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做了重作一个梦梦,我到埋我爸爸的那片土地,黄土从我手里滚落不多,然后嘴里在针扎的喊爸爸,想醒又醒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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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亿学生的选择
我经常会做一个恐怖的梦我总是做一个梦 梦是这样的 我站在一片广阔的土地上,在我的旁边有一条沉睡的巨龙 我的头顶上是一片红红的云彩 但是不是晚霞那种美丽的颜色 而是一片血红 非常恐怖 而且那片红云非常的浓密 根本都看不到天空的颜色 有一种压迫、窒息的感觉 仿佛它会把我吃掉一样 大地都被笼罩上了一片红色 而在这片密不透风的红云上面是一片蓝蓝的青天和一轮壮丽的白日 广阔无垠 鸟儿都在上面自由的飞翔 而底下的人根本看不到这样的景色.请问
怎么解不是重点
是你一定有什么心事或者是你很在乎的事情 所以这个要自己找!最好的办法也是最笨的 就是保持一个良好的心态`别想太多了兄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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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行小说】《当风吹过千万公里》
自己写的,和我画手绘一样,我也只是腻了,腻了跟日记一样的游记,所以我把我的游记写成了小说,只能这样,不为别的,只是让自己记住是怎么走上旅行这条路的。
&&&&&&&&&&&&&&&&&&&&&&&&&&&&&&&&&&&&&&&&&&&&&&第十一章&一路艰辛,去向
  进去了才知道,这种旅馆并不是常规的那种旅馆,而是大车店,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就是好多路过的司机休息的地方,一般是几个人住一屋,因为司机的财务什么的多数都锁在车上,所以也没什么担心的,记得在赵本山的一部叫《落叶归根》的电影中出现过。
  我怀着忐忑的心情走上吧台,一个中年胖妇女正神情专注的看着一本范旧了的盗版小说。
  “你好...”我打了声招呼。
  胖妇女抬了抬眼睛,诧异的看了看我,可能我这么年轻的人住这种旅店不太常见。
  “住宿?”她问了声。
  “啊...对...”我脸一下红了:“不过我没钱...”
  胖妇女呵呵笑了笑:“没钱,那不行。”
  “我...我钱在路上让人抢了,能不能押点东西,明天我取出了钱再给你...”
  “你说了算啊?”胖妇女又笑了笑,脸上的两片肥肉也随着颤了颤:“现在谁还讲信誉,我凭什么相信你?”
  妇女顿了顿,打量了我一下:“再说,你能押下啥?”
  我竟一时语塞,才想起来,我确实没什么值钱的东西,手机和身份证也不可能押给她,因为我还怕她不讲信誉不还给我呢。
  “这个行吗?”迫不得已,我只能把我最珍贵的东西掏了出来,晓莲的照片。
  那胖妇女接过照片,皱着眉头看了看,然后抬起头白了我一眼,话中带刺的说道:“这丫头长得倒是不错,你也挺有意思,拿一张照片就想住店?那是不是我带一个毛主席语录就能去哪都不要钱了?”
  我真的无话可说,拿起照片转身出了旅店。
  夜幕已经完全降临了,只有西方天地交接的地方还残留一丝可怜的绯红。
  我鼓起勇气走向马路对面那家旅店,这家生意冷淡,门口没有一辆车,我准备再去这里试试。
  进了门,一个已经快睡着的大叔蜷缩在沙发上。
  “叔儿,我可以在这儿住一晚上么?”
  “哦...”大叔朦朦胧胧的从沙发上窜起来,急忙说道:“住店啊,可以可以。”
  “我没钱...”
  “啥?”
  “我没钱...”
  “耍我呢?没钱你住什么店啊。”大叔瞬间变得不高兴了。
  “...就一晚上,反正你这也没人,房间空着也是空着。”我得声明一下,我不是故意戳他痛处的。
  “空着怎么了?”大叔斜着眼看我:“空着,你也不能住,因为别人住都花钱,你没钱,空着也不能住,不然我会觉得是你赚了我的钱,我不干。”
  “......”
