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天衢医生罗大伦在哪里坐诊诊

(三级甲等)
医院介绍:苏州中医院创建于1956年,建院后汇集了黄一峰、陈明善、奚凤...
地  址:沧浪新城杨素路18号(医院南门),吴中西路889号(医院北门)
怎 么 走:900路、921路、37路 、47路直达“中医院”站(位于新郭路...
电  话:0(总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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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中西医治疗耳鼻咽喉科疑难杂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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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8&封感谢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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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主任在手术前,根据我母亲的病情,认真制定手术方案。术后及时指导康复锻炼。使我母摆脱
慢性咽炎5余年,久治不愈,非常困扰。在何老这看了2次,吃了14帖药,好了大半。打算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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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大夫:
所患疾病:
看病过程:之前在其他医院看说纤维瘤开刀拿掉,吃药没用,后来来看了包医生,就吃了半个月的药,乳腺增生症状减轻了,纤维瘤也变小了,而且包医生的
就诊大夫:
所患疾病:
看病过程:一直肠胃不是很好,冷的,辣的都不能吃,太油的食物不能吃,一吃就腹泻,看了很多医院,配了药都是治标不治本,后来去苏州中医院看消化科
就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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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大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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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诊大夫:
所患疾病:
看病过程:李医生,对病人很尽职责,有一次,到中午吃饭时间了,他还坚持先把病人,推拿完了才去吃中饭,而且对病人不乱开药。
提示:任何关于疾病的建议都不能替代执业医师的面对面诊断。所有门诊时间仅供参考,最终以医院当日公布为准。网友、医生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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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于: 8:08:05
&关于重申职业纪律的有关规定
为了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加强医院的行风建设,切实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更好地为人民的健康服务,现根据国务院第二次廉政会议关于&加大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力度&的工作要求和《苏州市卫生系统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五条规定和六项措施》的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江苏省卫生厅《关于重申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有关要求的通知》和《苏州市卫生系统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五条规定和六项措施》以及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签约》、《医务人员廉洁行医责任书》等规定,依法执业,诚信服务。
(二)医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医德规范,热情为病人服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禁与病人发生争吵,逐步实现&零投诉&的目标。如因态度恶劣、不负责任,发生与病人争吵或造成病人投诉的,给予一次申告待岗处理。一般投诉,经调查核实,视情节轻重,进行批评教育并与效率工资考核挂钩。
(三)坚持&以病人为中心&,认真执行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如发生推诿病人,延误病人抢救治疗的,给予一次申告待岗处理。
(四)严格执行医疗规范,坚持因病施治的原则,合理检查,合理用药,杜绝不合理用药和&大处方&。门诊办公室每月检查,发现不合理&大处方&,费用由医生自负,并与科室考核挂钩。
(五)建立医疗信息公示制度,切实履行《医患合约》,严禁乱收费、乱检查。凡手术、输血、有创伤性的检查、使用医保规定由患者自费或部分自费的检查、药品、临床试验性治疗等诊疗服务,须取得患者的书面知情同意。
(六)严禁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对无法推辞的&红包&,必须在三天内上交医院检察室。凡收受&红包&的,一经查实,处以10倍罚款、降聘技术职称或延迟职称晋升以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医师证书。
(七)严禁医务人员和各级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和药品、器械、耗材、试剂等购销活动中收受回扣。经查实收受回扣的医务人员,按《执业医师法》第37条第10款规定,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医师执业证书;凡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办法》以及医院的&新药引进实施细则&和&特需药品申请管理办法&等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人,扣除1-3个月效率工资。
(九)严禁为医药代表以及供货商提供有关信息。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给予辞退处理。
