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女孩我骄傲27岁递光头还会长得更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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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122)(73)(6)(76)(9)(30)(11)(37)(20)(14)(1)
关于女人与旅游有三句经典话语:一般的女人不旅游。女人不旅游一般的地方。旅游的女人不一般。如果这个“游”字具体到旅游上,你会发现……
1、她的身体一定非常健康
旅游的养生功效已经是众所周知的事实。旅游不仅可以抗癌、延寿,还可以预防心脏病、心血管病、血栓病和防止动肪硬化;既能保护视力、预防感冒,还能对抗乳腺癌、帮助受孕;在预防牙周病和老年痴呆症的同时,还能降低中风大脑的损伤程度。经常旅游的女人的身体一定非常健康。
2、她真的不会老
除了可以预防疾病,旅游还有美容养颜的功效。旅游能提高人体的新陈代谢,淡化色素,使皮肤更白皙、光滑。经常旅游的女人真的不会老!
3、她肯定身材不错
法国堪称美人国,那里的女人不仅漂亮,而且不会因为生育而影响体形。俄国美女虽然也堪称“百步之内必有佳丽”,但他们在生育后,却变成了“俄罗斯大嫂”形象。通过研究比较,得出这样的结论:之所以会出现上面的情况,主要是因为法国人经常旅游。旅游具有减肥的功效,因此,经常旅游的女人肯定身材不错。
&4、她必定优雅脱俗
经常旅游的女人懂得如何欣赏美景,品味美景,因此会有很好的修养和内涵,谈吐优雅,品位不俗,气质高雅端庄。如果说优雅的打扮可以学,但优雅的气质是学不来的,那是一种源自于内心的态度:优雅地生活。和这样的女人走在一起的男士绝对有面子。
5、她懂得如何有趣致地生活
经常旅游的女子更懂得动中有静。旅游归来,恬静地待在自己家里,纤纤素手擎一杯红酒,红唇缓缓啜着缕缕醇香,慢慢回味途中际遇、脑中山水。她们懂得如何淡然地享受生活,如何绽放出如红酒一样醉人的女性美致。
6、她思维开阔,有见识,至少会一门外语
经常旅游的女人热爱欧美文化,思维开阔,见识广泛。此外,由于旅游和旅游文化都是一种舶来品,懂得旅游的女人至少会一门外语。和她在一起,你们之间会有更为广阔的交流空间,更有趣的交流方式。
7、她是社交场合上的佼佼者
经常旅游的人懂得有效的社交技巧,懂得恰当得体地为人处世,不会斤斤计较,不会让你觉得烦躁不安,更不会对你大呼小叫无理取闹,尤其在你的朋友面前,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她都会给足你面子。
8、她有很强的审美能力
经常旅游的女人经常会对旅游的色、香和味进行品评,因此培养了很强的审美能力。这种能力使得她不会轻易爱上一个人,但凡让她心动的男士都不平凡,他们不一定外表光鲜抢眼,也不一定有显赫的身份背景,但他们一定有独特的个人魅力和潜在的成功者品质。
9、她还是个美食专家和营养师
经常旅游的女人肯定还是个美食专家。她吃遍南北,尝尽天下。她会因“吃多见广”而对养生有独到的经验,对人生有独特的见解。她会是最靠谱的美食家和人生导师。
10、她能淋漓尽致地展现出女人味
女人是不轻易旅游的,一旦旅游便有另一番风情。女人旅游,常常像微风中的杨柳拂面,碧波上的紫燕剪水,轻轻一抿,便风韵无限。女人一旦端起三杯两盏红酒,便能饮出女人的千娇百媚来。那是一种叫人牵肠挂肚、顿生怜爱的女人味。
当然,并不是所有旅游女人都会有以上的素质,这还要看她的生命质地和人生追求。
高密的红高梁大丰收!前段茂腔《红高粱》红了一阵,如今电视剧《红高粱》又红透山东,大有漫延九洲之势……娱人愚已的文章写得劲道霸气,好得不得了。
相去张艺谋电影《红高粱》27载,没人敢再触碰莫言笔下的这片血红炙土,若不是诺贝尔文学奖的光环使然,想必郑晓龙也不敢去冒这个险,莫不是诺贝尔文学奖和郑晓龙使然,远离电视剧十余载的周公子也不会冒这个险。
千万不要执意循着巩俐和姜文的轨迹寻找九儿和余占鳌,因为电影和电视剧从来就是脾气秉性不同的表兄弟。电影大多时候是导演艺术,电视剧更多时候取决于演员。所以剧版《红高粱》中,郑晓龙是奢华后盾,周迅才是主导全篇戏魂。当27年后重新开启这片血色热土的深厚内存时,不论对创作者还是观众,一切必须格式化重来。
文本的框架没有大变,也不敢大变,或说没必要大变,但与电影对小说的浓缩正好反了过来,剧版对小说进行了拉撑。如小说开篇第一句就交代“我父亲这个土匪种十四岁多一点”,而剧中直到14集,“土匪种”才从娘胎里艰难地呱呱坠地,还险些要了他娘亲小命。尽管如此,剧版并没有注水的必要,编剧只是把非线性的小说捋直了,把第五节后的若干段落提前,让故事线性推展,所有的添枝加叶均以此为茎脉。电视剧与小说最大的区别在于去“我”化处理,不再以“我”为追忆视角。这样一来,小说里的旁观和调侃尽失,作者的寻根不再。而好处是,九儿被推成为第一视角,剧版也就成了一个女人的传奇。
巩俐饰演的九儿是一坛烈酒,酿得令人心醉,但至少它形态是柔软的;周迅演绎的九儿则像是一株野性的高粱,周身都是锋芒的刃叶,到哪都高昂着倔强的头颅。“我戴久莲要是碰上好人,比好人更好,要是碰上坏人,比坏人还坏。”赵冬苓为九儿准备的这句新词,形象地归结了这一人物的脾性。正因如此,她险些一把火烧了仇家的宅子,并胆敢与绑架她的土匪讨价还价。电影里,巩俐是九儿,而电视剧中,九儿是周迅。
为了更好地给周迅发难,郑晓龙给九儿配备了一个混球老爹和一个窝囊老哥,新添了一位青梅竹马的富二代小鲜肉,以及一位争夺家业的妯娌和一位政府背景的干爹。除了有朱亚文和黄轩上演多角关系,还有秦海璐共叙宅门幽怨,于荣光为她保驾护航。应人物而动的是九儿的背景舞台,除了高粱地依旧,十八里店明显被城镇化,电影中孤零零的高粱酒坊,也成了镇子里的众宅门之一。宅门、土匪、抗战交错,爱恨、情仇、恩怨具下,加上周公子阔别十余载的荧屏回归,拉撑、捋直之后的《红高粱》,已然是顶级传奇剧的配置。
据说这传说中的高粱地故乡,早已不再种植高粱,而自打升级为诺贝尔文学奖得主的故乡后,当地又种起了高粱。还据说郑晓龙为拍戏,打头年就种下了万亩高粱。不管两块的高粱地是否珠帘合璧,其实都已不再是莫言笔下的高粱,或许他们可以称作是文学的高粱,或是戏剧的高粱。同样是这片高粱热土,张艺谋的挖掘和郑晓龙的挖掘也有所不同。27年前张艺谋挖掘《红高粱》时,小说才1岁,莫言不过是个新涌现的乡土作家,莫言小说成就了电影,成就了张艺谋,反过来电影又成就着莫言,将他推向了更高远的舞台。如今还是同样的小说,却被戴上诺贝尔文学奖作家作品的光环,以此为蓝本的改编,也就似乎是在这道光环下取暖。
最美视频1:
看动物世界。
看屎壳郎滚粪球,看得嘻嘻哈哈、心花怒放。
画面一上来是一只硕大的充满屏幕的大粪球,粪球慢慢移动,最后才现出那只头拱地猛推粪球的屎壳郎勇士。
粪球很大,屎壳郎很小,但它却遇沟过沟,遇坎过坎,披荆斩棘、勇往直前,没有什么能阻挡住它的脚步,看着就让人振奋和钦佩。
屎壳郎学名蜣螂,以粪便为食。发现一堆粪便,便宝贝一样用腿脚团制成球,并迅速将其滚离现场,找个安全的地方藏起来,以待慢慢享用。和农家贮藏粮食差不多。
&“屎壳郎滚粪球”的过程实在是太好玩了!
