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患者病历拿着病历不给肇事者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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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校园新规看不懂:可以开车却不许骑车   常州工学院回应:新校区内不具备骑行条件   “高校校区环保新措施:只禁止学生骑车却允许老师开车?”开学在即,日前常州工学院新校区的管理规定引发学生质疑。多名同学表示,无论从安全还是环保角度看,自行车都优于机动车,学校却规定在校园内禁止骑车允许开车,实在让人看不懂。对此,昨天现代快报记者展开调查。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陆文杰         近日,常州工学院在刚启用的辽河路新校区推出一项管理举措,规定所有师生不得在新校区内骑车。据常州工学院2015级一名在校学生介绍,校方对学生解释此举是为了绿色环保,鼓励大家一起锻炼身体。   “这个通知是发在我们班级的微信群里的,说是校领导决定的,然后告知到每个班级的每个学生。”从一名学生的微信内容看,学校要求学生不得将自行车带入辽河路新校区,已有的自行车暂放在保卫处车棚,校方要求老师们,尤其是班主任做好宣传解释与教育工作。   学校此举立即在学生中引起了争议。“我想说,同在一个学校只禁止学生骑车却允许老师开车,敢问公平何在?开车是绿色环保么?骑自行车是一种绿色环保的出行方 式,国家十三五规划所鼓励的,学校却在反对。提及安全问题,是为了让老师们的车更安全么?”一名学生直接在网上发帖质疑。大二学生小王上学期才买了一辆自 行车,学校突然出台该规定,让他措手不及,“对学校的规定我很不理解”。   不过也有一些学生对校方的规定表示支持:“只想说新校区真不大,没必要骑自行车。老师上下班开车也很正常。”一名学生说道。   “校园不大,以宿舍为圆心,所到区域,不足500米,所以没有必要(骑车)。”在学生展示的微信截图中,一位看似老师身份的人在群里回应了学生们对校内不能骑车的质疑,称此举考虑安全是一方面,同时还有校园整洁、学生锻炼等因素。         对于新校区不准骑车的规定,现代快报记者来到学校调查。8月23日下午校方回应称,此举是想从根本上解决车辆停放混乱无序,车辆偷盗、遗失案件频发,部分车 辆在校内车速过快造成交通事故等学校治安诸多隐患。同时学校表示,辽河路校区占地不足1000亩,但需容纳近12000名师生员工,为此造成建筑密度较大,道路并不十分宽敞,校方认为不具备非机动车在校内骑行的条件。   “由于辽河路新校区在设计上充分考虑了教学区、生活区、运动区的合理 分布,学生距离各个功能区均不远,从这个角度来看,学生也没有必要借助于非机动车辆在各个功能区间进行快速转换。”校方回应说,为解决辽河路校区学生出行 问题,学校积极与市公共交通集团公司协调,新辟部分公交线路,并联系市有关管理和建设单位,尽快在校园几个主要出入口建设公共自行车租赁点。   校方强调,限制非机动车在校内骑行,对全校所有师生而言是一视同仁的,对学校干部和老师的非机动车,学校也将予以严格限制和管理。同时,对机动车也有严格限 制。目前辽河路校区确有很多教职工自驾机动车上下班,但其所驾机动车辆一旦进入校园即进入地下或地面停车场,非上下班期间,其行驶路线将受到严格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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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保存好相关证据,如医疗费等票据、住院病历、出院记录、事故认定书等。请肇事方配合协助伤者一方到肇事方的保险公司办理相关赔偿手续,保险公司审查核实后应在肇事方缴纳的交强险理赔范围内对伤者进行赔偿。
  2、伤者也可以直接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人民法院申请诉前或诉讼中财产保全,从而保证将来能顺利强制执行。
  如果肇事方无赔偿能力,则可以考虑和对方协商解决,这样可以尽可能的维护你方权益;当然也可以选择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面可以要求对方的保险公司在承保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另一方面,裁判文书生效以后,你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对方没有赔偿能力的情况下执行程序中止,一旦对方具备赔偿能力,你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程序。
  如果肇事方有钱但不愿意出钱而推托说没钱,你方就只能选择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方式解决。当裁判文书生效后,你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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