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对病情认识不足是不是临床误诊误治

女子乳房中取出活寄生虫 医生喊她少吃这类食物
三个月前,家住在龙里某乡镇的肖女士发现自己的左侧乳房长了一个小包块,按上去有轻微的疼痛,甚至还不时地移动,心想着可能是乳腺增生,肖女士就没有理会。
  本报记者王迪
  三个月前,家住在龙里某乡镇的肖女士发现自己的左侧乳房长了一个小包块,按上去有轻微的疼痛,甚至还不时地移动,心想着可能是乳腺增生,肖女士就没有理会。可是就在前不久,这个包块越来越大,移动感也比之前要明显许多,当在省城读大学的女儿在听说此事后,立马带肖女士来到省妇幼保健院乳腺科进行检查。该科副主任刘蜀医生从其乳腺的包块里面,取出2条长20-30厘米的活体寄生虫。
  乳房怎么会长出活生生的寄生虫?寄生虫是怎样进入人体的?带着这些疑问,记者专访了省妇幼保健院乳腺科副主任刘蜀。
  爱吃生食易造成寄生虫病
  为肖女士进行了肿块切除手术取出寄生虫后,刘蜀医生仔细询问了她的生活习惯并找到了原委。原来,该寄生虫的产生,与肖女士平日里喜欢吃容易携带寄生虫的田螺、青蛙等动物有很大关系。
  据刘蜀医生介绍,在日常的一些动物性食品中,很多肉类、水产品等食物都会携带有寄生虫病原体,如食用带有寄生虫病原体的河鲜及肉类则有可能患寄生虫病。所以在吃动物性食品时,一定要煮熟了才可以食用。
  病例少 易误诊
  那么,寄生虫为什么会在乳房部位被发现呢? 对此,刘蜀医生解释说道,该寄生虫病学名裂头蚴病,是一种人兽共患寄生虫病。其成虫寄生在猫、狗的肠道中,偶寄生于人的肠道。虫卵随粪便排出,并在水中孵出幼虫,幼虫被剑水蚤吃后,便继续发育成原尾蚴,原尾蚴寄生在青蛙、蛇等野生动物体内。但由于病例数极少,临床医生对其认识不足,经常误诊。携带寄生虫的食物被人食用后,经由小肠的毛细血管会深入到人体的各个脏器、大脑或表皮。它并不能够在人体内发育为成虫,但童虫会在人体内游走,造成隧道样改变。寄生虫一般喜欢游走于柔软、脂肪较多的皮下部位,如腹部、胸部、腋下、阴部等。所以在乳房中被发现也属于正常现象,只不过像这样的例子毕竟是少数。
  &寄生虫生于乳腺组织的病例很少,我们也是两三年才会遇到一两例。&刘蜀医生说道。同时她提醒各位&吃货&朋友们,在平日的饮食习惯中,尽量不生食或半生食蛙、蛇、禽、猪等动物的肉类,不生吞蛇胆、不饮用生水等,是预防寄生虫病感染的有效措施。
编辑: 钟俊怡
贵州都市报扫扫二维码,随身浏览文档
手机或平板扫扫即可继续访问
举报该文档为侵权文档。
举报该文档含有违规或不良信息。
反馈该文档无法正常浏览。
举报该文档为重复文档。
推荐理由:
将文档分享至:
分享完整地址
文档地址:
粘贴到BBS或博客
flash地址:
支持嵌入FLASH地址的网站使用
html代码:
&embed src='/DocinViewer-4.swf' width='100%' height='600' type=application/x-shockwave-flash ALLOWFULLSCREEN='true' ALLOWSCRIPTACCESS='always'&&/embed&
450px*300px480px*400px650px*490px
支持嵌入HTML代码的网站使用
您的内容已经提交成功
您所提交的内容需要审核后才能发布,请您等待!
3秒自动关闭窗口在病人家属要求或同意的情况下,医生是否有权利向病人隐瞒病情?
