鼻泪管堵塞探通后宝宝得脓毒症属于医疗事故么,是否可以追究医院责任

关于松岗人民医院因医疗事故造成我女儿死亡的情况反映  我叫吴侃文,男,现年31岁,湖南省浏阳市龙伏镇相市村人;妻子施丹,现住松岗汽车站旁。关于松岗人民医院因严重不负责任造成我女儿死亡一案,现向有关领导和专家如实反映,请依法作出公正处理。  一、案件的基本事实  日吴斯涵发低烧到松岗人民医院下属集苑社康中心治疗,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由于挂针治疗不见好转,12月30日早起到松岗人民医院儿科门诊张雪琴医生开单查血诊断结果是上呼吸道感染。开了点滴(头孢呋辛)打完之后,发现吴斯涵脸上、脖子上有红疹,成块状。于是立即去找医生,值班的5号医生看后说是过敏并说只要不痒就没事。下午4点多,给吴斯涵洗澡发现背部、腹部、腿上、脸上大面积红疹。立即赶回医院找到张雪琴医生,答复为使用“头孢”过敏所致(量体温37.5度)。打了一针抗过敏的药。到了晚上半夜,红疹加重、发烧,脸、颈、腹、背、臀部等多处大面积红疹,并伴有阵发性抽搐。  日早上,松岗人民医院余平生医生接诊,将吴斯涵晚上的症状详细告知后,查血结果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及药物过敏。他说发生的症状可能是药物不纯所致。要求立即住院。办理住院手续后(付功奎医生接待),我又将吴斯涵的所有症状详细告之,并且反复询问红疹、手脚冰凉、抽搐、站不稳到底是什么原因?付医生说发烧时出现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其护士也这样说,还说跟我说了我也不懂。所以我也没有多问,相信医生能治好吴斯涵的病。之后护士过来抽血检查很多项目,同时吴斯涵体温持续上升,11点时达到38.8度,有个女医生过来看了之后安排护士喂了点布洛芬,喝完之后吴斯涵全部呕吐出、脚站不稳、大小便解不出、红疹仍旧不消且痒。立即叫医生过来看,说是发烧所致的正常现象。下午4点钟左右,测体温还是38.8度,护士又过来喂了点布洛芬,吴斯涵在吃的时候嘴唇和手都发抖且开始发紫、手脚冰凉。护士说是发烧以及没吃东西所致。此时找不到医生。  日20:00至日早上8点整整12个小时一直未有医生过问,只有几个护士来量体温,我们多次无法找到医生,护士也不清楚医生的去向。要求护士帮我们去找,护士说找不到人。吴斯涵整晚不睡,全身大汗淋漓。直到1月1日早上9点,吴斯涵已经出现昏迷迹象,家属情绪失控,三次强烈要求下主治医生才姗姗来迟,查房时只作了简单的检查(听心肺,摸了一下手,用棉签刮脚),我们看到吴斯涵精神很差,嘴唇发紫,问:从昨天到现在整整12个小时没有医生过来看,我们也找不到人?她说她刚接班,上任没有交接,还不清楚。联系昨天的付医生了解情况后,马上转重症病房。  日9点转入重症病房后,开始测心跳、做心电图、脑部CT。付医生来后看到说了一句:吴斯涵昨天过来还是好好的啊,怎么现在这样了?可能是用药的问题和没有重视病情所致。要找童主任过来诊治,其到后简单检查(也是听心肺,拿棉签看了一下喉咙,然后刮脚)说:“病情非常危急,我们这里医疗条件差,设备技术有限,治不了。”要求我们立即转院治疗,我们被迫无奈只好选择,由松岗人民医院派120车将吴斯涵转到宝安区妇幼医院。  1月1日11:20分宝安区妇幼医院张侃医生接诊,说吴斯涵危在旦夕只有0.5%的希望,初步判断为严重脓毒症和多器官功能衰竭(休克呼衰心衰胃肠功能衰竭肺出血)。张医生对我们说,松岗人民医院在治疗中确实存在疏忽大意,药物的使用不当。吴斯涵虽经宝安区妇幼医院极力抢救,但因错过抢救的时间太久,还是在晚上8点钟时永远地离开了这个世界。至此,我们活蹦乱跳而又乖巧懂事的女儿因松岗人民医院的严重不负责任永远地在我们面前消失了,我们伤心欲绝泪如泉涌,想一死了之,谁能还我女儿?  二、松岗人民医院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吴斯涵死亡的具体表现  1、 吴斯涵因感冒发烧到松岗人民医院治疗,不但不见好转,反而越治越严重,并造成吴斯涵死亡的严重后果,故松岗人民医院存在致命过错。  