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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疫苗案名单公布 涉24省份非法经营触目惊心
09:32:40 来源:经典网()
摘要:2016山东疫苗事件,山东公布查封非法疫苗名单,涉疫苗案名单公布 涉24省份非法经营触目惊心,山东疫苗事件母女照片 庞某资料图女儿孙某照片 22张银行卡5年走账5.7亿元
山东公布查封非法疫苗名单 东疫苗事件最新消息
  民警发现,庞某每次从火车站接到大包裹的货后,就在小仓库和其女儿及聘用的一名男子分成小包,用泡沫箱装冰块后把小箱再发往全国各地。民警在掌握充足的证据后,去年4月28日下午,突击检查了庞某租用的仓库,当场抓获庞某的女儿孙某,当场查获用于预防脊髓灰质炎、腮腺炎等的二类疫苗、生物制品共25种,价值近70万元。
 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犯罪侦查支队二大队大队长丛林介绍,庞某曾是菏泽市某医院的药剂师,2008年被发现非法经营人用疫苗,2009年被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期五年执行。判决生效后,庞某继续从事疫苗药品非法经营活动,并于2013年到济南。
  “我们在截留的货中发现,她们邮寄的是人用疫苗。”丛林说,庞某邮寄的货物有时一次能达上千支疫苗,都是自费的二类疫苗。据介绍,一类疫苗是免费接种的,二类疫苗是需要使用者付费。
  “我们查仓库时专门带一个温度计,测试当时的温度是14℃,而疫苗的储存温度应该在2-8℃间恒温保存。”民警说,当时仓库内没有任何恒温措施,很多疫苗散放在地上,有的堆放在墙角处。
  警方介绍,孙某2014年从济宁医学院毕业,毕业后没找到满意工作,就跟从母亲非法经营人用疫苗。当时见民警冲进仓库,孙某为阻止检查,竟趴在民警胳膊上咬一口,随后装疯卖傻,“孙某说母亲以前因这事被判过刑,知道后果严重,想阻碍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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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数亿元疫苗未冷藏流入18省份的消息被公开。据济南市食药监局发布的消息,其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
据媒体报道,2010年以来,庞某卫与其医科学校毕业的女儿孙某,从上线疫苗批发企业人员及其他非法经营者处非法购进25种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未经严格冷链存储运输销往全国18个省市,涉案金额达5.7亿元。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据了解,济南市查办的这起案件中,被查扣的疫苗为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包括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疫苗共计25种,100余箱20000余支。虽然其来源是正规疫苗,但运输过程中未冷藏或过期,人接种之后直接致命的可能性较小,但因为疫苗可能已经失效,即人接种后无法对相应疾病免疫。对于狂犬病、破伤风等致命传染病,接种无效疫苗后无法防止感染,一旦感染就会危及生命;而对于甲肝、水痘等疾病,人在接种无效疫苗后会认为自身有抗体,而放松警惕,增加感染疾病的可能。
 3月11日,参与办案的济南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民警陈波告诉澎湃新闻,在庞的住处,警方查获销售疫苗账本26本,银行卡账户22个,物流企业收发货信息1200余条;在庞租用仓库内,查扣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等疫苗共计25种,100余箱20000余支。警方抓捕庞某卫现场庞某卫曾有非法经营疫苗犯罪“前科”。澎湃新闻获取的判决书显示,47岁的庞某卫原是山东省菏泽市牡丹人民医院医生,在该市牡丹区经营东城城区防疫门诊。2009年,庞某卫因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仅其一个人就涉及489万元,被判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50万元。但庞在缓刑期间“重操旧业”,且将非法经营疫苗的生意做得更大更猖狂。据济南警方初步统计,在长达5年多时间,庞某卫母女从陕西、重庆、吉林等10余个省市70余名医药公司业务员或疫苗贩子手中,低价购入流感、乙肝、狂犬病等25种人用疫苗(部分临期疫苗),然后加价售往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等18个省、市、自治区247名人员手中。涉案金额非常庞大。警方介绍,庞某卫专门用于结算疫苗款的银行账户往来资金信息显示,2010年以来,庞某卫非法经营人用二类疫苗涉案账户累计交易款高达5.7亿元,其中打款2.6亿元、收款3.1亿元。多个省份已逮捕6人刑拘10人经庞某卫之手售出的疫苗数量和流向信息,可能已无法精确统计和追溯。