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性问题,急急急!!阴jing沟冠处有沟必火从零往下看一点点里面长了颗米粒大小的硬坨,是怎么回事啊?

谁在谁的目光里(小说)

  《少年文艺》2006年第2期

  期末考的卷子发下来了。这一年我过得极其失败,一开始是化学,那些卤族元素、有机溶剂什么的快把我毒死了;后来,霉运蔓延到了数学、物理两门课上,于是,我拿到了三份红得光辉灿烂的卷子。我把它们迅速地窝成一团塞进抽屉,好像这样就毁尸灭迹了。

  老师还没来,教室里一片嘈杂。

  一只手突然从天而降,“啪”地把一本本子拍在了我桌上。我吓了一跳,抬头看见那个叫张凯的男生正站在面前。他说:“钱晓军想叫你给他写个留言。”

  “什么?”我奇怪地看着他,愣了半天说,“钱晓军要转学啊?”要知道,我在班上不属于那种左右逢源,勾勾手指就有男生欣然听命的女孩,张凯也好,钱晓军也好,都差不多没讲过话,写哪门子的留言嘛?

  张凯抠着下巴上的痘痘,费劲地解释:“你,下个学期,不是要去文科班了吗?”

  “啊?这样啊―――”我迟疑地拿起了笔。我很庆幸世界上有一个叫“文科班”的地方,要不然我这种连Sin、Cos都分不清的人该怎么活呢?

  可是,分班也值得写留言吗?记得初中时有一位仁兄,毕业时买了一本精美的纪念册,请班里的每个人都写了留言,大家都觉得真是看不出来啊,他竟是这么重情义的人。可是最后他抱着满满一本留言说:“一本本子十几块钱,万一你们以后谁成了名,它准能卖个十几万,名符其实的一‘本’万利啊!”全班都晕了。也许钱晓军也是这个类型吧。

  这时候,我又想起来,他和我还是有那么一点儿联系的:女生们都叫他“摩尔人”,而这个外号,就是我起的。他长得高而且壮,皮肤黑得发亮,头发有些鬈,嘴唇厚嘟嘟地往外翻,很像《奥赛罗》里的非洲摩尔人;他又是化学课代表,“摩尔”这个让我深恶痛绝的化学名词就自然而然地安在他头上了。

  我忍着一丝不快,盯着这本俗气的硬面抄打了几秒钟腹稿,但封面上红得一塌糊涂的玫瑰图案令人头脑短路。于是我翻开第一页,想看看别人都是怎么写的。可是,第一页是空白,后面的所有页都是空白,这是本崭新的本子。我可不想在这荒唐的留言本上充当第一个,

只好在第二页上写了一行字:钱晓军同学,祝你学习进步,百事可乐。周茗茗。

  “谢谢!”张凯一把抢过本子,冲不远处做了个“OK”的手势。我扭头一看,钱晓军正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这边,假如把舌头拖出来,就很像邻居家的金毛犬等着喝牛奶的表情。

  突然,不知哪根警觉的神经被拨动了一下,琴弦一样“铮”地一响―――他为什么不自己来呢?他和我不熟,可张凯和我也不熟啊;难道他知道我给他起了个奇怪的外号,对我有意见?要是这样还让我留什么言呢?

  我疑惑了起来,他该不会是喜欢我吧。

  “孔雀开屏,自作多情!”我立刻在心里大声地嘲笑自己,“你以为你是万人迷啊?而且也不看看对象,他是那么黑那么丑的‘摩尔人’哎!”从表面上看,我是个大大咧咧的女孩,留着最普通的运动头,总是穿着一身灰头土脸的校服,扔进人堆里就不见了,但其实,我心里敏感得要命,谁多看了我一眼都会让我瞎琢磨半天:他该不会是爱上我了吧!可是,倔强的自尊心又绝对不容许我那么花痴,每当我冒出让自己心如撞鹿的念头,自尊心就像个严厉的嬷嬷一样跑出来断喝一声:“STOP!”

  老师走了进来,让学文科的同学现在就去隔壁文科班报到,以便集中布置文科的暑假作业。我开始手忙脚乱地收拾东西,这时候,我突然发现隔了两组的丁浩也埋着头从桌肚里往外掏书,不禁一呆,然后心里的一大排铃铛立刻叮叮咚咚地响起来,好像半空正有天使经过―――原来他也选了文科啊!从上高中的第一天起,丁浩就跳进了我的眼里。在一大群歪瓜裂枣的男生中,他总是清爽而整齐,显得格外地温文尔雅。他身姿挺拔,戴着一副细边眼镜,爱穿连帽式运动衣;每次他微躬着身子骑着那辆轮子细细的变速自行车,脖子上随意挂着耳机,橙色的书包乖乖地趴在背上,像风一样潇洒地掠过时,我的心都会莫名其妙地痛起来。

  这辆自行车,我坐过一次。春游的时候,每个骑车的男生都分配驮一个女生,那天幸运之神眷顾,让我恰好分配给了丁浩。我坐在窄窄的后座上,紧紧地抓着座垫下的弹簧,脸色苍白,胃液一阵阵翻滚,手心里满是黏乎乎冷冰冰的汗。“坐稳了啊。”他回头微笑着说。我喉咙发干,挤出一个听不见的“嗯”

。如果能像别的男生女生一样聊着天该多好啊,我在熟悉的人面前可是个超级话痨。但是,这十几分钟的行程竟是一片空白,只有沿途的景色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记忆里。

  我们几个学文科的人走出教室,我跟在丁浩后面,恶狠狠地教训着自己:“他和你一个班又能怎么样?他会喜欢你吗?你又不漂亮成绩又差,哪一点配得上他?”这么一想,心里像被踩了一脚,立刻瘪了一块。

初夏的阳光像洪水一样汹涌而来,满地摇曳的深黑树影仿佛海底招摇的水藻。我抱着装着三张红灯试卷的书包,觉得自己也像在水中行走,四肢沉重,胸口发闷。

  我的暑假既没有大海也没有星空,那些东西只存在于花花绿绿的杂志上,是无聊的大人编来看看的童话。对我来说,假期是一堂漫长的,没有课间休息的自习课。然而坐在书桌前,对着满纸的符号,我又常常昏昏沉沉,一脑子乱梦,醒来时太阳已毒辣地照在西窗,屋子被烤得像一只皱巴巴的纸盒。

  终于,一场大雨宣告了九月的来临,开学了,文科班的生活正式开始。

  这个班集中了年级里几乎所有的美女,环肥燕瘦,简直让人眼花缭乱。我的同桌就是个班花级的人物,叫李雨晴。

  第一天上课,我正老老实实地写着笔记,她突然一把抓起我的手臂,像啃鸡腿一样“啊呜”啃了一大口。我痛得立刻掩住了嘴,终于没有大叫出声。我又气愤又奇怪,盯着她说:“你干什么!”

  “人家一高兴就想咬人嘛!”她噘着粉嫩的嘴唇嗲声嗲气地说,“我以前的同桌都习惯了哦!”

  我揉着胳膊上的牙印,看见她的大眼睛冲我忽闪忽闪,流露出极其无辜的神情,只好不说什么了。

  下了课,她就亲热地拐着我的胳膊,拉我一起去小卖部买零食。我身不由己地跟着她,她一路上和各种各样的人打招呼,时而促狭地拍一下别人的屁股然后咯咯地笑着逃开,时而远远地冲谁挥挥手,露出一个会心的笑容……她的交际可真广啊,我好像处在一股小型旋风的中心地带,被挟裹着掠过校园。

  于是,还完全摸不着头脑,我就成了李雨晴的“死党”。

  另一件突如其来的事发生了,班主任不知为什么看上了我,任命我为她的课代表。她是个快退休的老太太

,视自己的政治课为天底下最要紧的学问―――牛顿为什么沉迷于神学?洪秀全为什么被灭掉?都是因为他们不学唯物辩证法!现在政治是主课之一,她每天都布置好大一堆作业,害得我每天到校的第一件事就是跟在一群莺莺燕燕的女生后面催逼着她们交本子。

  本子一定要在第一节课前送到她手里,不然她会大发脾气。于是,每天早自习时,我都要抱着一摞本子往走廊另一头的办公室跑。

  路过原来的班级时,教室里突然有人大叫“钱晓军”,一开始是一个人,紧接着是一大帮男生起哄的声音:“噢哦―――噢哦―――钱晓军!”我往里面瞥了一眼,看见“摩尔人”正气急败坏地冲着那帮男生“嘘!嘘!”地平息他们的叫喊,但他们看见我在看,叫得更响了。这时“摩尔人”也看见我在看,竟不好意思地一下子趴在桌上,把巨大的头埋进了臂弯。我差点儿笑出声来,要是黑熊也有害羞的时候,一定就是这副样子。

  第二天,发生了一件更奇怪的事情。课间,李雨晴和我一起路过那个班门口时,突然一个人从门里被猛地推了出来,踉踉跄跄地一下子倒在我身上,差点儿把我撞一个跟头。那人“嗷”地怪叫一声,迅速反弹起来,扭住了推他的人,然后,一场恶斗开始了。被推出来的就是“摩尔人”,而推人的竟然是张凯,正为恶作剧成功笑得开心呢。“摩尔人”像发疯的大猩猩一样抡着手臂,拳头雨点般落在对方身上,两个人在走廊里滚作一团。我赶紧拉着李雨晴绕道而行。张凯被打急了,便大声嚷道:“钱晓军,你再打我就告诉周茗茗了!”说来也奇怪,“摩尔人”立刻停手,仓皇失措地蹿进了教室。

  听到自己的名字,我心里“咯噔”一下。李雨晴转转眼珠,咬着我的耳朵说:“哈哈,原来‘摩尔人’暗恋你啊!”看来我起的外号还真是流传甚广,连李雨晴都知道。

  这样我就更慌了。天啊,怎么能被臭名昭著的“摩尔人”暗恋呢?虽然我心里一直隐隐地盼望着来一场浪漫的恋爱,但是,对象绝对不可以是他!

  我窘得满脸通红,对李雨晴说:“你一定不要告诉别人噢!”

  她很有把握地说:“可是我看他们班的人一定都知道了!”

  “那我怎么办呢?我从来都没有跟他讲过话,他干吗要惹我啊?”想到从此

将被人与“摩尔人”联系在一起,我委屈得都快哭了。

  “有什么怎么办?暗恋嘛,你要是不想回应,随他去好了!”李雨晴好像这方面的经验很丰富,嘻笑着满不在乎地说。没准她是拿这事当笑话看的吧,喜欢她的人一定很多,而且都是大帅哥;喜欢我的人只有一个,而且还是“摩尔人”!

  我很想冲到钱晓军面前大喊:“我不许你暗恋我!”但“喜欢”这种事是叫停就停的吗?如果丁浩不许我喜欢他,我就不喜欢了吗?更糟糕的是,他又没有向我表白,我要是主动去找他,岂不是自作多情? F5Lg2jahvXzFHjzo

  我陷入了深深的苦恼之中。唉,都说暗恋别人是一件苦恼的事,谁知被人暗恋也这么烦。

  大概是文科学生比较风花雪月,而我们班招蜂引蝶的美女又实在太多,开学不久,好几对“班对”就渐渐浮出了水面。中午自修时间,他们总是坐在一起,头挨得近近的,以研究功课为名窃窃私语,没完没了。

  在这种事上从来不甘落后的李雨晴理所当然地有了男朋友,而让我痛苦的,不是每天中午要给这个男朋友让座,而是,坐在我位子上的不是别人,恰恰是丁浩。

  “哎,这个给你。”他从包包里掏出一袋芒果干塞给我,“你能不能……”

  “哦。”不等他讲出口,我就自觉地搬起书本挪到后面去了。我故意不拿那袋零食,但他随即“啪”地扔了过来,好像在打发一个乞丐。

  我看见他脸上挂着迷死人的微笑,拿着一只黄澄澄的大橘子,一瓤一瓤地剥开,连橘络都小心翼翼地撕得一干二净―――我以前从未发现,原来他的手像女生一样又细又白,小指还常常翘成兰花状―――然后递给李雨晴,橘子皮就顺手丢进了我的抽屉。

  我在他们身后写着作业,圆珠笔一笔一画在纸上划下深深的痕迹,透过了好几页。我根本不爱吃又咸又涩的芒果干,它们排列在塑料袋里,一根一根,像大号的鱼骨。

  更要命的是,上课上得无聊的时候,李雨晴就神神秘秘地翻出了一张蓝色的信纸递给我,“要不要看?这是我们家浩浩给我写的信哦。”

  明明知道她的眼睛里闪着炫耀的光,我还是不争气地接了过来。我知道要是不看我

会后悔,可是看了就更后悔了。展开信纸,首先跳进眼帘的是字里行间夹着许多颗触目惊心的用红笔画的心,有的还用一支箭把两颗心串了起来,这些心代表着丁浩无比热烈的感情。

  但愿我孱弱的语言能解释清楚看到这些心后的想法。首先我觉得想哭,是我先认识丁浩的,整整一年,我默默地关注着他的一切,甚至,如果有一天他迟到了三分钟,在那三分钟里我会坐立不安、满耳朵嗡嗡声,担心他生病或者出了车祸―――为什么这些心不是为我画的呢?但是随即,我又想到假如这些心真的是为我画的,那也真是让我―――哭笑不得。要是真的有心,一颗就足够了吧?而他居然画了这么一大堆,还每颗都用水笔涂得密不透风,很像是幼儿园小朋友的杰作。拜托,我们还有一年就成人了,他怎么这么幼稚?我为他忽略了我而痛心,为他的幼稚而痛心,还为我竟然喜欢了这么个幼稚的家伙而痛心―――总之,我的心里百味杂陈,痛苦不堪。

  后来,午休时间我宁可去图书馆呆着。学校不允许在图书馆写作业,而高中生作业太多,大家都想利用午自修完成一部分,所以中午泡图书馆就意味着晚上要多熬一两个钟头。

  再后来,图书馆我也不想去了,因为“摩尔人”发现了我每天中午都在那里,于是他也每天都去图书馆报到,真不晓得他是怎么想的,理科班的学习比我们还紧张。他总是坐在我身后,我感觉到脖子后面痒痒的,怀疑他一直盯着我看。我很想回头证实一下,可是一回头就变成了我主动看他,岂不更糟。

  惟一值得宽慰的是,关于我和他的谣言还没有在年级里流传开来。这大概也有赖于我总是很小心,尽量不从他们班门口经过,避免和他同一时间去食堂,不在他打篮球的时候路过球场……说实在的,为了不让他关注到我,我也着实花了一番心思,常常窥探他的动向。唉,这到底是谁在注意谁呀。

  期中考试很快就来了。这半学期,大家都过得稀里糊涂,于是集体考得出奇的差,年级排名倒数第一,连校长也摇着头说,我们学校的文科班是一届不如一届了。

  班太(即班主任老太太)脸青得能拧出水来。放学的时候,她用阴沉可怖的声音宣布,全体女生留下。我们面面相觑,而男生们幸灾乐祸地走了。他们没想到,其实班太要说的

事和他们也有脱不了的干系,只不过她灵活地运用了唯物辩证法的一条方法论:牵牛要牵牛鼻子。她认为考不好是因为早恋成风,而女生就是早恋的关键一方。

  她恶狠狠地看了我们三十秒,目光刻意地停留在几个“重点人物”脸上,尤其是李雨晴,被看得招架不住,头快埋到桌子底下去了。这次李雨晴四门课的总分还不到200分。

  班太终于开口了:“知道你们为什么考不好吗?都是因为―――思春!”

  大家的脸全红了。天啊,“思春”,听着就不寒而栗的词,让人鸡皮疙瘩掉满地的词。

  “特别是那几个择校生,你们的父母出了天价把你们送到这里,是让你们谈恋爱来了吗?人家男生想好好学习,也被你们纠缠得没有心思了!你不要当烂苹果,烂一个,坏一筐!”最后一句,她是盯着李雨晴咬牙切齿地说的。

  我的心里七上八下。我算不算是那类“思春”的呢?念了文科以后,我的成绩迅速上升,但这并不代表着我心无旁骛。我没有谈恋爱,可是很多时间却花在了做白日梦、和心里的嬷嬷进行斗争上。这样的斗争每次都以我的失败收场,其实我多希望有个男生能成为同盟军啊。丁浩的影子在眼前浮现了一下,立刻被我赶走了。

  班太突然点了我的名字。我的心一下子悬了起来,以为她竟洞悉了我的全部思想,要狠狠地训一通了,可她说的却是:“你们看周茗茗,从来不搞那些乱七八糟的事,连衣服都穿得朴朴实实―――我从来没见她穿过校服以外的衣服―――也从来不和男生哄哄闹闹,人家本本分分的,一门心思学习……”大家用眼角看着我,我知道,那绝对不是认可和羡慕。

  如坐针毡的时刻终于过去了,窗外已是一片暮色。在昏暗的车棚里拿车时,我听见李雨晴气乎乎地嘟囔:“……她那样子想让谁喜欢也不可能吧……”

  “就是!她是白垩纪来的。”几个娇俏女生的笑声格格格地响起来。

  我的心沉到了谷底。我愣愣地站在黑暗中等着她们走远,才使劲踢开自行车的撑架。对着天边晶莹的新月,我心里大声呼喊:“我是最美的!”只有树梢上一颗小星星在微弱地回应:“是的,起码有一个人喜欢你。”

  这顿怒骂像骤然而至

的寒潮一样使我们班的气氛结了冰,久久不能复苏。

  李雨晴变得沉默了许多,她不再一下课就去买零食,不再没完没了地听歌,不再看漫画,不再浩浩长浩浩短。她开始记课堂笔记,尽管她根本不知道怎么记,只是把老师的板书一黑板一黑板无论巨细地抄下来。她沉静的时候真的很好看,我看着她精致的鼻翼、嘴角抿出的浅浅的酒窝,看着她握笔的姿势,大拇指可爱地翘着,上面有润泽的杏仁形的指甲,不像我的指甲被啃得歪歪扭扭―――我突然觉得如果让我跟她换,失去好成绩而拥有她的美丽,我愿意。

  一天课间,李雨晴呆呆地从外面走进教室,一看就是失魂落魄的。她像块木头一样直挺挺地往位子上一坐,瞪着前方,不说话。

  “你怎么了?”我小心地问。

  她慢慢地把目光移向我,说:“丁浩和我分手了。”

  “啊?什么时候的事?”

