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张家港中医治疗肩周炎炎中医医院

  【爆料】1/2#江苏张家港市中医院,医德何在,人性何在#: 4个月大孩子的28岁的母亲感冒发烧,治疗3天,莫名死亡,3车防暴队“土匪”强行拖走尸体,现在想2万块平息了事,不然就要等3个月解剖尸体告知死因,然后再花6个月甚至更长时间走“正常途径”。死者家属跪求关注、转发!!!    2/2【爆料】#江苏张家港市中医院,医德何在,人性何在#: 请问一穷二白身在外地的农民工怎么耗的起???请问停尸火葬场的28岁的生命如何早日入土为安???请问4个月大的孩子怎么健康成长???请问谁能给予弱视群体些许细微的关注???死者家属跪求关注、转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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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位朋友帮我看看这个有没有问题!!!
  把当事医生枪毙才能让病人入土为安   医院赔偿一百亿才能让孩子健康成长  这张图片问题非常大 就凭这张图 医院死定了 拿去联合国 一定告死医院
  什么一些治病救人的医疗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逐渐演变成人间地狱;为什么个别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变成了白衣杀手?  一方面,与医疗服务市场化有关。实施医疗改革后,医院自负盈亏,一些医院、个别医生为了创收,不惜将患者当作摇钱树,重复检查、小病大治、滥开大处方、高收医药费。  另一方面,是个别医生自身素质差。医术差,误诊漏诊、违规用药;医德差,玩忽职守,草菅人命。  更让老百姓痛心疾首的是,当出现医疗差错、造成人身伤害后,肇事医院往往摆出一副强势者无畏无惧的态度,不理不睬,不闻不问,漠视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当患者方去跟他们评理时,他们或推诿拖延、或羞辱谩骂,甚至出动保安,武力对付手无寸铁的医难者。  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告状吧。明明是一起极其明了的医疗伤害事件,卫生主管部门不是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的过错,而动辄就是“医疗事故鉴定”,或者“你去法院告吧”。  已经身体上伤痕累累、精神上极度疲惫、经济上倾家荡产的患者,只得再次借债去支付昂贵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还得一趟趟跑法院,还得一次次看法官的脸。  法院本是救危济困、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地方,中国的百姓也相信了法院里有包青天。但事实并不尽然,医疗官司多以患者方(尽管已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已经逆来顺受选择了放弃)败诉而告终。  究其根源有:一,患者取证难。众所周知中国的医疗系统存在不透明化和无第三方监督制,患者跟医院打官司的取证便成了极大难题。就好似与虎谋皮,原告要求被告来提供其犯罪的证据一般的可笑。伪造病历、提供伪证,关键证据不翼而飞,不再是天方夜谭,对病历“整容”已经是熟能生巧了!  二,责任鉴定难。医疗事故鉴定从原来的卫生主管部门直接鉴定,转为医学会鉴定。但这是换汤不换药,形式上,从原来的老子鉴定儿子,到现在的兄弟鉴定兄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尤其是鉴定人不签名、不出庭作证,鉴定的是否公正,完全由鉴定人的良知决定。这样的鉴定结论,就很难保证它的公正性。  三、法院判决很难公正。应该说,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但法律是死的,掌管法律的人是活的。在中国,权大于法,已是人人皆知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医院有强大的关系网,院长(医院)与院长(法院)、专家(肇事医生)与专家(鉴定医生),他们路路相通。