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企事业单位发放2014年防暑降温费药品团购,单位发放2014年防暑降温费药品批发,夏季2014年防暑降温费药品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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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水:钾是人体内重要的微量元素,钾能维持神经和肌肉的正常功能,特别是心肌的正常运动。科学分析表明,茶叶含钾较多,占其比重的1.5%左右。钾容易随汗水排出,温度适宜的茶水是夏季首选饮品。  陈醋:夏季人们饮水较多,胃酸相应减少,使食欲减退。适量食醋可增加胃酸的浓度,生津开胃,帮助消化。如果在烹调时加些醋,可使胃酸增多增浓,从而增加食欲。夏季是肠道传染病流行季节,吃醋还能提高胃肠道的杀菌作用。另外,如在烹饪时加入几滴醋,还会减少蔬菜中维生素C的损失,而且有利于人对食物中铁的吸收。  绿豆汤:绿豆汤有独特的消暑清热功效。中医认为,绿豆具有消暑益气、清热解毒、润喉止渴、利水消肿的功效,能预防中暑。有关实验表明,绿豆对减少血液中的胆固醇及保肝等均有明显作用。唯一不足之处是绿豆性太凉,体虚者不宜食用。  苦瓜:苦瓜因其味苦而清香可口,被人们视为难得的食疗佳蔬。我国民间自古就有“苦味能清热”、“苦味能健胃”的经验之谈。中医认为,苦瓜味苦、性寒冷、能清热泻火。苦瓜的微苦滋味,吃后能刺激人体唾液、胃液分泌,使食欲大增,清热防暑,因此,夏食苦瓜正相宜。药物领域专家2015&&-&来自-让网络营销变得更简单夏季防暑降温的物品药品有哪些夏季防暑降温最常用的药品有:1、藿香正气口服液(不同的剂型有;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丸、藿香正气软胶囊。)藿香正气水价格最便宜,藿香正气软胶囊价格最贵,藿香正气口服液价格具中。作用都是一样的。对于预防中暑和治疗中暑都有很好的作用,对于风寒感冒和湿热感冒也有很好的作用。2、十滴水主要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仁丹主治中暑受热引起的头昏脑涨、胸中郁闷、腹痛腹泻,也可用于晕车晕船、水土不服。4、广东凉茶颗粒通用名称“广东凉茶颗粒”,又叫“王老吉广东凉茶颗粒”,是国药准字号的药品在药店有卖。具有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赤。5、清凉油除了能治疗蚊虫叮咬以为,还能涂抹在额头或太阳穴清暑解毒,可治疗暑热引起的头昏头痛。6、风油精作用同上。【满意答案】来自-让网络营销变得更简单藿香正气口服液该问题来自:中国最权威的网络营销交流中心购物领域专家2015&&-&问题谁知道夏季防暑降温的物品药品有哪些狸禾;     分享到: 【最佳答案】夏季防暑降温最常用的药品有:1、藿香正气口服液 (不同的剂型有;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丸、藿香正气软胶囊。) 藿香正气水价格最便宜,藿香正气软胶囊价格最贵,藿香正气口服液价格具中。作用都是一样的。对于预防中暑和治疗中暑都有很好的作用,对于风寒感冒和湿热感冒也有很好的作用。2、十滴水 主要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仁丹 主治中暑受热引起的头昏脑涨、胸中郁闷、腹痛腹泻,也可用于晕车晕船、水土不服。4、广东凉茶颗粒 通用名称“广东凉茶颗粒”,又叫“王老吉广东凉茶颗粒”,是国药准字号的药品 在药店有卖。具有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赤。5、清凉油 除了能治疗蚊虫叮咬以为,还能涂抹在额头或太阳穴清暑解毒,可治疗暑热引起的头昏头痛。6、风油精 作用同上。其他类似问题 7396abc      1月17日问题夏季防暑降温的物品药品有哪些  夏季防暑降温最常用的药品有:1、藿香正气口服液 (不同的剂型有;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丸、藿香正气软胶囊。) 藿香正气水价格最便宜,藿香正气软胶囊价格最贵,藿香正气口服液价格具中。作用都是一样的。对于预防中暑和治疗中暑都有很好的作用,对于风寒感冒和湿热感冒也有很好的作用。2、十滴水 主要用于因中暑而引起的头晕、恶心、腹痛、胃肠不适。、 仁丹 主治中暑受热引起的头昏脑涨、胸中郁闷、腹痛腹泻,也可用于晕车晕船、水土不服。4、广东凉茶颗粒 通用名称“广东凉茶颗粒”,又叫“王老吉广东凉茶颗粒”,是国药准字号的药品 在药店有卖。具有清热解暑,去湿生津。用于四时感冒,发热喉痛,湿热积滞,口干尿赤。5、清凉油 除了能治疗蚊虫叮咬以为,还能涂抹在额头或太阳穴清暑解毒,可治疗暑热引起的头昏头痛。6、风油精 作用同上。我有更好的答案 普通答案藿香正气口服液热心网友      1月17日夏天防暑降温的药品有哪些?  1条回答评论(0)分享到:  好评答案 夏季高温又到了,要注意防暑降温,对于婴幼儿、产妇、肥胖者、体质虚弱及高热病人等更要注意预防痱子。常用的防暑降温药有藿香正气水、十滴水、广东凉茶、仁丹、风油精、痱子粉、曼秀雷敦薄荷膏等,您可以根据身体体质、药性选用适当的防暑药。   藿香正气水可以解表化湿、理气和中,可用于治疗因中暑引起的头晕昏重、恶心呕吐等症状。服用时要注意禁食生冷油腻。   广东凉茶对咽喉疼痛、口干口渴、小便发黄者有效。其主要功能是清热解暑?祛湿生津?可作为夏季防治中暑的饮料?老少皆宜。   仁丹可治疗因中暑引起的头晕胸闷、食欲不佳。但由于其中有朱砂?含汞?超量或久服容易导致汞中毒,而且婴幼儿禁服。   十滴水可以治疗头晕、恶心、腹痛等胃肠不适中暑症状。另外它还可以外用防治痱子,成人可直接用它搽在痱子处,婴幼儿则可在水中加十滴水数滴后洗澡。   另外,由于夏季气温高湿度大,紫外线照射强,人们还容易得多种皮肤病,比如湿疹、日光性皮炎等。平时预防很关键,就是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澡、勤换衣,保持皮肤清洁干燥,衣服也要穿宽松一些的。一旦出现皮肤病,不要用手搔抓,应用药物及时治疗。  ...评论(0) 分享到:  热点问题 相关问题  Copyright  SINA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1月17日 健康知识网 整理和发布,内容全部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管理员删除 答:炎炎夏日,人们往往把冰糕等冷饮冷食作为解暑降温的宝贝。其实,夏季防暑降温的宝贝应该是以下几种。 盐开水:中医称白开水是“百药之王”。夏季喝白开水时最好加些盐。夏季高温,出汗过多,体内盐分减少,体内的渗透压就会失去平稳,从而出现中暑... 问:要准确,详细 答:藿香正气水 十滴水 风油精 答:夏天?气温上升,做好防暑降温的准备是必要的。?药店里防暑降温药品陆续上线,哪些防暑降温药品有效,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防暑降温药品|防暑降温吃什么药|哪些药防暑降温效果好 藿香正气水:能清暑解表。适于暑天因受寒所致的头昏、腹痛、呕吐、... 答:夏季防暑降温最常用的药品有:1、藿香正气口服液 (不同的剂型有;藿香正气水、藿香正气丸、藿香正气软胶囊。) 藿香正气水价格最便宜,藿香正气软胶囊价格最贵,藿香正气口服液价格具中。作用都是一样的。对于预防中暑和治疗中暑都有很好的作用... 问:夏季防暑降温最常用的药品有:1、藿香正气口服液 (不同的剂型有;藿香... 答:藿香正气口服液 本类别推荐文章 |ICP备案号:沪ICP备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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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除发放防暑降温费外,还应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清凉解暑饮料和防暑降温药品等。  第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能虚报冒领防暑降温费,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建设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修订,并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各单位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以本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规定自日起实施。   