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儿童医院专家`医生们为何那么没医德规范的本质,等候床位期间天天都要挂号态度冷漠。

顶上去,赶快出结果,给答复
  要说家人有错,就是千不该万不该转院到这家所谓的大医院………
  医院大,医生就越冷漠,红包也要大,来不及给就拖死了
  如果觉得医院有问题就请走法律程序
  继续帮顶!生活在这个国度,也请各方士多加支持!很多时候只能消极解决!现在为了赚钱,各行业大显行通,从不把生命放在第一位,可怜可叹可悲可恨无耐!
  楼主化悲痛为力量!谁害的孩子就去找谁啊,如果是我的孩子被这样害了老娘是没空来上网的
  靠我的贴呢
  继续关注事态的发展!
  去他们医院闹事,请外地媒体,美国的香港的台湾的
  顶!顶!顶!医院实在太过分了
  每个为人父母的看到这种事都会心碎的
  帮顶,兔子急了还咬人,无良医生,做人要厚道,逼急了让你也尝尝失去亲人的滋味
  顶,每天都来顶,太痛心了!
  看了宝宝的照片,视频,心痛到不行!  
  作者:谁把苏杭曲子讴 回复日期: 00:14:51                    一不上病历,二没有证据          上来就一哭二闹三上吊          楼主以及众马甲          这种伎俩也太没技术水平了  ————————————————————————————  你就不是人,你说的就不是人话!
  “救死扶伤”“白衣天使”,请问医生们,你们配用两个词吗?  你们还有医德吗?
  该死的医院和丧尽天良的医生早日得到应有的惩罚!      
  实在不行,20日那天去中信广场摆花圈,到时候肯定很多人围观的。
  顶起来,不想说话,也说不出话
  先不说别的,为什么去的急诊,在急诊没有任何医生给我们诊断治疗,就要去住院呢?这是什么道理?
  看到一则新闻说上海新华医院一家属捅伤20位医生。又是一起杯具吧,家属固然有错,不该采取极端的做法,可是他为什么不惜用这种方式来捍卫尊严呢??一是家属心痛,接受一个不该出现的事实是何等心痛,从此的阴阳相隔用什么可以改变呢!二是心寒在医生的过失引起的杯具之后还总是以无辜者姿态挑衅家属是何等的残忍哪!总是抱怨医生的压力大,待遇差,可是为什么不检讨自己的医德医术呢?现在没有比医生更好当的了,之前骗患者入院,反正一切都是家属签字,可以规避一切风险,成功者固然好,失败了患者自己买单。天下还有比这更好的买卖吗?  是的,不否认医生风险大,但是对于庸医来讲,治感冒也是有风险的,因为医术尤其是医德在他们的眼里根本没有尊重过生命,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疏忽大意导致的意外死亡!试想天下谁可以为自己疏忽大意推卸责任甚至堂而皇之地喊委屈?上海大火必须找到替死鬼,无意的交通肇事者难逃法网,哪怕是防卫过当等等,哪个人愿意以身试法?同样地必须为自己的过失买单,而医生为什么就不需要呢?尤其是纵容了庸医,不负责任的医生!!!但求公正的制度能真正地还死者尊严,生者权益!!!
  看到一则新闻说上海新华医院一家属捅伤20位医生。又是一起杯具吧,家属固然有错,不该采取极端的做法,可是他为什么不惜用这种方式来捍卫尊严呢??一是家属心痛,接受一个不该出现的事实是何等心痛,从此的阴阳相隔用什么可以改变呢!二是心寒在医生的过失引起的杯具之后还总是以无辜者姿态挑衅家属是何等的残忍哪!总是抱怨医生的压力大,待遇差,可是为什么不检讨自己的医德医术呢?现在没有比医生更好当的了,之前骗患者入院,反正一切都是家属签字,可以规避一切风险,成功者固然好,失败了患者自己买单。天下还有比这更好的买卖吗?  是的,不否认医生风险大,但是对于庸医来讲,治感冒也是有风险的,因为医术尤其是医德在他们的眼里根本没有尊重过生命,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疏忽大意导致的意外死亡!试想天下谁可以为自己疏忽大意推卸责任甚至堂而皇之地喊委屈?上海大火必须找到替死鬼,无意的交通肇事者难逃法网,哪怕是防卫过当等等,哪个人愿意以身试法?同样地必须为自己的过失买单,而医生为什么就不需要呢?尤其是纵容了庸医,不负责任的医生!!!但求公正的制度能真正地还死者尊严,生者权益!!!