弱小的患者方,与强大的医院打官司,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  在肇事医生无畏无惧、当事医院不理不睬、卫生主管部门不闻不问、医疗官司屡屡败诉之后,在路路走过、路路不通、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之时,饱受了医疗伤害又饱尝了维权艰辛的百姓,只好自救——暴力索赔。于是,出现了家属在医院里设灵堂、烧纸钱的情形;出现了专门替医难者讨公道而被称之为“医闹”的专职人员。于是,在中国的医院里,又出现医生戴头盔上班、医生配保镖看病的千古奇闻。   这里再提供一份网上搜索到的数据:  中国去年近万起扰乱医疗秩序事件伤五千人   文章来源:中国新闻网 9:12:56  去年中国内地发生九千八百三十一起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打伤医务人员五千五百一十九人,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超过二亿多元人民币。这是国家卫生部新闻办今天透露的数字。  为什么?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百姓对依法维权失去信心?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百姓铤而走险,冒着被刑事拘留的危险而去医院闹事、采用暴力索赔的方式来解决医疗纠纷?就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缺乏保护,相关机构、执法部门对百姓疾苦不够关心,出了事不闻不问麻木不仁。  在出现医疗纠纷后,医院不是积极安抚医难受害者,不是认真查处肇事医生的过错;而是利用强大的集体性经济与社会关系能力,利用医院雄厚的财力、物力、人力资源,来与弱小的患者方抗衡,人为地增加患者方的维权成本,让一些医难受害者想维权但又望而却步,让无钱聘请医疗律师的医难受害者伸冤无门,告状无望,最终怨声载道,冤魂遍野。而院方对肇事医生想方设法的庇护,只会导致医疗差错越来越多,医患纠纷愈演愈烈。   如果不认真查处医难制造者,那么,将有无数的百姓会成为医院里冤屈的亡魂。
  医生揭“黑幕”:错误用药导致至少4名患者死亡,真正的死亡原因家属竟全然不知  (转载)  记者: 孟绍群    “看到那么多患者因医生错误用药而丧失了生命,我的良心告诉我,必须把真相说出来:其实有许多医疗事故,没有医学常识的人根本发现不了。医院不需要在病历上做手脚,因为患者根本看不懂。”近日,一位在感染科工作了11年的医生抖出了一块据称是业内隐藏已久的“黑幕”。   付金满(浙江省台州医院感染科医师):我只是随随便便在我们医院的死亡病历中翻了一下,就找出4个因医生错误用药而死亡的例子。   用药错误是显而易见的,但是没有医学常识的人根本发现不了。比如,在一位严重的肝炎病人的常规治疗中,每天都注射维生素K1注射液20mg,而这种药的说明书中明确写着:严重肝脏疾患或肝功不良者禁用……盲目加量可加重肝损伤……   又比如,在抢救一位心脏骤停的患者时,一次就推注了5mg肾上腺素(平常所说的强心针),可说明书中的“极量”用量也不过是:皮下注射,一次1mg……用量过大……可引起血压突然上升而导致脑溢血……   还有一种叫氨甲苯酸的药,说明书规定一日最大用量0.6克,用量过大可促进血栓形成,但是,在一位患者的用药记录中,我却清清楚楚地看到:每次0.6克,每日3次的记录。   发现这些情况后,我向领导反映,领导却对我说,不要看说明书,说明书根本没有用。我告诉跟我实习的学生不要这样用药,他们却说,老医生都这样用。   如果药品说明书都可以讨价还价,那医生用药还有什么标准?如果以后的医生都这样用药,还不知道有多少本不该死去的患者成为不规范用药的牺牲品。本应治病救人的医生岂不变成了“刽子手”?……
  吉林辽源矿务总医院治死少年推脱责任,气焰嚣张!  楼主:复仇之魂vs 时间: 00:32:00   最后更新: 19:40:02  宫帅宏今年十六周岁,他是整个家族唯一的男孩,乳名叫二宝,正是花季少年无忧的时候,由于患有鼻息肉,怕影响上学,所以特意选在放假的时候去做手术,正月初八在辽源矿务局总医院住院完成了鼻炎手术,经过四天的点滴治疗,准备第二天出院,二宝高兴极了,早上还和妈妈有说有笑,计划第二天的打算,可今早打完了针,二宝却死在了病床上。  宫帅宏出生在一个不幸的家庭,父亲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下岗的母亲一人是全家的脊梁,姐姐在大学是靠亲朋好友资助完成学业,几年前的一场大火让这个不幸的家庭一无所有,是同学的捐助,爱心人士的关爱才让小小的二宝重返课堂,他多次跟妈妈说,一定要好好学习,回报好心人士和社会的厚爱,多么懂事的一个孩子,可现在一切都不可能了,日上午十点,刚打完针的二宝突然告诉妈妈他难受,就告别了这个世界,失去亲人的家庭不但没有得到应有的抚慰,一位院方发言人竟然说“医院本来就是死人的地方”来推卸责任!