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查一下买蔬菜要办健康证alt是不是抽血是不是卫生部下达的文件?

超市卖蔬菜水果需要什么健康证_百度知道
超市卖蔬菜水果需要什么健康证
超市卖蔬菜水果需要什么健康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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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3、到当地行政服务: 1.、从业人员到当地疾控中心办理健康证.、卖水果需要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到当地行政服务大厅卫生窗口办理食品卫生许可证超市经营蔬菜水果需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卖菜,从业人员健康证以及个体户工商登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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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  乙肝病毒携带者担心新政“炒剩饭”  .cn
舜网-济南时报    时报12月29日讯 (记者苏珊 实习生高红静)卫生部今天公布,计划近期取消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的检查。我市传染病专家表示,此举是在消除乙肝歧视上走出了关键性的一步,但对公共卫生安全影响不大。“乙人”群体在叫好的同时又质疑,这会不会又是“口惠而实不至”?      卫生部公布这个消息后,新浪网对此做了一项调查。截至目前,有88%的网友选择了“赞成,应该让乙肝病毒携带者享受平等权利”。      齐鲁医院感染疾病科主任马立宪告诉记者,乙肝病毒只通过血液、针刺、性行为、母婴等方式传播,和乙肝病毒携带者一起吃饭、吃他们做的食物等一般性接触都不会传染乙肝。      济南市传染病医院七科主任医师董格峰则告诉记者,她去欧洲等国开肝病年会时,最深的体会便是,在这些国家的市民看来,乙肝就跟普通病一样。在美国、日本、澳大利亚、韩国等国家乙肝检测属个人隐私,单位招工时不允许查乙肝五项。只有在中国,才有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如此苛刻的限制。      马立宪表示,解除体检强令对公共卫生安全影响不大。对于非感染者,应平时注意保护好自己:首先避免与乙肝人群接触时的高危因素,如保持皮肤完整性;第二道“屏障”就是接种乙肝疫苗,这样即使没有避免高危因素,抗体也会抵抗病毒了。      今天,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网上家园———“肝胆相照”论坛上也是热议纷纷。大部分网友在叫好的同时,也对措施是否能得以切实实施表示担忧。一位网友表示:“在这一问题上,有关部门已‘口惠而实不至’很多年了。这次会不会又是重炒剩饭?”      就此,马立宪也坦言,消除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就业时遭遇的歧视,并不是卫生部一个部门就可以做到的,需要多个部门联合发文才能更有效地解决问题。  .cn/o//s.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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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不要再像两年前的规定那样,只是口惠而实不至;...    和平心态恼火的说:台湾还没有解放,台湾人民生活在水深火热中,总有一天国家统一了,让台湾也查乙肝,跟中国大陆接轨。            平等:那香港回归这么多年了,怎么也不跟中国大陆接轨查乙肝 ?            和平心态想了半天,最后老羞成怒的说:有本事你去香港啊。            “和平心态”不亏是高素质的海归啊,真是高素质,讲话都不带一个脏字。
  早在五年前公务员体检标准已踢除了乙肝检测,早在二年前卫生部发布的《中小学生健康检查规定》也已删除了乙肝项目,《意见》及《就业管理规定》也已取消了乙肝检测,而现卫生部还是没创新突破地走老路,再说就业入学领域取消乙肝检测,自打嘴巴?...    附:1、东莞某厂近千员工“被自愿”自费查乙肝    http://www.chinalabor.cc/?action-viewnews-itemid-6512    2、中铁二十局技工学校31名乙肝学生被强退    /content//content_737801.htm    3、东莞世界500强企业3000人查乙肝员工大呼“被福利”     /09/MJTVV5C000120GR.html    4,青岛海尔集团就业歧视案立案    /Article/showPrint.asp?InfoID=131369    ( 5,关于两个领域取消乙肝检测的疑虑     /content//content_1025283.htm    6,苏州日报:乙肝民工被辞退,郁郁寡欢杀人自杀!    /wiki/index ... A%E6%9D%80%EF%BC%81  
  南方都市报:捣毁复杂利益网,才能彻底消除乙肝歧视  捣毁复杂利益网,才能彻底消除乙肝歧视    作者:鲍臻
来源:南方都市报
日期:     
———12月30日社论《公共卫生教育到位,乙肝歧视才能消除》批评/回应      贵报昨日社论指出,乙肝歧视不是简单的医学问题,还涉及公民社会权利、公共卫生政策、医药产业发展、健康资讯传播、大众卫生教育等诸多议题。      就笔者的观察,乙肝歧视的根本原因不在公共卫生教育不到位,而是相关利益部门为了自身利益的考虑,极力维护眼下这种不平等的局面。而在整个利益博弈中,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力量最薄弱,整个博弈格局严重失衡。目前,针对乙肝歧视的问题,媒体更多是从公民权利的角度进行追问和呼吁,并未真正捣毁其背后错综复杂的利益网。乙肝歧视可以说是眼下中国医疗体制、用工体制的一个缩影,能否最终消除,恐怕不是取消强制乙肝检查能消除的。      就医院而言,乙肝检测是一项不菲的收入来源,入学、就业、入伍、结婚等等都要检测。卫生部的禁令实质上断了一条财路,就如同当年取消强制婚检后,引发新一轮争论一样,乙肝检测本身在医学上有其一定意义,为了自身利益考虑,会不会有院方专家再次强调强制乙肝检测的必要性,是不是所有医院或单位都会遵照执行卫生部的禁令,这真不好说。      而乙肝“转阴”的治疗是一项庞大的产业。中国的乙肝携带者数以亿计,这是乙肝医药厂商大肆攫取利润的“金矿”。在利益的驱动下,他们必然大肆渲染乙肝的危害,而相比之下,公共卫生教育的动力明显不足,谁占领了舆论高地,谁就占领了市场。卫生部的禁令将对这一产业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想必他们不会坐以待毙,更何况在我国目前以药养医、医疗卫生市场化的体制下,药企、医院、专家之间利益纠葛甚深,乙肝恐怖论会否回潮,实难预料。      就用工企业、学校而言,乙肝无疑是个可随时举起,又可随意放下的大棒。在招工、招生过程中,乙肝检测加大了厂方、校方的自由裁量权。“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只是卫生部的禁令,人事、教育部门尚未出台相关规定,可以想见彼此的较量尚未尘埃落定。      卫生部取消乙肝检查的禁令让乙肝病毒携带者稍占上风,但从长远看,乙肝检查不是一项单纯的医学检查这么简单,围绕乙肝检查,相信利益相关各方还会有更进一步的博弈。要彻底消除乙肝歧视,除了加强公共卫生教育,消除公众的误解,更重要的是从体制上消除歧视的利益根源。从这个角度看,依旧任重道远,卫生部的禁令才是第一步。
  职校学生不堪乙肝困扰野外服毒自杀(新浪)  .cn/s//.shtml  .cn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     广西新闻网-南国今报(通讯员刘学恩 韦祖祠)近日,融安县城一名职业技术学校学生,由于不堪乙肝疾病的困扰,在野外服毒自杀。      23日上午9时许,融安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群众报案,称在融安县长安镇大乐村大枧寨屯村尾铁路涵洞口边的干涸鱼塘内发现一名少年尸体,警方迅速赶到现场。死者为男性,年约十六七岁,身体已经僵硬,旁边散落有农药瓶子。      经调查发现,死者覃某为融安县某职业技术学校在校生,在这之前已失踪两天。      据了解,死者生前患有乙肝,与同学接触较少,性格内向。据同宿舍同学介绍,覃某在电话里经常与家人争吵,报怨药费贵。另外,他们学校有两个学生在送到广东打工时,因为体检发现患有乙肝而被退回来,这更加加重了覃某的顾虑。警方认为,死者因受乙肝困扰,心理压力过大而服毒自杀。
  腾讯网:不要让“取消歧视”成空话!(新民网)  感谢这位记者,最后几段话留给卫生部思考。  《《《《《《《《《《《《《  上学就业取消乙肝检查  /a/649.htm  /rollnews//3203556.html      不要让“取消歧视”成空话     见习记者周芳林  
  昨天上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对于卫生部要求的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并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限制条件,我省教育部门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五项”的检查。    昨天上午,卫生部新闻发言人毛群安表示,卫生部拟于近期制定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明确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的条件。对此,合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处处长卢磊表示:合肥市将把乙肝歧视等就业中存在的不公平问题,列入一项常规检查工作,及时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要求求职者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像‘不要乙肝携带者’这样不公平就业的现象,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看到很多,而且愈演愈烈。”卢磊表示,长期以来,就业常规体检都要检测乙肝“两对半”,这成为很多乙肝携带者的就业“门槛”。而更让乙肝携带人群难过的,是社会上存在的歧视和差别待遇。卢磊坦言:“我个人认为,患有乙肝,对就业能力影响并不明显。”    对此,卢磊表示将加强对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督促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切实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的权利,及时查处、纠正违反规定要求求学者、求职者进行“乙肝五项”检查的行为。      见习记者 周芳林      “查乙肝为治疗不为限制”    我省高校入学多有“乙肝五项”检查    “入学体检不再有‘乙肝五项’检查?”听到这个消息后,记者采访了我省几所高校负责招生的老师和校医院的负责人,不少老师表示:“查”和“限”其实是两码事,没有必要一刀切死。      入学体检仍有“乙肝五项”    “肝功能还是我们的一项常规检查。”