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田里赤脚礼赞干活,脚底不知什么时候被“掀”

1.大学教授陈东找中西医治不好自己的怪病,却被乡下的舅舅用黄泥治好了。
2.首先来说用第一人称的好处,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让人读起来更加有兴趣,将自己和主角进行人物交换 其次是小说情境显得更为真切,作者与读者的距离缩小了。 三是可以让文章行文通顺,娓娓道来,口语化,给人以一种亲切、可读的感觉。
或者(1) 作为叙述者的“我”以及“我”所叙述的一切就显得真实可信。 (2.)可以达到戏剧性反讽效果.( 3).这利于创造人物。 (4).借“我”之口,抒发作者的真情实感,揭示作品的主题思想,引起读者共鸣,收到强烈的艺术效果。
3.郑成拿我的怪病当样本而出名,郑成把名放在第一位,却不把同学的病放在第一位,“我”认为郑成是小人得志令人不齿。
4.任选一个角度进行论证即可,(1)或小故事,大人生。是通过常见的生活场景,开掘出不同的人性来。
(2)怪情节,真人性。 即所选的事件都很怪异,是现实中可以见到的,但又经过作者的艺术加工,与实际的生活拉开了距离。把人物置身于一个特殊的环境中的做法,不仅因制造了 &陌生化&而增加了作品的可读性。同时,使人物的个性得到了更充分的张扬。
(3)故事结尾出人意料。中西医都治不好的怪病,其实是个常见病,乡下舅舅一出场就治好了。
(4)借故事,抨击社会的弊病。小说写的是医生,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5)反讽效果明显。中西医治不好的病却被乡下人治好了;郑成一心追名令我恶心,“我”不自然地落入追名的怪圈“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求取功名。
1.主要考查学生的概括能力,要求学生用简练的语言来概括事件的内容(时间、地点、人物、事件)。
2.了解小说第一人称写法的特点,体会第一人称写法的好处。此处是给人以身临其境之感,让人读起来更加有兴趣,给人以一种亲切、可读的感觉。
3.学生应培养理解语句在语境中的具体含义的能力,结合上下文,紧扣文章主题中心进行理解概括。意思表述合理即可
4.这是一道半开放题,只要有一定的道理,有理有据,文通句顺即可。
5.C选项从主题中心角度阐述了小说的社会主题,深刻而又准确。
请选择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请输入相应的习题集名称(选填):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学年湖北省丹江口市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带解析)
题型:现代文阅读
怪病 远山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小题1】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小题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小题3】“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小题4】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小题5】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2013届湖北省丹江口市八年级下学期期末考试语文试卷(解析版)
题型:现代文阅读
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
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
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
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
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
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
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
