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半夜敲门问题 鬼会不害怕一说呢 谁来告诉My

对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的感悟_百度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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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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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能喜欢  关闭帖子、删除帖子、锁帖子能解决问题吗?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你院的法官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与下级法院的法官联合起来造假,制造冤案,狼狈为奸,丧德败行,廉耻丧尽,人面兽心,利欲熏心,仗势欺人,欺善怕恶,助恶压善,助纣为虐,为虎作伥,同流合污,沆瀣一气,相互勾结,上下串通,左右联合,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瞒天过海,藐视法律,践踏法律,亵渎法律,玩弄法律,胡作非为,胆大包天,丧心病狂,丧尽天良,欺压百姓,欺负弱势群体,无视党纪国法,置国家的法律法规于不顾,冒天下之大不韪,炮制出司法史上极其罕见、极其卑劣、空前绝后、登峰造极、史无前例、闻所未闻、见所未见、惊世骇俗、骇人听闻、惊天动地、卑鄙无耻、龌龊不堪的枉法裁判案。马俊杰、叶红、孙勇斌、段奕如等法官的心里根本没有“人民”二字,缺失国家法律法规的约束,成为无法无天,竟然没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却再审,裁定在前,立案在后,进行造假违法办案,肆无忌惮地制造冤假错案,明目张胆地枉法裁判,其行为不仅突破了一个人民法官应该具备的职业道德底线,而且还触犯了国家《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你院不仅不对这些违法犯罪的法官给予严肃处理和追究,还千方百计的去阻止检察院依法行使监督权,不择手段地去堵检察院的抗诉,对受害人的冤案不予纠正,对判错案的法官不进行处理,对犯错误的法官竭尽全力的加以保护,对受害人的喊冤帖采取关闭、删除、锁帖,请问你院还是人民的法院吗???  为什么不妥善的解决问题呢?为什么不能勇于纠错呢?为什么不还受害人一个公道呢?法院为什么不能伸张正义、主持公道?只是一味的去关闭帖子、删除帖子、锁帖子不仅不能解决问题,而且是在饮鸠止渴、杀鸡取卵,是极其愚蠢的做法!只会火上浇油,激怒受害人,激化矛盾,使势态愈演愈烈,事态越来越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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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什么是成功的人?就是今天比昨天更有智慧的人,今天比昨天更慈悲的人,今天比昨天更懂得爱的人,今天比昨天更懂得生活美的人,今天比昨天更懂得宽容的人。
  楼主别激动。和诣
  在与民生、民利、民权息息相关的大事上,公权决策把民意甩到一边,这是一厢情愿,并无群众基础,决策即便得以强制推行,那也会阻力重重,难以收到预期效果。
  深圳市市长许宗衡被双规,家中一大保险柜久不能开。一识货中纪委官员说:此乃声控锁,密码多用八个字。  于是办案人员召集大家轮流猜试 :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 “芝麻开门,芝麻开门”; “上天保佑,升官发财”; “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人为财死,鸟为食亡”; ……但均不灵!  无奈,押许市长至此。他清清嗓子,用浓重的湖南湘潭话正色道:“清正廉洁,执政为民!”柜门应声而开,满柜金银珠宝惊呆众人!  
  腐败分子是人民的公敌  腐败分子犹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权力是把双刃剑,为公,可以惩恶扬善,匡正风气;为私,也能为虎作伥,伤风败俗
  网友反贪-中国世纪经典诗歌(之一)        贪官们,你们要好好活着     包好你们的二奶     把人民币安全的换成美元             贪官们,你们要好好活着     不要房事过度、暴饮暴食     注意养生保健、锻炼身体             贪官们,你们要好好活着     即使没有代表人民的子弹射穿你们的头颅     也要小心群众的西瓜刀,刺--穿--心--脏             贪官们,你们要好好活着     即使你们黑了心,坏了肝     也一定要好好的护理披着的人皮             贪官们,你们要好好活着     耐心等着,我要用一把修脚刀把你们全都活活剥了      
  多年前,教育部前副部长张保庆卸任后就曾对《中国青年报》记者说,“中国目前最大的问题是政令不通,中南海制定的东西有时都出不了中南海”;而上述这则报道,则又具体而形象地反映了另一个“最大的问题”,那就是相比起“政令不出中南海”,可能更难的还在于“下情进不了中南海”。
  强权意识在中国根深蒂固、由来已久,总是在不知不觉的重复着。重复着当然是强权不仅能带来利益,还能带来政绩。
  从法理上说,法律应该是维护公民合法权益的制度性保障,但是如今,法律已经成了有钱人的保护伞;公检法已沦为权贵的家丁。  索尔仁尼琴曾说过,“一句真话的重量比整个世界还要重”。如果有一天,民众对官员失去信任,对法治失去信心,心有不平之气也慑于权贵淫威而不敢表达,整个社会将暴露在巨大的安全风险之中。
  靠新闻报道解决问题比走常规渠道更快速、更有效,至少有更高的成功率,绝对值得放手一搏
  我相信楼主所说是实情,楼主冤屈代表了千千万冤民的心酸,代表了上访喊冤告状的弱势群体, 冤民们要坚定不移相信党和国家。高呼吾主圣明啊,杀贪官平民愤神州有青天!支持楼主维权要顶上去!