  “这是原则,你没花钱就住了,对别人不公平,懂吗?”
  我点点头,出了旅店,先点上了一根烟,抬头看着星空,感叹世态炎凉的同时脾气也上来了,能怎么的?接着走,一晚上不睡了,我就不信一晚上还走不到!
  黑夜里的国道是十分吓人的,我沿着国道最边缘小心翼翼的走着,生怕过往的汽车会撞到我。
  走到八点多的时候,我已经能够看见远处的天空有红色的光亮,我知道城市不远了,因为这种光亮的学名叫光污染。
  又走了半个小时,佰麒打来了电话,他问我去不去。
  我问他是哪天。
  他说明天,明早的火车,先到住一天。
  我答应了,挂断电话我已经彻底没了力气,口干舌燥,四肢无力,又困又累,想到就在不远处,我松懈了下来,把登山包往地上一甩,瘫坐在一棵杨树下,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
  我还能走多远?走的再远又什么意义?眼前只有飞速划过的大卡车和呛人的尾气,能算的上是享受么?
  不过这该死的尾气也把我灌醒,我不能停在这里。
  勉强又走了三个多小时,我终于来到了。
  ,地处省西南部,北依松岭山脉,南临渤海辽东湾,是一座有着两千多年历史的文化名城,不过我对它的认识,仅限于烧烤。
  路边也出现了银行,我跨行取了一千三百块钱,也是我卡里所有的钱。
  有了钱,我就什么都不怕了。
  我第一反应是吃饭,从钱被抢走了之后我就只靠饼干和自来水充饥,那玩意,确实不好吃。
  现在的时间是夜里一点多,与乡村相比,城市里要热闹的多,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在夏天烧烤是比较火的,找了一家小店,位置大概是渤海大学附近。
  点了一只特色的烧鸡,一盘肉串,一盘宫后筋,还有一碟什锦小菜和一瓶啤酒。
  独自坐烧烤店外面的桌子上,的烧烤跟我家乡的不太一样,最大的特点是肉块要比我们这里大,其次是肉,家乡那里的烧烤总是烤的比较干,不知的为什么,咬一口总能流出很多的油,满口余香。
  我本身是特别的爱吃烧烤呢,在夏天,肉串,冰啤酒,没有什么能比得过这些。
  吃完烧烤我也没什么困意了,想起佰麒告诉我的车次,便准备去火车站看一看,能买上票是最好的了,然后,我们一起去。
  这次车是早上八点多从出发,中午路过,傍晚时到,我买的是一张卧铺,买完票都快凌晨三点了,我就早早的进了站,窝在候车室的长椅上,把登山包枕在头下,渐渐的睡着了。
  天亮了,我觉得有人在拍我,我迷迷糊糊的睁开眼睛,眼前是两位民警,我赶紧坐起来。
  “身份证。”其中一位民警对我说道。
  我赶紧从登山包里掏出了我的证件,还有我的学生证。
  民警拿着身份证和学生证看了看,脸上充满疑问:“学生?”
  “啊,对,高中生。”
  民警将信将疑的对另一位民警嘀咕了几句,然后坐到我边上:“你不是本地人,来这儿干嘛?”
  “我...我出来玩几天,散散心。”我不知道该怎么跟民警解释我这几天的疯狂旅行,我怕说多了他们一定会以为我疯了。
  “离家出走的吧?”民警边说边摸了摸我的头发:“出来散心给自己整成这怂样,跟个要饭的似的。”
  我这才知道我的模样有多狼狈,随即又跟民警解释道,我是怎么骑行的、怎么被人把钱抢走的,又是怎么徒步走到的。
  我以为民警听完我的经历会对我肃然起敬,没想到他只是淡然的笑了笑。
  “早点回家吧,刚这么年轻,别总想没用的,好好学习干点正事,你们这样的旅行者我认识的不少,死在路上的也不少。”民警顿了顿:“年轻有些热度是好事,别玩命,适可而止的发泄一下就行,玩完就赶紧回家。”
  民警说完起身,和另一个人继续巡视候车室,能看得出来,他并不鼓励我这种行为,可是他是他,我是我,我的世界,他又怎么能理解?
