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一个人会有心灵感应应,我能让别人知道我想的和看见的,只凭想就可以了,我该怎么做呢?我能用它来赚钱吗?比如打广告?

(一)小老鼠变成航海家  孩子们把船放到河里去。哥哥用小刀把厚的几块松树皮做成船,妹妹装上用破布做成的帆。  在顶大的一只船上,需要一根长桅杆。  “要用一根笔直的树枝才好。“哥哥说着,就拿着小刀,走进灌木丛林里找去。  他突然在那儿叫喊起来:“老鼠!老鼠!“   妹妹奔到他那儿去。  “我割下树枝,“哥哥告诉她说,“它们就叫起来啦!整整的一群!有一只在这儿,在树根底下。你等着,我马上把它……“他用小刀把树根割开,拖出一只小鼠来。  “它是多么小呀!“妹妹惊诧起来,“又是黄的!真有这样的老鼠吗“   “这是鼠,“哥哥解释着说,“田鼠。每一种都有一定的名称,可是我不知道这一只是怎么叫的。“   那只小老鼠张开粉红色的小嘴,“比克“、“比克“地叫起来。  “比克!它在说,它叫比克!“妹妹笑起来了,“你瞧,它在发抖呀!唉,它的耳朵上还有血哩。一定是在捉到的时候,你的小刀把它割伤了的。它是多么痛呀!“   “反正我要杀掉它的!“哥哥生气地说,“我要把它们杀光。它们为什么要偷我们的粮食呢?“   “放它去吧!“妹妹央求着说,“它还小哩!“   可是哥哥怎么也不肯,“我要扔它到小河里去!“他说罢,就向着河边走去。  女孩子顿时想到了一个法子来救活这小老鼠。  “停住!“她喝住了哥哥,“你知道吗?把它放在我们顶大的一只船里,让它去做个旅游吧!“   哥哥同意了这个做法--反正小老鼠定会淹死在河里的。小船载着一个活旅客放出去,倒是挺有趣的。  他们装好帆,把小老鼠放在木制的小船里面,就放到河流里去了。风推着小船,推着它离开了河岸。  小老鼠紧紧地抓住干燥的树皮,一动也不动。孩子们在岸上向它挥手。  这时候,家里叫他们回去,他们还看到那只轻飘飘的小船,扯着满帆,在河的转弯地方不见了。  “可怜的小比克“他们回到家里以后,女孩子说,“一定的,风会吹翻那小船,比克也终究会淹死的。“   男孩子一声不响。他正在想,怎样才能够把谷仓里所有的老鼠弄个干净。    (二)船翻了  小老鼠在松树皮做的小船上漂呀漂的。风推着小船,离开河岸越发远了。周围光涌着高高的
水浪。广阔的河面,在小老鼠比克看来,简直像是一个大海洋。  比克出生还不过2个星期。它不会自己寻食吃,也不会避敌人。那一天,老鼠妈妈第一次带着她的孩子们从窝里出来走走。当那个小孩子吓唬老鼠家族的时候,她正在给它们喂奶哩。  比克还是一只乳鼠。孩子们跟它开了一次狠毒的玩笑,把一只幼小的毫无自卫能力的老鼠,送上这样危险的旅程,他们还不如一下子杀了它好。  整个世界在对付它。风吹着,像是一定要吹翻那小船;浪打击着小船,像是一定要把它沉到黑黝黝的河底去。兽、鸟、鱼、爬虫一切都在对付着它。每一种东西,对于这只无知的毫无自卫能力的小老鼠,都是不利的。  几只大白鸥,首先看到了比克。它们飞了下来,在小船上面尽兜着圈子。它们愤怒地叫起来,因为不能够一下子结果这只小老鼠的性命。它们怕飞下来碰着硬梆梆的树皮,反而伤害了自己的嘴巴。有几只落到水面上,游泳过来追赶那小船。  一条梭鱼从河底浮上来,也游在小船的后面。它正等候着白鸥把小老鼠推到水里来。到那时候,它就可以不费气力,吃到那小老鼠了。  比克听到白鸥狡猾的叫声,它闭上了眼睛,在等死。  正在这个时候,从后面飞来了一只狡猾的大鸟??捉鱼吃的白尾鹕。白鸥就立刻四散地飞开去了。  白尾鹕看到小船上的老鼠,和跟随着游在船边的梭鱼。它就放下翅膀,向下直冲。它冲到小船的旁边。翅膀的尖端触碰着了帆,小船就给它撞翻掉了。白尾鹕的爪子抓住梭鱼,好容易从水里飞升起来的时候,在翻了的小船上面已经什么也没有了。白鸥从远处看到这样,就飞开去了。它们在想,小老鼠一定沉下了去。  比克没有学习过游泳。它一落在水里以后,为着要不沉下去,它只知道应该把4只脚摇动,它浮上来,用牙齿咬住了小船。  它和翻了的小船一起漂流着,不多一会,水浪把小船推到一处陌生的岸边,比克跳到沙滩上,很快地钻进灌木丛里去了。  这是的的确确的翻船,小旅客能够活命,还算是好运气哩。    (三)    比克被水浸得浑身湿透。它用自己的小舌头舔毛,不一会,毛全干了,它觉得温暖了一些。  它想吃,可是走到灌木丛外面去它又害
怕,从河边传来白鸥尖锐的叫声。因此,它就整天挨着饿。  天终于黑起来了。鸟都睡着了,只有拍拍地响着的水浪,还在冲击靠近的河岸。  比克小心地从灌木底下爬起来。它一看,什么也没有。它就像一个小黑球似的,急急忙忙地滚到草里。  它拼命找食,只要眼睛里看到的叶子和茎,它都去吮来吃。可是里面并没有奶。它只得用牙齿把它们咬断或嚼碎。忽然,有一种温和的汁水,从一根茎里淌出来,流到它的嘴里。汁水是甜的,正跟妈妈的奶一样。  比克把这根茎吃掉,接着,就去寻找别的同样的茎。它真饿得慌,环绕着找了一遍,一点都没有再看到。  在高高的草的上空,已经升起了圆圆的月亮。黑影毫无声息地在天空掠过,这是敏捷的蝙蝠,在追逐夜飞的蝴蝶。  在草里,到处可以听到轻微的吱吱喳喳的声音。有的在那儿移动,有的在灌木丛里走来走去,有的在蔓草里跳跃。  比克正在吃。它把茎一直啃到地上。茎倒下来,冷冷的露珠滴在小老鼠的身上。在倒下来的茎的顶头,生长着小穗,这是很好吃的,现在比克找到了。它坐了下来,两只前脚跟手一样的举起茎来,很快地把穗吃掉了。  “擦拍!“在小老鼠不远的地方,有种东西碰在地上。  比克不啃了,仔细地听。草里在“擦拍“、“擦拍“地响。  “擦拍!“前边草堆的后面又传来了响声??“擦拍!“   有一种活东西在草里,一直向着小老鼠跳过来。  比克正想赶快向后转,跑进灌木丛林里去。  “擦拍!“从后又跳过来。  “擦拍!“、“擦拍“四面八方都在传过声音来。  “拍!“声音在前面已很近了。  有一种活东西,它那长长的排开的脚在草上急急地跳动。  “拍!“地一声,一只眼睛凸出的小青蛙,落到了地上,正好落在比克的鼻子前面。它慌慌张张地盯住小老鼠。小老鼠又奇怪又害怕地在看它光滑的皮肤……它们面对面地坐着,谁也不知道应该怎么办。  四周和以前一样,响着“擦拍!“、“擦拍!“的声音??整整的一群小青蛙,刚从不知什么东西嘴里逃出命来,在草里一蹦一跳。轻微急速的“悉索“、“悉索“的声音,越来越近了。  一刹那,小老鼠看到,在一只小青蛙后边,一条银灰色的蛇,拖着又长又软的身子,正在爬袭过来。蛇向着下面爬,一只小青蛙的长长的后脚
,还在它张大的嘴里抖。以后怎样,比克并没有看见。它急忙跳开去,连自己也不知道,它已经蹲在离地面很高的一棵灌木的树枝上了。  它在那儿度过了这一夜的其余时间,它的小肚皮给草擦痛得着实厉害呢。  比克不再担心挨饿了,它已经学会了自己怎样去找食吃。可是,它又怎么能独个儿抵御所有的敌人呢?  老鼠们老是聚族而居,这样就比较容易抵御敌人的侵袭。谁发觉了一个走近来的敌人,只要吱的一声,大家就躲起来了。  比克只是独个儿。它需要赶快找到别的老鼠,跟它们生活在一起。比克就出发去寻找。只要它受得住,它总是尽力向灌木攀过去。这地方,蛇实在太多了,它不敢爬到地下来。它的爬树本领学得真不错。尾巴帮了它不少忙。它的尾巴又长又软,能够攀得住树枝。它靠着这样的一只钩子,能够在细枝上攀来攀去,并不比长尾巴猴差。  从大枝到大枝,从小枝到小枝,从树到树??比克接连三夜这样地攀缘过去。到末了,灌木完了,再过去是草原。  比克在灌木丛里,并没有遇到老鼠。  草原是干燥的,蛇是不会有的。小老鼠胆大起来,连白天也敢走路了。现在它碰到了什么吃的都吃,各种植物的籽和块茎,硬壳虫,青虫,小虫。不久,它又学会了一种逃避敌人的新法子。  事情是这样的,比克在地里挖到一些硬虫的子虫,它用后脚坐起来,一边细细地在咀嚼。太阳明亮地照着,蚱蜢在草里跳来跳去。比克看到在远远的草原上面,有一只小野雁,可是比克并不很害怕。野雁??一只比鸽子稍稍小一点的鸟??不动地挂在天空里,正好像挂在绳子上一样。只有它的翅膀,稍稍的在一动一动,它的头在不停地转。  小老鼠并不知道,野雁的眼睛是多么厉害。  比克的小胸膛是白色的。它坐着的时候,在褐色的地上,老远都看得到它的小胸膛。比克知道危险,不过野雁已经一下子从上面冲下来了,像箭一样地向它扑过来。要逃跑,已经嫌迟了,小老鼠的脚吓得动弹不得。它把胸膛紧紧贴在地上,几乎连知觉也失掉了。  野雁飞到小老鼠那儿,突然又飞回到天空,尖尖的翅膀差一点碰到比克。野雁怎么也不明白,小老鼠到底躲到哪儿去了。它刚才只看到小老鼠的又白又亮的小胸膛,忽然又没有了。它紧紧地盯住小老鼠坐着的那块地方,可是只看见褐色的泥块。  
比克却仍旧躺在那儿,仍旧在野雁的视线里面。原来它背上的毛是褐黄色的,跟泥土的颜色差不多,从上面望下来,怎么也不能发现它。  一只绿色的蚱蜢,刚好从草里跳出来。野雁冲下来,抓住它就飞,一直飞出了视线。  保护色救了比克的性命。它从那个时候起,一发觉远处有敌人,就马上把身体紧贴在地上,一动也不动,保护色就会发生它的作用,瞒过顶顶利的眼睛。    (四)  比克天天在草原上跑,它找遍了所有的地方,找不到一点老鼠的踪迹。后来,又到了一处灌木丛林。在丛林后边,比克听到了熟悉的海浪冲击的声音。  小老鼠应该回过头来,向别的一个方向走过来。它整夜地跑,到了早晨,它发现是在一个干掉的池塘里跑。  这里长得完全是干燥的苔草,很不容易在苔草里跑路,主要的原因是没有什么来充饥--从来不见有一个蛆虫,或是青虫,或是一棵有汁的草。  第二天夜里,小老鼠一点力气都没有了,它勉强挣扎到一个小丘上,跌倒了。它的眼睛粘得睁不开来,喉咙里干得要命。它躺下来,舔舔苔草上面冰冷的露水,稍稍润一润喉咙。  天开始亮了,比克从小丘上远远地看到长满苔草的山岭,后面又是草原。那些滋润的草,长得高的像一堵墙。可是小老鼠已经没有力气起来到草地那儿。  太阳终于出来了。露水顷刻间给太阳炙热的强光晒下去了。  比克觉得它要完蛋了。它用尽所有的力气,爬过去,可是马上倒了下来,从小丘上滚了下去。它的背先落地,四脚朝天,现在看到面前只有一个长满苔藓的小丘。  在小丘里,有一个深的墨黑的小洞,直对着它,可是小洞很狭窄,连比克的头也钻不进去的。  小老鼠比克看见洞的深处,有个什么东西在动。  一会儿,洞口出现了一只胖胖的长茸茸的山蜂。它从小洞里爬出来,用脚搔搔圆圆的脚,拍拍翅膀,飞到天空中去了。  山蜂在小丘上面兜了一个圈子,向着它的小洞飞回来,在洞口降落。它在那儿站着,用它的坚硬的翅膀做起工来,风一直吹到小老鼠的身上。  “嗡嗡!“翅膀响着声音,“嗡嗡!……“   这只山蜂,是山蜂的号手。它把新鲜的空气赶进深长的小洞里去??给洞里换点空气??同时叫醒旁的还在窝里睡觉的山蜂。  一会儿,所有的山
蜂,一个跟着一个地从小洞里爬出来,飞到草原里去采蜜了。号手最后一个飞去。只剩下比克独个儿。它已经懂得,为了活命,它应该怎么做。它用前脚拼命地爬过去,到了山蜂的小洞口。香甜的气息,从那儿冲到它的鼻子里。  比克用鼻子来撞泥土。泥土落下来了。  它接连地撞,一直到挖出一个洞来。洞底下是灰色蜡做成的大蜂窝。在有些蜂房里,躺着山蜂的子虫,还有些蜂房里,尽是香气扑鼻的黄蜜。  小老鼠贪婪地舔着甜蜜的食品。它舔完了所有的蜜,就转到子虫身上去了,把它们活生生地吃掉了。  它身上的气力马上恢复过来--自从离开妈妈以后,它从来没有吃过这样饱饱的一顿。它还是把泥土挖过去??现在已经用不到费力了??找到所有又是蜜、又是子虫的新蜂房。蓦地,不知道什么东西在它脸颊上面刺了一口。比克跳开去,一只大母蜂从地下向着它爬过来。  比克想要向它扑过去,可是山蜂的翅膀,在它头上发出嗡嗡的声音--山蜂们从草原里回来了。它们整群的军队向着小老鼠冲过来、它一点没有办法,只得拔脚就跑了。  比克四脚齐跳地逃开了它们。生在它身上的毛,替它挡住了山蜂们厉害的针刺。可是山蜂拣它身上毛生得稀少的地方来刺,刺它的耳朵、脚、额角。它一口气??不知道那来的这样的敏捷??飞一样地跑到草原,就躲在密密的草里。山蜂也就放过了它,回到它们的遭过抢劫的窝里去了。  这一天,比克走过一块潮湿的沼地,又到了河岸上。  比克已经是在一个岛上了。比克来到这个岛上,是没有人的。岛上连老鼠也没有。只有鸟、蛇和蛙住在那儿,因为它们要越过一条宽阔的河,是满不在乎的。  比克不得不在敌人的包围里,独个生活。  有名的鲁滨逊,在他到了一个荒岛上面,就在想法子,独个儿应该怎么生活。第一步,他决定替自己盖起一所屋子来,抵御风雨和敌人的袭击。然后聚积些食物,好过冬天。  比克只不过是一只小老鼠,它想法子不会这么周到。可是它所做的,正好跟滨逊一样,第一件事情,它要盖起一所屋子来。  没有谁教过它盖屋子,这本领是在它血统里面的。它盖得跟所有和它同种的老鼠一模一样。  在沼地上,长着高高的芦苇,中间夹着菅草??这些芦苇和菅草,是给老鼠做窝顶好的材料。比克拣了几支并排长着
的小芦苇,爬到它们上面,咬掉顶上的一段,再用牙齿把上端咬得裂开。它是又轻又小,所以草能够轻松地把它支撑得住。  它再去寻找叶子。它爬上菅草,把草茎上的叶子咬断。叶子掉落下来了,小老鼠就爬到下面,两只脚举起叶子,用牙齿咬紧来撕。小老鼠把叶子上满是纤维的筋衔到上面去,平平地把它们嵌在裂开着的茎的上端。它爬上同样细的芦苇,把它们压倒在它底下,把它们的上端,一个一个地连接起来。  结果,它有了一所轻轻的、圆圆的小屋子,很像一个鸟窝。整个屋子,跟小孩子捏成的拳头那么大小。  小老鼠在屋子旁边,做成一个出口;屋子里铺着苔草、叶子和细小的草根。它用柔软温暖的花絮,做成一张床。这个卧室做得好极了。  现在比克已经有休息、躲避风雨和敌人的地方了。这个草窝,隐藏在高高的芦苇和丛密的菅草里,就是顶顶锐利的眼睛,从远处也不会发觉的。没有一条蛇能够爬到窝里来。就是真正的鲁滨逊,也不会想出更好的法子来吧。    (五)日子一天一天地过去。  小老鼠平平安安地住在自己的空中小屋里。它已经长足了,可是长得很小。它不会再长大起来,因为比克是属于身体细小的一种老鼠。这些老鼠的身子,比灰色的家鼠还小。  现在,比克常常好久不在家里。天热的日子,它在离开草原不远的一个池塘里洗澡。  有一次,它在晚上从家里出去,在草原里找到两个山蜂窝,吃饱了蜂蜜,躺在那儿的草里,睡过去了。  比克一直到早晨才回家去。它在窝的下面,已经发觉情形有些不妙。一条宽的黏液,黏在地上和一根茎上,一条肥肥的属巴,伸出在窝的外面,小老鼠这一吓,真是非同小可。这条光滑肥胖的尾巴像是蛇,蛇的尾巴是硬的,还有鳞,但是这一条是光的,软的,全是黏液的。  比克鼓起勇气,沿着茎爬得靠近一些,去看看这位没有邀请的客人。  这个时候,尾巴缓缓地开始转动,吓得要命的小老鼠马上滚到了地上。它躲在草里,从那儿看到,这个怪东西懒懒地从它屋子里爬出来。  起先,肥胖的尾巴在窝的门口不见了。后来,从那儿出现两只长长的软角,角的头上都是小泡。再后来,又是两只同样的角,不过是短的。末了,这个怪东西的整个怪模怪样的头伸了出来。  小老