  善待媒体的政府是充满自信的政府,妥善应对负面报道更是善于驾驭全局、精于疏导危机的智能表现
  “宜黄之事”已不是个案了,类似案例媒体的报道已够多;它说明什么问题——公权力没有监督、没有制约了,“一切权力归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一荡然无存......。
  人民对社会、对政府、对我们执政党的信心和信任程度,并非取决于是否存在负面问题,而是取决于如何处理负面问题。
  中央明确要求:解决涉法涉诉信访,各级政法机关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办案民警、法官、检察官是直接责任人,必须切实负起责任,共同解决好涉法涉诉信访问题
  仅管老百姓涉法上访,喊冤告状久拖不决无人管,但也确实让社会舆论溅起几滴水花,衙门监管因此而招惹骂名。至少让人民看到官员装了斯文,露了痞性,满嘴司法为民,都是痴人说梦。支持楼主维权好帖子要顶上!!!
  根据中央要求,化解社会矛盾,关键在于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环境.根据中央要求,化解社会矛盾,关键在于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环境.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许前飞:你不是说要对判错案的法官实行终身追究吗???为什么又不追究了???你为什么说话不算数???为什么要言行不一???  云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王田海:你没有听见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说的“司法腐败,法院在查,检察院也在查,绝不含糊,零容忍”吗???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为什么不去查处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这些枉法裁判的法官???反而以此就终止了人家受害人的申请抗诉的审查,请问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还是不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网络能够救人,但救人也只能救少数幸运儿;网络能够反贪,但反贪也只能反少数倒霉蛋。”表达虽显严苛、透着痛心,但却不失中肯。正是那些挂在墙上、写在法律文本中的制度沟通渠道长期不给力,才客观上逼出了互联网的“反腐神奇”。当然,个案的正义,就是这么一缕一缕,追出一个算一个。但最有可能反复适用,既达致终极正义又惠及每个人的,还是制度对正义的刚性保障。
  人民的疾苦冤情是不争的事实,不是靠下令屏蔽、删除老百姓举报喊冤的帖子就能掩盖过去的罪恶!请记住谁欺压老百姓谁就会得到因果报应,谁头上乌纱帽迟早要掉!支持楼主维权好帖子要顶上!
  官商勾结的可怕,充分暴露了一些官员的贪腐。
  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这是人们常说的一句话,事实也的确如此,不经历风雨哪能见彩虹。前行的路必然不会一路平坦,但只要方向正确,只在还有毅力,还能坚持下去,就要继续前进。唯有这样才能创造属于自已的奇迹。
  谁强奸了法律?    权!    它的私生子是:    钱!
  这个标题好.
  2010年是矛盾化解年,一年已过去了,中央有关部门是否统计过,矛盾化解了多少?    支持楼主,顶!明天才和谐。
  法律的不平等导致了社会的不平等,权大于法,权力不受法律制约,司法腐败,特权横行,民众利益得不到切实保证,都是突出的热点问题。
  新大刀进行曲             词:兔子00007 曲:飞毛腿乌龟      演唱:著名公高音演唱家爱国者雄鸡          大刀向腐败官员头上砍去,全国爱国的同胞们,维权的一天来到了,维权的一天来到了。前面有勇敢的维权者,后面有全国的网友们,咱们全国网民勇敢向前,看准那贪官(昏官、恶官),把他消灭,把他消灭!冲啊!大刀向贪官污吏的头上砍去!杀!!!
