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详的耳朵有堵塞怎么了?严重吗?

黑暗时代,读书写字_天涯博客
生命似嘉樹,愛情若麗花,自由昭臨處,欣欣迎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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刀郎有什么?刀郎没有什么?       晚上上网看贴,耳边一直隐约有刀郎的歌声。我怀疑我还呆在北京那家蹩脚的宾馆里,对面的音像店白天黑夜放刀郎的歌。又怀疑对面钢铁厂宿舍,那个青年工人嘹亮的音响还没有关闭。开窗瞧瞧,外面只有路灯惨白的光。     刀郎是一下子来到我的视野之内的,他拥有一个歌手希望得到的那种传奇般的开局。就像某一事件对我而言的不可告人的神秘,比如盗版碟《1984》被我买到那次,我在一段极短的时间内连续捕获有关《1984》的信息,最后以我在一家专卖烂碟的小店偶遇《1984》而告终。事件有了完满的结局。   刀郎也是如此,这像一个网名。一个月前郭初阳问我还记得在乌鲁木齐的街道吗,“停靠在8楼的2路汽车”如何可能?一个乌鲁木齐的朋友告诉郭8楼是一个地名。紧接着是碟店老板,紧接着是我的同事,紧接着是网上自发的评论。   刀郎的出世不是一件事先张扬的娱乐事件,倒像是偶然触发的一场骚动,或者说是一次集体无意识的发作。出于好奇,我买了刀郎的一盒磁带。     刀郎有很好的声音。庸俗的说,沙哑、有磁性。   刀郎有异域情调。他的乐器不似中土。他的曲调、歌词明显有西域风。现代的“菩萨蛮”?《胡笳十八拍》?     在北京足足听了一个月。被动的听。华戎城宾馆在鼓楼外大街边上,对面是一家音像店,我在那里买到了基耶斯基洛夫斯基的《十诫》和陈果的《人民公厕》,同时,我足足听了一个月的刀郎,每天,从上午9点左右开门,到夜晚10点左右关门。其间不放刀郎的时间不超过一周,他放《波斯猫》或者陈弈迅。     刀郎终于被我听厌了。我不喜欢他,因为他缺少一些东西。     摇滚音乐节在贺兰山下举行。我在网上看到这个消息,老崔、丁武、张楚、汪峰、高旗、何勇,都去了。   刀郎跟这些我喜欢的歌手完全不一样。他没有愤怒、没有绝望、没有颓废、没有幻灭、没有悲伤、没有理想主义、没有一个音乐能够触及并传达的灵魂深处的东西。这个东西是音乐打动你、刺痛你的尖锐内核。   这样,刀郎跟那天在地安门边的酒吧里的歌手并无本质区别。那个歌手有一副唱摇滚的好嗓子,他电吉它的轰鸣也颇叫人激动,我跟着哼唱。快12点的时候,我对他说:“唱《晚安北京》吧!”他说,不行,不会唱。我说《花房姑娘》也成。他不能。   回去的时候,我们从寂静悠长的胡同里穿过去,我心里有一句:我要在今夜的雨中睡去。非有刺痛的感受不能达到。     大学时我的上铺有阵子也听歌。1995年,他听杜德伟《拯救大地》,问我们杜德伟是不是摇滚歌手,因为这个歌曲很猛。   瘦高有型的美学老师跟我们说,摇滚有什么好听,叮叮当当的,乱,古典音乐里有和谐之美。这句话跟从美国访学归来的比较文学老师如出一辙,他们只有象声词模拟不一样,比较文学老师说,摇滚乐“噼里啪啦”的。那时候我听平克,那面墙。     鲍家街43号之后,那些所谓的摇滚乐队我不再听了。花儿乐队什么的,都不能使我喜欢。我两次看到汪峰出现在央视5台,一次在“豪门盛宴”,英格兰出局那次,他唱《飞得更高》,一次是为奥运柔道队壮行,他唱《飞得更高》,说是送给孙福明。   我总觉得央视的演播室不适合汪峰,他显得很局促。贺兰山下空阔的广场,或许能给他自在。那种忧伤,“我打算在黎明时分出发,搭一辆车去远方”,“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     我最遗憾的是,我从来没有现场听过一次演唱会。最好的机会是读大学时,崔建、唐朝、黑豹来到杭州,可惜,那时我没钱。   分类: |
把周克希翻译的上海译文社版的《小王子》节选编进初一的语文教材,我认为是我这次工作的最大成果。 为了这事,我把他们找来的《小王子》的5个版本都给读了一遍,分别是作家出版社的、浙江文艺的、人民文学社的、上海译文社的,还有吉林一个什么出版社的,再加自己在网上找的一个不知道译者是谁的本子。也就是说,这20来天,我全文阅读《小王子》至少6遍。 我以前从来没有过这样的经历,在短时间内把一本书反复的看,6遍以上。要是换了别的文字,这种方式估计会叫人痛不欲生。高密度的、反复的、近乎偏执狂般的,阅读。 不过,《小王子》就是叫我沉迷。我一闭上眼睛,那个忧伤的小人儿,披着长长的飘荡的黄丝巾,就在我眼前浮现。每读一遍,我就看到新鲜的东西,这平易浅显的、孩子气的语言里,这本薄薄的小册子,究竟有多少东西等着我们读者去发现? 有几个深夜,我翻看着《小王子》,便不由悲从中来,不可断绝。圣埃克絮佩里的遗孀,康苏爱萝说,她看到这本书的肖像上那个小男孩披着的浅黄色围巾,就知道这本书跟她有关。而我这个普通的读者也分明知道,这本书也跟我有关。一个人躲藏在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会轻易的因为一段文字而打开。小王子说:“我的花是朝不保夕的,而且,她在这个世界上只有四根刺来保护自己!我却将她独自丢在了我的星球上……” 这到底是一本关于什么的书呢?有人说这是成人童话,可是小孩子分明在里面可以看到那个纯净的,跟成人世界毫不相干的世界。说是童话,可是她分明是在讲述爱情的柔肠百转。说是爱情故事,可是分明,她也象征着二战时的错综复杂的世界,题头的那条吞吃大象的蟒蛇,不正是纳粹的象征吗?至少人民文学版译者马振骋这样说。不朽也许就在这里。弄不明白,但是我却无法再像几年前第一次阅读时那样,将之看作一本简简单单的书,一本明净的书。 我发现了一个事实,圣埃克絮佩里手绘的小王子肖像,跟他手绘的康苏爱萝的肖像极其相似!我从康苏爱萝的《玫瑰信札》看到的这点。这本书是康苏爱萝致圣埃克絮佩里的情书选,其中大部分从未寄出,大部分写于圣埃克絮佩里被宣布死亡之后。就是说,在大家都相信圣埃克絮佩里已经不在人世的时候,康苏爱萝继续在写着给他的情书。福克纳曾经讨论过“悲伤和虚无”的问题,在悲伤和虚无之间,是否康苏爱萝选择了悲伤? 在那只智慧的狐狸的教导下,小王子明白了一个道理,他对满园的玫瑰说:“你们很美,但你们是空虚的。”小王子仍然在对她们说,“没有人能为你们去死。当然罗,我的那朵玫瑰花,一个普通的过路人以为她和你们一样。可是,她单独一朵就比你们全体更重要,因为她是我浇灌的。因为她是我放在花罩中的。因为她是我用屏风保护起来的。因为她身上的毛虫(除了留下两三只为了变蝴蝶而外)是我除灭的。因为我倾听过她的怨艾和自诩,甚至有时我聆听着她的沉默。因为她是我的玫瑰。” 看来康苏爱萝也明白这个道理。我是在住处附近一个蹩脚书店里发现的这本《玫瑰信札》,这对于一个正反复阅读《小王子》的人,像是有神示。 圣埃克絮佩里,他的头像印在法国的纸币上,他被法国人看作民族英雄,他从日驾着飞机直上云霄从此消失不见,到今天已经整整60年了。我想他是去了B612星球了。这个星球自从被穿着民族服装的土耳其天文学家发现一次以后,再也没有被旁人发现过。他应该回到了那里。 7月31日草草 分类: |
| 在悲情城市,做欢乐英雄这个标题是抄别人的,我不记得是谁的一篇文章,印象里就是在读书沙龙。当时这个标题一下子就抓住了我的眼睛,它使人惊诧于这种悲情与欢乐的强烈对比。我为作者语言的敏锐打动了。其实悲情和欢乐并不矛盾,这种强烈对比是表面化的,因为悲情总是深深埋藏在欢乐的后面。《欢乐英雄》是古龙的小说,大概就是这个意思吧,我以为里面充满了接近末世的狂欢,他们的欢笑里,是对生命的绝望。今天这篇文章,其实没有别的意思,只是因为我在碟片店淘到了侯孝贤的电影《悲情城市》。看见这张碟,“在悲情城市,做欢乐英雄”这个词语就跳出来,此后就一直纠结在我脑子里,我离开碟片店骑上自行车,这个词语缠绕着;我回到办公室喝茶,这个词语缠绕着;我跟别人说话逗乐,这个词语缠绕着;夜晚来临,我熄灯、闭眼、睡觉,这个词语竟然又幽幽的冒出来。于是一整天、一整夜,我就处于一种类似灵魂出壳的玄想状态。我想一定是这个词的某个地方打动我了,以至于在遗忘好几年之后,突然对我如影随形。可是是什么地方呢?我找不到。那些英雄史诗般的大欢喜与大悲伤俱离我很远,听说,这个时代,在上帝死了之后,人也死了。这对北岛这样的诗人真是一个讽刺,他说在一个没有英雄的时代,只想做一个人。个体的那点小小悲欢,尽管看起来也会很动人,但把背景放大了,实在算不了什么的。蜉蝣啊,齐秦以前在他的歌里这么唱,我听到这个歌时还在读初中,半大小子不知道青春的残酷,那时候总坐在家门口池塘的边上,久久望着远处的山。我以为时光就是这样静止不动。今年上半年在杭州的枫林晚书店里看见夏济安译的一本《蜉蝣》,不假思索就买下了,无他,只为“蜉蝣”这个词语,这个词语唤起了我很多无法言说的感受,只是在心里翻涌。据说这是一个活在感官上的时代,不再有人在乎情感的绵密与心灵的深度,情感似乎也成了电脑游戏,可以用数字量化。谁要是敢停留在一己悲欢里面浅薄的玩味吟咏,那叫自恋。也是上半年,朋友说我伤春悲秋,是古典情怀。我觉得这也不错,作为生灵的人类,对季节产生点敏感,总不是罪过。事实上,离开了我的个体感受,这个世界还有什么意义呢?那天傍晚我怀里揣着《悲情城市》的碟片,骑着锈迹斑斑的自行车,在这个被称作城市的繁华街道里穿行。我经过熟悉的大卖场,经过永远放着强劲节拍的专卖店,经过密密麻麻的夜市摊贩的身边。我的耳边似乎一直有鲍家街43号的歌声,若有若无,或许只响在心底。周围华灯初上,灯红酒绿,“愈夜愈美丽”,人们喧闹,人们拥挤,悲情与城市毫不相干,欢乐才是城市的本质。而我,只是在这一时刻,怀揣《悲情城市》,独自一人,穿过如涟漪般不断扩大的城市,面向冷风,远远而去。 分类: |