  前一个医院已经诊断肠梗阻了,这个医院还这么慢腾腾的拖延,估计就是怕处理麻烦,太漠视生命了!以前在医院实习时遇到过一例肠梗阻,壮年汉子,入院时吵着喊疼,过了一小时还在术前准备呢就死病床上了,让我对肠梗阻印象深刻。
  现今社会体制的腐败和人文道德沦陷造成一个又一个家庭的悲剧。到底正义在哪里。谁能维护和改变这个社会。难道又要我再说一次:神啊,救救我们吧。只有神才是我们的寄托吗?亲爱的朋友,当现实无法改变的时候,咬紧牙关做人。让我们一起喊:神啊,救救我们,救救这个社会吧。
  医生?畜生?
  亲爱的朋友们,感谢大家给我们家的支持。  为了家里老人家的身体健康着想,我们答应和医院协商解决此事。  让肉肉早日入土为安。    在此代表我们全家向所有的支持的朋友表示感谢!!!    
  世界上没有白衣天使,他们都是吸血鬼,坚强。。
  不知道现在怎么样了,无语啊。。。。。。
  顶起。。良心贴。要顶。关注后续进展。。
  小肉肉,一路走好。。
  看得我想哭!!!
  万分同情,但这个国家已经与人类文明背道而驰了,掌权者通吃一切,百姓只能自生自灭,哭我中华,何以沦落到如此地步!
  到底是病死还是拖死?家属说了不算,当事医生说了也不算,广大不知情的网友说了更不算。应由专家鉴定,楼主以花时间在这里,不如走法律的路,相信法律是公正的。
  看标题还以为是急诊科人多排队久出事的医闹。。。看内容没想到真有漠视生命的医生存在!支持楼主,强烈要求卫生局主管领导负责!
  珍爱生命、远离医院!    全民健身、抵制医院!    认清医生、不进医院!    医德,在中国,已无限趋近于一个传说。
  关注!!!!
  父母家人回家看到孩子的衣服鞋子用品都还在,可是人却不在了,一定会心痛的发疯!!唉  ~~~
  泣血叩问卫生部,人造医难何时了  ——全国医难受害者共同的心声  医难即医疗灾难,是指医院非法行医、医疗诈骗、 重复检查、
过度治疗、误诊漏诊、延误诊治,违反诊疗规范,隐瞒医疗风险,滥开大处方、高收医药费,使用劣质药品和医疗器械,甚至进行非法的人体试验等等行为所造成的就诊者不该死亡而死亡,不该伤残而伤残。   世界各国都难免发生医疗灾难,但中国的发生率远远高于其他国家。  仅仅在上海,仅仅2006年,卫生部门公布的医疗事故就有149起,平均2天左右就会有1个患者以及他们的亲人,因为医生的误诊误治或其他各种原因,遭受到医疗伤害。医疗水平发达的上海尚且如此,那么在全国,每年又有多少无辜的生命含怨逝去?又有多少患者遭受本不该有的伤楚?还有多少个家庭默默承受着无助和绝望?    为什么?为什么一些治病救人的医疗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逐渐演变成人间地狱;为什么个别救死扶伤的白衣天使变成了白衣杀手?  一方面,与医疗服务市场化有关。实施医疗改革后,医院自负盈亏,一些医院、个别医生为了创收,不惜将患者当作摇钱树,重复检查、小病大治、滥开大处方、高收医药费。  另一方面,是个别医生自身素质差。医术差,误诊漏诊、违规用药;医德差,玩忽职守,草菅人命。  更让老百姓痛心疾首的是,当出现医疗差错、造成人身伤害后,肇事医院往往摆出一副强势者无畏无惧的态度,不理不睬,不闻不问,漠视患者的健康甚至生命。当患者方去跟他们评理时,他们或推诿拖延、或羞辱谩骂,甚至出动保安,武力对付手无寸铁的医难者。    