“乙肝在入学体检时是要检查项目。”在记者采访的几所高校,相关负责老师都表示2009年入学新生仍有乙肝的相关检查。    对于卫生部要求的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并禁止将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入学、就业限制条件,我省教育部门表示,目前尚未接到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在入学体检中取消“乙肝五项”的检查。    检查是为学生防病治疗    合肥工业大学校医院院长孙礼震表示,目前学校检查“乙肝五项”只是列入体检项目,并不会影响学生进校就读。“即便是检查出来有携带,我们也会建议他去治疗,不影响学籍。”    安医大招生办主任孙业桓说:“其实乙肝检查本身不是问题。”对于检查出单纯的乙肝病毒携带者,也不会予以退学,“关键是我们要以人为本从学生出发,检查是为了他们身体好,比如发现肝功能异常的,学生也不能耽误治疗啊。”    高考体检仍对相关专业设限    根据之前的规定,本月31日高考报名工作收官,体检工作也即将展开。日前,合肥市教育局召开了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会议,合肥市大招办的负责人介绍,高考体检和入学体检并不是一回事。“高考体检在考试前进行,因为有些专业是对有些身体状况进行了限制,比如食品的相关专业是不予录取乙肝携带者的。”    据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介绍,2010年教育部针对高校体检标准仍未下达修改文件,“这几年变化都不大,对于乙肝携带者,有些专业还是有限制的。”同时,教育招生考试院表示,如果教育部明确表示这些专业取消限制,他们也将立即做出反应。    附:教育部《高考普通高校体检标准》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限报以下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限报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见习记者 张沛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湖南健康证一案12月30日庭审结束!(最新动态及媒体报导)  今天上午还在上课的时候接到陈律师的电话,说法院通知我们案子将于12月30日开庭审理。接到这个电话很是意外,我还以为卫生局那边会拖到3个月审限届满然后给我发健康证呢。下午四点半左右从法院拿回传票,高兴的是案子总算有了进展,担忧的是卫生局那边是否有所准备,要不然明知道败诉会颜面受损为何要等着开庭呢。不过不管怎样,除非卫生局答应给我及其他携带者办理健康证,否则我是不会撤诉的。看来年底拿到健康证是奢望了,不过让卫生局曝曝光也是件不错的事情。  
湖南 小玉  
案子将于30号上午9点在岳麓区法院第5审判庭开庭审理。乘车路线:乘公交在银盆岭下,然后前行300米左转即到法院(经过 银盆岭的线路: 66路 117路 132路 149路 302路 318路 348路 401路 405路 704路 804路 903路)  
到时长沙的主要媒体会去采访,希望在长沙的战友能够前去旁听支持,壮大声势。记者都很有素质,所以去的战友不用担心隐私问题。  
30号这天我上午下午都有考试,所以没有参加庭审。我觉得非常遗憾,但是没有办法。因为我没有出庭,所以只能告诉大家一些大概的情况。卫生局那边的主要理由就是《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里面的除甲肝、戊肝等消化道疾病外,这个等字并没有排除乙肝,所以不算法律明文规定乙肝携带者可以获得健康证。还有一点就是卫生厅给卫生局的书面回复,卫生局说他们是按上级指示办事。法院没有权利审查卫生厅的文件,所以他们可以把责任全部推到卫生厅身上。  
最让我气愤的是卫生局那边还找了市疾控中心的专家出庭做证,引用了十一五规划的传染病学教材,试图说明乙肝可以通过消化道传播是有书面依据的。还说大三阳传染性很强,这些书面依据都适用,所以他们查乙肝是合理的。  
一审并没有出结果,要到1月20号才会出判决。让我们拭目以待吧。如果我一审败诉,就是卫生局及卫生厅名扬天下的那一天。从这个角度上说也许败诉不是件坏事情。  
湖南都市频道、政法频道、经视频道、公共频道的记者进行了采访报道,其中都市一时间今天已经播出。如果近期能找到视频的话我会将网址贴上来。  
感谢天亮及其女友、小小鸟、老A、点点,绿菱和易水前往旁听支持,让我觉得很温暖。也感谢默默支持我的战友们,是你们给了我坚持下去的勇气。  都市一时间   
湖南健康第一证状告长沙市卫生局的报道
/programs/view/2avXLzkbDig/
&乙肝歧视第一案&长沙卫生局成被告 年初宣判
.cn/article/ ... 01.html    [ 本帖最后由 绿色的小树 于
15:44 编辑 ]
  打“擦边球”乙肝检查被提前到实习期间(新华网)  http://www./busi ... ontent_.htm  日 10:17:03  来源: 重庆日报   29日,卫生部明令禁止把携带乙肝病毒作为限制就业的条件。记者昨日在调查中发现,一些企业为逃避规定惩罚,想出了“应对之策”———在招新员工时,把乙肝常项检查提前到实习或见习期间,以躲避法律处罚。     
近日,重庆大学毕业生小李(化名)就被“涮了一把”。10月,他被我市一摩配企业录用为实习生,招聘主管称“实习期4个月,如果表现好可以留在单位成为正式员工”。一个月后,他应单位要求去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包括乙肝表面抗原,查明为乙肝大三阳(属乙肝携带者)。不久,小李被通知实习期满,并要求他离开这家企业。     
“这是对乙肝携带者的明显歧视!”小李找到市劳动监督执法大队愤然投诉。他称,如果不是由于乙肝问题,凭他的工作能力,留在企业很容易。     
对此,该摩配企业给出的解释是,终止小李的实习与体检无关,主要因为其业务能力达不到岗位需要。     
“如果把乙肝检查提前到实习期间,法律确实爱莫能助。”锋度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燕称,由于现行法律把实习生和见习生群体界定为非普通劳动者,这让企业有空子可钻。“这个案例中,摩配企业和小李是实习关系且不是以就业为目的,不适用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小李称摩配企业侵犯其平等就业权没有依据。”     
市劳动监督执法大队表示,将积极调研并上报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法律,同时提醒求职者在面对乙肝体检要求时留心保留证据,比如体检表复印件和电话录音等。
(记者 文 晶)  "这是活生生的案例,请问卫生部如何防止此类"非就业关系"的体检导致的乙肝歧视?  如何界定"就业体检"?  若只禁止"就业体检"查乙肝,这些"对策"会接踵而来,新的文件将再次沦为一纸空文!"
  难道携带者连生孩子都没有权利了?受到医院歧视维权中  已经怀孕14周了,今天为了到医院建档跑了半天、查了半天资料,身心俱疲。为  了宝宝、为了自己的权益,明天还要去医院继续斗争!    现在情况是:乙肝小三阳,DNA 10的2次方以下!北京妇产医院不给建档,不让  在妇产医院生(半年前还收)。理由是妇产医院现在人太多太多了!小三阳患者  就医后要专门消毒,照顾不过来,所以不收。    我奇怪了,这是什么理由?这不是赤裸裸的歧视是什么?这倒方便医院了,一条  医院自己的政策可以拒绝的患者!    至于为什么一定在北京妇产医院建档,那是因为我的住址和户口都在附近,走路几分钟就到。如果去地坛,万一早产,打车也要四五十分钟才能到。    当然这是开始的初衷,而现在,我更是为了争一口气。连艾滋病人都受到法律保护(艾滋病病人及其家属享有的婚姻、就业、就医、入学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难道一个小三阳DNA 10的2次方以下的守法公民,就不受到就医的法律保护了?欺人太甚了。  是不是真的能维权到,还是未知数。    我给朝阳区卫生局打过电话,给北京市卫生局妇幼处打过电话,找医院的医政科两次,各有说法,就是没有定论,也没有给我解决建档的问题。未来几天里,如果有可能,我还会跑到卫生局或者相关部门实地维权,不给我解决问题也要听我哭诉我的悲惨遭遇!    但是  太累了  真的太累了    如果不是很生气很想讨个说法,我应该为了宝宝在家好好休息,而不是在北京大雪天在各个单位和医院间跑来跑去。每一次shang访和理论,都是对我体力和精神的考验。    希望能有一个好的结果。      [ 本帖最后由 alan0330 于
19:24 编辑 ]
  北京健康证第一案1月15日开庭!  因申请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遭拒,北京一战友将北京市卫生局、北京市疾控中心告上法庭。本案也将成为北京市健康证诉讼第一案!    受原告委托,本人今天去法院领了开庭传票。开庭信息如下:    1月15日早上9点,北京东城区法院19号法庭。    欢迎北京的战友带上身份证前去旁听!    东城区法院路线:地铁5号线北新桥A口出即到。
  隐形歧视!!!  广州市番禺区疾控中心健康证分ACD证了……  关于调整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发放标准的通知    各镇医院: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上级部门有关要求,现对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发放标准作如下调整:    
1、所有检查项目及格的人员发放工种项为A类证明(工种项种类的详细说明见附件);    
2、血清HBsAg阳性伴HBeAg阳性的,发放工种项为C类证明;    
3、血清HBsAg阳性而HBeAg阴性的,发放工种项为D类证明;    
4、凡患有痢疾、伤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公众健康疾病的,在治愈前不发放《健康证明》;    
5、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的,在治愈前不发放《健康证明》;    
6、谷丙转氨酶大于40U/L的暂不发证,复查合格可按上述条款发证。    
以上标准自日起执行。    
根据上述调整标准,我区印制了新版《健康证明》,请各单位到我中心财务室领取(更换)新证,同时近期将更新《健康证明》管理软件,请各单位配合做好软件更新工作。      
附件:工种项类型说明      广州市番禺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00九年十二月二十三日          附件:    
工种项类型说明    
1、工种项“A类”表示“可以从事任何需《健康证明》的行业和工种”;    
2、工种项“C类”表示“除不能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和化妆品生产工作以及不能在美发美容、公共浴室等公共场所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外,可以从事其他行业和工种”(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3、工种项“D类”表示“除不能直接从事供、管水工作外,可以从事其他行业和工种”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      http://218.20.201.10:8010/PYCDC/document.jsp?docid=3257  看来:  A=正常  C=大三阳证  D=小三阳证  很好奇为什么没有B?