3月15日,济南市食药监局稽查支队支队长郝永刚向澎湃新闻表示,目前根据现场查扣的疫苗和庞某卫的账本记录,已向全国20个地级市发出协查函,核实疫苗流向和使用单位。但庞某卫账本记录以外几年所售疫苗数量和流向已很难查证。澎湃新闻从济南警方展示的账本页复印件上看到,上面记录着每一笔向下线人员发货的疫苗品种简称、数量、单价和总货款信息,以及下线人员的姓氏或姓名及所在省份,未记录详细地址。截至22日下午3时,37名非法疫苗涉案人员已被控制。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接受法制晚报记者采访时指出,没有冷冻或冷藏储存保证疫苗活性,导致疫苗失效或效果折扣,如果造成严重后果,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就构成了生产、销售劣药罪。阮齐林说,本案中,由于疫苗买卖的涉案金额重大,一般会责以重罪。如果这些疫苗中有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严重后果,会重判。“庞某、孙某非法销售疫苗的这一个行为,同时触犯了三个罪,第一个是刑法第一百四十条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第二个是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的生产销售劣药罪,第三个罪是非法经营罪。同时触犯三罪,可能会按法定最高刑是无期徒刑的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来进行处罚。”阮齐林分析称。
新闻发言人表示,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对此事件高度关注,已经责成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公安和卫生计生部门,立即查清疫苗等相关产品的来源和流向,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要求,根据公安机关提供的线索,涉案产品流入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查明流入的疫苗产品购进、使用和库存情况,对尚未使用的立即查扣;对已用于人体接种的,会同卫生计生部门迅速查清具体情况,并对接种效果进行评估,切实保护公众健康。对向非法经营疫苗嫌犯销售产品的生产经营企业,以及从其购入产品的经营、使用单位,由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立即立案调查,依法严肃处理。相关工作进展将及时向社会公开。最高检挂牌督办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将涉案价值达5.7亿元的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为挂牌督办案件,并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切实做好这一系列案件的办理工作。通知指出,涉案地区各级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与当地食药监部门、公安机关的工作衔接和密切配合,全面、深入了解非法经营疫苗的流入、案发等信息,完善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信息共享等机制。省级检察院要迅速摸清底数,及时汇总报告最高检侦查监督厅。通知强调,涉案地检察机关侦查监督部门要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主动介入侦查,引导公安机关围绕定罪的关键环节,依法全面客观收集固定证据,符合逮捕条件的要及时批准逮捕,并做好捕诉衔接工作。要发挥检察一体化优势,结合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各省级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要加强对下指导,深入研究案件法律适用问题,严把证据关、事实关,确保办案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李克强批示:彻查问题疫苗流向及使用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对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此次疫苗安全事件引发社会高度关注,暴露出监管方面存在诸多漏洞。食药监总局、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要切实加强协同配合,彻查“问题疫苗”的流向和使用情况,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对相关失职渎职行为严肃问责,绝不姑息。同时,抓紧完善监管制度,落实疫苗生产、流通、接种等各环节监管责任,堵塞漏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世卫:失效疫苗几乎不会有毒性反应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昨天发布通报称,已了解到中国近日的疫苗事件,世卫组织将等待调查结果的公布,时刻准备为中国卫生部门提供支持。世卫组织通报指出,疫苗应该正确储存和管理,否则将失去效力或降低效力。但必须注意的是,不正确储存或过期的疫苗几乎不会引起毒性反应,因此在本事件中,疫苗安全风险非常低。儿童面临的风险在于缺乏对疾病的预防能力,这也是接种疫苗的目的。世卫组织鼓励中国的父母继续通过常规的预防接种来保护儿童免受疫苗可预防疾病的伤害。
