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上海大都会舞厅厅

愤怒的舞女——1948年上海舞潮案
今天我们故事的主角是这样一群人。
没错,我们今天的故事主角就是旧上海的舞女们。
说起当时旧上海的舞女们,其实并不缺故事,因为上海的舞业自1920年开始发展以来,一直保持极为红火兴旺的态势,到了上世纪40年代的时候已经发展到3300多人。
许多“红舞女”的收入达每月800多万,而最被冷落被称作“阿桂姐”的低档舞女,月收入也有近10万
在当时的上海的舞女有着诸多叫法:“弹性女孩”,“货腰女郎”,“蓬拆姑娘”,“火山上的仙子”这些称呼也相应衍生,大多已成为许多上海市民间流传的口语,足见当时舞业对上海娱乐业的影响。
然而当时的上海舞业竞争极为激烈, 业内之间的相互排挤也极为司空见惯,
舞女们的生活看似奢华,惬意,实大多辛酸,艰难,她们中的大多是因为家庭困难才投身舞业,大多数人都是在夹缝中求生存,有不少的舞女出卖尊严仅求的只是一顿饱。
而那些营业性舞厅里当红舞星的行踪、家世、服装,尤其是隐私,一直是小市民茶馀饭后的绝妙谈资,在各色小报上,舞女的故事还常常出现在诸如盗窃、欺诈、轻生、情杀、舞弊和家庭凶杀等大字号标题之下。
在那些报刊杂志上,她们往往被形容成极不光彩的对象,充当各种丑闻中最不光彩的角色,许多舞女经常不堪重负而自杀,而有些则更为悲惨在乱世中她们的命犹如草芥一般。
广东籍姑娘方珍,她自幼父母双亡,孤苦伶仃,寄食于舅父家中。
后因体态轻盈,姿容俏丽,谈吐亦不俗,曾货腰于大都会舞厅,红极一时。后不幸患上肺病,为生计所
迫,仍下池伴舞,虽进帐颇丰,但体力日益不支,最后不得不辍舞。
此后,方珍用伴舞所得的费用,海上名医调治,所费不赀,但未见好转。1946年秋,她前往位 于太湖之滨的肺病疗养院继续治疗。
次年的1947年的6月,方珍在钱款用完后只得孤身一人返回上海,暂居旅馆,后经X光透视发现,她的左肺业已腐烂,肋膜骨8根均被侵蚀,已无痊愈的可能。
就在这时,她路遇舞客曾某,这位曾某与方姑娘为广东同乡,先前在舞池内两人关系一度非常的亲密,如今久别重逢,方珍自然是惊喜交加。
曾某送她回旅馆后,发现所租客房狭小,便又另开一大房间供她享用,见其有轻生念头,又百般好言相劝。
在自己生命时刻最后却得到如此的温柔, 方珍几度落泪泣不成声。
但方珍自知肺病会传染,不愿再连累别人,后连夜偷走将仅有的钻戒金饰变卖殆尽,共得法币1000余万元。
随后她用一半的钱款定购棺材和墓穴,而用剩下的钱定做墓碑,并亲自设计碑头,雕小鸟一双,两旁镶有花朵,鸟下雕一“十”字,下刻“方珍”两字。
7月5日,又给卢家湾警察分局写了封信,表明白己是因不堪忍受绝症折磨才离开人世,与别人毫无干系。
第二天下午,她从容来到复兴公园,悄然步人密林深处,服下大剂量安眠药后安然躺下,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
方珍姑娘因患绝症而从容自尽,这样的结局其实在十里洋场的舞女中还算不上悲惨。
而与当时的妓女一样,旧上海舞女是最易遭受黑社会伤害的女性。
在她们背后总是紧跟着恶魔的影子,舞女被骗失身乃至被抢劫强奸在那个年代更是家常便饭,而有时候伤害她们最深往往可能是她们曾经最为熟悉的人
1947年3月,大沪舞厅常州籍舞女杜菊英(又名金丽娜,时年24岁),与棉布业掮客陆亭芳在舞池相识,不久即宣称结婚,二人同居于八仙桥龙宫饭店客房。
然而没有想到这位
陆亭芳生性好赌二夫妻时常因为这个吵的不可开交最终反目,遂于6月27田协议离婚,由杜菊英给陆亭芳法币430万元作为补偿费,之后大家各奔东西,
杜菊英仍回舞厅重操旧业来养活自己。
然而杜菊英做梦也没有想到的是之前自己这个深爱过的男人, 此时已经有了一个针对自己的极为凶狠计划
几个月后的7月11日下午,陆亭芳去舞厅与杜菊英相叙,晚场散后还邀其同行,碍于情面,
杜菊英只得随至重庆中路的小馆子同用夜点。
二人用餐完毕, 陆亭芳竟邀她问去旅馆宿夜, 杜菊英听后自然拒绝了。
开啥玩笑,咱都离婚了,怎么可能跟你再那个啥呢。。。
但陆亭芳仍纠缠不止,杜菊英乘隙逃回在金陵中路上的久安坊养母家。
谁知刚进门,尾随其后的陆亭芳夺门而入,拿出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液,欲向她泼去。
原来求快活是假,报复泄愤才是真。
见此情形,
杜菊英的母亲冲上前去,将陆亭方按住,争夺之间,液体受到震动而迸射出来,导致杜菊英及其母亲和家中多人灼伤,所幸伤势轻微,而陆亭芳自己的面部和胸部及手指也被伤的不清。
杜菊英的母亲当即呼喊邻居,将 行凶的陆亭芳扭送至当地的嵩山警察分局。
然而因 陆亭芳未酿恶果, 嵩山警察分局居然在没过多久后将他给放了
而陆亭芳就此对杜菊英怀恨在心,打算伺机再度行凶来报复她。
二个月后的9月14日下午6时许,陆亭芳获悉杜菊英与舞女、舞客多人正在福州路上的老正兴用餐,立马带着一瓶硫酸液赶去。
杜菊黄与舞客谈笑正欢, 陆亭芳一个箭步趋身向前,将硫酸液浇洒杜的头部,杜菊英痛极惨叫。
仓猝之间,同桌人亦遭池鱼之殃,舞女吴某与另4位男客的肩臂颈额均被灼伤,呻吟声遍及二楼。
陆亭芳仓皇外逃时,见众堂倌 及舞客一拥而上,便持瓶抵抗,慌乱间残液又将自己的头、脸部灼伤。
警察接报赶到,夺下瓶子,将伤者一并送入仁济医院救治,除杜菊英伤势较重须住院治疗外, 其他人经包扎后,即赶到警察分局作证。
认证物证俱在,凶手两罪归一,自然难逃严惩,但等待杜姑娘的,也能是不尽的痛苦和悲伤。
如果说在旧社会妇女们受到压迫最多群体的话,那么舞女们又是当悲情时受到压迫的女性们中最为悲情亦最为卑微的一个群体。
但有谁会相信,就是这样一群柔弱的,手无寸铁的舞女,在当年竟然会把偌大一个上海滩,一个当时中国的文化,经济,政治的中心搅地天翻地覆,以至于惊动了全国?
