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生你是不是饿得慌BBesfsefew

妇科医生可以看出你是不是处女,最近有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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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咨询描述:
妇科医生可以看出你是不是处女,最近有没有性生活么
感谢医生为我快速解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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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去专门的检查处女膜是看不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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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医生说看不出来的,一般来说,要判断处女膜是否破裂,需要经专业妇科医生进行检查后才能确定。女性自己判定处女膜是否破裂较困难,即使是与之发生性生活的男性也很难判定。多数男女常常以阴道是否出血来判断女性的处女膜是否破裂。其实,这种方法是不科学的,因为除此之外导致女性阴道出血的原因有多种,如女性患上阴道炎、子宫肌瘤等。此外,一些女性的处女膜在破裂时出血很少,并不一定会流出阴道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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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号科室妇科
常见症状、、阴道异常流血、月经异常、、
检查项目血、白带分析、内分泌检查、B超、多普勒
并发疾病、异位妊娠、、、
常用药物、、
其他信息治疗费用、是否传染、好发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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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二:点击浏览器上的收藏按钮收藏问题。>> >>你好紧急避孕药吃多了是不是对避孕性格不好
你好紧急避孕药吃多了是不是对避孕性格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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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建议:吃紧急避孕药是对身体不好,影响内分泌,如果你月经不规律,情绪肯定也不好,所以多少是有影响的
追问:一般吃了紧急避孕药后多少天会来月经
医生回答:3到七天
追问:如果37不来 是不是意味着避孕失败
医生回答:不是的也,一个人一个体质,不一定所有药对所有人的效果是一样的
追问:我是上个月31号吃的紧急避孕药 到现在都不见来,我之前吃的时侯都是几天后就来
医生回答:等等看吧,身体条件有时候变化就影响了
追问:一般大多数是吃了几天后来还是对上个月的月经期
医生回答:一般是3到七天可以来
追问:有没有人是吃了37没来的
医生回答:有的
追问:那如果37不来 一般什么时侯来
医生回答:说不好,看个人的身体条件
追问:上个月是16号来的 如果这个月的16号不来 是不是意味着避孕失败
医生回答:不是,有 推迟的可能
追问:是不是因为我31号吃了紧急避孕药 第二天就去爬山 还有吃酸辣的东西 所以现在才不来
医生回答:有可能,别吃辣的,别过度劳累
追问:这样是不是容易避孕失败
医生回答:不好说,你等等看吧,
追问:我吃了紧急避孕药 第二天一直吃维生素c
医生回答:没有一块吃就没有关系
追问:不是说吃了紧急避孕药过后不用忌口吗
医生回答:不用 的,但是你乱吃东西,对生理不好啊
追问:我还问了 吃了第二天可以去爬山吗 也说可以
医生回答:你等等看情况吧,过度劳累影响月经
追问:怎么个影响法
医生回答:月经推迟经量少
追问:以前准备来的时侯都会有反应的 比如说胸部胀啊腰胀啊 现在一点反应都没有,医生你是不是很忙
医生回答:没有反应好,嗯中午吃了个饭,现在咨询的人多
追问:可我以前准备来的时侯都有反应 这次怎么没有,我害怕避孕失败
医生回答:生理变化谁也控制不了
追问:现在不来 就是怕避孕失败
医生回答:等等看吧,现在没有别的办法
追问:像这种吃了紧急避孕药 避孕失败的多吗
医生回答:不多
追问:那你觉得我这种情况 属于那种情况
医生回答:不来也属于正常,有的人体质根据饮食环境变化就会发生变化,你等等看吧
追问:要等到什么时候
医生回答:等到你的月经期 16号
追问:如果16号不来呢
医生回答:到25号不来,你用早早孕测试是否怀孕
追问:为什么会这样呢 之前吃了都不是这样的 这次为什么会这样
医生回答:人老了皮肤长皱纹,年轻的时候还没有呢,所以都是变化的
追问:我现在感觉就是想吐 这是为什么
医生回答:心理作用,你别滦县了,乱想
追问:现在距离16还有几天 一点想来月经的感觉都没有,以前都会有感觉得
医生回答:8天
追问:还有八天 为什么现在一点感觉都没有
医生回答:那里那么快有感觉,你都是心理作用,你找点别的事情做,别想了
追问:我是说 现在都没感觉到想来月经,以前还有几天来月经得时侯都有感觉得 现在一点感觉都没有
医生回答:你别乱想了
追问:吃了紧急避孕药 胃口是不是会变好 比较能吃的
医生回答:这个没有这个效果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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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不签字,医生是不是就不能做手术?