医院本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地方,而今却成了扼杀生命,草菅人命的所在!令人心寒!医院这种态度,这种做法,让我们患者家属痛心!失望!绝望!二宝还是个孩子啊,是全家人的希望啊!一个家庭的希望就这么破灭了,一个家庭的幸福就这么被毁了!医院从事发到现在还没有给我们任何说法,对于孩子的死因模弄两可,含糊其辞!这就是人民应该信任的医院吗?这就是救死扶伤,治病救人的医院吗!天理何在?王法何在?医院还找来警察撵我们走,推卸责任,人是在医院走的,医院就连个说法也没有吗?手术前,医院进行了各项体检,显示各项正常,可是就这么各项正常的一个花季少年,居然在手术之后治疗完成了就再也见不到他的父母,他的亲戚,他的同学了!  希望有关部门关注,希望有人管管老百姓的命,我相信,泱泱大国,一定会有说理的地方,希望辽源矿务局总医院能给出合理的的解释以及将死亡患者当初救医的全部医疗过程详细的公布于世。谁是谁非,群众自然不难判断,虽然其中必然涉及到专业医学知识,但是群众中也总还是有医学专业人士的吧?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
  (转帖)活人被治死了是常有之事,随便上网一看就会看到很多 。复制一段报导如下:  来自浙江的徐女士一家人在深圳做生意。婚后,徐女士在去年11月份生下了女儿小羽菲,下个月就要迎来她1岁的生日。可是,让徐女士一家人没有想到的是,从10月8日开始,小羽菲开始发起了高烧,也就是这次高烧,让还差一个月就1岁的小羽菲离开了这个世界。  “下个月就是她的生日了,我跟孩子的爸爸都想好了怎么给孩子过一岁生日,可没想到我的女儿就这么没了。”谈到小羽菲,妈妈徐女士泪流满面地说,女儿发高烧后,她便带着她到龙岗区妇幼保健院就诊,在门诊看过后,便拿了药回家。结果,第二天小羽菲的病情却并未得到缓解。“吃过药就退烧了,可过了一会就又烧起来了。”看到女儿一直高烧不断,徐女士带着她再次回到龙岗区妇幼保健院,9日上午,开始住院治疗。  而一直到11日,小羽菲的病情却一直没能得到缓解。在当日中午12点10分左右,徐女士发现,女儿的病情开始恶化了。“孩子开始尖叫,医生却说属于正常现象。”徐女士介绍说,当时她看到躺在病床上的女儿开始出现“啊啊啊”的单声尖叫,好像要吐却又吐不出来。见此,徐女士马上叫来了医生,可医生检查后告诉徐女士,这属于正常现象,因为小羽菲的高烧比较严重,一般要持续4到5天左右的时间才会缓解。可是,医生走后,小羽菲的情况越来越严重,直到当日下午5时30分左右,徐女士叫了两三次医生,给出的结论都是正常。  10月11日下午5时35分,另外一位胡晓波医生检查过小羽菲后,立刻开始了抢救。“当时就有3个医生急匆匆来到病房。”之前院方一直说小羽菲情况正常,可换了一位医生后,却立即紧张起来,对小羽菲实施抢救。对此,家属不仅感到诧异,也更加焦急、紧张起来。结果,直到当晚10时25分,小羽菲终究没有救过来。  婴儿不治,医院竟撕毁病历  “你看看,这就是他们撕毁的病历。”10月12日下午,记者在龙岗区妇幼保健院中,见到了徐女士手中被院方撕毁的病历。“我们是在医院办公室的垃圾桶、角落和窗外找到的。”拿着拼凑在一起的两张A4打印纸上,徐女士介绍说,当宣布小羽菲死亡后,原本抢救的医护人员立即离开了病房,回到办公室后便锁上了门,然后开始撕毁这些病历。
  "医跑跑”的犯罪构成  跑,动词;疾步也。跑得快,有奖,如比赛;跑得“狠”,挨骂,像“范跑跑”;跑得“准”,刑罚,是“医跑跑”。  24日晚9时40分,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的6位医务人员在1号手术室的手术台上,将车祸病人全麻截肢缝合时,因隔壁2号手术室起火、烟浓,置全无知觉、不能自主呼吸、靠呼吸机供氧的病人于不顾,跑了!义无反顾地跑了!网称:“医跑跑”。  “医跑跑”还得接着“跑”,对准公检法“跑”,跑向高墙里比医院还大的院儿;因为病人死了,且“跑”与“死”有着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在法医鉴定之前,病人的死因不外乎:一是呼吸机停止工作而窒息,二是烟熏所致,三是伤口流血过多而死。无论是哪一种或“三合一”的死因,“医跑跑”均难辞其究。“跑”是表象,以跑的方式放弃救死扶伤的法律责任,放任病人可能发生“死亡”的结果,才是法律上的内因。  “医跑跑”为其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仍须负刑事责任。