疾病应急救助工作总结基金支付申请需要哪些材料,详细内容应该怎么填~~~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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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的通知
国卫发明电〔2014〕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   为落实《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34号),为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审核与支付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3年我国建立起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旨在解决身份不明或无能力负担医疗费用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该制度的建立,既是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人民群众和医疗机构实际困难的客观要求,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有利于促进卫生计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部门协作,大胆探索创新,推进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建立实施,加快救助基金的有效使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政策部署,切实把好事办好。   二、明确时间节点,定期开展救助基金的申请支付   2013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下发后至日前发生的,符合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要从10月15日起开始基金申请,并在11月5日前完成申请;2014年7月至11月底发生的,要在12月1日起开始基金申请,并在12月20日前完成申请。医疗机构逾期未提出申请的,按照相应时段未发生该项费用处理。各级经办机构对医疗机构提出的基金支付申请要及时审核并报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支付核销。   自2015年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执行每年两次的核销制度。每年度6月30日前完成上一年度12月至当年5月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12月底前完成当年6月至11月发生的医疗费用支付。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填写《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并报送我委医政医管局。   三、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辖区内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及财务管理制度,指导经办管理机构和医疗机构开展基金的申请、审核、支付、核销等工作。各医疗机构要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对需要紧急救治,但无法查明身份或身份明确无力缴费的患者进行及时救治,并定期向经办管理机构提出基金支付申请。   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患者,或骗取套取救助基金的医疗机构,要对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要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总结工作经验。我委将于10月起进行全面的督导检查。   联系人:医政医管局 刘黎明、王曼莉   联系电话:010-792733&   传真:010-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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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等需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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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等需公示
来源:微微健康网
摘要: 我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近日国务院下发指导意见,要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救助的具体事例、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我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进一步得到完善,近日国务院下发指导意见,要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救助的具体事例、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使用、救助的具体事例、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意见指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由当地卫生部门管理,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基金管理遵循公开、透明、专业化、规范化的原则,管理办法由卫生部门商财政部门制定。
  意见明确,成立由当地政府卫生、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捐赠人、媒体人士等参加的基金监督委员会,负责审议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的管理制度及财务预决算等重大事项、监督基金运行等。
  意见强调,疾病应急救助基金要独立核算,并进行外部审计。基金使用、救助的具体事例、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相关新闻:防&等钱救命&,我国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
  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我国将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在中国境内发生急重危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相应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救助对象紧急救治发生的费用,可向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补助。
  两级政府设立救助基金
  近年来,随着基本医保覆盖面的扩大和保障水平的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得到了基本保障,但仍有极少数需要急救的患者因身份不明、无能力支付医疗费用等原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导致&等钱救命&现象时有发生,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针对此,指导意见说,设立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是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重要内容和保障。各省(区、市)、市(地)政府组织设立本级疾病应急救助基金,通过财政投入和社会各界捐助等多渠道筹集。中央财政对财力困难地区给予补助,并纳入财政预算安排。境内企业、个体工商户、自然人捐赠的资金按规定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基金使用应向社会公示
  指导意见明确了救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基金由当地卫生部门管理,具体由地方政府确定。成立由当地政府卫生、财政部门组织,有关部门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学专家、捐赠人、媒体人士等参加的基金监督委员会。基金独立核算并进行外部审计。基金使用、救助的具体事例、费用以及审计报告等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根据指导意见,实施应急救助要建立多方联动的工作机制,卫生部门、基本医保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基金管理机构等都要明确各自职责。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及时、有效地对急重危伤患者施救,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推诿或拖延救治。对救助对象急救后发生的欠费应设法查明欠费患者身份;对已明确身份的患者,要尽责追讨欠费。
  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已经开展应急救助的地区,要进一步完善现行政策,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制度与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
  救助范围
