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伤寒带菌者者

富政办发〔201884

富川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富川瑶族自治县伤寒、副伤寒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富川瑶族自治县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富川瑶族自治县伤寒、副伤寒防治工作方案

伤寒、副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和副伤寒杆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主要由粪――口途径通过消化道传播,多发于夏秋季节,人群普遍易感,是常见多发的肠道传染病。今年8月以来,我县报告的伤寒、副伤寒病例呈上升趋势,特别是麦岭镇、葛坡镇报告病例明显增多。根据现有的流行病学调查和实验室检测结果,经自治区疾控中心专家组研判,确定本起疫情为一起介水传播为主的甲型副伤寒暴发疫情。为及时有效地处置疫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实施本方案,规范对伤寒副伤寒病例的诊断、隔离和治疗,控制传染源。在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政府部门和有关机构的协同合作,齐抓共管,共同防治,共同做好病人的医疗救治及保护易感人群。强化对饮用水、饮食卫生和粪便的管理,切断伤寒副伤寒的传播途径,积极开展卫生防病知识宣教,不断提高社会公众卫生知识水平和自我防病能力,预防控制伤寒副伤寒的发生和流行。

(一)成立暴发疫情处置领导小组

调查处置工作由县人民政府组织相关行政部门统一实施。领导小组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食药监局、县工商局、县水利局、县爱卫办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协调和部署防治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治措施。经研究,决定成立暴发疫情处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长:孔令芬   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毛雪梅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徐艳荣   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文明办主任

义国顺   县食药监局副局长、 县卫计局副局长

邓学坤   县卫计局党组成员、卫生计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卫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计局宋启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教育局陈汉林同志、县食药监局、卫计局义国顺同志兼任,办公室人员从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和县教育局抽调,负责领导小组日常管理、协调工作及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成立疫情处置技术指导组

由县卫计部门负责组建,指导暴发疫情的调查、医疗救治和疫情控制工作。

(三)成立疫情处置工作组

由卫计、教育、食药监等部门组成各自工作组,明确职责与分工,相互配合,共同开展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病原学检测、疫区消毒、宣传教育、监督检查工作。各工作组如下:

1.流调消杀组:由县卫计部门组建(负责人:义国顺,联系电话:)。

2.医疗救治组:由县卫计部门组建(负责人:钟芳莲,联系电话:)。

3.食品安全督查组:由县食药监部门组建(负责人:黄少勇   联系电话:)。

4.健康宣传组:由县委宣传部牵头,县教育局、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完成(负责人:徐艳荣,联系电话:)。

5.学校疫情防控组:由县教育部门牵头,县卫计局、县食药监局等部门配合完成(负责人:陈汉林,联系电话:)。

6.督导组:由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卫计局、县教育局、县食药局等部门组成(负责人:毛雪梅,联系电话:)。

(一)疫情调查处置 

制定病例定义如下: 

1)疑似病例:持续发热时间两天及以上,排除其他明确原因引起发热的病例。

    2)临床诊断病例:持续发热时间三天及以上,白细胞正常或低下、嗜酸粒细胞减少或消失的病例。

    3)确诊病例:持续发热及实验室分离培养出甲型副伤寒沙门菌的病例。

按照病例定义,在麦岭镇所有村屯范围,由麦岭镇人民政府、镇卫生院、村医、村干开展主动病例搜索,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动员其到麦岭镇卫生院进行采血,所采血样由县疾控中心负责检测。

全县其他乡镇采取被动方式搜索病例。全县医疗卫生机构发现疑似病例后,应及时做好病例排查。   

1.病例隔离治疗:所有病例集中隔离治疗(可根据实际安置在县人民医院、县民族医医院、乡镇卫生院等),治疗遵循早期、足量、规范、全程的原则。

2.隔离治疗出院标准:

1)规范、足疗程治疗,临床症状完全消失3天后,粪检2次阴性(2次之间间隔为2-3天),方可解除隔离或出院。 

2)经过正规治疗,临床症状完全消失,在医院继续用药一周,带药回家口服一周。嘱咐患者在家必须按时按量服用治疗药物,如有不适应立即就医。

3.标本采集:医疗部门及时采集所有新发病例血样、便样,进行细菌培养。

4.病例个案调查:应急处置期间,由首诊医生开展病例个案调查,个案调查于病例报告24小时内完成。所有病例个案由县疾控中心统一收集并做好数据的统计、分析。

5.病例报告:所有病例应及时进行网络直报,并根据诊断结果及时对报告做订正或删除。

县疾控中心将病例信息反馈到各乡镇卫生院,各卫生院对本辖区病例发病前1周以来的密切接触者(病例的家人、同事、同学等或有共同暴露史者)进行登记和医学观察,观察期限为10天(以最后接触时间起计算),一旦出现发热等伤寒副伤寒早期症状,应到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并及时采血、粪培养,明确诊断。