  中午十一点多,来自家乡去往远方的火车进站了,依稀记得我所在的车厢是15号车中铺,佰麒所在的是8号车,我俩离得还比较远。
  上了车,走向8号车厢,其他乘客看见脏兮兮的我走过来都夺得远远的,我丝毫不在乎,这几天受的冷落已经很多了,哪还会在乎这点。
  忘了说了,佰麒并不是独生子女,他有三个姐姐,没错,在我们九零后的孩子里已经不多见了,最大的大姐已经三十多了,工作在,这次去就是要在他大姐那里住一天,然后去。
  “佰麒!”在车厢连接处,佰麒正靠着车门抽烟,我激动得大喊了一声,这几天受了很多委屈,在外地能见到自己最好的兄弟,那种感觉难以形容。
  佰麒回过头,看着我愣了几秒,紧接着大笑起来:“哈哈哈,哎呀我去,你行不行?掉沟里了你呀?”
  笑声引起了车厢里很多乘客探头观看,我尴尬极了。
  “不能小点声么?”
  “我能憋得住吗,你看你,蹲路边上再弄个破碗,一天能赚不少钱呢。”
  “...”
  “几天没睡了?这眼睛肿的。”佰麒递给我一根烟,看着我布满血丝的眼睛问道。
  “天天睡,就是没怎么睡好,别提了,这几天混得太惨了。”我点上烟,看着车窗外呼啸而过的田野说道。
  一支烟抽完,我走回了自己的车厢,躺在铺上,很快就睡着了。
  直到五点多快到时佰麒把我叫醒,我才知道我已经出了省,短短的四天,从未出过门的我居然跨越了两个省份,渐渐的离家越来越远,心也变得越来越野。
  ,省省会,地区中心城市之一,地处亚中心位置,被誉为“北国春城”,最大的汽车工业城市。
  关于这个地名的由来,我听到的有好多种说法,不过就我个人而言,比较赞同其中的两个,第一个是地处北方,冬天十分寒冷,春天十分短暂,人希望自己的城市春天永驻,故取名,的名字便由此得来。
  第二个说法是一次来源于满语的谐音,古时候女真族举行祭天仪式,口中会不停地说一句口号,叫‘茶啊冲’,我不知道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只知道这个词快速的读出来,会和‘’二字非常相像。
&&&&&&&&&&&&&&&&&&&&&&&&&&&&&&&&&&&&&&&&&&第十二章&不像城市的城市,(我最爱的城市,我得多传点照片,上面这个照片就是烧烤店的露天乐队,做数第二个特像孔二狗老师,不知道是不是出来做了兼职)
  出了站,我便看见了等候多时的大姐和大姐夫,还有一个三四岁的小外甥。
  上了大姐夫的车,大姐夫和大姐扭头看了我很长时间,随后开车带佰麒和我回了家,大姐的家在哪个小区我已经忘记了,只能模糊的记得是一个小户型的高层,还有那个小外甥,是我见过的孩子中最淘气的,不过也是最聪明的,四岁,已经能够独立看书了。
  到了大姐家我先洗了个澡,出来后跟刚刚简直判若两人。
  “你脸上怎么整的?咋还破皮了?”现在变干净了,佰麒才看出来我脸上有伤。
  “骑车的时候让几个司机给打了,还把我钱给抢走了。”我边擦头发边说道。
  “我操,你就没脾气呀,干他呀,哪的车,记下号了么?”佰麒一听急了,可能是他觉得自己是人,而我在的土地上受欺负了,他面子上过不去,典型的黑土地孕育出来的性格,豪爽,仗义。
  “没有,出门在外,受点气就受点气呗。”说完我就在心里暗自苦笑,别说出门在外,就算是在自己的故乡,我也是一直处于受气的状态。
