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扛东西闪到腰了,一直没理会,现在感觉背有一根筋的男人很疼,按一下更疼,特别下雨,特明显!求大家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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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这样,还是刘瑜。
12月 20th, 2006 | Category:
我承认,有时候我会想,如果我是男人就好了。这句话的完整说法是,如果我象男人那样没心没肺就好了。
其实现在的社会,至少在我从小到大的生活环境里,男女还是比较平等的。我自我感觉好像没有谁歧视我。虽然我觉得小时候我妈更喜欢我哥,但那主要是因为我爸更疼我,所以我妈就来那么一手,制衡一下。
对我自己来说,女性这个性别之所以成为一个负担,就是因为女性都太沉溺于爱情这档子事了。得不到爱情时就天天叹息,失去了更要叹息,就是得到了,也不知道怎么搞的,好像总不是她想得到的那个。所以我认识的女孩女人,从十几岁的到几十岁的,个个都像是职业恋爱家,每天翻来覆去地分析她那点破事,她说不厌,她的闺蜜也听不厌。
他今天竟然说我笨,真是的!
他昨天竟然说我笨,真是的!
他前天竟然说我笨,真是的!
他大前天竟然说我笨,真是的!
凡此种种,没完没了。
这事我觉得上帝干得很不地道。他怎么就把女人给设计成这样了呢?居心多么险恶。如果这些女孩把她们得不到的痛苦、失去的痛苦、不得其所的痛苦统统给转化为创造性活动中的生产力,这该是生产力多么大的一次解放啊,这个世界又会冒出来多少女爱因斯坦、女托尔斯泰、女贝多芬、女比尔盖茨啊。
可是女人不。她们不要生产力,非要蹲在那点感情坑里死活不出来。俗话说,病树前头万木春,人家偏不要那万木春,就要死死抱住那一棵“病树”。
男人却不一样。男人在年轻的时候,可能会有一阵子沉溺于一点小初恋小心动什么的,甚至可能干出过买一束鲜花痴痴地站在女生楼下等一晚上直到对方和另一个男生出现然后再跟那个男生打一架这样的傻事。就像老罗那样彪捍的,没准也在听齐秦的《大约在冬季》时独上高楼轻洒热泪过。但是对于男人来说,爱情这个东西有点象出麻疹,出个次把基本就有免疫力了,以后不大会得,就是再得,也是一点小伤风小感冒,不耽误他朝着通向牛逼的道路一路狂奔而去。
女人爱起来哪里是伤风感冒,上来就是肿瘤,良性的也得开刀,恶性的就死定了。更可气的是,她就是不爱的时候,也要把“不爱”这件事整成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天天捂着心口寻寻觅觅冷冷清清凄凄惨惨切切,那窝囊样,烦死我了都。
这深深地让我感到,女人跟男人根本不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女人背着感情的包袱跟男人事业竞争,好比一个人戴着脚铐跟另一个人比赛跑步,没法比。
当然我自己就是女人,所以也就是这个德性,所以有时候我才憧憬自己是个男人。如果没有感情的风云变幻,我这艘快艇得在知识的海洋里飕、飕、飕地跑得多快啊,想不牛逼都很难啊。
别跟我说为情所困也有为情所困的美好之处,“美丽的忧伤”这个pose,摆久了累不累啊。何况有时候忧伤它也不美丽,何况有时候你其实也不忧伤所谓忧伤不过是空虚的一种形式而已。再说了,有时候我真的搞不清女人是真的被上帝陷害成这样,还是潜意识里是用爱情来逃避更大的社会责任与更浩瀚的自由。
所以我现在劝别人也好,劝自己也好,一概都是:年纪不小了,该干嘛干嘛去,别一头扎进那美丽的忧伤,一边拼命往里钻一边喊救命。林忆莲有一首歌叫“伤痕”,其中有一句歌词唱道:让人失望的虽然是恋情本身,但是不要只是因为你是女人。其实我根本不懂这句话什么意思,事实上这句话简直有点不通顺,但是,莫名地,我就是觉得它很有道理。