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1.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
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
3.“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
4.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
5.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
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
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
科目:初中语文
题型:阅读理解
&怪病 远山
&&& 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
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
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
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
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
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
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
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9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
10、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
11、“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
12、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
&& 13、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
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
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
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小题1:“我”急于回家见爸爸,把自己这一天的情况和收获告诉他。小题1:这段景物描写,回应前文爸爸种花、爱花的句子,这里是以花喻人,将即将丧父的悲痛推到极点小题1:写到弟妹的玩耍是暗示年纪最大的、&13岁的“我”从此将担负起家庭“大人”的重担。小题1:一方面实指指爸爸栽种的花儿谢了;一方面象征爱花的爸爸离开了人世。小题1:“我”已经从老高所说的噩耗中清醒过来,显得“从来没有过这样镇静,这样的安静”;“我”已经意识到在爸爸离世之后,自己要担负起家庭的一大部分责任,知道“这里就数我最大了”。小题1:略小题1:观察语句所在文章的位置,结合语言环境,心理活动表述合理即可。小题1:了解环境描写及常见几种作用,这里是为下文做铺垫(推动情节发展)作用。小题1:学生应培养理解语句在语境中的具体含义的能力,结合上下文,紧扣文章主题中心进行理解概括。意思表述合理即可小题1:“爸爸的花儿落了”一语双关,既要理解其表层含义,即爸爸栽种的花儿谢了,又要理解其深刻内涵,即爸爸离开了人世。小题1:学会在文章中找出照应的内容,又要学会概括内容的能力。小题1:只要内容设计合理,文通句顺,书写认真即可。