这听起来宛如天方夜谭,然而,却是旧中国史上实实在在发生过的。
1947年9月,南京国民党中央政府颁布了《厉行节约消费办法纲要》,其中要求全国各地限期关闭所有舞厅。
俗称“禁舞令”,理由是“整饬纪纲”,“戡乱建国”,杜绝所谓“妨碍节约,有伤风化”的奢糜、浪费行径。
此法令迅速被执行,一时间,台湾、浙江、福建、河南、湖南、北平、南京、汉口、沈阳、天津、广州、重庆等省市的营业性舞场先后停业,青岛除保留两家供盟军所用的舞场外,其余亦均停业。
其实对于上海滩当时十分兴旺发达的舞业,当时的国民政府上下一直都是持排斥态度的。
早在1934年“新生活运动”发起时,蒋介石便认为舞场的风气与“新生活运动”背道而驰,且有损社会风化与社会治安,因此明令禁止公务员出入舞厅。
等到抗战爆发后,许多当权人物也纷纷主张禁舞,如原西北军将领张之江,上海市市长吴国桢,行政院副院长王云五等,理由也是多种多样,其中不免搀杂了许多官员私人情感在内。
就拿行政院副院长王云五来说吧,这位老兄曾经一度扬言,有我无舞,有舞无我。
估计有人会问了为啥这位王院长如此痛恨舞业呢?
其实说起来也颇为讽刺,原来在此之前他的儿子爱上了一位舞女,并坚决要娶为夫人,被他严词拒绝,依然一意孤行与自己断了关系,而他的女儿当年更是因为舞女介入和自己丈夫的婚外情一度搞到想自杀。
如此新仇旧恨之下对舞业如此痛恨也就可以理解了。。。。
而到了1947年,内战已进入后期,国民党方面在战场上连战连败,士气低落,不仅军事上危机重重,财政经济方面也呈现出全面崩溃的征兆
所以这条禁舞令的发布,其本质就是转嫁危机。
突然就丢了饭碗的上海舞女们自然是不干的。
你们打不过隔壁的就来砸我们饭碗?咋不对那些把上海经济搞得一团糟的贪官污吏下手呢?
于是她们想着法子联名上书给同样喜欢舞的民国第一夫人宋美龄,希望借此来博得到这位第一夫人的好感,来挽救上海的舞业。
然而信是递了上去,结果却泥石入海,杳无音信。
这下大家知道上头这一次是要玩真的了。
其实禁舞令直接受害者不仅仅是舞女们,由于舞厅的被关闭,在那里谋生的乐师,襄理,协理,账房,领班,侍应生,小郎等,也纷纷为此失业。
因此为了自救,这些人和舞女们联合了起来。 &
而禁舞令另一批直接的损失者,便是那些舞场们的大班们。
估计有人要问了,啥是大班?
大班一词最早源于粤语中日常口语词,在鸦片战争前,外国上商船中的管货和处理商务的货长,依照其职务高低,分别称为大班,二班,三班。以后逐渐推广开来,成为对洋行经理的称呼。
而舞场大班是居于厅主和舞女之间的一个中间阶层,是原先或是些被上海人讥为“小抖乱”的准流氓,或是混迹于青红帮的流氓等。
他们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抱台脚”的,说白些就是维护舞厅秩序的打手,常在舞厅发生纠纷斗殴时出来调解,维持秩序。
还有一种是“坐台子”的,其实就是舞厅的皮条客,以为舞客舞女(实为嫖客卖淫女)牵线介绍为生,这回禁舞,等于把他们的饭碗也给砸了。
所以这些人参加起来特别凶狠也特别卖力,后来的武力冲突就在他们的带头作用下发生了。
其实在实施禁令阶段,上海的地方政府要员们并未真正卖命。
因为当时的娱乐业作为上海当时的第二大产业,经济可观的同时,牵扯的利益关系也是相当复杂。这些产业多是特务和流氓所有,都是一些有背景的大老板。(比如说某杜老板)
为此,社会局长吴开先亲自上南京询探有何缓和措施,时任上海市市长的吴国桢更是以教训口吻警告行政院:
你们可要想清楚,以后惹出事,屁股你们自己擦!
然而,蒋介石态度强硬,没有任何回旋余地。
这就迫使市社会局长吴开先不得不作出许诺:以抽签形式分批关闭舞厅,第一批先关三分之一小舞厅,舞女、乐师可先去大舞厅暂时糊口,第二、第三批关闭的间隔适当放宽,并由政府提供小本贷款及设摊的方便,使之另谋生计。
对于吴开先的许诺,部分舞女认为只能作无可奈何的接受;部分仍坚持政府作根本解决,收回禁舞令。
而为求生存,合群体之力反对禁舞令,当时的舞女们建立了“上海市舞女联谊会”,选举金美虹为总干事,孙致敏为副总干事,孟燕、洪小萍、沈丽芳等为委员,设会址于新世界商场楼上。
金美虹宣布成立舞女联谊会宗旨倒是很简单,团结全体姐妹及舞业人员,作坚毅之斗争,使政府收回成命,并在发言中吁请各界支持,给舞女一碗饭吃,讲到痛切处,悲从中来,泪流不止。
同是天涯命苦人,全场一片唏嘘之声,连列席的各界代表以及各报记者有的也流下了同情的眼泪。
然而这一切都对当时的上海当局并无大大影响。
一九四八年春节临近,吴开先决定于一月三十一日下午三时,在社会局以抽签方式选出第一批关闭的舞厅。
舞女联谊会得此消息,立即决定:明日下午二时,在新仙林舞厅集会。
其用意是赶在抽签之前,给社会局施加压力,使之兑现先前的许诺。
由此,一场震惊国内各地的大游行即将开始。
日上午,上海28家舞厅的舞女,乐师3000多人,在南京西路、江宁路口的新仙林舞厅召开了第三次上海舞厅业全体大会,大会首先推举上海舞厅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孙洪元和舞厅职工会理事长唐宗杰、职工会常务理事胡运源、维也纳舞厅红舞星金美虹等人组成主席团,推举维也纳、米高美舞厅主郑炜显为顾问。
下午三时,数千张嘴来到上海市社会局的大门外,高声呼喊:我们要吃饭,政府禁舞我们饿死。吴开先迫于压力,不得不请金美虹等六位舞女代表进行谈判。
可是,哪知这一谈就没了音讯,两个小时在寒风中的等待,让数千人的情绪高涨起来。大家拼命地往里靠拢,警察在现场努力维持秩序。
会场内人头涌动,群情激愤,贴满了愤怒的标语使得气氛很快达到了最高点,而点燃导火索的火星则在11时落下。
一个爆炸性的消息传来:上海社会局局长吴开先抽签决定了第一批实施禁舞的舞厅,结果包括了仙乐、百乐门、米高美、丽都等14家一流舞厅,全场顿时炸开了锅,许多人怒不可遏。
这句话是极为有伤害力的,因为当时上海滩虽然舞女众多,但是大多数舞女们都不愿意从事卖淫行业的。
更要命的是,这个时候有一舞女的搭话,“现在野鸡也做不成了!政府已经把四马路的人都赶走了!连登记都不让登记了!”
此时全场秩序已经完全失控,人们纷纷怒吼着要向当局去讨个公道。
一场游行终于发作!
