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学校和一女的打架斗殴谁先动手 我先动的手 她脸上轻微抓伤 我脖子上很长一道抓痕 脸上多处被打肿的地方 这种情况...

医生被患者家属抓伤 科室主任发声明拒再医_播报天下_贵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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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被患者家属抓伤 科室主任发声明拒再医
摘要:”  对于张某称医生先动手一说,张姓负责人表示,现在双方各执一词,需要等待警方结论。”  童医生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一定能够换来病人的理解,“要体谅病人和家属焦急的心情,态度柔和点总是不错的”。
原标题:医生被患者家属抓伤 科室主任发声明拒再医
晨报记者 王亦菲 实习生 王珍妮
昨天,一则微信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一名女子带5岁大的骨折女孩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看病,在未挂号且诊室里仍有其他患儿就诊的情况下,不听值班医生引导,该女子抓伤医生。微信落款为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骨科主任马瑞雪。
在这条微信中,马瑞雪更是声明:我的科室将不再为该女子的孩子提供继续治疗,直到此事得到合理、公正和满意的解决。
目前,闵行警方已介入调查。
经初步了解,就医过程中患者家属张某与值班医生郑某发生争执,其间,值班医生受伤。经验伤,医生受伤情况尚不构成轻微伤。张某在赔付医生的医药费后拒绝道歉,因“医生态度不佳”。
截至记者发稿时,警方仍在对双方进行调解。
骨科主任微信发声明
马瑞雪在微信中写道:8月27日17点左右,一位女性带着5岁2个月的女孩,因右尺桡骨远端骨折来院,拿到分诊单不挂号就径直闯进骨科急诊诊室要求看病,当时诊室里还有一名患儿在就诊。值班医生郑某告诉她不挂号电脑不显示,没法处理并请她出去时,该女子竟突然伸手挠了郑医生的脸。经报110,17点半,由110人员和医院保卫科人员陪同,郑医生验伤为“多处软组织损伤”,只可惜这个结论不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微信还表示,“在要进行协调时,因该女子态度恶劣,郑医生不同意协调。事后,医院后续医生在女子挂号后,为孩子进行了复位和石膏固定。”
记者从闵行警方处核实,27日17点多,梅陇派出所确实接到一起医院纠纷报警。经初步了解,当晚就医过程中患者家属张某与值班医生郑某发生争执,其间,值班医生受伤。经验伤,医生受伤情况尚不构成轻微伤。
在微信的最后,马瑞雪还写了两点“声明”:1、年轻医生需要在被应有的尊敬下工作。2、我的科室将不再为她的孩子提供继续下一步治疗,直到此事得到合理、公正和满意的解决。
马瑞雪在接受采访时,确认该微信为其本人所发。电话中,马瑞雪很是激动:“我们医生脸上、脖子上有四五道口子,长的有三四厘米。此前科室从未遇到过类似情况,医护人员态度都是不错的,从来没有和家属发生过矛盾,这件事情让我很震惊。”
马瑞雪表示,她只能透露这么多,详细情况必须通过医院宣传科同意后才能接受采访。“发这个声明是我的个人行为和态度。”
院方称不会“拒绝医治”
昨天上午,记者先后3次致电儿科医院宣传科,张姓负责人表示,需要请示领导,协调后给予答复。但截至下午3点30分,该负责人始终未回电。
下午4点,记者来到儿科医院宣传科办公室采访。“医院现在不接受采访,领导说的。”张姓负责人说。但对于马瑞雪的声明,他表示并非医院态度。“对医院来说,来的都是患者,我们一视同仁,肯定会好好接待、治疗,不可能出现‘拒绝医治’的情况。”
宣传科其他工作人员则表示,马瑞雪的“声明”可能也是一时冲动,“不算数的,还是以医院说的为准。”
对于张某称医生先动手一说,张姓负责人表示,现在双方各执一词,需要等待警方结论。
而在回复记者的短信中,马瑞雪则表示,当事医生非常老实,相信他。
