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人民医院皮炎 专科医院所崔凡星期天上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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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凡的咨询范围:痤疮,扁平疣、皮肤过敏、尖锐湿疣,银屑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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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  我姓李,于日,因脚趾急性起泡,大量渗液,前往四川省人民医院皮肤科杨雁处就诊。杨雁诊断为湿疹,让我用硫松糊覆盖脚趾进行治疗,导致我脚背红肿起疹后果并累及全身,更引起面部红肿,眼睛眯缝。杨雁在湿疹急性期使用硫松糊覆盖大量渗液的皮损,(硫松糊类油膏是严禁在湿疹急性期渗液严重时使用的药,属医学常实)使我的病情加重,带来巨大痛苦。经门诊八天,住院15天才基本好转。
于是我向医院递交了投诉信,医院派人来协商,对事实偷换概念,百般抵赖。如两天开了 湿疹三个病程的药,药物过敏,接触性皮炎 等理由搪塞 。说明一下,门诊及住院均 诊断为湿疹。真厚颜无耻。病友门有没有同样经历,一起来控告吧。  给四川省人民医院管理者的一封信  我姓李,因湿疹急性发作,脚趾出现轻微湿疹并大量渗液,于日在四川省人民医院皮肤科副主任医师杨雁处就诊,因其处置不当,在湿疹急性期违反医学常实,使用硫松糊油膏覆盖大量渗液的皮损,发生窜毒,害我双脚脚背及上肢等处长满疹子,痛苦不堪。后又在四川省人民医院皮肤科别的门诊处理四,五次,毫无结果,终入院治疗。  我想说的是看的都是专家和主任医师,却都没加喜炎平类抗炎药。更可笑的是,我给所谓的“专家”陈学军介绍病情时,她居然说我罗唆。连基本医德都没有的人,怎可当专家。连抗炎药都不知该不该用的人,真怀疑她是怎样当上专家的。  悲哀呀,四川省人民医院的金字招牌就毁在这些没有医德,不负责任,眼里只有贵药及不治病的药的败类手里。  四川省人民医院的门诊将一个只有脚趾轻微湿疹的患者医到遍身湿疹并入院,不知是医术不家,责任心不强,还是故意如此,获得高收益?  这是一个受害患者的心声。  一种恶的担心:四川省人民医院皮肤科杨雁在湿疹急性期渗液严重时使用硫松糊类油膏,犯低级错误,一种可能是医术不佳,一种可能是责任心不强,还有一种恶的可能是故意使病人病情加重住院而获取高收益,因为她们认为病人不懂医术,可为所欲为。只是现 为孤证,证据效力不强。希望病友多提供证据,为民除害。邮葙
  谢谢。   告所有的中国青年:今天你选择沉默……明天,别人也会对你沉默……你不和强权作斗争,终有一天你会死在强权之下!我们愤怒,因为这个社会让我们愤怒,我们口吐脏话,因为这个社会肮脏!我们要奋斗,就要抗争!我们热爱这个国家但不能因为热爱就让我们闭嘴!我们向往光明,所以只能揭露黑暗,让一切迎着阳光新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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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硫松糊说明书  适应症:用于湿疹,亚急性皮炎等皮肤病。禁忌:(3)避免用在破损皮损和伤口。  配制单位:四川省人民医院  说明:我姓李,因湿疹急性发作,当时脚趾皮肤渗液。  于日,并于日(周一)到四川省人民医院皮肤科杨雁处初诊。而她医嘱用硫松糊覆脚趾
  医疗鉴定秘密进行,鉴定人不署名担责,广州9成申请被鉴定为非医疗事故  多数医生被打事件源于医患纠纷没有得到妥善解决,导致患者对院方极度不信任甚至寻求报复。当医患纠纷寻求司法途径解决时,面临的首要难题就是公正的医疗鉴定。但从2002年9月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舍弃追究医疗违法犯罪的职责,把原来由国家事业单位(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进行的鉴定,规定为肇事医生及其机构入盟的社会组织医学会召集秘密进行(参加鉴定合议的医生不在鉴定书上署名担责),且不区分、不鉴定医疗责任事故,这种在以往被用来作为追究医疗违法犯罪行政和刑事责任的重要事项经修订后被认为是执法倒退。     此外,一次鉴定通常需要数月,最长可达两年多。耗时过长令许多患方难以等待,因而不选择鉴定。医疗鉴定的最终结果大多不利于患方。2003年至2005年,广州地区的医疗事故鉴定共354宗,仅39宗被鉴定为医疗事故,占11.02%,即申请鉴定的近九成医疗纠纷被鉴定为“不属于医疗事故”。[  
  又是四川省人民医院
难道没人管了吗?
