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生当什么科的医生好?哪所大学宿舍最好可以分配学生到医院学习?

这是构成一个社会的行为,特别是道德行为的普遍基础和动机??无论人们认为某人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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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核算与分配 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 同济医院肖万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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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大女学生喝浓盐酸自杀,医院暂时不抢救病人,我们能做什么?
看到"那个女生的求生欲望还是挺强的,喂她喝牛奶,一直努力地喝",我真想代她死了算了. 终于忍不住, 跑到厕所大哭一场.医院怕赔钱, 怕打官司, 那这种时候我们到底能做什么?(我是科大校友, 没有无聊到抹黑母校的程度, 但是此事用google几乎检索不到, 科大BBS也没有看到讨论, 我相信是科大学生骂安医附院骂得太厉害,影响不好,导致删除所有的帖子)BBS在事件发生后有过官方发言确认此事,目前帖子已删除。上面的链接是亲历者在人人网上的详细说法,可信度很高。科大学生会官方发言说:希望大家在盐酸事件没弄清楚之前不要盲目愤怒。毕竟是突发事件,相信学校各部门必定会给予高度重视的。发生这种事每个人想的都是怎样赶快救人,希望大家理性对待。愿生者坚强,逝者安息。
看到CSC HI 的评论,想说明一下,我不是来邀赞的,因为这种事情其实很多很多,也许急诊等科室碰到的更多,我们科因为经常去急诊做CRRT出诊,所以偶尔会碰到。还曾经有台湾回来探亲的老人,因为突然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昏迷我科抢救的,也是过了几天才被家属认领。这种事情很多,不一一赘述了,当然,病人所欠的费用大部分之后会补交给我们,偶尔向这种家属和送诊着有纠纷,置病人于不顾的,还是少。
手机作答,作为一名从事血液净化工作的护士,我们常常接触服毒自杀的患者。有机磷农药,百草枯,镇定剂,氫氟酸,等等。患者在经过急诊科基本处置之后都会尽快转我科治疗,或者我们去急诊科出诊。有时也会碰到三无人员。
去年夏天一个晚上,下着大雨。从我市郊区转来一名氫氟酸中毒的患者。该患者转院来时据称因大雨导致路况不好,耽误了一段时间。患者是我市玻璃厂职工,陪同来几人也是。当晚一起喝酒,喝醉之后开车回家,当时患者可能感到口渴,看到车上放一瓶子,就拿起来喝了,没想到瓶子里装的是氫氟酸。。。。。。
患者到我院急诊时已是全身多处出血,血压心率已经维持不住。急诊科基本处理后请我血液净化中心急会诊。与患者同来的工友据不为其垫付急救费用,給患者妻子打电话,在路上,还得两个小时能到。
现在医院都是信息化办公,his系统病人没有挂号没有缴费医生根本没法开检查化验做治疗开药。
当时我们就电话院总值班,经过请示签字,医院开放了绿色通道,先抢救。
就这样,在患者陪同工友推托不肯缴费,家属不在的情况下,我们全力抢救,也为患者进行了CRRT加血液灌流治疗,两个小时之后,患者妻子出现了,到了之后就对和患者一起喝酒的工友破口大骂,双方均拒绝为其支付抢救的费用,只推托给医院。这个时候,我们仍然全力抢救。
