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光去狐臭症状对人有没有影响呢?这个问题好像真的太让我摸不着头脑了,那个来帮我回答下好不好啊

公众号:张佳玮写字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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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简单,因为大家爱看故事。 随便举个例子,一个姑娘发帖求助说道:她男朋友出轨并且骗了她的钱,应该怎么办? 一个认真的答主过来了,他看了看题目,开始写道: 答案1:从理性的角度分析,这个问题里可以分成三个部分:一是男友出轨怎么办,二是男友骗钱怎…

深有体会啊对这个问题,我原来室友也这么“关心”我。关心到什么程度呢? 不管在寝室还是在教室,只要我的手在动,比如在写字,在打字,在翻书等等等等,一定会都会过来看。在寝室就直接凑过来问,在教室就假装打个招呼,然后过来看我在做什么。其实说明她…

我们总认为大脑是人身体最聪明的器官,但是你想想,这个判断是大脑自己做出的。。

无论男女,觉得对方还不错就直接主动去追,这才是一种优雅而且坦率的做法.装腔作势才会让人感到low.你追求人家的同时才有机会让人家发现你也不错.有独立人格的人绝对不会仅仅因为觉得“对方的暗示好优雅”而去追求对方. 都抖机灵的回答很讨喜,但实际上在追…

鲸鱼是陆生入海的品种,它们演变出骨质内耳接收声波。陆地动物的“耳膜”在水里当然是无效的,假如人类曾经是海洋生物,必定开发内耳接收声波。

2009年末,这一推测被证实。人类的内耳,具有接收声波的斑点,虽然现已退化,但既然当初开发出这样的装置,证明其海洋生涯的真实性。

流传已久的“童话”认为:人类眼睛是地球上进化得最先进的视觉器官——黑白分明兼能辨认色彩,超凡脱俗凌驾于动物界。曾经本文将人类列入“猫头鹰总纲”,对人类的眼睛赞誉有加,事实上那是无奈之举。当然本意并非取悦科普作者,而是另有苦衷。

芸芸众生分项PK,除了特异化的脑部和神经系统,人类确实缺乏值得推崇的器官装置。既然作为万物之灵,总不甘心在“传统项目”之上全军尽墨,于是本文将眼睛的水准刻意拔高,让这一对“精品双眸”为人类争夺最后的荣誉。

人类和猫头鹰分属“哺乳纲”和“鸟纲”,直接将它们搭配在一起,建立“猫头鹰总纲”纯属调侃。假如让天下万物以“眼睛”重新为“人”确定分类学地位,这种动物应该属于“哺乳纲”之内的一目,其命名甚至比“无骨目”还要拗口,那就是——“白目目”。

全新的经典分类“白目目”!意即“白眼动物类”,我们确实是高等动物中,唯一带有“眼白”的物种,惟“人”如此,独此一家,决无分号!或许,这正是成为万物主宰的必须条件,黑白分明的眼睛,带有“眼白”的眼神更为凌厉!顾盼自雄!

飞禽走兽都害怕人类的眼睛,特别是天色昏暗,兼且人站于“背光”位置,由于双眸内“眼白”的诡异,中小型猎食者皆被这“白目直立兽”震慑,不战自败、落荒而逃!当然“塔尖生物”,例如猛虎、雄狮,均会尝试挑战,试图消灭这恐怖的“白目”。所以,我们“白目”最实际的功用,是吓唬流浪野狗,假如用来对付身型比豹子还要大的猛兽,必须审慎而行。

“白目目”的分类提案,未必能得到科学界的一致认同。科学家心仪的命名,无疑是“彩目目”。何谓“彩目”?意指可分辨多种色彩的眼睛。“辨色”是人类的特长,在哺乳动物当中,人类辨色的高端,已接近“神魔”的超凡境界。因此,可以将人类尊称为“色神”或“色魔”。经研究发现,动物界惟有黑猩猩,能够“接近”人类的“神魔境界”,但这仅仅是生物学上的“接近”,实际上黑猩猩“棕黑掺杂”的浑浊眼珠,距离人类“黑白分明”的双眸,可谓“咫尺天涯”,借用一句古语比喻——流萤焉能与皓月争辉?

确实如此!黑猩猩能够清晰辨认的仅是三原色:红、绿、蓝,而且黑猩猩与人类一样,具有“色盲”的“强势遗传”。必须注意:色盲对人而言,属于进化轨道上暂时被遗弃的“隐性遗传”,而黑猩猩的色盲则是介乎于“显性”与“隐性”之间,是像血型遗传一般“随机选择”。曾经一个经典的“童话”认为:素食的猿猴,因为需要辨认水果与树叶的色泽,从而进化出分辨颜色的本事;就如蜜蜂要采各类花粉,所以能够分辨七色。当然这个“幻想型假设”相当无稽,猿猴根本对颜色视而不见!更何况,按照分子生物钟进一步深究,“色盲”已成为黑猩猩的进化方向。不妨假设,现代人将“环保进行到底”,黑猩猩能够坚持不灭绝,最终,所有的黑猩猩一概要变成“全色盲”。为何“色盲”竟然代表着先进?颜色就真是如此讨厌?这些问题暂时搁置,我们先从根源探讨:生态演化长河当中,分辨颜色到底是哪一个阶段被发掘出来?