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告状吧。明明是一起极其明了的医疗伤害事件,卫生主管部门不是认真调查、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的过错,而动辄就是“医疗事故鉴定”,或者“你去法院告吧”。  已经身体上伤痕累累、精神上极度疲惫、经济上倾家荡产的患者,只得再次借债去支付昂贵的律师费、诉讼费、鉴定费,还得一趟趟跑法院,还得一次次看法官的脸。  法院本是救危济困、匡扶正义、惩恶扬善的地方,中国的百姓也相信了法院里有包青天。但事实并不尽然,医疗官司多以患者方(尽管已有相当一部分患者已经逆来顺受选择了放弃)败诉而告终。  
  究其根源有:  一、患者取证难。众所周知中国的医疗系统存在不透明化和无第三方监督制,患者跟医院打官司的取证便成了极大难题。就好似与虎谋皮,原告要求被告来提供其犯罪的证据一般的可笑。伪造病历、提供伪证,关键证据不翼而飞,不再是天方夜谭,对病历“整容”已经是熟能生巧了!     二、责任鉴定难。医疗事故鉴定从原来的卫生主管部门直接鉴定,转为医学会鉴定。但这是换汤不换药,形式上,从原来的老子鉴定儿子,到现在的兄弟鉴定兄弟,没有本质上的区别。尤其是鉴定人不签名、不出庭作证,鉴定的是否公正,完全由鉴定人的良知决定。这样的鉴定结论,就很难保证它的公正性。  三、法院判决很难公正。应该说,中国的法律是公正的,是保护弱势群体的。但法律是死的,掌管法律的人是活的。在中国,权大于法,已是人人皆知的、颠扑不破的真理。医院有强大的关系网,院长(医院)与院长(法院)、专家(肇事医生)与专家(鉴定医生),他们路路相通。弱小的患者方,与强大的医院打官司,简直就是鸡蛋碰石头——自不量力。  在肇事医生无畏无惧、当事医院不理不睬、卫生主管部门不闻不问、医疗官司屡屡败诉之后,在路路走过、路路不通、上天无路,入地无门之时,饱受了医疗伤害又饱尝了维权艰辛的百姓,只好自救——暴力索赔。于是,出现了家属在医院里设灵堂、烧纸钱的情形;出现了专门替医难者讨公道而被称之为“医闹”的专职人员。于是,在中国的医院里,又出现医生戴头盔上班、医生配保镖看病的千古奇闻。   这里再提供一份网上搜索到的数据:去年中国内地发生九千八百三十一起严重扰乱医疗秩序事件,打伤医务人员五千五百一十九人,造成医院财产损失超过二亿多元人民币。这是国家卫生部新闻办今天透露的数字。  为什么?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百姓对依法维权失去信心?为什么越来越多的百姓铤而走险,冒着被刑事拘留的危险而去医院闹事、采用暴力索赔的方式来解决医疗纠纷?就是社会对弱势群体缺乏保护,相关机构、执法部门对百姓疾苦不够关心,出了事不闻不问麻木不仁。  在出现医疗纠纷后,医院不是积极安抚医难受害者,不是认真查处肇事医生的过错;而是利用强大的集体性经济与社会关系能力,利用医院雄厚的财力、物力、人力资源,来与弱小的患者方抗衡,人为地增加患者方的维权成本,让一些医难受害者想维权但又望而却步,让无钱聘请医疗律师的医难受害者伸冤无门,告状无望,最终怨声载道,冤魂遍野。而院方对肇事医生想方设法的庇护,只会导致医疗差错越来越多,医患纠纷愈演愈烈。   如果不认真查处医难制造者,那么,将有无数的百姓会成为医院里冤屈的亡魂。  泣血叩问卫生部,人造医难何时了?  