发〔2010〕94号【更多相关内容推荐】   关于进一步加强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卫监督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中央管理大型企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夏季高温天气发生频率较高,强度较大,中暑甚至死亡事件频频发生,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高温来临前进一步做好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问题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严重危害性,切实重视和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各地特别是夏季高温天气发生频率较高的地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夏季防暑降温的有关规定。各地要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基层组织专人负责、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高效有序运转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街道、社区、乡村的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指导公众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预防和处置高温中暑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具体内容如下:  (一)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强高温中暑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高湿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季节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要充分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制止,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接受工会监督意见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政府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特别对一些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案例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适时召开新闻通报会。  四、落实用人单位责任  (一)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加大对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暑降温的预防保障工作。  (二)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三)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1-2002)等规定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六)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五、进一步做好防治高温中暑服务保障工作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预防高温中暑的宣传工作和对高温作业场所的检测技术服务。  (二)医疗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救护一线力量配备,改善就诊环境和条件,加强对中暑患者的救治,对诊治的中暑病例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要积极为劳动者进行职业性中暑的诊断、鉴定。  (四)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卫生部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全国总工会   二○○七年六月八日   100到150元之间,如果是业务员那就是200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场所夏季  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劳动(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展区、武汉东湖生态风景区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现将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07]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卫生局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总工会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鄂卫发〔2007〕55号  各市、州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省厅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并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本津贴标准自日开始执行。  三、按照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四、各单位要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重视和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湖北省总工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职工防暑降温费属于劳保费的列支范围,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职工冬季取暖补贴等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号)规定,对企业职工冬季取暖补贴、职工防暑降温费、职工劳动保护费等支出,税法规定允许扣除。但由于各地、各行业、各企业的情况不同,目前在税法中规定全国统一适用的扣除标准尚有困难,因此,原则上允许企业据实扣除。   为防止企业以这些费用为名,随意加大扣除费用,省级税务机关可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上述费用税前扣除的最高限额,并报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应届毕业生网友   松滋市环境保护局长说机关单位人员按照标准发放各种金费,工资每年按年15个月发放。二级单位人员按照人档案发放(年)一切费用不准发放(各种节日)请问有没有这样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100到150元之间,如果是业务员那就是200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场所夏季