  跟佰麒坐在沙发上唠了唠这几天的经历,大姐从厨房走出来:“晚上不做饭了,带你俩出去吃吧,想吃啥。”
  “随便吃一口就行了,大姐。”佰麒说道。
  “跟我还客套个屁啊。”大姐笑了:“带你俩吃烧烤去吧。”
  “成,那还不你说吃啥就吃啥。”
  大姐这个人可以算得上雷厉风行那种,话音刚落就开始穿鞋,携家带口还拎着佰麒和我下了楼,那一天稍稍有些飘雨,路过了好多家烧烤店,最后大姐眼前一亮,发现马路对面一家露天烧烤店有乐队在演唱,就决定是哪里了。
  刚坐下的时候乐队正在演唱beyond的《海阔天空》,情绪非常激昂,让人听了不由自主的跟着一起唱。
  大姐都点了些什么我已经不记得了,我甚至都记不清我那天吃没吃任何东西,因为大姐点完菜之后就让服务员上了一箱啤酒,上来就先一人一瓶,空腹了一整天的我不得不陪着喝,大姐更是一瓶接着一瓶,所以在那些烤串上来之前我就已经迷糊了,后面的事也记不太清了,只是暗叹人的酒量。
  稍微清醒一点后发现我正在左右的飘晃,这才发现我正坐在秋千上,佰麒站在旁边看着我,抽着烟。
  “这是哪?”我看看周围的环境,像是个公园一样。
  “大姐家楼下。”
  “你...你给我放秋千上干啥?”我努力想要把秋千停下来,可它似乎不怎么听我的话。
  “放屁,你别冤枉好人。”佰麒瞟了我一眼:“也不知道是谁,喝多了,非要自己玩秋千来。”
  “我要来的?”我被自己吓了一跳:“我还干什么了?吐了吗?”那时在我眼里,喝完又吐实在是太丢人了。
  “没有。”佰麒不耐烦的瞅瞅我:“玩够了吗?玩够了回去睡觉啦。”
  我点点头,从秋千上跳下来,跟着佰麒回了大姐家。
  大姐家地方不大,我跟佰麒在客厅里打地铺,在的这几天渐渐喜欢上了的夜,总是很清澈很明朗,还有那种细腻的夜风,如果是在夏天,来过夜绝对是一件很爽快的事情。
  第二天我俩起床,已是上午十点多,大姐非常热情的请我俩去吃了牛排,然后又把我们送到了汽车站,下一站,才是佰麒真正的故乡,。
  位于省东部、北麓,是族自治州的首府所在地,在我眼里已经是省最东部了,再往东去就是邻国。
  多年以后,我几乎走遍了的每一个省、每一座城,但记忆犹新的还是,它不同于其他千篇一律的由灰色构成的城市,它很特殊,、、、、石锅拌饭。米酒和米肠...这些词汇经常时不时的从我的脑海迸出,足以见得,我对它的爱。
  在这里,我拥有非常美好的记忆。
  五六个小时的车程,越往方向,景色越是我没见过的,还有一些植物,说旱稻,看着像水稻,我在车上听其他乘客说的,绿油油的一大片,一眼望不到头。
  下午四点多,过了收费站,我开始惊讶于自己有了一种出国的感觉,收费站不仅仅写着汉语,还有韩文,而且厕所、商店什么的只要是有文字的地方都会有韩文注释。
  佰麒见怪不怪,神秘的对我说一会儿到了,我会震撼。
  我也渐渐发现了奇怪的地方,首先就是大街上的招牌,只要是有文字的地方,就一定会有两种语言,大到政府机关、银行和公司,小到一个小小的商店、杂货铺,都会有中文和韩文。
  其次是建筑,越来越不像是在,因为不管是什么房屋,似乎都能和族传统民居沾上点关系。
  从客车上下来,我差点被冻死,想到了气温会比较低,可是没想到七月盛夏也会如此的冷。
  “然后呢?去哪?”我哆嗦的问道佰麒。
  “咱俩去我哥家住。”佰麒眺望这个城市,显然比我兴奋的多了,怎么说,这里算是故土。
  “亲哥?”
