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龄产妇剖腹产产后为什么要把子宫割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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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腹产后为什么子宫疼痛
   都知道剖腹产之所以可以减轻产前阵痛,是因为使用了麻醉药物。而当分娩之后,麻醉药效渐失,产妇会感觉到子宫收缩以及刀口带来的疼痛感。那么,剖腹产后为什么子宫疼痛?
  阜阳玛丽娅妇产医院产科专家称,正常情况下剖腹产后子宫会疼,但是疼痛的时间不会持续很久,如果伤口出现红肿,或是疼痛的时间过长,就要去医院检查一下,看看到底是什么原因早成产后子宫持续长时间疼痛。
  剖腹产后子宫的恢复分为三方面:子宫体的复原、子宫颈的复原和子宫内膜的复原。下面先一起看一下子宫恢复的过程。
  原因一、子宫颈的复原:
  女性在分娩刚刚结束时,因子宫颈充血、水肿、会变得非常柔软、子宫颈壁也很薄、皱起来如同一个袖口。7天之后才会恢复到原来的形状。7-10天后子宫颈内口会关闭,一直到产后4周左右,子宫颈才会恢复到正常大小。
  原因二、子宫内膜的复原:
  胎盘和胎膜与子宫壁分离、由母体排出以后、从子宫内膜的基底层,会再长出一层新的子宫内膜。产后10天左右、除了胎盘附着面外、其他部分的子宫腔会全部被新生的内膜所覆盖。在女性刚刚分娩后,胎盘附着部分的子宫壁面积约手掌大,到产后2周左右,直径已经能缩小到3-4厘米,但产后6-8周才能完全愈合。
  原因三、子宫的复原:
  女性在胎盘排出之后,子宫会立即收缩、在腹部用手可以摸到一个很硬并呈球形的子宫体、它的最高处和肚脐的水平同高。以后子宫底的高度、会每天下降1-2厘米,大约在产后10-14天内、子宫变小、降入小盆骨腔内。这时,在腹部就摸不到子宫底了。推荐阅读:
  剖腹产后为什么子宫疼痛?
  如果子宫里有残留的胎盘或胎膜组织、或产后子宫收缩不好、子宫复原的速度就会放慢。
  产后为了恢复原来的大小,子宫需要更有力的回缩,所以在产后一周内妈妈会感到产后宫缩的疼痛、这种宫缩会在妈妈给孩子哺乳时更为明显,但不会令人难以忍受。
  剖腹产后子宫疼痛该怎么办?
  如果产后痛很强烈,引起身体不适或焦虑,甚至失眠,则可以尝试采取下列方式改善:告知医师,视情况停止使用子宫收缩药。请医师开镇静止痛药物。下床活动,帮助子宫排空。采用俯卧姿势,可能会减轻疼痛。避免吃刺激性或冰冷的食物。
  子宫也可能会感染,尤其是破水时间过长、有羊膜绒毛膜炎或是胎盘娩出时借助器械的产妇,恶露会有异味,并有脓样分泌物,子宫有很严重的疼痛及触痛感,甚至出现发热、畏寒等感染的全身症状。
  应对术:子宫疼痛的处理方法大多是使用抗生素、止痛药,并加以适当引流。还有极少数感染是因子宫内感染物无法排出,这就必须利用手术取出感染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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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年已婚女性,患有妇科病的概率很高,跟女性性生活或者不太注意卫...  漫画:张璐璐  核心提示  医生治病救人,被誉为白衣天使,是人们向往和尊重的一个职业。但医生能跨科行医或者到其他医院行医吗?最近,徐州市泉山区法院审结了一起乡镇卫生院因医生跨科行医造成医疗事故被保险公司拒赔的案件,为医生跨科行医或者到其他医院行医的行为敲响了警钟。  医生将纱布落在产妇体内  2007年5月,患者习楚云住进徐州市某乡镇卫生院,实行剖腹产手术,生下一名女婴。伴随着新生儿降生的喜悦,习楚云一家出院了。但是出院后,习楚云的小腹一直疼痛难忍,还有发热等症状,后来病情越来越严重。  2007年10月初,习楚云到徐州市某医院就诊,经过诊断,为宫内异物造成子宫直肠瘘。什么异物?医生经过剖宫手术取出两块遗留的纱布。习楚云又不得不做了子宫切除手术。  身体里怎么会有纱布?习楚云回想到几个月前的那次剖腹产手术。2008年1月,习楚云将该乡镇卫生院告上了法庭。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法院先后委托省、市两级医学会对该起医疗事故进行技术鉴定,结论为:本案例属于三级丙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完全责任。  法院认为卫生院在为习楚云手术时粗心大意,将纱布遗留在患者子宫内,给习楚云造成了身体伤痛和精神痛苦,并且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卫生院应承担全部责任,遂判令卫生院赔偿习楚云各项损失共计99700.69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合计6330元。  卫生院:起诉保险公司,要求理赔  为习楚云做手术的这个乡镇卫生院曾于2007年1月向徐州某保险公司投保医疗责任保险。于是,卫生院要求保险公司按保险约定进行理赔。但是,保险公司以“被保险人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属责任免除范围的约定、此案属于超范围手术案件为由,予以拒赔。  今年4月,卫生院将该保险公司告上法庭。卫生院认为,其经上级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部分丙类手术,所以该卫生院开展剖腹产手术并不是超范围手术;而且省、市两级医学会对该医疗事故的两次鉴定结论中,并未指出原告在诊疗过程中“从事未经国家有关部门许可的诊疗护理工作和超范围手术行为”。  因此,卫生院认为,保险公司指责其“超范围手术”,拒赔理由不成立。请求法庭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卫生院医疗事故责任保险金。  