  我们注定&被自愿&:取消乙肝检查“吓跑”团体体检  取消乙肝检查“吓跑”团体体检  .cn/html/main//287.html      齐鲁医院体检套餐必选项目剔除乙肝五项,用人单位改头换面仍要检查   7:57:26 作者: [发表评论 (0)]      □记者
刘爽    
本报济南1月8日讯 从1月4日起,齐鲁医院健康体检中心推出新的体检套餐,将原先的乙肝五项从必选项目中剔除,用人单位如为员工选择此项目,需要经过员工签字同意。此举在省城大医院中尚属首例。8日记者采访了解到,新规实施后,所有用人单位都将团体体检改成了个人体检,而员工或因单位要求,或为保住工作,大多“主动”检查乙肝五项。    
在齐鲁医院健康体检中心,记者在医务人员出示的“健康体检套餐”表上看到,调整之前,每一种套餐的必选项目都有乙肝五项,而4日调整后推出的套餐中,乙肝五项则退居到七种可选项目中。    
如果用人单位坚持要给员工做乙肝五项检查呢?医务人员表示,按照医院的新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在与院方签订的《体检协议书》中注明,员工接受体检时还要亲自在《我自愿要求接受乙肝五项检查》表中签字,医院将把个人的签字留档备用,再为其做体检。    
然而不少企业对医院的新举措不认可。体检中心前台医务人员称,从新规实施到现在,前来为员工体检的单位,全都改成了以个人名义体检,而员工或因单位要求,或为保住工作,大多“主动”检查乙肝五项。    
8日上午9点左右,青岛扬子公司济南分公司的20多位应聘者到齐鲁医院体检。领队的张女士对记者表示,根据公司要求,每个人都需要检查乙肝五项。    
面对医院的新规,张女士放弃了团体优惠,改成了个人体检,这样一改每个人的体检费用就要多出四元钱。张女士告诉记者,她带来的20多个年轻人中,就有一个乙肝携带者,听说要检查乙肝五项,还没查就主动离开了。    
现场一家外贸公司的部门经理孙女士也称,单位工作性质就是东奔西走,对身体健康要求很严格,不可能不检查乙肝五项。    
在体检中心,不少体检者接受采访时都表示会听从单位安排。 “虽然需要个人同意才查,但是我不签字,老板还以为我有问题呢。”一位等待体检的男子说,他上个月刚根据学校安排进行了一次体检,虽很不乐意再查,却又无可奈何。
  广西健康证案件1月14日开庭!  开庭时间:日早上8点半  地址:南宁市新竹路北一里3号  地点:南宁市青秀区法院2号法庭    卫生局的答辩主要是:卫生局不具备办理发放健康证的职责和权利,《食品安全法》实施后,南宁市的餐饮服务监管由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等~~,提供的证据文件足足有100页!请关注本案  案件经过:.cn/s/blog_61cq3.html    (一)  广西媒体报道南宁市乙肝不能办理食品业健康证,本人以身试证    9月3日广西《当代生活报》报道:“从南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了解到,南宁暂未放开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发放食品从业健康证,是否放开,要等候上级卫生部门的通知。不过,在一些从事不直接加工入口食品的行业,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对不具传染性的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是发放健康证的。”    南宁市食品从业健康证不对乙肝携带者发放,我知道这个情况后,于9月7日周一上午到南宁市防疫站申请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在南宁办理食品业健康证有几个检查项目:心肺、胸透、肠道、肝功能、乙肝表面抗原,收费43元。《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不能在直接接触食品岗位的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但是这个食品健康证的检查根本没有这些项目,而抽血化验只检查肝功和乙肝表抗,这些检查对食品安全来说毫无意义!    广西新闻网:直接入口食品加工从业人员不能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cn/c/edu//s.shtml    (二)  9月10日拿到结果,被要求继续检查......    于是我决定明天直接到卫生局,我投诉不让我办理健康证。    (三)  9月11日到卫生局投诉    9月11日上午10点,我将投诉信交给办公室,主任态度很好,记录后说会尽快让市疾控中心书面答复。我追问要多久,他说按信访规定,一般是2个月内,但是可以尽快7天内答复我(这些对话都录音了)  (四)  9月16日卫生局书面回复    ......  (五)  9月18日到卫生厅投诉    今天到卫生厅投诉,我来到疾控处处长办公室说明了来意,他看了投诉内容,回答说:“那你还是要到市级卫生局谈嘛,具体业务都是他们开展的。难道他们的工作都要找我们?如果卫生厅不管,你也不可能去找卫生部啊。”    ——这是什么话,这么“外行”的推辞也想打发我??“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就该找卫生厅;如果卫生厅不管,我当然要找卫生部,或者直接起诉你们不作为。”我很平静的回答。  ......  处长后来去帮我问卫生监督处,看看是不是要他们落实这个体检。回来后说找不到人,让我下午去交到卫生监督处办公室去。接着不少人进来开会,我也不好逗留,就离开了。不过我知道他在踢皮球,我也没那么容易打发。我先回家写了封一千多字的致卫生厅领导的信,下午连投诉书一起交到了厅办公室,按流程由办公室交到负责的部门去,皮球让他们自己踢。    [ 本帖最后由 小张Ⅱ 于
18:28 编辑 ]
  日第一次被歧视一辈子忘不了  经过日到日和一家德国新单位一个月内三轮面试顺利结束后,人事steven让我下星期一参加公司企业文化培训,星期二正式上班,并说明天单位帮我预约好了入职体检。日早晨7点半我准时去上海国宾医疗中心做入职体检,看到体检单上有两对半检查却无肝功能检查,我很疑惑于是我就询问。里面有个吴淞口音中年女护士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我对她说我是乙肝健康携带者恳求她如果我抽完血请帮我保密我的隐私权,她公事公办本是职责不答应也就罢了,可是她却一边记下我的工作单位说我现在就打电话让你公司知道你自己去跟公司谈,一边幸灾乐祸的表情要我去抽血,等我从房间抽好血出来,她正和另一个内科门口的男医生以一种鄙夷的丑恶笑脸指着我对他说就是他,我就要让他被查出来,那男的也以一种殷勤口吻称赞她做得很对,看见我对他们怒目而视就赶紧不做声。我是5岁时80年代末肝炎爆发时不幸在幼儿园染上的,我也不想被染上。医者,悬壶救世,试问假如她儿子如果也是健康携带者被别人这样歧视她还能笑得那么从容?试问这种医德她有何资格披上那件神圣粉红的护士衫?试问上海国宾医疗中心这种服务态度还不赶紧快把名字改为上海国宾无聊中心吗?晚上17点20我接到单位人事steven的手机说“要等化验结果出来,星期一先不要来单位,中午会通知你”。单位只招一位系统分析师,我凭借四年多的工作经验和名牌大学研究生学历在前面三轮面试都是以第一候选人的身份顺利晋级,本来都在办理7金手续转移了,我想应该是以此被拒了。道德底线一次次沦丧,所谓的公正、公平、公开就是这样去赤裸裸剥夺1.2亿公民的生存权,人权变人蜷为代价吗?所谓的卫生部年年纸纸公文就是这样日日纸纸空文吗?