请选择年级七年级八年级九年级请输入相应的习题集名称(选填):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的小短文,完成后面的题目。(3分)放下石头有一个聪明的年轻人,很想在一切方面都比他身边的人强,他尤其想成为一名大学问家。可是,许多年过去了,学业却没有长进。他很苦恼,就去向一个大师求教。大师说:“我们登山吧,到山顶你就知道该如何做了。”那山上有许多晶莹的小石头,煞是迷人。每见到他喜欢的石头,大师就让他装进袋子里背着,很快,他就吃不消了。“大师,再背,别说到山顶了,恐怕连动也不能动了。”他疑惑地望着大师。大师微微一笑,“是啊,那为何不放下呢?背着石头咋能登山呢?” 年轻人一愣,忽觉心中一亮,向大师道了谢走了。之后,他一心做学问,进步飞快……其实,                                   小题1:大师要年轻人去登山,并提醒年轻人放下石头的目的是什么?(1分)小题2:请你在结尾补上富有启示性的话语,作为这篇短文的总结。 (2分)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下面这篇小说,完成文后题目。(14分)雁&阵①狗娃冷冷地瞅着驼爷颠儿颠儿地晃来,双眼就变成两柄利剑。②他来了,他还算是条汉子。③(A)晚秋的野地死静死静,身后的湖水像面硕大无朋的镜子。狗娃分明感到,袖子里的刀已急不可耐蠢蠢欲动了。④驼爷在狗娃面前驻了足。或许是走得急了些吧,额上竟排满了豆大的汗粒。⑤“好天!”驼爷歪起头,不无吃力地瞅着蓝空的日头。⑥狗娃没料到驼爷此刻还有雅兴评论天气的好坏,心就有些发躁。“你果真来了!”狗娃咬牙切齿,恶狠狠地吐出一句。⑦“哪能不来呢?”驼爷说,驼爷的厚嘴唇一个劲儿地抿动,“一接到你的信,我的心便踏实了。你总算出来了,且在城里找了份工作,这比啥都好!”⑧这个老狐狸,嘴倒甜!“行啊你,把我整进大牢里一呆就是五年,我狗娃真该好好报答报答你!”⑨眯起眼,驼爷读狗娃脸上的那道月牙疤。“你也真够狠的,一夜间毁了那么一大片林子。”驼爷把目光撒向湖畔,五年前倒下的松林,至今还在他的心头滴血。“呐,我又栽上了。”驼爷喃喃着。驼爷是个护林员。⑩“哼!”狗娃重重射出一口浓痰,蓦地从袖管里抽出那把长刀。(B)阳光兴奋地在刀片上一闪,又一闪。11嗬嗬嗬,驼爷笑了,笑得极坦然:“好歹当过兵,打过仗,啥家伙没见识过?”12狗娃一愣,顿觉眼前这个驼背老头很有些不好对付,但还是大声吼道:“你就不怕我一刀捅死你?”13驼爷仿佛什么也没听见一样,款款地卷好一支烟,款款地抽。“狗娃不是人?狗娃一点人味也没有?我不信!”说罢,驼爷又哑哑地笑,竟一脸的灿烂。14怎么会是这样?其实,狗娃也没打算把驼爷咋样。狗娃只想让驼爷跪在地上求饶,然后狠狠地踢他一脚,再骂一句:“滚吧,爷不跟你一般见识,你这条老狗!”可事情发展得令狗娃不知所措了。15“咦呀!”驼爷扔掉烟头,又歪起脖看天。狗娃也扬起了头。16(C)雁阵。一群排成人字形的大雁,徐徐地朝南飞去。太阳赤灿赤灿,雁阵渐渐地融进那耀眼的光芒里。一首生命的诗,在蓝空中吟唱。17他呆了。他也呆了。18手中的刀陡地落到了地上。狗娃拾起刀,看了看,用力抛进湖里。沿着来路,狗娃大步而去。19“狗娃!”驼爷喊道,“你就忍心不回家看看爹娘?这几年,他们想你快想疯了!”20狗娃没回头。不混出个人样来,绝不见爹娘!(D)狗娃的双眼溢满了浊泪。小题1:第14段中说“可事情发展得令狗娃不知所措了”。这“事情”具体指什么?狗娃为什么“不知所措”?(4分)(1)事情:&&&&&&&&&&&&&&&&&&&&&&&&&&&&&&&&&&&&&&&&&&&&&&&&&&&&&&&&&&&&&&&&&&&&&&&(2)不知所措的原因:&&&&&&&&&&&&&&&&&&&&&&&&&&&&&&&&&&&&&&&&&&&&&&&&&&&&&&&&&&&&&&&&&小题2:“驼爷”身上有着忠于职责、不畏强横、镇静自若、关心他人等优秀品质,请你从文中找出相应的内容来应证这些结论。(8分)(1)忠于职责:&&&&&&&&&&&&&&&&&&&&&&&&&&&&&&&&&&&&&&&&&&&&&&&&&&&&&&&&&&&&&&&&&&&(2)不畏强横:&&&&&&&&&&&&&&&&&&&&&&&&&&&&&&&&&&&&&&&&&&&&&&&&&&&&&&&&&&&&&&&&&&&&&&(3)镇静自若:&&&&&&&&&&&&&&&&&&&&&&&&&&&&&&&&&&&&&&&&&&&&&&&&&&&&&&&&&&&&&&&&&&&&(4)关心他人:&&&&&&&&&&&&&&&&&&&&&&&&&&&&&&&&&&&&&&&&&&&&&&&&&&&&&&&&&&&&&&小题3:对文中(A)(B)(C)(D)四个画线句子点评有误的一项是(&&)( 2分)(A)此处的景物描写,渲染的是一种紧张的氛围。(B)此处的景物描写从正面刻画了狗娃面对“仇人”急于报复的心理。(C)“雁阵”的出现,化解了两个人物的矛盾冲突,推动了故事情节的发展。(D)细腻传神地表现了狗娃的变化,突出了“人性美”的崇高的感召力。