黑乎乎的屎壳郎在沙地上飞快地滚着一只粪球,前路突然出现一根尖尖杵着的草棒,推得带劲的屎克郎根本没看到前边的路障,“噗”的一声,粪球戳到了枯枝上,卡壳了。
粪球挡在前面,屎壳郎看不见这根捣蛋的枯枝,在后面拚命地推啊推,地上的细沙砾都被它的细脚刨出了好大一片坑凹,粪球却还是一动不动。
屎壳郎这个气啊,妈的,今天我这是怎么啦,连个小小的粪球都拱不动,难道我真是老的不中用了吗?喘息一阵,屎壳郎好像醒悟了过来:不会是前面有什么东西挡了我的推粪球之路吧。
于是,绕过粪球向前打探。
噢,原来是这根枯枝在作怪啊,看我的!这只黑色的屎壳郎来个乾坤大挪移,头朝下,腚朝上,前脚用力撑地,后腿蹬在粪球上,我蹬,我蹬,我蹬蹬蹬,一阵手忙脚乱,粪球终于被屎壳郎从枯枝上踹了下来。
呜啦,成功了!胜利了!我和屎壳郎一起用力,一起欢呼。
快乐可爱的屎壳郎又上路了。
看着它高高兴兴推着大粪球的背影,我感动且崇拜——你知道的,我有好久没有这样纯粹的崇拜谁了。
【雀巢散文】“种”之种种
阅读:2268&&&&
发表时间: 05:41:11
摘要:寇种、笨种、拗种,种种都是娘的种;打是亲、骂是疼、打打骂骂俱是慈母情。
【一】寇种  
   寇种,是我们胶东一代的土话,意为厉害,尤指女性。
  但“寇种”这个词儿,用在我身上那会儿,是发生在我还不会走路的年代,那时我没记事儿,是后来听我母亲讲的。
  一天,母亲带着我去后园薅玉米苗,就是把多余的玉米苗儿拔除,使其有一定的间距,以保证植株有足够的空间采光透气和茁壮成长的养份。总之,为玉米结个大棒子打基础。
  母亲把我放在地头的蒲团上,便去干活了。
  我大概只是玩耍了一会儿,抓抓过眼的蝴蝶,扑扑过路的蚂蚱,吃吃脚边的泥巴。但除了吃泥巴之外,其它也不过是嘴上功夫,唔噜哇啦地虚张声势一番罢了。因为那时的腿还嫩,只是个摆设,走不了路。
  时间一久,我便腻歪了。而且,头顶太阳越来越晒,我的只穿了一件肚兜的肉身子感到燥热难耐。我一定是叫我母亲了,可我母亲听不见,她在干活。她听见了,也不会理我。我母亲和我一样,噢,不对,是我和我母亲一样,都是一根筋的人。干活的时候,眼里心里只有活。其它,一概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不见回应,我便自己行动了。不会走,但我会爬。我离开蒲团,飞快地向前爬去。不单是爬,碰到玉米苗儿,我就学母亲的样子顺手薅出来。我为找到一种新的玩乐方式而兴奋而昂扬。而且,我认定我是在帮母亲的忙----我从小就希望帮上母亲的忙,就想取悦我母亲。
  我薅得很努力,很欢快,很快。一会儿功夫就追上了母亲。我去拉她的后衣襟儿,让她看我的成绩,我在等她喜出望外之后的夸赞。
  可是,我母亲回过身,看到那些躺在地上有些蔫了的玉米苗儿,脸却一下子皱了,一下子带了哭腔。她肚子痛似地“嗯哼”着转了一个圆圈,突然抓起我,“嗵嗵嗵”走出地头,一下子把我掼回到蒲团上。
“没想到,这一下,竟把你的腿摔坏了。”母亲说,“我没觉得用劲呀......可能是孩儿太小了,可能是腿太嫩了吧,也可能是我气极了,感觉不到使了劲......”唉----母亲讲述时的恐惧还在,还在弱弱地自我开脱。
  我忙去按自己的两条腿,哪条?哪条?
  我母亲警觉地说:“什么哪条,不过是脱了臼,当时就让侯婆子给拿上了。”
“看你嚎哭不止,我当时吓坏了,以为真把你的腿弄断了。你爹一边骂着我,一边抱起你就往前夼村的侯婆子家跑。我在后边一溜小跑跟着,一声不敢吭,直到侯老婆子给你推捏了一阵,说没事了,我的心这才放下。”
“你可真是个寇种!”母亲恨恨地说,“拖着一条腿,还噢嚎着扑上来打我。你想想,你打小、你那么小,就那么‘寇’......你想想你该有多‘寇’就行了。”
   母亲笑着,却抬手擦起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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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笨种  
  我说过,我一直想取悦母亲,一直想得到母亲的肯定和夸奖,哪怕没有语言,只是赞许的一瞥也是好的。虽然,我知道母亲不喜欢我,嫌我笨,嫌我丑,嫌我不像俊俏灵巧的姐姐能时常给她赢来邻里的赞誉,给她挣些面子。但我却非常执著、坚持,从来没有放弃过努力。
  有一次,应该是我七、八岁的时候吧,总之,是春末夏初,我们家请了人换屋顶。屋顶是草坯的,风吹雨淋,两年就糟烂了、塌陷了,就得换新的。
  换屋顶,大人叫“倒褂”。
“倒褂”是个技术活儿,母亲专门请了村里的泥瓦匠疤眼陈。别看疤眼陈是个疤拉眼,但手上的活计好,每到春季“倒褂”,他就成了村里的香饽饽,不提前预约,你家的屋顶就得等到下年。
  这个时候,那个背地里被我们喊作“疤眼陈”的泥瓦匠,就成了我们家的上宾。尤其是我母亲,“叔”长、“叔”短的“叔”不离口。我父亲、我小叔这样在村里数得上的汉子,却只配给他和泥、搬梯、递递拿拿,打个下手。
  疤眼陈有个嗜好,爱吃萝卜丝小豆腐,新出锅的,白嫩嫩、鲜润润地盛上一海碗,碗顶加点儿芝麻酱,一口气能进两三碗。之后,才哈出一口气儿,抚抚有了底的肚子,去挟别的菜肴,端起早已满上的酒盅,一仰头“啁”了。
  一大早,我母亲就连吆喝带骂地把我们一干人从睡梦中“攉捋”起,分配给我的任务就是:擦萝卜丝。并指着我们家最大的那只黑陶盆说,要擦满。
  我是个干活不惜力气的人,所以,我经常被我母亲骂寇种、犟种、拗种,却从来没被骂过我懒种。
  面对一筐萝卜和那只我坐进去就可洗澡的大盆,我不忧反喜----我完全有把握把这大盆装满、满得超出母亲的期待。就是说,我这次完全有把握能取悦母亲了。
  拿只小方凳,稳稳坐下,我开始对着大盆擦萝卜丝儿。
  萝卜很大,我的手很小,擦起来很吃力。擦一会儿,手腕就酸麻地拿不住萝卜了。但我却依然擦得铿铿锵锵、意气昂扬。
  盆里的萝卜丝一层层上涨,我还不停地用手压压。既然铁定要取悦母亲,就来不得半点马虎。
  就这样,我保质保量提前完成了任务。那时候没有钟表,但母亲回家做饭的时间就是钟表,在后园帮工的母亲还没回来。
  我稳操胜券地起身直直腰,擦擦汗。可是,我却起了一个凡有点脑子的人都匪夷所思的蠢念头:既然母亲没回来,我就端着萝卜丝让母亲看看够不够?其实更真实的念头是,尽快让母亲看到我的业绩,尽快听到母亲欣喜后的那声赞扬——我实在等得太久太焦急了!
  我端起冒尖的一大盆萝卜丝,弓着腰往后园走。成功地走出堂门,迈出院子,转出胡同,拐过屋山,我看见我母亲了,我喊了一声:“娘,你看......”话音儿未落,大盆就“啪”地一声落在地上了。
  盆是当地土窑烧的那种黑粗陶,桃酥似地没有筋骨,落地都不带响儿。“啪”,是我的心落地的声音。
  那次,母亲却没有打我。总是因为有外人在,总是碍于上宾“疤眼陈”的面子。母亲只是走过来,看了眼一地的萝卜丝,又看了眼呆若木鸡的我,冷蔑地扔下一句:笨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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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拗种  
  我母亲那一辈的人上学识字的不多,但对上学识字分外重视。暑假后入学的前几天,就开始归拢家里玩疯了的野妮子、混小子们,把他们从山上、河里、庄稼地里捉回来,按到裤档下,强行给他们理发、洗澡、修手理脚,试图把他们横生旁逸的刺刺棱棱修剪掉,好送给老师一个规规矩矩的好学生。
  那天,我就是这样被我母亲拉到柿树底下的,她说我的头发像“三点水”,难看死了,要给我理掉。
   “三点水”是个什么发式?到现在我也不清楚。
  我母亲有一怪癖:极爱头发,又极嫌头发。爱所有长在头上的头发,嫌所有落下来的头发。爱就无须说了,哪个女人不爱自己的头发?
  单说嫌。凡是落下来的头发,我母亲都有一种从骨子透出来的嫌恶。每次梳完头,她都要像法医出现场一样满脸警惕、全神贯注地收拾梳上、篦上、炕上、地上、肩上、袖上的头发,确认所有落下的头发都被她收集在手上了,她才能继续做别的事情。
  我们家女孩四个,早上起床后最壮观的功课就是梳头。炕前站着梳的、窗台盘着理的、门坎坐着扎的、满院子走着编的......这个时候,我母亲晨骂的内容,就是我们飘落得到处都是的头发了。
  收集起来的头发,母亲都把它们缠成一个个小疙瘩,掖在院墙的窟窿里。掖得满墙都是。细心的人去我家,就能发现我们院墙独特的“发”景。不过,那些头发倒有个好的去处,村里来了货郎,就拿去“头发换针”了。
  我母亲最恐惧的是吃物里发现头发,如果饭菜里发现了头发,她这一顿饭也就不用吃了。
  让人不解的是,极嫌头发的我的母亲,却愿意给邻里理发,无论是老女人、大女人,还是小女孩,随叫随应,随应随到。但剪发的场所绝不能设在我家,得去胡同口的大柿树底下----那里开阔,便于打扫。
  虽然母亲是个邻里公认的“理发师”,但我对把头发交给母亲没一点信心。
  因为我知道,我母亲是个怎样的实用主义者,是一个怎样凡事只讲实用、不管其它的彻头彻尾的实用主义者。比如,给我们缝棉袄,她首先想的一定不是穿的人怎样合身、如何好看。而是想着棉袄的主人正长个儿,一定要缝得够肥够大、一定上包头下包腚,如此,才能在明年或后年装下那个长大了的身子。所以,我的新棉袄除了难看一个特征,再有就是大。鞋子也是,点灯熬油的做双鞋子不容易,不穿个新一年、旧二年怎能算数?所以,我的新鞋子从来都是比脚大一码,留着空档等脚长大填充。不跟脚咋办?好办,拿团棉花塞上。
  所以,我很怕我母亲剪发也奉行这样的实用主义----好不容易剪一次发,干脆剪短一点。她知道我是女孩,自然不会给我剪成男孩的板寸光头,但万一剪成“木碗”也要命呀。
   “娘,别铰短。”见母亲要开剪,我忽然恐惧地双手护头。
   “知道。”
   听见剪响,仍不放心,又叮嘱:“娘,别铰短。”
   “知道啦!”娘不耐烦。
  见头发缕缕往下落,心下惴惴,拿手摸摸,语气软得像恳求:“娘,别铰短,别铰成‘木碗’。”
   “看剪着手......”娘生气了,用力打掉我的手。
  一旁的愣种奶奶笑了,说:“哎哟哟,嫚儿知道俊了哎!”
