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人员在县医院住院时该怎么报帐,又该报的医保没有报多少?

异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该如何报销 我是湖南永州的,儿子生病了在中山大学附属医院住院。_百度知道
异地住院农村合作医疗该如何报销 我是湖南永州的,儿子生病了在中山大学附属医院住院。
住院时没说此事?流程是怎样。如果现在要报销,该如何报销?比例是多少在家有买农村合作医疗
外地急诊的、住院病志复印件2、身份证。报销时大概需要的手续有。如果还有其他的、住院收据(原件)4、费用总清单3、卡)7,出院时找大夫要。去外地住院。供参考;或者有其他必须去外地住院原因、转院手续或证明前四个是医院的、户口本6去外地住院:1、合作医疗本(或证、诊断书5,以当地政策为准,需要当地医院出具转到外地XX医院的转院手续(证明本地治不了,住院三天内向当地合作医疗管理中心登记(各地规定日期不一样),报销时需要回你老家(湖南永州)报销,需要去外地XX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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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10年3月发布的《湖南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异地即时补偿结算管理办法(暂行)》。
  《办法》规定,参合人员报销的住院医疗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先行垫付,再由定点医疗机构定期与参合人员所在的县(市、区)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结算。参合人员到省、市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应出具本人合作医疗证(卡)、身份证(或户口簿)、转诊证明(审批单),定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为其办理入院手续时,通过新农合信息系统对入院参合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实。患者住院期间先按医院规定交纳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当日先到医院出院结算窗口办理出院手续,后到新农合费用补偿结算窗口申请办理新农合费用补偿。
  再结合郴州市永兴县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政策》的解答:参合农民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
现在全国的医疗保险政策不是完全一致,所以建议去户口所在地卫生部门下属的新农合办咨询。这种情况一般是住院前先到农合办领《转外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住院。
那我们当时情况比较特殊,也要住院前先到农合办领《转外审批表》经批准后方可住院吗?
中山大学附属医院的相关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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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门在外也不愁2013年射洪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 射洪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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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射洪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解答
  一、哪些人可以参加城镇居民医保?&
  凡具有非农业户籍、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镇居民,均属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范围。具体包括:&
  1、中小学在校学生(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工校的全日制学生);&
  2、未满18周岁非在校(托幼机构)的未成年人;&
  3、18周岁以上非从业城镇居民。&
  二、城镇居民首次参保需要提供哪些资料?续保需提供什么资料?&
  首次参保人员需参保者的户口簿、身份证(或身份证复印件)、1寸免冠照片1张,低保户、重度残疾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低保证”、“残疾证”确认证明,以及当年个人应缴的医保费。&
  续保人员需带上“居民医疗保险证”和个人应缴纳的医保费。
  三、2013年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标准和政府补助是怎样的?&
  (缴费标准和补助标准随政策变化做调整) &
类&&&&&&& 别&
个人缴费标准&
政府补助标准将达到&
未成年居民&
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
未成年居民&
  四、城镇居民什么时间开始参保缴费?&
  城镇居民实行按统筹年度一次性缴费,从上年的11月1 日起开始办理当年的参保、续保。&
  五、城镇居民怎样参保?&
  普通城镇居民可持参保相关资料到所在社区(居委会)或乡镇财政所参保登记、缴费。学生(包括幼儿园学生)由就读学校组织参保登记、缴费。&
  六、现行的参保居民医保待遇是怎样的&
  1、住院医疗费用报销&  &&
  城镇居民医保“起付线”、“报付比例”、“ 封顶线”& 单位:元&
  报付比例&
学生和未成年人住院报付比例在此基础上上浮15%&
乡镇卫生院&
市外定点医院&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最高报销比例不超过95%。&
  2、特殊疾病门诊治疗费用的报销: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慢性肾功能衰竭透析治疗、肾移植术后、肝移植术后抗排斥药物治疗的参保居民,还可申请特殊门诊治疗,报销办法与在二级医院住院报销办法一致。&