  “他为什么要和你分手?他说了吗?”

  “他说班太找他谈话了,说他是上重点大学的料,不要让我给带坏了……”她渐渐回过了神,眼泪迅速地在眼眶里聚集,然后,清清澈澈地像池塘涨水一样汪了出来。

  “他……他怎么能对你说这种话!”我脱口而出,好像忘记了就在不久前还那么嫉妒丁浩对她的喜欢。

  她撑着额头,用手掌挡着眼睛默默地流泪。她闭着眼,睫毛被泪水濡湿了,细细地贴在眼睑下面。上课铃响起的时候,她拿出纸巾小心地蘸去脸上的泪水,然后红着眼睛打开了笔记本,挺直背。我伸出手去,轻轻地和她握了一下。

  我用余光看了看丁浩,他低着头,好像也很难受。课上到一半,老师说:“丁浩,你怎么一直趴在桌上?要是生病了就回去休息吧。”于是他收拾东西走了,直到两天以后才来上课,而这时已和李雨晴形同陌路。

  仿佛被飓风一夜之间卷走,丁浩在我心里消失得无影无踪。曾经喜欢他的好像是个毫不相干的人,我想想都诧异,他?谁会喜欢他?

  原来,把一个人从心里清除出去的滋味就是这样,好像拆除了一座房子,一开始,那一大片空地空旷得刺眼,空旷得让人发虚;但慢慢地,你会发现自己的视线变得不受阻挡,可以随心所欲看风景,而呼吸也变得自由通畅。

  迟到的人数急剧增多,学校出台了一项政策:迟到的人要把名字写在校门口的黑板上“展览”。这对我来说是个天大的坏消息,因为我属于那种缺不得一点儿觉的人,哪天睡不满八小时,就会一整天处于梦游状态,从上小学开始就几乎天天在迟到的边缘挣扎。

  我把起床时间提前了二十分钟,但是,有一天还是出了状况。

  那天骑到半路,车胎破了,而这时无论是打电话回家让爸爸来送一下还是丢下车跑步前进都来不及了,我只好哭丧着脸把车推到路边的修车摊,盘算着假如让修车师傅给我写一张纸条,证明我确实是自行车坏了才迟到的,是否可以免记名字呢?天哪,一想到自己会因此闻名全校,还会被班太往死里w,我快急疯了。

  就在我手足无措的时候,突然一辆车在身边刹住了。我先是看见一只足有海豚那么大的又旧又脏的鞋踏在地上,然后是一辆破车,生了锈的铃铛像一颗烂果子一样吊在车把手上,接着,我看到了一张憨笑着的脸。我倒吸了一口凉气,“摩尔人”!

  真的是“摩尔人”。我第一次和他这么接近,恼火地发现自己的脸变得滚烫,他的目光也闪闪烁烁,但是看不出脸红,因为皮肤黑到了一定的程度。他吞了口唾沫说:“你的车坏了?”

  “嗯。”我看了看那辆被放倒了的坐骑。

  “那,我带你吧,不然要迟到了。”他说。

  “不要。”我坚决地摇了摇头,“你先走吧!”对他,我避之犹恐不及,别说坐他的车,就是被人看见我们俩在这里说话也很糟糕!我左右张望,生怕突然冒出来一个同学。

  他把一只脚放在了脚踏上,但是没有动。他的目光落在我脸上,我突然不自然起来,连“面无表情”这个表情都不自然了。

  他好像了解了什么,无可奈何地叹了口气,说:“你骑我的车先走吧,我在这里等你的车修好!”

  “那你不会迟到吗?”

  “我不怕,我今天本来是请病假的,我有假条。”

  “啊?”我瞪着他,又看了看表,也只能如此了,于是接过了他的车龙头。

  “我第一节课间去你们班把车钥匙还你!”他说。

  “什么?”我吃了一惊,噌地又从车上跳了下来

,突然发现自己真是笨,怎么没想到这个问题!“你,你不要来!”这句话脱口而出。

  他的眼睛里突然掠过一丝痛苦,好像被无形的鞭子狠狠地抽了一下。我心里一软,知道自己真的是太过分了,只想接受好处,对这给予好处的人,却要拒之于千里之外。

  “好吧,”他垂下头黯然地说,“我会想办法给你的。你快走吧。”

  “那,你的车钥匙呢?”我急忙问。

  “我有备用的。”他回答。

  我骑着他那辆唏哩哗啦、晃晃荡荡的破车冲进校门,正好赶上打铃。

  虽然免于迟到,但一整天,我都悬着心,越想越觉得这事不妥。如果他突然出现在教室门口大声喊:“周茗茗!你的钥匙!”怎么办?难道我能装聋作哑吗?或者,他让我们班的哪个同学转给我,这下好了,又多一个人知道我和他之间的联系,万一再给传了出去……

  心里有个声音弱弱地说:“其实‘摩尔人’也没什么不好啊,他那么肯帮忙……”另一个声音随即大声地反驳:“可是,他是‘摩尔人’哎!长得丑就是他的错!要是和他有什么关系,你会成为笑料的!”

  直到下午快放学的时候,钥匙还是没有送来。我下巴抵着桌子,在草稿纸上画着莫名其妙的线条,心里无比烦乱。

  班太走了进来,举起手里的东西,问:“这是谁的车钥匙?”

  我抬头一看,上面连着一只胖胖的塑胶加菲猫,正是我的。我疑惑地走上前去。

  “别的班的同学交到办公室的,说是在我们班门口捡到的。”班太把钥匙放在我手里。

  我心中一宽,豁然开朗。这“摩尔人”还真是挺聪明,挺善解人意的呢!

  可是,推着车走出校门时,我惊讶地张大了嘴。“钱晓军”三个字正写在那块黑板上“今日迟到”一栏里,一笔一划,清清楚楚。我顿时明白了,他根本没有病假条,他那么说,只是想催我快点走。

  寒风嗖嗖,我的脸却又烫了起来。长这么大,这是第一次感受到一个男生对我的好,他甚至小心翼翼地维护了我可笑的矜持。

  如果他不是“摩尔人”那该多完美啊。

  再一次遇到“摩尔人”的时候,他正和一大堆男生抱着足球往操场走去。在人群中,他扭头望着我微微一笑。我无法装作

看不见,只好咧了咧嘴算是用微笑回应,连我自己也知道,这微笑真是太难看了。但他似乎一下子开心起来,跃出人群,猛跑几步,“yahoo!”一声呐喊,飞起一个大脚把球直接开到操场边的小树林里去了。“你吃错药了你!”那帮男生立刻围着他狂殴起来,他抱头逃窜,我在一边捂着嘴笑弯了腰。

  一直走到教室里,我还一想起刚才那一幕就吃吃发笑,李雨晴说:“这丫头是傻了。”

  我一边笑一边跟她讲了前因后果,她也笑了,但笑得无比狡黠,“你啊,当心别喜欢上他了哦!”

  “怎么可能!他是‘摩尔人’!”

  “唉,其实他也没那么丑,而且听说成绩还不错吧?”

  “呸!你少给我暗示。”我这么说着,不知为什么,心却扑通扑通地大跳特跳起来。

  “哎呀,你脸红了!你完蛋了!你完蛋了!”李雨晴指着我嚷嚷。

  突然我觉得无话可说。我好像真的完蛋了。

  最近念书的时候,常常走神,心里像燃放着那种叫“彩明珠”的烟火,时不时窜出一颗眩目的光弹划过冷清的夜空。我等待着那个严厉的嬷嬷的拯救,但她擅离职守了。

  我索性把脸贴在冰凉的玻璃桌面上,抓住了思绪的核心:我正在想有一天“摩尔人”会不会向我告白。

  把丁浩那种玉树临风的大帅哥当作白日梦的主角是很容易的,但“摩尔人”五大三粗的模样和“杨柳岸晓风残月”的场景实在不搭调。

  于是,我退一步假想另一个情节:假如有一天,全校都在做早操,做着做着,我因为低血糖(这是有现实依据的,我爱睡懒觉,常常不吃早饭)突然眼前一黑,一头栽在地上失去了知觉。“不好了!周茗茗昏过去了!”我们班的女生尖叫起来。就在大家乱作一团的时候,一只黑黝黝的大手拨开了人群,竟然是“摩尔人”!他用最快的速度抱起我就往校医室冲去,我软绵绵地耷拉在他的手中,对了,就像怪物史莱克和还没变身(这点很关键)的公主。全校师生都目瞪口呆地看着这一幕,看着一个男孩为了自己心爱的女孩飞奔,忘记了这里是规矩森严的重点中学……

  我找出一面小镜子,看见里面的女孩虽然不算漂亮,但有粉红的面颊和因为遐想而亮晶晶的瞳仁。我把头偏过三

分,偏过七分,试试什么样的笑脸最迷人;又把头发全部拢向耳后,想象着自己梳起马尾辫的样子,嗯,还不错。

  我的手骤然停了下来,一下子按住了额头―――天啊,我这是在干什么呀?难道真的爱上了“摩尔人”?

  整整一夜,“摩尔人”三个字一遍又一遍地在我耳边响起,好像他派了个小人儿躲在我的脑袋里反反复复地念着同一句咒语,让我头痛欲裂。

  第二天,一走上我们年级的楼层,我就看见“摩尔人”正在他们班门口打扫卫生,显然是心不在焉,时不时往楼梯口张望着。一发现我,他眼睛立刻亮了起来,张开嘴,一声“你好”就要从舌尖上滚落。昨晚幻想中的男主角一下子出现在眼前,我不禁瞠目结舌,然后,连自己也想不到―――我猛地刹住脚步,转身逃跑了。

  我从另外一个楼梯兜了个大圈子来到教室,机械地打开书包,一样一样取出书本文具,在桌子上摆得端端正正,然后翻开语文书,瞪着一行行汉字,把它们瞪得奇形怪状。渐渐地,理智终于回来了,我惊骇地发现自己刚才做出了一个完全不受意志控制的举动―――而且此时后背都隐隐沁出了汗―――真是恨不得抽自己两个耳光。

  为什么要逃跑?假如不喜欢“摩尔人”,完全可以不理他,昂首挺胸走过去就是了!这下可好,他会把这当成女孩子的“娇羞”,当成对他在乎、对他有意的表现!我这是怎么了?

  下课时,我正要经过走廊,突然发现“摩尔人”正靠在栏杆上和张凯聊天,张凯看见了我,用胳膊肘碰了碰他,然后他的目光就炯炯地照射了过来。我对自己说,自然,自然!装作什么也没看见地走过去,把他当成一根萝卜!即使在理智的指挥下,我还是腿软、脸红,我看见手里捏着的一张试卷像风中的树叶一样瑟瑟颤动,只好再一次绕道而行。

  转过身去的瞬间,我悲哀地肯定,不管喜欢或者憎恶,“摩尔人”已经在我心里占据了一席之地。

  有人做过一个实验,请参加者克制自己不要去想一个词:“沙哈拉”,假如想了,就自觉地按亮一个指示灯。平时好端端的,谁会想到什么“沙哈拉”呢?但是进行实验的时候,指示灯此起彼伏亮个不停―――这说明越是让自己不要去想的东西,就越是会跳到你的脑海

  “摩尔人”成了我的“沙哈拉”。

  所以,听说他的作文和我的作文同时获了市里的一个什么奖,要去参加颁奖典礼时,我张大了嘴,心里轰轰地摇撼着,像发生了八级地震,都不觉得“‘摩尔人’也能写出好作文”这件事匪夷所思了。

  “钱晓军你认识吧?你去约他一下,你们俩一起去。”班太把我叫到办公室,一边批着作业,一边闲闲地说。这种市里的小奖,我们学校不当回事,所以不会有老师放着课不上去陪学生领奖的。而且,她认为我这样的女生和男生单独相处也绝对不会有事。

  我低下头说:“不认识。”我听见自己嗓音发飘。

  “那我去跟他讲。”班太没有觉察出异样,头也不抬。

  颁奖的时间是下午。我和“摩尔人”讲好两点钟在校门口集合,然后一起骑车去设在城市另一头的会场。出门的时候,我洗了一个苹果带上,想想,又洗了一个。

  来到校门口,学校已经开始上下午的课了,这里冷冷清清的,老远就看见“摩尔人”单腿撑地,跨在那辆破车上。他好像在耍帅,故意背对着我来的方向,两只手抄在校服口袋里。幸好约在这个时候,假如要在众目睽睽之下走向他,我可做不到。

  我控制着紊乱的呼吸,在他身边刹住车。他很酷地说:“走吧!”看也不看我一眼就一划腿蹿出了很远。等我终于赶上他的时候,发现他脸红了―――是从他耳朵背面火烧火燎的颜色看出来的。大概这才是他背对着我的原因吧。

  我们默默地并肩骑车,这其实是难得的呼吸校外自由空气的机会,太阳暖烘烘地照在身上,行人好像都不急着赶路,公交车像大鲸鱼一样从身边游过,原来下午两点的世界就是这样一派慢悠悠的景象。

  我斜着眼睛看了一眼“摩尔人”,心惊肉跳地发现他也正在看我,于是赶紧收回了目光。

  “摩尔人”突然打破了沉默,“我给你讲个故事好吗?”

  我只好说:“嗯。”

  “在一座森林里面,住着一个胆小的猎人,”他的嗓音挺浑厚的,“还住着一头熊。”

  我从鼻子里轻轻地笑了两声,森林,猎人,熊,他以为我是幼儿园小朋友吗?

  他意味深长地看了我一眼,“猎人出门的时候想,千万不要碰到熊啊,他战战

兢兢地每走一步都要左顾右盼半天。可是,熊偏偏出现了,而且,呼地从树丛里站起来,和他打了个照面!那个猎人吓得拔腿就跑!”

  “你……你!”我顿时涨红了脸,又气又笑地瞪着他。

  他不笑,幽幽地说:“你猜那只熊怎么样?”

  “怎么样?”我还是气哼哼的,“熊要吃人的,不跑怎么行?”

  “其实,熊怕猎人超过了猎人怕熊!熊不逃是因为腿软得逃不动了,只好装得挺大胆地跟猎人说‘嗨’!”他举起一只手慢吞吞地挥了挥,大而厚的手套真像只熊掌。

  我忍不住哈哈大笑起来,忽然觉得心里轻快极了,风把脸颊旁的头发吹得像鸟儿的翅膀一样扑扇。

  他也哈哈大笑,但笑得有点无奈。

  会场很快就到了。这时,我沮丧地发现他得的居然是二等奖,二等奖只有五名,坐在前排;而和我一样得三等奖的人有一大堆,坐在后排。他去前排绕了一圈,走到我身边坐下了。

  “咦?你的位子不是在前面吗?”我奇怪地问。

  “前面有记者在摄像,我看见镜头就发怵。”他吐吐舌头说。

  隆重而冗长的颁奖典礼终于开始了又结束了。

  我们又并肩骑车回学校。太阳光比刚才黄了一点,把人们的脸映得金灿灿的。路边,两个穿得像气球一样的小孩打打闹闹地走着,抢着一张贴纸。我们都微笑了。

  “你骑到我的右边来。”他把车龙头向左一拐,在右边腾出了一块空地。

  我刚想问为什么,立刻明白了,在车来车往的街上,右边比较安全。我乖乖地骑到了他的右边。

  他默默地看了我一眼,抿起了嘴唇。

  这个下午的时光过得太快了。

  快到校门口时,我忽然想起了书包里的苹果。我喊了他一声,停下车,掏出一个递给他。

  他在手心里慢慢地转动着那个苹果,问:“你知道熊为什么那么怕猎人吗?”不等我回答,他就用带着点苦涩的口吻说:“因为猎人有枪,一枪就能命中熊的要害。”说完就跨上车一溜烟地走了。

  第二天,上学的路上,我反复地想着他昨天说的最后一句话算不算是一种告白呢?如果是,我又该怎么回应呢?我真的做好了准备,迎接一场大雨般的恋爱吗

?而恋爱的对象,竟是“摩尔人”?!

  一走进教室,我就觉得不太对劲,几乎是被几十双眼睛目送到座位上的。一坐下,李雨晴就对我说:“你上电视啦!”

  “啊?”我诧异地看着她,“什么时候?我怎么不知道?”

  “昨天晚上本市新闻播的啊,你,还有‘摩尔人’,你们不是一起去参加颁奖典礼的吗?”

  我脑袋里“嗡”的一声,但嘴还是很硬,说,“那又怎么啦?我和他正好一起获奖,有什么办法!”我注意到满教室都竖着耳朵,故意放大声音。

  李雨晴拉拉我的袖子,“拍到你们在台下坐着的镜头啦,你们有说有笑,很亲密嘛!”