  补充说明  说明一下,在杨雁给我开药时,因我看过一些医书,知道硫松糊类油膏是严禁在湿疹急性期渗液严重时使用的药,还好意说我的脚趾大量渗液好象不能用,但她没理会,我就听了医嘱,终受害。  
  破解医患难题:不靠理解,要靠制度        作者: 南方周末记者 柴会群
20:51:51            我接触过多个离奇的医疗纠纷苦主,对这样一些患者,我觉得奢谈“理解”已近乎玩笑。我想惟一能够抚平他们伤痛的,就是通过法律还他们一个公道,如果法律不公,那就得修改法律。        我觉得重要的是如何建立一种机制,让好医生得益,让坏医生淘汰。但很遗憾,现实中,在“开单提成”、“药品回扣”等恶劣机制作用下,我看到的是好医生被淘汰,坏医生反而得利。        一    7月26日晚上,我和作家六六一起参加上海电视台一档谈话类节目,主题是医患关系。参加节目录制当天,我看了《心术》的电子版以及六六为南方周末写的文章,然后给主持人发了一条短信:我与六六的立场和观点完全不同,希望你有所准备。    节目进行得很困难。往往是六六发表一个观点,我表示反对。主持人努力将话题拉回到“和谐”的轨道……    六六在现场解答了我的一个疑问,就是她去医院“卧底”,是经过医院领导同意的(但她说大部分医生并不知情,我怀疑)。而且,按照她在文章中的说法,她和医院的院长还是朋友。以这样的方式去“卧底”,很难想像不会站在医方的立场。    经过一番“卧底”,从没有医学经历的六六说她自己已经能够读片,分得清肿瘤是良性还是恶性。后来医生也不再背着她,“当着我的面说黄色笑话”。    在主持人和六六看来,医患之间的矛盾似乎就是一个态度问题,双方沟通不到位,引起误会,进而激化矛盾。用六六的话说,是“希望它可以为(医患)双方打开一扇门,架一座桥,从相互怀疑敌视,到相互换位理解。”    在我看来,这显然是一种奢望。医患矛盾绝不仅仅是“态度”问题那样简单。    中国的医疗纠纷,每年多达100万起,而且70%“采取与医院直接对抗”的方式。这么多医疗纠纷,这么严重的冲突,显然不是因为医患双方“理解”不够造成,甚至也不是因为什么“看病贵、看病难”造成的。我凭借多年的医疗报道经验认出,众多医疗纠纷背后,其实掩藏着不少犯罪问题,而这些罪恶,又无法在法制轨道上解决,所以才酿成一桩桩人间惨剧,使医患双方均成为受害者。        二    节目中,我举了10年前死于医患纠纷的医生王万林的例子:王万林被他的病人白血病患者彭世宽杀死,彭世宽被判死刑,王万林则被当地卫生部门授予“人民的好医生”称号。然而,鲜有人注意到,当时执业医师法已经实施,王万林没有执业医师证,按说不能行医;修改后的药品管理法也生效,他给病人使用的“快速生血剂”没有经过注册,其实是假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同样也已实施,他发明的那个用以治白血病的医疗器械其实是非法产品。    在彭世宽之前,多名白血病患者曾向卫生部门告发,但均未讨到任何说法即相继死去。假药、假器械、假手术,没有执业医师证,彭世宽杀死的,正是这样一个人。面对这样的医生,你让患者如何“理解”?    但我并不想将矛头仅指向王万林,正如我不想将医患冲突的责任归咎于医生一样。我想问的是,是谁让王万林们在光天化日之下非法行医?而这样的医生,又如何成为“人民的好医生”?当初若能有人纠正他的做法,对他的不法行为进行查处,是不是也不会导致如此结局?    王万林当然是个案。