只有配偶在身边的情况下,医院建议做某个手术,如果配偶不签字的话,是不是就不能做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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骨科学博士生,吉他/爵士鼓爱好者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虽然还有:《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所以,就理论上来说,医生不手术,不违法,可能会违背自己的良心。手术,有可能不违法,但是就目前的医疗环境来说,一定会惹上官司。因为,即使你自行决定手术,救活了患者,还会有一系列问题:手术是有创伤的,做完手术也不一定能保证恢复到完全健康,这个责任谁来负?万一出现手术并发症怎么办?手术费谁来掏?万一没救活,请负刑事责任。你是医生的话,你会冒这个险吗?另外,鉴于死者家属的说法,我认为丈夫拒签致孕妇死亡事件中的医生应该万分庆幸自己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事。言论如下:李旭光(死者父亲):医院和肖志军(孕妇丈夫)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认为医院的责任更大。医院和医生如果不治病救人,他们 是干什么的呢?李旭光:他们这是托辞。救人怎么会违法呢?从来没有听说过!他们根本就没有医德,如果有医德就不会看着我的女儿活 活死去。青周(记者):医生们说,一直在对你女儿进行抢救,其中还有四次把她停止的呼吸抢救过来,但是肖志军甚至还签字说“不同意剖腹产,后果自负”,是他放弃了治疗。李旭光:和肖志军比,他们是医生,他们更知道我女儿的病情,他们明明知道只有剖腹产才可以救我女儿,为什么不做,做 那么多其他的有什么用?肖志军没有带走我女儿,说明他并没有放弃,没有放弃,你就应该治疗。青周:肖志军说他想带人,医院没有让他带走。医院也说情况危急,不可能让他带走。李旭光:既然不让人带走,就说明医生自己也意识到病情之重,更加应该立即采取手术救人,而不是在签字上面纠缠。所以,你还会相信家属这样的说法吗?青周:但是如果医院没有经过同意就动手术的话,这样可能引发的手术不良后果,比如讲小孩没有保住,或者你女儿身体也受到伤害了,你会不会因此找医院麻烦?而且,据说他们也只有不到60%-70%的把握。并没有绝对的把握。李旭光:怎么会呢?只要他们的确在抢救我的女儿,不管最终救了一条还是两条命,我们肯定也不会怪医院和医生的,但是他们就是没有救人啊。我就是想不通,如果他们救人怎么可能还追究他们的责任呢,即使手术有风险,出现了意外。最后,给几位勇敢的同行点赞。楼下 所说的一句话我很认同:要知道,医生和你之间的利益纠纷并不多,持续时间也很短,故而你被医生坑进去的可能性并不大,而你和你的家人——亲朋好友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纠葛”。特此在这里引用下。
奇葩死了,既然相信医生是专业人士,为什么不听医生的签字?既然你不信医生的,不肯给医生救人的权利,医生为什么要为了一个怀疑自己的人去拿自己的职业生涯做赌注??自己拿自己老婆的命不当回事,还指望别人替你力挽狂澜,做梦呢???