(十)严格执行政府招标采购制度,在采购过程中,未按上级规定要求执行的,且有违规行为的,扣除当事人1-3个月效率工资;
(十一)严禁医务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擅自接受和参加药械厂商以各种名义组织提供的旅游、宴请、娱乐等活动。违者,给予通报批评,扣除1-3个月效率工资。
(十二)实行&一票否决制&凡因违规违纪受到处理的个人,年度不得评为&优秀&、&嘉奖&,所在科室不得评为&先进科室&。
二00四年四月二十日
对医疗服务中被投诉职工进行待岗处理的规定
(一)医院职工在实施医疗服务过程中,因医疗质量和服务质量问题或违反职业道德引起患者或其家属到医院或上级有关部门检举、控告、投诉、上访;被新闻媒体曝光;在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各项检查考核中受到批评,造成不良影响者,经查实,给予待岗1&3个月,第二次3&6个月的处理。
(二)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本规定处理:
1、因态度生、冷、硬,与病人及其家属发生争吵,或不认真执行&三首&(首院、首科、首诊)负责制,推倭病人的;
2、擅离工作岗位,延误病人抢救,虽未导致后果,但造成不良影响的;
3、利用工作之便,出具假诊断、假报告、假证明的;
4、未按规范程序诊治,无后果,被病人二次投诉的或被二次抽查到者;
5、责任心不强,未按规范操作而发生责任性差错的(不管有无后果);
6、违反&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原则,开大处方、滥检查,二次查实者;
7、未经批准擅自外出兼职的,未经批准擅自动用单位设备、器材、医疗用品谋取私利的;
8、收受患者或其亲友&红包&或钱物,三天内未报告、未登记上交、未退还的;
9、私自出售药品或代购代销药品的;
10、行政、后勤管理人员因责任心不强,影响临床工作,造成患者投诉的;
11、其他有损本单位、本行业形象和信誉的。
(三)职工在待岗期间:①由医院办公室指定地点进行边学习、边反思、做出深刻检查,思想认识得到提高,并制定整改措施。期满后,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回原岗位工作;②待岗期满后,由于思想认识不到位,态度不端正,或无科室聘用,则继续待岗或予以解聘或辞退;③待岗期间,发给本人基础工资,不发岗位工资、效益工资;④当年受到待岗处理的,不得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和工人技术等级的推荐对象;⑤凡受到待岗处理的,应记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
&&&&&&&&&日
关于严禁医务人员参加医药生产经营企业
邀请考察旅游活动的规定
为认真落实苏州市卫生局(苏卫监[2004]17号)《关于重申严禁医务人员参加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邀请出国出境和国内考察旅游活动的通知》的要求,切实抓好医药纠风中的整改工作,不断巩固专项治理成果,结合我院反腐倡廉、行风建设的工作实际,现重申严禁医务人员参加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邀请出国出境和国内考察旅游活动,并作具体规定如下:
1、进一步加强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廉洁行医教育,认真落实行风建设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不断提高医务人员反腐倡廉的意识,增强责任感,自觉抵制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2、严禁医务人员参加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邀请出国、出境和国内考察旅游活动。如擅自参加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邀请的出国、出境、国内考察活动,一经发现并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凡参加医药生产经营企业组织的学术会议,事前必须持相关会议通知,经科主任签字同意,并报院部批准备案(科主任由院领导签字),但应在不影响工作的情况下方能参加。未经批准擅自参加上述学术会议者,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处理。
&&&&本规定自下文之日起执行。
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做好院长接待日工作,听取群众的意见,维护广大患者及医护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特制定苏州市中医医院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
一.&院长接待日&工作由医院党政领导参加,除平时做好病人的来信来访工作外,每周定于周六上午到门诊办公室值班。
二.在接待工作中,要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宗旨和&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认真做好病人的接待工作。
三.虚心听取患者及家属的意见,耐心做好解释工作,认真填写&院长接待日登记表&。
四.对于一般投诉或给医院提出意见者,接待者要按照医院规章制度予以及时、妥善处理。
五.对于情况复杂的投诉,接待者要认真做好记录,并作出办理意见,责成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十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六.&院长接待日&工作由医院办公室每季度作出安排,并对接待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分析,供领导参考。
&&&&&&&&&&&&&&&&&&&&&&&&&&&&&&&二00四年二月
医德医风考核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规范》,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进一步增强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诚信服务意识,规范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行为,建立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1、医德医风考核,实行院科两级考核制。院部负责对科室
负责人的考核;科室负责人负责本科室人员的考核。
2、医德医风考核每季度一次,并以优、良、一般、差四个
档次进行考核。
&&&&3、建立医务人员医德医风个人档案(医德医风考核登记表),每季考核及时登记。
4、医德医风考核内容:
(1)患者或家属的表扬、批评、投诉及处理情况;
(2)职业道德知识学习考核及成绩;
(3)医德医风测评情况;
(4)医德医风先进事迹及表彰情况;
