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如何才能查到已经纳入国家基本药物管理呢?直接输入药品商品名,或者输入国药药品准字号可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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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基本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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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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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什么是药品?
  药品是一种特殊商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原料药及其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血清、疫苗、血液制品和诊断药品等。
  2、药品的分类有哪些?
  &&&&根据药品品种、规格、适应症、剂量及给药途径不同,国家对药品分别按处方药与非处方药进行管理。
  处方药(Rx):是指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生产,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不可开架销售,只准在专业性医药报刊进行广告宣传,不可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
  非处方药(OTC):是指经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布的,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的药品 。非处方药的包装上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非处方药在药店中可开架销售,可在大众媒体上做广告。
  3、为什么非处方药还要分为甲类和乙类?
  &&&&&为了保障群众用药既安全又方便,国家根据非处方药的安全性,将其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和乙类非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必须在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零售药店出售,标识为红底白字。而对于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一些药品则划为乙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除了在零售药店出售外,还可在药监部门批准的其他商店(商场、超市、宾馆等)处零售,标识为绿底白字。
  4、什么是国家基本药物?
  &&&&&&基本药物,是指适应我国基本医疗卫生需求、剂型适宜、价格合理、能够保障供应、公众可公平获得的药品。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包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和其他医疗机构配备使用两个部分,2009年公布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包括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中成药共307个药品品种。
  5、保健食品和药品在概念上有何不同?
  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特定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即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具有调节机体功能,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并且对人体不产生任何急性、亚急性或者慢性危害的食品。
  保健食品与药品最根本的区别在于保健食品没有确切的治疗作用,不能用作治疗疾病,只具有保健功能。
  6、怎样区分药品的通用名称、商品名称?
  &&&&&列入国家药品标准的药品名称为药品通用名称。通用名称是药品的法定名称,其特点是通用性。同一品种的药品,只能使用同一药品通用名称。药品通用名称具有强制性和约束性,不可用作商标注册。任何药品包装、标签说明书上都应标识通用名称。
  药品商品名称,是指一家企业生产的、区别于其他同类产品的、经过注册的法定标志名称,其特点是专有性。商品名称只显示了药品生产企业的形象及其对商品名称的专用权。在一个药品通用名称,由于生产厂家的不同,可有多个商品名称。如大家熟悉的“扑热息痛”(通用名称:对乙酰氨基酚)有泰若林、百服宁、必理通、安佳热等十几个商品名称。所以,选购药品时,一定要清楚药品的通用名。
  7、如何从包装上识别药品与非药品?
  药品的包装上必须有的信息:
  药品名称:规定在包装中必须标志药品通用名称。
  批准文号:所有上市的药品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H(Z、S、J)+4位年号+4位顺序号,进口药品在包装上标注为“中国进口药品注册证:H(Z、S)+4位年号+4位顺序号”&,对港、澳、台地区进口的药品包装上标注“中国医药产品注册证:H(Z、S)C+4位年号+4位顺序号”。&
  而保健食品、食品等非药品均无“国药准字 &”的标识,而使用“国食健字 &&”“卫食健字 &&”“卫食证字 &&”“卫消字 &&”等标识。这些批准文号可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公众服务区)进行查询。
  除此之外,药品的标签还应有药品主要成分、生产厂家、生产批号、有效期、用法用量、非处方药标志等信息。
  8、药品说明书要重点关注什么内容?
  药品说明书应当包含药品安全性、有效性的重要科学数据、结论和信息,用以指导安全、合理使用药品。
  药品说明书内容很多,通常西药说明书重点看适应症、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药物相互作用、有效期、特殊人群用药等几个方面。中成药说明书重点看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禁忌症、注意事项、有效期等几个方面。
  9、什么是药品不良反应?
  &&&&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品不良反应主要是因为药品具有多重药理活性,人体自身生理状态差异和药品上市前研究的局限性造成的。严格地讲,几乎所有药物在一定条件下都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特别是在长期使用或用药量较大时情况更为严重。但是,只要合理用药,就可避免或使其危害降低到最低限度。
  10、购买药品时应注意什么?