北京食药监局排查山东非法经营疫苗案件线索市食药监局表示,全市疫苗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他药品批发企业已经根据食药监局的要求全面开展自查,重点检查本单位销售的下游客户资质,包括销售单位收货人员的身份信息、单位授权书。有关企业负责人表示,他们已经将2013年以来疫苗销售流向整理完毕,随时备查;同时也按照食药局要求,对企业的销售客户单位和销售人员进行排查,看是否有已经列明的涉案上、下线人员以及是否与涉案人员有过直接或间接的疫苗交易,如有将会立即报告食药监管部门和公安部门。市食药监局称,3月19-20日,市食药监管局派出34个检查组对本市6家疫苗生产企业、28家具有疫苗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在疫苗生产环节,检查了2013年以来,全部疫苗产品的生产台帐、销售台帐、制品批签发情况,正在逐笔核对确认疫苗产品出库单、收货确认单据、冷链运输单据等,暂未发现我市生产企业向个人违法销售疫苗行为,检查和确认仍在进行中。
疫苗这种东西,离我们其实并不远。就不说小孩子出生后的几年内要打多少疫苗,成年人也会需要打疫苗,比如不想被流感纠缠会去打流感疫苗,担心在外吃饭不安全会打乙肝疫苗,一不小心被狗咬了,也必须打狂犬疫苗。如今,面对这些流入18个省市的价值数亿元的问题疫苗,作为一个医学知识没那么丰富的普通人,除了愤怒、担心……我们该如何防止被问题疫苗伤害呢?这些你一定要知道:这些疫苗有什么问题?首先,我们要了解这些疫苗问题出在哪里。据济南警方介绍,庞某卫所贩卖疫苗是正规疫苗生产厂家生产的,但没有按规定进行冷链存储和运输,部分属于临期疫苗,流通过程中存在过期、变质的风险。有多少问题疫苗流出?警方办案时,在庞租用的仓库内,查扣疫苗100余箱20000余支。而经庞某卫母女之手售出的疫苗数量可能已无法精确统计。若按每支疫苗售价150元(账本记录每支售价5.5元至150元不等)估算,庞某卫从账本显示时间至案发,销售疫苗至少26万支;若按其银行账户进账金额3.1亿元估算(同以150元/支计算),庞某卫5年间所购进、销售疫苗累计逾200万支。问题疫苗包括哪些种类?被查扣的疫苗为儿童、成人用二类疫苗,包括儿童用脑膜炎、水痘、脊髓灰质炎等疫苗和成人用流感、狂犬病、甲肝等疫苗共计25种。什么是二类疫苗?疫苗分为两类。第一类疫苗,是指政府免费向公民提供,公民应当依照政府的规定受种的疫苗。第二类疫苗,是指由公民自费并且自愿受种的其他疫苗。也就是说,仅从本案来看,一类疫苗应该是没有问题的。问题疫苗流向了哪里?销往全国18个省市,目前已曝光省份包括湖北、安徽、广东、河南、四川、内蒙古、河南、河北、山东等。接种这样的疫苗有什么危害?北京大学医学部免疫学系副主任王月丹表示,接种未经2℃-8℃存储冷链运输的疫苗或过期疫苗,首要风险是无效免疫,例如狂犬病这类致命性传染病,本可通过接种疫苗免疫来避免死亡,但接种问题疫苗导致免疫无效,接种者可能会感染发病死亡。如何防止遭遇问题疫苗?保证疫苗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的安全,是专业人士和监管者的责任。作为普通公众,我们能做的只有选择正规、大型的医疗机构和防疫中心接种疫苗。王月丹建议,此案所涉及疫苗批发企业及疾控、接种部门等,应追究其相关责任并向公众公开;同时追查所有疫苗流向,找到每一位接种这些疫苗的受害者,为受害者补种疫苗并赔偿。虽然警方已经在追踪问题疫苗的流向但为防万一,我们自己也要当心也要提醒家人朋友预防
国家免疫专家解答疫苗事件疑问:接种记录可追溯3月23日,国家卫生计生委邀请部分专家就疫苗问题举行媒体吹风会。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免疫规划专家委员会主任委员赵铠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医师、医学博士王华庆,就近期发生的疫苗事件回答了记者提问。是否有异常反应需要调查;只要有异常反应当地监测网络就能收到王华庆说,一类疫苗是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二类疫苗是自费的,自愿接种。如果把现有疫苗都纳入第一类,需要庞大的财政来支持。所以,一类疫苗和二类疫苗主要是从必要性、可行性方面来划分的。但不管是流通环节还是使用环节,一类与二类疫苗的技术要求都是一致的,只不过采购方式、供应渠道有所不同。一类疫苗的采购是由政府来进行的,之后通过疾控系统逐级分发,最后到接种单位。二类疫苗是根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规定,生产企业可以直接向经营企业供应,也可以向疾控机构、接种单位供应。经营企业也可以向疾控机构供应,也可以向接种单位供应,还可以向另外的经营企业进行供应。赵铠说,我国有异常接种反应的网络,凡是接种疫苗发生异常反应了,当地预防接种信息监测网络就能收到。此次疫苗事件是否有异常反应,需要进一步调查,目前正在进行相关调查。