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孕两个月了,洗屁股的时候不小心喝了洗洁精到了点蓝泡泡水(就是放厕所用的那种)然后又用热水洗了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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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会再感到怒不可遏,
我也不会再回首,
我只是不再关心任何事了。
她蒙头睡过去,觉得床在房子里飘荡,墙壁在耳畔呼吸,门生出眼睛,逼视着她。
仄罗修斯,
仄罗修斯常对我说:
不要毁掉你的天赋。
“但时到如今,
你的天赋微不足道,
当橄榄树开花,
恶作剧的风将它毁坏;
当庄稼成熟,
冰雹毁了这些;
当葡萄到了收获时,
天空突然暗下来;
当西风吹,
叶子被阵雨打落。”
我不会再感到怒不可遏,
我也不会再回首,
我只是不再关心任何事了。
韩国女人朴守英绝不要做一个一到了冬天就得做泡菜的女人。
绝——不——要。
此时再诵这首诗,像希腊神话里的西风之神真的在对她谆谆教诲,但一股熟悉的臭味正从她双手间传出,再与餐桌上煎蛋的香味儿混为一体。小儿子最近学会了用嘴吐泡泡,拉屎的时候想起了这个,玩得不亦乐乎。他两岁,语言能力欠佳,含糊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这和诗歌并不搭配。
大儿子在餐桌旁,正对着半只煎蛋发呆,用叉子戳破它的肚皮,看蛋黄流在盘子里,左手则在右边鼻孔里疯狂作业,形态非常扭曲,对于一个四岁的男孩来说,倒也司空见惯。
“王朴朴,No。”
人生没有喊No的机会,如果有,大概就不会到此时此刻,如此境地了。
朴守英的No没有发挥作用,瘦骨嶙峋的丈夫在她的怒吼中佝偻着身体走到餐桌前,脸上还带着浓重的睡意,他的手极瘦又大,啪地打在大儿子王朴朴的手背上,也就此拉出他刚才疯狂作业的成果,一大坨鼻屎,粘在他的食指上。
王朴朴本来要哭,但被巨大的鼻屎吸引,哈哈大笑起来。
与之呼应,小儿子的最后一坨屎落入便盆中,继而吐出一个更大的泡泡,朴守英腾出一只手,拿纸巾擦掉他嘴上的泡沫,再叠一下,直接用来擦屁股,儿子被转过身去,发出呼噜呼噜的声音。
把他随手放下,朴守英拿着鸭子形状的便盆到厕所里去倒。踢里踏拉地从厕所出来,她就看见大儿子正拿着叉子对着小的摆出剑客的造型。
“No!王真悦,你能不能管管你儿子!”
“啪”,大手再次代替了回答,叉子应声落地,大儿子呆滞了两秒,继而哭出声来。他全无修饰,眼泪蹦出双眼,嘴巴张开,露出粘在牙上刚吃的煎蛋的碎屑。
“你能不能别打他?”韩语没有退化,但思维已经是中国式了,不过朴守英把这句话吞了下去,然后走过来把老大揽入怀中,用手擦他的眼泪,小的在地上捡叉子,不由分说直接含在嘴里。
“No!”她大喊。
“每天No,快被你No出精神病了。”男人耷拉着大手,直接走出餐厅,到玄关里换鞋。
“妈妈,你的手好臭。”大儿子止住哭泣,嘟囔着说。“胡说八道。”朴守英用手拽起小儿子,发出声音,嗓子有点哑,她想:这是大姨妈来的第几天了?第三天还是第四天?
“朴守英,我那双黑球鞋呢?晚上我要穿。”丈夫在玄关里喊。
“说了多少次,不要叫我朴守英,叫我朴慧玮,转运,而且不韩国。”抱着孩子,他越来越重了,朴守英想着,从鞋柜中层里翻出那双黑球鞋,递给丈夫。
“得了啊,只要你姓朴,你就韩国得不行不行的。”丈夫发出早上以来的第一次笑,继而拿上包,上班去了。
朴守英不像闺密和惠子那样,每天等着丈夫亲一下才放他出门,朴守英骂了一句“滚”,转身就回来收拾:大儿子需要送去幼儿园,小儿子则要放到公婆家照看。
多年前,朴守英立志说,绝不要做一个一到了冬天就得做泡菜的女人。
当然,多年前,她丈夫立志要娶一个外国女人。
大部分夫妻,两人心愿如果只有一个能达成,结果往往是男人达成了。朴守英嫁到中国来,每年在冬天开始前疯狂地做泡菜。因为你是韩国人啊,小姑子王愉悦斜着眼睛说。
再回釜山的时候,朴守英发现自己的同学们都不用做泡菜,要么是婆婆或者妈妈做,要么是“一些专门做这个的店做啊,干吗要自己做?”,小学同学金印淑说。
问这些的时候,千万不能露出痕迹,甚至要显现出自己不用做泡菜的优越感。结果有点让她失望,垂头丧气并不合适,她坚定地笑了,眼角有细纹。
“是啊。中国的App很方便的,要送货用手机点就好了。”朴守英拿着手机,不知道为什么说了这句,像反驳的意思,可一点力量也没有。
最终还是不能幸免,自己像妈妈、姨妈、奶奶、外婆一样,到了那个时间,冬天的风开始变冷,白菜的绿开始有点变浅了,一刀下去,尚有酥脆的质感,用辣椒粉裹满它们,在它们变软之前,不能放盐,不然,白菜被刺杀了,水流淌出来,吃起来会发柴。
再用各种盒子,分装出来,送给婆婆家的各路亲戚。中国的亲戚们,只在分泡菜的时候出现,当然,之前也出现在婚宴和两个儿子的满月酒上。
和惠子问,你还准备生吗?
生?绝无可能。
自从嫁到中国来,生活就像顺水漂流般无法掌控。她算奉子成婚,结婚的时候肚子都有点瞒不住了,结婚证早就拿了,婚礼却一拖再拖,司仪在仪式上打趣,准备什么时候生孩子啊?
老公说,马上。
果然,马上生了老大,隔一年半,生了老二。
她跟闺密和惠子吐槽,说:“真的没怎么正经做过好吗,怎么就不停地怀孕呢?”
“能力强大。”和惠子咯咯地笑,她觉得韩国人说中国话已经够逗了,而朴守英竟还能用中国话开玩笑。
送完大儿子,两个人约着逛街,买什么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这点偷出来的时间,必须好好利用。想着家里还有碗碟没有刷,以及床单需要洗一下,朴守英就有点蔫,“日子真禁不住过啊,”她说,“怎么咱们就变成了三十岁的女人。”
“是啊,连九〇后都二十六了。”和惠子懂她,与其说是懂她,不如说是懂自己,当妈是件不知不觉的事儿,她目前苦恼的,是为了让儿子顺利上学,要到郊区买学区房。房子一定要大,想要一步到位,那就联排吧,算起来也有两百五十个平方。现在找房子,找的其实是后半生的生活。住楼房,共用电梯,想想都让人头昏脑涨。
她念叨着这些,日子过得细碎流畅,在朴守英看来,算是蒸蒸日上的,有心想事成的味道。她说:“要说,你老公挺努力的了。”
“不算什么,他比你老公还大几岁呢,再不努力怎么办啊。”
她们俩坐在闹市区的咖啡馆里,喝水果茶,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刻意聊些轻松点的话题,沉重的一谈就是无底深渊,婆婆小姑这类的没有办法多提,买房或者经济状况,说出来也都是眼泪。
两人都觉得,家里人盼着自己大学毕业,然后盼着自己结婚,再盼着自己生孩子,孩子一落地,关注度立刻降到负数,像朴守英这样生了老二的,表情里除了同情简直就不剩什么了。花开尽了,结了果实,“嗯,孩子真可爱啊。”嗯,牌面已定的感觉。
可,明明也就三十二不到啊,朴守英这样想。
跟和惠子匆匆道别,朴守英想回家。路上开始头晕,心跳越来越快,大概是要病了,她想着。
到药房买了药,回家睡前吃两粒,应该会好吧。
到家简直处于要晕倒的状态,但她还是挺着,去把厨房泡着的碗碟洗了,再把床单换掉,放在洗衣机里,一切搞定,觉得午饭也不用吃,必须先倒头大睡一觉,大儿子下午三点半要接,定两点五十五的铃吧,留五分钟洗漱。不行,还要把床单晾起来,那就定两点五十分。
她蒙头睡过去,觉得床在房子里飘荡,墙壁在耳畔呼吸,门生出眼睛,逼视着她。
闹钟响的时候她被吓了一跳,像有重锤敲击在心脏上,让她无法呼吸,她捂住心脏站起来,直接到洗衣机的卷筒里拿出床单。她个子小巧,需要叠几叠,床单才不至于拖地。她把晾衣架降下来,阳光还有温度,床单弄平整,再像升旗般升起来,时间到两点五十六分,减少的时间,只好靠压缩洗漱时间来补回。
她简单梳了头发,去接孩子回来,路上被他一直问问题,有些根本回答不了,只好敷衍一下,再接上弟弟回家。做什么晚饭呢?她想了想,煮个简单的咖喱吧,食材都有,牛肉必须赶紧吃掉了,还有半棵西蓝花,做搭配应该很好。
老公下班,皱着眉头,看起来不是很高兴,她看了他一眼,觉得也不错,毕竟也没有不高兴。
“好吃吗,朴朴?”
“好吃。”
“那多吃点。”
“不吃了。”
“为什么?”
“像弟弟的屎,哈哈哈。”王朴朴坏笑,他到了这个提及屎尿屁就很兴奋的年纪。
“大朴朴,闭嘴。”老公伸出瘦长的手。
“像屎……”弟弟吐着泡泡,跟着老大起哄。
“你也闭嘴。”老公看着老二,笑出了声。
像得到了鼓励,两个孩子开始重复关于像屎这句话。
朴守英也笑得前仰后合。
陪他们睡下,自己再洗澡,接着回到床上,她觉得精疲力竭。丈夫在客厅里喊:“朴守英,你病了吗?买这些药干吗?”
“啊?我病了吗?”朴守英想。
“喂,不要叫我朴守英!朴慧玮!!”
偷鸡腿的妈妈后:这些年,我妈为我偷过的鸡腿
我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如果是我妈,她也一定会为我偷鸡腿、偷《三字经》、偷一切我需要的东西。
儿童节,南京签售完,同事说有个南京妈妈为了送自己小孩礼物,偷了鸡腿和图书。书店的老师准备去送一些书,我说也帮我去看看她。
明知偷东西不对,可牵扯到妈妈的身份,大多数人都会心疼。
我想,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如果是我妈,她也一定会为我偷鸡腿、偷《三字经》、偷一切我需要的东西。不是因为她没有良知,而是我妈为了我,真的做过好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
我之前在书里写过,我妈从我懂事开始就是一个极其抠门的人。她从不对外借钱,绝不铺张浪费,水龙头滴水会拿个脸盘接起来,电器不用插头一定会拔掉——待机也浪费电;家里的全自动洗衣机,排出的水要拖地,又嫌洗衣机浪费电换成手洗,全自动洗衣机每次都用来甩干而已;空调成了家里的摆设,任何超市打折的卫生纸都会买回来堆积……
只能保持两种状态才能和她相安无事生活在一起:一是完全不被她影响,忽视她的一切做法;二是完全糊涂,根本不觉得有什么不妥。我爸采取了忽视我妈,而我则是完全糊涂。
有时候我爸受不了会说我妈:“你把钱都这么存起来,我看你能发大财吗!”
我妈说:“要你管?”