如只剩三个月生命癌症晚期患者。这是一场辩论赛的题目,个人认为不能说谎,希望听到大家的观点
按投票排序
泻药。我不清楚国内的法律是怎么规定的。加拿大的法律是:如果患者糊涂了,丧失了行为和判断能力,那么如果在丧失能力之前,有签署法律文件给某个人Power of Attorney的话,那么就由POA决定。POA可以是任何人。如果没有指定POA,那么按照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孙子女……这样的顺序推下去找substituted decision maker。其实已经糊涂了的时候显然告诉不告诉病人都不太重要,因为都不知道到底能不能理解了。如果病人神志清醒没有问题,那么应该由病人本人来决定治疗方案和手段,这时候如果隐瞒病情,就没法尊重患者自己的意志和选择了。不过,话说回来。面对家属的要求,医生如果非要不顾家人反对告知病人,是会面临很大压力的。有些文化,比如中国文化,是倾向于隐瞒的。所以有时候医生也会根据情况采取措施。最终目的是要提供给患者更好的照顾,如果家人和医生互相不满意,那么显然也会影响到治疗,而且国外还是很强调注重“文化差异”的。所以我也知道不乏隐瞒病人的例子,尤其涉及到华裔病人的时候。虽然我个人感觉,隐瞒不是很好。有的医生的做法是如果病人亲自问了,明确表现出要了解真相的意愿,那么医生是不会隐瞒的。如果病人刻意避免这个话题的话,那有可能病人本人也是愿意被瞒着,医生就不会主动戳破窗户纸。
在UK的时候修了一门医学伦理,那一期的课题正好是Autonomy「病人自主权」,看到一个案例,很有意思。或许对你的辩论取材有帮助。这是真实发生的一次医疗案件,并因为其经典程度,成为「病人自主权」裁决的里程碑式案件。案件的主人公是一个年轻女生,抱歉我不记得名字,姑且称之为小A。小A的母亲是「耶和华见证会」成员。关于这个组织不需要了解太多,只需要知道一条「成员不得接受输血」。(现在好像是可以接受造血干细胞)不巧的是,小A分娩时候难产,大出血。更不巧的是,小A的妈妈告诉护士,小A在分娩的前一天在妈妈的见证下,加入了耶和华见证会。这就让医生十分为难了。不输血,小A会死;输血,违背了小A的信仰。最后,医生选择了「Patient's benefits」,认为输血是对病人最好的选择,坚持要给小A输血。不过,医院还是遵照一定的程序,找到小A的爸爸,他不是耶和华见证会成员,并同意在女儿的知情同意书上签名。小A输了血,救回来了。然后小A的妈妈和小A一起把医院告上了法庭。因为这个案件实在棘手,一直到了大法官手上,才做出了最终裁决。大法官裁定,医院过失,在明知病人信仰拒绝输血的情况下,依然擅自输血,违背了病人的「自主权」(即使有家属签字也不行)。为什么小A案件被称之为里程碑式的案件。因为自此以后,法官裁决此类案件的时,只要是一个具备正常判断力的病人,他的「自主权」和「知情同意权」永远排在「医生认为对他最好的选择」前面。就算是至亲的家属,也不可以将自己的意识凌驾于病人的自主权之上。不过,小孩除外。——————补充说明的分割线——————评论里有不少知友觉得此案不可思议,我想有两点需要补充一下。其一,就此案判决来看,确实有点点“过”了。不过结合时代背景来看,当时UK医疗体系正处于“病人自主权”与“医生的选择”——究竟哪个更重要——的一场大PK当中。个人认为,大法官如此裁决,也是为了树立一个标杆,让“病人自主权”至少在法律上占了上风。其二,为什么我们始终会固有地觉得“放弃生命”这个选择比“医生救你”的这个选择不好呢?作为一个生命,应该是对自己的生命有全权负责的权利的。诚然医生具有大部分人不具有的专业知识,但这也只是技术性手段,而不是决策性的理念。“知情同意书”的作用“充分地告知病人,让其做出自己的判断和选择”,这其实也是交还其自主权的手段,是对病人的尊重,乃至对生命自主权的尊重。