  在购买家庭常用药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一定要到合法的药店买药。合法的药店是经过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药店内须挂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和《营业执照》。
  (2)要选购家庭能够自行使用的药品。一般在家庭使用,宜选用口服制剂或外用制剂,使用方便;而注射制剂等需要在特殊条件下使用,故不宜购买。
  (3)注意所购药品有无“两号一标一家”&。药品在外包装上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批准文号、药品生产厂家的生产批号,有经过批准的注册商标和生产厂家的名称。同时关注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买过期药品。
  (4)要牢记需购药品的名称。目前在药品市场上,药的商品名或别名繁多,很容易造成混淆。如痛痉平与痛痉宁、邦备与邦迪、达力新与达力士等,虽一字之差,但其药物作用却完全不同。所以,药名绝不能搞错。最好记住药品的通用名,因为药品的商品名有许多,但一种药品只有一种通用名。以防同一种药品以新的商品名出现时,冠以新药而受骗。
  (5)选购进口药品应仔细查看。药品包装及说明书上必须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进口药品注册证号(香港、台湾、澳门生产的为中国医药产品注册证号)、药名及有效成分、生产国家、生产厂家,在中国市场销售的所有进口药品必须有中文说明书。
  (6)买药后应索取购药发票或凭证。如果发现或怀疑所购药品有质量问题,消费者可以凭有关购药凭证向管理部门投诉,可以对药店经营者进行及时处理,挽回损失。
  11、网上购药要注意什么?
  从网上是可以购买药品的,但一定要从合法的网上药店购药,药品安全才有保障。识别网上药店是否合法,可直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www.)“数据查询”中“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栏目进行查询。同时,网上购药还需注意以下几点:
  (1)&咨询药师。药品属于特殊商品,如果您对所购药品有疑惑,应求助于专业人员。
  (2)&网上只能选购非处方药(OTC).
  (3)&注意药品的验收。验收药品时,必须认真查看药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日期、有效期等。
  12、怎样识别违法的药品广告?
  药品广告要经药品监管部门审批,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后才能发布,广告上应有药品批准文号及广告批准文号(×药广审(文)第××号)。
  药品广告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含有“根治”、“安全无副作用”、“疗效最佳”等绝对化的用语;也不得含有“国家级新药”、“最高科学、最新技术”等违反科学规律,明示或暗示包治百病、适应所有症状等内容;不得含有治愈率、有效率及获奖的内容;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医药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或者专家、医生、患者的名义作证明的内容;也不得以儿童为广告诉求对象,不得使用“无效退款”、“保险公司保险”承诺等内容;禁止出现有奖销售、让利销售、“某某指定产品”、“某某专用产品”等内容。
  当您看到一则药品广告时,要辨别真假,除了注意上述问题外,还可以登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数据查询”中“药品广告”栏目查询;还可以查看“违法广告公告”专栏查询违法广告。
  13、为什么一定要按时按量服用药物?
  药品的用量直接关系到血液中药物的浓度,而达到一定的浓度是药物发挥药效的必要条件。剂量太小,达不到治疗目的;剂量太大,不一定能增加相应的药物疗效,相反会加重药品的不良反应,甚至引起中毒,尤其是一些治疗剂量和中毒剂量较为接近的药物。药物的使用剂量和用药间隔时间不是随便确定的,而是经过科学论证的,并且每种药物各不相同。因此,患者服药一定要遵医嘱或按说明书按时按量服用。&
  14、服用西药为什么要讲究时间?
  由于病情不同,药物不一,加之药物的吸收、排泄各异,所以,掌握时间用药,可以使药物发挥最佳治疗效果,减少药物治疗带来的副作用,有利于使用药物安全、有效。因此必须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医嘱进行服药。
  15、生病后吃药打针哪个好?
