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是否有,名门规定。艾滋病患者图片不能动手术。

解决艾滋病人的医患问题,单靠强制不够
  近日,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调解一起诉讼案,一名艾滋病患者以“平等就医权受到侵害”为由状告某肿瘤医院,医院补偿原告9.5万元。2012年底,25岁的天津肺癌患者晓峰(化名)在天津市肿瘤医院求医时遭到拒诊,无奈下私改病历,并在手术前逃避常规检查,终得以完成手术(据5月4日《新京报》)。  这则新闻在当年就已经轰动一时。而且就在这则新闻发生后不久,日,卫生部发布《关于加强艾滋病患者和病毒感染者医疗服务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医疗机构要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艾滋病防治条例》有关要求,严格落实首诊(问)负责制,严禁推诿或者拒绝诊治。
对于艾滋病人的关怀,我国推行了四免一关怀政策,基本上可以帮助艾滋病人控制病情。然而艾滋病人的风险,很多时候发生在艾滋病之外。比如因为艾滋病人的身份,让患者可能在其他病痛和手术上,遭到医院的拒绝,这无疑是一种歧视,理由当然是出于恐惧。医生们担心“职业暴露”。所谓“职业暴露”,是指工作人员在从事艾滋病防治工作或其他工作过程中,被艾滋病病毒携带者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破损的皮肤或非胃肠道黏膜,或被含有艾滋病病毒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从而具有被艾滋病病毒感染的可能。除了对医生自身安危的担心,医院也有顾虑,担心其他患者得知有艾滋病患者住院而离开医院,影响收入。
然而问题在于,医院这种歧视性的拒绝并不能解决问题,甚至还可能增加风险,就像新闻里的患者晓峰,他选择隐瞒病情完成手术。那么医生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防护措施必然不够周全,风险反而大大增加了。晓峰这样选择,那么和晓峰一样的其他患者呢?如果这里出现一些因此而偏激的患者呢?而且就像这起诉讼案的审判结果,拒绝救治显然也侵犯了患者的平等就医权。
基于以上的理由,卫生部下达的强制措施是有其道理的。但道理归道理,效果怎么样就是另外一回事了。卫生部没少下达强制措施,比如规定药品价格,比如规定挂号费价格。结果呢?一些药品因为利润太低而消失了,而挂号费也往往变成了黄牛党盈利的工具。可见强制措施有时候起到的是反效果。
在艾滋病救治问题上也不排除这些可能。原因很简单,强制手段并不能够消除医生内心的恐惧,结果就是,心存恐惧的医生就会想方设法规避风险。作为专业人士,医生和患者之间的信息永远是不对称的,所以监督变得非常困难。医生大可以把需要手术的病改成保守治疗,患者和家属很难察觉。就算是察觉并强制要求医生做手术,那么你敢让一个心怀怨气的医生给你做手术吗?所以患者能够选择的办法仍然是,要么隐瞒病情偷着手术,要么通过送红包的方式希望医生能够“冒险”手术,无论是哪一个选择,显然都违背了政策的初衷。
所以,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能够让医生消除内心的恐惧。首先当然是进一步普及艾滋病知识,消除歧视。不要以为掌握知识的医生群体就会减少歧视,据《南方周末》的新闻报道,上海外科医生杨震在他的文章“HIV感染/AIDS(艾滋病)患者外科问题的诊疗行为模式”中指出:“相当多的医务人员对AIDS的相关问题缺乏正确的认识,仍有不少医务人员对诊治HIV感染/AIDS患者有恐惧心理,并存在对HIV感染/AIDS患者的歧视现象……部分医院的管理层对AIDS缺乏正确的了解,甚至比同一医疗单位的普通医师的认知水平还差。”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艾滋病研究中心教授高燕宁说:“根据张孔来教授所做的艾滋病歧视研究,结果证明,在跟艾滋病打交道的人群中,医护人员对艾滋病人的歧视是最高的。”
其次,我们需要更专业的艾滋病医疗团体,这当然还要包括针对艾滋病患者其他疾病的治疗,这需要对艾滋病有经验的医生来做。杨震医生就曾经想在医院为艾滋病患者动手术,但医院不同意。“去哪里找护士、麻醉师?医疗垃圾怎么办?产生的费用谁出?”他说,最后只能放弃。而在德国,艾滋病中心都配备了肛肠科、泌尿科、皮肤科等多个学科的医生。
我觉得最重要的问题是:钱的问题。无论如何,给艾滋病人做手术都是存在风险的,医生理应获得更高的收入。事实上在具有一定风险的治疗中,医生都会获得相应的补贴,比如把自己暴露在辐射之中。而很多危险行业,往往也是靠高薪来吸引人才的。虽然我们总说医德和奉献精神,但仅仅是精神上的鼓励对于医生群体来讲显然是不公平的,尤其是当政策强制剥夺了他们的选择权的时候,高额的补贴才是最能够调动医生积极性的办法。
这笔费用由谁出?如果按照正常的市场逻辑,谁受益,谁买单。但这显然还是会将大多数艾滋病患者拒之门外。所以可能最现实的办法就是这笔费用由政府的财政来承担,既然政府通过行政命令强制医生不得拒绝艾滋病患者,那么政府也就有责任为医生所冒的风险提供保障。当然,政府的钱就是纳税人的钱,所以还应当有一个授权的程序才对。
所以解决艾滋病患者的手术问题,需要保障的不仅仅是艾滋病患者单方面的权益,而是医患双方的权益。要想获得一个双赢的结果就必须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否则事情很可能向着相反的方向发展。
本报评论员 牛角(来源:新文化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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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艾滋”少年,在没有未来中煎熬!