  我不说话了,呆呆地瘫坐椅子上。如果这样,那岂不是只要昨晚看本市新闻的人都会认为我和“摩尔人”关系亲密吗?这样的谣言,会不会在年级里沸沸扬扬地传开呢?最害怕发生的事情,却以一种最要命的方式发生了。

  期末考快来了,测验变多了。英语老师同时教我们班和“摩尔人”的班,他今天不知怎么突发奇想,让两个班的人互相批改测验卷。

  前排的一个男生忽然把手上的卷子传给了另一个男生,诡谲地笑笑,冲我这里抬了抬下巴,于是,那个男生又笑着把它给了第三个人……在不怀好意的笑声中,传了一大圈之后,这张卷子扔在了我桌上。我拾起来一看,果然,姓名栏里写着“钱晓军”。

  我生气地把它扔回前排,前排又扔了过来。有人阴阳怪气地哼哼着说:“青蛙恐龙,绝配绝配!”

  不知哪里腾起了一股火,我一拍桌子就跳了起来,把钱晓军的卷子扔在那个人身上,然后一把抢过他手里的试卷。“哗啦”,试卷变成了两半。我们俩都呆住了。

  为了推诿责任,他立即大声地喊道:“老师!周茗茗抢卷子!”

  英语老师早就对我们发个试卷也要乱成一团大为不满,铁青着脸说:“拿到哪张就改哪张!抢什么抢!”说着,走过来抓起钱晓军的试卷塞给我,“你就改这张!”

  我看见那个男生的脸上露出了兴奋的窃喜的笑容,显得那么猥琐奸滑。

  我愤愤地说:“我不改这张!”

  老师火了,吼道:“我就要你改这张!我命令你改这张!”

  教室里一片寂静。大家都

屏住呼吸看着我。理智告诉我服从是上策,现在服从还来得及,可是,我浑身僵硬地站在那里,不肯接过写着“钱晓军”名字的试卷,好像那是颗炸弹,一碰就会让我粉身碎骨。

  老师的胸膛不停地起伏,他气坏了,我这个表现一贯良好的学生居然为了这么点小事大闹一场。他说:“谁去把你们班主任叫来?我没功夫跟她耗!”

  于是,几分钟后,我被班太带到了办公室。办公室里很安静,水壶坐在火炉上噗噗地吐着白汽。

  班太问:“你为什么不想改那张卷子?总有个理由吧?”

  我低头看着脚尖,眼皮沉重得抬不起来,我无法面对这个问题。窗格的影子清晰地铺在地上,阳光有些发红。我听老人说过,阳光发红是要下雪的预兆。

  “嗯?”她提高一点嗓门,“一切事情,都有因果联系嘛!不可能凭空发生啊!”

  这种问话方式对她来说是很客气很温柔的,如果再僵持下去,这个坏脾气的老太太很可能会歇斯底里大发作。

  我只好嗫嚅着说:“因为,他们拿我和钱晓军开玩笑……”

  她的老花镜推在额头上,像一对怪模怪样、闪闪发亮的大眼睛。这对大眼睛下面,又有一双精明严厉的小眼睛审视着我,搞得我心里一阵一阵发毛。

  “那,你和钱晓军真的有那种事吗?”她阴森森地问。

  “没有,没有!”我立刻慌乱而心虚地摇着头。

  “那你还怕什么!”她双手一拍,“唯物论告诉我们,假的真不了,真的假不了,只要你自己清清白白,谣言会不攻自破!”

  我点着头,却悲哀地想到,我和“摩尔人”之间,正是有着那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啊。

  “我相信你是不会掺和到乌七八糟的事里面去的,”班太站起来,把手放在我的肩上,“马上就是期末考,好好干!”

  那只手像烙铁一样烫伤了我。

  考试前的一天下午,老师把几个班的后进生集中到一起补课,占用了“摩尔人”他们班的教室,所以他们班不用补课的同学就暂时到我们班来上自习。

  我坐在那里,低着头做练习册,决心无论发生什么事都不理会,把自己封在一堵墙里。可是,耳朵却像生命力旺盛的木耳,长出了墙去,顽固而灵敏地支楞着。

  一阵杂沓的脚步声,显然是他们班的人走了进来;突然有人轻轻地吹了声口哨,我后桌的男生假装殷勤地招呼:“军哥,坐这里来呀!”然后桌椅砰砰地乱响了一气,好像是他们班的男生在把“摩尔人”往这里推,但“摩尔人”还是挣脱了,喃喃地骂了一句,骂的是男生常用的粗话,这和在我面前的表现可大相径庭。

  我机械地把练习册上的各种空格填满,仿佛什么也没听见。

  整整一节课,我只顾趴在桌上拼命地写啊算啊,其实是害怕一抬头会遇上别人不怀好意的目光。

  终于,放学的铃声打响了,我匆匆地收拾起东西,奔出门去。

  直到骑上车走在回家的路上,我才松了口气。可是,一个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周茗茗!”

  我一愣,回头一看,是“摩尔人”!他竟然紧跟着我出了校门。

  从下午开始就飘起了细微的雪花,我抬起一只手不停地呵着热气来掩饰心里的不安。

  他说:“对不起,好像我们俩的事……”

  我敏感地打断了他,冷冷地说:“我们俩有什么事?”

  他垂下头,换了种口气说:“算我讲错了,那就是因为我自己,让你被大家说,我觉得很对不起……听说那天为了我,你还跟英语老师吵了一架。”

   我很想说,没关系,那不是你的错,但又怕假如让他觉得我很温和,会继续接近我,于是硬着心肠说:“什么因为你!你少自作多情了!我和你没有什么关系!以后你不要总是跟着我!”

   大概我一激动声音就很大,几个路人都回头看看。

   “摩尔人”呆住了。他的表情一下子就凝结在了寒冷的空气里。

   他突然咬着嘴唇狠命地骑起车来,躬着身子,在他的重压之下,那辆曾经把我从迟到的边缘挽救回来的车叮叮当当地乱响着,很快就拐进了前面的一条小巷。

   等我骑到巷口往里看去时,他已没了踪影。巷子里的路面上,已经积了一层薄雪,上面压着一道道凌乱的车辙印。

   我知道我永远也不必为“摩尔人”的暗恋而担忧了。可是,我把车停在巷口,痴痴傻傻地望着一地白雪,一条空巷,心像被掏走了一样。我站了很久,直到天全黑了,眼泪掉了下来,冰凉地划过面颊。

   寒假很短,一下子就过完了。

   开学已经快一周了,可是我没在校园的任何地方碰见“摩尔人”。他转学了?生病了?甚至,恋爱失意自杀了?这最后一条立刻被否定了,因为如果那样,一定早就成了特大新闻。

  我忐忑不安了好几天,可是又不能跑到他们班去看,连装作无意路过瞟上一眼都觉得心虚。

  终于,第六天的时候,我忍不住了,对李雨晴说:“你能不能帮我去打听一下‘摩尔人’怎么不来上课?”

   我心甘情愿地让她大大调侃了一番后,她终于出马了。我担心地望着教室门口,生怕她带回来什么坏消息。

  可是,不到三分钟她就回来了,说:“你瞎紧张什么呀,他不是好端端地坐在教室里吗?”

  “啊?”我虽然很奇怪,但也就放下心来。

  直到有一天,看见他从比较远的楼梯上下楼,我才明白过来:他是特地避开我。

  是的,他在我的视线里几乎消失了,而上个学期的一切,令人烦恼、心跳、浮想连翩,也暗自喜悦的一切都像梦一样结束了,没有人再传关于我和他的谣言,因为谣言和明星一样是会“过气”的。

  不再有凝视,不再有微笑,不再有片言只语的关怀。

  想到这一点,我顿时窒息一般难受。

  高二下学期有三门功课的会考,课程紧张了很多,书本和习题像泥石流一样不由分说地涌来,把我们劈头盖脸地淹没。在一段漫长的时间里,我似乎达到了忘我的境界,无休无止地、麻木地做题、背书、听课,一分一分地计较着每次测验的成绩。但是,某个深夜从灯下恍惚地抬起头,对着满窗月色,心里的一个地方却会陡然疼痛起来。

  一个春意阑珊的下午,我抱着书包信步走过球场,突然看见一群男生在生龙活虎地打球,其中就有“摩尔人”。他身手灵活,在人丛中左右一晃就到了篮下,投出了一个漂亮的空心篮。场边几个初中女生啪啪啪地鼓起掌来,他眉心一动,似乎有点绷不住地得意。

  他没有发现我,因为我迅速地闪到了旁边的紫藤架下,在那里装作看书,用余光瞟着他的身影。

  这时候,我清清楚楚地知道,其实,我早就开始喜欢他了。

  但是,我已经亲手截断了通向他的道路,只能无望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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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的夏天似乎很特别,大街上不知什么时候突然流行起了水手服,漫无目的的游走在大街上的我,看着一个个青春靓丽的美少女经过我的身旁,突然间让我产生了一种说不出的感觉。

   记忆中依稀记得老妈的百宝箱里曾有一件令她倍加珍惜的水手服,基于好奇每当我提出要求好好一观时,却总被她以各种理由搪塞了过去,

   对此我一直耿耿于坏,甚至一度煽动老爸对此事件进行公平公正公开的审讯,可惜老爸对次却是一笑了之。

   “也许每个人都有一段不为人之的过去,珍藏在心底的记忆我们还是不要轻易去开启它吧。”老爸那时的神情就仿佛像是名侦探般洞悉一切却又高深莫测。

   莫非老妈那件七十年代的水手服有着一段我所不知道的历史或者传说不成?当然,别以为去了美国我就拿你们没办法了,迟早有一天我会把谜底揭穿。

   算了,现在也不是想这个的时候,也许有一天老妈想通了自然会告诉我,现在的我可不应该继续在这大街上发愣,该去新学校看看了。顺带一提的是现在的我初中刚毕业,正是大好的青春年华,虽然不奢望能干一场轰轰烈烈大事,但也不想过那种整天除了上课、学习、考试、上课外补习班之外就无一点乐趣的无聊生活,虽然根据现实的情况来看,这种可能几乎占了90%以上。

   老实说我总有那么一点点小小的不平凡的幻想,譬如天上突然掉下来个来自异世界来的魔法少女,譬如传说中那邪恶可怕的外星人在某天选中了我来以某种形态环游宇宙,譬如那活了上千年的神仙、妖怪等某日突然心血来潮下凡来遇见了我并在机缘巧合下要传授我神奇的法术来打乱人间界的规则,又譬如隐藏在世界上的某个角落的不为人知的正义组织某天突然选中了我当英雄来与邪恶的组织对抗以拯救地球等等。

   可惜现实很残酷,我的生活一直平静如初,既无什么神仙、妖怪、正义邪恶组织,也无外星人、未来人、异世界人、超能力者,虽然我的内心一直渴望着无聊平凡的生活能够有一点神奇的际遇,但我能确定地说,我打从一开始就没相信过这种超现实的存在,只不过我一直不想承认而已。因为,在我的内心深处总是抱着活着真无聊的想法。

   也许是马可?;波罗这个

家伙也是位不满现实的幻想家吧,他那超现实的游记里所描述的东方大陆有着无与伦比的梦幻传奇。

   遍地黄金、人人为善的东方大陆是所有冒险者的梦幻天堂,只要你有勇气,有运气,那么便会满载而归,受他的影响,后世的西方人潜意识里的东方对于他们来说便是那传说中的幻想乡。

而正是由于马可?;波罗把他一生最值得骄傲的东方之旅写成了一本很受欢迎的书《马可?;波罗游记》。后来,就是这样一本书唤起了另一位名为克里斯多福?;哥伦布的意大利青年的冒险精神,每当我想到这里都不由的感慨起他来,因为梦想所以去冒险,未来对于不满现在的人来说总是充满新意与挑战,如果可以的话我也好想收拾好行装快快乐乐的去探索那从来没有人探索过的未知世界,等等,冷静一下,假设我已经解决了经济上的困难和年龄上的限制,那么万一我在冒险途中被有着九个头的怪鸟或者外星人那类的生物袭击,没有任何特殊能力的我怎么可能和他们对抗阿?

   于是,我便如是幻想――某天,班上突然转来一个谜样的转学生,表面上看起来她平平无奇,实际上她却是来自几千亿光年的外星人或者是拥有强大到所有怪物都能一举秒杀的超能力者,其后的旅行只要她跟那些能够衬托主角无敌的邪恶势力战斗,而我只要学习好华生先生如实华丽的记录夏洛克?;福尔摩斯大侦探的精神,小心的躲在一旁忠实的记录那些神奇的战斗与冒险即可。

   哈哈,实在太棒了,我真是聪明绝顶啊!

   可惜的是我自从初中毕业之后便等于从那孩提时代的梦想毕业,逐渐习惯这个无聊世界中平凡……

   夏天的结束,那是随着蝉鸣变成铃虫的叫声的时候的事了。

   卧龙市这里的炎热,在晚上也会完全消退,对人还是对自然界的其它生物都是个舒适的季节。

   我这十几年平凡到连交通事故都没见过的毫无波澜人生与这座拥有古老历史的城市一样,一直都是那么和平。

   如果不出意外的话我便会在今年的秋季入学典后成为一名普普通通的高中生。

   至少,我现在是这么认为的――直到遇到了东方高中那充满活力又不可思议的美少女。

   清晨的阳光,总是毫不留情的穿透这世界的每一个角落。毫不吝啬的,将轻柔的光芒,分配到世界的每一个角落。

   经过了那不得不接受的莫明奇妙妹妹的我,就这么糊里糊涂地骑着我那辆老牌的山地车朝着座落在卧龙山上的那座传说中的东方高中进发了。

   起初的我还很后悔,因为这座学校位在海拔1278米的卧龙山上,就算是春天也要挥汗如雨地爬上直窜山顶的坡道,想轻松健行的那份悠闲早已消失无踪。

   而最让我感到无语的是这所学校的许多古怪和历史。

   学校不提供给任何学生住宿的条件,校方对此的解释是培养学生的积极精神,也就是说如果你想在这所学校学习,而家又住在市区,那你就必须每天更早的起来爬山,或者就山下租套房子,除此之外别无它途。

   正是因为如此,许多能在中考中取得高分的学生也不得不放弃这所学校,而另外一些贫困的优等生更上不了这所学校,因为这所学校根本不提供任何奖学金,校方对此的解释是学习是自己的事,成绩好坏都跟这所学校本身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你哪怕是最后的高中联考总分为零,校方一样会颁发给你本校的高中毕业证。

   校方允许学生自发的组织社团,并每月拨给必需的资金供学生研究,但必须有五人以上才能向学生会发起申请,至于社团的类别则不限,譬如:宇宙起源研究小组、世界八卦新闻传播社、流行歌星后援会、不可思议事件寻找团都是没有问题的……

   最让校方人员引以为傲的悠久历史是:这里曾经培育出东方大陆的第一智囊-诸葛亮,这里也曾培育出东方大陆的不败元帅-杨威利,这里还曾培育出东方大陆的梦幻女神-凌波丽…………

   但是……好吧,好吧,这又与我何干啊?我可是既不想当什么东方文明的缔造者,也不想成为无敌天下的大元帅啊!只要一想到今后三年每天一大早都得这样爬山,我的心情就忧郁无比。

   或许是早上差点被逼疯的关系,我现在走路的速度已经比平常快了二个节奏,很快我便看到了大批穿着水手服的女生陆续朝着山上的学校攀登,被这靓丽风景线吸引的我逐渐忘却了刚才的不快,开始幻想起自己能否幸运的分到一个被美丽缠绕的班级。

水不忘挖井人,已经幻想完美好未来的我正想用尽世上所有的优美赞词来形容校长的伟大时,突然,背后一声熟悉的“早安”传到了我的耳边。

   “嗨,早安啊,阿林。”听到喊声的我只好若无其事地转过头来,脸上顺便挂着一抹轻松的笑容来确定声源。

   “啊?你、、、早安,奇诩。真没想到你也考入了这里,我还以为你考到国外去而搬家了呢。”当我发现是他这家伙打断了我所有赞美思路的时候惊讶的差点说不出话来。

   奇诩是我儿时的朋友,记得最初是他爸爸偶然一天带他到我们家来串门所认识的,自那以后我们便一直同校同班,要说他有什么优点我倒是能说出一大堆来,但要是说缺点我几乎找不到一点,他不仅仅是外表阳光帅气,认识他十几年了从未见他跟任何人吵过架,知识的渊博程度更是足以现在就去考知名教授的研究生了。真的非要强挑出一点的话,那我只好说他太有礼貌了,礼貌到有时候我跟他讲话都要做45度鞠躬的程度。

   “哪里,哪里。只不过是运气好罢了,加上新家距学校又不是很远,所以我便只好厚颜无耻的来这里就读了,由于走的匆忙而没有向你说明实在是让我很惭愧,在此我希望得到你的原谅。”说到这里他朝我微微鞠了一躬。

   “哎呀,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啦。”见他如此,我反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多少有些手足无措,赶忙挥舞着双手示意他不用如此,另外考虑着是否也的礼貌的朝他鞠躬以免失礼。

   “当然,如果有缘能够再次跟阿林分到一个班,那我真的会感到很高兴呢,没准我也会信奉上帝呢。”眯着眼的他嘴角挂着一副人畜无害的微笑,给人一种很友好又诚恳的感觉。

   “现在回想起来我们从小学到初中就没有分开过啊,一直同校同班。”我想了想似乎事情是这样。

   “恩,你说的也是呢,不过我想要解释的话那这就是所谓的巧合吧。”

   “那么你这次被分到了几班呢?”