首先,其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其次,其系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不适用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法律规定。  院方称:“当时可能医生认为,病人的呼吸机依然可以维持供氧,烟雾不会影响病人的呼吸,而且他们也被熏得难以支撑,所以就跑开了”。 专家称:“如果火情的确非常严重,现场医务人员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那么可以在确保患者安全的前提下撤离。如果在火势蔓延之前,医生应有所为而不为,没有采取必要的措施,直接就逃跑了,就应当追究其责任“。  “医跑跑”涉嫌触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疗事故罪,无疑。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的行为,当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医疗事故罪的犯罪构成: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医务人员;主观方面是过失犯罪,即已经预见到危害(难以支撑、放弃治疗、可能死亡)而跑开,轻信呼吸机(病人可以支撑)能够避免死亡,以致发生病人死亡的结果;客体是公民的生命权利;客观方面是严重不负责任的行为,即跑了。  如果病人没有全麻,医生跑了就跑了呗,病人跑不了还能爬,只能说医生“不厚道”、“不讲究”、“没医德”、“少教养”;但是,医生把病人全麻了、腿卸了、烟来了、就跑了,亦只能被有办法地法办了。  受人之托,应忠人之事;依法之责,当救死扶伤;一跑了之,焉能逍遥法外不成?!
  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的钱锦华故意报复误诊害人生命  楼主:QQ64ABC 时间: 14:50:00 点击:122   最后更新: 11:36:27  各位病人家属,为了家人的生命安全,我们被迫不得不在手术前给医生包红包,但有些黑心的医生就是拿了红包也不好好给你家人看病,为此我们为了自己的合法利益及身体健康不受侵害,希望你们在给二院医生红包的过程中进行录音和录像,留下合法的证据。免得象我亲人在给了红包的前题下,还给报复误诊,延误了最佳治疗时间。葬送了宝贵的生命。  我亲人6月份的CT报告上就很清楚的诊断:肺部有肿块,不排除癌变的可能。可钱锦华作为一名主任医生,却对此不管不顾,对此我多次提出疑问,他却说没事,CT也是在我一在请求下才同意做的,这样的医生能行医吗?象这样的衣冠禽兽居然还是主任医生,南通卫生局是把老百姓的生命当儿戏吗???  7月份钱再次故意误诊,拍的X片都没有给我们,追要多次都不给.他是有意隐满,而我们却一点都不知道,直到11月份换了主治医生,二院的CT报告再次证实了钱的多次失误。请问南通卫生局???象钱这样为了一己私欲不能满足就施以报复的主任医生还能行医吗???  红包每次都给了,可这个流氓还不满足,还要女色。医生本应救死扶伤,给了红包还要女色,达不到目的就故意误诊报复,这样的医生比贪官污吏更可恶.  二院是垃圾医院,医生误诊率最高的医院,很多主任医生都是赤脚医生上去的,医德和行医水平都很低下,我的亲人就因为钱锦华这个道德败坏庸医的两次误诊,把肺癌当肺气肿治疗,延误了半年,失去了最佳治疗时间(这是二院的医生说的),现在是生命垂危,这一切都是钱锦华这个衣冠禽兽报复的结果,他是医生中的败类。  对于钱锦华的两次报复误诊,二院的医生也都议论纷纷,大家心知肚明,很多医生跟我谈起此话题时也对钱的失误充满了谴责,有很多医生建议我追究钱的失误责任  一个人不可能腐败,环境腐败才导致个人腐败。这句话用在二院是再适当不过了,从帖子里就能看出二院腐败的人太多了,既然对误人生命都熟视无睹。  大家在帖中都看到二院这群恶魔的臭恶表演了,龌龊之极,他们能变相杀人,能侮辱妇女,但是你不能揭露,还倒打一耙,道德伦丧的一群恶魔,难怪门前冷清,连年亏损,你们身上有多少条人命,就不怕报应吗?  http://bbs.0513.org/thread--1.html  大家去看看事情的经过吧,虽然有很多的真话被濠滨论坛的版主们和谐了,但事实不是他们所能掩盖得住的。希望作为文艺工作者的他们要有起码的良知,不要为虎作伥,净化社会环境人人有责,不然你家人朋友早晚也会是受害者。  二院一直不肯我家复印有关资料是出于什么目的呢???病人有这个权利,他们有什么见不得人的事情???是想出了事时修改资料推卸责任,还是想掩盖他们过度收费,过度治疗,开大处方的罪过???希望以后大家去看病时一定要及时复印有关资料,他们不肯复印就象我一样用手机拍下来维权作证.