  有了病,是打针还是吃药?要根据病情和药物的性质来决定。
  吃药是最常用的方法,简便易行,安全可靠。一般只要病情允许,应尽可能口服用药。还有一些病,吃药的效果比打针更好,如细菌性痢疾、胃肠炎、消化不良、便秘等病症,就必须口服给药,以便药物直接作用于胃肠道,发挥治疗作用。
  口服用药虽有它的优势,但在有些情况却必须注射给药:1、吞咽困难,昏迷患者,存在明显的吸收障碍,口服明显降低生物利用度的药物,没有合适的口服剂型的药物;2、需要很高的组织药物浓度,而口服给药不易达到高浓度的情况;疾病严重、病情进展迅速,需要给予紧急治疗的情况;3、患者对口服治疗依从性差。
  经常打针可能会引起局部皮肤硬结或发炎,偶尔因消毒不好还可能发生脓肿。静脉注射时,还可引起静脉炎或静脉血栓、肉芽肿等不良反应。因此,要合理使用注射剂。凡是能口服的就不用注射;能够肌肉注射的就不静脉注射;必须注射的尽可能减少注射次数并应尽量减少注射药联合使用的种类,以避免不良反应和配伍禁忌的出现。
  16、注射剂可以口服吗?
  因注射剂在注射时会引起局部疼痛,于是有些患者把注射剂改为口服,认为这些药品既然可以直接注入机体组织或血管,口服就更没问题了。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因为:
  (1)很多药之所以制成注射液使用,是因为这些药物在消化道内不稳定或者对胃肠道有强烈刺激作用,易被破坏失效或吸收不好而达不到有效血药浓度。
  (2)有的药物口服与注射给药的作用完全不同。如硫酸镁口服有导泻作用,而注射则有镇静和抗惊厥作用。
  (3)有些注射剂的溶媒不是注射用水,而是乙醇、甘油、丙二醇、聚乙二醇或其他化学溶剂,对胃肠道有刺激作用,不能口服。
  (4)注射剂的剂量比口服片剂大很多倍,不宜掌握,且价格相差10多倍,造成浪费。
  (5)有些注射剂注射时需做皮试,如随意口服可能会引起致命的过敏性休克。
  因此,为了科学、安全、合理、有效、经济地用药,切不可随便将注射剂改为口服使用。
  17、维生素可以多吃吗?
  维生素制剂的主要适应症是维生素缺乏,要做到合理使用,就要了解各种维生素的作用及维生素缺乏症的特点,有些人认为维生素吃得越多越好,这种做法是错误的。维生素分为水溶性和脂溶性两种,脂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A、维生素D等摄入过多时,易在体内大量蓄积,引起中毒。如过量服用维生素A,可发生骨骼脱钙、关节疼痛、皮肤干燥,肝脾肿大等中毒症状。水溶性维生素,多吃后虽可以从尿中排出,毒性较小,但大量服用仍可损失机体,如大量服用维生素C,可引起胃出血,肾结石等,此外,长期过量服用维生素,可使机体对事物中维生素的吸收率降低,一旦停用,会导致维生素缺乏的症状。
  18、肝功能不好的患者用药应注意什么?
  许多药物能引起或加重患者肝功能的损害,常用的对肝功能有损害的药物有巴比妥类镇静药、氯丙嗪、苯妥英钠、抗生素(四环素、红霉素、克林霉素、头孢菌素等)、血脂调节药(他汀类)、抗真菌药(氟康唑、伊曲康唑、灰黄霉素、酮康唑)、抗结核药(异烟肼、利福平、吡嗪酰胺)甲睾酮及某些抗肿瘤药等。肝功能不好的患者应避免服用能加重肝损伤的药物,服用其他药物也要严格遵守药品使用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用药过程中还要定期进行肝功能检查,一旦发现肝功能异常,应马上停药或改用其他药。
  19、肾功能不好的患者用药应注意什么?