(5)违反职业道德的处分;
(6)其它涉及医德医风方面的事项。
5、院监察室每半年抽查一次医德医风档案记录考核情况。
6、医德医风考核情况,与绩效工资考核、年度考核职称晋升挂钩。
&&&&&&&&&&&&&&&&&&&&&&&&&&&&日
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廉政规定
1、本规定中所指重点部门、关键岗位是指医院的财务科、药剂科、后勤保障科、信息科等部门及上述科室的管理和采购岗位。
2、重点部门、关键岗位人员应自觉加强党风党纪、政纪及有关禁止医疗卫生服务中不规范行为条规的学习,做到知法、守法,不断强化倡廉意识,党员干部要在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和《苏州市卫生系统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五条规定和六项措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责任制。
3、强化责任和责任追究意识。分管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要加强对分管条线内廉政情况的监督与管理,结合医院实际,将党风廉政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落实到经济活动和一切业务活动中。
4、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药品、医疗器械、基本建设、物资采购和仪器设备集中招标采购制度,规范采购工作程序,严格审批和请示报告制度,不得越级、越权干涉,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院务公开,重大事项及时在职代会、院周会或公示栏上公示。
5、主动汇报思想动态、工作情况,把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采购员定期向支部书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人汇报;中层干部定期向支部书记、分管领导汇报,自觉接受组织监督。
6、在购销活动中,严禁索要或收受礼物、礼金、礼券。不得私自接受他人或外单位的参观学习或参加会议的邀请。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物、礼金、礼券必须登记上交。凡在医疗、经济活动中所受礼品、礼券,在三天之内必须上交院纪委(监察室),由院纪委(监察室)负责登记,并出具收据,所交物品由医院统一处理。凡暗中收人钱物的,根据有关规定,一律以受贿论处。
7、重点部门、关键岗位的人员,如发现职责范围内有违法违纪现象或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发生,应及时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查处。如对直接管辖范围内发生的明令禁止的不良现象不制止、不查处,或者对严重违法违纪问题隐瞒不报、不查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按上级规定从严处理。
8、实行&轮岗制&。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工作人员原则上三年必须轮岗,从制度上防范腐败发生。
关于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关于全省医疗卫生单位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和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医院的实际情况,现就进一步深化医院院务公开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原则,切实加强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卫生行风建设。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工作,推进医院民主政治建设,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参与医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医院领导民主决策、科学管理水平的提高。更好地接受社会群众的监督,促进医疗服务质量的提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促进医院的建设与发展。
(二)健全组织&&加强领导
院务公开工作在党委的领导下,党政工齐抓共管,各职能部门具
体负责,职工群众积极参与,工会、纪检监察部门检查监督。
1、为加强对&院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建立医院&院务公开&
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安全民&&&葛惠男&&成员:毛宁清&&惠i华&&沈&洁&&张一辉&&潘军&&高丽云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根据医院工作的实际需要,统一组织和协调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监督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制定&院务公开&的事项、内容及公开的形式,监督检查工作小组工作职责的落实。建立公开、公正、廉洁、高效的运行机制。
2、为保证&院务公开&各项工作的职责落实到位,医院建立&院务公开&工作小组。组长:张一辉&&&&成员:潘军&&高丽云&&尹国强&&&徐剑鸿&&&庄天衢&&&&吴鉴功&&蒋惠明&&&毕杨坚&&&陆菁菁&。
&院务公开&工作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具体落实本部门需公开的事项,做到公开的内容、时间、形式、程序真实及时,准确到位。并做好公开事项的资料搜集、整理、归档工作。
3、为保证&院务公开&各项工作的组织实施落实到位,医院建立&院务公开&工作监督小组。组长:高丽云&&成员:潘军&&陆菁菁。
&院务公开&监督小组工作职责:按照医院&院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通过定期检查、民主监督等形式,监督&院务公开&工作小组按规定将必须公开的事项,按规定的时间、内容、形式、程序进行公开。
(三)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
1、向社会和服务对象公开的内容
(1)公开服务指南。包括医院诊疗项目、科室设置、各专科服务的内容和特色、专家姓名及专长、门急诊时间。
(2)公开就医流程。包括挂号、诊查、取药、住院等环节的先后顺序和手续等;病人的病情告知、诊断、治疗以及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履行的程序;医疗纠纷处理的程序、依据、方法、时间、地点、结果等。
(3)公开岗位内容。包括公开各岗位的人员姓名、职务、职称、职责等,实行挂牌服务。