鼠看到它慢吞吞地爬出来,原来是一条大蜗牛的又光又软、满是黏液的身子,从它屋子里游出来。蜗牛从头到尾有三“凡尔萧克“多长。  大蜗牛向着地面爬下来。它柔软的肚皮平平地贴在茎上,就留下了一条宽的液。比克没有等它爬到地上,早已溜走了。柔软的蜗牛是不会为难它的,可是小老鼠讨厌这个迟钝的、满身黏液的动物。  过了好几点钟,比克才回家。蜗牛已经爬到不知那儿去了。  小老鼠爬到自己窝里。那儿到处都是黏着讨厌的黏液。比克把所有的苔草丢掉,铺上了新的。铺好以后,它才去躺着睡觉。  从此,它从家里出去,老是用一束干草,把门口堵住。  日子短起来了,夜里格外的冷。  野草的籽成熟了。风把它们吹落在地上,成群的鸟,也飞到小老鼠住的草原上来衔草籽。  比克吃得很饱。它一天一天地胖起来。它的毛亮得发光。  现在,这个四只脚的鲁滨逊,自己造了一间贮藏室,在里面贮藏着过冬的粮食。  它在地里挖了一个小洞,洞底比较宽大一些。它把草籽放进去,好像放在地窖里一样。  到后来,它认为还是太少。它在旁边挖了一个新洞,用地道把它们接通。  天老是下雨。地面软起来了,草枯黄了,湿透了,倒了下来,比克的草屋坠下来,现在挂在离地面没有多高的地方,里面发起霉来了。  住在屋里并不好。草不久就要全倒在地上,窝会像一个显而易见的黑皮球那样的,挂在芦苇上面这是够危险的。  比克决定搬到地上去住。它再也不怕蛇会爬到它洞里来,或是坐立不安的蛙会来吓它--蛇和蛙早已躲到一个地方去了。  小老鼠在小丘下面,挑选了一处干燥和清静的地方来做窝。比克在避风的一面,筑了一条通到洞里去的路,使得冷风吹不进它住的地方。  从进口的地方,有一条长长的直廊,直廊的尽头开宽一些,成了一个圆形的小房间。比克把干燥的苔草拖到这里??替自己筑成了一间寝室。  在它新的地下寝室里,即暖和、又舒服。它从地下寝室里,开挖出去通到两个地窖去的路,使自己用不着出来,就能够跑过去。小老鼠一切都准备好了以后,就把它空中的夏季别墅的进口,用草塞紧,搬到地下的窝里去了。    (六)    鸟再也
不飞到草原上啄草籽了。草紧紧贴在地上,冷风自在地在岛上吹来吹去。  在那个时候,比克发胖得吓坏人,它身上感到多么的没力,它越发懒洋洋了,很少从洞里爬出来。  有一天早晨,它看到它的房间的进口被塞住了。它咬开冰冷松脆的雪,走到草原上来。土地上是一片白色,雪在太阳里发出难忍的光亮,小老鼠没有毛的脚掌冷得要命。  后来,冰冻的日子到了。  在事先,如果小老鼠没有替自己贮藏着吃的东西,它真不得了。怎么能够从厚厚的冻结的雪底下发掘草籽呢?  比克老是没精打采地想睡觉。它现在常是两三天不从寝室里出去,老在睡觉。它一醒过来,就走到地窖里去,在那儿吃一个饱,又是一睡好几天。  它压根不到外面来了。  它在地下真舒服。它把生着柔毛的身子,蜷成温暖的一团,躺在软软的床上。它小小的心房跳得越发慢,越发轻,呼吸越来越轻微,一个甜蜜的长时间的睡眠,根本把它征服了。  幼小的老鼠,跟土拨鼠或哈姆斯脱鼠不同,并不会整冬的睡。因为长时间的睡眠,使它们消瘦起来,使它们感觉到寒冷,它们就醒过来,去找自己的存粮。  比克睡得很安静,因为它有整整的两个地窖的草籽。可是它没有想到,一个多么突如其来的不幸,马上要落到它身上。  一个冰冻的冬天的晚上,孩子们坐在暖和的火炉旁边。  “小动物现在真是难过。“妹妹忧郁地说,“你记得小比克吗?现在它在哪里呢?“ “谁知道它呀!“哥哥冷淡地回答着说,“它一定早已落到什么活东西的爪子里去了。“   女孩啜泣起来了。  “你怎么啦?“哥哥奇怪起来。  “小老鼠真可怜!它的毛是多么柔软,颜色是带点黄的……“   “你可怜它?我放好捕鼠笼?给你捉上100只!“   “我不要100只!“妹妹哭着说,“给我一只这样小的、带点黄色……“   “等着,小傻瓜,这样一只准会弄得到的。“   女孩子用小拳头把眼泪擦干:“哦,记住,弄到了你不要动它,送给我,答应吗“ “好吧,会哭的家伙!“哥哥同意了。  在那天晚上,他在贮藏室里放上捕鼠笼。  正是那一天晚上,比克在它的洞里醒过来了。小老鼠在睡梦中感觉到,有一样沉重的东西压在它背上。寒冷立刻就浸入到它的毛里。  比克完全醒过来以后,它已经冷得发抖
。泥和雪从上面掉在它身上,它的天花板坍下来了,走廊被堵塞住了。  一分钟也慢不得,寒冷是不开玩笑的。应该到地窖里去,赶快吃饱草籽,吃得饱了会温暖一些,寒冷冻不死吃饱的动物。  小老鼠跳上去,踏着雪,向着地窖口跑过去。  雪的周围,都是狭狭的深的小坑??羊的蹄印。比克老是跌到小坑里,爬上来,还是掉下去。  当它到了它的地窖那个地方,它看到那儿只有一个大坑。  羊不但把它的地下室破坏了,还吃掉了它所有的存粮。    (七)    比克在坑里总算还挖到了一些草籽,这是羊蹄把它们的踏到雪里的。  食料给了小老鼠不少力气,还使它温暖。它又懒懒地想睡觉了,可是它明白,睡觉准会冻死。  比克把自己贪懒的念头打断,拔脚就跑。  到哪儿去呢?这连它自己也不知道,光是跑,任着性子跑。  夜已经来了,月亮高高地挂在天空。四周围的雪,发着淡淡的光芒。  小老鼠跑到河岸,停下来。影是陡峭的。峭壁下面是一坪诤诘囊跤啊G懊嫒词一条宽阔的冰冻的河,发着亮光。  比克小心地嗅着空气。它怕在冰上跑,如果谁在河的中间把它发现了,那可怎么办?在雪里如果有危险,它还可以躲藏哩。  回去?那是冻死和饿死。前面或许有一个地方,有食物和温暖。比克就向前跑去。它走到峭壁的下面,离开了那个岛,它在那个岛上,过了好多时候安静的生活。  可是一对凶恶的眼睛,已经把它发现了。  它还没有跑到河中心,一个迅速的毫无声息的阴影,早在它后面追赶过来。就是这个阴影,轻快的阴影,它也是转过身来才看到的。它并没有知道,到底是什么东西在它后面追过来。  它在凶险的时候,老是把肚子贴在地上的老法子,已经没有用了--在发着光亮带些淡青色的冰上,它褐色的毛成为明显的一堆,月夜透明的烟雾,使它没法躲避敌人的恐怖的眼睛。  阴影罩住了小老鼠,钩一般的爪抓住了它的身子,痛得要命。不知道是什么东西重重地啄在它的头上,比克连知觉也失掉了。  比克在漆黑里苏醒过来。它躺在一种又硬又不平的东西上面。头和身上的创伤痛得很厉害,可是它感到温暖。  它舔完自己的创伤,它的眼睛慢慢地对黑暗
习惯起来了。  它看到,这是在一个宽阔的地方,圆的墙壁向上面伸展过去。看不到天花板,只在小老鼠的头顶上,有一个大洞开着。朝霞的光线还是十分黯淡,透过这个洞,射到这个地方来。地方来。  比克一看它躺在什么东西上面,就马上跳了起来。原来它躺在死老鼠的身上。老鼠有好多只,它们的身体都已硬了,躺在这儿一定经过很长时间了。  恐怖给了小老鼠力量。比克沿着笔直的粗糙的墙壁爬上去,看看外边。  四周只有积满着雪的树枝,树枝下面可以看到灌木树的顶。  比克自己是在树上,正从树洞里面望出去。  谁把它带到这儿扔到树洞底下,小老鼠永远不会知道的。它总算没有为这个谜大伤它的小脑筋,所以就赶快要从这儿逃出去。  事情是这样的:一只树林里的大耳朵的枭,在河里的冰上追它,枭用嘴啄住它的头,用爪抓住,带到树林里来的。  真是幸事,枭已经吃得很饱,它刚捉到一只兔子,吃得够饱,它的肚子已经装满,里面连一只小老鼠的地位也容纳不了,它就决定留下比克贮藏起来。  枭把它带到树林里,扔在自己的贮藏室的树洞里面。枭还是从秋天开始,就把几十只死老鼠放到这儿。冬天寻食总是困难,连这种狡猾的夜强盗--枭,也会时常挨饿的。  自然啦,它并没有知道小老鼠只不过昏了过去,如果不是这样,它准会马上用它锐利的嘴,啄碎小老鼠的头骨的。它老是一下子就结果了老鼠的命。  这一次,比克真是幸运得很哩。  比克平平安安地从树上爬下来,钻进灌木丛林里去了。  直到现在,它才觉察到,它的身上有点不好过。它的呼吸从喉咙里发出尖锐的声音,虽然并不是致命的伤,可是枭的爪把它的胸部抓伤了,因此在快跑以后,就发出尖锐的声音来。  它休息了一会儿,呼吸正常起来,尖锐的声音就没有了。小老鼠吃饱灌木上苦涩的树皮,重新向前跑--远远地离工这个恐怖的地方。  小老鼠跑着,在它后面的雪上,留下两条浅浅的小路,是它的脚迹。  比克跑到草原上,在围墙后面,那儿耸立着一幢冒着烟的烟囱的大屋子。  一只狐狸已经发现了它的脚迹。狐狸的嗅觉是非常敏锐的,它马上知道,小老鼠刚才跑过去,就在后面追它。它的火一样的红尾巴,在灌木丛林里闪闪发光,自然啦,它跑得要比小老鼠快多了。&nb
sp;   (八)    比克并不知道,狐狸正跟着它的踪迹在追赶它。所以两只大狗从屋子里叫着,向它跳过来的时候,它以为自己是完蛋啦。  可是狗,实实在在的,并没有发觉它,它们看到从灌木丛里跳出来的狐狸,就向着狐狸扑去了。  狐狸一下子转回过去它的火一样的尾巴,只闪了一闪,就在树林子里不见了。狗在小老鼠的头上跳过去,也跑向灌木丛林。  比克安全地到了屋子里,钻到地下室里去了。  比克在地下室里首先觉得的,是一股浓厚的老鼠的气味。  每一种动物有它们自己的气味,老鼠靠气息来辨别彼此,正好像我们靠外貌来辨别人一样。  因此比克知道,那儿住的老鼠,并不是跟它同种。可是都是老鼠,比克也是一只小老鼠,它对它们高兴极了,正好像鲁滨逊从他的荒岛上回来遇到人,十分高兴一样。  比克马上跑过去寻找老鼠。可是,在这儿找老鼠,并不是那么容易的。虽然到处都是老鼠的踪迹和气味,可是什么地方也见不到老鼠的影子。  在地下室的天花板上咬一些小洞。比克想,老鼠或许住在那儿,在上面,它沿着墙爬过去,钻进小洞,就到了贮藏室。  在地板上,放着装得满满的大麻袋。有一只的下面已经咬破,麦籽从袋里落到地板上面。  贮藏室的墙上是架子。味道极好的香味,从那儿透出来。有熏过的,有炒过的,有炸过的,还有很甜的。  饥饿的小老筇馋地拿着就吃。  吃过苦涩的树皮以后,它尝到麦子,这该多么好吃呀。它吃了一个大饱,饱得连气都透不过来。  在它的喉咙里,又吱吱地叫起来,唱起来了。  在这个时候,一个长着胡须的尖头,从小洞里伸出来。愤怒的眼睛在黑暗里发着亮光,一只大的灰色的老鼠跳进贮藏室,在它后边还跟着4只同样的老鼠。  它们的外貌是多么的吓人,比克不想去跟它们碰头。它害怕地蹲在原来的地方。吓得越叫越响。  可疑的老鼠们,不喜欢这样的叫声。从哪儿来的这只陌生小老鼠音乐家呢?灰色的老鼠们,把贮藏室当做是它们自己的。它们从来不让树林里跑来的野老鼠闯到它们的地下室里来,也从来还没有见到过这样叫的老鼠哩。一只老鼠向着比克扑过去,在它的肩上狠狠咬了一口。其余的跟着它奔上来
。比克好不容易避开它们,跑进一只柜子底下的小洞里去了。小洞真狭小,灰色的老鼠不能够跟它钻进去的。在那儿,它是安全了。  可是它却非常伤心,因为它的灰色的同族,并不愿意把它收容到它们的家庭里面去。  每天早晨,妹妹老是在问哥哥:“怎么啦,小老鼠捉到吗?“   哥哥把他用笼子捉到的老鼠,拿给她看,可是都是灰色的老鼠,女孩子不喜欢它们。她对它们还有些害怕。她一定要一只黄色的小老鼠。  “放掉它们。“女孩子不高兴地说,“这些都是不好的。“   哥哥把捉到的老鼠拿出去--瞒过妹妹--把它们溺死在水桶里。在最近几天,不知为什么,老鼠根本捉不到了。    (九)    顶奇怪的是,笼里的食饵,每天夜里都被吃掉了。一天晚上,哥哥把一小块有香气的熏火腿放在钩子上,撑开捕鼠笼结实的小门,早上去看--钩子上面什么也没有,门倒是关上了。  他已经好几次检查过捕鼠笼,看看有没有小洞。可是捕鼠笼上并没有老鼠可以爬出爬进的小洞。  这样过了整整一个星期,哥哥怎么也不明白,谁偷了他的食饵。  直到第八天早晨,哥哥从贮藏室里跑来,还在门口就喊:“捉到了,瞧!带点儿黄的!“   “带点黄的,带点黄的!“妹妹高兴极了,“看,这是我们的比克--它的小耳朵割开过的!你可记得,那时候你的小刀?……你跑去拿牛奶,我马上穿衣起来。“   她还躺在床上哩。  哥哥跑到别的一间房间里去了。妹妹从床上起身,先把手里的捕鼠笼放到地板上,然后迅速地穿上大衣。  可是她再看看捕鼠笼的时候,那儿已经没有老鼠了。  比克早就学会从捕鼠笼里逃出来。捕鼠笼的一根铅丝是弯的。普通的灰色老鼠没法从这个隙缝里钻过,可是小身体的比克却能够自由自在地穿出穿进。  它是从敞开的小门走进笼里去马上就咬着食饵。小门“啪“地一声关了,起先有些怕,后来就再也不怕了,它安安心心地把食饵吃掉,然后再从小缝里走出来。  在最后一夜,哥哥偶然把捕鼠笼有小缝的那一面,紧紧靠住墙壁,比克因此被捉住了。但是当女孩子把捕鼠笼放在房间当中的时候,它就逃了出来,躲到一只大箱子的后面去了。  哥哥遇
到妹妹,看见她满脸是眼泪。  “它跑掉了!“她含着眼泪说,“它不愿意住在我这儿。“   哥哥把牛奶碟子放在桌上,就去安慰她。  “哭什么!我马上会在靴子里捉到它!“   “怎么会在靴子里呢?女孩子奇怪起来。  “这很简单,我脱下靴子来,把靴口靠在墙上,你就去赶小老鼠。它会沿着墙跑的- -它们老是靠墙壁跑的--看到靴口,它一定以为这是一个洞,就会逃进去的。那我就可以在靴子里捉到它啦。“   妹妹不哭了。  “你可知道?“妹妹仔细地想了想说,“我们不要去捉它吧。让它住在我们房间里。我们没有猫,谁也不会去惊动它的。我要给它喝牛奶,把牛奶放在这儿地板上。“   “你老是出花样!“哥哥不耐烦地说,“这不关我的事。我已经把小老鼠送给你了,你喜欢把它怎么办就怎么办吧。“   女孩子把碟子放在地板上,把面包弄碎,放在里面。自己坐在旁边,在等小老鼠走出来。可是直到夜里,它怎么也不出来。孩子们甚至以为它已经从房间里逃出去了。  第二天早上,牛奶被喝光了,面包也吃掉了。  女孩想:“我怎样使它驯服呢?“   比克现在生活得非常好。它老是吃得很饱,房里没有灰色的老鼠,又没有人来惊动它。它把布片和纸片拖到箱子后面去,在那儿给自己做了一个窝。  它对人还是害怕,只在夜里,孩子们睡了以后,才从箱子后面走出来。可是有一次,在白天,它听到动听的音乐。有人在吹笛子,笛子的声音又轻,调子又很哀伤。它不能够控制自己靠近去听音乐的诱惑。它从箱子后面爬出来,蹲在房间当中的地板上。  哥哥在吹笛子,女孩子坐在他旁边听,她第一个发现小老鼠。  她的眼睛突然地张大起来。她用手臂轻轻地碰碰哥哥,轻声地说:“别动!你看,比克出为了。吹呀,吹呀,它爱听的!“哥哥继续吹着。  女孩子静静地坐着,不敢动一动。  小老鼠听着笛子里吹出来的悲哀的歌曲,已经完全忘记了危险。它还走到碟子旁边,舔舔牛奶,好像房间里没有人一样。舔过以后,自己也吱吱地叫起来了。  “听到吗?“女孩子轻轻地对哥哥说,“它在唱哩。“   比克一直到孩子放下笛子的时候,自己才明白过来,马上跑回到箱子后面去了。现在孩子们已经知道,怎样才能使得野老鼠驯服。他们时常轻轻
地吹起笛子。比克走出来,到了房间当中,坐着听。当它也吱吱地叫起来的时候,他们就在举行真正的音乐会。  不久以后,小老鼠对孩子们已经很习惯,不再怕他们了。没有音乐,它也会出来。女孩子还教会它从她手里去拿面包。她坐在地板上,它会爬到她的膝头上去。  孩子们给它做了一所木头的小屋子,窗是画上的,门是真的。  它住在他们桌子上的这间小屋子里。当它出来散步的时候,它还是照着它的老习惯,用它见到的东西塞上门:布片啦,小纸片啦,棉花啦。连那个非常不喜欢老鼠的哥哥,也对比克非常地亲热。他顶喜欢看小老鼠用前脚来吃和洗脸,好像用手一样。  妹妹很爱听它的轻微的叫声。“它唱得好。“她对哥哥说,“它很爱音乐。“   她头脑里没法知道,小老鼠根本不是为着自己的高兴而唱的。她更没法知道,小比克在到她那儿以前,曾经经历过怎样的危险,完成了多么困苦的旅行。  这个故事就让它这么结束也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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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古拉心中一怔,刚才因为一时大意轻敌,才落入了对手的圈套中,但后悔晚矣。修普罗斯五指一合。浮动在空中继势待发的雷电光球以铺天盖地之势射向唐古拉。