  许多药物能加重患者肾脏的损害,如巴比妥类镇痛药、水杨酸类解热镇痛药、卡那霉素、庆大霉素、异烟肼等。具体哪种药物会加重肾损伤,应认真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或向医师、药师咨询。用药时一定要遵守说明书规定的用法用量。
  20、滥用抗菌药有何危害?
  滥用抗菌药主要的危害有:诱发细菌耐药性,导致病源微生物对药物产生抵抗,并损害人体器官、导致二重感染,浪费医药资源。因此要科学、合理地使用抗菌药。
  21、哪些感冒患者不宜自己选择用药?
  感冒是常见病、多发病。治疗感冒的药品很多,而且多为非处方药,患者可自行购买使用。但并不是所有的感冒患者都适合自我药疗,以下几种情况的感冒患者就应在医师指导下选择用药或及时就诊:
  (1)体质虚弱、易反复感冒者,这类患者由于机体抵抗能力较弱,较难治愈,所以应去医院就诊。
  (2)感冒病情严重或感冒病程中出现并发症者。
  (3)慢性疾病患者感冒,因为一些慢性病在感冒时,易加重原有疾病或诱发新的疾病,也可因药物选择不当而导致原有病情加重。
  (4)儿童、老年人、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感冒,这些人群由于特殊生理情况,应谨慎用药,所以应去医院就诊并在医师指导下用药。
  22、服用抗感冒非处方药要注意什么?
  (1)抗感冒药多为复方制剂,服用时应注意处方组成,不应同时服用作用相同的药物,以免重复用药,产生严重不良反应。
  (2)应用含有伪麻黄碱的抗感冒药时,老年人及心脏病、高血压、糖尿病、青光眼、肺气肿、前列腺肥大等患者须谨慎使用,孕妇、哺乳期妇女也要慎用。
  (3)服用含解热镇痛药的抗感冒药时禁止饮酒。
  (4)肝、肾功能不良者慎用抗感冒药。
  (5)凡驾驶机车、船或其他机械操作、高空作业者,在工作时间内均应禁服含马来酸氯苯那敏(扑尔敏)或苯海拉明的抗感冒药。
  (6)妊娠头3个月的妇女禁用含氢溴酸右美沙芬的抗感冒药。
  (7)抗感冒药均为对症治疗药物,故使用3~7日后,若症状未缓解,建议患者去医院诊治。
  23、发烧时怎样使用退烧药?
  家庭中使用退烧药有以下原则:
  (1)病因不明不用药,以免因用药干扰了发热原有的规律而引起医生误诊。
  (2)短期低烧免用药。低烧指腋下体温在38℃以下的发热。
  (3)暴发高烧慎用药。当病人体温显著升高达40℃以上时,应及时就医。
  (4)小儿发烧早诊治。小儿不同于成年人,其对发烧的反应往往不明显,但其体温升高快。因此,对小儿发烧必须引起足够重视,即使是低烧也应及时就诊。
  (5)服药期间多喝水,所有退烧药都会引起病人出汗,消耗体力,所以使用退烧药期间宜多喝水,尤其应多饮糖水,同时可口服B族维生素及维生素C,这均有利于病人机体功能的康复。
  (6)必要时辅以物理降温。对一些病势凶猛、高烧不退的病人,在使用退烧药的同时,可辅以物理降温,以防病势的进一步恶化。
  24、服用哪些药可使司机犯困?
  可引起司机嗜睡或犯困的药物有:
  (1)抗感冒药:多为复方制剂,组方多为解热药、鼻粘膜血管收缩药或抗过敏药等,后两者可缓解鼻塞、打喷嚏、流鼻涕和流泪等症状,但服用后易犯困。
  (2)抗过敏药:可拮抗致敏物,同时也抑制大脑的中枢神经,引起镇静。
  (3)镇静催眠药:所有的镇静催眠药对中枢神经均有抑制作用,而诱导睡眠。
  (4)抗偏头痛药:苯噻啶服后可表现嗜睡、困倦和疲乏。
  (5)治胃反酸药:西咪替丁、奥美拉唑、兰索拉唑等服后可见疲乏、困倦的反应。
  25、在生病吃药时如何保障安全驾驶?
