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条例宪法解释权属于本公司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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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交通厅(局),天津、上海、大连港务局,珠江航务管理局,部属各企业:
一九八三年,部在长沙召开的全国交通运输质量工作会议上,研究制定了《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等项规定,经过几年来的实践,交通运输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有了较大的发展。为进一步搞好全行业的质量管理工作,适应改革的新形势,部于今年七月在九江召开了第四次全国交通运输质量工作会议。在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原有的管理办法和条例进行了修订。现将重新修订的《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交通部优质运输奖励办法》、《交通运输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条例》和《交通部质量管理奖评审细则》等四个文件印发给你们,希认真贯彻执行。
质量管理是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提高质量、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是“七?五”期间加强企业管理的中心工作。各级领导必须提高对加强管理工作重要性和迫切性的认识,认真抓好企业管理,为实现交通运输管理现代化而努力。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质量第一”的方针,积极开展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建立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运输质量和经济效益,以适应四化建设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全面质量管理是现代管理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用科学的、系统的管理理论和方法,把企业的思想政治工作,经营管理,专业技术和统计方法有效地结合起来,用工作质量保证工序质量、用工序质量保证运输质量。
全面质量管理是对运输生产全过程进行的质量管理,要求企业的全体职工和所有部门都要参加质量管理。
第三条 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任务是:
教育全体职工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旅客、货主服务的思想,加强标准、计量、信息、定额、规章制度和职工教育等基础工作,根据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质量目标采用科学的方法,及专业技术和经济行政手段,以有效的措施,控制影响运输质量诸因素,为货主、旅客提供满意的交通运输服务。
第四条 全面质量管理必须与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职业道德教育、落实经济责任制等工作紧密结合,使全面质量管理具有坚实基础和可靠保证。
第二章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五条 质量管理组织体系是运用系统工程理论和方法,围绕运输质量目标,把企业各部门、各环节的生产技术,经营活动严密地组织起来。明确规定各部门、各单位以及每个职工在质量管理工作中必须完成的任务,承担的责任,以及所赋予的权限。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制订出工作标准,以优良的工作质量保证运输质量,做到各道工序、各项有关工作都有明确的责任者,完成的期限和具体质量指标要求,企业都要建立质量管理组织体系。
第六条 企业要把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企业领导要对本企业的运输质量负全部责任,总工程师、总经济师对运输质量存在的重大技术、经济问题负责。
第七条 企业可成立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并建立综合性的质量管理机构。
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建立有关制度、办法,提出年度质量管理目标和计划;审查所属单位质量管理计划;批准成果报告;决定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奖励及其他重要事项。
综合性质量管理机构是全面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办事机构,由企业经理(局长、厂长)领导,主要进行综合性的日常质量管理工作;研究和推广先进的质量控制方法,协调有关部门的质量管理工作;与有关职能部门一起征询旅客、货主意见,进行质量管理培训教育,组织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八条 企业要建立健全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负责监督运输生产过程中的质量标准的贯彻执行。
第三章 运输质量计划
第九条 运输质量计划是企业内各部门质量工作的行动准则。运输质量计划应根据国家和人民的需要及企业的方针目标来制订。
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1)条
第十条 运输质量计划分长远计划和年度计划。企业制订质量的综合计划,各职能部门制订具体质量计划。运输质量计划的每一条款必须有具体的指标要求。
第十一条 运输质量计划包括:
1.运输质量赶超计划。它根据旅客、货主的要求和技术发展的方向制订,要有赶超目标和时间进度。
2.质量指标计划。在制订企业综合经济计划中,要逐步完善运输质量考核指标项目。
3.质量改进措施计划。根据质量指标计划的要求,确定全年和季度的质量改进措施项目和主要负责部门。
第十二条 运输质量计划必须落实到部门、班组、个人,并和竞赛、评比、考核、奖惩相结合。
第四章 运输生产准备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三条 运输生产准备过程包括:
1.市场调查,组织货源。
2.调查研究,提出运输生产方案。调查旅客、货主对运输质量的要求,收集研究国内外有关的工艺资料,制订出保证运输质量、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经济合理的运输生产工艺方案。
3.组织各方面有关人员进行工艺方案审查。运输生产工艺的制订要符合或高于国家规定的各项标准。通过审查,努力满足旅客、货主和作业人员的要求,研究解决生产中可能遇到的问题和技术关键,确定合理的运输生产工艺方案。
4.做好新运输生产方案的试作业、试运,对不符合要求的,需及时改正、不断完善。
第十四条 由于科学技术的进步,新的车、船、装卸机械不断出现,货种也经常变化,需及时分析现有的运输工艺,不断地加以改进,促进运输工艺的科学化和现代化。
第十五条 运输生产前应具备下例条件:
1.制订出保证运输质量的运输生产工艺标准。
2.运输、装卸、储存,服务等设备已经检查,并能保证运输质量的要求。
3.已完成标准化审查工作(包括运输工艺标准,服务质量标准,装卸工艺标准,以及对包装标准的要求等)。
4.保证运输质量的监督手段完备。
5.运输生产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第十六条 编制好最佳货物配载和作业程序,合理配备运输生产所需的设备和人员。
第五章 运输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七条 运输生产过程质量管理的任务是:坚持计划运输、合理运输、负责运输的原则,建立确保运输质量的运输生产系统,抓好每一个生产环节的质量管理,严格执行各项标准,提高运输质量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频率。
第十八条 运输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要做好下列工作:
1.建立健全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制订、修订并严格执行各项工作标准、技术标准和管理标准。
2.认真搞好文明生产和文明礼貌服务。
3.合理安排运输生产作业计划和服务项目,强化调度指挥,及时解决薄弱环节,组织好均衡生产。
4.加强现场管理,抓好运输生产过程中各个环节的自检、互检和专检,做到未检查和不合格的,不交给下道工序,人人把好质量关。
5.运用质量管理的数理统计方法及其他方法,使运输质量始终处于科学控制状态。
6.建立健全质量信息反馈系统,做好原始记录、统计分析和质量档案工作。
7.加强计量工作。
8.做好货物承运、储存、保管的质量管理,对包装不合格和不符合运输条件的货物可拒收、拒运。加强货物的保管,防止损坏、变质和短缺。
9.做好运输、装卸设备及工属具、旅客服务设施的维修工作,保持其技术状态良好。
10.客货运输均需做到安全、优质、如数、如期。
第六章 运输生产交付过程的质量管理
第十九条 到达交付过程是运输生产的继续,要做到手续简便、交接无误、用户满意。
第二十条 运输生产质量的好坏,主要看旅客和货主的评价。要建立对旅客和货主的调查访问制度,例如设旅客留言簿,货主意见登记卡,认真地处理旅客和货主的意见,定期召开旅客、货主座谈会等。通过各种渠道,了解运输质量情况,不断改进与提高运输和服务质量。
第二十一条 加强不同运输方式之间的协作,按合理运输分工,搞好联合运输,明确各方责任,办好交接手续。树立国家利益为重、局部服从全局的思想,坚决反对扯皮和推诿的作风。
第七章 开展群众性的质量管理活动
第二十二条 企业要根据自己的特点,广泛发动群众,开展多种形式的质量管理活动。从实际情况出发,建立不同形式的质量管理小组,经常开展质量管理及质量攻关等活动。企业要对质量管理小组的建立和活动进行登记。