可惜的是,道理仅仅是道理。
10月 21st, 2006 | Category:
饥饿会影响人的判断力,这勿庸置疑。
最明显的例子就是,人饱的时候和饿的时候,去超市买东西,消费数额往往大相径庭。饿的时候逛超市,看见任何食物都两眼放光,有如与失散多年的亲人重逢,一旦抓住,就不肯松手。而饱的时候,则推着小车,从容不迫在货架间穿行,看见吃的,一般得风度翩翩地左右端详一番,多数时候还把它给扔回货架上去。
后来,我知道有一种病,叫“爱情饥渴症”。
我琢磨着,饥渴症都是一样的,不管前面的定语是不是爱情。
爱情饥渴症最大的临床表现,就是迫不及待地将随便什么落入手中的“食物”都飞速地塞到自己的车框里去,并且不管那个食物多难吃都坚信它就是自己最想吃的东西,并且不管它的价格如何,都一定要把它买回家去。
总而言之,被饥饿冲昏了头脑。
一般来说,一个人要饿到老眼昏花的程度,总得饿了一阵。所以多年没有正儿八经谈恋爱的大龄男女青年,是爱情饥渴症的高发人群。尤其是大龄女青年,因为对爱情的胃口特别好,因为眼看着兜里的粮票就要过期,所以看见一个吃的在眼前,哪怕是发了霉的包子,哪怕是烂了心的苹果,都要一个箭步冲过去,不分青红皂白地往肚子里吞。
问题是,看都没看清的东西,直接往肚子里塞,能有什么好结果。
那霉包子也好,烂苹果也好,看见你跑得这么快,吞得这么急,肯定要沾沾自喜。自然而然地,他要把你的饥饿感误解为他的内在价值。我是不是很牛啊?是不是很酷啊?是不是有种我自己都没有发掘的神秘魅力啊?霉包子、烂苹果照着镜子,抹着自己的大背头,越看越得意。不行,既然我这么牛,有这么神秘的魅力,哪能这么轻易就出手?所以,便是霉包子、烂苹果,看你跑得这么快,也要在你伸手的一刹那,把自己的价格上调个百分之五十、八十的。所以我们才看到无数的兄弟姐妹痛心疾首地抱怨:“丫什么东西啊?要才没才,要貌没貌,要钱没钱,谱倒是摆得比天高……”
那可不,你给人家那么多颜色,人家能不开染坊。
霉包子因为你给的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新鲜包子。新鲜包子因为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是红烧肉。红烧肉因为那点颜色,把自己看成是鲍鱼鱼翅。反正你的爱情饥渴症,造就了对方的自大狂。
对对方其实也不公平。因为患有爱情饥渴症,所以你寻找爱情的时候,寻找的是一剂膏药,牢牢地贴在你的伤口上。既然你找的是膏药,它最重要的性能就应该是安全、是杀菌、是保护。它要治疗你历史上所有的炎症,还要抵御将来所有可能的细菌。可是,爱情它不仅仅是狗皮膏药啊。人们说了,爱情要象鲜花一样美丽,无用,仅仅是嚣张地美丽。
记得崔健以前在某次采访中说,他一般只和27岁以下的女孩恋爱,因为27岁以上的女孩总是太缺乏安全感,而且总是让这种危机感败坏了恋爱的其它乐趣。
这话里面充满了性别歧视和年龄歧视,但是我承认,他有他的道理。他不愿做一片膏药,被按在一个爱情饥渴症的伤口上,一按不起。
英语世界有一句被说得有点滥的话,叫做:“I love you not because I need you, but
because I want
you.”翻译成中文就是,“我爱你不是因为我需要你,而是因为我想要你。”这个“需要”和“要”之间的区别,就是把对方当作一个工具还是一个主体的区别。如果一个女人因为钱而嫁给某人,那她就是把他当作了钱包,工具的一种。同理,如果一个女人因为感情的饥渴而嫁给某人,那她就是把他当作了膏药,工具的另一种而已。
据说真正的爱情,不是因为对方能带给你什么,而是因为你就是欣赏他,他这个人。
对于爱情饥渴症患者自己来说,找到她的膏药,也未必就是一件好事。饥饿是一种蒙蔽。所谓饥不择食,说的就是这个道理。等你把自己随手捞来的包子苹果塞进肚子,大半饱之后,也许会突然发现,其实你并不爱吃这些包子苹果,其实这些包子苹果其实并不美味。怎么办?把剩下的扔到垃圾桶里去?可是,浪费粮食缺乏基本的公德心。
