦中出现的地方,很美。那么的一千年,一万年。悄然逝去。原来从始到终,在我内心深处,那幸福的地方就在凡世。曾记的吗?红雨,你在半空上,看见一位母亲佝偻而瘦小的身影,走在两侧杂草横生的田埂上,口中呼唤她贪玩而不着家的孩子,儿,你在哪?我就在她看不见得上空,随着春末的大风摇曳。我伸出手,迎接满脸泪水。

  安静的躺在广阔的草原上,傍着潺潺的小河,有着大海的遐想。望着远方的丛山。吹过森林的气息。搭一座松木小屋。随风飘着松木的清香味。听虫鸣鸟语,听万物复苏。看蓝蓝的天,看白白的游云。看花好月圆。于是勾画出,在空气中勾画出我威严的父王。我美丽的母后。时间随着小河上的枯叶轻轻飘去。

  我不要活几百年,几千年,甚至几万年。

  我只要有一天那样的日子就够了。

  我命中注定是垒化的女人。而垒化是另一个王族的王子。我将在200岁时嫁给垒化,我将在2000岁时为垒化生儿育女。然后死去。这是天规,也是海规。我嫁也得嫁,不嫁也得嫁。我死也得死,不死也得死。这就是命,天上的海里的一个龙女的命。

  我再一次定格在那个凄凉的画面里。他抿抿嘴,吐出一口黄沙,长发乱舞,黄沙弥漫。他站在凡世的一座古城墙上

,向着我说,你在哪?最后变成嘶叫。而且阎说,那里有你一生的秘密!

  “有我一生地秘密,我又有什么秘密呢?”我轻轻的说。

  然后,我猛的扎进忧郁的深海。在劈开水波的一刻,我看见垒化的身影随后而至。我深深的扎进去,突然迅速的腾起,如燕子般轻盈的掠过水面,向凡世飞奔。

  在我的左手里,握着一颗闪着深蓝色光芒的海吻石。紧紧的把它贴在我起伏的胸口。海吻石是爷爷死后幻化成的一个球体物。爷爷曾说过法力无边的龙王死后会幻化成海吻石,它凝聚者那个龙王一生的法力。把它贴在你的胸口,可以给你无穷的力量,去做一切你想做的事,你永远不能后悔的事,你无法后悔。

  哭着喊,爷爷对不起我也不知为何,我不想呆在海里,我不想做龙的妻子。却没有人告诉我这是为什么?爷爷,对不起。我要海吻石选择的是逃离。我不能听你的话了,因为我想过一种我想过一种我想过的生活。可那是在凡世。爷爷你不会知道,我数次在梦中走过那片土地,然后在醒来时,望着深邃的天空,一直的望。没有尽头,没有休止。

  风萧萧的声音从耳旁跑去。我用起了隐身术。垒化已看不到我,他或许再也找不到我。我已化成了人形,双角已去。我已是一个年轻的民间女子。

  一身白纱。秀相清骨。

  我落在这个世界中。首先传入耳的就是古筝的声音。金戈相交,万马奔腾,大漠黄沙,万里萧瑟。了音却如泣如诉,婉转柔肠。最后屹然而止。风筝断了线,人儿掉下了悬崖。

  白衣人久坐未起。我慢慢靠近他,却看见他腾空而起,跃上半空。在我昂头的时候,他又坐在了原来的地方。那是悬崖的边缘,三面环空。

  我站在他的背后,看着他宽阔的后背,凌乱的长发。我看见,他猛的把古筝举起,用力摔向万丈悬崖。我听见,他嘶叫,你在哪?

  我就站在他的背后轻轻的说,我在这。如泣如诉,婉转柔肠。

  他缓缓的回过头,看我。

  我看他,看见了大漠黄沙,古城沙场。他左手无力的提着头盔,右手则紧紧的握着一把利剑。看见了他双眼的温情。看见他朝着我站的方向说,你在哪?

  我知道这不是天意,这是海吻石已与我的心连接在一起。

  他,就是我要找的男子。

  但是我想知道,这悬崖也是我要寻找的地方吗?我不曾问他。

  我站在这,看他。真实的在我面前的他,一脸冰霜,一身白衣,双眼赤红,满腔热血却无处发泄。

  他又问我,红雨是谁?

  我说,站在你面前的一个女子,一袭白纱,秀相清骨。飘逸的长发过膝,清纯的脸蛋胜月。肌肤如冰。

  他说,你来干吗?国已经亡了。

  我摇摇头,不知他在说些什么?

  我说,你的头盔你的剑呢?

  他不语,昂起头,已满脸泪水。

  雨。随着狂风,伴着雷霆,倾泻而下。在雨中。他开始讲一个故事,一个让我想到痛苦与煎熬的故事。

  我叫白衣。我生在未来,生在2066年6月6日,我是一个不幸的孩子。因为在我出生的时候,我第一伊眼看到的竟是已逝去两千多年前的日子。我看到了大漠黄沙,古城沙场,战马被腾,号声嘶叫。我看见自己站在城池上,长发乱舞。我是一个将军,战败的将军。那一次全军覆没,唯我一人幸又不幸的活了下来。前面没有路,我能做的只是等待王下达的死令。我忽然想起什么?朝远方大喊,你在哪?天空因深蓝变的苍白,大地因平静而颤索。我不知道你是谁?但我知道那将是我未来的命,我将在死神来临时遇见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将一直等下去。

  我从梦中醒来,回到2066,回到母亲的怀里。父亲搂着母亲的肩膀,左手逗着我小小的腮帮。我哇哇的哭了。即而听到了风声雨声,看见了闪电耀眼的光泽。我父亲说,这是一个特殊的孩子。父亲沉下脸,看窗外的雷雨交加。

  我四岁那年,知道了父亲是一个很出名的玄学家。而我的母亲是一个

化妆师,为死人化妆的化妆师。

  儿时的天总是很蓝。而母亲的死亡却在我的天空上画上浓重而又黯淡的一笔。

  那次,母亲回的很晚,他一头倒在床上,第二天就再也没有醒过来,父亲在再床前默立了很久.。他看着母亲苍白的容颜,口中念着唤徊的咒语。父亲弄不迷信,他是在科学上相信,人是的灵魂 的,她可以在某种特定的情况下离开躯体,自由行走,然而他也有的外的时候,父亲说,我母亲的灵魂回到了过去,我要她唤她回来,我问父亲,母亲为什么要走?父亲确实告诉我,提起食指念起了唤魂曲。

  直到最后,父亲也没有唤回母亲,她倒在病床上,静静地看我,他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应该回到过去,他流着泪告诉我,在二千多年前,有你的影子,那里有你的生活,有你的秘密,你不应该来到这里,你是一个特殊的孩子,你可以做我做不到的事,父亲揽着我,我把头紧靠在他温暖的怀里,父亲说,忘掉一切,紧紧的贴在我的心上,听它的跳动,听血液在流淌,怃惚中,你就已回到了过去……

  木然就是白衣的母亲,一个为死人化妆的化妆师。

  于是,我忽然在大雨中噢到一股森林的味道,飘着松木的阵阵清香,清新的,悠远的,进入美好的梦境。

  白衣却说,我母亲是一个诡异的人,有一次,一辆车疾驰的大卡车从母亲身上压过去,母亲却毫发无伤,事后有人说,他看见大卡车从母亲身上飘了过去,而司机当时便吓了过去,昏睡在半日之后,他的第一句话是“鬼”!父亲听了,只一笑置之。他是玄学家,但不相信鬼。不相信与自己同床共枕了十几年 的女人是鬼。父亲在一篇论文中这样写到,在这个世界上,有一群漂浮的灵魂。那不是鬼,那只是一种不为人知的力量离开了躯体,木然就是一个例子。我爱她。她不是鬼。她只是由于一种说不出的原因到了某一个我们不知道的地方。她看见了什么,却无法告诉我们。在这个世界上她也绝不是唯一。我猜想,那一段时间,她去了她想去的地方,那里很美。但她还是回来了,回到她丈夫的身边,她还记着这里的一切,这说明什么,这说明她在另一个世界,也有为人妻,为人母,为人的潜意识。

 失落感莫名的袭上我的心头。我突然明白了白衣口中的你是她的母亲,木然。而不是我,一个深海龙族的公主。我笑了,笑的勉强,笑的无力。。我要走走的,然而这不是我要去的地方。这儿是一个万丈悬崖,望不到青山,也看不见绿水。这不是我要的地方,因为这没有我爱得人。爱我的人已死了,或者已囚禁在阿尔非圣山上。我没有我爱得人。我爱得人来自未来。来寻一个叫木然的女子。这与我无关。我忽然死死的想念一个人,我的弟弟蓝风。他一个人住在深海。好孤独。他是否也在想我。想我这个不负责任姐姐。他是否还是那样任性调皮,他是否还会喊我一声姐姐?似乎已不能能了,我再也看不到蓝风,我落到了人间,我已做了注定不能后悔的事。除非,除非蓝风偷偷的跑出来,但那是我极不希望发生的事!

  我对白衣说 ,我能帮你什么,寻找你的母亲吗?

  白衣看着我的眼神依旧冰冷。他说,你能吗?找到了又怎样?

  白衣转过身去,面向悬崖。,痛苦的大笑。脸抽蓄着,肌肉收缩着忽然静止不动。他看见,看见我飘在半空中,朝着他微笑。风吹来,长发乱舞,我的,他的,交织一片。

  白衣的白色长袍随风猎猎做响,我听到,听到金戈相交的声音。

  因为我是龙的女儿。

  白衣低下头,伸出角用力的把一颗石子踢向悬崖。

  我知道我母亲在哪,我也知道我已不能找她!

  她死了,2066年的木然死在了温暖的床上,2066年前的木然也死了,死在了王无情却又公公正正的死刑台上。

  我愣住,呆在悬崖边上打量他失神的双眼。

  是的,你。白衣沉住了气。

  天空忽然晴朗,大雨在顷刻间销声匿迹。我与白衣的衣服还在不停的滴水。长发乱了,发丝湿了,湿了,或乱了,贴在我冰冷的脸上。我望者西方天空的彩虹,问他,美吗?