  轰!轰轰!轰轰轰!

  空中那一连串惨烈的爆炸声,可以让人感觉到一切事物都会被如此威力惊人的雷电攻击炸成粉沫。因此修普罗斯脸的上露出一阵得意的笑声道:“哈哈!魔族的人原来是如此的不堪一击。”

  塞尔提娜微微皱了皱眉头,魔界的黑魔将有着无比强大的战斗力,又怎么会如此容易就被消灭?她能预感到接下来将会发生一场空前惨烈的战斗。

  正如女武神所料,在那片雷电光球爆炸的硝烟散尽后,空中浮现出的是一个散发着强大魔气的身影。唐古拉身上的黑袍已被炸得破碎不堪,但取而代之的是一套黑魔铠甲,那是魔族变换为战斗形态的标志。

  “呵呵!你以为刚才那样软弱无力的攻击就能打倒我吗?你真是太无知了!”唐古拉用手指抹去嘴角溢出的少许黑血,冷笑着说道:“现在就让你见识一下我们魔族真正的力量吧!”他的周身已燃起了跳动的黑炎,那正是强大的战意在燃烧。

  唐古拉大喝一声,从天空中向修普罗斯俯冲下来,这是一种没有任何技巧,纯粹以速度为凭的攻击。然而修普罗斯在惊慌失措之下却没有避过这看似简单、直接却又威力惊人的攻击。他的胸口被对方带着炎劲的双拳轰中,整个身体被震飞到数十米之外,撞入到一座木屋中,那木屋随之坍塌。

  “风刃~破空之舞!”

  神斗气从武女神身上发起。无形的斗气,散作数十道犀利的气劲。塞尔提娜见到同伴受了重击,也无法再袖手旁观,于是飞身而起,截住了想要趁胜追击的唐古拉。在半空中经过了十多钞钟的交手后,唐古拉辙走了黑魔斗气,退让到地面上,对战技非凡的塞尔提娜笑道:“美丽的女武神,我可不想和你动手。”

  “既是如此,那就请你住手吧。”塞尔提娜也卸去了风之力,从半空中降下来。因神斗气而飘浮的长发也慢慢散落了下来,垂在肩头上,回复了本来的柔美。只见她美眸一闪,幽幽地说道,“神族与魔族的争斗根本就没有任何意义。这是我们的族人在三千年前就得出的结论。所以就请让它停止吧!”

  女武神圣洁的气质与悯怀万物的胸襟已将眼前这位魔族男子深深

打动了。黑魔甲渐渐地从唐古拉的身上消失了,他笑了笑说道:“你真是一位美丽而出色的女武神,没有动用一点武力就已经将我彻底打败了。”

  就在二人准备握手言欢之际,被击飞到远处的修普罗斯突然出现在了天空中,他头上的金发狂暴地耸立着,那双天蓝色的眼睛已变化成了一对黑瞳,还带着诡异的电光。塞尔提娜与唐古拉均为之一怔,因为他俩同时感受到了一股前所未知的气息,而且那股力量有着超乎他们想象的强大。

  “唔……”异变之下的修普罗斯用低沉的话音道,“太高兴了!想不到经过数万年的旅程,刚到这个星球就得到了这样一个不错的身体……”

  “修普罗斯,你怎么了?”塞尔提娜感觉到她这些天来心里那股不祥的预兆似乎真的发生了。

  “那已经不是他了。是有什么东西占据了他的身体。”唐古拉冷冷地说道。他敏锐地察觉到了修普罗斯的变化,但令他二人都不敢相信的是,神族本就拥有超凡的意志力,怎么可能轻意被异物入侵身体?

  “唔……这个身体虽然很不错,但还不是能完全发挥出我的力量。就让我先活动活动筋骨吧。”

  悬浮在天空中的修普罗斯缓缓地抬起双手,不知不觉间便产生了两股无形的力量,这两股邪力直奔站在地面上的塞尔提娜与唐古拉而去。

  修普罗斯所发出的这一种不同于神魔两族的神秘力量让塞尔提娜与唐古拉猝不及防,双双被那邪异的力量所击中,就如同万钧重压从身上压下来一般,脚下的土地也随之开始碎裂。但他二人又岂是等闲之辈,双双运起了神魔斗气,挣脱了重压磁场,飞到了天空中,与修普罗斯形成了对峙之势。

  “看来那东西不怀好意,我们也别跟它客气了。”唐古拉说罢,大喝一声,黑魔战甲又浮现在他身上,他全力聚集着魔斗气,准备向修普罗斯发动攻击了。

  塞尔提娜此时犹豫了,如果发动攻击,那就等于攻击修普罗斯。于是她想阻止唐古拉,但却已来不及了。唐古拉双拳交叉在胸前,口中吟唱着咒语,地面在一阵颤动之后,从地下随之冒出五条黑炎。那五道黑炎在相互交错之下组成了一道巨大的黑火柱,以无比强劲的势头冲天而起,直捣天空中的修普罗斯而去。

  “嘭!”的一声,修普罗斯顿时淹没在了巨大的黑炎冲击波之中。黑魔将唐古拉发动这等霸道的

攻击,在那高于一千多度的热炎下,足以将一切物体化为灰尽,然而修普罗斯竟安然无恙地从黑炎火柱中飞了出来。

  “呵呵!初来乍到,让我也向这个星球展示一下我的力量吧!”修普罗斯怪笑着,手臂一挥,唐古拉所发动的那道黑炎竟已是倒戈相向,在天空中划出一道弧形后,朝着唐古拉极速反冲过来。

  唐古拉见势不妙,旋转着身形,有惊无险地避过了射向自己的黑炎波,不过他脚下的那座本已经残破不堪的小村庄却在数秒钟这间被摧得灰飞烟灭了。

  “那东西好强,我们得想个办法。女武神,你设法缠住它,我再把它从那身体里给轰出来。”

  虽然一击受挫,但唐古拉并没有半点灰心,仍旧保持着魔族那种强盛的斗志,他用意念传给塞尔提娜这样一句话后,接着便幻化出无数的分身,闪动在修普罗斯的四八北方,准备发动下一轮的攻击。

  “对不起了,修普罗斯……”

  塞尔提娜感觉到眼前这个占据了修普罗斯身体的异物有着无法预估的强大邪力,若是放任不管,那会是这块大陆人类,或整个世界的一个大危险,造成的后果更是不堪设想。因此就算要连同修普罗斯一起消灭掉,那她也在所不惜了。当机立断之下,她也决定动手了。

  “风舞~困魔之锁!”

