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把脚趾撞了变成青紫色甲盖撞青了(撞到底下的瓷砖了)现在有点发青怎么办,还很疼

【搬文】10-06《[兽人]强行扑倒》BY疯疯疯爷 (很好看哦)

陶秋安原本是个平凡知足的少年。 

突如其来的一次绑架,让他在羞辱中变成了魔鬼,疯狂杀人……   

他的身体开始发生诡异的变化,平静的生活也被打破。   

暗恋已久的男人,既欺骗了他,又保护了他。血脉相连的弟弟,既怨恨着他,又心软的放过了他。   

命运到底要将他推向何处?

既然没办法再当一个正常人,那么就狠下心来,哪怕会堕落成可怕的怪物,也要守护自己的亲人,誓死无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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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通常被不认识的人直呼其名,准没什么好事!
  陶秋安啊了一声,站在吧台里面,一边打量这两个流里流气的青年,一边利索地摇摇手中的液体,把吸管插上,面带微笑:“美女,你的珍珠奶茶好了,欢迎下次光临。”
  身穿碎花裙的小美人瞅了他一眼,也知道形势不对,端起奶茶一溜儿小跑,奔出了饮品店。
  “陶秋安,跟我们走一趟。”
  “哎,我这还有半个小时才下班,店里就我一个人,走不开啊。”
  “少废话,是不是要我们动手请你?”
  陶秋安十分为难地看着他们,手上却不停忙活着,倒冰块,搅拌、加糖浆、封口,不到三分钟的功夫里,做出来两杯最便宜柠檬茶来。他把柠檬茶往前一放,笑得那叫一个谄媚:“两位大哥,你们瞧外头的太阳比老虎还猛,要不就在店里坐会儿,吹吹空调喝点饮料,这两杯算我孝敬你们的,千万别客气哈。”
  两人显然没料到他会来这一招,愣了。
  陶秋安不等他们开口,又说:“来,来,里面坐,就等我半小时……不,二十五分钟,我们店的顾客大部分都是美女,看上了哪个尽管告诉我,我一定帮你们弄来电话号码。行行好,现在找份有空调的工作真心不容易。”
  在柠檬茶加美女的诱惑之下,两个来势汹汹的小混混卖他个面子,大爷般霸占了仅有的两张高脚凳,不一会儿,还制造了遍地的烟头纸巾。
  半小时以后,接班的同事来了,陶秋安把地板扫干净,脱下工作服,拎起沉甸甸的挎包。
  出了店门,顿时像进入蒸炉里,和刚才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世界,真真切切能体会到暑假的必要性。
  陶秋安问:“大哥,你们要带我去哪儿?”
  见他态度配合,其中一人便答:“不远,星海娱乐城。”
  陶秋安听后一琢磨,就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他有个同学外号叫黄鼠狼,经常在娱乐城的游戏厅里消磨时间。黄鼠狼这人属螃蟹的,在学校里是打横走的恶霸,听说他有个混黑道的叔叔,从小耳濡目染,毛还没长齐就自称为江湖中人。
  黄鼠狼看上了心有所属的校花,连带着也看上了陶秋安的弟弟,有事没事就找“情敌”麻烦,这不,估计逮不到他弟,所以就逮他来了。
  陶秋安乖乖跟着两个小混混走了一段路,他眼见行人不多场地开阔,就挥舞起挎包来。
  别人的包里装的东西都五花八门,他的挎包里却有一样东西是基本不变的,石砖板。此乃旅行外出,打架斗殴,必备佳品,而且必要时还可以充当枕头。
  陶秋安每次跟人动手,基本上是稳占胜算,否则他还不如省点力气开溜,傻呀?
  用砖板狠砸了这两个家伙一顿,陶秋安捡起地上钱包,自说自话:“柠檬茶五十块一杯,垃圾清扫费一百,空调费一百,哟,钱还不够呢,算了,打个折只收你们二百五行了。”
  他把钞票往兜里揣,再把钱包随手一扔,堆起嘴角,面露微笑:“谢谢惠顾。”
  陶秋安从头到脚毫无特色,只有笑起来的时候比较讨喜,所以在饮品店里打工,店长就要求他用微笑服务每一位客人。于是,陶秋安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把微笑进行到底。
  头破血流的小混混怒吼:“你丫的给老子等着!”
  陶秋安头也不回,手插裤兜,背着挎包,哼着完全不在调子上的情歌,蹦达蹦达远去。
  今天工作顺利,打架完胜,还有两百大洋的进账,难怪陶秋安会乐呵。
  可惜他的好心情只维持了一阵儿,回到家里就郁闷了。
  因为陶冶又醉死在沙发上,酒气冲天,啤酒罐、饭盒、报纸各种杂物乱放乱丢,都已经傍晚了,一屋子的阴暗和死气沉沉。陶秋安彻底无语了,早上出门前他才把家里收拾好,下班回来就恢复原样,看着这个常年不是醉酒就是不知道把自己关在房间捣鼓什么的男人,佛也有火!
  家里面积本来就够小的了,陶冶独自一个房间,他和弟弟共用一个房间,客厅还不时被醉鬼霸占。
  他把窗户打开通风,踢了沙发一脚:“叔,着火了,赶紧起来逃命了。”
  陶冶翻个身滚下沙发,大字型躺在地板上,过了一会儿,继续打起呼噜来,还打得富有节奏感。陶秋安忍住端冷水泼他的冲动,从房间里抱来毯子,把陶冶全身上下捂了个严实,眼不见为净。
  从小没爹没妈已经够悲催的了,家里还有个效仿诗仙、终日无酒不欢的大叔,陶秋安觉得自己的人生只能够用两个字来形容——苦逼。
  虽然生活从来不易,不过也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晚上陶秋安洗漱过后,回房换睡衣准备安息,这时,陶夏宁跟了进来,一副神神秘秘模样。
  “哥,我帮人做程序和翻译的钱已经到账了,喏,这张卡给你,密码是十七年前的这个日子。”
  陶秋安足足愣了好半晌,才问:“密码为什么是这个日子?”
  陶夏宁咧嘴,亮出了一口白牙:“因为从那天起,就注定了我这辈子会有个哥哥。”
  想起了今天是自己的生日,陶秋安感动得稀里哗啦的,太肉麻的话他实在说不出口,于是把脸埋进枕头闷声闷气地说:“等过完暑假你还是别接活了,好好学习,咱们家不能糟蹋了这么一个好苗子,以后还指望着你带哥吃香喝辣呢。”
  “哎哟,我的哥,你这是在夸我吗?真难得,多夸几句呀。”
  “你少臭美了,关灯!睡觉!”陶秋安把被子拉上,盖住了脸。
  灯灭了之后,陶夏宁化身成蚯蚓,揭开被子从床尾往里钻:“美人儿,陪爷一起睡呗。”
  陶秋安蹬了他一脚丫子:“滚,别占你哥便宜。”
  “安啦。”陶夏宁蹭到了他胸口上,圈紧他的腰:“等将来有心上人了再守身如玉也不迟。”
  陶秋安拗不过他,就抱住他的脑袋,让他枕着自己的手臂上。
  陶秋安虽然从来没说出口,不过弟弟一直是他的骄傲。脸蛋好,人见人爱,头脑好,学什么都快,他十六岁才开始打零工赚钱,陶夏宁今年才十五,就能搞定复杂的程序和深奥的英文原版书籍。陶秋安倒也没什么好嫉妒的,一个人放出的屁还有不同呢,何况是产娃子,所以这事不能怨他妈,顶多怪他老爸的小蝌蚪不给力。
  自己快要成年了,弟弟也懂事了,陶秋安觉得他们家的苦日子要熬到头了。
  所以当第二天他醒来以后,边刷牙边对着镜子傻笑,丝毫没有大难临头的预感。
  他吃过早饭就得出门打工,陶夏宁要去找编辑拿翻译的原稿,两兄弟一道出门,结果他们还没走到车站,就被黄鼠狼带人给堵住了。黄鼠狼总共带了五个人来,其中有两位还是昨天的“顾客”,脑壳上缠着绷带,恶狠狠盯着陶秋安不放。
  陶秋安没想到这冤家那么快就找上门来,既然如此,今天肯定没法善了。
  他对黄鼠狼说:“大清早见到你,我差点还以为是见鬼了呢。”
  黄鼠狼让人把两兄弟推进小巷里,捋了捋额前标志性的一撇黄毛,挂着黑眼圈说:“你们两个野种胆子也忒肥了,这么着吧,跪下舔鞋底,或者被打残,你们随便选一样。”
  “就凭你?”陶夏宁一拳挥向了离自己最近的人,嗤笑:“垃圾!”
  陶秋安也甩起挎包来,呼啸生风,可惜没多久挎包就脱手而飞。在眼花缭乱的混战中,陶夏宁随手捡起地上的木棒,砸向黄鼠狼的门面,木棒上带有铁钉,划出了一条横跨整张脸的血痕。
  “操!妈的!给我打死这两个狗娘养的野种!”黄鼠狼捂住脸大骂。
  陶秋安撞开了面前的小混混,扑倒了另外一个人,回头对弟弟吼:“快跑!”
  陶夏宁本来已经吓呆了,反应过来马上拔腿就跑,他冲出了老远,才发现陶秋安并没有跟上来。
  陶夏宁犹豫了一下,决定赶紧去找人帮忙。他运气好,才跑出两百米就遇上了正在巡逻的治安队员,可当他再回到原地时,小巷里已是空无一人。
  “哥!哥!”陶夏宁的呼喊声传出了老远。
  刚被扔到地上,陶秋安就知道糟糕了。
  在这一个堆放塑胶废品的偏僻仓库里,他首先看到的是黄鼠狼那张鲜血淋漓的脸,五官因为愤怒而扭曲。陶秋安爬起身来,被逼退到了墙角里,他根据周围连窗户也没有的环境判断,自己这次是插翅难飞了。
  陶秋安逼自己镇定下来:“冤冤相报何时了,要不我们谈谈医药费?”
  他的话音刚落,黄鼠狼就动起手来,抬脚踹向他腹部,再揪住头发往墙上猛撞。
  陶秋安听到“砰”的一声,眼冒金星,他顺着墙壁滑落,便听到了黄鼠狼愤怒的叫骂。
  “滚你妈的医药费!那该死的臭小子让我破相了,别以为用钱能打发老子!”
  陶秋安心知一顿毒打是免不了的,抱住自己的脑袋,不做徒劳的挣扎。
  没爹娘的野孩子,就像失去蜗牛的壳,所以该硬的时候就把自己武装起来,该软的时候就得装孙子。他默默承受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拳脚,不时如这群混蛋所愿,发出一两声求饶和惨叫。
  可是一味的忍受却换来了更糟糕的结果,当身体同时被三个男人按到地上,陶秋安察觉到这似乎并不是一场简单的暴力行为,他慌乱地扭动起来:“放开我!你们还要怎么样!”
  黄鼠狼咧嘴,把手机的摄像头对准他的脸:“来,笑一个,哥哥让你红遍网络。”
  当又一个小混混压上来,双手撕扯他身穿的T桖衫时,陶秋安瞪圆眼睛,这回是真的害怕了,他把嗓子都快喊破了:“不!快放开我!你们这些不得好死的人渣,放开!”


  接下来的事情还要更糟糕。


  陶秋安以为这些人暴打了他一顿以后,顶多拍个裸/照,可他小看了黄鼠狼的歹毒。


  “嘿嘿,这小子脸长得不怎么样,皮肤倒挺滑溜的,可惜观众看不出来。”


  “那还不简单,扒光了倒点油上去,拍出来保证亮瞎你的狗眼。”


  “凭这家伙的姿色想走红网络,我看很难,要是换成他弟弟的话有看头多了,切,可惜给那小子跑了。”


  “那可说不准,如果制作成视频,再加上轮/操高中小处男的标题,点击量肯定刷刷地往上涨。”封闭仓库的光线不足,黄鼠狼打开闪光灯,一边奸笑一边踢了陶秋安两脚:“到时出名了,可别忘记谢我们。”


  陶秋安能动的只有脖子,他扭头,朝黄鼠狼吐了一口唾液:“我谢你祖宗!”


  紧着,耳边传来了哄笑声,接着是不堪入耳的脏话,当皮带扣被解开时,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陶秋安没办法再对自己说,忍一下就好,忍一下就过去了。


  因为现实的残酷超出了他能接受的范围,至今为止他所有的坚忍源自对未来的期望,但是,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恰恰是要毁了他的人生,彻底碾碎他的未来!


  在这一刻他甚至已经能预见到,以后将会抬不起头来做人的悲惨。


  他的牛仔裤被扯到膝盖,一双双同性的手在身上揉搓,让他浑身发抖,恶心反胃的感觉直涌上喉头,禁不住想要作呕。陶秋安发现自己骂得越大声,这些流氓就更兴奋,于是他咬紧了牙槽。


  黄鼠狼当导演还当上瘾了,边换角度边吆喝:“把他的脸掰过来,对,哎呀,这表情真他妈难看,笑不出来就让他哭。你们乱摸个屁啊!专业点行不行,捏他的乳/头,都利索些,快扒光了老子要拍他屁股!”


  当有人企图把他的T恤衫脱下来时,陶秋安趁机挺起身来,张口就咬住了一只胳膊。


  他下了死力去咬,满嘴都是血味。


  “哇靠!小野种敢咬你爷爷,快给我松口!”


  在一片混乱中,陶秋安挨了两巴掌,脸上火辣辣地痛,内裤和上衣也被脱掉了,一丝/不挂。


  肩膀被压住,双腿被掰开,身体以羞耻的姿势呈现在其他人眼前,骨架匀长,正介于少年和成年人之间,像刚刚饱满的青苹果。陶秋安羞愤欲死,怒火从心口直窜上脑门,轰然烧毁了他所有的理智。


  陶秋安喉结滚动,咕嘟一下咽了嘴里的血,铁锈般的腥味滑下食道,却越发让他口干舌燥。


  他感到浑身发热发烫,仿似有一簇烈火点燃了每根神经,剧烈的疼痛侵袭四肢百骸,他听到了自己的骨骼在咯咯作响,痛得发出凄厉的惨叫,一声比一声越发高亢刺耳。


  四个人,八只手,都按不住满地打滚的陶秋安。


  “妈了个逼,装什么疯狗,找死是不?”


  黄鼠狼骂了句脏话,放下手机,走前去帮忙制服他。突然间,陶秋安垂死般瘫软在地上,黄鼠狼扯起他的头发,两人眼睛就这样对上了。


  接着,黄鼠狼发出了惊叫声,一屁股跌坐在地。


  出事以后,陶夏宁急匆匆跑回家里,把事情告诉了陶冶,然后两人一起在附近寻找。


  陶夏宁跟无头苍蝇似的在小巷里瞎转,上气不接下气,时间过去越久他越心慌。该怎么办?黄鼠狼这种地痞恶霸,若真的发起疯来,什么事都干得出!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丢下他哥逃走!


  “小宁,你听着。”


  陶冶抓住了陶夏宁的肩膀,看进他发红的眼底说:“冷静下来,我们一定可以找到你哥。”


  陶夏宁乱了方寸:“找不到,该找的地方都找过了,怎么办啊,叔,我好怕!”


  “冷静,冷静,闭上眼睛深呼吸,然后跟着感觉去找。”


  “可是……”可是真的找不到该怎么办?


  “没有可是,你必须找到他,你一定做得到的!”陶冶捧住他的脸。


  陶秋安看着他叔,像找到了主心骨,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陶冶虽然常年醉生梦死,作为一个不靠谱的家长,起码有句话他是说对了。


  他曾说,你们是两兄弟,一条命。


  陶夏宁攥紧拳头深深吸气,逼自个冷静下来,他和陶秋安是亲兄弟,相依为命的亲兄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亲兄弟,他一定要救自己的哥哥,没有可是!


  冷静,快点冷静……


  陶秋安还没睁开眼皮,就感受到了所处的环境。


  太阳从窗台洒进来,暖洋洋的,散发出类似烘焙的香气。


  还有微风撩动着窗帘,发出挲挲的摩擦声,还有还有,似乎还有谁在旁边看着自己。


  他嘤咛一声,撑起眼皮,又因为强烈的光线而眯起眼睛,然后听到了喜极而泣的声音。


  “哥!你醒了是不是?听到我说话么?”


  陶秋安足足愣了有三分钟,然后费力地撑起身体,感觉到全身骨头都散架了。他半躺半坐地靠在床头,脑胀头晕,发现记忆有一段空白的断层,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


  “我和小宁从仓库里把你抱回来的,当时里面只有你一个人。”陶冶说。


  陶秋安想起了当时的遭遇,脸色一变。


  “可惜只是被打了一顿,没少了哪块肉,手脚也都还健全,想申请残疾补助金是没指望了。”陶冶戳戳他红肿的嘴角问:“脸肿得跟猪头一样,疼不?”


  陶秋安嘶了一声说:“不疼,最近猪肉涨价了,你们看着我的脸下饭好了。”


  陶夏宁抹了把鼻涕,抱住他哥哽咽:“看到你就饱了,哪还用得着吃饭……”


  陶秋安还来不及回答,肚子就先打起鼓来,他昏迷了将近一天一夜,胃里只剩下酸水。


  陶夏宁到厨房给他熬粥去,陶冶则坐在床边,叼着烟,一口接一口污染空气。


  陶秋安看着他欲言又止的神情,不由说:“叔,有屁你就放。”


  “没大没小。”陶冶赏他一个爆栗,弹弹烟灰垂下眼问:“最近有没有觉得哪儿不舒服?”


  “有啊,嘴巴痒痒,口水淌个不停,总想吃您老做的咖喱鸡。”


  “给我正经点,身体真的没有什么异常情况?”


  “木有,叔,你到底想问啥子?”


  “没有就好。”陶冶趿着拖鞋走出房间,把门关上。


  第二天,餐桌上出现了一大盆咖喱鸡,陶秋安乐得眼睛都笑没了。


  不过笑容仅仅维持了几秒钟,接下来,陶冶像个不容置疑的独/裁者般,宣布已经帮他辞去了饮品店的工作,从明天起,陶秋安要正式在家当米虫。


  尽管陶秋安据理力争,最后以一票之差落败,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吃过晚饭以后,陶秋安灰溜溜地滚回房间,好气又好笑。他们家究竟从什么时候起,超越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先一步走上了文明主义道路?


  在换睡衣时,陶秋安看到自己满身是被蹂躏过的痕迹,红红紫紫。


  他捂住了嘴巴干呕,想起自己被按在地上,被那么多双手撕扯,揉弄,以及那些猥琐的面孔和下流的辱骂,统统让他恶心不已,涌现一阵阵反胃的感觉。


  身体被一群陌生的人玩弄,真他娘的恶心到极点!


  陶秋安承认自己骨子里是个保守的人,希望第一个和自己亲密接触的人,会是自己喜欢的。


  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就好了,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戚凌!


  这个名字忽然浮现在脑海里,如果对象是戚凌的话,他也许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戚凌,戚凌,戚凌,戚凌,戚凌……


  陶秋安着魔似的反复默念这两个字,咬住了下唇瓣,加快了套/弄分/身的动作。


  突然,他的身体在黑暗中剧烈地颤栗。冲上高/潮的刹那间,手被沾湿了,还有些许零散的汁液喷溅到腹部,雄性的檀腥气味挥发在空气中。陶秋安倒在枕头上,双目一度失神,久久之后,轻叹了一口气。


  他想,天呐,自己一定是疯了。


  想着另外一个男人打飞机,不是疯了是什么?


  而更疯狂的是,幻想着戚凌自/慰,竟然让他有中身心都被净化的感觉。


  陶秋安把家里收拾了个遍,该刷的刷,该洗的洗,实在找不着事干了,才决定出去逛逛。


  他刚出门不久,家里的两人就吵了起来。


  “趁现在哥不在家,给我好好交代,你到底隐瞒了些什么?”陶夏宁质问。


  那天他们在仓库里找到陶秋安时,场面惨烈得触目心惊。


  压根就是屠杀现场!


  遍地都是尸体和残肢器官,这些人看上去像被野兽撕咬得骨肉分离,黄鼠狼靠墙而坐,他的喉管被撕烂了,脑袋歪向一边几乎和脖子分离。墙壁喷溅了不少血迹,而陶秋安就昏倒在血泊里,全身赤/裸。


  只有在恐怖电影中才会出现的画面,如今活生生的就在眼前。陶夏宁当时就吓傻了,而陶冶震惊过后,却很镇定的脱下外套,把陶秋安裹起来,然后开始清理现场。


  陶冶把他们留下的足印和痕迹弄乱,再把仓库门锁好,还把他们之前穿过的衣服鞋子拿到野外埋了,看得出他是想制造陶秋安没有去过仓库的假象,这是为什么?


  陶夏宁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我帮哥清洗的时候,发现他嘴里都是血,又是怎么回事?”


  如果遭到了动物袭击,即使陶秋安侥幸逃过一劫,嘴里也不可能会有血!


  “别问了,这事过去就算了。”陶冶揉揉眉心。


  “哈,你当我是白痴吗?或者当警察是白痴?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这些年总是搬家?为什么你不许我参加任何比赛?为什么你明明有博士学位却不肯找份工作?为什么你总要抽取我们的血液样本?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陶夏宁越问越激动,似乎恨不得扑上去掐住他的脖子。


  “小宁,你那么聪明,认为我能瞒你多久呢?”


  陶夏宁愣了愣:“我怎么知道!我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晓得!”


  “我不是不说,只是你们都太还小了,有些事……”


  “放屁,又是用这个当借口!”


  “小宁……”陶冶闭了闭眼睛,坐在沙发上抹了把脸,神色疲倦:“我要保护你们,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的。相信我,当你们该知道真相的时候,我瞒也瞒不住,但我希望那一天永远不要来,或者晚点来。我只想让你们快快乐乐的长大,别逼我了,好吗?”


  陶夏宁看着这个仿佛一下子苍老男人,胸口发堵。


  陶秋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买了个新的挎包,靛蓝色的,耐脏。


  他背上新挎包自我感觉良好,但尚有些不足,于是偷偷摸摸的从建筑工地窃取了一块石砖,塞进挎包里掂量掂量,这才有了足够的安全感。


  既然都已经干了件坏事,那就索性多干一件。


  陶秋安做贼似的攀上了一栋旧楼房的天台,蹲在围墙下面探头探脑。


  他的心脏狂跳个不停,手心都被汗湿了。好吧,他不能否认自己确实有点儿猥琐,这会儿正在实施偷窥,胜在自己眼神够好,用不着浪费钱配备望远镜。


  而有幸成为他偷窥的对象,正是对面楼桌球室的老板——戚凌。


  此时,戚凌刚好就坐在窗台上吸烟,低头看着爪机。


  戚凌今天穿的是件V领无袖的黑色背心,一条有破洞的牛仔裤,墨绿色的帆布皮带系在腰间,既简简又利落。陶秋安喜欢他的肤色,黝黑中透出了健康的光泽,也喜欢他黑发,不长不短,张扬而凌乱。不过陶秋安最喜欢的是他的气质,野性之中带有毫不讲理、罔顾一切的蛮横。


  仿佛天不怕地不怕,没有任何事能难倒他似的。


  陶秋安对戚凌的了解不多,都是从别人那儿打听来的,结合方方面面的信息,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此货绝非善类。但感觉是一种无法控制的东西,喜欢上了就是喜欢上了,与好坏无关。


  否则怎么会有句至理名言,谁年轻的时候没爱上过一两个人渣。


  值得庆幸的是,这人渣是水中月镜中花,好坏与他无关,自然就伤不了他分毫。


  陶秋安看到有个火辣的“大波妹”走向戚凌,挨得很近,两团绵肉都快凑到戚凌脸上去了。他在心底不屑地切了声,那女人一瞧就是个胸大无脑的货色,超短裙下面还套着渔网丝袜,有伤风化!


  戚凌伸手勾住了大波妹的腰,两人眉来眼去,有说有笑。


  陶秋安看不下去了,临走前朝对面楼比了比中指,好一对奸夫淫/妇!


  当天晚上陶秋安做了个梦,梦到一个叫戚凌的男人,他勾住了自己的腰,引起了一阵触电般的颤栗。陶秋安惊醒过来,侧身躺在床上蜷缩起脚趾,呼吸渐粗。


  他察觉到自己下身又硬又涨,被内裤勒得难受极了,他用手去摸,前端已经湿了。好在陶夏宁还没有回家,房间里就他一个人,他边抚弄着自己的欲望,边问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昨天才发泄过……


  陶秋安释放了以后,摸黑找到纸巾把手擦干净,倒回枕头上,闭上眼等待澎湃的欲望消退。可是他却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饥渴,回想着春梦里的情形,性/器又一次硬挺起来。


  完蛋了,陶秋安捂住脸,觉得自己真是无药可救了。


  今天家里有件喜事,陶冶代人写的论文获奖了,刊登在颇有影响力的人民日报上,顾主一开心,重重打赏了厚厚一叠毛爷爷。虽然当枪手不是件光荣的事,不过看在钞票的面子上,兄弟俩也就不鄙视他了。


  为了庆贺想吃大餐,但又懒得下厨的话,打火锅绝对是不二的选择。


  陶冶热爱吃辣,两兄弟因为从小深受他的荼毒,已磨练出了一个金刚不坏的胃。看着陶秋安眼也不眨的把沾满红油的青菜往嘴里塞,陶夏宁打趣他:“哥,功力见长啊。”


  “过奖过奖。”陶秋安把筷子当成兵器,舞了两下直指他的鼻尖:“施主,是否要切磋一番?”


  陶夏宁夹起了一瓣大蒜:“谁怕谁,孤王誓要称霸武林,逐鹿中原。”


  “哈、哈、哈!你这个蒙古鞑子,胆敢欺我大宋无人?”


  “咳。”陶冶清了清喉咙,拿起啤酒罐说:“悟空,悟能,休得再胡闹,为师要念紧箍咒了。”


  两兄弟不约而同甩个白眼给他,不带这么乱穿越的。


  “叔,哥,我决定去学泰拳。”陶夏宁突然说。


  “为啥?”另外两人异口同声。


  “待我学成之日,誓要一雪前耻,荡平岛国!”


  陶秋安怔了下,知道肯定是因为上次黄鼠狼的事,于是就顺着他的话接下去:“其志可嘉,不愧是我中华儿女,去吧,党和组织看好你。”


  “学费多少?”陶冶问。


  “安啦,我是去拜师学艺,指不定师父还倒贴呢。“


  “拳脚无眼,你自己小心点。”陶冶叮嘱。


  从小到大,无论两兄弟想要做什么,陶冶从来不会反对,只要求他们低调做人。


  陶秋安倒无所谓,因为他高调不起来,而即使陶夏宁有多不情愿,也从来没违背过陶冶的要求。


  所以吃饱喝足以后,他决定小小的报复一下:“老规矩,输的人洗碗。”


  陶秋安赞成,于是三人剪刀石头布,兄弟联手所向无敌,陶冶又一次惨败,唉声叹气地赖死在餐桌上。最后在他倚老卖老的打滚攻势下,陶秋安举手投降,默默地收拾善后。


  陶冶扳回一城却不见喜色,他回到房间,锁上门,把今天的报纸拿了出来。


  仓库里的尸体被人发现了,警方初步断定是野兽所为,但毕竟是五条人命,事件已经轰动全城。而陶冶所担忧的,不仅仅只是警方而已,他隐隐有种不安的预感,也许平淡的日子快要结束了。


  陶冶叼着烟,把手中的报纸一下下撕碎,扔进垃圾桶里。


  洗澡前陶秋安照了照镜子,发现身上的伤好得很快,不到一个礼拜淤痕完全消退了。他在镜子前转了转,觉得自己似乎和从前有些不同了,但具体是哪个部位不同,他又说不上来。


  可是改变不单单只是欲望而已,连想见戚凌的渴望也变得强烈起来。


  甚至让他有些……难以自控。


  但陶秋安觉得不能太放纵自己了,所以强忍着没有再去偷窥,但没想到,竟然会遇上戚凌。


  周六的那天,他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夹在腋下,耷拉着脑袋拖着脚子,慢悠悠地往回家的方向走。陶秋安正想着心事,忽然听到耳边的风声不对了,下意识地歪头,紧接着,一个篮球从耳边擦过。


  篮球砸到铁丝网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力道可想而知。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陶秋安愣了愣,原来自己刚才差点被砸到了,好险!


