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我和厂里大姐值夜班经常开玩笑我是个男的,别人叫我。妇女主任,那我怎样回答。我脸也红了我不知道这回答

昨天村里的妇女主任打电话来叫我去上环,我本人是不愿上的,但他们肯定要我去上还有就是肯定要上环吗?--在线法律咨询|律师365(6436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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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村里的妇女主任打电话来叫我去上环,我本人是不愿上的,但他们肯定要我去上还有就是肯定要上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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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妈妈是农村妇女,昨天村里要修路,治保主任非要占我家的地,我妈不同意,口角之后,治保主任就把我妈打了,现在我妈妈在住院,请问怎么办才能讨回公道
打人者有录音录像,是我母亲先骂人的,但是是他先打的人,我妈妈也用砖头把他头打破了,听说也缝了几针,他现在就说我母亲妨碍国家修路,我家已经做好准备,警察要是不管就上诉,上诉需要我母亲的病历,可是大夫说病历最晚得三个星期以后才能出来,是骗人的吗
你好我们的婚姻是村里妇女主任给办成的如果我现在提出离婚她要求我赔偿损失请问这是正常的法律责任吗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的;(2)有配偶者与他人的;(3)实施的;(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如果没有,则没有损害赔偿。当然,如果离婚后,一方生活困难,法院可以判相应的经济补偿。
您好,我男朋友被他的朋友叫着一起出去喝酒,喝多了酒,出车祸身亡,一起喝酒的人要承担什么样子的责任?细节.本来男朋友不想去,三番五次打电话约,还说不去就不处朋友之类的话,喝完酒以后酒友没有劝阻他酒后不要开车,他们一起开车回到村里,所有人都回去了,我男朋友又独自驾车去吃宵夜,而后发生车祸身亡。身亡之前有打电话给我,说要来找我,我跟他开玩笑说来嘛,而后又跟他说让他回家,他说好,就挂了电话,挂了电话在去找我的路上出事,而我并不知情,我以为他回家了,我也劝阻过他让他不要去吃宵夜,回家吃,也劝他少喝酒,也劝他不要来找我,让他回家。请问酒友和我都需要承担责任吗?
您好,据您所述情况,酒友和您均不需要承担责任。因为您男友是他人护送回家以后自行驾车出去,并非是在回家途中出现事故。另外,您也规劝不要去找你,所以,你男友的家人很难向您们要求赔偿。建议委托专业提供帮助,另有不明事宜,可以在注明已付费咨询后致电张思星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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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35今日解答京师十案之一 &缩骨功&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1. 外国人报假案你见过入室盗窃连人家酒瓶子都偷走了的主儿么?老侯就见过。老侯是谁?当年北京市公安局二处涉外刑事科的刑侦分队长。这案子,是他九十年代前期接的,发案地点在北京某农口王牌大学。报案丢东西的是该校一位德国专家。此君从东土返家度假一个月,驾云回来一进宿舍还以为自己走错门了 & 这谁家啊,整个儿一毛胚房么。等再一看门上的单元号码这位立马傻了眼。敢情,这毛胚房是俺家阿!接下来就不用说了,保卫处,报案,报公安局,老侯在涉外刑事科,出警当然责无旁贷。。。奇怪的是,谈起这个案子,我注意到当年的侯队长先咂了咂嘴唇,目光在桌子上那盘红烧肉上暧昧地扫了一眼。&没有比办那个案子吃得更好的了。&老侯说着咬了一口红烧肉,摇摇头放下筷子,眼神儿里颇为不屑。下意识地觉得老侯的说法前后矛盾 & 那下手的主儿连酒瓶子都扛走了,还能给您留下红烧肉?后来才明白,招待老侯吃红烧肉的自有其人,盖因为丢东西这主儿的身份太特殊了。当时,中德之间刚刚签署了一份政府间协议,德国方面出资与中国在某个农业项目上进行合作,丢东西的这位德国专家,正是执行这项政府间协议的联络员。德国专家做事认真,对协议的执行选择了常驻监督的做法。因为这项合作中方的具体执行者就是这所大学,该大学为这个德国财神爷特意配置了一套公寓。问题的高度,立即就上升到两国关系和国际形象问题上了。由于这项协议对我国农业发展十分重要,事情甚至惊动了国务院。这种情况下,侦破工作自然有压力,但大学的领导更有压力。有压力又没有跟着破案的能耐,大学的领导还算有自知之明,没有跟着上蹿下跳,只是给办案人员配置了一辆专车,并为他们改善伙食待遇。配置专车也就罢了,当时警察办案都是带斗摩托,这自然是难得的方便。那改善伙食待遇,才让弟兄们记忆犹新。农口的院校都有自己的农场,用于科研和学生实习,供应上有的是好东西。这一说改善伙食,马上杀了一口猪,配了一男一女两位厨师为老侯他们服务 & 后来才知道这两位都是当年给部长做饭地。萨娘也一度在农口的科研单位工作,那时候几乎每个月都能买到便宜的内蒙黄油,西藏牦牛骨茶,东北大豆之类市场上见不着的农产品,近水楼台的好处,萨也算是见识了。老侯回忆,当时两位厨师把杀好的猪挂在厨房梁上,蔬菜和调料放在地上。警察办案生活无规律,两位厨师随到随烹,绝不误事。而且是指哪块肉就切哪块,服务极为周到。老侯忆起当时所吃猪肉一层肥一层瘦,竟然有七八层之多,令人啧啧称奇.估计,是该校某个猪肉质量改良项目的产品。不过,到现场一勘察,警察们可是有点儿傻眼。门锁没有破坏痕迹,窗户紧闭,房子里面除了几件粗笨的家具以外一无所有,比搬家公司来过还干净。尽管如此,警察们还是根据痕迹判断 & 一个月内,确有人曾经进入过这个宿舍,而且,此人还曾在宿舍中住宿,至少住了三天!这要是贼啊,那可得算是胆大包天了。事后证明老侯他们的判断完全正确,那贼在屋里的确呆过三天,把德国专家的半条三五烟抽得一干二净,还把烟盒都带走了。找不到贼的出入通道,加上这样的作案特点,案子指向两个方向 & 要么,这是碰上熟悉情况的内贼了;要么,这是&燕子李三&这一类的飞贼来过了。飞贼?这年头有飞贼么?那可难说,前几年东城区就闹过两回专偷大宅门的飞贼,一捕一毙。那么,是先查内贼呢,还是先查飞贼呢?这警察的思维和普通人不一样,他们既不查内贼,也不查飞贼,而是冲着德国专家去了 & 先查他报得是不是假案。理由也很简单,这位德国专家说不清他们家到底丢了什么。要按老萨说,警察同志这是个不通情理的思路,假如真的把你们家所有东西都搬走了,然后让你说丢了什么,搁谁都说不明白的。不过老侯听了一乐,说你不明白警察办案的做法,比如前两天日本那酒井法子跑了,好多人都很同情,我们警察看了,第一个想法就是这人可能涉毒。而且,那几年,外国人报假案的也不在少数。这句话引起了老萨的好奇心,忍不住打听,这外国人干吗没事儿给咱们报假案呢?外国人报假案?可不是吗,刚刚改革开放的时候,咱们警察让外国人蒙过不少次呢。那时候,外国人来的多了,问题也来了。北京警方接二连三收到报案,要不就是丢了手表,要不就是让人抢了照相机,不一而足。这件事开始让警察们十分恼火,要知道当时北京的治安很令人自豪,虽然达不到文革前95%的破案率,但也不至于满街有人抢外国人吧?周恩来总理说过,外事无小事。警察们虽然有点儿迷惘,但还是认真办案的。也有真破了案的。比如,老候就破过这样一起案子。北京饭店的一个老外,报案丢失美元若干。老候出现场,查问发案时间,地点后,很快锁定几名嫌疑人。侦察员注意到其中一名服务生生活奢侈,与收入不符,被列入重点侦破对象。继续调查后发现其窝点,一讯而服。案情并不复杂,老候印象深刻的却有三点。第一,
这名服务生颇为聪明,他回到家非大中华不吸,在班上抽烟却只抽最便宜的黄金叶。在单位人人都说他老实,听说把他抓了大感不可思议。第二,
此人作案手段与心理学暗合,发现目标从不竭泽而渔,每次只拿不到三分之一。这种情况下,外宾即便发现钱变少了,多半也会认为是自己放错了地方,很少怀疑被盗。他作案数十起,警方只接到这样一起报案。那就要问了,这个老外怎吗如此个别呢?一点儿也不奇怪,这位是拿信封装了两千美元现金,准备交房费的,被这个服务生抽去几张后钱不够了没法结房帐,无可奈何之下只好报案。第三,