这个题目大体上可以理解为:是否可以以“我是为你好”为由侵犯当事人的知情权?其实“好”是一个很主观的东西,你觉得这是好的但对方未必这样想。单就这个癌症的例子来说还存在一个道德风险:亲属知道当事人命不久矣,可他本人不知道,在这种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当事人的遗产分配可能会受到误导。比如说他如果知道自己活不长了就会考虑立遗嘱或者更改遗嘱,但是由于受到了隐瞒他错过了这个机会使某些人从中渔利。
两周前,科里住进来一位合肥来的84岁的老先生,只有88斤重,但气色很好,称得上鹤发童颜,孩子们说老人家是沈阳航校的创始人之一,算老革命了,现在还每天炒股、拉二胡。老先生得的是胆囊癌。胆囊癌是一种预后极差的病,比胰腺癌还差。加上年纪很大了,医生一般不建议做手术,因为术后复发的几率太高,而手术的创伤不小。不如尽量维持现有的生活质量,想办法拖延病程,让他好好过完生命的最后几年。老先生的家属跟我们的想法是差不多的,但他本人却坚决要求手术。原因是,老人家1986年因为食管癌开了刀,到现在块30年了,效果非常好。从此,他就深信西医手术的功效。所以这次生病后,他就坚持要求手术,认为一定能治好。走了许多家医院,医生都不给他做,连麻醉医生都不敢给他麻。我学习的这家医院因为承担着重要的保健任务,所以麻醉医生水平很高,胆子也大,上周据说还给一位106岁的老人家做了骨科手术。老人家来这里麻醉问题解决了,之后就找到了艺高人胆大的C教授。家属和C教授商量,不管什么情况,一定要进一次手术室,真做了当然好,即使不能做,就告诉老人家做了,让他心里踏实,于是就先把他收住院。术前,C教授拟定了最稳妥的方式,先不打开肚子,在肚脐上方打一个1厘米的孔,用腹腔镜评估一下病情再决定是否行根治性手术。果不其然,胆囊癌变肝内转移灶,同时侵犯了膈肌,而且肚子里面有水,是腹膜也有转移的表现,手术肯定做不了了。于是我们和家属交代情况后就“撤退”了。术后按照家属要求,我们统一口径都说手术很成功。术后第二天,老先生已经从床上坐起来了,精神很好,查房时,他一把手握住C教授,说:“C一刀,你真是神医啊,我30年前被医生救了一命,这次又被你救了一命。让我女儿给咱们拍个照,我要在网上好好宣传宣传你们!”我们所有人都很汗颜地和老人家合了影。确实是受不起这样的夸奖,但又不能实话实说,还得配合家属演完这场戏,内心只觉得受之有愧。抛开这个病例,法律上说,患者是有知情权的,医院和医生不得向患者隐瞒或欺骗他的病情。但在现实情况中,就像电视剧里常演的,很多癌症患者家属会要求医生配合他们向病人隐瞒病情,或者像上文的老先生一样,骗他治疗很成功。出门诊的时候,很多癌症病人进来检查完,医生一般不先开口。这时候,很多已经轻车熟路的家属,会告诉患者看完了走吧,等患者出去后,留一个家属跟医生谈。医生一般会建议家属如实跟患者说,因为从理性的角度,这样可以让患者有充分的时间安排身后事,同时也能自主选择余下的人生。但许多家属自己可能还无法接受,不知道患者能不能承受这样的打击,所以选择先瞒着。确实,很多医生都遇到过某些癌症病人会在得知病情后因为恐惧而迅速恶化,就是所谓的“吓死的”,还有一些会采取过度治疗而导致反效果,就是“治死的”。