  小婶也附合:哎,就是的。小嫚天生爱俊,就是和小小子不一样。我家健,前天我给他铰了个“狗啃”,他摸摸,照也不照地跑出门玩了,呵呵呵......
  我不听女人们说什么,我就爱俊!而且,这可是开学的第一天亮相,我必须好看,我必须俊。
  我的格格夏衫儿早就缝好了,板板正正地叠在衣柜的最上方。毛蓝裤子有些褪色,但没有补丁,和粉色格格上衣应是很搭的。凉鞋有些破,两只都有断带,但前天父亲拿去炉匠铺用火钳粘好了。用火钳粘就是和母亲用煤钩子粘的不一样,不细瞧,一点儿也看不出是粘过的。
  父亲也爱俊。而且,父亲懂我。
  一个夏天,我的头发长长了好大一截,但还是扎不成辫子。想留两条可以搭在胸前、可以用手指绞着把玩的长辫子一直是我的心愿,可这意愿并不是那么容易实现。明天就要入学了,头发却不长不短很难看,只能先剪短一些,之后再慢慢留。总之,入学的第一天,我一定要漂漂亮亮出现在老师和同学面前。
  正想心事呢,母亲说剪完了,我迅即抢过镜子一照。我想,我想,几乎在我的头像进入镜子的那一瞬间,我手中的那面菱花镜就飞出去了,飞向了大柿子树......
  果然是个“木碗”!果然是一只可笑的“木碗”扣在我又圆又胖的脸上,不仅难看,还滑稽。
  所以,我只能把又难看又滑稽的我,连同那面无辜的菱花镜一齐摔向大柿子树。
  镜子粉碎,众人皆惊。
  我也惊住了----我闯祸了,那面镜子是我母亲的陪嫁,跟了母亲十几年,是母亲天天擦试天天摩挲的爱物。这个祸,可闯大发了......
  我爬起身来夺路而逃,身上却早挨了我母亲好几条帚。幸亏,那天有姥爷在,姥爷从王台村来女儿家串门,正巧碰上了这场“母女大战”。
  因为有姥爷奋力拦挡着他发了疯的女儿,我才得以奔逃进家。企图关门,却未果,我猛狮一样的母亲已呼啸而至。我慌不择路,逃进猪圈。
  那天的景象,我至今想起都觉生动,生动得想笑又想哭----想笑着哭。
  那天,我们仨,我母亲,我,我们家的壳罗猪,就在猪圈里转开了圈。气极又疼极的我的母亲,举着条帚歇斯底里地追骂着,我护着我的“木碗”头、恐惧又气急败坏地躲闪着,那只糊里糊涂卷进来的壳罗猪,不知就里地夹在我俩儿中间乱跑。猪圈像个舞台,我们仨就像演员,正在上演一场精彩绝伦的追逃大戏。对了,还有我姥爷呢!站在圈墙外的我姥爷像个导演,舞动着两手,一会儿说,二嫚,跑,快跑。一会说,二嫚,告饶,快告饶。
  快跑?圈墙这么高,我往哪跑?告饶?从小到大,我还没告过饶呢,我所有挨的揍,都是因为不会告饶而挨的。现在让我告饶,我,告不出!
  跑不了,不告饶,那只有挨揍了。我想起那面镜子,那镜子是母亲的心爱之物,更是我们姐妹们的心爱之物,我们每天要用它照模样的频率不知要比我母亲高多少倍呢。可是,它却命丧我手,不,是我的坏脾气......我也心疼死了......为了那面镜子我也不逃了,我要替那倒楣的、无辜的菱花镜挨这顿揍。
  我站住了,看着母亲。我母亲看我突然站住,怔了一下,接着条帚疙瘩如急风暴雨般落下来,落在我的头上、脸上、脖子上、手背上,火辣辣地热、火剌剌地疼。之后,红杠子就一道道起来了。可是,我的首当其冲的“木碗”却没有飞扬起来,却岿然不动----它实在是太短了。
  我咬唇攥拳,不哭,不叫,不讨饶。
  我越是这样,我母亲越是气恼,越是痛下狠手打我。暴风骤雨一阵紧似一阵......
  我不哭,姥爷却快哭了,他跺着脚,叫着我母亲的小名大骂:“你个拗种!她小,她是个孩子,她不懂事,她拗!你这么大个人了,你也不懂事,也拗吗?你打吧,打死她吧,我不管了,我走,反正她是你养的,你打死她也没人疼......个拗种!个拗种!一窝子拗种......”姥爷真的走了。
  母亲停了手。脸煞白煞白地喘着粗气。之后,蹲下身,嘤嘤地啜泣起来……
  我麻木地站着,一动不动。突然想到明天上学的事,用手去摸头顶,遂一腚坐下,一声嚎啕,冲天而起......
【编者按】好“生活”的文字!好生动的故事!好鲜明的个性!母亲的疼爱,孩儿的努力,家庭的情分,都在这种种的“种”中。“寇种”的“我”薅掉了小苗是“希望帮上母亲的忙,取悦我母亲。”“笨种”的“我”摔坏了大盆是“心里装着让母亲高兴的信念”,是“尽快让母亲看到我的业绩,尽快听到母亲欣喜后的那声赞扬”。都是在小孩子的良好甚至是美好的愿望。而“拗种”的“我”“把难看又滑稽的我连同那面无辜的菱花镜一齐摔向大柿树”是因为“木碗”破坏了“我”爱俊和爱美的梦想。可见“人之初,性本善。”推荐阅读。编辑:邵魁先生。【江山编辑部·绝品推荐】
1&楼&&&&&&&&文友:&&&&&&&
  这篇文章,我看有点绝品相,努力试试?
2&楼&&&&&&&&文友:&&&&&
虽是土话,却声声带着乡音。虽是骂人,却处处有着深情。
3&楼&&&&&&&&文友:&&&&&&&&
  文学即是人学,人学需要形象。
4&楼&&&&&&&&文友:&&
看林之姐的文章,总是如此的生动,文字如豆泼洒而出,噼里啪啦的,忍不住要读下去,读完,仍觉得不过瘾。
5&楼&&&&&&&&文友:&&&&&&&&
  确实很有乡土气息的文章,耐读!
6&楼&&&&&&&&文友:&&&&&&&&
  其实都是些日常平凡的生活,却被写得入木三分,如身临其境,读完久久不能忘怀。文字精炼,不多一个字。果真是绝品,恭喜下。
7楼&&&&&&&&文友:&&&&&&&
  喜欢如此乡土气息的文字!朴实,俏皮,活泼。“寇种”,我老家一直是”抠门”的意思,写做“抠种”,不过意思不同。问好老乡!
8楼&&&&&&&&文友:&&&&&&&
  骨子里流淌着农民的血液,虽久居城市,却念念不忘生于斯长于斯的黄土地。一篇散发出乡土气息都的好文章,赞一个!
9&楼&&&&&&&&文友:&&&&&&
  文章不错,应当绝品,祝贺林之!
10楼&&&&&&&&文友:&&&&&&&&
  恭喜获得绝品!实至名归!
11&楼&&&&&&&&文友:&&&&&&&&
  我的一语成真了,祝贺一下。
12&楼&&&&&&&&文友:&&&&&&
  “寇种、笨种、拗种,种种都是娘的种”,寄情于往事片段,“母亲”与“我”的“种种”纠葛,是那样的活脱~~。好灵光的儿时记忆,好风趣的生花之笔。好文,美文!
13楼&&&&&&&&文友:&&&&&&&&
  大姐的作品真好!我是七零后,一个承前启后的年纪,作为农家子弟,文中种种很是熟悉,读之若身临其境,很感人,很真实,写的活灵活现,入木三分。向大姐学习!山路弟。
14楼&&&&&&&&文友:&&&&&&&&
  这篇文章写得生动,就像在眼前发生。寇种,笨种,拗种,性格完全真实。看到了主人公就像看到了自己小时候,特别是拗是挨打多的最主要原因。
15&楼&&&&&&&&文友:&&&&&&
&&&&太好看了!忘乎所以地笑出声N次——这毕竟不是所以有文章都能激发的效果哦——特别是针对一个已经经常阅读疲劳的人来说。握手作者,稀罕死你啦!
16&楼&&&&&&&&文友:&&&&&&&
  乍一溜眼,我不想把这篇文章读完,总感觉农村题材的文字对我很难懂。可一读“蒄种”,我就不忍放下,强烈的牵引我看下去。文章真的写的好,语言读来朗朗上口,母亲形象跃然高大却无赞美之词,佩服作者的文字功底。
17&楼&&&&&&&&文友:&&&&&
  浓郁的乡土气息和口语,原汁原味,原生态,生动有趣。语音干净,行文流畅,画面感强。堪称绝品。拜读学习。
18楼&&&&&&&&文友:&&&&&&&&
  当之无愧的绝品,文章太生动太精彩了,语言生动俏皮,情节幽默活泼,真好真好,大爱大爱.