(4)公开医疗及管理规范。包括国家及各级有权机关颁布的医疗技术规范、医疗管理制度。特别是直接涉及病人的权利和义务,与医疗秩序直接相关的内容要优先公开。
(5)公开价格。包括医疗服务、药品、检查等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以及门诊、住院医疗费用情况。
(6)公开便民措施。包括便民服务项目与方式,特殊人群及危重患者的优先措施等。
(7)公开服务承诺。包括职业道德规范、文明服务规范,服务承诺内容,违诺责任及处理、监督、举报或投诉方法。
(8)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社会普遍关心、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认为有必要向社会公开的事项。
2、向单位职工公开的内容
(1)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财务预决算、医院招待费使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医院规章制度,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部门负责人的姓名和电话等。
(3)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4)重大投资、基建工程、重大庆典活动的规模、方案。
(5)药品及大宗物资、大型设备、医疗耗材采购、招投标情况。
(6)医院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职工对领导干部民主评议的情况,干部选拔任用、轮岗、交流、考核情况。
(7)人事制度改革、人才发展规划、专业技术人员的引进录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出国(境)进修、评优、奖惩的情况。
(8)重大科研课题的立项及经费使用情况,科研开发、科研成果的转化及社会经济效益情况。
(9)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必须公开或单位职工普遍关心的事项。
(四)院务公开的基本程序和形式
&&&&1、各有关职能部门按院务公开要求,及时将所需公开的事项,内容报院务公开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由院务公开工作小组具体落实有关部门进行公开。公开的时间、形式由领导小组决定。
2、院务公开的主要形式:
(1)向社会公开的主要形式:公开栏、公示牌、电子触摸屏或显示屏;报刊、广播、电视等各种媒体;召开通报会、咨询会、监督员会议;设立咨询电话、发表公开信、发放患者须知、就医指南、向住院、出院病人进行问卷调查、向社会群众广泛征求意见等。
(2)向单位内部公开的形式:职代会、办公会、院周会、职工座谈会、民主协商会议、内部通报、医院简讯、院公示栏、公示牌等。
(五)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要求
1、全院职工要充分认识做好院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化院务公开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手段,是实行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充分调动职工的积极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社会服务满意度。要增强做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积极主动地参与和关心院务公开工作。
2、要切实加强领导。医院党政领导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院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把院务公开工作纳入党委、行政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党政一把手为主要责任人,党政工各方面通力合作,齐抓共管。正确处理好实行院务公开与加强党的建设的关系;实行院务公开与行政领导行使职权的关系;实行院务公开与坚持职代会职权的关系;实行院务公开与其他监督的关系;精心组织,认真实施。
3、职责明确,工作到位。院务公开工作小组、监督小组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按照卫生局《关于进一步深化院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中提出的依法办事、实事求是、持之以恒、方便群众和有利于监督的原则,以务实的精神和扎实有效的措施保证院务公开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医院各有关科室、部门要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院务公开工作,及时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4、制度落实,操作规范。院务公开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在实施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规定,规范操作努力做到六个规范: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形式,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公开时间,规范监督方式,规范验收标准。
5、工会在院务公开工作中要发挥积极作用,认真履行工会职能,积极推进医院的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工作,把院务公开作为工会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
二00五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院务公开工作职责分解表
院务公开工作职责分解表
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服务指南、就医流程
门诊服务部
病人告知、医疗纠纷处理程序、医疗及管理规范
公开岗位内容(挂牌服务)
公开医疗服务、药品、检查等收费价格
药剂科、财务科、信息科
向单位职工公开的内容
医院发展规划、改革方案、工作计划、总结
医院规章制度
职工工资、福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
重大投资、基建工程等
后勤保障科
药品、医疗耗材、大型设备、物资招投标情况
后勤保障科
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干部任用情况
人事工作、人才引进、职称评定、奖惩情况
重大科研课题立项及经费使用等情况