所以对于这样的病人,隐瞒病情反而会对后续的治疗有帮助。至于哪些患者应该隐瞒,哪些又应该告诉实情,这主要还是取决于家属对患者性格和心理状态的了解,医生无法判断,只能配合。一般对老年和儿童患者,隐瞒的比较多,而青壮年患者则多如实告知。以我有限的经验看,现在越来越多的家属选择把病情告诉患者,毕竟自己的人生还是应该交给自己决定。而且,多数患者在治疗的过程中也会慢慢了解自己的情况,这样可能比突然得知打击小一些。在我看来,只要不是出于私利,医生配合家属向患者隐瞒病情,也属于医疗服务的一部分。根据“有时治愈,常常帮助,总是安慰(T to comfort always.)”的医生使命,对于无法治愈、也很难缓解的患者,我们向他隐瞒病情,至少对他和他的家属是一种安慰。
砍你或告你的人永远都是癌症患者的家属,而不是癌症患者。
想到的一些观点:1、从道德上说,本人知情权始终是占据道德制高点的。尤其这个问题中使用了「权利」一词。2、从实利上来说,确实存在隐瞒比坦白更好的情况,但医生或家属如何判断?有没有什么可以参考的条件?有的时候即使是家属也不见得很了解患者。我遇到过两个家属,一个说他父亲平时不开朗如果知道病情那就完了,另一个说他爷爷性格要强一旦听说得癌症肯定备受打击。那医生呢?在对个体的了解上你肯定是非常不足的,你能依靠什么,准确的眼光?见多识广?高水平的沟通?想做合格的前瞻随机对照更是不可能。在以上两条的作用下,隐瞒病情的人,无论是医生还是家属,没有权利沾沾自喜。3、最终让患者知情但采取比较曲折的过程,这是一种方案。有的人在长期治疗过程中慢慢自知,有的人是被告知良性病变→可能恶变→有点小问题→……。这种方案必定是依赖于时间。4、在生命这种问题上,成年人的观点是相对固定的。短时间内说服、讲道理,看起来很美好,其实没多大希望。5、还有个更长期更大的工程,是人对疾病的理解。导致生命危险和生活质量下降的不治之症并非只有癌症,良性疾病的手术也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没有造成癌症这样的恐惧。不得癌症的人也不见得能平稳活到80岁,公路上甚至每天都有健康的生命消逝,但癌症更令人敏感。最后,同行们,尤其是国内的同行们,现实是第一位的。比如家属意愿,比如家庭矛盾。甚至,家属是最亲近的但也是最利益相关的,有些事你懂的。
看情况。姥姥生病了以后 我妈妈就选择不告诉她。因为姥姥胆小脆弱 我妹妹和她妈妈吵架我姥姥都会伤心哭 要是知道自己生病了心理负担太重 反而不利于治疗。 更别提老年人都抠门儿 估计知道了就放弃治疗了。
年轻人 特别是积极向上的年轻人还是可以说的 如果是我 我希望我自己知道。
而且其实并不是所有的癌症晚期都一定会死
我隔壁的老爷爷 在我出生那年查出肺癌晚期 结果现在还活着。。。原因不得而知 但不是误诊。反正就是不再继续发展了 我们都觉得非常神奇。
我觉得必须说,否则当事人到临死才知道,他/她可能会极度后悔这三个月浪费了。只有当事人在获取完整信息的情况下,才能决定被极度压缩时间长度的人生的最后时刻该怎么度过对其最有价值。