但“非法行医”现象绝不仅仅是个别。去年的北大医院女教授熊卓为死亡案,让我们知道全国有多少没有毕业的医学生在缺乏上级医生监督指导下独立行医,并且酿成多么严重的后果。而即使是熊卓为案的当事责任人,也并未因此受到任何法律追究。    我接触过多个离奇的医疗纠纷苦主:他们当中,有糖尿病人输葡萄糖死去的;有连续做六次开颅手术变成植物人的;有因为想查明病情反而死在检查术中的;有本来没有手术指征却被做手术。这些人大都试图通过法律渠道解决问题,但他们被要求必须得做医疗事故鉴定,而做鉴定的又是不需要负任何责任的专家,最后他们的官司大都输掉。有一位长期上访的患者随身带一把刀,时刻准备在卫生局或法院自杀。    难道这用一个“态度”问题就能解释?对这样一些患者,我觉得奢谈“理解”已近乎玩笑。我想惟一能够抚平他们伤痛的,就是通过法律还他们一个公道,如果法律不公,那就得修改法律。今年7月1日生效的侵权责任法,将“医疗损害”作为一个专门章节纳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退出诉讼,我认为这是一个巨大的进步。        三    如果非要说“态度”的话,我认为首先是医方的态度,“医方”不仅仅是医生,更主要的是院长,他们对红包回扣是真正想管还是半开半闭?对于卫生部明令禁止的“开单提成”是严格贯彻还是阳奉阴违?对于医生里的害群之马是坚决清除还是故意放纵?这个态度倒真是很重要。    六六有一个观点:绝大多数医生是好的,坏的只是极少数。这是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没有人可以反对。但我觉得没有意义,我觉得重要的是如何建立一种机制,让好医生得益,让坏医生淘汰。但很遗憾,我在现实中没有看到。相反,在“开单提成”、“药品回扣”等恶劣机制作用下,我看到的是好医生被淘汰,坏医生反而得利。像前些年媒体报道的胡为民、肖启伟、陈晓兰、王雪原等揭黑医生大都难逃这种命运。参与节目之前,我特意在网上查了一下六年前的哈二院天价医疗费案,发现原来站出来揭出真相的王雪原医生已经不知下落,相反倒是他的科主任、曾逼他造假病历的于玲范(根据媒体报道),在被吊销行医资格5年后,于去年重新取得了执业医师证书。    读《心术》的一大收获,是纠正了我以前对“医闹”的刻板认识。书中提到一个细节:科主任老陈被“医闹”围攻,一个人被堵在办公室,同事们很着急,结果副院长一句话大家就心安了:“老陈黑白道上没有他搞不定的事。他自有方法。”果不其然,老陈设法打了求救电话,不一会儿,黑道上来了三五十人,将“医闹”团团围住。    按照一般的定义:“医闹”是指受雇于医疗纠纷的患者方,与患者家属一起,通过“设灵堂”、跟踪、殴打医务人员等手段给医院施加压力,从中牟利的人。但看了《心术》,我知道原来医闹同样可以为医院所用。而且,由于用的是“黑道上的人”,效果也远胜于患方的“医闹”。    我希望这是一个虚构的细节,否则,我无法想象医患关系的将来。    【南方周末】本文网址:http://www.infzm.com/content/48211    
  伸张正义  纵容邪恶,就是压制正义。  只有对邪恶无情地镇压,才能伸张正义!    
  真这社会是怎么了,真让人无语啊  
  此类事件不断上演,不知道处理结果会怎样。。  
  一定要嚗光,不仅为自己,更为大家看病安全。  
  一定要嚗光,不仅为自己,更为大家看病安全。  
  没有最黑只有更黑  
  到处都有哈
  支持维权!!