   “啊,这次我被分到了二班呢。”

   “真可惜,不过总算还是在一个学校,互相联系还是可以的。”

   “那么现在还是一起走吧。”我耸了耸肩。

样我们边互相应答边继续爬坡,从头皮渗出的汗水让我感觉不太舒服。虽然跟奇诩是多年的好朋友,但是老实说,询问别人昨天做了什么样的梦,游戏打到了第几关,家里的宠物多么厉害、多么可爱,最近的电视剧是否好看之类的讨论谈话,对我来说则是世界上最无聊的话题之一。

   但我却不得不继续下去,否则便会冷场……在无聊着重复着相同的话题第二遍后,我们终于来到了校门口。

   “那么我们就下会再见了,Byebye,阿林。”他朝我挥了挥走便面带微笑的随着人群去了他所在的班级。

   “byebye。”我也朝他挥手致意,舒了口气的我缓缓的推着山地车朝着这所学校的车库进发。

没一会便到了学校的车库所在地,当我看到一排密密麻麻的自行车时立马傻了眼瞬间石化在原地。放眼望去整个车库还真不是一般的大,可是就算如此那各式各样的自行车仍然是密密麻麻的充满了整个车库,最少也有一、二千辆的样子放成了两条平行线,似乎已经没有地方可放下我的自行车了,看来来的早的学生可真不少啊,不然连车位都抢不到,怀揣着莫名的感慨我心念一转便开始偷偷的将一辆自行车拖出来,打算把我的山地车塞进去上好锁再去班上报道。

   正当我拖着一辆自行车往后倒退着把它拖出来时,身后突然响起一阵急促的自行车车铃声,我立马回过神,打算马上转身,但还是拌随着一声娇嫩的“啊呀”撞上了。

   自行车的前轮撞在我的左大腿上,虽然因为这里是车库,她的车速不快,不过真是谢天谢地,差点没中要害,但还是很痛,毕竟因为这是一辆黄色的运动用的山地自行车,山地车上的女孩和自己的车正常的往右倒在了地上,看来她也挺疼的,毕竟对方是女孩子吗,而且看上去好像很漂亮的样子。

   我用手捂着左腿,挺疼的,慌慌张张地连忙问正坐在地上的女孩:“你没事吧?”

   “废话,很痛啊!”

   这个看起来很漂亮女孩站起来拍了拍屁股,脸上的表情此刻也是极度不满。

   “你真是怪人,不知道在车库里练习倒行是很危险的事吗?”

   此刻的我多少有些不好意思,刚想解释一下,却仔细的发现她那又长又直的黑发上戴着橘黄色的发圈,此刻

正轻轻的飘扬起来,一张漂亮端正的脸此刻正怒气冲冲的看向我,看起来意志力强韧的黑亮大眼睛被长得吓人的睫毛所包围,淡桃红色的嘴唇正紧紧抿着,双手交叉在胸前,目光从下处打量上来,有点轻佻。

   我可以看到她白皙的喉咙和锁骨。

   不得不说这很性感,同时她的气质优雅。

   她就是这样的一个女孩。

   是个不折不扣的美少女。

   如果个头能再高点,性格不是太坏的话,我一定会认为她就是这所学校的招牌女生吧。

   “啊……啊,那个……”最近我怎么老回不过神来呢?

   “对不起,对不起,只是一时发呆了”。 找不到合适理由的我只好找了个这么经不起推敲的借口搪塞。

   见我连声道歉,她似乎并不生气了,不过却嘟起可爱的淡桃红色的小嘴说了句应该算是玩笑的却又很让人惊吓的话:“算了,算了,真是的,原谅你了,要是一不小心骨盆碎裂了,我可就嫁不出去了,如果那样的话看你这小子怎么负责!”

   听了这话的我差点没把早饭喷出来,正当我以处于无法置信兼不知所措的状态下思考着她这句奇怪的话的真正意思(其实这句话根本没那么深奥的)。

   “咦?我们是不是在哪里见过?”她抬起头,用着有些严肃的表情望着我,脸还越靠越近。

   我立刻从非正常状态中解脱出来,在记忆中寻找有关这位美少女的碎片,嗯,虽然我很想很想跟这样的漂亮女生套套近乎,但大脑记忆里所反映的结果很令人惋惜,我的人生从来就未见过如此女生。

   “完、完全没有。”我有生以来第一次看见女生用这种眼神望着我,

   “这样啊。不过看起来你也挺有趣的,你是我来到这遇到的第一个人,我想如果不出什么意外的话我一定会记住你的,这样的话那你也别那么快把我忘了,不然就等死吧。”听我这么说,她的脸上多少有些失望,不过很快便换上一副美少女高中生特有的自信朝我发起了威胁。

   我绝对一辈子也不会忘记你的,不过等等,你这句话到底是什么意思来着?好奇怪啊。

   正当我再度陷入无法置信兼不知所措的苦思不得解的状态下时,她突然看了看自己反扣在手上的

电子表,“啊?没想到这么晚了?看来不能耽误了,得好好调查一下这个学校。”

   “我先走一步了,有机会的话再见吧。”她随意的把车子一上锁便丢在一边,朝着教学楼快速的跑去……

   叹息良久的我只好也迅速的把车子上好锁硬塞进本已经毫无空隙的车棚里,然后匆匆忙忙的去寻找所在的班级报道。

   按照校门口名单上我的编号和手上便条所记录的我所在的班级应该是一年二班,进入这个陌生又带有点神秘传说之类的学校,自然不免有些紧张,这所学校说大不大,正常学校有的它都有,因为没有再仔细入微的观察,正常学校没有的它有没有就不大清楚了,不过放眼过去,还是感觉很大多少有些不协调,就在疑惑这么大的学校却没什么可以让我感到传说魅力的同时,我已经到了教室的门口。

   应该说是神的安排吧,我在教室里发现了一张熟悉的脸孔,那是宿小羽,哦,神啊,你真是太伟大了。

   能在这么一个传说压迫感十足的全新又陌生的外加不协调气氛的环境中意想不到地遇见初中时候的同学,虽然我和宿小羽的交情并不是那种深的可以共穿一条裤子的地步,不过远离祖国多年突然遇上同胞的激动和莫名的放心也就是如此吧?一下放松了许多,感觉就像是进入了避风港的破烂老爷渔船一样。

    宿小羽是个不折不扣的天才,不仅头脑聪颖,家世又好,更擅长制造开朗气氛,给大家带来欢乐。初中时候他的头上就顶着令人目眩的绚烂光环,诸如数理化奥林匹克竞赛的冠军,少年田径锦标赛100米短跑冠军,科学发明创新奖特等奖获得者之类等等……

   这样的一位风云人物照理说应该多少有点架子不太爱与平凡普通人交往的,可是他却是是个例外,跟任何人都能谈上话,由于当时的他和我有相同的兴趣,我们都喜欢打电脑游戏和欣赏外国推理小说,于是便经常一起相约去网吧和图书馆,至于是志趣相投还是臭味相投就不得而知了。

   虽然此刻的他架着一副眼镜,但却毫无眼镜男的形象,似乎带上研究的他更帅了,我敢打赌,这家伙见到我一定也是吃了一惊。

   不过他只是用手轻轻的摆正了一下眼镜,微笑着对我打了个招呼:“

    看来他这家伙倒是很会装样子啊,明明没有说话的对象呆呆的看着门口,见到我出现还能不露出一点意外的表情,不过我想我是可以理解的,要知道,这家伙初中时可是学生会的副会长呢。

   理所当然的,我自然会选择离他最近的位置坐下,那是靠近窗户倒数第二排的位置,对于我的身高也正好合适,并且我向来讨厌坐在前排,与那些无聊的书呆子靠近的话相信我过不了多久也会成呆子,这是我小学时候的深刻教训。

   一坐下便和转过身的小羽聊了起来,一切终于开始有点协调感了。

   “你怎么会想到考到这所学校来?”因为看起来天才一般的宿小羽应该会去更好的名牌高中,而不是这个并不怎么注重学业的高中,所以我开口问他。

   “怎么突然问这个?”

   他是真不明白呢还是假不明白?这我就不清楚了,所以改变“告诉我根本原因”的提问方式问他类似“直接原因也可以”之类的问题。

  “你怎么会来就读这么古怪的学校?虽然有些传说,但总感觉有点不像你啊。”

   正当我准备诉说是因为被老爸强烈逼迫和学校离家近时,绝对绝对意想不到的人出现了,然后紧接着的是绝对绝对意想不到的事发生了。

   教室的门被拉开,进来一个人,我的目光立马便无法从这个人身上移开了,记得就在几分钟前,我还边爬着楼梯边美美地想着“真希望这个机会快点到来呀”之类的幻想。

   不过,这个机会是不是来得太快了,我都还没有一丝的心理准备啊,而且,这个机会来得也太不是地方了吧?

   一年二班的门口,进来了一个像是我们班学生模样的长得超漂亮的女生,而且就是刚刚骑着自行车撞上我,又随意的把自行车骑丢在车库里的女生。

    她扫了一眼班级里正在陆续增多的人,然后就发现了我的存在,有点吃惊,不过马上又用右手食指指向我,用吃惊的口气大声说道:“啊!没想到今天早上的‘倒行男’竟然和我同班!真巧啊!”

   倒行男是指我吗?这是什么品位的称呼啊,“尾行男”这种邪恶的名词我是听说过,不过“倒行男”这种叫法是不是有点傻啊,啊,现在应该考虑的不是

这个,而是她,怎么会出现在这里呢?我可是记得她比我先走很久的啊,怎么也不应该落在我后面吧。

   就在我目瞪口呆的和一脸毫不知情的小羽用着两种完全不同的眼光看着她时,她已经一阵疾跑到了我和小羽的旁边。

   “真没想到会在这里又遇到你,不过太好了,我认识的人都是一些无趣的家伙,刚才还在担心如果班上没有什么有趣的家伙该怎么办呢。”

   她是面对着我说的,所以应该就是讲给我听的吧,那就表示她所说的人是指我咯,不过我应不应该高兴呢?按她所说的话去理解那就是她已经把我当成一个有趣的家伙了?不过能和这么漂亮女生成为朋友,我自己照镜子时都会脸红啊,但是,我们好象才刚刚见过一次,而且还是你不知道我叫什么我不知道你的名字的这种糊涂情况啊。

   可是,我应该对用着流露出“哥伦布”式心情的眼神与我对视的她说出正常人遇见陌生人和自己异常热情地打招呼时会做出的正常反应“我和你很熟吗?”

   感觉上是不应该啦,我也不忍心对她这么冷淡,再说这样也不礼貌啊,正常人的伦理那一套,大概在这种有的人一辈子也碰不上一次的幸福对话中是不适应的。

   不过我还是要说点什么,说点什么呢?

  就在我打算随便找点话题之类应付的时候,班级的门再度被拉开,紧接着的是一阵宏亮得聋子也听得见的女声:“好啦好啦,大家安静啦。”

  能在这种时候用这种音量这种音调说出这种话的职业,也就只有老师了。

  我只好先转过脸来。

  结果看到了不知什么时候被我遗忘的小羽,啊,对不起了小羽,我可不是故意无视你的啊,你可别把我当成那种见色轻友的人啊,因为你可是这个教室中我唯一真正认识的人啊。

  不过看见他那一脸莫名其妙外加匪夷所思同时又能保持正正经经的脸转过去时,我便放心了,看来他是光顾着想“这家伙什么时候认识了如此漂亮的女生”的了罢,根本顾不上我的想法呢。

  与我在转头那瞬间所想的完全背道,我本以为“哎,铁定能作老师的,大概也就是富有东方传统的得不能再传统的大婶型妇女了吧,整天带着副深度眼镜铁青着脸讲课指这指那的,要不就是个满脸胡子的糟老头子给我们讲讲忆苦思甜,要好

好珍惜大好的学习环境之类的。”

  不过,要真进来的是我所想类型的人也好,虽然失望,不过也能放下心吧,可是,进来的将要成为我班主任的老师,却是个平日里男生们所希望的,却明知不是现实的女人。

  乌黑的长发留至腰部,犀力无比又带着能让人想入非非的微笑的双眼,左眼角还有颗不太明显却充分发挥了点缀作用的美人痣,身高绝对有一米八以上(包括她的高跟鞋),身材更是能让大叔老头子们看一眼就狂喷鼻血的好,好到可以让你的眼睛穿破你的眼镜(如果你是眼镜男的话),穿着简直就是cosplay的教师黑色职业窄裙西式套装,总有种她黑色上衣的纽扣快要撑破了的感觉。

  这样的年轻女性能做我们的老师,天底下有不愿意的才会让人怀疑是否变态啊,只是这种有着很不现实感的现实着实叫我不安。

  后面传来大概只有我能听见的程度的女生的嘀咕:

  “什么啊,这学校的老师虽然不是我想的外星人,不过要是我的班主任是个GTO式的麻辣教师也是很令人期待呐。”

  听到她的话我在心中暴寒,别说外星人教师了……GTO就够超现实了……那可是我梦想了多少年的啊……

  见我们的班主任魅力十足,迅速得到了在座同学的一直好感,她就这样缓缓的走到讲台上,看了一眼讲台下的学生们,似乎看到我这边(后来我才知道,其实不是看我,是我想太美了),笑了笑,啊,那种笑容,绝对比耶酥的讲道唐僧的烦人实用百倍不止啊!只是,她干什么朝这里笑啊?于是我开始假设各种可能,反正就是胡思乱想啦。

  她拿起红色的粉笔,转过身在身后的黑板上写下四个特大的粗体字“创新教学”,然后又用白粉笔写下自己的名字“东方御”。 真是魄气十足的开场白啊,相信在场的没有谁会忘记下面的自我介绍的。

  她右手往后一拍黑板,面对着我们,身体向前倾,有力地说道:“从今天开始,我就是你们的班主任,以后大家要好好相处哦,我叫东方御,以后有什么大小问题都可以随时来找我的。”

  绝对性威严的气魄,同时又不乏礼貌。

  她望了望一时无语的教室,用一张笑脸说了句有点玩笑口气的话:“大家对我不用太拘谨的,其实

我是个比较随便的人啦,如果你们喜欢,也可以称呼我为“御姐”的,课堂上我们是师生,课下我们是朋友嘛。”

  相信这句话的力量,就算是一向镇定的小羽的眼镜都能跌下一寸,说实话,我打包票,全世界不会有人,甚至连火星人都没有会反对称呼她为“御姐”的,因为她的的确确是御姐的存在体现,不过这里是学校啊,她是在教坏小孩吧(其实我根本打心底就认为,这根本不存在任何负面影响)。

  不过想一想,其实这似乎也没什么不对的,如果称呼她为姐姐的话(称呼她为阿姨的人可以被立即拖出去凌迟处死了,而且家属也不许索要国家赔偿),按名字看来,“御姐”也是理所当然的了,啊,难道这女人,是为了让后辈称她“御姐”才把名字取为“御”的吗?不然也太凑巧了吧,实在有点匪夷所思……

  算了,因为我开始相信,后面一定还有更令人匪夷所思的事在等着我。

  虽然东方老师的开场白让那些看似正常的学生大吃了一惊,不过要说正常和不正常应该如何区分的话,大概会选择这所高校的都多多少少不能算是一个正常人吧?

  只是有些是很不正常,而有些是有点吧?说起来怎么就有种孤独感呢?也许是我把自己当成了正常人看吧,既然如此,我是该一起陷入“不正常症候群”呢还是自己孤立一人呢? 难道我是在逼着自己做疯子吗?会逼自己做疯子的人一定是疯了,那么……

第四章 怪异的自我介绍

  相信东方御这个班主任是位不分年龄段的人都会喜欢的女性,主要是从她的语言中听出来的,要是其他老师的话,大多都是无聊地自我介绍后又无聊地推荐自己辅导的社团,最后又无聊地要求我们作为她的学生要如何如何的,反正就是坚持着把无聊贯彻得更无聊,而东方老师的话,她甚至连那个“创新教学”到底在哪里创新都没作任何解释便pass了。

  “那么,大家轮流介绍一下自己吧。” 她突然冒出这句话。因为应这样的发展很常见,再加上我早有心理准备,所以并不觉得惊讶,就我所猜想的,十有八九是她没有准备点像老师该说的话吧,这是极有可能的。

  先从依座号男女交叉排好的左手边一个接一个站起来,再报上自己的名字,毕业于哪个初中

,以及其他的事(例如兴趣或喜欢的食物等等)、有的人讲得含糊不清,有的表现得相当不错,有的只是讲些冷笑话让教室里的温度刹时降了好几度……

  还好我坐的位置比较后面,有点时间准备下见得人的台词,嗯,我该说点什么呢?难道要说“我是一个平凡的高中生,却因为老爸的逼迫下无奈的进入这所传说中的学校,又分配进传说中的班级(当年的杨威立元帅便是一年二班的),遇到了传说中的美少女同学碰上了传说中的GTO老师”。

  啊,哎哎,这么说肯定冷场的啊……

  不过,好象所有人的自我介绍都大致相同的样子――名字、兴趣、目标或交友方向,会这么简单还有点让我想不到,因为我本以为会有眼镜男起立大喊我是萝莉控,最喜欢女仆装,又或是军事爱好者一拍桌子大喊我要成为杨威立那样的无敌元帅,去征服世界,再或是智商200+的天才冷冷说我来自宇宙间距地球3200亿光年的的U2星系外星人,到地球来的任务是观察人类的进化……

  该庆幸吗?看到小羽也是按部就班的有样说样,我也不能搞特殊吧?