看到这个问题就像脑子里嘣得响了一下,奶奶去世快一年了,好多事情依然历历在目。 我奶奶是个非常怕死的老人家,也就是知乎上讨论比较多的那种容易被虚假保健品忽悠的老人家,有时候让人觉得又心疼又可气,她相信外面的陌生人,从不信家人。当年是教数学的小学老师,一辈子要强,可能被骗了也会死撑着不肯接受事实。在这样的情况下,她查出了直肠癌,晚期。 因为大量便血和腹痛,她自己非常害怕,去医院的路上一直哭。检查时也像个小孩子,一定要妈妈和婶婶陪着。 做完手术之后,我才知道这件事。去看她时,她偷偷问我,床尾那个牌子上面到底写的她是什么毛病,我愣了。爷爷在旁边耳尖听到了,立刻凶她,“你个老太婆糊涂了,不都跟你说了是长了个结石么!”然后很大力得拉我,“你看你看,这里写个Ca,那不就是钙么,就是结石!”我只能说是的是的,是这么写的。 我知道为什么我们得瞒着她,她害怕,惶恐,可能击倒她的不是疾病而是恐惧。做CT出来时听操作的人说了句好像肺上面有阴影,这就已经站不直路都分不清哪跟哪了。这种情况下,要怎么告诉她事实?我至今也不知道到底该怎么做。本来医生说老人家情况很不好,最坏的打算是半年…但是因为家里人一直告诉她是结石,并且一再强调饮食上要注意,平时要锻炼,后期情况竟然意外的好,除了去世之前的那半年卧床了,之前的四五年身体很硬朗。还记得她去世之前几天,全家人坐在病房里陪着她,她问妈妈,为什么这一次病得这么重,能不能去大医院好好检查一下到底是什么毛病,我妈再没忍住,哭出来。不是不给你好好治啊,我们尽力了。这个问题上,我不想去谈什么医学伦理问题。没有切身经历,话都说得如此冰冷。如果病人难以接受,就不要说实情,起码去世之前的生活都还是有希望的,心态也是积极的;如果病人足够冷静,又或者年事已高看淡生老病死,就正常告知吧。十分感谢奶奶治疗前前后后遇到的几个医生,也感谢那些热心的护士姐姐。如果他们没有留心这个怕死的老太太的心理状态,可能无意的一句话就摧毁这一切了。
其实这不外乎是根据患者对疾病的认知还有心理承受能力来看的,虽然不是学医的,但是经历过周围人的好多生老病死,自己倒是看明白了许多。有些心理承受能力差的,远比癌症之类小的打击也可以崩溃或者对于疾病认识不足等等并没有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意思只是经历的一些事情,整个人都觉得遇见这些都没什么了至少我自己是经受得住打击的
因为在中国法律就是个P,这种问题能问出来,就是最好的证据。在国外,绝对被告上法庭,自然医院就老实了。一个智力上成熟,一个理智能判断的人,被剥夺应有的信息,这就是不被尊重。凭啥一个正常思维的人要被孩子一样对待?至于说人死了,家属会闹,所以要满足家属的要求。这才是中国社会的运行模式了吧。另外,凭啥说心情好就病情好,至少现有的科学数据都不支持这点。而知道具体病情,才能决定一些冒险的治疗方法能否做。
在临床实践中是有很多病人是不适合知晓自己的病情和治疗内容的。医生护士的工作现在提出了以病人的健康为中心,自然包括心理健康。 一部分病人会因为知晓自己的真实情况而加速病情恶化,自然病人是有知情权的,但是知情权和生命相比就显得一个芝麻一个西瓜。 我的外科老师是一位军区医院的院长,平素为人随和,做事变通。曾在课堂上给我们讲,他的嫂子因为老年性风湿病膝关节受累饱受痛苦,他想要给嫂子花费2000元换一个人工膝关节,无奈嫂子因为嫌贵不肯。外科老师就串通侄女只说去做个小手术划个两厘米的小口子200块钱就能好,然后到了手术台上麻药一打嫂子就不做主了,该怎么换膝盖怎么换膝盖。现在外科老师的嫂子又健步如飞了。 再举个例子,如果在一个火灾现场,消防员救出了所有人,可是一个小女孩坚持自己的棒棒糖还在楼里必须要回去拿出来,小女孩自然有维护自己财产的权利,但是生命呢?凡事权衡,无非是一个孰轻孰轻。