次日,患者因抢救无效去世,此时其家人和工友仍在吵架,此时共欠我科治疗费用两万余。均拒绝支付
我只想说,在患者是三无人员或者其他特殊情况时,我们会根据病情申请开放绿色通道,全力抢救。但因此所欠的费用呢,其实是科室工作人员承担的。就算是这样,我们也是毫无怨言全力抢救,哪怕连他的家人都放弃,我们也尊重没一条生命。
"那个女生的求生欲望还是挺强的,喂她喝牛奶,一直努力地喝"“一路上我们一直在问她姓名是什么,导师是谁,她含糊地发了几个音”自杀的女生已经虚弱到完全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思,作者一厢情愿地认为她求生意志强。但是,按照情理推断,牛奶难道不是被作者给强行灌下去的吗?她的”努力地喝“的动作,难道不是因为食管灼烧伤,吞咽任何液体都有极大痛苦,她在抗拒,但是却无法表达、无能为力吗?Update:大学生能否算是知识水平和道德水平普遍较高的人群?但是从此事中我们看出的是什么价值观?——“喝点浓盐酸不算什么,没抢救回来是医生消极怠工”——浓盐酸可还真不是安眠药哟喂。请他们想象一下一台普通电脑按下关机键,windows会话窗口关闭之后,他们有什么办法停止关机吗?再请他们想象一下自己有个医生老爹/老妈,手持一瓶浓盐酸去医院,事先签好所有文件,当场喝下去,过60秒之后让医生抢救。这下好了,抢救时效可有保证吧,医生一定全力以赴吧。且看你到底有多大把握能抢救得回来。
你们有很多事情可以做,最重要要做的就是尊重医生。中国这个社会已经很不正常了了,各种对医生的负面报道,各种对医生的不尊重,各种伤害医生的事件层出不穷。这种情况下,你们,我指的是患者这个群体,有什么权利指责医生。在中国,没有任何法律可以保护医生,只有自己可以保护自己。这个女生的死,是一个悲剧,整个中国医患关系紧张导致的一个悲剧。不要指责当事医生,我也在急诊科干过,他的要求无可厚非。我在几个国家医院都待过,如果是在欧美国家,我会无条件抢救,也不会出现检验科因为没交费拒绝抽血,放射科因为没交费不拍片,药剂科因为没交费不发药,手术室因为没交费不接病人的情况。在中国,先交费,单位负责人或直系亲属签字,缺一不可。别跟我谈什么道德,在一个大家都讲道德的社会谈道德才有意义,医生已经是这个社会道德感最强的群体了。那些动辄喊打喊杀,动辄辱医伤医的群体不配谈道德,很多人一天到晚强调医德,我不知道这些人自己的道德优越感从何而来?具体到这个案例,患者有可能有消化道穿孔需要急诊手术,有可能术后长期不能进食需要全肠外营养或空肠造瘘,都是一笔巨额的费用,能不能救活还说不好,谁来买单,你吗?到时候人死了几十个家属冲进来说你未经家属同意擅自手术导致患者死亡,喊打喊杀,谁来保护医生,你吗?什么样的人民有什么样的ZF,什么样的患者造就什么样的医疗环境。从你我做起,净化医疗环境,让医生在一个安全的,受尊重的,有保障的条件下行医,国家在经济上,法律上解除医生的后顾之忧,这样的悲剧才能避免。不然,下一个受害者就是你,或者是我。------------------------------------------------------------------------知乎里面估计有很多医学生或者刚毕业的医生,很多人很有正义感,很多义愤,我也可以理解。我可以分享一个故事,以前我读研究生的时候,收了一个年轻的女患者,吃鱼,鱼刺卡了,听别人的话吃米饭强行咽下,结果卡到了食管,后来一直觉得胸口疼,十多天后突然呕血,鱼刺从食管刺破了主动脉,造成了食管主动脉瘘,当地医院处理不了,救护车送到了我科。病人一进来就是大失血,口里还不停的一口一口的流血,双通道加压输血都维持不住血压。