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活下雨回家换衣服小游戏时摔伤了和雇主有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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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下班后在宿舍休息时受重伤死亡,雇主方有什么责任
从床上铺掉下后。我这边有个工人在晚上饮酒后,您好,在工人宿舍休息,有件事要咨询您,经过抢救后?需要赔偿工人多少钱,导致颅内出血,医生认为已经无法救治。此时劳动雇佣方应当承担什么责任,随时可能死亡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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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干活受伤,责任该由其老板负责还是雇主
我家将盖房的活承包给包工头了,包工头手下的一名工人因头天晚上打了通宵麻将,干活时又逞强,老板让两人抬的东西,他非要自己搬,结果手给割破了,缝了20多针,此时包工头要我家出一部分钱,请问我家有责任吗?干活前口头说明安全责任我们不管
 问题来自:四川 - 德阳 悬赏:0分 咨询时间: 22:33 咨询人:16e228nm1369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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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区分你和包工头之间是属于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承揽关系,则由包工头负责赔偿。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雇佣就代表着雇主出现意外,由雇主负责;承揽则是承揽人对手下雇佣负责,定作人对承揽人和手下的雇工出现的意外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10:0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目前信息来看,你不用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1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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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区分你和包工头之间是属于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如果是承揽关系,则由包工头负责赔偿。在民事法律关系中,雇佣就代表着雇主出现意外,由雇主负责;承揽则是承揽人对手下雇佣负责,定作人对承揽人和手下的雇工出现的意外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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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承包出去地话就没有责任
回复时间: 2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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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看你和包工头是承揽关系还是雇佣关系
回复时间: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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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定责任,最好来电
回复时间: 1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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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咨询提醒员工年会饮酒回家时摔伤 雇主责任险能不能赔?-保险案例-金投保险网-金投网
员工年会饮酒回家时摔伤 雇主责任险能不能赔?
来源:中国法院网编辑:
摘要:某人力资源公司认为员工年会饮酒回家时摔伤属于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便将某保险公司告上法庭。本网19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人力资源公司上诉。
某人力资源公司认为员工年会饮酒回家时摔伤属于雇主责任险赔偿范围,便将某告上法庭。本网19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人力资源公司上诉,维持一审法院驳回其诉讼请求的判决。
【】2010年9月,某人力资源公司在公司投保了雇主责任险。合同约定,在保险期间内,人力资源公司的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原因或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导致的伤残或死亡,应由人力资源公司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2011年1月,人力资源公司员工谢某参加单位举办的年会,在年会饮酒后回家途中摔伤。2011年8月,谢某将人力资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公司赔偿损失。根据案件的客观情况,考虑到摔伤给其造成的损害后果极为严重,人力资源公司作为谢某的用人单位,应当从人道主义及公平原则的角度出发,对谢某进行一定的补偿,法院即酌定判决人力资源公司支付谢某补偿款等共计11万余元。后人力资源公司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申请,保险公司于2013年4月出具《理赔意见书》,以谢某在年会中有饮酒行为,不符合雇主责任险保险条款责任免除中第六条约定为由(第六条约定:的工作人员受酒精、毒品、管制药物的影响而发生伤亡的,不负责赔偿),拒绝承担保单责任。
力资源公司诉至一审法院称,依据雇主责任保险条款,法院判决内容中支付部分应属于赔偿范围,保险公司应支付相应的赔偿款项。故请求判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赔偿金11万余元。保险公司辩称,人办资源公司索赔情形不属于其所投保的雇主责任险约定的理赔范围;诉请的索赔请求不符合其所投保的雇主责任险的理赔条件,其索赔主张属于所投保产品的免赔事由;生效判决确认其对员工伤残承担的是补偿责任而非赔偿责任,其诉请无事实及法律依据。因此,不同意其诉讼请求。
一审法院经审理判决后,人力资源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二中院。