  后来,渐渐接近我的座号了,真是紧张的时刻啊!!大家应该了解我的感受吧?将脑中构思的最低限度台词流利地讲完后,被一股终于结束了的解放感包围的我重新坐回位子上。

  紧接着,身后的那个女生了站起来。

  她会说些什么呢?顾着想自己的,刚刚都把身后这个极特殊存在的存在给放一边了,说真的,还挺期待她说点什么一鸣惊人的话呢,大概是感兴趣,只是感兴趣,别误会,我应该还没那么快就被传染了才对。

  相信我一生都不会忘记这件事,她说出了接下来这番引起莫大骚动的话。“我毕业于卧龙市黄浦中学,名字是夏灵梦。”直到目前为止还很正常。因为转头看她实在太麻烦了,所以,我干脆看向正前方,听着她用清亮的嗓音自我介绍。

  “只要有趣的事我都感兴趣,只要有趣的人我都喜欢,如果你们之中谁要跟我告白的话就请确信自己有过被外星人绑架的经历或是能够自由使用超能力之类有趣的事后再来找我,当然,无论你是正太、萝莉还是大叔、御姐,以上!”

  听完后,我实在忍不住转过头去想确信下到底她还是不是我刚在学校车库遇到的那个女生,结果自然是一

  这位叫做夏灵梦的同学以十足挑衅的眼神缓缓巡视室内一周,最后瞪了下嘴巴大张的我片刻后,便笑也不笑地坐了下来。

  刚刚那是噱头吗?相信所有人此刻脑海中都充满了问号,犹豫着该怎么反应才好吧?

  “这时该笑吗?”没有人知道。就结果而言,这既不是噱头,也没有任何笑点。

  沉默的妖精在教室里飞舞了近一分钟后,台上的东方老师终于第一个缓过了劲来,轻轻的摇头过后便微笑着指名了下一位同学,刚才一度僵硬的空气好不容易才恢复正常。

  乍看之下完全无害的乖巧女高中生突然说出那种略带自负又莫名其妙的话多少都会让人感到惊讶,虽然这一整天中我都在惊讶和感到不可思议间度过,莫名奇妙的多了一个妹妹,莫名奇妙的碰到了相识的老同学,莫名奇妙发现了一个类似GTO式的性感女老师,更莫名其妙的遇到这个叫做夏灵梦的高中生美少女。

  也许有人说,“命运”这种东西,便是相信者的幸福。对此我深以为然,就算这一切都是暴风雨前的宁静也无所谓,反正我内心深处总是那么不甘平凡,只是不要危及生命就好。

  恍惚间这一天便如流水般过去了,由于坐在我后面的夏灵梦同学自我介绍时所说的话太多于惊世骇俗我也不便再先去跟她搭讪,毕竟我可是个正常的不能再正常的高中生了,要是被误会成怪人可就不太好了。

  放学的时候我的手机终于接到了老妈从美国打来的电话,直到这个时候我才知道我的那个自称是我亲妹妹的女孩的由来。

  原来她是我老妈跟老爸去美国时所生下来的,今年她才11岁,也就是说我大了她整整5岁有余,更说明了我有个亲妹妹这个事实被隐藏了11年之久,实在是可恶之极!

  “怎么样?还有什么问题吗?有个妹妹的感觉是否很棒呢?我记得你以前可是经常吵闹着要个可爱的妹妹呢?”电话那头传来的是老妈充满奸笑的揶揄。

  “一个正常人被欺骗了11年之久,相信谁也不会感到高兴吧,话说回来要是以后分财产我可是会少分很多呢。”

  “真无情啊,原来我心爱的儿子是这么冷血的人,我这做母亲的,哎哎……”

  “好了……开玩笑的,说吧,为什么现在才告诉我这件事。”

  “这个啊,如果我说

之前是忙工作回国的时候忘了告诉你,这个理由应该可以接受吧?”

  我沉默了半响,“那为什么不让她在国内念书?”

  “因为美国的教育环境比起国内要好很多又方便我照料啊,况且我曾经要你转到这边来,你这小子可是一万个不愿意。”

  “那为什么现在又让她回来了?让她继续在那边读下去不是更好吗?”

  “这个嘛,怎么说呢,也许是祖宗保佑吧,你这个妹妹实在聪明,今年便拿到了美国麻省理工的数学博士学位,也就是说她已经毕业了,听说国内还有个哥哥便强烈要求我们把她送回国内与你见面啦。”

  “………………”听了这话我真不知道说什么好了,这个莫名其妙的妹妹竟然还是个数学天才,要知道我的数学可是糟糕透顶啊。

  “那她回来总不能天天玩吧?我可没时间照顾她,况且蓝姨又莫名其妙的走了。”

  “放心好了,我们已经拜托人联系好学校了,虽然她拿到了博士学位却从来未上过小学,这次刚好让她去读小学五年级,也算是体验下学生生活。”

  “这样也行?根据国内的一些专家所分析的情况,我这个天才妹妹很可能会不适应小学生活吧,毕竟学历差太远了,我怕她会感到不适。”

  “没问题,没问题的。这些事就不用你担心了,你只用好好照顾好她就行了,另外你的户头上我已经让你老爸汇了300W过去,相信应该够你们用的了。”

  此时的我是应该高兴还是应该忧郁呢?300W?真是够奢侈的,虽然感慨有这么多金钱够我花费,可是遇上了这种甩手掌柜般的父母我委实高兴不起来。

  “你们什么时候回国?”

  “这个很难说,你要知道你老爸和我都有事要办,一时半会是回不去的,就算回去也待不长。”

  “那么就拜托了,一定要好好照顾妹妹喔,等我回国时一定会给你带礼物的,BYEBYE。”

  随着电话挂断时的忙音传来,我只好无奈的收拾好书包准备去超市买些食物回去做给妹妹吃以履行好我身为哥哥的使命。

  ――这就是我高中生涯的第一天,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莫名其妙,当然也是我与她的相遇。真令人难以忘怀,我真的很想相信这一切都只是偶然。

  高中开学的第二天早晨,我一面分辨着适才的梦境与接踵而至的现实,一面幽幽醒转。

  光线自高处的长型窗户透入,让我的卧室开始显得有些明亮起来。

  总之,现在是太阳刚升起不久的时刻…约莫清晨六点左右吧?由生理时钟和日出来推断,应该是这个时间。这个推测的误差我想不会超过十五分,但即使超过一个小时,我也丝毫不会觉得困扰。

  「起床吧。」 这是我的第一个想法。

  我一边低喃,一边缓缓挺起身子。慢慢的我的脑中开始慢慢回想起昨天的事来,越想越觉得还真令人丧气。

  不…。。。或许也没啥好丧气的吧?

  我将思维频率从丧气模式切换至正常模式。

  我看了看手表,想知道现在的正确时问,但液晶画面没有任何反应,看来是睡觉的时候电池没电了。不,电池才刚换没多久,或许是其它原因造成的故障。这样的话 ,还是拜托钟表匠修理比较妥当。

  我转转刚睡醒的头,做做简单的柔软操,接着步出房门。

  目的地是我那个亲爱的妹妹的房间。

  没一会我便走到了房间每口,我先轻敲两下,接着将门拉开。

  房内是一个广大的空间 ,应该是纯白色地毯、纯白色壁纸与纯白色家具让空间显得更加宽敞吧,连我也晓得白色真有扩散光线的能力。

  我这个妹妹特别喜欢白色,所以自然选择了这个在我看来很不怎么样的房间。房间中央放置奢华的沙发与木制茶几,挑高的天花板上挂着枝型吊灯,床铺则是中世纪贵族电影里经常出现的那种附有顶盖的白色大床。

  在我看来这种腐败到极点的房间如果能睡得安稳才怪,不过我亲爱的老妈却十分喜欢,看来我这个妹妹继承了我妈的光荣传统……

  看上去还没发现我进来的妹妹此刻正在纯白床单上好梦甘甜。

  我望向墙壁上的华丽古董钟(为了符合风格,当初我老妈连时钟也贴心地选用白色系),一如先前推测是六点多。我一面思考要采取何种行动,一面在床边轻轻坐下,贪婪地享受着地毯的松软触感。(也这有着房间里的地毯值得我感觉良好了。)

  这时,妹妹突然翻了个身。接着微微睁开了眼皮。

阿林啊?”(可恶,明明昨天还是老老实实的叫我哥哥的,都怪老

一九八九,那是个骄阳不稳的年代,母亲在赶往医院的途中迷了路,大晚上的把我生在了坟地。

人说生时命贱如狗,往后那是要成龙成虎的。

可我出生后,却总会莫名奇妙的生病,就是大医院都没能拿我怎样,病危通知书多得被我叠起来,订成作业本。

为了让我能活下去,母亲拜访了许多的人,想尽了各种各样的土办法、偏方,最后才找到了个能掐会算的先生。

先生说,我出生前就让人给算计好了,阴年、阴历、阴时、阴地、阴鬼接生,天生阴气重重,招厉鬼,还说这种命叫什么‘阴尸鬼命’,根本没得解,就算用尽办法也决计活不过七岁,死后,还会给那心术不正的人养成‘血衣小鬼’,驱来害人。

母亲听完傻了眼,想到我死后要还要变鬼去害人,顿时浑身发毛起来,忙求那算命先生救命,算命先生本来还怀有恻隐之心,可掐指一算后,立即就背着行囊飞也似的逃了。

母亲哭得昏死过去好几次,最后想起了能给人驱鬼祛病的外婆。

外婆是鼎鼎大名的仙婆,当年文化大革命扫除一切牛鬼蛇神,为了躲过批斗遁入了深山老林中,无影无踪。

母亲倔强,当时就抱起病危的我,沿着外婆当年进入的深山老林的老路走了三天三夜,吃尽苦头,还好,天见可怜,最后还是让她找到了外婆居住的地方。

外婆从母亲手里接过了我这外孙,高兴得泪眼婆娑,可随后掐指一算,当时就跺起了脚大骂起来。

“哪的小畜生,敢害我宝贝外孙的性命!”

母亲还以为是在骂她,吓得跌坐地上,哭得一塌糊涂,当然,那是后来母亲描述,以外婆平稳的性格,事实是否如此就不得而知了,不过每每她添油加醋的说起来,我都会给当时霸气测漏的外婆燃得心生崇拜,或许也是我喜欢和外婆亲近的原因。

明白我被人下了咒,外婆立即就开坛做法了,不过这可不是为了给我驱鬼治病,而是‘自作主张’的给我娶了个童养媳。

不管外婆的方法对不对,我因此再也没灾没病,过起了安生日子。

很多人也可能会说我不识好歹,居然用了‘自作主张’这种词汇,要知道现在这世道,三四十岁还没交过女朋友的大有人在呢,小子你毛都没长齐就有媳妇了,还有啥不满意的?

其实,我是有苦衷的,我这个‘童养媳’和大家心里想的不大一样,不是因为她不够漂亮,或者人老珠黄,而是这么多年来我根本没见过她!

可外婆说:她一直就在我身边。

后来,隔壁家装了铁锅盖,能接收的电视信号也有好几台,看过了不少古装剧后,我也慢慢知道了童养媳是怎么个回事。

童养媳,那是旧时老百姓把养不起的女儿,卖给富户家小孩做媳妇的畸形包办婚姻,年龄相差都较大,若妻若姐,不过迎娶童养媳的小孩通常都会被照顾得很好。

可我娶的童养媳却看不见,那可就邪门了!

当时只有七八岁的我就觉得,既然我有个媳妇姐姐,怎么的,你也得让我见着不是?

所以缠着外婆就问了许多关于看不见的媳妇姐姐的事,不过,外婆却老是看着我身边空无一物的地方温柔笑着,让人摸不着头脑。

因此有一次,气不过走路摔跤没人扶的我和外婆打趣:“外婆,你说我有童养媳,是我明媒正娶的妻子,可实际我见都没见过,我摔地上了都没人扶我,那是有名无实,如果以后我找到喜欢的人了,一定娶做真正的媳妇!”

我记得外婆当时脸色就变了,忙让我不要胡说,说就算我有喜欢的人,也只能纳妾,不能娶妻。

倔强的我当然不会乐意:“不能娶只能纳,那哪家女孩子愿意给我做妾?”

原本安静的外婆看我发倔,就给我唬得一愣一愣的。

不过马上我就吃了苦头,身边忽然阵阵阴风朝我吹来,回想起来,我那时差点没吓死,赶紧跑去抱住了外婆。

最后外婆让我说‘我是开玩笑的’,阴森森的感觉才随之不见。

所以从那时候起,我就开始感觉身边确实有着我看不见的‘东西’存在,也着实睡不着好些日子。

至于第一次见到她,我想,应该是在我十二岁那年去到镇上读书的时候。

南方夏天的天气格外的炎热,小镇更是犹如蒸笼一般,我们这群孩子下了学,就喜欢背着学校结伴到附近的小河小溪里游泳。

那天,张一蛋和我,加上隔壁班共六七个孩子,在其中一个叫黄东的孩子的建议下,去他家附近的小河边比赛游泳。

张一蛋和我一样是从外婆住的小义屯里出来的孩子,原名张元义,因为小时候贱兮兮的,老喜欢光着屁股,小伙伴们看到他其中一个蛋儿特别大,把另一个遮住了,就都戏称他为张一蛋,不过他倒也不在意,甚至引以为豪。

大略略的傻缺性格也有些好处,让张一蛋在同一年级里交了不少的朋友。

我与他相反,继承了母亲有些倔的性格,不过在外婆的抚养和影响下,做事倒比母亲多了些不急不躁,因此,老成的我和小伙伴们就没有多少共同语言了。

不过张一蛋人很激灵,从小的耳濡目染让他知道我这个人是出了名的邪门,遇到危险事总逢凶化吉,因此他老是喜欢赖着和我玩,游泳这种事情当然不能不带上我。

穿过茂密的果林,我们一群孩子就来到了黄东家不远处的那条小河。

这条溪流是越南那边过来的分支,水流宁静却宽阔深邃,不过并不能难倒我们这群擅长游泳的孩子。

才到了目的地,大家都脱了个精光。

我也准备要脱衣服下河,可我才脱了一半就感觉背后阴风吹来,顿时打了个激灵。

这种情况在我懂事后并没有出现几次,但是每一次,都会使我寒毛直立生出警惕。

可我看着两三个孩子下了水,在平静的水面里嬉戏,玩得欢畅之极,热得我脾气再好也有些燥了。

张一蛋是一丝不挂了,扯着我要我下河:“天哥,咱也去!”

照着以前如果背后吹阴风,我就要立即掉头离开才是,可今天我就不高兴了,十二三岁,老师都说这个年纪正是叛逆期,凭什么我就不能任性一回?

黄东是隔壁班的孩子王,一看张一蛋这班上的带头大哥居然‘天哥、天哥’的叫我,就有些不大看得起我拖拉不敢下水:“夏一天,你咋了?你是不会游泳呢?还是怂包怕死呢?”

“黄东,你找整呢?我天哥会怕死?”张一蛋瞪着眼说道,不过还是小心的看了我一眼。

我想着不能认怂,犹豫的向后看了下,也就脱掉了衣服,跟着张一蛋下了水,不过我并没有立即开始游泳,而是站在只有小腿深浅的地方看着他们玩耍。

“妈的,这小子其实就是怕死,对吧东哥,还是东哥胆子肥。”

“嘿嘿,还用说。”黄东不屑的看了我一眼,就带着其他小伙伴游向更深处,顺带还回头说道:“张一蛋,不是自己地盘你就怕了?敢不敢和你天哥组队跟我们比赛过河?”

“傻缺,敢和我跟天哥比过河?”张一蛋心里有气,他是村里有名的‘飞水鱼’,游得飞快,而我游泳也是一把好手,两人组队过河从来就没输过,所以立即就要约我过去和他们俩比划。

我刚想和张一蛋走,可这时,一股诡异的力量却猛的拉着我,我甚至已经察觉到冷冰冰的手把我穿着的小内裤扯得变了形。

我伸出双手向后去捂快要见光的屁股蛋,结果嗤啦一声,内裤都差点裂开了,我气得转头想大骂整我的人,结果看向后面,却哪有什么东西。

但再回头时,我立即看到眼前的水面有个红色的人影出现在我背后拉我,只不过水面在我们这群孩子的嬉戏下荡漾,并不能看清她的模样,不过也足够让我害怕了。

我立即想拉住张一蛋,也不让他下去:“一……一蛋,别过去了,快,快上岸。”

原本过去的张一蛋见我表情铁青,立即就跑了过来:“咋了,天哥,你没事吧?”

“我感觉有些不大对,你看这河是不是太安静了?”我随便找了个理由,往河岸四处看去,也没看到什么能阻止我下河的东西。

小义屯人口不多,张一蛋当然知道外婆的事迹,所以对我是言听计从,立即害怕的说道:“天哥,那你看到啥了?”

“不知道,反正咱还是立刻上岸好了。”我重复说到。

“喂,班上的!都和我上岸!”张一蛋立即招手和剩下两个同班的说道。

“哈哈,138班的都是胆小鬼!”黄东看到我们班的都上了岸,立即嘲笑起来。

“还说和我们比水战?战个鸟呀,回家吃奶去吧。”黄东的小伙伴也讥笑着我们。

两个同班的虽然因此也有点看不起我,但不敢对张一蛋有任何异议,赶紧到了河岸上。

我没有理会讥笑,到了岸上,那股阴冷的感觉才消散了不少,我喘着粗气朝着河中看去,却看到黄东不远处的水底下忽然有双惨白的手如同投降一样,正在水中浮浮沉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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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那具尸体的瞬间,我吓得脸色苍白,外婆说过,遇到浮尸,无论怎样都不能下河,而遇到这种看起来像是投降一样走在河里的尸体,除了马上远离河边,还得赶紧逃命!