这个女孩子的求生欲望也很强,还能说话,长得还很漂亮,脸色苍白,嘴里流着血说着医生救我之类的,这个场景我现在还记得。但是当时我跟的教授一直在犹豫,不愿意或者说不敢手术,因为这个情况下食管和主动脉腐蚀的很厉害,手术修补不一定有效,死在手术台上的可能性很大。你可以想象我当时的义愤,教授你怎么能这样呢,人命关天啊,赶紧手术啊。我当时只恨自己水平不够,不然我自己就把手术给做了。家属一直问需要多少钱,有没有把握... ...这个女孩子两个小时后死了,我对那个一直尊重的教授非常失望,一个礼拜都不愿意跟他讲话,这是T医院。一个月以后,同城的X医院收到了一模一样的病例,不同的是猪骨头导致的食管主动脉瘘,当时医生施行了急诊手术,后患者死亡,几十个家属不干了,说是就是卡了个骨头竟然弄死人,围攻殴打了医生,砸了病房,医院巨额补偿。两个月前,我科再次遇到一例类似医疗纠纷,病房一周不能运转。食管烧灼伤的以前也收过一个,家属把病人丢下就不管,后来两个月的医疗费用全部医院出,当事医生做检讨。还需要说更多吗,这样的事情每年都让你经历几次,你会怎么做?------------------------------------------------本来只是上来随便说说自己的感受,没想到这个话题被关注了,一个虚拟的网络要求用真名,困扰了。声明: 1. 本人对该女生很同情,我也希望她得到及时救治。 2,道德是律己的,法律是律他的。 3,就事论事,绝大部分医患关系很好。4,很多喷子说我支持见死不救并以此攻击我,为他们智商着急的同时还是说明一下,我是呼吁给医生创造良好的救治环境以便于他们工作,这样浅显易懂了吗?--------------------------------在另外一个问题里,我对抢救流程做了一些说明,大家可以看一下,也许可以消除一些误解
对于这个事情,我的理解是:
已经到达医院的急诊病患,在没有能够对患者负责的人签字,没有资金保障的情况下,得不到及时的救助。题主问,我们可以做什么?
就事论事,现行法律下,这件事医生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需要负责人签字并缴纳医用款项才可以实施救助,这很可能是医院的规定,但是有答主已经指出,
如果无法取得患者意见,也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或遇到其他特殊、紧急情况,负责医师提
出方案后,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即可实施。
——《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之后,这一件事交给法律来办可好,我们舆论不再干预?(ps你可以回忆下昨天翻江倒海的招远事件,法院肯定怕死了)。看到这里,从医者要表达不满了,我都理解。下面,我想指出这件事发生的根本原因和应对措施:
首先,对于少部分病患的道德素质,还有大多数医生的职业道德,我们不做评论,因为任何社会成员,都有利益趋向性。
然后,我要指出,医患关系恶化,乃至整个急诊患者得不到救助的真正的责任方——是管理者,即【官方】。理由以及改进措施如下:&1&作为整个社会的管理方,官方有责任及时救助受伤害的社会成员,保障他们生命安全(最典型的看韩国政府对于最近失事客轮的态度),而医生,真的没有这个责任(法律的问题见下)。&2& 现行法律上规定了医生对于急诊患者的义务救助职责,但这一切,在事实上只是他们的职业职责,也就是职业要求,如果违反,只能说明他不适合做医生这个职业,不应当涉及任何法律责任。
真正在法律上要求医生紧急状况下(无人签字,没有资金保障) 救助急诊病人,是需要前提的,即需要一个组织方(责任方),设想谁会无缘无故地义务救助一个跟自己不相干的人,即使自己有能力?