| 从科索沃事件看中国民主和政党政治的前景                                   
             杨小凯
   科索沃事件是世界史上的大事,也是中国政治和外交史上的大事。说它是世界史上的大事,是因为起於十七世纪和在十九世纪被神圣同盟确立的"国界神圣不可侵犯"的原则已被"住民自治"和"民选政府"不可侵犯的原则超越(override)。在这两个原则有冲突时,国际社会选择了後者优先的原则,并有国际警察机制来强制执行这些新制度。这是意识形态、道德准则、国际关系法的大变化。  人类历史上可与这个大变化相比的有"偷窃应受罚"原则的确定,"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界神圣不可侵犯"原则的确定。  这些道德准则的确立是法律制度的基础。而道德准则确立和变化的过程是一个公共选择过程(布坎南,1975),与自由市场中做买卖的私人决策过程并不一样。道德准则的形成与意识形态的演化有关,也不是单纯的社会契约那么简单。  对这类公共选择过程的复杂性,我们可以用简单的"偷窃应受罚"这种道德准则形成为例来说明。"偷窃应受罚"看似是种天经地义的道德准则,实则,其形成过程非常之复杂。首先我们应认识到人类历史的大部分,这一准则并不被社会公认,迟至十七世纪的美洲,印地安人之间"拿别人的东西"不算"偷",在共产党国家,政府偷抢私有财产的行为也不算偷。第二,我们应认识到,每个人都会有对此原则的"免费搭车"态度,也就是说谁都愿意看到这原则对别人的偷窃行为实行,但谁都不愿当警察去执行这原则,或不愿交税出钱雇警察来执行此原则。第三,假设我们有了税收制度来养警察来执行这一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这警察所需的公权力创造了垄断公权力的机会,这警察本身会利用此垄断权力来偷窃公民的财产。第四,强制执行此原则的过程,因为惩罚有非人道後果,坐牢限制人身自由,错判(就像科索沃战争误伤平民和中国大使馆一样)更是会造成非人道後果。因此,偷窃一旦发生,公众可能会有"朝前看,不究既往"的"人道"倾向。而这就使司法制度不具公信力,盗贼也会因此而猖厥。在这种情况下,当一个公正的警察可能是四处不讨好,因此,人们更不愿意"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这说明,"偷窃应受罚"要形成法律制度,不但有形成社会共识的困难,还有没人愿意当警察或警察趁机打劫的困难。  我们先谈科索沃事件如何克服了这些困难,再来谈谈它与中国民主和政党政治的关系。  英国早在十二、三世纪就形成了地方自治的意识形态和制度。伦敦自十三世纪以来就由公司管理,国王只通过公司收税,而不直接治理。英国的封建制度产生了诸侯会议:小国会,此後国王的收税都要通过与国会讨价还价来进行。国王不可未经国会批准加税的制度形成後,重大的政治冲突更是由此而生。英国大革命,美国独立战争都是因国王与国会因税收发生争执而生。英国光荣革命後,中央政府成了虚君共和政府,而地方自治,地方政府由民选产生早是英国的传统。  美国早在独立战争前就是地方自治,各殖民地的议会都是民选的。不少美国的开国元勋过去都是殖民地议会的领袖。  欧洲由於没有统一的政治权力,各国之间的长期战乱,逐渐形成了住民自决,民选地方政府的原则,这个原则在二次大战後,成为自由西欧的共同意识形态。各国之间领土纠纷都是由住民投票解决。例如德法之间对鲁尔区的归属在二次大战後就用公民投票解决。虽然法国是战胜国,是鲁尔区既成事实治理者,公民投票还是使鲁尔区回归德国。西欧用"住民自决"、"公民投票"这一套解决有争议的领土纠纷的意识形态和道德决则,被历史证明是对社会整体最有利、最公平的解决领土纠纷的办法,因此它是和平和长治久安的保证。所以,住民自决,公民投票、公民选举、地方自治这一套成了自由欧洲深入人心,获取共识的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违反了它,就像做了贼一样,一定要受罚。反对制裁违反这一原则的人无异於为盗窃辩护。  了解了这一点,我们就可能理解为什么自由欧洲和北约会毫无异议地全力支持北约制裁南斯拉夫,法国几乎事事都要与美国唱唱反调,但在这样大是大非的原则问题上,谁敢为"贼"辩护?  苏联垮台後,南斯拉夫也不得不接受地方自治这一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因此各加盟共和国都多少实行了地方自治。现在南联邦内的各加盟共和国政府都是地方选举的。  由於科索沃地方政府要求独立,南斯拉夫企图收回自治权,并用联邦政府的武力去打地方民选政府,这在自由欧洲人看来与希特勒打波兰并无原则差别。欧洲人经历两次世界大战,百年战争,三十年战争,他们已有了共识,这种事一旦被容忍,欧洲就不可能有自由和和平。  而中国政府的意识形态还停留在苏联时代,中国领导人只认国界不可侵犯,不承认地方自治权,民选政府的权力不可侵犯以及住民自决这些意识形态和道德准则。大多数中国人受政府误导,以为这又是一场强权政治的游戏,没有道德准则可言。而一些中国民运人士,也支持国内的"义和团"式的意识形态,看不出这是类似於指责抓贼的警察,借口警察行动中有失误而完全否认警察行动的正当性。在西方看来,中国政府的行为是极端机会主义的,看见行窃,他假装看不见,有人见义勇为出面当警察抓贼,不小心碰了他一下,他反而扭住见义勇为者不放,一付无赖的样子。而不少中国人都有意无意当了这无赖的打手。这种机会主义行为实在是被世人非常看不起的。这种行为没有正当性,极端不道德。  对於此事中的是非欧洲人有共识,连南斯拉夫也做贼心虚,不敢逞强。但是欧洲人在警察行动对於其平民的代价和不坚定的警察行为的代价等问题上并没有高度共识。北约和美国在这方面没犯错误,他们了解新欧洲需要警察,而最大的危险是没人愿当警察,没人愿出钱执行警察行动,或警察的合法暴力不够强大时,整个自由世界警察制度就不具公信力。连基辛格也认识到,一旦制裁南斯拉夫的警察暴力行动开始,这场战争就一定要赢,否则世界上就没有国际警察的公信力。这里自由世界容易犯的错误是公众心太软,高估误伤平民的代价,而低估警察失去公信力的代价。中国的非民选政府就利用一般公众对警察合法暴力公信力重要性的不了解,而煽动支持盗贼的情绪。  俄国政府在科索沃事件中也是相当机会主义的。它後来参加维和部队时有明显的利用这一参与谋取一国家私利的机会主义倾向。北约国家是否也有这类利用警察的垄断权追求某些人私利的国家机会主义行为呢?我的看法是这种行为受到两大限制,一个是自由欧洲和美国各国的民主制度使各国执政者在国内没有政治垄断权,因而不可能毫无限制地追求当权者私利。二是北约内有一套相当完备的制衡机制,少数强国也不可能不受限制地追求一国私利。  特别是二次大战以来,美国已赢得了国际警察的信誉,自由国家都相信她在执行警察职务时是中立的,美国没有任何领土要求!她处理波多黎哥和夏威夷都是用公民投票,住民自决解决的,没有用暴力扩大领土的野心。二次大战後,美军军事管制日本,执行警察功能真正是非常公正。尽管日本宪法和很多早期法案都是美军当局起草,但事事都按民主程序,由日本国会通过(或公民投票通过)。  一旦日本的宪政体制上了轨道,美军马上撤出。  分类: |
| 现实是精心编织的幻象 流行音乐排行榜上的歌手,他们的出生年月已经排到80年代末期了。而我最喜欢的歌手依然是出生于60年代的那几个,现在他们大概会被当红名角称为“大爷。球星也是,欧文和劳尔作为天才少年似乎刚刚才来到在世界杯赛场上,他们成名还是昨天的事,转眼就成父亲了。更年少的,被称为少年杀手的80年代末期人已经在欧锦赛入球。我开始看球时的那些曾经的大牌,都已经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不知所终了。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永远是年轻的面庞,永远是轻快的节拍,永远流行缤纷的色彩。电视传媒是一架大型的联合收割机,永远不停的收割一茬又一茬的年轻生命,等到他们年华渐逝,又弃之如弊履。好在年轻一代也就像韭菜,割了一茬,又是一茬,同样永无停息。于是,展现在我们面前的,世界,永远年轻。这是一种有意无意的合谋,大众传媒的合谋。这个世界以不真实的图像呈现在我们面前,但我们认为这是最真实的,反认他乡是故乡。有谁关注世界的另一面,那些风烛残年,凄凉的老境?有谁关注宏伟的大楼背后,富丽堂皇的背后,那些阳光不曾照到的地方?在潮湿的地底下,阴暗发霉的下水管道,那里丛聚着同样向往富丽堂皇的生命。他们是在垃圾桶里翻检的人们,他们是卖血的、偷盗的、在汽车东站抢劫我的……中年人在看清宫戏,青年人在玩雀戏,少年人在玩网络游戏。那些少年,他们懊恼了,一把火烧了网吧,或者,独自,郁郁的跳楼。这个世界罪孽深重。我的朋友对我说。是的,这是一个万恶的地狱,但这是一个美好的地狱,这里没有牛头马面,没有刀山油锅,没有拿着锯子来锯席方平或者你我。只有永恒大肉体的坠落,以永远年轻亮丽的面目。在精心编织的幻象之下,我们生活在一个好地狱。这是一个真正的好地狱,好地狱的唯一标志就是,你以为你生活在天堂。我们大家很高兴,我们见面点头哈腰,彼此寒暄:今天天气,哈哈哈!分类: |