答案相对清晰,“辨色”起源于海洋,低级物种已具备,原始的“羊膜总纲”动物将其继承并发展完善。其后,爬行类将这项“技术”赋予了直系后代“鸟类”。远古时期,爬行类动物属于相对缓慢的物种,分辨色彩这种“功过参半”生物本能,既延缓神经反应速度,也增加视觉对光线的需求,由于颜色的“分心”,无法直观表述“灰度”,一定程度上减低了捕猎时的精准定位。然而,这种种“缺憾”,对于当时的“地球霸主”——恐龙,并无太大的妨碍。科学家曾提出假想:史前恐龙世家,属于色彩斑斓的物种,“辨色”对其分辨同类,建立“社会化”关系具有重大意义。

我们确信远古动物具有分辨颜色的能力,最典型的证据是各款历史悠久的动物,均进化出“保护色”伪装,而且是典型模拟“颜色”的保护色。其实针对色盲的捕猎者,仅仅需要模拟“灰度”即可,模拟颜色实属多此一举。对应的例子是“斑马”,这是一种陆地生涯相对短暂的“马”,也是最早成功“脱海登陆”的真马类,它们拥有最先进的“迷彩服”——黑白条纹,配合阳光折射兼高速奔跑,使它们恍如“幻觉”。

如何能更形象地描述斑马?我们暂时变身“草原之王”,以非洲狮的眼睛来观察——眼前呈现黑白灰的世界,结果发现众多食草动物当中,最显得“鬼鬼祟祟”的就是斑马,这家伙的皮毛是针对色盲而设计的伪装。综上所述,这确实是“生态博弈”中的高端例子。然而,斑马能够对付狮子,却无法逃避地球上“天字第一号杀手”的追捕。欧亚大陆的“斯文人”视非洲大陆为狩猎乐园,其中最伤亡惨重的物种正是斑马,迄今已导致了两种以上的斑马灭绝,皆因在“色魔”的眼中,“黑白条纹”与自然环境的差异巨大,斑马无疑最适合瞄准射杀。

自然界准确揭示“辨色”属于远古生物技术,我们可称之为“恐龙技能”。由古及今,假如在现代举行“辨色能力”大赛,让高等动物展开PK,人类是否能金榜题名?事实上,即使“色魔”能横扫哺乳类,却也无法染指该项“恐龙桂冠”。人类失望之余,不禁骂出脏话……

什么?鸟?是的!确实是鸟!大自然法庭庄严裁决:辨色大赛冠军属于鸟!这是一类与恐龙血脉更亲近的生物,同时它们是“天空的宠儿”,对其而言“辨色”决非累赘,反而是极具发展潜力的技术。因此,该项“遗产”被坚决保留,并继往开来、发扬光大,成为现代计算机也无法模拟的“超尖端”技能。当中的翘楚,无疑是素食性鸟类,最拔尖的物种是以“鸽子”为代表的鸽形目→鸠鸽科。

鸽子是我们熟悉的伙伴,“信鸽”在一段长时期内担负了人类远程传达信息的使命。少为人知的是:鸽子独特的视觉系统相当精彩,它具备探测最微妙色彩渐变过程的“特技”,甚至超越最先进的计算机程序。追溯其根源,鸽子是空中飞翔的素食种类,毫无疑问,分辨颜色对于确认植物种类具有较大意义,同时植物不会“逃跑”,无须精确的捕猎定位,可以“谋而后动”,因此在进化历程里,鸽子强调开发辨色能力,它们演变出“过分”的高端技能,能够分辨数百万种色彩,远超任何匍匐地面的物种。这或许就是“天”与“地”之间的“天堑”。假如按照“无厘头”兼“无理型”推论,可以断定人类曾经是一种“飞人”,因为我们是最接近鸟类的“色魔”。

无可置疑,鸽子的色彩探测实力,比人类这“色魔”还要魔幻百倍,除了可以横跨多个光谱带,观测到数之不尽的颜色,并可通过天空千变万化的色调变迁,实施例如气候预测、坐标定位等各种“超人”技能。众所周知,候鸟是利用天空各种自然光泽确定迁徙方向,鸽子虽不是候鸟,却拥有更为高超的境界。人类培养的“信鸽”,更在祖先基础上将“导航能力”与“归巢特性”磨砺得超乎寻常。信鸽以太阳为罗盘仪,通过细微的色光来辨认航向;只有在天色灰蒙蒙一片时,信鸽才需要启动辅助系统的磁力定位。现代初中物理记载了一个著名的“童话”:假如绑一块磁铁在信鸽身上,它就迷途不返。初中朋友必须注意,恐怕这位“教科书编纂者”所饲养的信鸽,必须限制在阴天放飞;假如有一丝阳光,鸽子才不管你挂什么磁铁,也不会给你任何“面子”去偏离航道。