现在的情况很明显了,组织方不去调集资金及时对病人和医生的潜在不信任进行协调,医院将无力担负救助,或者有能力也不愿意担资金风险,医院本身实际上是没有这个义务的,看似违法,实际是现行法律强加的,对于医院是不公平的。患者得不到及时救助而死亡的事情也会很可能发生,同时官方已经将自身救助社会成员的法律责任抛之脑后。这样受伤害的很大程度上是医患关系,因为直面病人的是医生,而非官方。 政府必须要承担起在紧急状态下救助急诊病患的重要责任。在用法律约束医院的急诊职责之前,卫生系统自身必须对于急诊患者的救治进行充足的预期资金支持,这一切需要法制!&3&管理体系不完善,导致对于在紧急状况下(无人签字,没有资金保障)实施救助病患的医生进行的监管基本为零,导致患者及其家属在事后,可能会因为不理解而找医生麻烦提供了很大可能,影响医患关系。
我有一个突出的感想:那就是救人时应该本着权责第一而不是效能第一的原则。安医附院应该算是安徽省最好的医院之一了,而且离科大东区很近,1.5公里。而且科大周围有好几家医院,应该说医疗资源丰富,可是在解决了权责问题之前这些没有意义。图中起点处为科大,终点处即为安医附院。这个时候控诉中国社会现状没有意义,@程才 的答案已经说了医生的苦衷了,这些观点不管大众认可与否,已经是医疗界所普遍遵行的规律了,只能适应它,就算改变,也不是抢救病患间不容发的时候。以下是我的个人看法:在联系上导师、研究生院的领导等其他负责人之外,不要送出学校,就在校医院寻求治疗。在学校里面,有学生证有大量同学,有天然的权责关系,可以先得到治疗。而到了安医,你没有办法和它建立起权责关系。虽然安医离科大很近,但是一旦出了学校,联系不畅,学生就成了断了线的风筝。这时科大周围有那么多的医院就成了干扰,而不是资源。导师也的确是一开始找错了地方。从一个组织的角度看,越权可比失职的罪责来得严重。荆轲刺秦王的时候,卫士在殿外,非有诏不得上,最后是大殿中的太医用医疗用具砸荆轲,秦王自己拔出长剑才杀掉荆轲的。我当初看这段历史的时候觉得很荒谬,卫士跑上来杀掉刺客,还能受罚吗?但是仔细想想,发现还真是不能动呢,动的话把风险收到自己怀中,做事的风险,事后追究的风险,动机、做事的细节,太多东西说不清了。打个可能不太恰当比方:手头能用到的资源就是大殿上太医和秦王自己,殿外的卫士就是校外各个医院,没有那个诏书,别人不动也就不动了,至于事后的问责,还是那句话:越权比失职严重。医院在授权不明确下哪怕一个环节处理的有问题带来的损害比什么都不管要大,两害相权它会怎么选。解决问题的最好方法可能就是反常识的,我们太容易看到一根救命稻草就抓住,而视等待为反人类的行为。可是抓到一根假的救命稻草和等待比哪个更好呢?自杀的学生喝的盐酸不多,校医院的条件也许够了,学校就那么大,多在学校呆一些时间总会有相关领导能注意到。最后还想说一句,科大的基层在这件事情上做的不够完善,但是科大真的责任不大,自杀的学生过早地离开了科大,成了断了线的风筝,这种特殊情况预案又不够充分。科大的老师对学生好是有口皆碑的,我所认识的科大人无论是在读的和毕业的都对母校感情很深,一个大学有那么高的学术声誉和学生持久的口碑不容易。我不是科大的,我只是一个普通的合肥人在外地读大学,所以不是利益相关人。又到一年招生的时候了,希望科大不要受到不良的影响。
医院不抢救病人是违法的。因为无人签字不是借口:如果无法取得患者意见,也无家属或关系人在场,或遇到其他特殊、紧急情况,负责医师提出方案后,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即可实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而“你”——以及其他所有的非医护人员,遗憾的是,做不了什么。牛奶可以溶解辣椒素,缓解辣椒对肠胃道的刺激。但在消化道大规模损伤的情况下,应该通过输注补液和尽可能防范感染,并且视乎需要进行外科干预,牛奶不算个好选项——当然,由于这个环境是医院,所以这是医生的工作。实在无计可施,找上级主管医生、报警、请律师、联系卫生主管部门都是无奈之举。
前年,也就是12年大概这个时候,有一位年轻的英语老师自杀,第一时间送医抢救,我们医院有人,管事的是我姨妈,最后还是没能救得了,生亦何欢,死又何苦,你已经做好自己了,缺乏的是一些人生的经验,这得有时间才能补上,再补刀一句,如果为了所谓的爱情,在我眼里,这样的死毫无意义,想想姑娘双亲得费多大力才送到中科大~对她的父母表示慰问,同时也希望我做医生永远不要碰到