  太专业
  老百姓要医疗维权,堪比李白的“蜀道难&  没有真正裁判的社会是暗无天日的社会,在医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社会,现在我非常理解和支持那些围攻医院的人民,但凡有说理的地方,谁还这么做呢?大家一起来抗争吧,  
  老百姓要医疗维权,堪比李白的“蜀道难&  没有真正裁判的社会是暗无天日的社会,在医院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的社会,现在我非常理解和支持那些围攻医院的人民,但凡有说理的地方,谁还这么做呢?大家一起来抗争吧,  
  四川省人民医院有的医生确实是没有医德,不负责任,不顾病人疾苦,只图开贵药及不治病的药  获得高收益。  
  医生风险大,有谁能理解医生,不能让自己小孩当医生
  现在治不到病的庸医很多哈,太混乱了
  如果不严厉打击医疗行业中的犯罪行为,下一个受害者将是所有的家庭和每一个人
  没有遇到过医疗事故的人不能体会到医赖的可恶,医赖们对于死去的病人不但不同情,还要用种种方法包括暴力去对待病人家属。他们涂改病历,转移尸体,销毁证据,动用保安。。。。。。   
  以前我去看胃病,到了之后就让我做胃镜。结果胃根本没问题。TNND
  一定要嚗光,不仅为自己,更为大家看病安全
  dddddddddddddddddddddddd
  同仁医院说明了中国医疗改革失败。医院为了钱“趁火打劫”(趁病打劫)。全社会向钱看,道德下降。本来百姓对付通货膨胀已经进入贫困阶段,在病中再被医院给“趁病打劫”,当然会引起社会对医生的不满。医院靠病人养活,也不能这样“趁病打劫”呀。起码讲点点医德吧。换位思考就理解了。  
  医院皮肤科敲诈更厉害,很多患得性病的人被敲诈还不好意思申述,也只有被医院杀手给敲诈的倾家荡产了。
  [投诉维权] 四川省人民医院,你对得起“人民”??  四川省, 医院  本帖最后由 倔强的黑妞 于
11:22 编辑     各位天府TX,xilaike一直以来都是作为天府上的观众而存在,今天我实在是非常愤怒了!     我家人因为9月份在洗澡时不小心踩滑摔倒而将左脚划伤并伤及跟腱,当时就立即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治疗,第一次治疗虽然也是出现了某些小插曲,但是该医院的主治医生非常负责,体谅到我们普通工薪阶层,不管是在开药上面还是病人本身的病情发展情况,都做到了极尽其责,因此在手术后6周我们就拆掉石膏慢慢做康复锻炼,    也怪自己疏忽,就在拆掉石膏后的第二天晚上7点26分的样子,病人因为不小心第二次绊倒,造成了刚愈合伤口的崩开,我们当时做了止血措施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抢救.在该医院做了处理并观察后医生建议我们尽快送往省人民医院进行手术,当时我们只能按照医生的建议,当即叫车送往省医院  
此医院医生看了病人情况后当时说了很多很严重的后果,作为家属,我理解医生把最坏的结果讲出来,可紧接着,他们的着眼点开始提上费用,提出手术费得先交1W,不然就甭想手术,当时我就只问了一句我们有社保卡也需要交费这么多么,对方就完全没有耐心的只说缴费俩字,而后我向我们前面治疗医院的主治医生联系,向其咨询相关费用问题,他也同样提出了疑问??僵持之后,大约在当晚12点左右按其要求把费用缴清,等待对方所说的交费后“立即手术”之行为,可这之后,我们就被安排到住院部走廊的一个小床上,一直等到凌晨2点也无人过问,我们轮流去找该医生,结果与凌晨三点才看到其悠哉悠哉的去往24小时便利店,在看到我市的第一句话问的是“交费了么?”试问:这也是医生??????而且完全没有在缴费之前那种强调了这手术必须马上做的迹象  
一直到凌晨4点多,医院方在安排护工将病人送去做各类检查,再后,清晨6点才开始做手术,这距我们进入该医院办理各类手续后已经是6个多小时,这也叫立即手术???、急诊?????????     当然,这些都是后话了,手术也已经做了,那就养病吧,记得第一次去我们家附近医院的时候,主治医生每天都会看一次伤口愈合情况或者询问病人的感觉,也是隔天就对伤口进行消毒,而贵医院是哪怕一周只要你不找他们,他们就会当你是隐形人,贵院都是大忙人啊,却经常见他们一路走着,谈笑风生,如果你会走上去询问点问题,他们就会让你感觉你欠了他们十辈子的帐一样,这哪里是医院?这与社会的土匪没什么区别吧?  住院两周后,按医嘱我们出院,其间此医院的医生总共为病人看过3次伤口,每次换药也只是用碘伏胡乱扫两下就OK,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在被要求第一次换药的时候,医生发现伤口周围发黑,才急忙开了丹红药物进行输液,至于别的措施,完全无迹象。    之后我们便开始在最初治疗的医院进行换药,前期恢复也算不错,直至将伤口线拆开后,原来治疗医院的主治医生发现有一边的恢复情况似乎不太好,因为整个伤口呈稀状,仔细观察后发现在手术时其中一根缝跟腱的线头过长而导致这一周围的表皮肌肤完全无法愈合,而且周围的新肉也无法正常生长,当时医生就提出让我们回省医院找主刀医生做出及时处理,去省院后主刀医生当时看了伤口,答应马上作出处理,而后隔了好一阵,我们再次催促,他们还是同样回应,可不一会儿,他们却来说什么不能处理,说什么处理后会导致表皮肌肤坏死,以后可能会做什么植皮手术,然后就再也不理睬了,不管我们怎么追问,他们就一句话:回去慢慢换药养,别无他法  