| 大学三年级时,我开始关心文艺思想。这时对我影响最大的是两个人,李泽厚和刘小枫。李泽厚我最初读他跟刘纲纪一起编的《中国美学史》,读出味道后就记住了李泽厚这个名字。我当时得到美学老师表扬的几篇文章,其立意基本上来自李泽厚。但是我得到《李泽厚十年集》,开始系统的看他的历代思想史论,是在大学毕业后。我的同学gcy在毕业时送了我这套安徽文艺出版社的书,并化用清代诗人顾贞观的句子,写在扉页上“四年来,深恩负尽,死生师友”。我总是很感念大学时的几位爱读书的好朋友,互相扶持、互相取暖,没有他们,我不知道我的生活会变得怎样。我最近读的李泽厚的书是他2002年出的《浮生论学》,他跟陈明的对谈,读完总觉得李泽厚的思想似乎没有什么发展,他不断的强调,他80年代提出的很多东西,只是一个框架,里面很值得深究。 现在我渐渐不那么喜欢刘小枫了。月初刘小枫在浙江大学做一系列讲座,本想去听,终究走不开。想到我当年疯狂的崇拜刘小枫,真是此一时,彼一时。当时我们学校有一位很有个性的青年教师,姓黄,现在他已经是中文系主任,他当时虽没有直接教到我,不过对我影响却很大。我最为感激他的一点,就是他介绍我知道了刘小枫,他把《拯救与逍遥》借给我读了。说实话,之前我从来没有想到,文艺批评还可以写成这个样子!对刘小枫,我简直是惊服。我曾大言不惭的跟朋友说,我也要像刘小枫先生一样,从文学学士,到哲学硕士,再到神学博士。话犹在耳啊,可是我一直在一个偏远城市当教师,一去8年,越来越不思上进,年少轻狂时绯色的梦,想起来叫人汗颜。黄老师介绍《拯救与逍遥》,起因在于我们一次关于海子自杀事件的谈话,《拯救与逍遥》的序言就是《诗人自杀的意义》,刘小枫一起手就引用了加谬的《西绪福斯神话》,说真正的哲学问题只有一个,那就是自杀,判断一个人是否值得活下去,就是哲学的根本问题。这有助于我理解我最喜欢的诗人海子,也使我对自己的人生,有了别样的看法。毕业后的最初几年中,由于远离文化中心,远离朋友,孤独寂寞的心绪经常来侵犯我,我也曾颓废了很久,因为我一度无法断定,我的人生是否还有意义。 跟追踪刘小枫同时,我喜欢上了一位当代的杂文家和小说家,王小波。我94年在《花城》上看到他的中篇《革命时期的爱情》,从此对他一见倾心。我为了他每个礼拜都买《南方周末》看,因为上面有他的专栏。现在有很多王小波的拥趸,都推崇王小波的小说,甚至有一群人号称自己是“王小波门下走狗”。我对他们很不屑。事实上这群人并没有怎么看懂王小波,我更推崇王小波的杂文,他以无厘头的方式,完成了颠覆,实现了启蒙。他并没有多少高深的思想,依靠的无非是英美的经验主义理性,但是他强调一个常识,而这恰恰是我们国人所缺少的。我现在比较喜欢读罗素,就是从王小波那里接受的影响。 1996年我来到绍兴,从此一动不动。这8年间我也经历了3个阶段,一是大学阅读的惯性阶段,我仍是跟以往一般,买书读书。这时候我的阅读视野已渐渐开始转向思想历史。前几天整理旧书,翻到当时的读书笔记,看到这么一句话“余英时令我耳目大开”。这是真的,在此之前,海外汉学界还在我的视野之外。我读余英时的《士与中国文化》,读林毓生殷海光通信录,我还喜欢江苏人民出版社的一套“海外中国研究丛书”。夏志清和夏济安兄弟也进入我的视野,不过读到夏志清的《人的文学》,以及夏济安的文学批评和日记等,要等到辽宁教育出版社的“万有文库”出版之后,夏志清的名作《中国现代小说史》,更是辗转到上个月才读到。我曾经用了很大的功夫读牟宗三,不过我不知道得到了些什么,现在一点也想不起。 我开始重新关注历史,尤其是中国近代史,其实也要感谢上文提到过的那位黄老师。他告诉我费正清主编的《剑桥中国史》值得一读。于是费正清、崔芮德、史景迁、黄仁宇、唐德刚、孔飞力等中国史研究家才渐渐进入我的阅读。费正清我要大大的感谢他一下,剑桥史我没有通读完,只挑了隋唐史、晚清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史来读,这种阅读是有祛毒的功效的。后来我又读了费正清《伟大的中国革命》和《美国与中国》。不过读历史最愉快的经历还是唐德刚和黄仁宇,我极喜欢唐德刚的文风,汪洋恣肆,活泼跳脱。黄仁宇比较严肃些,我先读他的《万历十五年》,知道道德这个东西,归根到底是无用的,后来读《黄河青山》,知道了什么叫“数目字”管理。黄仁宇的几本书我都几乎翻了一下,最喜欢还是《万里十五年》和《黄河青山》,前者深入浅出,后者有他自己的沉痛在里面。他和唐德刚一样,都有强烈的民族情绪,但是黄仁宇更内敛,而唐德刚更狂放。而其实对我的历史观产生颠覆性影响的,是汤因比。我起初读的是汤因比的两本书:《人类与地球母亲》和《展望21世纪——池田大作汤因比对话录》,后来读了《历史研究》,整个历史视野就大起来,觉得初步具有了全球的眼光。我也很想花大力气把费尔南·布罗代尔给读了,不过他的书买来了,一直放在书架上,没有时间通读。这也是我很遗憾的。 这种读书的惯性大约持续了3年,接下去就是2年左右的消沉,什么书也不读,像要把自己掩埋起来一样。一直到从2001年,因为网络的刺激,我才重新拾起书本。 这几年对我影响最大的,大概要算林贤治、杨小凯、傅国涌等几位先生了。我有一次在网上写文章,被网友一眼看穿,说你受了林贤治很大的影响啊。的确,林贤治先生的很多东西我都服为确论,比如他的《五十年:散文与自由的一种观察》,他犀利的剖析,使一些所谓的文坛名流无处遁形。杨小凯教授被认为是最有可能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的华人经济学家,不过我最爱读的,不是他的经济学方面的专业著作,而是一些关于国内国际的时评类文字,这些文字总是叫我很有收获。我把网上他的《百年中国经济学史笔记》打印了一份,这是我第一本自制的书。我看经济学,主要就看杨小凯和张五常,偶尔读一些汪丁丁跟林行止。萨缪尔森、亚当斯密等经典著作,我一直不敢读。这是我阅读的盲点之一。 我接触波普尔、哈耶克、贡斯当、托克维尔、以赛亚·柏林等西方大哲,还是近一两年的事。我似乎一直是一个感性更多于理性的人,纯粹的逻辑思辨,很大程度上可以看作我的命门。所以对这些西方大哲,并不敢妄评。 在教书的前几年里,我一直认为中国其实没有教育学,于是也从不读教育方面的书。以前偶尔看到一些谈教育的论文,要么觉得空洞无物,要么就觉得是平面的技术主义。于是也不肯“浪费”时间在这个上面。倒是1997年以来关于语文的大讨论中,很多语文圈子以外的人,说了很多在理的话。钱理群先生是其中突出的一位。我读了他的《语文教育门外谈》,对“打下精神的底子”这句话比较认同。钱理群先生也是一位肯做实事的长者。余杰和摩罗很有锋芒,但太愤怒了一些,他们谈论语文教育的问题,其实很多不是教育本身的问题,就像秦晖说的,教育有问题,但不是教育的问题。孙绍振先生对考试制度照抄托福样式的批评,很好,指出现实的缺陷,也有理论依据。现在其实很多跟教育本不甚相干的大学者都十分关心教育,比如秦晖、萧雪慧、丁东、谢泳、傅国涌等,他们都做了很多有益的事情。从他们的努力,我看到了自己作为一个一线教师远远不够的地方,也许致命的一点在于,我对教育本身不够虔诚,我开始怀疑自己身上有犬儒化的倾向。去年以来吧,我买了很多教育类的书籍,开始翻看。我把教育科学出版社的一套“世界课程与教学新理论文库”都给买了,刚读完《后现代课程观》,感觉还不错,它提供了崭新的视角。不过我无法预见这些阅读会给我的教书生涯带来怎样的变化。只能走着瞧了。 分类: |
| 起初的时候,我只喜欢中国古典文学,这种单纯的喜欢持续了好几年,从初二开始读《诗经》,到大一对先秦诸子和魏晋风度的倾心。那时候,我觉得这些就是文学的全部,除此之外便无宇宙。这种对古典的热爱很大程度上要归因于我兄长的影响,他大我4岁,我还在读小学时,他便去外地求学了。假期里,他总会给我带回来很多书,我当时读的这本《诗经选》现在还收藏在老家,是余冠英的选本,繁体,上海古籍版。最初吸引我的是《蒹葭》这一篇,我被那种夷犹潇洒之美震动了,繁体字不能一一认识,就一边翻字典,一边读,那种狂热,我现在还觉得震惊。我现在会背的《诗经》里多首诗歌,大多都是当时就记熟的。高中我继续呆在这个叫“草塔”的江南小镇,对古典文学的热爱有增无已。这三年对我影响最大的是两本书,一是龙榆生的《唐宋名家词选释》,一本是王力的《诗词格律》。我更喜欢前一本,也是繁体字,上海古藉社的版本。因为这个我一直对上海古籍出版社充满热爱,就像现在爱三联书店、爱中华书局、爱商务印书馆、爱辽宁教育出版社一样。这时繁体字对我已经不构成困难了,我在这本书里乐而忘归。相比于花间派的秾艳,我更喜欢清新而凄恻的李煜。我还记得注释里对李煜的评价,叫“粗服乱头不掩国色”。我也喜欢苏轼和辛弃疾,苏轼那首《定风坡》,“莫听穿林打叶声,何妨吟啸且徐行”,是很多人的最爱,辛弃疾我独喜一句“春在溪头荠菜花”。 我的兄长那时候在一个叫“街亭”的镇上工作,有时也写诗、写小说。我至今仍觉得他未发表的小说《荒城》已经达到了很高的艺术成就。暑假里我到他那里玩,他的住处在一个山脚下,一条叫“流霞江”的河流蜿蜒而过,我站在阳台上,远远眺望田野。