  人民网:破除“乙肝歧视”需要实在的救济和处罚  扬子晚报:破除“乙肝歧视”需要实在的救济和处罚  日09:50
来源:《扬子晚报》  .cn/GB/.html      卫生部29日通报,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乙肝五项检查有关政策(本报今日A2版)。      其实,乙肝歧视不仅与知识的匮乏有关,“乙肝歧视”在很多时候是人们的一种偏见和自私——虽然知道乙肝病毒不具传染性,但为何不做一个“更优选择”,招收那些没有病毒的学生,招聘那些没有病毒的员工?      因此,要想根除“乙肝歧视”就不能仅靠知识的传播和理念的宣传。一个文明社会,权利的保护应该优先于人们的价值判断。所以,卫生部门此次出台的制度具有积极现实意义。      当然,也应该对政策执行的难度有充分的准备。客观地说,“乙肝歧视”作为一种现象存在,甚至成为一种社会文化,其影响必然是深刻而全面的。因此只有制度才会有效。而制度的有效性取决于两个方面:完善设计和坚决的执行。具体一点说,首先,应该把乙肝病毒作为私密信息加以法律性保护,同时,应该明确何为乙肝歧视,乙肝歧视的代价是什么,该受什么样的惩罚。只有在救济简易而处罚真实时,乙肝歧视才能慢慢由一种现象变成一种公认陋习。
  广州松下空调器,万宝压缩器,。。。  明目张胆给入职者的体检表上含标志物(一对半)只检查前三项,阳性者一律封杀,他们体检时和番禺大石武警医院合作的,这个医院很嚣张,连做个样子的套餐都没有。体检是在体检大厅举行,电脑摄像,交钱后马上抽血,抽血的地方离摄像的地方几步之遥,想作弊除孙悟空来都不行,体检结果除了自己取之外,还邮寄给公司。携带者如果想进这两个公司还是别做梦了,他们的福利体检是医院的体检车直接开到公司体检。防范我们绝对是滴水不漏!  以上信息完全属实,本人硕士,今年6月份即将毕业,所学软件为计算机软件,跟这两个公司完全不相关,在陪朋友找工作体检时仔细观察得来的信息!朋友入职广州松下空调器不久,  松下空调跟万宝以前是一起的,现在分开了!万宝是国企,松下空调是合资企业,但是这两个公司的HR都是中国人,尤其是这个松下空调器的HR,毒辣至极,我朋友在他们公司要求体检之前几天也到另外一个公司体检了,套餐是300的建档体检,很细,肯定是含有两队半的套餐,问是否可以拿这个体检结果报道,被告知不能,这HR似乎觉得我朋友有问题,还特意打电话到医院体检科交代会有一个叫什么的人来体检,意思是重点防范,果然等我们到番禺大石武警医院,一出示松下的体检单,护士小姐说:”你就是xxx吧?。。。。。“弄的我们莫名其妙。这些人啊,防范我们比日本人还狠啊。后来朋友说,这公司的日本人很好色,经常摸中国女职员的臀部,她亲眼见过,也很害怕被日本人这样,朋友在松下做日语翻译担当,经常要陪日本人出差。  公司地点地点:广州番禺钟村万宝工业基地  打电话投诉过,他们说会去调查,没什么信息,无可奈何。    卫生部不会拿个案来做事,他会把你踢到广州的卫生局,我投诉到广州卫生局,他又把我提到广东劳动厅,打电话劳动厅,开始时电话录音,然后没人接,打通有人接后,让我把具体情况来信反映。反映了快一个月了,最近去看了下那医院的体检,松下的体检通知单没丝毫改变!  我该怎么做呢?
  被《南方都市报》炒鱿鱼,状告歧视,日立案  自从日在肝胆相照论坛
发布 【被《南方都市报》强制病休直至解除劳动关系/forum/thread--1.html  】
以来,得到北京益仁平和广东工作组的帮助,以及广大战友的支持。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现在事情有了最新的进展。  日,在广东工作组无影脚的陪同下,亲临广州市越秀区劳动监察部门,递交有关材料。至于是否立案,则被告知需时5个工作日。立案顺利,假以时日,便见分晓。假如立案被拒,就直接向法院起诉《南方都市报》。      事情的最新动态以及经验,将与广大战友分享。敬请关注。    更多详情链接:被《南方都市报》强制病休直至解除劳动关系/forum/thread--1.html
  就业平等与反歧视  台湾的劳动平等权主要体现在就业平等权方面,而就业平等权最主要的保护方式就是反歧视。劳动平等权的保护台湾可以说走在了亚洲的前列,在某些方面甚至处于世界的前列比如性骚扰方面。台湾劳动平等权的保护除了宪法外,还有相当多的专门法,如劳动基准法、工厂法、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就业服务法、  老人福利法、原住民族工作权保障法、性别平等教育法、入出国及移民法、性骚扰防治法、性别工作平等法等等。  这里面《就业服务法》不得不提,《就业服务法》为1992年公布,第五条内容如下:“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雇主对求职人员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性别、容貌、五官、残障或以往工会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  2007年立法院修订又增加了年龄、出生地、性倾向三项内容。违者可罚30-150万元台币。  由于第五条的存在,在媒体上打招聘广告注明只招收男或者女的都由可能构成歧视。就业服务法也适用政府机构,由此导致政府部门中女性的比例不断提高。更为让我们吃惊的是,警察在招聘中都不能限制性别,特殊岗位的也一律以同一条件考试,只要通过考试不论那女都应录用。所以,如果在台湾防爆警察中发现一位女警,可千万不能小视。那一定是战胜了许多男同胞凭真功夫考上的。  在访问中,有关就业平等实施法律中,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政府组织内的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  根据台湾劳工委员会网站介绍,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功能系为保障国民就业机会平等,认定雇主是否违反就业服务法第五条规定「雇主对求职人或所雇用员工不得以种族、阶级、语言、思想、宗教、党派、籍贯、性别、容貌、五官、残障或以往工会之会员身分为由,予以歧视。」,另依据就业服务法施行细则第五条规定,直辖市及县市政府掌理就业歧视之认定。为认定就业歧视,得邀请相关政府单位、劳工团体、雇主团体代表及学者专家组成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以接受民众之申诉。  台湾的就业歧视为什么很少?政府内部组织的就业歧视评议委员会功不可没。劳动者投诉就业歧视后,先有政府就业歧视委员会做出认定。就业歧视的认定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由企业举证没有实行就业歧视。所以,企业一旦被投诉实施就业歧视后,很难不被认定。而且一旦认定,就业歧视委员会可以调解纠正。如无法以协商或调解方式消除就业歧视,委员会会移送劳工局依就业服务法第六十五条规定处理。即罚款台币30万—150万。
  很有价值的文章:乙肝病毒携带者的人权保护  /new/09_4_21_li.shtml   邓成明——广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研究方向:宪法学、人权法学。汪娜——广州大学法学院研究生。    「内容提要」从 “乙肝歧视第一案”——张某状告芜湖市人事局以其携带乙肝病毒为由不予录用为公务员到新疆大学92名乙肝病毒携带者新生被迫休学,乙肝病人的人权保障问题已经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由于人们医学常识的缺乏、立法的缺陷、司法保障不力、行政救济途径不畅,目前我国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受教育等方面还受到种种歧视,如何保障这些特殊群体平等的工作和受教育权,尊重他们的隐私权,是我国人权保障和构建和谐社会实践中必须面对的现实。  一、我国乙肝病毒携带者的生存状况  (一)就业方面的歧视  (二)受教育权的歧视  二、对乙肝病毒携带者歧视的原因  在我国,人们将消除乙肝病毒与保障多数人公共福利相对立,在就业、升学、就医等资源分配中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设置障碍,甚至对其实行隔离,剥夺了他们平等社会参与和自由发展的权利。这种状况不仅引起了乙肝病毒携带者及其亲属的强烈不满,人为制造了社会矛盾和冲突,不利于和谐社会的构建,也背离了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人权事业发展的方向。   三、“乙肝歧视”的人权理论分析  (一)平等权 (二)隐私权  四、保障乙肝病毒携带者权利的几点思考   (一)全社会应给予乙肝病毒携带者更多的关爱   (二)完善对乙肝病毒携带者保护的立法   (三)强化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司法保护   (四)拓展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行政救济途径  摘自《法治论坛》第13辑
  以泪洗面—谁能告诉我怎么说出口(还是分了,他家人说不)       
我的男朋友是个军官,我和他的相识方式也很有意思。具体过程就不赘述了,结果是,我们在一起了  
到现在,我们已经相识一起半年多了,感情日渐升温的我们,看是到了谈及婚嫁的阶段    
我个人的意思是不打算那么早结婚的,但考虑到男朋友大我6岁,等我到了认为可以结婚的目标年龄——25岁,他已经32了,那时候他年龄也大了~    
虽然男朋友表达了等我到25岁的意思,但我实在是不忍心耗着他。    
我曾经是个不婚族,在认识他之前总认为婚姻里我十分遥远,和他确定恋爱关系的初期,也一直是这样和他讲的。    
但是他好像特有自信能够让我改变想法,并没有因此而被吓跑,反而日子久了,我倒愿意嫁给他了,现在他说等他完成了现阶段的工作,要去见他的家人。也就是四月份的事情。    
可是问题来了,我和他恋爱的这半年中,并没有告诉他我奥康阳性的情况,虽然几次都准备要告诉他,但都没有说。    
我很痛苦,事情是一定要说的,毕竟瞒是满不过去的,况且他是军人,听说部队结婚是一定要婚检的。到时候他通过婚检的方式知道此事,会不会认为我是故意瞒着他,欺骗他,感情反而更加容易破裂?!    