我记得我小学考初中考得不好。1993年,要交小一千块建校费。我爸妈的工资加在一起一个月大概两三百块,但我妈把这笔建校费给交了。
后来我初中考高中也考得不好。1996年,要交五千块建校费,我妈又把这笔建校费给交了。
再后来,我在北京工作了几年。看着我到处租房子住,我妈让我去看一套房子问一下首付多少。我看了一套。那一次,据我爸说我妈把家里所有的钱都取出来,还借了一点给我凑了小几十万的首付。
在北京工作后,扣除房租和伙食费,我每个月给她寄四千块,让她和爸爸好好生活不用管我。可我妈觉得我在北京应该有辆小车,她打算炒股帮我赚些钱。我妈是个很警惕的人,从不轻易相信别人。经过挑选,她相信了一个一直和她联系的买卖股票的金融投资公司。给一千还一千五、给三千还四千、给一万还一万五。我妈很开心,觉得对方的小伙子很棒,一直说如果对方去北京我一定要请他吃饭。直到有一天我妈把所有几万块的积蓄给对方后,对方消失了,那时我妈才知道自己上当了。报警,发现一群人都上当了。最后那些人被抓到,但钱被挥霍一空,一分钱都退不回来。我妈不敢告诉我,带着这个心理压力长达两年。
直到我经济好转,我妈才告诉我。钱是小事,但那种一直想赚钱让我生活得更好,被骗之后又一直埋怨自己的心情,让我妈的生活一直战战兢兢如走钢丝一般。
给她买化妆品,听说很贵,她就省着用。半年就要用完的化妆品,她可以用两年,根本不管是否过期。
让她选床垫的软硬、材料、尺寸,她却选最便宜的。
以前没有能力,只能听她摆布,后来经济慢慢好转起来,我就希望她的生活能更好一些、更自在一些,却发现她的习惯根本改不过来。我和我妈吵过好多次架:我说她让整个家一点家庭的温馨都没有,她说如果不是这样的话,这个家早就风雨飘摇了。
想想也是。所以每次看到寒风中还在卖烤红薯的大妈,看到卖水果的大妈,看到所有很辛苦的中年妇女,我都会把她们替换成自己的妈妈。一想到我妈也肯定会为了我做这些事,我就觉得受不了,赶紧买很多红薯水果炒瓜子。
还有,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妈一直觉得我娶不到媳妇,就拼命攒钱。她觉得如果没钱我连媳妇都娶不起。我坐下来和她彻夜长谈,目的就是告诉她这笔钱可以省了。我妈的反应让我又爱又恨。其实我是想告诉她,希望她好好过自己的日子,不要再把时光和钱花在我的身上了,我都这么大了,自有归宿、自有安排、自有命运,她却总认为我是小孩,觉得我随时会倾家荡产一文不名。
昨天我妈给我发了一个短信说,端午节不能说快乐,要说安康,因为五月初五是祈福和祭祀的日子……好的,谢谢妈妈。
那天听到南京的妈妈为自己的女儿偷鸡腿,不知怎的,我想起一件事。
  小时候家里确实挺困难的,过年没钱给我买花炮,我妈就让我爸抱着我去广场,说反正自己买了也是看,不如看别人放,就当是自己买的。看别人放花炮当然开心,但是我不敢兴奋地大叫,我觉得大叫是放花炮的人的权利吧。我开心地在一旁默默看着不敢喧哗。快离开的时候,妈妈不知道从哪里给我买了几根可以拿在手里烧的燃烧棒,然后我就开心地点着,绕着操场放肆大叫跑了一圈。
看到那条偷鸡腿妈妈的新闻,我总觉得如果扛不下去,我妈也会为我偷鸡腿……
毕竟,这么多年,她一直默默地瞒着我和我爸和生活作斗争,给我给我们这个家偷回了很多很多会变得更好的机会。
写在后面:
编辑跟我说,这一次的主题是“不为我们改变的世界”,于是我就写下了这篇文章。因为即便全世界都不愿意为我们改变,那也要相信,为了子女父母绝对愿意。我妈妈以前是一个有特别强烈资本主义作风的小姑娘,爱浪费,又娇生惯养,但是为了我跟我爸,你看,她也变成了如今这个抠抠搜搜、婆婆妈妈的人。
谢谢妈妈。
Assistive Touch
张小五说,亲爱的,我问你啊,
一辆车在转弯的时候,哪个轮胎不动?
张小五笑着说,答案是我。
张小五终于用上苹果5S了。因为女朋友换了苹果6Plus。
张小五捣鼓了几个小时后,感觉苹果手机并没有传说中的好用,操作起来异常迟钝。他有理由相信,苹果手机的主要目的是显摆而不是实用。
女朋友说,笨样。不是操作迟钝,是Home键不灵了,你可以设置小白点。
小白点,专业名称:Assistive Touch。在“通用”设置下的“辅助功能”里的“肢体活动”菜单栏中。
设置好小白点,张小五发现苹果手机用起来果然很流畅。
到了快6点的时候,女朋友说要走了,今天是她爸生日,定了饭店吃饭。
张小五问,要不要买点什么带着?
女朋友说,不用,我爸什么都不缺。
张小五说,要不买条好烟或者好酒,我总不能……
不等张小五说完,女朋友直接说,下次再说吧,今天你不用去。
张小五“哦”了一声,没再说话,他已经习惯这样的结局了。
张小五和女朋友恋爱快两年了,没有见过她的闺密、家人,唯一一次见她同事,还是她年终聚会喝多了,打电话让张小五去接的。
女朋友总是对张小五说,不是我不愿意让你见我朋友和家里人,我是想你再准备准备,以最好的一面见他们,这样我爸妈才会放心把我嫁给你,我的闺密们才会给我们最好的祝福。
张小五觉得女朋友说得有道理。他是需要些时间提高自己的各方面,然后闪亮登场。
朋友听说这件事,问张小五,一辆车在转弯的时候,哪个轮胎不动?
张小五笑了,说,好老的脑筋急转弯,3岁小孩都知道是备胎。
朋友看着张小五笑了笑,没再说话。
女朋友跟着公司去旅游了,按照惯例差不多和人间蒸发一样,短信、微信、电话几乎全部中断,偶尔回复“哦”“嗯”“好的”“我要睡啦”,所以张小五基本是通过微博和朋友圈才能知道女朋友每一天的动向。
朋友问张小五,你女朋友这样对你,你怎么还能做到对她死心塌地的?
张小五说,追她的时候我就答应过她,给她属于自己的空间。我觉得现在这样没问题呀。你别以为只有她外出的时候是这样,我要是外出了,她也一样,从不问我去哪里,和什么人一起,做了些什么。这是我们彼此间的信任,你不懂。
朋友一下愣住了,他感觉张小五的回答从逻辑上来说完全正确,可仔细一琢磨,朋友觉得张小五不去干传销太可惜了,他把偷换概念发挥得淋漓尽致。他做到了洗脑的最高境界,先把自己给洗成傻哔(此处消音)。
张小五沉浸在自己的爱情观里,继续每天刷微博和朋友圈,只为第一时间看到女朋友的新动态。
他发现小白点虽然可以替代大部分Home键的作用,但有时候小白点会遮挡住部分阅读内容,不是很方便。而在玩游戏的时候,小白点的碍事程度达到四星半。虽然有这些不足,但小白点有一个方面还算识趣,就是在需要截图和朋友分享的时候,它会如同不存在一样,完全被隐藏了。
几天后女朋友回来了,张小五约了女朋友一起吃饭,女朋友送了张小五一架精致的飞机模型作为礼物。
张小五看着飞机模型,心中的幸福感直上云霄,但还不等它平安落地,女朋友说,我约了闺密唱K,顺便把礼物给她们,得先走了。
习惯使然,张小五没多问,帮忙拎着大大小小的名牌袋子把女朋友送上了出租车。
回到家里,张小五洗漱完毕上床准备刷微博和朋友圈,突然发现小白点不见了,导致手机用起来很麻烦,而他又懒得再起来开电脑,于是打开电视随便找点节目,看着看着就睡着了。
因为尿急,张小五半夜醒来,惊见床头柜上隐隐约约有个白色的光点悬浮在半空。
张小五惊叫,什么鬼!要吓尿了!
白色光点说,Hi,I am Assistive Touch.
张小五又叫,卧槽!说中国话好不好!
白色光点说,我是小白点,你手机里的。
张小五愣了一下,仔细看了看白色的光点,样子的确像是手机里的小白点。
张小五问,你怎么跑出来了?解放以后的玩意儿不许成精,你知道吗?
小白点说,我有些话想问问你,问完我就回手机里去。OK?
张小五说,我能不能先去尿一下,我怕你的问题全程无尿点。
小白点说,好的。
张小五上完厕所回来,小白点开始提问。
小白点问,你需要我吗?
张小五说,当然呀。如果没有你,操作起来……
小白点说,你只需要回答,不用解释,继续下一个问题:如果Home键是好的,你还需要我吗?
张小五说,理论上来说,不需要你了。
小白点问,你需要我完成大部分Home键的工作,但又在很多时候觉得我碍事对吗?比如玩游戏,比如和朋友分享截图。在这些时候,你希望我是透明的,或者干脆是不存在的,没错吧。
张小五愣了一下,说,是的。
这个回答,张小五说得很没有底气,突然觉得有点对不起小白点。
小白点说,问题我问完了,但突然有个想法,你看啊,我能不能这样理解我们的关系:你希望我完成一个全心全意付出的角色,但是呢,你心里的最佳角色是Home键,“Home”这个词放在这里挺有意思的,Home嘛,是要带回家的,或者说一起组建一个家庭的,你说对不对?
张小五彻底不知道怎么回答了,看着小白点一阵阵犯晕,一不留神真晕过去了。
张小五再次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微微发亮。他发现小白点居然还在原来的位置悬浮着,他赶紧起身去看,原来是床头柜上的镜子,刚刚亮点是反射的窗外的光。而现在,镜子里有个略显憔悴的人。
一个月后。
张小五在路过航站楼拐角的时候,一个穿着制服的大姐正拿着一架精致的飞机模型吆喝着:有需要登机的旅客,您只需要出示机票,就可以领取本公司限量版飞机模型一架。数量有限,先到先得哦。
张小五走上前看了看那架飞机模型,笑了。随后边往登机处走,边拿出手机打给女朋友。
女朋友说,有什么事吗?我正忙着呢。
张小五说,亲爱的,我问你啊,一辆车在转弯的时候,哪个轮胎不动?
女朋友不耐烦了,说,什么乱七八糟的?都说我在忙了。你赶紧直接说答案吧。
张小五笑着说,答案是我。
后来,我收到一件寄给这间屋子的快递……
里面还有一张卡片,歪歪扭扭地写着:For Love.