  “还好没砸到人,戚凌,你是怎么搞的?”有人冲着陶秋安小跑过来,忙不迭地道歉:“对不起,不好意思哈。”


  陶秋安把滚到脚边的篮球捡起来,递给他,然后望了一眼在球场上的戚凌,因为距离和光线原因看得不太清楚。他悻悻地收回目光,继续前行。


  “喂。”那人拦住陶秋安问:“我们刚好差一个人,要不要玩?”


  陶秋安犹豫起来,他毫无球技可言,勉强只能算会打而已,丢人也就罢了,还拖别人后腿多不好意思。


  他正打算拒绝,戚凌却快一步说:“三对三,输的掏钱买啤酒。”


  身旁的人推了他一把,陶秋安就被推到了球场上。


  比赛正式开始以后,陶秋安感到不知所措,其他人显然是经常打球的,一个个利索得跟长了翅膀开了外挂似的,而他夹在中间显得有些笨拙。


  终于终于,他好不容易摸到篮球,结果眼前一闪,手里就空了。


  戚凌抢到球以后,两三下闪身冲到了篮板下,原地起跳,来了一记猛力的扣篮!


  进球后,连篮板和球框都摇了起来。


  陶秋安看得傻眼了,坑不坑爹啊?这种水准都可以去打职业赛了!


  戚凌得分后抹了把汗,回到己方的界线内,俯身,双手撑住膝盖,自始自终都没瞧过陶秋安一眼。


  陶秋安磨磨牙,你好样的,给我等着!


  自己让谁瞧扁了也不能让这家伙瞧扁,为了争这一口气,他决定拼了!


  陶秋安卯足力气去抢球,他眯起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篮球不放,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所看到的人和物体移动速度变慢了,如同用慢镜头看电影那样。他瞅准时机,双脚离地跃高,拦下了对方的传球,落地后便带球往回跑。


  陶秋安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血仿佛烧开了,像有一股看不见的蒸汽在推动着,身体变得轻盈,速度跟得上其他人了。这种感觉很神奇,难道是他不小心也把外挂开启了?


  陶秋安虽然纳闷,但不容许他多想,因为,戚凌就在前面几步之遥,看样子是准备从他手里抢球。陶秋安一咬牙,试图运球越过戚凌,可是不行,对方的反应和速度都很敏锐。两人产生了肢体碰撞,他能嗅到戚凌的味道,以及皮肤摩擦时的触感,在这么短暂而有限的时间里,感觉竟然如此清晰。


  简直有些不可思议,而戚凌挥发出的汗水和热气,略带着咸腥,像大海的味道。


  陶秋安刚走神,篮球就被戚凌抢夺到手,这下糟糕了!


  他情急之下,用身体挡住戚凌的移动,结果两人撞到一起去了,戚凌的肩头撞到陶秋安下颚,两人都退了一大步。陶秋安刚刚稳住脚跟,就感觉到脸在发麻,嘴里有血的味道,应该是舌头被牙齿磕破了。


  “戚凌你犯规了,罚球。”


  戚凌啧了一声,把篮球塞到陶秋安手上,转身就走。


  陶秋安站在罚球线后半圈,咽下口腔里多余的血沫,眯眼,跃起,投篮。


  篮球在半空中划出弧形,精准的落入球框里,连框边都没沾到。


  陶秋安在队友的叫好声中惊醒过来,他察觉到自己的身体很不对劲,好热,像是体内堆满了火炭,即使清凉的晚风拂过,却带来了火上加油的反效果。他赶紧说:“抱歉,我要先回家了。”


  说完不管其他人的反应,掉头,拔腿就跑。


  “啊?怎么这样,那比赛还打不打?”有人问。


  戚凌顶起篮球在指尖上转动,望着某人匆忙逃跑的背影说:“不打了,到此为止。”


  这时,天色完全暗下来,白色的背影很快淹没在了夜色里。


  陶秋安回家以后,洗了个冷水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体温似乎恢复正常了,刚刚的异样像是错觉而已。他想起自己把书本漏在了篮球场,拍拍额头,哀号一声。


  不过第二天,陶秋安不再为忘记拿书的事挂心,因为更让发生了他闹心的事情。


  他在切菜时划破了手指,看着淋淋夺目的鲜红出神,一会儿后,像受不住诱惑似的伸出舌头舔舐伤口,将芳香甜美的血腥卷进了嘴里。直到客厅里传来陶夏宁的笑声,他才猛然回神,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然后他发现自己口味开始变了,往日喜欢的食物,现在吃起来如同嚼蜡。


  这还只是其次,接下来的整个礼拜,对性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了,每当夜晚闭起眼睛,脑海里全都是戚凌在篮球场驰骋的身影。因为和戚凌近距离接触过,从前虚构的幻想全变成了更具体化臆想,并且越发下流了!


  陶秋安梦到自己抚摸戚凌的裸/体,亲吻泛出黑珍珠般光泽的皮肤,吮吸他的嘴唇,挤进了他双腿之间,在完全没有隔阂的情况下肌肤相亲。


  天呐,他怎么会饥渴成这样?


  太不要脸了,简直像个变态色/情狂似的!


  陶秋安只能尽力克制自己,做家务也好,看书也好,上网也好,累得实在撑不起眼皮了才肯爬上床。可是这样做并不奏效,他又一次梦到了戚凌,然后在半夜惊醒过来,下身的欲望坚硬如铁。


  该死的!陶秋安翻个身,恨不得把下面这根发情的器具给掰断算了!


  他握住拳头默默忍耐了半个小时,但欲望却丝毫没有消退的迹象,反倒憋得他更加难受了。陶秋安夹紧腿根,因为陶夏宁就睡在上铺,他不敢乱来,最后忍无可忍,只能到厕所去解决。


  他复杂和恼恨的心情很快被快感取代,在漆黑的洗手间里,陶秋安靠在瓷砖上,睡裤褪到膝盖,仰头套/弄着火热的性/器。一阵阵酥麻从尾椎骨窜上来,陶秋安撩起了睡衣,用指尖揉弄乳/头,咬牙闷哼了一声。


  脑中闪过白光,接着手上一热,欲望的源泉喷发出来。


  陶秋安喘了口粗气,低头看看粘腻的浊液,他厌恶的蹙眉,扯下纸巾擦掉,提起了睡裤。当陶秋安拧开洗手盆上的水龙头时,才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洗手间里根本没有开灯,他却看得一清二楚!

  虽然比不上白天清楚,但仿佛戴了一副无形的夜视镜,这是怎么回事?

  但更惊悚的事情陆续有来,他抬头,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脸,以及自己的……眼睛。

  一双不是人类的眼睛!

  因为人类的眼睛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在漆黑的夜里发亮!


  陶秋安打开房间门,一阵刺鼻酒气扑面而来。

  他沉下脸来,太阳穴一抽一抽地作痛。陶秋安昨夜整宿没睡,耗在网上查资料,他在心底不断否定自己不是人类的念头,自我安慰说,也许只是个基因比较特别的人类,但查来查去,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

  反正这事已经够闹心的了,现在看到陶冶在沙发上一边抠脚丫一边喝啤酒,更闹心。

  “叔,大白天的,你能不能有个人样?”

  陶冶横了他一眼,满脸涨红:“我怎么就没有人样啦?碍着你的眼了?”


  “我说错了么?你瞧瞧你现在像个什么样子,成天到晚就知道喝酒,啥事也不管,影响到我和小宁就算了,还把自己身体给喝垮了。你自己说说这几年来,你有好好活过一天吗?”


  陶冶醉了七八分,前言不搭后语的跟他杠了起来:“呵,我知道,你就是嫌我碍眼了,你们都嫌我碍眼!我知道自己见不得人,得了,你滚吧!滚!我要是还求你舍不得你,我他妈的就是个龟儿子!”


  陶秋安头痛得更厉害了,瞪着陶冶,火气蹭蹭地往上涨。


  陶冶不晓得有多久没修过头发剃过胡子,蓬头垢面的,身上穿来穿去都那几套睡衣,胸口留有大片洗不掉的污渍,连公园里的流浪汉都比他像个人样!


  “你滚啊!”陶冶把啤酒罐砸向他,乱喷唾沫星子:“你个白眼狼!滚!”


  “滚就滚,喝吧,喝死你算了!”陶秋安忍无可忍,重重地把家门摔上。


  他从来没有和陶冶发生过如此激烈的争吵,虽然早看这家伙不顺眼,可是如果没有陶冶,他们兄弟俩的命运会怎么样还真不好说,所以平时能忍就忍能劝就劝。


  但陶冶越来越过分了,一天两包烟,从早喝到晚,简直像慢性自杀!


  操蛋的!陶秋安此时格外怨恨起自己的爹妈来,丢下两岁的他和三个月大的弟弟,然后就没人影了,直到现在是死是活也不知道。既然如此,当初何必要把他们生下来,真是害人害己!


  陶秋安正心烦意乱时,接到了陶夏宁打来的电话。


  陶夏宁正在拳馆里,今天是他第一次正式上擂台和别人对战,叫陶秋安没事就去给他加油。陶秋安确实也没别的事好干,更不愿意回家对着那个酒鬼,所以一口答应下来。


  他跟着地址找到了拳馆,进门就被吓着了。只见拳馆里面的人们一个个都打着赤膊,下身只穿着一条运动短裤,要腹肌有腹肌,要背肌有背肌,彪悍而精壮,啧啧,空气里全是雄性的荷尔蒙。


  拳馆中央有个四方形的擂台,因为堵车,陶秋安来得迟了,对战已经开始,台下围了不少人。


  陶秋安挤到擂台边,就又被吓了一跳,台上越看越眼熟的家伙,不正是戚凌么?

  说起来世界还真小,陶夏宁的师父是拳馆的老板,人称炮哥,而恰恰他又是戚凌的师兄,所以按规矩论起辈分来,陶夏宁还得管戚凌叫一声师叔。

  陶夏宁站在擂台上,光着胳膊穿着黑色的短裤,两手戴上拳头,看上去颇有几分职业拳手的架势。还不到一个月,这小子好像又长高了,肌肉削薄线条匀称,虽然比不上成年汉子这般壮实,但带有一种少年独特的张力和质感。


  不过陶秋安只看了戚凌一眼,还没瞧仔细,就赶紧移开目光,万一要是控制不住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流鼻血就丢人丢到姥姥家了,还是不看为好。


  因为这男人实在是……Man得要命!


  陶夏宁在台上蹦蹦跳跳地朝他挥手,结果,被一拳击中面颊,仰面朝天的倒在台上。


  “小宁!”看得出那一拳实在打得不轻,陶秋安整颗心提了起来。


  “切!”陶夏宁爬起身,用舌尖顶了顶口腔内壁,抬腿直扫戚凌的脖子:“偷袭我,卑鄙!”


  戚凌向后仰身避开,使出一记左勾拳,正中陶夏宁的胸口,又快又准。泰拳是力量和敏捷并重,主要运用人体的拳、腿、膝、肘四肢八体进行攻击,两人你来我往的在台上较量,打得火热朝天。


  陶秋安看得目不暇接,当看到他弟被击中了一次又一次,不单只是心疼,连肉都疼了。

  炮哥在旁边抱着手臂说:“别担心,这只是一场友谊赛。”

  屁的友谊赛!他才不信炮哥的话,陶夏宁下巴都肿起来了,连站在台上都有些不稳,再打下去鬼知道会怎么样!戚凌这个黑心的混蛋,怎么下手那么狠,以大欺小!


  陶秋安忍不住质问:“小宁根本就打不过,你为什么还要让他上台?”


  “你没看出来吗?戚凌是在指导你弟弟,不然他早就被抬下去了。”


  虽然如此,陶秋安仍是耿耿于怀。


  陶夏宁被踢倒以后,在台板上利落地翻个身,挺身站起来,抬起双手护住脸面,又一次发起了攻势,分明是一只呲牙的幼兽。戚凌冷笑,还是一只相当漂亮的小兽,他抬手格挡陶夏宁的横扫,再用手肘重击他的腿部。


  “啊!”陶夏宁惨叫一声,抱住膝盖打滚。


  “够了,不要再打了!”陶秋安冲上擂台,打断了对战。


  “哥……我没事的,还可以……”陶夏宁冒着冷汗说。


  “你给我闭嘴!”陶秋安瞪了戚凌一眼,大声地说:“我说结束就结束!”


  “OK,结束。”戚凌摘下拳套一扔,掉头跳下了擂台。


  陶秋安才不管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只关心弟弟伤得到哪儿了。


  后来才知道,陶夏宁并没有受到严重的创伤,戚凌只是用手肘击中了他大腿的筋脉,导致整条右腿酸痛麻痹,缓一缓揉一揉就没事了,照样能跑能跳。


  陶秋安放下心来以后,感到挺不好意思的,他似乎错怪戚凌了。


  在休息室,炮哥跛着脚,一瘸一拐地走过来,递了瓶药油给陶秋安,说:“你真是个好哥哥,对了,今天晚上是我生日,一起来玩吧。”


  “太好了,既然师父都主动开口了,哥你也来玩吧,白吃白喝,还包唱K包酒水哦,不去就亏大了。”陶夏宁说。


  “可是我没有准备礼物……”


  “哈哈,你们真的一点也不像兄弟呢,小子,跟你哥好好学学,别整天臭不要脸的。”


  看得出来炮哥是条豪爽汉子,陶秋安也就没跟他客气。


  不过真正让陶秋安决定不要脸去蹭吃蹭喝,是因为另外一个原因,他听炮哥说今天也是戚凌的生日,不过那家伙从不喜欢张扬,所以只有相熟的人才知道。并且,今晚的聚会戚凌也会到场,陶秋安不禁开始期待起来。


  可是当真到了晚上,情况和陶秋安预想的不太一样。


  KTV的包厢里陆陆续续来了好些人,全是陌生的面孔,他拘谨的坐在一边,因为不会喝酒,所以显得有些呆板。陶夏宁则像颗耀眼的小星星,满场子乱跑乱窜,跟谁都能搭上几句嘴。


  陶秋安注意到戚凌也是独自默默坐在边上,指尖夹住香烟,有一口没一口地饮酒,脸上几乎没有什么表情,怎么看也不像过生日的人。


  有人上前打招呼,他也就应一声,再搭话就不回答了,生生冷淡走了好几个人。等到唱完生日歌,还没开始切蛋糕,戚凌就起身走出了包厢。


  陶秋安有话想亲口对他说,于是也打算跟出去,不过被人挡了一下。


  后来,陶秋安是在KTV的大厅里找到了戚凌。他独自正坐在吧台旁边,交叠双腿,托着下巴,在迷幻交错的霓虹灯下,是一副生人勿近的冷眉冷眼。陶秋安明显感觉到他并不开心,可是为啥子呢?


  “那啥……”陶秋安鼓起勇气,凑过去说:“生日快乐。”


  戚凌转过脸来,挑着眉毛瞅了瞅他,不吭一声。


  陶秋安很是尴尬,戚凌的眼神漫不经心却又无比犀利,好像看穿了他的内心。


  这时,有个风尘味浓厚的妖娆女人走过来,搭住戚凌的肩膀,笑笑说:“稀客啊。”


  戚凌立刻换了副表情,轻佻地勾起嘴角:“我这不是来了么?怎么?想我了?”


  一个情场浪子,一个风骚女子,正粘成一团打情骂俏,完全把某人晾在边上了。陶秋安怨念十足地观摩着,满脑子都是三个字,狗男女……狗男女……狗男女……


  “哎呀,这是谁?你也不跟我介绍一下。”女人像刚刚才发现陶秋安似的。


  “他啊,一个连酒都不沾的小朋友。”戚凌搂住女人的水蛇腰,看向陶秋安说:“小朋友,十二点都过了,还不赶紧回家睡觉觉去?”


  “你才是小朋友!”陶秋安端起他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抹了把嘴巴:“你全家都是小朋友!”


  他突然间爆发的豪气,让两人都愣住了。可惜这股豪气没能坚持下去,被辛辣的酒气一呛,陶秋安就捂住胸口,扶着吧台边角,咳得跟重度肺结核患者一个样。


  “啊哈哈哈!”戚凌露出了今晚第一个笑容,大声对调酒师说:“麻烦给这位小朋友来杯牛奶。”


  女人也掩着嘴巴,伏在戚凌的肩头笑个不停。


  两人刺耳的嘲笑声,让陶秋安难堪得想找个洞钻,脸色红了又白,狠瞪戚凌一眼,转头跑了。


  陶秋安灌了一大杯威士忌,胃里像有把火在烧,脑袋也越来越晕乎。他一直跑出了KTV,在马路上扶着灯柱,仰头瞪圆眼睛望着夜空,硬是把泪水逼回眼眶。


  没啥大不了的,从小到大难道还被人嘲笑得少吗?


  真的没啥大不了,陶秋安对自己说。


  夜深了,浮华的城市已渐渐沉寂下来。

  陶秋安有气无力地走进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肯德基,打包了一盒蛋挞和炸鸡块。

  家里的大叔肯定光喝酒不吃饭,估摸着现在酒醒了,肚子也饿了,自己就大人有大量,不和他一般见识。陶冶再怎么不济,到底还是自家人,哪有让自家人饿肚子的道理。

  陶秋安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醉了,打开家门的一刹那,他以为是自己眼花。

  家里好像被超级台风袭卷过一样,家具东倒西歪,地板满是杂物,连放脚的地方都没有。

  陶秋安抬头看了看门牌号,确定自己并没有走错。客厅里的沙发翻到了,两个房间也乱糟糟的,见不得陶冶的踪影,不过让他最在意的,是地板上有已经凝结血迹,红得发黑的一大块,光是看上去就怪吓人的。

  空气里除了血的味道,还有陌生人留下的味道,并且不只一个!


  手里的垃圾食品“啪”一声落地,陶秋安能想到的只有两个字,报警!

  经过警方连夜调查,初步断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伤人案,但还存在很多的疑点。

  他们家虽然发经济不宽裕,但没有欠债,也没有仇家。

  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好给人抢的,清点过后,发现损坏的东西很多,但丢失的仅仅是一些陶冶房间里的文稿和材料。而警方断定这是团伙作案,大张旗鼓的出动了一伙人,却只带走了两箱破纸,忒奇怪了!


  最后,也是最大的疑点,陶冶到哪里去了?地上的血迹又是谁的?

  突然遭遇了一场巨变,两兄弟都慌了神,陶秋安带着弟弟满大街的找人,可是陶冶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一点可以追查的线索也没有。

  “哥,我们毫无头绪,天大地大的,该去哪里找才好。”

  陶秋安满眼红丝,一字一句地说:“那也要继续找,登报纸,贴寻人启事。”

  陶夏宁点点头,环顾了下面目全非的家,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


  陶秋安心里更加难受,因为他出门前和陶冶大吵一架,结果就出这事了。如果他当时没有和陶冶吵架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出门,如果他早点回家……事情也就不会变得这么糟糕了。


  “你先洗澡去,然后睡一会儿,天亮我再叫你。”



  陶秋安走进房间里,动手把床铺好,再把地上的枕头捡起来,接着开始收拾被翻了个底朝天的房间。陶夏宁洗完澡出来,看到他哥正在忙活,刚打算帮忙,就被拦住了。


  陶秋安让弟弟躺到床上去,帮他盖上被子:“睡吧,凡事都有哥在,嗯?”


  “哥,你会一直都在吧?不会像叔那样突然就……”


  “傻瓜。”陶秋安揉了揉他的头发,笃定地对他说:“哥不会丢下你的,快睡。”


  陶夏宁听话的闭上了眼睛,陶秋安看着弟弟稚气未脱的脸蛋,打起精神来,他咬咬牙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撑起这个家,然后把陶冶给找回来!


  第二天,两兄弟来到了拳馆,打算请炮哥帮忙,因为他的人面比较广,路子也多。


  炮哥一口答应下来:“没问题,有消息就通知你们。”


  陶秋安又是鞠躬又是道谢:“寻人启事下午就印出来,到时候麻烦你了。”


  “不麻烦,你就多拿点过来,我会叫人帮你在拳馆和附近这一带都贴上。”


  炮哥肯帮他们帮到这个份上,兄弟俩除了一个劲的感谢,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


  这时,原本在边上练拳的戚凌走过来:“下午把寻人启事到我那里去。”


  说完,就目中无人地往更衣室去了。


  等到下午,整整一千份寻人启事全部印好了,栋起来有半米高,付了钱以后,两兄弟分头行动。陶夏宁去拳馆,陶秋安则带上寻人启事去桌球室找戚凌。


  这时的陶秋安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只要是能借用的力量他都不会放过,因为陶冶失踪了足足超过四天。报案以后警察就对他说过,让他尽可能的想办法找人,因为根据数据统计,失踪的时间越短,失踪者活着的几率就越高。他不敢往坏处想,所以一心只想着找人。


  陶秋安亲身踏入从前自己偷窥过的地方,心底有点儿发虚,他甩开杂念,正事要紧。


  戚凌正在打桌球,见到他来,用球杆一指:“放桌上就可以了。”


  “呃,好的。”陶秋安放下了寻人启事以后,对他说:“真的太谢谢你了。”


  “没什么。”戚凌俯下身,手里的球杆用力往前一顶,打进了黑球:“陶夏宁也算是我的师侄。”


  原来是因为他弟,陶秋安说不上心里的是什么滋味,落空空的。他始终有一种感觉,戚凌似乎讨厌自己,即使不讨厌,也绝对没有好感,因为总是用一种疏离和冷漠的态度应对自己。


  “你还有事吗?”戚凌问。


  听到这句话,陶秋安可以十分肯定自己的猜测是对的,他真的讨厌自己!


  “没事了,我走了,谢谢你的帮忙。”陶秋安客客气气地说。


  他才刚转过身,突然就出大事了!


  从桌球室的门口冲进来了一群人,好家伙!一个个都凶神恶煞的,手里都拿着长刀铁管子,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场面要多混乱有多混乱。陶秋安顿时傻眼了,这是要闹哪样啊?


  这些人不单单只是来砸场,看到戚凌,更是一窝蜂的涌过来。


  戚凌踢倒了第一个冲向自己的人,操起球杆当武器还击,可是对方人数太多了,他被逼到了死角里。陶秋安也不晓得自己打哪来的胆子,想也没想的,就一头热的就冲上去加入斗殴。


  刚开始陶秋安还有些胆怯,接下来越打越顺手了,甩起挎包一砖板拍到别人后脑勺上,然后再往旁边一扫,连续扫中了好几个人。戚凌趁机突围,拽起他就往桌球室外面跑。


  两人一路跑到了楼下,那些打手还紧追不放,戚凌跨上了摩托车,大喊:“上来!”


  陶秋安利落地跳上车,抱紧他的腰。


  戚凌一拧油门,黑色的雅马哈发出了咆哮声,把追赶的人远远甩在了后边。


  成功脱险以后,陶秋安才感到后怕,他到底只是个高中生,从没经历过这样夸张激烈的场面,顶多是在电视里看过而已。接着他发现戚凌受伤了,肩膀和手臂上都有刀伤,扑面的疾风把血腥味灌送了他鼻腔里。


  陶秋安整个人还没有完全平复下来,心跳得飞快,正处于激昂的状态里,这一股味道,让他益发的躁动起来,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你要不要紧?”陶秋安大声问。


  戚凌回过头看了他一眼,脸上不见痛色,但也没有什么表情。


  得不到回答,陶秋安也不好再问下去,他不敢贴戚凌太近,改为揪住他的衣服。


  “抱紧。”戚凌的话音一落,摩托车突然加速,直冲过了马路前面的临检站。


  陶秋安猛地撞上他后背,两颊被风刮得生痛,几乎睁不开眼睛,心惊胆战的听着后方传来的警笛声。他心想,戚凌这家伙果然和传闻一样,开起摩托车来像赶着去投胎似的。


  戚凌甩掉交警,把车开进了城中村里,停在一间私人小诊所的门前。


  经营诊所的人陶秋安见过,上次就是这家伙主动邀请他打篮球,看他右边耳朵戴满亮晶晶的耳钉,披上白大褂也不像个医生,莫非是无牌行医?会医死人的咩?


  戚凌把带血的衣服脱掉,直接往地上一扔,大大咧咧的坐在诊疗桌上,拉开抽屉找烟。


  陶秋安像中邪一样的直盯着他看,移不开目光。


  戚凌的身材高大,骨架欣长,是恰到好处的精壮,肌肉并不发达却块块都分明,这种人通常被称为天生的衣架子。他的腿老长了,下身深色低腰裤勒出了盆骨的形状,显得腹部和腰部的线条更紧致。血都打湿了般边肩膀,戚凌却像没有痛觉,急急地吸了一口烟,再扬起脸来,徐徐地把烟雾吐出来。


  “每次见到你准没好事,怎么又挂彩了?”医生用钳子夹住棉花球,边帮他止血边问。


  “关你屁事,好好做你应该做的事就行了”戚凌说。


  “靠,那你倒是付我应该付的诊金啊!”


  “欠着,以后一起烧给你。”


  “你大爷的。”医生啐了他一口,转身拿药水时看了看陶秋安,便说:“怎么连你也遭殃了,以后离这坏蛋远点,否则哪天横死街头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过来,我给你上药。”


  这时陶秋安才知道自己也受伤了,脖子有一道发红的伤口,只是刮破了皮,渗出血丝。


  陶秋安刚走前两步,胳膊被戚凌给抓住了,接着用力把他拉过去。戚凌捏住陶秋安的下巴,把他的脸拧到一边,看着陶秋安耳朵下方的伤痕,拧紧了眉头。


  “呃……”两人突然那么接近,陶秋安连呼吸都忘记了。


  陶秋安还没想好该给什么反应,就被一把推开了,踉跄退了两步,险些跌倒。


  “你真多事,以后离我远点。”戚凌跃下诊疗桌,头也不回地走出诊所。


  “喂,你的伤还没包扎……”


  轰隆隆的引擎声打断了医生的叫喊,戚凌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什么人啊!陶秋安站在原地咬牙切齿,很想、很想把这混球的全家都问候一遍。


  戚凌竟然说自己多事!八嘎的!早知道让他被人砍死算了!


  “我说……你是喜欢戚凌吧?”医生问。


  “啊?”陶秋安眨了两下眼睛,一脸不屑地说:“谁会喜欢这种混球!”


  “那家伙可不只是个混球,还是一匹无情的种马,你可千万不要犯傻。”医生帮他擦上消肿的药膏,顿了好一会儿,直到陶秋安跨出诊所的大门才开口:“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心,因为如果它受伤了,任何医生都束手无策。”


  陶秋安身体僵了一下,低声说:“谢谢。”


  他很感激医生的好心劝告,不过,陶秋安现在没心思去琢磨儿女情长。因为找到陶冶才是首要目标,至于其他的,通通先丢到爪哇国去!