下午3时许,游行队伍来到林森中路(今淮海中路)社会局门口。
数千张口一齐对空怒吼:“我们要吃饭!”“吴开先滚出来!”“政府禁舞,我们饿死!”,呼喊声此起彼伏。
在街上巡逻的警察见状,如临大敌,赶紧把路上的几辆警车开来堵在社会局门前,又挥舞警棍以制止人群再上前。
此时吴开先正在局内和市参议会参议长潘公展等人开劳资评议会,闻声向窗外望去,顿时脸上失色,连忙吩咐警卫:“出去传我的话,叫她们先回去,我们随后开会研究解决。”
然而这几句敷衍的话哪里能骗的了情绪早已如火山爆发般的舞女们?
咆哮之声反而越来越高,吴开先不得不把金美虹等6名舞女代表请进了社会局办公室谈判,然而却一直没了动静。
数千人在刺骨的寒风中等啊等,却始终得不到答复,早已愤怒到了极点,人群开始推搡着向社会局大门逼进,警察们见状警棍再度挥舞起来。
可后面不住的推动,队伍根本下来,不一会,只听一声惨叫,一个舞女手捂额角,鲜血从上面流淌下来。
顿时人们再也遏止不住了,只听一声声的“打人了!打人了!”的吼声中,某舞厅大班朱鼎首先挥拳向警察击去,其后舞女,乐师纷纷用旗帜,竹竿跟进,向警察们的头上扫去,冲突顿时爆发。
这既然打起来了,人的怒火一旦在拳脚作用下倾泻出来,可就没那么容易收了。
更何况是平日里受尽歧视和欺凌的舞女们,多年积累下来的各种怨恨一起发作,更是如熔岩喷射般可怕。
一时间,社会局办公室内大乱,玻璃窗被全部打碎,办公桌椅纷纷被砸个稀烂,办公文件也被狂怒的舞女们撕碎,2楼的走廊中充斥着女人们尖刻的叫骂声。
随后会议室大门被撞开了,潘公展的警卫大怒之下出去质问:“谁在这里撒野”话音未落,头上就挨了狠狠一竿子,顿时痛地哇哇直叫,站到一边不敢出声。
人们冲进了会议室,却发现吴开先不见踪影,“吴开先呢?!”在愤怒的质问下,潘公展全身颤抖,指指侧门,原来吴开先早已从这里逃走了。
舞女们没抓到吴先,怒气更甚,便一路冲砸过去,社会局所有办公用品,电灯,电话,全成了一堆堆碎片。
消息很快惊动了嵩山分局,分局长率领30多名警察赶到,但很快就象几朵浪花一样被卷进了怒潮中,警员警服被扯坏,枪支被夺。&
消息很快惊动了嵩山分局,分局长率领30多名警察赶到,但很快就象几朵浪花一样被卷进了怒潮中,警员警服被扯坏,枪支被夺。
情况越来越糟,上海市警察局长俞叔平一声令下,大批飞行堡垒迅速到达,数百名警察手持警棍,盾牌而进,高音喇叭喊起:“马上散去!不准闹事!违令者严惩不贷。”
警方见威胁无效,便发动攻击,舞女们毫不畏惧,以柴棍,旗帜,晾衣架,丫叉头
等作为武器,几人围攻一人,平日弱不禁风的女子,居然在此时爆发了极为惊人的战斗力,把一些警察追的满街跑,不少警察被打翻在地,哀求对方饶命。
混战一直持续到下午4点,舞女们毕竟是女流之辈,装备也实在太差,被塞进警车的越来越多,但就是这样她们却无一人后退或投降。
下午5时,上海市警备大队与骑兵巡逻队赶到,用刺刀把人群逼至一处,当场逮捕797人。
悲壮的舞警对抗终于结束,事后统计,共有30多名舞女和40多名警察受伤。
当日上海所有警局监狱内人满为患。
“1·31舞潮事件”,很快便惊动了全国,《中央日报》,《正言报》,《铁报》,《东方日报》等各大报纸纷纷第一时间在头版头条对此进行了报道,发表了社论,就连远在南京的蒋介石也被惊动了,立刻招来了社会部长谷正纲,国防部副部长郑介民,商谈对策。
按住当时国民党内部的传统,一场撕逼,哦, 应该说一场党内争斗又拉开了帷幕。
2月8日,国民党中央行政院副院长王云五(没错,就是那位跟舞业很有仇的那位)率先弹劾上海市社会局长吴开先禁舞不力,随后三青团上海市委与吴开来素来有隙,也乘机指责吴开先蓄意闹事,扰乱上海秩序。
这下吴局长不干了,当初老子就说“禁舞”这事干不得,现在惹出事居然要我背黑锅?!
于是吴局长也愤怒了,为了不背这个锅,也打算踢皮球。
可问题是吴市长不管怎么说都是上海滩第一把手,按照常理来说,这皮球再怎么踢终归还是要回到他脚下的。
然而吴局长用自己的行动,告诉我们,只要皮球踢得好,黑锅就是不用背。
因为当时游行的时候有一个女学生参与,恰逢内战之时学生们的游行很多,大体都与“反内战,反贪腐等有关”&,而国民党政府往往会把这种行为说成是“共党策划的”。
吴局长也巧妙的运用这一招,他把这事说成了是共产党干的。
&声称“显系共党有组织之行动”,遂下令强制解散舞业工会,&而当时的京沪杭警备副总司令t同时也是蒋经国的好友宣铁吾也宣布全城戒严,一时上海气氛更加紧张。
而到了3月份,社会各界舆论开始声援被捕的舞女乐师们,对上海当局的作法提出质疑,认为是践踏人权,欺压弱小的行为。
后来,连国民党行政院内都有人开始同情舞女们。
迫于各方面压力,南京当局不得不与3月31日宣布取消禁舞令,各大舞厅复又开始营业,上海滩紧张的氛围这才得到缓和。
“禁舞令”&这一仅维持两个月的法令也成为当时百姓对当局的一大笑谈。&&
然而“禁舞令是取消了,可抓的人怎么办呢?这些人参与“舞潮”的人又该如何呢?
7月23日下午上海市地方法院对1。31舞潮案开庭审判。
从后来的审理的犯罪记录来看,我认为当时战斗应该是极为惨烈的,而法官也应该是非常有素养和职业操守的(应该是没笑场),特摘抄如下:
“查瑞礼,男24岁,扬子大班,罪行,首先响应喊打“
”杨莉莉,女26岁,远东舞女,罪行,扼警员冯若愚睾丸“
”施梅芳,女27岁,华都舞女,罪行,预备用竹竿打玻璃……”
审判会上更是笑料不断,据目击者回忆,大部分被告众口一词说自己“并未动手,立在后头,谁动手没看见。”
从某个角度说,大伙那是相当团结。。。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69名被告中唯一的一名女中学生被法官问到为什么也去社会局请愿的时候,回答说,自己本来要去看电影,因为买不到票,正巧朋友叫她一起坐卡车去,她就去了,人家叫她喊口号她就跟着喊了。
法官听到这个回答后瞬间就怒了,搞了半天就是因为你啊!
如果你还有印象的
:“此案如果全是舞业人员,人家不至于怀疑有政治作用,现在就因为你一人夹杂其中,现在被人怀疑是学生煽动的舞潮!你17岁已经害了很多人,要到37岁你要害多少人!”
女学生被训得嚎啕大哭。。。此时的法庭上除女学生外几乎鸦雀无声。。。
就在这时,一个愤怒的女人声音传来:
“审就审!冲着一个孩子嚷什么!如果不是你们胡作为,搞什么禁舞令,我们需要上街吗!现在冲一个孩子喊什么!”