国家执业医师
我也说两句?首先我看了一些,这还真不是坟,我原来以为谁在挖坟呢。毕竟这是一个讨论了多少年的老问题了,老生常谈的问题了。上面已经有网友讲了很多了。重复的内容不说了,免得浪费大家的时间。我想说一些其他内容供大家参考和思考。首先是法制问题。在不少网络上,我们可以看到有人说;我讲个笑话——我们是法制国家。在一定意义上讲,法制和法律在很多人眼里就是个笑话。虽然这很让人悲哀,但这在现实生活中却屡见不鲜。众所周知,在生活中,我们的法制是;领导想法第一大,人情世故第二大,红头文件第三大,政府规定第四大,法律么?这个,法律是老小,除非领导符合领导想法或者政府需要,要不然法律往往会缺席医患纠纷。上面有不少网友引经据典讲了不少法规,但坦白的讲,对于一个临床医生,包括患者而言,这些东西都是山高皇帝远的传说。我不是说现实中没有走法律途径的,但走法律途径的不是新闻,是新闻的往往都不走法律途径。拿着法规保护不了医生,最终往往也保护不了患者,在今天这个转型时代,在大家都不把法规当回事的时候,拿着法规说事,只能证明,嗯,说的好听点,是太理想话了,说的难听点,就是你太幼稚了。“家属不签字,医生是不是就不能做手术?”这里家属和配偶不是一回事,另外,家属不签字,只要患者本人签字,一般来讲也没问题。家属不签字,医生是不是就不能做手术了?这个坦白的讲,说现实有用的,而不是“唱高调”的话,那就是要看是“谁的拳头硬”了。如果医生觉得自己的拳头够硬,那么没问题,医生会做手术的。如果医生觉得自己的拳头不够硬,出了事没法维护自己的利益,甚至下不了台,显然医生不会做,不用管什么法律如何规定,出了事往往没人理会法规那一套。或者说,在现实生活中,如果一个医生,有足够的话语权——比如我是科主任,学术权威,在社会上也有一定影响力,出了事可以顺利摆平,那么没问题,我只需要考虑医学原则就行了,反过来讲,如果我是一个小大夫,正在和主任闹矛盾呢,主任或者院领导想整我还没逮住机会呢,我还会往枪头上撞?当然了,强势的也有被刀子捅死的,但那是小概率事件。一般来讲,现在的医生看病时,首先考虑的不是病情,而是我能下台吗?万一出事了,我摆的平吗?这才是影响医生决策的最大问题。当医生觉得自己不安全时,就是患方签字,医生也会用种种办法——比如谈话时往严重了说,把病人吓跑等等——来避免自己陷入纠纷之中的风险。对于一个病人,坦白的讲,如果你想维护自己的利益,最好的办法就是在平时就下功夫,比如和家人搞好关系,在现实生活中,被亲朋好友坑进去的人,远远比被医生坑进去的多得多。如果你不能信任自己的家人,那么应该明确和有意识的站在医生这边,要知道,医生和你之间的利益纠纷并不多,持续时间也很短,故而你被医生坑进去的可能性并不大,而你和你的家人——亲朋好友们之间有着千丝万缕的“纠葛”,当你没法保证你的爱人在外面没小三的情况下,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医生结盟。好像说多了,呵呵,捅破窗户纸之后的阳光往往是刺眼的,不好意思,不多说了,大家参考吧。
丝毫木有节操
你自己还有意识的情况下,是你自己签字的。如果你失去意识,配偶不愿意签字,那么医院不能进行手术。所以姑娘们生产的时候,记得第一时间把亲生父母叫上,有利于保护生命 。
在现行法律体系下,很多权力是配偶特有的,不能通过协议转让给他人。例如A怀孕了,但是她怀疑她的丈夫B不具备医学常识,于是找来了她的发小C,写了个协议,说如果自己出事了,昏迷,请医院联系C,并请C签字,不要联系B。这个协议明显是无效的。可行的做法是不要和B结婚。
其实很多时候当事人的想法会发生变化。比如说救之前说尽力就好,真没救回来又是另一种说辞了。所以要求签字是有道理的。
签字是可能会死,不签字只会更糟,那是一定得死.救死扶伤是第二位的,第一位当然是医护人员得要保护好自己.否则来个几次,医护人员都别干了,就没有医护人员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五条 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五十六条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一般手术分为择期手术和急诊手术,择期手术患者病情不紧急,患方不签字绝对不好手术;急诊手术患者在清醒状态下签字同意或其授权委托人同意即可。问题是患者不能行使民事行为权利的情况下,授权委托人、近亲属在场(不在场或无法联系则适用第56条)不同意手术怎么办?医务人员默认患者亲属做选择是基于对患者有益的前提下,对患者无益的选择导致医务人员无所适从:医生护士要不要审核其近亲属的身份?问题是有这个权利吗?坐下来耐心沟通?近亲属就是不同意(怀疑是不是医务人员经济利益驱动)将病人转送上级医院?病人病情不允许转怎么办?转运途中意外怎么办?......这时,考验医务人员的良心,做出问题自己担责;不做,虽是法律规定,但良心受到谴责。可医务人员救死扶伤,凭什么要承受两难的选择?
