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前去医院会诊的路上,自己上下班途中摔伤算工伤,治疗10天死亡的算工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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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男子参加单位活动摔伤 想申请工伤被称骗保
时间: 07:36:24 来源: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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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伙受伤之后住院,公司要求他顶着别人的名字办理住院手续。
东营博瑞制动的相关负责人对此事避而不谈。
  齐鲁网12月23日讯 几年前,东营的王先生参加了东营博瑞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组织的运动会,但是没想到腿却摔断了,住院时单位让他顶着前同事的名字住了院。令他想不到的是,现在想申请工伤赔偿也有了后续麻烦。
  据山东广播电视台公共频道《民生直通车》报道,受伤的小伙子叫王晓亮,虽然事情已经过去了两年多,但是,由于腿伤落下的残疾,现在只能干一些轻活。
  参加单位组织的篮球赛 小伙腿摔骨折了
  王晓亮说,他2012年毕业后,就去了东营博瑞制动系统有限公司上班,在单位干了不到半年就出事了。“厂子里举行了一个活动,一个篮球比赛,我不小心摔倒然后把小腿骨折了,脚踝也脱踝了。”
  王晓亮说,那天是号,出事后,公司里的同事立即把自己送到了东营市人民医院。正当医生准备给自己做手术的时候,公司突然让他办理出院手续。
  住院竟然用已辞职同事的名字顶替 想申请工伤犯难
  原来,王晓亮入院的时候是用的自己的名字,虽然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并没有给他购买意外伤害保险,而王文坤也是公司的一名员工,碰巧的是之前购买了保险,现在却辞职了,于是公司就让王晓亮顶着王文坤的名字重新办理了住院手续。王晓亮的母亲说,当时只顾着给孩子看病,也就没顾上这些。
  出院后王晓亮就回到了莱州老家,修养了一年多,并于去年在莱州市人民医院取出了钢板。王晓亮的母亲说,做完手术后,她想找公司谈一下赔偿问题时,可公司那边却变卦了。“最初单位承认是工伤,有伤残补助金和误工费,但是最后却不管了。”
  王晓亮的母亲说,没办法她就找到了劳动部门希望能认定工伤,但是为时已晚。因为有关规定要求是一年之内去申请。
  仲裁委称当年住院涉嫌骗保 社保局称此公司当年没参保
  无奈之下王晓亮的母亲拿着病例到东营市仲裁委申请仲裁,可是问题又来了。对方表示不但无法认定工伤,还可能涉嫌骗保,因为住院的时候用的是别人的名字。
  为了弄清楚公司当时为什么要把受伤的王晓亮换成别人的名字住院治疗,《民生直通车》记者决定和王晓亮的母亲到东营去一趟。
  王晓亮的母亲说,她先后因为赔偿问题和公司谈过几次,但是都没谈妥。随后记者跟随王晓亮的母亲来到了东营博瑞制动系统有限公司,公司门卫却不让进门。
  记者只好拨通了负责处理此事的人力资源部王部长的电话,但是公司的领导全都避而不谈。记者只好跟随王晓亮的母亲来到了东营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王晓亮和东营博瑞制动系统有限公司签订了正式的劳动合同。那么,企业为什么没有给职工购买保险呢?社保局工作人员表示,这家公司2013年没有参保,可能走的是商业保险。
  原来,这家公司连基本的社保都没有给王晓亮缴纳,东营市社保局的工作人员建议,到博瑞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所在的东营高新技术开发区社保部门投诉,先补交遗漏的社保费用,然后再做下一步处理。
  王晓亮的母亲觉得投诉也起不了什么作用,随后,她又辗转找到了王晓亮同事王文坤的电话。王文坤表示自己也不清楚这个情况,同时对别人顶替自己看病的事儿非常不满。王文坤说,他下一步要找东营博瑞制动系统有限公司,问明白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几经周折王晓亮的母亲还是没看到希望,她心里很是不甘,毕竟儿子因为公司的事摔断了腿,最后公司却只付了治病的钱,儿子落下的残疾最终却没人承担了。“遇上这样的企业太坑咱这些员工了,企业不讲信誉,实在是太不甘心了,再找吧还是。”
  编后语: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该给员工购买五险,其中之一就有工伤险。根据记者调查的情况看,东营博瑞制动系统有限公司根本就没有给王晓亮参保,那劳动监察部门对企业就没有一点制约措施吗?另一方面,公司是怎么用别人的保险,把王晓亮的医药费给报销的呢?希望监管部门能给他一个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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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11-0815-11-2715-12-0815-12-1515-12-1615-12-20提前两小时上班加班后去吃消夜 途中受伤均可算工伤
来源:羊城晚报 作者:黄晓晴 
羊城晚报讯 记者黄晓晴,通讯员凌蔚、邱小华报道:下班顺路买菜遭遇交通事故受伤算工伤。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引起了各方,尤其是上班族们的关注。羊城晚报记者了解到,佛山法院在早前的司法实践中,对于提前上班、夜晚加班后去吃消夜,只要在合理时间和合理路线上不幸受伤,均可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将于今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在合理时间内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的四种情形属于工伤。