  只要天没塌下来,地球仍在转动,日子就得继续过下去。


  陶秋安花了整天的时间收拾残局,又找出工具箱来,拿着锤子敲敲打打,总算把家里恢复了原样。他长长吁一口气,抹了把汗,躺在刚刚干透的地板上,合眼微笑。


  还记得从前啊,他们家里天天都像打仗一样兵荒马乱,陶冶是个家务白痴,试过差点把厨房烧了,陶夏宁是魔头转世,路还走不好呢,就爬到隔壁阳台去摘邻居的胸罩。以前家里不但又乱又脏,还总有一股馊味和尿臊味,有次班主任来家访,从进门到坐下,还不够五分钟就闪人了。

  反正他们家没有一点比别人家强,可是对他来说,天底下哪里也比不上。

  陶秋安决定到陶冶的老家走一趟,虽然找到人的可能性不大,但总比什么事也不做要好。但陶冶已经离家多年,从来没见他回去过,而陶秋安手里仅有一个地址,所以要去多久,能不能打听到消息都是未知数。

  陶夏宁送他到长途车站,在候车室外面捏着嗓子说:“夫君,出门在外一切要多加小心,莫忘了妾身等你早日归来。”


  “娘子保重,来日为夫高中状元,定会赶回家与你团圆,以解相思。”

  “夫君,即使你名落孙山,妾身也依然翘首盼着你回来。”

  两人一副深情状凝视对方,随即,同时背过身去,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陶秋安登上了长途汽车,隔着玻璃窗对陶夏宁挥手,心里很舍不得,毕竟他们从小就没分开过。陶冶还取笑过他们,打起来的时候像仇人,和好以后像情人。


  小时候他们打架打得可凶了,陶秋安把弟弟当沙包一样的捶,陶夏宁把他当鸡腿似的啃,直到现在,他手臂上还有牙印呢。不过自从兄弟俩渐渐长大以后,就不怎么打架了,改为枪口一致对外。


  来到风情淳朴的南方小镇,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陶秋安决定找个地方落脚。

  他为了省钱没有入住宾馆,而是根据贴在路边围栏上的广告,找到了最便宜的住宿方式。三十块钱一个晚上,像集体宿舍,睡的是上下铺,总共有六个床位,厕所公用。

  一分钱一分货,环境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好在住的人不多,包括陶秋安在内就三个人。  “小哥儿,你看起来不像是住这种地方的人啊,怎么啦,离家出走?”


  陶秋安瞅着向自己搭话的男人,肥头大耳,满面的油光,小眼珠子贼溜溜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坐到了床上,叠起腿,用挎包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床柱:“是啊,家里人把我赶出来的,因为没钱送精神病院,他们实在受不了我了。”


  听着毫无规律的“铛铛铛”敲打声,胖子要笑不笑地看着他。

  “其实发病的时候,家里人和外人我还是分得清的,所以一般我不会砸他们的头,就怕把他们砸死了,结果那帮坏蛋连门也不让我进,早该把他们脑袋全砸个稀巴烂,你说对不对?”


  胖子千辛万苦地扯出了一个假笑,借尿遁开溜。


  陶秋安追着他屁股后面喊:“我还没说完呢,告诉你啊,我通常都是半夜才发病……”


  “我、我真的憋不住了,等会,等会再听你说。”胖子啪地把厕所门关上。


  陶秋安回自己的床位等了老半天,都没等到他回来,切,怎么能忽悠人呢?这胖子真不老实。


  翌日,陶秋安就就拿着地址四处问人,然后白跑了一趟,因为那里被改建成獭兔养殖场。他到处打听辗转多时,也问不到陶冶家人的下落,只知道他们家早就搬走很多年了,不知不觉,十天就过去了。


  陶秋安回到了城市,然后才发现,在他离开的这段日子,好像有些事情改变了。


  他再次看到陶夏宁和戚凌在擂台上打得难解难分,已经相当淡定了,能一边喝奶茶一边和炮哥扯淡。虽然炮哥赞扬陶夏宁有天分,打拳的实力突飞猛进,但还远远不是戚凌的对手,所以一次次在台上摔得狗吃/屎。


  十分钟以后,戚凌从后方锁住了陶夏宁的胳膊,结束了这场对战。


  “哥。”陶夏宁趴在擂台边缘的绳索上,喘着气说:“我输得好不甘心啊!”


  陶秋安知道他争强好胜的性子,无奈地笑笑。


  戚凌摘下拳套,踢了陶夏宁的屁股一脚:“想赢?先练个十年再说。”


  陶夏宁跳了起来,放出狂言:“十个月就够了!信不信我十个月以后一定把你打得满地找牙!”


  戚凌嗤笑一声,不跟他争辩。

  “切!再来!打不过你也要累死你!”

  “你先把气喘顺了再说大话。”戚凌跳下擂台,走去拿矿泉水,顺手抛了一瓶到台上。


  他们两人有说有笑的情形,让陶秋安有些羡慕,心里酸酸涩涩的。他不晓得自己到底哪里招人讨厌了,戚凌从未对他说过一句好话,就连瞧也不多瞧他一眼,活像自己是什么肮脏的东西。


  算了,不想了。陶秋安自我安慰,戚凌讨厌或者不讨厌自己,又有什么区别呢?

  借用琼瑶阿姨的台词,暗恋自己的事,和任何人无关。


  因为长期练拳,陶夏宁身上总有不少瘀伤,晚上临睡前,陶秋安都会帮他抹药油,让淤血散得快一些。陶夏宁这时正趴在他大腿上,只穿了条裤衩,眯起眼睛,一脸享受的表情。


  “哥,我觉得凌大哥是个好人,你怎么老对他冷着脸?”


  凌大哥?陶秋安愣了下,淡淡地说:“有么。”


  “有啊,好像人家欠了你几百万一样。”陶夏宁在他腿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开始滔滔不绝:“别看他酷酷的,其实他人可好了。你不在的时候,我接到不少电话,有人打来说在哪里哪里看到叔,都是凌大哥陪我一起去找的,可惜每次都没有好结果。他骑着车载我去了很多地方,老麻烦他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可他一点也没有不耐烦,而且又认认真真的我打拳……”


  陶秋安默默听着他念叨,拧上瓶盖,把药油放到一边。


  “哥,你是不是困了?好歹给点反应啊。”


  陶秋安给的反应,就是推了推他:“不早了,睡觉去吧。”


  陶夏宁仍赖在他腿上不肯起来,垂下头,望着地板问:“哥,你喜欢过谁吗?”


  陶秋安心尖颤了一下,硬是把他给推开,冷下脸来:“我累了,睡觉。”


  “你就那么讨厌凌大哥啊?”陶夏宁没注意他的脸色,边套上睡衣边自言自语:“我也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喜欢一个人,不过那种天天都想见他,见到他又有点忐忑的感觉是喜欢吧?对了,哥,你是怎么看男人喜欢男人的?”


  陶秋安已经躺到床上,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头,但陶夏宁仍追问个不停。


  最后,陶秋安忍无可忍地挺起身来,瞪着他弟:“够了啊,你给我闭嘴!”


  陶夏宁一撅嘴皮子:“切,你不喜欢听就算了,凶什么凶。”


  “你才多少岁,就跟我讨论喜欢男人的问题?叔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你就不担心一下?还有马上就要开学了,你能不能收收心,把心思都放到正事上去?”


  “我怎么不顾正事了我,你不就比我大那么两岁而已,装什么牛逼啊!”


  陶秋安知道再说下去他们非吵架不可,可是他实在管不住自己的嘴:“原来你还知道我比你大两岁呀?那你知道不知道自己多少岁?身份证都没领到,还有,你的正事是打拳么?还是早恋?我警告你,给我好好定下心来,准备上学,别再有事没事老往拳馆里跑。”


  陶夏宁急了:“你凭什么不让我去拳馆啊!”


  “就凭我是你哥,以后不准再去,听到了没有!”


  “去你的!你是我哥又怎么样,我爱去哪就去哪,轮不到你来管!”


  两人谁也不肯让步,吵到了最后,陶夏宁连睡衣也不换,拿起钱包和手机就冲出了家门。


  陶秋安独自在家里生闷气,直到下半夜,给陶夏宁打了个电话,结果被掐掉了。过一会儿,陶夏宁发条信息来,就短短的四个字:我在网吧。


  陶秋安犹豫了片刻,决定不去找他,让彼此都冷静一下。


  他分不清自己是担忧还是嫉妒,也许两者都有,但陶秋安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就是不能再放任陶夏宁不管了。他弟弟再怎么聪明过人毕竟也才十五岁,小屁孩一个,而戚凌是什么人?说穿了就是个混黑道的古惑仔,走在街上随时会被乱刀砍死也不奇怪的古惑仔!


  不成,绝不能让陶夏宁和这种人走得太近了,尤其是在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年纪。


  他决定去找戚凌谈谈,让他离自己弟弟远点儿,陶秋安不反对他们做朋友,可别过了朋友这条线。做好心理建设以后,陶秋安背着挎包直接杀上了桌球室,去势汹汹。


  他在桌球室里看不到戚凌,随便找了个人来问,才知道那家伙在杂物房里。心想总算没白跑一趟,陶秋安立马朝杂物房杀了过去。


  结果,他杯具了……


  他踹开杂物房的门,满腔的愤慨还来不及说出口,就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得石化了。


  昏暗的杂物房里有一张丝网吊床,吊床上有两只狗男男,衣服扒得七零八落,正在进行一场原始的交流。陶秋安连忙扶着门框避免栽倒,幸好这俩人没光着屁股,否则非吓尿他不可,不过……戚凌是啥时候转了性向?他不是一向都喜欢前凸/后翘的女人吗?


  陶秋安连忙阻止自己胡思乱想,摆出严肃脸说:“戚凌,我找你有事。”


  和戚凌厮混的小男生穿好衣服,慌慌张张跑了。戚凌则坐在吊床上,脚尖踮地,衬衣完全敞开,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斜眼瞥着陶秋安。


  陶秋安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关上了门,视线飘忽不定:“是这样的,很谢谢你对小宁多加照顾,可是希望你明白……啊!你做什么?”


  戚凌突然冲了过来,把他撞到了门板上,气势咄咄逼人。


  陶秋安有点怕了,察觉到不同寻常的危险,因为他被戚凌困在双臂之间,两人挨得很近,很近。陶秋安的指尖开始颤抖,他很想把戚凌推开,可是又不敢碰他,只能偏过脸大口大口的吸气,仿佛缺氧一样。


  昏暗的光线里,戚凌眼睛深不可测,他低下头,凑近陶秋安耳边喷洒热气。


  他说:“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为什么还偏偏要来招惹我?”


  昏暗的光线里,戚凌眼睛深不可测,他低下头,凑近陶秋安耳边喷洒热气。


  他说:“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为什么还偏偏要来招惹我?”


  陶秋安抬手摸了摸那只耳朵——刚才戚凌把嘴唇凑过来时,呼出的热气扑到他的耳中,暖暖的,痒痒的,让他立刻就散了心神。他甩了甩脑袋,双手顶住戚凌的胸膛推开距离:“我来找你是有正事的,我弟他年纪还小,你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最好离他远点儿。”


  “那你怎么不离我远点?”


  陶秋安啊了一声,不太明白的他的意思。


  “你跟踪过我,躲在对面天台偷看我,以为我都不知道?”


  完了!他竟然知道!陶秋安连想死的心都有了,巴不得自己会隐形术,立刻从戚凌的面前彻底消失!丑事被揭穿了,他愣头愣脑的傻站在杂物房里,手都不知该往哪里放了,只等着被宣判有罪。


  “你真的不该……”戚凌没说下去,似是叹息,下一秒,张嘴咬住了他的脖子!


  “呃!”陶秋安痛得眼前发黑,还来不及惨叫,就被死死捂住了嘴巴。


  戚凌咬得可狠了,利齿刺进了皮肉里,溢出的鲜血在他嘴角横流。


  陶秋安感受到一股浓浓的杀气,听见了戚凌喉结滑动的声音,他打个寒颤,死命地挣扎起来。这算什么跟什么?即便自己跟踪他偷窥他,可是也罪不至死啊!


  可是戚凌的力气很大,用身体顶住他,把他像蝴蝶标本一样的钉在了门板上。陶秋安不管怎么捶他、踢他,用鞋底踩他,可戚凌就是丝毫不动,直到他渐渐没了力气,有种失血过多的虚弱感。


  会死的!再这样下去他绝对会被戚凌杀死的!


  陶秋安眼皮渐渐垂下,又突然撑了起来,瞳孔剧烈收缩,五指勾成爪,掐住了戚凌的咽喉!


  这时,手机铃声响了。


  突如其来的声音,像一颗重磅炸弹似的惊醒了两人。


  戚凌迅速往后退,一直退到杂物房的尽头,背靠墙壁,阴沉沉地盯着他。陶秋安捂住伤口,一边手忙脚乱地从挎包里摸出电话,听到了一把陌生男人的声音,紧接着,身体摇摇欲坠。


  约莫半个小时过后,戚凌把摩托车停在逸轩酒楼面前,陶秋安跳下车,火烧屁股似的往里冲,戚凌把车停好才不慌不忙地跟上去。


  陶夏宁出事了!黄鼠狼的叔叔用他的手机打给陶秋安,报上了地址就挂电话。


  黄鼠狼的叔叔在当地算是号人物,绰号刀疤黄,混黑多年,和白道关系不错,手里的生意也是黑白参半,逸轩酒楼就是他众多的生意之一。


  陶秋安跨进包房以后,见识到什么叫真正的江湖中人。刀疤黄正坐在席上品茶,身后栋着两个西装革履的手下,他的穿着打扮完全是个正经人,面貌也不算凶恶,眉骨处有道明显的刀疤。可即便如此,陶秋安仍感觉到一股非同寻常的气场,也许这就是江湖老大和小喽啰的区别,不怒自威。


  陶夏宁也坐在席上,脸青鼻肿,身

【搬文】10-06《[兽人]强行扑倒》BY疯疯疯爷 (很好看哦)

陶秋安原本是个平凡知足的少年。 

突如其来的一次绑架,让他在羞辱中变成了魔鬼,疯狂杀人……   

他的身体开始发生诡异的变化,平静的生活也被打破。   

暗恋已久的男人,既欺骗了他,又保护了他。血脉相连的弟弟,既怨恨着他,又心软的放过了他。   

命运到底要将他推向何处?

既然没办法再当一个正常人,那么就狠下心来,哪怕会堕落成可怕的怪物,也要守护自己的亲人,誓死无惧!


百联集团旗下全业态资源,以百联到家,全球购,精品闪购等场景,让品质生活触手可及.

  通常被不认识的人直呼其名,准没什么好事!
  陶秋安啊了一声,站在吧台里面,一边打量这两个流里流气的青年,一边利索地摇摇手中的液体,把吸管插上,面带微笑:“美女,你的珍珠奶茶好了,欢迎下次光临。”
  身穿碎花裙的小美人瞅了他一眼,也知道形势不对,端起奶茶一溜儿小跑,奔出了饮品店。
  “陶秋安,跟我们走一趟。”
  “哎,我这还有半个小时才下班,店里就我一个人,走不开啊。”
  “少废话,是不是要我们动手请你?”
  陶秋安十分为难地看着他们,手上却不停忙活着,倒冰块,搅拌、加糖浆、封口,不到三分钟的功夫里,做出来两杯最便宜柠檬茶来。他把柠檬茶往前一放,笑得那叫一个谄媚:“两位大哥,你们瞧外头的太阳比老虎还猛,要不就在店里坐会儿,吹吹空调喝点饮料,这两杯算我孝敬你们的,千万别客气哈。”
  两人显然没料到他会来这一招,愣了。
  陶秋安不等他们开口,又说:“来,来,里面坐,就等我半小时……不,二十五分钟,我们店的顾客大部分都是美女,看上了哪个尽管告诉我,我一定帮你们弄来电话号码。行行好,现在找份有空调的工作真心不容易。”
  在柠檬茶加美女的诱惑之下,两个来势汹汹的小混混卖他个面子,大爷般霸占了仅有的两张高脚凳,不一会儿,还制造了遍地的烟头纸巾。
  半小时以后,接班的同事来了,陶秋安把地板扫干净,脱下工作服,拎起沉甸甸的挎包。
  出了店门,顿时像进入蒸炉里,和刚才比起来简直是两个世界,真真切切能体会到暑假的必要性。
  陶秋安问:“大哥,你们要带我去哪儿?”
  见他态度配合,其中一人便答:“不远,星海娱乐城。”
  陶秋安听后一琢磨,就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
  他有个同学外号叫黄鼠狼,经常在娱乐城的游戏厅里消磨时间。黄鼠狼这人属螃蟹的,在学校里是打横走的恶霸,听说他有个混黑道的叔叔,从小耳濡目染,毛还没长齐就自称为江湖中人。
  黄鼠狼看上了心有所属的校花,连带着也看上了陶秋安的弟弟,有事没事就找“情敌”麻烦,这不,估计逮不到他弟,所以就逮他来了。
  陶秋安乖乖跟着两个小混混走了一段路,他眼见行人不多场地开阔,就挥舞起挎包来。
  别人的包里装的东西都五花八门,他的挎包里却有一样东西是基本不变的,石砖板。此乃旅行外出,打架斗殴,必备佳品,而且必要时还可以充当枕头。
  陶秋安每次跟人动手,基本上是稳占胜算,否则他还不如省点力气开溜,傻呀?
  用砖板狠砸了这两个家伙一顿,陶秋安捡起地上钱包,自说自话:“柠檬茶五十块一杯,垃圾清扫费一百,空调费一百,哟,钱还不够呢,算了,打个折只收你们二百五行了。”
  他把钞票往兜里揣,再把钱包随手一扔,堆起嘴角,面露微笑:“谢谢惠顾。”
  陶秋安从头到脚毫无特色,只有笑起来的时候比较讨喜,所以在饮品店里打工,店长就要求他用微笑服务每一位客人。于是,陶秋安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坚决把微笑进行到底。
  头破血流的小混混怒吼:“你丫的给老子等着!”
  陶秋安头也不回,手插裤兜,背着挎包,哼着完全不在调子上的情歌,蹦达蹦达远去。
  今天工作顺利,打架完胜,还有两百大洋的进账,难怪陶秋安会乐呵。
  可惜他的好心情只维持了一阵儿,回到家里就郁闷了。
  因为陶冶又醉死在沙发上,酒气冲天,啤酒罐、饭盒、报纸各种杂物乱放乱丢,都已经傍晚了,一屋子的阴暗和死气沉沉。陶秋安彻底无语了,早上出门前他才把家里收拾好,下班回来就恢复原样,看着这个常年不是醉酒就是不知道把自己关在房间捣鼓什么的男人,佛也有火!
  家里面积本来就够小的了,陶冶独自一个房间,他和弟弟共用一个房间,客厅还不时被醉鬼霸占。
  他把窗户打开通风,踢了沙发一脚:“叔,着火了,赶紧起来逃命了。”
  陶冶翻个身滚下沙发,大字型躺在地板上,过了一会儿,继续打起呼噜来,还打得富有节奏感。陶秋安忍住端冷水泼他的冲动,从房间里抱来毯子,把陶冶全身上下捂了个严实,眼不见为净。
  从小没爹没妈已经够悲催的了,家里还有个效仿诗仙、终日无酒不欢的大叔,陶秋安觉得自己的人生只能够用两个字来形容——苦逼。
  虽然生活从来不易,不过也有坚持下去的动力。
  晚上陶秋安洗漱过后,回房换睡衣准备安息,这时,陶夏宁跟了进来,一副神神秘秘模样。
  “哥,我帮人做程序和翻译的钱已经到账了,喏,这张卡给你,密码是十七年前的这个日子。”
  陶秋安足足愣了好半晌,才问:“密码为什么是这个日子?”
  陶夏宁咧嘴,亮出了一口白牙:“因为从那天起,就注定了我这辈子会有个哥哥。”
  想起了今天是自己的生日,陶秋安感动得稀里哗啦的,太肉麻的话他实在说不出口,于是把脸埋进枕头闷声闷气地说:“等过完暑假你还是别接活了,好好学习,咱们家不能糟蹋了这么一个好苗子,以后还指望着你带哥吃香喝辣呢。”
  “哎哟,我的哥,你这是在夸我吗?真难得,多夸几句呀。”
  “你少臭美了,关灯!睡觉!”陶秋安把被子拉上,盖住了脸。
  灯灭了之后,陶夏宁化身成蚯蚓,揭开被子从床尾往里钻:“美人儿,陪爷一起睡呗。”
  陶秋安蹬了他一脚丫子:“滚,别占你哥便宜。”
  “安啦。”陶夏宁蹭到了他胸口上,圈紧他的腰:“等将来有心上人了再守身如玉也不迟。”
  陶秋安拗不过他,就抱住他的脑袋,让他枕着自己的手臂上。
  陶秋安虽然从来没说出口,不过弟弟一直是他的骄傲。脸蛋好,人见人爱,头脑好,学什么都快,他十六岁才开始打零工赚钱,陶夏宁今年才十五,就能搞定复杂的程序和深奥的英文原版书籍。陶秋安倒也没什么好嫉妒的,一个人放出的屁还有不同呢,何况是产娃子,所以这事不能怨他妈,顶多怪他老爸的小蝌蚪不给力。
  自己快要成年了,弟弟也懂事了,陶秋安觉得他们家的苦日子要熬到头了。
  所以当第二天他醒来以后,边刷牙边对着镜子傻笑,丝毫没有大难临头的预感。
  他吃过早饭就得出门打工,陶夏宁要去找编辑拿翻译的原稿,两兄弟一道出门,结果他们还没走到车站,就被黄鼠狼带人给堵住了。黄鼠狼总共带了五个人来,其中有两位还是昨天的“顾客”,脑壳上缠着绷带,恶狠狠盯着陶秋安不放。
  陶秋安没想到这冤家那么快就找上门来,既然如此,今天肯定没法善了。
  他对黄鼠狼说:“大清早见到你,我差点还以为是见鬼了呢。”
  黄鼠狼让人把两兄弟推进小巷里,捋了捋额前标志性的一撇黄毛,挂着黑眼圈说:“你们两个野种胆子也忒肥了,这么着吧,跪下舔鞋底,或者被打残,你们随便选一样。”
  “就凭你?”陶夏宁一拳挥向了离自己最近的人,嗤笑:“垃圾!”
  陶秋安也甩起挎包来,呼啸生风,可惜没多久挎包就脱手而飞。在眼花缭乱的混战中,陶夏宁随手捡起地上的木棒,砸向黄鼠狼的门面,木棒上带有铁钉,划出了一条横跨整张脸的血痕。
  “操!妈的!给我打死这两个狗娘养的野种!”黄鼠狼捂住脸大骂。
  陶秋安撞开了面前的小混混,扑倒了另外一个人,回头对弟弟吼:“快跑!”
  陶夏宁本来已经吓呆了,反应过来马上拔腿就跑,他冲出了老远,才发现陶秋安并没有跟上来。
  陶夏宁犹豫了一下,决定赶紧去找人帮忙。他运气好,才跑出两百米就遇上了正在巡逻的治安队员,可当他再回到原地时,小巷里已是空无一人。
  “哥!哥!”陶夏宁的呼喊声传出了老远。
  刚被扔到地上,陶秋安就知道糟糕了。
  在这一个堆放塑胶废品的偏僻仓库里,他首先看到的是黄鼠狼那张鲜血淋漓的脸,五官因为愤怒而扭曲。陶秋安爬起身来,被逼退到了墙角里,他根据周围连窗户也没有的环境判断,自己这次是插翅难飞了。
  陶秋安逼自己镇定下来:“冤冤相报何时了,要不我们谈谈医药费?”
  他的话音刚落,黄鼠狼就动起手来,抬脚踹向他腹部,再揪住头发往墙上猛撞。
  陶秋安听到“砰”的一声,眼冒金星,他顺着墙壁滑落,便听到了黄鼠狼愤怒的叫骂。
  “滚你妈的医药费!那该死的臭小子让我破相了,别以为用钱能打发老子!”
  陶秋安心知一顿毒打是免不了的,抱住自己的脑袋,不做徒劳的挣扎。
  没爹娘的野孩子,就像失去蜗牛的壳,所以该硬的时候就把自己武装起来,该软的时候就得装孙子。他默默承受施加在自己身上的拳脚,不时如这群混蛋所愿,发出一两声求饶和惨叫。
  可是一味的忍受却换来了更糟糕的结果,当身体同时被三个男人按到地上,陶秋安察觉到这似乎并不是一场简单的暴力行为,他慌乱地扭动起来:“放开我!你们还要怎么样!”
  黄鼠狼咧嘴,把手机的摄像头对准他的脸:“来,笑一个,哥哥让你红遍网络。”
  当又一个小混混压上来,双手撕扯他身穿的T桖衫时,陶秋安瞪圆眼睛,这回是真的害怕了,他把嗓子都快喊破了:“不!快放开我!你们这些不得好死的人渣,放开!”


  接下来的事情还要更糟糕。


  陶秋安以为这些人暴打了他一顿以后,顶多拍个裸/照,可他小看了黄鼠狼的歹毒。


  “嘿嘿,这小子脸长得不怎么样,皮肤倒挺滑溜的,可惜观众看不出来。”


  “那还不简单,扒光了倒点油上去,拍出来保证亮瞎你的狗眼。”


  “凭这家伙的姿色想走红网络,我看很难,要是换成他弟弟的话有看头多了,切,可惜给那小子跑了。”


  “那可说不准,如果制作成视频,再加上轮/操高中小处男的标题,点击量肯定刷刷地往上涨。”封闭仓库的光线不足,黄鼠狼打开闪光灯,一边奸笑一边踢了陶秋安两脚:“到时出名了,可别忘记谢我们。”


  陶秋安能动的只有脖子,他扭头,朝黄鼠狼吐了一口唾液:“我谢你祖宗!”


  紧着,耳边传来了哄笑声,接着是不堪入耳的脏话,当皮带扣被解开时,他绝望地闭上了眼睛。


  陶秋安没办法再对自己说,忍一下就好,忍一下就过去了。


  因为现实的残酷超出了他能接受的范围,至今为止他所有的坚忍源自对未来的期望,但是,这些人的所作所为恰恰是要毁了他的人生,彻底碾碎他的未来!


  在这一刻他甚至已经能预见到,以后将会抬不起头来做人的悲惨。


  他的牛仔裤被扯到膝盖,一双双同性的手在身上揉搓,让他浑身发抖,恶心反胃的感觉直涌上喉头,禁不住想要作呕。陶秋安发现自己骂得越大声,这些流氓就更兴奋,于是他咬紧了牙槽。


  黄鼠狼当导演还当上瘾了,边换角度边吆喝:“把他的脸掰过来,对,哎呀,这表情真他妈难看,笑不出来就让他哭。你们乱摸个屁啊!专业点行不行,捏他的乳/头,都利索些,快扒光了老子要拍他屁股!”


  当有人企图把他的T恤衫脱下来时,陶秋安趁机挺起身来,张口就咬住了一只胳膊。


  他下了死力去咬,满嘴都是血味。


  “哇靠!小野种敢咬你爷爷,快给我松口!”