【分析】北京二中院经审理认为,人力资源公司和保险公司之间的保险合同关系合法有效,保险公司应当在保险事故发生时,依约承担相应的保险责任。根据人力资源公司投保的雇主责任保险条款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的工作人员在上班时间、或者上下班途中、在工作场所内、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或因履行工作职责所导致的伤残或死亡,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本案中,人力资源公司的员工谢某系在参加完公司年会后,离开活动现场回到自家居住的小区门口时摔伤致残。该意外事故并非发生在工作期间,亦非工作原因所致。其次,法院生效判决已确认人力资源公司在谢某摔伤事件中无过错也无赔偿责任,基于人道主义及公平原则,判决人力资源公司补偿谢某11万余元,该笔补偿款不属于人力资源公司对谢某应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因此,不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一审法院判决正确,应予维持。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金投保险网无关。金投保险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
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残疾: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保障: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在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疗,在扣除被保险人通过其他渠道获得的补偿后,保险公司扣除100元免赔额后100%赔付合理的医疗费用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伤残:在保险期间内,若被保险人因在旅行时遭受意外伤害,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365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公司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所列伤残项目的,保险公司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伤残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医疗: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被保险人旅行时遭受主保险合同约定的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且自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或罹患疾病之日起90日内进行必要合理的治疗,保险人依据本附加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在90日内已支出的、必需且合理的实际医药费用给付保险金。
意外保障/意外身故及伤残: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不幸身故,给付身故保险金,合同终止;若因该意外导致身体残疾或烧伤,按合同约定比例给付残疾或烧伤保险金。
健康医疗保障/意外门急诊与住院医疗:若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公立医院诊疗,对被保险人每次意外伤害事故所发生并实际支出的符合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在扣除社保等其他途径已经获得的补偿以及100元免赔额后,对其余额按100%比例给付医疗保险金。
意外保障/主险一般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残疾的,保险公司按约定保额给付。
意外保障/主险特定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险:境外旅行期间以乘客身份特定交通工具时因意外伤害导致身故、伤残,保险公司将给付保险金补偿。(本保障可与意外身故、伤残保险金累计赔付)
意外保障/火车意外: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从事合法客运的火车(含轻轨、地铁)期间(自持有有效车票并双脚进入火车车厢起至抵达目的地双脚走出火车车厢时止,但中途双脚离开火车车厢期间除外),遭受的意外伤害事故;
旅程变更保障/旅行延误:若由于恶劣天气、罢工、航空公司超售或航空管制等原因而导致飞机或轮船延误,每延误5小时,可获赔偿300元。
责任保障/个人随身财产:旅行期间被保险人随身财产被盗窃或抢劫,或因其他第三方责任遗失,意外损坏,可获赔偿。(每件或每套行李或物品最高赔偿额为2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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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咨询一下中英人寿的吉..
并且确诊时所患疾病未达到重大疾病程度,将...
Q: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发生意外事故,现在合作医疗还没有报下来,如果距事故发生超过180天还没理赔,意外险还能报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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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什么是安贷宝
Q:我的户口已经落户在现在所在城市&但是身份证信息还是以前老家的&。现在单位要解除合同要失业证&,办理失业证身份证信息是以前老家的可以办理吗
Q:您好,小孩10岁买国寿福禄鑫尊适合吗
Q:新农合最长多长多少时间能去办理报销,跨年呢?
Q:我要出国两年,车子就放在家里不开了。然后我这个车子的保险不办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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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意见:第RB03版: 日报03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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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发包、分包给了无施工资质者,雇员在施工中受伤雇主赔偿&发包分包方连带追责
原告郭山受雇于没有施工资质的被告刘武,在刘武承包的工程中做工时受伤致残。作为发包方的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建筑工程被层层转包,而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分包人是否也该为受伤的郭山负责?