&&&&穷汉子得了个毛驴子,不牵出来显摆一下就吃不下睡不安。
&&&&最近,受博友男人如树(现已升任新雀之巢主编)的美意邀请和推荐,去了江山文学网。
&&&&江山文学网是一家著名的纯文学网站,拥有三、四万名之众的作者群体,其中不乏著名作家和写手。
我去了,就像刘姥姥进大观园,有点晕菜。只好老实按照老树主编的指示编发原博客上的旧文。
&&&&陆陆续续发了二十篇,退稿一篇,推荐三篇,精品15篇,绝品1篇——那篇无意中写出的儿时碎片《“种”之种种》竟被江山推为绝品,三天的阅读量就达二千六百多。
绝品,就是我要显摆的毛驴子。
&得个“绝品”确实不容易,我所在的“雀之巢”的1500篇文章里,拢共才得了3篇,比例是500分之一。用老树主编的话说,社团出篇绝品,比生个孩子还难。
其实,我知道,《“种”之种种》能获绝品,并不是这篇文章真有那么“绝”,除了“很生活”以外,大部分原因是主编先生的发现与推荐,而且,还对文章做了好几处的修改和润色。所以,真的很感谢他。
江山文学网之所以吸引我,正是因为那个“纯”字,文是纯文学文,人是纯文学人,我稀罕的正是这一个“纯”字,比绝品的”绝“还稀罕。
&&&&&&&&&&&&&&&&&&&&&回娘家
我总以为,我有两条命:本命与文学命。
本命,自是父母给的,是那个叫后夼的小山村养育养大的。
而文学命,则是胶州那块充满了文学味的土壤培育和充盈的。
因此,我总觉得我有两个娘家:后夼的娘家和胶州城里的娘家。
后夼的娘家,是埋在西山、却于冥冥中一直守护着我们孤儿寡母的父亲和苦挣苦熬却不离不弃、一直养育和带大我们的母亲和我的手足相抵、相依为命的兄弟姊妹。维系我们之间的,是血缘,是亲情,是患难与共、苦乐共度的那些艰辛岁月。
胶州城里的娘家,则是秧歌城二楼的一间小单元房里的一个叫高叙成的老头儿、和他率领的一群男编女编们:兰晋梅、刘玉清、王德娟、陈建国、孙传红、刘秀娥、刘彩云、高淑云……
连结我们的是我们共同挚爱的文学、和他们创办的《胶州文学》(现在的《青海湖(下半月刊)》。
&凡女儿,都愿意回娘家。成家后随夫到黄岛生活,这种感觉愈加强烈。
在时间不够又分身无术的时候,我常常为去哪个娘家而纠结争执。如果我告诉你,两个娘家我更愿意回的是胶州那个,你信吗?
那我说一个你信的理由。
因为父亲早逝,姐姐早嫁,作为老二的我便没有选择、不能推托地成了“一家之主”。
而一家之主对于家人,就意味着庇护、责任和担当。所以,我每次回到后夼娘家,基本是去解决问题的。
春耕夏忙、秋收冬藏、油盐酱醋、砌墙修房、弟弟的学费、妹妹的婚恋、邻里的迎来送往、寡母的孤独哀伤。一肚子两肋巴塞得满满档档。
去时满腹心事,回时心事满腹。每一次都是这样。每一次回娘家都让我感觉的是人累,心累,身累。灵魂都不得歇息。人,都是拈轻怕重之物,谁愿意挑着重担、汗流浃背地过日子、度人生啊?谁不愿意往蝶飞蜂舞、轻松愉快的地方跑啊?只是,人生常常无奈。生命,常常有不得不承受的使命之重。
而胶州的娘家,则是一个帮我卸下重担、放下包袱、宣泄情绪、倒掉垃圾、清空自己的地方;是一个我可以装傻充愣、恣情放诞、做小女儿态、做纯女儿态的地方;是一个我饿了就吃、累了就歇、悲了就哭、乐了就笑、没电了充电、没油了加油的地方。
每次下了公共汽车,远远看见秧歌城二楼最西面的那扇窗户,我就抑制不住内心的欢畅,提脚跑过广场、跑上楼梯、跑过长廊,心跳加速地敲响那扇简陋木门。
门里,永远都有一张老父亲看见“回门”的女儿喜悦得发亮的笑脸,永远有一群姐妹欢呼雀跃着迎接我、拥抱我、喧哗着围绕我这个远嫁的“娘家长姐”。
你能不想这“娘家”?……
&&&&&&&&&&&&&&&&&&&&&&&&北大楼
我与胶州娘家的缘份是从“北大楼”的文学讲习班开始的。
那年我十八岁。
北大楼在胶州县城北边,原来是县里的第二招待所。
当时,我所参加的胶县第二届文学讲习班就设在那儿。
我们都习惯叫它“北大楼”。学兄贾峋山常常戏称它为“黄埔二期”。现在,北大楼早就不在了,成了一家医院了。那么意气风发、踌蹰满志、发誓“要做就做大作家”的峋山兄也不在了。
让人好不心疼!
自父亲去世之后,我们家就再没有“公出”的人了。
母亲把我去县上“学习”看成是家庭的荣耀。正值秋忙之时,她却放下手头的活计,去为我紧急制办了一套进城的行头:上下一身新的涤棉制服和一双半高跟帆布鞋。
衣服是好衣服,穿上又挺括又有形;半高跟鞋也是那时乡里女孩的时尚。只是,衣服颜色太重了,鞋子颜色太素了,加上辫子上的白头绳——我还在为父亲戴孝呢——这哪是一个正值青春女孩的妆扮啊。
我穿上,没有一丝喜悦,只有说不出的压抑、凄清和哀伤。
出了村口,我把白头绳捋下,换上了两条砖红色橡皮筋。橡皮筋很细,勒进辫子看不出是红的。我的心情却随着那点不起眼的红而欣悦敞亮起来。
走到乡里的汽车站,提了黑亮的皮革包、穿戴整洁的刘乃林老师已在等我了。
刘乃林是我们乡里的农民作家,当了一辈子农民,却写了一辈子小说,从发如墨写到鬓如雪。虽然没有成名成家,却是一个与自己的所爱厮守到生命最后一刻的幸福人。今年正月里与高叙成、李培德等几个老文友去看他,病入膏肓的人,谈的却还是文学。谈到文学,眼睛还有一簇亮亮的光束在闪烁……
&那是我第一次进城,第一次看见那么多的车,那么多的楼,那么多的新奇与新鲜。我既兴奋,又害怕。我害怕一不小心没入人群,人就丢了。我跟在刘乃林老师身后,眼睛紧盯着他的新帽子,亦步亦趋,不敢落下。可是,那双半高跟鞋却苦了我,第一次穿那么高的跟,脚找不到平衡点,那么平坦平直的柏油马路,却被我走得深一脚浅一脚、如在沼泽地跋涉一般。
从汽车站到北大楼不过两三站路,可我觉得,那段路是那么长、那么长,长得没有尽头……
&说是北大楼,其实只有两层。但在我的眼里,却是一座真正的“高楼”,也是我住过的第一座高楼。
一楼上课,二楼住宿。
我的宿舍在楼的最西头,门前被一棵法桐树的树冠遮着。深秋了,法桐树叶半青半黄,很是绚烂。可我却常常站在那一树绚烂后面想家,想娘,想弟弟妹妹,想去世的父亲,想坡里没有收回家的地瓜、花生和苞米秸……
想得泪流满面。
那个秋季的雨真多呀,“噼哩啪啦”打着法桐泛黄的阔叶;乡里妮子的泪也真多啊,有事没事就淌个稀里哗啦满腮满脸……
直到遭遇高老头儿的一骂。
&&&&&&&&&&&&&&&&&&&&&高老头
高老头儿叫高叙成,是讲习班年龄最大的学员。他的身份有点特殊,他是讲习班的发起人与组织者之一,我们都叫他老师,可他又称讲习班的老师为老师。他在台下听课,也在台上讲课。他是集学生与老师的两栖学员,是学员与老师之间的桥梁与纽带。
那时的他也不是个老头,不过四十来岁。男人四十一支花,只是,我从未觉得他像过花,从未见他鲜亮过、芳香过、飘逸俊朗、玉树临风过;他更像是一棵草,一根藤,一截老树根,一个矮墩墩、黑皴皴、筋道坚硬、扔到哪个角落也不会引人注意的土老头儿。
而我与高老头儿的真正相识正是缘于他的一骂。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不骂不相交。
第一次出那么远的门,第一次见那么多的人,第一次面对那么多的陌生。我害怕、孤独又自卑。我渴望学习,渴望交流,渴望关注;却又不敢与人接触,害怕和人说话。每天闷闷地,灰不溜秋地,我自己都感到自己是个畏缩萎琐的“讨厌鬼”。
&有一次上完课,别人都拿着饭盒嘻嘻哈哈去食堂吃饭了,独独不见我下去。王维民老师让人叫了我两次,我才红着眼睛走进食堂。
所有人一见,都上前哄我、安抚我。只有高老头,开口就是一通臭骂:你看你那个熊样儿,出门傍着个门框子?没出息的东西!……都别管她!让她哭,哭够就好了。她不吃饭是不害饿,饿她三天,看她还吃不吃!
别人好言相劝,我感觉不到什么。高老头的一顿臭骂,我却舒畅了、安顿了。我知道,只有一个父亲才会这样骂你,只有一个兄长才能这样骂你,只有一个爱你、对你寄于厚望的亲人,才肯这样骂你。
我没有兄长,父亲也走了,我有多久没有被人这样骂了啊?……
正是这一骂,骂出了我和高老头儿长达三十多年的情谊。
我视他如师如父如兄长;他待我如徒如友如女儿。他帮着我一点点成长、成熟、成道行,我看着他一点点变老、变老头儿、变成我生命旅程中不可或缺的导师与引路人。
三十多年来,我挨他的骂可谓多矣——气馁时骂,浮躁时骂;低迷时骂,矫情时骂;自卑自贱时骂,洋相得瑟时骂……骂得多了,人也皮实了,有时被骂火了,我就开始反击,从小声咕嚷,到大声犟嘴,到摔门、拂袖、扬长而去……不一种种。
而我们的情谊,却在骂和被骂、从犟嘴、从那些一次次的拂袖、扬长、绝尘而去中愈来愈深厚、愈来愈笃定、愈来愈牢不可破了。
&我永远也忘不了高老头儿戴着老花镜、一笔一划为我修改稿子的情景。
每次拿过我写的稿子,高老头儿总是喜出望外,先大声赞美我的勤奋努力,然后戴上老花镜,用蘸笔比着——他修改稿子时,面前都会摆上两瓶墨水、两支笔——蓝色,是肯定和赞美,好的词句、妙的段落用蓝色:好!很好!非常好!不错!真不错!太棒了!绝妙!哎呀呀,怎么会有这样的奇思妙想!红色,是纠错和修补,从不通的句子,到不妥的细节,到一个标点一个符号,一一修改、一一订正。他的编辑符号规整规范,他的钢笔字潇洒漂亮,他的批语有色彩有情感;他改过的稿子,红红蓝蓝、枝枝蔓蔓,便有了作品与编注的纸上交汇,便有了作者与编者的心灵交响。
至今,我手头还珍存着一搭这种“高体”的修改手稿。
作为《胶州文学》的主编,读到好的来稿的时候,是高老头儿最兴奋的时候。他从来不会矜持自己的情绪,更不会吝惜自己的赞美,每次总是毫无顾及地高声赞、大声叹、用力拍案叫绝。
如是女作者,他会深沉咏叹:嗯,美女,真是美女,美女出美文呐!若是男性作者,他会直抒胸臆:嗨嗨,小子可教,小子可教!小子不可等闲视之!