关联法规:国务院部委规章(2)条
第二十三条 成立群众性学术研究组织,进行有关全面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学术研究。研究组织是企业推行全面质量管理的咨询机构。
第二十四条 组织广大职工积极开展优质运输、优质服务、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活动。召开各种质量工作会议、质量管理小组成果发表会。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促进运输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
第八章 教 育 培 训
第二十五条 普遍进行全面质量管理教育。首先要培训一批骨干,对干部和职工规定不同的学习内容,进行相应的质量管理教育,使有关人员都能了解全面质量管理的基本知识和方法,并结合自己的工作灵活应用。
第二十六条 职工的全面质量管理教育由企业教育部门主管,要办好各种类型的培训班。新工人和转岗工人上岗前,需进行基础技术训练和全面质量管理教育,考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七条 对职工要按规定进行有关提高运输质量方面的技术考核,考核成绩要记入档案,作为提职晋级的一个重要依据。
第九章 奖 惩
第二十八条 企业奖励制度要体现“质量第一”的方针和贯彻国务院颁发的《工业产品质量责任条例》的规定。质量是对企业和职工考核的重要指标,要突出“质量否决权”。在质量方面的贡献,要作为评奖的重要条件。要把推行全面质量管理做为评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前提条件,对检验人员主要应考核检验质量和检验工作量的完成情况。
关联法规:国务院行政法规(1)条
第二十九条 把提高质量与企业、职工个人利益结合起来。对在推行全面质量管理,保证质量工作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授予荣誉奖和物质奖。
第三十条 由于企业管理混乱,运输质量、服务质量不好,旅客、货主意见很大的企业,应限期改进,并根据不同情况酌情减发企业领导的奖金及工资,扣发企业提成奖金直到改进为止。
第三十一条 企业出现质量事故要查明原因,认真处理。对重大质量事故要追究领导的行政责任和经济责任,对直接责任者,视其情节和态度,给以行政处分和经济赔偿。损失重大、情节严重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章 附 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各企业、各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的解释权属交通部。
附:交通部优质运输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了鼓励交通运输企业不断提高客、货运输质量,坚持安全质量第一的方针,努力做到安全优质、准确及时、经济方便、热情周到地完成运输任务,提高交通运输的经济效益,以适应国民经济日益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需要,特制定本办法。
二、获 奖 条 件
第二条 荣获交通部优质运输奖的先进集体,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运输生产管理逐步实现科学化、程序化、标准化,并取得显著成绩。
2.经济效益好,各项质量指标均优于现行部颁考核标准。
3.在评选的年度内,客、货运输质量稳定提高。
4.在运输生产中,无重大货损、货差、设备和工亡事故,如量、如时地完成任务。
5.质量管理目标明确,质量管理制度健全。
6.文明生产好,职工职业道德水准高,旅客和货主满意。
7.必须获得三级计量合格证书,对于不需要计量定级的单位必须达到计量单项考核合格。
三、评 选 对 象
第三条 评选对象应当是直接从事客、货运输生产的集体或企业。
港口:港务公司或企业中较大的二级单位。
航运:船队或独立完成航运任务的单船。
公路运输:县级或相当县级的车场、车队、客货车站、装卸
搬运公司(站)等单位。
四、评 选 审 批
第四条 交通部成立优质运输奖审定小组,负责每年度优质运输奖的审批事宜。
第五条 候选的集体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交通厅(局)和部直属运输企业在自检自评的基础上,按照部分配的名额择优推荐,由交通部主管业务局(公司)审核,最后报交通部优质运输奖审定小组审批。
第六条 为了使评选工作扎实可靠,部各主管业务局(公司)应分别制定或修订客运、货运、装卸、理货、储存、保管等质量标准。便于同行业分类评选。
第七条 评选、审批交通部优质运输先进集体的工作,应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实事求是,宁缺毋滥的原则。
第八条 报部的先进集体材料要文字简练,重点突出,要用数据说明所取得的成绩。材料内容应包括基本情况、对策措施、先进事迹和主要成绩等。
第九条 优质运输奖每年评选一次。
荣获优质运输奖的先进集体,由交通部授予荣誉奖和物质奖。
第十条 本办法修改解释权属文通部。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交通运输企业质量管理小组条例
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广大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搞好全面质量管理,促进群众性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发展,提高交通运输质量管理水平,根据《交通运输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办法》第七章第二十二条规定,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质量管理小组是在企业党、政、工、团关心和支持下成立的群众性组织,接受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指导,它的任务是:围绕企业的方针目标,运用全面质量管理的理论和方法开展活动,以提高企业的运输质量、服务质量和各项工作质量。
第三条 质量管理小组成员的基本条件
1.关心企业的质量管理工作,积极参加小组的各种活动。
2.接受过全面质量管理基础知识的教育。
3.树立“质量第一”的思想,具有质量意识、问题意识和改善意识。
4.学会使用几种常用的数理统计方法。
第四条 质量管理小组的组织形式
1.质量管理小组可以按行政班组组成,也可以由某一质量课题或跨部门和单位结合而成。
2.质量管理小组组长由民主选举产生,小组成员三至五人,最多不超过十五人。
第五条 质量管理小组的组织活动
1.小组要民主协商,制定活动目标和活动计划。包括工作的目标、研究的课题、活动的时间和内容等。
2.小组要坚持经常性活动,每月至少一至二次,每次活动要做好书面记录。
第六条 质量管理小组的活动方式
1.学习全面质量管理知识、数理统计方法和专业技术知识。
2.运用科学的方法分析解决本单位、本部门或运输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各类质量问题。
3.围绕所要研究解决的课题,提出完善各类技术、工艺、操作、服务标准的方案,协调小组成员的工作。
4.经常与企业内外的质量管理小组进行经验交流,建立情报联系,积极参加各级成果发表会和学术讨论会。
5.小组之间要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努力解决共性的质量问题。
6.逐步扩大小组的队伍,当小组人数超过十五人时,可把原来的小组分解成若干个小组,并增加选题的种类。
7.经常征求与听取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的指导,定期向质量管理部门和企业领导报告小组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果。
第七条 质量管理小组的注册管理
1.凡符合上述一、二、三、四条规定者,可在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登记,填写注册登记表。
2.质量管理小组应将活动情况和取得的成果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各企业主管部门审定后,要逐级选拔推荐。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质量管理小组活动的情况和成果进行统计和登记。
3.质量管理小组应在本企业质量管理部门统一领导下,坚持开展活动;已经登记的小组在半年内不活动或连续一年没有成果,应予注销。小组的组织有重大变更时,要及时上报。
第八条 质量管理小组成果的审定和奖励
1.质量管理小组取得的成果要经企业有关部门审核。直接经济效益必须经企业财务部门的认可,方可确认为活动成果。
2.对确实取得成果的质量管理小组,由企业授予荣誉奖和物质奖。
3.优秀质量管理小组和成员可优先参加各级质量管理部门组织的有关活动。包括参加质量管理学习班、经验交流会、学术讨论会、外出参观学习等。
4.取得企业、市(地)、省(部)和国家级优秀质量管理小组成员资格者,在评选先进、晋级调资等方面应优先考虑。
第九条 质量管理活动成果奖励基金的来源
1.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成果的奖励按国务院国发(1986)59号文发布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励条例》执行。
2.质量管理活动成果奖励基金,由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中适当提取,可列入企业生产成本。
第十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一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交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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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业集团公司班组安全建设竞赛实施考核办法