  有些人在廉政自律时,态度鲜明,表现出众,但暗地里却干着腐败的勾当,一明一暗,截然相反。
  之所以出现这样的咄咄怪事,是因为在他们的眼里没有社会公平,没有社会正义,更没有令人望而生畏的法纪。
  欺诈,不奸淫,不偷盗在市场经济下亟待重申。你可以做不到舍己为人,但你不能损人利己;你可以不圣贤,但你应该道义和人道;你攀不到道德的最高境界,但道德的最低下限你必须坚守。      
  面对众多矛盾,行政复议之所以如同“隔岸观火”,一个重要原因是按照现行制度,很多争议进入不了复议受案范围,能进入受案范围的只是少数。
  中国人民都知道党中央依法治国的国策不变,为甚么老百姓依法维权变的如此艰难?这是不争的事实。
  感谢网友的支持和关注  真诚感谢你们,感谢你们的一如既往  祝你们万事如意、心想事成、福星高照、大吉大利  愿你们好人一生平安,感谢所有关心和支持我的网友们健康长寿、平安幸福    欢迎有正义感的新闻媒体和新闻记者前来采访报道  请求具有爱心的广大网友帮忙转帖、顶帖、发帖  受害人的联系电话是:  再次饱含深情地对支持和关心我的各位网友说一声谢谢!!!  你们的深情厚意我将永远铭记在心,“滴水之恩,当以涌泉相报”,我无以为报,只有再次把世间最美好的祝福送给你们,祝你们永远幸福、平安、吉祥、如意、健康、长寿!!!  
  网络舆论不但不应该受到限制,更应该支持;想想什么最惧怕曝光?什么最惧怕网络的舆论?什么人极力的支持出台一部限制网络舆论自由的法律
  你在阳光下战斗理直气壮,相信正必克邪!对非法折磨给予忍让是真正的悲哀与屈辱。人的尊严是不容践踏的!任何正义之士都会支持你向你伸出援助之手,任何人维权斗争都具有社会意义,不会孤单!
  吹牛不要上税,讲大话没人较真。领导官越当越大,亲戚就越来越多,朋友就越来越多,“真理”也越来越多。
    顶贴进行曲    词:兔子00007
曲:飞毛腿乌龟  演唱:著名公高音演唱家爱国者雄鸡    网友们快行动起来,奔向那维权的前方,听吧,维权的号角已经吹响,看吧,帖子的点击率在上升。我们跟着共产党敲起键盘,我们誓死保卫公民的权益,我们决心把腐败者彻底埋葬。我们要和网友在一起筑起那铁壁铜墙,全国网友团结起来,迎接网络维权的胜利曙光。顶贴!顶贴!点击率在上升,网友们,网友们,快轻捺鼠标,奔向那网络维权的第一线!    
  “以权谋私、祸国殃民,官官相护、无法无天”!因此加大对司法监管的力度是和谐、稳定社会主要因素。支持楼主维权要顶上!!!
  顶一下。
  为什么老百姓依法维权却如此艰难?!
  根据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第2款的规定,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是指司法工作人员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行为。也就是说构成枉法裁判罪一是主观上必须出于故意,即有徇私和枉法的直接故意,明知裁判结果违背事实和法律而故意为之;二是存在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的行为,也就是行为人为了达到不公正或偏袒一方的裁判结果而作出违法的行为;三是客观方面存在枉法裁判的结果;四是具有情节严重的情形。
  官官相护,都死抓着“为民服务”这块遮羞布不放。失去了监督,没有了透明度,各自的私利膨胀,都变得无法无天。遮羞布也变成了保护伞,谁也不敢接受人民的监督,在阳光下接受检验。被他们遭受侵害的社会百姓的冤情,就不会得到昭雪。
  冤假错案,要想改判很难很难,即使二审,再审,都能被他们随便找个理由驳回,他们欺上瞒下歪曲是实,他们就是要官官相护,要不怎么出事揪出来都是一窝一串,司法腐败遍地开花,百姓维权,难,难。难
  正义是封杀不了的。支持楼主,顶!
