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在什么情况下才有工伤护理费标准用,我的脚是二度烫伤,有没有工伤护理费标准用。谢谢

(1/2)我在压铸厂上班。是压工、在号在车间开压铸机压产品过程中,被高温铝液烫伤,经医院诊... (1/2)我在压铸厂上班。是压工、在号在车间开压铸机压产品过程中,被高温铝液烫伤,经医院诊... 如题,(1/2)我在压铸厂上班。是压工、在号在车间开压铸机压产品过程中,被高温铝液烫伤,经医院诊... 1、首先,工伤的确认是不容置疑的,工伤治疗期间及恢复期间的待遇,按《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在治疗期间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护理费等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执行。各地的标注会有不同。
2、对于工伤等级的评残,在《工伤保险条例》也有详细的规定,政府有专门的机构进行伤残等级的评级,相对还是公平的。评级结束后就是赔付工作了,可以按照《工伤保险条例》,也可以与企业商谈。
你的情况达不达得到评残等级,要询问相关机构。 您是想知道工伤的评定,和工伤赔偿标准方面的知识吗
工伤,又称为产业伤害、伤害、工业伤害、伤害,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
我国原劳动部1996年发布的
《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实行办法》对工
伤的范围作了明确规定。职工由于下
列情形之一引起负伤、致残、死亡
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工伤分类
1.按受伤程度分类:一般分为轻
伤和重伤。也可分为
⑴轻伤;
⑵中度伤;
⑶无生命危险的重伤;
⑷有生命危险的重伤;
⑸危重、存活和不明。
2.按致伤因素分类:
⑴机械性损伤:如锐器造成的
切割伤和刺伤,钝器造成的挫伤,建
筑物倒塌造成的挤压伤,高处坠落引
起的骨折;
⑵物理性损伤:如烫伤、烧
伤、冻伤、电损伤、电离辐射损伤;
⑶化学性损伤:如强酸、强
碱、磷和氢氟酸等造成的灼伤。
3.按受伤部位分类:可分为颅脑
伤、面部伤、胸部伤、腹部伤和肢体
伤。
4.按皮肤或粘膜表面有无伤口分
为开放性损伤和闭合性损伤。
5.按受伤组织和器官多寡分为单
个伤和多发伤。

赔偿程序
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
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
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当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
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的的
场合,用人单位应当依法申请工伤认
定,此系其法定义务。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在用人
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
申请的场合,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
亲属、工会组织可直接依法申请工伤
认定。据此,此种申请必须满足一个
前提条件,那就是用人单位未在规定
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而非职
工一发生事故伤害或者一按职业病防
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时就
可以由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工会组织直接申请工伤认定。此种场
合的直接申请工伤认定就受伤害职工
或者其直系亲属来说,是其民事权利
而非义务。同时,法律授权工会组织
也享有工伤认定申请权,以维护受伤
害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伤认定管辖
⑴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具体的
说,应当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
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⑵依规定应向省级劳动保障行
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根据属
地原则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
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
3.认定申请时限
⑴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时
限:30日,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
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遇
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
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至于
何为“特殊情况”及何为“适当延长”由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酌情认定、决断。
上述期间内,用人单位未申请工伤认
定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始得直接申请
工伤认定。
⑵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
属、工会组织申请工伤认定时限:1
年,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
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该期间
为除斥期间。
4.工伤认定材料提交
⑴填写由劳动保障部统一制定
的《工伤认定申请表》
⑵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
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⑶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
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
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
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工伤
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5.受理或不予受理
⑴受理条件:
①申请材料完整
②属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
③受理时效尚未经过
④申请主体适格。
上述四个条件须同时满足,否
则,申请将不会被受理。
劳动保障部门受理的,应当书
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⑵不予受理:应当书面告知申
请人并说明理由。
医疗费
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
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
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
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
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
伤保险基金支付。
3.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
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
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住院伙食补助费
1.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
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
食补助费。
2、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
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
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
误工费
(停工留薪期待遇)
1.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
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
疗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
遇不变,由原单位按月支付。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
月。伤情严重或者特殊,经设区的市
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
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
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
遇。
护理费
1.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