张一蛋沿着我的视线,看到了不知什么时候快速出现在黄东身边的诡异尸体,立马大嚷大叫起来:“妈逼的,你傻呀黄东!快点上来呀!没看到旁边有死尸么!”

小伙伴都吓傻了,黄东也是脸皮发白,不过他家就住在这条河附近,河上漂有浮尸这种事情也不是第一次看到了,仗着他是班里的孩子王,黄东立即绷着脸大胆的说道:“怂包的张一蛋,还说蛋肥胆大,咋那么怕死,死尸都没见过?这条河哪个月不飘来一两条?”

话刚说完,他就眼睁睁看着旁边那位小伙伴如同消失一样被扯下了水底,水面上立即出现了一串泡泡!

黄东吓得脸都绿了,张大嘴巴刚想呼救,却觉得有什么抓住了自己的脚,一股巨力把他往水里拉!他住在河边,水性不可谓不好,一开始他还觉得只是让水草挂住而已,然而等他想要划水逃离时,却嗖的给拉下了水底。

“黄东!”张一蛋极有义气,看到小伙伴被扯入水里,本能顾不上什么,立刻就要下水救人。

我在水岸上眼睁睁的看着黄东和他的小伙伴给那具诡异尸体扯入水里,却丝毫没有办法,除了没有办法,背后那股阴冷的感觉也再次强烈起来,那几乎算是警报了。

“一蛋别送死!快跑!去找大人来!”我拉起张一蛋就跑,因为刚才已经看到那具诡异尸体黑洞洞的眼眶似乎正看着我,如果再继续待下去,绝对会出现一些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

张一蛋都被我拖着跑了,几个小伙伴都别说去救人了,没命的哭着跟我们跑,最后找到了岸边的大人,还报了警。

我没敢跟去,远远指着落水的地点,还拉着张一蛋也没让他去。

第二天,校长就沉痛的通知我们,黄东和他的小伙伴都淹死了,随后我听大人们说,捞上来时两人眼珠子都是睁着的,去捞他们的大人也死了一个,直到警察来了才平息了这件事。

张一蛋和几个小伙伴都庆幸自己捡回了一条命,随后对我是言听计从,也没敢再去河里游泳了。

那时候我就想着,拉着我衣角的水中倒影,会不会就是外婆给我娶的童养媳?

她难道不是人,而是鬼?

为了弄明白我那看不见的媳妇姐姐,小小年纪的我开始好奇起外婆的法术来,并且在随后的多年里研究了她所有的老旧存书,读到过很多驱鬼、招鬼、甚至养鬼的新鲜妙法。

外婆虽然知道我在研究她的东西,不过却不知为何没有阻止我。

不过可惜的是,就算我明明知晓这些异术,但直到我上了大学,加入了工作,我也没能有机会去施展,验证。

至于为什么,或许那是没有机会,也或许是以前我的生活里有着无所不能的外婆,现在有着我那看不见的媳妇姐姐时刻的‘预警’而变得古井不波,因此我没有施展它们的机会吧。

然而,本该随着时间而慢慢忘记的术法,却随着外婆的去世,让我不得不去使用它们,甚至因此而酿出大祸,滑向了被人称为‘养鬼道’的阴森职业。

那年的七月十六,我二十多岁。

我收到了外婆寄给我的信,信上说,她活不过七月十四,并嘱咐我不能奔丧,不能再回村子,忘记村子里的人和事,老死都不要回来,如此这般,才能平安大吉,安稳余生。

信是母亲转寄给我的,以信件的指定日期和现在的日子算起来,如果我相信信里说的话,那外婆已经去世了两天。

除非是被人定下死期,或者是自杀,常人才能确定死期,外婆在我的印象里几乎无所不能,怎么可能会给人定死期?

外婆住的地方偏僻,不通电话,母亲住在县里,常会去看望她,只有她最明白外婆的近况。

所以我没有相信信中所言,而是用手机拨通了母亲的电话,把信的内容转告了她。

问了外婆近况,譬如外婆是否最近曾有病发老年痴呆症的迹象,村里的亲友是否还安好,有没有邻人和外婆发生矛盾云云。

母亲接到我的电话,很惊讶,却不以为然,她说前段日子刚刚去看过外婆,身体很好,嘱托不用担忧,回来时还给了她一笼鸡蛋,两袋糯米,邻里关系也不错,告别时顾盼相送,温情备至。

我听完皱了皱眉,骤然想起前天晚上外婆的托梦,心中不安。

七月十四的后半夜,我梦到外婆来看我,她脸色苍白,肩膀上坐着个面色同样白惨的红衣小女孩,笑着一直向我招手,却一句话都没有说。

我想走过去,可媳妇姐姐的手一直拉着我,我想回头看她表情,不过根本不能转头。

醒来时,我满身是汗,却莫名难过。

二十多年里每每遇到危险,正是媳妇姐姐让我屡次逢凶化吉,可梦到底代表着什么?外婆怎么了?

反复看着信件,我考虑了良久,决定回外婆家,近一年的时间没有回去,就算危险,我也顾不得这么多。

而且信里的字很潦草,是外婆特有的笔迹,其中藏有一道老旧的黄纸符,上面有褐黄的字迹。

我看过这类纸符,是用人的鲜血写成的,随着时间改变了颜色。

早年我就常拿着外婆的纸符书籍玩鬼画符的把戏,所以对这些东西很敏感和熟悉。

仔细的研究,我甚至还看出了这枚纸符的作用,那是以前我从外婆的书籍上看过的,叫做‘通阴符’的东西,它避妖邪,通鬼神。

重要的是,它是用人中指的精血书写的,折阳寿,所以归类于比较霸道的符箓,非到万不得已,不会有人去画或者玩弄这种东西。

或许是外婆寓意让我避开妖邪,不要飞蛾扑火,也或许只是为了保护信件的安全,不过无论如何,这反常的举动都让我感到担忧。

加上我现在打工的地方是一处商场的画廊,生意并不景气,老板也时常因为我的沉默寡言而威胁炒掉我。

这件事给了我一个契机,所以我什么都没有交代,余下的工资也没拿,下工回出租房时我就打包行礼,坐上了回外婆家的快班车。

母亲居住的地方和外婆住的村子方向并不一样,所以回去的事情就没有通知她,其实我也是怕她担心,因为这次我的预感也不太好。

预感这种东西,可以归咎到第六感上,解释不通,冥冥中往往是先见之明。

外婆的村子只有二十几户人家,也就是我说的小义屯,它坐落在深山老林里,交通工具难以到达。

如果想要进村,要从扛龙村走好几公里的泥路,因此一到下雨天,就寸步难行。

我转坐面包车来到扛龙村时,顺风顺水,并没有撞到下雨天,只是雾有点大,朦朦胧胧的能见度并不高。

看了看手上的电子表,下午6点,天色不是特别难看,南方天黑迟,八点后才会全黑,所以照着时间段,如果进入外婆的小村屯,或刚好天黑。

倘若外婆没事,那我还能吃上一口热饭。

这么想着,我背起简单的包裹,朝着小路打算回小义屯。

“小伙子,这么晚了,你要去小义屯?”

看着我沿着村子的偏僻小路走去,在面包车里下来的老人好心问我。

“晚了,不如在村里住一晚吧,这条路晚上不是很好走。”老人提醒我,脸上有股子犹豫在里面。

我知道他想说什么,小义屯交通不便,是这块地皮最后一个村落,外面的人不是走亲戚根本不会进去,加上外婆名声在外,时间一久就有人说小义屯阴森森的,有不干净的东西,所以到了晚上,无论多赶时间,多着急的事情,都没人敢走小义屯的夜路。

不过那是他们不知道小义屯的境况,毕竟我人生的大半时间就住在那里,里面没有我不认识的人,想起以前在镇上读书,回来时常常就是五六点了,再回小义屯,八九点就正常不过了。

年纪小,没见过真正的山魈鬼魅,胆子就大得很,关键是我走夜路外婆都不说什么,我也习以为常。

老人见我坚持要走,表情也不似开玩笑,就不敢再说什么,这片土地,没有人喜欢管束别人,特别是要去小义屯的人。

小义屯是什么地方?传说建国以前的以前,小义屯往里走还有个小镇,当年一场瘟疫带走了所有的活人,而小义屯本来连屯都叫不上,只是小镇外一处囤尸的义庄,足足荒废了不知多少年,直到外婆到那里后,才有了小义屯这个不满二十户人家的地方。

当然,我也是以前听邻居的张老头讲古说起,并没有把这件事当真。

夜凉如水,小路狭隘而难行。

灌木和树林茂密如昔,夜风吹拂时,哗啦啦的响,偶尔夜鸟啼鸣,说不清的阴森。

雾蒙蒙的山路,六七米外就看不清什么了,就算迎面里走来熟人,如果没有脚步声,也就看见个影子。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一阵听起来像是脚步声,也像是动物横过灌木的声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就在身边响起,我并不是什么善男信女,听到这个声音也停下了脚步,生怕是山野草蛇从旁边借路,就折了一根树枝在手中。

不过我停下时,声音也停了下来,这让我很意外,想起以前回来,也常有小伙伴这么捉弄我,我心中又生出一丝玩味来,继续迈起了步伐。

我走动起来后,声音也继续的响了,我觉得会不会是张一蛋那货,这家伙小时候常常夜里出来抓田鼠,遇到熟人走夜路还不忘捉弄一番,不过现在听说他现在娶了个媳妇,该不会今天给媳妇儿开小灶,出来抓老鼠的吧?

在雾中穿行,行进间,一个黑色人影拦在了路中间,我远远看到他的背影,脸色就沉了下来,这不正是小时候玩得还不错的张一蛋么?


“一蛋,你在这干什么?你想吓死我呀?”我不禁有些恼了,看着他的背影,也没准备走近,因为我感觉到前方似乎有什么东西,是我本能里不想靠近的。

而媳妇姐姐的手仿佛也在后面拉着我,只是我知道就算猛然回头,也不会看见她。

“是天哥么……天哥……你别回去了。”

张一蛋拖着颤抖的声音和我说话,他没有转过身来,背影里,他穿着脏兮兮的衣服,像是泡过泥水一样,而鞋子是纸糊的。

我听着他的声音不大对头,脸色有些难看:你小子,没事打算扮鬼吓我么?

寻着人影,我真想踹他一脚,好让他下次晚上别他妈的吓人,不过等我想要靠近时,一阵阴冷的风好巧不巧就在眼前刮过,雾气瞬间挡住了我的视线。

我立即停住了脚步,而等到雾气散开,哪里还有张一蛋的影子?

我低头沉思,该不会是我产生幻觉了吧,还是张一蛋近些日子天天蹲附近抓田鼠,赶巧捉弄着我玩儿?

感觉离小义村不过还有小多半的路程,虽然我觉得刚才的事情有些灵异,不过,我没有打算返回扛龙村,因为我转身时,我再次察觉到有东西拉我的衣角,而且比回小义屯的方向更加强烈。

就算能够知道危险的存在,但有时候我也不得不在两个危险里选择其中一个相对较小的。

所以,我只能硬着头皮回小义屯。

站在原来张一蛋站过的地方,那里是一滩湿漉漉的黄水,我不知道还算干燥的路上水是哪里来的,腥臭味有些刺鼻,看来张一蛋这货没准掉臭水沟里心情不爽,要拿我来开涮呢。

媳妇姐姐的警告,张一蛋诡异的消失,让我对这次的夜路生出了不详预兆,一路走下去,我开始注意起周边的环境。

不过再走了半个小时,诡异的事情就再也没发现了,我的心稍微放了下来。

眼前,浓雾渐渐的显现出了两米宽石桥的样子,我心中本来提着的大石终于放下。

那是叫‘思桥’的古桥,听村里老人讲,小义屯建起来时它就已经存在了,他们都说那是建国之前,我觉得,那应该是小义屯还是义庄的时候。

不过不管它年代几许,桥的另一端就是村子,我能隐约看到村子昏暗的灯火。

我抚摸古桥,犹记小时候,我就是和张一蛋还有其他小伙伴在桥下的河流游泳,那时小溪河水清澈,能看到水底的鹅卵石。

就着夜光,我怀念的朝着桥下看去,这一看,却让我寒毛都炸了起来!

桥底下,一群僧人打扮的人拿着竹竿往岸上捞着尸体,而几个孩童排着队,蹦蹦跳跳的念着童谣跑过河边。

“千朵花,万朵花,飘飘飘,洒洒洒,堆呀堆,堆雪人,不怕冷,不怕冻……”

这些尸体有儿童的,有妇女的,也有老人的,他们在水里泡得有些发白,甚至有的脸上都爬满了蛆虫,不断蠕动的死状十分可怖,捞上来后,僧人把她们叠成了小山,由另一群僧人做法事,洒符水,再埋起来。

后面媳妇姐姐猛地在拉我的衣角,原本想要走近的我一下子就止住了脚步,我惊得动弹不得。

一阵冰冷的水雾刮过,我再次往桥下观看,却发现什么都没有了!

水还是潺潺流过小桥,那些僧人、孩童也像从来不存在一样,我狐疑极了,难道是因为我太累了产生了幻觉?还是大雾生出了传说中的海市蜃楼?

可童谣是怎么回事,这海市蜃楼还能传音千里?

“天哥!你怎么还站那,快回村吧。”

正在我纠结桥底异象时,少女的声音在桥的另一头喊着我。

我被喊声吓了一跳,我猛的转过头,松了口气,原来是儿时的跟屁虫郁小雪。

当年还是个挂着鼻涕的女娃,而现在已经有了漂亮少女的模样,如果我没记错,她今年应该有十六七岁了,之前她还来信和我说想去广东打工,被我以她年龄不够没有身份证为由制止了,毕竟我不能让屯里仅剩的‘硕果’出去让坏人祸害了。

我正看着她发怵,却发现她家门口还站着她的父亲,那是郁根叔,根叔目光呆滞的看着我,没有说话。

小义屯在外婆到来的时候还是个荒地,数十年里陆陆续续才有了人气,所以外姓人很多,来自五湖四海。

“你怎么来了。”我打着招呼,朝着她们家门口走去,想和根叔打声招呼。

小雪却跑了过来,难过的跟我说:“天哥,你怎么才回来啊,婆婆都走了两天了,我们还是去婆婆那吧。”

听了这话,我的心瞬间就沉了下来,看来,该来的还是来了,外婆真的是去了。

眼睛有些控制不住的要流下眼泪,不过很快我捏了捏眉心掩饰了过去,觉得要哭还是在灵堂里哭罢。

根叔没有和我们一起走,只是默默无语的站在远远的地方看着我,我不知道原本对我嘘寒问暖的根叔怎么会变得沉默寡言。

天色彻底的暗了下来,路过时,我发现家家户户的电灯早早就亮着了,但仍然大门紧闭,这倒也不奇怪,因为村里没有路灯,天黑下来后基本就没人愿意走动了。

不过除了根叔,我还发现其他邻居都远远站在门口看我进村,我离着他们还有一段距离,也就没去打招呼,心想你们倒是能知道我回来了。

我匆匆的走到了外婆的家门前,门口已经挂了白,灵堂也布置好了,门口是纸扎的马,还有一男一女的纸人。

除此之外,却没有一个人在附近,如果是往常的规矩,应该会摆上三五桌,亲戚邻居聚在一起说说话,喝喝茶什么的。

不过我想,外婆是受四邻尊敬的神婆,去世或许也会有别他人。

两扇门各自贴着两张外婆画的门神,样子七拧八扭的,不过落笔非常的苍劲有力,门柱上还有写着外婆的姓氏,名字,生卒年月时间的白纸,我只看了一眼,就发现那也是外婆自己写的,字迹潦草之极。

看来,她预知自己大限的事情是真的。

大厅里,一口红纸糊着的棺材安静的躺着,那是正常去世的老人才会有的待遇。

里面没有人守灵,棺材前面的香也烧完了,还没来得及难过的我心中咯噔一跳,守灵香是不能断的,难道没有人来上香?

我看了眼郁小雪,她摇了摇头,脸色有些苍白:“天哥,刚才……不是,就几分钟前我才刚点的,看到你在村口才去接了你,这怎么又没了?”

外婆的房子属于村子里较高的位置,旁边也没有紧挨着的邻居,所以能够看到村口,郁小雪发现我回家也属正常。

看来现在的商人良心大大的坏,往死人身上赚钱,连香都要作假了,烧得也太快了吧。

我赶紧跨进家门,可跨进去的一瞬,我不由浑身打了个冷战,感觉有阴风四面八方吹来,而媳妇姐姐也仿佛拉了我一下。

不过我没有选择的余地,外婆去世,给她上香是必要的,我义无反顾在棺材前面跪下,点燃了四根香火。

甩灭后,在前面灰盆里上了三根,后面的灰盆上了一根。

我松了口气,看来媳妇姐姐也不是全对的,我这不是没有出事?