  双流第二人民医院无良医生害死一个11岁的少女!!有良知的帮顶啊!  楼主:小马甲穿一年 时间: 14:16:00   最后更新: 12:28:34  双流第二人民医院。误诊害死十一岁女孩生命。 误诊小女孩为阑尾炎。动手术后发现并无大碍但导致肠道感染。在未经过家属同意下做了手术,结果肠子绞在一起,感染。转院说已经没救了,是被活活饿死的,你能想下这种感受么? 死亡时间 下午7点零八分 。有同情心的帮忙顶顶。谴责这个不人道的医院误诊小女孩为阑尾炎。动手术后发现并无大碍但导致肠道感染。在未经过家属同意下做了手术,结果肠子绞在一起,感染。转院说已经没救了,是被活活饿死的,你能想下这种感受么? 死亡时间 下午7点零八分 。有同情心的帮忙顶顶。谴责这个不人道的医院  就是因为双流二医院的医生不负责,才误诊小女孩为阑尾炎。在动手术切除阑尾后,小女孩仍就还是说肚子疼的受不了,但是医生没有仔细检查就判断并无大碍!!!女孩的家人一次次找医生,希望给女儿检查一下,可是医生都不管不问,说什么手术伤口痛是正常的!女孩一直在哭诉是肚子里面痛啊,不是伤口痛啊!!!这样的医生还是人嘛!  后来才发现肠道感染,坏死了。先不说感染是不是手术造成的,这个问题我们老百姓也无法求证了,但坏死总是被医生拖延造成的吧!  到这个地步,双流县二医院的医生也知道出事了,就赶忙把病人丢给华西医院了。  在华西医院做了紧急手术,发现肠子绞在一起,感染。小肠全部都坏死了 ,只能全部切除。。。而且切除了小肠也无法挽救女孩的生命。。。手术后,医生说为什么不早点送医院啊?  是啊,双流二医院的无良医生,你没本事就早说啊,为什么要乱来啊,你手中的手术刀也是杀人凶器!你没把握医治就早点让女孩去好医院啊!就是因为你的愚蠢和不负责,才断送了女孩的性命!她才11岁,多么美好的年纪啊!  死亡时间 日下午7点零8分 。女孩在承受了那么多痛苦后,还是遗憾的离开了这个世界,她的父母家人怎么也想不明白,二医院的医生不是说阑尾炎是小手术吗?他们经验丰富,不会有事的。可这才多久啊,一条鲜活的生命就这样没了。。。  有同情心的帮忙顶顶。谴责这个不人道的医院,谴责这个不负责人的医生!是他们的失职才害死了这个女孩!!!