  在一片混乱中,陶秋安挨了两巴掌,脸上火辣辣地痛,内裤和上衣也被脱掉了,一丝/不挂。


  肩膀被压住,双腿被掰开,身体以羞耻的姿势呈现在其他人眼前,骨架匀长,正介于少年和成年人之间,像刚刚饱满的青苹果。陶秋安羞愤欲死,怒火从心口直窜上脑门,轰然烧毁了他所有的理智。


  陶秋安喉结滚动,咕嘟一下咽了嘴里的血,铁锈般的腥味滑下食道,却越发让他口干舌燥。


  他感到浑身发热发烫,仿似有一簇烈火点燃了每根神经,剧烈的疼痛侵袭四肢百骸,他听到了自己的骨骼在咯咯作响,痛得发出凄厉的惨叫,一声比一声越发高亢刺耳。


  四个人,八只手,都按不住满地打滚的陶秋安。


  “妈了个逼,装什么疯狗,找死是不?”


  黄鼠狼骂了句脏话,放下手机,走前去帮忙制服他。突然间,陶秋安垂死般瘫软在地上,黄鼠狼扯起他的头发,两人眼睛就这样对上了。


  接着,黄鼠狼发出了惊叫声,一屁股跌坐在地。


  出事以后,陶夏宁急匆匆跑回家里,把事情告诉了陶冶,然后两人一起在附近寻找。


  陶夏宁跟无头苍蝇似的在小巷里瞎转,上气不接下气,时间过去越久他越心慌。该怎么办?黄鼠狼这种地痞恶霸,若真的发起疯来,什么事都干得出!他千不该万不该,不该丢下他哥逃走!


  “小宁,你听着。”


  陶冶抓住了陶夏宁的肩膀,看进他发红的眼底说:“冷静下来,我们一定可以找到你哥。”


  陶夏宁乱了方寸:“找不到,该找的地方都找过了,怎么办啊,叔,我好怕!”


  “冷静,冷静,闭上眼睛深呼吸,然后跟着感觉去找。”


  “可是……”可是真的找不到该怎么办?


  “没有可是,你必须找到他,你一定做得到的!”陶冶捧住他的脸。


  陶秋安看着他叔,像找到了主心骨,不由自主地点点头。


  陶冶虽然常年醉生梦死,作为一个不靠谱的家长,起码有句话他是说对了。


  他曾说,你们是两兄弟,一条命。


  陶夏宁攥紧拳头深深吸气,逼自个冷静下来,他和陶秋安是亲兄弟,相依为命的亲兄弟,打断骨头还连着筋的亲兄弟,他一定要救自己的哥哥,没有可是!


  冷静,快点冷静……


  陶秋安还没睁开眼皮,就感受到了所处的环境。


  太阳从窗台洒进来,暖洋洋的,散发出类似烘焙的香气。


  还有微风撩动着窗帘,发出挲挲的摩擦声,还有还有,似乎还有谁在旁边看着自己。


  他嘤咛一声,撑起眼皮,又因为强烈的光线而眯起眼睛,然后听到了喜极而泣的声音。


  “哥!你醒了是不是?听到我说话么?”


  陶秋安足足愣了有三分钟,然后费力地撑起身体,感觉到全身骨头都散架了。他半躺半坐地靠在床头,脑胀头晕,发现记忆有一段空白的断层,不记得自己是怎么回到家里。


  “我和小宁从仓库里把你抱回来的,当时里面只有你一个人。”陶冶说。


  陶秋安想起了当时的遭遇,脸色一变。


  “可惜只是被打了一顿,没少了哪块肉,手脚也都还健全,想申请残疾补助金是没指望了。”陶冶戳戳他红肿的嘴角问:“脸肿得跟猪头一样,疼不?”


  陶秋安嘶了一声说:“不疼,最近猪肉涨价了,你们看着我的脸下饭好了。”


  陶夏宁抹了把鼻涕,抱住他哥哽咽:“看到你就饱了,哪还用得着吃饭……”


  陶秋安还来不及回答,肚子就先打起鼓来,他昏迷了将近一天一夜,胃里只剩下酸水。


  陶夏宁到厨房给他熬粥去,陶冶则坐在床边,叼着烟,一口接一口污染空气。


  陶秋安看着他欲言又止的神情,不由说:“叔,有屁你就放。”


  “没大没小。”陶冶赏他一个爆栗,弹弹烟灰垂下眼问:“最近有没有觉得哪儿不舒服?”


  “有啊,嘴巴痒痒,口水淌个不停,总想吃您老做的咖喱鸡。”


  “给我正经点,身体真的没有什么异常情况?”


  “木有,叔,你到底想问啥子?”


  “没有就好。”陶冶趿着拖鞋走出房间,把门关上。


  第二天,餐桌上出现了一大盆咖喱鸡,陶秋安乐得眼睛都笑没了。


  不过笑容仅仅维持了几秒钟,接下来,陶冶像个不容置疑的独/裁者般,宣布已经帮他辞去了饮品店的工作,从明天起,陶秋安要正式在家当米虫。


  尽管陶秋安据理力争,最后以一票之差落败,只能少数服从多数。


  吃过晚饭以后,陶秋安灰溜溜地滚回房间,好气又好笑。他们家究竟从什么时候起,超越了伟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先一步走上了文明主义道路?


  在换睡衣时,陶秋安看到自己满身是被蹂躏过的痕迹,红红紫紫。


  他捂住了嘴巴干呕,想起自己被按在地上,被那么多双手撕扯,揉弄,以及那些猥琐的面孔和下流的辱骂,统统让他恶心不已,涌现一阵阵反胃的感觉。


  身体被一群陌生的人玩弄,真他娘的恶心到极点!


  陶秋安承认自己骨子里是个保守的人,希望第一个和自己亲密接触的人,会是自己喜欢的。


  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就好了,如果是自己喜欢的人……戚凌!


  这个名字忽然浮现在脑海里,如果对象是戚凌的话,他也许就不会那么难过了。


  戚凌,戚凌,戚凌,戚凌,戚凌……


  陶秋安着魔似的反复默念这两个字,咬住了下唇瓣,加快了套/弄分/身的动作。


  突然,他的身体在黑暗中剧烈地颤栗。冲上高/潮的刹那间,手被沾湿了,还有些许零散的汁液喷溅到腹部,雄性的檀腥气味挥发在空气中。陶秋安倒在枕头上,双目一度失神,久久之后,轻叹了一口气。


  他想,天呐,自己一定是疯了。


  想着另外一个男人打飞机,不是疯了是什么?


  而更疯狂的是,幻想着戚凌自/慰,竟然让他有中身心都被净化的感觉。


  陶秋安把家里收拾了个遍,该刷的刷,该洗的洗,实在找不着事干了,才决定出去逛逛。


  他刚出门不久,家里的两人就吵了起来。


  “趁现在哥不在家,给我好好交代,你到底隐瞒了些什么?”陶夏宁质问。


  那天他们在仓库里找到陶秋安时,场面惨烈得触目心惊。


  压根就是屠杀现场!


  遍地都是尸体和残肢器官,这些人看上去像被野兽撕咬得骨肉分离,黄鼠狼靠墙而坐,他的喉管被撕烂了,脑袋歪向一边几乎和脖子分离。墙壁喷溅了不少血迹,而陶秋安就昏倒在血泊里,全身赤/裸。


  只有在恐怖电影中才会出现的画面,如今活生生的就在眼前。陶夏宁当时就吓傻了,而陶冶震惊过后,却很镇定的脱下外套,把陶秋安裹起来,然后开始清理现场。


  陶冶把他们留下的足印和痕迹弄乱,再把仓库门锁好,还把他们之前穿过的衣服鞋子拿到野外埋了,看得出他是想制造陶秋安没有去过仓库的假象,这是为什么?


  陶夏宁还有一个更大的疑问:“我帮哥清洗的时候,发现他嘴里都是血,又是怎么回事?”


  如果遭到了动物袭击,即使陶秋安侥幸逃过一劫,嘴里也不可能会有血!


  “别问了,这事过去就算了。”陶冶揉揉眉心。


  “哈,你当我是白痴吗?或者当警察是白痴?那你告诉我,为什么我们这些年总是搬家?为什么你不许我参加任何比赛?为什么你明明有博士学位却不肯找份工作?为什么你总要抽取我们的血液样本?为什么,为什么,为什么?”陶夏宁越问越激动,似乎恨不得扑上去掐住他的脖子。


  “小宁,你那么聪明,认为我能瞒你多久呢?”


  陶夏宁愣了愣:“我怎么知道!我连亲生父母是谁都不晓得!”


  “我不是不说,只是你们都太还小了,有些事……”


  “放屁,又是用这个当借口!”


  “小宁……”陶冶闭了闭眼睛,坐在沙发上抹了把脸,神色疲倦:“我要保护你们,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这个目的。相信我,当你们该知道真相的时候,我瞒也瞒不住,但我希望那一天永远不要来,或者晚点来。我只想让你们快快乐乐的长大,别逼我了,好吗?”


  陶夏宁看着这个仿佛一下子苍老男人,胸口发堵。


  陶秋安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买了个新的挎包,靛蓝色的,耐脏。


  他背上新挎包自我感觉良好,但尚有些不足,于是偷偷摸摸的从建筑工地窃取了一块石砖,塞进挎包里掂量掂量,这才有了足够的安全感。


  既然都已经干了件坏事,那就索性多干一件。


  陶秋安做贼似的攀上了一栋旧楼房的天台,蹲在围墙下面探头探脑。


  他的心脏狂跳个不停,手心都被汗湿了。好吧,他不能否认自己确实有点儿猥琐,这会儿正在实施偷窥,胜在自己眼神够好,用不着浪费钱配备望远镜。


  而有幸成为他偷窥的对象,正是对面楼桌球室的老板——戚凌。


  此时,戚凌刚好就坐在窗台上吸烟,低头看着爪机。


  戚凌今天穿的是件V领无袖的黑色背心,一条有破洞的牛仔裤,墨绿色的帆布皮带系在腰间,既简简又利落。陶秋安喜欢他的肤色,黝黑中透出了健康的光泽,也喜欢他黑发,不长不短,张扬而凌乱。不过陶秋安最喜欢的是他的气质,野性之中带有毫不讲理、罔顾一切的蛮横。


  仿佛天不怕地不怕,没有任何事能难倒他似的。


  陶秋安对戚凌的了解不多,都是从别人那儿打听来的,结合方方面面的信息,他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此货绝非善类。但感觉是一种无法控制的东西,喜欢上了就是喜欢上了,与好坏无关。


  否则怎么会有句至理名言,谁年轻的时候没爱上过一两个人渣。


  值得庆幸的是,这人渣是水中月镜中花,好坏与他无关,自然就伤不了他分毫。


  陶秋安看到有个火辣的“大波妹”走向戚凌,挨得很近,两团绵肉都快凑到戚凌脸上去了。他在心底不屑地切了声,那女人一瞧就是个胸大无脑的货色,超短裙下面还套着渔网丝袜,有伤风化!


  戚凌伸手勾住了大波妹的腰,两人眉来眼去,有说有笑。


  陶秋安看不下去了,临走前朝对面楼比了比中指,好一对奸夫淫/妇!


  当天晚上陶秋安做了个梦,梦到一个叫戚凌的男人,他勾住了自己的腰,引起了一阵触电般的颤栗。陶秋安惊醒过来,侧身躺在床上蜷缩起脚趾,呼吸渐粗。


  他察觉到自己下身又硬又涨,被内裤勒得难受极了,他用手去摸,前端已经湿了。好在陶夏宁还没有回家,房间里就他一个人,他边抚弄着自己的欲望,边问自己这是怎么了?明明昨天才发泄过……


  陶秋安释放了以后,摸黑找到纸巾把手擦干净,倒回枕头上,闭上眼等待澎湃的欲望消退。可是他却发现自己似乎越来越饥渴,回想着春梦里的情形,性/器又一次硬挺起来。


  完蛋了,陶秋安捂住脸,觉得自己真是无药可救了。


  今天家里有件喜事,陶冶代人写的论文获奖了,刊登在颇有影响力的人民日报上,顾主一开心,重重打赏了厚厚一叠毛爷爷。虽然当枪手不是件光荣的事,不过看在钞票的面子上,兄弟俩也就不鄙视他了。


  为了庆贺想吃大餐,但又懒得下厨的话,打火锅绝对是不二的选择。


  陶冶热爱吃辣,两兄弟因为从小深受他的荼毒,已磨练出了一个金刚不坏的胃。看着陶秋安眼也不眨的把沾满红油的青菜往嘴里塞,陶夏宁打趣他:“哥,功力见长啊。”


  “过奖过奖。”陶秋安把筷子当成兵器,舞了两下直指他的鼻尖:“施主,是否要切磋一番?”


  陶夏宁夹起了一瓣大蒜:“谁怕谁,孤王誓要称霸武林,逐鹿中原。”


  “哈、哈、哈!你这个蒙古鞑子,胆敢欺我大宋无人?”


  “咳。”陶冶清了清喉咙,拿起啤酒罐说:“悟空,悟能,休得再胡闹,为师要念紧箍咒了。”


  两兄弟不约而同甩个白眼给他,不带这么乱穿越的。


  “叔,哥,我决定去学泰拳。”陶夏宁突然说。


  “为啥?”另外两人异口同声。


  “待我学成之日,誓要一雪前耻,荡平岛国!”


  陶秋安怔了下,知道肯定是因为上次黄鼠狼的事,于是就顺着他的话接下去:“其志可嘉,不愧是我中华儿女,去吧,党和组织看好你。”


  “学费多少?”陶冶问。


  “安啦,我是去拜师学艺,指不定师父还倒贴呢。“


  “拳脚无眼,你自己小心点。”陶冶叮嘱。


  从小到大,无论两兄弟想要做什么,陶冶从来不会反对,只要求他们低调做人。


  陶秋安倒无所谓,因为他高调不起来,而即使陶夏宁有多不情愿,也从来没违背过陶冶的要求。


  所以吃饱喝足以后,他决定小小的报复一下:“老规矩,输的人洗碗。”


  陶秋安赞成,于是三人剪刀石头布,兄弟联手所向无敌,陶冶又一次惨败,唉声叹气地赖死在餐桌上。最后在他倚老卖老的打滚攻势下,陶秋安举手投降,默默地收拾善后。


  陶冶扳回一城却不见喜色,他回到房间,锁上门,把今天的报纸拿了出来。


  仓库里的尸体被人发现了,警方初步断定是野兽所为,但毕竟是五条人命,事件已经轰动全城。而陶冶所担忧的,不仅仅只是警方而已,他隐隐有种不安的预感,也许平淡的日子快要结束了。


  陶冶叼着烟,把手中的报纸一下下撕碎,扔进垃圾桶里。


  洗澡前陶秋安照了照镜子,发现身上的伤好得很快,不到一个礼拜淤痕完全消退了。他在镜子前转了转,觉得自己似乎和从前有些不同了,但具体是哪个部位不同,他又说不上来。


  可是改变不单单只是欲望而已,连想见戚凌的渴望也变得强烈起来。


  甚至让他有些……难以自控。


  但陶秋安觉得不能太放纵自己了,所以强忍着没有再去偷窥,但没想到,竟然会遇上戚凌。


  周六的那天,他到图书馆借了两本书,夹在腋下,耷拉着脑袋拖着脚子,慢悠悠地往回家的方向走。陶秋安正想着心事,忽然听到耳边的风声不对了,下意识地歪头,紧接着,一个篮球从耳边擦过。


  篮球砸到铁丝网上,发出“砰”的一声巨响,力道可想而知。


  事情发生得太突然,陶秋安愣了愣,原来自己刚才差点被砸到了,好险!


  “还好没砸到人,戚凌,你是怎么搞的?”有人冲着陶秋安小跑过来,忙不迭地道歉:“对不起,不好意思哈。”


  陶秋安把滚到脚边的篮球捡起来,递给他,然后望了一眼在球场上的戚凌,因为距离和光线原因看得不太清楚。他悻悻地收回目光,继续前行。


  “喂。”那人拦住陶秋安问:“我们刚好差一个人,要不要玩?”


  陶秋安犹豫起来,他毫无球技可言,勉强只能算会打而已,丢人也就罢了,还拖别人后腿多不好意思。


  他正打算拒绝,戚凌却快一步说:“三对三,输的掏钱买啤酒。”


  身旁的人推了他一把,陶秋安就被推到了球场上。


  比赛正式开始以后,陶秋安感到不知所措,其他人显然是经常打球的,一个个利索得跟长了翅膀开了外挂似的,而他夹在中间显得有些笨拙。


  终于终于,他好不容易摸到篮球,结果眼前一闪,手里就空了。


  戚凌抢到球以后,两三下闪身冲到了篮板下,原地起跳,来了一记猛力的扣篮!


  进球后,连篮板和球框都摇了起来。


  陶秋安看得傻眼了,坑不坑爹啊?这种水准都可以去打职业赛了!


  戚凌得分后抹了把汗,回到己方的界线内,俯身,双手撑住膝盖,自始自终都没瞧过陶秋安一眼。


  陶秋安磨磨牙,你好样的,给我等着!


  自己让谁瞧扁了也不能让这家伙瞧扁,为了争这一口气,他决定拼了!


  陶秋安卯足力气去抢球,他眯起眼睛,直勾勾的盯着篮球不放,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所看到的人和物体移动速度变慢了,如同用慢镜头看电影那样。他瞅准时机,双脚离地跃高,拦下了对方的传球,落地后便带球往回跑。


  陶秋安感觉到自己体内的血仿佛烧开了,像有一股看不见的蒸汽在推动着,身体变得轻盈,速度跟得上其他人了。这种感觉很神奇,难道是他不小心也把外挂开启了?


  陶秋安虽然纳闷,但不容许他多想,因为,戚凌就在前面几步之遥,看样子是准备从他手里抢球。陶秋安一咬牙,试图运球越过戚凌,可是不行,对方的反应和速度都很敏锐。两人产生了肢体碰撞,他能嗅到戚凌的味道,以及皮肤摩擦时的触感,在这么短暂而有限的时间里,感觉竟然如此清晰。


  简直有些不可思议,而戚凌挥发出的汗水和热气,略带着咸腥,像大海的味道。


  陶秋安刚走神,篮球就被戚凌抢夺到手,这下糟糕了!


  他情急之下,用身体挡住戚凌的移动,结果两人撞到一起去了,戚凌的肩头撞到陶秋安下颚,两人都退了一大步。陶秋安刚刚稳住脚跟,就感觉到脸在发麻,嘴里有血的味道,应该是舌头被牙齿磕破了。


  “戚凌你犯规了,罚球。”


  戚凌啧了一声,把篮球塞到陶秋安手上,转身就走。


  陶秋安站在罚球线后半圈,咽下口腔里多余的血沫,眯眼,跃起,投篮。


  篮球在半空中划出弧形,精准的落入球框里,连框边都没沾到。


  陶秋安在队友的叫好声中惊醒过来,他察觉到自己的身体很不对劲,好热,像是体内堆满了火炭,即使清凉的晚风拂过,却带来了火上加油的反效果。他赶紧说:“抱歉,我要先回家了。”


  说完不管其他人的反应,掉头,拔腿就跑。


  “啊?怎么这样,那比赛还打不打?”有人问。


  戚凌顶起篮球在指尖上转动,望着某人匆忙逃跑的背影说:“不打了,到此为止。”


  这时,天色完全暗下来,白色的背影很快淹没在了夜色里。


  陶秋安回家以后,洗了个冷水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体温似乎恢复正常了,刚刚的异样像是错觉而已。他想起自己把书本漏在了篮球场,拍拍额头,哀号一声。


  不过第二天,陶秋安不再为忘记拿书的事挂心,因为更让发生了他闹心的事情。


  他在切菜时划破了手指,看着淋淋夺目的鲜红出神,一会儿后,像受不住诱惑似的伸出舌头舔舐伤口,将芳香甜美的血腥卷进了嘴里。直到客厅里传来陶夏宁的笑声,他才猛然回神,顿时惊出一身冷汗。


  然后他发现自己口味开始变了,往日喜欢的食物,现在吃起来如同嚼蜡。


  这还只是其次,接下来的整个礼拜,对性的渴望越来越强烈了,每当夜晚闭起眼睛,脑海里全都是戚凌在篮球场驰骋的身影。因为和戚凌近距离接触过,从前虚构的幻想全变成了更具体化臆想,并且越发下流了!


  陶秋安梦到自己抚摸戚凌的裸/体,亲吻泛出黑珍珠般光泽的皮肤,吮吸他的嘴唇,挤进了他双腿之间,在完全没有隔阂的情况下肌肤相亲。


  天呐,他怎么会饥渴成这样?


  太不要脸了,简直像个变态色/情狂似的!


  陶秋安只能尽力克制自己,做家务也好,看书也好,上网也好,累得实在撑不起眼皮了才肯爬上床。可是这样做并不奏效,他又一次梦到了戚凌,然后在半夜惊醒过来,下身的欲望坚硬如铁。


  该死的!陶秋安翻个身,恨不得把下面这根发情的器具给掰断算了!


  他握住拳头默默忍耐了半个小时,但欲望却丝毫没有消退的迹象,反倒憋得他更加难受了。陶秋安夹紧腿根,因为陶夏宁就睡在上铺,他不敢乱来,最后忍无可忍,只能到厕所去解决。


  他复杂和恼恨的心情很快被快感取代,在漆黑的洗手间里,陶秋安靠在瓷砖上,睡裤褪到膝盖,仰头套/弄着火热的性/器。一阵阵酥麻从尾椎骨窜上来,陶秋安撩起了睡衣,用指尖揉弄乳/头,咬牙闷哼了一声。


  脑中闪过白光,接着手上一热,欲望的源泉喷发出来。


  陶秋安喘了口粗气,低头看看粘腻的浊液,他厌恶的蹙眉,扯下纸巾擦掉,提起了睡裤。当陶秋安拧开洗手盆上的水龙头时,才意识到一个严重的问题,洗手间里根本没有开灯,他却看得一清二楚!

  虽然比不上白天清楚,但仿佛戴了一副无形的夜视镜,这是怎么回事?

  但更惊悚的事情陆续有来,他抬头,在镜子里看到了自己的脸,以及自己的……眼睛。

  一双不是人类的眼睛!

  因为人类的眼睛绝对、绝对、绝对不会在漆黑的夜里发亮!


  陶秋安打开房间门,一阵刺鼻酒气扑面而来。

  他沉下脸来,太阳穴一抽一抽地作痛。陶秋安昨夜整宿没睡,耗在网上查资料,他在心底不断否定自己不是人类的念头,自我安慰说,也许只是个基因比较特别的人类,但查来查去,也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

  反正这事已经够闹心的了,现在看到陶冶在沙发上一边抠脚丫一边喝啤酒,更闹心。

  “叔,大白天的,你能不能有个人样?”

  陶冶横了他一眼,满脸涨红:“我怎么就没有人样啦?碍着你的眼了?”


  “我说错了么?你瞧瞧你现在像个什么样子,成天到晚就知道喝酒,啥事也不管,影响到我和小宁就算了,还把自己身体给喝垮了。你自己说说这几年来,你有好好活过一天吗?”


  陶冶醉了七八分,前言不搭后语的跟他杠了起来:“呵,我知道,你就是嫌我碍眼了,你们都嫌我碍眼!我知道自己见不得人,得了,你滚吧!滚!我要是还求你舍不得你,我他妈的就是个龟儿子!”


  陶秋安头痛得更厉害了,瞪着陶冶,火气蹭蹭地往上涨。


  陶冶不晓得有多久没修过头发剃过胡子,蓬头垢面的,身上穿来穿去都那几套睡衣,胸口留有大片洗不掉的污渍,连公园里的流浪汉都比他像个人样!


  “你滚啊!”陶冶把啤酒罐砸向他,乱喷唾沫星子:“你个白眼狼!滚!”


  “滚就滚,喝吧,喝死你算了!”陶秋安忍无可忍,重重地把家门摔上。


  他从来没有和陶冶发生过如此激烈的争吵,虽然早看这家伙不顺眼,可是如果没有陶冶,他们兄弟俩的命运会怎么样还真不好说,所以平时能忍就忍能劝就劝。


  但陶冶越来越过分了,一天两包烟,从早喝到晚,简直像慢性自杀!


  操蛋的!陶秋安此时格外怨恨起自己的爹妈来,丢下两岁的他和三个月大的弟弟,然后就没人影了,直到现在是死是活也不知道。既然如此,当初何必要把他们生下来,真是害人害己!


  陶秋安正心烦意乱时,接到了陶夏宁打来的电话。


  陶夏宁正在拳馆里,今天是他第一次正式上擂台和别人对战,叫陶秋安没事就去给他加油。陶秋安确实也没别的事好干,更不愿意回家对着那个酒鬼,所以一口答应下来。


  他跟着地址找到了拳馆,进门就被吓着了。只见拳馆里面的人们一个个都打着赤膊,下身只穿着一条运动短裤,要腹肌有腹肌,要背肌有背肌,彪悍而精壮,啧啧,空气里全是雄性的荷尔蒙。


  拳馆中央有个四方形的擂台,因为堵车,陶秋安来得迟了,对战已经开始,台下围了不少人。


  陶秋安挤到擂台边,就又被吓了一跳,台上越看越眼熟的家伙,不正是戚凌么?

  说起来世界还真小,陶夏宁的师父是拳馆的老板,人称炮哥,而恰恰他又是戚凌的师兄,所以按规矩论起辈分来,陶夏宁还得管戚凌叫一声师叔。

  陶夏宁站在擂台上,光着胳膊穿着黑色的短裤,两手戴上拳头,看上去颇有几分职业拳手的架势。还不到一个月,这小子好像又长高了,肌肉削薄线条匀称,虽然比不上成年汉子这般壮实,但带有一种少年独特的张力和质感。


  不过陶秋安只看了戚凌一眼,还没瞧仔细,就赶紧移开目光,万一要是控制不住自己,在大庭广众之下流鼻血就丢人丢到姥姥家了,还是不看为好。


  因为这男人实在是……Man得要命!


  陶夏宁在台上蹦蹦跳跳地朝他挥手,结果,被一拳击中面颊,仰面朝天的倒在台上。


  “小宁!”看得出那一拳实在打得不轻,陶秋安整颗心提了起来。


  “切!”陶夏宁爬起身,用舌尖顶了顶口腔内壁,抬腿直扫戚凌的脖子:“偷袭我,卑鄙!”


  戚凌向后仰身避开,使出一记左勾拳,正中陶夏宁的胸口,又快又准。泰拳是力量和敏捷并重,主要运用人体的拳、腿、膝、肘四肢八体进行攻击,两人你来我往的在台上较量,打得火热朝天。


  陶秋安看得目不暇接,当看到他弟被击中了一次又一次,不单只是心疼,连肉都疼了。

  炮哥在旁边抱着手臂说:“别担心,这只是一场友谊赛。”

  屁的友谊赛!他才不信炮哥的话,陶夏宁下巴都肿起来了,连站在台上都有些不稳,再打下去鬼知道会怎么样!戚凌这个黑心的混蛋,怎么下手那么狠,以大欺小!


  陶秋安忍不住质问:“小宁根本就打不过,你为什么还要让他上台?”


  “你没看出来吗?戚凌是在指导你弟弟,不然他早就被抬下去了。”


  虽然如此,陶秋安仍是耿耿于怀。


  陶夏宁被踢倒以后,在台板上利落地翻个身,挺身站起来,抬起双手护住脸面,又一次发起了攻势,分明是一只呲牙的幼兽。戚凌冷笑,还是一只相当漂亮的小兽,他抬手格挡陶夏宁的横扫,再用手肘重击他的腿部。


  “啊!”陶夏宁惨叫一声,抱住膝盖打滚。


  “够了,不要再打了!”陶秋安冲上擂台,打断了对战。


  “哥……我没事的,还可以……”陶夏宁冒着冷汗说。


  “你给我闭嘴!”陶秋安瞪了戚凌一眼,大声地说:“我说结束就结束!”