我起身后,选了棺材左边的草席坐下,而郁小雪左右看了眼,见我坐下后,缩了缩脖子也走了进来,然后坐在了棺材的右边。

虽然没有直接戴孝,不过郁小雪和我一起守灵并没有不妥,以前邻居的老人去世,我们也会偶尔和事主好友坐在棺材旁聊天。

况且她家和我们家的关系不错,我不在的时候,郁小雪常常缠着外婆,叫她‘婆婆’,因为外婆家从来不缺糖和饼干,郁小雪是个小吃货,偷吃外婆供奉神灵的祭品也就是常有的事了。

外婆的去世,让我俩心里空洞洞的,一下子就失去了主心骨,虽然好久不见,可也没有能说上话的事。

里面外面都安静得可怕,我能感觉阴气一点点的聚拢过来,所以就准备要说点什么打破沉默。

可兀然,我看到前面的三根香烟气絮乱起来,我皱了皱眉头。

三根香燃烧得很不规则,左边长,右边短,而中间烧得却最快,我看到时它是最短的,心里立即涌现了‘恶事香’三字,觉得要出事了。

“外婆……我回来晚了,您别生气,香烧得快,多担待点。”我觉得去世的老人在守灵期间断了香火,难免会生气,就抚摸着冷冰冰的棺材安慰起来,不过,我却发现了一件让我震惊的事情:

冰冷,怵然的感觉从里面袭来,让我心脏突突的猛跳,为什么没有上钉子?难道是主持葬礼的人忘记了?

“天哥……我有点害怕……我想坐到你旁边……”郁小雪害怕的看着我说道。

“嗯,那你过来吧。”我强自镇定,别说郁小雪了,我心脏也打鼓一样响个不停,感觉周围的阴气也过于浓烈了。

棺材两天了居然还没上钉,房子周围也一个人都没有,就像大家都不知道外婆去世一样。

往年其他老人去世,绝对不会这么冷清的,怎么都应该有人操持葬礼。

我还注意到,附近也没有人煮大锅饭的痕迹,难道外婆去世从来没有人来看望过?

这绝对不是什么好的兆头。

我看着郁小雪朝我走来,我的心一下子就收紧了,毕竟我给媳妇姐姐都警告得有些草木皆兵了。

不过好在这次媳妇姐姐没有拉我的衣角,郁小雪对我似乎没什么危险。

“雪,其他人都去哪了?”我左右看了看,四周都贴上了白色的纸,把大厅弄得凄凄惨惨的。

没等郁小雪回答我,两扇老旧的门突然的被风吹得撞到了一起,不但我吓了一跳,郁小雪更是跳了起来,惊得叫了一声抱住了我的手臂。


“天哥!”郁小雪剧烈的颤抖着,我能感受到她浑身的冰凉。

不过少女的体温和胸前鼓起的情怀,让我尴尬的正准备要安慰两句,可门突然就像是被人再次推开了一样,敞开了!

媳妇姐姐急促的拉着我的衣角,我惊得立刻站了起来,甚至也拉着郁小雪后退了两步。

门外,不知道什么时候站住了一群人,无一不是面带菜色,脸色铁青,难道她们两天没吃饭了?我腹诽的想到。

可这些人我认识,那都是屯里的叔叔婶婶,甚至有不少是儿童。

年轻人出去打工的多,大部分是中老年人和儿童。

很快,原本脸上还有点温度的我表情慢慢的僵硬了下来,因为这些人没有再上前一步的打算。

“李叔、李婶,你们来上香呀?”我平复了下心中的恐惧,隔着老远就问着站在人群中间的一对中年夫妇。

让我感到心中凉意陡升的是,李叔和李婶根本像是没有听到我说话一样,怔怔看着盆里的香火。

而几个孩子正吸着手指,一副吃到糖果的模样,咯咯的笑着,在我看来,笑容阴惨惨的,渗人。

我心脏狂跳起来,寒意仿佛四处宣泄般朝我涌来,我发现腿肚子在情不自禁的发抖,因为这些让我从来不相信的东西现在正冲刷着我的神经。

“天……天哥……他们……他们不会进来上香的,因为到我烧香的时候,他们才站在门口看我烧,香一灭他们就走了,我叫他们也不答应……”郁小雪结结巴巴的和我说道,脸上早就吓成了白纸。

听完,我脑子像是轰的一声炸了锅:我说郁小雪呀,郁小雪,我该说你是天真单纯呢,还是该说你神经粗大没脑子?香烧得这么快你都没发现有什么不妥么?正是你眼前那群‘东西’在吃呀!

我陷入了两难,香火不能绝,可一烧香,就会引来这群‘脏东西’,我以前没有见过鬼,但现在,一下子就让我见到了一群!

郁小雪小鸡啄米一样的点头:“嗯!”

“你不知道他们是什么?”我疑惑的盯着郁小雪,说不出话来,这丫头得多大的脑神经呀!

郁小雪先是摇摇头,随后仿佛明白了过来,手捂住了嘴巴,说不出半句话来。

也别说郁小雪会这样,就算是我,也是第一次见到这种鬼东西。

媳妇姐姐拽着我的衣角,这次根本没有放开的迹象,我一步都不能往前踏,当然,我也不敢靠近他们,只能眼睁睁的瞅着他们享受这里的香火。

听外婆说,接触阴魂的人轻者大病,重者失魂,我以前是接触的阴魂多了,才时常大病一场。

随着三支香灭了烧得最快那支,他们中的几个也开始缓缓扭头看向了我和郁小雪,似乎想走进来,不过好像又有什么东西把他们挡在门口。

“天哥,我爸的魂也在外面了,可我这两天怎么叫他都不理我,我一靠近他就走了……回家也是,明明看到他站门口,跑回家他就躲着我……”郁小雪眼圈泛红,不知所措的说道。

郁根叔的阴魂确实站在了外面,没入了人群中,离着相对较远。

我看郁小雪已经有了精神崩溃的迹象,心中吃了一惊,看来她不完全是天真单纯,而是之前遇到什么难以介怀的事情,导致她有一段重要的记忆错开,让她认知有些偏差。

我开始想起了张一蛋,就扯开了话题问她:“你一蛋哥呢?有没有看见他?”

郁小雪听我问起,才回过神来:“婆婆去世那天,蛋哥带着嫂子出了村子就没回来。”

我一听松了口气,但又再次的失神:一蛋带着他老婆?那为什么自己进村的半道上看到他一个人?这可是离着他出村子有两天了!

我有些难过,小伙伴死了,自己和郁小雪现在也像戏台上的小丑,正在被外面那群‘东西’观察着,没准一会也要报销在这了。

我几乎想要去把门关上,可我根本不能离开原地,媳妇姐姐紧紧拽着我不让我过去,这算是直接的限制我行动了。

我正想着其他办法,两扇门却吱呀呀的开始乱响起来,我陡然看向外面,李叔李婶和一群屯里的人都露出似笑非笑的表情,青灰的脸上说不出的妖异。

“烧香!”看着灰盆里的最后一根香烧完,我赶紧让郁小雪让香继续燃烧下去,至少要撑到明天天亮再说。

郁小雪在我到来后,似乎也清醒了不少,察觉到了状况的不妥,她的小身板颤抖着,哆哆嗦嗦的就拿了几支香,点燃。

这次的香和我烧的一样,诡异的长短不一,仍然是‘恶事香’,今晚看来我们两人是不能善了了。

香烧着后,周边的阴风缓了下来,而门外的一群阴魂也不再躁动,重要的是媳妇姐姐的放手让我暂时松了口气。

可随即我就猛然想到了郁小雪算是村里唯一活着的人,为什么她也能在小义屯安然无恙?

“雪,你好好想想,外婆去世前都在做什么?村里的……人,都在做什么?这群……阴魂是什么时候出现的?”我不露声色的问她。

听我说了‘阴魂’两字,郁小雪小脸霎时间没了半点血色,抱着膝盖坐在了我身边。

“婆婆过世前两天,就让我们小义屯所有的人都收拾东西离开,我那时候还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大人们就乱成了一锅粥,家里有老人在家的陆续都走了,不过也有一部分老人念旧没有离开。”

郁小雪尤有余悸的回忆起来,并看了眼门口的李叔、李婶。

李叔叫李长坤,是屯里主事的屯长,他不走就正常不过了,而他不离开很大程度就会影响到大部分的人。

至于家里有老人的,那是外婆刚来时候就在小义屯住下来的人,她们都知道外婆的本事,而年轻人或许没经历过什么邪事,因此对外婆就不存在什么信任了。

“婆婆劝了他们很久都无济于事,然后就让我去劝爸爸,让他去和李叔商量,可我去了爸爸都没肯听我的,婆婆去世后,小义村就起了大雾,大家就开始感冒发烧,接着咳血。”

郁小雪胸口开始明显起伏,随后害怕的看了一眼门口正盯着屋内的郁根叔,疑惑的说:“我记得我也感冒发烧了,不过后来,我睡了两天两夜,醒来就好了,爸爸好像也好了,只不过老是躲着我……”

按照郁小雪的说法,外婆的去世让小义村的路大雾弥漫了,也是大家死亡的诱因,可在这个时代感冒发烧都能死人,那实在是有些荒诞了吧。

我不知道小义屯的人都死了郁小雪为什么却没有死,但我很快就归咎到了外婆身上,没准她给了郁小雪什么厉害的辟邪物品也说不定。

好比我身上那张通阴符,想起纸符,我立即就拿了出来,捏在手上,我尝试着甩动几下,下一刻,我和郁小雪几乎同时都看到了外边的阴魂魂体有些不稳起来,看来他们不敢靠近我们的原因很大程度来源这张符纸。

通阴符是纯阳精血绘制的东西,能通鬼神,避妖邪。

不过,我也明显感觉到纸符比之前颜色暗淡了许多,看来这玩意虽然好,可也不大经用,等到它失效时恐怕就是我和郁小雪的死期了。

“那你有没有见过这东西?”这几天郁小雪都能安然无恙,唯一的解释就是她也有这张符纸。

“是婆婆的通阴符!”郁小雪回答我,眼珠子却瞪得大大的,捂着嘴巴。

她恐怕也看到了门口那群阴魂有些不稳的样子,现在她还认为是人的话,就真是疯了。

“看来你是知道这东西了。”我点了点头。

“婆婆几天前把它烧成符水……给我喝下了,好恶心。”郁小雪脸色白得可怕,她在努力消化外面那群东西确实是阴魂的事实。

我却一拍脑袋:是呀!我怎么忘了这一茬!通阴符完全可以烧了冲水服下,时效倍增!现在这样拿在手上装模作样,虽然威风凛凛,效用可是大打折扣了。

随手就拿起了个一次性杯子,正想把通阴符点燃,可伸出手要点燃时,媳妇姐姐就拉住了我。

我猛然看向了外面,李叔李婶此刻已经双目圆凸,面目狰狞的露出了笑容,看来他们打算在我燃烧符纸的空档里扑过来,到时候,就算外婆画的门神再厉害,一群阴魂拼着不要命也能把我阴死。

赶紧把通阴符放回了钱包,我心道好险,差点贪心做了傻事。

郁小雪不明就里,问我怎么不和她一样,我只得推说我吃不惯这东西。

“香又要烧完了。”我让郁小雪继续烧香,心里也开始盘算起接下来的事来。

照通阴符的字符消失的时间推算,我最多还能撑两三天,至于郁小雪还能撑多久我就不知道了,可看她现在的脸色决计也不会太久,毕竟一个人在全是脏东西的小义屯呆了几天,不死估计也好不到哪里去。

一旦阴气凌驾了她的阳气,死期立即会来临,这次就不会感冒了,直接就是咳血,然后小命休矣。

我琢磨不出办法,因为我从来也没遇到过这种事情,思前想后,我决定去外婆的卧房看看,如果能找到多出来的通阴符就最好,再不济或许也能找到外婆遗留的关于这件事情的蛛丝马迹。

所以为了救郁小雪,我不顾媳妇姐姐的阻拦,站起来就朝着外婆卧室走去,但只是一眨眼功夫,就给拉住了衣角。

我气得要拉开姐姐的手,结果一阵瓷实的感觉传来,我顿时心凉了半截:媳妇姐姐呀,您也来凑热闹了?



“天哥……香……香不够了,怎么办呀?”郁小雪脸色凄凉的看着我,还指着堆放了一地的空香盒,以及最后一扎里还剩下的几根香。

阴鬼是人死后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而没被地府鬼差勾走的游魂野鬼,它们吸阳气和香烛就跟人吃饭吃菜一个道理,天经地义。

一般游魂野鬼吸点阳间地界的阳气和香烛也就够了,但稍微贪婪和怨气重的,不但要吸阳间的阳气香烛,还要吸人身上的,像我这样天生阴气重阳气轻的,就非常的招阴鬼的喜欢。

一旦我喂不饱外面的阴魂,它们立马会缠上我。

所以刚进小义屯时,它们就知道我来了,也就是通阴符还算有点效果,不过一旦香烧完了……

“我去外婆卧室找找,看看还有没有多余的香烛。”我宽慰她说道。

“我……我去过了,这外面的香烛都是我在里面取来的,这两天哪有人送香来啊?”郁小雪战战兢兢的告诉我。

香是外婆的常备品,平时卧室都是有一大箱满满的,不过郁小雪独自呆了两天,照着这个烧法,现在没有了也算是正常。

我心提到了嗓子眼,现在连后半夜都没到,没有香烛那不得给一群阴魂生吞活剥了。

来到了外婆卧房的门前,媳妇姐姐猛地拉着我,我叹了口气,没有退路的我心态再不骄不躁,现在也有点急眼了,直接就推开了门。

这一开门,一张碧青色的脸差点就撞上了我!

我寒毛炸起,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看清楚后,发现她居然是生前常和外婆讲古聊天的邻居吴太婆!

此刻,吴太婆面无表情,满脸皱巴巴的,双目瞳孔全都是苍白的,直勾勾的盯着我,让我很难不怀疑她下一刻会面目狰狞的扑过来。

眼前,除了她还有几只阴魂正在外婆的卧室里游荡。

连外婆屋子里都进鬼了!?

当即我就连滚带爬的跑回了郁小雪这边。

回过神,我看了眼外婆卧室敞开的窗户,心中的震惊不亚于首次见鬼,门口的门神看来也失去了作用,连阴魂都拦不住了!

这也是我经过判断得出的结论,阴魂不像是人有那么多花花肠子,她们只是执念于生前的某一件事,或者一些常喜欢去做的事情。

好比去见曾经喜欢的人,曾经喜欢去的地方,吴太婆在这里也算情理之中了。

我这次算是栽了,居然给郁小雪留下了这么狼狈的印象。

我也是正常男人,对漂亮的女人总会想着保持自己胆大一面,现在丢了人,当然得解释解释。

回头尴尬的看向郁小雪,打算说点有的没的,结果发现郁小雪刚才就已经昏了过去。

我赶紧拍了拍她的脸,喊了好几回才把她叫醒。

郁小雪醒来后面带惨色,不但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还抱着我嘤嘤的哭起来。

她不知道时就不害怕,一旦知道这些东西早就不是人而是阴魂,她就知道怕了,这小丫头脑神经我还真不知道是什么做的。

不过话说回来,她吃过通阴符,阴魂不敢靠近,难免让她产生只是别人故意避着她的错觉,现在知道了真正原因,又突然被吓到,干脆就把吓昏了。

特别是吴太婆生前样子就鬼兮兮的,常常走路没声音就到了别人后面,现在又是双目全白的样子,把我都吓得够呛,何况是郁小雪。

为了进外婆的卧房,我只得学着外婆以前的做法,拿起了几根香,往前面一拜,念叨起来:“阴阳两隔,焚香借道,还请各位让个道。”

香通鬼神,还别说,我话音刚落,吴老太就让开了一条道,我当即把香插到了门缝上,和郁小雪一起走进了卧室。

郁小雪现在是真的怕了,扯着我衣服不放,简直就是第二个媳妇姐姐,害的我周边总是阴风阵阵,看来媳妇姐姐也有点生气了,不过这不是没办法么?

和郁小雪一起找了好久,我发现确实没有香烛了,不过倒是有几条外婆抽的廉价香烟,这让我心下一喜:香烟和香烛都带着香字,没准也有作用。

余下的就没别的了,只有外婆上了锁的皮箱子,我一并搬了出来,毕竟门缝上的香不知道什么时候要灭,我不敢久留。

回到棺材旁边,我拆开了香烟,点燃了其中三根插入了灰盆,袅袅香气跟着腾了起来。

而没有人吸吮的香烟,此刻也像是有人在吸一样燃了不灭,相当的诡异,代表着是有效果的。

不过香烟就比香烛烧得快太多了,一分钟不到,三根烟就报销了,外面的阴魂也躁动起来。

看来香烟也不大抵事呀。

我看了眼走得越来越近,几乎来到门槛的阴魂,凉夜下,我额上汗津津的,迫不得已就背坐在了灰盆前,专心的点着香烟。

郁小雪坐在棺材旁也没有半点主意,哭丧着脸看我。

我不断的点烟,媳妇姐姐到了这时候也没打算消停,老是拉我的衣角,我想后面有一大堆的阴魂,我知道这都是能让我致命的存在,提醒我倒也没什么不妥,加上刚才郁小雪的举动也让她生气了,现在保不准她还要闹一会呢。

到了后半夜的三四点,媳妇姐姐‘狼来了’的童话故事玩得多了,我慢慢也就不信了,我觉得现在你就算把我衣服扯烂了,我都懒得转身去看这群阴森森的东西。

要知道,香烟不还剩好几条么。

嗤啦,说什么来什么,衣服真给媳妇姐姐扯破了。

我即刻抬起头,看向郁小雪,只见小姑娘这时手已经哆哆嗦嗦的了,颤巍巍的指着我后面,似乎看到了什么可怕的事物。

我才惊觉了有什么不对,猛然回过头,外面,阴风猎猎,神鬼辟易。

旁边的阴魂不知什么时候起,都远远的躲开了一条道,而这条道的正中间,一个浑身是血的女人站在了门口。

那女人瘦骨嶙峋,坡头散发,除了浑身是血,眼睛还是空洞洞的,几条蛆虫带着血丝从里面啪嗒啪嗒的掉下来,状态十分的恐怖。

“血……血血尸……”我颤栗了,如果是阴魂,有香烟在手,我还真的不是特别害怕,可眼前,绝对是一具走尸!