  塞尔提娜的神铠上散发出金色的光芒,她以飚风般的速度,围绕着修普罗斯飞行了数圈,展开那漫妙的身形,仿佛是表演了一段飞天舞技之后,风之神力结成了数条无形的锁链,将修普罗斯牢牢地绑住了。

  唐古拉抓住了这个绝好的机会,所有的分身重聚为一体,以开天劈地之势直捣修普罗斯。就在修普罗斯刚刚挣脱束缚的那一秒,唐古拉的双拳不偏不移的轰在了他的胸口。

  一个邪异的黑影从修普罗斯的背后凸现了出来。但就在唐古拉想再补上一掌的时候,那邪影迅速反弹回了修普罗斯的身体,并发出一声惊天怒吼,一股无形的邪力,将唐古拉震飞了,重重地摔在了地上。

  塞尔提娜运起神力,飞身而至,拦住想要追击的修普罗斯。双方在短短几十秒的近身交战中,女武神的拳头如雨点般敲在修普罗斯身上的各个部位。但这种如潮水式的攻击对修普罗斯而言却如蚊虫叮咬一般不痛不痒。他一声怒吼下,无形的邪力又将塞尔提娜震飞

,摔在了唐古拉的身边。

  修普罗斯浮飘在半空中,他那变色的双瞳中所发出的奇异电光,将他的身体整个包围住,俨然有一股傲视万物的气势。而被他击倒了的唐古拉与塞尔提娜双双从地上弹起,又飞回到空中与他对重新对峙着。他俩身为这个世界上最强的魔族与神族,又岂会轻意落败认输。

  唐古拉与塞尔提娜默默地对望了一眼,在这一下眼神的交换中,已形成了一种同仇敌忾的默契。共临强敌,他们决定联手出击了。魔气与神力不断在唐古拉和塞尔提娜的身上扩散,黑色与白色的能量光芒最后竟渐渐相融在了一起。这股神魔结合下的新力量,牵动着整个天空与大地都为之风去变色。

  唐古拉将两掌合在胸前拼成一个三角形,对准修普罗斯。塞尔提娜也将两指点在眉心,念动咒纹,蓄势待发。这神魔联手的合技,将会是决定胜负的一击。

  唐古拉的两条手臂陡然间膨胀了一倍,力量已蓄积到了极点。在他大喝一声之下,狂暴的黑炎冲击波从他掌中惊射而出。塞尔提娜也在同一时间发动了,在她的风之力的辅助之下,黑炎波形成了一股螺旋轨道,使其威力提升了两倍。这种毁天灭地的力量势不可挡地冲向修普罗斯。然而修普罗斯并没有闪避,因为他已被塞尔提娜神力所布置的结界困住了。但他并没有坐以待毙,双拳合并之下,无形的邪力随之而生。

  震耳欲聋的爆炸声和强烈的能量光芒充斥了整个天空,这使得一时无法分清这一击之下的胜负情况。但仅仅过了十数秒钟后,唐古拉和塞尔提娜的眼中都现显出了惊诧之色,因为他俩合力泡制的那道黑炎冲击波以双倍的速度向他们反弹回来。

  “嘭!” “嘭!”

  巨响声之后,塞尔提娜与唐古拉如同两只断线的风筝飘落到了地上。只有修普罗斯仍完好无损地傲立在天空,邪异的电光更衬托出他那不可战胜的雄姿。塞尔提娜和唐古拉都无力地倒在地上,白色的神族血液和黑色的魔血纷纷从他俩的身上流出来。想不到神魔的合击竟会在一招之下,便一败涂地。

  “呜……不自量力,竟然还敢反抗我……”

  天空中的胜利者并没有趁胜追击,反而露出了无比痛苦的神色。他的身体在天空中挣扎着,扭曲着,翻滚着。原来是刚才的一击消耗了过多的能量,

修普罗斯的意志力趁机向占据他身体的异物展开反击。

  “呼……那东西太强了,根本没有办法消灭它……”

  唐古拉支撑着身体站了起来。但他说的并不是丧气话,从他嘴角泛起的那一丝邪异笑容来看,他似乎已想到了对付眼前这个强大异物的办法了。

  “美丽的女武神,让我们再来一次合作吧。我以我的血为媒,打开异空间之门。你再抓住时机把它给轰进去!”

  塞尔提娜微微一愕,唐古拉的话不禁让她回想起了三千年前神魔大战中的著名战役――“封神之战”。当时魔族在处于劣势的情况下,采用了同归于尽的战术,引开了异次元空间的缺口。那一役中所牺牲的神族与魔族不计其数。

  塞尔提娜迟疑道:“可是,那样你也会被……”

  唐古拉舔了舔唇上的黑血笑道:“呵呵!我们魔族做事,从来都是只讲成果不计代价的。”

  “你……”塞尔提娜不禁对眼前这位同自己并肩作战的魔族男子产生了一股敬意。她心中犹豫着,是否应该按他所说的做。

  “来吧!不要浪费时间了。别让我们神族与魔族联手在一个外来的鬼东西面前丢了脸!”唐古拉说罢,已是弹身而起,飞向了天空中的修普罗斯。趁着异物仍未完全将修普罗斯的身体控制住的时候,那他那双强力的手臂,从背后将其紧紧地锁住。同时一咬牙,黑色的魔血顿时从他的身体中喷发出来,飘散在他的四周。

  “远古的暗之精灵啊~快从沉睡中醒来吧!我魔界黑魔将唐古拉以黑色为媒,洗灭万物……开启吧,黑暗之源……”

  飘浮在空中的黑色魔血忽然间凝结在一起,发出奇异的光芒,接着便消散无踪了。而在唐古拉身后随之浮现出的是一个巨大的黑暗深渊。那黑暗的深渊带着无穷无尽的深邃与恐惧,同时产生了一股强大的吸力,于是乎地上的草木都被连根拔起,连同大小石土一起被吸入了深渊之中。

  修普罗斯发出一声惊天悲呜,他的眼瞳再次变回了深黑色。这表示那异物似已将修普罗斯的意志力消灭,重新占据了他的身体。而此时的它大概也感到了身后那黑暗深渊的威胁,当下爆发出无穷邪力,试图挣脱唐古拉的纠缠。但此时的黑魔将已经报了必死的决心,他双臂流出的黑色魔血将他们两人的身体紧紧地凝固在了一起。唐古拉更是冷笑着说道:“嘿嘿

,外来的家伙,害怕了吧?让我带你去参观一下黑暗之源的风光吧……”

  塞尔提娜用力咬了咬嘴唇,深知此刻绝不是优柔寡断的时候,于是她摘下嵌在胸前银铠上的那枚圆形的七星徽章,人也同时升到了天空中,准备着向修普罗斯发动最后的一击。

  “以众神的名义为鉴……世间的万物啊!风的生命在召唤你们……请借给我力量吧……”

  无数的光芒汇聚到塞尔提娜手中的徽章之上。塞尔提娜微闭着秀目,她的长发飘散着,融合万物的强大力量渐渐涌入她的体内。她将手高高地举过头顶,接着用力一挥,所有的力量都被送了出去。

  修普罗斯发出一声惊天怒吼,无穷的邪力随之暴发出来,紧抱着他的唐古拉顿时间化成了一团黑色的模糊的血肉,但在同一时间,他也被塞尔提娜所发出的万物之力击中。带着一声长啸,被轰入了黑暗之源中。

  在两股惊世骇俗的力量的磨擦之下,黑暗之源的缺口关闭了,修普罗斯的身影随之消失在了异空间里。而塞尔提娜也受到那股余威的波及,已耗尽了全部神力的她被震得飞向了远处。

  塞尔提娜身不由己地在天空中滑翔了很久,才坠落到一片树林之中。此时的她想要支撑起身体,但却感到精疲力竭。她身上的白色战甲也因神力的耗尽而渐渐消失了。

  “唔……结束了吗……”塞尔提娜只勉强站起身来走了两步,便是眼前一黑,昏倒在了地上。

  当风再一次吹动宁静的空气时,已不知经过多少时间。树林里响起了一阵悠闲的马蹄声,由远到近,那是一名骑着白马的贵服青年。

  青年男子安坐在马上,惬意地浏览着树林的景色。在这美丽、动人的春季里,林子内片地开满了野花,不时还能听见几曲杜娟鸟的伴奏,鸟语花香之下,更有一番让人留恋忘还的景致。青年男子正沉浸在这大自然的风韵之中时,突然发现到了路旁躺着一个人。

  当青年男子下马走过去的时候,他才看清是一个女子昏倒在地上,但他英俊的脸上顿时红了起来,因为那女子一丝不挂地躺在地上,一副完美无暇的胴体,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他的眼前。不过他除了有些尴尬之外,眼中更多的是惊叹的神色。因为那个女子生得实在太美丽了,那种超尘脱俗的美,远远超出了他所能想象的程度。

愣了一分钟之外,才渐渐醒过神来。他走过去蹲下身子略微察看了一番,发现那女子身上并没有任何伤痕,呼吸也很匀称,想来只是昏迷了过去。本想推一推,将她救醒,但又不好伸手去碰触她的身体,只得低声唤道:“小姐,你快醒醒……”

  后方又传来了一阵马蹄声,青年男子见一时无法救醒这女子,连忙解下身上的衣袍给她披上。

  “王子殿下,你为什么走的这么快?我们差点没跟上你。”四名英武的骑士骑马赶了过来。

  “没什么,我刚才好像见了一只独角兽。所以追了上去看看。”青年男子将昏迷国的塞尔提娜扶了起来。他本来是追一只独角兽才进了这树林的。独角兽是大陆上稀有的灵兽,青年男子虽然没有追独角兽,却遇见了这个震撼他心灵的美丽女子,属不知是得是失。

  带头的中年骑士听了青年男子的解释后,恭敬地道:“殿下既然没有调查出什么结果,我们就快些返回圣克鲁斯复命吧!”

  骑士口中的圣克鲁斯正是雷瑟王国的王城,而这位青年男子正是雷瑟王国的王子――因斯。他是奉王命来调查这一地区出现的异像的。不过除了一座毁没的村庄和地上一些不知是什么力量造成的坑洼、裂痕之外,整个调查可以说是一无所获。因为谁又会想的到在那里曾发生过一场人类无法想象的决战。

  青年王子看了看怀中的女子,最后说道:“我们回圣克鲁斯城去!”

  圣克鲁斯王城寝宫――

  “御医,你诊断了这么久,这位小姐到底是有病,还是怎地?她已经足足昏迷了三天了。”王子因斯有些焦急地询问正在给昏迷中的女子做检查的老御医。

  老御医在王子殿下的催促下已经重复做了三次详细的检查了,但这位一向自诩医术高明的老御医对眼前这个昏迷中的女子却是一筹莫展,最后只是得出了这样一个结论:“这位小姐的身体各方面都很正常,绝对不会有什么病症,只是为何会昏迷不醒,那就不得而知了。殿下还请您恕老臣无能……”

  因斯对老御医的回复非常之不满,但他只是叹了口气,对身边的侍从官道:“卡尔,快去把大祭司请来,看看他有没有办法救醒这位小姐。”

  大祭司凯泽曼是雷瑟王国数一数二的魔法高手,更精通各种白魔法,但他忙活了半天,对昏迷中的女子尝试了各种白魔法

,却也是束手无策,最后只得出了一个和老御医相差无几的结论。

  因斯经过又一次失望之后,却是用坚定不移的目光望着安详地躺在床上的女子说道:“小姐,无论如何,我一定会想办法将你救醒的!”他的眼神中充满了无比爱恋之情,这位年轻的王子似乎已为沉睡中的美人深深地着了迷。

  “啊!这位小姐生得实在太美了。”因斯身边的侍从官忽然插了一句废话。

  因斯转过头来,正欲斥责他的无礼,忽听侍从官接着说道:“殿下,我想起了一个关于睡美人的传说:在很久很久以前,有一位非常美丽的公主,她的美貌受到了一个坏女巫的妒嫉。那个坏女巫使了个毒计,让那位美丽的公主被纺针扎了一下,从此就沉睡不醒了……”

  “这传说跟这位小姐有什么关系?卡尔,你到底想说什么?”侍从官所说的传说出至于著名的《摩尔斯童话寓言集》,这对于才学出众的因斯王子来说自然是耳熟能详。

  侍从官又接着说道:“传说中是一个年轻、英俊的王子吻了那位睡美人公主,才救醒了她。公主嫁给了王子,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他顿了顿又献眉道,“这位小姐的美貌绝对比得过任何一位公主,而殿下您也完全符合英俊、潇洒的条件。我想如果您……如果您吻一下她,说不定她会醒过来的……”

  因斯听罢,又是好气又是好笑,侍从官竟给他出了这么一个馊主意。但转又一想,在毫无办法的情况下,似乎也只能死马当活马医。不过要如此轻薄佳人,却让这位年轻的王子很是为难。他筹箸满怀地望着沉睡不醒的美人,经过好一阵思想斗争之后,终于鼓起勇气走了上去。

  “美丽的小姐,请您宽恕我对您的冒犯。”

  虽然明知到对方听不到,但因斯还是先致上了歉意,然后他才微微俯下身子,用那颤抖的嘴唇轻轻在那女子纯洁、美丽的双唇上吻了一下,可是他这一吻并没有令这位睡美人转醒过来。虽然这个结果早在因斯的意料之中,但期盼着有奇迹的他多少还是有些失望。

  这时候爱拍马屁的侍从官又说道:“殿下,我想可能你刚才那一吻太轻了,所以没有什么效果,我看不如您试着再来一个激情的热吻吧……”

  “够了,卡尔,你给我住嘴吧!再说这种无礼的话亵渎了这位小姐,我可要惩罚你了!”已经有些懊悔的王子转过身来,对侍

  侍从官却突然瞪大了眼睛叫道:“殿下,噢!您快看。她,她好像醒过来了耶!”