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阅读《水浒传》片段,回答文后问题。当晚弟兄两个,拴束包裹。到四更时分起来,洗漱罢,吃了早饭,两个打扮动身。宋江戴着白范阳毡笠儿,上穿白缎子衫,系一条梅红纵线绦,下面缠脚,衬着多耳麻鞋。宋清做伴当打扮,背了包裹,都出草厅前,拜辞了父亲宋太公。三人洒泪不住,太公分付道:“你两个前程万里,休得烦恼。”宋江、宋清却分付大小庄客,小心看家,早晚殷勤伏侍太公,休教饮食有缺。兄弟两个,各跨了一口腰刀,都拿了一条朴刀,径出离了宋家村。小题1:宋江犯了什么官司,兄弟非得“离了宋家村”?(2分)小题2:兄弟俩离家别父,投奔谁家?就在这人家里,宋江初次结识了哪位好汉?小题3:宋江平素为人仗义而天下闻名,因此在刑场被梁山好汉救上梁山之始,便做了梁山副头领,后来又坐上头把交椅。什么事使宋江能“坐上头把交椅”?(2分)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走近名著。(4分)小题1:右图是老舍作品的电影海报,请你写出宣传语(不超过20字)。小题2:在____(作者)的笔下,杨柳天牛像个吝啬鬼,身穿一件似乎“缺了布料”的短身燕尾礼服,而被毒蜘蛛咬伤的小麻雀,也会“愉快地进食,如果我们喂食动作慢了,它甚至会像婴儿般哭闹”。他的《________》被鲁迅奉为“讲昆虫生活”的楷模。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运用你课外阅读积累的知识,完成小题。(4分)小题1:在孙悟空的经历中,菩提祖师传给他长生之道、&&&&&&&&&&&、筋斗云;&&&&&&&&&&&菩萨规劝他改邪归正,皈依佛门;唐僧带领他去西天取经,修成正果。小题2:格列佛在最后一次航海奇遇中,接触了两种不可思议的动物:有美德有理性的&&&&&&&&&&&,丑陋而邪恶的&&&&&&&&&&&。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怪病 远山我叫陈东,是我们本地一所大学的老师。今年夏天,我得了一种奇怪的病,我的脚底起了一种水泡,黄色的水泡,也不痒,但是钻心地疼。最严重的时候,双脚都不敢着地。没办法,我只好买了一副双拐拄上。我到医院去找我的一位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郑成看了半天,也说不出个所以然。最后,含糊其词地咕哝了一句,是癣吧。我马上说,这不是癣,癣痒,我这脚一点儿都不痒,就是疼,一个劲儿地疼。郑成说,先开点消炎粉、止痛膏试试吧,不行再来。谁知道,用了郑成开的药,情况更糟,疼不但没有止住,脚底反而溃烂起来。我知道找郑成解决不了问题,就去看一位老中医。老中医满有把握地说,一水治百病。你这病,啥药也不用凃,你就到浴室去泡澡,一泡包你好。我就按老中医的法子,到浴室里去泡。但是,老中医的法子也不管用,我的脚底照样溃烂,疼得钻心。不仅如此。此后不久,街上渐渐地出现了一些和我一样拄双拐走路的人。不用问,我知道他们得的是和我一样的病,而且还都是我传染给他们的。因为,那天浴室里洗澡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对此,我只有深表遗憾。过了几天,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却打电话让我一定去他那里一趟。我一到,郑成就拉我到一架显微镜前。显微镜下,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的。郑成问我,看到了吗?我说,看到了。郑成说,你看到了什么?我说,我看到了一群像孑孓一样的小虫子在动来动去。郑成激动地说,哥们,那不是孑孓,那就是从你脚底的溃烂物中分离出来的病毒,我已经把这种病毒命名为“陈东病毒”。我一拳朝他胸前捅了过去,骂道,你小子,想让我遗臭万年吗?郑成嘿嘿地笑,说,你可别不知好歹呀,我想让你永垂不朽呢。世界上千千万万的人都在奋斗,图个啥?不就是想名垂青史么?连我们的老祖宗孔夫子都说,君子疾没世而名不称焉呢,你要是真怕出名,就用我的名字命名好了。不过医学界有个约定俗成的规矩,病毒从谁的身上提取出来的,就用谁的名字命名。我要是连这点基本的医学良知都没有,还配当一个医生吗?我说,你既然高兴用我的名字命名,你就用好了,反正名字只是一个符号,也没有多大的实际意义。我现在最关心的是,怎么治好这种病,怎么能尽快地解除我的痛苦。郑成耸耸肩膀,然后将双手一摊,说,哥们,对此,我就无能为力了。我说,那你还激动个屁。