保险公司:超范围手术拒理赔  保险公司则称,卫生院与保险公司之间存在保险合同关系,卫生院发生医疗事故后,向保险公司要求索赔,但迟迟未向保险公司提交其具有相关诊疗资质的批文、营业执照及相关医生的资质证书,保险公司审核后认为卫生院发生医疗事故的手术超出其诊疗范围,不在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内,因此予以拒赔合法。  在法庭上,保险公司特别提到了当时为习楚云实施剖宫产手术的几位医师和护士。根据法庭查明的事实,参与本案涉及的手术人员中,杨某不具备医生资质,其在病案中作为主治医师签名显然违反了相关的法律和法规规定。娄某虽然具备医师的资质,但其执业范围为外科而没有取得妇产科专业的执业资质,其主刀行剖腹产术应当属于超范围执业。储某虽然具有妇产科专业的执业资质,但其在该次手术中并非主刀医师。  判决:驳回卫生院诉讼请求  法庭经过审理后认为,原、被告双方签订的《医疗责任保险合同书》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在原告交纳保险费用及被告向原告签发保单后,双方间的保险合同依法成立并对双方产生拘束力,双方均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履行自己的权利义务。如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发生保险责任事故被告应当按约向原告理赔,但如果发生的医疗事故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条款,则被告不负赔偿责任。  原告卫生院在保险期间的2007年5月发生医疗事故并已经法院判决确认向患者进行了赔偿,该事实客观存在。原告就该次医疗事故能否得到保险公司理赔的关键,在于原告在该次医疗行为中是否具有保险合同约定的责任免除的情形。  原告虽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剖腹产术等丙类手术,但其负责为习楚云做剖腹产手术的主刀医师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对于该次手术发生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被告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拒绝理赔,因而原告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依法不予支持,驳回徐州某乡镇卫生院的诉讼请求。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案件人物关系图  患者习楚云  2007年5月,患者习楚云在某乡镇卫生院实行剖腹产手术,术后小腹一直疼痛  2007年10月,习楚云到徐州某医院就诊,诊断为“宫内异物”,经剖宫手术取出两块遗留的纱布  2008年1月,习楚云将某乡镇卫生院告上法庭  卫生院被判赔偿习楚云各项损失99700元  乡镇卫生院  2007年1月向徐州某保险公司投保了“医疗责任保险”  今年4月,卫生院起诉保险公司,请求判令保险公司赔偿“医疗事故责任保险金”  保险公司  拒绝理赔  理由:主治医师杨某不具备医生资质;主刀医师娄某没有妇产科专业的执业资质,行剖腹产术属于超范围执业  法院判决:驳回某乡镇卫生院的诉讼请求  对话法官  关键是两点:  是否经过主管部门审批;是否有执业资格  记者:本案是以什么为依据来驳回卫生院的诉讼请求的?  法官:本案在审理的过程中,关键是要解决两个问题:首先是卫生院在进行该次手术时是否经过了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批。其次是参与该次手术的医护人员是否具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执业医师资质。卫生院虽经卫生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开展剖腹产术等丙类手术,但其负责习楚云剖腹产手术的主刀医师不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对于该次手术发生医疗事故所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有权根据合同约定的免责条款拒绝理赔。因此,卫生院的诉讼请求不能成立。  记者:法律对手术医师分级以及手术范围,是否有明确的规定?  法官:《江苏省临床各科室手术分类(暂行)》对手术医师分级、各级医师的手术范围、手术审批权限作出了具体规定,明确指出手术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医师应根据其取得的卫生技术资格及其相应受聘职务,按照其分级在规定的手术范围内进行手术。作出上述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手术安全和手术质量,保护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医者和患者的切身利益,任何医疗单位和医疗人员都必须遵照执业。  记者:这则案例给我们哪些警示?  法官:医生的行医过程必须得到严格的规范和监管,才能保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现在政策放开,让有执业医师资格的人也可以自办诊所或独立挂牌行医,由此带来的社会风险无形中增加了。这意味着,实施该政策的前提是应该配套有更严格的规范和监管制度。否则就很可能会带来过大的社会风险,可能导致大量新的医疗问题及医疗纠纷出现。  