在中国,不能太依靠法律,处处讲法律往往适得其反。如同王小满同学提到的病例一样,不同情况区别对待的,不能一刀切的。最终目的是让家属站到你这一边,做出对病人有利+家属接受+治疗合理的结果,
对不起,必须匿名,而且很多消息不能说详细,因为一直瞒着外公外婆。去年一次体检,发现的问题,马上去最好的医院找最好的医生手术治疗。病理分析出来前,我们家人就一直在讨论结果如何,要不要告知老人。年轻气盛的我自然觉得,癌症现在已经广为人知了,而且我们这次体检发现的早,不是异常严重的那种,根本不用害怕。而且病人也有知情权啊。长辈持反对意见,认为癌症还是很可怕的,不说为妙。最后偷偷问了隔壁床病人(病灶已多处转移)的爱人的意见,她反问了我们一句:“告诉他们(老人)有什么好处?”于是最后,我们异常惊险地完成了篡改病理分析报告。两位老人看到不是癌症后,真的是喜笑颜开,舒了一口气。当时就觉得,我们做的太对了!一般人的心理,根本很难承受得癌症这件事!换我自己,一定也会很崩溃。什么科学素养文化知识,在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下,已经丧失分析的能力了。最后,外公现在身体很好,他们还是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希望他们一直不知道,开心地过下去。这是我们永远都不会后悔的决定。
看到这个话题,心情沉重。因为就在上个月,医生刚刚给80岁的外公下了判决——肺癌晚期。外公年轻的时候接触的工作与火药泥土有关,所以,当得知外公是肺癌晚期的时候,我猜想是职业病,因为十多年前,从事同样工作的外婆也是死于肺癌晚期。外公的检查是我和妈妈陪同前去的。在这之前,外公一个人已经偷偷去别家医院检查过身体。得知外公去医院检查身体,妈妈的第一反应就是:外公一定是生病了,应该是不能靠意志忍受的病。因为外公平日里身体硬朗,耳清目明,看起来就像60多岁的老人而已,不是扛不住的,他不会去大医院做检查。因为想要最真实的结果,我们去了人民医院一个熟悉的医生朋友那里。查血,拍片。查血的时候,外公一脸忐忑,不断的自言自语:哎,我知道,我要死了。“说啥呢,你怎么会死,人老了嘛,难免这里那里不舒服。”我安慰道。拍片结束后,我们等着结果,半个多小时候,报告出来了,拍片医生说:“你们再去做个CT吧!”“什么?要做CT?“外公的脸色黯淡下来:”糟了,糟了,肯定是癌症了!“”外公,X光不能很清晰的检查你的身体,CT结果检查清楚一点,是正常程序而已!“我安慰他说,但心里还是咯噔了一下。第二天,拿到结果。肺癌,还是晚期。我外公是个很聪明的老人,很会察言观色。为了不让他看出疑端,医生借口还要量量血压,让他去趟厕所。”老太爷,您去上个厕所,这样量下来的血压才准。“外公依言去了厕所。得知病情后,爸爸第一时间做出来决定——隐瞒外公。然后医生假装查了一下血压,开了几十块钱的药,告诉外公,他的肺有点炎症,吃了药慢慢就会好。但外公还是半信半疑。回到家以后,外公好像记起了什么,吵着要看CT检查报告,也是巧了,报告刚好落在了医生办公室。我和爸爸折返医院拿取报告的时候,医生还未到上班时间,细问之下,才知道外公的病情比我们想的严重。“不告诉他最好,心情快乐了还能多活一年半载。”我说。“不行了,最多不超过四个月。”医生严肃的说。拿到报告后,爸爸借口要回家,带着报告就走了。回到家中以后,外公看着我:“报告呢!”“糟了,刚忙着送老爸回家,忘记了,被他带回老家了!”我假装突然想起。“那我要去老家拿。”外公说。“拿什么啊,他回家了估计去打牌了,你连人都找不着,过两天我回去给你带过来就是。”