搜查这个服务生的窝点时,发现此人竟然在十二平米的斗室中装了六个豪华壁式大座钟,估计到整点的时候一起敲响比钟表店还热闹。让钱烧的。老候说。说起来这位也是无奈 & 当时北京没有多少消费场所,也没有太多奢侈品供应,这种灰色收入不买座钟他也想不出还能买啥。不过,这种案子极少。更多的时候是破不了案。报案的外国人似乎对破案也不怎吗感兴趣,这种情况很不正常。时间长了才发现,这些外国人只对警方开具的被盗证明感兴趣。调查之后真相大白。原来,这帮家伙要吗把相机手表卖了,要吗把外汇倒给&黄牛&了,这些东西入境的时候都登记的,不开具被盗证明没法过海关。更重要的是他们可以利用警方开具的被盗证明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这些玩意儿在当时的北京市场属于稀缺货,很受欢迎,卖了高价再拿一笔保险,老外们的脑袋太聪明了。以后,再碰上外国人报案,警察们第一件事就是确定不是报的假案。这次的案件中,那位德国专家是个中国通,对警方的调查十分配合。问题是,他的确说不清自己到底丢了哪些东西& 你说你丢了一条波斯地毯,可先生你能证明你有过这东西嘛?好在天无绝人之路,调查中这位专家一拍大腿,说有办法了。2. 神奇的&缩骨功&与&指纹&原来,此人回国前夜,曾与几个中国同事在家中喝酒告别。告别之后大家拍了合影留念。这合影上不但可以看到波斯地毯,还可以看到苏格兰茶具呢!有照片为证,德国专家很快开列了靠谱的被盗物品清单。现在,轮到警方作蜡了。老候是第一批到达现场的警方人员,分队长,至今他依然能回忆起案件的细节。德国专家所住的是对大学校门主路西南边第三排楼。发案地点在这座六层楼的3层,里外套间,基本搬空了,门窗锁都完好,屋内也没有发现有价值的可疑痕迹。案子发在单元楼,让老候很是不爽。有位当警察的朋友曾对我讲笑话,说有些影视剧描写不够真实。电视里面只要报案的电话铃声一响,警察们就会&象打了鸡血一样疯狂&。真正的警察对于报案电话是很烦的,恨不得一辈子也不要听到。但是,真要那个样子,警察们也会面临失业的威胁。所以,只能祈祷发案的地方好一点,让案子好破一点。什吗地方的案子好破呢?最好是传统的居民院,那里邻里之间近乎透明,来过没来过生人,谁家的日子过得好不好,很容易得到信息,如果能发现一两个喜欢说道东家长李家短的八婆,那就该称之为&破案宝贝&了。象德国专家所住的单元楼,就没有这样的好条件了。单元楼的居民大多关系冷淡,很少相互交往,这一点无论中国外国都是如此。日本艳星饭岛爱就是死在单元楼中,多日无人知晓。尤其是大学,邻居们都是知识分子,更加有些自扫门前雪的倾向,让警察叔叔十分懊恼。向左邻右舍了解情况如预期的一样无功而返,大多数邻居只知道这家是个外国专家,连这人是哪国的都不知道。由于门窗完好,侦破方向一度指向内贼。但所有可能是内贼的怀疑对象又很快都被证明没有作案时间。百思不得其解中的老候走出楼门,神差鬼使地回头看了看,忽然若有所悟。他问陪同的保卫干事 & &能不能了解一下,最近有没有人在这附近看到过一个瘦子?& &很瘦的人?&陪同的保卫处的工作人员一愣,&瘦到什么程度?&还没等老侯回答,一位教授忽然搭腔了:&瘦子?有啊,有个象弄堂里竹竿一样的家伙,前些天老在这里转来转去的,现在可有晨光没看到了。&&哦?有多久没看到他了?&&三十三天。&一个月以前,恰好是侦查员们推断的做案时间!教授马上被请到办公室,专门说说他所见过的这个瘦子。问题是,这位教授何以记得如此清晰,准确判断出那个瘦子在33天前消失呢?何止如此,老爷子甚至能描述出瘦子脚踝骨粗大,上身比下身长一类非常详细的特征来。可他又完全记不得那瘦子的长相!你要是去问老侯对知识分子,特别是教授们的看法,他一定表示特尊敬,恨不得自己儿子当教授。哎,把教授比成儿子,这算怎么个尊重法?这一点儿也不奇怪,老侯的文化程度有限,估摸着自己当教授的机会不多了,但是他真心尊重有学问的人,希望自己儿子多念点儿书将来当教授,这不是属于很正常的理想么?当年出国热的时候,每每有拿不着签证或者绿卡的兄弟咬牙切齿决心生个美国或者法国儿子,从此不用再看签证官的脸色,所谓&我不当美国人,我当美国人他爹&,思路和老侯颇为相似。不过要感受老侯私下的想法呢,尊重之外只怕还颇有微词 -- 这教授一流人物阿,多半属于智商不低,情商很低的家伙,要不怎么连对门邻居是男是女都分不清呢?假如想挑起教授家的内战十分容易,只要当着教授夫人问问他丈母娘的生日是哪天就行,或者支支吾吾,或者胡说八道,多半教授家门口卖鸡毛掸子的会开张。不过,这等人物毕竟智力很高,而且好奇心重,用老侯的话说有点儿象大孩子,别人该记住的他记不住,别人很容易忽略的地方,他倒常常能提供出意想不到的线索。比如老侯提到的这个瘦子吧,别人没注意,偏偏此教授记住了,而且能够把瘦子的各种特征说得如此清晰。问话完毕,老侯说这人嫌疑很大,教授您这几天最好随时在家,我们抓着人还要请您认一认。教授摇头,说不大可能耶,我要工作,要出差呀。要出差?您去哪里?四川,绵阳有个瘦肉良种猪培育基地,阿拉在那里有个项目。。。记下了培育基地的电话,等教授出门半晌,老侯他们才恍然大悟,发疯般狂笑起来。理由,就不用说了。笑过之后才有人问候队长 & 您怎么会想到此案中有个瘦子呢?老侯说我也是一时心血来潮,待会儿咱们还得取证。他拉着大家到宿舍楼外面,指了指德国专家公寓厕所的窗子,众人忽然明白了他的想法。德国专家公寓所有的门窗都是闭锁的,唯独厕所上方的通风口,盖子没有合上,大约是为了没人的时候保持公寓内空气清新。这个通风口是正方形的,边长只有三十厘米。从楼下,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个通风口的开闭。侦查员能看到,贼,也肯定能看到。三十厘米,也就是一张半光盘的宽度,正常人无论如何不会想到这里会是一个贼可以出入的地方,可是老侯想到了。因为他看过解放前老贼们的案卷,其中有一份&飞贼&的供述提到,一些有技术的惯窃,能够把自己的身体变形,从很小的窗口入室盗窃。这种事就是传说中的所谓&缩骨功&。其实骨头是不能缩的,缩骨功也并不神秘,只不过是要懂得怎样拉伸韧带和肌肉改变自己的形体而已。2007年12月,凤凰卫视中曾有一个报道,谈到中印两军多年隔阂后第一次开始交流的情景。参加交流的中国官兵当场表演了单掌开碑,头顶碎砖等刚猛的项目,技惊四座。京师十案之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下京师十案之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下中印军事交流 -- 中国军队的硬气功表演不甘示弱的印军随即也表演出了绝技 &印度士兵在杆上表演出莲花,铁轨,庙宇等多种造型,还有高难度的喷火,让人看的眼花缭乱。京师十案之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下京师十案之洗劫德国专家公寓案 下看过这段报道和印军表演的图片,当时我军一名基层指挥员头晕眼花,私下对萨说 & 服了,要是肉搏的时候碰上这样的主儿,我都不知道该从哪儿下手。。。不战而屈人之兵者,印度兵否?且不论战争问题,从侦查员的角度,这印度兵继续练下去,基本就是缩骨功的范畴呢。不过,缩骨功也有局限,那就是有些东西是缩不了的。比如脑袋,能把脑袋变小的倒是有,秘鲁的印加人据说就有这个本事,不过只能变死人不能变活人。这案子只能是活人干的,所以这个技巧就不必考虑了。缩骨功的极限,就是只要脑袋能过得去的地方,人就能过去。三十厘米见方的通风孔,脑袋可以过去,人,从逻辑上说,肯定也能过去的。不过,做这个案子的,肯定不能是个胖子。您让英达来来这个,他功夫再高也不成。崔永元。。。嗯,要钻中央电视台的窗子大概差不多。算了,咱别一一过筛子了,人小崔走门口实话实说就能进去,干嘛钻窗子呢?缩骨功的贼,比较少见,但并不是没有,老侯一直&奢望&自己能碰上一个瞧瞧。所以,老侯问大家有没有人见过一个瘦子。有人还乱琢磨呢 & 老侯啊,这贼就算能进去,他怎么能从这么小的窗口把电视,地毯,洗衣机都弄出来呢?说完自己给自己一大嘴巴 & 人家进去了不会开门吗?还用从这儿钻?这是智商问题。推测归推测,破案需要的是证据。证据在哪儿呢?老侯不慌不忙地在楼下转了半晌,终于转回头来,叫一个见习侦查员 & 去,把银粉和笔刷拿来。银粉和笔刷是用来取指纹的,侯队长准备这两样东西,想取哪儿的指纹呢?报案以后,已经查过一次屋里的指纹了,那次的结果证明,除了德国专家和来过的友人,侦察员们在屋中只发现了一个男性陌生人的指纹,而且数量很多。正是这个陌生人的指纹,使侦察员们的思路趋向于外贼作案,因为这套公寓有谁能进出是很容易把握的,不大可能出现某人进去溜达半宿,留下一大堆指纹德国专家还不知道的事情 & 推销蒜臼子的小贩肯定没这个本事。侦察员们判断,这个留下指纹的,很可能就是犯罪嫌疑人。当然要搁现在,这个判断就得打个折扣了 -- 第一,现代的贼也都现代化了,都知道指纹这个东西的厉害,入室行窃经常戴乳胶手套。这种行径很给警察们填堵,老侯他们不大容易有运气找到满屋的指纹,可是,又不能因为这个把全中国卖乳胶手套的都抓起来吧;第二,来中国的外国人多了,而且越来越不规矩,天晓得他会带什么人回来,有哪种特别的取向。单单根据留下指纹不是异性一点,不足以认定来的是贼而不是有什么暧昧在里面。这种事儿还不能问,人家一句&隐私,与案件无关&,你就不大好办。好在当时的情况还没有现在这样复杂。不过这个结论让大家有点儿吃惊 &这意味着整个搬家行动可能是一个人干的,能一个人就把人家搬得连酒瓶子都不剩下,这主儿难道是个大力士?老侯这次不查屋子里头了,他关心的是贼怎么上的三楼。老侯冲见习的小姑娘一指公寓楼外边的排水管 & 去,你爬上去,找。 -- 采个指纹这类事儿老侯是不干的,那是见习侦察员的事儿。官大一级压死人阿。老侯一声令下,人家就得爬上去,大太阳底下一厘米一厘米地查。不过别以为老侯轻松,真要有个杀人案,弄出个腐尸解剖之类的事情,老侯跟法医作尸检连口罩都不能戴。这在当时叫革命分工不同,现在叫命苦不能怨社会。。。为这个老侯开玩笑说警察是社会弱势群体,大家认不认的就各有看法了。苦心人天不负,小警察上去一通忙活,终于有了结论 & 排水管上也有指纹,与屋内陌生人的指纹相符!嫌疑人有了着落,老侯一笑 & 这回不用担心白吃人家的红烧肉了。在这里发现指纹说明老侯的想法很对路,的确有人曾经顺着排水管爬上去过大家会问 & 一个月前排水管上的指纹,风吹日晒的还能保留下来吗?这有什么奇怪的,指纹留下的是并不仅仅是压痕,还有脂肪之类的残留物,极端条件下考古学家甚至采集过数千年前的指纹呢。当然也要看载体和环境,比如大楼门把手,每天好几百人进进出出,拉拉扯扯,采指纹基本就没什么意义了。老侯破案,一向极重指纹。有一个例子。某天老侯病休,被一个电话叫到了某长城饭店 & 部下碰上麻烦事儿了,请侯队长出面帮着说和说和。怎么回事儿?警察还管说和?原来当地发生一起盗窃案,某外交官放在一个信封里的若干现金被盗。办案的警官根据进出房间的记录,很快有了判断。应该说这位警官的业务水平还是不错的,但此人作风有些简单粗暴,对嫌疑人上了些手段,却没有拿到证据。不幸这嫌疑人第一比较滚刀肉,生冷不忌,上手段不起作用;第二还有些特殊的家庭社会关系,案子没拿下来却不依不饶起来。