受到这样的击节猛赞,哪个文学青年能不热血贲张、能不倍受鼓舞、能不努力向前?
&高老头儿自己也毫不羞涩地说,我是三流作家,一流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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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州文学》最初的编辑部,在博物馆一个低矮潮湿的亭子间,只有一张桌,一只凳、一个人。
一个人,就是主编高叙成。
说是亭子间,其实只是个风吹雨落、人来人往的过道。过道却是“编辑部”, 绝无仅有的“编辑部”。
高主编却很知足、很踌蹰满志。他组稿、看稿、审稿;他采编、排版、印刷。他坐下来,是作家、是主编,用墨水蘸着心血,在业余作者稚嫩的作品上,一个句子一个句子地修改,一个标点一个标点地订正,一个段落一个段落地润色。他站起来,就是业务员,骑一辆叮当乱响的破自行车走门串户、去工厂、下农村,去找粮、找钱、找门路。
那一次我去看他,走出亭子间的时候,我就哭了。
我多么希望我能点石成金快点发财啊,弹指一挥,就能把阴湿逼仄的亭子间换成宽敞明亮的写字楼。
后来,亭子间的过道里多了一张木桌、一只木凳、多了一个叫王德娟的女编辑。
她和高老师每人一面墙壁看稿审稿,但需错身而坐,闪出中间的路来好让行人通过。
&可是,就在这个两面墙、四面风的“编辑部”里,《胶州文学》成活了、扎根了、发芽抽枝、开花结果了。一期一期的《胶州文学》散向胶州的机关、学校、工厂、部队、农村……
编辑队伍也壮大了。从一人,到两人,到三人、五人,到十人、十几人。
胶州的文学创作队伍也壮大了,从几人,到十几人、几十人,到上百人、几百人。我记得,在二000年的一次征文颁奖会上,到会的作者达七百多人。
在一个县级小市,这可不是一个可以小觑、可以忽略的数字。
&就是这样一群人,一群业之余的文学追梦人,凭着对文学的不变的热情和执着,一路哭着、笑着、磕绊着、拖曳着、挽扶着,坚持不懈、坚定不移地努力着、打拼着,和他们的《胶州文学》一路走来,走了整整十年,出了整整五十期。在文学淹没于经济大潮中的八九十年代,在许多省市级正式杂志纷纷落马、转行、销声匿迹的时候,他们却始终坚守着《胶州文学》这块小小却厚实的文学阵地。
2006年,高老头儿退休了,选定他的得意女弟子兰晋梅做了新一代的掌门人。
兰晋梅小我几岁,平日里尊我一声“姐”。可是,在我的心目中,她却是我的胶州姊妹中的“一姐”,她的超乎常人的坚韧与抗击打能力,曾经那么震撼过我,曾让总是喜欢在众姊妹面前嘻嘻哈哈玩轻松的我泪流满面过。而这个敢想敢干、敢打敢拼的巾帼英雄女汉子,果然不负重望,不仅成功地完成了一次从蛹到蝶的美丽转换,还将《胶州文学》从一份内部杂志蜕变为省级大刊《青海湖》的下半月刊,且运转得风生水起、水起云涌。
&三十多年过去了,因为文学,我参加过无数的讲习班、进修班、文学笔会,进京读过“鲁迅文学院”,远走过欧罗巴,南下新马泰,访问过但丁、歌德、巴尔扎克,参拜过林语堂、梁实秋、美丽而多才、多情的三毛。出过书,获过奖,在许多大报大刊发表过许多作品。可是,翻过再高的山,涉过再宽的水,跑过再长的路,见过再美的风景。我却明白:我是胶州的女儿,胶州是我的“娘家”。
我的根,在这里。
这里,有我永远的“北大楼”,永远的《胶州文学(青海湖)》,永远的“高老头儿”和一群因文学而蒂结的兄弟姊妹。这里,潜蕴着我永远的文学“基因”。
这是命定了的。我庆幸,且深深地……感恩。
林之:此文又是命题作文。是为了完成《青海湖》的执行主编兰晋梅女士的任务。
胶州是我的娘家,那里有一群我爱了一辈子的文学人。可是,近乡情怯,憋了一肚子的话却不知从哪里说起。想起一些旧事点滴,就记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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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青山,外号韩彪子。他娘在东屋忙着生他的时候,他爹在西屋准备咽气,他这边“哇”地一声坠了地,他爹跟着就归了西。
村人们都说,这孩子是索命鬼脱生的。
他娘也知道这孩子不是善物,可没爹的孩子贵似金,何况是韩家的独根苗。不孝有三,无后为大。所以,从小到大,娘把这个索命鬼脱生的孽种儿子是捧着怕摔,含着怕化,要月亮不给星星,对儿子是一呼即应、百依百顺。韩青山本性就彪,这下更助长了他的彪劲儿,对娘是开口即骂,举手就打。七八岁时犯浑,他娘还能拍他两下屁股,问他“敢不敢了”。到了12岁,连这抚摸似的两下也不能拍了。不仅不能拍,还生生倒了个个儿。韩青山发育快,个子比娘窜一头,一只手就能把娘的小瘦身子提溜个高儿。娘若惹他不高兴了,他就提溜小鸡似地把娘提到大门外罚站,罚完了,还用烧火棍敲着门板问他娘:嗯,我问你,再敢不敢了!
娘不肯说,但怕四邻看见,只好无奈地漫应:不敢了。不敢了。
四邻都笑坏了,说这孩子怎么是个彪子?
娘怕他,却更怕这种忤逆会获罪老天,惩罚到这根独苗儿。便常在儿子脸色好看的时候柔声劝他:儿啊,你骂娘,娘听着;你打娘,娘挨着;可这都是你的罪啊。你小,不懂事,娘替你担着,现在你大了,老天爷在头顶上看着你啊。你改改吧孩子,娘怕老天爷整治你呀!
青山鼻子一拧,眼睛一横:老天爷?老天爷在哪里?他看着又能把我咋样?
娘吓坏了,赶紧趴在地上,磕头如捣蒜:老天爷呀,都是我作的孽呀,你别怪罪孩子,所有的罪,都算在我身上吧!
还真有这么一次,韩青山放学回家,嫌娘做的饭孬,举起盆碗就是一阵摔,娘心疼那些盆碗啊,扑上前阻止,韩青山却一把把娘推倒地上。娘就地跪哭,老天爷呀,你显显灵,帮我管管这个天打雷劈的吧!
噢嗬,天打雷劈?韩青山一听娘哭老天爷就烦,一烦彪劲就更上来了,人一下子窜出堂屋,跳到院子里,仰头对天,叫道:天打雷劈,好啊,你让你的老天爷打个雷我看看呀,来呀,来呀,来呀,老天爷你来劈我呀,来呀,劈我呀!
说也奇怪,刚才还响睛的天空,忽然就起了闷雷,自北向南“轰隆隆”翻滚而来,滚到了村子上空,一个立地霹雳打下来,化做一个磨盘大的火球,直烧到韩青山脚下,吓得他一个愣怔,旋即抱头蹿进屋。可他蹿到哪,火球就跟他到那。吓得他鬼哭狼嚎,跪抱着他娘的腿,直喊天爷爷不敢了不敢了再也不敢了。可怜他的娘,趴在院子里直磕响头:老天爷,行行好,行行好,饶过孩子这一回吧,都是我的罪,都是我的罪呀,都记我身上吧,老天爷呀!火球才扑地而逝。
从那以后,韩青山还真收敛了一阵子,对着娘要发狠时,会条件反射似地去仰头看天。可俗话说,江山易改,本性难移。时间一长,韩青山故态复萌,彪劲又上来了。
那年村里闹斗地富反坏右,他竟把正在菜园捉虫的姥爷陈宝均扭送到了会场。陈宝均只是个上中农,不够打批斗资格。民兵连长陈青和苦笑不得:韩青山你又上彪了,闹你姥爷干什么。下去。下去。姥爷老羞成怒,外甥恼怒成羞,爷孙俩就在台上扭打起来,全场欢声雷动、掌声如潮,批斗会顿成娱乐场。村人听了都笑,说这孩子真真是个活彪子。
打这之后,韩青山名声大振,人送美号:韩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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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青山对上学深恶痛绝,他娘哄着瞒着,才混了张小学文凭。可他却有强烈的尚武情结,他特别想当兵,想当一名身穿国防绿、肩扛三八盖、雄赳赳、气昂昂、人人羡慕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可当兵哪那么容易?在农村,谁能当上兵,那简直就是遇上了洞房花烛夜金榜题名时一般的大美事儿,村干部的一群儿孙还都在那儿颈等着呐,哪还有他韩青山的份儿?
当不上真兵,当个民兵也行啊,背着枪巡逻在田间村头,也挺带劲儿够威风的。没有指望的韩青山就想退而求其次。于是,韩青山就天天跑去找陈青和要求加入民兵连。陈青和嫌他彪,不想要他,但又不想明说,就搪塞他,说民兵连满额了,等下批吧。没想到韩青山却说,他可以先当个后补。
陈青和一听“后补”“扑哧”一声乐了,说,你还懂后补?
我怎么不懂,广播里见天播。韩青山把脖子自满地向后一梗。
“后补”这个词,的确他是从广播里学的。韩青山虽然念书不行,但对国家大事却格外上心,喜欢听广播,尤喜欢听字正腔圆的女播音员广播。别人听过了就如耳旁风,刮过就没了,他不,他能学到好多新名词,什么“形势大好”啊、“立竿见影”哪,“后补”就是他现学的。女播音员念完一长串中央委员的名字,又念了一串不太长的后补委员的名字。他想,中央委员有后补,民兵连为什么就不能有“后补”?
