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处理办法?

車禍處理流程
車禍處理要訣,減低損失負擔
為減少未來不必要的困擾,以及維持冷靜處理車禍發生,謹提供十大車禍處理要訣:
一、車禍發生後,立即以「雙黃燈及三角牌告示後方來車避免追撞」,同時應在車身後方放置三角牌警告標誌。
二、車主最好要做到「保留現場以利警方採證」警方趕到現場時,將依據車輛方位及現場掉落物繪製現場圖,
做為未來肇責研判的依據,因此為保障車主自我權益請勿任意破壞現場。
三、如果有人員傷亡,速打一一九送醫急救,千萬勿使用肇事車輛移送傷患,救護車離開時記住詢問傷者姓名
及送往的醫院。
四、要記得打一一○報警處理,由於「保險申請」或「訴訟」將以警方記錄為重要參考,因此車禍需由警方
到場處理。對於警方的應訊筆錄、現場測繪一定要翔實核對,有問題就要在現場提出,檢查無誤後才能簽名
確認,同時最好記下處理警員姓名(或代號)及所屬單位。
五、最好「避免當場爭辯或和解」,因為肇事責任的判定較為複雜;有時候雙方都要負擔一定責任,一般車主
並無法做出正確判斷,此外,為了本身安全,最好避免當街與對方爭辯。而在肇責未明確之前,最好不要與對
方私下和解,以免影響日後訴訟及保險權益。
六、很多車主擦撞後,多認為只是小事故,不想浪費時間,最好還是下車處理,且應詳查雙方車輛受損及人員
傷亡狀況,並且互留車號、車型、姓名及聯絡方式,如果報警,在警方未到達前不要離開現場,以免事後被對
方控訴為肇事逃逸而被加重法律責任。
七、車主在必要時,最好能找尋現場目擊者,並留下聯絡方式,或記下鄰車車號為可能的訴訟保留證人。
八、有投保的車主記得要向保險公司報案,目前政府已強制汽機車都要投保強制責任險,以保障車禍事故傷者
權益,事故發生後,車主即可利用強制保險證上各保險公司提供的O八0電話,向所屬保險公司報案。如果事故
非保障範圍,也可尋求保險公司專業協助。
九、車主要在五日內提出書面理賠申請,根據現行汽車保險條款規定,不論是強制險或其他任意險的理賠申請,
都應在事故發生後五天內辦理,因此,車主應攜帶駕照及印章到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如果車主雙方要達成和解,請注意和解細節。協調和解事宜時可透過各地調解委員會或警察局進行和解以保安全,
和解時建議使用標準和解書格式,並清楚載明和解內容,尤其遇到人員傷亡時,務必清楚載明此和解是否包含強制險理賠金,以及是否同時拋棄刑事及民事的權利,最後應注意與對方所有具賠償請求權的人完成和解手續。
事故現場處理表
(不明車損)
1.停放中被撞致車身輕微受損。
2.停放中被不明人士毀損或刮傷。
3.駕駛不慎致車輛輕微受損,且未造成第三人體傷及財損。
1.甲式險處理方式:記下案發時間、地點,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單)、行照、駕照及保險人印章,將車開至原廠或指定修理廠估價後,辦理出險理賠事宜。
2.乙式險處理方式:記下對方車號、車主及駕駛人姓名、聯絡電話,以免日後出險時產生爭議。
1.車輛不慎翻車或起火燃燒,造成嚴重損傷。
2.嚴重撞及路樹、電線桿或安全島等公物。
3.停放中遭人惡意破壞,或被不明車輛嚴重撞擊。
1.保留現場通知交通隊(110)或當地警方處理。
2.記下對方車號、車主及駕駛人姓名、聯絡電話
3.儘速將傷患送醫,現場不要與對方和解。
4.車主則需於五日內攜帶保險卡(單)、行照、駕照、印章以及交通案件代保管物臨時收據,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填具理賠申請書辦理出險事宜。
與他車、第三人發生事故
1.與他車碰撞或被撞,致兩造雙方車輛受損。
2.遭他車撞擊,肇事車輛逃逸。
3.行進中不慎撞及路人,致其受傷或死亡。
1.音響被竊。
2.整車遭竊。
1.立即至失竊所在地派出所備案。
2.不管是否取得警方報案三聯單,車主均要攜帶保險卡(單)、行照(新領牌照申請書)、駕照、印章,至原廠或保險公司指定服務廠,申請理賠事宜。
※和解談判的技巧
  通常交通事故在釐清責任歸屬後,若無涉及刑事責任(過失致死),兩造雙方即可進入和解階段,但在和解談判的過
程中,有許多注意事項是不能忽略的:
1.必須充分了解本身所投保的險種以及承保範圍,接著再看保額是多少錢,這樣才能知道自己保障在那裡。
2.如對方車輛為營業用車(如計程車、租賃車),會增加一筆營業損失賠償,最好先知道對方要求索賠金額。
3.發生交通事故若有人員受傷,和解前最好先取得醫院診斷證明書,或者醫療收據。
4.和解時最好有保險公司理賠員在場,若理賠員不能參與,則必須將對方要求金額告知理賠員,無論如何要先知道