所以说,当你推着购物车在爱情的超市里穿行的时候,再饥肠辘辘,也要有耐心。耐心是一种美德,其基本的道理就是,你的饥饿,不应该是让一个霉包子糟蹋你胃口的理由,也不能是你浪费一个好包子的理由。很多时候,冲动里面有一种快感,而另一些时候,远离则是一种操守。
09月 13th, 2006 | Category:
“来美国之前,我其实都不知道dating culture这种东西。”有一天,恩华突然说。
“什么dating culture?!不就是个到处睡觉不用负责的culture!”我不屑地答。
是啊,我们这些从第三世界国家千里迢迢赶到美国来学习“先进文化”的土老帽,哪里想的到,在这个号称文明民主富强的社会里,还有dating
culture这样的大毒草。
Dating,用中文怎么说呢?“约会”是最合适的字眼。然而“约会”在中文语境中的重要性、使用频率、含义清晰度远远不及“dating”在英语境遇中的地位。比如,在中国,我们可能会问别人:“你有没有男朋友(女朋友)?”但是一般不会问别人“你最近在约会什么人吗?”事实上,这句话在中文里听上去如此别扭,简直就像是病句。但在美国,问别人“are
you dating someone?”太正常了、太通顺了。
当然,这种区别绝不仅仅是用词的区别,而是文化的差别。在中国,两个人谈恋爱就是谈恋爱了,没有谈就是没有谈,基本不存在什么模棱两可的状态,而dating这个词在英语世界里,恰恰就是用来形容两个人之间模棱两可的状态。当一个人宣布自己在dating某个人,基本上就是在宣布:我已经跟这个人上过床了(或者我很快会和这个人上床),但是她(他)还不是我女(男)朋友。
看过《Sex and City》的人也许有印象,其中有一集,Mr. Big跟别人介绍Carrie说“This is my
girlfriend”,把Carrie感动坏了――那时候,他们已经dating很久了,也就是在一起上床很久了,但是Big始终没有用过“girlfriend”这个词来形容Carrie,而一旦一个男人不再用“date”而用“girlfriend”来指称一个女人,这时候她的地位才算升级了,交椅才算坐稳了。
culture的出现,可以说是对人的肉体欲望和精神依恋发展不成比例这个客观现实的承认。两个人肉体关系的发展,可以象电饭煲做饭那么快,而两个人感情的发展,往往象砂锅煲汤那样慢,怎么办?Dating呗。
迅速亲密,迅速上床,迅速分手,是dating culture里面的主要景观。
这件事情,仔细想来,其实挺叫人沮丧――dating
culture的风靡,在某种意义上等于人类承认了自己的双重无能:在抵制欲望面前的无能;在培养感情方面的无能。承认了这双重无能的人们,转过身去投入到走马观花的dating生活中去。
ABCDEFG……一个接一个地出现,然后一个接一个地消失。毕竟,上一次床,只需要一点荷尔蒙,而要爱一个人,要有激情,恒心,意志,力气这些罗里巴索的东西,而人类永远是避重就轻的那么一种动物。
City》里,Miranda承认自己跟42个男人上过床,《四个婚礼与一个葬礼》里,Carrie也承认自己和30多个男人上过床。而Miranda和Carrie,好像也不符合我们传说中的“破鞋”形象,相反,她们和蔼可亲、积极向上、聪明伶俐,和我们中国的那些可爱的“邻家女孩”似乎没有什么不同。唯一的区别,不过就是她们成长在这种dating
culture里。我们文化中的破鞋,可以是别人文化中的公主。
基本上在中国,至少近些年以前,没有dating
culture,有的是“找对象文化”――两个人从第一次手拉手开始,婚姻这个主题就扑面而来。从小到大,我们看过多少电影电视小说,里面有多少怨妇,因为和某个男人睡过了,就哭着喊着揪着对方衣领要人家对她“负责”,甚至时不时还要派自己的哥哥、干哥哥什么的去扁人家,打到人家鼻子出血、满地找牙。
没有dating
culture,只有“找对象culture”,当然不是说我们中国人在抵制欲望和培养感情方面比西方人更能干,所以才能越过dating