  谁是道德圣人?谁没干过亏心事?关键是根本制度烂透了,“逼良为娼”,劣币淘汰良币,好人在中国生存不了,骂他们不解决问题。不呼吁改变根本制度,你我这辈子受罪,下代下下代还要继续受罪。
  可恶,我顶你。
  作者:djm127 回复日期: 00:55:09 
      为人父母甚艰难,顶起!!!
  如果我是宝宝的家长与医生护士同归于尽!
  没有医德的医生=畜生,顶起
  顶上去,绝不能放过姓谢的这个杀人凶手
  珍爱生命,不要丧失医德;尊重事实,不要违背良知;崇尚法律,共创和 谐社会。
  卫生部应该如何处理医疗犯罪    /blogger/post_read.asp?BlogID=3123237&PostID=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顶  
  气愤啊 医院有什么权力抢走孩子的尸体 甚至到现在都不告诉家属尸体在哪里
出了这样的事 做父母的心都在滴血啊
  血债血偿
  血债血偿
  为人父母甚艰难,顶起!!!
  支持一下,中国就是个黑社会
  顶,这样的医生连人都不配做, 他的良心何在!!!
  孩子可怜!
  看完好心痛,医院视生命如什么??!!愤怒!帮你顶!
  @格尔格尔  18:15:31  作者:谁把苏杭曲子讴 回复日期: 00:14:51  一不上病历,二没有证据  上来就一哭二闹三上吊  楼主以及众马甲  这种伎俩也太没技术水平了......  -----------------------------  他说的有一定道理好不好  现在看病是很贵、很难,但是为什么大家都喜欢听信一家之言呢,民工和农民兄弟们,你们想想你们这样做对整个医疗环境又会造成什么样的影响呢?真要到全国医院罢工的那一天才开心吗?
  医德...............
  看见这种事就晕
  此贴不顶枉为人 草!!!!!
  顶  
  建议楼主在百度上搜索一下杨佳这个名字。
  @520天天520天天  14:31:19  作者:lilaowang 回复日期: 12:00:09  强烈建议,医院任何角落,包括病房医生办公室,安装摄像监控及录音设备,这样医患双方就不会各执一词,说不清楚。医生护士及患者所有行为均在监控之下,也就会更加注意自己的言行  -----------------------------  不用你建议,本来就有
  哥坐的不是监狱,是娱乐。
  怪只怪你去的是广州市珠江新城的儿童医院,如果去的不是广州市珠江新城的儿童医院,结果就不一样了,因为这家医院差到不得了,本人亲身带儿子去看过病,结果给因生吓得出身汗,说我儿子怎样怎样结果我去别的医院检查P事都没广州市珠江新城的儿童医院,是挂扣骗钱的
  TMD 各别的医院都是这样,医生让你去化验这,化验那。化验结果没有也来那边宝宝都输上液了,我一直在想,化验的费用里是不是有医生的提成。还要药品,比外面大药房贵1倍,,现在国家不是不让医院药贵这么多吗???????????天理呀
  可怜的孩子,换作谁不心痛?    顶起,不要沉!!!!
  顶下,现在的医院就是流氓,道德败坏。
  支持你!这医院太无良了!
  @scott-29 10:42:36  TMD 各别的医院都是这样,医生让你去化验这,化验那。化验结果没有也来那边宝宝都输上液了,我一直在想,化验的费用里是不是有医生的提成。还要药品,比外面大药房贵1倍,,现在国家不是不让医院药贵这么多吗???????????天理呀   -----------------------------  无知不可怕  什么叫广谱抗菌治疗知道么?  医学上什么叫先开枪 后瞄准 知道吗?  没有确定化验结果前 为了抓紧时间 先用广谱药治疗 等化验结果出来后再上特效药  药品比大药房贵是事实 但是没有一倍那么夸张的  大药房只需要售药就可以了 医院需要CT MRI 高压氧舱 等等等等设备   分摊下来的成本只能找各个地方去弥补了  光光只收检查费 根本填不上这个窟窿  一台多层螺旋CT 好一点的将近亿元 差的也要几千万 机器每年的维护费用就得百万以上 还必须为机器配数名影像专业的医生操作 数名后勤人员简单维护  这些成本 光靠一次CT几百元的收入 填不平的  还有你说药店便宜 为什么无视了医生的脑力劳动价值? 医生帮你判断病情 鉴别症状 提出治疗方案 只值一个3-5元的挂号费吗?
