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溧阳中学溧阳糖尿病专项医保应该怎么办理

中药生地天冬麦冬益气养阴治疗糖尿病的新用途专利查询/专利号/专利人/发明人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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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生地天冬麦冬益气养阴治疗糖尿病的新用途
公开(公告)号
公开(公告)日
申请(专利)号
中药益气养阴治疗的新用途
A61K36/)I;A61K36/)I;A61P3/10(2006.01)I;A23L2/38(2006.01)I;A23F3/34(2006.01)I
分案原申请号
申请(专利权)人
发明(设计)人
213300江苏省溧阳市溧城镇北门新村四栋106号
进入国家日期
专利代理机构
中药生地天冬麦冬益气养阴治疗糖尿病的新用途
本发明利用生地30g、30g、天冬12g、麦冬12g、30g、9g、肉12g、子30g、12g、30g、12g、12g等中草药熬制汤药、茶、保健饮料,或利用上述中草药配制药片、药丸、针剂、粉剂、口服液、气雾剂、油剂、海绵剂、胶囊治疗糖尿病的新用途。主治糖尿病,并具有益气养阴,清热生津等功能。适用于治疗糖尿病口干口渴,多食易饥,尿频量多,周身乏力,舌质红,脉数属气阴两虚者。多饮易饥者加、川。口渴明显者加、、、。腹胀加。者茯苓、泽泻增量,去生地、熟地。者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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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府 关于印发《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办局、直属单位:
《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四年十一月十日
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缓解农村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提高农村居民的健康水平,实现人人享有卫生保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卫生部等部门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意见的通知》、《江苏省农村初级卫生保健条例》、《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和《常州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是指由各级政府组织引导,农村居民自愿参加,集体扶持和财政资助相结合,以大病医疗统筹为主,个人医疗保健帐户和医疗救助为辅的农村居民互助共济的基本医疗制度。
&&& 第三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由征缴管理、支付管理、业务管理、监督管理四部分组成,实行“统一管理、统一筹集、统帐结合、征监管分离、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的原则。
&&& 第四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各镇(区)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有关单位及参保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
&&& 第五条& 各镇(区)以及卫生、财政、民政、农工、保险等部门应当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纳入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实施目标管理、公平运作、民主监督。
&&& 第六条& 市卫生局负责本办法的具体实施和管理。
&&& 第七条& 市镇两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并增加考核比重,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中没有完成任务或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通报批评或依法追究责任。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八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由市人民政府统一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卫生、财政、民政、劳动保障、农工、审计、监察、保险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组成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合管委),其主要职责是:
&&& (一)制定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 (二)负责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 (三)确定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农村医保基金)的收费标准、征缴办法、补偿标准;
(四)讨论决定其他有关重大事项。
第九条& 市合管委下设办公室(即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合管办),作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经办机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属全额拔款事业单位,人员及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市合管办主要职责是:
&&& (一)贯彻执行市合管委的决定;
&&& (二)负责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的日常指导与监督管理,并对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监督管理;
&&& (三)协助各镇(区)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宣传发动工作;
&&& (四)进行调查研究,定期向市合管委报告工作。
第十条& 各镇(区)相应成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委员会(简称镇合管委)及其经办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市合管委的决定;
(二)及时掌握辖区内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及卫生服务状况和预防保健需求;
&&& (三)组织做好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发动、落实、监督工作;
