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期跟便秘和怀孕有关系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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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受孕与男子有关系吗
人工受孕与男子有关系吗?【山东红十字会医院——百年红会、专治不孕】& 人工受孕与男子有关系吗:推荐你选择山东红十字会医院
人工受孕:是指将男性精液用人工方法注入女性子宫颈或宫腔内,以协助受孕的方法。主要用于男性不孕症。人工受孕主要用于由男性原因造成的不孕,有些女性方面造成的不孕也能采用人工受孕。
另外,有一些特殊情况,如免疫学原因的不孕,夫妇双方均是同一种常染色体隐性遗传病的杂合体或男性患常染色体显性遗传病,也可用人工受孕的方法获孕和避免不健康后代出生。
目前,由山东省卫生厅公布了一组调查数据,该数据显示,我省不孕不育发病率已高达18%!而在这部分患者中,有30%患者在不明病因的情况下盲目治疗,20%不孕家庭更是在盲目治疗无果后,选择人工受孕实现宝宝梦。
专家介绍:人工受孕存在的四大“致命缺陷”
1、成功率低:西方人工受孕成功率%,我国不足25%,究其原因,主要是是一项高端助孕技术,发展时间较短,而且中国引进时间较晚,受技术、、医生素质等因素限制。
2、人工受孕不可预测因素多,婴儿畸形率高。人工受孕存在先天缺陷的可能性是普通婴儿的五倍以上,唇裂、少发、器官扭曲、死胎等现象频频发生。
3、人工受孕周期长、程序繁杂,一次出错则前功尽弃。人工受孕是一门高精、复杂技术,同时每一个大环节又包括很多小的环节,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出错,都可能导致前功尽弃。
4、人工受孕一次费用就高达数万。在国内医疗市场,人工受孕物促排卵、手术费用、后期维护等费用加起来,总和高达5——10万。而且因一次手术失败而反复做,费用不堪设想。
【人工受孕案例介绍】李传美12年不怀孕,2次人工受孕均失败——红会特色治疗,三个月自然受孕
2000年,李传美和老公结婚。婚后俩人相爱有加,生活甜甜美美。可是在孩子方面却一直不能如愿,一年、两年……夫妻从期盼,到焦急,再到失望。据李传美讲述,到2007年,也就是和丈夫结婚后的第7年,俩人听别人说起“做人工受孕要孩子很简单”,抱着很大希望的俩人,来到了三甲医院:济南铁路医院。
医生为夫妻俩做检查后,发现李传美多囊卵巢综合症,这造成了她多年不孕。检查结果出来后,医生对夫妻俩建议说人工受孕。可结果又是失望。夫妻俩花费了1年时间,做了2次人工受孕,都失败了。“一次好几万,都加起来花了快十万了,就这么打水漂了。”——说起那段经历,李传美还是心有余悸。
我院检查:李传美夫妇在2007年人工受孕失败后,李传美夫妇经人介绍来到山东红十字会医院。张彬主任和刘维英主任接待了他们。检查结果很快出来:李传美患有多囊卵巢综合症,同时双侧输卵管不完全梗阻。
医院治疗:在对李传美的最新检查结果进行论证后,专家决定采用山东红十字会医院中西医结合卵巢打孔助孕疗法。这种疗法,是通过红会制剂和微针打孔手术结合,迅速治愈多囊卵巢综合症,同时实现促生卵泡,卵子“破孔而出”。
治疗结果:手术后一个多月,李传美再次来山东红十字会医院复查,检查结果显示排卵功能、输卵管形态、畅通度等各项指标都已经很正常,可以安全试孕。试孕三个月后,日,一年中的最后一天,李传美试纸检查发现自己怀孕了。日,李传美生下健康可爱的女儿。结婚11年,终于有了自己的孩子。女儿的到来,为李传美夫妇的艰难求子历程划上了最完美的句点。
【不孕不育专家】主治医生刘维英主任简介
刘维英主任从事妇产科及不孕不育工作近四十年,有丰富的临床工作经验,擅长治疗各种原因引起的不孕不育疾病,尤其在女性不孕症、习惯性流产、子宫、输卵管、卵巢疾病方面的诊断和手术治疗特别是宫腹腔镜微创治疗有较深的研究和经验,自1992年起共完成宫腔镜检查、宫腔镜手术及腹腔镜手术上万例。
此外,刘维英主任曾多次参加和主持多项国家级、市级及卫生局级课题,开展子宫肌瘤、卵巢肿瘤、子宫内膜异位症导致的不孕症的腹腔镜手术治疗,宫腔镜插管通夜术及输卵管疏通术、宫腔内病变、&畸形所致不孕的宫腔镜手术、输卵管性不孕的腹腔镜检查及手术、盆腔炎导致不孕的腹腔镜粘连松解术、输卵管再通整形术等,造诣极高。
【专家详解】影响人工受孕成功率的因素
第一,排卵的可预见性也很重要。月经越规律,怀孕的成功率越高。
第二,不育的原因是非常重要的,有良好的精子计数和活动力但不能的男性,其人工受孕成功的机会明显高于精子有异常的男性。
第三,子宫内膜异位症或盆腔感染史或输卵管疾病减少成功率,但既往曾怀孕者成功率较高。
第四,女方的年龄因素也起着重要作用。如果女方超过35岁,其怀孕机会显著降低。
温馨提示:人工受孕是一种辅助生育手段,只有当患者的不孕不育病症无法通过常规治疗手段治疗时,才考虑采用该措施。如果您还有不明白的问题,请点击在线咨询,网上专家为您做解答。也希望患者朋友能够积极接受治疗,早日恢复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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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女职工“三期”, “三期”女职工享有哪些权益呢?劳动合同终止后女职工发现怀孕,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呢?用人单位能否辞退医疗期满的不能上班的怀孕女职工呢?这些问题我们都会给大家解答。
HR小王:经常听到别人说三期女职工,那到底三期是什么呢,三期女职工有哪些权益呢?