  “不是,我堂哥。”
  佰麒也已经有两三年没回来过了,两三年间,这里的巨变已经让他不得不重新开始记忆这座城市。
  在车站等了十分钟左右,佰麒的二叔,也就是他堂哥的父亲开车接走了我俩。
  并没有先回家,而是去吃饭,又是烧烤,也是我的最爱,在的这几天真的是很贪婪的留恋烧烤,我怕离开这里以后,就再也没有机会吃到这样的美味。
  说实话,的烧烤除了肥嫩多汁以外,还有两个让我觉得特别有意思的地方,首先是在,不管吃什么都会有辣白菜,这是一定的,这里的人对辣白菜有一种偏热的挚爱,不过我吃着并不顺口,其次是佰麒的二叔教我的,吃烧烤要把肉裹在苏子叶上,苏子叶到底是什么我不太清楚,只是觉得外形就是普通的树叶,吃起来有一种薄荷味,裹上肉,正好可以把肉里的油腥味掩盖掉,就像是特色菜酸菜炖肉一样,把酸菜的酸爽和肥肉的油腻达到中和,使酸菜和肥肉都变得十分可口。
  酒足饭饱以后才回了家,那一天佰麒的堂哥不再家,我和佰麒暂时住在堂哥的房间里。
  佰麒的堂哥家住在布尔哈上的大桥附近,离监狱抗日斗争纪念碑不远,这也给我俩提供了晚上出去玩的便利,不过不是今天,坐了一整天的车,我们也累了,况且现在最富裕的就是时间,我俩可以尽情的挥霍。
  躺在床上,明朗的月亮正对着窗户。
  “三哥,我跟你说件事啊。”
  “嗯,说吧。”
  “我觉得我喜欢上了咱班的一个女孩。”
  “嗯?”我比较八卦,好奇的扭过头看他:“谁呀?”
  “陈欣雨。”
  “她?你怎么觉得自己喜欢她的?”我回忆着,她是班里的学习委员,很漂亮,性格也很好。
  “说不好,总想起她,每当遇上什么有意思的事情,总是希望就在身边。”佰麒惆怅的说道,随即像是想起什么,起身问我:“三哥,你有喜欢的吗?”
  “我...没有吧。”我总是自卑于跟别人说我喜欢晓爽,仿佛这样是在玷污她,我永远忘不了初中的那些经历还有她看我的那种眼神。
  “不对,你说过你喜欢一个女孩,你初中的,叫唐什么,我忘了。”
  “啊?”我吓了一跳:“我什么时候说的?”