妈妈安慰道。“那就说定了啊!”外公道。“当然说定了,不会给你弄丢,就算弄丢,医院还有存档呢!”我给他吃定心丸。外公吁了口气,但似乎还是有些闷闷不乐,妈妈留他在城里玩,但他只呆了一天就要坐车回家。我给他买了蛋卷,他很开心,却又说:“买这些干嘛,我又不是癌症。”“谁说癌症才吃啊,外公,你要学我奶奶,享受生活,我买什么吃什么!”我说。“就是,就是,爹爹,她有时候还给她爸爸买吃的呢,饼干啊什么的!”妈妈在一旁附和。外公回家后的那天晚上,我接到外公电话。电话里,他有些担忧的说:“我问了XX,他说开的那些药都是治疗肾病的,不是治疗肺病的。”“XX是村医,肯定不如Z医生懂得多,Z医生是医院的大红人,他说的是肺炎就是肺炎,你只要按时吃药,肯定就好。'我说。周末的时候,去外公家探望他,他开心的摸了摸消肿的脸,说:”z医生果真不错,我吃了药就消肿了。“”那就继续吃啊!“我说。”当然,他爽朗的笑。“”上次SS医院说我是肺癌,我吓得一下子去买了好多吃的。“他一边说一边给我拿出SS医院的报告单。“那是什么癌症嘛,你看,癌症抗原值不是癌症的意思,你这个数值而且也没有超过标准值。”我糊弄他。“不是癌症我就放心多了!”他开心的说:“今天你大舅妈来看我,她以为我是癌症,劝我多吃好的,我点点头,哈哈,她伤心的,还真以为我是癌症了,哈哈!”“还有你二舅,也来看我,给我带吃的来,也以为我病的严重。”“哈哈,还有你大表弟,非要给我寄新衣服回来,我穿的完吗?我让他退掉,他不肯!我又不缺钱,自己可以买啊!"“哎呀,生病真好,受到这么多照顾。”"对了,你小表妹要装修房子,你小舅要回来!”小舅是外公最疼的儿子,也是最孝敬外公的一个。得知外公是肺癌晚期后,马上丢下手头的工作,要回来陪他走过这最后一段。当然,不能让外公知道他回来的真正目的。“爸,今年经济不景气,没什么事做,我可能要早点回来,大概十来天就要回来了。女儿要装修房子,我正好回来看看。”小舅就是这样一步步的欺骗外公,怕他知道他回来的真相。“你外公性格刚烈,我怕他知道真相后为了不拖累我们寻了短见。”妈妈担忧的说。外公再次来到城里的时候,如愿拿到了CT报告单。“哈哈,我就说不是癌症嘛!”他开心的眉眼都在笑。CT报告单上,外公并不是癌症,只是肺部有炎症。那如假包换的CT报告单,不过是我用打印机打印出来的一份假报告,为了逼真,我用白纸把真报告的结果挡住,复印一份,然后有补充结果打印出来,再粘到空白处,再复印。我甚至在复印了好几次终于成功的假报告单件自己签了个龙飞凤舞的字。“他要报告我就给他,反正他看不懂。”妈妈说。“不行,既然是欺骗,就要骗的彻底。万一他把报告拿给其他医生看呢?”我说。为了万无一失,我还提前把假报告给了主治医生过目。因为外公说下次看病要让主治医生再清楚的看一次报告。“你不说,我可能都被骗过去了!”医生说。“我来通个气,怕到时候他报告一拿出来,你看懵了。”我拜托道:“你就假装这份是真的”。第二次去医院,医生配合的很好,外公的心彻底解放了。其实,在这之前,包括医生让外公去上厕所,他都是半信半疑的。在家里,我和爸妈不敢单独说话,因为他一直很小心翼翼的观察着每个人的脸色。爸爸对着话筒,对电话那头已知真相的小姨说:“不用担心,爹爹只是一点炎症,吃了药就会好。你要回来,年底再回来!”“你小姨是你外公最疼的女儿,要是她现在也回家,你外公就知道真相了!”妈妈很了解外公。真正让外公放心的,并不是这些,而是他亲眼看到的检查报告单,以及主治医生对着检查报告单煞有其事的解说。我其实有点确信他是癌症晚期了。