为扎实有效地推进集团公司班组安全建设,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大力提升班组队伍综合素质,切实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充分发挥班组作为安全生产最前沿阵地的作用,推动集团公司整体工作安全、健康、和谐发展,根据国家、省、山西焦煤有关文件精神及集团公司《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条例》,特制定本办法。
        一、班组安全建设的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重要抓手,不断完善班组管理机制,规范班组工作流程,强化班组安全教育,推行班组长准入制度,提升班组综合素质,狠抓班组现场管理,倡导班组安全文化,逐步建立起班组源头防范、自主管理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建设“安全**、百年**、富强**、美丽** ”奠定坚实基础。
        二、班组安全建设的目标
        持续、有效地加强和改进班组安全建设,强化五个落实,提高五种能力,推进自主管理,实现本质安全,为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奠定基础。
        五个落实:一是要把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班组;二是要把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班组;三是要把安全防范技能落实到班组;四是要把企业安全文化建设落实到班组;五是要把党和政府及企业对煤矿工人的关怀落实到班组。
        五种能力:一是抓好班组长选拔使用,提高班组安全生产的组织管理能力;二是加强班组安全生产教育,提高班组职工自觉抵制“三违”行为的能力;三是强化班组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和“手指口述”技能培训,提高业务保安能力;四是严格班组现场安全管理,提高隐患排查治理能力;五是搞好班组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提高防灾、避灾和自救等应急处置的能力。
        三、班组安全建设的组织机构
        为加强班组安全建设的组织领导,集团公司成立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
        组 长:李贵生 张仰龙
        常务副组长:张启禄
        副 组 长:李咸华 侯多茂 张小平 汪潜峰 王新亚
        张跃首 闫吉平 杨建华 沙立杰 刘路矿
        冯 清 陈俊昌 郝峻青 刘玉峰 刘志耀
        常根龙 李朝良 付常青
        成 员:生产、机电、通风、地测、调度等业务部门及安监、培训、劳资、职业卫生、工会、团委、宣传等部门相关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处,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和生产处工作人员组成。
        办公室主任:刘志耀
        办公室在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的领导下,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统一协调组织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和总体推进,收集汇总各单位及部门有关资料档案信息,并具体落实组织检查考核工作。
        各矿井相应成立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织机构,配备必要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班组安全建设的日常事务。
        四、班组安全建设的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矿井涉及作业安全的区队、厂房、车间范围内的班组安全建设与管理。集团公司现有生产矿井(11座)的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由集团公司负责检查考核;股份制矿井的班组安全建设工作由各区域管理公司比照集团公司规定进行检查考核,集团公司对各区域管理公司每半年进行一次监督检查;集团公司除矿井以外的二级单位可根据需要参照本办法并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实施。
        各矿井要对井下采掘队组、生产辅助队组、地面厂房车间范围内的班组分类实施管理考核,具体分类标准对照集团公司《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条例》。
        五、班组安全建设的考核内容
        各矿井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应从基础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质量、生产任务、技能素质、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实行百分制检查考核,努力创建基础管理好、制度落实好、安全质量好、任务完成好、技能素质好、团结协作好的“六好班组”。
        (一)健全班组管理制度,提升基础管理水平。
        要按照《煤矿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条例》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健全班组长素质准入、班组长及班组员工素质提升、班组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班组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构建班组安全建设与自主管理的完整体系,夯实班组安全建设基础,使班组真正成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前沿阵地和基础环节。
        (二)完善监督保障机制,严格落实各项制度。
        要多层次、多部门联动,全方位、全过程监督,确保各项规章制度真正落实到班组、落实到岗位、落实到每一个班组成员。特别要严格落实班组长素质准入制度,严格准入条件,规范选聘流程,强化准入培训,加强日常管理,使班组长真正成为“素质高、作风硬、能力强、业务精”的基层管理者。要按照精细化管理要求,遵循管理闭环控制原理,做到制度有内容,过程有监督,执行有记录,结果有评价,在此基础上达到持续改进提高的目的。
        (三)强化安全责任意识,保证安全质量达标。
        要充分赋予班组长必要的权利,实行班组长作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制。要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安全操作确认法,养成良好工作习惯,规范职工现场操作行为,坚决纠正习惯性违章。要坚持执行班组现场安全评估制度,并严格考核奖惩,将安全生产作为班组、班组长、班组职工收入分配和推优评先的主要考核内容和“一票否决”指标。要充分发挥专职安监员、群监网员、青监岗员的作用,开展现场监督检查工作,全面落实好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确保安全生产。要扎实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工人技术操作规程和作业规程,认真落实现场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岗位工作标准,对工艺流程、岗位操作、工程质量、生产设备、安全设施、作业环境等严格检查验收评估,确保安全作业,动态达标,文明生产。
        (四)优化生产劳动组织,确保生产任务完成。
        要严格班组安全生产定员管理,合理配置岗位作业人员,优化生产劳动组织,推行先进的劳动作业形式和工艺流程,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努力实现均衡生产,节支降耗,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面完成矿、区(队)下达的各项任务,做到安全、高效、优质、低耗组织生产。
        (五)加强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整体技能素质。
        要大力推进班组素质工程建设,加强安全知识、岗位技能、“手指口述”等培训工作。要突出抓好班组长素质提升工程,按照班组长准入制度要求,采取业余培训、脱产培训、专家讲座、经验交流、远程教育、学历教育、跟班实习、名师带徒等多种形式,对班组长进行任职资格、管理实务、知识更新、学历提升等方面的培训,使班组长的综合能力能够符合班组安全建设目标要求。要抓好特殊工种培训工作,必须做到持证上岗、复培及时、证件有效。要积极创新,整合优质资源,形式多样地开展好全员培训工作,并做好技能等级鉴定工作,促进班组全员素质稳步提高。要积极开展技术革新、岗位练兵、技术比武、名师带徒等活动,努力营造学技术、钻业务、比技能、争先进、保安全的浓厚氛围。要做好班组内大中专毕业生、技校生、复转军人“爱岗敬业、岗位成才”的引导和教育,鼓励他们竞聘班组长,进一步优化班组长队伍技能知识结构,进而提升班组整体素质。
        (六)抓好思想文化建设,打造团结协作团队。