我跟我的兄长做过很多次按韵填词的事情,现在看来似乎很傻,我们翻开韵书,指定几个韵脚,开始填词,大多数时候我做不过他,只有一次,他认为我写得比他好,当然,那里有更多的鼓励成分在。我还记得这一首《采桑子》的几句:“陌上鸣蛩声不齐,薄暮江山,烟树萋萋……绝情最是流霞江,无语归西,何事凄迷?” 现在人教社新编的高中教材里有很多古典诗歌,《诗经》里的,有《氓》《静女》《硕鼠》什么的,唐诗宋词有李白、杜甫、李贺、苏轼什么的,教材都要求学生背诵默写,因为一个单元接一个单元,一首接一首,强度比较大,即便很喜欢这些诗歌的同学也深以为苦,经常完不成背诵任务。有一堂课,我叫同学们把书本打开,我就从第一首诗歌开始,一路迤逦的背了下去,学生一片惊服的神色。我承认这个表演有炫耀的成分在里面,使我获得虚荣心的满足,但我同时也告诉他们,中学时代记下来的诗词歌赋,将永远留在一个人的心底深处,影响这个人的审美品格,化为这个人的血脉与骨髓,内化到这个人的人格里。这也是我的切身体验。我在较大程度上是个敏感的人,喜欢写一些抒情的小散文,这大约跟我骨子里的文人气质有关。这一点大约是真的,我还可以举一个例子,前不久在杭州见傅国涌先生,听他谈到成都的萧雪慧老师,他说萧老师就是在少年时期就基本通读了古希腊、罗马的作品,这种积淀在她身上,就成了一种底气,环顾国内,似乎还没有哪一位学者有这样的底气。 大学一年级基本上在浑浑噩噩里度过,除了古典文学,视野一直无法打开。直到我读了一本小说:加西亚·马尔克斯《百年孤独》。高三时我曾读过这本书,愣是什么也没看懂,但这次读完,我觉得我心灵上某个地方被照亮了,我的视野被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呈现在我的面前。几年后我读马尔克斯的创作谈《番石榴飘香》,看到其中一节我几乎笑倒。马尔克斯说他当时在法国留学,躲在闷热的阁楼上读书写作,一天,他读到卡夫卡的《变形记》:一天早晨,格列高尔·萨姆沙从不安的睡眠中醒来,突然发现自己变成了一只大甲虫……马尔克斯说,他恍然大悟,原来小说还可以这么写。我看到《百年孤独》的感受何尝不是如此:原来,还有这样的文学!我一直将马尔克斯的这本书当作我的启蒙读物,原因就在这里。从此我开始追踪西方现代派小说,从马尔克斯、阿斯图里亚斯的魔幻现实主义,到福克纳、乔伊斯的意识流;从罗布葛里耶的新小说,到博尔赫斯的迷宫,到忧郁的卡夫卡……阅读带来一次又一次的惊喜。 大学的寝室狭窄阴暗,我的更狭窄的床上一半堆满了书,于是常想起一句诗:“寂寂寥寥扬子居,岁岁年年一床书。”夜晚,熄灯了,我点起蜡烛读书,福克纳的《喧哗与骚动》就是这样两个晚上读完的。或者站在走廊的路灯下读书,马尔克斯的中篇《一个没有人给他写信的上校》,里面的名句我到现在还能记得:上校觉得他的胃里长出了有毒的蘑菇。晚归的室友多以为我是一个武侠小说迷,因为大多数情况只有武侠才能使人这么投入。 差不多同时我开始了对当代中国文学的关注,我的切入点是先锋派小说。北村《施洗的河》的阅读经验也是很奇异的,之前我读过当代作家贾平凹、王蒙、王朔等人,我从此发现了一个崭新的作家群体,他们被叫做“先锋派”。北村的这本书使我开始对基督教产生兴趣,于是就跟同学一起去思澄堂听布道,虽然不好听,但最大的收获是买了《圣经》,开始翻阅,我把施洗者约翰在旷野的呼告贴在床头:天国近了,你们应该悔改!我把这一路先锋小说家几乎都读遍了,马原、洪峰、吕新、孙甘露、格非、扎西达娃、余华、北村、残雪、苏童等等,其中我最喜欢三位,马原、北村和余华。这种跟西方现代文学的对照阅读是很有意思的,我从格非那里看到博尔赫斯的影子,从余华那里看到卡夫卡和川端康成的影子,而扎西达娃的《野猫走过漫漫岁月》,我敢说就是一次对马尔克斯的翻版。所以有文学批评家出来说我们的先锋派基本上只是把西方现代派给演习了一遍,我觉得很有道理。但这不是说当代作家便没有达到一个高度,他们获得的成就,应该有专文来论述。2001年的时候,马原和格非分别出了一本书,马原的叫《阅读大师》,格非的叫《塞壬的歌声》,回顾了他们的创作生涯,均谈到西方现代派小说对他们的影响,这多少证明了我当年阅读时的直觉。不过我认为当代最棒的还是史铁生,他有深刻的沉思。 当然我也读一些经典作品,值得我一提的小说家有雨果、罗曼·罗兰、茨威格和帕斯捷尔纳克,诗人有荷尔德林、叶芝、里尔克等。如果说现代派文学叫我看到存在的深渊,那么,雨果这位浪漫主义作家,则给了我人道主义精神的滋养。我喜欢《九三年》《约翰·克力斯多夫》《日瓦戈医生》,读这几本小说,曾经不止一次热血上涌热泪盈眶。2003年三联书店出了旅美华人林达的一本书,叫《带一本书去巴黎》,他带上的书,就是《九三年》。 分类: |
| 3、15·杭州·GCY1989·范美忠2003年拥挤的K28路公共汽车不住晃荡,在拥挤的体育场路上停停走走。车载VCD里播放的是SHOWGOOD的动漫“大话三国”,棕黄头发的小姑娘在我前面,专注的看,周围的一切似乎与她毫不相干。GCY发来短消息,他带的辩论队在浙江卫视主办的比赛里又赢了一场,我没有祝贺他,反倒揶揄他,因为他要继续受折磨了。司机和一个农民模样的中年男子起了争执,中年男子企图从前面下车,他几乎用哀求的声音说:“我的腿不好,照顾一下可不可以。”司机用我熟悉的杭州话,他的口吻像冷嘲:“都像你,我们车怎么开?”我没有说话,看着中年男子吃力的挤过我身边,来到后门口。我尽量让出一丝空隙。上车前范给我打了一个电话,告诉我他的手机没电了,我说两个小时后再见。我期待着再见,从他北京上车的那刻起。距上一次见面已经超过10个月了,我努力想了想范的模样,不由哑然失笑,我知道自己竟然在担心忘了范的长相。这怎么可能?一个清晰的回忆便浮现起来。去年5月,在我狭小杂乱的居室,范斜躺在床上,昏黄的台灯光从范的背后照过来,他的脸隐没在幽暗中,我们手里都握着一杯茶,淡淡的热气在灯光下升腾。范侃侃而谈,历数他的阅读史,也谈及他的文章《我的初恋》,说到有趣的地方,纵声大笑。我进了学校的大门,寻找范说的足球场和两层的旧宿舍楼。远远看见范走出来,大叫一声:“美忠!”他看见我,说:“你很准时啊。”范穿着灯心绒的外套,很随便,手插在裤兜里。他换了一幅深蓝色框的眼镜,难道近视又加深了?进了临时的宿舍,一眼看见沙发上的《诗化哲学》,拿起来看,我猜到是GCY的书。GCY总是能找到很多我们从来没有见过的不同版本的书。羡慕。我没有照萝卜坑儿的意思一口猜中他火车上带了《忧郁的热带》,这在电话里已经说了,很遗憾,没有震他一下,只是交给他让我带来的刘小枫《圣灵降临的叙事》。美忠说要看看刘有没有长进。江南的春天总是多雨,湿漉漉的路面不舒服,树色黯淡,玉兰花倒是开的明丽,“湿漉漉的黑树枝上花瓣数点”,叫人眼睛一亮。浓浓的香气氤氲在校园里,怎么着也有江南春天的味道。我们出去吃晚饭,想到还有两个在闲闲书话的朋友,我的同学周,和小宛凌。不久前宛凌还在跟书话里跟美忠谈古诗。宛凌才读高一,古典文学修养好得很。周是个热心而坦诚的人,读书扎实,颇有思考。打电话请他们过来。雨下大了,好在并不远。几个简单的菜,几瓶啤酒。我发现美忠似乎很爱吃酱鸭,一小盘酱鸭放在他面前,他不停的吃,直到吃完,他才到另一盘菜下箸。这就令人想到王安石,据说王安石很邋遢,从不讲究食物是否精美。有一次他的一个下属说王特别喜欢吃鹿肉,原因是一次会餐,王只吃这一盘鹿肉。事情传到王妻子耳朵,她一语道破天机:“鹿肉离他最近吧?”饭桌上对张炜谈得比较多,大学时张炜曾是周专注关心的一个作家,谈话主要在范跟周之间展开。我们发现了张炜的致命弱点,就是将乡村虚假的诗化,而苦难被掩盖了。诗化农村本来就很多,从沈从文开始,包括汪曾祺。在90年代以后,工业化进程使得灵魂无处安托,对农村的怀念便凸现出来,企图在乡村文化中找到“栖居与游牧之地”。这里的问题在于,一则,美忠引用了陶渊明的诗句“田园将芜胡不归”,田园已经荒芜,回不去了,张炜寻找到的,恰恰是虚假的诗意。二则,这种虚幻的诗意,遮掩的是闭上眼睛不看现实,“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张炜不是,他的作品暴露了他的软弱。这也再次印证了一句话:要成为伟大的作家首先要有伟大的心灵!但这谈何容易,对一个严重缺乏精神资源的民族而言!忙碌的GCY发来消息,他回到家里了。我们出发去骚扰他。宽阔的书架齐墙而立,纤尘不然。我们陷在沙发里,握着清茶,抽GCY的中华烟,不住发出浩叹。令人惊讶的一个巧合,周每一次来到GCY家,都下雨。GCY说他是雨师。小宛凌的母亲打来电话,小宛凌做不耐烦状。谈到何清涟、秦晖、林贤治,何其芳、艾青、郑敏,朱鎔基。讨论现代作家的古体诗,范认为鲁迅之后聂绀弩第一,我认为郁达夫不错。总之现代作家的古体诗能够出现“曾因酒醉鞭名马,唯恐情多误美人”之类的名句,就厉害。而鲁迅诗歌则有魏晋风骨。范认为郁达夫古诗胜过散文,散文胜过小说。我承认郁达夫散文最佳,郁达夫传统文人气质浓厚,伤春悲秋,对季节极其敏感,《故都的秋》、《江南的秋天》,可为证明。分类: |