  3、连续参保缴费首次住院可提高报销比例。&
  城镇居民连续缴费参保年限与住院费用报销提高比例表&
连续缴费年限(无住院费用发生)
首次住院报销比例提高 %
  4、享受门诊统筹报账。2013年城镇居民医保门诊报账按照市人社局制定的政策执行。&
  七、参保人员如何住院、转院、结帐?&
  (一)城镇居民就医: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患病住院时,凭城镇居民医保证到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医应出示“医保证”,不出示“医保证”,病愈出院不能报销,后果自负。&
  (二)医疗费用结算:在县内定点机构住院的,入院时应预缴一定数额的费用,出院时,城镇居民只结算属于个人应负担的部分,应由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直接与县医保局结算。转院和在异地就医住院的,由参保人员全额垫付住院医疗费用,出院后,一个月内到医保局报销。&
  (三)如何转诊、转院 :&
  1、转诊转院条件:经所住医院检查、会诊本院不能确认诊治、抢救的疑难病症、危重病症可转院治疗;诊断明确的多发病、常见病或手术后可转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进行后续治疗的。&
  2、转诊、转院程序:参保人住院期间,因病情需要,市内由二级转三级医院诊治,需由医院科室负责人提出转院(诊)理由,经医院医保办签字后送县医保局审批;转市外医院就诊的,需由县人民医院(中医院)相关科室提出转诊理由,医院医保办、分管院长签字后送医保局审批。&
  未履行转诊转院手续擅自到外地医院就医或者擅自改变住院的,其医疗费医保局不予支付。&
  (四)异地居住居民就医手续办理: &
  1、参保居民住外地或外出期间患急症在当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应在入院3日内向县医保局报告备案,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垫付,出院后1个月内到县医保局按规定报销住院费,逾期不予报销。&
  2、报销住院费需提供的资料:① 有效住院费用结算票据;② 出院病情证明;③ 住院费用、药品清单(应标明收费项目的名称、单价、数量、总价);④ 住院病历复印件;⑤住院病人的身份验证证明(医保证首页复印件、主管医生签字、医院盖章);⑥异地居住审批手续或转院审批表。&
  医保局地址:太和大道中段127号
  办公室&&&&&&&&&&&&&&&&&&&&&&&&& &&
&&& 统筹财务股(医保费缴纳咨询)&&& 0825-6622357
  审核股(住院申报、报帐咨询)&&& 0825-6622356&&
&&& 居民医保股(参保登记、办证咨询)0825-6633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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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政府公开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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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件字号:
渝民政信箱[
发布单位:
大足区政府
来信内容:
三无人员大病医疗报销政策
你好领导:
我是自贡市大安区大山铺镇西华村村干部,今天了解到一个事情,在你辖区大足区龙岗街道的一个三无人员刘某,现投亲到我村的村民家,刘某属五保供养人员,现属胰腺癌晚期,并在自贡市第一人民医院住院14天,共计医疗费用1万余元,他本人和亲戚于日到刘某户籍所在地报销医疗费用,但只报销了2400余元,报销比例为40%,剩余部分未予报销,我刚看了重庆市民政局(渝府发2007
75号)文件,他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文件说这类人员的治疗费用在一定限额内给予全额救助。请问他现在该怎么办理,具了解,他也问了龙岗街道办事人员,他只能申请临时救助,这样只能杯水车薪,望办理为谢!
办理单位:
大足区政府
办理结果:
来信咨询,经区政府转区民政局回复如下:
  据来信人介绍刘某属三无人员,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渝府发〔2012〕78号)和《重庆市大足区城乡医疗救助办法(试行)》(大足府办发z号)规定,农村五保对象、城市“三无”人员患普通疾病住院医疗,其医疗费用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70%的比例给予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6000元;患重大疾病医疗的特殊病种救助,按7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含住院和门诊)10万元;患特殊病种以外的其他疾病,在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一次住院治疗费用(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费用)超过3万元的,经医疗保险报销后,属于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自付费用,按70%的比例救助,年救助封顶线为6万元。我区从日起,已按此政策执行。
根据重庆市民政局、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局、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城乡医疗救助资金结算有关事宜的通知》(渝民发〔2013〕55号)规定,市外医疗服务机构不纳入我市城乡医疗救助定点范围,救助对象在市外医疗服务机构就医的,不享受医疗救助,有条件的地方可通过临时救助给予适当救助。故刘某在市外医疗服务机构就医,不能享受医疗救助,若该家庭因患病导致家庭困难,可向户籍所在地镇街临时救助。
此件区民政局已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回复来信人。
发布时间:
ICP备案编号:渝ICP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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