喊话的这人不是别人,就是那位扼警员睾丸的舞女杨莉莉。
这一吼就连法官都傻眼了,被吼的一瞬间也没有反应过来,随后只能草草审问下一个“人犯”了。
还有一个14岁的男孩被告,法官问他为什么请愿,他想半天回答不出来,一时间旁听席上笑声不绝于耳。
最后主审法官钟显达宣判如下:
最先动手的大班朱鼎,以聚众暴力胁迫罪处以4年徒刑,
而协犯曾志刚、忻松存等,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或一年不等;
沈妹妹、谭佩娥、俞志琴、孙致敏、孟燕、金美虹等,损毁公务人员职务上掌管的文书物品,处有期徒刑五个月;
金英处有期徒刑三个月,73名被告,57人被判有期徒刑,18人缓刑,6人无罪开释。
就这样,一场由当时社会底端女性发起的抗议浪潮就这样落幕了,而舞潮案也成了民国史、妇女史上的一则奇观。
解放后,舞厅渐渐减少,舞女们大多在政府的安排下学习新的技能,重新安排工作,有些舞女成为了电影院的售票员,一些大班们则改行到工厂做传达室,不少舞厅被改建成了棋牌室,成为了老少皆宜的公共娱乐场所。
时隔今日再看此案,固然又不少可笑之处,但是也有着让我们反思的一面,社会矛盾的转嫁,对社会最低端的无视,以及胡乱作为的行径都是触发了这件事发生的契机。
而那些一直被人看不起的舞女们却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她们拥有着不输与那个时代其他人的勇气。
或许这就是这件案子给我带来的启发吧。
本文参考资料:
《1984年上海舞女风潮案史料选》
《1948年上海舞潮案中的舞业同业公会》作者:马军
《国近代妇女就业初探》作者:蒋美华
《另类的摩登:上海的舞女研究()》作者:张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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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秘旧上海舞女和妓女有何区别 第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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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 与妓女一样,舞女是最易遭受黑社会伤害的女性,在她们背后总是紧跟着恶魔的影子,被骗失身乃至被抢劫强奸更是家常便饭。在旧上海,那些营业性舞厅里当红舞星的行踪、家世、服装,尤其是隐私,一直是小市民茶馀饭后的绝妙谈资。在各色小报...
  与妓女一样,舞女是最易遭受黑社会伤害的女性,在她们背后总是紧跟着恶魔的影子,被骗失身乃至被抢劫强奸更是家常便饭。
  在旧上海,那些营业性舞厅里当红舞星的行踪、家世、服装,尤其是隐私,一直是小市民茶馀饭后的绝妙谈资。在各色小报上,舞女的故事还常常出现在诸如盗窃、欺诈、轻生、情杀、舞弊和家庭凶杀等大字号标题之下。
  不幸身患绝症 公园从容自尽本文链接:http://www.xinwenge.net/qiwenqushi/yishi/292ae242.html「 hi,看"奇闻轶事",请上“新闻阁”哦,域名:WWW.XINWENGE.NET 」
  广东籍姑娘方珍,自幼父母双亡,孤苦伶仃,寄食于舅父家中。她体态轻盈,姿容俏丽,谈吐亦不俗,曾货腰于大都会舞厅,红极一时。后不幸患上肺病,为生计所迫,仍下池伴舞,虽进帐颇丰,但体力日益不支,最后不得不辍舞。此后,方珍用伴舞所得,延请海上名医调治,所费不赀,但未见好转。1946年秋,她前往位于太湖之滨的肺病疗养院继续治疗。
  次年6月,方珍钱款用完后只得返回上海,暂居旅馆,经X光透视发现,左肺业已腐烂,肋膜骨8根均被侵蚀,已无痊愈可能。就在这时,她路遇舞客曾某。曾某与方姑娘是同乡,先前在舞池内两人过从甚密,如今久别重逢,自然是惊喜交加。曾某送她回旅馆后,发现所租客房狭小,便另开一大房间供她享用,见其有轻生念头,又百般好言相劝。
  但方珍自知肺病会传染,不愿再连累别人,于是将仅有的钻戒金饰变卖殆尽,共得法币1000余万元。她用一半钱款定购棺材和墓穴,剩下的钱定做墓碑,并亲自设计碑头,雕小鸟一双,两旁镶有花朵,鸟下雕一“十”字,下刻“方珍”两字。7月5日,又给卢家湾警察分局写了封信,表明白己是因不堪忍受绝症折磨才离开人世的,与别人毫无干系。
  第二天下午,她从容来到复兴公园,悄然步人密林深处,服下大剂量安眠药后安然躺下,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结束了。
  歹徒见财起意 被灌迷药失身
  方珍姑娘因患绝症而从容自尽,这样的结局在十里洋场的舞女中还算不上悲惨。与妓女一样,舞女是最易遭受黑社会伤害的女性,在她们背后总是紧跟着恶魔的影子,被骗失身乃至被抢劫强奸更是家常便饭。
  在金山舞厅伴舞的苏州籍姑娘黄佩珍,年方十八,日晚散场后,应舞客邱德章之请,赴就近咖啡室进餐。邱见黄姑娘服饰华丽,顿起歹念,乘其不备时,用掺入她所喝的咖啡内。黄佩珍饮后神志模糊,邱德章遂将其半搂斗拖至位于今西藏中路上的大陆饭店的客房内门。房内同伙叶某、张某二人见状,即上前帮忙,将黄姑娘随身所带的金鐲、金表掳去,邱又乘机奸污了她。
  夜半时分,黄佩珍药性过后醒来,见邱偎卧身旁,这才发现自己失身又折财,羞愤之下,放声大哭。茶房闻讯后报告了警察局,警员将他们带至警局讯问。邱德章供出同案犯张、叶二人,警察遂将二人拘获。但两人矢口否认有蹂瞒舞女情事,而邱诡称与黄姑娘早已有染,黄佩珍则控告他说谎,动机是为了敲诈……此案结果如何,便不得而知了。
  拒绝重温鸳梦 竟遭硫酸毁容
  在有舞女卷人的桃色事件中、最触目惊心的当属毁容案了。
  1947年3月,大沪舞厅常州籍舞女杜菊英(又名金丽娜,时年24岁),与棉布业掮客陆亭芳在舞池相识,不久即宣称结婚,同居于八仙桥龙宫饭店客房。不意陆生性好赌,夫妻时常反目,遂于6月27田协议离婚,由杜菊英给陆亭芳法币430万元作为补偿费,言明从此各奔东西,杜仍回舞厅重操货腰营生。
  7月11日下午,陆亭芳去舞厅与杜菊英相叙,晚场散后还邀其同行,碍于情面,杜只得随至重庆中路的小馆子同用夜点。餐毕,陆竟邀她问去旅馆宿夜,自然为杜所拒,陆亭芳仍纠缠不止,杜菊英乘隙逃回在金陵中路上的久安坊养母家。谁知刚进门,尾随其后的陆亭芳夺门而入,拿出预先准备好的一瓶硫酸液,欲向她泼去。见此情形,杜母冲上前去,将陆亭方揿住,争夺之间,液体受震迸射,致使杜菊英、杜母及家中多人灼伤,所幸伤势轻微,而陆亭芳本人面部、胸部及手指自伤甚重。杜母当即呼喊邻居,将其扭送至嵩山警察分局。因未酿恶果,警局不久将陆亭芳释放,不料他对杜菊英怀恨在心,何机再度行凶报复。
  9月14日下午6时许,陆亭芳获悉杜菊英与舞女、舞客多人正在福州路上的老正兴用餐,立马带着一瓶硫酸液赶去。杜菊黄与舞客谈笑正欢,陆趋身向前,将硫酸液浇洒杜的头部,杜菊英痛极惨叫。仓猝之间,同桌人亦遭池鱼之殃,舞女吴某与另4位男客的肩臂颈额均被灼伤,呻吟声遍及二楼。陆亭芳仓皇外逃时,见众堂倌及舞客一拥而上,便持瓶抵抗,慌乱间残液又将自己的头、脸部灼伤。警察接报赶到,夺下瓶子,将伤者一并送入仁济医院救治。除杜菊英伤势较重须住院治疗外,其他人经包扎后,即赶到老阐警察分局作证……凶手两罪归一,难逃严惩。然而,等待杜姑娘的,也将是不尽的痛苦和悲伤。
  妻妾不如妓:妓女有什么功夫独占风流?