&&& (四)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拟定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年度计划、发展规划及配套方案;
&&& (五)协助本镇(区)政府做好农村医保基金的征缴工作。
&&& 第十一条& 市合管委委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公司行使基金管理、补偿支付等业务管理职责。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公司设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农村医保管理中心),按专业化管理原则,对全市农村医保基金进行统筹管理,其主要职责是:
&&& (一)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承保、补偿服务等具体业务工作;
&&& (二)负责农村医保基金的日常管理工作;
&&& (三)做好财务、统计、报表工作;
&&& (四)协助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制度的宣传和农村医保基金征缴工作;
&&& (五)负责对农村医保专管员进行培训和日常管理。
&&& 第十二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实行定点医院诊疗制度。由市合管委确定各镇(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院,并实施监管。
建立农村医保专管员制度,以方便群众就医和及时获得补偿。
农村医保专管员原则上从镇(区)卫生院人员中招聘产生,每次聘期为1—2年,其基本条件为:政治思想好、基本素质强、高中以上文化、懂计算机操作及财务统计基础知识,具有较强的业务工作能力,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
&&& 原则上每个定点医疗机构设一名农村医保专管员,其日常管理由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溧阳支公司负责。其主要职责是:
&&& (一)管理参保人员的承保、补偿等有关资料;
(二)核实病员的参保情况,确认病员的补偿申请资格;
(三)向参保人员如实告知有关农村医保政策和补偿规定;
(四)对参保人员的转院进行登记和管理;
(五)对参保人员的有关补偿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录入;
(六)按照农村医保管理中心的规定进行补偿支付;
(七)做好农村医保管理中心要求的其他工作。
第十三条& 成立由农工、卫生、审计、监察、民政、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负责同志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参保农民代表组成的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合监委)。其主要职责是:
&&& (一)对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运作情况进行监督;
&&& (二)征集参保群众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意见和建议,定期向市合管办和农村医保管理中心通报;
&&& (三)协助处理、协调在补偿时发生的纠纷等事件;
&&& (四)参与本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办法的修订与完善工作。
第三章&&& 参保者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四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对象:
(一)本市非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范围的农村居民;
(二)外地在溧阳农村务工的居民。
第十五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享有以下权利:
(一)按章享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规定范围内的医药费补偿和医疗救助;
&&& (二)享受辖区内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组织实施的优惠健康体检等卫生保健服务,免费享受健康咨询及健康教育;
&&& (三)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有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等。
第十六条& 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居民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 (一)及时、足额、以户为单位(即整户参保)缴纳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费用;
&&& (二)遵守本办法之规定;
&&& (三)服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机构的管理,遵守有关规章制度;
(四)履行其它相关义务。
第四章&&& 基金的征缴、管理、使用与监督
&&& 第十七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由各级财政资助、村民委员会等集体经济组织扶持和农村居民个人缴纳三部分组成:
&&& (一)茅山老区各镇(指省鉴定的属原茅山老区的乡镇,下同)由省财政按参保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 (二)常州市财政按参保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予以补助;
&&& (三)溧阳市财政按参保人数每人每年10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补助;
&&& (四)各镇(区)人民政府按辖区内参保人数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列入财政预算予以补助;
&&& (五)茅山老区各镇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10元;
&&& (六)除茅山老区镇以外的各镇(区)农村居民每人每年缴费20元;
&&& (七)农村低保家庭和五保户,其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区)给予补助,也可以对其患大病的医药费用自付部分给予一定的补助;
&&& (八)外地在溧阳农村务工的居民每人每年缴纳40元;
&&&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个人资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 第十八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坚持一级对一级负责,市人民政府与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签定目标责任书,各镇(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与各村委会签定目标责任书,确保农村居民参保率达80%以上,并纳入年终考核内容。各镇(区)农村居民及外地在溧阳农村务工的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各镇(区)人民政府负责征缴。