王华庆说,如果违反冷链运输规定,主要问题还是影响疫苗的效果。到底影响多大?主要取决于在冷链外存在多长时间。例如,乙肝疫苗、流脑疫苗等耐热性就比较好。此次疫苗事件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理论上说,因为这次涉案疫苗是正规厂家生产的疫苗,不是假疫苗或伪劣疫苗,在前期有质量控制,可能风险会小一些。在后期没有冷链运输到底影响有多大,还需要评估。王华庆指出,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比较复杂。通俗地说,合格的疫苗在按照国家规范接种的情况下没有过错造成的健康损害,才叫异常反应。国家卫计委新闻发言人熊煌23日表示,从我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信息管理系统报告情况分析,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增多的情况。疫苗接种记录可以追溯;打疫苗是为群体建立免疫屏障王华庆说,国产疫苗和进口疫苗的标准是一样的,达到了标准才进入市场。从安全性来看,国产疫苗和进口疫苗没有差别。王华庆指出,疫苗进入疾控系统,有一个签收制度。在使用过程中,儿童什么时间打的疫苗?疫苗是哪个企业的?批号是什么?对此都有记录。一份记录在家长手里,一份在电子信息系统。疫苗的储存温度都有监测记录,可以追溯,而且越来越完善。王华庆说,打疫苗之后,并不是对每个人都产生保护,因为疫苗的主要作用是保护一个群体。像脊髓灰质炎,服完糖丸之后,如果有80%到85%的成功了,小儿麻痹就会被阻断甚至被消灭。如果大家都去打疫苗,就建立了免疫屏障。如果有一部分打疫苗、一部分不打,接种率不高,将来这个疾病可能会流行。一个人打完疫苗是不是成功了,国际通用原则是不需要检测的,因为主要看是否建立了免疫屏障。另据了解,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确认非法疫苗案部分上下线为药品经营企业业务员,并公布了可能造成涉案药品流入非法渠道的9家药品经营企业名单。23日,食药监总局副局长吴浈在博鳌亚洲论坛2016年年会分论坛上表示,对山东疫苗案必须严查到底,彻底查清涉案相关企业和人员,对疫苗生产流通过程中存在的漏洞要进行排查和完善。
2016年4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调查处理情况汇报,决定先行对一批责任人实施问责;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决定》,强化制度监管。会议指出,疫苗质量安全事关人民群众尤其是少年儿童生命健康,是不可触碰的“红线”。我国的疫苗体系总体是安全可靠的,凡发现漏洞,必须坚决堵住。山东济南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发生后,国务院批准组成部门联合调查组,并成立国务院工作督查组,深入开展实地调查,推进全国协查联办,加大案件查办督促指导力度,组织对查扣疫苗开展安全性有效性评估。目前第一阶段调查处理工作基本完成。初步查明,此次疫苗系列案件涉及面广,性质恶劣,是严重违法犯罪行为,也暴露出疫苗质量监管和使用管理不到位、对非法经营行为发现和查处不及时、一些干部不作为、监管和风险应对机制不完善等突出问题,教训深刻。会议要求抓紧完成对涉案疫苗接种人群的风险评估,及时向社会公开评估结果,妥善做好后续处置,并加快完善食品药品监管体制和疫苗管理长效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违规行为绝不姑息。目前各地已立案刑事案件192起,刑事拘留202人。根据已查明情况,会议决定,依法依纪对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卫生计生委和山东等17个省(区、市)相关责任人予以问责,有关方面先行对357名公职人员等予以撤职、降级等处分。下一步还要坚决依法严惩违法犯罪和失职渎职行为,并根据案件查处情况,提出进一步问责处理意见。
截至2016年5月19日,检察机关在办理非法经营疫苗系列案件中,对涉嫌非法经营疫苗犯罪的125人批准逮捕,涉及福建、河南、黑龙江等10多个省区市,立案侦查涉疫苗职务犯罪22件37人。据最高检侦查监督厅负责人介绍,截至2016年5月19日,22个省(市、区)公安机关共立案涉疫苗普通刑事犯罪190件341人,检察机关批准逮捕125人,提起公诉15人,法院作出有罪判决2人;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涉疫苗职务犯罪22件37人,决定逮捕1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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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今日,一则“亿元疫苗未经冷藏流入18省份”的新闻,一石激起千层浪,引起无数人的关注。不少宝爸宝妈看后心有余悸,迅速产生了“疫苗犹豫”的反应。问题疫苗事件背后五大真相揭秘如下。
9家药企涉山东问题疫苗案
问题疫苗名单公布,问题疫苗事件背后五大真相揭秘如下。
相信看过这则新闻的人,最关心的问题莫过于这几个:
1、我家宝宝最近才打过预防针,该不会就是打的这种无效疫苗?