  当今中国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社会学家认为这是社会组织结构多元化的正常趋势;婚姻学家认为这是缺乏爱情的婚姻根本就没有必要存在;人类学家认为爱情只能维持两年左右;心理学家认为这是心理饱和,审美疲劳的结果;统计学家统计出男女有“七年止痒”;性学家们认为这是夫妻缺乏“性”福所致;而男人们则认为这是妻不如妾、妾不如妓的性爱生活的必然结局。
  妻不如妾、妾不如妓,致使古代的男人放着家中的娇妻美妾于不顾,偏要跑到青楼妓院与妓女们厮混,有的甚至以妓院为家,最后老死青楼;就是如今的男人们也经常不惜冒着风险频频光顾那些光怪陆离的色情场所。那么,身在风尘之中的妓女们究竟有什么功夫可以让男人们有如此不寻常的感受呢?
  分析起来,娇妻美妾都不如妓女的主要原因有三:
  其一,因为只有处于风尘演化之中的妓女,才有可能与男人们建立一种无拘无束、轻松自由的性爱朋友关系。
  古代社会中的男人们,难于与其妻、其妾建立这样一种来去自由的性爱朋友关系,其原因是不言而喻的。而男人们与妻子的关系,首先是一种礼仪关系。夫妻之间相敬如宾,行礼如仪。客气倒是客气,但却生分;文明倒是文明,但也隔膜。他们更多地只是合作,共同完成延续香火或成家立业的任务,即便是经常交换思想,也难于交流感情。
  总之,夫妻之间,家务多于私情,礼仪多于性爱,自然难于成为真正的性爱朋友。如果说,男人们与妻子还可以平起平坐的话,那么,与小妾的关系,男人们则处于居高临下的关系。小妾们只有更加温柔的服从、小心的侍候,才能讨的男人们的欢心,才可以在家庭中取得优势的地位。
  但是,无论是娇妻,还是美妾,对于男人来说无疑都是一种家庭责任和负担,而妓女们对于男人们来说,就少了这一层不堪重负的压力。男人们在青楼妓院可以无拘无束放松身心地与妓女们凤倒鸾颠,寻欢作乐,既没有生儿育女、延续香火的压力,也没有平衡妻妾之间关系的烦恼,当然更不需要脱衣上床的文明礼仪和繁文缛节。
  其二,青楼妓女经过长期的性爱培训和烟花生活的磨练摔打,有着妻妾难以望其项背的讨男人们欢心的功夫和各种性爱技巧。
  古代青楼女子从小就被卖入青楼,不仅要接受严厉的文化文艺知识和各种性爱技巧的培训,而且一天到晚都受到男欢女爱红尘性事的熏陶,因此,他们长大之后,不仅歌舞弹唱,无所不精;诗词歌赋,了然于胸;而对于男女之间的床帏性事,更是无不精通,以致花样百出,令人眼花缭乱,目不暇接。
  这自然深得男人们欢欣,更让他们流连忘返,不能自持。因此上,历史上的像宋徽宗、明太祖、清同治等拥有三千佳丽的皇帝经常嫖娼召妓;而诸如白居易、欧阳修、苏轼等文坛大家与青楼妓女诗文唱和,也是乐此不疲;甚至一些有名文人学士千方百计娶青楼女子为妻,明末清初的艳帜高张、名动天下的柳如是、李香君、董小宛、陈园园等秦淮八艳,一直就是男人们不惜千金、不顾声名而要娶为妻妾的风尘女子。
  其三,娇妻美妾不如风尘妓女更吸引男人们的眼球,符合科学的性爱观。
  涉及男女情感和性爱,当今的性爱学家最新研究发现,诸如靓女配丑男、小别胜新婚、妻妾不如妓居然都有科学道理。而现实生活中,从古至今,都不乏好汉无好妻、好女嫁丑男的事例,而如今的大街上更是不难看到魅力十足的女性却陪伴在其貌不扬的男子身边。这就是当今所谓的“靓女配丑男”现象。而尤其是“床上无君子”的现象更使人感到娇妻美妾不如风尘妓女的科学性。
  据说,一位大学讲师每当与妻子晚上上床时,却一反平日谦谦君子之态,大说粗话乃至脏话。妻子为此大惑不解:平日斯文得体、谈吐文雅的大学讲师,怎么突然间耍起了流氓、素质陡然变得如此低劣了呢?
  从心理学上分析,男人与女人上床时的心理相当奇妙,总是一直陶醉在这种特殊的气氛里。与女人上床,可以说大家都是一样的感觉,皇帝和文人没有什么区别,即便与乞丐也没有任何差别。
  真可谓是床上无君子,求爱有流氓!大学讲师的妻子不喜欢丈夫讲粗话,“耍流氓”,即便是一年只能见皇上一面的嫔妃也不喜欢皇上讲粗话,“耍流氓”,而唯独只有青楼妓女才喜欢男人们讲粗话,“耍流氓”,这恐怕就是娇妻美妾不如风尘妓女的重要原因。
  床上的粗话乃至脏话能在相当程度上提升性生活的快乐感,男人们只有摆脱在性生活中丈夫要庄重、妻子要正经的传统礼教禁锢和伪装,自由奔放地展现真实的自我,兴奋和快乐才能奔涌而来。
  因此,男人对“无所顾忌行为”的性生活快乐感必然孜孜以求,而一旦尝到了甜头,绝不肯轻易罢休。这就是为何古代家有娇妻美妾的朝廷官员和富豪巨贾,甚至拥有后宫三千佳丽的皇帝,也要嫖娼召妓的主要原因;也是男人们对妖冶放荡的风尘女子理智上厌恶、感性上却向往的症结所在。
  这主要是因为,风尘女子撒娇装痴、大讲粗话,以及毫无顾忌打情骂俏地挑逗等行为,娇妻美妾是绝对做不出来,也是不敢做的。即便是有的妻妾是来自青楼的女子,然而,一旦当她们从良了,就必然会受到家庭礼教和规矩的约束,再也难有床上的万种风情、床下的千般妩媚了!