culture,大步流星地步入爱情的圣殿。事实上,“找对象文化”,只不过是对人的肉体欲望和精神依恋发展不成比例这个客观现实的不承认而已。明明肉体欲望和精神依恋的发展是不成比例的,非要做“同步发展”状,结果就是:既然上床了,那就结婚吧,既然结婚了,那就凑合吧,既然家里凑合了,那我就在外面嫖妓或者找外遇吧。
如果说dating
culture导致的是走马观花之后的麻木,“找对象”文化导致的则往往是深陷泥潭之后的麻木。死法不同而已,大家彼此彼此,谁也犯不着同情谁。
当然,我的悲观态度,也许纯属自己在情场上屡战屡败之后的反社会、反人类症状。事实上,我们也可以说,dating
culture中的人们非常享受那种昙花一现的快乐,而找对象文化中的人们非常享受那种细水常流的快乐。轻盈的或者沉重的,但都是快乐。
那天一个美国朋友问我:“Are you dating someone?”
我说,“I have failed so many times that I decide to go on a love
翻译成中文,就是说,经过n次恋爱未遂,我他妈决定情场罢工了。
罢工并不难,问题是,谁理你啊。上帝忙着呢,没功夫跟你较劲。但是,我有一个毫无根据的理论,并且对此坚信不疑:一个人感情的总量是有限的,如果你把它给零敲碎打地用完了,等到需要大额支出的时候,你的帐号就已经空了。所以我决定约会罢工,并没有赌气心态,只是我想把我的感情都给攒着,留给自己最心爱的人。本来它就所剩无几了,我得省吃俭用、精打细算、居安思危。这事跟上帝没什么关系,就是我和我那个还没有出现的、也许永远不会出现的、出不出现其实不那么重要的“他”之间的一个协议。
08月 19th, 2006 | Category:
今天看电视,突然看到委内瑞拉的查韦斯去看望卡斯特罗的画面,两个人坐那一块儿吃酸奶(是不是酸奶有待考察),觉得特别滑稽。同时又正好看到罗永浩的牛博网征文。据说写得越酸越牛。于是码了这个安妮宝贝文体的东西。博自己一乐。也博大家一乐。
罗永浩征文启事:
这个启事本身就乐死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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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叫韦。他叫罗。
有时候。人们也叫他们果果和菲菲。
韦52岁。生长在南美洲那个遥远的国度。那里盛产石油。世界小姐。还有南半球金黄色的阳光。金黄色的阳光从天上奔涌下来。一直流淌到他的血管里。在他的血管里欢唱。欢乐颂。第九交响曲。柴可夫。斯基。当然还有那首古老久远的歌曲。英特。那熊。奈。尔。
罗79岁。住在加勒比海的一个小海岛上。那里盛产甘蔗。欢乐的音乐。浅蓝的海滩。几千年蓝色的风景却不能阻挡他骨子里红色的。激情。1959年。他轻轻地从浅蓝的海滩前转身。他无法抗拒内心的那个召唤。无法。那个声音对他说。菲菲。菲菲。古巴人民需要你。它在大海上空盘旋。象海鸥一样。呜咽。于是。他轻轻推开蓝色的诱惑。大海的乳房。走向了群山。
那个优雅的转身。注定了他后半辈子的孤独。
兄弟们纷纷地离去。北方的林林。东方的毛毛。成成。但尤其是多年以前那个叫做切的人走了之后。天还是天。雨还是雨。只是多了。一个冬季。
有一种爱。叫做永恒。还有一种爱。叫做永远。
逝者如斯夫。
无数个夜晚。他悄悄回到蓝色的海边。一个人。饮泣。宁静的月光如同一首挽歌在耳边回荡。他听到的是岁月的风铃。时光的特洛伊木马。
直到有一天。他遇上了韦。那个年轻的身影。让他想起了多年以前和切在一起的时光。群山。军装。大胡子。深邃的眼神。他们一起仰天长啸。壮怀激烈。然后他对他说。冬季到哈瓦那来看雨。
那个刹那。就是三生三世。
韦与罗的恋情。遭到全世界的反对。尤其美国那个叫布的人。然而。他们依然相爱。无怨无悔。不弃不离。桃花谭水三千尺。不及汪伦送我情。
然而。花无千日好。月无千日圆。菲菲病了。正如所有老去的人。