  @中国的百姓  22:24:40  看到一则新闻说上海新华医院一家属捅伤20位医生。又是一起杯具吧,家属固然有错,不该采取极端的做法,可是他为什么不惜用这种方式来捍卫尊严呢??一是家属心痛,接受一个不该出现的事实是何等心痛,从此的阴阳相隔用什么可以改变呢!二是心寒在医生的过失引起的杯具之后还总是以无辜者姿态挑衅家属是何等的残忍哪!总是抱怨医生的压力大,待遇差,可是为什么不检讨自己的医德医术呢?现在没有比医生更好当的了,之前骗患者.....  -----------------------------  那请你去当医生吧  如果按一个医生月收入是5000 一次医疗纠纷的赔偿是20万 一个医生每天能处理20个病人 这样来算  医生工作的失误率要保持在 1/17600 以下 才能保证自己不是白干活  请问中国还有比这个失误率要求更高的职业吗?
  不会去那个医院
  @山辣椒  23:54:35  究其根源有:  一、患者取证难。众所周知中国的医疗系统存在不透明化和无第三方监督制,患者跟医院打官司的取证便成了极大难题。就好似与虎谋皮,原告要求被告来提供其犯罪的证据一般的可笑。伪造病历、提供伪证,关键证据不翼而飞,不再是天方夜谭,对病历“整容”已经是熟能生巧了!  二、责任鉴定难。医疗事故鉴定从原来的卫生主管部门直接鉴定,转为医学会鉴定。但这是换汤不换药,形式上,从原来的老子鉴定儿子,到现在的...........  -----------------------------  你的想法是好的  但是如果真的是按完全公平的来算  医院绝对第一时间举双手赞成  现在是患者才是强势群体 无良妓者为了噱头 终日鼓吹医患矛盾  美国医生数量是70W 护士数量不详 需要面对2.6亿人口  中国医生+护士总数量是150W 需要面对15亿人口  这就是中国医生为什么整天忙死忙活 美国医生一周只需要看几名预约病人的原因  纵使如此 美国医生都被认为是非常繁忙的职业之一  中国医生在如此大的劳动强度下 你指望不会犯一点点错?  你们这种简直就是又不肯给医生相应的尊重 又希望医生超强度的工作  全国病人千千万万 医疗事故你数来数去有多少?  医疗事故占总数的1%有没有? 你们就因为这1% 去否定别人99%的工作??  