  白衣点点头说,很美。

怀里。第一次哭泣。我说,白衣你知道吗,我看见了那副画面,看见了画面中的你。看见大漠黄沙,看见古城沙场,看见你站在高大的城池上嘶叫,你在哪。我把一生定格在了哪个画面里。我把我的生活我的自由包括我犯下的罪过统统定格在哪个画面里。我把一切规矩都抛弃了。我没有听爷爷的话,我也不能再回到阎叔叔的怀里。白衣,你不知道的,我好想我的父王,,可我从未见过他,他在我出生的前一天被皇囚禁在了阿尔非圣山上。我也想我的母亲,可我吨她也是没有一点印象。她是龙的女人,她注定在我出生后的一刻钟悄然死去。我还有一个弟弟叫蓝风,他很可爱,很任性,其实我有何尝不是。他一定想死我了,可我们从此再也见不上面,。白衣,我爷爷死了,死在了这快凡世的大地上。我亲眼看见一把破剑洞穿了爷爷的胸膛,却无能为力。他缓缓的倒下,血流了一地。白衣你知道吗?我从不哭的,也从未笑过。可在我见了你之后,我哭了,也笑了。白衣,你知道吗,垒化是我未来的丈夫,可我不愿意嫁给他,所以我来到了这。可我好担心,担心有一天他会用破魂利剑指着你的胸口说,去死。

  我哭了,龙的眼泪汹涌澎湃,永无止歇。

  白衣用手指轻抚我的长发,他说,你哭了,很美。白衣的手指停在了我的发隙,他看着我,小心的轻轻的说,红雨,你知道吗,我活不到七天了。

  垒化的破魂利剑闪着幽蓝的光芒,我屏了呼吸看他的剑一丝丝拔出。,冒着一缕缕的冷气。

  垒化还是来了,他在我最幸福的时候,在我一生中最美好的一刻,在我与白衣紧紧拥抱的缝隙里。他把剑平指在我胸前三尺处。他说,从未有过的温情,红雨,跟我回家。

  我紧抿着双唇,紧闭着双眼。我怕自己会哭出声来。我怕自己会狠狠的流泪。我没有料到,垒化会如此的沉稳与平静。。我想到的应是垒化大发雷霆 的把剑插入我的胸口,然后扬长而去。我错了。痛苦的闭上双眼。听见他再一次对我说,红雨,跟我回家。

家是生命和爱的源泉,是家给每一个人凝结了甜蜜的亲情和无限的爱。父母对你的爱,哥姐对你的爱……让你沐浴在爱的阳光下,享受着亲情的呵护。甜甜的滋味似橙汗儿一样,让你的心美美的。

我拥有的是苦涩的新情,但同样映照了我的生命旅程。

我的亲情更别有一番滋味在心头。

我从小生活在不景气的家庭之中,经济上也十分拮据。父母为了自己而不辞辛劳,四处奔波。自己也经常埋怨:怎么会出生在这样一个家庭!然后就自暴自弃。然而亲人给我的那一缕阳光般的爱,让我在苦涩的生活中得到了“苦涩”亲情,滋润了我的幼小的心。

我的心并不苦涩。灰丝丝的心从此变得红润起来了。我要报答“苦涩”。感恩亲情,感恩父母,因为他们给了我“苦涩”的亲怀,熔化了我心中的苦涩。

一间泥墙屋;一溜黑瓦顶;一板青竹夹。下雨时还给我家的水桶自动抽水;地面凹凸不平似丘陵。我们一家人就居住在这样一个狭窄的泥屋中,挤出了苦苦的汗水、淌淌地流进我幼小的心里,但又是甜甜的,甜到了我的心灵深处……

是一毛钱,它使我在苦涩中朦胧地触到了如花蜜一样的甜味。一下子飘进了我心里,那时再也没有人与我抢它了――我的“苦涩”亲情。上学了,我家离小学很近,妈妈每天给我一毛钱买点菜吃。一天就这样子模模糊湖地过去了。我看见同学们手里都拿着两毛、三毛、五毛真羡慕!我也只能呆呆地望着望着……那五毛一张的钱可能要在我“最后的生命”中出现了。为什么妈妈只给我一毛钱呀?人家都比我多!我只有一个人呆在另一个角落。难道这就是亲情吗?难道这样的亲情还要感恩吗?爸爸就是这样爱我的吗?

很我多次回家后我都要问妈妈这到底是为什么?妈妈因我的而心而失去了自己的耐心。只好带着玩具,捎着伤痛说:“儿子,你听妈妈说,我们家穷,不比人家,你天天的一毛钱也很不容易呀!你知道我们这样挣一毛钱有多辛苦吗?你一天一天又一天的一毛钱,也是从我们生活里挤出来的呀!为了让你天天有一毛钱,我……”妈妈没有再说下去了,她的眼泪也流出来了。眼睛红润了。“呜,呜,呜……”我也哭了,喊着说“妈妈

”。一颗苦涩的泪水掉在我我的嘴唇上,我轻轻地用舌头舔了一下,甜甜地“苦涩”亲情,滋润了我的心。

“苦涩”亲情,难道就不被感恩吗?感谢父母给我的“苦涩”亲情中涌出的香甜。我要回报“苦涩”亲情,我要感恩父母,感恩挚爱。

“苦涩”亲情,是我的幸福的体验。我要一生拥有你,亲爱的爸、妈,谢谢您无数次地给我“苦涩”亲情。

我打小就没玩过玩具。玩具,那只是我心中的“海市蜃楼”我只有拿着一把砍柴刀一个人东挥西舞,当武器用,“咔嚓”一声,“哎哟!”我竟把自己的额头砍了,血哗哗地流着,我竟然不知道疼,傻傻地。妈妈看见后,一把把我抱起,直奔医院。妈妈的身体因劳累已经很瘦了,然而她是用尽力气把我把起,一边跑一边哭,还不停地说;“儿子,你忍住,我们到医院了,你没事的。”我紧紧贴着妈妈的心脏,听见“咚咚”地跳着,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然而泪水已经悄悄地打湿了妈妈的衣襟了。突然,一颗小小的苦苦的泪珠,直掉进我的心脏,增长了我的生命力,让我失色的心顿时红润了起来。我的血全部复原了。让我的心从新活了过来。香甜的“苦涩”亲情滋润到了我的每一个角落。

当我醒来的时候,妈妈已经坐着睡着了。望着妈妈衰老又憔悴的面容,我的眼泪涌出来了。妈妈,我伟大的妈妈,给了我无尽的爱,即使它是“苦涩”的。

后来我才知道,我的医药费不够。妈妈跑回去四处借钱,可再亲的人也不会借多少给我。因为我家穷,害怕还不了。妈妈又只好背着家中仅剩不多的粮食去卖了。发以为了早一点得到钱,就一下子背很多,为了我她迈着一步一步艰难的走着。汗水一滴滴堆集成了“海洋”。妈妈,是您拯救了我,是您给了我爱,是您给了我“苦涩”的亲情。

至今那刀印还深深地印在我的额头上,连接着我心的每寸,让它一生中永远伴随着我。

“苦涩”亲情。我要永远拥有你。母亲,我要回报您,我要用我感恩的心来拥抱您,我伟大的母亲。

“苦涩”亲情,是我的幸福的源泉。我要一世拥有你。

生命的价值到底在于什么?在于崇高、伟大?在于高尚、美丽?还是在于短暂与永恒?它就像一棵历经风霜的老树,尽管短暂,但是它的价值永存。

坐在三楼教室的座位上,侧目便能看见一棵快枯死的梧桐树。就这么剩下几条枝桠,还长着青青的叶子。看来,这棵伴我成长大的梧桐树已经离“大去之期不远矣!”生命,对于这棵梧桐树已行将就木,这使这我不禁掠过一丝悲凉。

好久没有去看它了。一日,我下意识地望了它一眼,猛然间,我发现在被裹满了白絮般霉菌的朽木下,萌发了一根小苗,上面还挂着两个鹌鹑蛋大小的小桐子。这使我莫名惊讶。莫名激动,觉得心里有一股东西直往上涌,热热的,涩涩的。终于,我被这顽强的生命力感动了。

莫不是它在向我们昭示着什么?

“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是裴多菲给我们留下的对生命价值的诠释。

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只有一次。这仅有的一次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叱?每当回忆往事的时候,也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解放而进行的斗争。这是保尔?柯察金给我们留下的对生命的诠释。

“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兼得,舍生而取义者也。”这是中国几千年来的大思想家、教育家孟子为我们留下的对生命的诠释。

生命,原来如此崇高瑕伟大、高尚与美丽、短暂与永恒。

是的,“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死了的只是他的躯壳,而留下的,才是永恒的烙印――他的灵魂。像雷峰、焦裕禄、罗同;像孔繁森、任长霞,像海空卫士王伟。他们的生命曾是那样的短暂。在整个生命的历史长河中,只是沧海一栗,又像是灿烂星空下那划过长空的一颗流星。可是,他们都把那短暂的生命升华成一种不朽的民族精神、民族灵魂。让这种不朽的民族精神、民族灵魂永驻人间,成为永恒。

我终于明白了,生命是短暂的,灵魂是永恒的,只有让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阴的价值,才是在真正的珍惜生命。

从窗口再望那棵梧桐树时,我结它肃然,而生敬畏。一粒种子落于地,萌芽出土,谁能说,这棵梧桐的生命即将行将就木了呢?

――短暂的生命,在它的脚下,延伸、延伸……直到永恒。

生命是盛开的花朵,绚丽多彩,灿烂芬芳。每个人都拥有生命,但不同的人,有不同的人生,也许有的人的人生更有价值,因为他

珍惜生命,他的人生有着很多光辉的事迹,而你的人生却是一片缈茫,生命将无法延续,有的人非常珍惜自己的生命,因为他知道生命的来之不易。如果不是秋风将种子吹下茎杆,那种子不是要被酷寒所冻僵吗?是秋风,把种子介绍给根须,使它找取了延续生命的母体;是秋风,把种子藏进了厚实的泥土,使它有了一个萌生,春天的温床;是秋负,把果实领进了一个温暖的家,使它孕育了生命的胚胎;人的生命也是这样来之不易,难道不是吗?

生命是隽永的诗篇,清晰流畅,意味深长,生命富有了诗意,那么人生就有了歌颂的价值。可是生命的逝去,也要用时间来计算,时间,多么有意义的一个名词,它将让人们用心来倒计。生命也是。可是生命旅程,便有泥跋涉,却不是那么畅通无阻。如果你不珍惜生命,那么幸福将与你同在。如果没有了生命,人世间将没有生机。生命的价值无处不在。它让大自然生机蓬勃,风光无限;让世界充满了活力;让种子有了萌芽的理由。生命的价值不在于它的长短,而在于它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敬仰、感谢生命。

生命是优美的乐曲,音律和谐,婉转悠扬。生命几次让我从睡梦中惊醒有时是悦耳的歌声;有时是害怕失去生命的心惊。有时是生命在梦里被搬倒。生命确实像音律一样和谐有旋律,因为生命一代一代地在繁衍,使地球上充满生命与和平,如果没有生命维持和平,一切将只是虚幻。生命旅程中的事情是有轻重缓急之分的,是可以由此排序的,人生有涯,生命必有极限,活着就是一个向着死亡的存在,铁闸似的死亡矗立在深邃的尽头,便使生命显出异样的美丽和时不我待的紧迫。因此我们必须把那些最重要的事情抓紧做守。这样生命的时间才不会空虚,这样才能在生命中抒写出优美充实的诗歌,颂出生命的色彩。

生命是奔腾的江河,汹涌澎湃,浩浩荡荡。生命在永进,一切都在发展,世间万物都在创新。有的人却不珍惜自己所拥有的现在,把生命却当作玩笑。那么他是生在福中不知福,不珍惜宝贵却又短暂的生命。人人都认为生命属于自己,其实生命本属于大自然,人与大自然是相互联系的。因此我们应保护大自然,保护大自然才能保护我们的生命。生命虽然为我们汹涌过,但也为我们失去过,江河也有干枯时……

生命的路漫长而多彩,它漫长,但很

难用尺子丈量。它多彩,但处处充满迷茫与坎坷。可它给我们的多于一切的幸福。我们应该感谢它,寻求它,生命的美丽展现在搏击风雨的翱翔中,展现在乘风破浪的前行中,它永驻在生活中,是它给了我们一切。同学们,请以乐观的心态,坚定的信心来感悟生命的美丽吧!

在城市生活过久的人,常对离异的他乡有一份思念;在平淡而幽美的故乡生活过久的人,常对外面的精彩的世界有一种渴望。于是,我常希望自己能拥有一双飞翔的翅膀。

趁着国庆闲暇,去看看有我童年痕迹的故乡。背着沉甸甸的行囊,带着已经疲惫的心,我告诉自己:回家!