本报记者&陈新颖&通讯员&赵克&郑凤金  郑凤金,泉山区法院民一庭法官,大学本科学历,长期从事合同类案件审判工作,平均每年办理案件180余件,2001年被市中院授予“文明法官”称号,2003年3月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  法官名片  市中级人民法院  下周开庭公告  (11月2日—11月6日)  11月2日9:10,上诉人刘成亭与被上诉人刘成真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在第39法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张娅。  11月2日9:30,上诉人岳帮文与被上诉人黄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第28法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石镜霞。  11月3日9:30,上诉人徐州市淮海节能机械厂与被上诉人秦允扬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一案在第30法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杜演文。  11月3日10:30,上诉人郭继武与被上诉人徐尚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第29法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李清爱。  11月3日14:00,原告金陵建工集团与被告润唐混凝土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第28法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李玲。  11月4日14:30,上诉人姚祚年与被上诉人王海荣委托理财合同纠纷一案在第17法庭开庭,主审法官裴运栋。  11月4日14:00,上诉人黄思翰与被上诉人许景高、原审被告闫宝贝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在第29法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冯昭玖。  11月5日9:30,上诉人潘斌与被上诉人睢宁县西关良种繁育场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一案在第30法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王利明。  11月5日9:30,上诉人张忠义与被上诉人邹学春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第38法庭开庭,主审法官祝杰。  11月5日14:00,原告曹玉近与被告江苏长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夏根斌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在第29法庭开庭审理,主审法官孙燕。  11月5日15:10,上诉人李玉兰与被上诉人陈兴元排除妨害纠纷一案在第40法庭开庭,主审法官潘全民。  11月6日9:30,上诉人徐州市阿波罗光电有限公司、吴金虎与被上诉人罗唯、支广梁、魏洪侠、魏伟人格权纠纷一案在第17法庭开庭,主审法官陈禹。  11月6日10:30,上诉人刘洋与被上诉人徐州公路运输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在第17法庭开庭,主审法官杜月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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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作伙伴:刨腹产是不是会割开子宫???那子宫怎么缝上???肚皮缝上后怎么拆线呢??? 谢谢!!!!!!!!!!_百度知道
刨腹产是不是会割开子宫???那子宫怎么缝上???肚皮缝上后怎么拆线呢??? 谢谢!!!!!!!!!!
应该是肚皮缝上后子宫怎么拆线呢。。
提问者采纳
您是指剖腹产么?刨腹产是神马东西??多血腥啊。。。刨。。。。首先。。剖腹产当然需要割开子宫啊。。不然怎么把胎儿拿出来呢?其次。。子宫当然要缝上啊。。。不然太凉快了点三最后。。不知道了。。。个人觉得线是不用拆的。。又没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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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3条回答
顺产对孩子和母亲是有好处的,。。。正常分娩时胎儿受压脑部血管循环加强刺激,为脑部的呼吸中枢提供更多的物质基础,出生后容易激发呼吸而呱呱啼哭。此外,胎头经过子宫收缩与骨盆底的阻力,可将积存在胎儿肺内以及鼻、口中的羊水和黏液挤出,有利于防止吸入性肺炎的发生。在分娩过程中,由于子宫阵阵收缩,产妇会有腹痛,有时相当剧烈,由此带来肉体上的痛苦和精神上的紧张。这些都是暂时的,也都是可以承受的。对于绝大多数健康的正常孕妇来说,自然分娩并非是什么难题。另外,剖腹产术后恢复要比自然分娩慢得多,刀口完全愈合和身体完全恢复需要1—2个月,甚至更久一些。 如果发生术中意外或术后刀口感染,则会带来更多的麻烦。
剖腹产当然要在肚子子子宫上开刀了,不过采用的都是人体吸收线,是不用拆的!
……用的可吸收线嘛,不过我没看过剖腹产,不能给你准确答复,但是做过剖腹产一定会在子宫上留下瘢痕,对想怀二胎的妈妈会有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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