无法查询到解释的CE
如果不赋予 医生一定的自主决定权,永远会有这个问题。因为这规则定得虽然感觉风险双方都有。但是,家属可以在关键需要承担决策后果的告知书上不签字或者不同意。这样病人家属永远可立于不败之地。1、如果医生不管不顾抢救,救活了,可以选择千恩万谢后拍拍屁股走人;恶劣点找个不满意,告医生违反医疗常规,自己不签字医生也手术,bala医生没医德什么的。2、如果医生不管不顾抢救,没救活,文的:起诉,告医生违反规定违反法律,刑事惩罚与民事赔偿;武的,就是医闹就不诉讼,然后谈巨额赔偿。3、如果医生没有签字不做手术只是维持性的抢救,死了,家属直接从道义上扯医生为什么不治病救人,是不是非要签字才救人这话题。归根到底,人治大于法治。
丈夫拒签手术单致孕妻身亡事件回放
假如我是医生,没签字肯定不手术,为了家庭担不起这个责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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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产科学课上老师介绍过很多类似的病例,并告诉我们女孩子结婚一定要找善良的、有经济实力的。我在想,仅对孕妇而言,是否可以在妊娠后分娩前可以由本人和医院签订一份协议,针对产科常见的可能出现的状况由本人决定治疗方案,这样一旦本人进入昏迷状态,医院可以直接按照本人的意愿施行治疗,不必再征求配偶意见?还有患者的父亲,为什么孩子分娩的时候不在她身边为她说话,反倒是在事后去追究别人的责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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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喜欢的格言:可以不听话,但要讲道理。
真是学医打断腿啊!就目前国情来看,家属必须有一定的医学知识并且积极听从医生的建议才行,那家婆一句“要顺产”就葬送了孩子妈妈的生命,我觉得,病人有风险的情况下应该主动去保全病人生命,而不是要家属同意。别人掌控着自己生死,万一家属和当事人有矛盾呢?有可能就是变相的谋杀!和腹中的胎儿可随意打掉有什么区别!
应该弄一个电子档案,让人在发生意外前就自己做好选择是等家人过来同意后才能手术还是让医生拥有根据他/她伤势做手术的自有决断权
太寒心了,真的。不知为女性寒心,也为也为医生护士寒心。。治病救人落这下场,得多难受啊
是时候用契约精神来代替政治课了如那个案例中,反正在死者父亲的意识里,做手术也是医生的责任,不做手术也是医生的责任,死一个是医生要负责,死两个也是医生要负责,你没法跟他说道理。我亲身经历的一次,父亲入院,要动手术,情况比较危急,医生反复的讲了近20分钟,详细的解说各种术中术后可能遇到的问题及可能的后果。每一条都解释清楚,只要你有一点疑问,他就会跟你说清楚。然后才让你决定是否要进行手术。不过,现在依然感谢那个医生,长沙163医院的神经外科周医生以及很多和气又可爱的护士mm,手术和术后都很好。
我来提供一个新的角度。 首先我是学法律的。其次,从小在医院长大。所以,看到这个话题,忍不住想说一说。说的不对,请大家冷静,先别拍我。 有人已经就法律层面给过法律条文了,我就不啰嗦了。但这里有个小思路,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为什么会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好像国外也是一样存在这种类似法条的。那么是先有这种两难境地还是先有法条?