踏上回家的路途的莘莘学子,都和我一样,有着同样的冲动和期望。故乡的路虽已不熟悉,然其野草满径,却给我带来一种久违的亲切感。她的空气里弥漫着醉人的荒香,突然间,我感到那样的寂寞,在这纷繁的世界里,我们来去匆匆,却不会无影无踪。我曾用音符去编织她,用语言去描摹她,用爱心去抚摸她。

我爬上了平顶,就在这一刹那间,我才发现原来我的故乡那样美。成熟的累累果实,时而往下掉;一片片劲拔的松柏四季长青;一丛丛盖过膝盖的茅草在清风中摇曳生姿;还有那铺满弯曲的小道的枯黄落叶,为这个归来的游子增添了迎客的气氛。蓦然回首,都只留在我踏过的痕迹……欢天喜地的小生灵也在为我祝贺,它们为什么还未飞到南方去?难道它们迷失了方向?难道它们未尝遍果实的滋味?还是被这宁静的环境所打动呢?也许是因为它们的热情,让我听到久违的乡音;也许是因为它们的存在,让我看到绵绵不断的山中隐约若现的房屋,崎岖的山路,再加上蔚蓝的天空,那是一幅最美好的山水之画,和谐而自然……

抬头望到的不是四角天空,而是高深无际像是包藏一切的天宇,源源不断地流向远方,我本来可以自然而然地走到她的面前,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我开始刻意寻找她。

难以用语言来表达感觉,没有开始,更没有结束,那是一种没有来由的触动,既可以让人喜极而泣,亦可以让人欲哭无泪。如果它能发出声音,那声音一定是微弱而固执的;如果它能行走,那步履一定是蹒跚而执着的。可是它无声无息,短暂的刺痛,还未看

见伤口,就被故乡的声音和风景抚平。

几年不见,故乡的人已走得差不多了。尘封的窗户,却打开我遥远的记忆。我曾站在这扇窗下,梦想着外面的世界;我曾在这窗下,细数着人生的苦乐。空荡荡的屋内荡着开门的声音,在萧萧的秋风中徘徊,略带一丝惆怅。推门而入,灰尘扑面而来,眼前朦朦胧胧,仿佛是如烟的往事在眼腾腾又要暮暮重演……是在寻找未来的归宿,还是在给我更高的启迪,说不出的言语,表达不出的感情。

环境恶劣的加剧,唯有故乡才能给予答案,它用清澈的水净化我的心灵,保留它独有的气质与朴素,静谧的林子无不使我迷醉神往。尽管每个人都开始闯荡,不久的将来,这儿也许将成为名胜。

克雷洛夫的《橡树下的猪》里描述了这样一则故事:野猪整天在橡树下吃着橡实,吃饱了就睡,睁开眼又觉得无聊,便挖掘起橡树来。因而受到了树上老乌鸦的批评。野猪却毫无愧色地答道:“让它枯死好了,对我又无影响。如果它永远没了,我也绝不惋惜,我要的是橡实。”“忘恩负义的蠢货!”橡树严肃的训斥道:“如果你抬起你的丑恶的嘴脸往上瞧,你就会明白,这些喂饱你的橡实是从我身上长出来的,难道你想被饿死吗?”橡树的话真的是意味深长,耐人寻味呀!

人和自然的关系是否与野猪和橡树的关系类似呢?我们对待自然是否与野猪对待橡树相同呢?橡树对野猪说的话又是否是自然想对我们所说的呢?

从一定意义上说,人类是自然之子,自然是人类的母亲。母亲会给她的女子无私的爱,无私的奉献,无私的关怀。

母亲教育我们,培养我们,让我们成为栋梁之才。成熟的麦子低档垂着头,那是教我们谦逊;一群蚂蚁能抬走大骨头,那是教我们团结;温柔的水滴穿岩石,那是教我们坚韧;岩石下的小草教我们坚强;山顶上的松树教我们拼搏风雨……

母亲无时无刻不在充实我们的生活,净化我们的灵魂,陶冶我们的情操。鸟儿送给我们美妙动听的音乐;争先恐后的百花带给我们美丽和芳香;翩翩起舞的蝴蝶献给我们动人的舞蹈,春雨为我们注入活力……

母亲养育了我们,我们就应该孝顺母亲。那就应该积极的爱护自然。可事实却并非如此,我们让自己的母亲伤痕累累,痛苦不堪,为

了自己的私利,我们做了“野猪”。

曾经被人们称为“地球之肺”的亚马逊,她拥有最宝贵的热带雨林资源,是动植物生息繁衍的理想场所。而如今,这片大地母亲的肺叶正遭受着灾难。我们为了自己的利益,使得每年有近200万到300万公顷的森林从地球上消失。毁林开荒正在一点点吞食着亚马逊的热带雨林,母亲的肺叶已是千疮百孔。不仅如此,东南亚、菲律宾、泰国、中国的西双版纳等地方的热带雨林岌岌可危。

森林是自然母亲的核心。森林被破坏,自然界也就被伤害,那么我们会好过吗?

以前,水是从海洋出发最后回到海洋,只是一次次轻松愉快的施行。而现在它却沦为了苦难的往返搬运不自的奴隶。它施行的胜地正在不断的消失,它觉得很累,想休息了。替代它的是一位不很友好的朋友“旱”。它的到来给本已是终年炎热的非洲地区的同胞增添了新的挑战。致使非洲50个国家中有80%不能满足其基本生存需要。可见,我们的母亲衰弱的程度。

培根说过:“自然,你要驾驭它,先得服从它。我们向自然索取高额的回报,那么从现在起,我们就应该用感恩的双手,回报自然。当母亲光彩照人的时候,人类――自然之子才会风度翩翩,春风得意。

一片美丽的枫叶,经过鸟语花香的春天会萌发新芽;经过骄阳似火的夏天会绿意盎然;到了硕果累累的秋天会由红而衰;到了寒风呼啸的冬天会随风凋落。

生命又何尝不同枫时一样呢?人的一生就像一个开口向下的二次函数图象式的抛物线。从你呱呱坠地那一刻起,你拥有了生命,属于你自己的生命;经过几十个春秋易节,你的生命和精力都旺盛至极,此后,你的生命便开始了它的衰老旅程;或许到了花甲、不惑、古稀之年的进修,你的生命早已结束了短暂的人生之旅,化为轻烟,随云而逝了。

生命似枫叶。生命之旅由我描绘,命运之路由我把握。在人生路上,只有不断的努力,不断地向前,为自己的梦而努力,为自己的梦而前进。心无旁骛,不被人生路上形形色色的假象所迷惑,停止脚步,漫视四方,误了你那仅有一次的生命之旅。既然来到了世界,就应该享受、经历尘世间所特有的东西――喜怒哀乐、生老病死。也许有人希望自己的人生走

得平坦、过的自然,多一点平坦,少一点坎坷,然而,如果真是那样,那么你的人生或许就称不上是一个健全的、完整的人生了。反而,所谓的“坎坷”、“障碍”更能使一个人成长、懂得珍惜和苦涩,正如“世上无难事,只要有攀登”、“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也正如枫叶,它只有在自己的一生中不断拼搏、不断努力,吸取养分,才能在优胜劣汰的环境中立足,才能成为群群枫林之中最闪帝的一棵,最闪亮的一片。

感谢生命,才能感恩的活着。有了生命,才会有血浓于水的亲情;才会有坚定可鉴的友情;才会有成功的喜悦和失败的苦楚,感谢生命才能更好的活着,只有对未来充满了好奇、憧憬和向往,才会真正的体会到生命的价值,生活的意义,你会发现:每每成功,未秘是福;连连失败未必是祸。而你会有这一切的体验,都源于――你的生命。也正如枫叶一样,有了生命,才有了一次让自己的美丽展示给世界的机会!

“枫叶只有红透了,才是最美的!”生命也如同枫叶般,只有“最成熟的季节,才是最美好的人生!”而要等到最成熟的季节,终归还是有发芽的那一刻,只有拥有了生命,才会有以后的失去与获得,失败与成功,泪水与欢笑。

生命似枫叶,枫叶如生命――感谢生命,更该感恩地活着!

站在世界的边缘,望着那广阔无垠的大地,我呼吸着夹杂着泥土气息的空气,清风拂柳,我露出了欣喜的脸庞。我悄悄地来到这个世界,但没有人能发觉我轻微的脚步声已经向他们走来。我清楚地知道生命即将在这个世界上诞生,大地啊!你可曾知道,你又将孕育着一个生命的形成,即将降临到孩子们的身边。重获光明,得到新生。

这一天终于来了。在一个风和日丽、鸟语花香的季节里,我又带着希望来到了人间,也为人们带来了另一份希望。在空中飞翔着,梦寐着。突然轻飘飘的身子一下子变得沉重起来,奔落在了一个农夫的家里,我太高兴了。啊!我新生了,我又获得希望了,我这才发现,被新的希望和重获的幸福包围着的感觉真好。在这高兴的同时,我以前的记忆全消失了,脑子里一片空白,我相信,这大概就是一个新生命的开始吧!

在那鸟语花香、阳光明媚的季节里,我睡在摇篮里,感受着清风的和谐,倾听

妈妈唱着动听的摇篮曲,贪婪地闻着那大自然带来的淡淡的清香,是多么的甜蜜,多么的动人。我在这里过着幸福的生活,妈妈每天都要用乳汗哺我,在妈妈的呵护下一天天的长大。从我懂事的那一刻起,我才发现母亲身上的重担有多么重,在她的脸上已看不出年轻时的笑容,他们为了我们的生活拼命地劳动、奔波,辛苦耕耘着这颗未发芽的“种子”。为让我得到幸福,她经常是早出晚归,我多么想为您们分担什么,但你们总是拒绝我的参与,让我静静的呆着,女儿知道这是你们给我的另一份关心与爱护。你们为了一家人的幸福,是在用你们的一生的心血雕刻着一块璞玉,使她变得更加的完美。

我要在这里祝福你们,亲爱的爸爸妈妈,在下一个属于你们的节日里,我会向你们表达我对你们的祝福。在那一天,你们将会收到一份特殊的礼物,那就是我们一家人的“希望”。你们辛苦耕耘的“种子”已经发芽。我要让你们知道,女儿的心永远属于父母,女儿的成功也属于父母付出的心血。

亲爱的爸爸发妈妈,你们是我心中的骄傲,我相信通过我们共同的努力,笑容一定会重新回到你们的脸上,相信吧!女儿一定能行的,请你们为我加油吧!