  吃药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时间和程度不易控制,生病时既要吃药,又要保证行车安全,因此,合理用药就显得格外重要,应注意:
  (1)上车前4小时尽量不要服药,或是服药后休息6小时再开车。
  (2)对易产生嗜睡的药物,服用的最佳时间为睡前半小时,有些抗感冒药分为日片和夜片,日片不含抗过敏药,所以在开车时应服用日片。
  (3)改选替代药,如过敏时尽量选用对中枢神经抑制作用小的抗过敏药如氯雷他定等;降压时可选不产生利尿的药物,如卡托普利、氨氯地平等;感冒时选用不含镇静药和抗过敏药的抗感冒药。
  (4)糖尿病患者应在注射胰岛素和服用降糖药后稍事休息,如血糖过低或头昏、眼花、手颤可吃一些食物或巧克力、糖等。
  (5)千万不要喝酒或含酒精的饮料。酒精是一种中枢神经抑制剂,可增强安眠药、镇静药、抗精神病药的毒性。
  (6)对已知有不良反应但又离不开的药物,上车前可减量服用,休息时再补足全量。
  26、服用维生素,在饮食上有哪些禁忌?
  服用维生素C时忌食动物肝脏,否则维生素C会迅速氧化失去生物活性;服用维生素A时忌喝酒,维生素A的主要功能是将视黄醇转化为视黄醛,而乙醇在代谢过程中会抑制视黄醛的生成;服用维生素AD时须忌粥汤,粥汤含脂肪氧化酶,能溶解和破坏脂溶性维生素,导致维生素AD和维生素D流失;服用维生素B1忌食鱼类和蛤蜊,否则会破坏维生素B1的硫胺类物质;服用维生素B2时忌食高脂肪食物和高纤维类食物,否则会降低维生素B2的吸收率,高脂肪膳食会加重维生素B2的缺乏;服用维生素B6时忌食含硼食物,否则会影响吸收和利用,富含硼的食物有南瓜、胡萝卜、茄子等。
  27、如何服用蜂蜜?
  蜂蜜具有补中、润燥、止痛、解毒之功效。蜂蜜可直接服用,也可使用温开水或凉开水稀释后服用,但不可以用开水或高温蒸煮蜂蜜,不合理的加热,会使蜂蜜中的营养物质被严重破坏。蜂蜜的服用时间大有讲究,一般在饭前1~1.5小时或饭后2~3小时食用比较适宜。服用蜂蜜的一般剂量是成年人每天服用60~100克较为适宜,最多不可超过200克,分早、中、晚三次服用。 &
  28、煎煮中药用什么容器好?
  煎煮中药使用砂锅、瓦罐、陶瓷罐比较好,因为它们化学性质稳定,不易与药物发生化学反应,并且这类容器传热慢、受热均匀,不容易糊锅,同时价格便宜,选用它们是最方便实用的。如果没有砂锅和瓦罐,也可以用玻璃器皿代替,但不能用铜、铝、铁等金属容器,因为金属容器化学性质不稳定,容易与药物发生化学反应,影响药效甚至产生不良反应。
  29、煎药前中药饮片应浸泡多久?
  煎药前必须先浸泡中药饮片,以利于有效成分的煎出。提前浸泡的时间,一般以30~60分钟为宜,特殊的还可延长。夏天气温高浸泡时间可短些;冬天气温低,浸泡时间宜长些。但必须注意的是,夏天气温高时,若浸泡时间过长,常导致发病变质;一些需特殊处理的药物如麝香、阿胶等,不必浸泡,应按特定的要求处理。
  30、煎煮中药加多少水为宜?