韦听见这个消息的时候。正在吃饭。他的心和他勺里的鸡汤。一同轻轻坠落。如此之慢。仿佛窗外的八月正将它托住。然而。毕竟。最终。晚了。他坠落的心。正如坠落的鸡汤。碎成兰花的形状。
韦飞到了哈瓦那。看罗。看到他花白的大胡子的一刹那。韦有种号啕大哭的冲动。岁月。仿佛美帝国主义的雇佣杀手。正夺去罗绚烂的生命。他怎么能。袖手旁观。然而。他没有哭。一个无产阶级的战士。怎么能在帝国主义雇佣杀手面前。投降。
他只是轻轻地打开几封慰问信。替他轻声朗诵。那个粉色的明信片。来自朝鲜的日。还有北非的卡。在一封蓝色信笺上签上了他的名字。蝴蝶结一般。最重要的是。便是深陷泥沼的萨。也寄来了他的狱中问候。从那个遥远的地方。伊。拉客。萨字里行间。泛着淡淡的忧伤。载不动。许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东流。他说。虽然。同时天涯沦落人……你丫比我强多了。至少还有个同样老不死的弟弟。
一滴浊泪。在这黄昏的八月。悄悄滑落在罗的脸颊。
04月 18th, 2006 | Category:
中国人好像不怎么求婚。两个人看顺眼了,然后在某天晚上,一家吃三鲜面的铺子里,男的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
然后一口把面唆了进去。
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羹交错。
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小不点们。
外国人不这样。外国人为了求婚这个事处心积虑。“Propose”这个瞬间的重要性,相当于我们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神六上天”。万众瞩目当中,神六冉冉地上天,观众掌声雷动,宇航员热泪盈眶。各家媒体,不,在求婚这个事情中,是三亲六戚,奔走相告。党中央,我是说,双方父母,欢欣鼓舞。
在洋鬼子的求婚仪式当中,最重要的道具,当然就是钻戒了。这个钻戒,要求是真的钻石戒指,最好是tiffany牌的。据说它的价格,得是这个男人月工资的三倍。其实几个月的工资事小,重要的得让那个男人心疼。基本的原理大约是,让这个男人花钱花得心疼了,他才能意识到这件事情的严重性。要是一个钻戒象一盒巧克力那么便宜,难保他不见个人就求个婚、哪天嘴馋了顺便求个婚什么的。那首歌怎么唱的来着?“你问我爱你有多深,钻戒代表我的心……”
光有钻戒还是不够的,还得浪漫。吃三鲜面时候,从左边的裤兜里掏出一个钻戒,说:“老板,胡椒在哪儿?!……对了,小玉,嫁给我吧,这块金刚石,你拿着,三个月的工资呢!”这可不行。别听那流行歌曲瞎唱,什么“我能想到最浪漫的事,就是和你一起慢慢变老……”,纯粹瞎扯淡。结婚过五年,看彼此都跟看家具没区别了,还浪漫呢。所以最重要的,是把握花好月圆时的那一分诗意。趁着男人还没有完全变成混帐的时候,把该浪漫的都给浪漫了,以后就是两个人为了苹果该不该削皮吃而打的头破血流时,还可以“回首”当年他递给你钻戒时眼里的柔情。记忆这个东西,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靠这点回忆,再往记忆里添点油加点醋,没准能多撑个20年呢。
为了满足广大女孩的浪漫需求,男人为了求婚的时机和场合绞尽脑汁。我的朋友里有一对,在金门大桥上,男的给女的单膝跪下求婚。这样的“公开场合求婚法”,好处当然是举世瞩目,盛况空前。就我的那对朋友来说,据说当时桥底下人们一看见有人单膝跪下,就知道发生什么了,立刻都停下来起哄鼓掌。坏处,当然就是这样的求婚,看上去有点象绑架。善良的女生们,多半不忍心当着众人的面,让男人下不了台。于是出于息事宁人的态度,说好吧好吧,你起来再说吧。结果这一再说,等了几十年,就没下文了。这一点,讲Johnny
Cash的电影Walk the
Line里面,有生动的演示,更别说我那位在金门大桥上的朋友了。不答应?不答应把你从桥上扔下去。这已经是赤裸裸的绑架了。