北京不声不响地开始了一年当中最差的时候,雾霾加上桑拿天儿,整座城市像一个巨大的被刨开的土坑,上帝这个熊孩子开始了他磨人的游戏——撒尿和泥,连那一根根一贯高冷的钢筋水泥都变得黏黏糊糊,像突然爱上谁了似的。
腻腻歪歪的夏天来了。
我的跑步活动被迫挪到了半夜,这样它才更像是一项锻炼身体而不是磨炼意志的活动。电视上那些人们御着风奔跑、咧着嘴傻乐的广告都是骗人的,真实情况是,入夏来的每一天,我跑在护城河边,都想纵身一跃。你看,想死一点儿都不是臭文艺青年的专利,它还普遍适用于失恋、失业、穷、丑和热的人。
但我没想到,这一天真的有人这么干了。
这天晚上我跑到龙潭公园东门外的护城河边,一群人正兴高采烈地扒着护栏热烈讨论,我递耳朵过去一听,一个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在河边喝了许多酒,跳下去就再没上来。巡警、120和围观群众每个人都举着手机,打电话或者拍照发微博,东二环汹涌的车流呼啸而过,对岸高楼大厦霓虹闪烁,岸边整整齐齐地摆放着两只拖鞋,这是他留给这个城市最后的纪念。
北京,每天都有许多人怀揣梦想来到这里,每天都有许多人以各种方式离开。
我猜这小伙子一定不是像我这么没出息热得想死,一定是有更让他难以拒绝的理由,才会让他这么彻底地离开。如果我还有2006年冬天的那个特异功能,我就可以到他的世界去看一看。
2006年的冬天,我带着两千块钱来到北京,哦,还有梦想,跟大学室友**儿高挤在南二环的一间地下室里。那间地下室在地下二层,被社会底层还踩在脚下,终年不见阳光并充斥着糜烂的味道——可不是工体北路和三里屯那种的糜烂,而是长满了蘑菇万物发霉的糜烂。房间大概四平米,一张大小介于单人和双人之间的床占掉三平米,余下的空间用来开门。没有电器,没有网络,没有手机信号,就这么一个四大生存要素——阳光、空气、水和Wi-Fi缺失一半的地方,每个月二百四十块。
所以你知道我为什么要拉上**儿高了——他是大学时代我们那栋宿舍楼的**儿库,对每个淫笑着来找他的人予取予求。在地下室这样缺乏娱乐的环境里,他显得弥足珍贵。
就是撸嘛。有一天**儿高出门面试,我撸完了万念都灰了的时候,思绪开始飞扬,我开始好奇这间屋子的上一个主人过的是什么样的生活,并自言自语地说了出来。然后有个声音接下了我的话茬儿——“她是一个好姑娘。”
吓死宝宝了。我的**顿时消失得一干二净,我坐直了身体壮着胆子问,谁?一个声音说,我。废话,我说。它说我是床,你别不好意思,你也不是头一个当着我的面儿龌龊的人,你这样儿的我见多了。我也生气了,我说要不是我还得睡你我弄死你。它说你看你们男人就是这样,要睡人家才对人家好。
我的气顿时消了,因为有女孩儿对我说过一模一样的话。我说,你嘴这么毒一定也很寂寞吧,要不你跟我聊聊吧。它叹了一口气,跟我讲起了曾经睡在这张床上的姑娘。
她是附近美食街的服务员,总是把房间收拾得一尘不染。我哼了一声,屁大个房间认真收拾一遍三分钟还有富余。它说,你再打断我我死给你看。我说,好好好你接着说。
它说,她把我铺得软软的,散发着香气,衣服总是叠得整整齐齐,生活规律,没什么朋友,每周会给家里打两个电话,总是高高兴兴的,笑起来很美。
有时候在外面受气了,回来也会哭上一鼻子,蹭我一肩膀儿的眼泪,我的心都碎了可没办法。我想我要是个男人,我会保护好她的心灵和肉体,有多大劲儿使多大劲儿。
后来来了一个男人,是隔壁玩摇滚的,大长头发一绺一绺的,满脸痘儿,擦把脸毛巾上都是血。他喝多了来拍门,说我想认识你,留个Q呗。姑娘吓得蜷在床脚,我能感觉到她浑身在发抖。
第二天这个人又来了,洗了头,带着酒和超市里过期的凉拌菜,他说我得跟你道个歉,我不是什么坏人,我是做音乐的。姑娘很喜欢音乐,在我身上贴着墙码了一排盗版周杰伦五月天,于是就让他进来了。她笑着说我看你真不像什么好人,于是小伙子就给她讲了许多许多更坏的人,许多许多她不知道的坏事,慢慢地,姑娘就也觉得他没有多坏了。
那天晚上他没走,他在我身上死死压住姑娘的手脚,姑娘吓得不敢叫出声,在他身上拼命咬下许多牙印,她大哭一场,然后莫名其妙地成了他的女朋友。
他们搬到了一起,他经常伴着隔壁捶墙的声音给她唱歌儿,说是他写给她的歌儿,我们这片儿所有的床都觉得难听无比,所以可能真的是他写的。他说有一天我会成为Kurt Cobain,你就是我的Courtney Love。好像是美国一对儿不得好死的情侣。他于是开始叫她Love。
姑娘对他言听计从,任打任骂,他吼着说Kurt对Love也是这样,我爱你爱疯了才会这么丧心病狂。后来他换了套词儿,开始吼你活该,我是要成为艺术家的人,艺术家都是疯子。再后来,他连理由都懒得找了,牛也懒得吹了,他说你就是犯贱,你这个贱货。
再再后来,他花光了姑娘所有的钱,也没写出第二首歌儿。他带着一个他称之为妹妹的女孩儿和姑娘一起挤在这张小床上,他说她挺可怜的,在这儿蹭住一下。深更半夜他和妹妹把我摇得吱嘎吱嘎响,我看见姑娘躲在一旁捂着嘴拼命流泪。
第二天姑娘支支吾吾地试探他,他摔门而去。
姑娘开始变得臊眉耷眼沉默寡言,她丢掉了工作,整日整日地坐在床上等。一个月以后,姑娘把我收拾得干干净净,把自己穿得漂漂亮亮,锁上门出去,再没回来。
三个月之后,房东扔掉了她所有的东西,你们俩住了进来。
床的故事讲完了。
  后来,我收到一件寄给这间屋子的快递,是寄自山东一个小县城的一盒巧克力,并不是原封不动的,打开盒子,巧克力被吃掉了一颗。我心中嘲笑寄件人真没起子,一辈子没吃过好东西么。里面还有一张卡片,歪歪扭扭地写着:For Love.
一切解释不清的,都能用爱或者不爱来解释。
那天晚上十一点二十五分,我清楚记得,大门响的时候,我还醒着。他大概也知道我醒着。吵了这一架,但凡有些心思的人,是不能安心睡去的。所以,他走出去的时候,没有刻意轻手轻脚,反而像是平常日子,急匆匆出门上班,或是去参加同事的聚餐。我认为,这是在向我宣战。侧身睡着,听着墙上的老摆钟“嗒嗒嗒”地响,我并没有应战。甚至他发动车子的时候,也没有下床光着脚走到窗口,撩开三天前我和他一起更换的素蓝色窗帘,看他如何离开。我猜测,他在上车前,肯定抬头看了窗口的。
我们的吵架,实在来得莫名其妙。坦白地说,是无理取闹,我无理取闹。他只是把咖啡洒在了桌子上,我从楼上下来,有些不耐烦地说你能不能长点心,喝咖啡咖啡洒,喝牛奶牛奶洒,吃面包面包屑掉一地,抽烟烟头总不丢进烟灰缸,就连洗澡的时候浴室门也不关,还洒一地的水。
他慢悠悠抽了一张餐巾纸,草草地擦了下桌子,然后淡淡地说,你又怎么了?是不是稿子又要修改?别老一副别人什么都不懂的样子,他们让你改肯定有他们的理由。一份工作而已嘛,别那么多计较。再说了,就那点钱,对于你来说,没必要闹着这份心去赚。
他说这些话的时候,甚至都没有抬头看我一眼,注意力完全在他的游戏上。他这种事不关己,只是为了敷衍而敷衍的态度,让我心里的烦躁一瞬间达到了最大值。
于是,我们大吵了一架。我再一次把写在剧本里的恶毒台词,全部用在了他的身上。我将他的平板电脑,丢进了几近废弃的鱼塘里。
“你他妈就是一个疯子!”他指着我骂道,“你这性格,就跟你的名字一样生僻。”
凌巯,我的名字。很多人不识得这个字,于是这个字被归为了生僻字。很多人不识得我的性格,于是我被归为冷漠的怪胎。外人议论我的名字和我的人,我从未去计较。整天研究别人如何看待自己,对待自己,对于我没有任何意义。徒增烦恼的事情,是对生活的亵渎。可他这么说我,我无法忍受。
不知道自己不到八十斤的身体哪里来的力气,我将他推出门,推过花园,推进了鱼塘。或许他是让我,或许他情愿自己被我推进鱼塘,也不愿意为那些说出口伤害了我的话而软下来,跟我说句抱歉。今天的事情本来就是鸡毛蒜皮的事,不该搞成这个样子。可他没有。
我从二楼的窗口,看着他花了十分钟的时间从鱼塘里爬出来。我心里生出一丝心酸和内疚。跟他这么闹,虽说不是第一次,可我无非就是想达到一个目的而已。他躺在岸边,像一条泥鳅。我以为他会抓狂地冲着我大喊大叫,或者直接冲上来继续跟我吵架。他却没有。他坐了起来,靠着那棵桂花树,竟然玩起了游戏。是的,他找到了我丢进鱼塘里的平板电脑。开机的一瞬间,他笑了。我竟对他这样的态度,有些心动,亦有些心痛。
快十一点了,他才进屋,我已经躺下了。我听见他在楼下放水洗澡,开冰箱吃晚餐。不知道是为什么,我突然想起了小时候,奶奶跟我说,鲶鱼是吃池塘里的垃圾长大的,甚至还有什么腐烂的动物尸体。是鲶鱼还是年鱼,我已经不记得了。我只记得,在我琢磨着是不是该说句对不起或者干脆等他服软的时候,他开着车走了。不知道去了哪里。
他离家后三天,我尝试联系过他。可电话关机了,他的朋友也不知道他的行踪。他就这样人间蒸发了。
真是好笑,吵个架而已,这么久都还不回来。越想我越是觉得无法理解,他这样做,究竟是因为什么。我甚至觉得,你一个大男人这样,才叫性格上生僻呢。试问哪个男人,能在被自己的女朋友扔进鱼塘后,没心没肺地找到被丢掉的平板电脑,坐在桂花树下玩游戏?
我以前也这样等过他。十天有过,一个月也有过。有时候,他去出差,等他的时间更长。我也有过抱怨,像是今天这样爆发式的抱怨。可他呢,总在我抱怨完后,搂着我说:“偶尔不在一起,挺好的。小别胜新婚,感情更好。”
我说:“那你什么时候跟我结婚?”
对啊,很坦白地说,至今我一次次在他面前无理取闹,无非是想达到一个目的:你敢跟我在一起十年,有本事娶我啊。可每次不管我直接逼问也好,暗自怄气也好,他只有一个反应:不回应。然后,他去洗澡,或者玩游戏。
当等到第十天的时候,我感觉到这件事情有些不对劲了。他似乎不是离家出走,而是失踪。我不敢确定。我觉得我必须找一个人,一个比我了解这个世界,比我懂人情世故的人来分析分析到底发生了什么。我没有朋友,只想到了我的继母。
我的继母是个四十岁的女人。我的父亲和母亲离婚之后,跟她结了婚。父亲和继母结婚之后没出一年,母亲就去世了。三年后,父亲也去世了。继母是在父亲失踪后半个月发现他的尸体的。听警察说,是被劫杀的。具体情况,我没有去了解。人反正已经死了,警察也断了案,不必去追究了。是的,毫无意义。
父亲留下了不少遗产,其中包括两套价格不菲的房子。一套我住,一套继母住。我和继母的关系,是在父亲去世后化解的。继母跟我说,他们都已经死了,留下我们两个,倒不如不要再为以前的事情斗气了。能做母女做母女,能做朋友做朋友。
我说我需要一个朋友。所以从那次谈话后,我开始直呼她的名字,苏眉。
那时,苏眉家里有客人,是一个穿西服的男人,约莫三十岁吧。从院子里看不清他的脸,只从外表上判断,他应该长得还可以,要不然,苏眉也不会让他进门。苏眉跟他有说有笑,上了楼。
我在车里等了一个小时,苏眉才把那个男人送出来。和那个男人吻别之后,深情了许久,苏眉才转身看到我的车。她把我领进屋,给我煮了杯咖啡。我们没有说起那个男人的事情。我只是在喝了一口咖啡后,断断续续跟她描述了我和他之间发生的事情。
苏眉说:“莫非出什么意外了?”
我又怄上了气,咬牙切齿地说:“死了才干净。”
苏眉看着我笑了笑,又说些安慰的话。好歹你们在一起这么多年了,只差一张结婚证。不要这样,日子总得继续过,你还指望他跟你结婚呢。
呵,他不娶我,我还就没人要了不成。我都忘记眼泪什么时候落下来的,竟拉着苏眉的手哭哭啼啼地说,那你说我该怎么办。我想尽办法找他,可连他在哪是不是还活着都不知道。他这样不负责任,把我一个人扔在家里,算怎么回事!