  煎煮中药的水量是根据药物的性能、具体服用要求、药物的大小以及药味的多少来定的。加水过少,药物的有效成分不易煎出;加水过多,则煎煮时间势必要长,部分有效成分易被破坏。在家庭煎煮汤药时,常采用粗略估算法计算煎药用水。若为一般药物,每次煎煮的用水量,以将饮片适量加压后液面没过饮片两横指(约3厘米)为宜;若为富含芳香挥发油或质地疏松而不宜久煎的,加水量须适当减少,可以只淹没药物为度;若为质地坚硬或粘稠需久煎的,加水量可适当增加;若因各种原因需久煎的,除在煎煮前适当多加些水外,还可在煎煮过程中据情随时添加水量。同时,应注意不能直接用沸水煎煮中药,否则会影响有效成分的溶出。
  31、煎煮中药多长时间为宜?
  煎中药的火力有文火、武火之分,文火就是小火,武火就是大火、旺火。煎药时,通常先用武火将药液烧开,再用文火煎煮。通常第一遍煎煮时,应在水烧开后再煎20分钟左右为好,第二遍煎的时间可以稍微短一些。但具体药物不同,煎煮时间也有所不同。例如:解表药一般用大火煎沸一刻钟即可;藿香、佩兰、薄荷和一些鲜用的药物,久煎容易丧失有效成分,在其他药物快要煎好时“后下”,闻到药香味就可以了。而矿物类、贝壳类或动物类的药物,需要“先煎”20分钟左右,再下其他的药物同煎。味厚滋补的补益药煎煮时间宜长,煮沸后再用微火煎煮1小时左右;而某些毒性药物成分经慢火久煎后能减低或消除毒性,如附子、生半夏等。
  32、中药一般煎煮几次?
  中药有效成分煎煮后溶出是其产生疗效的关键,一般中药需煎煮两遍,第一遍叫“头煎”,第二遍叫“二煎”。这样可以使药物之间充分作用,有效成分溶出彻底。把这两次煎出的药汤混在一起,总量300~500毫升,顿服或分次服用。
  33、服中药的时间有何讲究?
  中医将人体的五脏六腑分为三焦,即上焦、中焦、下焦。从脏腑来说,心肺属上焦,脾、胃属中焦,肝、肾、大小肠、膀胱属于下焦。一般治疗上焦疾病的中药饭后服用,治疗中下焦疾病的中药饭前服用。
  补益药、颠茄类治胃病药饭前服用利于吸收,化痰止咳平喘药、驱虫药等饭前服用疗效明显。解表药最好中午饭后服用,以利于发汗解表;藿香正气丸、香砂养胃丸等健胃剂,辛辣刺激性的药物等宜在饭后服用。安神药、润肠药等宜睡前服用。治疗慢性病的中成药必须固定时间服用,使体内保持相对稳定药物浓度。治疗疟疾、急性病及危重病的药物宜及时顿服。
  34、中药有不良反应吗?
  有人认为中药没有毒性,可以多吃,其实这是一种误解。中药与西药相比,总的来说中药的毒性的确是小一些,但是这并不等于说中药没有毒性,更不能说多吃一些没有害处。实际上,中药中有毒或毒性很大的药物也并非少数,如生附子,生川乌和生草乌,马钱子,蝎子,朱砂、硫磺等。有相当一部分中药如半夏、附子、川乌,为了减少其毒性,使用前必须经过炮制处理。
  有些中药在常用剂量时无毒性作用,但服用剂量过大也会发生明显的毒性作用,如白果,杏仁服用过量后会出现发烧、呕吐、腹泻、惊厥、昏迷不醒等中毒现象,如不及时抢救,可引起死亡。所以不能认为中药无副作用,可以随意使用。
  35、中西药可以同时服用吗?