因为他入睡后脸部就会浮肿,吃了药会消肿,到了晚上,又浮肿。“确实是治疗肾病的药。”医生说:“他的病吃不吃药手不手术都没有意义了。”我外婆从发现肺病到去世也仅仅只花了四个月。和外公不同的事,外婆提前知道了自己的病情,于是在弥留前的两个月,外婆总是大哭大叫,到最后,白天黑夜都要孝顺的小舅舅留守床前。到了晚上,外婆总是睡不着觉,浑身都疼。外公现在除了脸部会浮肿,口腔已经开始出现溃烂,小腿疼痛,撒尿疼,但他坚信这些都是炎症的症状,他在街头碰见旧友,哈哈大笑。而在去年,我一个同样得了肺癌的叔母在经历了十个月的痛苦化疗后,依然去世。我们原本打算等到过完春节再告诉外公,但是现在,全家一致决定不再告诉他。也许到了他卧床不起的那一天,他自己就会明白了。“你说你二舅前阵子不是还在生我气嘛,这不就天天来看我,还给我带吃的。哼,想我原谅他?我才不!”外公撒娇像个孩子。“二舅好心给你拿来,你就吃呗!”我说。“当然吃啊!不过我给他说好了,他送吃的话,我就给超过那价值的钱给他!外公不缺钱,不白吃儿女的。”他说:“你不知道,他兴许就是讨好我,想让我春节后帮他照顾家里!他春节后要去外地嘛,这个不说都知道。”外公性格倔强古怪,我们都知道。这一月来二舅每晚都去外公家聊天,任凭外公说出什么难听的话,也没冲动的说出过他是肺癌的真相。为了让事情更自然些,小舅回家陪了外公一个星期后,假装要去女儿工作的地方看女儿的房子,故意离开家几天。元旦节那天,外公说身体有些不舒服,还是让主治医生开了上次的药。为了让撒谎进行到底,主治医生还特意叮嘱道:“老爷子吃完药来做个CT复查,看炎症消的怎么样了。”都八十岁的老人了,苦了一辈子,总不能让他在最后的日子里也在担惊受怕和痛苦中死去。除了疼痛和浮肿,他的精气神真的不像癌症晚期。虽然医生说铁定活不过四个月,但我仍然期望出现奇迹。我不懂法理,医生伦理,但我仍感谢那位医生,虽然是熟悉的朋友,但仍感谢他陪着我们演这一出戏。愿我的外公,开开心心,快快乐乐,像个孩子一样幸福。
本人是学医的,根据我们所学的粗浅知识,应该是看病人家属与病人的关系吧。比如第一配偶,第二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然后好像有最新的关于“知情权”的法律条文出台,具体请咨询律师。P.S.:我觉得中国的医生(特别是小医院的),职业化还不够,以法行医的意识海不够强,病人也是。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妈妈是乳腺癌,她一直知道自己的病情,虽然不是马上就要命的那种,但是彼此也清楚永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来,说不定就是明天 也说不定是明年,十年。她知道自己,所以她也知道自己该怎么过最后 什么对她重要,生命的质量她在努力做到。妈妈比较坚强,我也觉得真相比善意的谎言更有益,但是别人是怎么样,我说不好,我们的国情,我们的现实,太不适合一概而论了。不是人人都在意真相。但是真相对我太重要。
匿。死者已矣,生者为大。虽然可能很多人不能理解,但这是实情。即使要告医院,也是生者告。PS,心理状态影响身体状态,论文不要太多。
我觉得无论如何,最关键的是看医生和家属的存心如果是怀着利他心为病人着想那他的行为就是对的否则不能说错但绝对不值得提倡

我要回帖

更多关于 市立医院庸医误诊 的文章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