| 家乡散记我家现在住的地方,20年以前还是一个很大的桑园,我小的时候,春天,经常跟几个小伙伴到那里去,摘桑葚吃。有个词牌名叫《采桑子》,我一直以为,说的就是这个事。这几天我看到街上有外地人挑着担子,沿街叫卖紫红的桑葚,就想起小时候那些采桑葚的事情,很有些向往的意思。不过现在我们那里养蚕的少了,桑树林也就砍的差不多了,这种田园牧歌式的情景只能在心里回忆。我的侄子豆豆,4岁,口齿不清,对我特别亲热,我一回家,他就扑到我怀里叫“嗅嗅”(我们这里方言叔叔和嗅嗅有些接近),上次回去,我就想带他去摘桑葚,我妈说,你哪里还找得到桑树呀,只好作罢了。我以为,见到过成熟的桑葚,才会真正了解“红得发紫”这个词的真正意义。真的,那种汁液饱满,吹弹可破的桑葚,放在手里轻轻一握,就会流满手的紫浆,几乎难以洗掉。它的味道甜而不腻,清口爽滑,只要想一想就令人舌底生津。我看到街上挑着篮子叫卖的,很想买了吃,但是考虑到肚子的安全,还是看看想想就罢了。这里有一个讲究,据说桑葚只有在雨水前才可以吃,因为雨水之后,桑葚上就会长小虫子,就有轻微的毒性,吃多了,嘴巴就歪了。这是真的,我就有过这样的经历,很不好意思的回家去,大人看见了,都知道是桑葚吃多了,就嘲笑。谁也别怪,只能怪自己贪吃。时间再远一点,那个桑园是一个大户人家的花园。晚清的时候,那家里一个儿子从军,做到游击,官不大,但是他特别孝顺,给老母亲造了一个花园,因为老母亲很想去杭州,但始终没去成,就给她来个具体而微的,略略有些意思。花园里面就砌了一个四四方方的小池塘,池塘中间是一个四四方方的小洲,种着三五棵细竹,用一座石板桥跟岸连起来。它以前肯定有一个武人认为文雅的名字,“小瀛洲”或者“赛西湖”之类的,但是早就失传了,我们很坦然的管它叫“八角塘”。我现在的家,就在这个池塘的边上。我读高中的时候,我们家搬到这里,在池塘边,我度过了很多读书的时间。呵呵,我可以不脸红的说,我是一个相对文雅的孩子,不野。这个池塘以前是有人养鱼的,在鱼塘里钓鱼不叫钓鱼,叫偷鱼。一个村子大家都是自己人,排起来都是亲戚,所以只有那几个特别顽皮的才会来钓鱼,也不是为了吃,而是好玩。我们年纪小一点的,就抓几条小鱼。拿个盛饭的淘箩,用绳子系住把手,沉到水里,上面撒一些剩饭,剩饭晃晃悠悠的掉到淘箩底,鱼儿就摇头摆尾的游过来,于是飞快的拎起来,也颇有斩获,欢天喜地的回去。池塘因为年代比较久远,所以还是有几条老鱼的,直到我读大学,冬天里他们抓鱼,还有半人高的鱼捉起来,围观的人就赞叹,猜测它的年龄。但是现在没了,池塘周围住满了人,污染比较厉害,初夏满池塘密密的浮萍,深夏满池塘密密的茨菇,那些鱼我估计都被闷死了。我小时候,也就20多年前,他们还在这里捉老鳖呢,夏天的夜里,几个半大的孩子,拿着钓钩、手电,不过老鳖毕竟是很少的,没见到他们钓起来过,粗壮的黄鳝倒是很多,在水桶里卷动。在楼上往南眺望,感觉不错,是一大片田野。再往远处,就是连绵的小山,我估计海拔最多也就6、7百米。我的家乡并不是十分典型的江南平原水乡,而多一些丘陵。那些山并不十分遥远,也就10多里地,于是我们常去游玩,采摘一种野生的坚果,我忘了叫什么名字,反正可以用来制作饮料的,类似于现在的果冻,夏天吃有清凉解暑的好处。山脚还有几户散落的人家,进到山腰就草木茏葱了,有些荒僻。夏天的下午,四周十分安静,虫声寂寂,布谷鸟,就是杜鹃,时不时的鸣叫一声,古书上说杜鹃叫起来是“不如归去”的声音,后来我回忆起来,还真是有那么些意思。我迷过一次路,跟另外一个小朋友,他现在成了一个私人老板。那次是生出“雅兴”去折映山红的,进的深了,只见一座山头翻过还是一座山头,找不到下山的路了。太阳渐渐下去,暮色四合,心里想到妖魔鬼怪、大虫出没之类的故事,两个人被自己的心理活动吓得大哭。那时也就10多岁的样子。后来看《水浒》武松打虎一段描写,“回头看那日色时,已渐渐坠落下去了”,心里想到的就是这么一次经历。后来我们总算找到了一条干涸的山涧,顺着山涧下来,山涧青苔湿滑,摔几跤,鼻青脸肿回到家里,裤子还破了,免不了一顿怜惜的臭骂。我喜欢老家的每一个季节,站在阳台上眺望还算辽阔的田野,心情愉快。春天是荠麦青青,夹杂几块高大金黄的油菜花和低矮的紫云英。夏天茭白长起来了,像想象中北方的青纱帐,茭白就是宋词里经常讲到的“菰米”。我开始看到宋人的句子“水多菰米”,还以为“菰米”是个什么难得的美丽植物呢,后来知道就是我们常吃的茭白,不禁哑然失笑,那些诗意减少了好几分。茭白一般当蔬菜吃,但是也可以当水果吃,嫩茭白,吃起来很松脆,略带甜味。推广起来,或许可以成为城里人时兴的绿色食品呢。映山红花我也吃过,味道略有些酸涩。深秋比较好玩,水稻都收割完毕,我们有几个活动,一个是到田地里掘泥鳅黄鳝,这时最肥了,还有一个就是去放野火。农人们喜欢把那些稻草在田里堆成跺,干枯了,拿回家当柴火烧。我们就成堆的点燃,看它熊熊燃烧。这是典型的坏事,有时主人刚好挑着担子出来,看见了,把担子一扔就追过来,一边咒骂威吓,我们就飞也似的跑,一边幸灾乐祸的笑。最有趣的是烧荸荠田,荸荠的叶子像葱,但是更高拔秀气一些,中间还有一些隔膜,秋天全枯黄了,成熟多汁的荸荠就埋藏在泥土里。我们在荸荠田的上风向点燃,火势就随风蔓延,发出哔哔剥剥的声音。呵呵,真是野火烧不尽呀。冬天得下雪以后才最美,冷而且美。白茫茫大地,给人辽阔的空间感。只是这几年温度上升,已经好久没下雪了,唉,真是遗憾。 分类: |
| 上海博物馆附庸风雅记    日,凌晨5:30分,手机、小灵通、闹钟一起响了,从朦胧中醒来,洗脸刷牙,下楼,走上大街,开始我的上海之行。  天还很黑,熟悉的街道浸没在幽暗里,我像鲁迅《药》里的华老栓,迈着大步。寒风侵人,吹面如刀,不过幸好没下雨。路灯都灭了,只有远处,卖早餐的店铺有零星的灯火,热气氤氲——我熟悉这个小城市的深夜,我陌生这个小城市的凌晨。  寻寻觅觅,好不容易打到一辆的士,到达长途车站已是6:10分,还好赶得到车子,5分钟后,我坐上沃尔沃的高速大巴,前往上海。  太阳在嘉兴升起,只是巨大鲜红的一轮,浑圆,我觉得像咸鸭蛋的蛋黄,阳光还不刺眼,才觉得饿了,吃面包,冰冷。沉沉睡去,醒来车子已在上海的高架桥上行驶,8:40分到达沪太路车站,真快,高速公路真好。    看书画展的队伍从博物馆大门口开始排列,人群迤逦,我问一位排队者:“请问,哪里买票?”回答:“买票?排队吧你!”我顺着队伍向后走,拐了5个弯,走了10多分钟,到达队伍的末尾,已是黄陂南路——天哪,足有一站路!  等吧。这是早上9点。还好是个多云的天气,太阳时而露出脸来,寒风就不那么犀利。人民广场的鸽子很漂亮,咕咕的叫,闲适的在草地上觅食,忽而一只飞起,于是一大群飞起,也算壮观。想起大学时看过的一个电影,古榕导演的《红天鹅》,夜晚,湛蓝的湖泊,一大群天鹅突然飞起,遮天蔽月。  在附近找到一个麦当劳,买热饮喝,补充能量。坐在地上,抽烟解乏。翻带去的书,《东方文化》杂志,看许纪霖的文章。排队上厕所,1元。买《文物天地》国宝展特刊,15元。买矿泉水一瓶、烤肉两串。跟排在前面的参观者聊天,三个读初三的小姑娘,一人手里捏一个鲜红的冰糖葫芦,告诉他们我是中学教师。跟排在后面的参观者聊天,谈论鲁迅,以及教育问题,朱大可,以及《纪念刘和珍君》。    下午1点半,终于进入博物馆,腰酸背痛,打起精神,看展览。  这次展览一共有72件稀世珍品,会聚了北京博物院、辽宁博物馆、上海博物馆的镇馆之宝。按照上海博物馆馆长的话就叫“国之瑰宝的集中亮相,千年遗珍的隆重检阅”。不过这些套话对我来说没什么用,因为我是书画艺术的门外汉,我不太看得出王羲之和王献之在书法风格上究竟有什么区别,此次附庸风雅完全是受了刘翔和钟磊的蛊惑。对于我的劳累,此二人需负一定之责任。  但是我感到自豪的是,我还不是那种完全没有艺术感觉的蠢汉。站在一副副书画作品的面前,心里涌起一种奇异的感觉,这是从来没有过的感觉,似乎所有劳累都消失了,大都市的繁华与喧嚣似乎都离我远去,剩下的唯有宁静与平和。我听说古书读的多了,人就会沉静下去,书画作品何尝不是如此?于是想见前人风范,不由得心向往之。    印象最深的有这么几件:    孙位 《高逸图卷》  是《竹林七贤》的残本。这是我最喜欢的,大概我特别喜欢魏晋风度吧,这副画前停留的时间特别长,也特别有感觉。评论说孙位学周肪,未脱“周家样”,我不知道周家样是什么,只是喜欢。里面有4个人,山涛、刘伶、阮藉、王戎,有抱膝者、有饮酒者,有执扇者,均宽袍大袖,态度自在而形神俱异,大概是鲁迅说的,服食之后,需要发散的缘故吧。想起《世说新语》记载刘伶:“刘伶恒纵酒放达,或脱衣裸形在屋中。人见讥之,伶曰:‘我以天地为栋宇,屋室为裈衣,诸君何为入我裈中!’”一笑。    南宋 梁楷 《八高僧图卷》   第一则记载:僧神光闻达摩住少林寺,乃往。师端坐不闻励诲。光曰,诸佛印法可得闻乎。师曰,诸佛印法非从人得。光曰,我心未宁岂师与安。师曰,将心来与汝安。光曰觅心了不可得。师曰,与汝安心竟。这就是禅宗吧。  好玩的是,这些和尚相貌奇崛,类似西域人士,而且均非完全光光之头,后脑勺都留有一圈疏疏之发,倒像秃顶之人,哈哈,有此想法,真是唐突得很。    唐 阎立本 《步辇图卷》   以前在中学历史书上看到,很小一块,黑白。看到真迹,吓我一跳。一是色彩鲜艳,历千年而不失其真,一是细节真实,吐蕃使者身着的衣服,花纹细密,层次分明,作者一一描摹,这种考究令人惊叹。一般认为中国画多为写意,只是略具神韵,想不到工笔也可到如此考究之地步。    北宋 赵佶 《瑞鹤图卷》 《柳鸭芦雁图卷》   赵佶的画和别人有不同,他的造型特别饱满,鹤飞于宫殿之上,云气蒸腾,似乎是要渲染瑞气祥和的环境。柳鸭与芦雁也胖乎乎的,态度闲适,营养丰富,呵呵,也似乎是锦衣玉食啊。    北宋 苏轼 《行书答谢民师贴卷》   书法就像苏轼这个人啊,没有丝毫做作,行其所当行,止其所当止,行云流水,毫无凝滞。感觉就是,他想怎么写,就怎么写,就怎么好看。前阵子刚重读了《苏东坡传》,又重新把《前赤壁赋》背出来了,现在有这个机缘,站在苏轼真迹前,心里这个感觉啊,简直飘飘欲仙。    唐 虞世南 《行书摹兰亭序贴卷》  人云亦云吧,叫做书文兼美啊。《兰亭集序》之文,我倒早就能够成诵,却对此书法的的妙处难赞一词,只是脚步徘徊,留连许久。旁边有一青年,不住跟我搭话,似乎极其激动,我怀疑他是港台人士。他不住的感叹文化的失落,倒于我有几分共鸣,的确,我们离古典文化传统,似乎越来越远了。曾岁月之几何,而江山不同矣。还是保持沉默吧。    看完书画展出来,已是傍晚17点多,才发现还没吃中饭,觉得浑身乏力,饥肠辘辘,几欲晕厥。为了安慰自己,狠吃必胜客一顿。赶上回小城的车子,到家已是21点之后,急忙躺下,腰背胀痛,辗转难安,狂做一夜之梦,那些书画名作,不住的在眼前盘旋,时而真切,时而迷离恍惚。  唉,门外汉附庸风雅,真累。分类: |