各乡镇卫生院对本辖区病家环境消毒进行技术指导,病家自行完成对所使用餐具、炊具进行蒸煮消毒,对厕所、排污沟等采用含氯消毒剂进行消毒处理。

 2.生活饮用水预防消毒

1)在麦岭镇全镇范围内开展生活饮用水预防消毒工作。在麦岭镇人民政府组织下,镇、村两级工作人员组织群众完成。主要采用水桶、水缸、水箱投放消毒剂的方式,避免直接将消毒剂投入井中。县疾控中心做好技术指导,县卫生计生监督部门负责对消毒措施落实情况及消毒效果进行监督。实施措施时间至少要一个月。

2)病家生活饮用水预防消毒。各村委、村小组长动员监督,病家所在地乡镇卫生院做技术指导,由病家自行完成。

在全县范围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群众甲型副伤寒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本辖区的健康教育工作,促进群众了解伤寒副伤寒的发病原因及防治方法,养成不喝生水、饭前便后洗手、不随地大小便、不乱倒垃圾和污水等良好的生活习惯,提高防病和就诊意识。

(六)学校、托幼机构防控措施

 1.开学前,各学校要对本校生活饮用水管网进行一次彻底清洗,对学校的教室、宿舍、厕所、玩具等进行消毒处理,对饮食从业人员和生活饮用水管理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对患有肠道传染病或携带肠道传染病病原的带菌者应调离从业工作岗位(待通过治疗消除病原体后才能复岗)。

2.开学后,各学校要做好学生的晨、午检工作,密切关注学生的健康状况。为学生提供足够的安全饮用水(开水或桶装水);加强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的安全管理。对学生进行预防肠道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做好校内食品安全保障工作。

3.各项防控措施要制度化、经常化,并落到实处。

(七)强化食品安全措施

1.食药监部门要加强对饮食服务行业、食品摊点、集体食堂、桶装水生产、集中式供水的卫生管理,加强对饮食饮水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管理。

2.近期(至少一个月),在全县农村(尤其是麦岭镇)禁止举办大型聚餐活动。

县疾控中心要收集当地的背景资料(人口、地理、水文、民族、经济、文化、交通等)、近期自然因素(自然灾害、气候条件)、社会资料(生活环境、生活习惯、卫生服务设施)、既往传染病流行情况等资料,指导各相关单位开展所有病例流行病学调查,病家现场调查、病家及周边环境卫生状况、病家健康状况、饮用水、排污情况等。县疾控中心采集必要的水样,进行细菌学及病原体实验室检测,完成流行病学调查各项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分析。

督导组对各部门、各单位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存在问题及困难,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落到实处。

注意疫情信息的依法、规范管理,避免信息泄露引起社会恐慌。 

核心提示: 有严重毒血症者,可在足量有效抗菌治疗配合下使用激素,若伤寒合并血吸虫病,尤其是急性血吸虫病时,一般宜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配合伤寒的病原治疗,待体温被控制,全身情况明显改善后,才给予口服吡喹酮治疗血吸虫病。

  伤寒是由伤寒杆菌引起的急性肠道传染病。典型临床表现包括持续高热、腹部不适、肝脾肿大等,部分病人有玫瑰疹和相对缓脉。这里向您详细介绍伤寒的治疗方法,治疗伤寒常用的西医疗法。伤寒应该吃什么药呢?

  伤寒应该如何治疗?

  (一)一般治疗与对症治疗

  有严重毒血症者,可在足量有效抗菌治疗配合下使用激素。常用氢化可的松25~50mg或地塞米松1~2mg,每日1次静脉缓慢滴注;或口服强的松5mg,每日3~4次,疗程不超过3天。

  若伤寒合并血吸虫病,尤其是急性血吸虫病时,一般宜先用肾上腺皮质激素配合伤寒的病原治疗,待体温被控制,全身情况明显改善后,才给予口服吡喹酮治疗血吸虫病。

  对兼有毒血症和显著鼓肠或腹泻的患者,激素的使用宜慎重,以免发生肠出血及肠穿孔。

  (二)伤寒患者抗菌药物的选择

  1.氟喹诺酮类药物为首选,氟喹诺酮类药物具有下列共同特点:

  ①抗菌谱广,尤其对革兰阴性杆菌活性高;

  ②细菌对其产生突变耐药的发生率低;

  ③体内分布广,组织体液中药物浓度高,可达有效抑菌或杀菌水平;

  ④大多品种系口服制剂,使用方便;

  ⑤因其影响骨骼发育,孕妇、儿童、哺乳期妇女慎用。目前常用的有氧氟沙星,剂量:300mg每日两次,口服或200mg每8~12小时一次,静滴,疗程14天。环丙沙星,剂量:500mg每日两次或每8小时一次,口服或静滴,疗程:14天。

  2.头孢菌素类 第二,三代头孢菌素在体外对伤寒杆菌有强大抗菌活性,毒副反应低,尤其适用于孕妇,儿童,哺乳期妇女以及氯霉素耐药菌所致伤寒。可用头孢三嗪,剂量:成人 1g,每12小时一次,儿童每天100mg/kg,疗程:14天。头孢噻肟,剂量:成人1~2g,每8~12小时一次,儿童每天100~150mg /kg,疗程:14天。