獲得多少理賠,再與對方談和解。
5.千萬不要等和解完畢,才告知保險公司,就如同先前所言,這時你巳犯了私下和解的禁忌,保險公司會自行研判
多少錢,而不受和解金額的約束。
6.要慎選和解的地點與場所,千萬不要在對造家中談,建議你在派出所或調解委員會內談判和解。
7.所有保險契約承保範圍的任何一次損失,被保險人均須先負擔約定之自付額,保險公司僅會對超過的損失部份負
賠償之責。
理賠所需文件
車體損失險
1.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2.行車執照及駕駛人駕照影本。
3.估價單及修妥後的發票。
4.全損或推定全損,加附公路監理機關報廢證明文件。
竊盜損失險
1.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2.警方之失竊證明書正本。
3.汽車鑰匙。
4.汽車出廠證明或進口證明書及貨物完稅證明正本
5.繳稅收據(牌照稅、燃料使用費)正本或副本
6.汽車註銷牌照登記申請書。
7.汽車新領牌照登記申請書。
8.讓渡書兩份。(須蓋妥車主印鑑章)
9.汽車過戶登記申請書二份。(須蓋妥車主印鑑章)
10.抵押貸款車輛應向監理單位辦妥抵押註銷手續。
11.切結書。(賠付抵押權人)
12.車主身分證影本或公司營業執照影本。
13.汽車異動證明書二份(須蓋妥車主印鑑章)
第三人傷害責任險體傷
1.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2.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
3.診斷書。
4.醫療費收據或其他補助收據。
5.和解書或判決書。
6.戶口名簿影本。
7.賠償金領款收據。
8.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影本。
第三人傷害責任險死亡
1.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2.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
3.死亡證明書。
4.除戶戶口名簿影本。
5.和解書或判決書。
6.死者遺屬領款收據及被保險人領款收據。
7.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影本。
第三人責任險財損
1.理賠申請書。(保險公司提供)
2.憲警機關處理證明文件或肇事責任鑑定書
3.估價單或損失清單。
4.發票或其他收據。
5.事故車輛照片。
6.和解書或判決書。
7.賠償金領款收據。
8.行車執照,駕駛執照影本。
對申請理賠出險不滿意,如何申訴?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
消費者文教基金會
台中(04)375-7234
台南(06)241-1234
高雄(07)225-1234
中華民國產險公會
中國產物保險
中國聯航產物保險
友聯產物保險
080-212273
台灣產物保險
(02)231-1815
明台產物保險
080-078888
東泰產物保險
080-212880
泰安產物保險
080-012080
第一產物保險
富邦產物保險
080-009888
新安產物保險
080-050119
蘇黎世產物保險
080-099988
車體損失險保障範圍
碰撞、傾覆
火災、閃電、雷擊、爆炸、拋擲物、墜落物
第三人非善意行為
不屬於保險契約特別載明為不保事項的任何原因
※如果想知道自己規畫的汽車險組合保費多少,可向產險公司詢問,或者上網自行試算一下,目前有提供上網試算汽車險
保費的是富邦產險,網址是:
※三種投保管道
  由於汽車保險的基本保費是由財政部統一規格化,所以基本上無論是向汽車業務員、直接到產險公司、上網投保或保
險代理人投保,保費均相同,只是可能因購買管道不同,而有些許折扣。
投保管道1-找汽車業務員
  買車時,一併將保險交給汽車業務員來辦理。這麼做的好處是方便,但只能選擇與該款車商有簽約的3家產險公司投保,
且通常無法取得折扣。
投保管道2-找保險代理人
  這種管道可議價空間最大,保險代理人最多可給予12%的折扣。但景氣不好,小李曾聽說有保險代理人收了帳卻逃逸的
案例,結果車主賠了錢也賠了保單。
投保管道3-直接向產險公司投保
  大約可享有10%折扣,這種方式最安全,但得自己跑一趟保險公司投保,無法到府服務。
最後,由於汽車業務員願意退佣,小李還是請汽車業務員代辦保險事宜。不過,小李提醒車主們,向汽車業務員或保險代理人
投保時,應記得向業務員或代理人索取蓋有「公司章」的收據與要保書。
※認識汽車保險?