最搞笑的是,从手术下来到现在,我们每次问他们手术的情况,他们都含糊其辞,只在出院报告上打印四个字:手术成功????????/        此后,我们也按照他们的意思养了,换药,经过了10多天,这线头仍旧顽固的暴露在那,丝毫没有好转迹象,原来医院的主治医生建议我们还是去省院,要求对方解决,说不然这周围可能会因为营养给及不足而坏死。     于是,今天我们一大早再次到省院,可该院的医生看了之后却改口说,换药是不行的,只有去他们的整形科做什么手术,别的就是一个子也不说了,真实惜字如金啦!!!!!!     难不成是我们没有给他表示!!!!!又或者所有的病人出现这些问题就去整形科?他可以从中的好处处!!!!!!!!!!!!看来这里面的问题不好说啊,此后你再问他什么他就说你怎么不懂他的意思,    总之一句话,,看来人家是这么想的,病人啦,你还得去交钱,不交,那行,该怎么这就怎么着吧!我是省院,我是专家,我说了算,你出了事,那是你自己的体质问题,你活该!谁让你不给我红包呢,爱咋咋的!    试问,医德还在么?你们的良知还在么???、别晚上做恶梦!       本主题由 倔强的黑妞 于
10:58 解除高亮
  一定要嚗光,不仅为自己,更为大家看病安全。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专科还不错。
  我前段时间得了荨麻疹在四川省医院看急症皮肤科结果是:西医治疗4天未愈  西医治疗药方:H盐酸苯海拉明20mg/支,盐酸西替利嗪片1盒,炉甘石薄荷脑洗剂外用。  西医血常规检验:淋巴细胞率0.528
偏高 (正常范围:0.2-0.4)  结果看成都中医学院的唯一个资深艾儒棣教授吃了一副要就好了。  中医药方:艾儒棣教授(成都西安中路8号附40号豪瑞新界B座7-3,电话:028-)  中药效果:吃一天就见效 开了七付药。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专科还不错。  
  强烈爆料: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宰人骗人全程!请姐妹们远之!请求医疗监督!    被忽悠后才知不是公立医院,就通锦桥同心路99号的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真不懂怎么用“军区部队”的牌子来害老百姓,有关部门应管一管,只有用这种方式来告诉我的妹们,不去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只要进了这家医院的大门,那里的医生就要你“1000当做100花”,那是一家“黑店”!医院地址:成都青羊区通锦桥同心路99号(树德中学高中部 原九中后门);医院名称: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    花8元钱就可以办一张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全年免费的妇科检查卡,我花8元办了一张卡,并想进行妇科检查一位姓徐的医生对我说:“肉眼看不出问题要化验”。随后,交了184元,开始进行检查,楼上楼下跑几次,检查B超、白带常规、血型、支原体、尿液、阴镜等,到11点检查完,我再到医生那,医生都没咋看检查结果就说有宫颈糜烂,还说除了宫颈糜烂外还有什么霉菌性尿道炎等等,最要命的就是她告诉我,这种病会传染,接近于性病。我当时就蒙了,咋可能呢?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医生当时很生气说:“我行医几十年从没看错病人”,我说治疗方便不?大概要多少钱?徐医生就说:“你带了多少钱?”有600多,她就说你先治尿道炎,还说要用什么红外线治疗效果好。    我很无奈,我没什么症状咋一到医院检查就会查出这么多问题呢?在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护士的带领下我还是交了350.8元。做完治疗后,我再来到姓徐的医生那,她又给我开了一张单子,叫我去拿药,最后还告诉我说,明天再带钱来治疗一次,基本上就没什么问题了。    