&&& 第十九条& 实行农村医保基金征缴期限制度。各镇(区)在每年的12月15日前必须统一将次年度的农村医保基金交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用帐户。凡未在规定的征缴期限内缴纳农村医保基金的人员,不得在次年度享受规定的农村医保补偿待遇。
农村医保基金征缴时,分别以村为单位按户详细真实填写参保人员登记表,各收费单位开具由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专用收款票据。新增参保人员与继续参保人员分开统计输入软盘上报。农村医保基金征收后,农村医保管理中心向参保户出具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卡(继续参保的农村居民仍使用原发放的医疗保险卡)。
第二十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分为大病医疗统筹、个人医疗保健帐户、医疗救助资金三部分。个人缴纳部分(含村级集体资助)年人均10元记入个人医疗保健帐户,用于个人门诊医药费用的支付,当年度用完为止,未用完可结转下一年,但不得提取现金和抵充下一年度的个人缴费部分;省、常州市、溧阳市和镇级配套资金中的10-15%作为医疗救助专项资金;其余部分作为大病医疗统筹,用于住院医疗补偿。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实行专户管理。合管办报经财政部门批准,在具有资质的国有商业银行或农村信用合作社设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户和支出户。收入户用于收缴农民个人上缴的合作医疗基金以及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团体和个人对合作医疗的资助、捐赠等,并在规定时间内划缴财政部门开设的合作医疗基金财政专户。财政部门根据基金使用情况,按进度,从财政专户中拔付资金到支出户,用于按规定支付农民的医疗补助费用,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用。
所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必须全部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如年度基金结余,则转入下一年度使用;如年度基金出现超支,亦结转入下年,由人寿保险公司先行垫付。
&&& 第二十二条& 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接受市合管委、合监委的管理和监督,严禁任何单位、个人借支、挪用基金和基金不合理补偿支出。
第五章&&& 基金补偿范围、标准与办法
&&& 第二十三条& 补偿范围:个人医疗保健帐户资金用于参保人门诊诊疗费用的支付。大病医疗统筹资金限于参保人住院期间的住院费、药费、手术费、化验费、一般检查费、治疗费、50%的材料费。个人全年多次住院的医疗费用分次结付。
&&& 第二十四条& 住院补偿标准:参保人员的每次住院医疗费用补偿,按下列规定分段计算,累计补偿,具体标准如下:
&&& (一)200元以下&&&&&&&&&&&&&&&&&& 不予补偿
& 201元以上至2000元的部分&&& 补偿20%;
& 2001元以上至5000元的部分&& 补偿40%;
& 5001元以上至10000元的部分& 补偿50%;
& 10001元以上至20000元的部分 补偿55%;
& 20001元以上的部分&&&&&&&&&& 补偿60%。
(二)为鼓励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居民就地医疗,凡在本市定点镇级卫生院或专科医院诊治的,执行上述补偿标准;在溧阳市市级医院诊治的,按上述标准的70%补偿;在溧阳市以外的二级(含二级)以上公立医院诊治的按上述标准的50%补偿。
&&& 第二十五条& 不予报销的范围:
&&& (一)江苏省和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药品报销目录不予报销的药品费用。自行投医、自购药品、门诊医药费(仅限于个人医疗保健帐户按规定报销);
&&& (二)江苏省和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不予报销的诊疗项目费用和超过规定标准的服务设施费用;
&&& (三)镶牙、口腔正畸、验光配镜、助听器、器官、人工器官、美容治疗、整容和矫形手术、气功、按摩、家庭病床、高档病房、健康体检、康复性医疗、非医疗性个人服务等项目的费用以及陪客费、营养费、护理费、救护车费、输血费、中药煎药费、点名手术费、交通费、会诊费、出诊费、住院期间的杂费等;
&&& (四)怀孕、流产、堕胎、分娩(包括剖腹产)及采取其他计划生育措施所需的一切费用;
&&& (五)因第三者造成参保人员的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用,依法应由第三者承担的部分;
(六)工伤、车祸、溺水、触电、医疗事故造成参保人员的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用;
&&& (七)有挂名不住院或冒名顶替住院等欺诈行为的医药费用;
&&& (八)参保人员因自杀、斗欧、服毒、酗酒、犯罪等故意行为及其家属的故意行为造成伤害所支付的医疗费;
&&& (九)高额及特殊的检查、治疗费用(如CT检查、核磁共振、DSA、准分子激光、人工血透、腹腔镜、伽马刀等);
&&& (十)市合管委确定的其他不予补偿的费用。
第六章& 就诊制度
&&& 第二十六条& 参保人员可以在本市各级定点医院住院治疗。参保人员要求转至外市二级或二级以上的公立医疗机构治疗的,必须出具本市所住定点医疗机构的转院证明。
&&& 第二十七条& 参保人员因急诊、抢救而不能在规定的本市定点医院就医时,应通过电话或其它方式告知所在镇农村医保专管员或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同意,可在就近公立医疗机构住院治疗。但在出院的7天内,必须由参保者(或其家属)凭急诊住院证明等到本镇农村医保专管员和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补办相关手续。否则,不得享受补偿待遇。
&&& 第二十八条& 市合管委通过卫生行政部门,督促有关医疗机构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宣传教育,严格执行各项制度、规定,规范医疗行为,改善服务态度。对工作草率、违反各项管理制度者要追究其责任。对不执行有关制度和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必要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第七章& 住院通知及补偿管理
&&&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住院时凭身份证及医保卡至所在医疗机构农村医保专管员处确认其资格。资格核准结束后,农村医保专管员应对参保人或其家属如实告知有关农村医保政策,并发放相关资料。参保人或其家属在接受农村医保专管员如实告知后,在如实告知登记表上签字确认。
&&& 第三十条& 参保人员出院时(在外市医院住院者出院后7天内), 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凭下列证明和材料原则上到所在镇农村医保专管员处申请医疗费用补偿:
&&& (—)参保人的身份证明、医保卡;
&&& (二)医疗费用有效发票、住院费用明细清单(医嘱单)、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