此刻,我就这样静静地坐在星月照耀的河岸,独自享受这份静穆悠远的心境,与那些花朵树叶和岩石一起呼吸夜的芬芳。脚下柔情似睡的清声和远处轻轻泊在星月间的浆橹,构成一幅动静相谐的画面。正如美丽或苦难将岁月装扮,令人颤栗地愉悦。

我知道,这是体验得到的。

我也知道人的一生,会有许许多多的体验,深入骨髓,令人难以忘怀。

记得小时候,学校后面有一座矮矮的石天桥,一个夏天的晚上,几个同学来了兴致,便在石孔中过夜。那时我们看着夜幕下落,谛听蛙声四起,虽然想不出山外世界的模样,却可以反复着老师才教会的歌,可以一次次设想未来。那时候,我们不知道什么叫体验,回想起河水静谧的流着,我知道岁月也是这样淌过。我体验到遗憾。

正如花朵、清露、星辰,即使遗憾、苦难和缺失,体验亦美丽绽放,我们也一样热爱生命,因为有遗憾,我们才追求完美;因为有苦难,我们才珍惜看华;因为缺失,我们才有所牵挂。面对烟雨落花

的美丽的春,面对热烈的绿叶纷披的夏,面对果实累累的宁静的秋;面对雪花飘落的纯挣的冬。我们怀着一种感激,无言地体验那种超越平凡与生死的无极之境。

在我们的青春岁月中,体验呈现出如此深刻而丰富的姿容,牵动心澎。为追求人生的深刻我们体验磨难。为寻求完美的答案,我们体验孤独和误会,为爱,为希望,我们体验历尽苦难而甘之如饴,是体验将我们的生命演绎得如此跌宕有致、丰富多采。

体验只属于敏感和善良的心灵,它因静而存在,无论平凡还是超卓,无论坦途或者坎坷,体验有如月光、花香以及清新的空气,悄无声息地浸染、弥漫在人生的旅途中,坐在布满涛声的河岸,静静体验,忆想着一些事和人,我感到世界离我很近,仿佛伸手可及,我深深眷恋这种生活,她让我情痴迷,也让我心宁静。

生活是什么?答案是丰富多采的。即使是最伟大的哲人们回答也没有标准答案。理解也各不相同。或认为生活就是人生的经历,是心灵之旅,成长之路。

他两岁的进修,“小分队”来收罚款了,家里根本就没有那么我的钱能交出来,于是他们扬言要“抄家”。没办法,妈妈只好到亲戚家里去借,望着妈妈远去的背影,他心里有些害怕;不,不只害怕,在他心中还有另一种感觉。很不是滋味。只是他说不出那是什么感觉,确切地说,他根本不知道那是什么感觉。可是那种感觉一直存留在他的心中,无法磨灭。他想跑出来跟在妈妈身边,但大人们交待他千万不能出来,也不能发出声音,否则他会被那些“坏人”拉走“卖掉”。其实,他也不敢出来,他已经被吓坏了,他只能静静地在角落里等待妈妈拿着钱归来。与此同时,妈妈很辛苦地走遍了亲戚家,终于把钱凑够了。她累坏了,但她没有停下脚步休息一会儿。因为他知道家里还有两个儿子在等待她回去。哦,原来他是超生的。那些“坏人”拿到钱就离开了。但他心中却留下了深深的印迹。

爸爸妈妈要外出打工了,为了他和哥哥的生活,另外――他们应该上学了。在父母走的那天,他又哭又闹。死死地拉住妈妈衣服,不让妈妈走。奶奶用竹条把他打了加去。哥哥比他懂事多了,没有什么特别的举动,也许是他根本没有注意哥哥的原因吧!

哥哥来安慰他,于是他不哭了。他们开始跟着奶奶生活。

父母打工回来了,其他堂兄弟都前去“热烈欢迎”。因为有糖吃。而他却和哥哥一起躲得远远的,就好像是面对陌生人一样。的确,是陌生了许多,因为父母外出打工,许多年才回家这么一次。后来,还是父母过来拉着他们回家的,可是,他们却不知道应该叫一声“爸”或叫一声“妈妈”给父母以心灵的安慰。他们哪里懂得父母的心酸啊!毕竟,他们还是孩子。

泉中盖了新房。自然地,又欠下了一大笔债务。为了还俩,更为了他和哥哥读书,爸爸、妈妈又必须出去打工。这一次,他和哥哥是被安置在了外公外婆家中。他很调皮,总是不做作业,于是他就逃课,甚至晚上都不回家。教育了很多次,都没有改。为了他,外公外婆操碎了心。最后决定把他送回家中,由奶油抚养。哥哥呢?一直都表现很好,成绩也不错,所以继续留在外公家。

她长大了,该上初中了。只是,他还是老样子――经常逃课。其实他逃课的原因很简单――没有做作业。怕受到处罚。家里人拿他没有办法。最后,他辍学了,不是被开除的,而是他自己作的决定。因为他知道,如果他再继续读下去,对于大家都没有好处。初一,他就只学了半学期,父母怕他跟别人学坏了,就把他叫到他们那里去了。

也在外面的时候,父母不仅没有对他冷淡或是让他干活,而对他很好。他通过在外面的生活,也了解了现实的残酷。与他想象中的差得很远。他感受到了知识的重要。他于是想回家了,回去读书,父母自然也是同意的。不过有个条件,主要是为了磨炼他的意志,以免他回家后“老毛病”再犯。那就是――在回家之前,必须每天坚持写一篇作文,他答应了,并且如期地完成了。

他真的回来了,并且又开始上学了。的确,他没有再逃一节课。巧合的是,他的语文老师居然是他小学六年级时的班主任。他的变化,也改变了他以前在老师心中的形象。父母也没有再为他的调皮而操心。当然,他没有忘记自己回来的目的――考上一所好的高中。在他回来之前,哥哥就生入了城里一所省重点高中。哥哥仅比他大一岁半。如今就比他高三个年级。那次国庆放假,哥哥带他到他的学校去参观了一下。他就迷上了那所高中

学校。回家之后,他比以前更努力了,一定要考上哥哥所在的学校!――他暗暗告诉自己,为了父母的期望,也为了自己的理想。

到初二时,他被学校列入“快班”。这对他来说是个极大的鼓舞。刚开始时,他非常的努力,所以第一学期期中测试,他取得了学校年级27名,这对于他来说是一个好的名次。但他知道,还要继续努力。

三年的时光是漫长的,他的意志被时间无情的磨灭了。唯剩下了他残留下来的“躯壳”。他沉沦了,成绩也随之下降。到初三时,学校又要分班,他觉得自会被踢出来。不料,他竟意外地留在“选拔”出来的50人之中,不过排名已属倒数了。他不知道是该庆幸还是该沮丧。总之,也是无法进入学习状态,在初三的一年中,他曾有这许多奇怪的想法。他感受到了巨大的压力,他想离开这个被老师们看中的班。班主任没有同意,因为老师还对他抱有希望,父母也期望着他考上高中。同时,哥哥也面临高考,他们都是父母关注的重心。然而他却让所有人失望了。中考之前,他还大言不惭地说大不了出去打工;然而中考之后,他却有种强烈的读书欲望――哪怕是一所普通高中。哥哥考上大学了,却不愿意去,因为是三本,所以他要复习。

他没有出出打工,而是上了一所普通高中,这也使他很高兴。因为,他知道打工之咱的艰辛――他怕吃苦。或者他希望能够上高中的原因是把它当作了一个不需吃苦的“避风港”吧!

他开始上课了,很快地熟悉了这样的学校。可是开学许久了,他还没有进入学习状态,一味地沉迷于玩耍。在刚开学的一段时间里,他花了很多钱,以至于受到父母的质问。然而他答不出那些钱是怎么花的。母亲非常气愤,在气愤之余母亲说出了“你不要读书了”的话。当时他就哭了,哭得很伤心,他全身都哭泣麻了,泪水止不住地往下流。作为一个十六岁的大男生来说,让他哭就不易了,何况是哭得那么历害。而且是在电话中,他是真的哭了,连他自己都不明白这到底是作发回事。

当然,母亲是说的气话,不会当真。所以,他留在学校读书。他愿意出去,因为他在学校找到了一份他喜欢的“工作”――他加入了校园广播站,成为了一名播音员。对此,他很认真,也很负责。这应该是也人生中

今天是父亲的生日。父母亲今年都40岁了,他们却还在外打工。他给父母打了一个电话,送去了自己的一份祝福。他们实在是太累了,他帮不上什么忙,只能通过电话中的一些话语给父母以心灵的慰藉,送去一份祝福,祝福他们身体健康。

那是在他辍学期间,他到亲戚家里去玩了几天,可是却是一个不幸的开始――就在他回到家也许不到十分钟的时候,那个亲戚就尾随而来。她说家里的一百元钱不见面了,“怀疑”是他“拿”了她的钱。因为只有他一个外人到她家里,而且住了许久,会比较“熟悉环境”。于是,家里人纷纷前来质问:你说吧,把钱交出来,我就给你十块钱;你快交出来,否则把你爸妈叫回来教训你;哎,他真是无药或救……他委屈极了,他觉得自己被一片阴森森的黑暗包围,随时都有可能被吞噬。他感到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怖,一阵阵地的寒战――他的心好冷。他无助地望着大家,没有一个人能知道他的心。他是真的没有拿那一百元钱啊!他对生活充满了悲伤。于是,他趁着家里无人的时候找到了奶奶放在角落里的老鼠药――他没有勇气吞下去。因为他知道――即使他死了,也不会有人知道他死的原因。或者会用一个大家更理解的原因――他太调皮了,把老鼠药用来吃着玩;或者因为心虚,“畏罪自杀”;或者因为他知道吃下去会很痛苦,他怕受苦。世上还有许多美好的东西他还没有享受过,他不甘心,后来事情查清楚了,那钱是被那个亲戚的丈夫带走了,真相大白。然而没有一个人知道只差一点就做了的事,幸好他没有……

初二年级春节的时候,他得了一场大病,连路都无法走。最后还是由哥哥搀扶着他到了医院,而且一直陪在他身边。医生给也检查了情况后,说要输液。于是,连续二天,每天四五个小时都在输液。他从小身体就不好。又由于天气太冷,所以医生在给他输液时,总是扎不准血管,医生说他的血管不明显。住院期间,哥哥精心地照顾倔。哥哥给他削苹果,一片一片地切下来喂给倔吃,吃饭的进修,也是哥哥给他端来一口一口地喂到他的嘴里。因为他部是躺在病床上。他看着哥哥为了自己一直没有睡好过,也逐渐憔悴起来。他从心里感激哥哥,他多么希望自己能早些好起来呀!三天住院时间过

去了,他的病也好得差不多了。只是体质很虚弱,也是哥哥扶着他回家的,他想对哥哥说志:“谢谢!”

他和同学一起到河边玩,他们下河游泳叫他也下去,但是他不会游泳,他说水秀浅,不会被淹着,他就下去了,可是在水里还没走几步,他就开始往下沉。他慌了,在水里胡抓乱打,脚也拼命地蹬。可是――他不会游泳。当时的他只有一个想法――我不能被淹死:同学们过来了,他就死死地抓住不放。他被拖到岸边的时候一点力气也没有了。他也终于知道自己对生命的重视和对生活的渴望!

有人说,世界本没有路,只因为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有人说,世界本有路,只因为走的少了,也便没有了路。我不想探讨路的有无,但生活之路,人生之路,还要继续走下去。我热爱出名,更感恩生活!

手里握着一颗石子,就突然想到:它可心耸立于珠穆朗玛峰的山顶,躺卧于绵绵流水的水底;可以置身于地球以外的其它星球;它可以……

它可以是色彩斑阑的无价之宝之石,可以是博物馆举目皆知的岩石标本,可以是经历风吹雨打又能重见天日的石子,可以是……

改变不了的事实,它是石子,它只是一颗石子,一颗在我手心的石子。

“遥望天河,目穷千里”现实与理想、梦想,总会有一些差距。有时现实是一把匕首,会深深的刺痛梦想,有时它会是一颗 沙泥阻碍你的视野,有时现实会是一根枯萎而将进黄昏的菊花。经过180°的转弯,理想的“优化质”也会递减。谁都知道上坡的路是越走越难,而下坡会一跃而下。有时生活会欺骗你,正是如此,我们更应该面对它,给自己勇气与信心。

其实,现实的生活教会你、磨练你。让你知道怎样去活才有意义。让你感到生命的伟大,崇敬生命,敬畏生命,生命只是一次而在有限的生命中应做一些有意义的事情。

“路漫漫其修远兮”在一个树叉中徘徊。前进与退缩就在一个瞬间。要私存现眼里的会是美丽的烟花,要么会是无数的感叹号。不是句号。此刻的梦想会是一艘探险的船去,需要的是冒险和勇气、信心,用一次次的经验写满厚厚的书页,变成一个历史的回顾,展现自己为梦想而放出的光彩。

梦想是一枝玫瑰,现实中的挫折就好

比玫瑰上的刺。我们可心藐视挫折,但不可轻视挫折,更多时候是一份勇气与信心。挫折会在我们行走时施展他的魔术来麻痹我们的头脑,我们失去理智,有勇者,就会反抗,与它斗争,而消沉者,给自己勇气与信心,让每一个足印就留在地球的表面。很简单,克服挫折只需要的是时间与信心。地些所谓三头六臂的挫折只不过是勇者的手下败将而已。所以我们应更有信心,克服困难、挫折。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当你成了挫折、困难的主人时,挫折、困难就成了你的仆人。

过充实的每一天,做自己的主人,给足够的信心,傲视无名小鬼的困难,抛开一切的障碍物,让信心无所不在,无所在存。

理想、梦想会给你一个答复的。

1、孩子:爸爸“一日为师,终身为父”是什么意思?