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责任书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以及中央颁布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认真落实我院与市卫生局签定的《苏州市卫生局所属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加强医院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坚持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领导责任制,确保医院党政组织和各级干部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的各项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遏制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努力解决群众反映突出的看病难、看病贵等问题,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提高人民群众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特制定我院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责任书。
一、责任内容
1、科室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对本科室(病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抓好党风廉政、职业道德教育,认真检查和督促全科室的党员干部和医务人员廉洁自律,诚信服务,廉洁行医。落实职工医德医风考核制度。
2、科室正副主任、党支部书记必须带头认真执行上级有关干部廉洁自律、廉洁行医的各项规定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不以权谋私、以医谋私,自觉当好勤政廉政的表率。
3、科室医务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医德规范,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服务规范和技术操作规程,落实&医患沟通&、&病人告知&、&医疗信息公示&、出院病人回访等制度,严禁与病人发生争吵,努力降低病人投诉率。全年社会服务综合满意度达90%以上。
4、严格执行医疗规范,做到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杜绝大处方,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药品收入比例控制在目标要求以内。
5、严格执行政府集中招标采购制度,按规定可招标的药品、物资、&设备应全部实行招标采购,科室要制定采购工作制度,规范程序,杜绝违规违纪行为的发生。
6、严格执行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和《苏州市卫生系统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五项规定和六项措施》,严禁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和任何形式的&回扣&。
7、加强科室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严禁设立&小金库&,杜绝违规违纪等经济问题的发生。
二、考核及责任
1、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教育,职业道德考核列入科主任职责考核内容,由院部负责考核。科主任负责对本科室医务人员的考核,并做好记录,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晋升晋级挂钩。
2、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对本支部党员以及所辖范围的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行风建设的教育、监督。
3、科室正副主任、支部书记本人应自觉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廉洁自律、廉洁行医情况,作为科主任聘用、支部书记任免的重要依据。一旦发现有违规违纪行为,立即予以解聘或免职,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科室医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医疗服务社会满意度列入科室工作考核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与科主任岗位工资考核挂钩。科室医疗服务满意度不达标的科主任年终考核不得评为优秀。
4、科室&三合理规范&执行不力,对&大处方&控制不严,药占比控制不到位,科主任承担领导责任,与岗位工资考核挂钩。
5、在药品、物资、设备等采购过程中,不严格执行上级规定,不遵守采购工作程序,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除对当时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外,科主任承担领导责任,与岗位工资考核挂钩。
6、发现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收受&红包&和任何形式的&回扣&等问题,经查实,除对当时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外,科主任承担领导责任,与岗位工资考核挂钩。
7、科室因管理混乱,发生违规违纪等经济问题,除对当时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以外,科主任承担领导责任,与岗位工资考核挂钩。
三、责任期限
本责任书时间为一年,
自日起至日。
医院院长:&&&&&&&分管领导:&&&&&&&&科室(病区)负责人:
党委书记:&&&&&&&&&&&&&&&&&&&&&&&&&&支部书记
苏州中医院药品使用情况监测制度
1、每月底(26日后)对使用量前十位的药品进行监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将情况汇报分管院长,同时报院监察室,科室留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对销售商采取警告、限量、降价、停药等措施,并记录在册。
2、建立药品使用情况监视专用记录簿,将监视情况和分析情况做出书面记录。
3、由药剂科负责执行检测制度,监测人员:吴鉴功、沈夕坤、徐h。
4、进一步完善新药引进制度,严格按照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制度执行。
5、按照市政府和市卫生局规定,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6、做好急救及特需申请用药的临床使用供应工作,加强医药沟通,不定期地召开医药协调会。