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周刚介绍,早在2004年前后佛山工伤保险类行政案件较多,为了减少同案不同判的情形,2006年,佛山法院就曾统一了裁判标准,遵循合理性原则来判断申请工伤的‘时间’和‘地点’是否属于“职工上下班途中,比如:提前和推迟上下班,顺路买菜接小孩等,虽然绕了一点路,还是可以酌情认定是上下班途中”。此次司法解释的出台,为佛山的工伤认定审判实践提供法律依据。
不过,周刚指出,上下班时间、路线以及目的的合理性应当有一个度,过分扩大解释,则难免将“上下班途中”的工作情形推到随意性解释的极端境地,加重社保基金和企业的赔付压力;至于这个度如何把握,就得靠法官在适当空间内正确适用法律。
顺德一保安提前上班途中被撞
邓二帮是佛山市某科技公司的保安,其上班时间为晚上11点半,由于住所距离公司路程仅一公里左右,他骑自行车上班只需要几分钟时间。去年8月12日晚上9点左右,他就骑自行车离家回公司上班了,不幸的是,出门半个小时后,途经顺德区龙江镇官田北路聚中桥对开路段时,与一辆轻便摩托车发生碰撞倒地受伤。
交警部门认定,邓二帮在此次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当年11月1日,顺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其属于工伤。
涉事公司不服,提起了诉讼,状告顺德人社局。顺德法院一审认定,邓二帮属于工伤;官司打到二审,最终,佛山中院维持了一审判决。
说案:顺德法院和佛山中院均认为,涉事公司单位并未对员工提前上班作出限制性规定,在没有任何证据证明邓二帮提前离家是为了处理其他个人事务的情况下,考虑到邓二帮发生事故的地点亦在合理上班路线等因素,顺德人社局认定邓二帮发生事故时属于上班途中并无不当。
南海一工人加班后去消夜被撞
訚勇是佛山市崇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的一名模具工,日晚上,他加班到21时30分。当晚21时35分左右,他下班后,与同事一起步行去外面吃消夜,路上被一辆摩托车撞伤。经交警认定,他不承担事故责任。
事后,南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他所受事故伤害属于工伤。
崇瑞金属制品有限公司不服,向南海区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同年12月,南海区政府撤销了南海人社局的工伤认定。
訚勇不服,最终他选择到法院起诉。2012年中,禅城法院作出判决:撤销南海区政府的决定。
说案:禅城法院审理认为,涉事公司食堂一般会为加班员工提供夜宵,但案发当天,该食堂未提供夜宵。訚勇是模具工,当天加班进行了3小时的体力劳动,在公司未提供夜宵的情况下,其视自己身体的需要,下班后步行外出吃夜宵符合日常生活的合理需求。其次,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职工上下班途中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合理路线、完成准备性工作和收尾性工作、进行日常生活习惯或合理需要的事项等过程视为上下班途中的合理路线,符合工伤保险制度的立法目的和行政合理性原则。本案,南海人社局认为是合理的“上下班途中”并无不妥,不属于对“上下班途中”的范围无限扩大。因此,訚勇受伤应认定为工伤。
佛山万格律师所律师程海涛:
从实践来看,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要认定工伤,其中一个难点在于责任认定。有些事发地点没有摄像头,交警无法调查作出责任认定,这就要劳动者去打官司,让法院来认定事故责任,一般要打到二审,这样无疑增加了劳动者的讼累。另外,一些劳动者租房时没有与房东签订租房合同,也没有办理居住证,一旦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就难以证明自己要去的地方是自己的经常居住地。编辑:邬嘉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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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班途中摔伤昏迷三个月 公司称当天不上班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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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先生介绍,其父王师傅是一名水电安装工人,1月5日进入某工地上班。 1月23日7时许,王师傅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不慎摔倒,随后被送至医院救治。昨日,记者从医院了解到,王师傅摔倒时头部着地,颅脑、胸部多处损伤,还是处于昏迷状态。而为了给王师傅治病,家里已花去了30余万元。意外发生后,王先生曾前往父亲所在的工地协商,希望对方能承担一定赔偿,“我父亲是在上班途中受伤的,理应算是工伤。”王先生说,工地方虽探望过几次,但对赔偿问题一直避而不谈。
原标题:男子上班途中摔伤昏迷三个月 公司称当天不上班不算工伤中安在线讯 据安徽商报消息 合肥市民王先生近日打来电话求助,称今年1月份自己的父亲上班途中摔伤昏迷,至今尚未醒来,已花费30余万元。家人觉得父亲该算工伤,可是公司却不愿意承担赔偿。王先生介绍,其父王师傅是一名水电安装工人,1月5日进入某工地上班。 1月23日7时许,王师傅骑电动车上班途中不慎摔倒,随后被送至医院救治。昨日,记者从医院了解到,王师傅摔倒时头部着地,颅脑、胸部多处损伤,还是处于昏迷状态。而为了给王师傅治病,家里已花去了30余万元。意外发生后,王先生曾前往父亲所在的工地协商,希望对方能承担一定赔偿,“我父亲是在上班途中受伤的,理应算是工伤。”王先生说,工地方虽探望过几次,但对赔偿问题一直避而不谈。记者联系上工地负责处理此事的田先生,田先生表示,王师傅出事那几天合肥天气非常恶劣,工地已提前通知停工,1月23日那天也没有开工。随后记者联系上另外几名工友,有两名工友表示接到了口头或电话通知,通知他们1月23日不要上班。“是不是工伤,家属可以去申请认定,我们也建议家属走司法途径处理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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