  烟台山医院重大过失致患者死亡置患者生命于不顾,事后掩盖真相医德何存  楼主:bruce7cn 时间: 21:11:00   最后更新: 21:11:26  日7时45分吴金花在山东烟台第二人民医院不幸死亡。吴金花老人的死亡,是因院方过错导致,实际已构成医疗事故:第一,院方未能及时查明病因,延误抢救时间,直接造成患者死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门诊病历和死亡证明中患者病的死亡原因不一致,并且相互矛盾。一个人,几种死法,损害了家属的知情权,损害了家属的感情。(二)在死者家属再三追问医院死者病因时,代表医院的急诊科杨海燕主任、参与抢救的孔令亭医生承认未能查清患者病因及死因。仅给出“可能为急性心梗、可能是大面积脑出血、可能是脑卒中、可能是肺栓塞”等说法。其中,急性心梗和大面积脑出血的抢救方法是截然不同的。  而两位医务人员还一口咬定无论何种病因,抢救方法是完全一致的。医疗事故中,就是因为患者家属与院方信息的不对等,院方可以用各种理由对其过失进行搪塞,可以以各种借口欺骗患者的家属。(三)病历描述自相矛盾。例如:“瞳孔散大固定,对光反应弱”。如果瞳孔已经散大固定,怎么会有对光反应?  这就相当于我告诉你小明已经死了同时呼吸微弱,任何一个稍有常识的人都会看出这其中的矛盾,我想问院方的医护人员你们真的学过医吗?(四)抢救过程中不按规定敷衍了事,置患者生命与职业操守于不顾  抢救记录中的脑苷肌肽是属于抢救用药吗?医务人员赶到患者家中抢救时,未使用呼吸机,失去有效的抢救时间。在抢救途中医务人员未采取正确的心肺复苏术,只是敷衍单手按压。  哪国的医学教材里面心肺复苏是用单手轻微按压的?更令人不能接受的是医护人员事后还像家属解释单手按压是为了防止护士压碎患者的肋骨。贵院的护士是护校毕业还是武校毕业?全世界能有几个人能单手压碎别人的肋骨?第二,院方为掩盖其责任,伪造隐匿重要资料,拒绝提供关键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其一、伪造病历。院方抢救记录中四位参与抢救的医务人员签字为一人所签。而且提供给家属复印的时候墨迹未干。家属是在患者身亡后第二天才到医院索取资料的,为何一天之后还会墨迹未干?抢救记录时间为早7:30交班前,可是记录中清晰记载了7:30后直至患者死亡的每部细节,患者是在医院的精心设计下程序死亡还是医院的记录者有未卜先知的能力?其二、院方以丢失为由,拒绝提供首份抢救心电图等一系列资料。因为院方清楚,没有依据,他说什么就是什么,你又能如何。死去的人又如何指责院方的种种劣迹?其三、院方拒绝提供抢救记录复印件。在家属的再三要求下,院方拖延一个余小时才提供出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未加盖证明印记。任何一家医院都应该不止一次面对患者索要资料的情况,能不给的都说丢了,还面带微笑的说是清洁工拿起来就扔了。被看到的还是在再三要求下拖延再三才肯提供复印件。国家明明有规定,复印资料需要加盖印记公章,院方为何置国家的规定于不顾?第三,在医院抢救中,所抽血液至今仍有一项结果未测;多次检测血氧饱和度,而抢救记录中没有检测值。那么如何进行抢救呢?
