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中医院能办理转院北京天坛医院神经科嘛

绥中县医院没有味觉头晕
来自:吉林省 白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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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可以采用中医动态的疗法软坚散结扶正祛邪可以有效抑制肿瘤继续生长一般一个疗程就能缓解病情.中国教育电视台和央视网对此法进行了专题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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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你好,这种情况,可能是贫血低血糖低血钾导致的可能,建议到医院内科进一步检查血糖血常规电解质等,明确病因后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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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脑内海绵状血管瘤属于先天性脑内血管畸形危险在于破裂出血指导意见:这个需要积极的手术治疗一旦破裂出血会导致死亡等严重后果;这个手术还是相当有难度的一般的医院是做不了得建议去北京天坛医院、北京宣武医院或是上海华山医院等国内脑外科著名医院行手术治疗祝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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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可以适当的给孩子喂食一些药物,像是头孢氨苄胶囊就是很好的选择。但是药量一定要控制好,否则是很容易出现问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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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家里面应该经常准备着一些治疗皮肤疾病的药物,可以给孩子适当的涂抹一下这些药,通过一些中草药的涂抹也有可能会有一定的疗效的,当然疗效不好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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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可能是上火导致的。需要采取物理方法来降温,最常见的方法就是用酒精棉球不断的对身体进行擦拭。重点擦拭腋下和太阳穴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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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癌症晚期发生扩散的话基本只有几个月的生命了,能存活十年的情况是非常少的。按照描述的情况来看患者的病情很特殊而且体质比较好,建议让患者继续保持良好的心情和治愈的信心。具体还能活多长时间要看患者的情况了,不能特别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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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情分析:
大多数宝宝生下来以后都会出现黄疸,这种情况非常常见,一般在两周之内会逐渐消失,不需要在饮食方面进行调理,再说目前也没有食物能够避免黄疸。站内检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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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转院证 住院费报销成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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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讯 近日,本报96369新闻热线接到这样一个求助电话,&妻子患有重病无法在省内医治,转外就诊回来后,想通过新农合报销医药费,却因为一张转院证卡住了。&
  记者采访后得知,李先生家住西宁市城北区大堡子镇,生活拮据。今年年初,李先生的妻子严芙蓉被诊断出患有脑干瘤。&当时在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看病,医生说需要做手术,但是省内的医院没有这个条件,得转外治疗,并推荐去北京天坛医院。&李先生说。
  随后,李先生带着妻子到北京天坛医院,院方检查后表示手术风险很大,推荐患者去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7医院接受放化疗,稳定病情。住院42天,住院费近10万元。&想着有新农合可以报销一部分医疗费,但是报销费用需要一张转院证,为了这张转院证,我已经跑了快两个月了。妻子的复检时间就快到了,报不下来,妻子就将面临着断药。&李先生无助地说。
  一张转院证到底有多难开?8月7日,记者来到青海大学附属医院神经外科,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说:&患者当时的情况是没有办法在省内医院手术,我建议他们去北京天坛医院看能否手术。但是,患者并没有在天坛医院做手术,而是在其他医院做了放化疗,我这里无法开具转院证。&问及是否可以先去治疗,回来再开证明,这位医生回复,如果患者做了手术,转院证明可以回来补开。
  转院就诊的手续到底要经过怎样的流程才能办理?青海大学附属医院医保办主任卢秋红表示,当患者有必要转院治疗时,必须准备好转院审批表、病情介绍等相关材料,由医保办、医务部等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办理转院。回来报销时需携带住院原始发票、病案首页等资料,才能办理报销。
  会不会有先治后转的情况?卢秋红说:&转诊中,&先斩后奏&的情况是行不通的。&那么,主治医生为何会说如果患者做了手术,可以回来补开?卢秋红回复:&这是不可能的。&一句话,患者糊里糊涂地去了外地就医。卢秋红表示,目前,院方正在积极协调此事,希望能帮助李先生一家减轻医疗费用的重担。
  就此,西宁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农合管理科科长杨萍介绍,省市相关文件规定,对于在省内无法救治的疾病,由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出具转院证明后出省治疗,报销时需先承担符合规定医疗费用10%。为了方便参保者就医,医保经办机构不再对转诊证明进行审批。李先生的这种情况,也只能按城乡居民医保实行住院医药费用保底补偿制度,对因病情特殊而未经批准在非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或自行到异地就医经医保管理部门核实批准后,住院费用按政策范围内的30%给予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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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绥中县前卫镇人,我父亲陈绍明是绥中县前卫镇绍明化肥经销处的法人代表。&&&&&&&&&&&&&&&&& 我父亲因感冒日自己骑自行车去绥中县第二医院门诊就诊。绥中县第二医院(个人承包,原承包人杨伟德现在是绥中县卫生监督所的所长,不懂任何医学知识)于日至10月20日期间,经没有在本地注册的外省医生给我父亲看病并开处方,该医生为了个人私利不顾患者生命安全,并且在未做头颅CT及相关检查的情况下,错误诊断我父亲得了脑血栓,无依据用药。医方在对我父亲的诊治过程中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和诊断原则、临床常规及《病志书写规范》的有关规定;多次不书写门诊病志;反复误诊误治;使用既无适应症而具有禁忌症的多种抗凝血药物;使用上述药物前及过程中又不按常规检查凝血功能;造成我父亲凝血功能障碍,致使我父亲因凝血功能障碍而诱发脑出血及蛛网膜下腔出血(有秦皇岛医院的诊断书);在我父亲病重状态时,又违反《医院工作制度》有关规定,拒绝出具CT报告单,最严重的是当班医生李春培和杜寿忠两人明明知道我父亲是脑出血却故意隐瞒病情,毫无理由的拒绝接受上级医院(绥中县医院)的会诊意见,不予抢救,不予转院,后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给转院。直接延误了我父亲治疗和抢救的最佳时间,终至我父亲于 2010年 10月21 日在秦皇岛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绥中县第二医院已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负主要责任,葫芦岛市医学会医疗事故鉴定书[号),并且相关两名医生已经触犯《刑法》第335条犯医疗事故罪及违反《执业医师法》犯非法行医罪。就因为医方的这种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我父亲枉死,前卫第二医院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绥中县卫生局作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工作疏忽大意,玩忽职守,监管不力,没有及时发现并及早处理绥中二院私自雇佣无行医资格的医生,间接造成我父亲枉死。绥中县卫生局更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事情发生后,卫生局领导不但行政不作为,还让我们伤心欲绝的家属“爱哪告哪告去”
尊敬的领导们,为死者做主吧!简直太冤枉了
人死了 陪不了几个钱 医疗费+丧葬费+精神损失+治疗间的车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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