苏眉说:“要不,报警吧?”
报警,不行。那不得闹得所有人都知道,不知情的,还以为是我把他怎么了。两个人之间怄气,不至于弄得让所有人看笑话,虽然我不在乎别人看笑话,只是觉得,当年我爸出事的时候,已经够让人议论是非的了。
苏眉又说:“那再等等看吧。如果再没消息,那就必须报警了。唉,我们这两个女人已经够苦了,不该再发生些什么事故。”
又过了一个礼拜吧。几乎夜夜不能入睡。脑子里反复重演着那天的吵架。有时候气他还不回来,有时候又懊悔自己不该在那时候莫名其妙发作,想到自己没有阻拦他离开,心里更是懊丧。
他依旧没有消息。我动用了所有我能托的关系,问了所有我能打听的人,答案都是唯一的:没有见过他。苏眉担心我出事,索性搬过来陪我。她有时候会问我,到底为什么,会跟了他十年。他哪里好呢?在她眼里,他好像一无是处。我回答不上来,只是反问她,那你为何当时会跟我爸呢?苏眉笑了笑,大概是爱吧。大概是爱。
一切解释不清的,都能用爱或者不爱来解释。
苏眉还是拉着我去警察局报了警。她说,人都找不回来了,担心其他的有什么用处。警察局好歹是立了案,派了一个生涩的警察负责。第一眼见到这个警察,我觉得自己认识。苏眉问我怎么会认识。我没有回答。我不会告诉苏眉,我认出了这个警察就是我去她家时见到的那个男人。
回家的路上,苏眉跟我说,这个警察姓徐。我不愿过问他的姓名,当然也不会去追问他们到底是什么关系。据说,徐警官发动了他能动用的力量,来来回回调查了一番。最后摆在我面前的结果是:他应该已经遭遇不测了。
他死了,我怎么可能会信呢?怄气诅咒他死,那都是气话。女人不都是这样,嘴里说着你去死,赶紧去死,赶紧消失,可心里却想着你他妈快上来抱我啊,亲我一下,就什么都过去了。我跟他吵架,将他推进鱼塘里,不就是想让他说出那句“嫁给我”吗?说不出口,犯得着去死吗?
“他不可能死了,只是躲在哪里不愿意出来罢了。该死的,没良心的。这么久了,气也该消了吧。”我紧紧攥着苏眉的手,应该把她弄疼了。我放开的时候,她的手都紫了。
或许是不忍心看我这副样子,也可能是因为苏眉的关系,徐警官答应我,他们会尽最大的努力,找到他,不管最后找到的是活人还是死人。
苏眉陪着我又等了一个礼拜。每次苏眉找徐警官打听进度,对方的回复都是还在努力。苏眉没有把这些消息传达给我,都是我偷听到的。
他已经走了一个月了。整整一个月。我一个人守着空荡荡的屋子,真想自己也一头扎进那鱼塘里,死了算了。莫非真的死了?就这么死了么?为什么呢?他就这么厌烦我么?这么厌烦我为何还要跟着我整整十年?我知道我脾气坏,性格有缺陷,可他都已经忍了十年啊!
“你吃点东西吧。”苏眉替我熬了点粥。
我不吃,不想吃。怎么吃得下去呢?我的男人,现在生死未卜啊!尽管我知道,镜子里的我,已经憔悴得像街口卖麻花的阿嬷。
苏眉打了个电话,对着那头的徐警官发了一通火,然后也把手机丢进了鱼塘。她靠着那桂花树十分钟后,进屋跟我说:“这些警察吃着公家的饭,却办不了事儿,都只是摆设。靠不住的。”
我苦笑,问:“那我现在还能靠谁?”
苏眉说:“靠神明啊!你别不信,灵着呢。我很小的时候,我外婆走丢了。我妈也是找了很久找不到,急得不得了。有一天我正上课呢,她把我叫回去,让我闭着眼睛转圈圈。他们让我在心里想着外婆的样子,感觉她在哪个方向,就用手指着哪个方向。我当时才四岁,懵懵懂懂的,就随意指了个方向。结果我妈真沿着那个方向去找,还真找到了。”
我不信鬼怪的事情,一直都觉得,大多数的事情,都是人自己作出来的。好比他的出走,也是我自己作出来的。当我承认了这一点,怄着的那点气,一下子就散了,整个人也就崩溃了。坐在院子里的桂花树下,只觉得自己是一摊泥,没有了任何主意。所以,到了这个时候,苏眉说什么就是什么。
那天近黄昏的时候,苏眉带了一个四岁的男孩进了我家。我问她我要做些什么,苏眉说我什么都不用做,站在一旁看就好了。
窝在他常打游戏的沙发角,看着苏眉给了男孩一张照片。男孩看了许久,苏眉问他记住他的脸了么,男孩说记住了。然后,男孩在苏眉的指引下,转了几圈。停下来的时候,男孩的右手指着东南方向。
我和苏眉去了警察局,求警察帮着往东南方向去找。徐警官不在了,听说去办一桩大案了。接替徐警官的,是一个比他更生涩的小警察,姓黄。他脾气暴躁得很,说话也没好气。他根本不愿意在我们身上下功夫,说迷信的东西没法信的,接受现实吧,他已经死了。
就算死了,你们也得给我找着尸体啊。我对着黄警官撒了一通泼。我撒泼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我不记得了,只是后来苏眉跟我说,太吓人了。黄警官拗不过我的撒泼,耷拉个死人脸,陪着我们往东南方向漫无目的地找了七天。
结果,一根毛都没找到。黄警官就说,你看吧,我说了,找不到!
苏眉将我送回家,下了车,也不知道因为什么,忍不住大哭。我很想那天被推下鱼塘的是我。假使是我落水,或许他会救我上来,我可能会受伤,他可能因为我的伤而原谅我的无理取闹。甚至有可能他发觉彻底离不开我,而决定当下立刻与我结婚。
我不记得自己闹了多久。等我安静下来,呆坐在马桶上时,苏眉进来跟我说:“要不再试试圆光吧?”
什么是圆光?我问。其实我都懒得去问了,反正照着苏眉说的去做就可以了。我现在还能靠谁,只能是她。也只有她。此刻我才觉得,不把她当继母,而是当成朋友的决定是对的。
苏眉说:“旧社会的时候,很多人丢了东西,都会用圆光的方法来找。在墙上贴一张白纸,让一个童男盯着看,就能看到你要找的东西在哪,和谁在一起。心灵和身体越是干净的人,看得越真切。”
苏眉带来的,还是上次那个男孩。四岁的男童,心灵和身体都干净得很。
我依旧坐在一旁看着。苏眉把屋里的镜子,全用白布盖了起来,在我准备挂婚纱照的墙上贴了一张白纸,让男孩盯着看。男孩好动,根本不好好站,更不好好看。没几分钟,就失神了,盯着他几年前买回来摆在书架上的变形金刚。甚至到最后说自己的眼睛花了。
苏眉耐着性子,说,你好好看,等会儿阿姨把变形金刚送给你。
  男孩子都爱变形金刚,有动力了,也就更卖力。就那么一瞬间,男孩就像是公园里的石雕像一样,岿然不动,面无表情地盯着墙上那张白纸,嘴里念念有词。他的样子,吓得苏眉以为是见鬼了,苏眉说,上身了,神明上身了。
约莫过了十五分钟,小男孩忽然尖叫了一声,瘫倒在地上。苏眉抱起他,连忙问,看到了什么?
小男孩浑身发抖,说,我看到了一个叔叔,躺在床上一动不动,眼睛张得很大。他旁边还躺着一个阿姨和一个小孩子,也一动不动,好像是死了!
死了!怎么就死了呢?身边怎么还有个女人呢?为什么还有个孩子?我身子一下就凉了,拉扯着男孩问,他们在哪?他们在哪?
男孩指着东南方,说了一个小区的地址。
几个小时后,我被黄警官安排在小区院子里等着。苏眉说,警察这么大阵仗,估计凶多吉少了。院子里挤满了看热闹的邻居,断断续续地我听清楚了他们议论的内容。
“12楼最近总飘出臭味,死老鼠的味道,还以为是怎么了,结果是一家子都死了。哎哟,真够可怜的呢!我听说呀,那家的男人在外面养了个小三,还听说,那个小三可有钱了!哎哟,好像就是车里坐着的那个!你们看她那车,好贵的吧!”
我能感觉到,十几双眼睛盯着我,像看一只猴子。苏眉有些看不过去,欲下车把他们扔给我的目光丢回去。我阻止了她。算了吧,现在是我理亏,跟人指着骂有什么意思。
“真是个不要脸的。听说呀,他们都十年了,明目张胆地在一起。只可怜原配喔,孤苦无依,现在还被逼死了。还有孩子,是最可怜的呢!”
黄警官下来了,说让我上去看看。我说我不想看了。我真的不想看见他了。不想见他,不是因为恨他,而是因为不知道怎么样面对他和他的家人。
出了电梯,站在他家门口,我竟然能从恶心的腐臭味中分辨出他的味道。真是可笑,真是可怕。跟他这么多年,他化成灰我都认得。苏眉问我,为什么笑。我说,我也不知道,可忍不住。
狭小的屋子里乱糟糟的,像是打过一场架。他就躺在床上,在我的面前,张大着嘴巴,眼睛圆鼓鼓的,眼珠子都要掉出来了。黄警官跟我说他应该是被吓死的时,我看见一条肥大的蛆从他眼皮底下爬了出来。
在他的身旁,有一个女人,还有一个孩子。孩子很小,七八岁吧。女人和孩子紧紧地靠着他。苏眉说很奇怪,他们脸上竟然挂着笑。原来是笑着死去的。法医掀开被子,千万只蛆在爬,很多人都吐了。苏眉吓得匆匆去了屋外。
就在旁人各自做着各自的工作,反应着各自该有的反应时,我站在那里不能动弹,好似在接受她的审判。好可悲,我竟然默默地与一个女人,为了一个男人斗了十年。好可悲,她要用自己的死,孩子的死,才能把死了的他留在身边。
我没有领取他的尸体,输的一方没有资格领取战利品。
苏眉问我:“你还好么?”
我说:“没事。只是,我应该早想到的。”
一个月后。应该是一个月,我数着日子过的。我找来了几个工人,把鱼塘好好收拾了一下,又让他们替我去买一些鱼苗。他们问我,买什么品种。我想了想,鲶鱼吧。
鱼塘修好后,苏眉找来了几个朋友,与我一起在院子里烧烤。苏眉觉得我应该结交一些其他的朋友。那一天晌午,我们吃着烧烤,喝着红酒,聊着那口鱼塘的故事以及鱼塘里的鲶鱼。说得正起劲的时候,一个朋友指着远处问我:“凌巯,那边桂花树下玩游戏的那帅哥是谁啊?”
老周,老周
最终,我和老周到底是没能在一起……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只能接受。
是的,我和老周曾有过一段温柔岁月。
老周不老,模样斯文周正。一副眼镜飞架南北。胸口有一颗拇指大的痣,我总笑称那是一坨巨大的鼻屎。他总瞪我,说你懂什么,这是在地狱经历千百年刀割火淬带着前世记忆来到这个世界的标志。我这是来找前世的爱人来了,你懂个屁。
每每他这么说时,我便问,那你找着没?