更多的人,在求婚场合问题上,选择温馨地“私了”。比如,吃甜点吃着吃着,突然吃出了一颗钻戒。又比如两人爬山爬到山顶,极目四望,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男人掏腰包,于是男人突然掏出一颗钻戒,深情的说“小玉,嫁给我吧……”。这种“温馨私了”的求婚方式,好处当然是给女生压力较小,她可以选择拒绝,也可以选择拿起钻戒就飞速逃离现场,反正不一定非要说
“yes”了。坏处就是不够耸人听闻,效果不够震撼,有可能若干年后,自己都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就走火入魔、嫁给孩子他爸的。
要说我自己。我虽然已年过30,还从来没有一个男人拿着一枚钻戒说“嫁给我吧”。我等啊等啊等啊等,等得三鲜面铺子都关门了。不过总的来说,也没有什么遗憾的。我从小对求婚场景的幻想里面,从来就没有钻戒这种东西。就一个帅哥,和我。我们都才华横溢桀骜不逊武功盖世,所以我们彼此爱之入骨,又由于我们都刚愎自用顽固不化惟我独尊,所以我们又对彼此恨之入骨。由于这种爱之入骨又恨之入骨的悖论,我们今天爱得脑肝涂地,明天又恨得鸡飞蛋打。终于,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一场翻天覆地的大争吵当中,他,突然,一把抱住我,说,嫁给我吧。
我对这个幻想是如此钟情,以至于都忘了在其中插入一个他掏出一颗三克拉大戒指的情节,可见女人一激动,就变得愚蠢。后来,我想,愚蠢也好,聪明也好,反正不过是幻想。如今我30了,不再充满幻想。什么金门大桥,什么温馨山顶,什么风雨交加,甚至什么三个月工资的钻戒,所需要发生的全部,不过是一个男人,我,和一家三鲜面馆子。他抬起油乎乎的嘴,说:要不去领个证吧。
然后一口把面唆了进去。
然后就是一番分不清谁是谁也无所谓谁是谁的觥羹交错。
然后就有了挂着鼻涕到处晃的,我的,我们的,小不点们。
02月 14th, 2006 | Category:
我有一个朋友,叫张亦文。我们都喊他老张,其实他也不老,就三十。他是一个电脑工程师,本来呢,这样的人,在美国,都应该被喊成James
Zhang之类的。但是我们叫惯了老张,他也就听惯了。这让我暗暗地对他有一点同情――如果有谁喊我“老刘”,我肯定很受伤。因为如果都被喊成老刘了,还有什么前途可言?这个老什么什么的,让人联想起某县某局某科的科长――而且是副的,一辈子也没扑腾起来的那种。哪见过有点前途的人被喊成老什么什么的――会有人叫张柏芝“老张”吗?会有人叫张朝阳“老张”吗?所以说,如果“诗意”有一个反义词,那就是“老张”;如果“希望”有一个反义词,它也是“老张”。
但是我说的这个老张倒也不介意。仔细想想也是,他做的很多事,挺象一个“老张”才能做的事,比如他吃饭特别快,还把袖子捞起来;他特别快地吃完饭后,会说:今天我请客。再比如,他会使以下的句子听上去特别顺口:
“老张,我要去中国城买很多东西,你帮我去扛吧。”“老张,今天有个哥们欺负我,你帮我去揍他一顿吧。
总而言之,老张对“老张”这个词去其糟粕、取其精华地进行了发挥,使老张这个词中的社会责任感得到了充分的演绎。
有一段他经常打电话给我,一聊就到深更半夜。谈人生。谈理想。谈鸡毛蒜皮。我也不知道象我这样一个人,一个拒绝成为“老刘”的人,和一个资深的“老张”,为什么有这么多可聊。
“你别叫我老张了,叫我亦文吧。”有一天,老张突然跟我说。
“好吧,老张。”我一哆嗦,答应了下来。
我想,他的意思是说,我喜欢你。但是,作为老张,他无法说出这么诗意的话,于是他用一个及其委婉的方式,表达了这个意思。这个委婉的方式就是:叫我亦文吧。
老张是不可能谈恋爱的――顶着“老张”这个词的人,顶多可以来个“中年丧偶,觅体健貌端的中年女子一名”,但是亦文可以。他很清楚这一点,所以他喜欢我,必须先把“老张”这个词从我嘴里扼杀了。但是我积重难返,喊不出亦文。而且,亦文,多酸啊。再说了,“亦文,你帮我去中国城扛东西吧”,听上去就不太对劲,是吧?