双方发生争执以后,想到老侯在外事口工作时间长,社会关系丰富,故此请他来帮忙调停一下。老侯来到饭店,很快解决问题。调停他是没有作的,因为一看这个案子,老侯就觉得其中还有没做的工作。老侯指了那个外交官放钱的信封,告诉侦察员去做指纹鉴定。侦察员没动地方,说侯爷,我们组长已经检查过了,上面没有指纹,估计是嫌疑人擦拭掉了。老侯没抬眼皮,说用加强检验手段,再测。结果,果然发现数枚模糊的指纹,在信封内侧封口胶上的一枚虽然模糊但依然可以比对,正与嫌疑人相符,有了证据一讯而服。解决了到底谁是贼的主要矛盾,上手段的事儿作为次要矛盾,自然也就好解决了。事后有人说老侯神,能猜到信封擦过了还有指纹存在。老侯自己倒不这样认为,他说那个信封是欧洲某国政府的专用信封,质量很好,吸收力强,指纹残存可能性大,而犯罪嫌疑人没有前科,盗窃的时候心情紧张,可能导致手指浸汗,会留下较为深刻的痕迹。有这两点,即便做案后擦拭了信封,依然可能有残留指纹的存在。这只是一个逻辑问题加一个经验问题。老侯说。3. &瘦哥&现形记这次的盗窃案,在水管上采到的指纹证明了外贼的存在,下一步,就是找人了。有了嫌疑人的形貌特征,在农大周围发动社会关系找人,倒不是一件特别困难的事情。仅仅三天,一个绰号&瘦哥&的家伙,就落入了警方的视线。顺便解释一个疑问 & 有朋友看到老萨前面描写此案内容时,对于30厘米的地方人能够钻过去表示怀疑。也有朋友认为只有直径比肩宽的空间人才能够通过。其实,这是一种惯性思维。人的肩可以上下错动变形,柔韧性好的人能通过的空间比我们想象的要狭小。下面是一则吴桥杂技团节目《钻桶》的广告 &&钻桶
表演者以过硬的腰,腿,顶功,将自己的身体折叠于直径35厘米,长70厘米的木桶内,从容自如的钻进钻出,洒脱、柔美、大方。该节目有单人表演,也有双人表演,双人表演的钻桶大多是年龄较小的少男少女,表演诙谐,富有童趣。&由此可以看到演员可以通过的桶径不过35厘米,考虑到表演时的安全系数和钻法的不同,从30厘米直径的地方钻过去,并不是多么不可思议的事情。生活比故事精彩,大体如此。不过,提到这个表演,忍不住剧透一句 & 要不是这帮演杂技的,那洗劫德国专家宿舍的贼,最后的命运也不会那样悲惨。&瘦哥&是一农大周围颇有点儿小名气的混混,用官话说属于&社会闲散人员&,意思是没有固定职业,没有固定收入,没有固定组织关系的三无人员。这种人按照警方说法属于案件高发人群。忽然有些寒毛凛凛 & 兄弟认识的几位以自由撰稿人著称的老哥,照警方这个分类只怕都不大稳便。。。&瘦哥&倒不是自由撰稿人,但收入肯定不亚于自由撰稿人,理由是按图索骥的时候发现此人自己还买了一辆车,虽然是小面吧,那年头有辆车就算是阔的了。贾平凹先生如何?当年爬格子也就是个养家糊口,好像还没混到买车的地步呢。&瘦哥&在推测发案时间前后离开了农大,去向不明。他的小兄弟证明此人的确&练过&,柔韧性很好,劈叉比女生还利落,至于练的是不是缩骨功那倒没法证明。听说&瘦哥&有一辆面包车,老候说对上了。对上了的意思是现场只出现一个嫌疑犯的指纹,没车他没条件给人家搬家阿!去向不明不要紧,只要你没离开北京,公安局要找特征如此明显的一个家伙并不是太难的事情,很快有线报称黄村附近发现一个出手阔绰的瘦子,老候部下的侦察员接近后很快取得指纹比对,证明在德国专家公寓里满世界按手印的正是此人。一切都没有了悬念,对老候他们来说,抓捕&瘦哥&是一个轻松的工作。咦,这位不是怀疑会&缩骨功&吗?难道不怕他跑了?这就是抓捕的艺术了,知己知彼百战不殆,假如不知道他有这个本事,贸然进家抓人,这小子把自己摆得跟蛇似的藏在哪个家具里,的确是不太好找。但是既然知道你会这一手儿,警察就可以找个让你没法施展的地方抓你。&瘦哥&是在驾车外出的时候给逮住的,警方三辆车从左右后三面挤上来。连车门都封了,驾驶室里的&瘦哥&只能束手就擒。老候说了 -- 缩骨功?三辆车挤一小面,哪怕他会金刚大法呢,也甭想从我手里跑喽。萨说,候爷,我觉得你们警察有点儿乏味。。。老候:?萨:好容易碰上一个会缩骨功的,这样抓了多没劲阿,您应该找个电信铺光缆的钢管让他钻进去,直径40厘米呢,有他周旋的余地。老候:然后呢?萨:然后您也钻进去,和他在管子里面搏斗一番,最后让他输一个心服口服。。。老候:&&¥¥厄####这又不是拍电影,我一个警察让他输得心服口服有必要吗?老候知道我是跟他开玩笑。审问的结果很有点儿电影剧本的意思 -- 这位&瘦哥&在江湖中属于坐地虎一流,对这楼里住进一个德国人早就有数,也知道这老外家里颇有些外边见不着的好东西,很有心作他一票。他是根据德国专家房间里十几天没亮过灯判断其家中无人的,于是选了个夜黑风高之夜,顺着水管摸到早看好没关闭的通气窗口,施展功夫钻了进去。本来,他是想拿两件电器就走的,不料一进门厅居然发现一个装满洋酒的酒柜。当时所谓XO人头马是传说中的东西,&瘦哥&二话没说就抄了一瓶。XO人头马,曾经是品味的象征,贼都知道不料入手份量不对,细看,原来已经让老外喝掉一半了。有心换一瓶吧,&瘦哥&一转脑筋干脆来一口尝尝,有一口就有两口,三下两下把这一瓶酒都喝光了。警察问:好喝吗?嫌疑犯答:不好喝,跟甜水似的,不如二锅头顺口。警察再问:不好喝还喝?嫌疑犯答:那可不?一口百来块钱呢!警察:敌敌畏要一百多块钱一口你喝不喝?抓你一点不冤枉,帐都算不清楚。洋酒后劲大,对此一无所知的&瘦哥&扶着门框就是找不着门,后来一想横竖这么回事儿了,索性一头栽到德国人的席梦思上呼呼大睡起来。喝多了的&瘦哥&在后半夜醒来,周围万籁俱寂。席梦思的舒适和痛饮人头马的快意让其豪兴大发 -- 多好的席梦思啊,凭什么老外睡得我睡不得?就这么着,&瘦哥&开门出去,开来了自己的面包车运席梦思。幸好是单人的,不然&瘦哥&恐怕还得借一东风大卡车来。既然席梦思都能运走,别的更甭提了。。。那几天里,白天在楼里睡觉,夜里开车搬家,这贼做得也很辛苦。最后,连喝光了的酒瓶子也带走了 -- &瘦哥&说XO的瓶子装上颜色水放酒柜里也显档次不是?案子破了,农大的人很高兴,送了不少东西感谢警察们,其中就有德国专家送的两瓶XO人头马。考虑到价值的问题,老候没敢收,上缴了。不过他也不后悔。&怎么看怎么像空瓶子里灌的颜色水。。。&老候说。[完]后记:有朋友说了,你上回不是讲到杂技团么?怎么破案过程中没提呢?其实,破案的确和杂技团没什么关系。不过,量刑的时候可能有点儿关系。按照盗窃数额,&瘦哥&是毙的级别。不过,审问案卷报上来,也有侦察员提到,说这小子身上可有绝活儿阿,毙了是否可惜?是不是考虑给缓一下?这话说得上头都有点儿含糊 -- 毙一个盗窃犯不要紧,要这一毙毙掉一门传统艺术,那可不是玩儿的。类似的事情不是没有,当年北京市公安局抓了个台湾特务叫段云鹏的,据说善于轻功,人称&赛狸猫&。被捕以后本来是个毙的水准,毛公开口了 -- &段云鹏?听说他会飞,找个地儿让他飞给我看看。&特务飞贼段云鹏,如今也是一个传奇了段云鹏当然不是真的会飞,毛公很失望,不过因为这句话,却让段多活了十几年,直到文革才被某位大佬想起来毙掉。无巧不成书的是,那些天南方正来了个杂技团,为首的名演员叫梁菠萝(?波罗?),局里看侦察员们辛苦,出钱请大家看杂技。里面正有钻桶这个节目。出来以后谁都不说什么&缓一缓&了。又赶上严打,结果,上头一划钩,&瘦哥&就给。。。那啥了。。。[完]
京城十案之二 十八里店飞毛腿核心提示:“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朝阳区,通州区,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请看凤凰网专栏作者萨苏的长篇纪实博文。1. 三百八十起强奸案,均出自一个人……“‘双桥老流氓’?谁让你找我问这案子的?”老孙瞪了萨足有半分钟,忽然眼睛一翻,厉声问道。就这一声,萨差点儿把采访的笔记本儿扔了。老孙生得豹头环眼,燕颌虎须,寒暄的时候慢声慢语的没觉得,这冷不丁一发威,二目如电,那感觉活活让你想到西门庆碰上了张翼德……这什么比方阿?算了,我承认让老孙唬得阵脚有点儿乱。还好带我去访老孙的那位老大过来帮忙了:“孙队,你别拿预审那劲儿啊,他没进去过,不适应。是我让他找你的,这案子不是你破的吗?不问你问谁啊?”回头一拍老萨肩膀,“行,兄弟,没给我丢人,孙队破南口枪击案的时候,一瞪眼把嫌疑犯都吓尿裤子了……”我靠,你知道他这毛病不提醒我?!“双桥老流氓”案,一个上世纪七十年代震动京师的大案,共发生380起案件,警方动用大量人力物力,历时10年,却束手无策,最后在偶然机会+机缘巧合下才告破了这个时候,我才发现,老孙看人和正常人不大一样。正常人看人就是两只眼睛看,老孙看人,眼睛在看,浑身的肌肉都跟着眼神走–后来才知道,这是外勤刑警做老了做出的毛病,让他盯上,下一个动作就是随时往上扑!“不要紧,你跟他讲吧,不然他老把咱们写得跟五通似的。你跟他说说这个案子,让他知道知道咱们难受的日子是怎么过的。”那位老大苦笑道。也难怪老大这个表情。日前老萨写过一个反映刑事侦破的系列《京师四小名捕》,其中情节取自北京警察的案件甚多。结果一位南方警界大佬进京视察,专门找了我那文中描述的一位京师捕头相面,双方掰了掰手腕之后。大佬说还好还好,老兄做事总能比他人深一步,果有独到之处……但好在你还是警察,这我心里就踏实了。真照那本书里写法你肯定不是警察,是妖精太岁!跟妖精太岁做同行,老哥我要抓狂地。其实并不是老萨写的不真实,关键问题是专挑了过五关斩六将的买卖开张,让人感觉京城捕头破案跟掰玉米棒子似的手到擒来,难免让内行觉得怪异了。于是,这位老大跟我说,咱北京警察啊,威风八面的时候有,秦琼卖马的时候也有,你得了解这个。我说我倒是想了解阿,要不你带我访访,谁有破得特艰难的案子。比如,你吧,你有没有?别,别扯我,我这儿的案子好像还真没有太难的。那……对了,“双桥老流氓”那案子你有熟人吗?那案子最后破了吗?“双桥老流氓”?老大沉思良久,说我想起来了,那案子最后是破了,破这案子的还是我一哥们儿……就这么着,找到了孙队。老孙是13处1科出身的,这个处曾经号称“天下第一处”,专破大案要案,“双井老流氓”的案子,正是交由他们经管。有老大解释,老孙总算是放了心,他说不是我小心过度,这案子,第一牵涉面太广,不知道你是从哪个路数来的。