        要建立学习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法律法规、企业文化、安全理念、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教育,杜绝违法乱纪、庸俗低级等不良现象发生。要开展丰富多彩的职工业余文化活动,增进职工友谊,愉悦职工身心。要大力推行区队、班组民主管理和区队务、班务公开,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要从班组实际情况出发,了解职工思想状态和家庭状况,开展职工谈心、家访和帮教活动,积极为困难职工办实事、送温暖,增强班组的凝聚力,促进班组团结协作、文明和谐。
        六、班组安全建设的具体要求
        (一)加强领导,理顺机制
        各矿井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刻认识加强班?安全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由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综合调动各种有效资源,齐抓共管;要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一线工程,真正实现管理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基固本,筑牢安全生产第一道防线;要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战略工程,纳入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常抓不懈,建立长效管理考核运行机制,推动企业整体安全、科学、和谐发展。
        各矿井要结合本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完善、改进抓好班组安全建设的措施和细则,建立健全班组安全建设的奖惩及相关规章制度,保证必要的人力、物力投入,营造良好的宣传舆论氛围,充分调动班组长和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促进安全生产;要及时总结经验,大力宣传典型,务求取得实效;要着力分析和解决班组安全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积极探索班组安全建设的新方式和新途径,努力建设安全高效、民主和谐、业绩一流的新型班组,使班组安全建设更加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推动班组安全建设不断迈上新台阶,促进集团公司安全、转型、跨越发展,为实现集团公司新时期奋斗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明确责任,严格落实
        1、班组安全建设的主体是班组成员,关键是班组长,重点在区队。区队负责班组长推荐、选拔、使用和日常管理。各矿井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织机构负责制定本单位班组安全建设相关制度、考核办法和实施细则,对区队班组安全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和考核,统一协调各有关部门齐抓共管,全力抓好班组安全建设各项工作,重点抓好班组长的推荐、选拔、培养和使用,做好班组安全建设各种资料、档案的收集、汇总和存档备案。
        2、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班组及班组长安全档案,包括隐患排查、“三违”人员、事故、安全班评估等,并切实抓好班组安全培训考核和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3、生产、机电、通风、地测等业务部门负责指导本专业范围内班组安全建设工作,以提升基础管理水平,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达标为抓手,重点做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考核工作,促进班组在实现岗位达标和质量创优的基础上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4、培训部门负责班组及班组长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班组及班组长培训档案,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制定班组及班组长培训计划和班组长素质提升规划并组织实施,逐步提高班组整体素质。
        5、劳资部门负责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和导师带徒活动,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做好劳动合同和师徒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向组干部门推荐优秀班组长为后备干部的工作。
        6、职业卫生部门负责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7、团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操作岗位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技校生及团员青年进行爱岗敬业、岗位成才的教育,结合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相关创建活动,并加强青监岗员的管理。
        8、工会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区(队)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班组劳动竞赛、员工技能大赛、评先评优及群防群治联保协管等活动,并加强群监网员的管理。
        9、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开展班组思想文化建设和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并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对班组安全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进行总结提炼和宣传报道。
        (三)严密组织,做细做实
        1、建立“集团公司对矿、矿对区队、区队对班组、班组对个人”的四级考核评价体系。矿、区队、班组根据管理权限和层级,结合不同类别的班组特点和本单位实际,分别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其中矿对区队、区队对班组考核项目应涵盖基础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质量、生产任务、技能素质、文化建设等六个方面内容,在此基础上可突出本单位特色;班组对个人考核项目结合矿、区队相关要求和班组内部管理需要确定。矿对区队、区队对班组及班组长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要严格按照本矿制定的标准进行,相关考核评比台帐记录及考核结果应有真实可靠的依据并留档备查。各矿井要结合区队自检情况,按专业类别对区队、班组及班组长分别进行排名考核;班组对个人每月进行一次综合评价,并将评价结果纳入本班组内部分配考核中,同时作为个人年度评先评优的参考依据。集团公司对矿井单位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考核,考核以百分制进行打分排名,并在集团公司范围内通报。
        2、区队发生死亡事故,取消当季度竞赛评比资格,按排名倒数第一给予黄牌警告,同时该区队区队长、班组长取消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区队每发生一起工伤事故或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扣除该矿井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总分10分。区队施工作业地点被集团公司或上级检查责令停产整顿的,每有一个区队扣除该矿井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总分10分。区队施工作业地点存在重大隐患(国务院446号令及安监总煤矿字〔所列15项76类隐患)或集团公司认定的A、B级隐患,每有一个重大隐患扣除该矿井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总分5分,每有一个A级隐患扣除该矿井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总分3分,每有一个B级隐患扣除矿井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总分2分。以上情况均以安监部门提供资料为准。
        3、各矿井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织机构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全矿班组长安全例会,分析上月班组安全建设情况,安排下月班组安全建设工作重点,当月评选的优秀班组长进行经验介绍,末位班组长进行述职,例会应形成正式会议纪要;每季度对本单位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总结,对存在问题进行深度剖析并提出改进措施,真正形成闭环控制,填写本季度检查情况统计表(详见附表);每半年对班组长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制定详细的评议标准及考核办法,对评议不合格的班组长应有针对性帮教或警示措施;每年组织一次班组及班组长评比表彰大会,也可与年度劳模表彰大会一并举行。各种考核结果应及时公布并留档备查。
        4、各矿井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应配合宣传部门,及时搜集本单位班组安全建设先进典型经验及事迹,认真提炼总结,利用简报、宣传栏、安全文化长廊、报纸、电视、电台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案。