&&法院最终判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淇河晨报记者&郭坤
&&雇员施工中意外坠落,经鉴定为八级伤残
今年46岁的郭山是我市某村一位普通农民,常年在我市做一些吊顶之类的装修活。去年7月的一天,郭山像往常一样来到某售楼部工地干活,可没想到,竟有一场意外事故降临。
&&正在为售楼部吊顶的郭山在移动脚手架时,因脚手架翻倒而坠落在地受伤。随后他被送往鹤煤总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右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左足第五趾近节粉碎性骨折等。
经过近两个月的治疗,郭山出院回家了。出院时医生告知,其病情仍需要后续治疗,并且他的伤情已经构成了伤残。最终,经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郭山右足跟骨、左足小趾近节骨折术后综合评定为八级伤残。
&&雇主、发包方、分包方相互推诿,拒不赔偿;雇员起诉,要求赔偿16万余元
郭山是家里的顶梁柱,家中经济收入全靠他一人打工赚得,出了这场事故,今后家庭生活该怎么维持?为此,郭山找到了他的直接雇主刘武,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可没想到刘武以其只不过是组织人干活的带班小工头为由,一口拒绝了赔偿。刘武说,他们的工程都是从李泗手中接下的,而李泗才是真正的老板,郭山要求的赔偿找李泗要去,自己根本没有能力承担赔偿责任。之后郭山才了解到,他干的活已经层层转包,要想获得赔偿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原来,郭山所从事的这项工程是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包给了李泗开办的某装饰部,而这家装饰部并没有相应等级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李泗随后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了刘武,而后刘武就组织了包括郭山在内的一批雇员进行施工。
之后的数月,郭山多次找到刘武、李泗和该置业有限公司要求他们赔偿各项损失。
该置业有限公司表示,郭山是刘武组织的施工人员,与其不存在雇佣关系,并拿出了一份与李泗签订的《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其中第七条明确约定,李泗的装饰部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伤事故自行负责。
对此,承包工程的李泗也在喊冤,称其已经将部分工程转包给了刘武,郭山是刘武组织的雇员,郭山所受伤害应由其直接雇主刘武承担赔偿责任,他和郭山不存在雇佣关系;且事发后他出于道义,为郭山拿出了1万多元医疗费,已经做到了仁至义尽。
&&由于雇主、发包方、分包方相互推诿,郭山迟迟拿不到赔偿款,无奈之下,郭山一纸诉状将刘武、李泗和该置业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要求他们承担其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损失,共计元。
&&法院判直接雇主赔偿14万余元,发包方、分包方连带赔偿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本案原告郭山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被告刘武作为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某置业有限公司将装修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的李泗,被告李泗又将部分工程分包给没有相应资质的被告刘武,二被告均存在过错,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山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判决被告刘武赔偿原告郭山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元;
被告李泗、某置业有限公司负连带赔偿责任。
(文中人物皆为化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牛先生:对于施工中出现的意外伤害纠纷问题,建议相关职能部门出台措施,完善监督机制,加强劳务市场的管理。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让发包方设立一个意外伤害保证金,以促使发包企业树立管理和责任意识。同时,作为雇主也要加强施工人员的安全作业教育培训,预防安全事故。
张先生:建筑、装饰等行业工程层层转包,不但容易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一旦工人出了事故,其合法权益也难以得到保障。建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加大监管力度,并对违规发包的单位加大处罚力度,违法成本”提高了,也就能阻止转包现象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确保劳务人员的权益不受侵犯。
山城区人民法院
金融审判庭法官李志伟:
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当公民生命健康权受侵害时,侵害公民生命健康权的单位及个人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处于社会弱势群体的农民工的生命健康权更应得到保障。
&&目前,农民工用工市场很不规范,少数雇主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更不愿花费财力、精力对农民工进行安全技能培训,农民工自我保护意识淡薄,行政监督不力等因素成为农民工伤害事故多发原因。
而受利益驱动,工程被层层转包,承包商极力降低成本,潜伏着极大的质量和安全隐患。根据法律规定,雇员在被雇用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本案原告明确表示要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法律规定,被告雇主理应承担主要赔偿责任。
我国《合同法》规定:“禁止承包人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分包。”本案中,郭山的雇主、分包人均无相应的资质,发包方应当对分包人的相应资质进行审查而未审查,分包人也应当对郭山的雇主的相应资质进行审查而未审查,因此,法院判决,分包人、发包人均应承担相应连带赔偿责任是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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