2、疫苗冷藏到底是怎么回事?不冷藏后果真有那么严重吗?
3、疫苗管理有这么大的问题,以后还打不打疫苗呢?
4、怎么知道给宝宝注射的疫苗到底合不合规?
确认疫苗可致电12320查询
对于普通公众来说,如果近期接种过疫苗而想确认是否安全的话,可以拨打12320咨询。 “5亿元未冷藏疫苗”事件背后的五大真相
1不合规疫苗,仅限二类疫苗
新闻里提到的疫苗,均为二类疫苗。而由政府提供的免费接种疫苗不受其影响。爸爸妈妈不必因为对疫苗的恐慌和畏惧而不带孩子打疫苗,影响孩子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
全国一年消耗10亿剂次疫苗(包括一类、二类疫苗),而此次新闻中涉及到的疫苗剂次大概只占全国总量的百万分之一,远低于每年传染病的发病率,比如5以下儿童的乙肝感染率近百分之一(数据来源于国家卫计委)。并且从目前情况来看,这些不合规疫苗并没有引发严重后果。
2疫苗没有那么脆弱
实际上疫苗有一定的热稳定性。疫苗都要通过热稳定性实验,即在37度的情况下,至少可以保留一周效果稳定。所以说,短时间地脱离冷藏环境的风险只是有效期缩短。
举个简单例子,为了保证苹果的新鲜,我把它放在冰箱里并调节到一定温度。但如果我家停电了,我的苹果就不能吃了吗?显然不是。
所以,在疫苗的储存和运输过程中,即使出现数小时脱离冷藏环境的情况,只要没有长期高温度暴露,疫苗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3无效疫苗没有毒,并不致死
根据媒体报道,此次事件涉及疫苗是由正规厂商生产,并非假疫苗。只是没按规定温度储存运输,有可能会影响接种效果。
如果疫苗在储存和运输过程中,确实已经失效了,那接种的人会怎么样?
新闻里提到,安徽的5个村民,因为接种了假狂犬疫苗,其中一人一个月后得了狂犬病死亡。很多人看完都误以为“这个人是因为打疫苗而死的”。实际上,根本原因是他们感染了狂犬病毒,接种了失效疫苗,并不能实现及时的免疫效果。
如何知道接种的疫苗是有效还是无效呢?这跟我们查自己接种疫苗是否成功的方法一样,那就是去医院检测免疫效果。例如乙肝疫苗可通过检测血液中的抗体水平,判断疫苗接种的效果,再根据结果决定是否需要补种。(仅部分疫苗可检测)
4疫苗也有自己的“身份证”
疫苗和药品一样,直接关系到人的生命健康,因此,国家自来对此十分重视。
我国从2006年开始,对疫苗等特殊药物开始实行电子监管,通过在疫苗外包装盒上赋码,疫苗生产、经销、使用企业、单位各级扫描电子监管码录入流通信息,来对疫苗的流通过程进行监管。
通过电子监管码这张“身份证”,可以将疫苗从生产到流通的各个环节,为它验明正身。一方面可以打击非法经营的不合规疫苗,另一方面,如果出现问题,可以迅速追溯和召回,并且做到信息预警。如此一来,疫苗就能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
5这次是极其个别事件,并不普遍存在
根据我国对疫苗等生物制品的监管规定,疫苗从研发到临床,再到最后上市销售,需要执行严格的批签发制度。流通的每一个环节,都要建立完整真实的购销、接种记录;每一个会涉及的对象,都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
从出厂到每个门诊,每一针疫苗都有严格的管理:
在自媒体发达的今天,人人都是“监督者”,通过大家的共同监督,相信这类非法经营者将无处遁形。
综上,谁也不愿意看到此类新闻的发生,但此刻我们更应该冷静,如果因此拒绝给孩子打疫苗,只会让孩子得不到及时保护,增加更多流行病爆发的风险,让我们的孩子与别人的孩子处于危险的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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