        5、各矿井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应定期收集、分析、汇总本矿班组安全建设相关档案信息资料,并妥善存档备查。主要包括:各区队及班组情况统计档案(每年更新一次或有较大变动时及时更新);区队长及班组长基本情况档案;班组长准入培训、素质提升档案(包括准入资格培训情况、素质提升培训计划及实施情况);特殊工种档案;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及矿井职业危害防治情况;班组职工安全诚信档案;月度班组安全建设与管理竞赛检查、评比、考核情况;月度班组长安全例会纪要;班组长随班工作日志;各区队及班组安全生产任务完成情况、安全质量班评估情况、三违情况、重大隐患及事故情况统计;各区队月度对班组、班组长自检自评情况;班组长民主评议情况;年度“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评比情况等。
        6、各矿井可根据月度检查考核评比情况,对在班组安全建设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班组和班组长,在年度劳模大会上授予“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称号,集团公司将在各矿井推荐的基础上,按一定比例表彰出席集团公司的“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优秀班组长”可以优先评先评模,并保证班组长劳模的一定比例。出席集团公司的“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将根据条件选送参加山西焦煤、省市、国家等各层级的相关评选活动。
        (四)努力创新,打造特色
        各矿井在集团公司指导的框架基础上,应主动学习借鉴“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四五六班组建设新模式”、“人人都是班组长全员管理模式”等先进经验,同时大力挖掘提炼本单位多年来形成的好的做法,在管理模式、考核体系和运行机制等方面努力创新,力争打造出具有本单位特色的班组安全建设新模式。集团公司将根据试行验证效果逐步推广。
        七、本办法从日起执行,原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十五:
        **矿业集团公司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煤矿区队班组综合素质,增强班组的学习力、执行力、战斗力和创新力,提升班组自主安全管理水平,夯实安全生产根基,促进煤矿安全生产,实现集团公司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国家煤矿安监局、中华全国总工会下发的《关于印发煤矿班组安全建设规定(试行)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12〕86号)和山西省及山西焦煤有关煤矿班组安全建设的文件要求,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组是煤矿安全生产最基层的组织,是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生产各项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企业规章制度的第一落脚点。加强班组安全建设是实现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是提升煤矿安全基础管理水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的首要环节。班组安全建设要以基础管理为主线,以安全质量管理和岗位达标为重点,以素质提升为抓手,倡导先进的班组安全文化,努力形成源头防范、自主管理的班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建设本质安全型企业,推进企业安全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第三条 班组长是煤矿一线安全生产的直接指挥者、组织者、管理者和执行者,既是管理层,又是执行层,是作业现场直接把关者,是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企业管理的基础在班组,班组安全建设的关键在班组长,必须全面提高班组长和全体班组成员的综合素质。
        各单位要把班组安全建设作为一把手工程和战略工程,逐步形成党政统一组织协调,职能部门联动配合,区队班组全员参与的班组安全建设新格局。
        第四条 本条例所称班组是指集团公司所有矿井涉及作业安全的区队、厂房、车间范围内为完成具体的生产或工作任务而由一定数量成员组成的具备严密组织、分工、配合的最小组织单元(班组人数应不少于5人)。按照井下采掘、井下辅助、地面厂房车间分为一类、二类、三类班组。集团公司除矿井以外的二级单位可参照本条例并结合本单位专业特点参照执行。
        第五条 区队、厂房、车间应按照有利于组织生产、方便专业化管理的原则设置班组,并确定班组安全建设的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
        每个班组设正班组长1人,副班组长按需设置(可根据工作性质设1—2人)。班组长以区队、厂房、车间管理为主,班组实行班组长负责制和班组内部民主管理相结合的体制。采掘班组内配备的跟班副队长、质量验收员可根据实际情况比照班组长管理。区队、厂房、车间可根据需要在班组内配备一名后备班组长(可为副班组长),后备班组长由班组成员民主选举产生,区队、厂房、车间上报本单位班组安全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参加单位组织的班组长系统培训,取得《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后,当班组长不在岗时,可行使班组长职责,后备班组长在代职期间享受班组长待遇。选拔新任班组长时,原则上要由取得《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的后备班组长中产生。
        第二章 组织建设
        第六条 以提高班组长素质为重点,全面实施班组长准入制度,落实班组长素质提升工程,充分利用网络教育、校企合作、企业交流等平台,通过脱产培训、业余培训、学历教育等形式,加大班组长的培训和培养力度,同时采取激励措施鼓励工程技术人员竞聘班组长,逐步形成稳定而高素质的班组长人才队伍。
        第七条 强化特殊岗位人员和全体员工应知应会、岗位技能、知识更新、应急自救、警示教育等方面的培训,采取导师带徒、职业培训、岗位练兵、达标竞赛、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等形式,实现员工培训系统化、常态化、制度化,切实提高全员安全操作技能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第八条 优化班组成员知识技能结构,教育班组员工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鼓励班组员工自学成才,积极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和学历提升教育,建设学习型班组,培养知识型员工。
        第九条 严格执行企业定岗定员标准,合理配置岗位作业人员,优化劳动组织,推行先进的劳动作业形式和工艺流程,提高工作效率,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完成安全生产各项任务。
        第十条 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合理安排生产任务,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努力实现均衡生产,把安全生产任务等各项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每个岗位和个人,努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
        第十一条 充分发挥民主管理、群众监督的作用,对工资、奖罚等事项实行区队务和班务公开,保证各项分配公开、公平、公正。有效利用多种激励机制,促进职工树立“劳动有价值,岗位能成才”的职业观,在班组职工中营造“比安全、比质量、比技能、比贡献”的竞争氛围,充分调动班组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进而提高班组的战斗力。
        第三章 制度建设
        第十二条 加强基础管理,建立健全区队班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包括: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交接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手指口述”操作管理制度、安全检查与?惩制度、班组成员互保联保制度、班组成员自救互救应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举报制度、事故报告分析处理制度、变化管理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等;
        (2)安全例会制度。包括班前会制度、月度班务会制度、月度安全工作会(圆班会)制度、周末安全例会制度等;
        (3)安全质量标准化制度。包括质量标准化和文明生产管理制度、班组岗位现场安全评估制度、工程质量验收考核制度等;
        (4)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包括职工思想教育(谈心、家访、帮教)制度、“手指口述”培训考核制度、岗前培训制度、特殊工种培训制度、业余培训制度、规程措施贯彻考试制度、岗位练兵和技能竞赛制度等;