很明显,肯定是先有这种两难境地存在。因为,法律是一个社会的底线。如果不是医疗行业遇到过无数次这种两难境地,法律会设置这条保护患者权益同时也保护医生权益的条文吗?肯定不会。因为法律制定永远落后于所要规范的问题的发展速度。可以说是事后警察,总是来得最晚。当然,现在法律制定有太多国外法律、法律历史等等可供借鉴的。也有些法律是预见性的、程序性的。这就有点扯远了,扯回来。 其次,为什么医生不在手术室,而是“躲出去”了(引用官方回答)?就我知道的,一般情况下,手术结束后,主刀医生、一副助手、二副助手这些人,基本善后就没他们什么事了。比如,手术结束,推病人出手术室的不可能是这些人的。大家回想一下,电视剧里常有的一幕,家属问主刀医生情况怎么样?医生说没事了,送入加护病房。这个时候,病人出来了吗?没有,人还在手术室里。手术室还有手术室的医生,像是麻醉师什么的。稍后看到护士推人出来。这个时候,谁也不会说,哎,医生你怎么出来了,我老婆或爸爸或妈妈怎么没有出来?你出来了谁在里面弄? 那么,我看到的是一开始这报道出来的画面,家属进去,没有穿手术服的人,也没有别的像是医务人员的。人去哪了?这个就是报道的标题。问题是标题很吓人,乍一看还以为这家医院的人都走了,把产妇撂里头,没有人在里面手术呢。我当时看到这个报道的时候,就大致想一下,原因大概有两个:要么医院有错,医务人员怕当责任,趁机跑了;要么是家属太彪悍,医务人员扛不住,事干完就先撤了。然后就是这两天网上有后续报道,知道医院也做了工作,做了医学上医生在羊水栓塞该做的事情了。当然,从相关医疗纠纷预防处理的法条或是制度上,医院也存在过错。像是为什么不跟病人家属说病人死亡了,而是跟村委会说。这就牵到后一个原因了。家属太彪悍。这里有个思路,提出来大家参考。 医院是县级医院,面对的是广大农民群众,请对比一下一、二线城市的医院及其所面对的群体。我不是贬低谁,或是抬高谁,只想客观的说,真的是医院环境不一样的,包括医院内部和外部环境。医院的水平,不仅是医疗水平还是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都不在一条线上。同样的,面对人群也是不一样的。打个比方说,北京,医疗纠纷处理,现在流程已经很熟悉了,检查力度也大,透明度也高,基本上猫腻要么没有,要么比以前隐藏的更深,至少表面上,肯定很好。县级医院,请大家对比一下自己身边的县级医院的例子就可以了解了。当然,如果有人是生在大城市、长在大城市,至今未出过大城市的,估计有点想象不能。所以,真的真的真的会出现患者把医生吓跑的事,不光是这个报道。医生跟患者都是沾亲带故,很有可能还是一个乡里的或一个村里的,然后一家人都“声名远播”,就怕了。这种猜测可能“恶毒”了点,谁又能说不存在?或者这个孕妇在怀孕期间,家里人就各种“麻烦”,然后医院的人都“熟悉”了,那么,相当于是一开始就有摩擦,然后再最后时刻爆发,这种情况也是有可能出现的。当然,不是说医生故意不抢救什么的,毕竟有记录在这里,医院在这方面还是尽责了,但后续,比如争议较大的,不及时通知家属患者的情况,这个可能就处理不当了。换个角度想,一般人在面对这种重大的、涉及一条命的、对方比较凶情绪激动的时候,谁会第一时间想着去面对?至少我是做不到。怎么也要对方冷静下来才敢去面对。医生在尽力抢救,抢救不过来,产妇死亡之后,说句实话,医生的本职已经做完了。接下来怎么善后这件事情,就是医院领导的事了。 说道这里,神展开一下。貌似很多人认为,出了问题,应该找医生。找不到,或是医院说要时间处理的,有些人觉得是医院在推事。我就碰过一个家属,说找医生看病总是不在,是不是跑掉了。我很无语。因为他找了5次,一次,医生下夜班回家手机关着充电,打不通,第二次,医生上手术台,一天没下来。第三次和第四次,医生外出学习一周,在外地,他以为是说辞。第五次,又是做手术。足足找了三周。