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
负责。
2.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
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
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
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
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
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
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各地
规定不一。
致残后待遇
第一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
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
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
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
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
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
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
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
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
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
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
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
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
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
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
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
险费。
第二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
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
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
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
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
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
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
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
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
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
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职工本人提出,可以与用人
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
位分别以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的
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
数,支付本人20个月、18个月的一次
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35个月、30个月
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第三种情况职工因工致残被鉴
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
遇:
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
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
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
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
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
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
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
单位分别按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
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
基数,支付本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
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
?伤医疗补助金的具体标准为:7级
16个月,8级14个月,9级12个月,
10级10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的具体标准为:7级25个月,8级20
个月,9级15个月,10级10个月。.吉安法律咨询 请您选择相应地区 您当前位置: &>&&>&&>& 今日律师风向标: 我被人用开水烫伤,现在我该怎么办? 我是开一个小实体店铺的,顾客到我店铺里面因为一些原因跟我发生口角,然后动手打我,最后把一个暖水瓶仍我身上,造成我身体10*20面积一度烫伤和4*6面积二度烫伤。而后这个顾客就逃跑,被我截住。我就报警了。报警以后这个顾客在我没有太注意的情况下还是开溜了。他在知道我报警的情况下、在知道把我烫伤的情况下仍然选择逃跑,他这种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吗?如果不是,那他这种行为应该是什么罪名?我可以要求那些赔偿?如果我要告他,他会面对那些惩罚?如果我要求补偿,我会得到多少补偿。谢谢!  问题来自:天津 - 天津 悬赏:10分 咨询时间: 10:42 咨询人:03f609as120qf 法律快车温馨提示: 您还可以输入5000字 温馨提示:使用组合键Ctrl+Enter可快速提交!发布问题、回复咨询,更加方便、及时。 法律快车律师回复共19条回复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看你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委托鉴定。如果是轻微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还可以行政拘留他。 回复时间: 11:3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通过你的描述应该是故意伤害罪,你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你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14:28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通过你的描述应该是故意伤害罪,你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你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14:5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是故意伤害罪,你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你可以委托律师追究其刑事责任。你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委托鉴定。如果是轻微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还可以行政拘留他。 回复时间: 16:15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河北-石家庄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看你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委托鉴定 回复时间: 17:03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你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18:3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看伤情和行为性质,以确定是刑事案件、治安案件、还是民事侵权--不同类型的案件,不同的处理方法、维权对策。。 回复时间: 20:4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果不是轻伤,公安机关可对其治安拘留,其还要赔偿你的经济损失。 