12月1日是艾滋病日。联合国将2009年至2010年世界艾滋病日的主题确定为:“普遍可及和人权”,意在强调实现艾滋病预防、治疗、关怀和支持的普遍可及是保护人权的当务之急。今年我国倡导“遏制艾滋,履行承诺”,再次强调了不歧视艾滋病患者的呼吁,权威组织把普及艾滋病人权关怀和预防放在首位,意在表明艾滋病的现状严重和紧迫的,据:联合国艾滋病规划署2008年报告显示,2007年新增艾滋病毒感染者270万,比2001年下降了30万,因艾滋病死亡的人数为200万,比2001年下降20万。全球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仍有3300万人。 非洲的疫情仍然十分严重。撒哈拉沙漠以南非洲地区仍是疫情最严重的地区,艾滋病患者占全球的67%。不容乐观的艾滋病疫情一直对产生深远的影响。近日,广西省柳州市牛车坪村的一名艾滋孤儿,因父母死于艾滋病,年仅6岁的阿龙失去了上学的机会,在社会倡导关怀艾滋病患者的语境下,阿龙的遭遇,引起人们对艾滋病患者重新认识,一个本该上学的少年,因为歧视和排斥无法正常上学,让社会揪心,强调关怀和预防艾滋病尤显迫切和重要。& && && && && & 阿龙的遭遇,尽管社会各个方面都给广西艾滋孤儿给予了关注和同情,但是我们不容忽视的是艾滋病这一个生物意义上的疾病,它无论怎样演变和普及它的病因,已经在人们心目中有一个根深蒂固的烙印,在传统道德标签下艾滋病无论怎样的粉饰,它就是一个道德妖魔的化身。。  & && && && & 一般接触不会感染艾滋病,这是一个普通的生理常识,但是“说者轻松,适者难从”如果我们真正的和艾滋病患者相处,还是需要心理上的融洽,从心理上接受艾滋病患者的尊严和人格,虽然从科学上证明“校园中发生血液传播的概率并不高”,也有事实证明艾滋病孩子在普通的学校、学习,并没有给身边的同学老师造成任何影响。尽管如此,被传统道德武装几千年的人们,还是无法接受万恶之首以性为首要传播条件的艾滋病患者,不让艾滋孩子上学,这一切都是艾滋病量化道德的无理宣判,对孩子对社会都是有失公正的。  & && && && && && &对于艾滋病,在社会上存在两种观念:一种是把艾滋病感染者视为“道德败坏者咎由自取”。另一种观点是:防治艾滋病主要是为了保障个人的健康权,健康权是一种基本人权,体现出医疗公平等。在“以人为本”的背景下,艾滋病预防工作是保护和保障社会健康发展的重要任务,预防艾滋病既体现了人性的关怀,又保障了社会公共安全,艾滋病预防工作和社会健康发展是相辅相成的,尊重人权不本身就是要公平合理的对待艾滋病群体享受社会公共服务的权利不受到侵害,广西艾滋孤儿就读普通小学遭家长联名抗议告诉我们,对艾滋感染者的歧视已经刻板化。 & && && && &在纵深开放的背景下,各国深受艾滋病困扰已经是一个全球问题,中国作为一个发展中,对艾滋病历来是主张依靠科学/有序战胜它,这就需要需要我们从生活、制度和文明的根源上战胜它。如果我们连一个患艾滋病的孩子都不能接受,那么我们人性的光辉又在哪里?在恶病缠身的情况下,我们在给艾滋病患者心头一刀,由歧视带来的社会排斥,这不利于社会文明和社会进步。也不适合联合国倡导的“普遍可及和人权”。 & && && &艾滋病的病因虽然性是主导,但他是多方面的诱因,艾滋病感染者是一个病人。但是他有健康的人格和尊严,疾病并没有剥夺他的任何人格权利。防治艾滋病工作必须反对任何形式的对于艾滋病感染者的歧视,对于整个社会来说,艾滋病的危害其实并不是疾病本身,而是它所带来的社会恐慌,因为艾滋病虽然属于慢性传染病,但是它却被赋予了太多的道德含义,甚至某些旨在预防艾滋病的宣传教育也在不自觉地强化着这种道德含义。这加剧了艾滋病恐慌,造成了社会歧视。广西艾滋孤儿就读普通小学遭家长联名抗议,这是一个危险的信号,以道德的标准量化艾滋病,甚至排斥艾滋病享受公共教育的权利,是需要值得警惕的,在倡导关怀艾滋病的主旨中,也不允许有这样的歧视,如果不遏制这种排斥的起点,我们预防艾滋病和普及人性关怀的努力将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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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有谁知道福州有没有愿意为艾滋病患者动手术的医院?如果福州没有,知道外地哪里有不恐艾不歧视敢于
有谁知道福州有没有愿意为艾滋病患者动手术的医院,知道外地哪里有不恐艾不歧视敢于接纳艾滋病患者动手术的医院麻烦告知?如果福州没有请问,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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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隐瞒已经是对女友的欺骗,何况是这么严重的病,劝女人尽快离开这个男人,否则会害了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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