排名第一的答案居然这么多人顶。我同意他说的,因为我有好朋友也在医院当外科医生。可看了以后仍然产生一种莫名的反感。如果按照这个答案,为了救那个女孩,我们在各种可做的事情里,“最重要的是尊重医生”。那么是不是可以这么理解,以后在送人去急救室的时候要准备好旌旗,准备好表扬信? 还是有别的尊重形式? 比如说,告诉医生:“我尊重您的决定,暂时不救她!”。那完全是个答非所问的回答。那个答案相对应的问题应该是“来说说你知道的医患矛盾以及医生的苦衷。”你们医生活得是有多憋屈?任何一个机会,脑子里马上想到的是:“又是医患关系问题,我要为医生说句公道话!”连题主问的啥都不用去关心了。医患关系是个麻烦的问题,理解的人也不会完全去指责医生。但促相关进制度的进步,也必须是要医生自己去努力。我们国家各行各业都存在问题,每个行业的人都应该为自己行业的制度进步负责。我在高校做科研和教学。深知老师们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本科教学上对自己发展是不利的,制度造成了本科生都是来混的,好老师和他们没交集。但如果有人问我:“为什么那些有能力,有见识的老师不给我们上课,每门课的老师都是应付我们本科生。我不想和其他同学一样混四年,应该怎么办?”。我也会告诉他如何查资料,如何自学,如何以本科生的身份积极地参与到老师的项目中等等。我不能去告诉他:“你应该理解老师们,学校对老师的考评教学的比例太低,分配的资源也很少。本科生就是用来为学校赚钱的。所以不要怪那些对你们不上心的老师,他们都是有苦衷的。大学堕落全怪体制。”这与他无关,这是老师们自己的事。我看到的情况是,很多学校老师在呼吁,在努力。让学校制度和教育事业变得更好。医生应该对自己行业的制度进步负责,就像老师应该对大学的制度进步负责。哪怕个人的努力没有收效。无论如何,也不应该当个“祥林嫂”。
尊重医生,尊重生命。
别总是站在道德的制高点去看其他人,所经历的只有当事人懂得。
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个事情,最近科大半年之内连续三人自杀,其中最近一个月就有两起自杀事件。几个星期之前,西区科技实验楼一个博士从15楼跳下,去年圣诞节前,西区科技实验楼核学院一个本科生跳楼。中科大女学生喝浓盐酸自杀, 医院暂时不抢救病人, 我们能做什么?我们能做什么,首先应该是查明学生为什么跳楼或者着自杀!!!!!!!!自从上回科技实验楼有人跳楼,这又是博士又是毕业季,大家不免超某个方向去想,每次一个生科院的同学都说“我们都还没有跳楼呢,大家这么急着跳!” 我们老板上个月开会的时候面对这实验室几个毕不了业的博士和硕士就感到了恐慌,以为大家随时都会跳下去似的。都想在瀚海星云Psychology 的匿名贴的模式一样:主题:能毕业但是找不到工作怎么办?Re1:都能毕业了,赤裸裸的炫耀!Re2:博士回家当老师啊!出了事情从源头上杜绝才是最好的办法,而不是所谓的加固高楼的窗户,加强监管实验室试剂的管理,给各个楼层添加所谓的高清摄像头监控!
不能做什么啊···负责的人一直没去 喝浓盐酸自杀我估计医院也不知道咋处理啊
正确的处理方式不了解啊
百度下喝盐酸
自救方式好像就是喝牛奶什么的
貌似喝浓盐酸不见得会死啊··· 里面大多数新闻都没死啊
无论如何,医生是错的,如果怕医闹就不抢救,那走在路上还有可能被撞死呢,那大家以后都宅在家里吗?ps,安医附院口碑一直很差,科大的兄弟姐妹们以后有什么问题直接去省立医院,别去安医附院了。pps,科大保卫处也有很大责任,竟然没有一个人跟过去。这件事情发生后,人人上还有个科大逗比写的一篇给安医附院洗地的文章,真恶心。科大现在的教学培养太奇怪了,一点人文的东西都没有,以为科学就能解释一切(其实很多人也就是考试拿个分数而已),为特色而特色,我就不知道学金融的学大物实验除了浪费时间还有什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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