我怕生事;第二这案子……当警察的我们不愿意提,它丢人啊!今天你到双桥地下通道那儿去看看,有一个修车的,那就是我同事,唐山人,非常好的一个刑警。破这个案子破伤了心,一直就没缓过来,后来干脆辞职修车了。对了,你怎么知道这案子的?既然人家问了,我就得如实交代–俩天字号的刑警守着,我倒想不如实交代也得成啊!“双桥老流氓”,是北京文革中开始出现的一个著名流氓团伙。据老人讲,这个团伙专门入室强奸妇女,兼做抢劫,活动于朝阳区,通州区,顺义等地。在我刚出生不久就有关于这个作案团伙活动的传说,直到我十来岁,粉碎四人帮已经数年,仍然不断有关于它的传闻。“后海小混蛋,双桥老流氓”,是谈文革时期北京治安问题时,民间常常说起的两大话题。“后海小混蛋”的传说毁誉参半,或曰其罪恶累累,或曰其义薄云天,至今在“好人圈”里难以定评。不过,“小混蛋”影响有限,因为他在文革还如火如荼的时代就死于一次震动京师的斗殴,而且死得十分惨烈,至今在“坏人圈”里提起“小混蛋”的死仍然少不了人竖一下大拇指。而“双桥老流氓”则如同不死怪物一样始终隐藏在人们记忆的阴影中,在这个团伙活动最猖獗的时候,通县朝阳的工人都不肯上夜班,要在家守护媳妇孩子。听说这个团伙先后作下两百多起强奸抢劫案,影响之恶劣不言而喻。既然说到北京警察有秦琼卖马的时候,那,这个案子,应该算了吧。老孙抽着烟听我说这个案子,最后说,成啊,还有人记得这个案子呢,都快三十年了,我以为早就让人给忘了呢。你说的,还真有几分对得上。不过,你说的有两处不正确。哪两处?我问。第一处,“双桥老流氓”强奸抢劫连环案,一共三百八十起,每起受害者少则一人,多则五人,并不是两百余起。第二处,“双桥老流氓”并不是一个团伙,其实,这所有的案子,作案者都是一个人……什么?!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这怎么可能?老孙苦笑一声,说你觉得邪吧?我也觉得邪,。其实,这案子还有一个代号,叫“十八里店飞毛腿”,因为它最早发案的地方,在朝阳区十八里店,作案的那小子,我们给他起了个绰号,就叫“飞毛腿”。一个人,做了三百八十起强奸案。我觉得邪,老刑警孙队也觉得邪。但是没办法,事实如此。对这个曾让京城捕头们困扰了十年的奇特案犯,老孙给了一句评价–“他的想法,从来没跟我们一样过。”这大概也是抓捕“飞毛腿”最让警察们头疼的地方了。实际上,因为这个案子前后牵涉太广,除了老孙提供的材料,我特意和其他警界人员进行了核对和交流,以保证其内容的可信。比如,我曾和一位已经退休的老警务人员问起,这三百八十起案子,是否都是他一个人做的,会不会有别人的案子混在里面。那位同样熟悉此案的老警察很坚决地表示,没错,都是他一个人干的。事实上,“飞毛腿”最后被擒,正是因为警方通过技术手段,已经确认这些案件都是一人所为,所以才能够通过作案手法的比对将其归案。这位老警察还谈到了一个细节–在预审的时候,“飞毛腿”居然对三百八十起案件(实际上有些案件如果不是他交代,受害人都没有报案)中每一起的细节记忆清晰,补充了大量警方不掌握的线索,甚至多次和警方斗智斗勇的前后经过都能叙述清楚。起初,有些警察对此感到不可思议,后来才逐渐理解–“飞毛腿”的作案,酷似吸毒,从最初的偶尔作案,到后来则变成不能自拔。每次作案对他来说都是生命中最刺激和最有快感的事情,总要反复回味。甚至到不作案,简直就过不下去的地步。人对自己经历的这种极刺激的事情总会记忆特别深刻。你若问他生活中的其他事情,他也记不住。从哪儿说起呢?老孙挠挠头。这案子,最初不是交给我们13处的。老孙说。最开始抓“老流氓”的抓法很不正规,主力极有时代特色,叫做“首都工人民兵”,那动作简直跟打个战役似的。工人民兵,最初是我国作为预备役部队建立的准军事部队,跟美国的国民警卫队一个性质,只是人数最多的时候高达两千万,这就没一个国家能比了。在特殊的时代,工人民兵很快从单一的预备役部队变成了万能胶和多面手。搞宣传,派民兵,抓特务,派民兵,来外宾,派民兵,开批斗会,派民兵,连教街道老太太认字,都用过民兵。在文革公检法陷入相对混乱的时代,工人民兵在北京更成了类似今天武警的角色,经常被用来应付突发事件和治安恶性事件,虽然装备和训练远不能和正规人员相比。让民兵抓“老流氓”,是北京市革委会主任吴德的招儿。“飞毛腿”案第一起,发生在1972年夏天。当时报到革委会,情况是有一案犯蒙面裸体夜入十八里店一农村民宅,强奸了一个带孩子的年轻媳妇。受害人半夜惊起,连案犯的身高体态都说不清。不久,就发生了第二起,这次地点在靠近今天朝阳区边缘玛钢厂收费站,也是农村,案情几乎相同,唯一区别是案犯自称“老流氓”。此后,这样的案子接连发生,都是强奸,顺便盗窃,作案范围以朝阳区双桥为中心,方圆大约10里,最远的到通县,顺义等地,每一次案犯都自称“老流氓”。面对一系列恶性案件,当地治安部门束手无策,引发了极大震动,“老流氓”的称呼也不胫而走。案子很快惊动了当时首都的一把手吴德同志。有人说文革时候治安好,其实中国的老百姓老实,我们的治安一向不错,不是文革开始,治安变好--文革叫动乱那可不是白叫的。文革是个复杂的问题,在这儿咱们就不讨论了,咱们说这案子。因为治安一直不错,吴德听汇报,知道自己辖区竟然还有如此无法无天的人物,大为吃惊。吃惊之后就是严加部署,要求务必将其捉拿归案。吴德是在冀东军区当过政委的,指挥部队习惯了千军万马,抓“老流氓”一出动就是三百工人民兵。搁现在,要在双桥这么干,吴德同志自己可能就进去了。要知道,在北京动用三百名武装力量绝对是个大事儿。九十年代,北京有一位公安局副局长碰上一起硬茬的案子,出动了九十九名防暴队员(一共一百个,他留了一个看家)下手。这九十九名身穿防弹背心的防暴队员手持微冲,训练有素,沿着长安街风驰电掣而去。任务倒是给他们完成了,局长同志的检查也开始写了。写了无数次都不能过关,到底要到什么程度才算深刻呢?最后担任审查的老大总算看在同行份儿上给了局长同志一个底–“九十九个实枪核弹的防暴队员,中南海都能让你冲进去了,你自己想想这是什么性质的问题?!”有这个底,局长才明白自己捅了多大漏子。后来碰上这位局长同志,老萨实在忍不住,问了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您那九十九个防暴队员,要是真的冲中南海,能冲进去吗?”局长大人属于那种很实诚的人,嘿嘿一笑,说:“冲,大概是冲得进去的,能不能出得来,那就是另外一回事儿了。”文革的时候,对武装力量一样看得严。不过,抓“老流氓”的时候,双桥还算是北京远郊的地方呢,所以吴主任还能打打擦边球,过一把打战役的瘾。抓“老流氓”出动三百民兵面子实在是够大的,要知道,国民党空中高手叶常棣少校被击中跳伞,抓他才出动了五十呢。在谈“老流氓”这个案子的时候,我曾经问过老孙。说这个案子迟迟不能破获,是不是和当时公检法被砸烂,治安案件的侦破不正常有关?老孙说这个倒是关系不大,因为当时投入了大量的力量来想抓他的。这种投入不亚于今天部督大案的力度。老孙的看法有一定道理,当时下面是乱成一团,但较高层次还有一批骨干顶着,一旦出事,而且上边想解决,还是有专门的力量来解决问题的。比如,这案子后来交给一处,那就是上边下了决心,集中警力办案的情况,至于抓不着……抓不着这个话怎么说呢?反正你不能说不怪我们太无能,实在是那谁太狡猾什么的吧……问题是,出动三百名工人民兵固然声势不小,但抓“老流氓”毕竟不是攻山头,李云龙的招儿,似乎有些文不对题啊。可老孙对吴德主任这一招评价一点儿也不低。所谓蛇有蛇道,狼有狼道,只要用对了迫击炮也能把鬼子飞机打下来。吴主任的招儿破案固然不正规,但和他的身分很符合,人家是游击队出身的,打这种人民战争有经验。老孙说你可别小看游击队出来的,我们13处8科,专门处理跨国案件的,第一任科长张黎明,原来就是房山游击队的队长阿。不知道吴主任是不是按照抓鬼子特工队的法儿琢磨的,三百名民兵撒出去,在几个被认为“老流氓”可能作案的村子重点设防。这一设伏还真准,第一天,“老流氓”就撞了网。2. 公安干警准备当一次“鲁智深”说起民兵抓“老流氓”,公安干警的看法是一半佩服一半惋惜。佩服,在选择设伏地点出色,应该说,对“老流氓”下一步可能在哪儿作案,当时的推测是很准确的。此时的“老流氓”还没有后来那么狡猾,工人民兵设伏的几个点,其中一个,他当晚就去作案了。说他撞网就是这么回事儿。后来警察再设伏,这小子可就没有这么痛快来的了。惋惜,是民兵毕竟没有受过公安训练,抓捕失败。用现在电子游戏的说法形容,这等于给对方增加经验值呢。干警对案犯,如同猎人对野兽,这属于天敌。问题是如果你老给他送经验值,那野兽久练成精,变成《西游记》里头那种怪物,人会的他都会,人不会的他也会,那猎人可就麻烦了。那一次,工人民兵奉命设伏,但是中间出了一点问题。因为指挥行动的是军人出身,注重保密观念,所以第一设伏人员不进村,在村外设伏,第二,设伏的村子里,只通知到村干部,一般老百姓并不知道民兵要在他们村儿抓“老流氓”(此后设伏,都通知到每个村民)。结果,“老流氓”到某村作案,他黄昏进村,民兵还没到位,半夜作案,民兵在村外的野地里,仿佛给他站岗,直到他作案完毕,跑了,受害人惊魂甫定,喊叫起来,民兵们才恍然大悟村子里出事儿了。不过,到底是准军事部队,发现出事儿了,民兵们马上打开手电筒,点亮火把,在村子四周开始追击搜捕。指挥部也立即调动其他几个村设伏的民兵跑步向该村前进,封锁其四面通道,抓捕“老流氓”。从他作案完毕逃走到受害人喊叫,也就几分钟的时间,“老流氓”能跑多远呢?民兵们在周围的田野中开始拉网搜索。黑夜中,不断有人发现目标,但尽管调动人员围追堵截,始终没有抓到。外面抓得热火朝天,指挥部里的人员却渐渐皱起了眉,只见代表犯人的小旗一会儿插在村东,一会儿插在村西,一会儿在村南,一会儿在村北,一会儿过了河,一会儿又回到村边,范围不断扩大,甚至有同时在两三处发现目标的。听到这个叙述,我的感觉是足球场上同时出现了三四个范巴斯滕,个个走位飘忽。指挥部明显感到已经对抓捕失去了控制,只怕今夜难有收获。不出所料,一直忙碌到天亮,一无所获。