  古代妓女密不外露的房中之术:男人无不成俘虏
  在提到妓女这个词的时候,似乎很多人都持着一种不屑的态度去看待她们。其实,不少妓女对文化发展,特别是性文化的发展,还是作出了大贡献的。比如,本文所讲的五位妓女,她们破解男人身体的性密码,就颇有些文化的味道。
  洞悉男人腰间的秘密
  宋代名臣寇准曾感叹说:“老觉腰沉重,慵便枕玉凉”,这句话无意间泄露了当时许多男人的秘密,即“腰”的秘密。有位名叫香兰的妓女,似乎洞察了这个秘密,特别善于在男人腰间施展功夫,“兰指弗过,客莫不癫狂”,一时间生意火爆极了。据《武林旧事》记载,香兰不惑之年,依然保持了勾栏头牌的身份,与其高超的“腰间”撩拨技术恐不无关系。
  从性文化的角度来看,男人的肚脐以下到耻骨处,满布着性感神经与触点,它和大脑甚至有着不平常的激情连结。所以,妓女香兰由此下手撩拨男人,会让男人兴奋地难以自持,直到因渴望而濒临决堤的边缘。时间长了,男人焉能不感觉“腰沉重”?
  吸吮男人的“飞机场”
  唐人于邺在《扬州梦记》里叙述了这样一个事情,说扬州妓女喜欢“珠翠填咽风流事,恣意朋客胸脯间”,这也是有说道的,并非空穴来风。男人轻轻啃啮、挑弄、百般爱抚女人那饱满紧挺的双峰时,内心会激起排山倒海的**的爱欲狂潮,女人同样会在男人胸前的那两颗小豆豆上做文章,获得感官上的享乐。
  王书奴的《中国娼妓史》里,也有类似的记载,说唐代妓女多深谙此道,会采用许多种办法让男人胸前的两个小豆豆硬挺起来。有的使用香料,也有使用丹药、蜂蜜、果糖之类的润滑剂,结合双唇在其上轻拂、绕圈,然后再含住它,用力吸吮,让它在温热的口中溶化。
  不但会吹“枕边风”
  古代妓女与客人之间,吹“枕边风”是常有的事情,比如某妓女受人之托,求某客人办事等等,这不奇怪。但是,许多妓女会利用客人的耳朵行撩拨之事,让客人欲火焚身,这就很新鲜了。据《中国古代房内考》一书记述,西汉文帝时,洛阳某妓“擅耳技,巧舌如簧,或吹,或吸,尝令(客人)血脉张也。”成语“巧舌如簧”是否出于此处,笔者不知,但这句话似乎跟性文化大有关联。
  不得不钦佩妓女对男人生理情况的深刻了解!事实上,对男人而言,耳朵确是点燃热火的要塞,只是经常被粗心大意者地忽略罢了。根据研究,男人的耳朵比女人要敏感得多,它们绝对值得女人在共享云雨时给予非凡的呵护与关注。对于男人的耳朵,女人的舌头是唯一派得上用场的利器,先缓缓伸进耳朵内,再沿着其轮廓轻点舔吻,别忘了适时转动舌头,接着赐以微微呵气,再以双唇含住耳朵,用力吸吮(可别用力过猛)。
  对男人的脖子要“狠点儿”
  这句话不是我说的,而是唐代著名歌妓李端端说的。据说当时以写侠士诗闻名的唐人崔涯,每将诗题于娼肆,不胫而走。他的毁誉,能令娼馆或门庭若市,或门可罗雀。有一次,他写诗嘲笑李端端,李忧心如焚,请他可怜,另写一首好的,崔涯应允了,于是豪富争到李家去。为了感谢崔涯,李端端使出浑身解数,相陪了数月,后作诗戏说:“崔郎文章利如刀,只是脖颈怕鸿毛。”看来崔涯的性敏感区正是在脖子上,被李端端搞得门儿清。
  对女人的玉颈,男人也许轻柔细慢才会管用;但对男人来说,颈部的挑逗得狠点儿,否则就不吸引。最好用上整个嘴唇,用力吸吮,转以间歇的轻咬,若再加上发声娇喘和低呤,女人的投入表现将使男人的欲望完全清醒,还有什么比欲火焚身的女人更能引起男人的行动呢?李端端的探索,尤其宝贵。
  解码“双球”,男人无不成俘虏
  清代纪昀在《阅微草堂笔记》中,提到一个非常火辣的妓女,碰到任何男人,无论是在宴席上,还是在房间里,她都会一屁股坐到人家身边,然后俯下身来,双手抚弄男人下身的“双球”,鲜有男人不大呼“投降”的。这位妓女实在是位直接得不能再直接的人物了,无需铺垫,目标明确:用最短的时间,把男人弄上床。
  男性雄风底下的那两颗超级敏感的小球,恐怕是身体密码里最先不具保密性的密码了,绝对是女人可以直接下手的目标。力道猛烈,男人会感觉疼痛,但古代妓女自然不敢过于“鲁莽”,她们会将它们轻轻握在掌中,以手指轻柔抚弄,直到男人浑身酥软无力,才用温柔的唇密集进攻,不消数分钟,男人将马上投降,化为妓女最忠诚的爱奴。
  绝对奇葩!古代日本妓女“卖春”方式
  日本,由本州、四国、九州和北海道等四个大岛及一些小岛组成的东亚群岛国家。日本的名意为“日出之国”。古代日本一直不满意身为一个小小岛国的地位。
  公元607年,日本羽翼初丰,圣德太子致信隋炀帝杨广说,“日出处天子致日没处天子国书”,表达不甘屈就小国地位、要对等交往的强烈愿望。隋炀帝览之不悦,斥之无礼,并遣使问罪。
  日本原称倭国,唐朝开元年间,史学家张守节在《史记正义》中记载:“武后曰日本”。武后乃一代女皇武则天也,“日本”一词方正式出现。中国漆器经丝绸之路传入西方,英文称之为“JAPAN”,后来传入日本大放光彩,因此,日本英文名也称“JAPAN”,即中国漆器。
  日本是一个色情业非常发达的国家,当然,并不只是今天的日本才有这样发达的色情业。在古代的日本,色情业不仅有悠久的历史传统,而且已经有了相当的规模。
  据有关史料记载,古代日本妓院一般情况下被分为了三个级别。其中第一级叫做“大店”,是所有妓院中最高等级的一类;第二级叫做“中店”,相对“大店”虽然不及其奢华,但各方面的硬件设施在当时也算得有一定档次;而到了第个三级的“小店”,从女人的服饰到场所的环境,以及服务特色,几乎各个方面都与前面两者有了质的差距。
  在日本,能够在这种被称为“大店”中坐等嫖客的妓女并非满地皆是,她们是出类拔萃的那种论姿色、才艺均佳的女子。客人想要相约大店妓女多数还要靠钱说话,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本,或许连见上一面都会很难。
  “中店”内的妓女一般都是衣着华丽的。虽然没有大店中的高贵,可以生意成交之间由客人“物色”,但是“中店”的妓女其价钱也不会很低。此外,“中店”妓女还有一个值得骄傲的地方就是可以得到一个宽敞高档的房间为客人服务。这样的条件也让她们至少享受到了衣食无忧甚至是可以追求品质的待遇。