  “有一次咱们三个喝酒,你喝多了,拉着我和安祥说的呀。”
  我全然不记得了,以为这个秘密我藏匿的很好,可是却在酒后说了出来,连我自己都不知道。
  佰麒来了兴致:“叫啥啊?说说吧,她是谁?从来没听你说过你喜欢谁。”
  “怎么说呢?”既然佰麒都知道了跟他说说也无妨,我苦笑了一声,悄悄推开记忆的大门。
  她比我小一岁,生日在金秋。
  看她的第一眼,觉得这个小丫头特别的水灵,小小的瓜子脸略带着稚气,顽皮中带着可爱。
  特别喜欢她的笑容,洁白的牙齿就像那样一尘不染。
  标准人的皮肤,总能给我一种亲切感。
  也可以说她并不完美,偶尔也会有一些女生的小脾气。
  但是很懂事,有时我俩生气了,最后总是她主动跟我说话,哄我开心,给我微笑。
  我觉得她心理要成熟的比我早。
  晓莲并不是有钱人家的公主,父母只是普通的职员,过着小市民的生活,有时看见她妈妈来接她,便会亲切地叫声阿姨,然后在夕阳下挥手说再见。
  上初中后她是我的同桌,我总在最后两节自习的时候趴在桌子上看她,有时她发现了,问我在干什么,我说,我在数你额头上的头发,她就笑了。
  每天的留的作业我也不是记不住,而是不想记,就是为了每天晚上能给她打一次电话,心安理得听见她的声音。
  我总骗她,夸张一些事实,有时把自己说的跟超人似的,她总是笑,不去戳穿我。
  夏天时抓过一只毛毛虫悄悄的放在了她的笔袋里,因为我没看过她害怕时是什么样子,如果现在再给我一次机会,我不知道我是否还会那样的调皮。
  我偷过她的一个作业本,只为知道她在本上写的生日,却无动于衷,始终没有生日礼物和祝福...
  说不不明,应该就是爱情。
  初二时我失去了尊严,一切都在那时改变。
  我多想看到她依旧灿烂的笑容,却始终不敢抬起自己的头。
  生命像是走到了一个岔口,欢乐的日子消失不在。
  她失恋后,我们彼此走的更远,我已经尝试着学会了抬起一点点头,可暮然发现她那娃娃般的笑容却烟消云散。
  我甚至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直到毕业后,她彻底消失了,那种离别后的痛楚,只有失去后才能懂得。
  所谓的爱情,一面是华丽而短暂的喜悦,一面是肮脏而漫长的痛苦。
  人总要在独自成长中不断安慰自己,直到破茧成蝶。
&不得不提的米肠和米酒,有家饭店,可我觉得味道完全不同,当然这是后话
&口岸,对面绿油油的山全是的
&去之前买了几瓶饮品,当地的超市写着韩文的物品似乎比中文的都多。
&天池和温泉鸡蛋,很幸运,上去就看到了天池
补上几张坝上的图吧,那时的草原真的很美,不过跟内蒙的没法比
&这是我在网上找的一张图,当时那个侉子和这个很像,只不过车身是黑色的,挎斗不一样,不过都有红色的五星
&&&&&&&&&&&&&&&&&&&&&&&&&&&&&&&&&&&&&&&&&&&&&&第二十七章&,你曾经到过的地方
  虽然从小生活在海边,可我却从来没有站到过海中央,我分不清方向,不管船开得多快,身边的景物都没有发生变化,四周都是蔚蓝的海水,到海平面处与天相交。
  周叔的音响里传来了郑智化的水手。
  我们就像是茫茫大海中的一盏孤灯。
  船开到了一处减缓了速度,周叔下网,没多长时间就打捞上来不少鱼蟹,放在大塑料箱中。
  对于周叔这样老渔民来说,想要抓鱼并不是一件难事。
  中午我们就在船上吃的,周叔把米饭蒸好,捕捞上来的新鲜鱼虾用水煮了一煮,不用放太多调料即可食用,我也是第一次真真正正的品尝到了海鲜。
  黄昏之时,满载而归,到了岸边会有鱼贩子开车过来收鱼,一天的工作也就结束了。
  我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在周叔家住了下来,算作养伤,周叔也没有撵我,也许对于一个无儿无女的老渔民来说,我的到来也许是无聊生活中的一个彩蛋。