现在到了要去见家长的阶段了,事情总瞒着也不是回事儿,要怎么和他说,我实在是没有头绪,我怕说了以后得到不好的结果。    
现在的我终日以泪洗面,忧心忡忡,乱了方寸。    
请大家帮帮我。我真的不知道该怎么办了 (要用什么方式说? 怎么说?婉转的?正式的?)  
大家都是怎么说的,教教我        我说了~~  坦白的日期是我选的,  是因为3月份他工作会很忙,我们无法见面,如果他不同意,我想好了,既然一个月不能在一起,也不担心今后都见不了面  之前我对他吹过风儿,做过铺垫。  问他,是否我无论怎样他都会一如既往的爱我,即便是我没有他想像得那么完美~~  当时,我得到的答案是肯定的    坦白的时候,我对他说:如果我有问题,还会和我好么  他感到很疑惑,不知道会是什么问题  我继续说:如果是有病呢,还继续么?  他开始半调侃的说:脑子有病么?没发现啊    慢慢的我哭着把我是如何母婴传播,小时是如何寻医问药的经历都和他说了  他很认真的听,不时问上一两句  我说完了  对他说:我之所以选择今天来告诉你这件事情,是因为,若是你不同意,我也不怪你,我能理解,我们就趁着你工作忙这个机会不要再联系了。如果你不接受,现在也不要和我说什么,今天我们分手后你就不要再找我了。    我老公是军人,在卫生所呆过一段时间,并且每年征兵工作也使他了解奥抗阳性大概是个什么事情  当时他说:傻丫头。你是不是一直在向我暗示的就是这件事情啊,但是我一直没想到。  我说是  老公突然很严肃的对我说:我想了一下,我觉得这件事情我还是不能接受,我挺在乎这种事情的,我们还是分开吧。  我当时脑子什么都没想,说:好  老公一下就笑了,搂着我说:傻丫头,,傻不傻啊你。想不想嫁给我?  我点头  老公笑道:那就快点叠纸鹤啊!(我们曾经有个约定,等我送给他第100只纸鹤的时候,他就用最浪漫的方式向我求婚)。只要你还想嫁给我,这些就都没有问题。    老公接着说,你看,你又亲我又抱我,要是传染,也早就染上了。即然这样,你得对我负责啊,就用一辈子来补偿我吧  我破涕为笑。  原来他是装的,他吓我玩儿!!!  我又问他:就算你能接受,那你家人呢(他是家中独子,又是老幺)  他拍拍我的头说:傻丫头,咱俩的事儿,跟他们说什么    就这样,我们的爱情得以继续
  我知道,他是真的爱我!  谢谢朋友们对我的关心   ....  还是分开了,他和家人说了,家人不同意  我们结束在相识的第231天,真的很痛苦...   本帖最后由 小桃子8635 于
19:09 编辑 ]
  不当之法---歧视的源头        俺们伟大的社会主义祖国,法律制度日臻完善,依法治国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社会和谐发展,一派欣欣向荣。但是,少数法律的个别条文,尚有只得商榷之处,对乙肝携带者有误解和偏见,与宪法精神不相符,不利于和谐社会建设,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forum/viewthread.php?tid=464131&replyID=&skin=1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 1991年    /forum/viewthread.php?tid=585248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     ttp:///forum/viewthread.php?tid=570771&replyID=&skin=1     4、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forum/viewthread.php?tid=585251    5、军队院校招生体检标准    /forum/viewthread.php?tid=585256
  顶啊,要公平要平等的权利,要和谐的社会
  眼看一份美好的工作,因为体检而被拒绝,那个时候的心情是多么地低落,为什么发达国家美国、日本等都可以做到平等对待自己的公民,而中国却让我们这么寒心,乙肝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人与人之间的歧视
  歧视造成了过多的人为地悲剧...当一个人连正常的基本生存权都没有办法得到满足,还要忍受那么多的人为歧视和盘剥,这个社会能和谐的了吗?...
  发表于
只看该作者     我讨厌这个国家  只会说空话的领导
  那么多政策有多少是真正实行了
  满大街是一群木讷愚昧的人
  到处是利欲熏心的人
  人人都为了赚钱为了利益   为什么是这样子的   这样的国家值得我去爱吗   我连普通的就业机会都没有了
  我连生存的最基本都可能失去
  我讨厌这个国家
    愚昧的歧视让我的人生如此的阴暗   亲戚家都不敢去  工作没着落    本身生病都已经很难受了  为什么还这样子    我恨死那些人了  那些东西没有一个好人    这是一个没用的国家  我不看好它的前途    连基本的人权都没有  ...
  顶了。。。。
  2010厦门站快讯3】益行马拉松,有你更成功!【图集】    【2010厦门站快讯3】益行马拉松,有你更成功!【图集】      昨天凌晨,行者终于回到了北京,回到了北京师范大学。今天上午8点,考完了第一门考试。考完后,他给我发了条短信“奖学金就不指望了,希望能通过就可以了。”我知道行者为这次厦门马拉松付出了很多,感谢你的努力和付出。  当我今天看到这些照片的时候,我知道,你的付出和努力终会得到大家的肯定。同时也感谢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还有从重庆赶往厦门支持行者,支持我们益行马拉松俱乐部的志愿者们。  益行马拉松,有你更成功!  益行马拉松,因你更精彩!  另:由于行者接下来频繁的考试及我紧张的期末复习,所以更详细的活动总结得等到我们期末考试完毕之后。同时,也将公开益行马拉松上海站和厦门接受捐款及资金使用情况。    益行马拉松俱乐部,雷闯    益行马拉松俱乐部简介:  消除乙肝歧视,另一个马拉松。    益行马拉松俱乐部旨在通过参加并在万人参赛的马拉松上做乙肝倡导工作。益起行动,消除乙型肝炎,让更多人关注乙肝,加入消除乙肝歧视,消除乙型肝炎的马拉松。    消除乙肝歧视,    还在路上……    但,    你我同行。  资助益行马拉松俱乐部,让更多的人了解关注乙肝: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北京分行 中关村支行 东升路分理处 北航储蓄所(网点号:2001 )   开户名:肖振华(网名:行者(践行者之意),北京师范大学研究生)  开户账号:04-  [email=捐款的战友可向行者发邮件确认]捐款的朋友可向行者发邮件确认[/email](行者是想跑到2049年哟,呵)  在这里,您可以了解更多:  益行马拉松俱乐部博客:.cn/yixingmarathon  益行马拉松俱乐部播客:/YiXingMarathon  联系我们:
  乙肝携带者诉山东省疾控中心一案将于2月24日开庭  .cn/jk/j ... 01-19/2080280.shtml  乙肝携带者诉山东省疾控中心一案将于2月24日开庭日 15:25 来源:齐鲁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8日,济南历下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乙肝病毒携带者李华(化名)因申办食品健康证遭拒而状告省卫生厅和省疾病防疫控制中心一案,由于法院审核未通过,李华改为起诉直接负责颁发健康证的省疾控中心。      日,乙肝病毒携带者李华前往山东省疾控中心办理食品行业从业健康证。但疾控中心工作人员表示,虽然《食品安全法》和《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对具体条款进行了修改,但实施细则还没有出台,因此依据旧的细则不能办理健康证。随后李华又通过邮政速递向省卫生厅反映问题,同时在省卫生厅网站在线投诉省疾控中心,但都没有得到答复。于是,李华于日向济南市历下区法院递交了行政起诉状。      据李华介绍,法院审核后认为此案中省卫生厅不能作为起诉对象,所以并未予以立案。在和代理律师商量后,李华决定改为只起诉具体负责颁发健康证的省疾控中心。      记者从历下区法院立案大厅负责此案的李法官处了解到,李华起诉省疾控中心的诉状确已立案。之前的诉状因为省卫生厅并不是直接办理健康证的部门,所以并没有立案。之后,记者又来到省疾控中心,在负责颁发健康证的制证档案室里,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目前他们还没有收到乙肝携带者办理食品行业健康证的具体指导意见,所以目前乙肝病毒携带者还无法办理食品健康证。         李华的代理律师王美中告诉记者,这份重新递交的诉状主要起诉省疾控中心未履行法律职责。“省疾控中心是负责办理食品健康证的具体执行部门,而去年7月份新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已经施行,不给办理食品健康证是未履行法律职责,他们所说的未接到具体指导意见的理由属于推诿行为,我们要诉疾控中心限期履行法律职责。”      18日下午4点左右,王美中律师称他已拿到立案通知书,此案也将于2月24日上
  焦点访谈节目视频,《走出乙肝歧视的误区》  http://space./video/VIDE9889
  难道去年末出台的这个意见就是卫生部研究3个多月的成果吗?  难道出台的意见就是卫生部研究3个多月的成果吗?这个意见有什么执行力呢?企业也医院的违法成本又是多少?今天入职即使可以了,明天来个福利体检怎么办?卫生部,你们的办事效率也太高了吧?!!!!!