身為車主,首先要了解各類汽車責任險的保障內容,才知道自己要如何投保。產險專家黃湘燕指出,汽車保險主要包括強制汽車
責任保險及任意保險兩大類:
1.強制汽車責任險:
  這是政府為保護車禍受害人的權益,規定每一位車主均須投保的保險,承保範圍是當汽車事故導致人員傷亡時,受害人可向保
險公司請求給付保險金,受傷醫療費用20萬元,死亡保險金120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強制汽車責任險只針對受害的第三人賠償,賠償範圍是身體的傷害,並不包括車禍時車輛及其他財產的損失。
2.任意汽車保險:
  由於強制汽車責任險只保障事故中的第三人身體傷害,但汽車也可能發生其他的損害,如車子擦撞、遭竊等,所以另有任意
汽車責任險,車主可依需要選擇投保,保障範圍包括意外責任險、車體損失險、竊盜損失險及各式附加險。
a.意外責任險
  意外責任險又分成針對第三人人身傷害險與第三人財產損害險2種,保障的對象都是事故中的第三人。
  人身傷害責任險與強制汽車責任險的保障範圍相同,但因強制汽車責任險有120萬元的保額上限,所以如果擔心發生意外可能
賠償金額不夠,則可以加保第三人傷害責任險增加保額。
  財產損失責任險則保障受害第三人的財產,保障範圍擴及對方的汽車及其他財產。
b.車體損失險
  車體損失險的保障範圍是被保險的汽車本身,車體如因事故毀損時,保險公司依承保範圍負責理賠。車體損失險又分為甲式及
乙式兩種,甲式的保障範圍較大,保費也比較高,通常比乙式高出約50%的保費。
  對於一般汽車來說,投保乙式就足夠,因為乙式對於汽車因「意外事故」造成的範圍大多有理賠,如車子碰撞、翻覆,或是因
火災、閃電、爆炸...等「意外」導致車體損壞,都在理賠範圍之內。甲式保障範圍則增加他人惡意傷害汽車造成的損壞,舉例來說,
汽車停在路邊遭人噴漆或刮傷,這些狀況同樣會傷害車體,但只有投保甲式才得以理賠。
  因此,如果開的是特別拉風、容易遭妒的進口車,或是停車習慣不好,經常隨便停車的車主最好考慮投保甲式,一般車主投保
乙式應該就夠用。
c.竊盜損失險
愛車遺失,是最令車主心痛的一件事。竊盜損失險保障的是整台車因偷竊、搶奪、強盜所產生的損失,但理賠並非全數給付車款,
而是依保險金額扣除折舊及車主自負額(20%),還要經過30天尋車期才賠償。
d.各種特約保險
  如果車主還有其他的保險需要,且在預算許可之下,另外有些附加特約保險可視狀況加保。如酗酒駕車險、零配件被竊損失險、
颱風地震險等。
  值得一提的是,當汽車發生狀況有理貼需要時,保險公司是依照投保的內容來理賠,所以車主應在投保之前仔細評估自己需要的
保障內容來投保。
  因此,在投保時要看清楚保障範圍,何種狀況下理賠或不理賠,車主應該要釐清。
※車子發生狀況時,如何申請理賠?