  “OK,结束。”戚凌摘下拳套一扔,掉头跳下了擂台。


  陶秋安才不管周围的人议论纷纷,只关心弟弟伤得到哪儿了。


  后来才知道,陶夏宁并没有受到严重的创伤,戚凌只是用手肘击中了他大腿的筋脉,导致整条右腿酸痛麻痹,缓一缓揉一揉就没事了,照样能跑能跳。


  陶秋安放下心来以后,感到挺不好意思的,他似乎错怪戚凌了。


  在休息室,炮哥跛着脚,一瘸一拐地走过来,递了瓶药油给陶秋安,说:“你真是个好哥哥,对了,今天晚上是我生日,一起来玩吧。”


  “太好了,既然师父都主动开口了,哥你也来玩吧,白吃白喝,还包唱K包酒水哦,不去就亏大了。”陶夏宁说。


  “可是我没有准备礼物……”


  “哈哈,你们真的一点也不像兄弟呢,小子,跟你哥好好学学,别整天臭不要脸的。”


  看得出来炮哥是条豪爽汉子,陶秋安也就没跟他客气。


  不过真正让陶秋安决定不要脸去蹭吃蹭喝,是因为另外一个原因,他听炮哥说今天也是戚凌的生日,不过那家伙从不喜欢张扬,所以只有相熟的人才知道。并且,今晚的聚会戚凌也会到场,陶秋安不禁开始期待起来。


  可是当真到了晚上,情况和陶秋安预想的不太一样。


  KTV的包厢里陆陆续续来了好些人,全是陌生的面孔,他拘谨的坐在一边,因为不会喝酒,所以显得有些呆板。陶夏宁则像颗耀眼的小星星,满场子乱跑乱窜,跟谁都能搭上几句嘴。


  陶秋安注意到戚凌也是独自默默坐在边上,指尖夹住香烟,有一口没一口地饮酒,脸上几乎没有什么表情,怎么看也不像过生日的人。


  有人上前打招呼,他也就应一声,再搭话就不回答了,生生冷淡走了好几个人。等到唱完生日歌,还没开始切蛋糕,戚凌就起身走出了包厢。


  陶秋安有话想亲口对他说,于是也打算跟出去,不过被人挡了一下。


  后来,陶秋安是在KTV的大厅里找到了戚凌。他独自正坐在吧台旁边,交叠双腿,托着下巴,在迷幻交错的霓虹灯下,是一副生人勿近的冷眉冷眼。陶秋安明显感觉到他并不开心,可是为啥子呢?


  “那啥……”陶秋安鼓起勇气,凑过去说:“生日快乐。”


  戚凌转过脸来,挑着眉毛瞅了瞅他,不吭一声。


  陶秋安很是尴尬,戚凌的眼神漫不经心却又无比犀利,好像看穿了他的内心。


  这时,有个风尘味浓厚的妖娆女人走过来,搭住戚凌的肩膀,笑笑说:“稀客啊。”


  戚凌立刻换了副表情,轻佻地勾起嘴角:“我这不是来了么?怎么?想我了?”


  一个情场浪子,一个风骚女子,正粘成一团打情骂俏,完全把某人晾在边上了。陶秋安怨念十足地观摩着,满脑子都是三个字,狗男女……狗男女……狗男女……


  “哎呀,这是谁?你也不跟我介绍一下。”女人像刚刚才发现陶秋安似的。


  “他啊,一个连酒都不沾的小朋友。”戚凌搂住女人的水蛇腰,看向陶秋安说:“小朋友,十二点都过了,还不赶紧回家睡觉觉去?”


  “你才是小朋友!”陶秋安端起他面前的酒杯,一饮而尽,抹了把嘴巴:“你全家都是小朋友!”


  他突然间爆发的豪气,让两人都愣住了。可惜这股豪气没能坚持下去,被辛辣的酒气一呛,陶秋安就捂住胸口,扶着吧台边角,咳得跟重度肺结核患者一个样。


  “啊哈哈哈!”戚凌露出了今晚第一个笑容,大声对调酒师说:“麻烦给这位小朋友来杯牛奶。”


  女人也掩着嘴巴,伏在戚凌的肩头笑个不停。


  两人刺耳的嘲笑声,让陶秋安难堪得想找个洞钻,脸色红了又白,狠瞪戚凌一眼,转头跑了。


  陶秋安灌了一大杯威士忌,胃里像有把火在烧,脑袋也越来越晕乎。他一直跑出了KTV,在马路上扶着灯柱,仰头瞪圆眼睛望着夜空,硬是把泪水逼回眼眶。


  没啥大不了的,从小到大难道还被人嘲笑得少吗?


  真的没啥大不了,陶秋安对自己说。


  夜深了,浮华的城市已渐渐沉寂下来。

  陶秋安有气无力地走进二十四小时营业的肯德基,打包了一盒蛋挞和炸鸡块。

  家里的大叔肯定光喝酒不吃饭,估摸着现在酒醒了,肚子也饿了,自己就大人有大量,不和他一般见识。陶冶再怎么不济,到底还是自家人,哪有让自家人饿肚子的道理。

  陶秋安不知道自己是不是醉了,打开家门的一刹那,他以为是自己眼花。

  家里好像被超级台风袭卷过一样,家具东倒西歪,地板满是杂物,连放脚的地方都没有。

  陶秋安抬头看了看门牌号,确定自己并没有走错。客厅里的沙发翻到了,两个房间也乱糟糟的,见不得陶冶的踪影,不过让他最在意的,是地板上有已经凝结血迹,红得发黑的一大块,光是看上去就怪吓人的。

  空气里除了血的味道,还有陌生人留下的味道,并且不只一个!


  手里的垃圾食品“啪”一声落地,陶秋安能想到的只有两个字,报警!

  经过警方连夜调查,初步断定这是一起入室抢劫伤人案,但还存在很多的疑点。

  他们家虽然发经济不宽裕,但没有欠债,也没有仇家。

  家里没什么值钱的东西好给人抢的,清点过后,发现损坏的东西很多,但丢失的仅仅是一些陶冶房间里的文稿和材料。而警方断定这是团伙作案,大张旗鼓的出动了一伙人,却只带走了两箱破纸,忒奇怪了!


  最后,也是最大的疑点,陶冶到哪里去了?地上的血迹又是谁的?

  突然遭遇了一场巨变,两兄弟都慌了神,陶秋安带着弟弟满大街的找人,可是陶冶就像人间蒸发了似的,一点可以追查的线索也没有。

  “哥,我们毫无头绪,天大地大的,该去哪里找才好。”

  陶秋安满眼红丝,一字一句地说:“那也要继续找,登报纸,贴寻人启事。”

  陶夏宁点点头,环顾了下面目全非的家,心里有说不出的难受。


  陶秋安心里更加难受,因为他出门前和陶冶大吵一架,结果就出这事了。如果他当时没有和陶冶吵架就好了,如果他没有出门,如果他早点回家……事情也就不会变得这么糟糕了。


  “你先洗澡去,然后睡一会儿,天亮我再叫你。”



  陶秋安走进房间里,动手把床铺好,再把地上的枕头捡起来,接着开始收拾被翻了个底朝天的房间。陶夏宁洗完澡出来,看到他哥正在忙活,刚打算帮忙,就被拦住了。


  陶秋安让弟弟躺到床上去,帮他盖上被子:“睡吧,凡事都有哥在,嗯?”


  “哥,你会一直都在吧?不会像叔那样突然就……”


  “傻瓜。”陶秋安揉了揉他的头发,笃定地对他说:“哥不会丢下你的,快睡。”


  陶夏宁听话的闭上了眼睛,陶秋安看着弟弟稚气未脱的脸蛋,打起精神来,他咬咬牙下定决心,无论如何都要撑起这个家,然后把陶冶给找回来!


  第二天,两兄弟来到了拳馆,打算请炮哥帮忙,因为他的人面比较广,路子也多。


  炮哥一口答应下来:“没问题,有消息就通知你们。”


  陶秋安又是鞠躬又是道谢:“寻人启事下午就印出来,到时候麻烦你了。”


  “不麻烦,你就多拿点过来,我会叫人帮你在拳馆和附近这一带都贴上。”


  炮哥肯帮他们帮到这个份上,兄弟俩除了一个劲的感谢,也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


  这时,原本在边上练拳的戚凌走过来:“下午把寻人启事到我那里去。”


  说完,就目中无人地往更衣室去了。


  等到下午,整整一千份寻人启事全部印好了,栋起来有半米高,付了钱以后,两兄弟分头行动。陶夏宁去拳馆,陶秋安则带上寻人启事去桌球室找戚凌。


  这时的陶秋安已经顾不上那么多了,只要是能借用的力量他都不会放过,因为陶冶失踪了足足超过四天。报案以后警察就对他说过,让他尽可能的想办法找人,因为根据数据统计,失踪的时间越短,失踪者活着的几率就越高。他不敢往坏处想,所以一心只想着找人。


  陶秋安亲身踏入从前自己偷窥过的地方,心底有点儿发虚,他甩开杂念,正事要紧。


  戚凌正在打桌球,见到他来,用球杆一指:“放桌上就可以了。”


  “呃,好的。”陶秋安放下了寻人启事以后,对他说:“真的太谢谢你了。”


  “没什么。”戚凌俯下身,手里的球杆用力往前一顶,打进了黑球:“陶夏宁也算是我的师侄。”


  原来是因为他弟,陶秋安说不上心里的是什么滋味,落空空的。他始终有一种感觉,戚凌似乎讨厌自己,即使不讨厌,也绝对没有好感,因为总是用一种疏离和冷漠的态度应对自己。


  “你还有事吗?”戚凌问。


  听到这句话,陶秋安可以十分肯定自己的猜测是对的,他真的讨厌自己!


  “没事了,我走了,谢谢你的帮忙。”陶秋安客客气气地说。


  他才刚转过身,突然就出大事了!


  从桌球室的门口冲进来了一群人,好家伙!一个个都凶神恶煞的,手里都拿着长刀铁管子,见人就打见东西就砸,场面要多混乱有多混乱。陶秋安顿时傻眼了,这是要闹哪样啊?


  这些人不单单只是来砸场,看到戚凌,更是一窝蜂的涌过来。


  戚凌踢倒了第一个冲向自己的人,操起球杆当武器还击,可是对方人数太多了,他被逼到了死角里。陶秋安也不晓得自己打哪来的胆子,想也没想的,就一头热的就冲上去加入斗殴。


  刚开始陶秋安还有些胆怯,接下来越打越顺手了,甩起挎包一砖板拍到别人后脑勺上,然后再往旁边一扫,连续扫中了好几个人。戚凌趁机突围,拽起他就往桌球室外面跑。


  两人一路跑到了楼下,那些打手还紧追不放,戚凌跨上了摩托车,大喊:“上来!”


  陶秋安利落地跳上车,抱紧他的腰。


  戚凌一拧油门,黑色的雅马哈发出了咆哮声,把追赶的人远远甩在了后边。


  成功脱险以后,陶秋安才感到后怕,他到底只是个高中生,从没经历过这样夸张激烈的场面,顶多是在电视里看过而已。接着他发现戚凌受伤了,肩膀和手臂上都有刀伤,扑面的疾风把血腥味灌送了他鼻腔里。


  陶秋安整个人还没有完全平复下来,心跳得飞快,正处于激昂的状态里,这一股味道,让他益发的躁动起来,不自觉地咽了下口水。


  “你要不要紧?”陶秋安大声问。


  戚凌回过头看了他一眼,脸上不见痛色,但也没有什么表情。


  得不到回答,陶秋安也不好再问下去,他不敢贴戚凌太近,改为揪住他的衣服。


  “抱紧。”戚凌的话音一落,摩托车突然加速,直冲过了马路前面的临检站。


  陶秋安猛地撞上他后背,两颊被风刮得生痛,几乎睁不开眼睛,心惊胆战的听着后方传来的警笛声。他心想,戚凌这家伙果然和传闻一样,开起摩托车来像赶着去投胎似的。


  戚凌甩掉交警,把车开进了城中村里,停在一间私人小诊所的门前。


  经营诊所的人陶秋安见过,上次就是这家伙主动邀请他打篮球,看他右边耳朵戴满亮晶晶的耳钉,披上白大褂也不像个医生,莫非是无牌行医?会医死人的咩?


  戚凌把带血的衣服脱掉,直接往地上一扔,大大咧咧的坐在诊疗桌上,拉开抽屉找烟。


  陶秋安像中邪一样的直盯着他看,移不开目光。


  戚凌的身材高大,骨架欣长,是恰到好处的精壮,肌肉并不发达却块块都分明,这种人通常被称为天生的衣架子。他的腿老长了,下身深色低腰裤勒出了盆骨的形状,显得腹部和腰部的线条更紧致。血都打湿了般边肩膀,戚凌却像没有痛觉,急急地吸了一口烟,再扬起脸来,徐徐地把烟雾吐出来。


  “每次见到你准没好事,怎么又挂彩了?”医生用钳子夹住棉花球,边帮他止血边问。


  “关你屁事,好好做你应该做的事就行了”戚凌说。


  “靠,那你倒是付我应该付的诊金啊!”


  “欠着,以后一起烧给你。”


  “你大爷的。”医生啐了他一口,转身拿药水时看了看陶秋安,便说:“怎么连你也遭殃了,以后离这坏蛋远点,否则哪天横死街头还不知道怎么回事。过来,我给你上药。”


  这时陶秋安才知道自己也受伤了,脖子有一道发红的伤口,只是刮破了皮,渗出血丝。


  陶秋安刚走前两步,胳膊被戚凌给抓住了,接着用力把他拉过去。戚凌捏住陶秋安的下巴,把他的脸拧到一边,看着陶秋安耳朵下方的伤痕,拧紧了眉头。


  “呃……”两人突然那么接近,陶秋安连呼吸都忘记了。


  陶秋安还没想好该给什么反应,就被一把推开了,踉跄退了两步,险些跌倒。


  “你真多事,以后离我远点。”戚凌跃下诊疗桌,头也不回地走出诊所。


  “喂,你的伤还没包扎……”


  轰隆隆的引擎声打断了医生的叫喊,戚凌骑着摩托车,扬长而去。


  什么人啊!陶秋安站在原地咬牙切齿,很想、很想把这混球的全家都问候一遍。


  戚凌竟然说自己多事!八嘎的!早知道让他被人砍死算了!


  “我说……你是喜欢戚凌吧?”医生问。


  “啊?”陶秋安眨了两下眼睛,一脸不屑地说:“谁会喜欢这种混球!”


  “那家伙可不只是个混球,还是一匹无情的种马,你可千万不要犯傻。”医生帮他擦上消肿的药膏,顿了好一会儿,直到陶秋安跨出诊所的大门才开口:“要好好保护自己的心,因为如果它受伤了,任何医生都束手无策。”


  陶秋安身体僵了一下,低声说:“谢谢。”


  他很感激医生的好心劝告,不过,陶秋安现在没心思去琢磨儿女情长。因为找到陶冶才是首要目标,至于其他的,通通先丢到爪哇国去!


  只要天没塌下来,地球仍在转动,日子就得继续过下去。


  陶秋安花了整天的时间收拾残局,又找出工具箱来,拿着锤子敲敲打打,总算把家里恢复了原样。他长长吁一口气,抹了把汗,躺在刚刚干透的地板上,合眼微笑。


  还记得从前啊,他们家里天天都像打仗一样兵荒马乱,陶冶是个家务白痴,试过差点把厨房烧了,陶夏宁是魔头转世,路还走不好呢,就爬到隔壁阳台去摘邻居的胸罩。以前家里不但又乱又脏,还总有一股馊味和尿臊味,有次班主任来家访,从进门到坐下,还不够五分钟就闪人了。

  反正他们家没有一点比别人家强,可是对他来说,天底下哪里也比不上。

  陶秋安决定到陶冶的老家走一趟,虽然找到人的可能性不大,但总比什么事也不做要好。但陶冶已经离家多年,从来没见他回去过,而陶秋安手里仅有一个地址,所以要去多久,能不能打听到消息都是未知数。

  陶夏宁送他到长途车站,在候车室外面捏着嗓子说:“夫君,出门在外一切要多加小心,莫忘了妾身等你早日归来。”


  “娘子保重,来日为夫高中状元,定会赶回家与你团圆,以解相思。”

  “夫君,即使你名落孙山,妾身也依然翘首盼着你回来。”

  两人一副深情状凝视对方,随即,同时背过身去,掉了一地的鸡皮疙瘩。

  陶秋安登上了长途汽车,隔着玻璃窗对陶夏宁挥手,心里很舍不得,毕竟他们从小就没分开过。陶冶还取笑过他们,打起来的时候像仇人,和好以后像情人。


  小时候他们打架打得可凶了,陶秋安把弟弟当沙包一样的捶,陶夏宁把他当鸡腿似的啃,直到现在,他手臂上还有牙印呢。不过自从兄弟俩渐渐长大以后,就不怎么打架了,改为枪口一致对外。


  来到风情淳朴的南方小镇,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陶秋安决定找个地方落脚。

  他为了省钱没有入住宾馆,而是根据贴在路边围栏上的广告,找到了最便宜的住宿方式。三十块钱一个晚上,像集体宿舍,睡的是上下铺,总共有六个床位,厕所公用。

  一分钱一分货,环境自然好不到哪里去,好在住的人不多,包括陶秋安在内就三个人。  “小哥儿,你看起来不像是住这种地方的人啊,怎么啦,离家出走?”


  陶秋安瞅着向自己搭话的男人,肥头大耳,满面的油光,小眼珠子贼溜溜的,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东西。他坐到了床上,叠起腿,用挎包有一下没一下地敲打床柱:“是啊,家里人把我赶出来的,因为没钱送精神病院,他们实在受不了我了。”


  听着毫无规律的“铛铛铛”敲打声,胖子要笑不笑地看着他。

  “其实发病的时候,家里人和外人我还是分得清的,所以一般我不会砸他们的头,就怕把他们砸死了,结果那帮坏蛋连门也不让我进,早该把他们脑袋全砸个稀巴烂,你说对不对?”


  胖子千辛万苦地扯出了一个假笑,借尿遁开溜。


  陶秋安追着他屁股后面喊:“我还没说完呢,告诉你啊,我通常都是半夜才发病……”


  “我、我真的憋不住了,等会,等会再听你说。”胖子啪地把厕所门关上。


  陶秋安回自己的床位等了老半天,都没等到他回来,切,怎么能忽悠人呢?这胖子真不老实。


  翌日,陶秋安就就拿着地址四处问人,然后白跑了一趟,因为那里被改建成獭兔养殖场。他到处打听辗转多时,也问不到陶冶家人的下落,只知道他们家早就搬走很多年了,不知不觉,十天就过去了。


  陶秋安回到了城市,然后才发现,在他离开的这段日子,好像有些事情改变了。


  他再次看到陶夏宁和戚凌在擂台上打得难解难分,已经相当淡定了,能一边喝奶茶一边和炮哥扯淡。虽然炮哥赞扬陶夏宁有天分,打拳的实力突飞猛进,但还远远不是戚凌的对手,所以一次次在台上摔得狗吃/屎。


  十分钟以后,戚凌从后方锁住了陶夏宁的胳膊,结束了这场对战。


  “哥。”陶夏宁趴在擂台边缘的绳索上,喘着气说:“我输得好不甘心啊!”


  陶秋安知道他争强好胜的性子,无奈地笑笑。


  戚凌摘下拳套,踢了陶夏宁的屁股一脚:“想赢?先练个十年再说。”


  陶夏宁跳了起来,放出狂言:“十个月就够了!信不信我十个月以后一定把你打得满地找牙!”


  戚凌嗤笑一声,不跟他争辩。

  “切!再来!打不过你也要累死你!”

  “你先把气喘顺了再说大话。”戚凌跳下擂台,走去拿矿泉水,顺手抛了一瓶到台上。


  他们两人有说有笑的情形,让陶秋安有些羡慕,心里酸酸涩涩的。他不晓得自己到底哪里招人讨厌了,戚凌从未对他说过一句好话,就连瞧也不多瞧他一眼,活像自己是什么肮脏的东西。


  算了,不想了。陶秋安自我安慰,戚凌讨厌或者不讨厌自己,又有什么区别呢?

  借用琼瑶阿姨的台词,暗恋自己的事,和任何人无关。


  因为长期练拳,陶夏宁身上总有不少瘀伤,晚上临睡前,陶秋安都会帮他抹药油,让淤血散得快一些。陶夏宁这时正趴在他大腿上,只穿了条裤衩,眯起眼睛,一脸享受的表情。


  “哥,我觉得凌大哥是个好人,你怎么老对他冷着脸?”


  凌大哥?陶秋安愣了下,淡淡地说:“有么。”


  “有啊,好像人家欠了你几百万一样。”陶夏宁在他腿上换了个更舒服的姿势,开始滔滔不绝:“别看他酷酷的,其实他人可好了。你不在的时候,我接到不少电话,有人打来说在哪里哪里看到叔,都是凌大哥陪我一起去找的,可惜每次都没有好结果。他骑着车载我去了很多地方,老麻烦他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可他一点也没有不耐烦,而且又认认真真的我打拳……”


  陶秋安默默听着他念叨,拧上瓶盖,把药油放到一边。


  “哥,你是不是困了?好歹给点反应啊。”


  陶秋安给的反应,就是推了推他:“不早了,睡觉去吧。”


  陶夏宁仍赖在他腿上不肯起来,垂下头,望着地板问:“哥,你喜欢过谁吗?”


  陶秋安心尖颤了一下,硬是把他给推开,冷下脸来:“我累了,睡觉。”


  “你就那么讨厌凌大哥啊?”陶夏宁没注意他的脸色,边套上睡衣边自言自语:“我也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喜欢一个人,不过那种天天都想见他,见到他又有点忐忑的感觉是喜欢吧?对了,哥,你是怎么看男人喜欢男人的?”


  陶秋安已经躺到床上,用被子捂住自己的头,但陶夏宁仍追问个不停。


  最后,陶秋安忍无可忍地挺起身来,瞪着他弟:“够了啊,你给我闭嘴!”


  陶夏宁一撅嘴皮子:“切,你不喜欢听就算了,凶什么凶。”


  “你才多少岁,就跟我讨论喜欢男人的问题?叔到现在都没有消息,你就不担心一下?还有马上就要开学了,你能不能收收心,把心思都放到正事上去?”


  “我怎么不顾正事了我,你不就比我大那么两岁而已,装什么牛逼啊!”


  陶秋安知道再说下去他们非吵架不可,可是他实在管不住自己的嘴:“原来你还知道我比你大两岁呀?那你知道不知道自己多少岁?身份证都没领到,还有,你的正事是打拳么?还是早恋?我警告你,给我好好定下心来,准备上学,别再有事没事老往拳馆里跑。”


  陶夏宁急了:“你凭什么不让我去拳馆啊!”


  “就凭我是你哥,以后不准再去,听到了没有!”


  “去你的!你是我哥又怎么样,我爱去哪就去哪,轮不到你来管!”


  两人谁也不肯让步,吵到了最后,陶夏宁连睡衣也不换,拿起钱包和手机就冲出了家门。


  陶秋安独自在家里生闷气,直到下半夜,给陶夏宁打了个电话,结果被掐掉了。过一会儿,陶夏宁发条信息来,就短短的四个字:我在网吧。


  陶秋安犹豫了片刻,决定不去找他,让彼此都冷静一下。


  他分不清自己是担忧还是嫉妒,也许两者都有,但陶秋安不得不正视一个问题,就是不能再放任陶夏宁不管了。他弟弟再怎么聪明过人毕竟也才十五岁,小屁孩一个,而戚凌是什么人?说穿了就是个混黑道的古惑仔,走在街上随时会被乱刀砍死也不奇怪的古惑仔!


  不成,绝不能让陶夏宁和这种人走得太近了,尤其是在容易一失足成千古恨的年纪。


  他决定去找戚凌谈谈,让他离自己弟弟远点儿,陶秋安不反对他们做朋友,可别过了朋友这条线。做好心理建设以后,陶秋安背着挎包直接杀上了桌球室,去势汹汹。


  他在桌球室里看不到戚凌,随便找了个人来问,才知道那家伙在杂物房里。心想总算没白跑一趟,陶秋安立马朝杂物房杀了过去。


  结果,他杯具了……


  他踹开杂物房的门,满腔的愤慨还来不及说出口,就被眼前的场景给吓得石化了。


  昏暗的杂物房里有一张丝网吊床,吊床上有两只狗男男,衣服扒得七零八落,正在进行一场原始的交流。陶秋安连忙扶着门框避免栽倒,幸好这俩人没光着屁股,否则非吓尿他不可,不过……戚凌是啥时候转了性向?他不是一向都喜欢前凸/后翘的女人吗?


  陶秋安连忙阻止自己胡思乱想,摆出严肃脸说:“戚凌,我找你有事。”


  和戚凌厮混的小男生穿好衣服,慌慌张张跑了。戚凌则坐在吊床上,脚尖踮地,衬衣完全敞开,露出黝黑结实的胸膛,斜眼瞥着陶秋安。


  陶秋安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所以关上了门,视线飘忽不定:“是这样的,很谢谢你对小宁多加照顾,可是希望你明白……啊!你做什么?”


  戚凌突然冲了过来,把他撞到了门板上,气势咄咄逼人。


  陶秋安有点怕了,察觉到不同寻常的危险,因为他被戚凌困在双臂之间,两人挨得很近,很近。陶秋安的指尖开始颤抖,他很想把戚凌推开,可是又不敢碰他,只能偏过脸大口大口的吸气,仿佛缺氧一样。


  昏暗的光线里,戚凌眼睛深不可测,他低下头,凑近陶秋安耳边喷洒热气。


  他说:“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为什么还偏偏要来招惹我?”


  昏暗的光线里,戚凌眼睛深不可测,他低下头,凑近陶秋安耳边喷洒热气。


  他说:“我已经警告过你了,为什么还偏偏要来招惹我?”


  陶秋安抬手摸了摸那只耳朵——刚才戚凌把嘴唇凑过来时,呼出的热气扑到他的耳中,暖暖的,痒痒的,让他立刻就散了心神。他甩了甩脑袋,双手顶住戚凌的胸膛推开距离:“我来找你是有正事的,我弟他年纪还小,你知道自己是什么样的人,最好离他远点儿。”


  “那你怎么不离我远点?”


  陶秋安啊了一声,不太明白的他的意思。


  “你跟踪过我,躲在对面天台偷看我,以为我都不知道?”


  完了!他竟然知道!陶秋安连想死的心都有了,巴不得自己会隐形术,立刻从戚凌的面前彻底消失!丑事被揭穿了,他愣头愣脑的傻站在杂物房里,手都不知该往哪里放了,只等着被宣判有罪。


  “你真的不该……”戚凌没说下去,似是叹息,下一秒,张嘴咬住了他的脖子!


  “呃!”陶秋安痛得眼前发黑,还来不及惨叫,就被死死捂住了嘴巴。


  戚凌咬得可狠了,利齿刺进了皮肉里,溢出的鲜血在他嘴角横流。


  陶秋安感受到一股浓浓的杀气,听见了戚凌喉结滑动的声音,他打个寒颤,死命地挣扎起来。这算什么跟什么?即便自己跟踪他偷窥他,可是也罪不至死啊!


  可是戚凌的力气很大,用身体顶住他,把他像蝴蝶标本一样的钉在了门板上。陶秋安不管怎么捶他、踢他,用鞋底踩他,可戚凌就是丝毫不动,直到他渐渐没了力气,有种失血过多的虚弱感。


  会死的!再这样下去他绝对会被戚凌杀死的!