  《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国家对于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及有关部门文件对此均作出了明确规定,有效推动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环境的改善。然而目前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受限制现象仍时有发生。为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共同起草了《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卫生部。       电子邮箱:zqyj@         附件: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卫生部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含入幼儿园,下同)、就业权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    二、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    三、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    四、加强乙肝防治知识和相关政策的宣传教育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教
部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大家快去卫生部网站提意见啊,把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中的禁止五项改为禁止五项和DNA;就给这个邮箱发信:zqyj@
  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http://www./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mohjbyfkzj/s/45701.htm  附件:         关于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含入幼儿园,下同)、就业权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查    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取消乙肝病毒血清学检测项目(以下简称乙肝五项,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和乙肝病毒核心抗体检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在开展各阶段教育招生入学体检时,不得检查“乙肝五项”。用人单位在招工、招聘体检中,不得将“乙肝五项”检查列入体检标准,也不得要求应聘者提供“乙肝五项”检测报告。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五项”检查服务。......    请于日前将有关意见和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卫生部。 电子邮箱:zqyj@
  “两对半检测”—利益集团与携带者生存权的博弈  
从国家强制性地要求入学、就业等进行“两对半”检测起到现在,已经走过了饱受争议的10多个年头了。这个看似保护现有健康人群的政策实际上人为地造成了上千万个家庭的悲剧!之前,普通老百姓对携带者的认识存在误区,将乙肝病毒等同是让人立马毕命的洪水猛兽;后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与国家对相关知识的宣传,情况似乎应该有所好转。但现实并非如些,现在的入学、就业等各行各业仍然存有大量的对携带者的岐视——比如直接剥夺了携带者工作机会的“两对半检测”。既然国家做了普及宣传,那为什么还会存在此种情况呢?其实,这是一场既得利益集团与乙肝病毒携带者基本生存权之间的博弈。    利益集团第一链:乙肝药物生产厂家  
乙肝药物生产方包括国内企业和境外企业,他们是利益集团的最大受益方,借助公众对乙肝病毒的不太了解和政府的暧昧态度,生产企业通过虚假广告夸大病情的危害和耸人听闻的有偿新闻在公众中制作一种恐慌。众所周知,从体内完全消除乙肝病毒在目前尚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但国内一些企业却打着几个疗程完全治愈的虚假承诺来欺骗消费者。而一个疗程往往是好几千。    利益集团第二链:电视报业传媒  
随便打开电视或是翻开报纸,充斥着满是治疗乙肝包转阴的广告,而广告主(投放广告的组织或个人)就是利益集团第一链的药物生产方。尽管国家广告法里明文规定任何投放或刊登虚假广告是违法的,但为什么作为国家喉舌的传媒机构仍然对此视而不见了?  
大家可以调查一下,一般地播放或是刊登这种广告的传媒单位都是那些地方性的小报或是经营效益不好的电视广播台。他们的受众或发行量通常都很有限,虽然他们会接受一些来自财政的补贴,但大部份的时候还是要靠他们自已来创收。于是找一位愿意长期租借广告位的广告主是最理想不过的,而能在这方面愿意出大手笔的非乙肝生产商和销售商莫属了。作为广告主,登了广告,最关心的是当然是能立马看到广告效果。而电台或报社因为顶着属于国有这一头衔是最能打消消费者心中的顾虑的,当消费者心中的顾虑一经打消,外加上铺天盖地的虚假广告的轰油油炸(谎言重复一千次也成真理),自然消费者就会买广告上的产品了。这样一来,媒体上的广告立马产生了非常好的广告效果。而做为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如果能够自已解决收入的话,当然是乐见其成了;另一方面,药品销售的越多,一来可以给地方增加更多税收,二来可以带动相关就业。于是对于一些明显存在违法国家广告法的广告也是睁只眼闭只眼。
  利益集团第三链:医疗机构相关部门  
生产商前期的虚假广告可谓是帮了医院相关部门的大忙,在不用投入广告费的情况下,所谓的病人就源源不断地进入该部门就诊。随之而来的是药企的医药代表给出医生数额不菲的回扣,这一方面拓宽了药企药物的销售渠道,增加了药品的销售量;另一方面,也给医院的创收增加了重量级的砝码。  
其实,医院在挣销售治疗乙肝药品的同时,另一个很重要的现像就是入职就业体检,俗称“两对半检测”。以广东省为例,每年流入广东省的外来务工者多达3000多万,而每一个务工者需要入职就需要进行体检,一般的体检费是75元。算下来就是22.5亿,事实上,很多务工者在一个工作岗位上工作不到一年就会换新工作。又以东莞虎门镇为例,约有50多万外来人口,而大部份企业的“两对半”检测是要到虎门镇指定的“虎门防疫站”进行检测。虎门是一个以服装为主的小镇,而服装企业的订单是有季节性的,忙的时候,会招很多人,不忙的时候会有很多人离职,这就意味着每年虎门镇实际上每年至少有超过60万人会进行“两对半”体检,那体检费约为4500万元,这也就是说一个虎门防疫站每年光是“两对半”检测费至少超过1000万元。而这个检测成本是非常非常低的。按照医学常识,在同一地点办的“两对半检测”结果在三个月之内拿到另一个厂也可以生效,但很多厂就不认可,非得要就业者重新办,原因是公司的人事部和进行“两对半检测”的机构达成了收取提成的协议:每来一个入职者体检,公司就从该机构收取数量不等的回扣。    利益集团第四链:非携带者利益  
户口、“两对半检测”这两个中国特色的现存制度实则是保护部份人的既得利益。  
户口,是限制非城市人口进入城市,担心他们抢拥有城市户口人员的福利、教育机会和工作等。  
“两对半检测”则是剥夺1.3亿中国人的就业和生存权。在目前中国社会里,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很多非携带者的领头人为了保住自已的饭碗而不顾携带者的生存权,积极地配合制药企业,人为地设置一些所谓的“健康门槛”将1.3亿中国公民拒之于就业的大门之外。很典型的,比如国家公务员录取,国家虽然出台了不准岐视携带者,但现实中有多少部门是会按这个要求来执行的?尤其是一些比较热门的职位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国家的部门录取都这样,那别的性质的企事业单位怎么可能不效仿了?又比如2009年11月某地方法院宣判原告小王(小王是某知名高校的研究生,在申请健康证遭拒后提起诉讼)“原告败诉”的案例就是典型的设置“就业门槛”。这种就业门槛可以有效地将绝大多数竞争者排除在外。  
我们再来反观一下沿海发达城市,也就是在去年,南京开出了全国第一张携带者“健康证”。究其原因不难发现,虽着沿海城市经济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需求也越来越多。但占全国人口10%的携带者中大量的人才却因为拿不到“健康证”而无法就业。为了缓解这种居面,于是这些发达的城市就率先加入取消对携带者岐视的做法。当然社会的发展、民主的进步也是非常重要的促进因素。    携带者权益与利益集团的矛盾实质  
取消“两对半检测”与否实质上是利益集团与携带者这一对矛盾的博弈点。  在过去的十多年里,利益集团的利益实现空前的最大化;与此同时,携带者一方随着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和民主意识的不断加强,长期一边倒的天平开始缓缓跷起,政府的作用也在不断加强,而这个分水岭应该是“2003年周一超刺死公务员案”。  
事实上,近些年来,国内的贫富差距正在不断地拉大,而全国1.3亿携带者又是就业弱势群体。随着社会不断发展,如果不解决这一问题,贫富差距只会越来越大,这会严重冲击社会稳定。  在处理这一矛盾的过程中,政府是可以加大力度倾向携带者的,虽然这会部份地损害上面提到的利益集团,但如果政府坚决取消入学和就业的“两对半检测”岐视,那么人们是可以快速矫正过去对携带者错误的认识的,因为政府的决定是最具有权威性的。如果从公关学角度来讲,这也算是一次高明的公关活动——获得了1.3亿老百姓的支持,赢得了世界人民对中国人权进步的赞赏,这远比没有落到实处的口头民主承诺和与国外人权组织打口水仗来得重要的多。  
相应的,当人们对乙肝有了正确的认识后,那些虚假的乙肝治疗广告就可以少坑害上千万个家庭了,同时也可以促进传播媒体在经营策略上进一步发展,而不是靠虚假广告生存
  /employment//content_.htm  就业歧视“花样翻新” 学者建议制定专门法律
  日 09:47:14  来源:工人日报
  日,在焦作调研的河南省委书记卢展工到焦作市人力资源市场“微服”体验应聘媒体发展人员,尽管他和职业介绍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反复摆出“年龄虽大,但经验很丰富,与媒体联系很多”等有利条件,但还是因年龄过大被拒绝。     
很多人将此事解读为一个有意思的就业歧视样本。而年龄歧视相对时下各种类型的就业歧视而言,仅仅是“冰山一角”。     
就业歧视的日趋严重以及对一些特殊群体平等就业权的侵害,引起了各方关注。     
就业歧视种类繁多     