  3.氯霉素 剂量:为每天25mg/kg,分2~4次口服或静脉滴注,体温正常后,剂量减半。疗程:两周。

  注意事项:①新生儿,孕妇,肝功能明显损害者忌用;②注意毒副作用,经常复查血象,白细胞低于2500/mm3时停药。

  4.氨苄(或阿莫)西林剂量:成人2~6g/d,儿童每天100~150mg/kg,分3~4次口服或静脉滴注。阿莫西林成人2~4g/天,分3~4次口服,疗程:14天。

  注意事项:①本药效果不太理想,故疗程宜长,以减少复发及排菌。②一旦出现药疹,应及时停药。

  5.复方新诺明 剂量:成人,2片每日两次,儿童每天SMZ40~50mg/kg,TMP10mg/kg,一日二次,疗程:14天。

  (三)带菌者的治疗

  1.氨苄西林(或阿莫西林) 剂量:成人氨苄西林4~6g/天或阿莫西林6g/天加丙磺舒2g/天,分3~4次口服,疗程:6周。

  2.氧氟沙星或环丙沙星 剂量:氧氟沙星300mg一日二次,环丙沙星500~750mg,一日二次口服,疗程:6周。

  (四)并发症的治疗

  1.肠穿孔 除局限者外,肠穿孔伴发腹膜炎的患者应及早手术治疗,同时加用足量有效的抗生素,如氯霉素或氨苄青霉素与庆大或卡那霉素联合应用,以控制腹膜炎。

  2.肠出血 ①绝对卧床休息,严密观察血压,脉搏,神志变化及便血情况;②暂停饮食,或进少量流质;③静脉滴注葡萄糖生理盐水,注意电解质平衡,并加用维生素K,安络血,抗血纤溶芳酸,止血粉等止血药;④根据出血情况,酌量输血;⑤如病人烦躁不安,可注射镇静剂,如安定,苯巴比妥钠,禁用泻剂及灌肠;⑥经积极治疗仍出血不止者,应考虑手术治疗。

  3.中毒性心肌炎 严格卧床休息,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维生素B1,ATP,静注高渗葡萄糖液。如出现心力衰竭,应积极处理,可使用洋地黄和速尿并维持至临床症状好转,但病人对洋地黄耐受性差,故用药时宜谨慎。

  4.中毒性肝炎 除护肝治疗外,可加用肾上腺皮质激素。

  5.胆囊炎 按一般内科治疗。

  6.溶血性尿毒综合征

  ①控制伤寒杆菌的原发感染,可用氨苄青霉素或羟氨苄青霉素;

  ③使用皮质激素如促肾上腺皮质激素,地塞米松,强的松龙等。尤对儿童患者可迅速缓解病情;

  ④抗凝疗法,可用小剂量肝素每日50~100u/kg静注或静滴,控制此征有显著疗效,也可用低分子右旋糖酐静滴;

  ⑤必要时行腹膜或血液透析,以及时清除氮质血症,促进肾功能恢复。

  7.DIC 给予抗凝治疗,酌情输血,并应用氨苄青霉素控制原发感染。

  (5)慢性带菌者的治疗 慢性带菌者的治疗常较困难。一般认为有胆石症或胆囊疾患的慢性带菌者,须同时处理胆囊胆道疾患,才能获得较好的效果。

  1氨苄西林3~6g/d,丙磺舒1~1.5g/d,分次口服,联合用药,疗程4~6周以上。

  2磺胺甲噁唑/甲氧苄啶(复方磺胺甲噁唑)2片/次,2次/d,疗程1~3个月,有一定效果。

  3喹诺酮类如氧氟沙星等,用药后胆汁中的浓度高,可用于治疗慢性带菌者。

  通过上述抗生素,带菌者,并发症治疗疗法,使大家在对伤寒的治疗用药更加明确,诊断性用药使伤寒能够更快更好的恢复!希望以上内容能给你带来帮助。

没有生病的人(或生病痊愈之后)身上也能找到病原体,这样的人被称作“带菌者”。

“带菌者”自己不得病,却可以把病传染给别人。从预防角度讲,他们比病人更危险。在史上有一个著名的例子:美国一位给别人做饭的女佣人名叫玛丽,她得过,好了之后还给人家做饭,可是她到哪家,哪家就有人得伤寒病,后查明就是她传染的.在10年期间她换了8个东家,被她传染而得伤寒病共有56人,所以大家都叫她“”.另据研究,100个被传染流脑的人中,大约只有一例出现症状,7%一8%的人只有点症状,而且很快就好了,余下的全部是带菌者。

据调查,我国现有乙型病毒携带者1亿多人.据《深圳特区报》报道,香港现有带病毒者约5000人。另外如甲型、丙型肝炎、戌型肝炎,以及其他病毒等,都有带病毒者.他们对人们的健康带来很大威胁.

因此凡已查明各型带病毒者、带病毒者.均不得给人输血。对他们用过的器械和注射针头等,均须经过严格抗病毒消毒处理.对已知的伤寒、杆菌,要进行彻底抗菌治疗。

概念: 没有生病的人带有病原体

特点: 本身无病,但可以将病传染给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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