父亲:给你当一天的老师,就可以当一辈子的父亲了。

孩子:知道了。可教我们的是女老师。

父亲:太好了,你可以把她当作妈妈了。

2、学生:老师,“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是什么意思?

老师:三个人在一起走路,必定有一个是你的老师。

学生:我们一家三个人,爸爸、妈妈和我一起生活,谁可以当我的老师呢?

老师:让我想一想……当然,是你的奶奶呀!

3、孩子:老理由,我妈妈经常说:顾客是上帝。假设你是售货员时,一定要做到百问不厌,百拿不烦,才能……

老师:你妈妈是干什么的?

老师:嗯,不错,不过,现在以人为本,凡是接受服务的人都可以算上帝……

学生:那我们在你面前也算上帝罗。

学生:那太好了,那我怎么称呼你呢?

4、经理召集各科室人员开会,人员到齐后说:今天我们主要讨论年终奖金的发放问题,根据目前情况,奖金略有……他突然抬头,见还有人进进出出,说道:“财务部该来的和不该来的请点一下。“……结果只剩下经理和财务部长两人,四目相对,经理大发雷庭:“由于企业不景气,年终金全部取消。”

5、学生:老师,我终于知道了苏东坡的情人是谁了。

老师:你是怎么知道的?

学生:他在水调歌头里说,但愿人长久,千里共

婵娟,你看看,你身在千里外,还念念不忘“婵娟”呢。

老师:你怎么能这样理解呢?这里的“婵娟”是指月光……

学生:老师,我知道,月亮里有个嫦娥。

老师:有又能怎样,专心读你的书去。

学生:我想问一下,东坡对婵娟如此深情会终成着属吗?

老师:不能!绝对不能!

老师: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

6、一个警察奋不顾身追小偷,渐渐追上,小偷回头拼命地喊:“姐:……,姐夫,我…… 我……是你……小……小叔子!你还……还……追啥?”警察大声吼道:“皮……皮夹……掉……掉了,我……我……必须……给……给……给你!”小偷马上停下来,警察一个箭眇跨上去,一后递钱包,一后搭上手铐“这个人赃俱获了。”

7、学生:“君子日三省乎已,”既然是君子,何必会这样呢?

老师:君子在一天之内三次反省自己,才能不断修正错误,提高自己的思想修养,成为真正的君子。

学生:这也太复杂了,为什么不三天一省呢?

8、一天,老理到教室上课,一片狼籍,自方自语道:“一室不扫,何惟扫天下”一个学生答道:“老师,什么意思?”老师回答题:“小事不做,怎能做大事。”学生答道:“老师,一个人只顾做小事,那有时间做大事呢?”

9、某校长见一位老师上课玩弄手机,便把他叫出来,大声斥道:“上课玩手机是要扣钱的?”老师说:“我看还有多少时间下课。”校长说:“电铃一响,你就下课了,难道这点常识还需要我告诉你吗?”老师答道:“对不起,尊敬的校长先生,今天停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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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航天航空基地百名航天员超强培训已近尾声。

这最后一次课是由狄克老师,同样也是他们未来的舰长来上的。

狄克正值旺年,长的虽然有些矮,但是精神抖擞,一副精明能干的样子。事实也确是如此。他早年曾毕业于地球上的航天航空学校,成绩优异,是校长(既是马特之父)的得意门生。曾在亨利长官的旄下效力多年。在一年前因为工作的需要调到了火星。

狄克舰长绘声绘色的讲着,这些人听的是如痴如醉。并且还在不停的做着笔记。

且听他讲道,“……开发小行星带与当年开发火星,月球一样,都是一项非常浩大的工程。相比而言,(小)行星区域环境更为的复杂开发的难度系数也是很大,人力和资金的投入也就更大了,这也是我们至今还没有实质性开发的重要原因。但是,困难越大就越能发挥出我们的聪明才智,所以……”

所有的航天学员做笔录的工具是一种触式笔记本,噪音很低,操作起来更没有普通键盘的啪啪声,因此丝毫不会影响听讲课的效果。

下课了,航天学员们三三两两的从教室里走出来,马特三步并作两步撵上苗吉说道,“明天休息,我想请你出去玩,肯赏脸吗?”

“真抱歉。今天晚上我想回地球看望家人,后天我们就要出发了,不知道下次见到小征会是在什么时候呢。”

“你可以用电话和他们联系呀。”

“不行,我已经买了机票了。”

“这样――”马特思虑着,“我陪你一块去吧,我的父母也在地球,再说,我也想小征了。”

“那――”苗吉本要同意的,却无意间瞥见前面跑来一个女子,于是就说出了下面的话来,“这样不好吧!?马利亚又来找你了,祝你玩的开心,再见!”细心 的人总能体会的出这话里面有很大的醋意。

未等马特回应,苗吉就大步走去,同迎面赶来的马利亚打个照面,两人不失礼数的互换微笑,只是笑中还有着几分冷气。

“嘿,――”马特正要说话,苗吉已经闪入人流不见了踪影。看到马利亚小跑着过来,从他的脸上可以洞察的到一丝的厌恶。

马利亚是狄克舰长的独生女,长的眉清目秀,活泼开朗,还算标致。因为是狄克舰长的独生女

,十分的娇惯,染了一身的小姐脾气。她看到了马特,责怪的说,“人家不是和你说好了,在下课的时候等着我,你这人总是失信。”

“怎么失信了?你说要在门口等你,又没说在那个门口,我这不是在大门口等你吗。”

“你这人就爱贫嘴。”马利亚指着马特的鼻子说,“不过,我喜欢,明天休息,我想让你带我去玩。”

马特心中直感好笑,这与他刚才和苗吉说过的话如出一辙。马特这时才明白苗吉说的最后一句话的言外之意了。为了证明他的无辜,对马利亚也毫不留情回绝道,“我没空。”

马利亚一听这话就气急了,跺着脚喊,“你是不是又去那个臭女人那里?”

“还有谁?”马利亚不顾马特的情绪,只顾自个儿嘴里痛快,说道,“苗吉养了一个不知道从那里来的野孩子,还恬不知耻的缠着你,难道不是嗅女人?”

“啪!――”一计清脆的耳光不和谐的打在那张洁白无暇的娇脸上。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她就无端的接受了一种看似并不公正的惩罚。

尽管打的不是很重,五个红印儿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消失了。那疼痛的电流更是很快就停止向神经中枢传输。然而在心里,一个自视高贵的小姐是无法承受这样大的侮辱的,“你,你――”他象征性的捂着脸,气的说不出话。屈辱的泪水像珍珠一样落下来。

“对,对不起。”马特瞪着自己打他的那只手,他无法想象自己怎么敢打马利亚 。也许行动的指挥者来之潜意识,它是不准任何人用任何方式来诋毁自己心爱的女人。

马特发觉过往的人都在注意着他们。又看到最怕见到的人狄克舰长中从后面过来。马特惊慌失措的抱住了马利亚,又说,“对不起,我求你原谅,明天你说去那里,咱们就去那里,行吗?“

马利亚竟让马特哄的破涕为笑,只是不明白他的态度为何变化这样的快。粗心的女孩子不会考虑这些事情的,只管沉浸在拥抱的快慰中。

狄克舰长看到宝贝女儿和马特在这里“亲热“,带笑走来。马特假装才看见的样子,赶忙松开了手,礼貌的叫道,”狄克叔叔,“

“爸爸!”马利亚真是才见狄克舰长。

狄克舰长拉着马利亚的手,看到她的面颊上有泪痕,未往深处想,开玩笑似的说,“怎么 ,马特,欺负我们家的马利亚了。”

“我,我……”马特有些害怕,支吾着说不出话

“他怎么敢呢?爸爸,我刚才是让沙子迷了眼睛。”马利亚圆场道。只是说谎的方式并不高明。他用了一个寿命长达千年的谎言。

“那就好――那就好――”狄克舰长又拉起马特的手,使其和马利亚的拉在一起,说道,“我把这个宝贝女儿交给你一天,不许欺负她呀!”

“爸爸!――”马利亚拉长了音,有意说道,“马特哥哥明天还有约会呢?”

马特惶恐道,“不不,我的约会已经取消了。我邀请马利亚妹妹同我一道出去。”有个“哥哥”叫个不停,一个是“妹妹”叫个不迭,听起来很是亲热。

“哈哈――那好啊。”狄克舰长笑道,又说,“明天尽兴玩儿,玩个痛快。现在的孩子呀真是幸福。”说完,就笑着走了。

马利亚不顾人来人往,把头靠在马特怀里柔声说道,“爸爸也喜欢我们在一起。”还不时的有人在看,无意间做了他们关系的见证。

马特的神态怪怪的,有些不自然,又好不耐烦的样子,个中滋味只有他心里明白。

第227次航班的航天客机正在太空中快速航行,它的目的地是地球亚洲区,这需要大约四个小时的路程。而从亚洲机场乘空中客车到苗吉的家里大约需要三十分钟。那么,她回到家里的时间应是上午九点钟左右。

在太空中,已经能看到那颗水晶状的蓝色星球了。宇宙是何等的伟大呀!那是一件任何艺术家都无法描摹或仿制的精品。而227直向它飞去。这宇宙的杰作和科技的精华更是构成了一幅精妙绝伦的图像。

客仓内安静如夜,大部分旅客都已睡去,仓顶一排排的小灯发出了橘黄色的光芒越发的增添了静谧的气氛。过道上的服务机器人像虫子似的蠕动着,它们要把声音降到最低,更要时刻准备着为每一位乘客提供最周到的人性化服务。

瞧,531好座位上的那位乘客打盹时不谨把帽子掉在了地板上,却毫无察觉,服务机器人看到这种情况后,移至他身旁缓缓弯下了金属质躯壳,轻轻的拾起帽子,慢慢的戴在了那人的头上,扶正了,然后才静静的离开。那人却浑然不觉,只是看起来睡的更香甜了。

在中舱,237号座位上有一个我们所熟悉的身影。是的,那就是苗吉。她刚刚要了一杯咖啡。苦的,没有加糖。她暂时还不需要在旅途中完成睡眠。有些事情需要她有一颗保持逻辑性和理性的大脑去思考。

苦透身心。在平时,她并喜欢这种味道的饮品。她最喜欢的是冰橙汁,喜欢那种又凉又甜的感觉。她皱着眉头,又喝了一大口,那种苦涩的味道仿佛已通过身体向四周蔓延开来。这正是她所需要的感觉。