  旧宫镇政府盗移372年古树谁来处理访问数:659
回复数:8楼主作者:jiangjianguo2011
发表日期: 21:13:58  旧宫镇政府非法盗移古树最不容赦          在是个耻辱的日子。这一天既是日本军国主义者侵略中国的国耻纪念日,也是大兴区旧宫镇政府非法盗移300年以上国家二级古树(古树编号:)行径可耻日。           该古树坐落在旧宫镇青年路12号西南角姜建国家院内。经历300余年历史沧桑,该古树仍屹立不到,生命旺盛。直到上述9月18日这天深夜,在旧宫镇政府授意下,北京天恒建筑公司野蛮地将她挖掘移走。现该树残骸放在大兴区旧宫镇望兴公园二期工程院内。           根据《北京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第十二条,禁止损害古树名木,严禁擅自移植;第十五条规定,建设项目涉及古树名木的,在规划、设计和施工、安装中,应当采取避让保护措施。未经古树名木行政主管部门审核、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不得施工及迁移。否则,行为人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事件发生后,该古树所有人姜建国及家人拨打110报警,但旧宫镇红星派出所立案后不了了之。之后,姜建国多次与旧宫镇政府进行交涉,该镇领导避而不见。无奈,姜建国将问题反映到北京市园林局,要求严惩盗移古树的行为人?D?D旧宫镇政府及天恒公司,未果。后来姜建国将此事反映到大兴区政府信访部门,但久久得不到答复。同时,姜建国将此案诉至大兴区人民法院,但旧宫镇政府向该院提交“假”清单,致使该院不予立案。造成姜建国合法权利不能得到公正维护。           现姜建国本人已用尽所有救济途径,无奈向北京市政府举报,希望北京市政府对旧宫镇政府严重违法的罪恶行径予以公正处理,对相关责任依法给予处罚。  
  所有监管部门的官员徇私枉法消极不作为是他们惯用的手段;“对依法应予复查复审的案件,互相推诿、搪塞,扯蛋,故意久拖,踢皮球,腐败之极。”严重破坏了党和国家的形象。
  为什么会出现那么多涉法上访喊冤申诉案件久拖无人管?难道司法衙门监管都是又瞎又聋混吃等死的官员吗?好帖子要坚决顶上去!
  各位网友辛苦了    乐莫乐兮新相识、悲莫悲兮维权难    各位网友对在下的帮助和支持,在下感恩不尽    谢不完的情和意,感不完的恩和德    千言万语浓缩为一句话:真诚地祝各位网友心想事成、工作顺利、财源广进、合家欢乐!!!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顶!就是一个警告,一个宣言:不要以为权力和黑金能摆平一切。在这个时代,一切见不得人的东西,都是有可能被曝光的。顶!
  这正是无背景的小人物的生存之痛。在强权之下,他们因为无力把握自己的命运而显得孤独无助,更多时候只能接受来自强权的不公处罚。
  根据中央要求,化解社会矛盾,关键在于抓源头,清积案,建机制,强基层,努力化解老矛盾,有效预防新矛盾,进一步形成依法有序表达诉求、及时有效解决社会问题的社会环境.
  每一笔“灰色”收入,虽然可能让贪官们深感无比荣耀,饱尝权钱交易的无穷“快乐”,但他们忘了,每一笔赃款都是一颗随时可能引爆的炸弹,虽然未必能把他们炸得粉身碎骨,但足以让他们身败名裂。
  许多贪官搞腐败时面不改色心不跳,但事情一旦败露就立马“变脸”成孱弱的“病夫”、神智不清的“痴人”和尿裤子的“狂汉疯婆”。
  触目惊心的是,“氨元鼎”自己坦言,全国各地政府均有联系。。。。。全国各地和“氨元鼎”有业务往来的政府都违法了,谁来追究他们的法律责任?????????  
  法官无法无天无人管,中国还有依法办案的法院吗?和谐社会首先需要父母官遵纪守法,爱民如子依法办案,司法公道才能保一方平安。好帖子要坚决顶上去!
  法官都不能秉公执法,制造冤案,老百姓还到哪里说理去?
  上联:百姓无奈 诉说无门 信神 信佛 寄来生;   下联:贪官有助 扶持有法 用钱 用色 找后台。   横批:民伤国殇
  民难与官斗
  楼主的话真如“大音希声扫阴翳”,犹如“拨开云雾见青天”,使我等网民看到了希望,看到了未来!晴天霹雳,醍醐灌顶或许不足以形容大师文章的万一;巫山行云,长江流水更难以比拟大师的文才!黄钟大吕,振聋发聩!          你烛照天下,明见万里;雨露苍生,泽被万方!透过你深邃的文字,我仿佛看到了你鹰视狼顾,龙行虎步的伟岸英姿;仿佛看到了你手执如椽大笔,写天下文章的智慧神态;仿佛看见了你按剑四顾,江山无数的英武气概!楼主,你说的多好啊!          我在社区打滚这么多年,所谓阅人无数,见怪不怪了,但一看到楼主的气势,我就觉得楼主同在社区里灌水的那帮小混蛋有着本质的差别,那忧郁的语调,还有字里行间高屋建瓴的辞藻······真的不是一般的帖子,文笔老辣尖刻,读来酣畅淋漓,强帖、强帖啊!!!  