  因斯闻言,万分激动地转过头来,见到躺在床上的女子果然睁开了她的美眸。她正吃力地想撑起身子来。因斯想要上前扶她,却又觉得失礼,只是兴奋地说道:“小姐,你终于醒过来了。这真是太好啦!”

  “唔……头好疼……这是,这是什么地方?”那女子缓缓地坐了起来,怯微微地打量着四周。

  “小姐,你不用害怕,这里是圣克鲁斯的王宫。你已经昏迷了三天了……”因斯解释道。

  “你……你是谁?”女子茫然地望着因斯。

  “小姐,我是雷瑟王国的王子因斯。我是在一片树林里救回你的。对了,还不知道小姐你的芳名,你怎么会昏倒在树林里?”

  “圣克鲁斯?王子?我?我怎么会在这里?嗯唔……头好疼……我怎么什么也想不起来了……”女子手抚着额头,秀目紧蹙,似乎对所有的事情一无所知。

  因斯见到眼前的丽人一副忧愁的面容,心中大为疼惜,一时间急得手足无措。而侍从官又插口道:“殿下,她可能是失忆了吧。”

  因斯柔声安慰道:“小姐,我想你可能是头部受了撞击,或是受了惊吓,才暂时想不起一些事来,但你不用担心,安心休养,希望很快会好起来的。”

  那名美丽的女子虽然失去了记忆,但眼前这位男子对她的关怀之情,她却是感受无疑,不觉向他点了点头道:“谢谢你了。”

  就这样,圣克鲁斯王宫里住上了一位来历不明绝色的美女。因斯王子为这失忆的美人儿取了一个名字叫做――梦露。一个多月以来,因斯形影不离地陪伴着露梦,对她的照顾与关怀可说是无微不致。虽然她并没有回复记忆,但年轻的王子的一片真情渐渐地打动了这位失忆的美女。两人很快成为了一对恋人。这很快在圣克鲁斯城传为了一段佳话,有不少人为之羡慕,当然妒嫉的也有人在,其中之一就是圣克鲁斯城的另一位美女,大宰相的千金――芙莲娜。

  芙莲娜与王子因斯是青梅青马,凭着自己的身份与美貌,她一直都认为雷瑟王国的王后宝座理所当是属于自己的,但那个梦露的出现,却让她那未来的王后宝座动摇了。这对于芙莲娜来说是绝不能容忍的,于是她通过自己的父亲和王族各方面的力量向因斯施压,要他

离开梦露,但得到因斯的回应却是:“就算放弃王位继承,我也绝不放弃梦露!”

  “可恶!因斯已经完全被那个来路不明的野女人迷住了,必须得想办法除掉她!”强烈的妒嫉心理,让这位贵族的美女失去了本有的淑德,相反却萌生了歹毒的念头……

  “因斯,我要谢谢你。是你给了我幸福,虽然我不记起得以前的事了,但对我来说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沉浸在爱河之中的梦露幽幽地对身旁的恋人说道。

  因斯握着梦露柔荑款款深情地说道:“梦露,我觉得自己才是这个世界上最幸运的人。我所带给我的幸福已经超过了我的生命。如果神明能听到我的祈求。我希望你能永远留在我的身边,直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就在这一对恋人许下永不分离的誓言的时候,侍从官卡尔慌张地闯上阁楼,“殿下,不好啦!国王陛下病倒了,您快去看看吧!”

  “梦露,你在这里等着。我去看看父王。”一向仁孝的王子因斯听到自己父王病危的消息,顿时失了神志,急忙离开梦露,急忙跟着侍从官下楼去了。

  “等等,卡尔!”因斯跟着卡尔离开了阁楼,走在半路上,这时候他才冷静了下来,停住脚步问道:“父王一向身体安康。昨天我向他问安的时候,他还是好好的,怎么会突然病重呢?”

  “殿下,国王,国王陛下他……这个……”侍从官支支捂捂的一时回答不上来。

  因斯见到卡尔一副吞吞吐吐的样子,发觉事有蹊跷,不觉厉声问道:“卡尔,你快说!到底是怎么回事?父王他真的病倒了吗?”

  “让我来告诉你吧。国王陛下并没有病危。他现在正和我父亲在下棋呢。”一个女子从花园的拐角处走了出来,她正是宰相的千金芙莲娜。

  因斯得知自己的父王并未病危,不觉松了口气,“芙莲娜,原来是你。你为什么要开这样的玩笑?”

  “因斯,我这么做是为了让你回到我的身边来。你知道吗?我们才是般配的一对。而那个梦露根本就是一只来历不明的妖媚,我不能看着你再受那个野女人的迷惑了。”

  “芙莲娜,请你不要说这样无礼的话来诬蔑梦露……”

  “不是么?你以前都是那么爱我,但自从那个女人出现后,你的魂都被她勾去了。根本不再理我了。她不是妖精是什么?”

  “芙莲娜,你一直不明白。我对你的感

情只是像亲妹妹那样。但我爱的人是梦露,自从见到她以后,我的心已完全被她所占据了。我无时无刻不在想着她。直到现在我已经无法离开她了。你明白吗?这才是真正的爱情。”

  “我想我不明白,不过没关系,因为你以后永远也不会再见到她了。”

  “芙莲娜你说什么?”因斯在芙莲娜的眼中见到了一丝阴冷的神色。然而芙莲娜只是冷笑了两声,并没有做任何回答。

  “不好啦!失火啦!阁楼失火啦!”

  这时候,王宫里突然传出一阵喧嚷声,仆人与侍从们径相奔走。因斯突然心头一怔,回身望去,他刚才身处的那座阁楼正冒着浓浓的黑烟,一阵又一阵地升上白色的天空。这让他不禁失声叫道:“梦露!”

  “呵呵!失火喽,这火真是烧的好啊!”芙莲娜又发出了两声冷笑。

  因斯狠狠地瞪了芙莲娜一眼,之前一直和颜悦色的他已是勃然大怒道:“芙莲娜,你别让我知道这是你干的!”他说罢,已是不顾一去地往阁楼飞奔而去了。

  “咳咳!来人啊!因斯……救命……咳……”

  在阁楼中等待因斯的梦露发现失火之后,一时间惊慌不定。她想要逃走,但却发现大门已经从外面被反锁住了,火焰不断地爬上门柱与窗帘上。找不到出路的梦露片刻间便陷身在了一片火海之中。抵不住浓烟的熏呛,梦露在呼救无门之下,昏倒在了地上。

  朦朦胧胧之中,梦露睁开了眼睛,在她眼前出现的是两名男子身影。一个生着一头耀眼的金发,而另一个裹着黑袍,脸上有一个黑色的邪印。这两个男子的身影是那么的熟悉。

  “我死了吗?你们,你们是……修普罗斯……唐古拉……”在那一刹那间,流失的记忆回溃到她的脑海中,那安静的小村落,那奇异的开外飞球和那场惊心动魄的神魔大战,一幕幕地闪现在眼前。

  在阁楼外面,四名骑士指挥着数十个仆从抢救火势。但在这不足五分钟的时间里,烈焰已将整个阁楼包围住了,如此迅猛的火势似乎是有人故意纵火,还使用了油脂助火。

  “梦露!”因斯大叫着,奋不顾身地要冲入眼前这熊熊的烈焰之中。

  “快拦住王子殿下,别让他受伤!”一直在旁看热闹的芙莲娜见到因斯如此不要命,急忙惊叫道。

  “殿下,别进去,太危险了!”四名忠心的骑

士,抢先一步拦住了想要冲入火场的因斯。因斯像发了疯似的奋力挣扎。为了顾全王子殿下的安全,骑士们无奈将他硬生生按在了地上。

  因斯声嘶力竭地大叫着,眼见着那无情的烈火吞食了整个阁楼。他拼命地挣扎,伸手想抓,但什么也抓不到。他的心如被无情利刃绞碎了一般。

  “呵呵,这么大的火,再多的妖媚都会被烧死的……”芙莲娜在一旁冷笑着。她这句幸灾乐祸的话已完全激怒了悲愤不已的因斯。

  悲痛欲绝的王子,突然间怒吼了一声,竟将制住他的四名骑士震开,还顺手拔出了一名骑士腰间的长剑。他的全身不住地颤抖着,双眼布满了恐怖的血丝,瞪着芙莲娜道:“是你……是你害死了梦露……我要报仇!”

  “因斯,你疯了吗?”芙莲娜见到因斯已是失去了是智,吓得连连后退,而因斯却是疯狂地挥动着长剑向她扑了上来。

  “王子殿下疯了,快保护芙莲娜小姐!”

  忠心的骑士赶了上来,刺出长剑及时架住了因斯手中的剑,但因斯这一劈之力带着无穷的愤恨,虽然受到了阻隔,却仍在芙莲娜的肩头上划下了一道深深的血痕。

  “呜!”芙莲娜痛呼一声,摔到在了地上。一名骑士连忙救起她,其他的骑士都将因斯团团围住,以防他再伤人。几近疯狂的因斯挥剑乱斫着,仆从们四下逃窜,局面陷入了一片混乱中。

  就在这时候,天空中袭来了一阵奇异的旋风,本已被淹没了阁楼的烈焰竟在片刻间熄灭了,紧接着半空中浮现在一个身影,穿着一身银白色的战甲,散发着耀眼的圣光,那正是觉醒后的女武神塞尔提娜。

  因斯如被电击了一般,恢复了神志,手一松,带血的长剑也落到了地上。脸上却挂着两行热泪。见到天空中出现的如此异象,在场的众人都惊呆了。

  塞尔提娜从半空中缓缓地降了下来,落到了芙莲娜的身前。芙莲娜惊慌地后退了两步。却见到塞尔提娜的眼中只是充满了和善的神色。她伸出手掌,聚起一道白色的圣光,芙莲那肩头的伤口竟在一时间神奇地愈合了。“芙莲娜小姐,对不起。是我的出现破坏了原本属于你的幸福。请接受我的致歉。”

  芙莲娜一时间愣住了,她想不到塞尔提娜竟会如此以德报怨,这让她深感自惭,当她开口想说些什么的

时候,塞尔提娜已转身步到了因斯的面前。

  塞尔提娜抬手轻抚在因斯的面庞上,无限温柔地替他拭去脸上的热泪。她望着因斯的眼神仍旧如梦露那般充满了无限的柔情。因斯激动地伸手想要握住塞尔提娜的玉手,但她却已将手收了回去。

  因斯激动地呼唤着他无比心爱的女子的名字,他的声音颤抖不已,但些时此刻他已不知道该说什么,却听塞尔提娜幽幽地说道:“因斯,真的很谢谢你……你是让我感受到了做为人类的美好的一切和人类奇妙的爱。但现在我必须离开了,属于我的地方去……”风从塞尔提娜的脚下拂起,她又再度到了天空中。

  “不!梦露,请不要离开我!”泪水再次挂满了因斯的面庞,他对着天空中的塞尔提娜苦苦哀求着,就连芙莲娜也被因斯的真爱所感动了,此刻她也希望塞尔提娜能留下,但塞尔提娜却已在天空中越升越高了。

  “对不起……我真的要离开了,虽然我喜欢人类的生活,但那毕竟不是属于我的。我的族人们在召唤我。我必须返回净土去了。因斯,请你忘记我吧!我能感觉的到芙莲娜小姐是很爱你的,你应该和她在一起。你是一个很好的人,希望你将来成为一名好国王……这枚风之微章就留给你吧,日后当人类面临劫难的时候,它或许能够给你们带来帮助……”那一阵神奇的旋风再次刮起,塞尔提娜美丽的身影随之消失了,只有一枚七星的圆形徽章缓缓地从开空中翻滚着坠落下来……

  风吹动着大地,吹走了无穷无尽的岁月,这一年已是欧亚罗大陆纪元2897年。时间已不知道不觉过去了五十年。欧亚罗大陆上的雷瑟王国,在一名英明仁慈的国王的治理下,成为了一个繁荣昌盛的王国。

  在圣克鲁斯王城国王寝宫里,一片静谧之中,只有灯光微微跳动着。那张华贵的金丝雪绒大床上,躺着一位风烛残年的老人。他就是雷瑟王国第九代国王因斯。满脸皱纹的他,已走到了生命的最后一刻,此时的他正没浸在一段幸福的回忆之中,那是一段飘散在风中的回忆。

  这个已经不知是因斯第几百万次呼唤深藏在心中的爱人的名字了,但这却是最后一次了。带着一丝永远的遗憾,他缓缓地闭上了眼睛,一只苍老的手无力地垂了下来,但他手中还紧紧地握着一枚圆形的七

  雷瑟王国第九代国王去世了,他除了一身的丰功伟绩之外,还给后世留下了一枚“风之徽章”。但没有人知道这枚徽章的作用,更没有人知道,它还代表着一个男人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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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卷起了一片片落叶,欢快的舞动着,我束了束战甲望了一眼远处的大教堂,今天我就要在那儿成为骑士。

“骑士呀。”低声的沉吟划过了我的嘴角,太多太多的人不能见证我的荣光,得到这个称号又有什么用?摸着胸前的晶坠,抬头望向了苍穹,“夏亚大人、兰碧斯将军……”一个个名字掠过了我的脑海,一千多个日日夜夜将我紧紧的包裹起来……

王历一三五二年东境?米路城

这是圣亚鲁法西尔王国东部地区最大的城市,也被称为镇守东疆“不落城”,全部由石头筑成的城市,是我们这些在迷途森林里长大的闪族人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奇异景象。

充斥着喧哗声音和难闻气息的街市在我面前延伸出去,白色的硬实道路、两边的“高楼”……恍惚间,我来到了另一个世界,呆立在米路城口,怎么也迈不开第一步。

“这就是外面的世界呀!”同样呆立的玛古拉好不容易说出来这一句话。

“是呀,这就是外面的世界!”

