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法保险法规定肾结石肾积水能活多久买金佑人生附加重大疾病假安医住院算不算带病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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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质期刊推荐金佑人生重疾条款
金佑人生重疾条款
问:金佑人生60种重疾保险是骗人的吗 答:保险合同里的被保险种都是拟定在条款里的,是受法律的约束和保护的。所以不能说是骗人的。 所以这里要特别注意被保险种的名称了,很多疾病的名字是不了解了,所以买重疾保险不能看被保疾病的种类数字,而是看疾病的发病率。希望能帮到你!&br /&问:太平洋的金佑人生条款好吗?与中国人寿保疾病的哪... 答:中国人寿的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是确诊患上一种或多种重疾之后一次性给付保险金,所以肯定是人寿的产品比较好。&br /&
金佑人生重疾条款
北京平安人寿的网友 :拿可以到网上分别查阅一下这两款保险的特色和保障作用,觉得哪个好就买哪个吧。也可以参比平安的赢聚一生、尊御人生。保障类的有平安福、护身福等。万能险有智悦人生等。上海太平人寿的网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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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富贵人生两全保险(分红型)的产品特点
两年一返还快速见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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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保险法》规定二手车变更,车主办理完变更手续,但保险合同没有及时变更,随后发生事故,保险公司可能会因此拒赔。而新《保险法》实施后,取消了“理赔真空期”,就不会拒赔了。
目前,办理保险的程序一般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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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一站保险网1月18日讯:伴随新修订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正式落地。为与新法规定相适应,多地加快修订本地区计生条例。目前,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安徽、广西等6省份新条例已出炉,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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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z_product-vm-ins-product2养老缺钱怎么办 太平洋寿险金佑人生一应俱全-保险热点-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养老缺钱怎么办 太平洋寿险金佑人生一应俱全
来源:沃保网-理财险编辑:
摘要:购买保险,我们常担心……买了重疾产品,却得了轻症怎么办?或者客户一生健康,养老缺钱怎么办?市面上重疾保险产品很多,重疾加轻症的产品很少!那么?市面有没有什么保险可以这些都一应俱全呢,下面小编就为您推荐一款太平洋寿险金佑人生的4大特色。
购,我们常担心&&买了重疾产品,却得了轻症怎么办?或者客户一生健康,养老缺钱怎么办?市面上重疾很多,重疾加轻症的产品很少!那么?市面有没有什么可以这些都一应俱全呢,下面小编就为您推荐一款金佑人生的4大特色。
特色一、一份保单四份险:重疾、轻症、养老、身价一步到位
特色二、重疾、轻症提前给付:轻重缓急提前给付,全面呵护健康无忧,多达42种重大疾病保障,更有10种特定轻症提前给付。
特色三、灵活转换,合理规划晚年
特色四、年龄长,身价涨,强大风险呵护
每个阶段都应该为自己或自己的家人投一份保险,让自己及家人永远幸福安康
少儿季(0&17岁) 孩子的健康成长离不开父母高屋建瓴的规划,意外风险、医疗风险是成长中的子女面临的较大风险&父母之爱&是贯穿这一季的主线
青年季(18&30岁) 步入成年进入社会,需要对自身意外及健康风险早作 规划,缴费较低、保障较为全面的应及早准备&我的保障我做主&是贯穿这一季的主线
壮年季(31&50岁) 人生黄金期,事业家庭趋于平稳,但上有老下有小, 压力巨大会导致健康风险增大,在用健康赚钱的同时,更要为健康医疗金做好规划,不至于影响家人生活。&家庭和责任&是贯穿这一季的主线
金佑人生:只需10年交清82400元保费,:即刻拥有100万的重疾保障,这份保障保42种重大疾病,比国家统一规范的25种还多17种,而且重疾保额不断递增,你看到了,到了59岁我们就有1449757元的重疾保障,到了69岁我们有1728335元的重疾保障,如果到了79岁我们就有2039597元的重疾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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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旅程变更保障/旅行延误:若由于恶劣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延误5小时,可获赔偿300元。
责任保障/个人随身财产: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身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遗失,意外损坏,可获赔偿。(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最高赔偿额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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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并且确诊时所患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将...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Q:你好:麻烦问一下,我的保险已经交了,怎样才能在网上查到?
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Q:我要出国两年,车子就放在家里不开了。然后我这个车子的保险不办可以吗?
Q:你好。怎么查理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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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一起案例解读重疾险不可抗辩条款
[导读]:随着人们的保险意识增强,许多消费者都投保了重疾险。专家表示,投保重疾险要认真阅读条款,以下是专家从一起案例解读重疾险不可抗辩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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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际保险业来看,&不可抗辩条款&已成为寿险合同的固定条款。修订后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第十六条规定:投保人故意或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两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按照该条款的规定,上起案例中投保人刘先生虽然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但其同人寿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成立已经超过了两年,保险公司不能行使合同解除权,应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从上述案例可以得知:同样的案子,在新《保险法》&不可抗辩条款&生效后,得到截然不同的法院判决。同时,笔者认为,该法律条文在立法上还存在未能明确的地方:
  一、&不可抗辩条款&能否适用财产保险合同(包括责任保险合同)?新《保险法》将不可抗辩条款的规定置于保险合同总则部分,从立法技术上来说,是承认所有保险合同都适用于不可抗辩条款。但在作为不可抗辩条款发源地的美国,不可抗辩条款是不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的。法律条文这样的次序安排显然会引发日后司法实践中&不可抗辩条款&是否适用于财产保险合同的争议。
  二、&不可抗辩条款&两年期限的起算日期不应当为保险合同成立之日。保险合同成立的日期,《保险法》规定为保险人承诺承保之时,实务中合同须经体检等核保程序,这个承诺日是难以确定的。另外,从不可抗辩条款的起源国美国的实践来看,主流观点认为,不可抗辩两年的起算期,应当是保单签发日期。也有一些学者认为,应从保险人投保之日起算。
  三、《保险法》未规定&不可抗辩条款&的适用例外。在美国,如果被保险人没有缴纳保险费,则不能适用&不可抗辩条款&,国外&不可抗辩条款&还有很多方面的例外,如:承保范围之争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保险合同不成立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特别严重之欺诈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未满足保险人提出之某些条件不适用不可抗辩条款等,而我国的《保险法》却没有此规定。
  虽然&不可抗辩条款&立法上还有问题,但不可否认的是该条款的设立将会有助于进一步规范我国保险业的行为,有序促进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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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显示均为向日葵已认证会员,其资料真实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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