他就不说话,扬着嘴角望着我笑,然后吻我。
我和老周相识于一纸招租合同。
老周比我大两届。大三那年,他在学校周边租了个两室一厅的套间,求合租伙伴,男女不限,最后还异常自恋地在广告上附上了自己的照片。照片上的他,傻傻地笑着,露出两排大白牙,顺便比了个剪刀手,模样分外傻气。
我刚进大学不久,就受够了叽叽喳喳的寝室环境,于是动用了这些年的压岁钱出来找房。看到他的招租信息,也没多想,就给他打了电话。谈妥价格之后,我说我想看看房。他说他挺忙的,便要了我QQ——是的,那时还没微信这玩意儿呢——然后在QQ上给我发了房间的照片。我看着心仪,就挑了个周末,准备搬东西过去。
结果正准备搬的时候,他打来了电话,问我东西多不多,要不要帮忙。
我看了看这一地的杂七杂八,犹豫了片刻,正准备组织语言回绝他时,他就直接问了我的寝室楼号。五分钟之后,他就骑着辆小破三轮出现在了我寝室楼下。
我记得,那天他穿了件黑色背心,淡蓝牛仔裤,满头大汗的,一见到我就露出了标志性的大白牙,动作利索地下来接我手上的行李箱。
——我靠,你这都装的什么啊,这么沉。
这便是我们此生见面后的第一句话。我记了这么些年,一直没敢忘。
我们在一起之后,他还经常拿这事儿打趣我:其实我当时听你说装的是书之后,我真他妈想接一句,不对,应该装的是逼吧。但我真忍住了。
说完他就笑得前仰后合,然后我就趁他“后合”的这两秒时间,迅速地将烟灰弹进了他的水杯,最后默默地不动声色地等他笑完之后喝水……
是的,我也抽烟。
老周的朋友很多。刚搬进来那段时间,他隔三差五就请一些朋友到房子里聚会,喝酒聊天三国杀。一开始,我挺头疼的,想着自己真他妈倒霉,刚出了蟑螂窝,就进了老鼠洞。这日子简直糟糕得不要不要的。
后来,不知道哪根筋搭错了,平安夜那晚老周又办聚会,就来敲我的门,问我要不要出来一起聊聊。
我想都没想,就笑着回绝了他,说:“你们玩儿吧,我有些累了,想早点儿睡。”
“别啊,今天这边儿有你感兴趣的人。”
我狐疑地看了他一眼。
然后老周就说出了一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回过神之后,我就更加狐疑地看着他。
没等我问出口你怎么知道我喜欢他,老周就摇了摇他的手机。
我便懂了。
老周他居然在关注我的QQ空间!并且他一路翻到了我高中时期写的心情——哦,现在叫“说说”了。我不禁感到一阵毛骨悚然。
而那个让我眼前一亮的名字,是属于一个明亮温暖的年轻男人的。他叫倒颠,是个作家。我高中时非常迷恋他。
于是,我便关了门,将自己收拾了一番,然后出来,参与到他们的聊天中。
那晚来的人,都是文艺界小有名气的好手。有弹吉他的、有写作的、有画画的,也有酒吧歌手。我不知道老周这么一个流里流气的普通大学生,怎么会认识这些文艺咖的。其后,我也死缠烂打问过他不下数次,但他就是守口如瓶打死都不说。后来我也就不问了。
我只记得那晚,我们聊得很投入,聊书籍、聊电影、聊世界的尽头、聊男男女女有的没的……反正很愉快,就像喝了雅哈咖啡一样愉快——噢,当然,那时也还没有雅哈咖啡。
后来,不管是什么样的聚会,老周都喜欢叫上我,我也都欣然前往。因为我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喜欢和老周出现在同一个场合了。
当我知道自己的这种意识之后,我自己都吓了一大跳。
至于后来我们是怎样在一起的,说起来便是滥俗得不能再滥俗的故事了。
那该是老周大三下学期的事情了。还是一场聚会,酒过三巡,人人都有些醉。老周想起了自己过世的爸爸,又说他的小爸对他不好,情绪一时不能自控,哭得稀里哗啦的。我安慰他,揽他入了怀,抚摸他的发。人群散去之后,我扶他进房,他情不自禁吻了我。
吻我的时刻,我顿时有五雷轰顶的感觉,脑子眩晕得不像话。就他这一吻,我便不由自主地陷了进去——即使我觉得这样着实不应该。但这日复一日地相处下来,我确实感觉到了我应该是爱着他的。
其后,其后我们便算是在一起了,偷偷摸摸地在一起了。知道我们在一起的几个朋友,也都面带笑意地祝福我们。我由此感觉到了这个世界深深的善意。
我们在一起的那段时光,是我此生最幸福的日子。我们在一起之后,我便置办了厨具,每天下课之后便去附近超市买些新鲜食材,做些他喜欢的菜,喝点红酒,与他调侃互黑,然后疯狂地做爱……
我们的生活,像墙头的钟,日复一日,平常又安稳。但不知为何,久而久之,学校里的谣言越来越多,我们走在路上,经常会感受到来自他人异样的眼光。
慢慢地,老周受不了了,于六月的一个深夜向我提出了分手。
他叫我的名字,林悦,我们不能再这样下去了。
我不出一言,只默默流泪。当晚便收拾了东西,搬出了我们的家。我拖着行李从家里出来时,天空下起了雨。那是当年六月下的第一场雨。
苦苦煎熬了一个多月,老周经受不住相思之苦,给我打了电话。其实我也熬不住,当下就又搬回了我们的家。
一见面,我们就又开始疯狂地做爱,仿佛除了做爱,没有其他方法能够表达我们内心的苦痛。
如此,我们便又在一起了。
可惜好景不长,没过多长时日,老周又开始动摇,又向我提出分手。我依旧不发一言,默默离开。心下告诫自己,再也不会有以后了。我再也不要在这场无望的爱情里败下阵来了。
可是,可是啊,相爱不由人。我们形同陌路了两个月,在一个暴雨的醉后的夜晚,我还是没忍住去敲了他的门……
后来,我们又如此反复无常地分分合合了几次,我着实是累了。恰时,我隔壁班有一个对我并不知情的女生向我表白,我便强迫着自己回到正常生活里去,和她在一起了。
老周要到外地实习的那晚,把我叫到了我们常去的一家咖啡馆。他看着我,久久地看着我,他的目光灼热又悲伤,深情又决绝。
他的神情复杂极了,但我懂。
那天,我们坐了二十分钟,什么都没说,只是不停抽烟,时不时看看对方,看到后来,我们都落了泪。
临走前,他说:“林悦,我胸口的痣,没了。”他顿了顿,“我把它点了。”说完,便掐了烟,走了。
老周走了。
老周到底是走了。
我们在一起,不长不短,一年多时光,几百个日子,回忆起来,都是忧伤的对,都是甜蜜的错。
这些对错,足够我余生受用了。真的。
最终,我和老周到底是没能在一起。
只因为我是女人,他是男人。而在我们这个世界里,男人和女人非正常地在一起是不为大众所接受的。我们改变不了,我们只能接受。
老周,老周。
人生就像这口沸腾的锅,下什么菜,几时添水,你自己说了不算的。
十六岁的时候,我梳马尾辫,留齐刘海,脸上偶尔长痘,眉毛野蛮生长。近视400度,戴一副傻不啦唧的粗框眼镜。个子不高,还有点儿驼背,用正好合身的校服,包裹着正好平凡的人生。
而那一年,正是你最好的时候。眉眼里全是睥睨,每一寸肌肤流着汗时都风光无限。女孩们此起彼伏地爱你,爱你小腿的线条,爱你冷漠的脸,爱你骨节凸出的手。她们也恨你,恨你偶尔多看了一眼谁,恨没能成为你喜欢的那个谁。关于你的故事在每一个角落窃窃私语,与你素未谋面时,“刘震扬”这三个字,我已烂熟于心。
正如你后来所说,像我这样的人,如果不是救了你的命,你一辈子也不会看见我。
那是十月份,已经入了秋,还是热得够呛。
下午四点多,我从学校往市立医院跑,全身的汗卸货似的往下滴,刘海一绺一绺黏在脸上。教导主任在医院门口一把抓住我,踉踉跄跄上了三层楼。消毒水的味道和死亡的气息扑面而来,学校领导、你的叔叔阿姨、我的爸妈面色凝重地围成一圈,守着一张早已签好字的献血同意书,只等我来。那时候,你就躺在走廊尽头的手术室里,也许惶惶不安,也许根本没把那点儿伤当回事。
你当然不会知道,即将输入你身体里的400毫升B型Rh阴性血,竟然来自这样一个毫不起眼的我。
两小时前,我还跟一群女生挤在球场边看你。
那是学校的篮球联赛,你们那场格外热闹,双方的比分紧紧咬着,观众把球场围得水泄不通。其中一多半都是虽然穿着校服却偷偷打扮过的女孩,她们的眼神无一例外跟随着场上穿红色7号球衣的你。
你带球过人时帅得生风,但凡投篮,几乎全中。每当你进球得分,加油声、尖叫声此起彼伏,更惹得另一队人马恨得牙痒。场上莫名多了些火药味,推来搡去好几次,酝酿着更大的风暴。就这样,你又一次试图上篮,却被对方死死堵住。那场面突然变成了一场蓄谋已久的围剿,当你再想突围起跳时,不知被谁绊了一脚,整个人失去平衡摔了下来,头磕在地上,“咚”的一声击散了人群。
看见地上缓缓释放的血迹,女生们纷纷颤抖着握紧了彼此的手。担架迟迟不来,你疼得想打滚,却被警告不许乱动。许多年以后,我都还记得当时你那张糟糕的脸,皱着眉头,牙关紧咬,仿佛再也不会有比那更难熬的时刻了。
可惜,更难熬的果真在后面,命里该有的事儿,脏的干净的,谁都躲不过。
那天之后,你足足消失了三个月,剩下这场事故,在学校里沸沸扬扬传了好些日子。其中关于我的部分,始终是个秘密。它钻进我身体里生根发芽,在保持沉默和打碎沉默的角力中变得枝繁叶茂。
  那段时间,我的成绩下滑得厉害,被爸妈勒令每天一早去教室自习。冬至前后的日子,天气阴冷又无情,我戴着耳机走在路上,肩上突然被人拍了一下,我吓得跳开老远,转头一看,却是你。
许久未见,除了脖子上多了一个颈椎固定器,你重新变回以前的样子。瘦削高挑,棱角分明,两只手插在校服口袋里,没什么表情,就那样低头看着我。你问我是不是冯筝,我点点头,你说要谢我,不管我喜欢什么,都可以送给我。
多么傻的一句话,却在当时让我十分惶恐。我说不用了,扭头就走。你跟了上来,我们一前一后彼此僵持着,我不肯放慢,你也不肯快走两步。等我敢回头时,你已经不在了。
半个月后,我的书包里突然多了一台当时最新款的诺基亚。曾在不同时间碰见过你的人互通信息,很快还原了整件事。我也才知道,你花了两个星期的时间,在网吧帮人家练级、养号,戴着颈椎固定器还没日没夜地对着电脑,挺不容易才攒够钱买了这台手机。
这个故事途经全校,流传出了各种各样的版本,女生们最初还会络绎不绝地跑来问我,而我选择继续保守那个秘密。我的无可奉告封锁了所有其他的可能,那天之后,你也再没来过学校。
人们只好说,你刘震扬一定是摔坏了脑袋,才会看上我。
期末考试结束那天,我们班约好一起去海边烧烤。我在说好的地方等了两个小时,等来的却是你。
你开玩笑说,他们把我交给你了,你只好勉为其难带我去吃个饭。你不管我的支支吾吾,拉着我跳上一辆公交车,转了几个弯,我和你在脏街下了车。
脏街其实一点都不脏,只是这街上所有的食肆酒馆都习惯黑白颠倒,傍晚亮灯,凌晨打烊,专门笼络买醉的失眠的好吃成性的人。
这条街正中央,有一家姚记牛肉铺,那就是我和你第一次吃火锅的地方。
那家店只有巴掌大,仅仅摆得下五六张桌子,每桌正中摆一口盛着牛骨汤的锅,隐约可见里面的碎牛肉和白萝卜。切肉的师傅就在不远处,手起刀落之间,牛展、牛杂、吊龙肉依次上桌。锅里的汤煮沸之后,一盘手打牛肉丸下锅,稍许一煮就浮上了汤面。你夹一颗给我,我蘸满沙茶酱送入口中,轻轻一咬,汤汁裹着酱汁流进胃里。那里的牛肉丸筋道十足,弹牙可口,整颗下肚,像是在阵前打了一场酣畅淋漓的仗。
我这么说,你却笑我。还好隔着蓬松上升的热气,我没再轻易面红耳赤。
那天结束后,我坚持不让你送我回家,于是,你非要在我手机里留下你的号码,好让我到家后告诉你。看到我还用着那只旧手机,你伸出手按在我头上,有点生气地问,为什么不换手机?