7、抗感染药物监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8、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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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医医院
关于禁止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物资等&回扣&
的有关规定
各支部、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疗卫生人员的从业行为,深化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坚决制止收受回扣的违法行为,根据省卫生厅苏卫监[2005]5号《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医疗卫生服务中索要和收受&回扣&、&红包&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结合我院实际,特制订《苏州市中医院关于禁止收受药品、设备、耗材、物资&&回扣&的有关规定》,希全院职工严格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目的,规范医疗服务,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树立医务人员良好形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决禁止收受回扣的违法行为,逐步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纠风工作长效机制,努力树立我院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工作范围:
1、全院各党政职能科室,临床医技科室,后勤采购服务中心及全体医务人员和工作人员。
2、医院所有药品、设备、耗材、物资采购必须以政府招标采购为主渠道,按照招标采购程序规范操作。特殊采购,需经院部讨论授权,方可后续操作。
3、所有科室在与药品、设备、耗材、物资、一次性卫生材料、试剂以及其他物资生产商或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必须载有&禁止生产供应商用回扣手段腐蚀、贿赂医疗卫生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如有违反,医疗卫生单位可以终止履行合同&的条款。
&&&&4、定期对药品、医用高值耗材进行动态监测,对使用异常情况,及时进行戒勉谈话。防微杜渐。
5、规定中所指的回扣是指医疗卫生单位或医疗卫生人员在经济往来或执业活动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经营者销售商品时在帐外暗中以现金、实物或者其他方式给予单位或者个人的一定比例的商品价款。
三、规定与措施
1、科主任作为科室第一责任人,对本科室行风建设、禁止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负领导责任。对科室内有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必须及时向院部报告。
2、严禁各级各类医务人员利用职务之便,以各种名义接受&回扣&、&红包&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拒收不成者,要及时向科主任、院监察室报告,并于三日内上交医院监察室,由纪委、监察室负责退还或作妥善处理。对逾期不报告、不上交的,视同收受处理。
3、根据省卫生厅苏卫监[2005]5号《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医疗卫生服务中索要和收受&回扣&、&红包&行为的处理规定(试行)》第五条规定:收受&回扣&、&红包&,数额不满1000元的,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其中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分;数额在1000元以上不满2000元的,给予行政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数额在20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给予行政严重警告处分;数额在4000元以上不满5000元的,给予行政撤消职务处分;数额在5000元以上未受到法律制裁的,除给予行政处分外,按照《执业医师法》第37条规定,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4、&共产党员收受&回扣&、&红包&,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党纪处分。
5、科室以集体名义发放回扣的,根据个人所得和所起的作用,追究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或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
&&&&&6、收受&回扣&、&红包&等医德医风问题情况严重的科室,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并根据医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行风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将追究科室领导责任。
7、对违反禁止性规定的处罚内容可包括:在编在职人员待岗、延迟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年限、降聘专业技术职务、调岗,扣发奖金,聘用人员解聘、进修人员退回、临时合同人员解雇,在一定范围内通报等。
8、&回扣&等不当收益,全部没收。&
&&&&&&&&&&&&&&&&&&&&&&&&&&&&&&&&&&&&苏州市中医医院
苏州市中医医院骨科耗材使用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医院骨科耗材使用管理,合理规范使用植入性骨科耗材,努力提高医疗服务技术水平,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不断提高医疗质量和服务的社会综合满意度,特制定骨科耗材使用规定如下:
1、严格掌握骨科手术适应症和骨科植入性器械、骨制品使用的适应症。
2、凡需手术的骨科病例,必须由科主任组织的科内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讨论,确定是否手术、是否需要使用植入性骨科耗材、最合适的骨科耗材品牌。一般常规手术,由上级医生审批后实施。重大手术讨论,由专人做好记录,科主任签字。
3、对须进行手术并使用植入性骨科耗材的病人,经治医生要与患者或亲属谈话,认真做好病情、手术和预后等情况告知。手术所需要使用的骨科耗材,在科内确定的品牌中由病人选定。要尊重病人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履行必要的同意签字手续。