| 我的语文老师(小学)我一直在家乡那个江南小镇上读书,直到高中毕业去杭州读大学。现在回忆起来,读书的时光很美,很有趣,虽然吃过很多老师的苦头,但是一点也不记恨,反而觉得很好玩。我属于那种有点小聪明,读书不用功,但是成绩还不算最差的学生。不会闹什么大漏子,但是小错误不断,老师批评责罚,就虚心接受,然而坚决不改。现在我自己当了老师,想到自己以前调皮捣蛋的生涯,就无论如何对学生凶不起来,装不出道貌岸然的样子,尤其对那些调皮贪玩的男生,竟而至于有些纵容,甚至串通一气欺骗班主任,想起“教不严师之惰”这样的话,自己就觉得好笑极了。我读书的厄运是从读小学一年纪的第一天开始的。一个大教室,40多张小桌子、小椅子,平时一起玩尿泥的一群小兔崽子都假模假式的坐着,好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了,就觉得特好玩。班主任讲课堂常规,我坐在小椅子上摇啊摇,就把脚伸进课桌兜里了,像摇椅一样,认为是一大发明,跟同桌说你看你看,同桌假装没看见,老师看见了,于是第一天上学就罚站。班主任姓徐,她是一个高个子的中年妇女,50多岁吧,教了我两年,既教语文,又教数学,我吃了她很多戒尺板子,那其实不是真的戒尺板子,而是老师在黑板上画直线用的一把木尺,打手心,真打,手心都红了。我一二年纪时的苦头很大程度是因为我哥哥的影响,我哥一二年纪时的班主任也是这个徐老师,她一对比就出来了,怎么哥俩一点也不像呀!我哥大我4岁,读书很好,每次都是全校第一,我就没这么优秀了,最好一次考到全校第十,自己还得意洋洋,回家向父母炫耀,说:嘿嘿,我哥第一,我第十!我们农村有一个假期,叫做“农忙假”,长则一周,短则三天,因为大多数老师都是民办教师,家里还有两亩薄田。农忙假自然有很多家庭作业,我大概天性比较散漫,用我母亲的话,叫做:老虎追到脚后跟还要回头看看雌雄。所以假期开头几天,作业是绝对不做的,一直到明天要上学了,今晚才开始加班。但是时间来不及了,加上夜深,瞌睡上来,于是马马虎虎就算了,第二天老师检查,自然又被叫到办公室,挨手心。那时徐老师自己有一个休息室,很简单,一张床,一张书桌而已,但是在我的眼里,简直是龙潭虎穴,老师叫我进去时,脚步踉跄,磨磨蹭蹭,恐怖的要命,但终于还得进去,很乖的把手伸出来,挨完板子,几乎红肿起来,火辣辣的痛,但是如释重负,终于捱过了这一关。徐老师现在不知道还是否健在,在的话,要超过80岁了。她的丈夫,原来是附近一个小学的校长,在文革中吃尽苦头,包括被人扔进粪坑。我始终对他们一家保持着尊敬,不过徐老师带给我的只有责罚,留在记忆里的连一句表扬也没有,那时,表扬是属于乖巧的女生的,我记得一个漂亮的女生叫赵姣,课堂上朗读课文老是她站起来,背诵课文《神笔马良》什么的,都要到她那里去背,我们一直仰视她。不过后来她高中没考上,就不知后事如何了。除了挨板子以外,我记得最清楚的是徐老师教我们拼音的场景,几句话还会背:张开嘴巴aaa,一把椅子hhh,一挺机枪kkk……到三年级,我才碰到一些好运,因为班主任兼语文老师是我们自己村的,年轻英俊的赵老师。他那时正在追同校的一个女老师,很漂亮的女老师,乌黑发亮的披肩长发,剪得十分整齐,还穿高跟鞋,真时髦啊。她教音乐,弹风琴,唱歌还是满好听的。我们教室旁边是大会堂,有几张乒乓球桌,我们年轻的赵老师经常陪美丽的女老师打球,他总是腼腆的笑着。不过后来,赵老师失败了,美丽的女老师嫁给了一个供销社的矮个子小伙,我们义愤填膺,从此再也不喜欢这个女老师了,似乎跟赵老师一样,尝到了爱情的失败,唉,理想主义与现实主义的碰撞。我有生以来第一次作文被表扬,就是在三年级,因为是第一次,就记得特别清楚。作文的题目是《第一次洗红领巾》,被老师拿到全班同学面前读,我又害羞又兴奋,激动呀!作文里面有一个细节描写,说我在池塘边,脚下一滑,差点掉进池塘,还有就是用了太多的肥皂,被我哥嘲笑。在那时的作文里,我哥总是以我的对立面出现,他可真冤。作文里的细节自然全是虚构的,从小我就没洗过红领巾,但是竟然被表扬了,这使我振奋,从此就爱上了作文,也最初的了解了文学的虚构性。四年级是我大展鸿图的时候,虽然仍旧老是被罚站,但我作文写的好的名声已经确立下来了,于是老师对我的感情似乎可以用爱恨交加来形容。我们的班主任兼语文老师叫张千,他住在学校的宿舍里,旁边是一个简易厕所,厕所门口还放着几只粪桶。这个老师的可恶之处,在于他把不听话的男生叫来之后,就命令站在粪桶旁,然后自己离开干活去了,我们却不敢动,一直在恶臭之中等待他回来处理我们。我被多次罚站在粪桶旁,原因是午睡不认真。我们午睡必须趴在课桌上睡,由一位班干部看管,自然,有时班干部自己也睡着了,我们几个就溜出去,在天井里打玻璃球,往往是凑巧张千出来了,逮住,臭骂一顿,等待我们的命运就是站到粪桶边。我最风光的一次是参加全区的“故事大王”比赛,其实我在预选赛时就被刷下来了,但还是在学校赢得了故事大王的名誉,成了一部分同学围绕的主角。哈哈,自我感觉极其良好。准备参赛的过程是很麻烦的,我已经忘了这是个什么故事了,只记得很长,首先我得把它背出来,痛苦,然后有表情的叙述,虚伪。张千把我叫到他的宿舍,叫我在他面前试讲,他就顾自己坐在小椅子上洗脚。这个情景我记得很清楚。张千的儿子大约5、6岁的样子,他在我旁边,很好奇的看我,眼睛贼溜溜的。5年级的语文老师没什么好讲的,她比较粗暴,脸形长得很凶。她最大的错误就是让我当班长,结果一个学期以后又把我撤了。我的作文开始写三中全会,还是被朗读,但是她把一个字读错了,“层层漂亮的楼房耸出地面”,她把“耸”字读作了“耷”。<img src="../Photo//63.jpg" alt="豆豆的怪样分类: |
| 1984、疯子“信奎”、以及残酷的青春我的朋友,具有神秘主义倾向的gcy1989曾经向我描述过事物之间存在的某种隐秘的关联。那是近10年前了,我们蹲在学校通往食堂的唯一一条水泥路边,夹竹桃花下的一块预制板上,捧着饭盆,吃大排、吹牛皮。前几天傍晚,我在D版碟片店一大堆枪战片中找到雷德福《1984》这张碟的时候,再度感到了众多事物之间存在着的这种隐秘关联,夸张一点说,近乎神示。我满怀不可告人的狂喜。因为前一天晚上,我临睡前翻到了《1984》这本书,而第二天下午,又在网上跟宛月凌mm讲到了这本书,以及我在1984年,这个残酷年份的一些记忆,印象深刻。温斯顿的工作,近似一个文化警察,他负责修改过期报纸上与现实不吻合的数据和事件,使之与当前口径统一。这是一件重要的工作,类似于毁尸灭迹。他把过期报纸上的“错误”消息扔进“忘怀洞”,叫一阵大火吞没,从此天下太平,老大哥的英明神武接近与生俱来。这个细节不由得使我记起了老家那个叫信奎的疯子,他有过与此类似的言论。那是一个阳光灿烂的下午,街上一个卖鱼钩的摊位前,他正在指责摊主看当日报纸的行为,他说报纸自然要看前几年的,最起码5年前,因为这样,才会知道他们说过的,有没有变成现实。信奎不是无论何时都处在疯癫之中,清醒时,总是衣冠楚楚,穿戴都很整洁。他个子高挑,哪怕要求再严格一些,我们仍可以把他看作一个美男子。在我成长的那个江南小镇,很少有人不知道信奎的大名,因为信奎的疯癫,恰恰给他们带来了欢乐。我曾经和几个顽童一起,一路跟随疯病发作的信奎,从府洲路,一直到姚毛弄,观看。信奎穿已经褪色的草绿军装,扎鲜红的腰带,背上还插着一把黑色雨伞,一路走,一路手舞足蹈,嘴里还唱着京剧《智取威虎山》片断。很明显,他模仿的是杨子荣,那把黑色雨伞,就是他的枪。信奎全然沉浸在自己的世界里,狂欢,物我两忘。我经常记起的,还有一个春天的夜晚,我们一群青春正在内部骚动的少年,到处游荡。还是在姚毛弄口,我听见信奎在骂人,大意是叫楼上的人下来,可楼上的坚决不肯。僵持了一段时间之后,信奎骂骂咧咧的走了,嘴里嘟囔:这年头,上去的人,就不想下来。关于1984的记忆十分清晰,因为这一年,国庆35周年大阅兵前,我家的邻居买了村子里第一台黑白电视机。西湖牌,12寸。邻居是一个皮匠,他的儿子叫赵总林,比我大3岁,我一段时间里跟赵总林保持着密切的交情,原因很功利,因为他的父亲有很多书。《明英烈》、《说岳全传》、《隋唐演义》等,都是我用近乎卑屈的态度借来看的。我的功利性表现在,当我不再满足于看这些书的时候,我就跟赵总林疏远了。为了借书我经常帮赵总林照顾他父亲的皮匠摊。傍晚收工时,我会乖巧的帮他们推车,以期获得他们的好感,他们父子的精明也在于,他们充分利用了我想看书的欲望,支派我做包括打两斤老酒在内的事情。这件惊心动魄的事情就发生在我和几个另外的孩子帮赵总林收摊的一个傍晚。街上已经没有什么人了,南货店黄黑色的木板门下,蜷缩着一个蓬头垢面的女人,我们都认识她,她是镇上跟信奎一样有名的女疯子,名叫梅英。赵总林在她面前停住了,开始逗她,叫她唱歌,继而跳舞。我们几个跟班的小男孩同样处于极度兴奋之中,狂笑不已。赵总林也控制不住了,那种戏弄玩物的促狭念头开始进入癫狂,他叫她脱裤子。梅英站住了,说,对面必须站一个男人才脱。赵总林就在对面站好,梅英开始解裤带,我们几个小的都呆住了,紧张的一声不吭。四周一片阒寂。就在这一瞬间,一种巨大的恐惧突然攫住我,我觉得天昏地暗,转头就跑,一路狂奔,离开了他们。分类: |