  “小店”妓女是级别最低的妓女。在这种被称为“小店”的妓院中,妓女只能够隔着这种类似于笼子的房间任由嫖客挑选,环境不堪的种种表象也充分反映了当时日本妇女低下的社会地位。
  据有关史料记载,在日本的历史上,“卖春”制度最初确立于公元8世纪的奈良时代。当时皇宫中特设“采女部”,从各地募集美女。“采女”名为司内职,实则是一种官妓,如有外国使节来朝,则叫她们侍寝。
  此外,还有一种“巫女”。“巫女”本来是演“神乐”、司祭事的女子,后来变成了妓女,因为日本古代的神社多设于交通和兵营的中心地带,“巫女”住在神社周围,和众多的过客、士兵、游民交往,就由“神妻”堕为“巫娼”了。
  到了平安时代,出现一种叫“白拍子”的卖笑妇。“白拍子”原来是以歌舞为主、卖春为辅的妓女,和日本现代的艺妓颇为相似。和“白拍子”同时出现的是“傀儡子”,她们流浪各地,一面舞木偶、玩把戏,一面卖春,主要以平民百姓为卖春对象。
  除了此以外,还有“桂女”、“汤女”、“长者”和停船场的“游女”等不同形式的妓女。“桂女”主要为军人服务,也叫做军妓。“汤女”则主要在温泉场活动。“长者”是在驿路范围内以来往过客为对象的妓女,如同路边拉客女一般。
  室町幕府时代是战乱频仍的乱世时期。上层阶级耽于骄奢淫靡,而人民陷于异常的贫困。因此,一方面促使了公娼的繁荣,另一方面促使了私娼的产生。
  私娼当时称为“夜发”,都是下等妓女,夜间出没街市,四处拉客,一时像雨后春笋般地涌出,大有压倒公娼之势。以前的“汤女”也从温泉转入民间的浴室,投入私娼的队伍,被称为“搔垢女”。
  在町人阶级的支持之下,日本的江户时代出现了大规模的“游廓”,“游廓”是妓院集中的地方。具有代表性的,是江户的吉原“游廓”,当时的町人文化就是以“游廓”为中心而发展的。
  德川幕府一面集中妓院,加强控制,一面极力地取缔私娼,但是私娼不但不见减少,反而日益增加,尤其是“汤女”盛极一时。据《守贞漫稿》所载,江户时代,在日本的每个浴室都有“汤女”二三十人,她们陪酒、陪歌、陪浴,可以说是地地道道的“三陪女”。
  公元1867年,二百多年的江户幕府时代结束,迎来明治维新年代。日本一方面向外扩张,一方面发展经济,这也推动了“卖春业”的畸形繁荣。尤其在日本东京,卖春表现出它独特的季节性:“春夏盛时,一月或有五六十席”,“妓于秋风一起,辄锁户晦迹以去”,“柳桥之妓春夏则百余,秋冬减其半”。春夏繁盛,秋冬衰落,形成了古代日本最奇异的卖春特色。
  在古代日本,除此以外,更让人不可思议的卖春特色要算妓女和嫖客之间必不可少的合同交易以及有关账单的支付方式了,这在其他国家是很少见的。美国着名文化人类学家鲁思·本尼迪克特专门研究了日本契约卖春的形式。
  她在自己的主要着作《菊与刀》中说:如果有一位妓女被一个男人看中了,这时该男人成为独占她的主顾,并与妓院订立契约后把她变为情妇。这样的女人受到契约条款的保护。但是,一个男人可以不订契约就把一个女仆或女店员变为他的情妇,这些“自愿情妇”必然缺乏保护。
  本来,“菊”是日本皇室家徽,“刀”是武家文化的象征。但鲁思·本尼迪克特在以此命名本书时,似乎并未从这种含义出发,而是以“菊”和“刀”来象征日本人的矛盾性格,也就是指日本文化的双重性,譬如,爱美而又黩武,尚礼而又好斗,喜新而又顽固,服从而又不驯等。
  鲁思·本尼迪克特是一位20世纪初少数的女性学者,她以女性的独特视觉观察日本卖春行为,把日本文化的特征概括为“耻感文化”,认为它与西方的“罪感文化”不同,其强制力在于外部社会而不在于人的内心。对于这些观点,有些日本社会学者评价很高,认为表现了“深刻的洞察力”。
  在日本传统的伦理观念中,女人地位低下,被“喜新厌旧”的男人“始乱终弃”的比比皆是,难以计数。因此这类契约既是男人独占女人的依据,也是女人自我保护的一种手段。在日本不论是男人还是女人,大都不喜欢口头的“君子协定”,即便是海誓山盟,倘若没有文字清清楚楚地写着的“纸上契约”,以后难以应付赖账的了。
  这在日本文化中是不以为“耻”的。因此,如果有了“纸上契约”,无论哪一方都不敢赖账了。日本人是最怕“羞耻”的,更害怕被众人孤立的,万一由于赖账打起官司来,闹不好就是一个剖腹自杀来洗刷“耻辱”。这也许就是鲁思·本尼迪克特将日本文化特征所概括的“耻感文化”吧!
  有人说,在现代的日本十分注重礼仪,但是,人们更看到的是日本许多虚伪的礼仪。可以说,不论是现在日本,还是古代日本,人们都能了解到这样的现象,大多数日本人既重视情欲的肉体表达,又讲究端庄体面的礼仪,甚至嫖客和妓女搂在一起缠绵之时也没有真正忘掉日本式的特色礼仪。
  平安时代皇室宫廷的风度,江户时代浮荡世界的高雅,甚至明治维新时期茶馆中的潇洒,还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影响到现代。在古代和现代的日本,许多事都有一定的规矩,嫖客对妓女、妓女对嫖客也有许多规矩,违反了这些规矩不仅会被人看不起,而且自己也感到耻辱。
  据说,在日本看卖春女脱衣舞的男人们决不乱动手动脚,在男人付完钱一个挨一个地离去时,卖春女们必须赤裸地地站在门口,柔声细气地邀请每个客人捏一下她们的乳房。
  当男人们捏过她们的乳房后,所有的卖春女都要对客人深深鞠躬,并齐声地说:“感谢您的光顾,希望有幸和您再会。”当然,所有的客人也都只捏一下一个卖春女的乳房,然后有礼貌地离去。这也许是日本的又一种奇异的卖春特色吧!
  古代洛阳妓女不穿内裤的真实原因
  现代人以穿内裤为文明,不穿内裤则视为有伤风化。然而,在古代,洛阳的妓女们是不穿内裤的。那么,这些人为什么不穿内裤呢?
  女人不穿内裤,有其历史传统。王小波在他的《红拂夜奔》里写道:“洛阳大街上的妓女对红拂是最不客气的了,动不动就转过身去,撩起裙子来,给她看光溜溜的屁股。
  见到了这些屁股后,红拂才知道这些人原来不穿内裤。不穿内裤仿佛是要突出屁股,然而那些屁股本身并不好看。然后她们又转过身来说:想逮人吗?回去打听打听,老娘是几进宫!”