“亦文”后面应该跟的句子是:“亦文,你为什么离开我?!为什么?!”或者,“亦文,这么多年了,我还没有忘记你。”云云。总而言之,我们这些穷光蛋的饭桌上需要一个老张,而“亦文”最好还是滚回琼瑶阿姨的小说里去。
但是我又不忍心让老张失望。当我意识到张亦文恋爱的希望,与他的“去老张化”休戚相关,我就更觉得不忍心。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不知道该如何称呼他,只有焦虑地在“喂”、“哎”,“嗨”之间颠沛流离。直到有一天,一个朋友跟我说:你知道吗?一只蚊子被拔掉腿之后,变得象一粒米,也就是“蚊米”。我突然茅塞顿开,“蚊米”,就是它了。
我和张亦文谈判了很长一段时间,才说服了他,让我叫他蚊米。我的大意是:虽然蚊子不是很可爱,但是没有了腿的蚊子就不一样了,它变得象一粒米,而米是很可爱的东西,所以蚊米也是很可爱的东西。我说了很久,说得天都黑了。张亦文看着口干舌燥的我,起了恻隐之心。他哭丧着脸,好像自己的四肢给拔掉了一样,说:好吧,蚊米就蚊米。
而我,则高兴得要死。蚊米多好啊,在我和他之间,建立了一个进退自如的距离。如果他是“老张”,那我就不能进;而如果他是“亦文”,那我就不能退。但是,现在好了,他变成了蚊米,既可以去中国城扛东西,又可以从地平线上诗情画意地升起。而且,下面这句话怎么听怎么合理:
“蚊米,我要去中国城买东西,你帮我去扛吧。对了,现在街上百合花卖的特别便宜,你知道吧,蚊米?!”
03月 09th, 2006 | Category:
我很色。我承认。
一听到他们说“男人嘛,长相无所谓的”,我就来气。一想到这句话的潜台词是“男人嘛,有事业就行了”,我就更来气。一想到这个“事业”,其实说白了就是指钱,我就气得浑身上下都胃疼。
说男人长相无所谓,那是纵容。说男人有“事业”就行了,那是势利。这种观点又纵容又势利,用一种虚伪来掩盖另一种虚伪,我不同意。
男人怎么就长相无所谓呢?这简直跟说“美国人嘛,国际法无所谓的”一样没道理。你想想,人家说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你同意吗?你要是同意男人长相无所谓,就相当于同意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你要是同意美国人无所谓国际法,就是支持美国士兵虐待战俘。你要是同意美国士兵虐待战俘,就没人性。简而言之,你要是认为男人长相无所谓,你就是没人性。
我不愿做个没人性的女人,所以我很色。
我的“色”,可以追溯到初中时代的“初恋”。初中的时候,我们班最英俊的男生,坐在我后面。他有全班最酷的平头,最长的腿,最白的皮肤,最小的眼睛,最羞涩的笑容,而且还在长跑队里跑得最快。当他在校运会中,从操场那头迈着他长长的腿,迎着晚霞飞快地跑过来时,我的瞳孔里,只有一个不断放大的“帅”字,当这个帅字放大成72号狂草黑体字时,我的眼里就只有他了。多年以后,也只有萨达姆在法庭上发飙时,或者孙楠站在舞台上青筋暴露地高唱“你快回来――”时,我才能依稀回忆起初恋情人那荡气回肠的“帅”。可惜那时候我们都还太小了。我只在晚霞中站了一小会儿,我们就初中毕业了。然后我去了一中,他去了二中,两个人之间有了长达10分钟的自行车车程,无情的距离,生生是把我们对彼此的仰慕给粉碎了。