[各执一词]
被抓医生:我没动手
昨天上午,郑医生还在医院正常上班。但经不住其他患者的好奇询问,下午他请假回家休息。
记者随后致电郑医生,他表示,当时他正在诊室内给一名孩子看病。突然,有一个女子抱着孩子冲进来,要求给她的孩子先看病。他让该女子先去挂号,然后在外面排队。但对方女子并未听从,而是一定要先给她的孩子看病,并说了些粗话。“我站起来,想要请她出去,她不肯,就用手抓了我的脸,想抓第二次的时候被我用手挡了下。接着她又想踢我,被我躲开了”。在躲开的过程中,郑医生右手不慎扭伤。
随后,保安赶来,将双方拉开。最终,在医院保安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开具验伤单。
电话中,郑医生不愿详谈,“我没有动手。其他的你要问宣传科。”
患者家属:医生态度不佳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张某的电话,她正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对于此事,她有着截然不同的说法。“我发现额头也青了一块,我也要去验伤。”张某说,她的确用手抓伤了郑医生,但是,医生先动手推搡了她。
“当天下午4点多,女儿摔伤,手骨折都变形了,我很急,马上抱着她冲向医院。”张某说,当时自己很慌乱,连医保卡都没带。到了医院后,她抱着女儿奔到预检台,和她同行的同事则去挂号。她问护士,有没有医生能给小孩先看一下情况是不是严重,小孩一直在哭。当时,预检护士告诉她,可以到骨科4诊室先问下医生情况,这也是郑医生所在的诊室。
“我进去就问医生能不能先看下。”张某说,医生当时态度很不客气地说:“出去!”她愣了几秒,又急着和医生解释,“情况比较急,能不能先看一下。”医生回复:“不可以,挂号了吗?没挂号就出去,还有一个人在看呢。”张某这才发现,诊室内还有个孩子。“我就退了出去,等这个孩子看好后,我又进去了。”
张某说:“因为孩子一直大声疾哭,而且手臂弯曲成了S形,作为年轻母亲的我已经急得团团转,我就说,‘求求你,帮我先看一下行不行’。急诊医生站起身朝我走来,用手推搡了我肩部,嘴里喊着‘出去’。推搡中,我的面部撞到了门框。”
“这个时候我就急了,医生怎么能这样。我就用手去推他,指甲划过了他的脸,有抓痕。”张某说,双方冲突就此升级,她看见医生又朝自己走来,生怕“被打”,就大喊“医生打人”,直到保安前来。
最后,张某拨打了110报警。“我本来是想息事宁人的,虽然有争执,但后来其他医生帮我女儿处理了伤势,我还是很感激的。但是现在一面倒地说我无理,我无法接受。”张某表示,自己抓人确实不对,但也希望医生体谅作为母亲的心情,“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不可能平白无故去医院闹。”
张某赔付了郑医生的医药费,但拒绝道歉,因“医生态度不佳”。
目击者:推搡中碰到孩子
事发后,郑先生和张某还提供了两名目击者沈先生、杨先生。记者先后致电两人,试图从第三方还原事发经过。
电话接通后,沈先生拒绝采访,称其正在工作。
杨先生则向记者回忆了事发经过。“我当时就站在急诊室门边,看到了事情全部经过。我看见有人抱着孩子进去,孩子骨折了,就听见医生说了句‘出去’。那个妈妈哀求医生马上看看孩子,医生不同意,站起来将她往外推,一边推一边说‘叫你出去就出去’。推的过程中碰到了孩子,小孩叫了一声,那个妈妈当时就急了,扬手抓了一把医生的脸。”
杨先生说,当时家属这边已经有人去挂号了,但是妈妈比较着急,就想请医生先看看情况。“孩子受伤了,身为父母心里肯定很着急。医生在推的时候,我都看不下去了。”报警后,警方还未赶到的间隙,郑医生还抓紧时间看了几个病人。“我的孩子就是他看的,态度挺好的。”
杨先生认为,事情过程并不复杂,“医生年纪轻,如果态度能好一点,也许更好,毕竟孩子受伤了家长肯定心急。但是,现场好多人都在排队,家长也应该遵守秩序,更理性点。医院的制度是不是还可以更人性化一点。”
[新闻链接]
曾被打医生如是说:态度柔和点总是不错的
要体谅患者家属焦急心情
数月前,记者曾采访过某三甲医院床位医生童医生。当时,他正是一起医患纠纷的受害方:年迈病人在手术多日后突发疾病,终抢救无效身亡。家属认为医院有责任,将正在值班的童医生脸部划伤。
