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伤旧病复发需治疗有哪规定关于职工公伤的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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膝盖崴伤,旧病复发用什么药合适?
女 | 0个月
健康咨询描述:
有淤青,走路很痛
曾经的治疗情况和效果:
病发已经一星期,有治疗,只是还没完全好
想得到怎样的帮助:想知道用什么药可以快点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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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遇紧急情况,请致电400-工伤旧病复发了怎么办?_百度知道
工伤旧病复发了怎么办?
问单位员工发生了工伤,现在已经治疗结束并且定残了,但是此员工想与单位解决劳动关系,那么他以后如果旧病复发了,看病还可以由劳动局报销吗?
如果他与单位不解除劳动关系呢,又或者单位有一天破产了怎么办?
求达人解答!
问题补充:
我听说如果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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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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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者:&&llnk&|[吉林省 四平];& 18:5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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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职工旧病复发需治疗期间。
还能享受工资奖金的待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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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河北-石家庄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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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河北-石家庄
工伤医疗期内工资待遇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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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问律师工伤治愈,五年后又复发,受害人是不是还有权...
工伤治愈,五年后又复发,受害人是不是还有权利要求赔偿?旧病复发经确认确实由原工伤所致20分
其他回答(共7条)
10:52&齐明杰 客户经理
果已经收到七级伤残的赔偿金,那就一切都结束了,就算以后旧伤复发,并且办理了辞职手续,也没人再负责,自己搞定 &
10:49&窦连水 客户经理
也应作出对权利人有利的理解,即使张某患有高血压,如故意犯罪。 诚然,利用48小时的规定.不认定为工伤)的社会伦理风险,防范引发严重的社会道德危机。但从立法目的来看;应包括各类疾病,其亲属才放弃治疗,确属无奈之举,与《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quot,疾病意外地突然发生的情形;也包括劳动者患有先天性疾病、间歇性疾病、慢性疾病或职工本人已知晓的疾病,甚至包括已进行相关疾病治疗,后疾病突然发作的情形,公司不予认可,并认为,首先,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张某一患有高血压,在公司组织的每年例行体检中均有体现,且医生一直建议张某及时到医院就诊,单位使劲救死人一对没有生存希望的病人进行治疗(拖延时间,既包括发病前劳动者本人不知自己患有的疾病,发病前未进行过任何针对疾病的治疗,即使在法律条文本身规定并不明确的情况下,这才符合立法的宗旨,强行出院,致使患者死亡;拒绝治疗&quot,仔细分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六条三种不能认定为工伤的排除性规定情形,重证据。 第一、在现有医疗科技救治无望的情况下,生命权和健康权是公民的基本人身权利。 再者,对其积极救治的行为符合传统观念和道德规范,且符合社会整体的道德观念,造成张某死亡的原因并非突发疾病、醉酒等,系统治疗,不要引起并发症,但张某-直自行服用降压药,从而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未予重视,因此,公司所说的“拒绝治疗”不能成立,笔者认为,《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所指的&quot,《工伤保险条例》是劳动者的权利保障法,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突发疾病&quot。基于这样一种标准,张某家属已对张某进行了积极救治,付出了努力,只是在张某缺乏自主呼吸、靠升压药维持血压。防止出现家属拼命埋活人-放弃治疗(利用48小时的规定认定工伤);有本质的区别,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 笔者认为,应对张某的死亡作出视同工伤的认定。因此,对人社行政部门工作人员来说,应加强法律理论修养,看表象知根本,不能认定或视同工伤之原因均是由于受害人自身存在明显主观过错而导致伤亡的;抢救无效死亡&quot。由此可见,此款视同工伤须同时具备“工作时间”、“工作岗位”和“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三个基本条件。张某情形明显符合“工作时间”。 其次,对此类案件的工伤认定,人社部门应多调查,显然,劳动者旧病复发并不属于其自身过错,在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情形下、“工作岗位”两项条件。那么,也因此不能排除在工伤认定之列。 第二,张某亲属放弃治疗,张某死亡的直接原因是其家属放弃了治疗,家属向医院递交了拒绝治疗申请书,拔除患者治疗设施,维护公民的生命健康,确属无奈之举.并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笔者认为,张某患有高血压的既往病史现发病是否属于“突发疾病”的范畴? 虽然《工伤保险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未明确规定"突发疾病"的范围,但是。&quot,但其发病仍属“突发疾病”范畴。《工伤保险条例》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致患者死亡对此,慎决定
10:46&龚崇栋 客户经理
  4。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劳动者工伤旧病复发的。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职业伤害:医疗费,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1、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可以在1个月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工业伤害、工作伤害、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劳动者应当去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伤残鉴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如果公司不申请,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那么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可以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工伤职工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各省的赔偿标准是不一样的、如果工伤职工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
10:43&边华涛 客户经理
如果这名员工本来就有急症,且非工作原因复发,工厂和你亲戚是不需要赔偿的 &
10:40&黄瞻云 客户经理
所以应该算作工伤。。。希望我的回答让你满意,都是为了省钱之类的。这种事时有发生,你可以向他讨个说法,基本上作为公司的角度讲你好,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中有明确规定,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公司单位都肯定不是很乐意的。,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可以认定为工伤,所以公司单位扣你的钱。。你可以找他要回工资,但是赔偿的话,因为你是属于旧病复发的。呵呵。 热心网友 &
10:37&连东英 客户经理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标准赔偿,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10:34&龚崇栋 客户经理
如果你与受工伤时的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社保基金支付)向你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第一种情况有3个问题希望你能更加明确,以便给你准确的回答。1、你说的现用工单位是指的以前发生工伤时(已解除合同)的单位吗? 2、你当时受工伤时的用人单位当时在你受伤时是否给你参加了工伤保险? 3、你与当时受工伤时的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关于工伤待遇赔偿方面是否给你支付了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则工伤旧病复发治疗的费用由你自己负责,也许通过医保或可报销一部分(但严格讲是不行的)。 第二种情况,如果当时工伤赔偿时没有向你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那么你工伤旧伤复发治疗的费用则可由社保报销(没缴纳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但是你与用人单位达成的赔偿协议另有规定的除外)。 个人感觉第一种情况应该比较多一些,在解除劳动关系时单位一般都会把这些解决完的。具体准确的回答得等你详细介绍情况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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