  问题不解决,只是去删除帖子顶个屁用
  权力腐败者所能操控的,不仅仅在其范围职权之内,操纵司法成了他们最为疯狂追寻的腐败标的,他们深谙:操纵了司法等同操纵了一切,腐败起来绝无后顾之忧,达至“法不治我”的腐败至高境界,再大腐败又何忧?
  上访大军都是被不法分子、腐败分子、执法犯法的无耻之徒逼出来的,严惩执法犯法刻不容缓、事不宜迟。  
  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胜利坚持就是胜利
  最高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曾说过:“当前,部分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感正在逐渐泛化成普遍社会心理,这是一种极其可怕的现象。”这种现象,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法律一旦被蹂躏、被屈辱,丧失了其神圣性,就造成了民众及执法者随即丧失了尊严感和神圣感。权力一旦被扭曲,那么残害的一定是好人!法律一旦被玩捏,那么要枉害多少无辜?!
  好帖子是大家顶出来的,只有大家你帮我我帮你,我们才有未来
  百姓在哭泣,心在滴血,一封封投诉信,领导却无动于衷,任徇私枉法的法官胡作非为,不加惩治,请问法院的院长是干什么的?要你们这些领导拿着国家的俸禄就是白痴吗?518#作者:周家兄妹
  “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公则民不敢慢,廉则吏不敢欺。公生明,廉生威。”
  维权之路蜀道难,  
层层障碍阻在前。  
任尔狡兔三千窟,  
不破楼兰终不还!
  法官无法无天为何无人管,他们看见白花花银子连老祖宗都可以卖钱,还有甚么坏事不敢干的。面对成千上万冤民,弱势群体上访喊冤告状,他们如同一条丧家之犬只能躲避、默认、久拖、永不面对。有权有势的人就可以黑白是非颠倒,拿不是当理说助纣为虐!中国法院怎么了!难道法院监管吃的不是下锅的米,说的不得人间的理,做的不是司法公道的事,唱的不是共和国的曲吗?好帖子坚决顶!顶上去!
  国家的法律公正何在?天理何在?法官的职业道德何在?国法又何在?
  这个社会的悲哀之处并不在于无法可依而是有法不依,权力的意志总是打折法律的威严
  整治买官卖官,要治官,让卖官者身败名裂,让买官者“赔了夫人又折兵”;也要治权,铲除利益链条,加强制度监督,优化用权环境。标本兼治,持之以恒,终究会开创吏治清明的新局面。
  面对特权腐败,面对邪恶的不公正,有人成为帮凶,很多人选择了沉默,而我们,从不放弃内心对公平正义的渴望,我们呐喊,我们抗争,哪怕为此付出沉重代价,哪怕有人说我们偏执。其实,社会进步往往是那些“偏执”的不安分的人推动的,大量上访者聚集北京不是他们的性格出了问题,而是我们的社会出了问题。
  一个人民真正当家做主的国家,官员应该是人民选出来为人民服务的,制度应该是人民制定出来服务人民的。当人民的公仆反而骑到人民头上作威作福、欺压百姓时,人民有权将其革职!同样,当一些制度违背人民意愿时,人民有权将其废除。
  李源潮指出,贪官敛财,从来都祸及子孙;廉官清白,多数能荫泽后代。
  网络举报成为反腐新途径        专家认为,从最初的“人肉搜索”到如今的“网友报料”,网络反腐标志着公民意识的日渐形成,作为信息时代的反腐败模式,已经得到中国的执政者认可。
  每一根绝望的稻草,都有着不可轻忽的重量。
  官员腐败都是“三级一齐上”,原因在于,当权力不受监督时,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能干什么就干什么,既不会考虑自己干部的级别,也不会考虑腐败的等级
  天理昭昭,罪责难逃。邪恶遭报,只是迟早!
天理昭昭,罪责难逃。邪恶遭报,只是迟早!