重覆的话不自觉从我口中而出,直到此时我方感一阵轻松,背起破烂的皮袋,高声道:“走吧,玛古拉,不要让森林的那些死老头看扁了我们。”

今天是圣亚鲁法西尔王国一年一度的募兵日,这对于我们这些少数族群是难得的机会,根据王国法令,少数族群只有在军队中服役后才能找其他工作,而且对于我们来说,当兵也比在迷途森林中饿死好。

募兵所在远离城区的西区,背靠河,由木栅栏围成巨大的营地,四周插满了亚鲁法西尔的战旗,合着风发出了哗哗的响声。当我们到达时,营区中早已人头涌动,各个族群的战士会聚在这儿,来自西部平原的特拉维诺人,东部的风族人……亚鲁法西尔王国里的少数民族几乎都有代表在这出现,即便如此,我们的来到还是吸引了不少目光。

“是迷途森林的闪族人……”

“想不到连那的人都出来了呀,今年的募兵会可算凑齐了所有的族群。”

“不过这两个家伙真的是战士吗?怎么看都像是没断奶的小毛头。”

窃窃的私语流窜着恶意,我并没有搭理,和玛古拉挤过拥挤的人群,来到了巨大的募兵台前,台上空无一人,仅有绣着王国徽章的旗帜迎风飘扬,正当我略感诧异时,四周

响起了悠扬的号角之声。

一名四十出头的骑士缓缓行到了募兵台上,一身银色的骑士甲,配着一柄有着神圣徽章的骑士剑,分外显得英武。

“是德拉科普大人呀!”我旁近的一名青年突然大喊起来,脸上洋溢出异样崇敬的神色。几乎同时,场中爆发出震人的鼓噪之声,人群齐齐向台前涌了过来,空气中弥漫出狂热的气息。我和玛古拉茫然不知所措,任由着人流将我俩撞的东倒西歪。

台上的骑士脸上泛出一丝满意之色,挥手向台下示意,颇有领袖风采,好一会,方两手齐举,以示安静。

“各位,我德拉科普今日能担任挑选王国军战士之重任,实乃本人之荣幸。各位乃王国军未来之中坚,在此,本人先替国王陛下向各位表示由衷的祝福,希望能与在场之列位同战沙场!”

台下同时爆发出欢呼之声,喧闹的声浪一波波的传了开去,震的我耳朵一阵疼痛,当喧哗渐渐平息时,那个德拉科普将军挥了挥手,示意今年的募兵大会正式开始,很快,组织人员出现在四周,忙碌的登记和排名工作在整个募兵所展开。

“呜……”长长的号角声在四周回响,原本喧闹的人群一下寂静了下来,宣布比试名单的时候到了。一名司仪缓缓走上了募兵台,手中捧了厚厚一叠名册,不一会,他那独特的、带有浓厚西部口音的宣读传遍了整个募兵所。

“……第一百二十三场,由来自西特拉维诺的涅寇斯对来自迷途森林的法普。”

我整了一下装备,大步行向了场中,四周立时传来一阵嘘声。“一个仅着了破烂皮甲,配了一块木盾以及一柄闪人弯刀的家伙,也敢来参加募兵?”,我自嘲了一下,不过比起这些嘲笑,我更注意的是我的对手。

涅寇斯,典型的西特拉维诺人,粗壮剽悍,足足高了我一个头,身上披着的是重甲,严密的仅留出面部一块肌肤来,更令人担心的是他手中那足有百来斤重的巨斧。

“来呀,闪族的小娃娃,看我把你劈成两半!”挥舞着巨斧,涅寇斯的脸上满是挑衅之意。我望了一下他,心中估算着差距,力量上明显不是一个等级,唯有用灵巧来弥补这不利之处了。

抬盾、举刀,远避对手的锋芒,我急速向涅寇斯背后绕去,完全不与其正面交锋。场中顿时上演了一场猫捉老鼠的好戏。粗重的装甲束缚了涅寇斯

的手脚,根本跟不上节拍的他突然大吼了一声,近似疯狂的挥起了巨斧,场中战态变了颜色,令人窒息的气流从四面向我逼来。“狂战士!”我的心中立时闪过这一念头,几乎同时,涅寇斯的巨斧已经挥到我的面前。来不及思索,反射般举起了木盾,“乒”的一声巨响,带着粉碎的木盾,我倒飞了出去。

左手完全麻木了,胸口有一股恶心的感觉,很明显,我的内脏已受了重创,这下重击打掉了我一半的战斗力。

“死!”巨吼着冲过来的涅寇斯眼中早无一丝理智,不知从哪儿冒出的力量,我猛地从地上站了起来,在巨斧击下的刹那,身体飞掠向半空。

“砰”一声骨肉相碰的脆响,我的膝盖重重击在了涅寇斯那唯一裸露的脸部。几乎同时,我的腰部也传来了一阵巨痛,两个人齐齐倒在了地上。一口鲜血从我口中喷了出来,地面上顿时绽放了花朵。斜目望去,涅寇斯摇摇晃晃的站了起来,沾满血的脸部愈发显得狰狞,但我不得不钦佩他那近乎不死的身体。

勉力支撑起满是伤痕的身体,我缓举起了弯刀,摆出了决一死战的姿势,刀尖直对涅寇斯的眉心。

“太精彩了!”一声响亮的喝采声,德拉科普将军出现在场中,他挥手示了一下意,表示比试到此结束,转而高声道:“这场比试已经证明这两位战士的能力,再战只是添加无意义的鲜血,再此,我宣布涅寇斯与法普同时入选!”

四下一片欢声,玛古拉率先冲入场中,扶住了我那摇摇欲坠的身躯,痛楚一下袭遍了我的全身。此时,涅寇斯走到了我们面前,冷哼道:“这次算你运气,下一次,你的头颅就会成为我的战利品!”

我按住了愤怒的玛古拉,笑道:“如果下次有机会,我也会取下你的头颅。”

涅寇斯脸上奇异的浮出一丝笑意,点头道:“很好。”背负着巨斧,大步行了出去。“可怕的对手。”我喃喃道,狂战士,这可是全大陆都闻之变色的战兵,玛古拉道:“法普,幸好上神与我们同在,这个家伙根本就是杀人狂。”我摇了一下头,仰望着苍穹,真不知上天要给我一条怎样的路……

我与玛古拉通过了比试,正式成为王国军的一员,隶属于王国军南方兵团,配属在接近南蛮地区的休法。

休法是南境最大的城市,但是看上去

还不如北方一些中型城市。粗糙的石屋与混乱的布局,丝毫显不出重镇的一丝感觉。

“真是糟糕!”玛古拉踏了一下突兀的街石,嘟嚷道,“这儿的路还比不上村子里平整。”我苦笑了一下,比起坑洼的街道,更让我头痛的是这儿恶劣的气候,连续十几天的阴雨,好不容易停了下来,太阳又躲在厚厚的云层后。

我环视了一下,几乎没什么人,仅有远处一位老人蜷缩在低矮的屋下。整个城市弥漫着一股难以言明的低沉气息。“算了,看样子也巡查不出什么,我们先去酒吧里坐一下吧?”我思量了一会道。玛古拉的眼中顿放出惊人的光彩,喜形于色道:“太好了,这个鬼城市唯一好的就是它的朗司酒了,对了,附近就有一家不错的酒吧。”还没等我反应过来,玛古拉那略显笨拙的身躯已经灵巧的“飞”了出去……

玛古拉所说的那间酒吧看上去略显破烂,一块“ALSSINN”的牌子歪斜的挂在门口,从半掩的木门中传出阵阵笑闹声。

推开木门,一股呛人的烟酒味立刻散发出来,屋内异常昏暗,只感觉到数个人影在里晃动。

“哎呀,来了两个新人吗?”一声怪叫,顺着声音我望了过去,发声的人穿了一件灰色的制服,一头杂乱的金发,灰色的瞳仁中满是散漫的意味。

“夏亚大人!?”我和玛古拉异口同声,这位一脸疲怠摸样的中年人就是这座休法城的指挥官,南方兵团黄虎骑士团团长――雅哥布?夏亚。

夏亚挥了挥手,道:“什么夏亚大人,来来,今天我请客,就算是为我们的新丁洗尘。老板娘,再来两瓶朗司酒。”我和玛古拉对视了一下,还是走了上去。

朗司酒浓烈的味道立时打开了我们的话题,这位原本高高在上的骑士团长顿时显得和蔼可亲起来……

“……王历一三四六年的时候,我们才建起这座休法城,蛮族人对南方的侵袭方告一个段落。”夏亚略显得意道,谁都知道这座休法城是由他督建的。我不禁问道:“那为何这座城如此没有生气?”夏亚的脸上顿时浮出一丝哀色:“你知道吗?这儿马上就要变成战场了。两个月前,蛮族人已经摧毁了南边的屯军营,南方兵团主力全没。可是上面,就调派了你们这些新丁来,人数仅有一千人,而且连实际情况也不告知,我真不忍心看你们不明不白的死在这儿。”仰

头猛灌了一口,空气中一时洋溢着异常沉闷的气息。

“这座休法城可是石筑的,蛮族人攻不进来吧?”玛古拉略显慌张问道。

夏亚哼了一下,说道:“不错,凭蛮族人的能力,很难攻下这座城。但又有什么用呢?内廷摆明想弃守天隘以南的地区,这儿气候恶劣,物产又不丰富,纯是累赘。过不了几天,内廷就会说:‘哎呀,南方蛮族成患,为了王国黎民百姓着想,不如弃守吧。’”

我正欲开口,酒吧的门发出一声巨响,整个飞碎开来,数名身着黄虎的黄铜盔甲的士兵冲了进来,其中之一大喊道:“夏亚大人,城南百里处,发现蛮族人,数目……”那人抿了一下舌头,分外困难的吐出几个字,“惊……人……”

王历一三五二年十月二十四日

蛮族人对休法城展开了全面进攻。

没人说得清蛮族人孜孜不倦对北方的侵袭是为了什么,南边的蛮族谷地足够提供他们需要的粮食?跨越沼泽地带,冒着死亡的危险一次次对圣亚鲁法西尔国发动战争,每一年除了让双方的遗孤数目大大增加外毫无建树,这种被王国史学家评论为“蛮族先天疯狂综合症”的现象在今年似乎到了一个高峰。

“真是壮观呀!”立在城头,望着绵绵不知尽头的蛮族军,我不得不发出这一声感叹,四万人的部队,就算将十一个闪族村落的人全加起来,也凑不出如此巨大的兵团。

站在我身边的玛古拉犹如看怪物一般盯视着我,失声道:“壮观!?法普,对方可是敌人呀!就算有休法城,也不定能顶住这么多敌人的进攻。”一脸忧心重重的摸样。

我拍了拍他的肩膀,安慰道:“不要怕,我们可是受上神护翼的闪人呀!就算不幸战死,也有我陪着你。”

玛古拉点了一下头,用他那略显颤抖的手更加握紧了兵器。

四周全是忙碌的农兵,将一批批箭矢搬运上城头;远处,三、四个农兵正在将一个巨大的铁桶固定在可翻动的支架上。背负着传令旗的士兵不时奔过,给空气中带来阵阵肃杀之气。

“大家注意了,城中箭矢贮备不足,尽量不要空放,每个敌人给一支就够了,这样还可以节省点!”一个略带尖音的喊声突然从高高的城楼上传了下来,一个身着绚丽色彩的人在那儿挥手大叫,四下顿时泛起一阵笑声,紧张的气氛立时缓解下来。

正在此时,沉闷的牛皮鼓的声音开始响了起来。

虽然被称为蛮族,但他们的行动都充满了组织性。在鼓声的指挥下,大批蛮族兵有序的展开,排成了一个个巨型的方阵,列在第一排的赫然是举着庞大木盾的战兵。

我检视了一下装备,一件锁子甲、一块铁盾、一柄闪族弯刀,一把弓以及数目不详的箭矢,此外还有勉强称得上武器的数十块大石。“好了,战斗开始了,上神与我同在!”我默念了一下,将箭矢搭在了弓弦上。

“咚……咚……咚咚……咚咚咚……”随着鼓声的越来越密集,蛮族兵的步伐明显加快。当鼓声犹如急驰的马蹄声时,惊天的吼叫声在整个战场上响起,犹如群狼的嘶叫,无数的蛮兵从三面向休法城压迫了过来。

第一波弓箭杂乱无章的飞射出去,在半空中划出了零碎的弧影,举着巨大盾牌的蛮族兵踏着力竭掉落的箭矢,飞快的已经冲到了城墙下,尖利的呼啸声就在我的耳边震鸣了起来。从来没有见过这个阵仗的我茫然失措,呆然的握着一支箭矢,目光扫视着四周,到处是失神的士兵,面露恐惧的望着如同蚂蚁般涌上的蛮族战士。

“不要慌,敌人还没爬上城头呢!”军官们大声喝斥着,“热油准备!”

我已没有时间听从军官们的“教导”,一架登城梯已放在了我的眼皮底下,狰狞的面孔赫然印入了我眼帘中。

“嗖!”一支箭飞射而出,正中当先蛮族人的面门,蛮族兵仰天倒栽了下去,在洒出一道血珠后,跌在地上发出了沉闷响声。

射箭的人是一名青年,有着风族人特有的绿色瞳仁,脸上满是伤痕,冷冷的目光注视了我半晌后,抬手又是一箭,刚刚爬上城头的一名蛮族士兵低哼了声,倒进了城墙内,就在我面前绽放出血色花朵。

浓郁的血腥味一下刺激了我的神经,飞快地搭上了箭,拉弦射击,箭矢掠过短暂的路程,没进了一名敌人的胸膛,这是第一个死在我手中的人,如果是一般和平大众的话或许还会震惊一下,但是现在我没有也不可能有这个时间,相隔了不到一分钟,另一个蛮族人的额头插上了我的箭。

热油倒下,战场上顿时弥漫出焦烂的恶臭,无数个人型火球在城墙下哀号翻滚,混杂着不断落下的尸体,让我那么清晰的t解到地狱是什么样子。第一波攻击很快被击退了,

敌人并没有马上发动第二波攻击,而是缓退了半里路,暂时驻扎下来。

城下到处是尸体,鲜血汇成了一条小溪,在夕阳的照射下汩汩流动。这一次进攻,对方仅仅是试探性的,就已丢下了不下千具的尸体,真正的决战真不知是怎样的修罗狱境。

城头上充斥着哀号之声,我方虽远比敌人损失轻微,但也有百余人战死,近千负伤,原本预料较为轻松的守城战一下变的恶劣起来。我擦了下脸上的污垢,四下扫视,玛古拉的面前堆满了食物,狼吞虎咽,偶尔抬头看了我下后,又低头道:“怎么也要做个饱死鬼。”更加加快速度吞咽下可以吃的任何东西。

我叹了口气,转眼就望见那风族人孤独的坐在垛墙上,远望着敌人的营地。

“多谢了!”坐到了他的旁边,我道。

风族人冷漠的看了我一眼,寒声道:“不用了,我没帮你什么。”我也不覆言语,顺着他的目光,远眺敌营。蛮族人正在竖栅栏与马刺,似乎没有发动夜战的准备。

“看样子,今晚可以睡个好觉。”我跳下了垛墙,叹道,“先躺一会了。”

风族人眼中闪过一丝“真的这样吗?