&&& (三)本院住院费用发票原件必须由医院负责人或分管院长审核签字,以确认其真实性。
&&& 农村医保专管员对参保人员的上述材料严格审核,并及时按统一格式录入电脑,实时传送至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
&&& 第三十一条& 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按农村医保专管员录入的材料信息进行审核分析,从是否坚持合理住院、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费用的原则出发,及时处理。
&&& 第三十二条& 农村医保专管员按农村医保管理中心相应指令及时进行补偿支付。&&&
经农村医保专管员和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审核有疑问,暂时不能确定补偿金额的,亦必须于五个工作日内(遇星期日与固定节假日顺延)给参保人员答复。
个人医疗保健帐户的资金由参保人凭门诊有效发票、门诊病历、身份证、农村医保交费发票及医保卡到农村医保专管员处办理报销手续,农村医保专管员应在医保卡上记入按规定实际报销的金额和时间。
&&& 第三十三条& 对弄虚作假者的处理:
&&& (一)医疗机构及相关工作人员有弄虚作假行为的,由市合管委和有关部门视情节轻重作出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并通报全市。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对弄虚作假的参保户一律不予补偿,对已补偿者将通过劝说、司法等途径追回补偿款。
第八章& 档案及报表管理
&&& 第三十四条& 档案管理是对参保资料、补偿资料、财务档案和有关文件通知的管理:
&&& (一)参保资料由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建立数据库,实行集中管理;
&&& (二)补偿资料由农村医保专管员输入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数据库;所有原始凭证由农村医保专管员负责整理归档后每月汇总上交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由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审核后入库保管;
&&& (三)财务档案包括有关财务台帐、报表、凭证等,由农村医保管理中心输入电脑保存管理,手工资料每月进行整理装订和归档入库;
&&& (四)有关文件、通知、政策规定等资料,由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和各镇(区)合管委或经办机构及农村医保专管员分别整理归档。
&&& 第三十五条& 报表管理分为业务报表管理和财务报表管理两部分:
&&& (一)各种资料输入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数据库后,由计算机自动生成业务报表,各种业务报表均可在市合管办和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直接调阅、打印;
&&& (二)农村医保专管员每月将财务台帐整理后以报表的形式上报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由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有关人员负责分类、统计、制表,并按时上报市合管办。
第九章& 收支情况报告与公布制度
&&& 第三十六条& 为充分保障广大参保对象的切身利益,确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建立收支情况报告与公布制度。
&&& 市合管办、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必须定期向市合管委、合监委报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运作状况,并由市合管委向同级人大汇报有关收支情况,接受监督:
&&& (一)保险基金征缴情况:每期农村医保基金缴齐后,由市合管办等组织各镇(区)公布该年度参保人员名单、缴费金额和全市农村医保基金总额。
&&& (二)医疗费用补偿情况:市农村医保管理中心每月向市合管委上报补偿情况,包括获得补偿的人员资料、补偿金额等;同时,采取适当方式,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墙报、公告等形式定期向社会公开基金补偿情况。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由市卫生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八条& 本市农村居民医疗救助相关规定另行制定。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日起施行。《溧阳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溧政发[号)同时废止。
主题词:卫生& 农村& 医疗& 保险&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委各部委办局,市人大办、政协办,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
溧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日印发
& 校对:葛军伟&&&&&&&&&&&&&&&&&&&&&&&& 共印 210 份
Copyright &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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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医改安排出炉,医保、医疗、医药继续联动改革
医保补助提高16.7%
09:24:27&&&来源:人民网&&&评论:
【核心阅读】
按照医改工作安排,医保、医疗、医药继续联动改革,医保体系的建设成为最大亮点。
基本医保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280元,实现连续5年增长,大病保障、疾病应急救助等制度稳步推进实施,三大医保管理职能整合等。
继续鼓励商业保险经办医疗保障管理
7月24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3年主要工作安排》公布。
按照安排,在参保(合)率稳定在95%的基础上,今年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280元,比去年增加了40元,提高了16.7%,预计人均筹资达到300元以上;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分别提高到70%以上和75%左右,门诊医疗保障待遇也会适当提高。
在大病保障和疾病应急救助方面,推进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试点,继续开展儿童白血病等20种重大疾病保障试点工作,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加强各类保障制度间的衔接。落实今年初公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的指导意见》,制定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有关文件以及需紧急救治的急重危伤病的标准和急救规范。