我不敢看你,急忙走了。你在我身后大声喊,喂,记得打给我啊。
一年多以后,我们一起去北京上学,到站后分道扬镳,你该往北,我该往东。车站这种地方,时时刻刻都在上演离别的好戏,我和你这种要好些的同学关系,挥挥手说声再见也就罢了。可你还是在我身后喊了一句,喂,记得打给我啊。
那天你穿一件旧的灰色T恤,一条黑色长裤,一身匆匆来去的气息。我站在原地看你消失在人群之中,以为那就是最后一面了。
毕竟已经到站,也就不需要再并肩前行了。
刚上高三的时候,我经常在图书馆碰见你。你说你要去北京,问我想考去哪里。我说还没想好,但其实在得知你要去哪儿时,我这句话就是个谎了。
碰巧的次数多了,我和你开始无声无息地执行同样的作息计划,早上七点在操场读书,晚上七点在图书馆自习。你每晚都会送我到离家最近的路口,看着我走进小区。我一直不肯换掉那只旧手机,因为里面全是你说的“晚安”。
高考那几天,一直在下雨,随着考试结束,不仅雨停了,居然还出现了彩虹。几乎所有人都像疯了似的往海边去,我和你也挤上一辆塞满了学生的双层巴士,车子在唯一一条沿海公路上狂奔,摇摇晃晃那一路,我好几次不小心撞在你身上。
而你呢,整个人像嗑了药似的,一到海边就毫不忌讳地脱了衣服钻进水里,游了一个来回再跑上来拉着我大声尖叫。我的洒脱,只够用来挽起裤脚站在浅海。你说这样太没意思,我笑着点点头,一直以来我都是这样一个无趣的人啊。还好,自从认识你,那些被我搁置许久的叛逆,也终于被需要了。
那个无所事事的夏天,我总陪你来游夜泳。晚上的海像一盒洒了的墨汁,浪花拍岸的声音特别响,方圆几百米都见不到什么人。远远看去,海里孤身一人的你,就像个弃儿,正在努力上岸。
过了好久我才明白,人生每一次斗转星移的告别,对你来说,都只是对过去又一次的叛逃罢了。
到了十九岁,我和你都在北京。我们的大学相隔二十个地铁站,最初那一年,我们俩都抵受不住这座城市的冷和贵,总是不辞辛劳地往一块儿凑,没多久就把学校附近的馆子吃遍了。
有一天你说,我们也去簋街吃小龙虾吧。那时候七块钱一只的小龙虾,个头已经相当大,我们穷凶极恶地吃了四五十只,好不容易吃饱了,你半个月的生活费也没了。
等再有钱时,我们已经足足吃了一个月学校食堂的馒头,思来想去,还是决定去吃涮羊肉。南城那家店人满为患,每次排队就得花上两个小时,可那儿一盘大白菜才要两块钱,再点一篮烧饼、两盘肉、三瓶啤酒,用不了多少钱就能把肚皮撑圆。我还记得那儿的老铜锅,总得有几处委屈地瘪着。锅底只有几片姜、几个虾米、几个枸杞,沏上沸水,手切的羊肉片、羊上脑在滚烫的清汤里稍许一涮,蘸上掺了腐乳的麻酱,只一口就不能更销魂了。
那时候,北京地铁还停留在两元时代,公交车也大多是四角钱一趟,你却打着省钱的旗号买了一辆快散架的二手自行车。到了初夏,你就载着我在东四一带乱窜,钱粮胡同、美术馆后街都走过不下百遍,有时也像个游客似的,沿着筒子河去景山前街,赶在傍晚时迎着故宫的角楼看落霞与孤鹜齐飞。
我时常有一种错觉,好像我会在你的自行车后座上就这么一直坐下去了。错觉么,总是稍纵即逝。当我问你,打算什么时候找个女朋友时,你一本正经地回答,就最近吧。是啊,想来这些被大把消磨的时光,也只不过是在告诉我,什么叫作时不再来。
你说到做到,那天过后,很长一段时间没再找过我。过了两个月,我终于按捺不住,打着借车的名义跑去学校找你,却扑了个空。你同学把车子推给我,告诉我说,你跟女朋友去香山了,晚上肯定不回来了,要我先走。
我接过自行车,从北到东骑了二十五公里,到宿舍时,身上的衣服足足能拧出水来。我若无其事跑去洗澡,在澡堂结结实实摔了一跤,挺疼的,但我忍住没哭。
大学上了两年,我身边的人几乎全在校外做兼职——发传单、卖手机、做饮料促销。我也找了份家教的活,每周两次,骑着你那辆破自行车,去给一个初中生补习英语。
  有一天,我下课回来,啃着食堂的包子去停车,你牵着一个姑娘坐在路灯下面,笑盈盈地等着我。我狼狈地把包子塞进口袋,你正好站起来指着她说,这是我女朋友,再指着我说,她就是我高中同学,冯筝。
认识你五年,多该在这时候替你说几句漂亮话,但是真抱歉,那一刻我想起来的,全都是你对我的好。
姑娘爱吃辣,你就带着我和她去鼓楼大街吃串串香。一大捆竹签浸没在一指厚的红油里,我每啃一串就得揩一下鼻涕。姑娘和你坐一排,你没怎么吃,光顾着看她宠辱不惊地吃辣了。我也忍不住偷偷瞧她,她吃串串时歪着的脑袋,她拿着勺子舀红糖冰粉时不自觉翘起的小拇指,看起来软绵绵的,连我都想捏一捏。
吃过饭,你站在门口搂着姑娘说,你们准备去MAO看今晚的live,问我要不要一起去。我谎称明天一早有课,跟你们就此别过。走着走着,我突然决定去看一场话剧,那是你念叨许久的《恋爱的犀牛》。
我买了一张最便宜的票,原以为会在剧场哭得稀里哗啦,但生活远不如舞台用力,你有了女朋友,我的日子还得照常过下去。
那天半夜,我被胃痛叫醒,翻开手机竟然收到你的信息。只不过你说的是,过几天你来找我把自行车取走。我回了一句晚安,你没再吱声。
一夜之间,我像是被打回原形,回到了平庸无力的十六岁。你知道吗,这感觉糟糕极了。
就在我以为,你要彻底跟我的人生告别了的时候,突然有一天,我接到那姑娘惊慌失措的一通电话。她说你失踪一个月了,虽然报了平安,但你怎么都不肯说自己人在哪儿。
我站在北京冬天的大风天里,给两千多公里外的高中班主任打了个电话,辗转找到你的叔叔阿姨。他们得知你失踪的消息后,给了我一个地址,但又嘱咐我说,如果不是万不得已,还是别去那个地方了。
那是一个远在东北的小县城,我从北京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硬座,又转了一趟长途汽车才到。运气也实在是差,赶上前一天才下了一场大雪,几乎齐膝深的积雪寸步难行。当时天已经黑了,我只能深一脚浅一脚地踩着别人的脚印往前走,手和脚一瞬间就被冻得没了知觉。也不知过了多久,终于在一条小路的尽头,看见一家麻将馆,门口悬着的灯摇摇欲坠,我对照着地址,应该就是这儿了。
我掀开棉被厚的门帘进去,里面是另一番天地,人们似乎毫不在意穷和冷,一手麻将搓得惊天动地。有人听说我来找你,指了指屋子的角落,你穿着一件破破烂烂的军大衣,躺在地上,烂醉如泥,手里还抓着一瓶酒往嘴里灌。有人要走被你挡住的路,拍你的肩不好使,只好一脚把你踢开。我试着叫了一声刘震扬,你抬起头看我一眼,又闭上眼睛继续喝。
看着那样的你,我决定先走。掀开帘子,重新陷进积雪中,两只脚一步都迈不开。你在这时候跌跌撞撞地追出来,没两步就摔倒在雪里,摇晃着爬起来再往前走,然后死死抱着我,埋在我肩上嘶哑地干号起来,仿佛有许多话想说。我任由你抱着,忍着难过。千辛万苦回来找你,却看到你此生最狼狈的样子,在零下二十多度的雪地里,像一只垂死的狗,连哭都没法痛快。
那天半夜,你发起高烧,我陪你在医院输液,你拍着我的手说,既然大老远来了,我就给你讲个故事吧。
你爸和你妈,可能天生八字不合,从你记事起,他们没有一天不在吵架。在你很小的时候,就曾被你爸一次又一次地从高处扔下来,好在你皮厚,骨头也硬,每次都安然无恙。可身体的记忆告诉你,对他们来说,你只是个甩不掉的包袱而已。
你妈爱去县城舞厅跳交谊舞,后来认识个舞技出众的男伴,跳着跳着就生了情。你爸那时候好赌又嗜酒,有一天输了钱,喝得两眼通红,跑到舞厅去找你妈,正好撞见她跟舞伴含情脉脉地依偎在一起,你爸竟然不知从哪里弄来一把菜刀,砍在了你妈腿上。这事儿当时闹得很大,但最终没什么明确的结果,草草了事不久,你爸妈就相继离开了这儿。
从那时候开始,你被所有的叔叔阿姨舅舅大婶轮着养,你们那儿巴掌点大的地方全知道你的故事,小孩子总是流言最残忍的帮凶,你不得不早早学会沉默和打架,变成一个传说中的坏孩子。渐渐地,你惹了越来越多的麻烦,他们只好想办法,把你送到南方,也就是你后来的叔叔阿姨那里。
离开东北之后,你以为,这些事就从你人生里彻底揭过去了。你说,从你遇到我开始,就好像开启了另一段人生。
可就在一个月前,你在宿舍楼下遇到你爸,他蹲守多日,胡子拉碴,看上去老了许多,可动起手来,还是跟当年一模一样。他一上来就揍你,说他得了肝硬化,马上就要死了,你却自己过得这么好,真是个狗娘养的。
你早不是襁褓里的婴儿,揪着他撂下狠话,不管是死是活,都是他自己的事,可千万别再来找你。没过多久,你接到老家的电话,他们说,你爸从北京回去不久,有一天喝多了酒,醉倒在大街上,再也没起来,就那么死了。你被勒令回来奔丧,人们都知道你对你爸说过,你怎么不喝死呢?就这样,你莫名其妙地背上了害死他的罪名。
你说你才不在乎别人怎么说,你只想亲口问你爸妈一句,让你活在这世上,他们是不是心甘情愿?这话来不及问你爸了,你只能问问你妈。然后他们告诉你,你妈就在北京,跟当年那个跳舞的结了婚、有了孩子,你想问,就去找她好了。
回北京以后,我陪你去剪了那两个月疯长的头发,那天下着雨,你特地打了辆车去北三环某个小区,你妈就住在那儿。
后来你告诉我,那小区房子挺贵的,院子里有许多蹦蹦跳跳的小孩,你走到门口,到最后都没舍得敲门。你猜她现在过得挺好,那些事,总会有一天烂在肚子里,不提也罢。
大学毕业以后,我留在北京,你要走,但没想好去哪儿。你约我吃散伙饭,说一直没带我吃过正宗的重庆火锅,颇有亏欠。于是那天,我们就去了一家飘着牛油香味儿的火锅店。
一口两耳宽口铜锅,里面两块牛油咕嘟咕嘟冒着泡,红汤上铺着一层密密麻麻的辣椒。你说,趁锅还冷着,先倒一盘子鸭血进去焖着。红油马不停蹄地就沸了,耗儿鱼、午餐肉、老肉片囫囵下锅,涮一筷子毛肚,默数十声就捞,正好脆生生磨牙,冒好的脑花,又柔软地让人心神荡漾。鸭肠、黄喉,撕咬时都还能尝到原本的鲜,在胃里却绞成一股大火成片烧着。等鸭血终于吸足了汤汁,变得千疮百孔,不用牙就能满足地碾碎。
一边吃着火锅,你一边决定了要去重庆,过几年再回来,开个火锅店,如果能没什么出息顺顺利利地把这辈子过完,你就心满意足了。
我是不信你这话的,可你不准我不信,非要我答应等你才肯走。我忍着不去看你,生怕哪一眼就成了最后一眼。你的人生就像这口沸腾的锅,下什么菜,几时添水,你自己说了不算的。
也许等到我们老了,我还得深一脚浅一脚地去帮你操持葬礼。东北真是冷啊,所以麻烦你千万学着惜命,让我晚几年再去吧。
  我哪晓得这来去无影的因缘际会是什么。
我只是想,
也许我们只有弄丢一个好人,
才能弄明白,世界上有那么多那么好的人。
当你在我生命中蒸发
小时候的我们都想着要改变世界,直至如今才发现这个世界自始至终就不会为了我们去改变什么。
李振光今年23岁,由于家境清贫,14岁便停止了学业去了偌大的北京城,现在在一家连锁的房屋中介公司做销售,业绩蒸蒸日上,已连续4个月成为公司的销售冠军。
而这一切的小成就都是因为一个比他年长22岁的女人。
在这之前,他辗转做过餐馆服务员、车间值班员、小区保安,最令他印象深刻的则是18岁那年被一同在餐馆打工的小祺带入了传销团伙,一待就是大半年。那段灰暗岁月是他这一辈子都难以忘怀的。
那会儿有个叫小祺的男生,个子不高,很是消瘦,皮肤黝黑,留着一头板寸,平日里很是寡言,但对李振光却很好,经常主动帮他刷洗碗筷,以及处理各种脏累差的活。尚且年少的他哪里懂得什么人心叵测,只知道有人待你好,那就是无价的善意和恩泽,所以他对小祺一直存有感激且把他当作哥们儿。
李振光还清晰地记得,那是个闷热却异常多雨的夏季,天空时常飘落起零星的雨,那天轮到李振光值班,他一如往常地打扫完店里,把卷帘门关上,几只无头苍蝇扑打着翅膀直往天花板上的灯管上撞,他按例检查煤气已关闭后便径直朝楼上的阁楼走去。
他虽然成长于农村,但一直很爱干净甚至有些洁癖,除了注意个人卫生还总是把店里打扫得很干净,平日里特别抠门儿的男老板偶尔还会挺着一个大油肚摆动着手中印有还珠格格的扇子对他说:“小李,真不错,下月给你涨工钱。”虽是这样说,却一次也没涨过,反而会因为他一不小心打破杯碗而加倍扣工资,那时的李振光心想,要不是因为小祺在这儿,我早不干了!