陈青和没想到这个彪乎乎的人嘴里还能说出“后补”这么个新词儿,觉得好玩,就逗他,后补可没有工分补贴啊。
韩青山一听,立即昂首挺胸,宣誓说,请队长放心,我韩青山不是为挣工分才当民兵的,我当民兵是为了捍卫祖国、捍卫人民的利益、保卫后夼人民的生命和财产的。
陈青和忍俊不禁,说,那你就后补吧。
陈青和是糊弄他,韩青山却认了真,天天去民兵屋报到,早请示,晚汇报,人家站岗,他也傍着去站;人家集结,他也去站队;人家训练,他也跟着去喊号子。别人值夜不过应应景,沿大街遛一趟就回家搂着老婆睡大觉了。他不,他睁着大眼,炯炯地从村里到村外,从村东到村西地巡视,一宿到天亮,丝毫不马虎。只是我们村的地富反坏太老实或太懒惰,一年到头都不出来搞破坏。没有坏人抓,这让韩青山无用武之地,很是着急上火。
机会终于来了。
村里每年秋天都要组织一个护青队,村民叫“看坡的”。看坡是个好汉子不愿干、懒汉子干不了的活,既得有责任心、又得有分寸感,人情贵如金啊,不过做做样子,造造声势,让那些好伸小手的人管好自已,目的是看护庄稼,而不是为了捉人。就是真捉住了,都是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街坊四邻,谁还真能为两只棒子三墩花生去得罪那个人?……没收了东西,警告两句就完事了。可是韩彪子却认为,护青队就是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几棒苞米虽小,但也是人民的财产,你侵吞人民财产就是对人民的犯罪,就得坚决打击,绝不手软。伟大领袖毛主席教导我们:革命不是请客吃饭,不是做文章,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已跑掉。韩青山功课不行,背诵毛主席语录却张口就来,出口成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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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青山要扫灰尘了,他热情高涨,斗志昂扬,暗暗发誓一定要把后夼村扫得一尘不染!他背了村里发的打兔子枪,日夜巡逻在他的西北防区。和他搭档的是蛮蛮眼。
蛮蛮眼是村里的老光棍,可他一点也不想过“一人吃饱,全家不饥”的贵族生活,想媳妇想得发臆症。看坡的时候,两只蛮眼看的从来就不是庄稼地的地瓜苞米和花生,而是闪烁在庄稼地里那些花红柳绿的大闺女小媳妇,总想借机从那些凸凹有致的身子上揩点油腥脂渣。所以,那些“犯了案”的大闺女小媳妇根本不怕他,碰上了不跑反而挺着身子往上迎,一说二卖三缠磨,蛮蛮眼的蛮眼就飘忽不定了。女人们便顺势你推我搡,嘻嘻哈哈地过关了。蛮蛮眼当然不是傻子,他的心里明镜似地清晰:不就是三棒苞米、两墩地瓜吗?不就是女人们哄自个儿孩子一个馋嘴儿吗?能碍着什么?队里有上百亩地瓜苞米呢!他乐得给女人这点小甜头,自己也好与女人们腻歪一番。所以,他顶瞧不上韩青山的死认真的彪劲儿。
韩青山更看不上蛮蛮眼,他觉得蛮蛮眼简直就是混进革命队伍的败类坏分子,只可惜他韩青山说得不算,他若是说了算,第一个就是把这个败类当灰尘扫掉!
韩彪子的第一扫帚没有成效,三天只捉到一个大中意。
大中意是个白痴,村人都叫他白吃。他一年到头不干活,抄着手满天晃荡。地里下来什么他吃什么,且吃得坦坦荡荡、理所当然。别人弄点“小秋”提心吊胆,草里埋,菜里藏,费尽脑力和看坡人玩“捉迷藏”。可人家大中意不用,人家大中意先在中意的花生地里吃上一肚子花生,再视自己的口味决定是去掰苞米,还是去扒地瓜。满载而归的时候,也是堂而皇之,该走大路走大路,该走小道走小道。村里也有不识数的提意见,说村里无能,连个痴巴也治不了。村里也就派民兵捉过他两次。捉他,他也不跑,他就吸着大鼻涕在路上等着你,好像很高兴有人捉他。你夺他筐——你不用夺,他会主动把筐往你怀里送,他的胳膊正累得要命,巴不得有人替他挎着呢!押他到大队部,他一路摇头摆尾,喜笑颜开,打了胜仗的士兵没他高兴。你关他紧闭,他也很合作,老老实实走进民兵屋。可第二天开了门,你就会当场气晕:地上一堆一簇都是他的大小便。你说,你抓了这样的人,除了给自己添堵添恶心,还能干吗?人啊,就怕要脸,一要脸什么事都好办。一旦不要脸了,事情就难办了。当然,对于大中意,这句话反过来说才合适。
大中意有个天大的好处,他不贪心,别的村民若逮着机会,恨不得把全坡的庄稼都弄到自家去。大中意不,他只管把自己的肚子填满,少一点不行,多一点也不要。村里没法子,也就听之任之,随便他了。所以,三天才捉到连白痴也不会去捉的大中意,这让韩青山很苦恼。
经过一番夜思冥想,韩青山发现是他的战术错误:田间地头的巡逻,战线长,目标大,你在明处,灰尘在暗处,你这里扫帚还没举起来,他那边的“灰尘”早望风而走,自已跑掉了。韩彪子立即改变战术,变阵地战为口袋战,先跟踪,锁定目标后即去必经路口设埋伏,让灰尘自已进入口袋。
口袋战出师大捷,第一次就捉了六个,人赃俱获,乖乖伏法。
口袋战虽好,可连续施用,就不灵了,不仅不灵,还被人反用了。有一次,刚扭住一个半大小子,黑影里就扑上来三个,反把韩彪子扭了,解了他的裤腰带,反剪手捆了,扔在一条沟里。幸亏他那裤腰带也是革命的时间忒长了,乏了,挣扎了一阵就断了。要不,他要在坡里冻饿一夜,因为像他这种死要脸皮活受罪的彪子人,宁愿冻饿一宿,他也不会喊人的。还有一次,袅袅婷婷来了赵桂花,韩彪子一下子盯上她草篓里埋伏着的“机关”,上去就夺她的篓子。赵桂花不松手。两人就一来二往地拉扯开了。不知怎地,没把篮子拉扯开,却把赵桂花的对襟褂子扯开了半拉。赵桂花正带个奶孩子,奶水充沛的一对奶子隔着衣服都呼之欲出,衣襟忽然开禁,一对奶子白花花地跑出来一只。韩青山一下子愣住了,张着大嘴中风一样对着赵桂花的胸。等醒过来,扭头就跑。赵桂花却来了花痴劲儿,一把扯住韩彪子,坏笑着向前挺挺着两个大奶子:来呀,彪子,别跑呀,来,吃上老娘两口奶,咱今天的事儿就算扯平了,来呀。韩青山哪见过这阵势呀,挣脱赵桂花的手,落荒而逃。
赵桂花在后面大笑,收拾起散落一地的“小秋”,从容容回了家。
最惨痛的一次,韩青山被四个妇女合计用一条大裆裤套了头,拖去旁边的苞米地,挠拧捶打了好一通,临了,还嘻嘻哈哈扒了他的裤子,一个嫂子拨弄着他的那个东东,精声精气地说:嗯。这东西,好像还没用过呢!呵呵呵,哈哈哈……。
女人们笑闹够了,临走开,还没收了他的大裆裤。但那时候村人是不穿内裤的,要脸面的韩青山的两只手不知是捂脸还是捂裆,最后还是决定双手捂裆跑回了家。幸亏有夜色掩护,没人人看见他玩“裸奔”。
韩彪子觉得这件事是他人生的一大耻辱,羞恼成怒却又难于启口。可是奇怪得很,每每回想起那天的情形,身体却又有些异样的麻酥与快意。
&&&&&&&&&&&&&&&&&&&&&&&&&&&&&&&&&&&四
韩青山看了两年坡,差不多把该得罪的人都得罪了,娘苦苦哀告他别看坡了,可他不听。他的目标很远大,他想当护青队长,他想取代现任队长王结实。他一直觉得他比王结实更适合担任这个护青队长,且不说能力,就是他强烈的革命热情和高度的责任感,那也是老油条王结实无法比的。还有一个他不能明说的原因,那就是,他也有了和蛮蛮眼同样的歪心思:和女人零距离接触,而别的活计都没有这个方便。
开始,女人糟蹋折腾他的时候,他是羞愧和恼怒的。几次下来之后,他竟隐隐觉得惬意和舒服,甚至还有些盼望。他为此很生自己的气,上自己的火,有时候会悄悄抽两下自己的嘴巴,骂自己你怎么能和蛮蛮眼这样的败类同流合污呢。可是,骂也骂了,打也打了,身体某些部位却并不听话。比如说眼睛,原来是专心致志地看护庄稼的,看见女人,也如看见害虫一样充满敌意。可现在,他开始变了,他开始以男人的眼光观察和欣赏女人了。目光落在女人白皙的脖颈上、浑圆的胸脯上、柔软的腰肢上,他的心就会悸动,脸会发烧。不知是不是先入为主,自从看了赵桂花白花花的胸,他就特别喜欢皮肤白皙的大胸脯女人了。不过,这些波澜壮阔都属于意识领域,韩青山是个胸怀大志的人,他不会拿自己的光明前途当儿戏,他还要取代王结实当护青队长呢!
天生我才必有用。韩青山没有当上护青队长,却被驻村工作队的邵队长看中了。邵队长很喜欢这个有着高度革命热情的热血青年,在调任农田会战指挥部任副总指挥的时候,带走了他。
那天,韩青山是一身军装走进村的。军装虽然没有红领章红帽徽,橄榄绿还褪成了杏黄白。可在那个年代,穿一身军装走在乡村的大街上,该是多么地英姿飒爽、多么地鹤立鸡群、多么地震撼人心啊!