或许会问,既然同属鸟类,猫头鹰理应也具备鸽子的技能。然而,猫头鹰在自然界的身份是“猎杀型飞鸟”,它需要更精准的“焦点”,同时它习惯在黄昏及夜间捕猎,光线不足的场景下,“辨色型视觉”反而妨碍了清晰度。正如我们人类在深夜里,遥望远处山林,也仅剩下黑、灰、白的“水墨画”。因此,夜间出动的猫头鹰为了谋生,放弃了辨色能力,自觉选择成为色盲——它才没有心思去理会田鼠、蜥蜴是什么色彩,能够“果腹”才是至关重要。

人类既然是陆地生物,为何义无返顾演变成“色魔”?科普作者最不着边际的“童话”指出:这是由于人类智慧提升、社会化的发展,逐渐成功主宰地球,因此他们进化出能够观测五颜六色的眼睛。太过牵强的“升华理论”,还不如索性说我们为了“绘画”这门艺术的需要,因此强迫眼睛进化——若非如此,我们无法描绘出七彩斑斓的绚丽画卷。

事实上科学家用“升华理论”来解释“白目目”还有点靠谱。人类黑白分明的眼睛,具有乳白色的巩膜,这就是特异于动物界的“眼白”。为何不像黑猩猩和大猩猩选择棕褐色巩膜,构成带有“保护色”的眼珠,而弄出一个最差异化明显的“眼白”?假如人类真是在“草原进化”,那么,这确实是一款“勇不可当”的生物,各类猛兽都不屑一顾,偏偏采用最“显眼”兼可“反光”的眼珠来让猛兽发现行踪!

“勇敢的人类”自然是臆测,难道“眼白”真是为了吓唬动物而设计?那仅属本文借题发挥的调侃,这种威慑力相当有限,顶多属于“衍生功能”,决不可能是进化初衷。“眼白”的起源暂不追究,但现代人巩膜“越来越白”的原因,是人类确实具有通过“眼神交流”达到“心领神会”的先天本能与后天技巧,这得益于人类高超的智慧与社会化的进步。因此,“白目”可以往这个方向理解,“彩目”则于理不合。

无论是“白目”与“彩目”,黑猩猩作为人类近亲,它的选择才符合陆地法则。视网膜的柱状细胞和锥状细胞,是可以将光能转变成电脉冲的“光感器”,任何高等动物的眼睛,都具备“锥状细胞”这感应颜色的细胞类型,即使退化得像猫头鹰一般换成大量的强感光型“柱状细胞”,仍遗留对应的痕迹。“锥状细胞”感光相对较差,但具有红、绿、蓝三种感光色素。然而,眼睛能看见颜色,最终还是中枢系统的感觉。假如大脑皮层的视觉中枢选择不接收“色觉”,那么也就等同于“色盲”。乌鸦等杂食性鸟类就可以凭接收系统形成“间歇性色盲”,高速飞行捕捉昆虫时是“乌头鹰”,采食植物种子则变身“乌鸽”。陆地野兽面对更残酷的“生态博弈”局面,无论捕杀与反捕杀,“辨色”不符合竞争激烈的生存需求,“色盲”才是陆地高等动物的进化方向。

人类的精品双眸,无疑诞生在海洋生涯。茫茫大海的环境与陆地迥异,“保护色”价值不明显,因此,“黑白分明”的眼珠逐步进化而成。假如在气候恶劣的海面,或潜入海底期间需要交流,通过眼神传达信息,是“人”这款超级物种的进化机制——实现的基础,源于高超的感性思维反应力及初步萌芽的理性思维,海洋人类凭此完成“瞬间沟通”,以对抗恶劣的环境,增强生态竞争实力。

“色魔”的典型遗传,同样是由大海塑造。通过基因研究,科学家发现人类色盲这一种“隐性遗传”的对应基因,比较正常基因它“镶嵌”在时间中段。证明“色盲”原本是深海人类的广泛特征,当然它具有实用价值,海底的环境与猫头鹰夜间捕猎一般,“辨色”实属多余,这可以设想为“海人”的第一期演变。随着“升级版”海人出现,并源于一个“相当重要的原因”,重新激活了“辨色”的遗传基因。及后,生活环境从深海归返浅海,阳光已能贯穿十米深的海底,海人的食性也出现适应性的转变,从单纯捕捉海鱼的“敏捷型杀手”,逐渐转变成“兼容并蓄”的繁杂食性。“民以食为天”,甄别食物过程锻炼了辨色能力,并逐步将其发扬光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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