现在,她的脑海里不是不是风平浪静而是惊涛骇浪,她在想这段日子里的酸甜苦辣,这就不能不想起一个重要的任务。她感叹,人的变化是如此的大,昔日的花花公子,今日的楚楚男儿,而今那美好的形象早已占据了她的心田。可就在她要接受他时。半路杀出来个马利亚,欲要横刀夺爱。

马特与苗吉之间的爱情本来是在地下进行的,这马利亚一来就占据了上峰。煊赫的家庭,清白的身世,少女的单纯……起初,这些都让苗吉感到自叹不如。但是不久,苗吉就发觉马特真正喜欢的人还是自己,依旧的眼神,依旧的恋语,还产生着依旧的爱情。然而,她又从其中发现了某些不稳定性。虽然,温情依旧,但苗吉感觉到马利亚依旧占据着上峰。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了马特与马利亚之间的关系。而马特与她算是什么呢?自从有了小征以后,她变的不在那么活泼,不在那么爱表现自己了。也许这就是成熟,但是,成熟有错吗?想起了小征,她又想起了他――宇风,若他还是在身边,这生活又该是另一番样子了。可是,他不在了。但,若在呢。许诺儿说他没有死,这真是可笑的奢望,许诺儿怎么就不能像自己一样融于现实呢。她老是在想一些不切实际的问题,做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听诺儿说,高先在帮她,多么可笑的事情。但万一那该死的星碟没有出事呢?也许,宇风正抱着小征在接他呢?嘿,不要喊了,小征,宇风我来了……就这么胡乱思考着,苗吉慢慢的闭上了眼睛。有个服务机器人来到她身边,它胸上的显示器上出现了一大堆的数据,最后显示已经睡着。那机器人要走,又转身,弯下腰,从她的手中接过了还剩了一半咖啡的杯子。

与此同时,马特躺在床上辗转反侧,进行着不为人知是思索。他本是一个不学无术的纨绔子弟。毕业后被其父强行送往火星。远离了那些个虎朋狗友,再者狄克舰长像父亲一样对他谆谆教导,马特的变化很快,不久的将来,他还将是拓荒者号上的副舰长。狄克舰长对他有再造之恩,马特对这位既是老师又是父亲更是上司的人格外的尊重。而他的宝贝女儿对马特是一见钟情。

而马特有了心上人,鉴于狄克舰长的情面以及个人的前途,对马利亚总是忽冷忽热,忽亲忽疏。

然而,马特深深爱着的人却是苗吉。这种爱,从他们在航天航空学校就开始了,一直没有消退过。曾经,马特把她的回眸一笑还视为最大的幸福。在单相思最厉害的时候,他甚至做出了一些粗暴的事情。而如今,这样的女子他就可以完完全全的拥有了,这怎能让他不去珍惜呢?

一边是前途,一边是爱情,年轻的人儿陷入了感情的旋涡中。……

一大早,马利亚就架车来找马特。她今日刻意打扮了一番,一身火红色的服装如烈炎一般,标识着热情与奔放,这是大师帕洛克根据自由主义的最新设计的,刚刚在太阳系的服装大赛上获了奖。她还做了最时尚的美容,眼影涂的恰倒好处,在一睁一眨之间能有着勾人魂魄的力量。特别是那张小嘴娇红欲滴,几乎让牡丹让桃花都失却了颜色。在得到了父母的赞许后,马利亚美滋滋的跑出去了。

恋爱中的女孩子是最容易健忘的,昨日被马特打脸一事早就让她忘的干干净净了。现在,马利亚就在马特的家门,告别了以前的单身宿舍这是马特新的住所。

马利亚想起这一天会有的种种快乐早就幸福的有些飘飘然了。竟还有些激动,轻拍着起伏不定的胸口,把那颗嗵嗵直跳的心弄稳了,她才按响了门铃。

平日里难有这样的懒觉,马特还在酣睡。好久才听到吵人的门铃声,他伸着懒腰,打着哈欠说,“谁呀,啊――”

声控门铃系统自动开启,传出来的是马利亚的娇嗔声,“大懒猫怎么还没有起床哪!”

由于昨晚就没有睡好,马特又想起了今天的约会,就更是打不起精神来,有气无力的说道,“马利亚,你在客厅等一会儿,啊――”还在不停的打哈欠。

马利亚面前的门子自动打开了,她欢快的跳入房内。在沙发上坐定后头像个拨浪鼓似的扫视着四周。

“怎么还不出来?”马利亚不耐烦的说。

一刻钟后,马特才从卫生间里慢慢的走出来。马利亚高兴的直奔过去,有说,“懒猫怎么这个时候才出来?”

马利亚身上浓烈的香水味如巨浪般劈头盖来。

马特很讨厌这种味道,这不像苗吉身上发出的淡淡的清香。于是,就争脱掉马利亚,闪在一旁解释道,“不是要养好了精神陪你玩吗?”有此可见,对待痴情

的女子,撒谎是男人们最有用的法宝,有时候即使是破绽百出,他们也看不出来。

马利亚又主动搂住马特,说道,“马特哥哥,你看我今天美吗?”

“美。”马特没有细看便简洁的回答道。

虚情假意的回应却吹醒了马利亚全身的情愫。她掂起去吻马特或则说是在啃,也许这种亲密的接触带给她的是无尽的幸福,然而对他却是无涯的苦难。

马特再次情不自禁的推开了马利亚,“别别这样。”

马利亚疑惑的瞪大了天真的眼睛说道,“你不喜欢这个样子吗?”

“不是的,”马特有些不敢看马利亚的眼睛,“哦――咋――,你今天化的妆真是太好看了,我不想破坏它。”

“是吗?妈妈也是这么说的。”马利亚惊喜道,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几乎要让马特魂飞魄散了,“我化的是淡妆,没有关系的。”

马特很是吃惊却也无话可说,看到马利亚微闭了眼睛,他知道接下来该做什么了。他无法回避低了头去吻她,就像一位古代作家描绘的那样“这吻的分量很轻,范围很小,只仿佛清朝官场端茶送客时把嘴唇抹一抹茶碗的边儿,或者是西洋法庭见证人宣誓时把嘴碰一碰《圣经》。

“好啦,时间不早了。我们出去吧。”马特说。

“恩。”那是温柔的同意。

这一日,他们去了星云游乐场,去了野外公园,在星夜大酒店吃过了一顿丰盛的情侣午餐又接连去了三个商场去买衣服。马利亚一直是兴致不减,而马特早已的累的够戗了。

后来,马特决定要回去,虽然时间尚早,马利亚竟也爽快的答应了。一时间让马特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和耳朵。

一回到了家里,马特就爬在床上。眼皮在上下打架,很难睁的开,但是,他不能睡觉,因为苗吉今天下午就要回来。于是就强打起十二分的精神,洗了冷水澡。一方面要洗去身上的脂粉味。另一方面还要驱走睡魔。

哎,脚踩两只船的人真是辛苦。 马特自嘲道。

洗完了澡,马特以为时间尚早,于是就在沙发上眯着,不觉间却是睡着了。醒来时,又看表,大喊,“糟糕”他耽误了去机场接苗吉的时间。

在路上,马特打开了电话,恰逢苗吉刚刚回到公寓。他极热情的问,“旅途顺利吗?”

“是的,谢谢。”生硬而冰冷的回答通过电话也能向马

特传来丝丝的凉意,才一天没有见面,他有些不敢相信这就是苗吉的声音。

“我马上就去你那儿。”马特看到苗吉正忙着收拾衣物,好像未顾及回答。

“呆会儿见。”马特主动挂断了电话。

苗吉正在卧室里准备明日出发用的行装,听到了门铃声,知道是马特来了。亲自去给他开门,见了面却没有理他。马特灰溜溜的跟着进来了。

苗吉仍在收拾她的行装,好似心不在焉的问,“今天玩的开心吗?”这其实是一项小测验,关键就是要看马特怎么回答了。

马特心知苗吉怀满了醋意,面对这歌德巴何似的难题,若是回答“开心”她必然不高兴,若答不开心,她也必不相信。所以,只是摸棱两可的回答了句,“还可以。”

这时,苗吉已把衣服都装进了衣箱,放好后,说道,“你若是对我有心,今天就不该陪她去。”

马特从椅子上站了起来,坐到了苗吉的身旁,拉着她的手说道,“我有我的苦衷,你要明白我真正喜欢的人是――”

“马特!我现在太害怕失去你了。”苗吉吟叫道,紧紧的抱住了他。还没有感到片刻的温存,马特的电话就响个不停。

发达的通讯科技严重影响人面对面的交流,这是最该让人诅咒的地方。它可以把近距离的亲密关系破坏的当然无存,譬如这次。

马特一看是马利亚打来的,就躲着苗吉,在一个角落里小声说道,“什么事?”

“我家有场舞会,要你来。”

“可是 ――哦――我很累了。”

“不行,这次非常重要,你会有惊喜的。”

“可我实在是和困了。”

“不行,一定得来。这是狄克舰长的命令。我的马特副舰长,一定要服从哦。”

“我……”马特正要说话那边已经把电话挂了。转身回去竟撞到了苗吉,说道,“这――我――”马特支吾着。

而此刻,苗吉以为马特是非己莫属了,便放心的说,“去吧!我的大众情人。”这话里无不有揶揄的味道。

马特实感无奈,满脸作笑,笑中带苦,他吻了一下苗吉,说道,“我很快就回来。”苗吉双目含情,送他出去。临上车的时候,马特还不忘给她一个飞吻,又说,“等着我。”

苗吉刚回到卧室就接到了电话,打电话的人竟然是马利亚,邀请她参加什么订婚舞会。苗吉想知道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没

有多想就接受了她的邀请。

狄府客厅内张灯结彩,高朋满座,大部分是狄克舰长请来的各界名流,他们互相寒暄,非常的热闹。

马利亚连同几位闺友正在焦急的等待着马特,时间已经不早了,她急的来回跺着步子,就像是一个不安分的小马驹。

漆黑的夜空射来一道亮光,马特驾驶着飞车从空中转瞬而至。马利亚早已是欣喜若狂了。可一见马特仍发着小姐脾气,硬拉着他往家里走,还埋怨道,“怎么才来,客人们都等不及了。我给你准备了新衣服。”

狄克舰长正与数人举杯攀谈,见马特一干人等匆匆的赶来,高兴的说,“他们来了。”

宾客们很快就劈开了一条小道,马特挽着马利亚众星捧月般从人群中走过。在那一双双羡慕的眼神中,马特觉出了异样。在走到狄克舰长面前时,他对狄克舰长身边的人惊叫道,“爸,妈,你们怎么在这里!?”

马特的父亲即那位德高望重的教育家对儿子数落道,“你这孩子真不懂事,这么大的事情我们不来怎么能行呢?“

“什么重要的事,我怎么一点儿都不知道。“马特变成了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怎么,女儿,马特真的不知道?”狄克舰长问。

“我是想给他一个惊喜吗!”马利亚扭捏着。

“什么惊喜?”马特更加疑惑了,在马利亚的指示下他抬头看,有八个大字赫然闯入了眼球:马特,马利亚订婚舞会。

视觉,听觉,嗅觉全都降到了最低限,他感到心脏就要跳出胸腔了,空荡荡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苗吉要是知道了这件事情该怎么办?