HR小李:我们公司有一合同到期的女职工小敏,都已经办理完毕终止劳动合同手续了,她本人也离职了,但是她现在却找回公司来,说她在合同期内已经怀孕了,要求回来上班。公司认为,离职手续都已经办完了,而且,她在合同期内并没有告诉单位已经怀孕的事实。因此,不应该同意小敏回来上班。那么,劳动合同终止后女职工发现怀孕应如何处理呢?
HR小张:我公司的小薇怀孕了,但是身体不好,医生一直要求保胎休息,现在她休保胎假的时间已经超过了她应该享有的医疗期了。但是她继续应医生的证明还要求休保胎假,公司却要求她回来上班。这种情况下,如果小薇不回来上班,公司能否辞退她呢?
本期问题:
1、什么是女职工&三期&, &三期&女职工享有哪些权益呢?
2、劳动合同终止后女职工发现怀孕,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呢?
3、用人单位能否辞退医疗期满的不能上班的怀孕女职工呢?
4、面对上述三期案例,用人单位在女职工三期上应如何管理才能既合法又最大限度地保护单位的权益呢?
专家点评&&唐付强律师  
一、女职工&三期&的定义及其&三期&间的权益。
女职工&三期&,顾名思义是指女职工的孕期、产期、哺乳期。由于女职工的三期是女职工妊娠、生育、抚育婴儿的特殊时期,关系着女职工和下一代的健康,因此,国家以立法的形式对处于三期内的女工给予了特殊保护,主要体现在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三期内女职工的待遇保护、三期内女职工的解雇保护三方面。
首先,关于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对于三期内的女职工,为了保障女职工的身心健康,我国《劳动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而对于孕期和哺乳期的女职工,《劳动法》第六十一条和六十三条分别规定,&对于孕期的妇女,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1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其他劳动,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此外,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九条规定,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其所在单位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其次,关于三期内女职工的待遇保护。对于三期内的女职工,在劳动待遇方面,国家有着明确的规定。一般来说,女职工在产假期间,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但对因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高于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超过部分不计入缴费基数而不足其缴费年度工资性收入的,不足部分应由所在单位以生育生活津贴的形式支付。在孕期和哺乳期内,如果女职工休产前假和哺乳假的,也要按照法定的标准发放工资,如《上海市女职工劳动保护办法》第十八条规定,产前假和哺乳假的工资按照本人原工资的80%计发。
最后,关于三期内女职工的解雇保护。对于三期内的女职工,我国劳动法对用人单位对其的解雇做了相对其他普通劳动者更加严格的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对于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女工,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进行非过错性解除和经济性裁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如遇女职工三期,则应当顺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二、劳动合同终止后女职工发现怀孕,用人单位应如何处理呢?