回复时间: 21:1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协商不成诉讼解决,要求相应赔偿 回复时间: 12:1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您好,其行为属于故意伤害,但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需要看您是否构成轻伤,如不构成,这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你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委托鉴定。如果是轻微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你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等相关费用。 回复时间: 17:10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你好。你可以进行伤情鉴定,构成轻伤、重伤,可以追究对方故意伤害罪的刑事责任,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如果只是轻微伤,可以直接起诉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17:4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进行伤情鉴定,轻伤以上的,应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2:5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看你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委托鉴定构成轻伤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回复时间: 12:21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通过你的描述应该是故意伤害罪,你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你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13:16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VIP+版主] 通过你的描述应该是故意伤害罪,你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你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15:3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通过你的描述应该是故意伤害罪,你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相关费用,你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11:1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需要鉴定才能确定,属于轻伤以上的,可以要求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同时赔偿你的实际损失。 回复时间: 20:24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具体需要伤情鉴定。赔偿医药费交通费等损失 回复时间: 16:27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看你的伤情是否构成轻伤,可以要求公安机关委托鉴定。如果是轻微伤,可以要求民事赔偿还可以行政拘留他。 回复时间: 15:12 您好,此处仅限于对于律师的回复作评论。 如仍没解决您的问题,可免费发布一条咨询,法律快车多名律师快速为您解答! 相关法律咨询 法律帮助指南 知识栏目推荐 知识热门文章 法律经验推荐: 把您的困惑告诉律师吧您还可以输入50个字 问题分类: 刑事行政-刑事辩护 请在此输入所需问题的内容,问题说明越详细,回答也会越准确! 请在这里输入您要提问的标题! 问题内容应尽可能陈述清楚,详细的描述事情的经过,有利于律师对整个事情的了解,便于更精确的回答您的问题! 法律快车 版权所有 200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ICP证)粤B2- (注:此客服QQ不进行法律咨询!) 流量统计深二度烫伤赔偿标准大概是多少 - 110网免费法律咨询 您的位置: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 该问题已关闭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的回复获得奖章一枚 深二度烫伤赔偿标准大概是多少 江苏-苏州&04-15 04:04&&悬赏 10&&发布者:wangdo…… & 回答:(7) 我的朋友因为一点口角,被人蓄意用开水瓶砸在身上,导致大面积深二度烫伤。我想知道深二度烫伤的赔偿标准大概是多少。 问题补充: 急&&急&&急&&颈部浅二度烫伤,面积28平方厘米左右。左手臂因瓶胆爆裂,导致伤口长达将近3公分。腹部烫伤面积大约25公分左右。是否能鉴定为轻伤?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江苏-南京] 回复时间: 定残,确定伤残等级后才好计算。 [江苏-常州] 233228积分 回复时间: 如果伤达到轻伤(以上),你们可要求追究对方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是轻微伤则可要求对方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如果派出所调解不了可直接到法院起诉。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颈部浅二度烫伤,面积28平方厘米左右。左手臂因瓶胆爆裂,导致伤口长达将近3公分。腹部烫伤面积大约25公分左右。是否能鉴定为轻伤? [江苏-常州] 回复时间: 你好,要根据评定的伤残级别进行计算,具体项目有医药费,伤残赔偿金,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如果经公安局鉴定为轻伤,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江苏-苏州] 电话:;;; 147673积分 回复时间: 可以报警后申请轻伤鉴定 [江苏-苏州] 回复时间: 要根据等级计算 [江苏-常州] 回复时间: 根据鉴定结果计算。 [江苏-苏州] 回复时间: 看疤痕面积大小来定。 问题答案可能在这里 → 吉安推荐律师 江西景德镇 江西南昌市 最佳律师解答 (李保忠)()& (毕丽荣)()& 最新回复律师 人气:1490 北京 朝阳区 人气:17764 人气:25667 北京 海淀区 人气:1166303 北京 朝阳区 人气:145738 人气:69080我们已帮助 人解决了法律问题 上法易网,解决法律问题很容易! 解决法律问题很容易 > 二度烫伤怎么赔偿 二度烫伤怎么赔偿 - 回答:(2) 律师您好! 我是在酒店吃饭,服务员倒开水倒在我腿上,面积1%,二度烫 伤,请了病假2个星期,他们酒店不愿意预制给我医药费,现在已恢复的差不多了,停止治疗了,就是有伤疤,医生也不能肯定以后会不会留疤,请问像我这种情况怎么赔偿?酒店大概赔偿我多少?该贴为悬赏贴,悬赏总额为 20 劳动点。凡参与者均有可能得到楼主奖赏!已经对参与者进行奖赏,奖赏明细如下:正毅律师:20 劳动点& 17:52:54 提示:按键盘 ← → 键可以翻页 律师对“二度烫伤怎么赔偿”的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全文) (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99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就有关适用法律的问题作如下解释: 第一条因生命、健康、身体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财产损失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依法由受害人承担扶养义务的被扶养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 本条所称"赔偿义务人",是指因自己或者他人的侵权行为以及其他致害原因依法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二条受害人对同一损害的发生或者扩大有故意、过失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的规定,可以减轻或者免除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但侵权人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受害人只有一般过失的,不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六条第三款规定确定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时,受害人有重大过失的,可以减轻赔偿义务人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二人以上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致人损害,或者虽无共同故意、共同过失,但其侵害行为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构成共同侵权,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 二人以上没有共同故意或者共同过失,但其分别实施的数个行为间接结合发生同一损害后果的,应当根据过失大小或者原因力比例各自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二人以上共同实施危及他人人身安全的行为并造成损害后果,不能确定实际侵害行为人的,应当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承担连带责任。