看到马特呆立不语,大家都开玩笑说是马特高兴的都犯傻了。

苗吉随马特之后,带着请束驱车来此。发现这里的全是社会名流,她几乎认识每一个人,然而几乎没有人能够认识她。

等她知道了这一场订婚舞会时,便识破了马利亚的诡计,转身想走,但又想这会正中马利亚的圈套,就更让她自鸣得意了。于是就折了回来,独自一人在某个角落里去喝酒,好像这里的世界与她毫不相干。

主持人在台上宣布:“订婚舞会现在开始!“

随着乐曲奏起,马利亚与马特滑入了舞池。轻盈的舞姿,极佳的配合,不时的赢得宾朋们阵阵掌声。

一曲结束后又来一曲,其他人也先后加入了舞者的行列。

苗吉仍在一角自斟自饮着,看到这热闹喜庆的场面,又想到自己受到的种种委屈

,几乎要哭了出来。强忍住,仍有一滴泪水落到了杯子里。她索性一饮而尽。

“小姐,可以坐下吗?”有人来到他身边,听其声音是一个大她仅五六岁的年轻人。

看来,美丽的花儿无论在那里都是会引人注意的。

苗吉抬头去看,原来是当红明星史迪文。不用说此人长的是英俊潇洒,生性风流倜傥,是一个专业的美色狩猎者。

苗吉礼节性的微笑着点头同意,并没有表现出过度的热情。显然,她不是一个追星族。还保持着一个年轻女性应有的高傲。

“小姐贵姓?”史迪文坐定后从服务机器人手里接过一杯红酒,跷着腿说道。这是他对陌生女子的开场白,对一般人而言,这样的提问可能有些唐突,但就这位大明星来说,算的对被问者天大的恩赐了,因为这表示他已经开始注意你了。

“苗吉。”她的回答字正腔圆,简洁干脆,不瘟不火。

受惯了疯狂与吹捧的大明星对这表情冷淡的奇女子大为感兴趣,于是恭维道,“苗吉,这是很好听的名字。”又说,“那你知道我是谁吗?”

苗吉含笑,冷静回答,“你是尊敬的史迪文先生,正在热播的电影《情战》中的男主角。”末了,还未忘加一句,“我是阁下忠实的影迷。”

史迪文心想好殊丽好特别的女子,在他的那个圈子里还从没有见到过,对她已经有几分着迷。恰好一曲伊始,他躬身站起,说道,“能赏脸跳只舞吗?”

一位是情场王子,曾获舞王三连冠;一位是舞蹈皇后,倩女靓妹难比肩。豪放处,龙飞凤舞,骇浪惊涛也汗颜;婉约时,双蝶戏蕊,柔情密意,赛杜鹃。

和快他们就成为这舞池里一道最亮丽的风景线。苗吉本不想太招摇,这会使马特感到难堪。但又想,马特无情,用花言巧语来欺骗自己,那么自己也应无义,还顾及他的情面干什么。于是就使尽了浑身解数,把自己的跳舞天分发挥的淋漓尽致。就连,史迪文也在不停的赞叹她舞跳的好。

马特看到了苗吉大吃一惊,又看她是如此的跳舞,认为是在宣泄,心里很不是滋味。而马利亚看到他们这个样子却有一种胜利的快感,她有意说道,“马特哥哥,那好像是苗吉。”

“哦,是吗?”马特佯装不知,躺在椅子上,有些麻木的看着别人跳舞。

“怎么了?你的脸色很难看,是不是那里不舒服?

“我――只是有些困了。”

“我还没有玩够呢!咱们再条一支吧!”马利亚把马特拉进了舞池。

这是一曲慢舞,柔和的舞曲犹如粼粼的波纹在四处荡漾着,直到侵入人们的心底。马利亚迷着眼早已沉醉其中。

却不知马特抱着她悄悄的移到了苗吉的身旁,很自然的同史迪文交换了舞伴。马利亚如梦初醒,醒悟过来时,只能眼睁睁的开着他们向另一边舞了。

“你们好像认识很久了。”马特的声音小的只有他们两人能够听到。

“当然。”苗吉有意说道,“这跟你无任何关系。”

“吉子,你听我解释……”

“你不用解释,你骗我骗的还不够吗?告诉你马特,我比以前更加看不起你了。除了卑鄙,下流,无耻以外你又多了一项优点――虚伪。”

“我还没有说完,我苗吉真是有眼无珠,看错了你,你仍旧是那个流氓,地痞,乌龟王八蛋。”苗吉一边配合他们跳舞,一边低声骂道。别人还以为他们是在讴讴私语呢。

“让你的解释见鬼去吧!”苗吉撇开了马特,走向了史迪文,柔声道,“史迪文,咱们不是要去星敦饭店吃夜宵吗?”

“什么?”史迪文起初不明白苗吉在说什么,继而一副幡然醒悟的样子,他毕竟是专业的表演家,具备临场发挥的天才能力,说道,“对对对,是星敦饭店。哦,非常浪漫的烛光晚餐。你的舞很棒,再见,马利亚小姐。”又对一脸瘟色的马特说,“今晚真是太棒了,祝你们幸福!”

马利亚看看史迪文,也说,“谢谢,史迪文先生,希望你们能有一个难忘的夜晚,就像我和马特一样。再见,苗吉小姐。”马利亚伸出了手,两个情敌竟要彬彬有礼要握手话别。

苗吉说道,“多谢盛情款待,马利亚小姐,我想你的祝福会如人所愿的。再见!”

苗吉挽着史迪文从客厅里走了出来,在大门外,史迪文主动松开了苗吉,说道,“苗吉小姐,我的演技还不错吧?”

苗吉说道,“史迪文先生,你是不是很喜欢听别人的夸奖。”

“当然不是。这要看给我评价的人是谁了。譬如,你的评价,无论是好,是坏,我都喜欢。”

“那么,我给你刚才的表现打一百分。不过,刚才发生的事情让你见笑了。”

“苗吉小姐不必在意。我们会忘记那些不愉快的。能够认识你是我今天最大的收获。如乐意我十分愿意

在星敦饭店与您共尽晚餐。”

苗吉却说,“既然是在演戏,又何必太在意。时间很晚了,还是改天吧。”这时,一辆飞车驶至苗吉的身旁。又道,“再见,史迪文先生。”

“再见,苗吉小姐,我会永远记住这个难忘的夜晚的。”飞车已走远,黑夜已经泯灭了最后一道亮光,后面隐约传来欢闹声。史迪文仍呆在原处,回味着,回味着……

按照计划,拓荒者号于火星地方时上午九时正式起航,百名航天员需在八时全部到位。在发射场,有好几次马特见到了苗吉想去搭话,但苗吉对他却视若陌路。

发射场外几乎没有人来为他们送行,没有喧嚣没有横幅也没有激动。拓荒者号星舰在平静中起航了。

因为太阳系的每一处空间,对人们而言已没有了任何的神秘感,令他们神往的地方是太阳系以外的无限太空。

远宇中,远征星碟在自动驾驶状态下亚光速飞行,经过一番乾坤大挪移般的天旋地转后,他们终于逃出了黑洞的魔掌。但是出来后,已是人困马乏,很需要休息调整一段时日。

就在按下旋转钮的过程中,詹天星的左肩骨,锁骨骨折,右胸第三,四根肋骨骨折。这使他身受重伤,而其他人都有轻微的脑震荡。其中毛姆最为的严重,但他的间歇性精神分裂症得到了有效的控制。

指挥台前卡丽正在为詹天星慢慢的撤去身上的缚带。她的动作极其的柔和,像是在舞蹈。詹天星也在出神的看着。

“你怎么了?”卡丽被看得双颊飞红,羞赧的说。

“大家都多亏了你的照顾。”詹天星就像个大哥哥一样爱抚着卡丽。

“你总是这么说,这是我的职责所在嘛!”卡丽已把詹天星身上的绷带全部取下,他的皮肤已经完好如初。大卫式的臂肩在圣女的眼前一览无余了。她春心荡漾,禁不住去触摸那鼓鼓的腹肌,它们竟像整齐排列的鹅卵石,光滑,质硬而且富有弹性。

那玉指微微的颤抖着,缓缓的上移,越过胸到脖子。刹那间,万物全无,只听到香喘微急。

詹天星感到很不自然,提醒道,“卡丽医生。”

这一景恰好被经过指挥台上的林则看见。

“啊――”两个字如晴天霹雳,直唤的思春的少女回到了现实。爱之愈深,迷之愈切,事后她对自己的做法也感到了不可思议,此刻只管低着头语无伦次的说,“我是在

检查你,你骨骼的愈合情况。”

“哦,你看,我已经全好了。”詹天星若无其事的说,“卡丽,你去看看毛姆怎么样了。”边说边把衣服穿在了身上。

卡丽站了起来,要走,又转身,支吾着,“天星,我……”私下里她从不叫他“碟长”。当着别人,也从不叫他“天星”。同宇风一样,这已经是约定俗成了,詹天星也喜欢这样。

这次,她还想说什么,却是欲言又止。

詹天星没有察觉到,他已经穿好了衣服,投入到新的工作中了。

毛姆正在休息室内,由达文照看着。他至今还不知道自己有精神病,在发病的情况下,他是完全失去理智的,大脑里不会有对这些情景的任何记忆。而为了照顾毛姆的情绪,也没有任何人告诉他这件事情,达文常常来看他,毛姆还以为是要加深彼此的友情呢。

两人闲极无聊,就拉起了家常。专找一些捕风捉影的事儿,以充谈资。

“知道吗?马伊又和林则粘上了。”达文神秘的说。

“怎么会呢?她不是和巴德打的火热吗?”

“那是以前。像马伊这种水性扬花的女子。我就替小弟打抱不平。还是我们家的冰洁好。”

“谁是冰洁?好清雅的名字。”毛姆好奇的问,“是不是弟妹呀?”

“不告诉你!”达文情知说漏了嘴,真是覆水难收,在补救为时已晚,于是就放开了说道,“那不是你的弟妹,是你的嫂子,你这家伙就爱占我的便宜。”

“不管是弟妹还是嫂子,得先让我看看照片再说。”

毛姆起身去搜,与达文打成一片,他全然没有要生病的样子。正在高兴处,却听到有人在敲门。

那门自开,达文见是卡丽医生,整理好衣服,起身迎接,说道,“卡丽医生,你又来看毛姆了。”

卡丽点头,休息室里的空间很小,达文就走了出去,说道,“我就在外面,卡丽医生,如果有事儿,您吩咐一声就行了。”

卡丽回头目送达文出去,缀条凳子搬到了毛姆的身旁,坐下来,关切的问,“头还疼吗?”

“一点都不疼了。”毛姆说,“卡丽医生,您这人不但医术高明,而且――长的也漂亮。”

听到这话,卡丽心想,这要是出之天星之口该有多好。这么想着,竟不觉间走了神。毛姆见卡丽双目发直,试探的说,“卡丽医生,卡丽医生……”

良久,卡丽才回过神来,一张娇脸为刚才的失态而红如苹果。她试图遮掩,慌乱中说道,“哦,我看你好的差不多了。吃――吃过我上次给你的药应该就不会有事了。”

“可是――”毛姆说道,“我的药已经吃完了。”

“什么?――”毛姆不明白,“卡丽医生,您在说什么?”