4、加强对骨科耗材使用情况的监控。医院监察室协同骨科科主任每季度对骨科耗材使用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及时发现并控制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5、对使用量在前二位的器械销售公司,在科内进行通报,并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由医院监察室找器械销售公司销售人员进行廉政谈话。
6、对骨科耗材使用排名前二位的医生,须在全科业务学习会上回顾分析使用骨科耗材合理性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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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00七年九月二十日
苏&州&市&中&医&医&院
行风建设督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管理,扎实有效地推进医院的行风建设,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遏制医疗服务和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维护群众的健康权益,建设人民满意的医院。现根据省卫生厅、市卫生局加强卫生行风建设的要求和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制定医院行风建设督查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医院行风建设督查,进一步强化医院管理,增强医院职工以人为本,依法执业,诚信服务的理念,提高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服务规范和行风建设各项制度的自觉性,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核心制度落实到位,切实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为病人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提高医疗服务的社会满意度。
二、督查的主要内容
1、严格执行卫生部&八条行业纪律&、省卫生厅&五项禁令&和《苏州市卫生系统关于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的五项规定和六项措施》,严禁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和任何形式的&回扣&的情况。贯彻落实卫生部、省卫生厅关于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会议精神等情况。
2、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情况;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情况。
3、改进医疗服务流程,改善就诊环境,方便病人就医情况。
4、履行社会服务承诺、落实医患沟通制度、投诉接待处理制度情况。
5、&大处方&查处制度、&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规范的执行情况,
6、贯彻落实省市各项纠风措施,规范收费,积极控医疗费用,努力降低医疗收费减轻病人负担的情况。
7、院务公开工作制度落实情况。
三、督查方法
1、医院成立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小组:
组长:&惠i华&&张一辉&&毛宁清&&
成员:&庄天衢&&包广勤&&俞红&&蒋惠明&&尹国强&&徐剑鸿&
&潘&军&&&高丽云&&陆菁菁
2、医院行风建设督查工作小组根据白求恩杯竞赛活动和医院管理年活动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行风建设工作督查。
3、行风督查采用查阅台帐资料、现场调查、访问患者、抽查病史、处方、问卷调查等方法对医疗服务、医疗质量、行风建设等情况进行检查。
4、医院行风建设督查情况要及时在全院进行通报,有关科室部
门要根据督查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及时进行整改。每季度行风建设督查情况与科室考核、绩效工资考核挂钩。&&&&&&&&&&&&&&&&&&&&&&&&&&&&&&&&&&&
二00六年五月十日
附: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建设工作督查表
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建设工作督查表(一)
督查时间:
督查人员:
严格执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三合理规范&、三级查房制度等
抽查门诊、住院病历,处方
落实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核心制度
(疑难危重病例讨论、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等)
查阅资料、抽查病历
急诊绿色通道、急会诊、急诊抢救
现场模拟演练
医患沟通、告知制度
抽查病历,采访病人
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建设工作督查表(二)
督查时间:
督查人员:
门诊服务(窗口服务、一站式服务、分散收费挂号、分诊服务、病人入院引导等)
住院服务(护理服务、入院宣教、出院回访、费用公示等)
后勤服务(食堂、维修、电话求助服务、环景卫生等)
医德医风、贯彻卫生部八个不准、省厅五项禁令、开展纠风专项治理情况。
看现场、查阅资料
医院管理年活动、行风建设工作督查表(三)
督查时间:
督查人员:
医疗质量、医疗安全核心制度落实检查、业务培训计划、医疗信息公示等。
查医教科台帐
门诊病史、大处方查处记录、医疗信息公示等
查门诊服务中心台帐
护理服务、质量检查、业务培训
查护理部台帐
建立费用查询制度、处理收费投诉、院务公开
查财务科台帐
建立费用查询制度、处理收费投诉、院务公开
查后勤保障科、药剂科台帐
行风建设工作计划、行风督查制度、红包回扣查处、病人满意度调查等
查院办、监察室台帐
苏州市中医医院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暂行规定
&&&&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是指在明确指征下,选用适宜的抗菌药物,并采用适当的剂量与疗程,以达到杀死致病微生物或控制感染的目的,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结合本院的特点,作如下规定:
一、抗感染药物的使用管理
1、医院药事委员会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加强对抗菌药物使用的监督和指导作用,成立抗菌药物合理使用领导小组。制定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制度,并根据临床实情不断修正制度。