郑成开心地笑了,说,这你就不懂了吧,在医学上,能够发现一种病毒,就足以使一个人名垂不朽了。郑成又进一步说,发现问题,有时候比解决问题更为重要。果不其然,不久,报纸上登出了郑成发现“陈东病毒”的消息,并且称,郑成的这一发现,已经被世界卫生组织所确认。该消息还说,世界卫生组织已将郑成作为世界顶尖医学奖的候选人推荐上去。电视台的记者也不失时机地采访了郑成。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郑成出了名。但我们这个城市里像我一样拄着双拐走路的人却越来越多了。不久,我们这里就被宣布为疫区。就在这时,我舅舅来了。舅舅也是听说我得了一种怪病才来看我的。舅舅进城,先要走几十里的山路,然后再坐几个小时的汽车,才能到达市里。舅舅到我家的时候,两只解放鞋上沾满了黄泥。一进门就问我得了什么病。我就把我的病情和我的痛苦讲给舅舅听。我一边说,嘴里一边咝咝地吸着凉气,以表达我的疼痛。舅舅听完,哈哈大笑,说,是这呀,好治。说罢,舅舅叫我给他一只碗,两块抹布,舅舅将他解放鞋上沾的黄泥巴刮到碗里和上水,调均匀了将黄泥抹在抹布上,弄得像两张大膏药,然后解下我脚上缠裹的绷带,用抹上黄泥的抹布将我的双脚严严实实地包了起来。我正要对舅舅的行为提出异议,我的两只脚底却感到了一股凉意。与此同时,钻心的疼痛渐渐消失,最后无影无踪。我一下子愣在了那里。这种情况的出现太突然了,我不敢相信我的脚已经不疼了。我仍然拄着双拐,用脚轻轻地在地上点了一下。结果,一点也不疼。我又用力地在地上踩了一下,还是不疼。我还是不敢相信,又使劲往地上跺了一下,还是一点也不疼。直到这时,我才“咚”的一下将双拐扔到了地上。与此同时,我的眼泪泉水般地流了出来。舅舅站在一旁,呵呵地笑,说,怎么样陈东,我不骗你吧?李强(舅舅的儿子)就是这样,上大学的时候,一到学校,脚底板就起泡,流黄水,疼得钻心。放假回到家里,一赤脚下田干活,准好。时间一久,我都有经验了。这个法子是舅舅发现的。但舅舅是个农民,没文化,自然没有知识产权的概念。于是,我就以我(陈东)的名义,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这一次,我也学能了,我绕过了我的老同学皮肤科专家郑成,免得他小子再从中做什么手脚。 小题1:用一句话概括小说的主要内容。(3分)小题2:小说采用第一人称写有什么好处?(3分)小题3:“郑成面对记者的镜头侃侃而谈,那副小人得志的模样简直让人恶心。”你是怎样理解这句话的含义的?(2分)小题4:本文在写法上有很多突出的特点,除第一人称写法外,另外找出一点进行阐述。(3分)小题5:下列判断正确的一项是(&&&) (3分) A “我”致函世界卫生组织,报告了我的这一发现"我这样做是为了保护知识产权,同时不让追名的人得到好处。B小说的主人公写的是乡下的舅舅,实际是猛烈抨击了当下浮躁的社会里,世人普遍存在的急功近利的心态。C小说对败坏的风俗造成人的异化深恶痛绝,在予以深刻揭露的同时,呼唤文明传统的回归,期盼精神家园的重塑。D这篇小小说虽然没有曲折的情节,但却写出了人物复杂的内心世界和情感。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名著阅读。(5分)&A 等泣拜于地曰:“愿B将息龙体!臣等尽施犬马之劳,以报B知遇之恩也。”B命内侍扶起 A ,一手掩泪,一手执其手,曰:“朕今死矣,有心腹之言相告!” A 曰:“有何圣谕?”B泣曰:“君才十倍曹丕,必能安邦定国,终定大事。若嗣子可辅,则辅之;如其不才,君可自为成都之主。” A 听毕,汗流遍体,手足失措,泣拜于地曰:“臣安敢不竭股肱之力,尽忠贞之节,继之以死乎!”言讫,叩头流血。小题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此故事情节:&&&&&&&&&&&&&&&&&&&&&。(1分)小题2:文段中的人物“A”指的是:&&&&&&&&&&&,“B”指的是:&&&&&&&&&&&&,请结合文段内容,谈谈你对“A”人物的认识。(4分)
科目:初中语文
来源:不详
题型:阅读理解与欣赏
名著阅读(3分)请填写下面空格:孙悟空是《西游记》的第一号人物,他乐观、聪明、勇敢、顽皮……充满了斗争精神,最受读者喜爱。&&&&&&&&(故事情节)最能反映他的斗争精神;它的火眼金睛能够看透一切,手上的&&&&&&(兵器) 威力无穷,他始终是战胜妖魔鬼怪的战斗主力,最后得到一个“&&&&&&&&&&&&&&&&”的光荣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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