我到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前台又交了138元,护士给我挂上了点滴,我才想起给我老公打电话,我老公听后很不爽,他赶到医院要看病历我才想起病历还在护士那里。可这时医院以保护患者隐私为由竟不给病历。我们来到一位号称是负责的什么主任那,他只是说要吃饭了去,下午才解决。我当时很生气,咋交完钱他们的态度就全变了呢?    下午我直接来到华西医院。在华西医院包括挂号费在内我们一共花了35元,进行了检查,华西医院的检查结果是正常。我和老公拿着华西医院的病历再次来到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讨说法,当找到上午看病的那医生时,那医生竟说“是华西医院没检查出来,华西医院对病人不负责”的话。    我们再来到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那个什么主人那,要求退钱,那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主任说:“药都用了,病也治了,咋赔?我们又没误诊,你那病历上就是有病,医生只是对症治疗!”,讨说法无果后我们再来找那医生时,人已不见了听说是家有事请假了。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真黑,姐妹们他们专忽悠患者的钱,对患者不负责!        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1000当做100花”,太可怕了。一上午近1000元就没了,最无耻的是为了钱,没病把你当有病医。这样的医院我们还能容忍吗?我要找相关部门反映,一定要找回公道,我要提醒女同胞们不要再上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的当了。请有共同遭遇的朋友站出来维护我们的权益!!    医院地址:成都市青羊区通锦桥同心路99号(树德中学高中部 原九中后门)    医院名称:成都军区装备部机关医院妇科      
  一定要嚗光,不仅为自己,更为大家看病安全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专科还不错。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专科还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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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专科还不错。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专科还不错。  
  不得不承认确实有很多地方的医生护士不负责,态度不好
这毕竟是少数
大家生了病依然要上医院
如果一去就抱着不信任
怀疑的态度
干扰正常医疗或者自己的信心
最终受害的是自己
大家要相信
其实医生做一个诊断
是需要各种仪器排除
或者有他的专业理论
他们也是希望病人好的
并不想给自己找笼子
但确有很多小部分的
不道德 的医生
希望医患关系
不要恶劣下去
不然受伤害的
除了医生护士
就是病人了
  不是硫松糊多少钱的问题,而是湿疹急性发作,脚趾皮肤破损渗液时,医生不应使用硫松糊,从而使病情加重的低级错误。硫松糊应用于湿疹亚急性期或慢性期,而不应用于湿疹急性期,特别是皮肤破损渗液时。
    硫松糊说明书  适应症:用于湿疹,亚急性皮炎等皮肤病。禁忌:(3)避免用在破损皮损和伤口。  配制单位:四川省人民医院  说明:我姓李,因湿疹急性发作,当时脚趾皮肤渗液。  于日,并于日(周一)到四川省人民医院皮肤科杨雁处初诊。而她医嘱用硫松糊覆脚趾,因而加重病情受害。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专科还不错。  
  cao 看就不真实
  省医院可能是需要整顿了,医术规医术,管理规管理,上次我们觉得眼睛有点近视想去找医生检查一下,想到省医院可能正规一些,去排队检查后医生直接说近视,闪光,去对面的XX店配眼镜,并耐心的说就对面第几个铺子,听医生的应该没错吧,去了,随便看了一副就八九百,后来选了一副四百多,当然四百多算是便宜的,只是想到去看一下是咋的没有做好戴眼镜的心理准备,也没觉得有多冤,后来接到几个进店的客人基本上全是在医院排队看眼睛的熟面孔,觉得有点巧就问了其中的一个人,答案基本和我一样,“医生看了一下,说近视喊过来配眼镜”。  个人觉得:去看的人都是近视?个个都是配眼镜?是不是缺乏仔细?  