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各区卫生局、劳动(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展区、武汉东湖生态风景区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现将省卫生厅、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总工会《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鄂卫发[2007]5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市卫生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总工会

二○○七年十一月一日

关于转发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鄂卫发〔2007〕55号

各市、州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省厅卫生监督局,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省属医疗卫生单位,有关行业协会,有关企业:
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全国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
二、高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天8元,执行时间为每年7、8、9三个月,并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本津贴标准自日开始执行。
三、按照劳动保障部《最低工资规定》,高温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
四、各单位要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切实重视和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湖北省卫生厅湖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湖北省总工会

二七年九月二十四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

(卫监督发[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总工会,中央管理大型企业,中国企业家联合会,有关行业协会,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近年来,我国一些地区夏季高温天气发生频率较高,强度较大,中暑甚至死亡事件频频发生,造成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损害,成为社会各界共同关注的重要问题。为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落实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高温来临前进一步做好劳动者防暑降温工作,有效预防和控制中暑事件发生,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地要从坚持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夏季高温中暑问题对劳动者身体健康的严重危害性,切实重视和加强工作场所夏季防暑降温工作。各地特别是夏季高温天气发生频率较高的地区,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夏季防暑降温的有关规定。各地要建立政府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基层组织专人负责、用人单位具体实施高效有序运转的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减少高温中暑造成的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健康安全。
二、广泛开展宣传活动
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街道、社区、乡村的活动室、文化站、文化广场以及宣传栏等场所,指导公众了解防范高温中暑的基本知识和方法,积极开展培训和演练,增强自救、互救能力。
三、明确职责,加强监管
预防和处置高温中暑是一项综合性工作,政府有关部门和工会组织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监管,具体内容如下:
(一)卫生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防暑降温的科普宣传工作,加强高温中暑的医疗救治准备工作,加大对用人单位从事高温、高湿作业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工作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职工工作时间、休假时间、工资支付、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等情况。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高温、高湿作业场所的用人单位遵守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作业场所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工会组织要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季节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要充分发挥群众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的作用,加强对防暑降温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违法行为,要依法进行制止,对问题严重或拒不接受工会监督意见的用人单位,工会组织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查处。
政府有关部门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危害劳动者身体健康的行为,要依法予以制止,责令用人单位认真整改,问题严重的,进行严肃查处,特别对一些严重损害劳动者健康、在社会上造成一定影响的案例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适时召开新闻通报会。
四、落实用人单位责任
(一)用人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高温中暑应急救援预案,加强演练,加大对作业人员防暑降温和中暑急救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好防暑降温的预防保障工作。
(二)用人单位应在高温天气来临前,对高温作业的劳动者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心、肺、脑血管性疾病、肺结核、中枢神经系统疾病及其他身体状况不适合高温、高湿作业的员工,应调离高温、高湿作业岗位。暂不能调动岗位的,应在高温、高湿天气对其加强预防中暑保护措施。
(三)凡工作场所存在高温、高湿作业和夏季露天作业的用人单位,要认真落实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02)、《职业性中暑诊断标准》(GBZ41-2002)等规定的各项防暑降温措施。
(四)用人单位应当在高温天气期间,根据生产特点和具体条件,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同时,适当调整夏季高温作业劳动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减轻劳动强度,减少高温时段作业,保证安全生产,确保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五)用人单位要加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保护。不得安排怀孕的女职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温度在33℃以上的工作场所作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温天气露天作业及《高温作业分级》国家标准中第三级以上的高温工作场所作业。
(六)用人单位不得因高温停止工作、缩短工作时间扣除或降低劳动者工资。
(七)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应当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高温津贴的具体标准由省级政府或省级劳动保障部门制定。
五、进一步做好防治高温中暑服务保障工作
(一)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要加强对用人单位预防高温中暑的宣传工作和对高温作业场所的检测技术服务。
(二)医疗单位要切实加强医疗救护一线力量配备,改善就诊环境和条件,加强对中暑患者的救治,对诊治的中暑病例要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三)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和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要积极为劳动者进行职业性中暑的诊断、鉴定。
(四)在高温、高湿场所因工作原因引起中暑,并经取得职业病诊断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诊断为职业病的劳动者,劳动保障部门要做好工伤认定工作,使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卫生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总工会
二○○七年六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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