  有许多西药最初是从天然药用植物中提取的有效成分制成,二者效用是一致的。因此,一般情况下中西药可同时服用。但有些中药与西药是不能同时服用的,以免降低疗效,甚至出现中毒或其他不良反应。 还有许多中药和西药的相互作用尚不清楚,故中药和西药最好分开服用,其间隔时间1小时为宜。
  36、常吃药膳可以健体吗?
  一年四季可进补药膳,但必须根据个人体质和季节气候的不同来选择配膳的药物。如春季气候转暖,万物齐发,宜用平补之药,可选用生晒参、西洋参、太子参、党参、枸杞子、黄芪等配膳;夏季气候炎热,宜清补之,可选用藿香、紫苏、莲子、薄荷、绿豆等配膳,以生津消暑;秋季风干物燥,宜滋润,可选用金银花、麦冬、冬虫夏草、百合、银耳、蜂蜜、秋梨等配膳,以润燥平风;冬季天气寒冷宜用温补,可选用板蓝根、山药、当归、大枣、龙眼、核桃、板栗、杜仲等配膳,以温养驱寒。
  另外,中药有寒、热、温、凉四气的药性,配制药膳必须根据药物的属性来定,否则会降低药效或适得其反。每个人的身体素质也不尽相同,中药入膳也应因人而异。
  药膳的进补除选择适宜的种类外,还应该经常更换药膳品种,做到多种适宜的品种替换使用,不可长期服食一种,否则会影响到机体的阴阳平衡而“因补致病”。另外还应考虑中药配伍和剂量问题。
  37、购买了假劣药品或可疑药品怎么办?
  如果对购买的药品质量有怀疑或者发现质量不合格的药品,一定要保留相关的证据,包括购买的药品及其包装、购买药品的凭据,如销售票据或小票等。然后,向所在地县或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便民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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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题:最近有听新闻说关于基本药物制度的消息,想问问,这个制度的出台,对普通的百姓究竟会带来哪些实惠呢?
&&& 回答: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可以使药费负担下降。一是基本药物在政府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实施不加价的零差价销售。二是基本药物实行省级集中网上公开招标采购,减少中间流通环节,明显降低基本药物价格。三是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
&&& 问题:请问本市执行基本药物政策的医疗机构有哪些?
&&& 回答:除政府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中心,站),村卫生室等基层医疗机构全部配备和使用基本药物外,其他各类医疗机构也都必须按规定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
&&& 问题:国家药物制度和上海的药物制度有什么区别?
&&& 回答:上海市全面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相关政策,另外在国家制度框架范围内上海市增补了381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补药物。
&&& 问题:之前有些报道曾说,有些疗效确切但是很便宜的药物,因为厂家没有利润的空间,所以都会有缺货或断货,是不是实施了这个制度后,相应的情况就不会发生了呢?
&&& 回答:本次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执行,此外为了鼓励低价药品的企业积极性,本市对低价药品采取物价部门核定零售价格、投标产品不再报价、直接按质量评审录取的方法,据初步统计,本次的100多个低价药品一般均有3~5家企业中标,基本能够确保问题所提及的疗效确切很便宜的药物的供应。
&&& 问题:实施药物制度后,有些常用的药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没有,一定要跑到区级或市级医院去配药,这样造成了很大的不便,替代的药物又不一定能起到很好的作用,这种情况有什么可以改善的措施吗?
&&& 回答: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一般常见病、多发病和诊断明确的慢性病稳定期的维持性治疗,基本药物是基本上可以满足治疗需要的,如果个别品种没有可以有替代的药物,如果有个别的药物社区配不到,也没有替代品种,可以转诊到二,三级医院配药,还可以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生开的处方外配。
&&& 问题:基本药物在社区和二、三级医院价格差价大概有多少?
&&& 回答:基本药物在社区是零差率销售,二,三级医院要在进价的基础上加价15%,那么药价的差价也就在15%。
&&& 问题:在基本药物制度内的药物,其价格是不是相对固定的,价格也是全市统一的吗?哪里可以查询到这些具体药物的信息呢?