他将自带的洗净的被褥整齐地铺于阁楼的折叠床上,再将拖鞋摆正,然后关了昏黄的台灯。他睡觉时习惯平躺的姿势,从来不会更换姿势,因为他要确保第二天醒来,被子还是昨日他入睡时的形状,近乎偏执。
由于白日太操劳,他睡得很死。不知道睡了多久,突然被卷帘门打开的巨大声响惊醒。他立马起身,小心翼翼地探头往楼下大门处看去,顺手拿起早已备好的铁棍子以防万一。只见三个人影从黑暗处朝他逼近,他揉了揉惺忪的睡眼,看到小祺身后紧跟着两个陌生男人,三人一起上了阁楼。
“振光,这是我的两个朋友,我上次跟你提过我们一起去干点别的,我找好出路了,你现在收收东西立马跟我走。”小祺拉着李振光的胳膊一脸严肃地说道。
另外两个男人身穿黑色短袖,其中一个胳膊上有很大的骷髅文身,另一个则在一旁若无其事地吐着烟圈。
“那你说是去做什么?不说清楚这样跟你走了,万一出事怎么办?”
“我就问你信不信我,跟不跟我走?”
“要走也等天亮了再说。”话刚说完,只见小祺转身走下阁楼,文身男向前就将李振光的手紧紧抓住,另一个男人用脚踩灭了烟蒂,立马上前捂住了他的嘴,李振光瞬间昏厥了过去。
待醒来时,李振光发现自己躺在了一个昏暗潮湿不透光的小屋子里,四周坐着五六个表情呆滞的人,但他并未看到小祺和昨晚出现的那两名男子。
他下意识以为自己被绑架了,或者被卷入了卖肾案子中,立马摸了摸自己的肚子,发现一切安好,但身上的身份证等物件已都被收走。此时一个梳着油头,西装革履的男人推门走了进来,身后跟着三个吊儿郎当身上都有文身的男人。
他先是一本正经地进行了一番自我介绍,再客气地讲述了自己“辉煌的事业”,最后口若悬河地说道:“你们到这儿来,真来对地方了,干成一个单子赚一笔,你们的小康生活就要到来了。”
从那天以后,李振光就进入了每天被逼迫参加各种“辉煌事业”分享会,背诵各种营销书籍以及上个厕所都要被监视的生活,每天两顿饭除了馒头青菜,就是馒头火腿肠,到了夜晚则和四五个人挤睡在一间不透光的小房间,打着地铺,屋里还有许多老鼠乱窜。这期间李振光虽然每天都要参与各种洗脑会,但他近乎偏执的意念却一直让他保持着清醒。
一晃就是半年,这半年他从未看见过小祺,最初他是恨他的,可到了最后却只剩“他这人到底去哪了,不会出什么事了吧”的念头。因为他亲眼见到过一个试图逃跑的女生被抓回来后被剁了三根手指的惨状,之所以剁三指,是因为要以儆效尤,告知大家谨遵传销三条规则:不许擅自离开组织、不许煽动旁人离开组织、不许存留脱离组织的想法。
他不知道小祺如今到底在哪里,只希望他能早日清醒过来,有机会逃离这个牢笼。
每每看到那些试图逃走的人经历的惨况,他都感觉胆怯,正当他对生命感到绝望的时候,这个团伙被查办,所有人都被解救了,那一刻他才觉得生命是有奇迹的。
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对生命有了新的展望,对人心也有了新的认识。
也许是潜移默化被书本上那些所谓的营销理念影响,他之后的工作都与销售有关。当然,前提都是不违法的。
这个被人唤作“郝姐”的女人比李振光年长22岁,未婚。大抵是看着有180厘米身高的李振光长得还算俊俏的缘故,她一眼就看中他做自己的房屋中介。
没过多久李振光就因为这个女人赚到了入房屋中介这行以来最大的一笔钱,这个女人看上了位于北京二环的一套百平米的电梯复式楼,丝毫不磨叽立马付了全款。李振光也因此得到了不少佣金。
他的同事们总是在一旁调侃他说:“小李,那个老女人是想包养你呢,还不快贴上去,傍上富婆你就不用工作啦。”
虽是玩笑话,李振光却也默默记在了心里。
他生于一个只有30户人家的小村庄,不过他打小就觉得自己迟早有一天会离开那片贫瘠的土地,梦想着自己有一天能赚一笔钱把父母接到便利的大城市,扬眉吐气一番,或者就算不能把父母接到大城市,那至少也要在老家为他们建一栋大房子让他们安稳地度过晚年。可在这一切实现之前凡事一定都要靠自己,绝对不能靠一个女人。
可是现实中恰恰就是因为这个女人,李振光才把正在上大学的妹妹这四年的学费问题给解决了,每每想到这个,他就对眼前这个老女人心生几分感激。
李振光觉得这个女人除了比他年长22岁这一个缺点以外,别的地方都挺好的,至少对他很好,经常开车送他回家,偶尔会作一脸娇羞状拍打着李振光那还算紧实的屁股。
虽然这个女人身高不到160厘米,体重140斤,操着一口纯正的东北话,嗓门大到似乎随时都准备抡起拳头向人挥过去,对其他的中介也总是一副爱答不理想骂就骂的暴发户态度,但唯独对李振光很好。
她经常带他光顾一些高档餐厅,还带他去商场买衣服、买手表,李振光最初本是推辞的,总觉得男人即便是穷也要穷得有骨气,可是这个女人不管李振光如何回拒,都不放弃,每天都会照常来接李振光下班吃饭回家。
没上过什么学,又很早出外打工的李振光仔细想来,这个女人应该是这些年在外待他最好的人了吧!即便这样,李振光还是心有歉疚。
所以他会把她买的衣服、手表以及送的其他所有礼物都悉数完整地留存下来,包括发票,心想着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一并归还给她。
他打心底觉得,不能利用他人对自己的好而去索要一些东西。
他是需要钱,但他坚信自己可以挣,于是他第一次主动开口向郝姐提出一起吃饭,第一次订了一家他看不懂的以英文字母命名的餐厅。
看得出坐在对面的郝姐精心打扮了一番,身穿一条定制的黑色连衣裙,头发扎得干净利落,但不懂化妆的她总是浓妆艳抹好不自然,甚至有些滑稽。那晚向来多话的郝姐也突然沉默了下来,两人安静地吃了一会儿饭,李振光夹菜到郝姐碗里。
“你有什么就说吧!不用磨叽,肯定是有什么事儿你才会主动找我出来吃饭,之前我约你你都是左右推托的!”郝姐放下手中的筷子,一本正经地看着李振光说道。
李振光沉默了几秒后说:“郝姐,这几个月来谢谢您的照顾,因为您我现在在公司才可以稍微地被领导尊重下,生活上也多亏了您我才增长了那么多见识。但我觉得,我们的关系是不是应该梳理一下?”李振光不敢直视郝姐的眼睛,自顾自地摆弄着碗里的米饭。
“好,我懂了,先好好吃完这顿饭。”郝姐边说边招手叫服务员往自己酒杯里倒酒。
她喝得有些微醺,打了一通电话叫人来接她,没多久只见一个壮硕得好似男保镖的男生将郝姐背上了车,走之前还不忘给李振光叫了一辆出租车,坐在车中的郝姐摇下车窗,嘱咐李振光说:“行,姐啊最近就是太无聊了,带你玩玩,别给自己压力,姐懂得轻重,以后你有啥事儿啊,尽管来找我。”
话毕,车子发动扬长而去,李振光在回程的路上看着窗外不断向后退的霓虹夜景,突然思绪万千,备觉凄惶。
从那次晚餐以后真的就再也没有见过郝姐,他的业绩回到平稳期,虽说再也没有像郝姐这样的人给他介绍单子,但他觉得靠自己就很知足。
正当他以为一切都在朝正轨迈进的时候,却得知家中母亲身患淋巴癌,急需一大笔钱用于治疗。
他匆忙赶回了家,将母亲安置到医院,眼看自己的积蓄完全不够支撑,他脑海里第一个想到了郝姐。
目前能救燃眉之急的人似乎只有她了,他看着病床上孱弱的母亲一鼓作气摁下电话,心中反复练习了许多开场白,诸如“郝姐,好久不见了”,或是“郝姐,要不要一起出来吃个宵夜”之类的话。
可电话那头一直无人接听,他反复打了许多遍依旧无果。
他迅速回到北京买了一些水果准备亲自登门拜访求助,到了目的地后怔在原地良久才鼓起勇气按响了门铃,门铃响了数遍却依然无人响应,这时隔壁一个40来岁的阿姨打开自家房门准备出门,主动问道:“小伙子,你找这户人家啊,你不会是她儿子吧?”
李振光挠了挠后脑勺有些羞赧地说道:“不是不是,我是她的一个朋友,来看看她,她最近在家吗?”