好吧,我对这个人的运气都惊叹了。难道说你不会跟护士说一下,问问人医生什么时候在吗?其次是不满意医院的处理方式。好吧,很多人心里都想着,是这个医生弄的,为啥这个医生不跟人当面理论,要你个行政科室来处理,还要等个几天。会不会串通?首先,医院处理医疗纠纷,现在抓的紧,都是由专人负责处理,有整套流程,患者有多个途径去弄这个事。医院不会把医生推出来面对患者的,不然医生还有时间和精力来看病吗?其次,出了事,家属都很激动,巴不得今天就弄完,明天就给钱。呵呵,我只想说一句,医院为你开吗?就等着处理你一件事吗?赶上医院事多的时候,说句实话,能在规定时间内给你弄完算是工作认真了。工作过的人都知道,当你手上有好几件事的时候,当然会排个做事顺序。当然,事情重大,比如发生一级医疗事故、二级医疗事故等程度的事件,肯定是加班加点给弄出来。因为这个是有时间规定。不按规定上报卫生局,医院及负责人都要惩罚。这次的报道,领导不就出面了。因为,这是羊水栓塞,医院里谁都知道情况危急,产科的人肯定第一时间上报主任,主任第一时间上报院长,这种层层上报的。不是说出了事领导才重视,办事效率才快,而是先有这个羊水栓塞,才是领导出面。 说的比较多了。可能是因为现在医患关系这么不好,心里难过。我相信马克思哲学里的事情要两面看待的思想。因为,社会就是这样。有好的,有坏的,你相信医生,你不相信医生,你被医生坑过,你被医生救过,你相信人性本善,你相信人性本恶,这都没问题。因为,人所相信的东西,必然是自己体会过的更为深刻,更不容易被人动摇,所以,写下上面那段话的我,相信,有坏医生,有好医生,有坏家属,有好家属。
法理学硕士
补充一下楼上说的很清楚了紧急情况下可以不签字救人。但现实的问题是签不签字都会带来很多麻烦事签字就是为了避免出现医患纠纷设置的,但实际上在中国大部分人缺乏契约意识的情况下,这种签字的效力只能呵呵。。。(同样的情况也出现在学校、单位等等各种各样的地方,中国的法律就是大不过人情啊)即便签字了,只要家属觉得医院有过失,医闹一下也能满足自己的要求。。。另外一方面,患者和医生的信息不对称,且患者对医生抱有巨大的希望;医生并不是神,一旦出现问题,患者不能理性的对待自己的感情,结果出现一系列心理问题;加上大环境的影响,出现医患纠纷对医生其实很不利。中国的悲剧就在于,病人太多,医生太少,环境太差,期望太高。在社会的转型期出现这样的问题无可厚非,但是媒体偏离客观公正的立场来推波助澜,更是让人恨得咬牙切齿。不得不感叹,在这里,所有人都是受害者。
有第三方就好了,只根据现场具体情况,
不要医生医生的喊,之所以有名字是为了更好区分人。人和人本来就是有相同的私心的,不要总说医生应该如何如何,如果是你当医生肯定是保住自己的命的前提下才帮人,要是连命都不能确定可以不可以保住的同时你怎么可能会答应?反之你不也一样,就是因为觉得医院可以救人你才来的,但是救不了了你就觉得是别人的错。就像你不想遇到不负责任的医生,所以你总是有疑心,那做医生的何尝不是不想遇到不讲道理的病员家属,所以总是很谨慎?
医院可以出一个类似于不同意医生方案的文件出来。患者昏迷了,然后医生告诉家属方案,情况,实施方案后的结果等等,家属不同意这个方案,就签一个说我不同意这个方案,出事与医院无关。
呵呵。李旭光:怎么会呢?只要他们的确在抢救我的女儿,不管最终救了一条还是两条命,我们肯定也不会怪医院和医生的,但是他们就是没有救人啊。我就是想不通,如果他们救人怎么可能还追究他们的责任呢,即使手术有风险,出现了意外。
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行为负责,同时在自己能够负责范围内为自己的言行、行为负责,家属如果确实不愿意,那医生不去做手术,这是合法、合情、合理的,因为这已经超过了其所能负责的范围。难不成医生强行给患者做手术?搞不好,家属就会认为你杀人了,这更可怕?