        (5)机电设备与材料管理制度。包括机电设备配件登记管理制度、机电设备检修维护制度、机电设备包机制度、材料领用登记管理制度、节支降耗和修旧利废制度等;
        (6)分配激励制度。包括工资奖金分配制度、安全结构工资考核制度、岗位安全绩效考核制度、队务公开制度等;
        (7)安全承诺制度。包括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安全承诺书制度和班前(或入井前)宣誓制度等;
        (8)基础信息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区队班组职工档案、班组及班组长档案、特殊工种档案、班组及班组长素质提升档案、班组职工安全诚信档案、职工个人健康档案等;
        (9)根据单位需要和专业特点应该建立的其他制度。
        各项管理制度内容要全面具体、符合专业特点和管理实际,具有较强的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并有完善的相关管理考核记录或台帐。
        第十三条 全面推行“手指口述”安全操作确认法,不断强化职工安全意识,规范职工安全行为,彻底摒弃习惯性违章;切实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严格落实精细化管理要求,强化工序流程和作业过程质量控制,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评价考核体系,实现岗位达标和质量创优。
        第十四条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实行班组长作业现场安全负责制,赋予班组长应有的权利,维护落实好职工安全生产权利,构建全方位安全防控体系,坚决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第十五条 创新工作方法和激励机制,特别是完善班组内部分配制度,在矿、区队相关分配制度基本框架内和有效的民主监督下,赋予班组长充分的自主分配权,逐步探索形成科学有效的“区队自治、班组自主、岗位自控、员工自律”管理体系。
        第十六条 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
        第四章 文化建设
        第十七条 各矿井应当把班组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企业整体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文化建设投入,为班组安全文化建设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培育独具特色的班组安全文化。
        第十八条 利用各种媒体媒介,加强班组安全理念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产第二”、“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风险可控,事故可防”、“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则”和“班组安全生产,企业安全发展”等安全生产理念,提高员工的法制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第十九条 坚持利用好班前学习和入井宣誓两个平台,强力推行“手指口述”安全操作法这一抓手,强化对班组职工的习惯养成教育,树立良好的工作作风。
        第二十条 从班组实际情况出发,深入了解职工思想状况,积极开展职工谈心、家访、帮教活动,努力为困难职工送温暖,献爱心,办实事,提高班组凝聚力和团队意识,促进班组文明和谐。
        第二十一条 加强正面舆论引导和法制宣传,发挥群众安全监督组织、家属协管的作用,落实职工安全生产各项权利,增强班组安全生产的内在动力。
        第二十二条 建立职工安全诚信档案和安全诚信考核机制,将职工安全诚信与其安全生产业绩和薪酬分配结合起来,提高职工的自觉自律意识。
        第五章 班组管理
        第二十三条 集团公司成立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由集团公司党政正职任组长,集团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任常务副组长,集团公司其它副职任副组长。成员由生产、机电、通风、地测、安监、劳资、培训、职业卫生、工会、宣传、团委等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生产处。办公室主要负责督促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统一协调组织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深入开展和总体推进,收集汇总各单位及部门有关资料档案信息,并具体落实组织检查考核工作。
        第二十四条 各矿井也要相应成立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职责。
        安监部门负责建立健全班组及班组长安全档案,包括隐患排查、“三违”人员、事故、安全班评估等,并切实抓好班组安全培训考核和现场安全监督工作。
        生产、机电、通风、地测等部门负责指导本专业范围内班组安全建设工作,以提升基础管理水平,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岗位达标为抓手,重点做好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考核工作,促进班组在实现岗位达标和质量创优的基础上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培训部门负责班组及班组长素质提升工程建设,建立健全班组及班组长培训档案,根据各单位实际需要制定班组及班组长培训计划和班组长素质提升规划并组织实施,逐步提高班组整体素质。
        劳资部门负责抓好职业技能鉴定和导师带徒活动,建立健全职工档案,做好劳动合同和师徒合同的签订工作,同时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向组干部门推荐优秀班组长为后备干部的工作。
        职业卫生部门负责按规定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建立职工个人健康档案,对接触有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按有关规定落实相应待遇。并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国家标准要求,改善作业环境,完善安全防护设施,按标准为职工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团委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对操作岗位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技校生及团员青年进行爱岗敬业、岗位成才的教育,结合班组安全建设工作开展相关创建活动,并加强青监岗员的管理。
        工会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好区(队)班组民主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班组劳动竞赛、员工技能大赛、评先评优及群防群治联保协管等活动,并加强群监网员的管理。
        宣传部门负责指导开展班组思想文化建设和文明和谐创建活动,并加强舆论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及时对班组安全建设中涌现出的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进行总结提炼和宣传报道。
        第二十五条 开展班组“争创双优”(优秀班组和优秀班组长)竞赛活动,在日常考核评比的基础上,每年进行一次“优秀班组”及“优秀班组长”的评比表彰,并纳入劳模大会表彰序列。
        第二十六条 严格落实班前会制度。班组长必须把开好班前会作为现场管理的第一道程序,结合上一班作业现场存在的问题,针对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布置好当班安全生产及各岗位应协调处理的事项,明确工作中应注意的问题,识别不安全因素,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做到安全注意事项不讲明不下井,各岗位责任不明确不下井。
        第二十七条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特殊岗位严格执行相关规定,除带班人员、要害岗位人员必须在现场交接班外,严禁其他人员现场交接班;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必须把相关安全生产原始记录一一交接清楚,防止因问题不明、措施不当而危及安全生产。
        第二十八条 切实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动态达标。积极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和精工操作,每班要对作业现场工程质量、岗位工作质量进行验收和评估,实现动态达标,积极创建安全精品工程。
        第二十九条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生产作业场所、安全生产设备及各系统要进行定时、定点、定路线、定项目巡回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现场安全隐患,做到隐患不排除不得组织生产;对限期整改治理的隐患,要严格落实现场防范措施;遇到重大险情要及时报告,并有序组织人员及时撤离现场,避免事态扩大。