日起施行的《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年龄、身体残疾等因素而受歧视。然而,实施两年多来,这一条文在反就业歧视领域发挥的作用有限,就业歧视依然花样翻新且涉及人数较广。据介绍,目前问题比较严重的有以下几类:     
残疾人歧视。根据《就业促进条例》的规定,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比例不得低于本单位在职职工总数的1.5%,达不到比例的,用人单位应当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与此同时,国家对安置残疾人就业的企业有一定的税费返还。但是,这些措施往往并不能实现保障残疾人就业的目的。     
刘明辉教授表示:“这个保障金非常低,所以绝大多数企业愿意交钱,而不愿雇残疾人。”     
现实中,一些用人单位甚至在招聘启事上明示“不录用残疾人”,尽管有些残疾并不影响岗位工作需要。有调查显示,超过70%的残疾人在就业过程中有过被歧视经历,其中32%的人表示经常受到歧视待遇。     
乙肝歧视。中国大约有1.2亿乙肝病毒携带者,他们在入学、就业、婚姻等各个方面受到不同程度的不平等待遇,其中就业歧视最为严重,由此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屡见报端。北京益仁平中心发布的《2007年度中国公民健康状况与就业权报告》显示,在4711份有效问卷中,有45.69%的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过程中因此受到歧视。该中心就业歧视法律援助中心主任于方强表示,尽管近年来我国相继出台了多部法律、部门规章,保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权利的力度明显加大,然而乙肝就业歧视现象并没有明显减少。一些用人单位仍在招聘入职时设置体检环节,将乙肝五项检查作为必查项目,然后对查出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拒绝录用。一些已经入职的劳动者在单位提供的福利体检中,被发现为乙肝病毒携带者而遭辞退。     
性别歧视。据北大妇女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张帅介绍,女性从被招聘录用到离职退休的过程中,会遭遇各种各样的歧视。比如,男女录用比例上的差异,一些单位或明示或隐性地招用更多男性;男女同工不同酬;女性在怀孕期、哺乳期等特殊时期容易被排挤或者辞退;在职务升迁上,对女性要求的条件比男性严苛;在退休年龄上,女性普遍早于男性……
  毕业5年,  换了5份工作  全职找工作共花了650多天  面试超过100次  面试成功40多次。  在中国这个由1亿3千万人组成的‘特殊群体’中,和我有相似经历的应该不在少数。    下面就来讲讲我这五年是怎么过来的。     (找了3个月的工作。。。)  
我是2004年从北方一知名985大学毕业的,毕业后我去了东莞找工作,找了三个月的工作,面试了有30多家大大小小的公司,其中有一天我到同一个镇上的三家公司参加面试。有十多家公司愿意录用我,但前提是先到公司指定的医院或是公司自已的医院进行体检。我参加了其中五家大公司的体检,血当然也抽了五次,后来这五家公司的人事部打电话告诉我说因为我体检没有通过所以不能录用。    05. 3(工作5个月失业了)  
十月份,过朋友的介绍,我进了一家不需要搞体检的小公司——老板、我、文员,共计三个人。在那里我做了五个月,后来公司因为经营不善而倒闭了,于是我也失业了。    05. 6(又找了3个半月的工作。。。)  从那失业不久(大概半个月左右)我因为出色的英语水平得到了一家外资公司月薪6000元的工作机会,但是也要搞体检,而且是在公司指定人员陪同下到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因为体检不过关,我又错过了这样一个机会。  
在接下来的三个月里,我先后到了东莞20多家公司企业进行面试,包括东莞有名的像“黄江裕元集团、以纯服饰、达夫妮、诺基亚、富赢集团、联泰集团、喜来登酒店、雀巢咖啡、地王广场、美泰公司、康氏集团、三正半山酒店等多家不同企业进行面试。凭着之前的“面霸”经历,我通过了大部份企业的面试,但在接下来的、令人绝望的体检中,我全都败下阵来了。  后来,通过朋友的帮忙,我第一次拿到“健康证”,尽管是别人代我抽的血,知道这是不诚信的表现,但为了生存,我别无他法。    05. 11(工作5个月又失业了。。。)  
到了11月底,公司进行年终福利体检,我再一次失业了。  在人事部告诉我公司的处理结果后,我将公司对我的辞退决定邮件转发给了香港的总监,他立马回了邮件给公司人事部,并转发给了我,责备他们没有理由因为这个而将我辞退。但最终公司人事部还是按大陆的法规将我辞退了。(后来得之香港是没有这个岐视的)  
到了年底,公司一般不招人了,所以这五个月的积蓄我得仔细地花,寄了1000元给家里,手头还只有2000多块钱,按历次找工作的经历,这点钱至少要撑三个月左右才行,在东莞找工作,吃住将就一点其实是用不了多少钱,如在靠近莞城的厚街镇租一间六个平米左右的出租房间大概是300元左右,从这个地方走到智通人才市场也只要二个小时左右,早上早点起来就行了。主要是去面试的路费花了一大堆,比如从莞城到最远的一个谢岗镇,来去至少得要60元。平均下来每次面试的花费大概是30多块左右。    06. 4(又找了5个月的工作。。。)  
尽管上次失业是在年底,也正是企业招聘的淡季,但为了生存,我还是马不停蹄的找工作,上网投简历、参加现场招聘会,我现在都能知道在东莞智通人才市场有哪些招聘企业是招聘常客,比如深圳的富士康(我猜想,智通可能给了他们很大的优惠吧!),每次招聘会一定能看到他们,而且一招就是上百个职位。所以,在招聘会上,我是从来不去问津他们的。  
东莞以外的企业我也投过一次简历,怀着侥幸的心理去参加了面试,没想到这么穷的一个博罗县的一个镇上的企业居然也要搞体检。 所以后来我就不投简历给东莞以外的企业了,因为没有熟人可以帮我在体检时做假。  
一般没有面试安排和参加招聘会的时候,我就一个人拿着几份招聘报和一些专业书籍到东莞市行政中心的草地坐一天,渴了就到市图书馆的直饮水出口接一瓶,饿了就到附近的超市买几个包子。从早上坐到晚上天黑,然后走两个小时到住的地方,一天也就这么过了。反正口袋里也没有钱,手机也是那种掉在地上没有人捡的二手机, 穿得也寒酸,不用担心被别人打劫(东莞治安非常有待改善)。
  07. 7(工作了2个月多又失业了。。。)  
其实有一技之长的人,在网上找工作的成功机会还是很大的,我获得的面试机会中有超过80%是在网上投的简历。到后来我压根儿就不进人才市场,全部改为在网上投简历。  4月底,我通过网上投简历获得了一家韩资贸易公司的面试机会,在一番长达三个小时的面试后,我得到了这份月薪水4500元的工作,但还是要搞体检,而且是在虎门防疫站,那就意味着没有任何作假的机会。拨打了一个贴满街头的制作假证的手机号码,很快,一个中年妇儿便带我来到了一间农民出租房,10分钟就搞定了一个以假乱真的“健康证”。  
7月初,公司人事部打了一个电话给我,问我的健康证是在哪里办的。。。,第二天,我失业了。    07. 9(又找了2个多月的工作。。。)  
失业一个礼拜后,一个在美资贸易公司工作的朋友介绍我到他所在的公司面试,成功了。体检地点是在公司所在地的镇医院,有作弊的机会,朋友和我一起去体检,先前的一切都还顺利,但在抽血的过程时,抽血的医生居然看出了我们办的假身份证。。。差点走不了了。因为这件事,后来朋友在一个月后也被该公司辞退了,我很对不住他。  
每天晚上还是准时到网吧花一个小时投简历,因为投的简历太多了,以至后来一天要接好几个通知面试的电话,通常,在接到电话后,我先上网查一下该公司所在地区、再根据经验确定这家公司会不会有体检要求,然后再决定要不要去面试(一般大公司要求体检的概率最高且最严)。  
功夫不负有心人,9月初,一家还没有挂牌的才成立20多天的企业录用了我,不用搞体检。老板加员工一共7个人,是在一幢农民出租房里。
  08. 4(工作7个月公司倒闭了)  
公司的主营业务就是开发一款可视对讲机,老板和两位电子工程师以前是做这行的。可惜还没有等到公司的产品问世,经融危机就来了,公司的资金链就断了。于是我又失业了,这回失业我非常难过,因为这不是因为我的原因。  
或许有人不理解,我为什么会难过,这又不是我的原因。呵呵,其实,刚开始我因为体检“过不了关”的而多次失业而非常难过,有时甚至有过极端的相法,家人也非常担心我,从来不问我要一分钱,还总是安慰我。但到了后来,我的心慢慢地就变了,变得麻木了,失业了就失业了,失业了我再找。    08. 8(又找了4个月的工作)  
失业了多了,也就没有以前那种强烈的失落感了。虽然工作很容易找,但体检却是难于上青天。尽管这样,但呆在出租房里肯定是找不到工作的,一切就像以前那样按步就班地每天上一小时的网投简历;到后来,我甚至发现,投来投去,那些我能投的公司都投了。每次一点“申请该职位”,系统就提醒:您以投过一次,确定还要再投吗?。除了找工作,专业肯定是不能荒废的,毕竟那是吃饭的家伙,于是有空就背背英语单词、练习英语口语、看看专业书。超市里卖书的地方那是我常去的地方,从傍晚呆到超市关门。  
5月12日,下午2点多,我在网吧,突然电脑里弹出即时新闻,说是四川发生了地震。在接下的几天里,广东所有的报纸全部没有招聘信息了,整版整版黑白印刷的地震新闻!我手里头当时还有1200元块钱,我打算去四川救灾。我仔细地从报纸上查看去救灾的方法,但报纸上劝人们现在不要去为当地增加额外的负担,因为如果大量的志愿者进入那里的话,当地的食品供应肯定是会成问题的。最终我没有去成。    09. 8(终于找了份工作时间超过11个月的工作)  
功夫不负有心人,在北京奥运会期间,我通过在工业区里铺地毯式的到每一家公司外面的招聘栏里看招聘信息,终于找到了一家以OEM加工为主的小制造厂,公司也要搞体检,其实我对这家公司并没有抱多大的希望,就告诉了他们实话,庆幸的是公司表示没问题。  
因为是来料加工型企业,所以公司的盈利能力相当有限,当然我的工资也是少得可怜,但工作量却是相当大,我一个人要干两个人的活。尽管这样,我还是非常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  去年下半年,由于来自美国的订单大幅减少,公司也有一个多月没有开工了,实际上是没有业务而停工了,员工也走得差不多了。最后被财务部通知前去结算工资。我很同情公司的老板黄生,他在大公司工作了十多年后,拿出积蓄出来创业不到三年就碰到了这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而导致企业倒闭。  2009.10(这个月的10号是我28岁生日。。。)  
人们常说三十而立,转眼我也快要到这个年龄门槛了,但现在我仍是贫下中农一个,一没房子,二没存款,三没对像。今年热播的《蜗居》电视剧中的主人公,虽然属于房奴一族,但他们找工作的时候好歹也不用担心“被体检”,好歹能找到一份工作。他们在乎的是薪水的高低,而我在乎的是能不能“不被体检”,能不能给我一个生存下来的工作机会!    10.1(失业中,又到了过年的时候了,我有五年没有在家过年了。。。)  
又到了快过年的时候了,工作还没有着落,看来是又要等到年后了。。。还好那个小摊位(也算是自已的小事业吧)能解决我的生活费和房租费。  要过年了,我最想对自已说的一句话是:来年好运!祝我创业成功!希望体检“两对半”成为历史词汇而尘封!   最想对祖国说的一句话是:zf,想说爱你真的很难!