我觉得关键点是:丈夫认为签字所带来的额外医疗费用对他的压力大于自己对妻子的感情,所以决定草菅(妻子的)人命。
喏,我也不知道我的想法对不对哈,随便说说请勿喷。如果抛开死人了这个事实来说,我们假设一下这就是个普通的生孩子的小手术。然后众所周知的事情就是顺产2,000,剖腹20,000,这就扯到现在医患问题上比较关键的一点了,经济利益。而且还有一个事实就是当今社会上很多医院都会要求你剖腹。我身边就有一个同事的老婆,在快生了找医院订床的时候一听你要顺产,就没床位,根本不问你第二句。而且之前做B超的时候医生都表示很正常,顺产没问题。那么为什么不让你顺产一定要剖腹呢?那么现在说会回案,医院有没有可能是编造一些有的没的的东西来骗我,来多收一点钱呢?试问一下大家,在本案之前是否听说过“羊水栓塞”这一名词呢?如果是听过,那又有多少了解呢?而且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医学上,如果真的要用专业术语的话,所有的病听起来都是很严重的。而且就算这个病很严重,那么真的要治疗的话又是不是一定要费很大的劲呢?比如说速效救心丸(可能例子不恰当)。本案中的老公及其家庭是属于低收入人群,也许对楼上的很多人来说钱不是问题,既然有必要剖腹,那就做。但是本案中的家属是属于没有钱,也没有知识的人群,他们可能也着急,但是他们无能为力。那么假设老公签字了,但是没钱付,怎么办?医院还会不会动手术?因为据我所知现在的医院绝大多数都是要交了钱才会做手术的,所以才有此一问。这个问题希望楼上的一些医生同学来解答一下。也许会有同学说我在抹黑医生及医院,但是这就是我身边真正有发生的事情,而且我身边真心没有听说过有医院会建议你顺产或者是不收钱就给你做手术的事情。只是站在本案中家属方向上假设了一下,没有别的意思。请勿喷。
回答 的疑问因为字数太多了写在答案里面对于医院来说产科可能是气氛最好的科室,因为和其他科室相比它代表的是新生经济利益是必然的,医院虽说是公立部门,但也不是所有钱都是政府投入的,毕竟领导政绩考核里面从来没有你为学校医院公共设施投入了多少而是你创造了多少经济效益,医院绝对不可以变成为创收存在的地方,否则莆田系那群真 白狼会让人们明白什么叫宰你的钱还要宰你的身体(那群莆田系创始人居然被当做群众企业家吹捧真不知道某些无良媒体在想什么)不过层主在一线大城市的医院得到的价位吗?据我了解在二三线医院可没这么贵,不会是被无良民营宰了吧顺产通常也不怎么留病房吧,一般都是临产之后直接产房待产,医院尤其正规大医院床位很满的,每天问一遍是不是要剖宫产貌似是必备项目,你不剖就签不剖要顺产就行了,必须剖的医生会一遍遍劝的,没劝只是问问都不是问题就这个案子来说,你不知道不懂的东西多了去了,毕竟不是专业人士嘛,但不懂它并不代表不存在啊,当所有人都是死的,都不懂吗?羊水栓塞一般不会提是因为发生概率小,不像像高血压心脏病说发病率高普及的厉害,话说书上说是有几率救回来的,但是当初上课的时候老师也直接说在一般医院发生这种事情是救不回来的,这是产科最害怕的几种情况之一,救回来的案例事后可以直接作为案例学术论文来发表了,就跟你看到出车祸血肉模糊脑袋碎了一半了然后说是不是救回来就很费劲啊,吃个速效救心丸可不可以啊是一个性质的没钱这个要看当时有没有说话硬气的大主任啊大院长啊之类的镇场子了,因为你没钱的话花费谁来付呢,通常科室里遇到这种事要么科室均摊,要么管床医生负责其他人稍微意思一下,谁挣钱是天上掉下来的?如果有善良的人每天呆在医院里看到付不起钱的人就能帮着付一下该多好呢,不比那些什么捐到XX基金XX会更有意义吗?这才是真正帮助需要帮助的人啊。最后也能体会层主的意思,但是这个案子还是不太一样,医院里的确有一部分人为了利益什么都能干,但医院毕竟还是以治病看病为主要功能,比起那些主职就是勾心斗角金钱利益纷争的职业来说已经好太多了不是么