&&& 回答:本市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后,某一个基本药品的全市采购价是一样的,但二、三级医院要加成15%再销售,因此零售价会有区别。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将本社区配备药物的信息进行公示,物价部门核定零售价格以后也会将所有中标基本药物的价格信息予以公布。
&&& 问题:基本药物没有儿童用药目录,如何保证儿科用药呢?
&&& 回答:本次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过程中,对于同一剂型的小规格药品一般都尽量予以考虑,以尽可能保证儿童用药。下一步将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的调整情况和本市增补药物的使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将不断优化基本药物的结构,届时也将充分考虑儿童用药。
&&& 问题: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的药物能确保永久的安全有效吗?
&& 回答:纳入基本药物制度的药物,从生产到销售到使用,一般是充分考虑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和效性。药监部门也会对基本药物进行全品种质量抽检,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
&&& 问题:&中标&具体是什么概念呢,是不是很多药厂来竞争,哪如何择优录取呢,具体由哪个部门具体操作呢?
&&& 回答:本次基本药物集中招标采购按照国家的文件要求执行,某一药品往往有多个厂家竞争,药品招标部门将按照&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组织专家评标、定标,总的来说在保障质量的前提上考虑价格因素,来确定中标厂家,未中标的厂家不得向相关医疗机构供应该药品。
&&& 问题:国家基本药物是307种,本市是381种,社区是否都要把这些药配齐?
&&& 回答: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基本药物在社区并不是要全部配齐,而是根据该社区中心的功能定位和诊疗科目在688种范围内选择配备。比如某些基本药品是针对外地地方病的药品,本市社区中心没有必要配备。
&&& 问题:外来人口可否享受这个药物基本制度的政策?
&&& 回答:外来人口如果到基层卫生医疗机构看病配药同样可以享受基本药物制度的政策。
&&& 问题:请问在地段医院可以配得到所有的基本药物吗?如果没有,我该向什么部门反映?
&&& 回答:按国家要求,基层医疗机构不是将目录内所有的药品都需配齐。如果688种的基本药品在某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能配到,可以向所在社区卫生中心反映,对反映集中的药品,社区中心可以进行调整配备。
&&& 问题: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高于非基本药物,本市有相关政策吗?
&&& 回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基本药物报销比例应当高于非基本药物。据悉,本市医保部门正在研究制定政策,提高基本药物的报销比例。
&&& 问题:想问问看,若家中备的药物有过期的话,哪些部门可以回收啊?
&&& 回答:医院是不可以回收过期药品的,建议到药监部门咨询。
&&& 问题:每个医院的选择不同,那每个行政区会有统一必备的药品吗?否则可能会跨区买药看病啊?
&&& 回答:根据有关规定,本市各区县将制定本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必备药品目录,对辖区居民普遍需求的基本药品,确保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有配备。
&&& 问题:我住在郊区,现在村卫生室也在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吗?
&&& 回答:村卫生室执行基本药物制度并执行零差率销售。
&&& 问题:目前本市还有很多的养老机构,这些地方也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吗?
&&& 回答:民政系统的养老机构不是医疗机构,不执行基本药物制度。
&&& 问题:经常在不同的城市居住的慢性病患者,如果配药的话,是否可能存在配不到相同商品名的药物的可能?该怎么解决呢?
&&& 回答:这是有可能的,但是你可以配同一化学名不同商品名的药物,因为同一化学名的药物化学成分都是相同的,而且本次基本药物招标是按照 &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中标药品能保证治疗质量。
&&& 问题:实施这个基本药物制度,将是个长期的制度,还是短期内实施的一项措施?
&&& 回答: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是维护人民群众健康、保障公众基本用药权益而确立的一项重大国家医药卫生政策,是一项长期的制度。
&&& 问题:使用药物后若出现不适反应,除了向医生报告外,有没有专门的机构受理?
&&& 回答:药品的不良反应,通过医院向药监部门反映,由药监部门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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