  陶秋安眼皮渐渐垂下,又突然撑了起来,瞳孔剧烈收缩,五指勾成爪,掐住了戚凌的咽喉!


  这时,手机铃声响了。


  突如其来的声音,像一颗重磅炸弹似的惊醒了两人。


  戚凌迅速往后退,一直退到杂物房的尽头,背靠墙壁,阴沉沉地盯着他。陶秋安捂住伤口,一边手忙脚乱地从挎包里摸出电话,听到了一把陌生男人的声音,紧接着,身体摇摇欲坠。


  约莫半个小时过后,戚凌把摩托车停在逸轩酒楼面前,陶秋安跳下车,火烧屁股似的往里冲,戚凌把车停好才不慌不忙地跟上去。


  陶夏宁出事了!黄鼠狼的叔叔用他的手机打给陶秋安,报上了地址就挂电话。


  黄鼠狼的叔叔在当地算是号人物,绰号刀疤黄,混黑多年,和白道关系不错,手里的生意也是黑白参半,逸轩酒楼就是他众多的生意之一。


  陶秋安跨进包房以后,见识到什么叫真正的江湖中人。刀疤黄正坐在席上品茶,身后栋着两个西装革履的手下,他的穿着打扮完全是个正经人,面貌也不算凶恶,眉骨处有道明显的刀疤。可即便如此,陶秋安仍感觉到一股非同寻常的气场,也许这就是江湖老大和小喽啰的区别,不怒自威。


  陶夏宁也坐在席上,脸青鼻肿,身

  • 小时候摔了一跤,小孩子摔跤很正常,但是我却不一样。我从小体质纤弱,肤白近似惨白,衣服脱了我自己几乎能够看清楚纤细的静脉。发育也很慢,记得初一,个子才1米43,比全班男女生都矮。从小到大都是第一排。

    摔是体育课摔的,踢个足球,被人一挤,膝盖倒地,鲜血直流。老师见状帮我简单包扎下,擦点药水,也没当回事。


    回去爹妈也没当回事,最多换换纱布,换点药。
    可是半个月过去了,我的腿越来越疼,从原来的指甲盖的伤口,现在蔓延成手掌大小,伤口的颜色黝黑深红,摸上去软趴趴的,自己也不敢和父母说。

    应为疼,没人的时候我只能自己抚摸,摸了久了,伤口开始发烫,我就随手拿了我的一块护身观音来摩擦伤口,玉有点凉,我稍感舒服,也许菩萨在保佑我。时间一长,也许伤口又给我弄破了,开始有脓水出来。我拿了一把水果刀,捅进伤口,挤干了脓水,用刀割开受伤的皮肤,一点一点,一整块皮肤切下来。刮干脓水,擦了点红药水。


    事情做完,玉观音由通透的翠绿变成了晦暗的墨绿,而切下的皮也瞬间由黝黑亮红的颜色顿时枯萎变成毫无光彩的褐色。当然后面腿就好了,伤口地方一直有个形状奇怪的疤痕,几十年了,越来越深。
  • 我的百宝箱里面有个宝物,那是什么-------------------我奶奶的头发。
    我奶奶小时候和我最为要好,对我疼爱有加,我现在印象最深的片段就是,夏天的纳凉,奶奶干瘪的小腿皮耷拉下来,我就玩那个干瘪的小腿肚子皮肤,甩来甩去,刚刚得知自己会死,任何人都会死,任何人都不可能长存的那个夏天。唯一的庇护就是奶奶温柔的歌声和松垮的小腿肚子皮肤。
    我狂嚎:我不要死,我不想死。。。
    奶奶说:不要紧,你不会死的,放心好了。

    而那之后的那个冬天,我看着奶奶眼神中逐渐暗淡的神采,我知道了,一切都是骗人的。在卧床的那个月,我每天做的事情,就是帮奶奶梳头,每天将梳子上的头发收集起来,用我最心爱的玻璃瓶装起来。而这一无意识的举动,却让我受益匪浅,至爱至亲的残发,是一种很珍贵的物品,我很多次都用到了它。曾几何时,我就直接拿着装有奶奶头发的香囊当做护身符游走在凶险人世,我感觉永远有一股力量在鼓舞着我,在保护着我。

  • 小时候我个子矮小,瘦弱,却没人来欺负我,有时候可能是我学习好,也有可能是我的怪异,让人觉得不舒服。这些事情都是从我小学的一个同学开始的。

    小学也有一个个子矮小的男生啊炎,应为我们2个都比较矮小,所以有点心心相惜的感觉,经常在一起玩耍,他也没有认为我怪异,待我相当好。他也许是得了某些病,有点小儿麻痹的后遗症,所以长不高,面目确实相当清秀的,眼睛大大的,眉毛也挺粗。如果能够正常发育到现在,也应该是个浓眉大眼的英俊青年了。可惜。。。


    啊炎父是渔民,家境也比较一般 ,逢年过节,他爹总会拎着新鲜的青鱼来送老师,如果老师在上课,他就会蹲在教室门口的墙角跟抽烟,烟雾缭绕,一张愁苦的脸。中年男子,老婆见他穷困也离婚了,只留下一个有点后遗症的儿子啊炎,男人的唯一指望就是儿子了。
    老师也知道其家境穷困,大部分时间也坚决不肯收,但是一个坚持木讷的男人的坚持总让人动容,有的时候勉为其难的收了几次,老师也给啊炎买了几次衣服作为还礼。
    一年级出去玩,全班同学拍了个合影,每个孩子都有一张,我拿回家里,正巧遇到那位有大灵通的亲戚,亲戚就问我:你最好的朋友是谁啊?是不是这个站你旁边的大眼睛男孩子啊。
    我答:是啊,这个是我最好的朋友啊炎。
    亲戚:你什么时候带他回来,给我看看。他脸色好像不大好。
    我:晓得了,马上放暑假了,暑假就带来。

    放暑假了,家里都还没有电话,找小朋友玩都还只能上门去找,一天找上门,家里没人,隔壁邻居说孩子被妈妈接去玩了。住段时间才能回来。


    我也没当回事,自己跑到池塘边,用塑料袋捞河里初初长成的大蝌蚪,也许残忍也是我的本性,我拿蝌蚪试过无数次的死法,砸死,烤死,泥巴塞嘴里撑死,切片凌迟,最后杀的太累了,将蝌蚪全部放塑料袋里,将水全部漏掉,看着蝌蚪在塑料袋中蹦跶,我无情的开怀大笑。。。

    一周后,再去找啊炎,一问。回答:啊炎淹死了。


    啊炎死状凄惨,妈妈知道情况之后,啊炎出殡那天死死将我锁在屋里。如今再看那张当年的合影,啊炎的面目有点模糊,同时也有当时其漆黑的印堂和他的浓眉连成一线。
    江南的水乡,池塘多,雨水多,泥泞小路,一步一滑,无聊的人们将眼光投入泥里,时光就幻化成烟。
  • 上文说到,奶奶去世时候我还小,尚不算非常明智,体质也偏弱,经常生病,家里母亲信仰万物,说她懂其实也不是很懂,最多算个多神论者吧。但是这个亲戚就是我母亲那里的,我妈经常要做法事,自然会叫这个亲戚过来了。我亲戚也经常为我做点法事,为我祛除灾祸,才让我不懂事时候几次重病没有夭折。

    但是真正让我入这个法门的确实我的太婆,就是我爷爷的妈妈。我很多习惯都是她给我养成的。我太婆家族据说是个赤脚医生,那时候的赤脚医生大多代有巫医性质,也许天妒英才,也是早死,生有1子一女,我太婆是老大,本来很多相关的家族医术典籍都要传给儿子的,可惜儿子比老爸死的更早,书都留给了我太婆。从小到大,家里都给立好了规矩,阁楼上的是太婆家过来的医书,谁也不准去动。

    我一个体弱的孩子,注定了家里不放心我在农村撒丫子乱跑,亲人大部分都规定我不准出门,闲极无聊之际,我就只有开始翻阅家里的书籍。很难想象一个2、3年级的孩子,我已经把家里所有的柜子上的老书全部看了几遍。《儒林外史》,《老残游记》,《菜根谭》,四大名著等。


    家穷,能有那么多书已经够多了,但是无聊的让人发疯,我就动起了阁楼上的书的主意。

    我家的老房子是明清建筑,有几开几进,虽然经过文革的破坏,但是基本构造还是没有变化。主厅左右分别是太婆的房间和爷爷奶奶的房间。寂静的夏日午后,家里没人,太婆90岁了还是地区的灵媒一般,某家某户有点问题了都请她去,奶奶本来是照看我的,但是正在后院喂猪,外面收回来的泔水桶加上一些饲料搅拌给几头大肥猪吃,补贴下家用。猪这种动物有了吃,就会发出震天响的声音,掩盖了一切不安的迹象。


    我就在这个时候爬上了阁楼,拿到了书,书都用新的挂历纸包扎过放在防水的塑料袋里,整齐的堆在阁楼的一角,约莫看着有10多本。
    我有点做贼心虚,赶紧抽了2本,赶忙逃了下来。2本书,一本是《周易》,另外一本封皮已经少了几张,跃入眼帘的三个字一个都不认识。第一个字上雨,下左嘹,右下虎,第二个字上雨,下胆,第三字,上雨,左下月,右下肉。
    我通过很长时间的学习,然后和同辈高人切磋,到后来才知道,这本书是《鲁班全集》,但是有些符咒禁忌和现代的版本有点不一样,看年月应该是有点年代的货色了。看着挺像古典秘籍之类的东西,还是收着吧。
  • 这年的冬天,奶奶去世了,农村的规矩要守灵的,我们这代男孩子都留下来给奶奶守灵,我岁数最小,上面还有4个堂兄,兄弟4个最大的已经20岁的样子,其余的也都15、16了,他们4个打着牌,准备度过寒冷的冬夜和凄凉的氛围。
    奶奶的身体就停放在大厅里,一张农村用的偆凳上铺了一条草席,寿衣早已上身,就算稍有粉黛也掩饰不了奶奶临终前的瘦削和憔悴。偆凳的一角,放着一只青边瓷碗,就是普通的农村饭碗,里面放着家里的菜油,一条灯芯弯弯扭扭的挑出碗边。我们的任务就是晚上不能让灯灭,不能让油烧完。

    哥哥们在一边打牌,我却蹲坐在奶奶旁边,手里拿着书早已经看不下去了,我的眼神一直停留在面目之上,我能感到肌肤的渐渐冷却,水分的渐渐挥发,血的一丝丝凝结,气息却再也不能从奶奶身上再透出了。


    老宅钻风,虽然开了2个日光灯,但是不知电压原因还是气氛使然,都格外低沉,几次油灯被风扑扇到快要灭了。兄弟几个打牌正酣畅,无暇顾及,只是说:汤团,你把门关关,别弄灭了。

    但是我知道:这阵风,奶奶回来了。


    气息浮动在我的脸庞,我知道,有人在最后抚摸我,最后的关注深爱的几个后代。
    顿然,一股倦意袭来,眼睛再也睁不开,我苦苦支持,指甲在手背上抓出几条鲜红的血印,但是再次睁眼天已然亮了。

    今天出殡,出殡前,长命油灯需要砸碎,这个任务就交给了我。


    从《鲁班全书》里面我看到,长命灯油乃隔开阴阳的接引,数日的不尽燃烧仿佛人的一生,剩下的油可以接引逝者无尽的尘埃。我做出了一个惊人的举动。我将剩余的灯油,从头顶淋下,灯油发出吱吱声,仿佛从我的头皮钻了进去。
    顿时我头顶的三味真火猛地一冲天,顿时人就精神起来。
  • 有个网上认识的朋友,那是很早的年代,没有有过网友=》炮友的熟悉的规律。人还单纯着,人还懵懂着。

    一个四川妹子,面容姣好,个子不高,多有点文青范,言语交流之际,多年保持不远不急的关系。平日最多视屏聊聊天,最多个把暧昧笑话,也就是极限了。


    一日,该妹突然给我电话,身份证丢了,皮夹子丢了,在这个城市,来投奔我。一喜一冲动之间就去长途汽车站接她。
    一间之下果然眉清目秀,举止大方,臀翘肤白,让人一看胃口大开。
    吃完饭以后到家里小坐。我一个单身男人,男女大防之事格外看重,一看时间不早已然7点半,就说,我给你定了一个宾馆,我送你去宾馆吧。

    小姑娘诡异一笑:行,等我上个厕所。


    我傻呵呵的在门口整理下鞋子,准备出门,突然发现,姑娘的这双鞋子有点问题。鞋子是有点跟,大小估摸也就32、33码大小。刚才在房间里面攀谈之际,我也观察过,脚没有那么小吧?

    碰到妖异之事,我一般会多留一个心眼。我在她2只鞋子里面放了2个冰箱里面冻住的冰香樟树籽。同时也迅速拿出了我防身的一把小匕首,精钢制作。不管是人还是妖,碰上了都没有好结果。

    女孩出来了,竟然毫无察觉的伸入了她的2个皮鞋。正常人大脚进小鞋总是很难,而她却如此正常,有问题。冰香樟树籽是一种特别好的驱邪物件,当冰融化之后,香樟的味道会让妖物避之不及,方寸大乱。和人类一样,在你的鞋子里面放2只冻住的臭虫,等融化之后,你也要奔溃了,特别还是被你踩烂的。

    一路平安到了宾馆,竟然无事,送进宾馆之后,我立马就走。我紧张的心神稍稍放下,回家看到QQ上留言:你竟敢恶作剧,不过你是好人,放过你了。

    至今已经2年,我和她再也没有联系过。那套房子,我也立马和房东说好不租了,换了一个地方。

  • 你在喧嚣的大海舞蹈,海浪像烈火燃烧,涅槃,涅槃了你的翅膀,我泪如泉涌,插翅难逃。
    水边的孩子,一辈子于水结缘,至今工作也于水相关,可笑的是我竟然还不会游泳,不是没有时间和机会,只是水深深的那种淡然,吞没一切的无尽哀愁。让我望而却步,难以驻足。

    农村的水塘都用来养鱼,当时候开始实行分层养鱼,草鱼青鱼鲢鱼分层养殖,开头几年,农民不得其法,效益并不好,就有那么一年,很多养殖户要抽干水塘,开始换其他鱼苗养殖。


    孩子们的快乐是那么简单,虽说家里看的紧,但是抽水塘意味着很多小鱼和水底的活物可以捕捞,家里放我和一个哥哥一同来到鱼塘,等水抽干就可以冲下去抓鱼啦。
    水一分分的抽走,孩子的心理一分分的雀跃。我惨白的脸上也不禁有了点兴奋的潮红,手心竟然有了点湿热,左脚的小脚趾还有点不经意的抽动。水渐渐少下去。近岸的地方也开始有几条鱼翻腾。我舔了舔嘴唇,开始挽起裤管,脱鞋子,准备抢在其他孩子前头,先抢几条大鱼。
    稍远处有个白花花的灰糊糊的物件渐渐露出水面。那么大,一定是个大家伙。。。
    突然,有人说:是个人,大家快看,是个人啊,一定是陆觉,快去叫他家里人来。

    这是一个很惨烈的画面,水底是个人,一般淹死的人通常都会浮出水面,但是这个人却死死的贴着水底,屁股朝上撅起,刚才看到的白乎乎的东西就是那个屁股,屁股上有的肉已经被杂食性的草鱼咬掉一部分,血也早已流干,白乎乎的让我有种鸡肉的感觉。死者的左手似乎已经被折断,诡谲的角度从自己的头发中伸了出来,让我想起当时一首很流行的歌曲---《穿过你的头发的我的手》,右手死命的拽着自己的裤子以至于裤子拉掉,屁股朝上。大人们都说是被水草绊住了,但是我知道,陆觉是被自己的左手死死揪在水里的,不是他不想挣脱,他只有右手是他的,他抓住了他能抓住的任何东西,可惜那就是他的裤子。

    大人们将孩子都赶回去,我哥哥也悻悻的准备回去,我却丝毫不愿离开。死尸打捞上来,他妈伏在她身上嚎啕大哭,听者无不动容凄凉,陆觉那空洞无助的眼珠散淡无光,瞳孔早已放大。


    陆觉是个天生的傻子,突然他死前突然有次很正常的冒了一句话给我:爹妈不容我,我快死了。如今,他真的死了。
  • 刚才爆了保险丝,家里漆黑一片,特别正写着一个挺精彩的故事,把我自己吓着了。

    顺着写个夜里的故事。也是小时候,那时候还没有上学,有个远房舅舅一家人过来到家里玩,去看元宵节的灯会,其实那个灯会地址也不远,正常人走路个20分钟就到了。


    2家人,大大小小一共6个人,那个远房的舅舅当时也不过15、16岁,4个大人有说有笑,就让远方的舅舅看着我,可就这样,我们走散了。

    当时我是6岁,舅舅15、16岁,家其实也不远,走路20分钟,大路上走2个路口转个弯,在直走6、7分钟,再转个弯就到家。


    就那一夜,真是鬼打墙,我数好2个路口,左右看好就是这个路口,坚信的路途,竟然就迷路了。
    ”啊“,舅舅跌进了一个农田的化粪池,盖子已经年久失修,朽木已经烂了,一不留神就下去了。2个人异常慌张,我力气小根本拉不出舅舅,舅舅也许吃了几口大便,气息不顺,等缓过神来,大叫:救命,救命。叫了几分钟竟然没有一个人路过,我们异常紧张。

    我多疑神疑鬼,地方荒野,还是有些黄鼠狼獐子野狗等小型猛兽,从小鬼怪神话又听得多,急中生智,我说:舅舅,我往里面丢东西下来,你垫着上来。

    我推下去乱石,砖头,碎木,杂草,舅舅在里面奋勇划开层层大粪,幸好当时人们以素食为主,粪便纤维性比较强,泡过以后较软,扑腾着,竟然也让舅舅爬了上来。当我们2个屁滚尿流的爬回家里之时,大人们都着急万分,差点报警。

    到家之后,舅舅偷偷和我说,绝对是有东西绊倒我的,我摔倒的时候抓了它一把,你看。


    他从裤子口袋掏出被屎浸泡过的,一团有点棕黑斑驳的杂毛,神秘的朝我眨了眨眼。

    就是这个吃屎舅舅,过了10年之后,竟然成为地区黑社会一霸,赌博,毒品出货,帮派活动,这是后话。


  • 我的面前躺着个美女,但是面容憔悴,神情倦怠,2条深刻的法令纹易发明显渐渐临近了嘴角,透露出和年龄不符合的老态,而我却正坐在她的床的对面。看着她的渐渐粗重的呼吸声,我小心的摩挲着右手虎口的老茧,注视着她细微的变化。

    在我的脚下,有这么几样东西:


    一盆加了很多盐和一点常州雀舌茶叶的清水,
    10来只最大包装的牙膏,
    一大包削尖的桃木树枝,
    一盘燃烧着的加过独特香料的檀香,
    一瓶爱马仕LA MOUSSON香水,一种有着淡淡蔬菜香味的女士香水。
    我最钟爱的钢精匕首当然也别在腰间。

    这个姑娘是我朋友,她最近已经连续1个多月不停做噩梦,没有一天能够有超过1个小时的完整睡眠,多次求助权威医院无果,当她快要崩溃之际,她不得不求助这个曾经追求过她,却被她无情拒绝的尴尬朋友。

    她刚睡下去10分钟,开始的几分钟她还是对房间有个男人,特别还是曾经不怀好意的男人有些不适应,但是当我点了特别用来镇定的檀香,同时给她保证如果我对她有一丝不轨企图,在卧室之外的她几个亲戚就可以进来把我痛揍一顿。


    她的父母和几个叔伯兄弟,就在这个卧室之外,被我严厉的赶出了门外,他们唯一能够有帮助的地方就是等会事情完了给我清扫战场。

    我开始布置,牙膏就是普通的牙膏,只是要选那种含氟量比较高的那种,沿着她床的一圈,我用牙膏厚厚的围了一圈,。8大天门用桃木树枝立了7个门,留了一个门,这个门就是生门,那个水盆也放在女孩的脚的下方,我就正坐在生门门口,坐等事情的发展。

    这应该是一只肉雀,一种吞噬人类精神和梦境的妖物。通常这种妖物的危害性还不是很大,但是一旦人确实遇到一些烦心事和解决不了的困境,它就很有可能兴风作浪,乘势成长。而这个姑娘应该是遇到一个厉害的妖物,自身又骄傲好强,精神的味道闻上去香甜美味,是滋养这类妖物的最好补品。

    女孩面目开始狰狞和痛苦,嘴角还开始流出口水,浸湿了枕巾,手脚也开始慢慢抽动,看来梦已经开始了。女孩眼皮不停跳动,喉咙口开始有轻微的吼声。我拿起拿瓶香水朝女孩的脚底心喷去,从下往上,香水浓烈,散发出好闻的蔬菜味道。这种味道是我实验了好多次才发现的完美味道,肉雀至爱,没有之一。

    肉雀出来了,样子挺奇怪,无毛,圆乎乎,胖乎乎。有点像个肉球,某些部位在昏暗的光线下反射出异样的光芒。让我想起小学数学老师那个锃亮的秃头。


    虫子蠕动的挺快,它从女孩的鼻孔爬出来,朝着脚底的方向过来,香水味最浓厚的地方就是脚底板。虫子贪婪的发出吱吱声,越来越快。

    一把香樟树籽在手,我猛然朝虫子撒了过去,虫子仿佛被烫到一般跳了起来,受到了惊吓,慌忙之中想往床下跑,我赶忙抽出匕首朝虫子劈去,正巧切到了它后半部分,掉下的那部分落在了水盆里,发出烤肉的吱吱声。剩下的大半部分跑的飞快,往前碰到了牙膏,更似踩到了地雷,沿着牙膏的线寻找一条生路。

    我哈哈大笑,这不是来找死了嘛,那么多桃木钉呢,一个个玩死你,见过牙签插肉球么,这个肉球被我插了10来个,最后还是捏起来往脸盆一放,还是吱吱吱吱,不管虫子怎么蠕动,在这盆盐水里面,怎么都跑不了啊。

    完事,女孩醒了,擦了擦冷汗,看了看周围的一篇狼藉,对我说了句:我终于看清我做了什么梦了,最后我的牙掉了。

    女孩从此睡觉就正常了,可是她和她最亲近的外婆当天去世了。


  • 这几天终于放晴了,我阴郁的心情也稍稍缓解。看到雨天就想起宿舍的雨哥。

    雨哥长得像穷人版周杰伦,一副死样怪气,不愿搭理人的样子,看到他,你一天的好心情都会被他带坏。他平时沉默寡语,基本没有废话。每天7点出门,半夜12点回来,大学四年没看过他洗脚,我只能默默的用冲击钻在我的床头打了一个孔,用吸管连接外部以求新鲜空气,平日那个孔我就用我最爱的陈慧琳的贴纸盖住,每当太阳升起的时候,外面阳光照进来,陈慧琳的咪咪都会闪现不一样的神采。

    雨哥从来没有废话,班级除了我能够找到他,其他人基本忽视了他的存在。我平时也一心扎在我的兴趣和稀奇古怪的事情上,对他也不是非常热情,但是大学毕业以后,我一日不小心点到他的人人页面,发现在特别好友一栏上,只写了我的名字,我顿时泪流满面。这么一个特别的人,大二就去当了学生兵,据说枪法奇准,被国家选用了特别用处,当了国安等等。

    故事是在大一,我和宿舍其他2个人已经睡着了,雨哥没有回来,半夜2点,宿舍电话响起来了,响了5、6分钟,那2个活宝不愿起来接电话,只有我爬了起来,一接电话是医院的电话,说雨哥在胃出血住院,要个人来陪他。


    傻逼雨哥失恋,喝了几瓶酒,半夜在马路闲逛,倒在一个垃圾箱旁边,被好心人送到了医院,医院查了皮夹子,找到校园卡,一路追到宿舍。我骂骂咧咧的穿好衣服,很不情愿的来到了这个走路10多分钟的医院。
    到了医院一看,我终于明白医生为什么要我来了。雨哥吐得到处都是,眉毛,头发,衣服,裤子,床,地板,整个抢救室都是恶心的酸臭味。清洁工人还没有上班,医生老早跑掉了,雨哥像个死狗一样躺在脏兮兮的抢救床上,小声的呻吟,一只手还打着生理盐水,我可以想象给他抢救的这帮医生忍着多大的恶心啊!

    雨哥看到我来了,憨厚的一笑,嘴巴里面全是昨夜吃的没吐干净的渣滓,一股酒臭味迎面扑来。“你帮帮我,我要拉屎,呵呵”


    我无可奈何的上去,丢句话过去:吐那么多,还能拉,你肚子真他妈的大。
    尽量扶住他最干净的咯吱窝,另外一只手拿着盐水瓶,找厕所去吧。

    整个医院抢救部似乎人也没有,为了省电全部开的昏黄的破灯泡,门都是虚掩一半的,有点冷风还是钻来钻去,吹得人有点发冷。雨哥,蹒跚着步伐,牛仔裤基本已经快掉到裆部了,露出蓝色的机器猫内裤,他一只没挂盐水的手死命拽着牛仔裤,嘴里嘟嘟囔囔的:你不来,我就要拉在裤子里了。

    走到厕所门口,我一看门口赫然写着:女厕所。隔壁也不是男厕所,看着漫长的走廊,我们2个都有点犯怵,我就说:你走不动的,反正没人,就女厕所将就下吧。

    我往里面张望了几下,几间蹲位房间都没有人,本来就是夜深人静的半夜3点,就算医生护士都躲在角落里面打盹,肯定没人会来抢救部的厕所的。

    我扶他进去,将盐水瓶挂在蹲位上方的钩子上,给他说:你这里慢慢拉,我到门口帮你守着,别让女的进来了。


    雨哥:你别走远啊,我有点怕的,我腿里没力,万一掉茅坑里,你要来拉我。
    我厌恶的扇了扇鼻子:行了,你慢慢拉,别用力,别把肠子拉出来。这里真臭,我门口等你。

    我在厕所的门口站着,无聊的看起宣传画,宣传画讲的是计划生育,讲这个医院的无痛人流,刮宫多么先进,几个面目可憎的妇科医生露出猛兽的牙齿微笑着。我无聊之极,只想在这几个妇科医生中找到一个鼻孔最小的。


    突然,只听,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想起,拖拖拉拉,雨哥竟然从厕所里面跑了出来,一手拿着他的盐水瓶,一手提拉着裤子,神色恐怖慌张,身手矫健,完全不像一个刚刚被抢救过的病人。
    我骂道:你丫的,干嘛,活了?
    雨哥语无伦次:血,血。。。麻痹,快走。

    我跟在他后面也往急救室跑。一口气跑到抢救房,一个医生过来查房,看了一眼跑的飞快的雨哥,自言自语道:年轻人身体真好,那么快就能跑了。


    雨哥定了定神,说:我刚才正拉着爽,看到前面一个坑位有血水飘过来,好多血啊,太恐怖了,你丫的不是在门口看着么,是不是有人进来了?