村里人目瞪口呆。
目瞪口呆之后,人们这才打量起韩青山:个子高高地,肩膀宽宽地,皮肤白白地,眉清目秀地,还真是一个英俊漂亮的人呐,从前,从前,我们怎么就没发现这一点呢?还有,还有,他那一头卷发,天哪,多浓密、多漂亮啊!
村里一些自视很高的优秀青年却倍受打击:他娘的韩彪子,这么大个馅饼,那么多正常的人不砸,偏偏砸他一个彪子头上,还他妈真是彪人有彪福!
春风得意的韩青山更是有了吹嘘的资本,说邵副指挥如何如何器重他,让他做他的勤务员和通讯员,所有指示都由他来上传下达。他走到哪,带到那;他吃啥,他也吃啥。有人故意问他,那你都跟着邵副指挥吃的啥,卒不及防的韩青山却一时语塞,吱唔着说不出,就涨红了脸说,反正是你们没见过的好东西。
只有护青队长王结实不卖韩青山的账,一丝情面也不留地当众揭他的老底儿,韩彪子你在这里装他妈的什么大头腥,勤务员,狗屁!不就是一烧水扫地侍候人的吗?通讯员,拿只小喇叭跑跑腿、喊喊人就叫通讯员啦?你知不知道人家通讯员是干啥的?是摇笔杆子写大块文章的,是文化人!你呢,他妈的大字不识一茶碗,还在这儿冒充通讯员,你也不怕吹掉了下巴骨打掉了脚后跟把后脑勺子带出泡来?
啧啧,王结实那损嘴巴子,都快赶上阵前骂死王朗的诸葛孔明了。韩青山那个恼呀,直想一个恶虎扑食上前扑灭了他。可是,终究明白自己不是王结实的个儿,再往下进行,只能自取其更大的辱,只好青青红红地咽了,拽一句:燕雀安知鸿鹕之志哉,走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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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正是自己的这一声“燕雀安知鸿鹕之志”激发了韩青山潜在的动力源,韩青山原本就想当干部的野心一下子膨涨了,护青队长早就不在他的眼里了,他眼里的新偶像新目标已经是他日夜仰慕的邵副指挥了,他觉得邵副指挥站在高高的指挥台上有力地挥着胳膊讲话的样子,简直是太高大、太迷人、太领袖范了。他站在台下,仰着脖子,无限崇拜地看着,嘴角流出了口水他都浑然不知。看得痴迷,台上邵副指挥竟渐渐模糊了,渐渐清晰之后的人竟是他韩青山,是他韩青山在慷慨激昂、在指点江山。这让他吓了一大跳,赶紧猛揉眼睛,把邵副指挥揉了回来。
可是,这个影像却入了他的脑子,再也不肯出来,一有空闲,脑子就如小电影似地开始播放。开始,还是邵副指挥站在台上,之后才渐渐变成他韩青山。再后来,干脆就是他韩青山直接站在台上挥斥方遒,接受台下千万人的仰视和欢呼了。这反复回放的影像都快让他走火入魔了。
白天活多人杂,还能控制。可一到夜里,人一沾床,脑子就像打开开关一样开始回放,来来回回,反反复复,搅得他翻来覆去躺不住更睡不着。他很苦恼,却很上瘾。有一次,想得兴起,他一骨碌爬起来,穿上邵副指挥送他的那身旧军装,悄悄跑去邵副指挥讲话的露天指挥台,摹仿着邵副指挥的样子,做了一次无声演习。面对夜色茫茫的大地,他感觉面对的就是万头攒动的人海,呼呼的夜风,就是人群中对他爆以的欢声掌声。
经过一段时间的观察探听,韩彪子知道,要想有朝一日成为邵副指挥那样人物,除了拚命工作以外,还得有上好的政治表现,最重要的一步就是争取入党,入了党才是迈向“邵副指挥”的第一步。于是,他开始拿起那支隔代般陌生的钢笔,每晚都要在灯下吭吭哧哧写入党申请书。可是,书写了十几个晚上才完成的申请书递交上,却始终没有下文,又不好问。彪子的夜晚便又多了一件烦心事,他更睡不着了。
白天马不停蹄地跑一天,晚上又一夜夜被“有朝一日”折腾,什么人都抗得住?韩彪子能!夜不成寐让他感到疲累不堪了,可是工地晨起的小号一响,韩彪子就一个鲤鱼打挺起床了。洗把脸、甩两下膀子,又精神抖擞地投入了新一天的战天斗地中。
只是,韩青山更瘦了,肩胛耸立,两腮如贴,简直有些形销骨立。因为长期熬夜,他的两眼始终是充血的,红得有些怕人。有一次,邵副指挥关切地拍拍他的肩,说青山啊,会工作,也要会休息。毛主席不是教导我们了吗:不会休息,就不会工作,你要注意劳逸结合啊!
邵副指挥这一拍不要紧,把韩青山的彪劲彻底拍出来了,他“啪”地一个立正,字正腔圆地背诵道:有奋斗就会有牺牲,平时多流汗,战时少流血,为有牺牲多壮志,敢叫日月换新天,中国人民正在受难,我们有责任解救他们,我要努力奋斗,请首长放心。
为了励志,他不再穿那套旧军服,让娘洗干净,浆了,熨了,叠得方方正正压在枕头底下。娘说:青山,你穿么。他瞪着眼说:当不上“邵指挥”,俺决不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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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这时候,更好的事情又来了,邵总指挥给他介绍了个对象。姑娘叫杨春花,是后山屯的,原是会战工地的宣传员,后来说是生病回了后山屯。姑娘长得细皮嫩肉、丰腰肥臀,还真是合了韩青山的心意。韩青山一见就“爱”上了。
两人认识不到半月就结婚了。那时候时兴“革命婚礼”,就在会战工地的现场,邵副总挥为韩青山和杨春花主持了婚礼,两人在毛主席像前鞠了仨躬,邵副总指挥还送了新婚夫妇一套红宝书作为贺礼。
入了洞房,韩青山才知道为什么村里那么些女人都爱糟蹋折腾他了。敢情这世上的男和女,就是要好好地糟蹋折腾才有意思呢。那个时候,韩青山真是把他的媳妇杨春花爱死了。杨春花很快就怀孕了。那段时日,韩青山待娘也好得不得了,娘长娘短,把个年轻守寡的青山娘叫得喜泪涟涟。村人都说,这彪子,娶了媳妇人就不彪了呢?
可是,没几天,“丑闻”却传到村里来了,说杨春花是个破鞋,在工地就被邵副总指挥霸占了。她回村养病根本就是个幌子,其实是因为怀孕打胎。这也是她的人长得不错却为什么一直没有嫁人的原因,最后,却被糊涂蛋韩彪子当宝贝接受了。
“丑闻”传到了韩青山的耳朵里,他有些恍惚,觉得像做梦,他梦游似地晃去食堂,找到半瓶地瓜老烧仰头灌下,抓过巡逻用的砂子枪跑去找邵副总指挥,门却上了锁,这才记起邵副总指挥去外地开会了。他随即回了村,进了家门二话没说,就把杨春花提溜起来,三下二下扒光衣服,捆了,吊在院角的老柿子树上,拼了命的打,边打边喊:好你个破鞋!好你个反革命婊子!你就是睡在我在身边的阶级敌人,你就是想用糖衣炮弹腐蚀革命干部!我要让你不得好死!……
娘哭。跪在地上给他磕头。乡邻们劝,想上来拉住他。他都不听,但架不住乡邻们一起上来七手八脚,好歹把韩青山拉住了。杨春花不哭不闹不争辩不反抗。可是,她却趁众人不备,裸着身子跑出院门,一头扎进了村中的水井……
&杨春花死了,陪着她的,还有她肚子里没见天日的孩子和可怜的婆母娘。这个婆母娘对这个面目和善不言不语的媳妇很满意,媳妇有了身孕后,更加满怀希望,觉得儿子虽然不着调,但韩家总算有后了。可是,一眨眼,儿媳没了,孙儿没了,什么也没了,扑地一声嚎:老天爷,果真孽种啊的“啊”字还没啊完,人就倒地归了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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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青山一觉醒来,发现昨天的四口之家,现在却只剩他一人儿,便真正地彪了。
他每天穿着那套邵副指挥送他的旧军服,肩扛一根不知从哪捣鼓出来的秃头红缨枪,一到夜深人静就出动,在大街上做正步走。边走,喊口号:
打倒破鞋杨春花!
打倒睡我身边的阶级敌人!
谁想用糖衣炮弹腐蚀革命干部,我就要把他打倒、打倒、打倒!
天越黑,夜越深,他的精神头儿越足,越情绪激昂。
走喊一夜,天亮即停。
天天如此,夜夜如此,比值班的士兵还准点守时。
开始,被扰了好梦的村人还气得恶言恶语地骂:死彪子,好死也不快死,净在这里磨折别人!时间一长,人们也就听而不闻、习以为常了。有时他的口号一响起,睡了一觉的人翻个身,梦话般地咕嚷一声:唔,半夜了。
家里有讨人嫌的夜哭郎,整夜哭个不停,困得发怒的女人便又搡又骂,说韩彪子都回家了,你怎么还不挺尸呀!
到后期,韩彪子已经没了人样了,人瘦得像具干尸,那头浓密漂亮的卷发沾满了麦糠草屑,旧军衣早成了一挂破烂儿,裤子的前后都遮不住羞处。只是,脖领下的一粒扣子还紧紧地扣着,让人还依稀记起那曾是一件军装。
我曾经想,他一天到晚奔走呼号,他平日里怎么过活呀,吃什么呀?可是,终究也只是想想,想想而已。
后来,有那么一天,或是有那么几天,人们忽然觉得夜静了,也少了点什么。少了点什么呢,也没有人在意和深究。日子稍长,终于有人觉察了,喊出了:
哎,韩彪子不见了!