| 自由的生命实践——读林贤治《鲁迅的最后十年》《鲁迅的最后十年》,是一本很漂亮的图文书,710×980毫米的大开本,叫做“纸生态书系·独立学术典藏”。我以前在网上看到林贤治这个长文时,根本没有想到会以这么漂亮的形象出现。那是去年6月间的时候吧,对着屏幕读14万字的长文,看的人眼睛痛,最终就没有读完,只记得他的题记,路德的那句话:因为他们沉默,我才将之传达。这次读完之后,觉得很沉重,跟读林贤治另一名文《五十年:散文与自由的一种观察》的感觉不同,那是畅快,有人对此文的评价“剥皮见骨,洞烛幽微”,说的好,使当代一些所谓散文名家无处藏身。这本《最后十年》,虽然出于林贤治对鲁迅的私人感情和林贤治的诗人本性(林贤治有诗集《骆驼和星》、《梦想和忧伤》行世),全书14万字里,文字张弛有致,充满了内敛的激情,那种深藏于语言深处的绵密情感,偶尔露出峥嵘一角,就能击中读者心灵。但是我看完,还是觉得沉重,甚至有些压抑。林贤治有鲁迅的传记《人间鲁迅》,还有另外阐释鲁迅的文章,比如《守夜者札记》和《鲁迅的反抗哲学及其运命》。《人间鲁迅》作为鲁迅的传记,重在廓清多年来对鲁迅无意的误解和有意的曲解,尽量还原到一个“人间鲁迅”的形象。《守夜者札记》和《鲁迅的反抗哲学及其运命》重在阐发鲁迅的生命哲学,从其思想来源,谈到现实的选择。鲁迅如何“自在暗中看一切暗”,如何“肩住了黑暗的闸门”,如何“抉心自食”,糅合着生命的焦灼。这本《鲁迅的最后十年》,林贤治阐释的反抗与斗争,更侧重于社会政治方面。这种反抗与斗争是全方位的,从国民党的一党独裁、到“第三种人”、到“左联”内部的“革命工头”。不过,内在的思想理路总是一致的——基于鲁迅的个人主义,基于鲁迅对自由的生命实践。通过这几本书,林贤治似乎有这么一个意图,就是试图从“心”、“外”两个方面,尽可能来确立一个完整真实的鲁迅形象。《守夜者札记》和《鲁迅的反抗哲学及其运命》是指向于内心的,而《最后十年》,更侧重于“外”,社会政治层面。当然阐释“外”的方面,其植根,还是在于其生命哲学。这两者事实上纠结在一起,无法分开,这是勿庸置疑的。这10年是一个怎么样的时代呢?最关键的一点,就是国民党一党独裁渐成气候。这是根源。我们知道,正是一个国家的政治制度决定了其文化创造。所以鲁迅的反抗,其指向,归根究底在独裁对自由的剥夺。思想钳制,是独裁的一个标志。林贤治抓住的具体表现,就是书报审查制度,书报检查制度可以说是同权力共生的,可以说,世界上没有哪一个民主的、发达的国家,历史上没有出现过书报审查制度。从秦始皇到希特勒,人民头脑僵化、知识封闭,是他们乐意看到的。另一个,这一时代,五四时期同一个战壕的战友,就变成权势者的帮忙或者帮闲,林用的一个词是“廷臣”。林贤治批判胡适,就在这里。胡适有过这样的话:一个政府有权力维护自己的统治。那么是不是有权力动用暴力镇压?这些所谓自由知识分子的转向,我想有政治高压的因素,也有中国的知识者本身的心理结构的因素。五四精神的蜕变,鲁迅看的很明白,那些打着自由旗号的人,恰恰是把自由作为了一种沽名钓誉的工具。正如甘阳指出,那一代人,很多是把“德先生”“赛先生”作为了一种工具或云手段,而非价值本身。这和鲁迅恰成鲜明对比,鲁迅从来没有高声空喊自由,自由对于他,是一种内在于生命的本质冲动,离开了自由,人生将毫无价值可言。对一个拥有智能并想生存的人来讲,剥夺自由无疑意味着剥夺生命,因为他即使仍旧能够生存,却无法运用自己的智能来生存了,不过我觉得这里所谓的“自由”,跟鲁迅所谓的自由,还是有些不一样。再之,一个奴性深重的国度,肉体的生存盖过精神,甚至成为唯一。我们的理性,只有实用理性,或者如任不寐所谓,是“灾民理性”,只要如行尸走肉般活着就够了,会遗忘、会自欺。这是很值得警惕的。以上是鲁迅的“敌人”。那么,所谓同路人又如何呢?“左联”是鲁迅亲自参与组建的,可是“四条汉子”以及所谓“革命的小贩”的所作所为又令鲁迅感到“寂寞”。鲁迅用一个“横站”的词语来形容自己的处境,他既要防备前面敌阵里的刺刀长矛,又要提防自己阵营里的暗箭,所以只好“横站”。鲁迅在致萧红信里说到:“敌人是不足惧的,最可怕的是自己营垒里的蛀虫,许多事都败在他们手里。因此,就有时会感到寂寞。”鲁迅认为他们手段巧妙,全然不顾革命的大众的利益,只是借革命以营私。当然,这里跟鲁迅更多的看重个人素质也有关系,可以说,鲁迅从来对严密的组织是怀有戒心的。因为统一的组织,统一的思想和统一的行动,会忽略个体精神的独异性。这还是跟鲁迅的思想基础相关,鲁迅在《随感录三十八》中讲到“个人的自大”,“独异”,类似与一种强力意志,一种反抗一切既定价值与规范的力量。所以,我觉得,林贤治这本书侧重的是阐释鲁迅指向于“外”的一种反抗。虽然明确的内外之分不可能,但各有侧重还是有可能的。跟鲁迅相近,林贤治有强烈的现实关怀,他始终关心的就是当下。他的血性,随处可见。《鲁迅的最后十年》 林贤治著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3年4月第一版 定价:23.80元分类: |
| 谁是凯尔泰斯?——关于凯尔泰斯中篇小说集《英国旗》日,瑞典皇家文学院宣布将当年度的诺贝尔文学奖授予匈牙利作家凯尔泰斯的时候,全世界都在询问同一个问题:谁是凯尔泰斯?而凯尔泰斯本人,在接下来几个月里,始终在报纸、杂志、电视上温暖的微笑着,他幽默的为自己的“一夜成名”解嘲:“我必须站在媒体宣传和记者群中,成功也是要付出代价的。”凯尔泰斯·伊姆莱于日出生布达佩斯的一个不信教的普通犹太家庭,1944年夏天,年仅14岁的凯尔泰斯被德国纳粹投入了臭名昭著的奥斯维兹集中营,之后又被转到了德国境内的布亨瓦尔德集中营,直到1945年被苏军解放。这段经历对凯尔泰斯是至关重要的,他的情绪在那里被奠定,处女作《命运无常》就是以这一段经历为基础。凯尔泰斯曾在一次演说中承认:“每当我构思一部新的作品时,总要想到奥斯维辛。”他近乎疯狂地抨击高墙、铁网、限制与迫害,他的精神更加地向往自由、更加地喜欢叛逆和否定。这部到1975年才得以出版的自传性作品,使他开始孤独的思想跋涉,并在二十七年后将“凯尔泰斯·伊姆莱”——这个一度让全世界感到陌生的名字,镌刻到了世界文学史的丰碑上。瑞典皇家文学院的授奖词说,凯尔泰斯不但用极具个性的文学创作,揭示了人类恐怖的堕落与沉沦,而且通过文学创作,以一个脆弱易伤的个体对历史进程中的野蛮暴政相抗争。译林出版社2003年6月版的《英国旗》包括《英国旗》、《笔录》及《寻踪者》三个中篇,这是国内第一次出版凯尔泰斯的作品。和长篇小说《命运无常》相比,这些中篇在创作时间上相差了近三十年,但从内容上看,《英国旗》则是《命运无常》的续篇。《命运无常》描写的是“少年克维什”在纳粹集中营中的恐怖经历,《英国旗》讲述的则是从集中营出来的“青年克维什”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所度过的灰色日子。如果说,在《命运无常》中,凯尔泰斯的批判指向是大屠杀,那么《英国旗》就是对冷战时期的匈牙利现状发言。但两者的归结点是一致的,就是揭开人类不愿正视的疮疤,那些真实的发生在我们身上的,对自由的剥夺和对人性的摧残。我们明白,在世界的任何一个角落,都充斥着脚镣、控制和不平。凯尔泰斯的锐利在于,他发现了我们习以为常的奴役与扭曲,这种眼光使得凯尔泰斯成为当之无愧的大师。正如匈牙利另一位作家艾施泰尔哈兹·彼特说的:“世界上有一种痛楚和一种彻底的屈从,我们只有通过凯尔泰斯的眼睛才可以看到。”在《英国旗》里,青年克维什从纳粹集中营满怀希望地回到自己“解放了的祖国”,却意想不到地坠入了另外一个野蛮专制的、不带“铁丝网”的集中营。无休无止的运动、批判、逮捕、关押、审判,“在监狱或者拘留所的走廊上,那些双手背后、脸冲着墙站立的犯人,就像细菌一样疾速地繁殖……甚至可以这样说:就连监狱之外的所有人——而且是不分男女老少的每个人——实际都这座监狱里的囚徒,只不过是被视为‘无期假释’而已。”于是,本来作为记者,希望开始“表述的冒险”的克维什,最终放弃了传统意义上的“文学写作”,开始了“非语言表述的冒险”。他成了一个丢掉笔的作家,一只收起翅膀的飞鸟。问题是,既然笔是作家唯一的工具,那么丢掉笔的作家,还是作家吗?冷战时期匈牙利人的生存状态,就这样严峻的呈现出来。《笔录》讲述的是一件寻常小事,也许许多人都曾经历过:“我”在去奥地利的国际列车上,由于没有按规定审办“外汇携带许可”,被海关工作人员“合法地”扣留了准备“非法”携带出境的四千先令……但就是这么一件看似寻常的小事,“我”意识到自己是“一个几十年来饱经折磨、屡经驯化了的人,是一个无论意识中、个性上、还是在神经系统都深受创伤的公民——但是,与其说是一位公民,更不如说是一名囚徒”,据说人生而自由,却无往不在枷锁之中,长期在这种枷锁之下,“公民”不存在了,因为独立的意识不存在了,剩下的只是囚徒,或说奴隶。通过这次没能实现的旅程,他感到“我就是自己的小说主人公的一个特殊翻版,我也和克维什一样动身走向一个宽广的世界,却抵达到一个位于上帝背后的、肮脏的边境小站,那里就是我的家,我贫困、绝望、落魄地回到了自己的家。”