  只能说无知真可怕……    建议那些觉得医生怎么怎么地的人,以后动员自己的孩子、亲戚朋友去当医生啊。    医生太他妈的赚钱了。都去当。把现在社会上的所有医生都替换掉。那问题不就解决了?是不是?这么多网友团结一心,一起当医生,把现在这种医疗风气彻底改变。这又不是多难的事,用你们的话,现在医生都是靠仪器而已么,随手写写就可以了——多简单的事,比挥动锄头容易多了。    况且,叫你们当医生又不是上刑场,还有很高收入,这是明路啊,不是黑路啊。
  85楼的不用和他们呕气了,反正他们认为医院就是保险箱,只要喘着气送进去的都不许挂在里面。一个患者对医生都穷凶极恶的时代。2012早点来吧。
  哎,又是个本不该发生的悲剧,很是伤感!为人父母的更是伤痛
  太可怜的宝宝啊,顶起来
  向广大患者介绍一个新的维权方法---------对卫生局和药监局提起行政诉讼            医疗纠纷“第一方”典型案例 药监局为“一百个谎言”败诉        日06:35 东方法眼清影732人次         核心提示:药监局被判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该案是验证宋中清律师今年3月27日在学术研讨会上为解决医疗纠纷开出的“第一方”效果的典型案例,重庆市药监局为其“一百个谎言”吃到了败诉,          法院判决重庆市药监局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日上午,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宣判容逸诉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履行法定职责案。重庆市药监局借口当事人已经提起民事诉讼不再“重复”调查西南医院涉嫌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复函》被判撤销,药监局被判60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宋中清律师按照《侵权责任法》指引的新维权道路代理受害患方取得了又一例重要胜诉。该案是验证宋中清律师今年3月27日在学术研讨会上为解决医疗纠纷开出的“第一方”效果的典型案例,作为国家执法机关的重庆市药监局为其“一百个谎言”吃到了败诉,表明国家药监机关的法定执法职责无可隐遁。      
  第三军医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又名重庆西南医院)          律师为解决医疗纠纷开出“第一方”          日,在北京理工大学司法高等研究所和哥伦比亚大学中国法研究中心主办的“医疗纠纷解决的实证研究学术研讨会”上,宋中清律师应邀做了题为《找回查处医疗损害责任的第一方》的演讲,为医疗纠纷的解决开出了“第一方”。          演讲认为,医疗损害责任是法律责任,对法律责任的追究首先是国家职责;医疗损害法律责任的追究制度历来是医疗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医疗程序法是医疗法律制度重要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医疗违法责任的行政追究、刑事追究制度和执法(侦查)主体设计,就是程序法;找回查处医疗损害责任的第一方力量是回归法律秩序、有序解决医疗纠纷、杜绝医患私力的唯一选择。这个查处医疗损害责任的第一方,最常见的,就是卫生局和药监局。          一篇解读这场演讲的文章介绍了国家机关为掩盖医疗损害中的第一个谎言而往往要接着撒一百个谎言。          重庆市药监局为掩盖西南医院的谎言撒了“一百个谎言”          日,中国传统的元宵节,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渝中区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庭上,回答原告方关于调查TSRH脊柱内固定系统相关情况的提问时,声称:西南医院说,TSRH就是法国山特公司生产的脊柱融合系统。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提供的《现场检查笔录》还记载:据西南医院相关负责人称“异体骨支架构建组织工程骨”,该产品为医院的临床试验产品。          然而,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向西南医院调查该临床试验产品的任何跟踪信息。          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关于申请查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复函》中还曾经谎称药监局“不再重复调查”的原因是当事人提起了民事诉讼。          重庆市药监局因“一百个谎言”而全面败诉          (2011)中区行初字第23号《行政判决书》认为:“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市药监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工作。本案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系市药监局针对容逸书面投诉西南医院涉嫌使用违法医疗器械,要求被告对此予以查处而作出的复函,该复函仅就其调查的情况进行了表述,但未就西南医院是否有违法使用医疗器械的行为作出认定,也未就是否对西南医院进行查处作出明确的答复,市药监局在复函中以容逸提起民事诉讼为由,作出不再重复调查的结论,属主要证据不足,依法应予撤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四条第(二)项第1目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撤销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日作出的《关于申请查处医疗器械违法行为的复函》;          “二、责令重庆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        作者:清影责任编辑:清影428#回复 作者:黄河之水天上来a
回复日期: 16:19:00    医疗行政诉讼流程:        1)患者在医院被医生过度治疗,或者使用伪劣医疗器械,先向卫生局,药监局投诉;如果被乱收费,向物价局投诉        2)卫生局药监局物价局应当依法对医院和医生违规进行行政处理        3)如果他们依法处罚了医院和医生,那么到此结束        4)如果他们没有处罚,或者患者对处罚结果不满意,应当给患者出具书面答复,给予解释。患者可以凭此书面答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5)法院会让这些政府部门就不处理违法违规行为一事提供法律依据,并撤销他们以前的不处理决定,或者责令他们重新作出处理。
  救死扶伤?这个故事发生在很久很久以前。
  楼主一定要告到底,节哀
  我家宝宝11个月了,是我的心肝。每次看到听到这些事情,我都很心痛。什么时候孩子才真正是祖国的花朵呢?