2、 在吴斯涵症状严重时,不但不将其立即转到重症病房,进行仔细观察、检查和诊断,以便对症治疗,而且医生一走12个小时不见人,完全置患者生死于不顾,使病危的吴斯涵因得不到及时的确诊和治疗而死亡,这是医院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吴斯涵死亡的直接原因。  3、 在松岗人民医院入院记录诊断:1)急性呼吸道感染;2)药物过敏;出院记录诊断:1)颅内感染;2)药物过敏;3)感染性休克?4)心肌炎待排。宝安区妇幼医院死亡记录记载,死亡诊断:1)严重脓毒症;2)脑干脑炎;3)急性肺出血;4)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MODS):(1)心力衰竭(2)呼吸衰竭(3)休克(4)胃肠功能衰竭;5)应激性高血糖;6)凝血功能紊乱。死亡原因: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从松岗人民医院和宝安区妇幼医院不同的病情诊断证明了如下问题:其一、正是因为松岗人民医院错误地把吴斯涵当作患有急性呼吸道感染进行治疗,才以致造成严重的后果。其二、吴斯涵死于多系统器官功能衰竭也完全是因为松岗人民医院严重不负责任,不认真检查确诊和及时救治使病情严重恶化和诱发多种症状所致。  4、 松岗人民医院对吴斯涵的症状不能确诊,身上红疹一直不消除且原因不明,解剖尸体时发现吴斯涵心包有积液、心脏有瘀血,皮疹6处之多仍旧存在,病重通知单上说吴斯涵精神差原因待查。这些都是松岗人民医院的治疗不力和严重不负责任的具体表现。  5、 松岗人民医院为了逃避责任和掩盖事实真相,居然置职业道德和法律于不顾,对病历等进行篡改。如在已打印好的出院告知书和儿科入院记录上又用手写添加上对自己有利的内容。  6、 在门诊入院通知单中病情是急诊入院,其家属告知医生吴斯涵有口腔溃疡、阵发性惊跳、精神差等症状,为何入院记录中没有?医生主诉,现病史及体查描述不详细。  7、 入院后家属发现吴斯涵精神越来越差、全身乏力、站立不稳、反复发热持续不退,多次告知医生且《护理记录单》上有明显记录,但医生未做进一步检查,更未引起重视,除单纯服用“布洛芬”退热简单处理外,为何不作其它处理?  8、 吴斯涵呕吐,持续发热,而入院当天10时至转院仅补液体250ml,补液量够吗?  9、 入院当天12:59分检验单显示“谷草转氨酶、乳酸脱氢酶、肌酸激酶、磷酸肌酸激酶同功酶、羟丁酸脱氢酶”五项指标严重异常,但至吴斯涵出院,医生未对吴斯涵做任何有效治疗。我们质疑医生根本就没有看此份检验单!!!如果医生看了此份检验单,为何不做任何有效处理?也未予以复查?更未告知吴斯涵家属?检查结果对医生如同虚设,更谈不上会去了解吴斯涵病情,医生的责任心、医德何在?医院的管理为何如此混乱?  10、 吴斯涵手脚冰凉、抽搐、干呕,但医生护士始终说是发烧所致,对患者家属的提问极其不耐烦、不重视、不负责,我们质疑此为延误吴斯涵治疗的原因之一?  11、 同一时间(1月1日10:50分前后)出院记录单P180次/分,三测单P108次/分,护理记录单P170次/分,三份报告为何相差如此之大?   12、 为何《出院记录》的出院诊断(颅内感染、药物过敏、感染性休克?心肌炎待排)与《自动出院告知书》及《病重通知单》的诊断(急性上呼吸道感染,精神差原因待查)结果明显不符!  三、反映人的请求  根据上述事实我们认为:松岗人民医院的内部管理混乱,医生护士极端不负责,玩忽职守,未能及时发现吴斯涵病情变化加重过程,误诊误治延治,从而错过了最佳治疗及抢救时间,最终导致死亡。松岗人民医院对吴斯涵的死亡应负全部责任,现请求:  第一、 对吴斯涵的死因作出客观公正的认定以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  第二、 责令松岗人民医院依法足额赔偿我们的有关费用;  第三、 我们将保留依法追究有关责任人员因造成严重后果而构成医疗事故罪的法律责任。  跪求上级领导、医学专家们伸出正义之手,还我女儿一个公道!  