对于这一问题,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司法实践中亦有不同判决。笔者认为, 劳动合同终止以后女职工发现怀孕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恢复,不可一概而论,要结合怀孕的时间点和劳动合同终止的原因加以具体分析。女性的怀孕过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从最初受孕到知道自己怀孕,中间有一个时间的间隔。如果是女职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后发现自己怀孕,但怀孕的时间点是在劳动合同终止前,那么,倘若是用人单位不与其续签的,劳动关系应当恢复;倘若是劳动者不愿意与用人单位续签的,则劳动关系不应恢复。如果女职工在劳动合同终止后怀孕的,不管是哪方的不续签均不可导致劳动关系的恢复。
三、对于医疗期满而不能上班的怀孕女职工,用人单位的处理方式: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实践中,如果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依然不能上班的,可以认定这种情形属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因此,在一般情形下,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仍然不能上班的,用人单位可以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对于在医疗期内的怀孕女工,同时享有医疗期和孕期的解雇保护,构成解雇保护的一种竞合状态,用人单位不得对其进行非过错性解雇和经济性裁员。在医疗期满后,劳动者还在孕期的,虽然不再享受医疗期,但是由于还在三期内,用人单位也不能对其进行非过错性解雇和经济性裁员。
四、对&三期&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处理要慎之又慎。
三期内女职工作为企业的一类特殊群体,在企业劳动关系管理中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对这类群体的劳动关系处理要慎之又慎,这就要求企业的HR管理人员首先要熟悉国家、地方关于女职工管理的各项政策法规,特别是对三期内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待遇保护和解雇保护方面格外重视,不得侵害三期内女职工的权益。实践中,对于三期内女职工的权益侵害,发生最多的可能就是调岗调薪,曾有报道一家公司安排月薪9000的怀孕女白领去扫厕所的案例,用人单位应当避免这类事件的发生,让女职工在三期内得到应有的保护。
人力资源部年终工作总结与计划.ppt741KB怀孕两个月了,老板找谈话,说了一堆为我着想的好话,什么孕妈不能经常对着电脑,不能久坐,要适当运动,散步什么的。这&好意&谁都听得懂。法律规定不能辞退孕妇,只能说服员工,让你主动辞职。各位有跟我一样的吗。都是怎么应对的?
我是从怀孕一直歇到产假完,老板人很好,说我身体不好,主动提出要我回家休息,工资、还有过节礼物照发的!
你们公司也太好了,老板也太善解人意了,这样的老板难得啊!
耗着,不要辞职。
我5月刚换的新工作,月底就知道怀孕了,主动找老板谈话告诉他我有了,我还主动说我来不久也没想到会怀孕,如果公司不方便或者做什么决定都能接受,不过老板人特别好叫我别有负担,说完没几天我就开始孕期反应,每天上不了班跟家躺了将近三个月,我说不要工资的,老板还说给我生活费,碰见个好领导也不容易。
即便是他想让你辞职,你不辞他也没办法,怀孕期间是不能开除员工的。即便是你想辞职,也可以和公司谈条件,一般情况,怀孕期间如果不上班,每月也要发放最低工资。
既然他不明说,你就装听不懂,国家法律有规定的,而且上着生育险,要是不干了,开销更大,等到宝宝出生还不在这干呢,现在为了孩子,忍,能省就省。也不撕破脸
装听不懂,就上班~他也不敢拿你怎样。
我就是被这样忽悠的不上班了的,现在天天在家待着,可没意思了。开始还觉得他们挺好的,什么都为我想,现在想想真的挺后悔的。我觉得你的孕期反应要是不大的话,可以考虑继续上班。不要听老板怎么说。
#10 hillery
我们公司就不是这样,有个同事都从医院开来假条是习惯性流产,公司都不批一个月的假。
这种情况,员工一告一准儿,不过就是打官司太耗神~~
一分付出一分收入,国家是有规定,我们自己良心也有尺子是不,有时候,才上班几个月,确实让人家老板发工资,也是有点小问题,搞不好,干一小段时间就跑路了,也有点太损人家做企业的。法律归法律,有些东西我们自己掂量掂量,你说在企业辛辛苦苦干一长段时间,从法律从良知来说也不能暗示我们走人,是不。
#11 hillery
现在怀孕的人怎么能维权呢,我想办停薪留职,可是公司不同意,让我先办离职再办入职,这怎么可能呢?
亲呀~~你请病假就可以了,现在劳动法对三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女职工保护很完善的,公司一般不敢动孕妇,因为一告一准儿。
一次我上法律课,律师讲了个案例,说一个孕妇把公司告了,法院判公司赔了100多万,那姐们工资也高些。
你遇到这样的公司,宁可花点律师咨询费,也要问问清楚自己该怎么办,维护自己该有的利益。
#15 hillery
我们公司不让请长期病假 我同事从医院开的习惯性流产建议在家休养一个月他们都不让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动部日发布,自l 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为了保障企业职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期间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条规定,制定本规定。
医疗期是指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
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
企业职工在医疗期内,其病假工资、疾病救济费和医疗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17 hillery
如果请长期病假的话 工资是怎么发的呢?是按北京市的最低工资标准发放吗?
如果你们公司员工手册没特别规定的话,最低要发放病假期员工北京市最低病假工资1008元(到手)
各位宝妈我明天就要不上班了,现在刚四个多月,现在身体也没什么反应,本来想着继续上班,一是打发时间二是可以锻炼身体,可是无奈上的是私企,老板想让你走真是不走也没办法,他跟你说各种上班对孕妇不好的话,说什么是为你好为肚子里的孩子好什么什么的,听得你真是没办法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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