共同危险行为人能够证明损害后果不是由其行为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赔偿权利人起诉部分共同侵权人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其他共同侵权人作为共同被告。赔偿权利人在诉讼中放弃对部分共同侵权人的诉讼请求的,其他共同侵权人对被放弃诉讼请求的被告应当承担的赔偿份额不承担连带责任。责任范围难以确定的,推定各共同侵权人承担同等责任。 人民法院应当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法律后果告知赔偿权利人,并将放弃诉讼请求的情况在法律文书中叙明。 第六条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侵权导致损害结果发生的,由实施侵权行为的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有过错的,应当在其能够防止或者制止损害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安全保障义务人承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赔偿权利人起诉安全保障义务人的,应当将第三人作为共同被告,但第三人不能确定的除外。 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第八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以及工作人员,在执行职务中致人损害的,依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一条的规定,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民事责任。上述人员实施与职务无关的行为致人损害的,应当由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 属于《国家赔偿法》赔偿事由的,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处理。 第九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 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第十二条依法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因工伤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告知其按《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处理。 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三条为他人无偿提供劳务的帮工人,在从事帮工活动中致人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帮工人存在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赔偿权利人请求帮工人和被帮工人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四条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 帮工人因第三人侵权遭受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第三人不能确定或者没有赔偿能力的,可以由被帮工人予以适当补偿。 第十五条为维护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而使自己受到人身损害,因没有侵权人、不能确定侵权人或者侵权人没有赔偿能力,赔偿权利人请求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予以适当补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十六条下列情形,适用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六条的规定,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一)道路、桥梁、隧道等人工建造的构筑物因维护、管理瑕疵致人损害的; (二)堆放物品滚落、滑落或者堆放物倒塌致人损害的; (三)树木倾倒、折断或者果实坠落致人损害的。 前款第(一)项情形,因设计、施工缺陷造成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与设计、施工者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第十八条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予以确定。 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请求权,不得让与或者继承。但赔偿义务人已经以书面方式承诺给予金钱赔偿,或者赔偿权利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除外。 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五条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第二十六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第二十七条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额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额。 第二十九条死亡赔偿金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第三十条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残疾赔偿金或者死亡赔偿金可以按照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相关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生活费的相关计算标准,依照前款原则确定。 第三十一条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一条以及本解释第二条的规定,确定第十九条至第二十九条各项财产损失的实际赔偿金额。 前款确定的物质损害赔偿金与按照第十八条第一款规定确定的精神损害抚慰金,原则上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二条超过确定的护理期限、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或者残疾赔偿金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继续给付护理费、辅助器具费或者残疾赔偿金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赔偿权利人确需继续护理、配制辅助器具,或者没有劳动能力和生活来源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赔偿义务人继续给付相关费用五至十年。 第三十三条赔偿义务人请求以定期金方式给付残疾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残疾辅助器具费的,应当提供相应的担保。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赔偿义务人的给付能力和提供担保的情况,确定以定期金方式给付相关费用。但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发生的费用、死亡赔偿金以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应当一次性给付。 第三十四条人民法院应当在法律文书中明确定期金的给付时间、方式以及每期给付标准。执行期间有关统计数据发生变化的,给付金额应当适时进行相应调整。 定期金按照赔偿权利人的实际生存年限给付,不受本解释有关赔偿期限的限制。 第三十五条本解释所称"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职工平均工资",按照政府统计部门公布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经济特区和计划单列市上一年度相关统计数据确定。 "上一年度",是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的上一统计年度。 第三十六条本解释自日起施行。日后新受理的一审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本解释的规定。已经作出生效裁判的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依法再审的,不适用本解释的规定。 在本解释公布施行之前已经生效施行的司法解释,其内容与本解释不一致的,以本解释为准。 回复时间: 19:51:01 该咨询为金币咨询,只有发布人有权查看 热心网友解答 我是上海这边的,李律师能否更详细点呢?谢谢! 回复时间: 13:40:14 回复法律咨询 操作提示: &&(1)如果您的回答内容参照了其他书籍、网络、词典等他人文章,请务必标明出处。如有知识产权等纠纷,由回答者本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果您没有在上面的问题中找到适合您的答案,可以,或使用站内短信咨询. 上海法律咨询 相关法律咨询 最新法律咨询 京公海网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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