    我说:你,放屁,我门口看着呢,没人进来,肯定是哪个女人月经来了,没讲文明冲掉血水,留在你的前面的一个坑位,你带旋转的屎搅起了漩涡,把前面坑位的人家月经血带过来了。

    雨哥:不可能啊,量很大啊,整个沟全是血啊,太晦气了,太晦气了。我们出院吧,走了走了。慢着,慢着,嘿嘿嘿。。。


    我:怎么了。。。你,难道你。。。
    雨哥: 我刚才没擦屁股。。。你帮我遮一下。。。
  • 今天的已经更过了,每天更一段

  • 感觉lz是猥琐怪蜀黍 四川妹子是人还是那啥? 32号的鞋,只有童鞋会有这号码吧,好小的脚 感觉lz是猥琐怪蜀黍 四川妹子是人还是那啥? 32号的鞋,只有童鞋会有这号码吧,好小的脚
  • 不过我倒是想知道内小脚女是妖精变的还是鬼变的 不过我倒是想知道内小脚女是妖精变的还是鬼变的

    总还是个好物件,没有害我。

  • 为什么我的更新篇章,要说什么被审查之类的。。。

  • 初秋的深夜11点,我站在高速公路路口,随身一个包裹,里面有工作的一切物件,我在出差,但是我现在要回家,原因有2个。
    第一个就是女朋友在和我发脾气,出差2个礼拜了,需要我明天一早给她送上爱心早餐。
    第二个 原因就是客户给我安排的酒店,我看出不是很干净,睡过一晚之后,我的手臂上出现了一点点被灼伤、撕咬过的痕迹。这里的能力力场虽然不是很强大,对我产生不了真正的致命伤害,但是接触多了,对我总是有点影响。你看我,黑眼圈早已深可见底,连日的奔波,加上昨日的不深度的睡眠,让我疲倦不堪。我急需回到那个我的小屋,我的势力范围。给我心灵的慰藉。

    这是一条老旧的高速公路,多年的地方政绩要求,这个偏远的北方小城竟然也通了火车,造了大桥。本来这条高速公路是这个城市通往省会的经济命脉,如今早已今非昔比。

    我站在上高速公路的道口,紧紧盯着看过往车辆的车牌,可惜,往我家乡的车牌不是很多,偶尔拦下一个家乡的车牌的车子,我朝他挥舞手臂,车主警惕的摇下一丝车窗,上下打量着我这个陌生人。我用家乡话给他讲:师傅,我有急事要回家,是否可以搭我一程,我可以贴点油钱。


    车主瞄着我那沉鼓鼓的双肩大包,我那近似病态的惨白脸庞,黑色眼圈。格外害怕,赶忙丢下一句话:不去,不去,我方向不对的,赶忙摇上车窗,一溜烟的像躲鬼一样朝前开去。

    终于遇到一辆家乡拍照卡车,趁排队之际,我赶忙凑上去,递给了一包烟,好说歹说,司机才让我挤近了他的副驾驶位置。位置下有棉袄,有吃剩的盒饭,烟雾缭绕的室内空气,晃荡晃荡的保佑一路平安的廉价平安符。

    空旷的2车道,用水泥和柏油反复休整过多次的道路,开快了会有颠簸,所以车子都不会开的很快,虽然限速100,通过这个路段的车子,最多只有80.

    司机姓不多,姓车,根据我的知识,我套近乎的和他说,车姓祖宗乃西汉名臣车千秋,辅佐过几代君王,老年时候皇帝恩准可以皇宫内车辆行走,给与了无上光荣。做官期间富国强兵,为国家做出了杰出的贡献。


    车师傅很开心,看模样黑黑壮壮,宽肩膀,塌鼻梁,说话一激动会有些小结巴。一听有人懂他的姓的来源顿时来了精神。他絮絮叨叨的大的说到民生凋敝,影帝无能,小的说到媳妇炒的番茄炒蛋难吃。啥都讲。我随口问了句:你们跑长途的,不都是有2个人轮换开的么?
    车师傅也随口说:我那个兄弟,上次和我一起开车,他在开,我在打盹,丫的停路边,他去尿尿,回来就一直说冷,回去就尿血,住医院呢,医生说什么开长途一直不休息,太劳累了,又不喝水,肾里面长了一窝石子。说什么很严重的肾结石,要开刀。这趟活又赶,我搭档都没找到,只能我自己挺一回,不和你吹,我年轻时候连续开车30个小时都有,身体好,现在上了点岁数,一个人还真有点困,正好你来了,可以和我吹吹牛,提提精神。
    我职业性的反应:是嘛,你兄弟身体怎么样啊,怎么说倒就倒了?他以前有啥征兆没有?
    车师傅:有屁事,身体好的很啊,从来没病没灾的,才29岁,一顿饭吃6碗,和人打架一个打4个,学过武功的。也不知道怎么突然就病了,医生还说他情况很特别,石子长那么多,长那么大,前面还一点征兆都没有的很少见。你说晦气不晦气,他回来就说,是那场尿尿出来的问题。说见鬼了。
    我:是嘛,那么稀奇,在那里尿的?
    车师傅:巧也是巧,这段高速都没有服务区,这几十公里就前面有棵大树,我们来来回回,经常就到那里方便,还顺便给树施施肥!

    我:是嘛,那么巧?我倒要看看这个地方,我这个人就是喜欢稀奇古怪的东西,师傅,到那里停下,我正好方便下。


    车师傅:行,我也方便下,我倒要看看什么鬼害我兄弟的。

    正说着,前方几百米处依稀出现一颗硕大的树来,为了绕过这颗巨树,高速公路都稍稍偏移了一丝方向。

    我们将车停在紧急停车带,车灯要照样开着,双跳灯也开着。就跳下了车,我大包没有带,只有那把我随身携带的精钢匕首。


    树,是真大,是槐树。鬼靠木,槐树能长那么大,本来也是很稀罕的。又是半夜,寂静无声的高速公路。双跳灯的一闪一闪,印照出槐树巨大的阴影,洒落无尽的天际。在车灯的灯光照射下,槐树竟然也似乎散发出淡淡的磷光,

    我们从早已有些损坏的护栏缺口处翻身到高速公路边,来到了槐树的脚跟下。车师傅就准备掏出玩意准备放肆。


    我说:那么大的槐树还是第一次看见,我来刻个到此一游,师傅你先慢点尿,别撒了我一脚。
    车师傅哈哈大笑:行行行,你刻高点,你个子矮,别刻得太低,太低都是我们曾经尿过的地方。
    我一窘,掏出匕首就往树上扎去,龙凤飞舞,全然都是符咒的模样,哪来我的姓名。奇异的事情出现了,树皮割开以后,竟然没有任何抵抗,也没有常见的妖物流出的血状液体。竟然似乎被我匕首割开了一孔空心的树干。我大叫一声:不好,快走。

    车师傅没空见我割树玩,也好不避讳的在树的一旁尿尿,被我一惊吓,哆嗦了一下,有一片裤子被尿湿了。马上骂人:你叫鬼啊,吓死我了。

    我赶忙回身,拉着车师傅就跑。回身一看,转眼之间,从树孔中密密麻麻爬出黑乎乎密密麻麻的虫子,不是蚂蚁,不是蚂蚁,比蚂蚁尺寸更小。体型更加圆润,它们竟然还会飞!!!

    我们2个见了头皮发麻,赶忙就跑。那么多虫子,没带任何有杀伤性的武器,我屁也干不了。车师傅呜呜呀呀鬼哭狼嚎的跑的飞快,2个人上了车子,立马开车就跑。有几个虫子已经沾上了我们的衣服和车门,摇上车窗,还是有几个跑了进来,用手指捻根本捻不死。


    车师傅大叫:这是什么鬼东西,哪来那么多捻不死的跳蚤。
    我一边搭话道:这是成妖变异的槐蚜,已经是妖物了,捻不死的,等我拿武器。
    我赶忙从包里抖抖索索的拿出几张锡箔纸,用锡箔纸去碾死小虫,小虫这才伏法,一捏一包水,轻轻的啪一声,溅出黄黄的汁水。
    车师傅一见有效,马上抢了几张锡箔纸头,在身上胡乱的拍,几个半死的虫子掉在地板上也让我们一脚踩死。

    事情告一段落,车师傅闻闻身上被怕死的虫子,说:怎么有股尿骚味?


    我:这些虫子都是吸你们尿液成精的啦,你兄弟的肾就是钻了那么几个东西,回去叫他不用怕的,这种小虫子也不致死的。喝点咖啡下去,这种东西最怕的就是咖啡味道。以后你们尿尿记得到厕所去尿。

    经过了那么一个插曲,我们一路开的飞快,早上6点我准时赶到了家里,下车时候,车师傅不肯收我的车钱,我很无奈,只能给他车子上挂了一个平安符,祝他好人一路平安。

    当我把买好的早餐送到女朋友的家里之时,换来的是一个巴掌,一只槐蚜掉在了她的咖啡里,特别是咖啡快喝没时候才发现。

  • 哈哈哈哈…lz好吧…我很喜欢这么诡异又搞笑的风格啊啊啊啊 哈哈哈哈…lz好吧…我很喜欢这么诡异又搞笑的风格啊啊啊啊

    。。。严肃点。我是正经的修道人士

  • 大仙每日一更么?等得好捉急~~ 大仙每日一更么?等得好捉急~~

    和排便规律一致。如果当天吃坏肚子,可能一天10次。

  • -。-求大仙儿拉肚纸。。。 -。-求大仙儿拉肚纸。。。
  • 前面那么多坑,先填一个小坑,填了就怕你们说又垒起一个包袱。哎,但是慢慢来吧。逢年过节加一篇。

    前文说到的啊炎是我小时候的密友,暑假时候淹死了,当时我们是小学2年级的暑假,应该是8岁的那个暑假。他爹妈那痛苦的表情让我至今难忘,每次想到啊炎都能想到他爹哭泣而变形扭曲的脸庞。

    啊炎的死竟然也促进了一件好事,啊炎的妈妈竟然回来了,抱着对孩子的内疚,抱着对前夫的内疚,竟然搬回了那个贫寒的小平房。啊炎如果泉下有知,应该也会对此感到开心吧,他那忠厚老实的父亲,终于和母亲和好了。

    2年后,我4年级的暑假,乘着回校的空当,我来到了啊炎去世的那个池塘。小池塘平静如水,角落的芦苇和水草总是在微风中扭捏着摆动着不安的舞姿。几声蟾蜍的叫声,呱呱几声,似乎也怕打破这难得尴尬的宁静,不安的小声起来。

    我点上了带来的香,黏在地上,从太婆的宝贝仓里偷来的一些纸质元宝,也像模像样的祭奠起来。香在没风的时候,娉娉袅袅的垂直向上。


    我边烧边自言自语:啊炎,这2年大家都不错,张老师也结婚了,我个子也长个了,隔壁那个胖子欺负我,被我用铅笔扎他眼睛里了,现在谁也不敢欺负咱们了。哦对了,你爹妈和好后,又生了个孩子,给你生了个弟弟。。。叫啊海
    正说到这,烟的垂直走向蓦然变了轨迹,竟然似乎没了前面的章法。点着的三根香也滋滋滋的冒起了小火苗,香竟然加速燃烧起来。

    我当时一喜,知道自己的心意得到了回应,赶忙朝天道:你弟弟大了,我带着他玩。没人敢欺负他。。。


    可是香却没有了其他的反应,3根香也迅速的烧尽成灰,最后一丝烟也最终消失在苍茫之中。

    过了一段时间,大家都说,啊炎的弟弟啊海是个痴呆,虽然和他哥哥很像,但是没有思考能力,是个废物。我得知以后也着实伤心了一阵,我也能够想象他爹妈的无奈和悲伤。

    又过了几年,我已经考上了大学,小学要拆迁,改造商业广场和高档楼盘,一干小学好友相约小学缅怀,同时也想去看看以前的老师和小伙伴。

    印象中的小孩都已经成为英俊挺拔,青春美丽的少年,闲聊之际,一个惊人的消息让我愕然,啊海也淹死了,就在他哥哥的那个小池塘。


    我无暇去询问为何一个痴呆孩子能一个人走到池塘边而无人看管,为何孩子还走到他哥哥淹死的那个池塘。
    我当时已经开始修法,我赶紧算了一下,啊海竟然和他哥哥是同岁去世,同样的8岁,同样的水雷劫。但是我隐隐约约的感觉哪里有什么不对,但是却说不出哪里有问题。

    一旁的同学突然丢了一句,他爹妈又生了一个女儿,特别聪明,鬼知道啊海怎么死的呢。也许丢掉个包袱还是解脱呢。

    我遏制住了自己探寻事实的好奇心,因为我知道啊海只有在啊炎那里才能得到真正的照顾,这对所有人未尝不是一种解脱。

  • 涸泽而渔焚林而猎。又不是专业写手,没那么多时间啊。今天已经2更了。

    故事有很多,可以每天写。尽量少废话,让大家看着舒心点。

    每天工作,读书,学习,打坐,练功,事情很多。花一小会上来更新篇,谢谢大家捧场。

  • 楼主啊!请问最近体质弱总生病是不是得多行善积德啊? 楼主啊!请问最近体质弱总生病是不是得多行善积德啊?

    多锻炼,别挑食,别熬夜。
    做好事可以让自己心情愉悦,对身体也是有好处的

  • 大仙儿我错了,大仙儿早上好,大仙儿求更新~大仙儿你收徒弟咩。。 大仙儿我错了,大仙儿早上好,大仙儿求更新~大仙儿你收徒弟咩。。

    我那三脚猫的功夫,怕误人子弟啊。别跟着我哪天嗝屁了,不划算

  • 你的工作是什么啊大湿?我觉得应该很神奇! 你的工作是什么啊大湿?我觉得应该很神奇!

    工作只是一件外衣,让你在人世间有合理的存在。

    当过老师,当过传销,当过民工,唱过京剧,演过声优,做做广告,如今我是一个销售。

    而业余时间,我就是我自己。寻求内心的安宁,抵抗世俗的挣扎。

  • 做个调查,你们喜欢看什么阶段的故事?三个选项
    A,从小到初中的少年阶段
    B,高中到大学毕业之间的的青少年阶段
    C,大学毕业工作之后的青年阶段

    看大家喜欢哪个阶段的事情比较多,我到时候可以侧重一下。

  • 大仙儿你太谦虚了。。求拜师学艺!!! 大仙儿你太谦虚了。。求拜师学艺!!!

    苏州不远,有空可以切磋下

  • 谁不贪财不爱淫?始终难染正人心。少年得似张主管,鬼祸人非两不侵。

    出于对稀奇古怪事情的兴趣,同时也为了能够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朋友,我当时就下定决心考最好的化学类学校。高三一年我奋发苦读,头悬梁锥刺股,学习成绩蹭蹭蹭的往上蹿。


    最后我以小城市的3流高中第一的成绩如愿考进了这个的以化工闻名的学校读化工。

    如同哈利波特魔法学院般的古朴红砖,扭曲张扬粗壮的古树,腐朽斑驳的旧旧的磨砂玻璃,


    破旧却还没有倒塌的大门和厚重狭小的操场,带着厚厚平底眼镜的捧着厚厚精装书在路上默默行走的木讷少年,如同桶状的粗壮青春少女,腐烂的没有坐垫的破自行车,饿的精瘦的警惕的野猫群,发型张扬瘦骨嶙峋的宿舍管理大叔,这些都让我激素上扬,兴奋异常。我知道这里属于我,我应该来这里,我能找到我的宿命,我来对了。

    我们班导师是一名在读博士,方佩山。主攻化工热力转化方面。在以后会教我热力学等课程。方博,是浙江东阳人,方框眼镜,体型适中,偏好黑色衣服,头发稍带花白,胡须稀薄,看他似乎打理较少,胡茬跟通常长了一段才能修剪一下。经过了解,方博竟然也是一名80后,在学校读博和兼课的同时,外面还有和他人合伙的私人作坊。听说是做化妆品的底材,企业刚起步,但是听说效益不错。


    方博给我们开迎新会,口齿稍带浙江口音,语速偏快,从方框眼镜中不停的打量众人,当看到较众人矮小却有着惨白皮肤的我,惊异神色过后也迅速恢复正常。也许方博看过了我们的档案,选班委的时候,除了几个自告奋勇的热心人士之外,他还点了几个人上去做自我介绍。当我在犹豫为何我会被点名上去做自我介绍时候,方博对全班人说:王茂元同学的高考成绩全班是最高的,而且高中有过组织学习类社团的经历,我建议他当我们班级的学习委员。(高中的这个学习类社团,是我和几个有兴趣的同道中人以借学习小组的名义组建的灵异社团,几次以我们社团出身的人为底子参与的各种数学,物理,化学竞赛,都小有斩获。学校逐渐将社团收归正途,我们几个人逐渐在活动转为地下)。

    大学同学大部分都是纯真善良的,雨哥类型什么都不管的人也不占少数,大部分时间这批人都是机械的拍掌,机械的发呆,机械的扣鼻屎。班委的事情很快的就定了。高中生党员根正苗红的东北爷们蔡利达当了班长,伶牙俐齿的杭州胖妞卢沁是团支部书记。唐山戴眼镜的瘦高个赵星是生活委员,管我们班的班费。


    为什么上面废话那么多,这几个人物都有用,别急。

    班级填写家庭情况,我需要勤工俭学,交到方博手里的时候,方博眼睛一翻,我有个厂子,你和季小伟是否可以到我这里来打工,不过都是晚上,有可能要值夜班。你们愿意么,一个晚上50.?


    我惨白的脸露出兴奋表情,纤细的血管定然放粗了一倍,赶忙说:愿意愿意,正好还能学习东西。

    方博的厂不远,不过要挺绕,季小伟来自安徽农村,家里还有几个弟弟妹妹,家里供他读大学非常不易。有了这么一个打工的机会也格外珍惜。

    这是一个偏僻的小平房,约莫有4间屋子,一间是用来给人休息的,还有一间堆放着大型的设备,原料通过加料口,经过一系列的设备的鼓囊,经过多少小时就能从出料口出料,整出乳白色胶状物质。仪器太大,一部分仪器还伸到隔壁一间房间。周边还堆放着不少小型的切割机,车床,压力泵,蒸馏设备等等。最后一间房间全然是学校的实验室的模样,试管,烧杯,量筒,酒精灯等等各种各样的实验设备。

    实验室通常是由方博和他的合伙人李博士,还有1个李博带的徒弟小刘三个人用。李博士长得肥头大耳,秃头,大腹便便,鼻毛外翻从来不修剪,一个眼睛似乎有点眼疾,总爱半眯着眼睛。身上总有一种令人作呕的难闻气味。实验室大袍子似乎从来也不脱,也不洗,袍子上有很多斑斑点点腐蚀的痕迹。李博士似乎一直在这座平房里,除了几天偶尔回次家,其他时间除了到处视察外,就在那间卧室看书睡觉。

    小刘就白天在这里,平时就看着这些设备,每次我们去交接班的时候,小刘早就穿戴整齐,一等我们过来,还没有怎么交谈小刘就飞快的下班了。

    我们2个的工作就是看着几个仪表和几个压力炉子。水千万不能烧干。有几个应急的阀门是发生漏气,气压过大的时候使用的。工作时间是晚上11点到早上7点,有任何异常情况就马上叫在休息室睡觉的李博士。特别关照我们的是,加料房千万不能进去,里面藏了很贵重的原料,如果少了,我们就要负担责任。

    我们能够活动的地方就是这间最大的设备存放的房间。加料房和实验室都锁掉了都不让我们进,休息室里是臭烘烘的看着有些渗人的李博士,我们也不大愿意去接触他。设备房里有张长沙发,我们2个人可以轮换打个盹,大部分情况下除了见到李博士,工作还是比较惬意的。李博士经常会在半夜某个时候偷偷跑到房间里来巡视,如果看到我们2个都在偷懒,就会大发雷霆,用他那个电工皮鞋狠狠踹我们的屁股。自那以后,我们2个再也不敢偷懒,总有一个保持着清醒,而另外一个可以在沙发中休息。

    1个月平安放松了我们的警惕,但是这天白天是学校的运动会,季小伟确实累了,跑了一个长跑又跑了4x100,我们讲好半夜3点我起来接他的班,他先看上半夜。


    睡梦中我梦到了无尽的奔跑,我同凶猛的梦魇拼命搏斗,梦魇喷出毒气,我运功抵挡,但是仍然抗不住,就在我感觉胸闷之极之时我被憋醒了。一醒,我大喊一声,坏事了。

    小伟太累,靠在板凳上睡着了。而设备压力太大,有一个地方突突突的冒着水蒸气,有一个角落已然开始漏气。小伟被我喊叫惊醒,一见闯祸了,赶忙上去找应急阀门,准备应急关闭。

    我看他奔向一个阀门,这个阀门是反应摧化里面的介质,光气,一种无色剧毒气体,分子式 COCl2,是无色或略带黄色气体。我大喊一声:错了,不是这个。

    已经晚了,小伟应急而发的力量非同小可,本来这个阀门是要用扳手才能板开的装料阀门,如今却被他一拉之下拉断了,光气从切口喷涌而出,正好对着小伟的脸。小伟避闪不及,下意识低垂下他的脸。兹拉兹拉的烤焦声音顿时伴随着小伟的惨叫声爆发开来。恍然间,一个近似透明淡落薄丝的物质似乎要从小伟身体脱落。

    我暗叫不好,你的精元在强烈外击之下有可能浑然出鞘,这就是小伟的一丝魂魄,如若丢失,就算活命,小伟也形同行尸走肉,成了一个废人。我在第一时间关掉准确的阀门,光气噗噗2下,嘎然而至,整个机器也轰然停顿下来,在这同时,我猛然咬碎舌尖,一口鲜血喷在左手手掌,狠狠的扇小伟的脸,我要将他身体重新扇回魂魄之中。在扇了10多下巴掌之时,似乎听到冥冥之中的咔嚓一声,小伟的魂魄归体,但是还不是很稳固,稍稍有些不服帖。


    我叹了一口气,将含在嘴里的鲜血噗的一口狠狠的淬在了小伟的脸上。同时诵念固体经文,脱掉他的鞋子,狠狠拉拽着他的四肢末梢,一切都为了他魂魄归体合身,没有后遗症。
    小伟已经昏了过去,浑然不知我扇他巴掌,脱他鞋子,帮他做足部和手部按摩。

    可是听到声响的李博士从卧室跑了出来,一瞬间傻了,当他看到满头是血,被灼伤的血肉模糊的小伟,和一脸忠贞似乎要咬舌自尽的满嘴是血我在帮小伟做身体按摩,他奔溃了,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这一切都超越了他所学的科学知识。

    但是他反应很快,看到了机器中幽幽探出的光气,立马明白了出了事故,他第一时间跑了起来,不是朝我们这里过来,而是往加料室跑去。


    转瞬,李博士从加料室跑出来,手里捏着2团白呼呼脏兮兮的东西,他喝道:让开,我来。
    我一愣,稍一迟疑,李博已经拿了2团白花花的油脂往小伟的脸上和头顶抹去,一瞬间,小伟脸上混在了自己烧焦的毛,烤糊的皮,我的鲜血,李博士的脏兮兮白花花的油脂。顿时一个恶心的头颅出现了。

    我们2个将他送往医院,方博士也闻讯赶来,医生诊治过以后,结论,小伟没事,就是头发烧掉了一半,以后这半边头发不会长了,皮肤和头皮都没啥大碍,能够90%回复,稍微会留下半边红色的脸,这都是因为擦了这个神奇的油脂。李博士说,实验室碰到药剂灼伤和烧伤之后经常会用油脂涂抹,能够减轻痛楚。而我却不以为然,能够藏那么好的油脂,定然不会那么简单,我偷偷的藏下了一块。

    小伟住了几天院就出院了,完全不知道自己发生了什么,方博和李博赔了不少钱给小伟,小伟还和方博签了私底下的协议,方博保送他到博士毕业,这件事就这么平息下去。毕竟在这么一个丑八怪辈出的学校,小伟这半边头发和半脸关公还是很拉风的。

    回到宿舍,我仔细研究了带回来的这块油脂,从中看到的一些钙化的颗粒我很确定,这是尸油,方博士他们用尸油来提炼化妆品中的基料,当然效果出众,毕竟还有什么油脂能够比人自己的油更加能够丝丝入扣,细腻,了无痕迹被人吸收。


  • 34码的重庆妹子表示有点中枪… 34码的重庆妹子表示有点中枪…

    三寸金莲瘦,一双绣鞋轻

  • 楼主啊!不够看的啊!持续关注更新 楼主啊!不够看的啊!持续关注更新

    细水长流啊,我的段子都那么长了。。。

  • 为什么不理我啊中山胸 为什么不理我啊中山胸

    哈哈哈,没有,你说很好看,那么我客气一下,你也很好看

  • 么有更新哇~! 心碎鸟~! 么有更新哇~! 心碎鸟~!

    别碎,碎了很难复合的。今天会有更新的。
    明天楼主出差,陪酒应酬,如果没醉晚上还能有更新。

  • 叫中山的多了,中山房产,中山狼,中山医院,中山大学,中山公园

  • 从来天道岂痴聋?好丑难逃久照中。说好劝人归善道,算来修德积阴功。

    我第一份工作是苏州某民办技工学校的带班老师,教授英语。


    事情是这样的,我高中和我一起建立灵异社团的好朋友吴少华高考考到了苏州,他大学没毕业之际竟然和人一同办了这么一间民办学校。他别的本事不大,有着异于常人的趋利避害直觉,同时口才了得,喝酒了得,这样的人不经商真是浪费。
    这到了大四,课程不多,吴少华就动起了我的点子,让我在我空余的一周3、4天来给他当兼职的英语教师,我起先不愿意,说我那三脚猫的英语是否能够担负起那么多青春少年的英语教学,误人子弟岂非不美。吴少华果然了解我,给我2点理由,我不得不去。
    1, 学校后山野鸡美味无比,无鸡可以美味出其右。
    2, 学校的建址基地占了一块以前的农民的老坟地,时常说有灵异事件发生,搞的学校有点名声不美,这周吴少华请了苏州有名的和合大师来学校做法,我正好可以一同观察学习。

    学校地处苏州郊区,从火车站下来坐公交需要一个多小时。匕首按道理是火车站安检需要收掉的,但是当时只看你的行李,你把那把精钢匕首藏身上也就过去了。所以我的教学物件和我的法器也都带着了。

    一路古色古香的苏州园林和江南古居,不禁让我想起诗一首:君到姑苏间,人家皆枕河。故宫闲地少,水巷小桥多。


    离开了苏州的老城区,走过很多农田,山道,出租车停在了这间学校面前。收了钱,司机也没有多说一句,赶忙就开走了。而如今天已然到了4、5点的傍晚了。

    刚要电话给吴少华,正要拨号,吴少华就屁颠颠的跑了出来,我哈哈大笑:哟,还是那么神!


    吴笑眯眯的说:我的本事你又不是不知道,任何大好事大坏事我都能早知道,特别你这种臭屁气场的家伙,隔开三里地就知道了,来吧,吃饭先。

    吴在这个学校挂职一个教导处主任,校长是这个学校的大老板陆兴远,岁数也不大,也就40左右的样子。以前好像是某个大学的后勤人员,下海以后赚了点小钱,后来一看教育这种一本万利的事情,竟然也投资办起了学校,现在这个学校中专部门是以会计经济为特色的寄宿制学校,听说现在正在申请大专资质。

    吴有点不好意思的对我说,本来陆校长要来陪你吃饭的,但是昨天他家里出了急事,只能我招待你了,另外我叫了几个老师一起吃饭,热闹点,哈哈,我们兄弟好好聚聚。

    饭桌上,吴叫了三个老师作陪,张老师,徐老师,冯老师,都是热情至极之人,酒桌上你来我往,自然不亦乐乎,当地的鸡果然名不虚传,汤汁鲜香嫩滑,肉质酥嫩爽滑,让我大快朵颐。酒足饭饱,那三个老师依旧在私自缠斗,吴酒量好,依然是神采奕奕。我知道是时候了,就转过去对吴少华说:啊华,听说你这里有点怪事,如今怎么样了?

