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告知书人员问按规定时间报到,张贴查找告知书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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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人员多长时间不报到是脱管
社区矫正人员多长时间不报到是脱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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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  (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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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矫正不报到,脱管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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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n(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n(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n(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n(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n(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n(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n第二十五条缓刑、假释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同级司法行政机关向原裁判人民法院提出撤销缓刑、假释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依法作出裁定:n(二)未按规定时间报到或者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脱离监管,超过一个月的;n第二十六条暂予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向批准、决定机关提出收监执行的建议书并附相关证明材料,批准、决定机关应当自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作出决定:n(二)未经司法行政机关批准擅自离开居住的市、县(旗),经警告拒不改正,或者拒不报告行踪,脱离监管的;n第二十七条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缓刑、假释或者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将罪犯送交监狱或者看守所,公安机关予以协助。n监狱管理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监狱应当立即赴羁押地将罪犯收监执行。n公安机关对暂予监外执行罪犯决定收监执行的,由罪犯居住地看守所将罪犯收监执行。
接到判决书几日几天后到社区矫正局社保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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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六条规定:社区矫正人员应当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或者离开监所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为其办理登记接收手续,并告知其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发现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及时组织查找,并通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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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律咨询息陬司法所积极查找未按时报到的社区矫正人员
10:30 | 来源: 作者:字号:|
东方圣城网讯
曲阜市息陬司法所管理的一名社区矫正人员朱某已超过一个月未来所里报到。息陬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其所在村委的帮助找到朱某家中,并对其下达限期报到通知函,否则将采取相关惩罚措施。
朱某随后来到息陬司法所报到,司法所再次对其宣读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之相关规定,要求其严格遵守,接受社区矫正管理。朱某向司法所保证,今后一定服从监督管理、定期汇报、接受司法所的思想教育和法律常识教育等。
息陬司法所通过此举措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人员的日常管理,确保社区矫正人员不出现脱管、漏管现象。
(通讯员 刘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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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电脑显示的分辨率;IE浏览器6.0以上社区服刑人员汪某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被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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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0|来自: 乐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科
近日,夹江县司法局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汪某给予警告处分。
近日,夹江县司法局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社区服刑人员汪某给予警告处分。
社区服刑人员汪某,男,1968年2月出生,夹江县吴场镇柏林村7组人,因故意伤害罪,被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从日起,被吴场镇司法所纳入社区矫正。从3月5日至3月27日,汪某未按规定主动到县司法局和司法所报到,经夹江县司法局组织查找,罪犯汪某在乐山市市中区打工,工作人员告知他立即到夹江县司法局报到,但汪某称上班不能回来,清明节后再来报到,4月8日,汪某到夹江县司法局报到,当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向其询问延迟报到原因时,汪某态度蛮横,并且以各种理由辩解。
鉴于汪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了《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强化监管教育、维护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夹江县司法局依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于日作出给予汪某警告处分的书面决定。
(责任编辑:钟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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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违反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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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区矫正人员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违反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等行为的处罚
《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二十三条:&社区矫正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应当给予警告,并出具书面决定:(一)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二)违反关于报告、会客、外出、居住地变更规定的;(三)不按规定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等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的;(四)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提交病情复查情况,或者未经批准进行就医以外的社会活动且经教育仍不改正的;(五)违反人民法院禁止令,情节轻微的;(六)其他违反监督管理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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