  生 命 脆 弱 ,莫 让 悲 剧 重 演 !    ———全国医难受害者共同的心声    我们是来自全国各地的医难受害者,因共同的不幸——医疗伤害,我们走到了一起。    由于非法行医、医疗诈骗、 过度治疗、延误诊治,由于违反诊疗规范、隐瞒医疗风险,滥开大处方、高收医药费,使用劣质药品和医疗器械等等行为,使我们的亲人不该死亡而死亡,不该伤残而伤残。       我们的总理曾动情地说过:“痛心的就是没有很好地解决老百姓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可是,“看病贵、看病难”的背后,还有巨大的就诊风险;医疗伤害发生后,还有鉴定不公、法律不公等等陷阱,让我们在身体上遭遇了医疗伤害后,精神上又饱尝医疗维权之艰辛。    我们痛心已经降临的悲剧,我们更担忧命运多舛的未来。万不得已,我们全体医难受害者,向胡主席、*****泣血哀求,希望您们体会我们的悲伤,倾听我们的呼声,尽快建立并完善各项医疗措施及相应的预防惩罚机制,避免或减少医疗悲剧的发生。    我们的呼吁如下:    1、加强医德医风建设,切实落实各种操作规范,完善医疗事故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管理混乱、医德丧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医院及医生予以重罚,从源头上避免或减少医疗灾难的发生;    2、修订不合理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完善医疗事故处理制度;改变现有的各医院“兄弟间互为鉴定”的黑暗鉴定制度,改变现有的“致死比致残赔偿少”的扭曲的赔偿制度;    3、建立一个独立的、在人民群众中具有公信力的第三方解决医患纠纷的机构,在发生医疗纠纷后能够第一时间封存相关材料,公开、公正、公平地解决医患纠纷;    4、完善社会救助及心理干预机制,做好善后工作,及时化解医患矛盾,减少不应该出现的死结;多一些沟通渠道,让患者家属在悲痛时能保持理智,绝望时能感受到社会的良知;    5、建议成立“患者权益日”,以此来表达公众对医德高尚医师的敬意,表达社会对患者权益的关注,纪念那些在医疗事故中受到伤害的患者,唤醒那些对生命漠视的医师的良知。    春天去了,还会再来;花儿谢了,还会再开;但因为肇事医生违规治疗,使我们的身体受伤了,带给我们的是一辈子的艰难与痛苦;因为肇事医生草菅人命,使我们的亲人离去了,留给我们的是无穷的悲伤与痛楚。。。。。。    因为我们品尝了这痛苦,所以不愿看到别人再痛苦;因为我们经历了这悲伤,所以不愿其他家庭再悲伤!    为了千千万万个家庭的平安幸福,我们再次泣血请求,含泪哀告——    生命脆弱,莫让悲剧重演!!!
  @sc1-04-29 13:53:11  85楼的不用和他们呕气了,反正他们认为医院就是保险箱,只要喘着气送进去的都不许挂在里面。一个患者对医生都穷凶极恶的时代。2012早点来吧。  -----------------------------    你说的是人话吗?大家是这样的意思吗?如果你不是医务工作者,你是患者你还会以这样的口气说话吗?
广大的患者只是希望我们的白衣天使能把患者当人看,当亲人看,当自己的事来看,做事要负起责任来。人避免不了一死,医生也避免不了出错,但是我及患者家属想说的是
医生在治疗患者的态度上,态度是决定一切的, 试想如果当时当班的医生确实全力抢救了,付出自己最大的努力后没有救住BB的话,患者家属会这样吗?    是人的话就站在公立的角度来考虑问题吧,如果是你及你的家人碰到这样的事,你会怎么样呢?
  作者:aylm 回复日期: 00:23:14  回复
      让子弹飞
  /publicforum/content/free/1/2133014.shtml  不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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