一失足成千古恨。从那以后,我的生命中再也没有出现过真正的帅哥。多年以来,从江南到北国,从北京到纽约,我不停地问,不停地找,不停地想,却不停地碰壁。我高中的“初恋”男友――对不起,我把所有的恋爱都称为初恋――非常有才华,能不带一个错别字地完整背诵世界名著《岳阳楼记》,可是他不够帅,比葛优大哥就好那么一丁点。于是,上大学之后,我把他不太英俊的身影,锁进了我杏花春雨的少女日记里,又把我杏花春雨的日记,锁进了我家黑洞洞的阁楼上。我大学时代的“初恋”男友,现在回忆起来,其实长得还是不错的,但是由于他的思想远远不如他的长相那么英俊,我又忍痛割爱了。从那以后,在寻觅帅哥的道路上,我餐风露宿,饥寒交迫,吃了上顿没下顿。出国以后,更是目睹了中国留学生中帅哥严重脱销的局面。每次开一个party,但凡有一个五官还比较对称、形状还比较科学的雄性,众多女色狼们就会蜂拥而上,将其包围得水泄不通,我只能不断吞咽着口水站在数层包围圈之外望梅止渴。
长太息之掩涕兮,哀女生之多艰。
这一点,我的小说《那么,爱呢》里的女主人公唐小瑛也可以证明。在一次复杂的心理活动中,她恶毒地想:
“瞧瞧那帮男留学生,一个个长得丧权辱国的……”,固然,她这话有以偏概全之嫌,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当今华人世界里帅哥供不应求的严峻形势。后来,我一个网友,干脆根据这句话,整理出了男人长相的几个档次:丧权辱国;闭关自守;韬光养晦;为国争光;精忠报国。
随着对形势越来越清醒的认识,也随着自身条件的恶化,我的审美标准开始了全面溃退,从精忠报国退到了为国争光,从为国争光退到了韬光养晦。举目四望,不能再退了。我毕生的理想,就是找个高高大大的男生,他就那么随便一帅,我就那么随便一赖,然后岁月流逝,我们手拉着手,磨磨蹭蹭地变老。现在,一个理想主义者,已经退成了一个现实主义者,再退,就成了卖国主义者了。做人还是要有底线的。当然了,如果对方思想很帅,性格很帅,钱包很帅,我还可以咬咬牙,退到闭关自守的标准,不过这已经是极限了。丧权辱国?有你这么侃价的吗我说?我就是中关村卖光盘的,也得有个成本价吧。
男同学们肯定在忿忿不平了,但是我说同学们啊,在一个“姿本主义”的世界里,是男是女,大家都面对现实吧。就许你们男同学们每天捧着美女杂志、点击着美女图片、观赏着层出不穷的选美比赛、开着恐龙的玩笑,不许我们女同学们看着你们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的肚腩,憧憬风平浪静的肚腩么。别告诉我帅哥都是花瓶,人家马英九呢,人家李彦宏呢,人家周杰伦呢。三百六十行,行行出帅哥。把帅哥说成都是花瓶,就像把才女说成都是丑女一样,是男权文化的两大神话,是当权的糟老头子们想出来的谎言,根本经不起推敲的。一个小手指头就可以戳破的。如果有个男人长得丧权辱国,并且在外表方面自甘堕落,还以为他挣的那两个铜板往地上一扔,女人就会目光如炬地冲过来。我会说,捡起你的两个铜板来吧,用它来买一个健身馆的会员卡,打造打造你的身材,趁着还来得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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