昨天,记者再次致电童医生时,他正在查房。“这件事情过去很久了,我也没放在心上了。”童医生说,当初被打时确实很气愤,“手术也不是我做的,我当时正好在病房,看到家属来了就接待了他们。没想到遭受池鱼之灾。”
在事发后第三天,童医生回到了工作岗位上,“一方面患者多,医院人手紧张。另一方面,很多病人听说我受伤,特意来办公室看我。还有几个是已经出院的患者,其实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了,当时特别感动。”
童医生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一定能够换来病人的理解,“要体谅病人和家属焦急的心情,态度柔和点总是不错的”。
医患双方应相互理解
8月6日下午,一辆120急救车在接酒精中毒病人时,车上急救人员、医生及司机均遭不同程度殴打,其中受伤最重的是急救员陶先生。昨天,记者致电陶先生,对方表示还在休养中,8月30日将上班。
距被打事件已近一个月,陶先生表示心情已经慢慢平复。“前段时间,我想过要放弃做医生,怀疑自己是不是不适合这份职业。现在平静下来了,想想当初选择做医生的初衷,不能因为一次两次挫折就放弃。”
谈到如何看待现在的医患关系,陶先生表示能理解家属的心情,“家属常听说有些医生不负责任,也的确有极个别这样的医生。但是不能以偏概全,把所有的错误归结到医生身上。”
陶先生希望医患双方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家属应该更理性一点,正确看待问题,医生也多理解他们。以后我也会更加小心,提高安全意识,再遇见类似情况,立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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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互联网
作者:佚名
编辑:智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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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一则微信在网络上被大量转发:一名女子带5岁大的骨折女孩到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看病,在未挂号且诊室里仍有其他患儿就诊的情况下,不听值班医生引导,该女子抓伤医生。微信落款为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骨科主任马瑞雪。
在这条微信中,马瑞雪更是声明:我的科室将不再为该女子的孩子提供继续治疗,直到此事得到合理、公正和满意的解决。
目前,闵行警方已介入调查。
经初步了解,就医过程中患者家属张某与值班医生郑某发生争执,其间,值班医生受伤。经验伤,医生受伤情况尚不构成轻微伤。张某在赔付医生的医药费后拒绝道歉,因“医生态度不佳”。
截至记者发稿时,警方仍在对双方进行调解。
骨科主任微信发声明
马瑞雪在微信中写道:8月27日17点左右,一位女性带着5岁2个月的女孩,因右尺桡骨远端骨折来院,拿到分诊单不挂号就径直闯进骨科急诊诊室要求看病,当时诊室里还有一名患儿在就诊。值班医生郑某告诉她不挂号电脑不显示,没法处理并请她出去时,该女子竟突然伸手挠了郑医生的脸。经报110,17点半,由110人员和医院保卫科人员陪同,郑医生验伤为“多处软组织损伤”,只可惜这个结论不够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微信还表示,“在要进行协调时,因该女子态度恶劣,郑医生不同意协调。事后,医院后续医生在女子挂号后,为孩子进行了复位和石膏固定。”
记者从闵行警方处核实,27日17点多,梅陇派出所确实接到一起医院纠纷报警。经初步了解,当晚就医过程中患者家属张某与值班医生郑某发生争执,其间,值班医生受伤。经验伤,医生受伤情况尚不构成轻微伤。
在微信的最后,马瑞雪还写了两点“声明”:1、年轻医生需要在被应有的尊敬下工作。2、我的科室将不再为她的孩子提供继续下一步治疗,直到此事得到合理、公正和满意的解决。