  上海瑞金医院草菅人命 母亲被活活医死   楼主:一本正经123456 时间: 09:15:00   本想颇有名气的上海瑞金医院能治愈我们母亲张亚琴的慢性腹泻导致的重度消瘦症,但谁也不会想到,瑞金“仁医”反成杀手!母亲在日住院,医治36天,在受尽痛苦折磨、化去医疗费九万余元后,于6月1日70岁的她竟不幸病逝医院。  母亲的病并非是不治之症,无可救药。她进院时,尽管腹泻不止(一天三四次)伴间歇性发热(不施药会自动退热),人消瘦乏力,但仍能吃能喝,说话响亮,在搀扶下,能从医院病房走到外面洗手间自行大小便,就是住院后,经多项检查,检查结果表明,直至5月23日,她的内脏各大器官也均未发现大的毛病,本该完全可以医治。她的病逝纯属医生漠视病人生命、极不负责的态度和胡乱施医用药致病人死亡的悲剧!  事实可以明证,医生对母亲所谓的治疗,其实只是恶化她的病情,加剧她的痛苦,促使她的死亡。可以说母亲是活活被瑞金医院医死的!是一起极其严重的医疗事故!  母亲死得太冤,太痛苦!  追忆母亲在瑞金医院医治的全过程,医生确有太多太多不可饶恕的误诊和救治不当!!!  一、一再误诊、贻误患者病情  二、不怕丧人性命,胡乱施医用药  三、未尽救死扶伤天职,一再错失救治良机  一次次的误诊,胡乱施医用药,已错失了一次一次的救治时机,母亲的病情日益加重、恶化,危在旦夕。  医生本就早该设法救治,给母亲输血,不该一味地抽血。至5月19日,她的血红蛋白因被多次抽血,从原先的90G/L(已贫血)已降至57 G/L;红细胞含量从原来的3.02 ×1012/L,一减再减,降至1.76×1012/L,减至危及生命的地步。 不可理喻的是医生还是只知不停地抽血,却不给输血。  我们早就多次请求医生给母亲输血。可医生总是不是说“你母亲的血是稀有(RH阴性)”就是“申请不到”,而且在此前,他们自己认为治疗必需每天输血浆时,医院血库也是一卡再卡,而医生的态度也只是顺其自然——申请不到就算了。  于是,我们只好跑到上海市血液中心,要求献血换血浆,可血液中心却回答:“血浆非常充裕,不要指标,要多少给多少,为此献血,根本用不着。”  更让人气愤的是,就是我们将此情况反馈给医生后,给母亲所输的几袋血浆还都是我们自已同医院血库去争理一次给一次,停停输输……问题究竟在哪?岂不眧然若揭!  至5月23日,经瑞金医院消化内科推荐,我们请中山医院消化内科刘厚钰教授会诊。刘教授会诊后指出“患者各大器官没啥大的问题,要好好医治”、“她这种情况用抗生素根本没有用”、“必需输全血”!   此时此刻,瑞金医生虽也已明白亟需给母亲该输全血或少浆血。我们也总以为母亲即可输到血了,但又令我们万万想不到的是,等来的还是冷冷的回答:“你母亲血型稀有,申请不到”。无奈,我们又只得跑到市血液中心,要求献血换血,同时上网呼吁求助。血液中心同志看到我们一再找他,为之动容,但他感到惊讶,说“这种血虽是稀有,但我们是有的,你们家属根本不用一次一次跑来,我们的程序是只要医院来联系说这病人急需,否则有生命危险,我们保证供应的。”  同时,民间好心人“胖胖鱼”等伟大的无偿稀有血联盟在网上看到我们求助,就与我们联系,并主动打电话到瑞金医院消化内科,表明愿意为我们母亲输血,且我们开始“紧盯”着要医生打电话要求供血,在这样的情况下,他们才为我们母亲申请全血。  可恨的是瑞金医院医生就是在刘教授建议输血后,还是这样一拖再拖,又整整拖了五天!直到5月28日,母亲临终前三天,才给她输全血。  真是万万想不到,堂堂瑞金医院的所谓“名医”,对病人的态度是如此冷漠!救治是如此不力!行动如此迟缓!什么“病人第一、救死扶伤”都是一句空话!!就是母亲临终前后几天,我们也没能见到那些医生!实在太令人寒心了!而我们只是痛苦地默默离开,但直至今日那些医生连一句“我们已尽力”或表示歉意的话都没有(当然事实上他们是没把这病人放眼里,无所谓尽力)。  人命关天,生命无价,人死不能还生。母亲如此不幸被医死,对我们家庭来说,已成残酷事实,无论怎样都无法挽回和弥补。我们全家一直沉浸在极度悲痛之中。此刻,我们将母亲不该去世而去世的病例,瑞金医生医病成杀手的事实上网予以曝光:  (一)为不该去世而去世的母亲申冤叫屈,能让她地下安息。  (二)向上海市卫生局和瑞金医院领导呼吁,强烈要求对此医疗事故作医疗鉴定,尽速查处!并予以明确答复。  (三)希望母亲不该去世的病例,能对医院和医生有所警示,医生医病千万不能再成杀手。  (四)供其他有类似母亲病情的病人和家属参考,在治疗过程中,务必跟踪关注医生所作的各种检查报告,并及时分析把握医生施医用药的科学性。  最后千愿万望像母亲这样的悲剧不再重演
请遵守言论规则,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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