受害人父母:吴侃文 施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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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那个可能的小孩子。
  可爱的小孩子
  官不为民,谁为民?败类一群!    小侄女因松岗人民医院的误诊延治死亡一案,至今无公道可讨,无理可诉!    通过这件事,我才深知。    小老百姓在官府的铜墙铁壁面前是如此的弱小无力。    才充分理解何为叫天不灵叫地不应的苍白无助。    政府各部门串通一气的暗洞是小百姓无法挖掘的。    从3号开始,被法援忽悠着跟着他们设计的路线走,理智的听话的乖乖的。    11号北京司法局司长前来深圳司法处指导工作,法援处那天把我们安抚得很好,让我们看到希望就在前方。    随即第二天元月12日,所谓的法援也只是摆设一件,在医院的法律顾问面前一句话不说,并借故走开。扔下三个措手不及的非法律人士进行谈判,他们仨被医院法律顾问的嚣张、习以为常,气懵了。谈判以失败告终,医院嚣张而去。    信访局,一个相对公正相对有良知的地方,却对松岗医院毫无办法,卫生局不卖账,此事也毫无结果。    所谓的法庭,也只是冠冕堂皇的花瓶,明为民,实为政府说话的一副伪正面具。摘下面具,依旧是满目疮痍。    我想问:松岗人民医院的后台到底是谁?到底有多硬?         为什么这些刽子手们杀了人却还能够如此心安理得?    既然无法管得了你,那咱们就耗吧闹吧。    你们让亡灵不得安息,我们也会让你不得安宁。    是你们让一个家庭支离破碎,我们也不会让你美满幸福。    你们如此嚣张与敷衍深深刺伤了家属的心灵。    你们难道就不为人父母?就没有子孙儿女吗?    现在不为他们积阴德,迟早你们会遭报应的。    你们的娘亲没有教过你,当官要为民作主?当官要为民请命吗?         不和政府打交道,永远不知道政府有多冰冷与无情;    政府是为民的吗?是人民的吗?    一直以来,我的内心深处维护着党,维护着政府的每一个举措。    当别人提及其不是时,我总是站在另一个角度思考与理解他们的每一项决策。    可现在,真的受伤了。    通过这件事,才深深感受到政府之黑暗,百姓之柔弱!         弱民,何时才有有冤可诉,有理可说之地??    失望之极。  
  真是没有天理,现在没有后台的老百姓的生命,就如一根草一样,弱不禁风!
  坚持到低!不妥协、不放弃!
  有这样的政府,有这些良心缺失的人,生在中国是悲剧
  多组织些人到医院去,直接找领导
  悲痛,我们小老百姓的权益谁来保障,支持楼主一定要找到相关说法,还小斯涵一个公正。这一路走下去肯定很艰辛,希望楼主能坚强一点顶住,累得时候想想背后我们还有千万跟你一样的小百姓支持你,我们会一直给你顶下去。
  平头老百姓碰到这种事真的很难啊。  只能通过非常规手段来处理了。
  那些个吃白饭的猪,没有技术就不要医呀,欺负老实的人不懂,妈的,一家全死光也谢不了罪,你不会觉得活在世上是可耻么?  悲痛,一个可爱的生命,在你们所为的“白衣天使”的心中,到底算什么?难道只是个实验品?
  恶源:  /publicforum/content/free/1/2084024.shtml#Bottom
  顶起!
  又是挂水 一年要挂死多少人 悲哀
  讨回公道
  继续顶!
  强烈要求松岗人民医院将“人民”二字删掉!  强烈要求松岗人民医院将“人民”二字删掉!  强烈要求松岗人民医院将“人民”二字删掉!  强烈要求松岗人民医院将“人民”二字删掉!  强烈要求松岗人民医院将“人民”二字删掉!  强烈要求松岗人民医院将“人民”二字删掉!  强烈要求松岗人民医院将“人民”二字删掉!  强烈要求松岗人民医院将“人民”二字删掉!  强烈要求松岗人民医院将“人民”二字删掉!  强烈要求松岗人民医院将“人民”二字删掉!  
  松岗人民医院真的很垃圾,只要是个小孩过去看病,就不分青红皂白的打针吃药,真的对不起“人民”二字!
  那个丁国芳,还有那个叶志雄和佘平生,都不是好东西,找他们看病就等于是找死去,没病也给你治成大病,大病直接给你治死人,而且,他们助理护士你还没去办出院,就把你的东西给你扔了,你不能摧他们,但他们摧起你来,就是夺命的摧,还看着他们的助护士骂人一句话都不说,最后说句替她给你道歉行了吧,狗屁医院护士
  这样的医院! 真不配 “人民”
  这样的医院 让人民害怕 关键还是政府问题 请好医生 要花钱啊
  哎!打着为人民服务幌子,松岗人民医院(院长)是做什么吃的?国家相关部门去那里了?
  要有尊严,别学医!!!  要有尊严,别学医!!!  要有尊严,别学医!!!  要有尊严,别学医!!!  要有尊严,别学医!!!  要有尊严,别学医!!!  要有尊严,别学医!!!  要有尊严,别学医!!!  要有尊严,别学医!!!  要有尊严,别学医!!!