负责行动的指挥员站在村口四面一看,不禁倒吸一口冷气–只见这个小村子四面阡陌纵横,一马平川,连个碾盘之类的藏身之处都没有,就这么个地方,几百名民兵搜了一夜,可说即便一只兔子也给搜出来了,可“老流氓”愣是踪影皆无。指挥部得出结论,此人或是在民兵尚未合围之前,已经从拉网的缝隙中逃脱,或是在夜间和民兵接触后每次都跑过了围追堵截,最终突围而去。这小子跑得也太快了。失败之余指挥员深感沮丧。万般无奈民兵们只好向上报告抓捕失败,恼火的上级这才想到破案毕竟应该是公安部门的事情。13处被委以重任。民兵撤离两个小时之后,13处组长常占魁带几名侦察员,乘一辆拉嘎69吉普车赶到了案发现场。从这个情况来看,我推测13处早已经在注视这个案子(按文革前的正常程序,所有凶杀,强奸,爆炸这类大案,都是13处的),并悄悄做了准备。只是上级不发话,自己也不好插手,所以他们才能一得到命令在极短的时间内到达现场。或许,也有想来一个专业的“闪电战”,给公检法系统争口气的意思。别说,专业人员就是不一样,到达现场仅仅几分钟,13处就弄明白了昨夜“老流氓”的行踪。他怎么跑出民兵们的包围的?答案是–他根本就没跑。受害人房后有几堆秫秸杆,侦察员们很快在那里发现了案犯曾经隐匿过的痕迹。“飞毛腿”被捕后供述,那一次,他作案完毕刚离开现场,受害人就叫起来,周围立刻人声鼎沸,自己根本就没法跑。没法跑的情况下,此人回头就撞进了受害人家的秫秸秆堆,在里面睡了一觉。第二天早上醒来,看看周围已经无人,还方便了一下,才悠悠然赶去上班。民兵缺乏刑事办案经验,没有搜索现场,只是向外拉网追赶,出现了“灯下黑”的问题。令人扼腕的是,根据对案犯留下的排泄物内部温度进行测定,此人直到侦察员到达之前一个多小时,还藏在秸秆堆中!只差了一步!至于民兵在夜间发现和追踪的目标,也基本弄清–指挥部当时下令其他各村民兵赶来支援,不相统属的大量人员集中于同一块搜索地域,夜暗中很容易出现把“友军” 当成目标的情况。这种误会引发的人员调动又造成新的误会。人多反而增加混乱,这就是世界各国古代军队的优秀统帅,在组织夜战时都十分谨慎的原因。民兵们整夜都在自己和自己捉迷藏。对当日情况形成报告后,这个案子正式交给13处进行侦破。当时13处业务很强,不久就总结出了“老流氓”的作案特点--从发案情况来看,“老流氓”作案的区域主要集中于当地农村地区。当地农村的住宅大多为单独院落,彼此之间略有距离,案犯作案时有较大的空间。侦察员们还发现,当地住宅的一种建筑特点,给案犯提供了方便。当地习俗,房屋的窗户上半部糊纸,下半部为玻璃,没有挂窗帘和锁门的习惯。因此,案犯很容易踩点和观察目标的活动,确认其家中有无男子。当地虽然是农村,但男性青壮年大多在京郊工厂,如朝阳焦化厂等地上班,很多人需要上夜班,家中只有妇孺。案犯袭击的,主要是带孩子的单身少妇。当地人一般都住东屋,案犯从西边无人居住的房间拨开窗户进去,到灶间脱衣服,只用黑纱蒙面,进入女性住屋实施犯罪。作案时通常先把刀放在孩子脖子上,说“我是老流氓,让我玩会儿,不然我杀了你孩子。”此人作案颇为疯狂,有受害人一连被他侵犯三四次的情况(据说当时有位参与侦破的痕迹专家称其有“返祖现象”)。作案结束后,他退到堂屋,穿好衣物后逃离。有时,也袭击单身女性,或多名女知青宿舍等,兼盗窃财物。然而,警察们也发现这个案子颇有令人挠头之处,那就是案犯作案的时间间隔毫无规律可言。有的时候,警方集中警力进行侦破的时候,他顶风作案,有的时候,却又长久沉寂。这和有的惯犯一段时间不作案就会难以忍受而去犯罪,或者一次犯罪后满足而较长时间不去犯罪的情况完全不同。这孙子作案怎么一点规律也没有啊?侦破经验丰富的13处老手们,对此也感到茫然。这个古怪的规律直到案犯被抓捕归案,才算弄清。原来,此人作案的前提竟然是--和老婆吵架。所谓的“老流氓”和妻子在性生活方面不太和谐,但并不是每个有这种问题的男人都会弄到要出门作案的地步。关键是每次他和妻子吵架之后,就会变得十分冲动。而他冲动的方式并不是满院子举着菜刀乱转,而是出去作案。于是,就会发生他下午和老婆吵架,晚上去作案,半夜回家老婆气怒未消,又吵起来,结果他又出去作案一次这样的事情。知道他作案的诱因居然是这个,警察们估计要上吊的心都有。对苦苦搜寻其作案规律的警察来说,第一个感觉就是这小子在挑衅专政机关。其实,他倒还真没这个意思,只是夫妻打架这种事儿,哪有规律可言!事实上,办案中警方确曾把他列入犯罪嫌疑人之中,有便衣警察在他住宅附近监视过,曾亲眼目睹他们两口子打架。但是谁会想到两口子为了袜子没洗干净这样的事儿吵架,会引发一起强奸案呢?!说起来,既然已经把他列入嫌疑人了,怎么还没能把他抓起来呢?实际上警方曾经非常靠近案犯了,但从逻辑上的不合理之处,又使警方一直没有走出最后一步。这和他给警方产生的误导有关。首先要说明一点,在警方进行侦破过程中,被列入嫌疑名单的人远不止他一人。警方在工作中不断排除,不断寻找新的嫌疑人,总的方向是试图逐步缩小嫌疑对象范围。这个过程中,他就被放到外围了。当时“老流氓”作案,有一个特点是经常顺手盗窃。但是,当时的农民颇为贫困,在今天的贼看来,并没有什么贵重得值得一偷的东西。“老流氓”盗窃属于不管不顾,有什么偷什么的类型,有一次竟然作案后把人家一口袋七十斤大米偷走了。因为已经确定案犯每次作案都是步行,不使用交通工具。所以,扛着七十斤大米能走多远,警方分析了一下,画了个三公里的圈,认为这个圈里面的嫌疑人显然作案可能更大。不幸的是这个案犯的家,是在案发现场十几里外,也就是说距离超过五公里--谁会背着七十斤大米走五公里呢?那还不得累死?开句玩笑说,扛七十斤大米走五公里,费这个劲还不够车票钱呢。偏偏此人就是这么干的!一是体力,一是思维,此人都很是与众不同。这样,虽然没把他从嫌疑名单上排除,可是也没有把疑点向他身上聚焦(还有一个原因,后面也会讲到)。“老流氓”的思维与众不同,这一点让警方万分头痛。比如,13处接手案件之后,曾提醒当地居民做好自我防范。但是,几个月下来此人却一直没有作案(这段时间他家庭和睦,没有吵架)。老百姓毕竟不是军队,还要过日子生活,略一放松,他又来了……再比如,他到某村作案,警察随即赶到,调查案情,查看线索,分析下一次他可能到哪里。不料警察刚走没两天,他又来到了上次作案的这个村子,袭击的还是同一个受害人。警察们再来,这次分析,感觉这小子胆子太大了,竟然敢于回头,所以,必须对以前受害的人员加强保护。的确,强奸案敢吃回头草的太少了。可是,他竟然敢!结果,警察们还在忙着查找所有以前受害人地址的时候,又有报案的来了--还是同一个受害者,他第三回又去了……这件事把警察们气得暴跳如雷--我们刚走啊,他还敢去第三回?!这也让警察们对受害者感到极大的歉意,真有一种老百姓养你是干什么吃的的慨叹。难怪警察们认为他是在挑衅专政机关。就在这时候,发生了一起特别的案件--某村一个妇女主任遭到“老流氓”的袭击,但是在他进门的一瞬间,这个女的发觉惊起,并果断把门推上顶死,结果“老流氓”作案未成。这也是警方记载中他第一次作案未遂。警方当即上门调查。这个妇女主任的家所住的地方与其它邻居间隔较远,丈夫上夜班,罪犯从房屋一侧拨窗而入,在堂屋乡下常用的大灶旁脱了衣服,而后试图进入卧室作案。一切都和“老流氓”作案的手段符合。被挡在门外之后,他试图从窗户进入,再次被挡住,于是站在窗外,用言语调戏,并声称这次不成,自己还要再来。尽管是当妇女主任的,但受害人也被吓到几乎精神崩溃。调查完之后,警察们开了一个会。会上有人提出一个看法,认为“老流氓”说还要来,并不是说说而已,他很可能真的会再来。考虑到案犯猖狂的作案习惯,这个看法受到了常占魁组长的支持。于是,警察们决定,就在这个妇女主任家里设下埋伏,守株待兔。《水浒传》有一节小霸王大闹桃花庄,山大王周通要强娶桃花庄老庄主的女儿,花和尚鲁智深路见不平,拔刀相助。结果,喜滋滋入洞房的周通被藏在里面的鲁智深痛打一顿,几乎丧命。这次,公安干警们准备当一次鲁智深。问题是,那个妇女主任已经被吓到几乎崩溃,无论如何不肯在这里再呆下去,一个劲儿要回娘家,更不要说配合破案了。但是,从以前的作案规律看,案犯作案前,对目标周围的情况都要进行仔细的观察,直到确认安全才出手。假如没有目标,设伏根本就没有意义。常占魁有的是办法,他让一名相貌清秀的侦察员冒充这个妇女主任。这个侦察员穿上和那个妇女主任相同的服装,预先藏在村外的树林里。妇女主任假作出村抱柴禾,回来的时候,实际上已经掉包。这名侦察员甚是机警,装得天衣无缝。事后审问”老流氓“时,他表示当天几次窥视,都没有看出破绽。深夜,这个村庄都已经进入睡梦之中,妇女主任家也熄了灯,看来一切如常。实际上,那名侦察员就提着枪等候在屋中,而常占魁等人,也在村子的各个角落埋伏了下来。就在午夜刚过的时候,老侦察员常占魁凭借一双夜眼忽然发现,村外一个土坡的后面,慢慢地冒出一个人来,借着地形地物开始向村边移动……警方第一次和“老流氓”发生了接触。依靠长期从事侦破工作的经验,常组长一眼就判定–此人有重大嫌疑。这是因为,在警察眼里,犯罪分子和普通人的行为举止之不同,就像我们分辨男的跟女的一样明显简单(当然现在有时候也不那么好说)。当年,北京反扒老手王大队到刚建市的深圳介绍经验,为了说明问题老王来了个实战表演。深圳警方跟随老王到车站抓贼,过程和从水桶里捞鱼一样,有当地警察惊呼就跟那贼是他养的似的– 当时那里养二奶成风,故此警察有此感叹。老王一句话道破天机--车来了,别人都看车,就他看人,他不是贼,谁是贼啊?这就是所谓“挂相”。从黑影隐秘的行动来看,此人符合警察对罪犯行为模式的推测。那么……是上去抓呢?还是等他进屋作案抓现行呢?这个不用警察来回答,估计谁都能答得出来–且不说他这个位置还离警方太远,作套就是让他钻的,鲁智深可没有跑到村外把周通揪进来的道理。那时候通讯条件不比现在,但早已经按照预定计划进入阵位的警察都已经做好了出击准备。那个黑影且藏且进,离村子越来越近,在村外的一座谷草垛后面停了下来,显然是在进行最后一次观察。观察的结果,看来让他十分满意,这个黑影跃出谷草垛,开始直奔妇女主任家而来。只要在有一两分钟,就可以收网了!但是,就在此时,一个意外的情况发生了–那个黑影突然停步,愣愣地看了妇女主任家一会儿,好像在琢磨什么。常占魁的心往下一沉,他的直觉告诉他,一定有什么事情不对了。