我觉得 这次事件关键还是媒体报道的过于带有偏向性,在没有具体调查事情经过的前提下,带有强烈的个人主观情感直接发布造成了如此巨大的社会影响,其实本来这类事件应该也不少,杨水全栓这个没办法的事情。。。
杂牌工程师
从保护生命的角度说,法律应当允许自己给自己签字,也应该引入第三方机制,在病人无意识且生命危急情况下,由独立的公立机构行使签字的权力,医疗权不应当掌握在亲属手里。
因家属不签字造成死亡或伤残的家属应该判刑吧。
法盲。现在这种体制不能产生法律 只能生产愚民。
我认为以后看病也应该建立心理咨询同样的制度,首先必须患者是自愿并相信医生,如病人已经丧失表达自己意愿的能力,就由医生按照最优治疗方案进行治疗
英语专业,爱好小语种
我觉得这人精神真的不正常…但又通过了精神测试,只能说,愚昧、无知。
只希望男方家香火借此机会到此为止,不要再延续下去了,女方家也一样
医生只是个职业,治病救人第二位,保护自己才是第一位,如果换作我,我也拒绝不签字就手术。
坏男人们可以利用这个漏洞来合法谋杀自己的妻子。真是毫无漏洞的完美犯罪。
这应该是突然事故亲属不再身边的情况,现在是亲属在身边但是不愿意签字
我生娃住院的时候就遇到过这样的事,一个怀龙凤胎的孕妇,送来的时候已经有些迟了,医生说如果不及时手术另一个也保不住,当时只有孕妇丈夫的母亲在,她死活不签字,说让孩子父亲来签字,医生护士轮番上阵反复劝说也没有用,等孩子父亲赶到的时候,两个小孩都没保住。真的好可惜,楼上说得对,生娃的时候身边真的要带靠得住的人啊~不过真的想知道,为啥不让孕妇自己签字……这种情况能自己签字吗?
伪历史爱好者
我觉得医院应该为每种手术做个表,注明大部分可能出现的情况,让患者在手术前自行决定要怎么处理,喵的,我才不要把自己的生命交到别人手里捏!
复合材料与工程
李旭光:怎么会呢?只要他们的确在抢救我的女儿,不管最终救了一条还是两条命,我们肯定也不会怪医院和医生的,但是他们就是没有救人啊。我就是想不通,如果他们救人怎么可能还追究他们的责任呢,即使手术有风险,出现了意外。这个现在是这么说,要是真是出了意外,医生就被他死磕到底了,不管怎样,最后他都会怪医生
中国医疗现状是请示领导,医患关系实在太复杂
我觉得,不应再去纠结谴责谁谁谁或谁了,每个人的生活经历和教育背景都不一样,所得出的认识也不一样。关键还是政府要拿出钱来啊。。。
光网络设计工程师
如果仅就目前热门案件而言,说句相关的题外话,生小孩之前,自己最好和医生提前声明,出现任何危急情况,保命第一,授权医生全权处置,否则真到了要选择的时候,哼哼……
作为医生我也发表一下,目前这种医患环境下,不签字就手术不论结果怎样你绝对完蛋。
不签字 就等于推卸责任 有风险的都要签字 比如你去券商开户 他让你抄风险条款不签字肯定开不了不想签字 手术做了 出了问题谁承担呢? 没有人可以保证手术百分百成功 没有合并症不签字就是自私的行为 凭什么成功了 利益都自己得 失败了 风险都别人承担
我是一名学生,从小就想做一名医生。我觉得如果是急诊的病人,家属不在场,病人不得不进行手术的话,医生应该为病人考虑手术;如果病人是正常入院治疗的(不是急诊的),家属在场不签字,医生该再劝说家属,并录音,如果还不签字就不手术。(只是个人想法,第一次回答,请各位多指教)
要知道现在法律,不管对错,先不管错对,哪方银子多就要求多钱的赔点钱,然后和解就结束了。。 身边这些事见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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