医保的管理和服务方面也将继续改革:
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推动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供应商的谈判机制和购买服务的付费机制,建立健全考核评估和质量监督体系,防止简单分解额度指标的做法,防止分解医疗服务、推诿病人、降低服务质量;
统一规划,推进基本医疗保险标准化和信息系统建设。选择在部分省份试点,探索建立跨省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机制;
继续鼓励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具有资质的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医疗保障管理服务。目前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开展商业保险机构经办基本医保的试点;
整合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的管理职责,做好整合期间工作衔接,确保制度平稳运行。&三保&管理职责整合,究竟放哪个部门,此前已多番讨论。而前段时间公布的卫生计生委三定方案也没有给出答案,该部委三定方案提出,负责协调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医疗保障。目前,新农合管理职责仍在卫生计生委。
国务院医改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科学院院士、北京协和医学院校长曾益新认为,这几年医保的投入逐年增加,地方政府财政中投放到医疗(包括保险和医院建设等方面)的资金所占财政支出的比重大大提高,有的地方政府甚至尝试利用政府财政来推行全民免费医疗。这是巨大的进步。
推动建立短缺药品常态化储备机制
今年初,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和基层运行新机制的意见》,工作安排明确,将于2013年年底前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012年版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也将在年底前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其中一些用量不确定、企业不常生产、供应短缺的药品将进行信息汇总,进一步推动建立常态化短缺药品储备机制,重点做好传染病治疗药品和急救类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工作。
对于非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政府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实施诊疗费;启动乡镇卫生院周转宿舍建设试点。
对于大家较关注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收入,安排明确,适当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村医的收入和待遇更加明确,&原则上将40%左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交由村卫生室承担。充分发挥新农合对村卫生室的补偿作用。&还要推动乡村医生养老待遇政策落实。
对于基层医疗人才缺乏,工作安排指出将继续开展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工作。继续支持全科医生规范化临床培养基地建设。实施全科医生特岗项目。稳步推进全科医生执业方式和服务模式改革试点。目前国家10个服务模式改革试点城市正在进行。
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继续实施,年人均补助标准提高到30元,比现有标准又提高了5元。城乡居民健康档案规范化电子建档率达到65%以上,高血压、糖尿病患者规范化管理人数分别达到7000万和2000万以上,老年人和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均达到30%以上。以上数据均比去年有所提高。
&全科医师是&健康守门人&。这三年就投入了62亿元用于全科医师培训基地的建设。如果在激励机制上再下大功夫,能够吸引全科医生下基层,老百姓将拥有自己的家庭全科医师,这将从根本上改变过去的就医模式,真正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从治疗转到预防上来。&曾益新说。
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今年将启动第二批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县级公立医院改革重点要在建立长效补偿机制、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医药价格改革、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以及提高人员经费支出占业务支出的比例、提高医务人员待遇等方面开展探索。
在相关配套改革方面,将有序扩大境外资本独资举办医疗机构的试点范围。公立医院资源丰富的城市可引导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参与包括国有企业所办医院在内的部分公立医院改制重组。
目前,港澳台在内地设置独资医院的审批权限,已由卫生计生委下放至省级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
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完善。改革药品集中采购办法,确保药品质量,选取临床使用量较大的部分药品,参考主导企业成本,以及药品集中采购价格和零售药店销售价格等市场交易价格制定政府指导价格,并根据市场交易价格变化等因素适时调整。坚决查处药品购销中的暗扣行为。
在保障资金方面,将年度医改任务所需资金纳入财政预算,并按时足额拨付到位。确保实现&十二五&期间政府医改投入力度和强度高于年医改投入的目标。
曾益新认为,这几年政府大量资金投入主要向相对低收入的农村人口、农民工和医疗资源紧缺的城乡基层倾斜,在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享受医疗资源不公平的现象。特别值得称道的是,人均公共卫生经费的大幅度提高使得人人都有均等的公卫资源,大病救助基金的设立,又从另外一个环节筑起了一道防止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防线。这一系列的措施,大大提升了中国卫生资源分配的公平性。
曾益新认为,医改应该继续求解一些深层次问题。他建议,尽快建立卫生法,把健康事业的中长期规划、筹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和监管协调起来;其次,要有一个责权一致的行政体系;第三,制定卫生事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并对实现这些目标的路径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
《 人民日报 》( 日 13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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