马瑞雪在接受采访时,确认该微信为其本人所发。电话中,马瑞雪很是激动:“我们医生脸上、脖子上有四五道口子,长的有三四厘米。此前科室从未遇到过类似情况,医护人员态度都是不错的,从来没有和家属发生过矛盾,这件事情让我很震惊。”
马瑞雪表示,她只能透露这么多,详细情况必须通过医院宣传科同意后才能接受采访。“发这个声明是我的个人行为和态度。”
院方称不会“拒绝医治”
昨天上午,记者先后3次致电儿科医院宣传科,张姓负责人表示,需要请示领导,协调后给予答复。但截至下午3点30分,该负责人始终未回电。
下午4点,记者来到儿科医院宣传科办公室采访。“医院现在不接受采访,领导说的。”张姓负责人说。但对于马瑞雪的声明,他表示并非医院态度。“对医院来说,来的都是患者,我们一视同仁,肯定会好好接待、治疗,不可能出现‘拒绝医治’的情况。”
宣传科其他工作人员则表示,马瑞雪的“声明”可能也是一时冲动,“不算数的,还是以医院说的为准。”
对于张某称医生先动手一说,张姓负责人表示,现在双方各执一词,需要等待警方结论。
而在回复记者的短信中,马瑞雪则表示,当事医生非常老实,相信他。
[各执一词]
被抓医生:我没动手
昨天上午,郑医生还在医院正常上班。但经不住其他患者的好奇询问,下午他请假回家休息。
记者随后致电郑医生,他表示,当时他正在诊室内给一名孩子看病。突然,有一个女子抱着孩子冲进来,要求给她的孩子先看病。他让该女子先去挂号,然后在外面排队。但对方女子并未听从,而是一定要先给她的孩子看病,并说了些粗话。“我站起来,想要请她出去,她不肯,就用手抓了我的脸,想抓第二次的时候被我用手挡了下。接着她又想踢我,被我躲开了”。在躲开的过程中,郑医生右手不慎扭伤。
随后,保安赶来,将双方拉开。最终,在医院保安的陪同下,前往派出所开具验伤单。
电话中,郑医生不愿详谈,“我没有动手。其他的你要问宣传科。”
患者家属:医生态度不佳
昨天下午,记者拨通了张某的电话,她正在去派出所的路上,对于此事,她有着截然不同的说法。“我发现额头也青了一块,我也要去验伤。”张某说,她的确用手抓伤了郑医生,但是,医生先动手推搡了她。
“当天下午4点多,女儿摔伤,手骨折都变形了,我很急,马上抱着她冲向医院。”张某说,当时自己很慌乱,连医保卡都没带。到了医院后,她抱着女儿奔到预检台,和她同行的同事则去挂号。她问护士,有没有医生能给小孩先看一下情况是不是严重,小孩一直在哭。当时,预检护士告诉她,可以到骨科4诊室先问下医生情况,这也是郑医生所在的诊室。
“我进去就问医生能不能先看下。”张某说,医生当时态度很不客气地说:“出去!”她愣了几秒,又急着和医生解释,“情况比较急,能不能先看一下。”医生回复:“不可以,挂号了吗?没挂号就出去,还有一个人在看呢。”张某这才发现,诊室内还有个孩子。“我就退了出去,等这个孩子看好后,我又进去了。”
张某说:“因为孩子一直大声疾哭,而且手臂弯曲成了S形,作为年轻母亲的我已经急得团团转,我就说,‘求求你,帮我先看一下行不行’。急诊医生站起身朝我走来,用手推搡了我肩部,嘴里喊着‘出去’。推搡中,我的面部撞到了门框。”
“这个时候我就急了,医生怎么能这样。我就用手去推他,指甲划过了他的脸,有抓痕。”张某说,双方冲突就此升级,她看见医生又朝自己走来,生怕“被打”,就大喊“医生打人”,直到保安前来。
最后,张某拨打了110报警。“我本来是想息事宁人的,虽然有争执,但后来其他医生帮我女儿处理了伤势,我还是很感激的。但是现在一面倒地说我无理,我无法接受。”张某表示,自己抓人确实不对,但也希望医生体谅作为母亲的心情,“我是一名幼儿园老师,不可能平白无故去医院闹。”
张某赔付了郑医生的医药费,但拒绝道歉,因“医生态度不佳”。
目击者:推搡中碰到孩子
事发后,郑先生和张某还提供了两名目击者沈先生、杨先生。记者先后致电两人,试图从第三方还原事发经过。
电话接通后,沈先生拒绝采访,称其正在工作。
杨先生则向记者回忆了事发经过。“我当时就站在急诊室门边,看到了事情全部经过。我看见有人抱着孩子进去,孩子骨折了,就听见医生说了句‘出去’。那个妈妈哀求医生马上看看孩子,医生不同意,站起来将她往外推,一边推一边说‘叫你出去就出去’。推的过程中碰到了孩子,小孩叫了一声,那个妈妈当时就急了,扬手抓了一把医生的脸。”
杨先生说,当时家属这边已经有人去挂号了,但是妈妈比较着急,就想请医生先看看情况。“孩子受伤了,身为父母心里肯定很着急。医生在推的时候,我都看不下去了。”报警后,警方还未赶到的间隙,郑医生还抓紧时间看了几个病人。“我的孩子就是他看的,态度挺好的。”