天理昭昭,罪责难逃。邪恶遭报,只是迟早
  邓小平说过一句话:“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
  “靠山吃山,靠水吃水。”这是一部分地方官员的信条,于是,在自己的管辖地盘做出一些违法违纪的事件,让人没有辩驳的理由。
  坚决纠正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置若罔闻、对群众利益麻木不仁.                  ---------中*纪*委十七届六次全会公报      
  法律规定下的合法权利得不到应有的伸张,这是法律难以博弈权力的典型表现。法院本是人民伸张正义的天堂,然而,当这片干净、纯洁、公正无私的天堂被权力、利益染指
  在某些地方的干部看来,所谓文件,就是话讲得越圆滑越好,越没有破绽越好,越让民众抓不着把柄越好。如此一来,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距离愈发远了。
  世界上就怕认真二字,认真起来神明都要畏惧,更何况那些见不得天贪官污吏
  权力腐败者所能操控的,不仅仅在其范围职权之内,操纵司法成了他们最为疯狂追寻的腐败标的,他们深谙:操纵了司法等同操纵了一切,腐败起来绝无后顾之忧,达至“法不治我”的腐败至高境界,再大腐败又何忧?
  天黑路不平!!!“舆论监督”国家领导人曾在世界媒体峰会上指出,我们要始终高度重视媒体和支持媒体搞好舆论监督,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我将以上事实真相披露于网络媒体,向我的同胞发出求助声援的呐喊声,相信在我们法制日益健全、社会越发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一定会得到来自党和政府以及广大网民的支持讨一个公道的说法。  
  裁定在前,立案在后,没有当事人的再审申请却再审。理应伸张正义、主持公道的法官却违背天地良心、灭绝人性、沆瀣一气、狼狈为奸、同流合污、上下串通、相互勾结、联合起来制造冤假错案,暗箱操作,明目张胆、肆无忌惮地进行造假,这是公然挑战法律、亵渎法律、践踏法律、藐视法律、违法办案、枉法裁判!!!  如此卑鄙无耻、龌龊不堪、丧德败行、道德沦丧、廉耻丧尽、残忍恶毒、胡作非为、胆大包天、无法无天、丧心病狂、丧尽天良的人渣、害群之马是绝对不配再当法官的!!!如果再让这种卑鄙无耻、人品低劣、灵魂肮脏的丑恶之人再在司法系统里面呆着,那简直是对神圣职业的侮辱!!!是对法律的无情践踏!!!不把这种害群之马清除出法官队伍,天地不容、天怒人怨、人神共愤、法理不容、天理不容!!!  “某些人”企图不惜一切代价、不择手段、竭尽全力、绞尽脑汁、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保护这些违法犯罪分子,这种做法是在饮鸩止渴、作茧自缚、惹火烧身、飞蛾投火、自取灭亡!是自搬石头自打脚!!!    ————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而仗义执言!!!!!!!!!
  法官联合起来造假,制造冤假错案,亵渎法律,践踏法律,违法办案,枉法裁判,这个性质太恶劣了!!!!!!!!!
  这些枉法裁判的法官来头不小啊!犯了如此严重的错误居然“安然无恙”、毫发无伤、稳座法椅,不简单啊!  真的很“羡慕”那个开理发店的老板娘,打官司能得到这么多的单位和部门的大力支持,甚至有人为了她家的利益不惜铤而走险,以身试法,执法犯法,执法违法,赔上自己的前程······哎呀!那个老板娘幸福死了,真的是走了“狗屎运”了,相比之下,那个受害人就太寒霜了,人家那么多人都在帮那个老板娘,你小老百姓真的是太可怜了,身体受到伤害得不到合理的赔偿,还要遭受那么多人的“内外夹攻”,哎呀!小老百姓真是伤不起啊!小老百姓真是打不起官司啊!天下无权无势、无背景后台的弱势群体和可怜的老百姓,你们可要从这个官司中吸取吸取教训,千万千万不要去跟那些有钱有势、财大气粗、神通广大的有钱人打官司,打官司是有钱人的游戏,咱老百姓是玩不起那种游戏的,切记、切记、切记、切忌啊!!!
  搜索中国法院网站,点击任何一家中级人民法院查看裁判法律文书,几乎全是“维持原判,驳回上诉”。看来一审法院法官断案判案准确率达百分之百,中国司法公道如此亮丽逊色,二审、再审法院法官没存在价值,浪费社会资源通通可以下岗了。否则司法为民的谎言不堪一击!
  目前,在全国各大小网站到处都能看到网民关于执法不公,审判不公的呼声。尽管呼声四起,但是很少能看到当地政府部门或者政法机关的及时关注,更谈不上依法整治了。有的含冤网民甚至能长期在全国个网站呼吁。给我们的政府部门带来很坏的影响,执法部门的公信度也迅速降低。国家对司法界的枉法现象为什么不能及时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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