  新华网:取消“乙肝五项”检查:破冰之后如何融冰?   /edu//content_.htm  新华网杭州1月27日专电 题:取消“乙肝五项”检查:破冰之后如何融冰?     
新华社记者 余靖静     
27日是由三部委起草的《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最后一天。取消“乙肝五项”检查,是众多乙肝病毒携带者期待已久的破冰之举,为关上“歧视大门”迈出坚实一步。     
然而,对我国人数超过1亿的乙肝病毒携带者来说,在对相关政策的期待中也夹杂着忧虑——在实际执行和操作过程中,会不会出现种种规避手段和“隐性歧视”?比疾病更可怕的歧视之冰,能否在阳光下消融?   ......
  悲哀!禁查乙肝通知还没出台,医院妙招就应用了  预言一点都不差,《通知》还没有正式下发,规避妙招都开始应用了   况且规避办法非常简单,医院将《入职健康体检表》改成《健康体检表》,仅仅删除“入职”两字就把卫生部、人保部“研究酝酿”多年的保障乙肝权益的政策致于一纸空文!  请看今天的新闻报道——    /a/587.htm    “省立医院体检中心主任洪海鸥告诉记者,对于禁止入学就业中的“乙肝检查”,医院很容易被“绕过”。据了解,目前,只要体检表上注明是入职或者入学体检,省内的一些三甲医院已经“一律不查乙肝五项”,但“不排除一些单位用健康体检的名号,为新进员工做入职体检”。”
  广东委员:消除乙肝歧视时须防基因歧视抬头  日14:14羊城晚报张小磊 等字号:T|T  广东省政协委员、中山大学吴明娒教授今年的提案是《建议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二对半”检测,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群体入学与就业的尊严和权益》,昨晚,他在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说,在广东,不仅要先行消除乙肝歧视,同时也要把基因歧视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提案中,吴明娒指出:“虽然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就业促进法》的相继出台,但由于现行法律条款并未完全明确禁止对招、用工进行乙肝检测,即使发生了乙肝歧视,作为弱势群体也难以获得有效证据,用人单位会用其他理由来拒绝录用或辞退乙肝携带者,乙肝歧视只是由显性变成隐性。”为此,吴明娒委员提出,广东作为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要率先出台《禁止非医学需要的乙肝“两对半”检测的规定》和配套文件。    吴明娒指出,病种歧视正以一种新的方式走进人们的生活与工作之中。任其发展下去,无异于种族与人类社会的等级歧视。一定要将其消灭在萌芽状态。吴明娒说,国家人事部于2005年、2007年相继颁布了《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规范了体检项目。超出中央政府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体检,显然是一种中央政府所禁止的歧视行为,因为人人都携带各种各样的基因,谁也不知道自己是哪一种致病基因的携带者,如果容忍基因检测技术的滥用,那么人人都将成为基因歧视的受害者。    基因歧视第一案发生在广东    -链接    去年,佛山的三位参加去年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因为携带“地中海贫血”致病基因,而被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拒之门外。年底,三人中的两人以基因歧视为由,将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告上法庭。这起全国首例基因歧视案,也引起吴明娒关注。    目前在欧美发达国家,基因检测已经比较普遍。但是,伴随着基因技术的成熟,基因歧视在发达国家已屡见不鲜,如保险公司拒绝有基因缺陷的人投保、用人单位开除有基因缺陷的员工等。    吴明娒委员对羊城晚报记者说:“我们要消灭乙肝歧视,同时也要防止基因歧视抬头。”(张小磊 张演钦 黄亮)    /a/323.htm
  今天拿到慈铭体检机构的福利结果,感觉非常郁闷。  上次我是找了枪手帮忙作弊,成功,但是拿到结果之后我非常痛苦。    因为  1、检查的时候,只检查两对半,根本不检查肝功能,摆明了就是要来歧视的。  2、如果你有不健康的,就会在体检报告第一页写着有问题的项目。因为我的枪手没免疫力,所以我的报告就写“未曾患过乙肝,无免疫力,建议打乙肝免疫针”。  3、(最受不了的)有个同事什么指标都很好,结果第一页就写了一行字“未曾患过乙肝,有乙肝免疫力”    反正就是整个体检都是围绕这个项目来的,你说这样郁闷不郁闷!!!!!!!我一整天说不出一句话。    还好人事部门没那么认真,体检只是走个过场,要不然就要失业了。
  天涯杂谈上为什么这贴不让回复  /publicforum/content/free/1/1780496.shtml  『天涯杂谈』文明的代价──中国为消灭天花而付出一亿多健康肝脏        作者:minelover2009 提交日期: 14:19:00 访问:9704 回复:100
文明的代价──中国为消灭天花而付出一亿多健康肝脏  作者:青石 文章来源: 点击数:6624 更新时间:         /dispbbs.asp?boardID=1004&ID=446490&page=1  
  事实是掩盖不了的
  发表于
只看该作者     投诉中行入职体检前要求在“两对半体检同意书”上签名  今天,我们参加了中国银行,深圳分行的入职体检,体检在广州市第八人民医院,体检之前,带队体检的银行领导给每人发了一份“两对半体检同意书”,要求大家在体检之前在上面签上自己的名字。  
昨天(19号)我们在东莞人民医院参加了东莞招商银行的入职体检,公司明确要求检查两对半,体检费是139元的套餐,里面包括两对半。  
上个月17号,18号,19号我们参加了广州市建设银行的体检,在广一医院体检,体检的项目,也是规定好的,包括两对半。  
前几天我们也参加了深圳工行的体检,深圳农业银行的体检(深圳市人民医院,东门门诊部),体检的项目都有包括两对半。
  乙人不如猫狗的时代:看看这个处罚力度!!!  /10/TU11UHF0001124J.html  核心提示:记者近日了解到,“禁食猫狗肉”被写入《反虐待动物法(专家建议稿)》。其中规定,违法食用犬、猫或者销售犬、猫肉,将对个人处5000元以下罚款并处15日以下拘留,并责令具结悔过;对单位和组织处1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日起施行)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日通过 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用人单位招用人员,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第六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乙肝病原携带者从事的工作岗位以外招用人员时,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当事人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人保部卫生部,看看你们的“违规检查乙肝罚款一千元”,是不是觉得人的基本权利,连猫狗都不如呢?      加大处罚力度,不要再做秀了!!!      可笑
  消除乙肝歧视,严惩违法企业和单位 [已立案]    E提案第4321号 已立案     消除乙肝歧视,严惩违法企业和单位     .cn/proposalPostDetail.do?id=70103&boardId=2&view=1        大家都去顶,这个提案不是我提的,但是看到了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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