  顶一下,贴子别沉了。有结果了,楼主要来说一下,让我们都知道。  唉!可怜的孩子,可怜的一家人。
  说起来,《枪王之王》、《窃听风云》都是票房过亿的作品呢,我们期待张杰能演唱更多的电影大制作哦
  支持楼主,呼公平正义
  无良的医院,没德的医生!!!!!!祝愿你家可爱的孩子安息!!
  松岗垃圾医院。地球人都知道
  他们不是在评二甲么?这样的医院都可以是二甲?????
  怎么没有结果?
  医生无职业道德,各地都有此现象
  从我所接触看,只能多找些人到医院闹闹多要些钱做补偿
  1.强烈建议,二甲凭选由民众投票。  2.个别脑残制订的毫无人性的规章制度如果连你们内部都无法认同的话,需要去除。
  我来打酱油。。。。。  
  去年的帖子,现在怎么样了  
  松岗医院确实有很多垃圾医生和护士,他们都是关系户。居然有小学毕业的在里面做护士。如果都是二本以上毕业生,公开招考进来的,那么其责任心和水平,可以确保不发生类似的悲剧。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140例新生儿泪囊炎泪道探通术治疗
核心提示:新生儿泪囊炎是由先天性泪道发育障碍所造成的。多数为鼻泪管的下端被先天性残膜所封闭;或管腔被上皮细胞残屑堵塞;极少数因鼻部畸形、鼻泪管骨性管腔狭窄所致。
  新生儿泪囊炎是由先天性泪道发育障碍所造成的。多数为鼻泪管的下端被先天性残膜所封闭;或管腔被残屑堵塞;极少数因鼻部畸形、鼻泪管骨性管腔狭窄所致。因泪液和泪囊内分泌物无法排出,微生物得以在盲道中蓄积和繁殖,遂形成泪囊炎[1]。治疗上6个月内多采用按摩泪囊和眼水滴眼,6个月以后行泪道探通术治疗。我院采用泪道探通术治疗新生儿泪囊炎,效果确切,现如下。
  新生儿泪囊炎140例(156眼)。男85例(89眼),女55例(67眼)。发病时间在出生后1~12天,均有溢泪或溢脓,少数有,并经证实鼻泪管闭塞。
  治疗方法 探通时眼部滴0.5%爱尔凯因表面麻醉。患儿仰卧位,两人固定。扩张泪点,用冲洗针头按常规泪道冲洗方法生理盐水加入抗生素滴眼液将冲净;换用6号或7号冲洗针头(前端钝,两端开口)垂直泪点,转水平方向缓慢推入直达骨壁,以针头前端为支点转90°垂直向下插入鼻泪管,感觉稍有阻力,稍用力进入下鼻道。无需退针,注入冲洗液。患儿出现吞咽动作,证明已通畅。探通成功后1周复诊如仍有症状可采用相同方法再探通1次。如果探通时感觉阻力特别大,则放弃探通,以防形成假道。
  1~2周后复诊:无溢泪和溢脓为治愈;仍有溢泪和溢脓,冲洗不通畅者为无效。
  随访6个月,治愈154眼,治愈率98.7%;其中经2次探通治愈19眼,占12.3%。无效2例。
  新生儿泪囊炎是婴幼儿常见的,应与新生儿脓漏眼等相鉴别。在治疗上多先采用滴抗生素眼药水和按摩泪囊区保守治疗,无效后再考虑泪道探通术。在探通时机上有所争议,普遍认为1岁以内的婴幼儿组织稚嫩容易损伤,而且部分病人可以自愈,因而选择6个月~1年后再探通。但患者长期溢脓,给患儿和家长均带来痛苦和麻烦。保守治疗效果差、疗程长,随着时间的延迟,阻塞的部位有可能机化,手术的难度和次数都会增加。本组有2例1周岁以上患儿探通时感阻力大,怀疑为骨性闭塞而放弃探通。本组3~6个月患儿97眼,1次探通成功93眼,占95.9%。而1周岁后探通23眼,经1次探通成功为9眼,占39.1%。两组结果经统计学(采用χ2检验)分析,P&0.01,差异具有非常显著性。因此,早期泪道探通疗效较好。
  由于是婴幼儿患病,家长对操作多有顾虑,首先应向家长解释治疗的过程和意义,消除顾虑。探通手法要轻柔,防止形成假道。注水冲洗要缓慢,以防止吸入性。我们采用6号或7号冲洗探针,探通后无须更换针头即可冲洗,简化了操作步骤,缩短了操作时间。本组病例没有出现泪点损伤或泪小管撕裂等并发症,值得临床推广。
(责任编辑:刘振龙)
常见症状: 并发症状: 相关检查: 推荐用药:
清热解痉,去翳明目。用于肝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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