        第三十条 加强民主管理,搞好班内经济分配。结合区队班组实际,贯彻按劳分配、按岗位分配、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奖优罚劣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断调动职工的劳动积极性。
        第三十一条 全面落实法律、法规规定的职工应享有的各项权利,特别是煤矿井下职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各单位要广泛宣传,教育职工正确行使各项权利;当职工权利受到侵害时,有关部门应积极给予维护。
        第三十二条 积极开展班组安全技术革新。鼓励员工广泛开展安全生产小发明、小创造、小改造等安全技术革新和管理创新实践活动;鼓励员工立足岗位进行技术创新,努力营造“学技术、钻业务、争先进、保安全”的浓厚氛围。
        第六章 班组长任职条件
        第三十三条 严格落实班组长素质准入制度,各单位任用的班组长,应具备以下任职条件:
        1、身体健康,精力充沛,符合国家有关职业健康准入要求。
        2、具备中等专业(含高技)及以上文化程度,中级工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目前不具备上述条件的,应按以下规划分步实施:
        (1)2013年底前,生产矿井班组长全部具备中等专业(含高技)及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工(四级)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2)2014年底前,股份制矿井和其他单位班组长全部具备中等专业(含高技)及以上文化程度和中级工(四级)及以上技能等级或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具有本工种3年以上实际工作经历,参加三级以上安全培训机构专业培训和年度复培,且考试合格取得《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
        4、热爱本职工作,关心企业发展,思想政治素质好,责任意识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5、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和规程措施,自觉做到不安全不生产,无安全生产严重违章纪录。
        6、熟练掌握相关业务知识、操作技能、质量标准、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本班组生产工艺流程,熟悉相关专业灾害预防和现场应急措施,具有较强的安全管理、检查、判断和应急应变能力。
        7、服从组织领导,公道正派,坚持原则,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开拓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在职工中具有较高威信。
        第七章 班组长选聘
        第三十四条 班组长任免实行定期聘用制,聘用期为一年,可以连续聘用,但必须符合任职条件。任职期间或期满出现不符合任职条件,应按程序提前解聘或届满解聘。
        应教育引导大中专毕业生、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和复转军人爱岗敬业,加强学习,扎实工作,鼓励他们竞聘班组长,优化提升班组长队伍素质结构。要真正将责任心强、业务精湛、作风扎实、敢抓敢管、职工信赖的生产骨干选拔到班组长岗位上来。
        第三十五条 班组长选聘程序为:队长提名→安全矿长、分管矿领导批准→培训部门培训并颁发《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本单位下文件聘任→调度、安监、劳资及班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副班组长由正班组长提名,经区队研究同意后,报本单位调度、安监、劳资及班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备案。后备班组长可在区(队)、厂房、车间内采取民主选举推荐的方式确定,报本单位调度、安监、劳资及班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班组长解聘程序为:队长提出→安全矿长、分管矿领导批准→培训部门吊销《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本单位下文件解聘→调度、安监、劳资及班组安全建设管理部门备案。
        第八章 班组长职责
        第三十六条 班组长应具有以下职责:
        1、班组长是本班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管辖范围内的现场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严格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技术措施及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实行对本班组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动态安全生产管理;
        2、负责分解落实生产任务,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组织生产,科学安排劳动组织、合理配置生产要素,坚持正规循环作业,强化以岗位为核心的现场管理,狠抓节支降耗,提高生产效率;
        3、负责加强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推行作业现场精细化管理,落实岗位操作标准,实现班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
        4、负责对本班职工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准确掌握本班职工的思想、技能、身体状况,动态监督本班职工遵章守纪和安全作业情况,做好对本班职工的岗位安全评估,不断增强本班职工自主保安意识和能力。
        5、负责组织本班职工参加各类学习培训,落实考核措施,完成培训计划。同时积极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技术比武、班组竞赛和QC小组等活动,提高班组职工综合素质。
        6、坚持民主管理,广泛听取职工群众意见和建议,搞好本班内部分配和班务公开。积极开展谈心、帮教、走访活动,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营造和谐团队氛围,激发本班职工的工作热情。
        7、引导班组职工树立先进安全文化理念,结合实际确立班组共同愿景,制定班组内部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文化活动,充分发挥班组党员、群监网员、青监岗员的模范带头作用,群策群力,凝心聚力,提高班组攻坚克难的战斗力。
        8、遇到险情时,要做到果断处置,及时报警,安全撤人。发生事故后要立即向区队领导和应急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保护现场,配合事故的救援、调查分析和处理。
        第九章 班组长的权利
        第三十七条 班组长应享有八项权利:
        1、对本班组安全生产有直接指挥权和管理权。
        2、对各工种、工序、岗位安全质量有监督检查权。
        3、根据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对本班组人员、设备、材料有合理调配权。
        4、根据区队有关规定和班组安全、质量、生产等指标完成情况,对班组成员的工作绩效有考核权。
        5、在现场作业过程中有制止违章作业权、抵制违章指挥权和越级上告权。
        6、当作业现场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可能危及职工生命安全并无法及时排除时,有停产整顿权;发现重大险情时,有组织职工紧急撤离权。
        7、对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者有建议奖励权,对违章、违纪职工有处罚建议权。。
        8、对本班组职工的合法权益有维护权。
        第十章 班组长管理
        第三十八条 严格落实班组长随班工作制度。班组长要与班组职工同上同下,加强班中巡回检查,及时组织排查隐患和解决班中挡手问题,认真做好班后总结,填写好随班工作日志,切实履行好班组长职责。班组长休假离岗期间,区队必须安排副班组长以上人员顶岗,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正副班组长不得同时轮休或请假。
        第三十九条 实行班组长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各单位根据自身实际,分别制定抵押标准和考核办法,并定期严格考核,奖罚兑现。
        第四十条 实行班组长动态管理考核制度。各单位要建立班组长管理与考核办法及相关档案,定期对班组长进行动态考核评比,实施优胜劣汰。
        第四十一条 实行月度班组长安全例会制度。各单位要按月定期召开班组长安全例会,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精神,通报上月班组安全建设考核结果,对下一步班组安全建设重点工作进行安排。
        第四十二条 实行班组长民主评议制度。每半年对班组长进行一次民主评议,制定详细的评议标准及考核办法,对评议不合格的班组长应有针对性帮教或警示措施。
        第十一章 班组长待遇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本单位班组长工资、奖励标准及有关福利待遇(以文件形式明确),并严格执行。