杨先生认为,事情过程并不复杂,“医生年纪轻,如果态度能好一点,也许更好,毕竟孩子受伤了家长肯定心急。但是,现场好多人都在排队,家长也应该遵守秩序,更理性点。医院的制度是不是还可以更人性化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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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月前,记者曾采访过某三甲医院床位医生童医生。当时,他正是一起医患纠纷的受害方:年迈病人在手术多日后突发疾病,终抢救无效身亡。家属认为医院有责任,将正在值班的童医生脸部划伤。
昨天,记者再次致电童医生时,他正在查房。“这件事情过去很久了,我也没放在心上了。”童医生说,当初被打时确实很气愤,“手术也不是我做的,我当时正好在病房,看到家属来了就接待了他们。没想到遭受池鱼之灾。”
在事发后第三天,童医生回到了工作岗位上,“一方面患者多,医院人手紧张。另一方面,很多病人听说我受伤,特意来办公室看我。还有几个是已经出院的患者,其实我已经不记得他们的名字了,当时特别感动。”
童医生认为,只要做好本职工作,一定能够换来病人的理解,“要体谅病人和家属焦急的心情,态度柔和点总是不错的”。
医患双方应相互理解
8月6日下午,一辆120急救车在接酒精中毒病人时,车上急救人员、医生及司机均遭不同程度殴打,其中受伤最重的是急救员陶先生。昨天,记者致电陶先生,对方表示还在休养中,8月30日将上班。
距被打事件已近一个月,陶先生表示心情已经慢慢平复。“前段时间,我想过要放弃做医生,怀疑自己是不是不适合这份职业。现在平静下来了,想想当初选择做医生的初衷,不能因为一次两次挫折就放弃。”
谈到如何看待现在的医患关系,陶先生表示能理解家属的心情,“家属常听说有些医生不负责任,也的确有极个别这样的医生。但是不能以偏概全,把所有的错误归结到医生身上。”
陶先生希望医患双方能相互理解、相互尊重,“家属应该更理性一点,正确看待问题,医生也多理解他们。以后我也会更加小心,提高安全意识,再遇见类似情况,立刻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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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先动手打我脸,我抓她头发,她又抓我头发抓伤我脸,被拉开后她说要打死
对方先动手打我脸,我抓她头发,她又抓我头发抓伤我脸,被拉开后她说要打死我,我到她跟前她又拿卖衣服挑竿打我,我报警后她走了,我脸上多处抓伤,头上一个包,连气带吓心脏异常,住院了,一个小时候她也来住院,住两天她就走了,如今我好的差不多了,左眼下隐约能看出2、5厘米抓痕,左眉头有两公分长0、1公分的疤痕,属于轻微伤吗?我要求她赔偿医药费、和伙食费,她不赔偿,说叫警察协商,请问警察会怎么判?
律师回答地区:辽宁-沈阳咨询电话:帮助网友:126052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8 人你好,一、如果鉴定是轻微伤,公安机关对打人者进行治安处罚。行为人承担受害人的医疗费、误工费等费用。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二、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民事赔偿的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的规定,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15:36地区:辽宁-丹东咨询电话:帮助网友:2573 次点赞人数:<span class="s-c666" id="r_ 人公安调解,不成就诉讼。 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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