2、本院感染管理科每月对抗菌药物使用率进行统计、分析通报医院抗菌药物使用率,力争控制在50%以下。使各病区抗菌药物使用率渐见下降。
3、每半年统计公布医院主要致病菌及药敏试验结果。及时向临床医护人员提供本院抗菌药物信息,为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4、对耐药率增长迅速或达到一定耐药水平的抗菌药物进行强制管理,包括限用、暂停用,有计划地进行轮换保护措施。有效地降低病原菌对抗菌药物耐药的增长速度和保护&王牌&抗生素。
5、每年进行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培训学习,提高医务人员合理使用抗菌药物的自觉性。
6、临床医师应提高用药前相关标本的送检率,根据细菌培养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护士应根据各种抗感染药物的药理作用、配伍禁忌和配制要求,准确执行医嘱,并观察病人用药后的反应,配合医师做好各种标本的留取和送检工作。
7、开展抗感染药物临床应用的监测,控制抗感染药物不合理应用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二、抗感染药物的合理应用原则
1、掌握抗感染药物使用的适应证,密切观察抗菌药物的效果和不良反应。已明确的病毒感染一般不使用抗菌药物;对发热原因不明、且无可疑感染征象者,不宜使用抗感染药物;对病情严重或细菌感染不能排除者,可酌情选用抗感染药物。
2、应用抗感染药物前及时正确留取临床标本。然后依据培养及药物敏感试验结果调整使用敏感的抗菌药物敏感。
3、掌握抗感染药物联合应用指征。联合用药主要适用于单一药物不能控制的混合感染、难治性感染、二重感染以及需要长期用药的严重感染。
4、掌握预防性用药的指征,尤其应正确掌握围手术期预防应用抗感染药物的适应征和疗程。
5、控制抗感染药物的皮肤、粘膜局部用药。
6、制定个体化的给药方案。注意剂量、疗程和合理的给药方法、间隔时间、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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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医医院药事委员会&&&&&&&
&&&&&&&&&&&&&&&&&&&2006年9月修订
苏州中医院药品使用情况监测制度
1.&每月对使用量前十位的药品进行监视,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分析,及时将情况汇报分管院长,同时报院监察室,科室留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对销售商采取警告、限量、降价、停药等措施,并记录在册。
2.&建立药品使用情况监视专用记录簿,将监视情况和分析情况做出书面记录。
3.&由药剂科负责执行检测制度,监测人员:吴鉴功、沈夕坤。
4.&进一步完善新药引进制度,严格按照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制度执行。
5.&按照市政府和市卫生局规定,严格执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制度。
6.&做好急救及特需申请用药的临床使用供应工作,加强医药沟通,不定期地召开医药协调会。
7.&抗感染药物监测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8.&本制度即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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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中医医院药事委员会
苏州中医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实施细则
依据《江苏省医院抗感染药物使用管理规范》为了进一步规范抗感染药物在本院的使用,特制定本细则。
一、组织机构:
主任委员:惠i华
副主任委员:江国荣&&庄天衢
办公室主任:沈夕坤
办公室地点:药剂科
二、临床管理小组:
一组(大内科):
组长:赵笑东
成员:李涌健&&朱雄雄&&李麟俊
二组(外伤科):
组长:姜&&宏
成员:王宏志&&金淳民&&陈咏真&&许丽华
三组(门诊):
组长:熊明昭
成员:符虹&&王宙康&&叶晓群&&洪苏军
三、抗感染药物临床合理使用规定由医教科另行制定。
四、使用管理监测办法:
1、每季度由本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分析讨论抗感染药物使用情况,使用数据由信息科及药剂科提供。
2、每月分析统计抗感染药物使用数量前十名,由药剂科负责提供。
3、每月分析统计抗感染药物不良反应,由临床做好记录。药剂科专人汇总上报。
4、定期组织医疗专家分析按抗生素类之使用结构的合理性。
5、对使用量异常的抗感染药物,由医院组织专家委员会和使用医师一起学术讨论总结使用经验。
6、对使用异常的抗感染药物,将对厂商采取警告、限量、降价、增规格、停用等措施。
附:&&&&&&&&&&&&一、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
(一)抗生素类
1、青霉素类:青霉素、氧哌嗪青霉素、氨苄青霉素、羟氨苄青霉素、苯唑青霉素。
2、头孢菌素类:头孢唑林、头孢拉定、头孢氨苄。
3、氨基糖甙类:庆大霉素、丁胺卡那霉素。
4、氯霉素、四环素类:氯霉素、二甲胺四环素、盐酸脱氧土霉素。
5、大环内脂类:红霉素、罗红霉素、琥乙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阿齐霉素。
6、其他类:林可霉素、克林霉素。
(二)合成及其他
柳氮环胺吡啶、复方磺胺甲基异恶唑、诺氟沙星、环丙沙星、氧氟沙星、洛美沙星、酮康唑、制霉菌素、咪康唑、特比萘芬、大蒜素、黄连素、甲硝唑。
(三)抗结核药
链霉素、异烟阱、对氨基水杨酸钠、利福平、乙胺丁醇、吡嗪酰胺、利福喷丁。
(四)抗病毒药
无环鸟苷、三氮唑核苷。
(五)所有抗寄生虫药均为一线用药
1、青霉素类:氨苄西林/舒巴坦联合制剂、替卡西林/克拉维酸、羟氨苄青霉素/舒巴坦、羟氨苄青霉素/克拉维酸、注射用美罗西林舒坦钠。
2、头孢菌素类:头孢克罗、头孢呋辛。
3、氨基糖甙类:乙基西梭霉素。
4、其他:甲氟哌酸、左旋氧氟沙星、氟罗沙星、大观霉素、氨曲南、氟康唑、干扰素、聚肌胞、泛昔洛韦、替硝唑。
头孢氨噻肟、头孢甲氧噻吩、拉氧头孢钠、头孢他定、头孢哌酮、头孢三嗪、头孢唑肟、去甲万古霉素、二性霉素B、头孢克定、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钠、头孢美唑。
&2006.6起草通过。
&&&&&&&&&&&&&&&&&&&&&&&&&&&&苏州市中医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版权所有:江苏省文明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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