“我,走了。”卡丽情知失态,已是慌不择话,起身就走,简直就是逃。

“卡丽医生,卡丽医生……”在门外,达文叫道。卡丽却不搭理,只顾着跑。

达文回头往休息室走去,还喃喃的说,“女人真是奇怪。”

已经有好些日子马伊不找巴德了。他关了波脑,看看表,确切的说,已经有十五个地球日九个小时零三十八分钟了。巴德清楚的记得,因为这个时间正是从远征星碟脱险黑洞的时候开始计算的。

平日里因为工作忙,巴德不常去找马伊,一直以来都是马伊主动来找巴德的。事实上,巴德是很在意马伊的,她是他的初恋,是他的最爱。这种爱就像是冰山上的雪莲,非常纯洁,非常的宝贵,他对待感情是很慎重的。

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马伊都不来找他,依照她的秉性,如果她仍旧爱他的话,这是不可能的。巴德已经觉出了有些不祥。而现在无事可做,正好去找她。

说到做到,巴德三步并做两步,片刻工夫便来到了地球模拟环境监控室。巴德不停的敲门,边喊道,“马伊,马伊……”良久却无人回应。由于门上的窗子是通风的,巴德能从里面传来的嘶嘶啦啦的奇怪声音。

巴德生怕出事,情急之下,去按在墙壁上设置的按钮,那门竟缓缓的开启了,原来门没有被反锁。

就好像是在看舞台剧,随着那门子不断的上升,一幕不可思议的景象展开了。巴德在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形下圆睁了双眼去看,

一个慌慌张张理衣裳,一个急急忙忙补残妆。衣难穿,周身凌乱恼人肠;妆难补,满脸媚色不忍望。

“善红,我们,我们……”马伊还以为是李善红敲的门,抬头去解释,却万万想不到竟然是巴德,惊叫道,“啊,巴德,你,你……我们这是……”

巴德更是说不出话来,局面就这样僵持着。而林则早已整好衣服,恢复了常态。他说道,“既然你现在都看到了,我就不妨告诉你,马伊现在喜欢的人我。”

“我不相信,我不相信。”巴德摇着头

,他双手抱住了马伊的双肩,对她说,“马伊,你告诉他,你真正喜欢的人是我。”而马伊,却没有做出任何回答。

“怎么样,巴德,你死了这份心吧。刚才你的事你都瞧见了,现在马伊喜欢的人是我。”林则一味的幸灾乐祸,激发了巴德心中的怒火。他松开了马伊,一把抓住林则,两人不分由说的厮打开来。

由于室内的空间很是狭小,两人双双倒地,纠缠在一处。无论马伊如何的劝驾,都拉不开。想向别人求助,可问起来打架的原由却又不好开口。看他们打的越来越激烈,大有一发而不可收拾之势,正左右为难,突见詹天星走来,他是散步的时候恰巧来到这里的。

“发生了什么事?”詹天星问正在门口的马伊。

“这……这……”马伊吞吐着。

詹天星已等不及她回答,撇开了马伊,看到巴德和林则战的正酣。他万万都想不到,碟员之间也会发生内战。无论是什么原因,那都是不允许的。为了生存,为了使命,他们都必须紧密的团结在一起惟有团结才能产生力量,产生希望。他呵斥道,“巴德,林则。”

已占上峰的巴德见是碟长赶忙松开手,垂着脑袋在旁边站立着。林则抹去嘴角的血污,也站里起来,立在巴德的对面,一副很不服气的样子。

“为什么要打架?”詹天星说。

“碟长,他们,他们……”马伊在门外解释着,却也说不出了所以然来。

“我没有问你,巴德你来说。”詹天星说道。

巴德一向敬重碟长,对他的话更是言听计从。如今在这种场合下也把打架的前因后果一五一十的向詹天星和盘托出。最后还不忘说出道歉之类的话。而这些全都和一个 人联系着,那就是马伊 。

“马伊,你跟我来。”詹天星对马伊说,“你们两个都到各自的岗位上去,好好的反省,反省。”

“碟长,今天的事情全怪我,跟马伊没有任何关系。”巴德把知道的全都说出后,才想到会累及马伊,但为时已晚。

“这事也怪我,和马伊没有关系。”林则也说,说话的语气竟如巴德一般。

“哈,刚才还打的厉害,现在又到统一的战线上了。”詹天星冷笑着,“马伊 ,你跟我来。”马伊没有辩解,径直跟着詹天星去了。巴德与林则面面相觑,还好他们不再打了。

詹天星带着马伊,走向一间休息室,这里很少有人走动的。

“碟长,有什么事情不能光明正大的谈?”马

“谈你和巴德的三角关系,这是光明正大的吗?”詹天星的话针锋相对。

“这是我的私事,你无权干涉。”马伊真的有些生气了。

“从踏入星碟的那一刻起,你就不允许有任何秘密。”詹天星一针见血的说,又补充道,“这是为了共同的使命。”

他们走进了休息室。马伊坐在床上还是一脸的瘟怒。准备同这位碟长战斗到底。

詹天星递给她一杯水,自己也拉了把椅子坐下了。他的语气缓和了很多,问道,“我想知道你真正爱的是巴德还是林则?”

“……”马伊不回答,好像没有听见似的,只管自己喝水,看来她是软硬不吃。

“既然这样,马伊,那就让我给你说个故事,好吗?”马伊仍是那种爱理不理的神情,詹天星好像没有看见,继续说道,“在很久以前,有 一对……”詹天星只管自己说着,马伊慢慢听的入了迷。

“碟长,你最后是不是要告诉我,在生活里也有这样的原型。”马伊说,“那就是你和丽丽医生。”

“不,你错了。生活中不会有这样么浪漫离奇的故事。如果有那也应该是紫霞和萧旅。”

“他们?”马伊惊奇道。

“是的。我只想告诉你,爱情应该是一件伟大的事情。但有种东西比爱更伟大,那就是――责任。特别是我们,必须懂的克制。”

“我懂了,碟长,我会处理好这件事情的。你还想知道我最爱的是那一个吗?我……”

“不,马伊,不要告诉我,答案已经不重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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佣兵团集合,乌兰娜莎分配了任务,由我和几名比较肉脚的佣兵(再肉脚也比我强)充当“诱饵”,她和莹。雷斯等几名高手潜入城堡救人,剩下的数十人则潜藏到城堡外接应。

  我们这个“诱饵”小队共有五人,除我之外分别是一名战士一名弓箭手和两名魔法师,都是二十几岁的年轻人,在铠甲和魔法袍的胸口处都画上了蕾因公国军队的符号标记。

  斯普鲁恩斯城堡外五里处有一座十分繁华的小镇,镇中的居民大多是兽人,但因地处要塞重地来往商人极多,人来车往的很是热闹。

  我们大摇大摆的走入了城镇中,来到一个饭馆中故意大呼小叫的招来一桌酒菜大吃起来。

  弓箭手汉斯故意高声道:“兄弟们,你们说咱们这次能攻破斯普鲁恩斯城堡吗?”

  魔法师卡罗大声道:“当然能,咱们的十万大军随后就到,一定可以踏平这斯普鲁恩斯城堡。”

  我们就这样一边大吃大喝着一边故意高声交谈着,周围用餐的人想不听见也难,我察觉到有人悄悄溜走,想当然是到城堡中报信去了。

  我们饱饱的吃了一顿,然后走出了饭馆。

  虽然我的力量在小队中是最差的,但因为乌兰娜莎说过此行要以我为首,身材壮硕的战士拉拿特向我道:“无名,下一步咱们该怎么办?”

  我道:“捉拿我们的人很快就会赶到,待他们出现我们就同他们打上一阵子然后撤退,任务就算完成了。”

  拉拿特嘿嘿笑道:“原来这次任务这么简单啊,轻松,轻松……”

  他的话还未说完,一阵如雷的马蹄声突然响起,只见城镇东面城堡的方向烟尘滚滚,看来有不少的人马正飞奔而来。

  我们五个肉脚新丁同时有点吓白了脸,我忙向卡罗和另一个魔法师力波道:“你们两个还不快点准备。”

  两位魔法师回过神来忙开始咏唱起了咒文,我则拔出了亚夜剑与手持战斧的拉拿特和张弓搭箭的汉斯作好了战斗准备。

  城镇上的居民显然经常遇到这种事,一听到马蹄声所有的路人顿时跑了个干干净净,刚才还热热闹闹的街道瞬时安静了下来,只剩下由小到大的马蹄声在我们耳中回荡着。

  马队很快就出现在了我们的视线中,那是几十名全副武装的兽人族士兵,看来他们还是蛮重视我们的,为了对付我们五个人竟派了这么多人来。

道:“兄弟们,准备了。”

  汉斯率先出手,长弓一引“嘶”的一声一支长箭电射而出,正中两百米外兽人士兵中跑在第一个的咽喉处。

  那名兽人士兵直坠下马来,其余的士兵毫不迟疑的继续策马向我们奔来,果真是野兽,毫无友情可言。

  眼看马队离我们仅有几十米,力波扬手掷出了一个“火焰球”立将两名士兵击落马下,修习心灵魔法的卡罗则放出了一个“恐惧术”,他的修为尚浅无法对兽人士兵生效,但他们的坐骑却受到了影响,不约而同的立了起来将兽人士兵摔了一地。

  真不愧为“玫瑰兵团”的佣兵,虽然在佣兵团中是最肉脚的,但仍比一般的魔法师要强上很多。

  摔落马下的兽人士兵挥动各种兵器扑了过来,该我和拉拿特出手了。

  我忙开始运行真气,然后使之与眉心处传下的奇异能量结合成一种全新性质的真气,在真气流转的同时我握紧了亚夜剑,整个人就相一支待发的箭一般。

  兽人虽然不会用魔法,但近战肉搏的能力却是一等一的,我半点也不敢马虎。

  这时,汉斯同时射出了三支长箭,又有两名兽人倒下。

  我和拉拿特不再迟疑,向着扑来的兽人直迎而上,汉斯。力波和卡罗三人则飞速后撤,他们擅长的都是远距离攻击,一旦让强悍的兽人士兵近身,那就只有求天神保佑了。

  拉拿特当头一斧就将一名兽人腰斩,我也不示弱,使出弗雷德大叔教我的基础剑术(我现在真气太弱,还无法以‘战诀’克敌),一剑直刺快如闪电,在一名兽人士兵还未反应过来之时已直刺入了他的心口。

  练气果然管用,光我出剑的速度都比以前快上了许多。

  当然,我和拉拿特并未妄想能战胜这数十名强悍的兽人士兵,我们出手一是为了增加他们对我们这支蕾因公国“大军”的重视度,二则是让汉斯他们三人能即时安全的撤出。

  撤到百米外的汉斯三人不停的以连珠箭。火焰球和能令兽人士兵精神无法集中的“妄想术”来支援我们,我心知戏已演的差不多了,就向拉拿特做了个开溜的手势。

  拉拿特大喝一声挥斧虚空一斩,一道淡淡的青色光芒从斧刃处直射向欺身扑来的兽人士兵,瞬间就将三人斩成六段。

  这是高速挥动兵刃所产生的“真空刃”,锋

锐至极,是战士的远攻技能之一,可惜我还无法使用。

  我横剑挡住一名兽人士兵的重击,借劲飞退出战团,拉拿特则用起蛮力硬冲了出来。

  接着,我们五个就开始了全速的逃跑,汉斯他们还边撤边射箭。施放魔法掩护我们。

  在进镇之前我们已观察过地形,之所以选定在这里同兽人士兵开战就是因为这里周围全是茂密的森林,到时只要往林中一躲就能很容易甩掉追击,即使是感觉敏锐的兽人也无法在这片无边的丛林中追赶我们这区区五个人。

  我们五人会合到一起,力波全力释放出已准备好了的火系魔法“爆裂烧球”,挥手间十余个小型火焰球呈大面积射向扑来的兽人士兵。

  这“爆裂烧球”的杀伤力并不大,但攻击范围极广,最适合向大群密集的敌人释放。

  十余个小火球在兽人士兵群中炸开,顿时传出了惨叫声,我们五人乘机冲入了路旁的森林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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