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今年两岁多,下午去医院icc打完冰龙怎么走针回家

很很插逼_bt色工厂_成人激情操逼片_岳母乱伦小说我想请问下,我去年结的婚,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今年离婚了,有一个三个多月的宝宝.宝宝十三天的时候因为他拿刀砍我我带着孩子回家了,期间他们没有任何人看过这个孩子.孩子现在一直都是我在抚养着.我想请问下,孩子的抚养权该归我还是归男方,如果,男方不同意把孩子给我,要是打官司的话我胜诉
我想请问下,我去年结的婚,但是没有办理登记手续,今年离婚了,有一个三个多月的宝宝.宝宝十三天的时候因为他拿刀砍我我带着孩子回家了,期间他们没有任何人看过这个孩子.孩子现在一直都是我在抚养着.我想请问下,孩子的抚养权该归我还是归男方,如果,男方不同意把孩子给我,要是打官司的话我胜诉
补充:他们家不想给抚养费,还说他们家要孩子,请问打官司的话,我的胜诉有多大?男方有多大?
&&&&&&&您们未登记结婚(以取得结婚证为准),关系定性为同居关系而非夫妻关系;所生育子女定性为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不直接抚养一方给付抚养费,直至能独立生活为止;这类同居关系不用离婚,双方分开就了结,2周岁以下子女以随生母抚养为原则,男方不同意女方抚养子女的,女方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裁定或是判决认定子女抚养权归属,裁定或是判决生效不履行的可申请执行实现。&&&&&& 参考相关法律规定:&&&&&&&一、《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一)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二)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第二十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是指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或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 &&&& 第二十一条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二、现行《婚姻法》&&&&&& 第二十一条 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   禁止溺婴、弃婴和其他残害婴儿的行为。
&&&&&& 第二十五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7、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
&&&&&&8、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9、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 10、父母双方可以协议子女随一方生活并由抚养方负担子女全部抚育费。但经查实,抚养方的抚养能力明显不能保障子女所需费用,影响子女健康成长的,不予准许。&&&&&& 11、抚育费的给付期限,一般至子女十八周岁为止。&&&&&& 十六周岁以上不满十八周岁,以其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可停止给付抚育费。
&&&&&& 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
&&&&& (1)丧失劳动能力或虽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但其收入不足以维持生活的;(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
提问者 的感言:谢谢你帮了我大忙!
其他回答 (5)
打官司你会赢
这种情况下,打官司你应该胜诉,男方基本没有胜诉的可能。
按理论上说 没有领证 是没有关系的 但是你这都是事实婚姻了 就是说 和领证是一样的 打官司的话就看双方有没有抚养能力 和男方到底能怎么判 是故意伤害罪还是怎么样 涉及的面比较多
2周岁以下孩子一般判决给女方的。
两周岁以下是哺乳期,原则上归女方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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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拔了针,孩子喘气就不顺畅了。”12月15日上午10点多,刚做妈妈不久的小张抱着孩子到经开区阿拉大石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百白破疫苗,打针的时候孩子脸色发青,嘴唇发紫,拔了针后孩子喘气就有点不顺畅。到晚上的时候,孩子全身都发青,她与丈夫抱着孩子急忙赶往该卫生服务中心,半途中,刚出生不足4个月的孩子就走了。昨天,该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与孩子家属在派出所协商了善后事宜。
接种疫苗后出现不适;昨日上午11时,晚报记者赶到经开区阿拉大石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大门口屋檐下的一张椅子上,一条毯子包裹着孩子的遗体。遗体旁孩子的母亲和外婆哭得瘫坐在地上。孩子母亲小张介绍,儿子还不满4个月,接种疫苗前,儿子很活泼,身体也很好。“没想到接种疫苗后,孩子就不在了。”小张哭着说。小张介绍,15日上午10点多,她抱着未满4月的儿子,来到该卫生服务中心接种百白破疫苗,“在打针的时候孩子就出现脸色发青,嘴唇发紫的症状,拔了针以后,感觉孩子喘气就不顺畅了。”小张说,当时打针的医生告诉她,接种疫苗都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反应,过会儿就好了。听到医生这么说,她就抱着孩子回家了。晚上病重送医时走了;当天傍晚,小张看孩子脸上的青紫色没退,便按照医嘱给孩子吃了一颗白天打针时医生给的药丸,希望孩子吃药后能够转好。到深夜的时候,小张查看孩子的状况,发现孩子上身、腿上都是青一块紫一块的,感觉情况更严重了,夫妻二人便抱着孩子迅速往卫生服务中心赶。小张的家距卫生服务中心有半个小时的路程,可是才刚走了一半,孩子就走了。“16日早上天刚亮,我和丈夫、婆婆,抱着孩子的遗体到卫生服务中心,希望他们给个说法,可是直到18日,都没有得到答复。”小张说,因为没得到正面答复和解释,他们迫不得已才抱着孩子遗体来医院讨说法。双方到派出所协商善后;昨日上午,经开区阿拉大石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公室的一名女性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件事情卫生服务中心的负责人正在派出所与家属协商,情况如何她也不知道。该工作人员拒绝透露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她表示,“具体情况我不清楚,等结果出来会告诉你们的。”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该卫生服务中心仍未有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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