  在这段时间,我常常吃海鲜,没有哪一天的饭是离开鱼类的,哦,对了,也没有哪一天的饭是离开过大葱的,周叔对大葱挚爱的要命。
  周叔经常给我炒鱿鱼,是真的鱿鱼,切碎,用辣酱炒,我在故乡没有吃过,每一次周叔炒鱿鱼的时候我都吃三碗米饭,就是为了能多吃点辣酱鱿鱼。
  在这里住了半个多月,周叔也很乐意招待我,有时三更半夜,我还能陪周叔喝点酒。
  周叔的家里没有电视机,隔壁的海娃儿家有一台九几年的,看了这么多年,电视画面都偏色了,在我不跟着周叔出海时就经常自己去海娃儿家看电视,生活看似很悠闲,我也渐渐忘记了身体的伤痛。
  但是我没有忘记我要去找晓莲,偷偷地去过市几次,还是一无所获,只能不断地安慰自己,在这天地间,我们呼吸着同一片空气,当风吹过时,我呼吸着她残留下来的空气,她就在我身边,我们在一起。
  不曾离开过。
  眼瞅就要进入了十一月,空气愈来愈寒冷,我也该走了,我去买了两瓶白酒,送给周叔,周叔觉得很突然,但并不阻拦我,本来,我也不属于这里。
  走的这天已经天空灰蒙蒙的,算下来,离开家已经快到一个月了,下起了雨,周叔他们也没出海,我们聊了很久,是什么我已经忘记了,只记得这天的雨打在油毡纸上滴答滴答的,很悦耳,压过了海浪。
  过了很久,我说,周叔我还会回来看你的,周叔点点头,又吸了吸旱烟,我就这样走了。
  秋雨中的空气十分清晰清新,雨水,让我想起了很多,那一年,上学的途中突然下起了雨,晓莲没带伞,跑到了班级,裤子却湿了,她挽起裤脚,露出白皙的皮肤;这一年,安祥刚刚死去的那一天,我在雨中不停的狂奔,从此爱上了一些足够消耗体力的事;下一年,事很多,祖国也很忙。
  我上了一辆去向远方的客车,那么我只能说,再见了,再见了,周叔。
  可我,该去哪里呢?
  其实就在我徘徊不定的时候,舒滢一个电话为我指出了方向。
  电话里,舒滢告诉我她把晓莲的照片发到了一些驴友论坛里,终于在今天,有一个人回复了她,半年前曾在见过这个女孩。
  确定吗?我心中像是开出了一朵叫希望的鲜花,迫不及待得对舒滢问道。
  舒滢犹豫了一刻,不确定,那个朋友只说见到的一个女孩在漫无目的的旅行,看着十分像照片里的女孩,因为很漂亮,所以一直记忆犹新,毕竟你给我的照片都是两三年前的了,这两三年,晓莲可能变化了很多。
  我点点头,这样也足够了,虽然是半年前晓莲曾停留过,至少舒滢给了我一份希望和一个方向,而且也让我感觉到,晓莲一定还在这世界上,这是对我莫大的鼓舞。
  坐上了去的火车,要十几个小时,到达时已经是午夜。
  ,或许大家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我最早听见这两个字源于一个成语,叫‘纸贵’。我记不清是什么时期了,好像是很久很久以前的,曾多次定都这里,不知道是什么原因,反正它总是被的皇帝亲睐,除此之外,的与汤应该也是闻名世界,众所周知,是‘之都’。
  出了火车站,夜里的气温要低的多了,一时间没有适应,打了个哆嗦,正巧看见站前有一个卖牛肉汤的地摊,于是走过去喝了一碗,顺便在附近的商店买了一张地图,吃过夜宵,想起舒滢之前介绍给我的青年旅舍,便去了那里,说实话,这还是我旅行以来第一次独自住青旅,没想到,在这里我还遇见了‘爱情’。
  因为我的姗姗来迟,青旅的服务员都已昏昏欲睡,我叫醒她,登记之后我就去了我所在的房间,十一月来游玩的人不多,听服务员说跟我住一个房间的只有一位比我稍早一些到达的男生。
  怀着忐忑的心情进了屋,我便看见了他,他还没有睡,带着发卡,扎着马尾,我愣了一下,仔细看了看面容,确定是个男生,二十左右的样子,有些腼腆。
  “你好。”我对他笑了笑,同时把背包甩到我的床位上。
  “嗯。”他点了点头:“你好。”
  我坐到床上,舒了口气,从兜里掏出烟递给了他,他摆摆手,说不会抽,我只得自己点上一根。
  “你是哪里人?”我问道。
  “。”
  “好地方啊,上有天堂下有苏杭,也是今天才到?”