这种深刻的内省使作家始终处于矛盾与痛苦之中,他的控诉沉重而内敛,是一种积聚在深处的愤怒,偶然露出冰山一角。他在结尾写道:“虽然,看上去我是在乘着火车旅行,但是列车上所运载的却是一具尸体。我已经死了。”《寻踪者》中的特派员身上凸现了世界的荒诞性。怀着某种隐秘目的的特派员,一次次地试图寻找蛛丝马迹,一次次地惨遭挫败,到最后他无法确认自己到底在追寻什么,从而陷入荒诞之中。但是意外的发现是,他需要证明的,仅仅是自己目前的存在而已。匈牙利文艺评论家法洛什·罗伯特指出:在小说《寻踪者》中,作者借用卡夫卡的文学手段处理了一个十分沉重的主题……然而对人或物的处理上,所表达出来的并不是卡夫卡式的困惑,而是一种悲剧性的解脱。凯尔泰斯的语言无疑是充满哲理的,他在小说中讲到:“至今为止,在这个地方谎言一直是真理;然而今天,就连谎言也不再真实了。”在斯德哥尔摩的获奖演说中,凯尔泰斯说道:“对他们(凯尔泰斯的祖父祖母)而言,把犹太教视为自己的宗教,把匈牙利视为自己的祖国,这是自然而然的事情。然而,我的外祖父母死于纳粹的犹太大屠杀。在拉科希的赤色统治下,祖父母的生活再次被摧毁,他们跟随其他的犹太人一起,被迫将经营多年的家园迁到了匈牙利的北部边境。我想,我们简单的家史浓缩了、反映了这个国家近代历史的痛楚。它教给我的,不仅有辛酸与悲哀,更有伟大的道德潜力。”这段话可以看作凯尔泰斯的夫子自道,他的创作始终关注着家国命运,以及个体的生存,作品的犀利来自心灵的深邃以及对整个人类生存状况的超越性的关怀。也正如他在《南德日报》记者采访时说的一句:“我要成为一位作家,一位与当时周围的意识形态、与国家所倡导的文学无关的作家。”分类: |
| 二、4月18日晚,浙江财经学院学思楼报告厅  崔卫平、傅国涌、昝爱宗、见森  主讲:崔卫平  话题:关于哈维尔    晚上6点半,崔卫平傅国涌昝爱宗诸位先生准时到达。财院学思楼报告厅里坐的人并不多,大约20多个人,这使我觉得有些遗憾,毕竟这是崔卫平老师的讲座啊。但想到傅国涌老师说的达摩祖师西来的故事,又有些释然。  主持人大约是财经学院的,一个小伙子,略有些羞涩。他说现在大家谈的都是一些较为前卫和先锋的事情,能够坐在这里谈哈维尔,很难得。崔卫平老师笑着纠正说,哈维尔也是一个很先锋的话题。    崔卫平先生的谈话从哈维尔生平开始。哈维尔是一个荒诞戏剧作者,也是一个先锋诗歌的作者,比如说哈维尔的诗歌形式接近一些几何形状,有的像金字塔。崔几次说,哈维尔是一个乐观和幽默的人,他的荒诞戏剧叫人从头笑到尾,即使他后来当了总统,还老是坐着童车,在楼梯上滑上滑下。这样对一些细节的不厌其烦的述说,我觉得只是想说一个问题,就是哈维尔从来没有想过要当总统,他只想做一个有正常生活的人。崔几次引用波兰思想家米奇尼克的话:我们只想做一个人,但是客观上却做了一个英雄要做的事情。这个说法跟傅国涌老师几次提到的,他只想做一个正常社会的普通公民的说法十分接近。傅国涌先生在《生活之树常青》这个访谈里讲到,希望过“一种属于我们自己的普通而有尊严的生活”。这句话很震动我。  崔卫平先生讲到了她走近哈维尔的经过。她有一个朋友,老是将一些他不用的书送给崔,崔就将他们随意堆在书架上。有一次,崔在书架上随意翻阅的时候,看到了哈维尔文集的英文版,就是那个朋友送来的书堆中的一本,她读了开头一段,当时的感觉是如受电击。崔说当时她女儿要放学了,她要做饭,吃饭的时候她还在想,这个哈维尔是谁,怎么这么厉害!后来去翻,才发现是捷克总统。这后来才下决心去翻译。    崔卫平的讲座始终紧贴着一个词语:敏感。他认为哈维尔作为一个人,有一种道德上的敏感,这种敏感是跟一个人对日常生活的态度有关的。崔从3个角度来谈这种敏感。    一是对真实的敏感。崔说哈维尔的语言是十分难以翻译的,因为哈维尔的语言是一种缠绕着、复杂的语言,他从不急于表明一个观点,作出一个结论,而是努力贴近现实,努力将复杂的、缠绕着的事实本身呈现出来。崔卫平指出,这里跟哈维尔的现象学背景也有关系。  崔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卖西红柿的橱窗里贴着“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这个标语的事实。张贴这个标语不是说这个店老板非得将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不可,而是在表明,我很听话,我有权留在这里。说到底这里面隐含着一种恐惧。第二个例子就是一个摇滚歌手被迫害的事,哈维尔觉得这件事与“我”直接相关,于是站出来说话。  有趣的是,我刚跟周仁爱走进财经学院时,看到一幢巨大建筑物的正门,就悬挂着大幅标语,意思是要办实事、求实绩之类的,我当时跟周兄相视一笑,都想到了哈维尔讲述的这个故事。    二是哈维尔对尊严的敏感。哈维尔有一句极其牛叉的话:我们有选择自己喜欢的洗衣机牌子的自由。这句话一语道破了后极权社会人们的生活景况。而这最终将导致整个社会的道德瘫痪。这里傅国涌老师提出来一个问题,就是我们中国,为什么就不能出现像哈维尔式的,具有深刻洞察力的人物。  这个问题引起了大家的较为热烈的讨论,崔说可能因为是我们的作家、艺术家,对尊严感不够敏感。崔讲到了冯小刚电影《手机》里的一个镜头,徐帆拿着手电筒去照睡觉的学生的脸。这是多么粗暴的行为,崔说只有奥斯维辛的纳粹才对犹太人这么干,可是我们中国却很少有人意识到这一点。  不过我们接下去的讨论似乎有些偏离这个问题本身。我没有发言,我的想法是这样的,我们几千年专制的历史下来,从来就没有过个人尊严。王小妮有一篇文章,讲到学校对孩子的教育,引了鄂伦春人“熬鹰”的例子,鹰被驯服的过程,首先是鹰头被不断的拨弄,使最傲慢的鹰也被迫放弃了他的自尊。我们的尊严感就是这样丧失的。  傅老师后来自己试着回答了这个问题,就是我们那些知识分子,在思考力上,对最能表达思想的语言把握不够,没有一种具有穿透性的把握。  这个回答引起了崔老师的不满,她说啊你自己提一个问题,然后早就想好了答案,还让我们来回答。众笑。  还有一次会意的笑是傅老师在讲到我国的出版事业时,批评了当前出版界的急功近利和泡沫化,而像崔卫平先生译的《哈维尔文集》这样的好书,却不能正式出版。后来我在提问时说到了这点,我引用了在世纪沙龙看到的一个帖子《姜昆你想讽刺谁别以为党不知道》。因为我读哈维尔,似乎没有一个地方不是在对我们的当下发言!    三是对责任感的敏感。这里崔又引到了克尔凯郭尔“隘口”的说法,个人就是一个隘口,这个隘口存在于人的秘密中,这个秘密是什么,人就是什么。哈维尔则进一步指出,这个秘密就是人的责任感。崔还谈到加谬对“反抗”的定义,就是回过头来。  崔还讲到一点,对我很有触动。就是只对事情呈现出来的部分发言,看得见的说,不揣测动机。并要时时反思自己,毕竟我们都是喝狼奶长大的。这是针对一位浙大学生的问题所作的回答。  针对一位女同学涉及到民族主义和爱国主义的问题,周兄抢过了话筒,说,崔老师这个问题我帮你回答。接着就条分缕析,侃侃而谈。看来萧雪慧老师那篇《爱国主义辨析》,的确使周兄深有感触。  我因为自己毕竟较为倾向于文学,所以问的是关于米兰昆德拉、伊凡克里马和海子。崔主持翻译的捷克作家伊凡克里马的书已经出版了好几本了,可惜我还没有看到,至今只看到崔收在《积极生活》中的《布拉格精神》对他的介绍,以及以前译林出的一本《我快乐的早晨》。海子,崔说他一个人担当了整个时代的断裂与虚无。  米兰昆德拉说得多一些,这也是我最感兴趣的。我觉得米兰昆德拉是以一种自视为智者的姿态出现的,所以他有自己对历史、对政治的看法,与哈维尔不同。理由之一是,正如《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一开头的话,因为历史不断重演,类似于尼采所谓的“永劫回归”,于是“在这个世界上,一切都预先被原谅了,一切均可笑的被允许了”。理由之二是同样在《生命》这个小说里,弗兰茨《伟大的进军》,结果充满了误解、作秀和争夺,弗兰茨终于不明不白的,很不体面的死在南亚。这跟他出发时那种伟大的念头形成一个强烈的讽刺。理由之三是《慢》,那个来自东欧小国的昆虫学家,和那些来自西方的学者之间的误解。这些都说明米兰昆德拉对政治的看法,一切都预先可笑的被原谅了,笑是米兰昆德拉消解一切的手段。  这番话被崔卫平先生斥之为“鬼话”。不过从这个词语我也看到了崔先生的真诚。崔先生有些激动,她反驳说:这消解得了吗?我想我很理解这句话背后的,很多沉重的东西。  事实上我对米兰昆德拉的看法很接近崔先生。我觉得米兰昆德拉身上有一种犬儒心态。我觉得他在1968年之后所有的小说创作,都是在为他自己当年的怯懦与不负责任辩护。只是作为一个小说家,他的小说本身极棒,叫人着迷。    昝爱宗话说的很少,只有在谈到公民这个词语时,才讲到我们没有公民社会这个土壤。结束时我说昝老师话太少,他说他不太习惯这样的场合说话,最好是小范围的讨论。见森很年轻,不过思路极其清晰,给我和周都留下了较深的印象,我已经是第二次见他了,上一次是在温克坚策划的许向阳先生的座谈上。  我的遗憾是,这次只带了崔卫平先生的《积极生活》请她签名,忘了带《哈维尔文集》了。回来后翻着《哈维尔文集》,开始觉得有美中不足了。    北国之春首发分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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