    吴精明的脸上稍显黯淡,道:这里原来是村里老孙家的祖坟,有几个土包包,我们这里要建新的教学楼,就给了他们一部分迁坟的钱,同时给他家里人钱去买好的坟地重新入葬。那天他家的子孙来捡的骨头,我也在场,捡走骨头以后,学校里面出了几件怪事,第一件就是打扫卫生的老丁头病了,现在还在家里躺着,他是本地人,回去以后,一直说胡话说见鬼了,整个这里的几个村都相信我们这里出事了,现在清洁工都招不到。


    第二件是女宿舍楼的小姑娘一直说半夜宿舍楼里有莫名其妙的声响,我们老师现在天天守夜巡逻也没用。
    吴拉低声音凑到我耳朵边,道:第三个事情就是所有的狗都不会叫唤了,2条看门狗成天躲狗窝里面都不敢出来。而我自己的预感也一直不好,总觉得要出大事,我明天约了这里的大师傅来看看,做做法事。而且你也在,帮我过了这个难关。

    我沉思了,这么一个局,看来最大可能是有妖物作祟了,但是一个老坟,都过了那么多年,开馆迁墓也很正常的,一般不会有什么问题。中国改革那么多年,为了造路造房造工厂,不知道迁了多少坟,很少有什么闹鬼的事情。怎么学校那么旺盛的生气之地,鬼怪还能如此猖狂。定然是有了很大的冤屈。


    吴:孙家的儿子是个残疾,腿脚不方便,他雇佣了个工人帮忙拣出来的,他就在旁边坐着。
    我道:啊呀,问题可能就出在这里,尸骨一定要本人的血亲捡出,旁人代劳反而贻害子孙后代,只有本人的血亲才能保障祖先的安宁,后代的生生不息。孙家的这个人有子女么?
    吴:有是有的,但是孩子很小,才不过10来岁,怕孩子胆小,不敢下棺材去捡。

    我说:没问题,自家祖先,血脉相通,事先给他喝点驱邪避凶的汤水,我再给他带几符灵符,等正中午的时候,肯定没问题。再让明天的大师傅在学校做做法事,超度下先祖,应该就可以了。


    吴面有难色,说:前面已经把孙家先人骨骸都取走了,现在已经在新的墓地下葬了,难道把那里的骨头再拿回来?
    我笑嘻嘻的道:当然啦,这个只有你出马了,明日一早乘墓地工作人员没有上班时候,刨人家的坟,开人家的棺,偷骨头过来咯。另外,还有一件事情非常重要,我们现在就去孙家。
    吴一脸惨绿,无可奈何的带我出门。

    孙家是老式的民宅,一长溜的平顶房,隔壁正常人家老早盖了2、3层的小楼,红砖绿瓦新门高墙,而他家破木门,锈掉的门窗,掺杂了大量黄沙的水泥地板一些地方已经走多了现出粗糙的黄沙,在墙壁上早已有了江南水乡特有的潮湿水迹,墙上的白灰已有少许剥落,有几页墙粉摇摇晃晃几欲坠落,玻璃有2扇已经碎了用挂历纸临时凑合着,一张双人破布艺沙发,弹簧早已崩塌,勉强还算一个家里的现代家具。其他的桌子凳子都还是70、80年代结婚的漆着红漆的旧家具,有些红漆已经斑驳,看着格外寒酸。

    孙家儿子是个残废,也不是天生残废的,想当初也是村里的英俊小伙,工厂里面的技术能手,可是厂里出了个事故,弄残了,也就赔了点钱回了家,老婆一见势头不好,也就大难临头各自飞了。留下一个幼子,如今孙家就靠着一点低保,残疾人的补贴,当地政府的一点补助活着,勉强供着儿子的读书和自己的生存。

    孙家庆和儿子孙凯正在家里,孙家庆似乎身体又有点不好,才是9、10月份 天气,却盖着一条毯子在沙发中窝着看一台21寸的老式彩电,头发凌乱,颓废不堪。


    孙凯倒是虎头虎脑,眉清目秀惹人喜爱,我们敲门,正是这个孩子给我们开的门,一听找他爸的,非常懂事的领我们进来。
    我们和孙家庆讲清楚我们的来意,提出想让孙凯来重新捡一次骨头。
    孙家庆当即否定,说孩子太小,不大合适,而且祖先已经重新入葬了,再次来一遍,是对先人的亵渎。
    吴立马发挥了其超强口才,威逼利诱。威逼的是,孙家祖先魂灵不愿离开学校,对学校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今后如果造成了伤亡肯定会追究孙家的责任,而且祖先先灵如果不重新安抚,对孙家有可能也有伤害,大人已经什么都没有了,孙凯还小,前途还广,可不能有啥闪失。
    利诱很简单,孙家庆的残废是脚,虽然很多单位不要他,但是吴可以帮他解决工作,有个残疾人的纸箱厂正好招人,孙家庆去正好。同时吴也提出,再给孙家1万块钱,算做给孙凯学费,今后如果孙凯想到吴他们的技工学校,吴也答应免去学费,包吃包住,供到毕业。

    当即拍板成交,我们走出孙家,吴一想到明天一早要去挖坟就愁眉苦脸,对我说:丫的,我可怜兮兮的我刨人祖坟,你做什么,干嘛不和我一起去?


    我道:我要帮你守夜,看住今晚,我还要布阵,今天晚上太平了,就没事了。你就先去睡会,到了早上3点就出发,一定要在日出后的半个时辰内把骨头给我拿回来,晚了可效果没那么好啊!

    当晚,我就在宿舍楼坐镇,吴少华点了徐老师和冯老师明日一早和他去挖坟,剩下的张老师千恩万谢的留下和我值夜班,张老师在一边折了一晚上的锡箔元宝,我则烧了一个晚上,有钱能使鬼推磨,鬼忙着点钱也不会记着来兴风作浪,我烤着火也非常惬意,想起小时候放野火的快乐童年。

    3点我一脚踹开了吴少华的门,将他们3个赶出了房间,3个人扛着铲子和铁锹,喝了几剂驱邪壮胆的药方,就悄悄地朝坟地走去。看着他们垂头丧气的样子,张老师这个30岁的河南汉子还跳起了No body的艳舞来鼓舞和嘲笑他们的士气。

    一夜无事,吴少华3人也按时回来,问起有没有工作人员为难他们,吴说:本来有个看坟人早上起来估计早锻炼,正巧撞见我们做热身运动,估计以为我们是鬼,我们本来要跑的,但是只听见他吓傻了,高声诵念,南无阿弥陀佛,大慈大悲观世音菩萨,无上无量天尊。。。。。。把头别过去,装作没看见我们,自己顾自己就跑了。

    我们将骨头按原样放在原先的坟的坑里,拦出警戒线,不让学生过来添乱。趁着早上10点的吉时,孙家父子2人和几个孙家的亲戚到了,一个40多岁的妇女嘟嘟囔囔的说:什么破坟,迁来迁去几次,烦死了,折腾人。


    孙凯在喝了驱邪避凶的药液,带好了橡皮手套,我给他系了一个附身符,下了坑,将骨头一根根的捡到事先准备好的新的水泥小棺材里面,孙家庆激动并欣慰的看着儿子,老男人也有动容。

    吴少华请的苏州地面的大师,谢大师带了一大帮人来了,谢大师40不到的年纪,头戴月破星巾,身披霓裳得罗,手执十绝灵幡,一摸小胡子,端的一副得道之人的形象。

    吴少华顶的大黑眼圈上去迎接,将前因后果都这番那番的叙述一番,讲到某处,吴朝我这里一指,谢大师也朝我这里一望,朝我拱拱手,我也不好意思的朝他拱拱手,同时点头讪笑赔礼示意。本来这里是人家的主场,我啥也不管先来胡作非为一番,已然犯了大忌,对谢大师等本土道人总有理亏,我顿时三缄其口,在专家面前我毕恭毕敬,不敢再逾越一步。


    谢大师对我有点不悦,存心想露一手给我看看,徒弟们立马将所带物件一一拿出,法器繁多,应接不暇,谢大师念着咒语绕着学校走了几圈,一处处的勘察,分外卖力,最后为了孙家先人超度,也烧了不少的符咒,一天又跳又舞,又打又闹,端是辛苦,深秋了,谢大师汗水都浸湿了法袍,看着挺可怜。

    法事做了一天,吴少华陪了一天,到了结束的时候,我看吴少华,谢大师和几个徒弟都累得到了极限。谢大师故作坚强的和我作揖告别。


    吴少华则深舒一口气,问我:这样应该没事了吧?
    我道:拿了那么多钱,又被像城管一样的道士赶来赶去,哪个鬼愿意呆这里啊。
    吴少华深深看了我一眼,一脸哀怨的说:我这次预感不灵了,早知道我那么惨,我才不让你来了,我哪受过这份罪,挖坟是我吴大少干的嘛?
    我嬉笑道:请神容易送神难,非把你这里的鸡吃完,我再走。。。。。。
  • 楼主,多存几段啊,出差前多贴点~~ 楼主,多存几段啊,出差前多贴点~~

    有几段都写了一半,没来得及完成,我的段落都比较长,时间花的也多

  • lz我在南京上大学哈,有时间去苏州的话拜访你哦~~~~ lz我在南京上大学哈,有时间去苏州的话拜访你哦~~~~

    苏州是第一份工作,目前在上海。

  • 冬冬牙鼓响,公吏两边排;阎王生死案,东岳摄魂台
    半夜肚中鼓鼓,一瞬间肚子的疼痛,一头虚汗,拍床而起,房间空调已停,被子散落一边,那么多年胃虚寒的毛病还是好不了,一受凉,顿时要拉稀。
    飞奔去厕所,一阵宣泄之后,肚子稍感清凉,摸了一把虚寒,蹒跚到床边,意有阑珊,再也睡不着觉,挪步到床前,拨开窗帘一角,朝外窥探去。

    半夜两三点,周围是一片农田,一幅初春春寒料峭的景象,规律的菜田不禁让我想起在挪威stokke的坟头奇景奇事。

    11月出差到挪威的Stokke,已然是一幅冬天的模样,虽然做了充分的思想准备,但是还是被寒冷打了个措手不及。11月的挪威,白天时间很短,到了4点左右,天就黑了,在宾馆草草吃完晚饭,冷的三文鱼,冷的熏鱼,冷的火腿,冷的沙拉,有点不对付胃口,我草草吃了一点面包,喝了2杯口感最接近中国人的英式早餐茶,离开酒店,想到周围转转。

    Stokke是个小城,整齐的街道像象棋盘一样横平竖直,一间间小商铺就开在街上,街上也没有多少人,大部分店到了4点多都关门了,唯一开着的就是几间餐馆,和镇上唯一的2家超市,我拿着酒店拿到的地图,按图索骥想去超市看看。晦涩的挪威文字在昏暗的天色之下格外难辨识,我只有朝大概的方向前行。

    清冷的街道偶尔有几辆小车路过,车子都不是很好的车子,完全看不到国内张扬的豪车,很难让人相信这是一个全球数一数二的富裕国家,路上行人比车子还少,偶尔走过一两个走路悠闲老大妈,都会朝你友好微笑,这让在国内见惯臭脸的我格外受宠若惊。

    走着走着,人越来越少了,从地图上应该是超市了,我疑惑:超市怎么不建造在靠人居住近点的地方,都快出城的地,又不是特大的超市,多不方便啊!!!挪威没有国内那种特大型的超市,要有也是像社区便利店一般的中型超市。

    一阵冷风吹来,我攥紧了我的夹克衫,带起了帽子,想加快速度。不知走了多久,我被石子小绊了一下,差点摔倒,我踉跄了一下,帽子也几近滑落。一抬头,我倒吸一口冷气。我竟然闯进了一大片无边无际的墓地。

    墓地排列紧密有序,墓碑都是标准的欧式墓碑,玩过植物大战僵尸的人都知道的墓碑模样,对,墓碑就是那个模样。墓地的规模看来相当大,我回望一眼,在20米的开外就是整齐的街道,而往前看就是无尽的坟地。果然植物大战僵尸是有现实依据的,真有僵尸真的离你家前院,后院,屋顶,水池都不远。

    我来了兴致,国内的墓地玩过不少,国外的墓地却极少得见,乘着月黑风高之夜,岂能不来一个探寻之旅。

    天已经黑了,身后的几排民君的星点灯光早已远去,相伴的只有脚下的草坪和呼呼的风声。


    和国内不一样,国内的坟地都是取用荒山恶土等无用之地来建造,而挪威这里却不同,脚下松软的草坪和平整的土地证明这绝对是一块良田,我用脚拨开一块草皮,黑黝黝的泥土,正是长什么都能长出来的好土,有的墓碑旁还种有一小块花圃,都快冬天了,还长得挺好的,墓碑越往深处走越陈旧,显然是早死的人,我随意蹲下去,挪威文字不认识,却能看懂的模样,在那个年代,当地人就能活那么长久,还是挺神奇的事情。

    坟地走的挺深,往前也望不到头,依稀似乎环绕城的一周,正想找个光亮的地,最好是当地的酒吧之类喝喝小酒,了解了解当地的风俗,正在张望之际,我敏锐的感到有生物正在前方盯着我。

    2颗褐色的眼眸闪耀着奇异的光,高度近乎一米,毛长腿壮,竟然是一条巨犬,全然不是我在国内见过的狗模狗样,在黑暗之中我依然能够感觉他的毛黑油发亮,五官丑陋,耳朵下垂,因为寒冷,毛很多,近似于小熊的模样。


    那么大一只狗,怎么办,看样子不像善类啊,国外的狗通常都必须有执照,一般很少会有野狗,那么肯定这条狗最大可能就是走丢的狗了。我自我安慰到,狗盯着我,我也只能盯着它的动向。我怕我一动,它就朝我追过来。

    一人一狗对峙约莫有一分钟,国内开的手机闹钟突然响了,是我开的早上11点半吃午饭的闹钟,狗狗也被吓了一下,下蹲一下,见我开始掏手机,竟然屁股一扭朝我奔来。我大叫不好,想起国内对付狗的招式是假装捡石子,我也下意识照做,可是这破狗居然不怕,还是威风凛凛的朝我奔来。妈的,国外的人都太文明,都不用石头砸狗,导致这里的狗天生不惧怕,我大喊:我命休矣。

    正想抱头鼠窜,我摸到了我携带的餐刀(精钢匕首,国际航班查的很严,就从当地的宾馆拿了一把餐刀),还有一个橙子,这是晚上准备吃水果用的。我急中生智,拿橙子往反方向一丢,大叫一声:pork。企图用这个来骗这只狗,让他先缓一缓。


    我不知道挪威语怎么说猪肉,先说英文吧,反正语系差不多,狗狗竟然毫不迟疑朝橙子方向跑去,如果接飞盘一般,一口咬住橙子,也许速度太快,被噎住了,你想,一只不切开的橙子,换谁吃都要噎住。

    狗竟然自顾自的打起喷嚏来,一见这饿急眼吃橙子的狗被噎住了,我大喜过望,立马拔腿就跑,本来还打算和狗来个同归于尽的,捏着餐刀的手有些冒汗,我回头望了一眼,怕狗追上来,却看到狗在地上打滚,还发出低沉的惨叫声。在夜晚的坟地听到如此凄惨的声音格外渗人。我有些于心不忍,我从小也有条忠心耿耿的黑狗,它死前的眼神顿时在我眼前萦绕。心软的我叹了一口气,往回跑回去。

    狗噎住了,如果他不是黑色的狗,现在一定涨红了狗脸,但是却看到褐色的眼神已经严重充血,低沉的呜咽声越来越低,再不救眼见就不行了。我恻隐之心顿起,这条狗本来也定是好人家的狗,如今走失才沦落到攻击人的地步,一定是饿坏了,我就做回好人吧。

    我还是有点担心,先把衣服脱下来,把狗的前腿捆的严严实实,等会就算好了,它再扑我,我也逃得掉,狗仿佛知道我要救他,也不在挣扎,躺在地上一副要杀要剐要非礼随你的样子,伸出舌头装出一副可怜样。我运气神功对着狗的颈部猛地一掌,同时对着狗肚子反复摩擦,恶狗被我一掌几乎被拍的昏过去,看来一掌拍的不轻,还在头晕眼花之际,而橙子却滴溜溜的从狗嘴跑了出来。

    狗立马跳了起来,我也惊吓的跳了起来,紧紧的握住了餐刀,心想,你丫的破狗别做中山狼,救了你反而要吃我,你要吃我我也非要了你的姓名。不知这种狗真是灵物或者见了我手里的餐刀害怕,竟然后腿支起身体,用2个捆住的前爪似乎朝我做了一个揖,然后掉过头去,用牙齿去咬打结的衣服,踉踉跄跄的走了。

    我擦了擦惊起的冷汗,暗叹这个畜生还是知道好坏的,比某些世人还是好太多了。感慨良多,心中温暖,朝着前方的光亮处奔去。


  • 昨天楼主一桌人喝掉6瓶五粮液,回来意识已经只有一半了,怕写出胡言乱语,就早早睡觉了。
    同时,告诉大家,我升职啦,哈哈哈,今天下雨也不出门,就多更几段。

  • 清明何处不生烟?郊外微风挂纸钱。人笑人歌芳草地,乍晴乍雨杏花天。海棠枝上绵蛮语,杨柳堤边醉容眠。红粉佳人争画板,彩丝摇曳学飞仙。

    小时候命薄,异常脆弱。高人给我妈出了一个馊主意,不管我大力抗拒,我妈硬生生的把我装扮成一个女孩。从此我的就开始了悲催的生活。


    我留起了长发,穿起了紧身踏脚裤,穿着粉嫩的黄色小皮夹克,白色袜子,黑色小皮鞋。加上我惨白的脸,病态的红嘴唇都可以异化为女生的粉嫩小脸和一点红唇迷万生。

    虽然我强烈抗拒这种奇怪的布置,但是摄于母亲的强烈威逼之下,我不得不忍气吞声,穿着这身去上了幼儿园。


    小朋友们如果到了现代一定会围成一圈看着我,大力嘲讽,肆意狂叫,众口铄金的指着我骂:变态,异装癖,恶心,怪胎。

    但是那个时代的小朋友都比较单纯,虽然你穿着比较怪,但是电视里面的动画人物更加奇怪,你不算什么。加上当时男孩女孩都是上一个厕所,所以我也不用担心进入男厕所被人骂,进女厕所被人打的这种情况。

    铺垫那么多,故事就开始了。幼儿园的中午小朋友们都要午睡,这天我却一直睡不着,我推推隔壁要好的一个小朋友,想让他陪我一起玩,奇怪的是竟然他一直不醒,我也不敢大声叫唤,怕引来老师,我只好自己下了床,我想偷偷溜出门外到操场去玩滑滑梯。

    这是一个初夏的中午,只有几个早起的知了开始奄奄一息的嘶叫,周围很安静,安静的有些不自然,有点热,空气中仿佛被注入了某种太阳的热量,空气都有些凝固。我小心翼翼,偷偷摸摸,卧室的旁边就是老师的办公室,隔壁的2个老师有一搭没一搭的在闲聊,根本没有注意我偷偷跑出来。现在正是午休时间,不管人鬼都在休息。

    我正要下楼梯,可是我顿时犯了难,我顿时想起我们1楼半楼梯的转角处,有一处硕大的镜子,我每次走过这块镜子旁总觉得身上汗毛竖立,背脊发凉,每次我朝镜子中望去,我总感觉镜子中映射的楼梯总是无边无尽,很容易就出神开去,而且镜子中的自己总是显得那么晦暗,有的时候还会发出蓝幽幽的光,我自己安慰自己,楼道昏暗,光线问题。但是镜子似乎总能发出强大的气场,让我心生惧意。

    如今我一个人走下楼梯,就要自己一个人走过那块巨大的镜子,我有点害怕,到了2楼的楼梯口,我远远的望着镜子,有点迟疑。但是转念一想,如今正是太阳正午,一日阳气最旺盛的时候,任何妖魔鬼怪也不可能这个时候来害人,我胆气壮了点,往下走了3、4层。但是越来越近的镜子给我格外的压迫感,楼道的黯淡,似乎外面的大太阳的光根本进不来。虽然气温已经26、7度样子,但是一走入楼道,我还是感到阴冷,熟悉的感觉又回来了。汗毛又竖立起来了。

    我一咬牙,心生一计,就是这个破镜子,我不看镜子就不会害怕,我数了一下楼梯,到楼道转角处一共是12步阶梯,我已经走了4步,下面还有8步楼梯,我扶着扶手的话,到了转角处,可以拉着扶手转个弯,就能避过这块令我害怕的镜子。换言之,我只要扶着扶手走8步,然后转个弯,再往下走我就能躲开这个镜子了。为了让我不看镜子,我脱下了我的汗衫,套在自己的头上,同时自己也紧闭眼睛。开始拉着扶手往下走。


    不知道是赤膊比较冷,还是楼梯确实比较冷,我一直打着寒战,我感觉我鼻毛都一根根竖起来,都冲出鼻孔了。我一步一步的数着,还是幼儿园,我只能最多数到20,但是这个12个台阶的数数我还是很有自信的。
    “1。。。。。。2.。。。。。。。3.。。。。。。4.。。。。。。5.。。。。。6.。。。。。7.。。。。。”我轻声念出数字给自己打气和壮胆,下面一步就能到转弯的地方了,转过去我就能成功了,我紧张而兴奋。
    “8.。。。。。”我踏了下去,我手去摸索转弯的扶手,但是我突然一凛然,我没有摸到转弯的扶手,扶手还是笔直的斜下延伸着。我用脚也试探的往前伸了伸,应为头被套住了,我也不敢和不愿意拉掉头套,我心想,一定是自己刚才数错了,书到用时方恨少,平时不好好数数,现在关键时候都会数错,我自责,下定决心,今后一定好好学习。
    我一咬牙,狠狠的踩了下去,还是台阶,我的血却冷了,栏杆还是往下的,竟然还不是转弯的栏杆,栏杆是铁的,我2个手全部拉住了栏杆,现在的栏杆就是我唯一的依靠,我手心全是汗,湿漉漉的有些抓不太牢,我有点害怕,我就蹲下来,一个头上套着衣服的赤膊男孩,身上汗毛竖起,我用手往前延伸的去摸,身子往前探,试图用手去摸哪里是转弯的地方,那个还不出现的转弯栏杆到底在哪里?

    我摸到一个温暖的东西,柔软的置地,顿时我吓的尿都要出来了,这不就是人的皮肤嘛,电光火石之间,我脑袋转过无数念头,午睡的时候,不可能有人跑出来的,刚才我套头的时候,也到处看了看,根本没人啊,加上刚才不寻常的楼梯层数,我估计我又撞邪了。。。我手碰到那皮肤的触感,像触电一般想逃,那个东西似乎想来抓我,纠结之际,我狠狠的抓了一下那个东西,那个东西似乎吃痛迟疑了一下,我趁这一瞬间,赶忙回头就跑,大喊:救命啊,来人啊,妖怪啊!!我一边想把衣服从头上拉下来,但是纠结之际,衣服像系死一般,怎么也打不开,我边哭边喊,也不知跑了多久,估计老早超过20多层的台阶,不知什么拉了一下我的紧身裤,裤子太紧太滑,身后的东西脱手了,我一趔趄之际,人着急中摔倒,头也磕到了台阶,刹那间失去了知觉。昏厥那瞬间,我似乎听到了有脚步声朝这边过来。

    醒来的时候,我正躺在午休的那张床上,脑袋有点疼,头上磕出来一个大包。老师告诉我,他们在楼道里看到赤膊的头上套着衣服的身下穿着紧身裤的我昏倒在楼梯里,被我震惊到了,以为这是什么惊奇的行为艺术,老师们问我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一言不发,沉默不语。

    接到通知的妈妈赶忙跑来接我,路过2楼的时候,我的余光瞥往镜子,镜子中的我在诡异的微笑,右手上还有新鲜的爪痕。


  • 师父,你似乎什么都知道喔!请问你知道如何治失眠吗?好痛苦!! 师父,你似乎什么都知道喔!请问你知道如何治失眠吗?好痛苦!!

    先多运动运动,身体累了,自然就困了。
    还有就是背单词吧,一会就困了。

  • 我说驱魔楼主啊!你这更新速度不行啊!等的花开花谢= = 我说驱魔楼主啊!你这更新速度不行啊!等的花开花谢= =
  • 好好看!!!不知楼主有没有什么灵异节目推荐一下? 诡异档案都不播了…哎 好好看!!!不知楼主有没有什么灵异节目推荐一下? 诡异档案都不播了…哎

    看新闻联播和中国政治好了,可灵异了

  • 生已沽名炫气豪,死犹虚伪惑儿曹。既无好语遗吴国,却有浮辞诙叶涛。四野逃亡空白屋,千年嗔根说青苗。想因过此未亲睹,一夜愁添雪鬓毛。

    我经常到处跑,喜欢独自溜达,喜欢出其不意,喜欢做一步想一步。8月的某天,我出差到了芜湖,陪客户喝好酒热意犹未尽,想到芜湖曾经是业内有名的鬼城,不少人都和我交流过在这里的故事,既然到了这里,岂有不出去转转的道理。

    我轻装上阵,行李都丢宾馆,夜晚10点上了街。8月已经是酷暑夏日,很多人都在纳凉,竟然有好多闲人在路上转悠。天气炎热,我辨识风水,朝着一座山的方向走去,这是赭山公园,景区早已关门了,我就绕着外墙随性走路。走了几公里,就看到2只恶狗打架,一辆三轮抛锚等破事,周围一圈人围着看热闹,这点热闹却一点不能鼓舞我的兴致。

    我走向了一条小弄堂,心想诡异有趣的事情大多出于相对独立的空间,大路总是屁民众多,就算来个恶鬼,见了那么多人总也怕了吧。

    幽静的小路,走进来10数步,已然听不见大陆的嘲杂,也许气息不通畅,隐隐约约竟然闻到了青苔等腐烂的味道,这条街还挺有年头,有点徽派建筑的味道,几家人家开的电视有点大,还能听到马景涛那独特的咆哮。街道很暗,没有路灯,人家屋里透出的些许光芒让我看清了一丝前程。突然前方有东西,从远即近,看样子头发很长,衣服飘扬,还是飘过来的,


    我不由兴奋,终于有不寻常的物件啦。

    可是到了我面前,我却顿时笑了,一个浓妆艳抹的少妇,骑着一个自行车过来了,容貌在昏暗中非常模糊,不过却是标准的发廊装扮,丝袜低胸,长发浓妆。大晚上一瞅见还是挺吓人的。我不由的多看几眼。艳妆少妇见我看她,顿时来个急刹车,停下来,开口就道:小伙子,哟,出来玩啊,到我那里去休息休息.


    我顿时笑屁了,道:算了,算了,我没钱。
    少妇马上接道:算你便宜点,50一次,好了再来哇。说着就要来抓我的手。

    我吓了一跳,躲开她,赶忙往前跑开。只听见她在后面骂骂咧咧,然后又一阵风的飘走了。

    走开小巷子,走上大路,走着走着看到前面一块大牌子,安徽师范大学。


    我对师范大学都有莫名好感,毕竟师范大学就意味着很多很多美女,一想到就让我兴奋不已。我捋了捋朝后梳的头发,尽量搞乱点,遮住部分脸,现在我要混进学校。
    如今的大学,进出都很随意,只要别长得太猥琐,保安都不会来管你。虽说现在是暑假,但是总有几个留校的大学生,保安也比以前倦怠,都窝在房间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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