  “嗯。”
  “你的发型很特别。”
  “嘿嘿。”
  这个男生不是特别爱说话,不过简短的交流之后我也知道了他的名字,巧的很,他叫苏杭。
  既然都是刚刚到游玩,我们便说好明天早起一起去,然后就各自睡下了,由于我们二人都忘记了定闹铃,所以醒来时已然到了中午。
  起床后,我和苏杭一起去火车站附近吃了碗烩面当做午餐,随后坐上了去往的公交车。
  属于5A级景区,亦是四大石窟之一,石雕精美,碑刻林立,著名的卢舍那大佛雕像就是在这里,不过这些对我来说都不重要,我心中只有一个念想,晓莲曾经来过。
  下了公交车,向走去,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片亭台楼阁的复古建筑,远远望去全是卖旅游纪念品的,这一点和大部分景区很相像,走过那片复古建筑的地方,除了全国所有景区都能看见的常规常规纪念品外,最引人注目的是一种叫石的石头,黑底白花,每一朵白色花纹都酷似,据说只有地区才产石,苏杭对这种石头很感兴趣,我拽了拽他,说先去石窟,买东西的事出来再说。
  走进景区,方才发现依河而建,根据票上面的地图显示,这条河叫伊河,西侧称为西山石窟,东侧称为东山石窟,除此之外东山石窟区还有香山寺和白园,白园好像是白居易埋葬的地方。
  站在伊河边,我闭上眼,深吸了一口气。
  “你在干嘛?”苏杭好奇的问我。
  “她曾来过这里,我们呼吸着同一片空气。”
  “谁?”苏杭一边说一边学着我深吸了口气,紧接着皱了皱眉头。
  我笑了出来,他怎么会了解我的愁?
  十一月,一个属于深秋的季节,枯萎成了代名词,理应是悲伤的、凄凉的,可是十七年来的深秋我一直在故乡度过,,对我来说应该算是南下了,原来并不是所有地方的十一月都是一个样子,枯萎在这里显然处于下风,可是悲伤却愈演愈烈。
  晓莲,你能为我留下些蛛丝马迹么,好像我觉得自己的付出不那么徒劳。
  沿着伊河走,遇见台阶就上,遇见石窟便进,大多数佛像都已经保存的不完整了,更有甚者佛身清晰明了的伫立在那里,可是佛手已经不知去向,不知是风蚀的作用还是在某一特定时期被一些激进的人们毁于一旦,如果属于后者,我只能轻轻的叹口气。
  犹豫苏杭在身边,一直兴高采烈的拿着单反拍照,为了不打扰他的雅兴,我决定不再不停的询问游客有没有见过晓莲,就像静川法师说的,一切随缘好了。
  游览了并没有多长时间,就到了卢舍那大佛所在的奉先寺,虽说以寺为名,其实就是一个露天的石窟,卢舍那大佛是最大的佛像,偷听边上的导游解说,得知卢舍那大佛是按照女皇武则天的形象雕刻而成的,通高十七米左右。
  双手合十,对着佛像鞠了三躬,抬起头,如果仅仅通过照片,根本看不出卢舍那大佛的雄伟,唯有身历其境,屈于佛像之下,仰头敬视,才能被古人的鬼斧神工所震撼,也能感受到自己的渺小。
  “真不可思议啊,那个没有塔吊没有卡车的年代,很难想象他们是怎样在半山腰雕琢出这样一尊宏大的佛像。”苏杭感叹的说道。
  我迟疑了片刻,是啊,古人究竟是如何在没有先进设备的情况下征服的自然?
&从上到下,栲栳栳、刀削面和腕托则
&雨后的和在此等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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