  应急救助的救助范围是救助对象实际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对于急救医疗费用,此项制度承担兜底保障责任,也就是说患者发生的急救医疗费用,根据情况先由责任人,工伤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等各类保险、公共卫生经费,以及医疗救助基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等渠道支付。无上述渠道或上述渠道费用支付有缺口,由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给予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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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疾病应急救助基金2015年第二轮申请支付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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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支付工作的通知
乌卫通字〔号
各旗县市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单位:   为落实《关于做好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申请支付工作的通知》(国卫发明电〔2014〕65号)精神,根据财政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和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内蒙古自治区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具体要求和工作部署,我局决定开展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支付工作。现就有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支付工作的重要意义   2013年我国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旨在解决身份不明或无能力负担医疗费用患者的急救保障问题。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建立,既是健全医疗保障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解决人民群众和医疗机构实际困难的客观要求,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各旗县市区卫生局和市直各医疗单位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支付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二、申请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支付工作的具体要求   (一)核报范围   在本市范围内发生的危急重伤病、需要急救但身份不明确或无力支付医疗费用的患者,医疗机构对其紧急救治所发生的符合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印发的《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见附件)的医疗欠费。   (二)核报时段   自日至日。   (三)核报医疗机构   实施疾病应急救助的医疗机构包括全市各级各类设置急诊医学科和承担院前急救服务的医疗机构。   (四)各部门职责   1、医疗机构确认患者属于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支付范围后,如实、准确填写《乌兰察布市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及医疗费用审批表》(见附件),并完善表中需公安、民政及其他相关部门确认的各项内容。   2、医疗机构将符合支付范围患者材料统一汇总,加盖公章并附审批表所需的相关资料后,于12月23日前报送各医疗机构所在地旗县市区卫生局,由旗县市区卫生局初审合格后于12月24日统一报送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医政医管科(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经办管理机构)。   3.乌兰察布市卫生局医政医管科汇总全市医疗机构上报的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救助申请费用,审核后会同财政部门实行核报。   三、加强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监督检查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认真梳理符合核报要求的有关医疗欠费,如实填写《乌兰察布市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及医疗费用审批表》。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疾病应急救助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医疗机构开展申请核报,认真做好审核工作,并适时组织开展监督检查,确保疾病应急救助基金核报支付工作的顺利完成。 &&& 附件:1.乌兰察布市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及医疗费用审批表(1)和(2)      2.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
乌兰察布市卫生局 日
附件1:乌兰察布市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及医疗费用审批表(1) 医疗机构(盖章):
乌兰察布市疾病应急救助患者身份确认及医疗费用审批表(2) 经办机构(盖章):
□患者身份证明证件复印件或公安部门出具的患者身份核查说明
□医疗机构盖章的医疗机构收费票据
□医疗费用汇总清单
□门诊病人提供病历复印件;住院病人提供长短医嘱以及出院小结的复印件
□医疗机构银行账号信息
□低收入家庭患者提供县级民政部门认定并出具的低收入家庭证明
□以上资料齐全。
注:在□内符合打“√”,不符合打“×”。附件2:
〖文章来源:〗〖责任编辑:乌兰察布卫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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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县疾病应急救助基金2015年第二轮申请支付情况个案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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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果县疾病应急救助基金2015年第二轮申请支付情况个案统计表
(统计期间:-)
市:(盖章)平果县人民医院&&&&&填报人:郑国忠
&&&&&&&&&&&&&&&&&&&&&&填报时间:日
患者总费用
申请基金金额
基金实际&&&&&&&&&支付金额
急性胆囊炎
平果县人民医院
左顶叶脑挫裂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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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性有毒气体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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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分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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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颞叶脑挫裂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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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合性有毒气体中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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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说明:&
1.&诊断/病种&一栏按照《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给出的名称填写。&&&&&&&&&&&&&&&&&&&&&&&&&&&&&&&&&&&&&&&&&&&&&&&&&&&&&&&&&&&&&&&&&&&&&&&&&&&&&&&&&2.&救助类别&一栏,在相对应的身份不明或无力支付下填&1&。&&&&&&&&&&&&&&&&&&&&&&&&&&&&&&&&&&&&&&&&&&&&&&&&&&&&&&&&&&&&&&&&&&&&&&&&&&&&&&&&&&&&&&&&&&&&&&&&&&&&&&&&&&&&&&&&&&&3.患者总费用、申请基金金额、基金实际支付金额、退回资金的单位:元,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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