前言:自一九四七年发表了科幻文学处女作以来,作为多次雨果奖和星云奖得主的波尔·安德森已写成超过五十部小说以及百余部短篇作品。他的第一部小说《脑波》对二十世纪知识大爆炸对人类文明的影响做出了推测,堪称传统科幻文学创作技法的经典范例。安德森以其故事中的细节着称。他的“技术历史”系列是一部描述星际探险和帝国建设的传奇丛书,叙写了未来五千年间“银河联邦”三个王朝的兴衰。通过该系列丛书的广阔视角,安德森塑造了鲜活丰满的人物角色,并探讨了诸如自由企业论、尚武精神、帝国主义、不同的统治风格等特定理念和观点对新世界社会以及政治架构的深远影响。该系列最重要的作品中的两个人物,皆是不同时代和文明的特定产物:一个是《计数者》《撒旦的世界》《莫尔克海姆》中的主人公,法斯塔夫式的流氓商人范莱茵;另一个是在《我们认领那些星球》《暗影与幽灵骑士》《地球人,回家了!》中出现的多米尼克·弗兰德里少尉。安德森作品中遵循了许多传统科幻文学的经典主题,包括《宇宙过河卒》中接近光速的旅行,“时间巡逻”系列丛书中的时空旅行以及《火焰时刻》中的加速进化等。安德森因其在作品中将科幻与历史融为一体而声名远播,这一点在小说《超时空毁灭者》中表现得尤为典型。该小说是一部优秀的“第一次接触”类的作品,描述了一支队伍俘获一艘外星飞船的故事。安德森的大部分科幻作品都隐隐带着一丝神话感觉,特别是其充满英雄幻想主义色彩的作品《三颗心与三只雄狮》《断剑》等,仿佛从《仲夏夜之梦》的故事背景中得到了灵感一般。安德森于一九七八年荣膺托尔金纪念奖。他与妻子凯伦一起撰写了《伊斯之王》,并与戈登·迪克森一道创作了“霍卡”系列。他的短篇作品被结集编成数卷,包括《空气与黑暗的女王》《别的故事》《同一个宇宙》《地球来的陌生人》《七次征服》等。

        黑夜的狂风从东边呼啸而来,带起了一阵带着氨气的灰尘。几分钟之内,爱德华·安格尔西的眼睛就睁不开了。

        他手脚并用地爬进废墟里搜索那个小熔炉。风吹的声音就像是支愚蠢的低音管在他脑袋里呼呼地响着。他只觉有东西在背上抽打了一下,鲜血直流;有棵树被风连根拔起飞到了一百公里开外。闪电划过高空,黑夜里的乌云也乱成一团。

        仿佛要呼应闪电的号召一样,冰山上的雷声、一团闪耀的红色火焰、还有轰然倒塌的山坡三者相互配合,声音响彻整个山谷。大地都在颤抖。

钠爆炸的声音,听起来还以为是安格尔西在敲鼓呢。火光和闪电给了他足够的照明去寻找那个装置。他用健壮的双手捡起工具,尾巴紧紧抓住食物槽,他沿着向上倾斜的隧道往回走,然后回到自己的防空洞里。这个防空洞的墙壁和屋顶都是由水制成的。这些水由于距离太阳过于遥远而冻结,每平方英尺上都因承受着庞大的大气压强而坚硬无比。这个防空洞靠一个微小的通风孔来换气,一盏依靠氢气才能点着的树油灯给这个单人房提供着微弱的光源。

        安格尔西趴在蓝色的地板上,气喘吁吁。对外面的风暴咒骂一场也起不了什么作用。这种氨风暴经常在日落时出现,除了等待风暴过去你什么都做不了。反正他也累了。

        再过五个小时左右天就亮了。今天晚上他本来想先浇铸一个斧头,但是可能白天的时候做会好一些。

        他从架子上拿下来一只十足类动物,生吃了它的肉,然后停下来从水壶里大口大口地喝着液化甲烷。如果他手上有合适的工具的话,情况就好多了,但目前为止,一切只能靠牙齿、爪子和偶然得到的冰柱来艰难地进行挖掘和劈砍。而那艘宇宙飞船只剩下了一副可恶的烂架子和破碎的残片。还有好几年,他才能过上人类该过的生活。

        在离他大约一百一十二万英里远的某处,爱德华·安格尔西正摘下他的头盔。

        他环顾四周,一边眨着眼睛。离开木星表面后,他总感觉置身于这样一个干净、安静又井然有序的控制室有些不真实。

        他浑身肌肉酸疼,本不应如此的。他并没有真的在三倍重力和高达一百四十度的高温下,去和风速达到几百英里每小时的风暴作斗争。现在他在这里,呼吸着氧气,而木卫五的引力对他几乎不起作用。待在那儿的是乔,他的肺里正承受着高压的氮气和氦气,具体数值没法估计,因为气压计都破了,压电效应也受到干扰。

        然而,他的身体确实感到精疲力尽。毫无疑问,是因为精神极度紧张的缘故。毕竟,在某种意义上,有好几个小时的时间内他变成了乔,而乔一直在艰苦地工作着。

        拿掉头盔以后,安格尔西仍对自己的身份有些恍惚。意识投射仪仍将脑波频率调整在乔的大脑波段,而不是安格尔西自己的。在他内心深处,他正体会着一场难以形容的睡眠感受。有时候,那些模糊的东西或者颜色是在柔软的黑色梦境里漂浮着吗?当安格尔西停止远程操控的时候,乔的大脑也有可能会做梦吧。

        意识投射仪面板上面的红色灯光一直在闪烁着,警铃也发出令人恐惧的呜呜声。安格尔西嘴里骂了一句。他的手指控制着轮椅,转身冲向控制面板。是的,感应舱又振荡了起来!电路爆裂了。他一只手把面板扳了下来,另一只手在抽屉里摸索着找工具。

        在他的意识中,他能感觉到和乔的联系变弱了。如果他完全失去和乔的联系,他就不知道还能不能再次联系上他。他们在乔身上投资了好几百万美元,也花费了高端科研人员好几年的时间。

        安格尔西把令人生厌的感应舱从插座上拔下来,扔到了地上。能听到玻璃破碎的声音,这让他的脾气缓解了一点。这样他才能好好地找到一个替代品,将它重新插上去,再次把设备切换到当前的状态。

        然后这个坐在电动轮椅上的男人缓慢地把自己摇出了房间,进入大厅。让别人来清理这个破碎的感应舱吧。该死的东西,该死的人。

        简·科尼利厄斯除了去过月球度假村外就没有离开过地球。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这明明是十三个月的流放嘛,粒子公司应该补偿他才是。实际上,他知道的意识投影仪以及他们古怪的想法不比其他人多。为什么不派其他人去呢?谁关心这个事啊?

        很明显联邦科学当局很关心这个事。当局似乎已经用纳税人的钱给那些大胡子隐士开了一张空白支票。

        因此科尼利厄斯对这条通往木星的曲折道路怨声载道。而当局命令向这颗太阳系内的小卫星加速前进时,他真是难以忍受,所以对此更加怨气冲天。而在登陆前,当他终于来到木星的温室时,他却一句话也没说。第一次看到这个温室的人,没有人说过话。

        当科尼利厄斯盯着这些东西看时,阿恩·维肯耐心地等待着。那时的景象还历历在目,他想,就像被扼住了喉咙一样,看到这样的东西有时候真让我感到害怕。

        科尼利厄斯终于转过身来。这个又高大又肥胖的男人本以为对木星的外表已经有些许了解。“我不知道,”他低声说,“我从来没想过……我看过图片,但是……”维肯点了点头。“当然,科尼利厄斯博士。光看照片是不够的。”

从他们所站的位置可以看到这颗卫星上有堆黑暗破碎的岩石,在着陆跑道的后面延伸出一条小路,看起来很陡峭。这个卫星看起来几乎就像是一个平台,星星冷冰冰地从它旁边飘过,在它周围闪烁。木星占据了那片天空的五分之一,它轻柔地旋转着,被各种颜色所包裹;上面的光斑宛如月球般大小,还会刮起和地球表面一样宽广的剧烈旋风。科尼利厄斯本能地想到,如果有任何重力可言的话,这颗巨大的行星正在朝着他砸过来。事实上,他感到仿佛被向上吸了起来,他紧紧抓住一根铁条,双手酸痛不已。

        “你们……就住在这儿,和这玩意儿待在一起?”他有气无力地问道。

        “嗯,我们一共有五十个人,相处得挺融洽的,”维肯说,“也不是那么糟糕。你们签了四批人,前后有四艘飞船到达这儿——不管你信不信,科尼利厄斯博士,这是我第三次来到这儿了。”

新人是不允许问东问西的。对木卫五上的这些他还有一些疑问。他们大部分都是胡子拉碴的,虽然在这儿也确实很难保持整洁。他们在低重力环境中的活动看起来也很梦幻。这种修行般的生活改变了他们——或者说正是因为他们在绿色的地球上从来没有过得很舒服,所以才能接受这种贫苦、简单、服从的生活吗?十三个月!科尼利厄斯打了一个寒颤。这将是何等漫长而寒冷的等待啊。想想他得待在一个离太阳四千八百万英里远的鬼地方,现在拿到的工资和奖金只能勉强算上是一种安慰吧。

        “要说做研究,这是一个完美不过的地方了,”维肯继续说,“所有的设备、精挑细选出来的同事、清净的环境——当然……”他把大拇指指向那个星球,然后转身离开了。

        科尼利厄斯跟在他后面,表情很尴尬。“毫无疑问,这很有意思,”他语带夸张地说,“非常吸引人。但是实际上,维肯博士,把我拽到这个地方,让我花一年多的时间等待下一艘飞船的到来,让我做一份可能几星期就能完成的工作……”

        “你真觉得有那么简单?”维肯轻声问道。他转动着脑袋,眼神中有某种东西让科尼利厄斯变得沉默下来。“在这儿待了这么长时间,我仍不清楚那儿还会发生什么问题。无论遇到什么样的问题,就算你用正确的方法处理时,也会变得更复杂。”

他们穿过飞船的气闸以及连接着空间站入口的隧道。几乎所有的东西都在地下。房间、实验室,甚至是大厅,这些地方在一定程度上都显得很奢侈。为什么这么说,因为在公共休息室里有一个壁炉,里面生着真正的火!只有上帝才知道这要花多少钱!考虑到这颗卫星上充斥着巨大而严寒的空间,还有考虑到自己被判的这一年多的徒刑,科尼利厄斯就觉得这种奢侈实际上是生活必需品。

维肯向他展示了一个装修精致的房间,这将是科尼利厄斯未来的住所。“我们会很快把你的行李带过来,然后将你的心电感应装置从船上运下来。现在,每个人不是在和飞船的船员聊天就是在阅读自己的邮件。”科尼利厄斯心不在焉地点点头,坐了下来。这把椅子的样式和所有廉价家具一样,只不过是一把像蜘蛛腿般的支架,却能让他觉得很舒服。他在外套口袋中摸索着,希望能找到点儿什么来贿赂旁边那个人,好让他陪自己再坐一会儿。“抽雪茄吗?这是我从阿姆斯特丹带来的。”

“谢谢。”维肯接过烟,随意得让人有些失望。他高高翘起一条纤细修长的腿,吐出灰色的烟圈。

        “也不完全是。没有人完全负责这儿。我们确实有一个主管,同时也是厨师,来处理各种可能发生的小事。别忘了,这里是研究站,以前是,将来也是,始终都是。”

        维肯皱了皱眉头。“对任何人都不要这么直接问问题,科尼利厄斯博士,”他警告道,“他们会更愿意尽可能详细地对新人散播八卦。并不是每个人都会次次属实地回答——不,没必要向我道歉。好吧,我是一个物理学家,专门研究固态的超高压。”他朝墙壁点了点头。“在那儿,一大堆东西需要研究呢!”

       “我明白了。”科尼利厄斯静静地抽了会儿烟,然后又说,“虽然我是个心电学方面的专家,但是坦白地说,现在我还不知道为什么你的机器会像报道的那样没法正常运转。”

        “在月球、火星、金星——各个地方都能正常运行,但很明显在这儿不行。”科尼利厄斯耸了耸肩。“当然,心电感应波并不很稳定,有时候你会得到不需要的反馈,当……不行,在我进行分析之前我需要先调查清楚。你的心电感应师是谁?”