車子發生狀況大致有下列幾種情形:
Condition1:發生交通或意外事故,如與其他的車子相撞、車子自行撞毀等。車主應該依照下列步驟去做,才能確實保障自己的權益,
並避免糾紛。
步驟1:立刻報警處理。
發生狀況時,與其站在現場吵架,浪費口舌,不如立刻自行或找人通知警方處理。不過,如果有人受傷,在報警同時,應通知救護車
或儘速將傷者送醫,救人第一。
步驟2:保留現場。
發生事故時,儘可能不要移動車體,以方便鑑定事故發生的原因,並記得在車後放置警告標誌,提醒來車注意。但如果車子停在主要
幹道上,不但危險,也會影響交通,則可就近找到粉筆之類的物品,在車子的4個輪胎位置做記號,再將車子移開到路旁,等候警方
與相關人員前來處理。
步驟3:通知保險公司。
記得通知保險公司發生事故狀況,保險公司會視狀況判斷是否派人前往處理,或者車主會被告知處理方式。
步驟4:不要私下和解。
有時候,事故雙方或警員會在息事寧人的心態下,考慮私下和解,在此建議車主最好不要私下和解,也不要逕行承諾給付對方理賠金額,
有爭議發生時,就相互留下保險公司的電話,交由保險公司處理。
步驟5:萬一對方逃逸,記下對方車型、顏色、車號。
有時候,發生事故時,可能肇事者會開車逃逸,這時先不要慌,記下對方的車號、車型、顏色等等相關資料。
步驟6:於5日內申請理賠。
發生事故後,記得在5日之內,開著車子,以及相關資料到保險公司,填寫理賠申請書,以便保險公司進一步處理及進行和解。
Condition2:車子失竊。車子失竊通常是整車被竊,也有部分狀況是車內的零配件被竊,無論如何,處理步驟如下:
步驟1:立即到失竊所在地的派出所報案,並記得向警方取得失竊證明單。
步驟2:儘速帶著相關證件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Condition3:車子輕微損壞。如果非交通事故引起的車子輕微損壞,可能是停在路旁被撞,或者零件故障等,這時亦應在5日之內開著車,
攜帶相關證件,到保險公司辦理鑑定與理賠。
※申請理賠時應攜帶的證件:
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應攜帶保單、行照、駕照、被保險人印章。如果是因發生交通事故,還要帶交通案件代保管物件收據;若是失竊,
最好還有警方失竊證明單;非以上狀況,就直接將車開到保險公司。
※車內應放置的重要物品
1.保險公司與業務員的聯絡電話。
3.警告標誌。
5.道路救援服務卡或電話
※哪些狀況下不理賠?
  投保汽車險,並非發生任何狀況都可以獲得理賠,若有以下情形發生時,即使投保了應有的險種,保險公司仍可依保險契約的規定,
不負理賠責任,車主必須注意。
1.將車子借給被保險人配偶、四等血親或三等姻親以外的人駕駛,有損壞時,保險公司還是會支付保險金給車主,但會再向實際造成這項
事故者索賠。此外,如果車子是出租給別人,有領取報酬的類似行為,造成的損壞保險公司不賠。
2.逾時報案。事故發生時必須以電話向保險公司報案,並在5日內填寫書面的理賠申請書。
3.無警處理。事故發生應找警方在現場處理(現場拍照、筆錄)。
4.車主私下承諾對方賠償,而未經保險公司同意。
5.吸食違禁藥物或醉酒駕車肇事,造成車子毀損不賠,對人身造成傷害也應自行負起責任。但如有投保酗酒險,對於受害的第三人保險公司
會負起賠償責任。
6.無照駕駛。
7.肇事逃逸。
8.被保險人請求賠償時,有虛報或詐欺行為。
9.刑事責任。保險的效用限於民事賠償部分,如果在事故發生時,致他人身體受傷、殘廢、死亡等,刑責部分不在承保範圍內。
10.汽車自然損耗。交通事故赔偿客服电话&400-666-1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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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开车回家 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
春节开车回家 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
日 10:20:44 来源: 第一车网[原创] 作者:七月
春节期间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开车回家您可千万得留心。万一遇上了事故怎么办呢?第一车网为您支招。
  面对越来越难对付的“技术型”黄牛,今年不少的朋友选择了春节开车回家。春节期间是交通事故的高发期,开车回家您可千万得留心。万一遇上了事故怎么办呢?面对春节复杂的路况,下面,第一车网就给您介绍一下春节遇到交通事故怎么办。
0 && image.height>0){if(image.width>=510){this.width=510;this.height=image.height*510/image.}}" alt="点击这里看大图" src='/upload//101144.jpg'>
  1.停车,保护事故现场
  在汽车运行安全的情况下马上停车,关掉引擎并打开紧急灯让其闪亮;关掉所有肇事车辆的发动机;禁止吸烟;当心其他易燃物品;尽可能防止燃油泄露;当心危险物品,慎防危险性液体、尘埃及气体积聚。
  出了交通事故后,司机有责任主动保护现场,在警察没有到达现场前,遇移动事故受伤者送医院抢救时,要对伤者的躺卧位置和姿态设置标志。总之,凡有必要移动现场任何有关事故的物品,包括人、车、散落物品等,都应标明原始位置的标记。如遇下雨、刮风等天气,应就地取材,用塑料布、席子等物将痕迹盖起来保护好。切勿不作任何标记就擅自将事故车开动驶离事故现场,送伤者去医院。
  2.向警察报案求救
  需要求救时,派人去求救或使用身边的移动电话,在高速公路上可使用路边的求救电话。求救时详细说明发生意外的地点及人员伤亡情况。轻微交通事故可进行快速处理或自行前往交通事故报案中心报案。如遇有伤亡或较大损失,应立即报警,详细说明事故发生地点及伤亡人数。在警察查完现场后一定要求警察给你事故报告,及该警员的姓名、编号、所属分局及电话号码。
  3.记录重要的信息
  如事故发生时有目击者,要立即记下目击证人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如证人在另一辆车中,要立即记下车牌号码);记下交通方向、交通灯的信号、行车线、交通标志及碰撞位置;最好能用纸画出交通事故发生的草图;如备有照相机,最好将事故现场及车碰撞的部位拍下来。如果事故涉及其他车辆,要记录对方车辆的相关信息。包括车款、出厂年份、车牌号码及有效日期;车辆注册地;司机姓名、性别、年龄、住址及电话号码;驾驶执照号码;车主姓名及住址(有时车主与驾车人不是同一人);保险公司及保单号码。还要记下事故发生的时间、日期及地点;时速限制及对方车的时速估计;发生事故的车辆数量;对方车辆的乘客数量(分成人、小孩)。
  4.以下交通事故不能“私了”
  春节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很多人都想着:大过年的,私了得了。但是,有些是不能私了的,您很可能因为私了而触犯了法律。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单方事故,三类事故当事人不能“私了”,必须由交管部门处理。以下三种情况允许当事人自行协商解决:仅造成车物损失或者人体轻微伤,可由一名交警按照简易程序处理;仅造成车辆损失且车辆尚能行驶;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且基本事实清楚,当事人应先撤离现场再协商处理。
(编辑:杨昕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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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道路交通事故简易程序处理规定