        第四十四条 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长或评选的优秀班组长,应给予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激励。各单位可依据有关规定和程序择优推荐为后备干部,并可重点培养发展入党,优先安排外出疗养、考察学习或保送到高等院校培养深造。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要拓宽用人渠道,把班组长纳入煤矿管理人才培养计划,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队组竞聘班组长,各单位选拔任用科、区(队)长应优先从担任班组长的大中专毕业生中择优聘用。
        第十二章 班组长及班组员工培训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要实施班组长素质提升工程,把班组长培训作为班组安全建设的重点工作来抓,要根据本单位实际需要,制定详细的培训计划,并积极与本单位培训机构和集团公司培训主管部门联系,安排落实培训计划事宜。
        集团公司安培中心和各单位职工培训机构要把班组长培训作为一项重要培训内容来抓,根据各单位培训计划,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87号)和山西省煤炭厅《关于加强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煤培发[号)关于教材和教学大纲的要求,分级分类认真组织实施。
        第四十七条 班组长培训分为资格准入培训和素质提升培训。
        资格准入培训分为初次培训和年度复培。班组长任命3个月以内必须进行初次培训,以后每年复培一次,并将复培考核情况填写在任职资格证书上。初次培训时间不少于72学时,年度复培时间不少于20学时。初次培训和年度复培内容应符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国家煤矿安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的通知》(安监总煤行〔2009〕87号)和山西省煤炭厅《关于加强煤矿班(组)长安全培训和管理工作的通知》(晋煤培发[号)要求,并根据行业技术发展及时进行更新。
        班组长初次培训应由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进行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矿培训机构不具备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的,应委托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或聘请具备资质的培训机构的教师进行培训。班组长年度复培可由矿培训机构按照国家培训大纲要求进行组织,复培考核情况应在《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上注明。
        班组长素质提升培训由各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和长远规划,结合上级有关要求,采取业余培训、脱产培训、专家讲座、经验交流、远程教育、学历教育、跟班实习、导师带徒等形式自行组织开展。
        除上述准入培训和素质提升培训外,各矿应将班组长日常培训考核纳入职工业余培训重点工作当中。
        第四十八条 《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由集团公司培训主管部门负责统一印制,并根据培训考核情况审核、颁发,各单位职工培训机构负责日常管理。
        对考核不合格或违反有关规定的班组长,集团公司及各单位有权吊销《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吊销的《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由各单位培训机构负责收回并备案。同时,各单位必须按照本制度规定程序对吊销《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的班组长履行相应的解聘手续。
        《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取得《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的班组长应按规定参加年度复培。《班组长任职资格证书》有效期满,应按照初次培训要求重新换发新证。
        第四十九条 班组长培训期间的工资待遇不变。
        第五十条 各单位应重视和发挥班组在职工安全教育培训中的主阵地作用,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和岗位练兵、结对子、师带徒等活动,强化班组成员安全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职工遵章作业的自觉性。
        第五十一条 各单位应加强班组职工安全知识、操作技能、规程措施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安全培训,提高职工遵章作业的能力;应强化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培训,提高职工对生产作业过程中各类隐患的辨识和防范能力;应加强班组应急救援知识培训和模拟演练,班组成员应当牢固掌握防灾、避灾路线,增强自救互救和现场处置能力;应加强班组现场急救知识和处置技能培训,班组成员应当具有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设备、及时果断进行现场急救的能力。
        第五十一条 各单位要充分利用班前会、周五安全例会等平台,坚持落实好“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等业余培训工作,做到有计划、有重点、有组织、有考核,确保培训效果。
        第五十二条 各单位要充分响应“干部上讲台,培训到现场”和“大办教育,办大教育”的思路,制定干部联系包保方案,落实包保责任,切实完成好干部兼职培训任务。
        第五十三条 对国家规定的煤矿“十大特殊工种”(井下电钳工、爆破工、监测监控工、瓦斯检查工、安全检查工、提升机司机、采煤机(掘进机)司机、瓦斯抽采工、防突工、探放水工),要严格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进行培训;对煤矿特有工种和一般作业人员,要建立年度全员轮训的专题安全培训机制,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对新工人,要按照矿(厂)、区(队)、班组三级进行岗前培训,并严格落实“师带徒”现场培训制度。
        第五十四条 各单位应确保班组教育培训投入,提高培训机构办学资质和水平,建立实训基地,建立学习活动室,配备教学所需的设施、多媒体器材、书籍和资料等,创造良好的职工培训硬件环境和软件支持。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本条例从二〇一三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条例解释权属集团公司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
       
        表15-1 矿井区队班组安全建设竞赛检查评分表
        矿 年 月 日
        序号 检查项目 标准要求 应得分 检查评分
        办法 扣分
        原因 实得分
        一 组织建设情况 矿成立以党政一把手为组长的班组安全建设领导组织机构,并设立专(兼)职办公室负责日常事务。领导组织机构及办公室成员要合理分工、明确职责,保证班组安全建设工作有效推进。 5 1、未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及办公室不得分。
        2、组织机构不全,成员分工职责不明确,有一项扣1.5分。
        3、领导组织机构运行不畅,工作推进不得力扣2分。
        二 制度建设情况 矿要建立完善的班组安全建设与管理制度、标准及考核办法,并严格落实执行。要有完整的检查考核记录和台帐及相关总结、分析、整改措施等闭环控制体系资料。 40 1、未建立规定制度、标准及考核办法不得分。
        2、各项制度、标准及考核办法不完善,每缺一项扣2分。
        3、未按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制度,每有一项扣3分。
        4、各种考核记录、台帐不完善,每有一项扣2分;工作不认真,存在弄虚作假现象,每有一项扣5分。
        5、每月检查考核后总结、分析、整改措施不完善,每有一项扣3分。
        三 班组制度执行情况 矿井所有队组要建立完善的班组安全建设与管理的基本制度、标准及考核办法,并有执行制度、标准的原始运行记录(包括台帐、记录簿等)。 40 1、随机抽查一类、二类、三类班组各一个。未建立规定制度、标准及考核办法不得分。
        2、各项基本制度、标准及考核办法不完善,每缺一项扣2分。
        3、未按规定严格执行落实各项制度,每有一项扣3分。
        2、各项原始运行记录、台帐不完善,每有一项扣2分;存在弄虚作假,每有一项扣5分。
        3、矿检查验收与班组实际不符,每有一项扣5分。
        四 文化建设情况 矿井积极开展班组文化建设活动,有载体,有内容,形式多样,富有成效。 15 1、季度内未进行班组安全建设宣传报道,扣1.5分。
        2、“手指口述”安全操作制度落实不到位,扣2分。
        3、安全承诺和班前(入井前)宣誓制度落实不到位,每有一项扣2分。
        合计 100
        附加分 创新做法 在集团公司检查过程中被认定为班组安全建范畴内值得推广的好做法。 10 被采纳的创新做法每有一项加5分
        备注 凡扣分项目,以扣完该分项标准分为止;凡加分项,以加分累计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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