        “只有安格尔西,他根本就不是一个经过正式训练的心电感应师。他是在腿瘸了以后才决定来这儿的,并且表现出一副主动请缨的样子。在木卫五上,你很难找到哪个家伙像他一样对这里的条件不挑剔的。而且,爱德华能和经过专业训练的人员一样,很好地控制乔。”

        “啊,对,你的心电傀儡。我也会好好观察他的。”科尼利厄斯说。他不由自主地这件事感兴趣起来。“可能问题出在乔本身的机制上。谁知道呢?我要告诉你一个被小心翼翼地守护着的秘密,维肯博士——心电感应并不是一门精确的科学。”

        “物理也不是,”维肯咧着嘴笑了。过了一会儿,他严肃地补充道:“反正我所研究的物理学不是。我也希望能让它成为一门精确的科学。这就是我来这儿的原因,你知道的,这也是我们在这儿的原因。”

        初见爱德华·安格尔西还是会令人有些吃惊。他有着健全的头脑,完整的双手,还有一双令人不安的蓝色眼睛,只是身体的其他部分都被轮椅封禁了起来。“他本来是个生物物理学家,”维肯告诉过科尼利厄斯,“年轻时曾在地球研究风流孢子,但是一场意外事故使他变成这副样子,胸部以下的部分再也没法动弹了。他这人脾气暴躁,对他得耐着点儿性子。”

        科尼利厄斯坐在控制室的一把小凳子上,他意识到维肯对这个人的描述有些含蓄了。

        安格尔西粗鲁地一边说话一边吃饭,轮椅在他身下左摇右晃。他解释道:“我得去工作了,这个蠢地方是按地球的标准时间来计时的,但木星上的时间和地球可不一样。无论何时乔醒来,我就得来这儿,准备好控制他。”

        “呸!”安格尔西用叉子叉着块儿蛋白质,朝对面的人晃了晃。他可以英语来表达极度的愤怒,反正英语本来就是他的母语,也是地面工作站所使用的共同语言。“瞧瞧这儿。你有过心电感应的临床经验吗?可不只是听听,或者是交流,而是真实而规范的操控?”

        “不,我没做过。这需要一定的天赋,像你这样的。”科尼利厄斯笑着说。可对面那个满脸疤痕的家伙并没有将他那些讨好的话当回事儿。“你的意思是说,噢,像是重新训练一个瘫痪儿童的神经系统那样?”“是的,是的。很好的例子。以前难道没人试过去压制孩子的脾气,将他转化成性格温顺的家伙?”

        “连这样的科学实验都没有?”安格尔西咧嘴笑了。“操作心电投影仪的技术员中有没有人把他自己的想法强加进一个孩子的大脑里?说吧,科尼利厄斯,我不会告发你的。”

        “呃……那不归我管,你应该明白。”这个心电心理学家小心地移开视线,找到了一个无聊的仪表盘,然后眼睛死死地盯着那儿看。“我曾,呃,曾经听说一些关于……嗯,是的,对一些病例做出过尝试,呃,强行……破坏病人的幻觉……”

 “并且毫无效果。”安格尔西说着,然后大笑了起来。“这是不能起效的,就连在一个小孩身上都不起作用,更别提在性格完全成型的成年人身上了。难道不是么,这台机器花了十年时间进行改良,摒除各种缺陷,才派上点儿用场。它可以消除医生与病人思维模式上常见的差异——没有那种差异,医生就可以窃听”到病人的心声,且不受到干扰。那台机器必须要针对个体之间的差异自动作出补偿,但我们依然无法架设桥梁,连通不同种族的鸿沟。”

“如果其他人愿意合作,你可以轻轻松松地引导他的思想,一点儿都不难。如果你想要控制另一个人的大脑,一个拥有自己的经历、自我的大脑,那么你自己的心智就很危险。另一个人的大脑会本能地进行反击。想要从外部控制一个完全成型的、成熟的、坚强的人类个性真的太复杂了。如果大脑的完整性受到威胁,它会号召许多资源、许多潜意识来进行防御。我们都没法控制自己的头脑,更何况是别人的!”安格尔西的声音已经嘶哑了,他的长篇大论也终于讲完了。他坐在仪表盘上,若有所思地敲着主机的控制台。

他本不应该说这么多话的,但是保持沉默也很难。这里太安静了——从这儿到距离太阳五亿英里的这段距离里,只有寂静。每当你沉默五分钟时,寂寞就开始像雾气一样将这里吞没。

“嗯,”安格尔西用嘲弄的语气说道,“所以我们的心电傀儡,乔,有着一副发育得和成年人一样的大脑。我之所以能够控制他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他的脑子一直都没有形成属于他的自我意识。我就是乔,从他一出生”并开始有了知觉的那一刻起,我就在那儿。意识投影仪把他的所有感测数据都发送给我,也把我所有的神经冲动都发回给他。但是,他的大脑非常优秀,它的细胞可以记录下每一丝经验,即使是你的和我的,而且他的神经突触也已经适应了我的个性”模式。”

        “其他人如果想要通过替代我来接管他,将会发现那就好像是在试着把我自己驱逐出我的大脑意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我敢肯定,他无疑只拥有安格尔西的基本记忆——比如,我没法在背三角定理的时候控制他——但是他却拥有足够的潜力去形成鲜明的个性。

        安格尔西的声音已经嘶哑了,他的长篇大论也终于讲完了。他坐在仪表盘上,若有所思地敲着主机的控制台。

        他本不应该说这么多话的,但是保持沉默也很难。这里太安静了——从这儿到距离太阳五亿英里的这段距离里,只有寂静。每当你沉默五分钟时,寂寞就开始像雾气一样将这里吞没。

“嗯,”安格尔西用嘲弄的语气说道,“所以我们的心电傀儡,乔,有着一副发育得和成年人一样的大脑。我之所以能够控制他的唯一原因,就是因为他的脑子一直都没有形成属于他的自我意识。我就是乔,从他一出生”并开始有了知觉的那一刻起,我就在那儿。意识投影仪把他的所有感测数据都发送给我,也把我所有的神经冲动都发回给他。但是,他的大脑非常优秀,它的细胞可以记录下每一丝经验,即使是你的和我的,而且他的神经突触也已经适应了我的个性”模式。”

“其他人如果想要通过替代我来接管他,将会发现那就好像是在试着把我自己驱逐出我的大脑意识。这是不可能做到的。我敢肯定,他无疑只拥有安格尔西的基本记忆——比如,我没法在背三角定理的时候控制他——但是他却拥有足够的潜力去形成鲜明的个性。“事实上,每次当他从睡梦中醒来时——通常都会滞后几分钟,我都能感觉到原本的心电感应值会发生变化,我不得不有些手忙脚乱地调整头盔。我几乎能感觉到一种……一种抗拒,直到将他的脑波完全与我的同步。光是做梦就已经是不同的体验了……”安格尔西没有把话说完。

        “我明白了,”科尼利厄斯小声嘀咕着,“是的,这显然可真够受的。事实上,你能够和这样一个外星生物进行如此程度的感应已让人赞叹不已了。”

        “我已经没法和他感应得更久了,”这个心电感应者讽刺地说,“除非你能解决感应舱着火的问题。我可没有无穷的备件可供使用。”

        “我有一些工作设想,”科尼利厄斯说,“但是关于心电波,我所知甚少。传输速度是无限快还是仅仅很快?心电波的强度难道与距离无关?那么传输所带来的可能效果呢——噢,木星地核退化?老天,在这颗行星上,水成了重矿物而氢气变成了一种金属!我们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我们应该找出这些答案,”安格尔西厉声说道,“这就是整个项目的目的。现有的知识根本毫无用处!”他差点儿就往地上吐口水了。“很显然,我们现在获得的这一点点成果别人还都闻所未闻呢。在乔生活的那个地方,氢仍旧以气态呈现,他得在地下挖上好几英里才能找到固体的氢。并且他们还期望我能对木星的条件做出科学分析呢!”

        科尼利厄斯等着他说完,让安格尔西继续破口大骂,直到回到感应舱振荡的问题上来。

“地球上的人根本不明白。即使是在这儿的人也不明白。有时候我在想他们是在拒绝明白。乔孤身一人在那儿,除了双手什么都没有。他、我,我们除了知道他很可能可以把当地生物作为食物以外,刚开始对那个地方也是一无所知。他不得不几乎把所有的时间都花在狩取食物上。在这短短的几个星期他能做到这些已经是个奇迹了。他自己做了个庇护所,对周围越来越熟悉,开始炼制金属,提取食用水。他们还想让我怎么做,借酒消愁吗?”

“什么?”科尼利厄斯刚开口问。

       “闭嘴!”安格尔西把轮椅猛地一转,摸索着找到他的头盔,啪地一声戴到头上。

“乔就要醒了。快出去。”

        安格尔西吼叫起来,并朝他扔去一只扳手。即使是在低重力环境下,这一掷的力量也并不大。科尼利厄斯退到门边。安格尔西正在调整心电投射仪,突然他喊了一声:“科尼利厄斯!”“怎么了?”这位心电心理学家想要跑回来,但他太着急了,脚一打滑,结果身体先是滑向一堆乱七八糟的东西,最后撞到了仪表盘上。

        “又是感应舱的问题。”安格尔西猛地把头盔摘掉,金属摩擦的尖厉声肆无忌惮地增强着,然后在脑子里扩大,这应该和被火烫到一样疼。但他只是说:“帮我换一个感应舱。快点儿。然后出去让我自己一个人待着。乔还没有醒过来。有些东西爬进了我在的防空洞里——我在那儿有麻烦呢!”

这一天的工作非常辛苦,乔睡得很沉,直到有双手快要靠近他的脖子时才惊醒起来。

那一瞬间,他感受到的只有疯狂的、令人窒息的恐惧。他以为自己又回到了地球工作站,在零重力的空间中被一根绳索的末端钩挂着漂浮在半空,在他面前是一千颗环绕着这颗行星的冷冰冰的卫星。他以为那个大型的工字钢已经从停泊处断,正在缓慢地朝他砸过来,但这个冷冰冰的庞然大物在惯性作用下,开始旋转,并且在地球光的照射下闪闪发亮起来。他唯一能听到的就是自己的尖叫声,他在头盔里尖叫,试图挣脱绳索。工字钢只是轻轻地碰了他一下,然后继续移动,他跟着它的方向移动,撞到了地球站的墙上。破损的宇航服产生了白色泡沫,就好像它在试着封住自己的口子。宇航服里都是血,血里还混杂着这种白色泡沫。乔咆哮起来。

他抽搐着把脖子上的那双手扯开,眼前发黑地在防空洞里跌跌撞撞地走着。那东西捶打着墙壁,声震如雷。台灯掉到地上,熄灭了。

        乔站在黑暗中,大口大口地喘着气,模模糊糊地意识到在他睡觉的时候风声已经由尖叫变成了低低的咆哮了。刚才他扯到一边的东西正痛苦地发出低沉的声音,且顺着墙壁攀爬起来。乔在黑暗中摸索到了球棒。

但还有别的东西在爬着。隧道!它们正从隧道里爬来!乔在黑暗中摸索着去找它们。他的心脏像打鼓一样跳着,鼻子里充满了怪异的臭味。

那东西出现了,乔碰到它的时候,发现它只有他一半高。但它长着六只奇怪的、像爪子一样的脚以及一双只有三个手指的手,那双手向他的眼睛猛抓过来。乔嘴里诅咒着,举起这不停扭动的怪物,然后朝地上扔去。它尖叫了起来,然后他听到骨头碎裂的声音。

“放马过来!”乔弓起了背,朝它们吐着唾沫,就像是一只受到一堆巨型毛毛虫威胁的老虎。

它们从隧道里涌进房间。当他正在和一只盘在他肩上,并且想用利爪将自己弯弯曲曲的身体固定在他身上的怪物搏斗的时候,有十几只这样的怪物趁虚而入。它们抓住他的腿,试图爬到他背上。他用自己的爪子和尾巴来对付它们,然后翻身钻到它们身体下面,接着站起来,把黏在身上的这堆怪物甩出去。它们在黑暗中摇摇晃晃。那些狂热的多腿怪开始撞起防空洞的墙壁。墙被撞得晃动了起来,有根房梁断了,房顶塌陷了下来。安格尔西站在一个周围都是碎冰片的坑里,下沉的木卫三发出的苍白的光照耀着他。

现在他能看到这些怪物是黑色的。它们的头也大得足够容纳大脑,它们的脑容量应该比人类小,但很可能比类人猿大。它们大约有二十个,正从飞船残骸下挣扎着爬上来,不怀好意地尖叫着朝他冲过来。

和狒狒的反应是一样的,安格尔西心里想道。看到陌生物种,对它们感到恐惧,憎恨它们,然后会杀死它们。他的胸口一阵起伏,刺痛的喉咙吸进一口气。他把整条横梁猛地拉下来,折成两段,然后快速转动着这段如钢铁一般坚硬的木头。

离他最近的那个怪物头部受到重重一击。接下来的那个腰被撞断了。第三个被猛地推倒在地,肋骨都折了,并且撞上了第四个,它们俩一起摔到了地上。乔开始大笑起来。真是越来越有趣了。

“哈哈!我就是猛虎!”他从冰冷的地面跑过,朝那群怪物冲去。它们边号叫着边四下里逃窜。直到最后一个消失在树林里,他才停止追赶它们的脚步。

乔看着那些怪物的尸体,心还怦怦直跳。他自己也在流血,伤口很疼,又冷又饿。他的庇护所也被毁了。但他把它们彻底击败了!他突然有种想要拍着胸脯放声长啸的冲动。他犹豫了片刻,转而又想,为什么不呢?于是回头朝着遮蔽住木卫三的乌云怒吼起来,昭告着胜利。

之后他就去工作了。得先在这艘腐朽不堪的飞船背风处生一堆火。那群怪物还在防空洞废墟的黑暗中喊叫着,它们还不想放过他,它们还会回来的。

他撕下怪物死尸上的一块臀肉,咬了一口。还真不赖。如果好好地烹煮一番一定更好吃。嘿!空气还是那么寂静,一群煎饼形状的空中漏勺——安格尔西是这么叫这种东西的——从上空飞了过去,在黎明的第一道曙光中闪闪发亮。

乔翻遍了他那个小屋的废墟,直到他恢复了水冶炼设备。幸好,这个设备没有被损坏。把冰融化然后浇铸在斧子、刀子、锯子、锤子的模型里,这可是最要紧的事。这些模型是他好不容易才做出来的。在木星的条件下,甲烷是一种可以喝的液体,但是水却是一种密度很大的重矿物。这种重矿物可以制造出很好的工具。不久之后,他就会试着用水和其他材料一起做成合金。

下一步——是的。让那个防空洞见鬼去吧,他可以在外边睡上一段时间。他做了把弓箭,设置了一些陷阱,准备好等那些黑色的毛毛虫再来袭击他时,来一场大屠杀。离这儿不远的地方有一条峡谷,这条峡谷一直通向酷寒的金属氢地层:这是个天然的冰箱,可以储存他的敌人所贡献的肉长达好几个星期。这让他能有一些——噢,不,是非常多的闲暇时间。乔欢喜地大笑起来,然后躺下来看着夕阳西下。

作者:奥森·斯科特·卡德著;姚向辉等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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