第一条 为保障本市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缓解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堵塞,提高通行效率,方便群众,维护广大交通参与者和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结合本市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实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交通事故当事人依法可以自行协商解决,或者由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理的交通事故。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交通事故,是指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上发生的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受伤人员认为自己伤情轻微的交通事故。第四条 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立即开启车辆危险报警闪光灯,夜间还须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并按规定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扩大示警距离。发生交通事故即行报案的,应当服从交通警察指挥,按要求迅速撤除现场,恢复交通。第五条 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且车辆可以自行移动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第六条 自行协商处理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应当用文字形式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机动车驾驶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赔偿责任人等内容,共同签名后立即撤离现场,协商赔偿数额和赔偿方式。当事人均已办理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可以根据记录交通事故情况的协议书或文字记录材料,到保险公司进行索赔,也可以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机动车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四)对交通事故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六)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七)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第八条 发生交通事故,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一名交通警察按照简易程序当场处理:(一)当事人对交通事故事实及成因有争议不即行撤离现场,或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经协商未达成协议的;(二)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但是对赔偿有争议的。第九条 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不撤离现场的,交通警察应当记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性别、机动车驾驶证号、身份证号、现住址、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保险凭证号、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由当事人签名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对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并根据本规定确定当事人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第十条 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后,未达成损害赔偿协议报警的,应当向交通警察提供有当事人共同签名的交通事故文字记录材料。交通警察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文字材料予以记录,由当事人签名,并根据本规定确定当事人责任,当场制作事故认定书。第十一条 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共同请求调解的,交通警察应当场进行调解,并在事故认定书上记录调解结果,由当事人签名,交付当事人。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一)当事人提供不出交通事故证据,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交通警察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二)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三)当事人拒绝在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四)当事人不同意由交通警察调解的。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或者经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以及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十三条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的,为全部责任。(一)当事人驾驶车辆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红灯继续通行的;(二)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越过施划有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隔离设施,与道路上的其他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当事人驾驶机动车进入非机动车道或非机动车通行范围内,刮撞同向行驶非机动车的;(四)当事人驾驶车辆在人行道或行人通行范围内刮撞行人的;(五)当事人驾驶车辆刮撞依法在人行横道内通行的行人的;(六)当事人驾驶车辆未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七)当事人所驾驶车辆的装载物发生遗洒、飘散,导致发生交通事故的;(八)当事人驾驶机动车倒车时,与车后其它车辆、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九)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逆行,与顺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十)当事人驾驶非机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超越同向行驶的非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十一)车辆单方发生交通事故的。