“前几天她被警察带走啦,好像是传销头子还是什么乱七八糟的,吓死人,平时挺热心的一个人啊,没想到会是干这个的!”阿姨摆了摆手就往电梯口走去。
李振光回到了北京的出租房里,顺手打开了那个陈旧的14英寸电视,整个人对着荧屏瘫软在床上,突然听到新闻台里开始播报“抓获传销犯罪团伙”的新闻,他猛一下从床上惊站起来,看到视频中有一个体型神似郝姐的女人,虽然她的脸部被打了马赛克,但他清楚地知道那人就是她。
李振光突然一阵惊慌失措,身体不自觉往后退,脚突然踢到一个东西,他往下看去,原来是放于床底下的那个存放物件的大箱子,里面都是郝姐送他的礼物。
他将这一箱物件悉数变卖换来了母亲的医药费,唯独留下了一款名为“Big Big World”的定制款手表。那会儿李振光的手机铃声自动默认的歌就是这个,所以郝姐才特意找人定制了这款手表。后来他查了下中文,意为“大千世界”。
从那以后这个女人就完全消失在了他的生命里,一如曾经的小祺那般突然人间蒸发失去了踪影。
而他的梦想、他的原则、他的偏执似乎也都因为现实的困厄而变得面目全非。
他突然明白,小时候的我们都想着要改变世界,直至如今才发现这个世界自始至终就不会为了我们去改变什么,它只是通过时间,通过各种经历去改变我们那个曾经的自己。
而那些出现在我们的生命中又走散的人们啊,这个世界又改变了你们什么呢?
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陪你行万里路,
读万卷书,赋予你千百万种呵护,并义无反顾。
收到丁丁张指导发来的邀约——徐良,来篇稿子,否则杀无赦。
我扑通跪地:张指导,我日理万机,一秒钟几百万经验值上下。上有老,下有小,装备都不好。
滚粗,张指导说。
于是我就把你的故事写在了这里,要怪,请怪他。
世界上有许多人,会行万里路,会读万卷书,会撕开千百万种伤口,为了愈合不眠不休。
19岁时我第一次离开青岛,是为了见你。
一张去往武汉的硬座火车票,25个小时,挤在狭小的座位上用脑袋擦着车窗。
你的心碎过,碎到得了重度抑郁症,碎到自残未遂,被家人带去看心理医生,被绑住双手躺在床上。
你仰望天空45度,说你可能不会再爱了,没人吐槽你这句QQ签名,你母亲的泪水流过深深的法令纹,说不爱了好,不爱了妈妈陪你一辈子。
他跟我很有交情,老实本分,长得比我帅。
他曾偷偷地问过我接吻的方法,我倒吸一口气,说我也不懂,我觉得使劲儿嘬就行。
对不起,听说你的扁桃体差点被他嘬出来。
他就是这么个糊涂蛋,他说爱情不该留有余力,有多大力,嘬多大力。
你们俩和我不同,都是尖子生,系里的神雕侠侣,在争取早恋合法化的道路上孜孜不倦。
老师当然反对,全校点名、找家长,想了很多办法。我也没想到他会当着老师和家长面嘬你,嘬得够大力,大到颧骨下面的腮整个凹陷了下去。
场面一下子混乱了,老师被撞飞。
你的父亲玩命地揍他,他的血槽飞速下降,眼镜片儿被打碎在脸上,一拳、两拳,你的父亲一定很爱你,爱到不记得无名指上戴着的戒指,然后他的右眼再也没能看见东西。
大雨倾泻下来,在车窗上横画着五线谱,刚想填上三两个音符,火车就已经进了济南站。
  一股泡面的香料味道充满车厢,我蜷缩在八十块买来的座位上,像一根弯弯的面条。
你父亲自己报了警,被警察押走的那夜同样大雨倾泻,你哭成五线谱,外加三个重音符号。
后来,他得以见你。
他挤出一丝力所能及的微笑,你挤出一句力不从心的你好。
隔阂是一条渠,注满了泪水,曾约定一生的人难以四目相对。
对不起,你说。
过了三个月,他再也没回过学校。
后来他也没有读大学,而是在青岛沿海的港口做起了鱼虾生意,说是为了接下老舅的衣钵。凌晨四点出海打鱼,他说一个眼睛足够,与正常人无异。
他没有再嘬谁,也没有像阿甘的连长一样及时行乐,一网打来,鱼找鱼,虾找虾,王八归王八。
我去找他,因为我家离港口太近,隔三差五就黑他几条鱼来吃。
你很担心父亲。
每个月都去看望父亲,父亲很自责,手掌的触感挥之不去,仿佛就在昨天。茶饭不思,一百五六十斤的汉子瘦成了皮包骨。
他怎么样了?父亲张开没有血色的嘴唇说道。
那天你出现在港口,他正坐在墩柱上绑鱼饵,看到你语无伦次。
满是鱼腥的港口上盛开了一朵白色茉莉,仿佛回到了那个“横眉冷对千夫指”的时代——他大声告诉老师和同学,你是他的爱人,必将共度此生,白头偕老。
你没告诉他是父亲让你来的。
他没告诉你他心里明白。
半年后,你考上了武汉最好的大学。
一年后,一双结实的手掌把你揽在怀里,你栖息在他的胸口,好像是昔日里父亲的温度。这样就会幸福了吧?你曾打电话跟我这样讲过。
他不像他那样笨手笨脚,他吻得很绅士、很成熟,可以让你完全信赖。
你觉得他是上天为你准备好的成人礼,于是郑重地告诉了父亲。
父亲叹出一口气,第一次未满一小时就走出了接见室。
你的眼泪掉在椅子上,“我只是想要一个人疼我。”你说。
你用了“人”,没有用“父亲”,你怕父亲比现在更难过。
火车开到孝感,下一站就是武汉,我感觉衣服已经粘在身上,窗外滚烫的风让我备感不适。一旦我选择分开腿的坐姿,对面坐的老太便会脱下布鞋,把一双脚丫放在我裤裆中间的座椅上,老人家坐了二十几个小时车难免想伸伸腿脚,理解。
只是这酸爽,不敢相信。
下了火车,一路大巴去了医院,到的时候天已经黑了,你躺着见我。
“你没洗澡吧!”你说。
“嗯,你也没洗。”我说。
“啊,你好脏,好恶心。”你说。
“你也是。”我说。
你叹了一口气:“对啊,我真的好恶心。”你笑着,划下左半边脸上的泪水。
我大惊失色。
“别这么套路,我错了,真错了,恶心的是我不是你,告诉我怎么才能证明自己很恶心,如果有屎在现场就好了。”
“徐良,其实那天他的眼睛失明了,我的也是,对吗?”
我没有作声,看着你的手腕上又多了一道崭新的刀疤。
你的生活为何如此多舛,手脚被束缚,只有眼泪是自由的,但那是一把杀不死人的尖刀,刀刀入肉,远比真刀来得残酷得多。
在我离开武汉的时候你已经可以下床走动了,你说想回去,想看看父亲,想看看海。
母亲赶忙给你办理了出院和休学的手续,并拜托我护送你回青岛。怕你心有杂念,难得的免费卧铺我却一宿没睡着。
下了火车,潮湿的风迎面吹来,让人立刻能够分辨出海的方向。你说心病好了大半,因为这湿腥的气味曾伴着太多温暖的回忆。
家中老旧的家具显得和蔼可亲,你端详着客厅里的全家福,一家人蒸螃蟹、包饺子,画面一幕幕开始重放:客厅的电视一年无休,播放着不会让人感到无聊的声响。他会敲响街门,用脚踏车载你上学,然后对每一个老师和同学大声说,这是他心爱的姑娘。
你咽下伤怀,关上房门去看望父亲。
父亲的模样却让你吃惊。
他仿佛变回了原先那个精壮的男人,面色红润。
“爸!”你惊喜地喊道。
父亲一笑,拿起一张照片贴在了接见室的玻璃板上。
照片里是那个熟悉的人,他戴着一只独眼眼罩,头顶一只海盗帽,脚下踩着一艘红蓝相间的崭新渔船,单膝垫着胳膊骑在船头,像极了电影中的海盗船长,威风凛凛、春风满面、傻不啦唧,尚好的一只眼睛笑得弯弯的,好像从没有过烦恼。
“我是不是很酷?”照片上写着。
捧着这张照片,你看见父亲老泪纵横,这些眼泪憋了太久,等了太久,你离开座位狂奔过去抱住了父亲,狱警没有阻拦,父女两人像是旧时光中的默片,紧抱在一起,泪水交融,这条路远得非比寻常。
世界上有许多人,会行万里路,会读万卷书,会撕开千百万种伤口,为了愈合不眠不休。世界上只有一个人,会陪你行万里路,读万卷书,赋予你千百万种呵护,且义无反顾。
阳光照进海水浴场的沙滩,又到了喝散装啤酒的季节。
父亲说,想吃点地道的海鲜。你知道哪里有卖吗?
Run,叶小白,Run!
那个女人声嘶力竭的喊声,从身后传来。
在我很小的时候,我妈喜欢在地上滚我,我说不清她怎么会有这种爱好。那年我妈二十九,这个神奇的女人,每天下午都会来到操场,把她两岁的儿子摊在地上,用手一推,然后她儿子咕噜咕噜地滚出去。
这时,她就朝我喊:Run,叶小白,Run!
她的儿子滚了没多远就停了下来,万般无奈地看着这个女人。
我妈喜欢在地上滚我,大概也有我的原因。我患了一种病,无法行走。
医生对我妈说:死不了,但是平时多运动,否则身上长蘑菇。
我妈开心地说:儿子,你辛苦一点,这样咱们可以天天吃蘑菇汤了。
这当然是玩笑话,我妈还是谨遵医嘱的。那是千禧年,我妈买不起那些昂贵的运动器材,于是她经常双手举着我,从客厅这头跑到那头。
她大声说,儿子加油啊,快跑完八百米啦!……
结果我老娘那几年身材越来越好。单位里的那些阿姨,刚生完孩子的,普遍身材发福。她们向她讨教,我妈摆摆手,说:把我儿子当举重练的。
于是那些阿姨们疯狂地爱上了我。她们也举着我在单位奔跑,一边气喘吁吁,一边不忘夸我:加油,今天又跑完八百米啦!……
而那时的我已经四岁了,我伸出双手,咿咿呀呀地学着超人。那时天空时高时低,时光忽远忽近。我虽一生都只能是个瘫子,可在那几年,我坚信自己是一个超人。
被抱在臂弯里的超人。
今年,我二十五岁了。
我的病情不断恶化,医生说,是骨癌。只要脖子还能动,就还有一线生机。少年时代,我尚且还能动一动,坐上轮椅,也和别人一起享受了九年义务教育。那时,每天在我放学路上,我妈背着我的书包,一边唱歌,一边活力四射地推着我回家。
她看见我的老师,道声,老师好。她看见班上的班草,快乐地喊声,帅哥放学啊。
老师同学们向她投来疑惑的目光。
我说:妈,晚上我们吃什么?
她低下头,很认真很认真地对我说:叫姐姐。
这个活力四射的寡妇推着我来到放学要经过的一个坡道上。
我说:亲妈,你放过我吧。
我亲妈——不,我亲姐姐,摸摸我的脑袋,温柔地说:叶小白,你一定可以的。
她松开手。我坐着轮椅,手舞足蹈地飞流直下三百米,她跟在我身后,一边跑一边大喊:Run!叶小白,Run!
后来,我在平缓的地方停了下来,两眼直愣愣地瞪着天空,然而这并不是因为天空有多美丽,而是我完全被吓傻了。我妈气喘吁吁地跑上来,问我:怎么样?这次肾上腺素分泌得多不多?我回过头,像个二百五似的说:妈,我心好累啊,你能不能去福利院换个儿子?
大学毕业后,我确诊得了骨癌,癌细胞扩散,扩散到了胸部。
我在工作岗位报到才两天,就被我妈接回了家。
当时我躺在火车上,斜着眼睛,看着窗外的景色,想念自己早夭的职场生涯,还有对我横眉竖眼的女上司。
我妈给我削了个苹果,她问我:吃吗?
我张开嘴巴。
她把苹果塞到了自己的嘴里。
我深吸一口凉气,差点没被我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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