怪不得呢,夜里睡觉总觉得有那么一点不对劲儿。
是啊,怪不得呢,是韩彪子没了呢。众人如梦初醒又若有所思。
他怎么就没了呢,走了?死了?走去哪儿了?死在哪儿了?怎么死的?这一连串的问号在人们脑中划过一阵之后,便很快放下了。日子长了,连同韩彪子这个人,也渐渐淡出人们的记忆。
只是,没有韩彪子奔走呼号的夜晚,似乎更深更黑更冗长了。
两个“初相识,却又难再逢”的老乡走了,又剩下我一个了,总是剩下我一个。
站在原地,我似乎能清晰地看到暮色中孑然独立的自己,我茫然四顾,没有,四周什么也没有,不,四周什么都有,就是与我没关系,没丁点儿关系。在这里,在台湾,在此时,我是一个人,孤伶伶一个人。
我被突然而来的孤独袭击了,我想回家,我不想看什么新鲜、探什么神奇了;也不想寻什么山、访什么水了;也不要体会那种“夕阳西下,断肠人在天涯”的羁旅况味了。我只想回家,只想回到有亲情包围的家中,坐在晚餐散香的餐桌前饱吃一顿,然后躺上我宽阔的大床、拥住我的棉花大被安然入睡……可是可是,眼下我什么都做不了,我能做的,就只有哭了。
暮色中走向旗津渡口,看看前后无人,我开嗓大哭。
哭,实在是上帝赋予女人的特惠“神器”。
感动可以哭,愤怒可以哭,痛苦可以哭,幸福可以哭;相思可以哭,相爱可以哭,相别可以哭,相聚可以哭;无助无奈可以哭,郁闷委屈可以哭;压力山大可以哭,闲愁万种可以哭;月半弯可以哭,月如盘可以哭,见花开可以哭,遇柳败可以哭;爱恨情仇可以哭,鸡毛蒜皮可以哭。有事由可以哭,无名头也可以哭。总之,女人的什么都可拿来一哭,只要想哭,只要嘴一瘪,就可哭个海棠滴露、梨花带雨……呜呜呜——
真好,这点真好,不像男人,牙齿打掉和血吞,一辈子都得铁骨铮铮、铮铮铁骨,有泪也不敢随便弹。人的水分那么多,不时常开闸放放,该有多憋屈多难受啊!呜呜呜……
泪水一泻,泥沙俱下,情绪垃圾瞬间被冲刷了没了踪影,人,立马清爽轻松。细想想,这么多年的孤行独旅,还真是没有少哭鼻子。千山万水走过,万山千水哭过,留下足迹,也留下泪水,虽无侠士气概,却也不失女人本色。呵呵呵,呜呜呜——
好了,哭过了,没事了,请上路吧!我在心里对自己做了一个绅士的动作,不禁笑了。
旗津,是个南北长11公里、宽却只有20公尺的狭长半岛,紧傍高雄港。十五块台币的轮渡搭过去,十分钟就到对岸了。
半海半岸的半岛,旅游特色自然也都是与海有关的事物了:旗津渡轮、高字灯塔、海鲜老街、贝壳馆、自行车海岸观光——踩风大道,还有凡海岛必备的精神图腾:天后宫。
渡轮早已坐过了——家在海边,渡轮于我只是一种平常的交通工具,并不能成为我眼中的旅游新鲜。
旗津山顶上的八角灯塔是有点年岁的清代遗物,但有海的地方就有灯塔,于我也算不上什么稀罕物。
天后宫和妈祖庙在鹿港已看饱了,不会再去的,夜里的则更不会去。
贝壳馆倒是我想去的。总觉得,那些形态各异的贝都是大海打扮自己的首饰,而贝壳馆就是大海的妆匣。女人都是天生的“首饰控”。我想,当那收藏了2000个种类的妆匣一打开,我想,那一定是任何一个女王的珠宝箱都不能比的壮观开眼。
只是这个点儿,人家肯定下班了。
自行车观光大道,也叫“踩风大道”,是旗津最风情万种的地带,碧海、椰林、落日、归帆,随着骑车者的风掣电驰,长达十几公里的海岸线如一幅幅海岛风光片次第展开,该是多么地拉风、多么地“嗨”啊!可是一个人骑个自行车,不孤苦伶仃算不错了,哪里还“嗨”得起来呀,还是歇了吧!
算来算去,只剩了两个去处:海边和老街。
人们说,老街集合了旗津所有的海鲜美味——且不说吃是我行走中的重中之重,即使为了解我的寂寞乡愁,我今晚也是要好好撮一顿的。俺娘说了,吃饱了不想家。广告词也倡导:“吃顿好的,很有必要”。对于吃,我一向格外用心,认为:人的口舌有三项功能,说话,接吻和吃饭。前两项美艳诱人,却都是需要对象的,你让我一个天涯孤旅人去哪里享受那份奢侈?唯有后一项是可以自我完成、随时实现的美事。悲伤了“吃顿好的”去疗疗伤,开心了“吃顿好的”会心情大开。所以,此刻,在台湾,在旗津,我能选的只有吃。
还不甚饿,饿了才有真美味呢,是不是?于是,决定先去海边遛达一圈儿。
海岸很热闹,主要是小吃摊和围着小吃摊胡吃海塞的游客。人一出来,胃口就特别好,见什么吃什么,一路嘴都不肯闲着。
一群穿邮绿校服的学生,足有上百人,乌乌嚷嚷,吵吵闹闹,煞是惹眼。我好奇,问他们是干什么的?说是旗津国中的毕业旅行。
在台湾,每个阶段的学生毕业了都要搞一次毕业旅行。旅行的地点视年级大小而定,小学生一般在本市本地区,中学生去稍远的外省,大学生也许还会去国外呢!
一段紧张的学习生活结束了,放松一下很有必要。而一段生命时光逝去了,也该好好纪念一下。脱离校园、进入大自然的少男少女们,按捺不住的青春骚动,说笑、跑跳、拍照、唱歌、吃东西,闹腾得要命,也诱人的要命。我艳慕地跟在他们身后,走了好长好长的一段路——就像肚饿的人跟着一箱刚出炉的面包,吃不到,闻点温香、沾点气息也是好的。
旗津的海岸线很长、很宽、很原始,没有什么设施,也没有人满为患。
天色渐晚,游人大多撤了,空阔的海岸线便腾给了情侣们,他们或牵手漫步,或相拥抱吻,或偎依看海,或扭股糖般厮磨纠缠,蜜色的霞色里,空气中好像都有糖分子在流沥飘浮。
我成了多余的人,走着,站着,都多余。
这是一个恋爱的季节
空气里都是情侣的味道
孤独的人是可耻的
大家应该互相微笑
搂搂抱抱这样最好
张楚的《孤独的人是可耻的》很自然地从脑子里飘出来,有些气写歌词的家伙,孤独的人已经够可怜了,还要被骂可耻,谁不知搂搂抱抱最好,谁不想做个幸福甜蜜的恋爱中人!可恶!惨忍的家伙!
特想找那人吵一架。
我无聊落寞的目光是被沙滩上两个衣裤鲜亮的小女孩照亮的,她们在玩堆沙子,玩得忘情忘我,玩得不亦乐乎,玩得像两只小泥猫。我看着,就笑了。
旗津的沙滩实在不是好沙滩,细如粉末,像炉灰。干处灰扑扑如尘,湿得泥乎乎如浆,干湿都很脏,与家乡水清沙净的金沙滩、银沙滩根本不能比。可是,两个小女孩却玩得那么投入,投入得让人感动。两人对跪在灰浆里,齐心协力往一起堆沙子,衣裤湿了脏了染成泥灰色了全不管。堆起的沙堆被不断上涌的海浪抹平了,她们了一阵懊恼地尖叫,又一阵快乐地大笑。然后又接着堆,更努力地堆。海浪促狭得像个破坏欲极强的青春期男孩,俩女孩堆好,他就给抹平;堆好,就抹平。她俩锲而不舍地堆,他乐此不疲地抹。快乐就在这不断的一堆一抹中产生了。
我被她们简单的快乐完全吸引和感染了。
旁边还有一个男人。我一开始没有看见,见俩女孩玩高兴了朝一个地方挥手,我才看见有个青壮男人,高挽了裤腿坐在俩女孩不远处。女孩朝他挥手,喊一声。他也摆一手,回一句。
我想,这个父亲,他大约和女儿们玩过一阵子了,累了,要歇一会儿,或者想静静地欣赏玩乐中的女儿们的童趣与快乐。而因了父亲的注视,因了父亲的守护,女儿们也就玩得开心、安心。
父亲是山,是柱,是梁,是水作的女儿在世上的依傍。父亲在的地方,就是女儿的安全港。
这样一想,竟想到了早逝的我的父亲,竟引出了我一脸的泪水。
我朝那个父亲投去赞赏的一瞥——现在的父亲,都是忙于实现更大的人生目标与价值,拿出大块的时间陪孩子玩沙子已成一种奢侈,而我,有幸看到了这种奢侈,奢侈的风景。
出人意料的是,不是父亲,是叔叔。
是哥哥的女儿。当我凑过去搭讪时,男人这样笑着说明,一张脸,满是令人感动的憨厚。
不是父亲?是叔叔?一个笑容敦厚、有耐心、有闲情陪着侄女玩沙子的叔叔?
我忽然有种想加入他们的冲动,想和她们一起堆沙子,一起笑,一起闹,一起玩成泥猴子,一起融入这旗津的夕照晚阳……
可是,我终究没有。我注定是一个看客。我有幸是一个看客:看暮色中情色润染的旗津海岸,看灰乎乎的海滩上两个玩成泥猴子的快乐女孩,看一个耐心守候着两个小女孩快乐的父亲般的叔叔,看一个看客把这一时刻的这一切录入回忆,在生命中定格。
我忽然感到一种来自天地深处的安然、安宁。
&就这样,我安宁地回到老街,安宁地在一家海鲜店坐下来,安宁地点了山苏、虾、蛤、蟹和大瓶的台湾啤酒,安宁地开始享受我在旗津半岛的海鲜晚餐……
抬头望向海岸,已是什么也看不见了。旗津的夜来了……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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