说时迟那时快,只见那个黑影忽然掉头,飞奔而去。常占魁立即发出行动信号,警察们打开手电,一边呼喝一边开始追击。“肯定抓不到了。”参加过此案侦破的警员回忆,“距离太远,那小子跑得跟一道轻烟似的,而且周围还有雾。”果然,追踪一个小时,那个黑影还是悄然地消失在了周围的田野中。气急败坏的常占魁回头下令严查,到底是怎么回事儿,是什么惊动了那小子。检查的结果,竟然是那位冒充妇女主任的侦察员暴露了目标。这位侦察员擒拿技术好,扮相好,装什么像什么,曾经在多起案件的侦破中发挥重大作用,在队里可算一宝,这次埋伏也一直中规中矩。但是,他有个要命的毛病使整个埋伏功亏一篑–这个相貌清秀的侦查员在烟瘾问题上却极为“爷们”。所以,在屋内蹲守到半夜,实在扛不住烟瘾的侦察员终于抱着侥幸心理抽出一根烟,悄悄地吸了两口。而那个案犯,恰好在此时摸了过来。发现有人在屋里抽烟,这个案犯当时就觉得不对。那年头当地女的吸烟极少,妇女主任平时也不抽烟–那,这屋里怎么出来烟头的火光了?不对,是警察!想到这一点,他掉头就跑,仗着熟悉地形,竟然真的被他在千钧一发之际逃了出去。因为吸烟暴露目标的侦察员因“严重违纪”受到处分。受到处分其实还是幸运的,因为案子的发展很快就让警方产生了一个印象–我们内部有鬼!这是因为,除了这次设伏,此人再没有钻过警方的圈套。一次可以是巧合,但一次又一次,刑侦专家算定他会去的作案地点,他从来不去,可是也曾发生过周围几个村子都作了埋伏,他偏偏去唯一那个没埋伏的村子作案这等事情。警察在甲村设伏,他偏不去甲村,却在甲村旁边的乙村作案,而警方刚刚撤出甲村,第二天他就去作案这种事,也曾发生。警方的部署他似乎总是能未卜先知。1974年,在公安部门越来越加大破案力度的同时,“老流氓”的作案竟然达到了高峰!我国公安系统没有迷信狐仙鬼怪的习惯,唯一的解释就是出了内鬼。这下子,无论是公安人员相互之间,还是和当地协助破案的地方工作人员之间,都产生了若有若无的隔阂和警惕。也曾有内部人员被不点名地监视过。都是老手,时间稍长,这种监视很难逃过对方的眼睛。一句话,影响团结。一边侦破,一边自己也成了嫌疑犯,这滋味可太不好受了。这件事,直到案犯被抓,联系他的职业警方才恍然大悟。无奈之下,警方采取了最“笨”但是也最考验双方耐心的做法--蹲守。1996年,冯巩有部电影叫做《埋伏》,说的就是蹲守的事情。为了抓捕“老流氓”,公安干警在十八里店周围布设数十个不断变换的蹲守点,以大海捞针的方式,继续艰难的侦破。实际上,采取蹲守行动的时候,有一种说法是负责侦破此案的警方人员,在侦查“内鬼”的时候有了一个奇怪的想法–“人民群众”在随时给嫌疑犯通风报信!的确,只要设伏,总要通知村里的人,只要村里的人知道,“老流氓”就会知道!但每次协作的地方工作人员并不相同,总不能整个朝阳,通县的地方干部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吧?!何况,有几次警方还有意撇开地方工作人员,直接和老百姓打交道,结果依然如是,难道说,整个朝阳,通县的老百姓都和“老流氓”是一伙的?也许“老流氓”是地头蛇一类的人物?但地头蛇怎么可能方圆十几里哪个村的情况他都能随时得到通报呢?尽管无法理解,但侦查人员毕竟发现,如果仅限于警方内部的信息,案犯似乎还不能掌握。所以,这种大范围但主要依靠警方人员内部掌握的蹲守,也许可以打案犯一个冷不防。“笨办法”确实生效了。就在蹲守行动开始不久,侦查员肖毓敏在近距离和“老流氓”狭路相逢。那也是一个深夜,蹲守的肖毓敏在田间发现一个背着大包,匆匆而过的人影,当即喝问盘查,对方扔下包就跑。双方距离不到十米,肖毓敏是装甲兵子弟出身,胆大勇猛,试图将其生擒,一边喝令其站住,一边紧紧追赶。但赶了一阵,双方却是越来越远–这里是一片收割过的稻子地,田埂,稻茬,障碍物极多,百米能进11秒的肖毓敏硬是跑不起来。而对方却如一个鬼魂一样健步如飞!眼看追不上,拔枪要打的肖毓敏一脚踩进了一个田鼠洞,足踝当即脱臼,剧痛使他的射击失去了准头,目标再次消失在黑夜里。经查,被遗弃的背包中,正是一名被害者家中失窃的物品。以后,警察和目标先后遭遇过三四次,每次都被他逃之夭夭。消息传出,老百姓给“老流氓“又起了一个外号,叫作”飞毛腿“。我问老孙–“咱们的侦察员不是经常追捕案犯吗?怎么会就是追不上他呢?”老孙说:“这个,和十八里店乡当时的环境是有关系的。”老孙是1973年从公安学校毕业,1974年参加“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侦查行动的。曾亲身参加妇女主任家设伏,他还记得地点是在通县。其他具体情况就不好讲了,虽然已经过去这么多年,可人都在世,得保护当事人的隐私。这一点,警方在此案上是做得不错的,直到今天,大多数“飞毛腿”作案的对象情况,只保留在北京市公安局的档案室里,外界无人知道。老孙回忆当时的双桥地区与今天大不相同。当时只有一条到通县的312路公共汽车线路经过此地,周围甚是荒凉。但荒凉也有荒凉的好处,那就是老百姓的宅基地普遍比较大,虽然穷,倒住得宽敞–福兮祸所伏,祸兮福所倚,这种分散的居住环境也给“飞毛腿” 提供了作案的便利条件。因为当地稻田很多,湿度大,逢到春秋时节,夜间和清晨经常起雾。老孙第一次到现场,是在1974年4月份,一辆拉嘎69车开双桥居然开不到,因为周围都是雾,司机根本看不到前面的路。当地水田旱田间杂,稻田田埂密布,隔不远就有麦秸垛或者柴禾堆,不时有灌渠散布其间。当时还不多使用农药,分割田亩的土埂上长着桑树灌木,老孙他们潜伏蹲守的时候,经常可以看见泥鳅螃蟹水蛇田鼠,这中间就不少让侦察员们恨之入骨的打洞高手。看看今天朝阳的房价,这地方您还能找着田鼠螃蟹?在这样的环境中追捕案犯,障碍太多,很容易追丢。更要命的是,这个“飞毛腿”奔跑中从不走正路,都是从田间小路斜插而过。你走大道追他呢,事倍功半,你跟着他跑呢,夜间看不清脚下,三步一个跟头,两步一个跟头,再抬头他就不见了。好容易看见个影儿,扑上去一看,原来是堆柴禾–这荒山野岭的,不是柴禾还能是柱子吗?侦察员们回忆这人奔跑的速度也并不是象传说的那样快,关键是他非常熟悉当地地形。一般水田农民都留有自己走的小道,旁人无从知道,这个“飞毛腿”却了如指掌!3. 德国黑背被“飞毛腿”吓哭了这篇文章写到中间,有朋友说,这警察缺心眼啊,13处的本领不过尔尔。人追不上,不会放狗吗?用警犬追,看他小子往哪儿跑。的确,追捕罪犯的时候,使用警犬是一个非常有效的办法。当年横行南北的二王,最后逃到广宗山上,当地警方在拉网追捕中就出动了警犬,使两人无路可逃。要是警察连这个都想不到,那确实有向中国足球队看齐的危险。想想忽然一哆嗦,还好足球就是一个娱乐项目,如果我国警察都向中国足球队的水平看齐……亡党亡国的危险啊!业余的朋友都知道“关门,放狗”,警察怎么会不知道?但是,正是在使用警犬追击的时候,发生了一连串本案中最诡异的事情。这个案子十年难破,自有其难破的道理。事后回忆起来,老孙颇为懊丧,说当时发生的事情虽然无法理解,却给了我们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如果能够注意到这条线索,此案顷日可破。可惜,当时没人想到这一点,所以没能顺着这条线追下去。侦破“飞毛腿”案动用警犬,在当时北京的刑事侦破中也算个新鲜的事情。怎么能算新鲜事情呢?我国警犬事业开始很早,甚至国民党统治时期,广州就已经开始使用缉毒犬了。中苏合作时期,在长春还有警犬学校,用个警犬怎么会是新鲜事儿呢?这不是碰上文革了吗?文革的时候很多事情都不正常,特别是有些逻辑无法理解,这驯养警犬不知道怎么的就被跟资产阶级警察制度挂上了钩。在砸烂公检法的时期,中国的警犬事业出现了大规模的倒退。萨虽然不了解其中全部的情况,但大家可以轻易在网上找到有关资料,在文革期间,中国公安机关的警犬队几乎全被解散,废除,驯犬员转行,警犬学校关闭。很多警犬被打掉吃掉,仅有部分幸运儿被转入军队系统加入军犬行列。这人的路线斗争,关狗什么事儿呢?老萨看着这些材料,至今琢磨不明白。不过,警犬被废除造成的问题很快就暴露出来,许多案子明明该狗干的事儿,非得改人来干,那结果如何可想而知。最后大家发现还得用狗。警犬事业的恢复,是从七十年代初期开始的。但是,废除一个东西容易,想恢复可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儿,不是把人和狗拉回来那么简单–当初反对废除警犬被什么了的,算人家对了还是错了?没打倒的人关系已经到了新的部门,干得好的人家不放,干得不好的人家要整你更不放;狗则是流落各地,既无训练又无保养,老化加上管理混乱,好好的警犬拉回来一看没事儿就去抓耗子,这还如何能用?更不要提运动给人与人之间,组织之间造成的层层创伤,派性斗争,几十年之后也未必完全能够清除干净。这个稀泥可不是好和的。不过中国人到底是中国人,在这种情况下,到1972,73年,中国警犬事业居然又慢慢地恢复了一点元气。至少,在首都使用警犬参加破案,已经成为了可能的事情。几次抓捕“飞毛腿”不成,13处发出请求,要求抽调警犬助战。正想找机会露一手,重振“狗”名的警犬队当然大力协助。人家警犬队的领导很傲气,说什么飞毛腿,只要他作案啊,我们的狗就能把他找着,只要能碰上他啊,我们的狗就能把他追上。警员们皆以为然,而且颇有人不如狗的惭愧。警犬队参战之后,很快出现战机,就在肖毓敏受伤后不久,“飞毛腿”再次与警方的蹲守人员遭遇,而这支队伍恰好带着两条警犬!双方在接近中“飞毛腿”发现警方人员,故伎重演,向田野中奔逃。喝止无效,驯犬员随即放警犬追捕。只见一团黑影在前,两团灰影在后,伴随着声声狗吠消失在浓雾之中驯犬员自信地说道:“等着吧,一条就够要他命,两条都上,准能抓回来!”警员们也很有信心地跟着追了过去。就在这时,不可思议的事情发生了。警犬投入追击,警方人员抱了很大希望。但是,就在警方人员跟着警犬追上去的时候,两头警犬却耷拉着耳朵跑了回来。没追上?!警察们面面相觑。驯犬员愣了半晌,忽然冒出一句--他娘的,不会是他把狗都给跑赢了吧?!这句话不胫而走,后来一提就是“那小子是把狗都跑赢了的飞毛腿”。人把狗都跑赢了的事不是没有。