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居住证如何办理住办理慢病都需要什么 ?

微信扫一扫
关注【遇事找法】随时随地获取法律帮助与生活法律热点常识
微信扫一扫关注
您当前位置:
&&&&&&&&&&&&&&&正文
2016年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患慢病休病假的有关规定
wl5850deys
2016年大连市机关事业单位患慢病休病假的有关规定
辽宁 大连 中山区发表时间: 08:24
微律云服务平台
温馨提示:只有认证通过的律师才能回复咨询。
劳动工伤相关词条:
遇到女工保护问题您可以尝试: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找一个专业律师
根据您遇到的问题看相关法律知识
不用注册,快速回复,马上在线咨询专业律师!
您的问题描述越详细,律师回答越及时越准确~
律师回复后第一时间短信通知您
请输入正确的手机号码
验证码错误!
用户登录 |
记住登录状态
找法推荐律师
吉安优秀律师
劳动工伤律师
专长:劳动工伤
相关法律帮助
Copyright@ 版权所有 找法网()- 中国大型法律服务平台&百度拇指医生
&&&普通咨询
您的网络环境存在异常,
请输入验证码
验证码输入错误,请重新输入当前位置: -
2014年慢病检诊现已开始办理
问题:你好;我是2013年五月被确诊为糖尿病,和做的甲状腺恶性肿瘤手术的,请问我的条件符合办理慢病的条件吗?什么时候开始办理,都需要什么手续,忘告知,谢谢。
回复如下: 市医保中心将于日启动2014年度的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近日将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发布当年慢性病门诊补助的检诊通知,有关具体检诊时间、地点等信息由各定点医疗机构、社区、药店同步辅助宣传。新患病的参检人员须按检诊通知要求,携带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医保证、既往就医有确诊意义的门诊或住院病历材料(住院材料需加盖医院病案室的红章)自行参加检诊认定即可。
建议您提前准备好所检病种的病历材料,届时关注宣传信息,办理2014年度的慢性病门诊补助待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愿您身体健康!
回复部门:人社局
原帖地址:
责任编辑:王琛
关键字:慢病 办理
·····天健网消息(记者 丁一)据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度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慢性病新增人员检诊认定工作将于日开始启动。参检人员须按所属街道检诊时间到指定医院参加检诊认定,初检工作10月14日结束,检诊认定结果于日发布。参检人员可在大连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可刷医疗保险卡(或社保卡)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查询检诊结果。
“此次补助病种共计31种,参检人员需携本人身份证、医保卡(或社保卡)填写认定表。”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此次慢性病检诊人员范围为参加大连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各类人员;不包括参加农民工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检诊合格人员须自行选择一所医疗单位定点就医,每年1月份可变更一次。
“门诊慢性病实行定点就医,刷卡直接结算办法。”该工作人员介绍,慢性病患者在定点门诊就医或购药时,需持IC卡(或社保卡)、《慢性病门诊购药手册》挂号,由定点单位负责做好诊疗情况记录。发生的符合政策规定用于治疗慢性病的门诊费用可持卡结算。初检结束后,市医保中心将通过计算机自动比对既往就医情况,选取部分初检合格人员进行复检。同时,安排往年被举报、被质疑的享受待遇人员进行复检。需参加复检人员,拒绝参加复检或复检不合格的,取消补助资格。
据了解,瘫痪在床或在医院住院无法行动的患者可由家属持医保卡(或社保卡)、医疗保险证及既往市级医院出院小结和住院时慢性病的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到病种指定检诊医院申请另行安排检诊;大连市参保人员在其他地区居住的,可就近到所在区市县医保中心指定检诊医院检诊;在外省市居住的大连市参保人员,须回本市指定检诊医院参加统一检诊。
我市各初检医院中,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原铁路医院)检诊时间为上午8︰10—11︰00,下午13︰30—15︰00。其他医院检诊时间为上午8︰10—11︰00,下午13︰10—15︰00。
责任编辑:李丽莉
慢性病 检诊
上一篇 : 下一篇 :
大连新闻24小时热点击排行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2016大连慢病办理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