  洛阳城里的妓女不穿内裤,虽无记载,但考校野史笔记,不难发现王小波描述的贴切。但她们有无“几进宫”的光辉事迹,却不得而知。
  三代以来,女人下体无衣,到了汉朝才穿上开裆裤。《汉书;上官皇后传》说:“虽宫人使令皆为穷裤,多其带。”所谓“穷裤”,便是开裆裤。
  穿开裆裤的目的是方便大小便,然则不穿内裤,便也顺理成章。如此情形,至少延续到了唐朝,日本人以唐装制成和服,似乎女子着和服也不穿内裤。
  也有人说和服是“吴服”的改造,来源江南八百童男女。女人不穿内裤,保留了古代中国人“衣”的基本特点。“日本人唯一的发明,就是男人的那块兜裆布,至今还留在相扑力士硕大无比的臀缝里。”
  先祖创造内裤,以保护性器官为第一要义,又用来维护体面,于是便成为文明的产物。时光轮转,用以护体的内裤如今已以束缚身体为己任,或以三角紧绷于大腿内侧,丝丝入肉;或以三线缝合,以为点缀。
  保护的功能既不存在,那么能否遮挡私处,似乎已无必要。所以,前卫女性们到底穿不穿内裤,已无关大局,更与文明无涉。除去“春光乍泻”的“意境”,余下的便只有性的诱惑。
  观念开放已久,性压抑的年代早已“逝者如斯夫”,夫妻扪虱夜话,内裤倒成为恩爱的障碍,不如跨越障碍,放弃束缚,返回自由,来得痛快。衣服的作用,以保护身体为最高;又以恢复身体的自由为最高境界。内裤既然成为累赘,那么不穿也罢。
  古代军妓悲惨人生:昼做女兵夜供士兵泄欲
  “五千甲兵胆力粗,军中无事但欢娱。暖屋绣帘红地炉,织成壁衣花氍毹。灯前侍婢泻玉壶,金铛乱点野酡酥。紫绂金章左右趋,问着只是苍头奴。美人一双闲且都,朱唇翠眉映明矑。
  清歌一曲世所无,今日喜闻凤将雏。可怜绝胜秦罗敷,使君五马谩踟蹰。野草绣窠紫罗襦,红牙缕马对樗蒱。”这首唐代着名边塞诗人岑参的《玉门关盖将军歌》恐怕是历史上最有名的一首描写古代军妓生活的诗歌了。从中不难看到唐代军妓随时应付“军中无事但欢娱”的卖笑生活的无奈和悲哀。
  其实,军妓并不是唐朝才出现的,追本溯源,应该说早在二千年前汉朝时期就有了随军妓女了。本来“军中无女”乃是中国数千年来的历史古训,就像今天人们所说的“战争让女人走开!”然而,战争并没有让女人走开,而是让女人一拨又一拨地走进战争,从而成为战争的牺牲品。
  据有关史料记载,最早出现军妓的汉朝军队是飞将军李广的孙子李陵所率领的军队中。
  李陵是汉武帝刘彻时期的得力战将,家学渊源,带兵有方,本应做为一代名将流芳百世,最终却成为了中国历史上最着名的匈奴战俘。李陵投降后,匈奴单于将自己的女儿嫁给了他,并对他予以重用。
  李陵为之忠心报效的汉武帝,斩杀了他的全家。司马迁挺身为李陵辩护,惨遭大刑,终于忍辱负重,写下千古绝唱之《史记》。李陵在送别被困匈奴十九年的苏武回国时,起舞歌曰:“径万里兮度沙幕,为君将兮奋匈奴。路穷绝兮矢刃摧,士众灭兮名已聩。老母已死,虽欲报恩将安归!”短短几句,可谓是李陵悲剧与矛盾的一生的真实写照!
  李陵极富传奇色彩的一生,他的军队中就有不少随军女子。据《汉书·李广苏建传》记载:“陵且战且引,南行数日,抵山谷中。
  连战,士卒中矢伤,三创者载辇,两创者将车,一创者持兵战。陵曰:“吾士气少衰而鼓不起者,何也?军中岂有女子乎?”“始军出时,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随军为卒妻妇,大匿车中。陵搜得,皆剑斩之。”
  其实,这些被李陵“皆剑斩之”的女人就是军妓,而不是“妻妇”。原来在古代,男人一旦获罪,他们的妻女大都会流放涉边而沦为妓女,因此这些“关东群盗妻子徙边者”,必然是一群因丈夫获罪而流放到边界上的女人,结果随军成了军妓。
  虽然,汉代司马迁的《史记》和北宋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对汉朝军队存在过军妓都是闪烁其词,但是写到军妓的存在就已经足够了。而后来的史料上对军妓的事情写得就相当直白了。
  《隋书·刑法志》上说“自魏晋相承,死罪其重者,妻子皆以补兵。”涉及南朝梁刑法,其中包括:“劫身皆斩,妻子补兵。”
  沈家本《历代刑法考》也指出:“陈(国也相)同”。由此可见,罪人的妻子编入军队,曾经是历朝历代长期通行的制度。
  其实,在古代作为随军妓女并不仅仅是含泪卖笑以供将士们娱乐和泄欲,而且还有相当一部分随军妓女白天充当起了杂役,为军队保障后勤,晚上陪酒侍寝,充当将士床上的泄欲工具。战争的残酷和女人的温存形成的强烈反差使得二者往往同时出现。白天作战,晚上ML,这似乎是对行军者最合乎人情的犒劳。
  据《资治通鉴》记载,“后梁太祖乾化二年”:“郢王(朱)友珪,其母亳州营倡也。”朱友珪,小字遥喜,母失其姓,本亳州营妓也。唐光启中,帝徇地亳州,招而侍寝。月余,将舍之而去,以娠告。是时元贞皇后贤而有宠,帝素惮之,由是不果携归大梁,因留亳州,以别宅贮之。及期,妓以生男来告,帝喜,故字之曰“遥喜”。后迎归汴。
  这个故事反映了当时军中存在营妓的情况,因为这营妓是被统帅所占有,其命运显得略微好一些,尽管也差一点被“舍之而去”,但最终还是有了好的归宿。而那些普通随军妓女,命运是十分悲惨的,不是被无辜的杀害,就是老死边关,终其一生。
  随着时间的推移,“军中无女”的古训渐渐不被提及,而军妓渐渐成为一种相对普遍的存在。唐代边塞诗人岑参在《玉门关盖将军歌》中透露出的军妓在“军中无事但欢娱,暖屋绣帘红地炉。
  织成壁衣花氍毹。灯前侍婢泻玉壶”悲惨生活,只不过是历朝历代随军妓女悲惨生活最为普通的一幕。
  倾城红颜:吴三桂兵败爱妾陈圆圆魂归何处
  在中国,能够改变历史的女人不多。就算是武则天吧,最后也还是把江山交给了李氏家族。而在历史关键时刻,陈圆圆却扮演了一个改朝换代的“祸水”角色——因为她,吴三桂“冲冠一怒”引清兵入关,把偌大的大明江山送给了清人,这一给就是几百年。一个歌伎,在历史风云巨变的时刻,给天下英雄开了个天大的玩笑。
  公子无缘
  陈圆圆,原名邢畹芬,是常州奔牛镇上的一个小家碧玉,父母早亡,从小与祖母相依为命。祖母疼爱孙女,曾送她到镇上的私塾读书,私塾先生为她改名为沅。邢沅十四岁那年,祖母卧病不起,家中没有了收入,为了给祖母治病,邢沅左借右贷,终至负债累累。这时,镇上的一个常年在外经商的小贩回来了,扬言要介绍邢沅到苏州做事,邢沅半信半疑,果然到了苏州邢沅才知道,那小贩是将她卖到教坊中做歌伎,卖身的钱一半给了她安置祖母,一半让那个小贩收进了腰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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