上个月在北京见到一位也喜欢写东西的警方老大,说他有一个小弟来找他帮着抓一个盗窃犯。他有点儿奇怪,说这么个简单的盗窃案子,怎么会劳动到我老人家头上?那位老弟兄说请你帮着抓人不是因为案子大,是因为这人太有意思了,我就是想跟他聊聊。三条腿的驴不好找,两条腿的人还能有多大区别。你干嘛非得见一个偷东西的呢?他让你丢面子了?要收拾他?哥啊,我才不想收拾他呢。抓住这小子,我直接就送他去奥运会啦。怎么回事儿?原来,这小子作案的时候被警方发现,一直追进一个正在施工的工地里。里边地形复杂,南方警察喜欢斗智不喜欢斗力,一挥手警犬就追上去了。警察们一人点了根烟,站树荫底下聊天,满有把握地等着听有人喊救命求饶。正在施工的光板楼既没有窗户也没有门,警察们只见一人一狗在不同的楼层忽隐忽现,如同穿花蝴蝶。这小子还挺能跑的。驯犬员啧啧赞叹着掐了秒表,意思是想看这小子到底能撑多久。结果,折腾了一阵,楼里忽然沉寂下来。感到奇怪的警察们过去一看,只见–那狗趴在水泥板上喘,累得吐了一地,嫌疑犯却踪影皆无。楼下地面上有一个预留的下水通道,那小子早就顺着这条通道跑了!能把狗都跑吐了,难怪警察想看看这位是何方神圣。不过,这位老大说,那小子能把狗跑吐了,也是有客观条件的。当时的现场是一正在施工的居民楼,此人一会儿上楼梯,一会儿下楼梯,带着狗跟他运动。狗很执着,死盯不放,紧追不舍。问题狗的祖宗是狼不是猴儿,它完全不能适应这种忽上忽下的运动,最后,就出了这样的结果。看来,南方的贼,也是斗智不斗力的。问题十八里店周围可没有工地,一马平川的。地形虽然复杂了些,到底还是平的。好的警犬时速可以超过六十公里,这小子要能在这儿把狗跑赢,确实有去奥运会的实力。随后,运用警犬跟踪追击的做法,也遭到严重挫折–明明大伙儿眼看着老流氓往东跑的,让狗闻了残留物跟踪追击,那狗愣往西边去!这下子,驯犬员的脸上挂不住了,吭哧了半天,冒出一句–“犬种退化”。后来想想这实在是个给挤兑没辙了的托词,狗要退化到跑不过人,闻味儿南辕北辙,那别说当警犬了,看门的活儿都没戏,也就剩下炖狗肉一个用处了。警犬队的领导也很恼火,听了汇报一咬牙,说好一个飞毛腿啊,老子不过了,来人,把“黑背”给他们带去!黑背,是德国阿尔萨斯狼犬的绰号,这种狗易于训练,服从命令,忠诚勇敢,最出色的是步惧枪声,被称作当时世界最好的警犬品种。重新组建之后,我国警犬部队一直存在改良犬种的必要。虽说当时讲究不能崇洋媚外,但警犬这一块儿,德国黑背的大名还是让北京警方垂涎三尺。值得一提的是当时虽然德国分成东德和西德两个国家,而且彼此针锋相对,但都和中国有着不错的关系。于是,北京警方特别调出有限的外汇,从西德进口了一对纯种的黑背,成了警犬队的掌上明珠,那意思是要留种的。现在,为了这个案子,队长连留种的事儿都不管了,直接让黑背出击!他也是琢磨过,所谓“犬种退化”只能唬唬外行,闹不好这“飞毛腿”是个杀狗的,贩狗的,训狗的或者炖狗肉的,一般的狗见了他害怕。作为优秀犬种,黑背没这个问题(藏獒也没这个问题)。观看过黑背的训练,队长赞叹道:老张,我看你就是让它咬咱们局长它都不会犹豫。负责黑背的饲养员姓张,业务很熟,但人特别勤勉老实,在队里队外极有人缘。这老张对两条黑背之好,人家说跟对他儿子似的。现在,还没留种呢就让上阵,老张舍不得,思前想后,把母狗妞妞留下,带上了公狗大黑。带上大黑开始蹲守以后不久,公安人员又接到一起报案,老张带着大黑以最快的速度赶到现场。嗅过案犯留下的残留物以后,老张一声令下,大黑如同箭一般就冲了出去。看到大黑的速度远胜前面来的那两条狗,有的公安人员甚至鼓起掌来。只有老张有点儿踌躇。因为他觉得今天大黑的反应有点儿不对--一闻“飞毛腿”的味道,大黑脖子下面的毛整个都炸起来了,那是黑背极惊恐的时候才会发生的事情。但是,黑背到底是一种非常有服从性的狗,无论怎样惊恐,主人一声令下,依然照样出击。到底对方是何等凶残的罪犯啊,能把我的大黑吓成这样?老张心里嘀咕,但还没法跟人说--就他一个警犬队的,说了,别人也不懂啊。后来,老张看录像,看到藏獒斗老虎的时候,恍然大悟--大黑的反应,就跟藏獒觉察到了老虎的时候一样啊,这案犯对大黑来说是老虎一样的存在!但大黑不愧是一条好警犬,即便对着老虎一样的对手,依然勇猛出击。警察们跟着大黑追击,追了很久以后,疲惫的大黑从雾中重新出现,毫发无伤,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这是什么?仔细一看,原来是一只手套。后来经过痕迹比对,这正是“飞毛腿”作案撬窗时戴的手套。大黑和罪犯已经交过手了!激动的警员们围着手套大叫有进展。老张示意大黑再追。不可思议的事情再次发生。世界最优秀警犬中的佼佼者大黑,死活不肯再追。气极了的老张甚至破天荒地对大黑动了拳脚,但那狗就是打死也不肯追。老张还要打,让当时在现场的老孙拉住了。老孙回忆中说,我从来没想到狗也会哭,这回我可见着了,那样子太可怜,太惨了。那狗被打得流眼泪,也不肯去追,它肯定是有理由。可惜的是狗不会开口……是啊,否则它能告诉大家多少我们不知道的事儿啊。看明白大黑的表情,老张叹口气,过去把狗抱住了。就在一个要打,一个在拦的时候,另一组侦察员从附近一个蹲守点赶来增援。听到这个情况,一个性子暴烈的技术员眼看到手的鸭子飞跑,控制不住情绪,照着老张就打了一拳,骂道:你人怂狗也怂!老张擦了把眼睛,没还手。会不会是杀狗的人做的案子?事后,警方对周围凡是跟狗有关职业的人员,过了一遍筛子,别管是杀狗的,还是养狗的,还是狗肉厨子,但无一与本案有关。这个判断,其实只和事实差了一点点。这时候,后续的侦察员,指挥部的人也都赶到了。追击无望,一方面赶紧把手套送检,希望能找到一些蛛丝马迹,另一方面现场总结一下,看下一步怎么追。侦察员向指挥部的人汇报今天的案情。听到出事村庄的名字,那个刚才打人的技术员忽然忍不住问了一句--是那个村谁家出事儿了?村北,有个知青点,五个女知青,全都……刚说到这儿,那个技术员一屁股就坐地下了,双手抱头,怎么拉也拉不起来。半天,他才很艰难地吐出一句来--“我妹妹,就在那个知青点。”警犬追踪失败后,北京市公安局以侦破重大案件著称的大将张良基挂帅,加强对“十八里店飞毛腿”一案的侦查力度。这一阶段,此案每天动用警力平均在40-50人,主要放在蹲守上。张良基,后来的北京市公安局局长,破案端的是一把好手,建国门枪击案是他指挥堵截的,鹿宪洲,白宝山,都栽在这个挺壮实的公安局局长手里。“良基可不是那种动辄打打杀杀的人。”听了我上面说的印象,老孙纠正,“他办案子细心,脑子也活,后来找马神仙就是他的主意。这案子办到中间,他还想过动用直升飞机,用探照灯从上面照的做法。”当时中国没有正经的警用直升飞机,哈尔滨生产,成建制装备部队的直五式直升机外号“空中拖拉机”。它要在低空巡逻,别说色狼了,真狼也给吓跑了。所以这一招后来没有真的用上。如果说干警们破案不用心,那是昧良心的话。即便不说职责所在,一线干警之间的友情,和部队中的战友十分相似,经常在一起出生入死,会让人产生一种患难与共的特殊感情。抓来抓去,抓到自己战友的妹妹都成了受害者,抓不到“飞毛腿”,每次回来从队长到侦察员,看见技术员都抬不起头来。可是,案犯飘忽不定的行踪,依然让大家无可奈何。老孙说,我当时就想,要抓着这小子,拼着犯纪律,我也得先上去给他俩大嘴巴。唯一的作用是几次和侦察员狭路相逢,好像案犯多少也被吓得收敛了一点,作案密度有所下降,甚至有,有一度基本没有出案子。干警们分析,说闹不好有两种可能。一个可能是此人因为别的案子,给抓起来了,还有一种可能,是年龄渐长,不再作案。如果真是第二种情况,那对社会治安固然是件好事,对破案却不见得是好事。警察们最怕的,就是案犯不作案,只要你作案,我们总有办法对付你。案犯作案密度下降,但蹲守还得继续。老孙讲过当时蹲守的工作是怎样做的。“第一天到队里,布置任务就是蹲守。来了,什么也不说,发件大衣,去双桥,夜里,撂着的稻子堆,布置好了,蹲守。”“白天是看卷宗,排查,四十多大本,能看死人”“也有巡逻,我和杨保国他们,四个人一组,每天双桥牛奶场,步行去通县,每人一支枪,村外转。”“当时三环路很窄,只有两条车线,晚上十点去,早上撤哨……”无论寒暑,这样的日子老孙过了三年半。老孙提到他们当时除了带着雨衣,皮大衣,手枪,电警棍,报话机,铐子这类常规器材以外,冬天夏天还配有特别的东西,可以保证侦察员夜间不困,能够保证蹲守质量。这“特别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呢?萨有点儿好奇,脑子里想着不定是什么特殊的东西呢。陈娟在《昙花梦》里提到过,国民党时代警察为了不困用过所谓百宝提神丹,含鸦片量达百分之八十,用开水吞进服下去,一粒可以提神六小时。难道我们也……老孙说出来的答案让我大跌眼镜。老孙说,就是一截干辣椒。冬天蹲守不许喝酒,带一截干辣椒,困的时候一舔,当时就不困了。真是土八路有土办法。当时抽调侦破这个案子的,都是各个部门的精兵强将。老孙进这个案子,也是因为他一天就侦破了“何须五谋杀案”。这案子出在怀柔,挺偏的一个村子,死了一个治保主任。老孙这是第一次出枪击案的现场,感受很深。他回忆当时的现场,依然十分清晰–“治保主任家就一口人,老鳏夫。冲北开的院门,治保主任倒在门里离门五米的地方,头冲西北,脚冲西南。第一枪打手,肯定是治保主任用手去堵枪口了,手的骨头都打在墙上;第二枪心脏,第三枪右胸。”为什么记忆清晰呢?他说因为那老头死后双目圆睁,满脸的不甘,那人死得有怨气。现场没发现什么,都觉得这案子不太好破,下一步得排查周围所有有枪的……那这案子怎么一天就破了呢?老孙说,别提了,吓出来的。你们现在管这叫八卦,结果八卦把嫌疑犯吓自首了。当天夜里,村民兵队长何须五跑到公安人员这里来,说要投案自首。这案子是他干的,属于报复杀人。看着送上门来的好运气,警察们不动声色,审问起来步步为营,何须五更是竹筒倒豆子,一个小时,案子就确定了。能三枪杀人的主儿,让什么给吓自首了呢?让闪光灯给吓的。原来,办案民警为了照现场使用了老式的镁光灯拍照,那种在民国时期电影中经常轰然出现的玩意儿使用起来声色俱全,蔚为壮观,给人印象十分深刻。何须五作案胆虚,没敢靠得太近(毕竟是村干部,还得来的),冷不丁里面扑的一声一道闪光,他没见过这玩意儿,不由得疑神疑鬼。