另外就算是真的近视为什么不对病人的保护或者注意事项多强调一下,而是强调XX店在哪个位置。
  我上次敷了那个还好了。药事开得多,都半年了都还有。www.ychdf.cn
  成都市第二人民医院皮肤专科还不错  
  湿疹,喝红豆薏米水就对了,去医院咋子
  字里行间我都琢磨过了~
  请看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臧永,梁楷,何昕是怎样枉法裁判的?  一:原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4)成民终字第4901号民事判决书认定的事实:“上诉人在被上诉人门诊诊治,该病历属于门诊病历,同时,被上诉人使用电子病历系统进行记载,故实际该病历的打印件由上诉人自行保管,……依据诊疗常规,患者应持有该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治疗单,先行交费后才能由被上诉人的治疗部门依据门诊病历,处方及门诊治疗单进行门诊治疗,而上诉人当天即进行了硼酸液湿敷足部(只包趾部)的门诊治疗,可以证实上诉人在门诊当天已经实际持有该门诊病历,故上诉人提出杨雁书写的病历上仅有”湿疹“两字,其余内容均是事后添加的主张,显然无事实依据。上诉人认为被上诉人伪造病历的主张,本院不予确认。”这一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第(二)项 “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申请再审改判。  事实和理由:  日上午在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第4调解室,审判法官藏永问患者李淑芳的代理人任凯关于杨雁医生日当天上午开的治疗单的问题。经问询李淑芳后,代理人任凯确认当天上午患者李淑芳是先拿着纸质治疗单(上面有杨雁的手写字)去缴费,拿回收费凭据,然后,凭纸质治疗单及纸质收费票据中的一联单据(省医院治疗室的护士收回了上述2份单据)到治疗室进行硼酸水湿敷脚趾的治疗。另外,患者拿着杨雁打印的纸质处方单(不是打印的纸质病历。病历包括处方,但是处方不包括病历。)到药房缴费拿药。同时,药房收回了纸质打印的处方单。后来,患者手中只有硼酸水湿敷脚趾的治疗的纸质收费单据,没有纸质治疗单。在患者起诉后,四川省人民医院才把纸质打印病历及纸质治疗单提供给青羊区法院及患者。事实是由于省医院使用电子病历,并且杨雁拒绝在患者手中当天带着的原有的省医院纸质病历本上留下文字,她也没有打印纸质病历给患者,她只是打印了纸质处方单让患者凭此单缴费拿药。患者凭打印的处方单缴费拿药后,回去问杨雁怎么用药?因为,杨雁口述的用药方法及医嘱较多,患者要求杨雁书写用药方法的文字详细医嘱,但是被其拒绝,杨雁只是在患者要求后在硫松糊及复方锌樟散的药盒上依次写下“1”,“2”两字,代表用药次序。因此,患者在当天门诊治疗完后,手中只有纸质的药品收费单据及门诊治疗的纸质收费单据,没有纸质治疗单及纸质打印的病历,也没有纸质打印的处方单。常识是医院门诊治疗室的护士是要收取纸质收费单及纸质治疗单,才会进行治疗。患者凭据纸质打印处方单及纸质收费凭据拿药,凭纸质治疗单及纸质收费凭据,进行门诊治疗。之后,省医院的药房收回纸质打印处方单,省医院的门诊治疗室收回纸质治疗单。省医院门诊治疗室的护士即不是医生,也不是药师,没有审核病历及处方的权限,她们只是根据纸质治疗单及纸质收费单据进行门诊治疗,根本就不会看纸质的打印病历及纸质打印处方单。也就是说患者在药房拿药和门诊治疗都不需要纸质打印病历及患者手中的病历本。即使杨雁医生当天要写文字病历,她也应该是写在患者原来就持有的病历本上,尤其是经患者要求后,这才是符合逻辑的,但是该病历本没有杨雁医生的文字记录。原审法官又是怎样得出患者在门诊当天已经实际持有该门诊病历的打印件的呢?患者回家后,由于杨雁的医嘱较多,怕遗忘,患者才把当天就使用硫松糊的实际是错误的医嘱(没有间涂硼酸液的医嘱)记录在省医院的患者原来就持有的门诊病历本上。原审法官难道没有到四川省人民医院亲身实践过?难道对于医生疏于写门诊病历的常态没有体会?深居简出,孤陋寡闻?还是被私心蒙蔽了双眼?
  追究成都市青羊区人民法院法官程文,刘小琼故意枉法裁判的责任  网上公开征集具有正义感的皮肤科专业执业医师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  证明内容为医生开处方单不能违反  《处方管理办法》第十四条“ 医师应当根据医疗、预防、保健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药品适应证、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即证明当事医生违反《硫松糊药品说明书》禁忌(3)“避免用在破损皮肤和伤口”,违反《临床诊疗规范》“(湿疹)急性期的治疗:患者皮损有急性渗出时可以使用3%-5%硼酸水或1%醋酸铝溶液湿敷,湿敷间歇外涂硼锌糊或氧化锌糊,可以在较短时间内使渗出减少,水肿消退。”的事实。  联系人:任凯,电话
  医院真是个烧钱的地方,不只烧了钱还要看脸色,好像操了他家祖坟似的。我等小老百姓投诉无门的。
<span class="count" title="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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