第十四条 一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无下列情形的,有下列情形的一方为全部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下列情形的,为同等责任:(一)机动车追撞前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尾部的;(二)机动车变更车道时,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三)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未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的;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无障碍一方未驶入时,无障碍一方未让有障碍的一方先行的;(四)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下坡车未让上坡车先行的;但下坡车已行至中途而上坡车未上坡时,上坡车未让下坡车先行的;(五)机动车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上会车时,靠山体的一方未让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的;(六)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左转弯的机动车的;(七)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掉头的机动车的;(八)机动车超越前方正在超车的机动车的;(九)机动车与对面驶来的机动车有会车可能时超车的;(十)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时超车的;(十一)机动车在没有中心线或者同方向只有一条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从前车右侧超越的;(十二)机动车在没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掉头时,未让正常行驶车辆先行的;(十三)机动车在有禁止掉头标志、标线的地方以及在人行横道、桥梁、陡坡、隧道掉头的;(十四)机动车溜车的;(十五)机动车违反规定在专用车道内行驶的;(十六)机动车违反装载规定,致使货物超长、超宽、超高部分造成交通事故的;(十七)机动车违反交通信号指示方向行驶的;(十八)机动车开关车门时造成交通事故的;(十九)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进主路时未按规定让行的;(二十)机动车在设有主、辅路的道路上,辅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让行出主路的机动车的;(二十一)机动车进出或者穿越道路,未按规定让行的;(二十二)机动车借道进出停车场或者道路停车泊位,妨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的;(二十三)机动车在道路上进行维修、养护等作业时,未按规定使用黄色标志灯、危险报警闪光灯、箭头指示灯的;(二十四)机动车违反牵引规定的;(二十五)机动车驶入禁止通行的道路的;(二十六)机动车未避让遇障碍无法通行借用相邻机动车道通行的非机动车的;(二十七)准备进入环行路口的机动车未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的;(二十八)车辆违反规定进入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或者封闭道路的;(二十九)车辆在没有施划禁止穿越的道路中心线或者没有隔离设施的道路上驶入逆行,与相对行驶的车辆或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三十)车辆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遇放行信号时,未让先于本放行信号放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未让交通标志、交通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二)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且交通标志、标线未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路口时,未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的;(三十三)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转弯的车辆未让直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四)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未让直行车先行的;(三十五)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车未让左转弯车先行的;(三十六)车辆碰撞依法暂停、停放的车辆的;(三十七)车辆未注意避让正在作业的道路养护车辆、工程作业车的; (三十八)车辆遇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的;(三十九)车辆遇绿灯亮时,转弯车辆未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的;(四十)车辆未按照交通警察指挥通行的。第十五条 在确定当事人责任时,优先适用本规定第十三条;不属于适用第十三条情形的,适用第十四条。第十六条 双方当事人均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其中一方还有下列过错行为的,有下列过错行为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双方当事人均有本规定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并均有下列过错行为的,双方为同等责任:(一)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二)无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一方当事人有第十四条所列情形,另一方当事人只有前款所列过错行为的,有第十四条所列情形方为主要责任,另一方为次要责任。第十七条 三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行为造成交通事故的,参照本规定第十三条、十四条、十六条确定当事人责任。第十八条 当事人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第十九条 双方当事人均无本规定列举的过错造成交通事故的,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也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或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第二十条 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由各区、县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依法予以处罚。第二十一条 本规定自日起施行。日北京市公安局通告2004第8号《关于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通告》同时废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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