警察检查现场以后,村民们七嘴八舌在大树底下议论。有个老头子以前在城里干过说书的,大概这么多年老实慎言的憋坏了,有这个机会正好炫耀自己的见识。老头子说起破案来口沫横飞,出神入化,越说,何须五觉得心里越沉重,觉得自己那两下子断难瞒过京师来的捕头。说到那镁光灯,老爷子说你们没见过吧?那可是不得了的东西。这人被杀的时候啊,眼睛里头最后会留下来杀人者的影子,跟照片似的。可是呢,这影子一般人看不见,是刻在眼底(看来老头子还懂些医学)的。人家公安局得有办法,用这灯一照阿,里面的人影就纤毫毕现,比照片还清楚。那,何须五忍不住问了一句–警察为什么还不抓人呢?老爷子斜楞他一眼,说这就是警察的规矩。八门金锁阵还得留个生门的,那犯案的也是条生命,得给他个出头的机会。人家知道是谁干的,可是今天晚上不抓,古时候那得拜狱神,现在得向毛主席汇报,毛主席说让抓,那才能抓呢。你看那警察干吗不走(老孙说了,我们倒想走,可还没做调查呢,怎么走?),闹不好这杀人的就是咱们村的--“你看琢,三信鸡叫就耍人……”一席话古今中外,道理严谨,村民们连连点头。唯独何须五回去越琢磨越不对,熬到快天亮,鸡叫头遍的时候,终于撑不住了,只好到警察那里投案自首。“这案子破的纯粹就是运气。”老孙说了。“现在都看电视,没有这么天真的罪犯了。”不管运气不运气,破案就是硬道理,于是老孙也就因此进了“十八里店飞毛腿”这个案子。虽说破何须五案是运气,老孙蹲守的时候可不靠运气。巡逻也就罢了,蹲守的时候,老孙总是选一个几条田埂汇合的地方,找个稻草堆或者秫秸秆捆子钻进去躲着--周围几块水田,多冷的天,他都会先下去摸摸,大致弄明白道路。而且,他这一组四个人,老是布成一个菱形,把大道放在菱形的中央。那年头夜里行人少,除了有数因为工作往返的人,多一个就是嫌疑人!功夫不负苦心人,别看老孙这作的象是笨办法,终于有了成效。一个初秋的深夜,老孙刚舔了口辣椒,忽然隐约听到大路上有动静。老孙循着声音悄悄从稻草堆中拨开一线空隙,眯缝起眼睛往外看。--这正是“飞毛腿”经常出来作案的时间。巧得很,他一张望,正看见一个影子沿大道而来,虽然是雾中看不大真切,但可以肯定不是自己人。近了,影绰绰能看出是个男的,腿脚灵便,但步态鬼祟,尽量把自己缩成一团,似乎不想被别人发现。依靠多年公安工作的底子,此人一看就不正常,肯定是“有事”的人。眼看对方接近到离自己不到十米,老孙猛地一挑面前的稻草,大喝道:“站住!警察!什么人?”只见对方全身一震,根本不答话,掉头趟着稻田就跑。老孙跟上去就追。虽然预先摸过道路,老孙还是被他甩了下来。“站住!再不站住开枪了!”老孙哗啦一声拉开保险,对着天空开了一枪。站住了?没有,跑得更快了,这小子在稻田里居然跑得飞快。不过,一看他跑的方向,老孙就乐了–这小子正对着赵保国的方向去了,而且雾中已经可以看到赵保国的影子从对面出现!赵保国可是擒拿科目的一把好手。与此同时,另外两个侦察员也从两边的田埂出现了,正把这个黑影围在中间,形成包围之势,两人都提着枪,大家的心思很明白,第一看赵保国能不能活捉他,第二捉不住就朝他腿上打,第三,要跑得太快,那就只能往死里楔了--打死也不能让他再祸害人。
京城十案之三 毒斗天南& & 一.引子& & 本来,找肖戈是想问另一起案子,因为知道他在禁毒处的时候曾端了一即将完工的毒品工厂,保住了“北京无制毒工厂”的底线,光毒品原料就收缴了两百公斤。& & 这个案子,以其影响和规模,可以算到京城十案里头了吧?& & 萨这么琢磨着。& & 没想到一说起来,肖戈就乐了,说那么个案子,哪儿算事儿啊。& & 肖戈有一张娃娃脸,笑的时候嘴角向上翘,眼睛眯成两条缝,有点儿像周润发。不过接触多了就会明白,这位长得虽然像发哥,骨子里整个一个警察版的孙红雷。把两个完全不同的形象搁一块儿,就是这位退休缉毒警官标准的形象。& & 虽然看上去不过三十出头,但从真实年龄上来说,我该管肖戈叫声老肖的。可是,因为面对这张娃娃脸,这句话实在说不出口。& & 说肖戈长得年轻绝非恭维,京城的毒品圈里,提起“肖戈”没人明白,要问“小哥”,问二十四个人得有两打想剁了他 – 一来这人下手狠,跟线稳,不知道坏了多少位老大,是京城警界禁毒的一杆大旗;二来看他这张脸,没几个毒贩子觉得自己能熬得过他。想到要毕一生时间跟这样一个阴魂不散的家伙斗智斗勇,有点儿头脑的毒品贩子宁可选择孤注一掷。& & 其实,我跟肖戈一起吃水煮鱼的时候,这位仿佛吃了唐僧肉的“小哥”已经离开一线好几年了 – 你还别惋惜,公安部立过两次一等功,还能全须全尾满街乱跑的一个巴掌能数完。就冲这个,肖戈不退,上头也不能让他继续干下去 – 多好的一个教育典型阿。有新警察入队,直接带他或她去看肖戈好了 – 看见没,立一等功,两回,越活越年轻,知道当警察的好处了吧?这不比带新人去参观烈士墓鼓舞士气?& & 当然,这话别让肖戈听见,听见他非跟人家急了不可 – 我这全须全尾的,还不如那掉俩手指头呢,一刀两断,他好歹痛快阿,不比我受的洋罪舒服?& & 我去问他破毒品工厂这个案子,是以为他那两个一等功里头,有一个是因为此案立的。问下来才知道根本不是那么回事儿,他那两个一等功,一个事涉国家安全(假如有朝一日MZZY了,闹不好有心气狭窄的会要小哥脑袋),不能讲,另一个案子,是中国缉毒警又荣耀又痛心的一案,虽然公开报道也有提过,但细节,大约只有肖戈这个当事人能够讲清。后来,我想了又想,给这个案子起了名字,叫“毒斗天南”。& & 为什么是又荣耀又痛心呢?萨存了个疑惑。& & 不过,看得太远要被鞋带绊倒的,我说,小哥,还是先给讲讲那个毒品工厂的案子吧。& & 也许因为退下来了,肖戈对于可以说的案子一向不含糊。& & 比如这个毒品工厂的案子,肖戈介绍案情是这样的 –& & 进入二十一世纪以来,随着高科技的渗透,我国毒品的来源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从传统的种植鸦片提取毒品,逐渐发展到通过化学合成的方式制售毒品。我国的化学毒品,比如冰毒,摇头丸,最初来自韩国,以后我国福建有人建立毒品工厂,一来二去就瞄上了京城这块大蛋糕。& & 这案子发生在2005年,两个广东人,为了给北京的毒品人士更好地提供服务,决定在北京开办一家工厂。地点选得不错,是个高尚小区,材料,机器也都顺利运进,神不知鬼不觉,就等着开工了。不料,这两位老板用了个不着调的伙计,结果被轻易破获,缉毒警们大呼此案破得容易。& & 大家都看过电视里头的毒品工厂,为了保安期间,总有些孔武有力,但有头脑简单的家伙担任保镖兼杀手一类角色,被成龙或者洪金宝打得四处乱飞。这位马仔,就是干这个角色的。& & 不过,此人在做事上还算靠谱,武功也好,并不是每天被人打得乱飞的人物,而且不嫖不赌,在行里算是口碑不错的。& & 但是,此人有个最大的毛病,就是有点儿多动症的倾向。& & 你说多动症不就是小孩儿淘气一点儿吗?这算大毛病吗?& & 说大不大,说小不小,这不,这位下了工,在大街上乱逛,看见路边停着一辆漂亮的丰田的摩托,就手痒痒了。& & 他倒不是偷,毒品工厂的马仔待遇丰厚,犯不着的,他就是单纯的喜欢,于是走过去,跳上车,按着车把比划两下。& & 小孩子常有干这个的,那叫顽皮天真,你一个大老爷们儿干这个,这不是吃饱了撑的吗?& & 可巧,那车主也不是善主儿,看见有人骑自己的车就不干了,马上过来,意思是要理论理论。& & 二.高手& & 前面写的部分看来有个错误,把本田造的摩托车给了丰田,不过我的采访笔记中记录的就是丰田,估计是被那句“有路就有丰田车”给忽悠的,出了笔误。& & 话说毒品工厂的马仔玩了北京某少的摩托车,对方一看这么个土头土脑的家伙骑自己摩托玩就不干了,过来理论。说起来这个车主有点儿得理不饶人,还瞧不起外地人,说话比较呛。不巧的是,那个马仔来自广东,还带点儿黄飞鸿的遗风。双方一言不合当街动起手来。& & 能在毒品工厂当保安,手上都有两下子绝活,三下两下骑摩托这位就吃了亏。& & 说起来,当街放翻地头蛇,放哪个影片里头都是件很涨面子的事情,马仔小伙子的动作也很帅气洒脱,够拍电影的资格。不料被打的京城少爷并非江湖之人,当然也没有江湖人愿打愿挨的豪气,变成熊猫之后居然一家伙报警了。& & 双方动手之后不到二十分钟,走在路上的马仔让朝阳派出所的警车给提了。京城这地界儿十好几万个探头盯着,没有大侠的生存空间。& & 当天晚上,北京警方集中力量,先便衣奇袭,再加警车呜呜作响助阵,以迅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一举打掉那个尚未完工的秘密制毒工厂,老板惊呼神兵天降。& & 具体过程我就不细说了,反正现场并未发生激烈搏斗,跟贴里有朋友住在那个小区,如果有兴趣可以给大家讲一讲当时的见闻.& & 问题是,从玩人家摩托被抓到端毒品工厂,这中间总有个过程吧?& & 对于这个过程有多种说法,据我了解此事和肖戈有关.& & 话说马仔大侠让警察扣了,还有点儿不服气的样子,可能觉得自己挺有理的.事情巧之不巧,此人走进派出所的时候,一抬头,正看见肖戈站在那儿。& & 那马仔后来自述,说我一看见他在那儿,就知道完了,中了警察的套儿了。& & 马仔认识肖戈?当然认识了,北京缉毒处总共才几个大队长级别的?干这行整天看这几位死对头老大的照片,他怎么会不认识?& & 说时迟那时快,这马仔带着背铐(提他的时候这位跟警察小小的动了一下手,知道他有功夫,所以给他上了背铐)弯腰一个前空翻,铐子已经到了前面。跟在他身后的两名警察伸手去抓,被他左一个猴子摘桃放倒一个,右一个猴子摘桃又放倒一个,双手一伸,如风似电已经拉住了窗户上的铁栏杆,小腹一提气,两脚一尖向外就跳。。。& & 后来跟练过武术的朋友谈起这个马仔,对方还赞叹不已,说这是南拳的功夫,专擅在这种逼狭的地方大打出手。这个人不得了啊!& & 然后呢?& & 然后就没有什么然后了。旁边一个警官抄起跟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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