什么是走尸?顾名思义,那就是能走的尸体。

通常走尸都是怨气实在太重,死得不明不白的人死后产生了尸变而成。

当然,光是这样只能说是尸变,而不能说是真正的走尸,真正的走尸是‘走尸匠’用曾经尸变的尸体练成的,如果没有‘走尸匠’,尸体断然是不会变成走尸的。

至于走尸里的血尸,那是在走尸里炼出了戾气,既是凝煞后形成的一种尸类,炼制无比困难,炼成后却厉害无比。

夜风吹拂,这具血尸黑发迎风摆动,发隙中,我看清了血尸的脸,整个人也怔在了当场。

“周璇嫂子!”郁小雪本能叫起来,随后捂住了嘴巴,两行眼泪跟着嗖嗖掉了下来。

她是我的好弟媳,张一蛋的媳妇周璇!?

好端端的她怎么被人练成了血尸?我心中怵然,一股无名火却在心里面烧了起来。

记得张一蛋结婚前那段日子,我还远在外地,电话那头,张一蛋极力的压制他满口的粗话,夸张的说着自己的媳妇到底是如何如何的贤惠温婉,两人准备婚事时是多么多么的辛苦。

洋溢的幸福感甚至连我都沾染上了。

当我看过他们俩的结婚照后,更是真心的为这位儿时的小伙伴终于找到了一生挚爱而高兴,因为周璇这女孩儿虽然不是特别的漂亮,但看起来真的很贤良。

血尸的炼制细节我知道的不多,不过看过了外婆的这么多书籍,我也清楚走尸练成行尸时,需要激发行尸凶性的可怕记载,那种方法惨无人道,是要不断在行尸眼前或身上,凌虐行尸生前最在意的物、事、人,直到激起了行尸的执念、凶念、杀念。

所以外婆说,血尸只为杀生,一旦被走尸匠揭封,就会去寻找活人,生撕活剥。

我那时候就问外婆,她一生中是否见过血尸,外婆摇头苦笑,直言谁会如此残忍,把人做成血尸?

我不知道周璇生前受过多少非人折磨,但现在作为血尸的‘周璇’已经告诉我了。

‘周璇’看着我,露出让人颤栗的笑,原本的小嘴也裂到了耳朵根,被人故意磨得尖利的牙齿寒光湛湛。

她朝我扑了过来,在我没有看清她的行动方式之前,瞬间就掐住了我的脖子!

我只觉得我的脖子几乎随着她枯瘦的手指陷了进去,可这还没没完,她张开裂开的嘴,一口就朝我肩膀咬来!

我知道只要一口,就能让我毙命!

到这时,我连害怕也忘了,立即推开她的脑袋,手指甚至插入了她的眼眶里,无数蛆虫、腐肉掉到了我嘴里,我恶心得想吐出来。

然而周璇力气之大让我连吐出秽物的机会都不给,几乎是压倒性的,她又再次扑咬了上来!

危机间,郁小雪给我解了围,周璇脑瓜子给小板凳重重砸了一下,脑浆都溅了出来,不过这似乎对血尸无济于事,她依旧扑倒了我,按着我不放!


我几乎万念俱灰时,一声悲惨的大吼让血尸动作停了一下。

旋即,身材高大的男子忽然从门口跑了进来,把尖锐器物扎入了血尸的后心。

血尸仿佛瞬间失去了所有的力量,倒在了我的身畔。

我失魂落魄的站了起来,趴在一边吐出了污秽的东西,看向了血尸,发现这枚尖锐的器物是把剪刀,剪刀上包着一张符纸。

我看向男子,他穿着油纸做的死人衣服,纸鞋子,如今正喘着粗气,跪在地上掩面不断呼唤周璇的名字。

这不是张一蛋是谁?我惊呼出声:“一蛋?”

“呜呜……天哥!你怎么还是来了……璇死了……璇她真的死了……你弟媳……呜呜。”张一蛋抱着面目都认不出的媳妇,哭得稀里哗啦,听到我的呼声,他抬头看我时,一种年少时就时常依赖着我的眼神自然流露而出。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好,面对周璇,面对外面屯里死去的人,面对现在的一切,我都没有半点办法,我不是外婆,外婆什么都知道,翻手覆手都能救人。

现在的我如果不是张一蛋及时出现,恐怕就死了。

郁小雪哭了,跪坐在地上抹着眼泪,梨花带雨。

屯里没几户人家,她和周璇嫂子的关系很好,经常闲暇时就一起打牌,看电视剧,偶尔还去扛龙村、镇上结伴购物,如今看到这个惨状,精神没有崩溃就算好的了。

我看了看周璇身上被人从头画到脚的符印,心中难过的同时,发现她并不是给人做成血尸,而只是一种怨尸。

插在她身上的是把剪刀,上面贴着一张封魂的纸符,纸符明显潦草的字迹显示这是外婆的手笔。

可能当时被吓坏了,如果是血尸,光凭一张纸符根本就不会起任何作用,不过纵然如此,周璇也死得很冤,生前饱受折磨,死后被人炼魂,如今给丈夫封了魂,投胎就再无可能了。

媳妇姐姐没再警示我,所以张一蛋是活人,可他穿着死人的衣服干什么?

很长一段时间的安静后,张一蛋从新整理了周璇的衣服,把她抱到了空荡的地方,然后也坐到了我的身边。

“天哥,来了咱就走不了了……”

张一蛋开口的第一句话就让我目瞪口呆,郁小雪也是瞪大了双目,害怕的挤向了我。

媳妇姐姐依旧没有动静,我深吸一口气:“为什么?谁和你说的?”

“几天前阿婆就让屯里的人走了,不走就走不了了,她死了,所有人都得死这,有人说算是给她陪葬的。”

张一蛋脸色惨白得连我都有些担心了。

“结果你为什么没走?”我接着问,因为之前听郁小雪说他是在外婆去世那天,才带着周璇离开的,这中间肯定有什么事耽搁了。

张一蛋摇了摇头,看了一眼身边不远的周璇。

“蛋哥,嫂子那天不是……”郁小雪说完就捂住了嘴巴不敢说话了,她早就吓坏了。

张一蛋看着郁小雪,说:“是你嫂子,不过,雪,你还记得么,前段时间你嫂子就回娘家去了,从来就没回过小义屯。”

郁小雪直接惊呆了,没回来过?那她看到的是谁?

“我后面就去了你嫂子家里,结果璇根本没回过她家,我四处都找不着,就知道坏了事,报了警,警察让我回屯里等消息。

我等了好几天,实在没法子了,才去找阿婆算,阿婆算完,人就愣在当场,回过神拿了扫帚就往死里抽我,说我为什么不早点来问她,是我害死了璇呀。”说完,张一蛋又抹了把泪花。

“后来,阿婆就跟我要了把璇用过的剪刀,着急着进了山,我问了她,她说去找人算账了,几天后她回来,我以为阿婆把账算清楚了,她却说她快死了,还准备了棺材,让屯里人都走,一天都不能留。

我看着她像是没事人一样,问了几次,她才说被人伏了,对方早有准备,不但坏了屯里的风水,把生门换成了死门,还用二十年时间做个叫什么‘血云棺’的东西,把她的什么给关住了,她说她绝活不过七天,赶回来那会儿也就剩两天,她让我立刻就走,一刻也别耽搁。”

张一蛋若有所思的苦笑,最后接着说道:“想想也是,阿婆当时让我走,我就该走了,最好什么都不知道,留个好的念想。

可我那时候也明白事情没有那么简单,不然阿婆那天也不会拿扫帚抽我,后来,看我死硬着头皮赖着不走,熬到她也没法了,才告诉我,璇是让人做成了走尸……她之前就是去找那人算账的。

阿婆说完我还不相信,结果看到璇后,我哭了好久,璇是抢回来了,果然已经是走尸了,身上还插着之前那把剪刀,我发誓要去给璇报仇。

阿婆说这仇她报不了,我也报不了。

然后给我喝了符水,还准备了一套死人的衣服,让我把璇带到村口埋了,可我当时把璇带到坟地时,因为一时没忍心就这样把她埋了,就把剪刀拔了出来,看看她能不能活转过来……结果她是活了,我穿着死人衣服,璇没认出我,一个转眼就跑得无影了。”

郁小雪愣在当场,回忆起来小脸发凉,原来那时候是要把璇嫂子埋了。

“我这时才惊醒过来,她已经不是璇了,我跑回去告诉了阿婆,阿婆她叹了口气,就让我自己装死人伏在路上等璇,实在没等到就得离开,不要再回来找她,我等了两天,璇没等着却等来了天哥你。

我就装鬼让你别回屯里,你没听,我想我这次不能不听阿婆的,无论如何都不能暴露了死人的身份,所以就无奈又躲起来等璇,熬到半夜,终于等来了,她却跑得很快,我追了很久才追到这里,然后的事天哥你也知道了。”

张一蛋说得我和郁小雪一愣一愣的,不过他文化程度不高,话里面尽全力不爆粗口就很难得了。

良久,联系上之前郁小雪说的,情况大致是吻合了,分析出了事情的过程,周璇并不是整个事情的开头,而是有人花了几十年时间,准备了‘血云棺’暗算外婆,周璇只是做了引子。

“坏了小义屯的风水,让小义屯生门成了死门。”我想起了往小义屯走的时候,为什么媳妇姐姐不让我返回扛龙村了,原来我是进了死门,风水我不太懂,但进死门的人往回走,那是死路一条,如果不破解局就想离开,那只有走生门才能走出这块地方。

正当我想着风水局的事情时我猛然感觉到媳妇姐姐扯了我一下,我立即站了起来。

紧接着,一阵孩子的哭喊声传来,我寻着声音看去!

周璇的肚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鼓胀了起来,随后像是给什么撕开了,一个血红色的婴儿从里面爬了出来!

张一蛋愣在了当场,看着浑身带血的鬼娃,嘴巴张得老大。

我和郁小雪也吓呆了,正是这一瞬,那鬼娃拔出了周璇身上的剪刀,哇哇的朝我们扑来!

爹杀了娘,这鬼娃是要杀张一蛋的!

一刹那的时间,我不知道从哪想到这事,赶紧抡起了之前郁小雪丢下的血板凳朝那鬼娃砸去!

那鬼娃根本没理会我,躲过了板凳就用剪刀扎向张一蛋,我千钧一发飞起一脚,踢飞了那鬼娃!

鬼娃滚出了门口,裂开嘴巴对我桀桀一笑,两只血红大眼瞪着张一蛋,随后快速的消失在夜幕中。

以走尸养小鬼!还造出了让张一蛋杀死周璇的表象,这小鬼娃肯定恨透了张一蛋,如果让鬼娃杀了张一蛋,这不是爹杀娘,儿杀爹的人间惨事么?

我心里狂跳不已,不敢再往下想了,到底是谁这么恶毒,会想出这么狠的事来。

外婆的符毁了周璇,却没想到周璇肚子里还有个婴儿,千算万算还是让那人算计了。

别看鬼娃还小,一旦回到那人手上,经过各种秘法,很快就不是普通的咒符,手段能对付得了的,到时候张一蛋遇到就是死路一条,可仅仅是张一蛋一条命?

我想,绝不会就这么简单!鬼娃记仇,估计我也不会好过。

张一蛋脸色青得可怕,连话都不会说了,我摇了他好几回,他也没回过神来。

“一蛋!你听我说,这孩子根本不算是你的孩子!你看到的都只是表面!”我大声的和张一蛋说道。

张一蛋却双目无神,那可是他的孩子,媳妇刚死,现在孩子成了这样,原本支撑他活下去的勇气也没了。

“一切都是背后的人在作祟!”我几乎对张一蛋吼起来。

“不……天哥,那就是我的孩子……”张一蛋痴了,论谁遭遇了这种事,都不会轻易能恢复过来。

我旋即看向了郁小雪,发现她虽然害怕,不过还算是没事,但现在发生了这么大的事情,在这守灵和离开,已经提上了议程。

我不可能就这么带着郁小雪、张一蛋等死,如果外婆还活着,恐怕也不希望我们为了守她的遗体而丢了性命。



我坐在火盆旁边点着香烟,目光没有离开过张一蛋,他的状态是我最担心的,遭遇了这样的惨事,我怕他失去对生的执念,所以打算等他状态好点就提出离开的建议。

郁小雪坐在我身边不远的地方,眼神有些呆滞,原本漂亮的小丫头现在憔悴不堪,我估计她已经到了极限,如果不是身处险境或许能立即睡着。

公鸡打鸣了,天渐渐翻出鱼肚白,我回头看了眼天空,繁星消逝,这漫长的一夜,算到头了。

天亮导致阳气的增强,让阴魂对香烟失去了兴趣,陆续离开门口,不知道要躲到哪个阴气重的地方。

我觉得是时候提出离开:“我们……”

“夏一天……天哥……哥。”张一蛋却打断了我。

张一蛋为人很糙,对谁都不服气,对大部分长辈更是直呼其名,现在从名字到称呼,最后直接就叫了我‘哥’,让我不得不深吸了口气。

如果不是很重要,他不会这么叫我,我说:“义,你说。”

“哥,你弟媳死得惨……阿婆说这仇她报不了,我也报不了,但她后面还有句话,我这两天思前想后也没敢跟你说。”他看着我,两眼的泪痕似乎擦拭不掉,挂在了脸上。

我不知道说什么好,静静盯着他,郁小雪瞳光闪动,也没了睡意。

“阿婆说她在受伤回来前就寄了信给你,劝你别回来,我问这么危险的事,为什么还要告诉你,她说她本可以不提醒你,可百多年的因果循环,报应本就不爽,就算她不说,最后你也会从其他途径知道。

如果你忍住没回来,那最好,事情还可能撑十年、几十年,可要没忍住回来了,仇能报,但因果也就结大了,往后的事九死一生,收不住,呵……不过,你终究还是回来了。”张一蛋摇摇头,同情的看着我。

我看着他眼神不太对,一种古怪的感觉重合起来,他像是说着外婆想要说的话。

一阵渗人的木板撮合声从外婆的棺材里传来,没有上钉的棺材缓慢而凝重的开启了!

我目瞪口呆,郁小雪直接就昏了过去,而张一蛋诡异的目光里透着一丝自嘲。

一只红色袖子从棺材里伸了出来,然后无力的垂下,敲响了棺椁的边缘。

袖里,苍白无比的手缓慢的伸了出来,却剐得棺椁留下了几道爪痕。

我的眼珠子吓得瞪大如同铜铃,浑身动弹不得,而媳妇姐姐几乎是拖着我离开的,还没等我反映过来,嘭的一声巨响,棺椁盖子就给巨力震开了!

等我回过神,爪子的主人已经如同弹起一般背对着我。

她身穿红衣,散发披肩,白皙的皮肤像雪一样,个子却不是很高,让原本以为外婆尸变的我瞬间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不过,她绝不会是人,因为没有人能够做到躺着就能不屈双腿弹起来。

我能感觉到自己脸色到底有多难看。

小女孩仿佛背后长了眼,转过头,黑得半点白色都没有的眼球也盯着我,随后露出了渗人无比的笑,那种笑就像是七月里的雪,让人不寒而栗。

红色,不是大喜就是大凶,红衣、黑瞳,那是厉鬼的象征。

我记得,她就是我梦中坐在外婆肩膀上的厉鬼!

那时候她向我招手,而媳妇姐姐感到了危险,拉着我不让我过去。

她看完了我,又扭头扫向了昏过去的郁小雪,最后停留在了张一蛋身上。

张一蛋面色并不比我好看多少,两腿也在不停的抖着,不过仍坚定的杵在了原地。

红衣的厉鬼阴惨惨的笑了起来,而下一刻就不知怎的,她就到了张一蛋的跟前,掐住了他的脖子!

张一蛋挣扎起来,双手乱抓,却没能抓到小女孩半点毛发,一旦触及对方的身体,都会直接的穿过去,而对方的手仍然像是实体一样深陷到他脖子的肉里!

厉鬼女孩笑了,笑得很得意。

很快,张一蛋两眼翻白,舌头也伸了出来。

“住手!!”我大吼一声,不知哪来的勇气,扑过去就要扯那厉鬼,媳妇姐姐拉也拉不住。

而当我快抓到那厉鬼时,那厉鬼双目一下就朝我瞪了过来,猩红的嘴直接裂开了,发出了山崩海啸一样的咆哮声!

我脑袋一旋,直接就给震飞出去,撞到了墙上,胃里翻腾,喉咙忍不住呕出了一大口的鲜血!

看到我吐血,厉鬼怔了一下,仿佛发觉有什么不对,手也松动了,张一蛋瘫软着身体倒在了地上,生死不知。

我自己都没想到,血会在我眼前形成薄雾,飞快散在空气中,而一阵猛烈的阴风霎时间如龙卷般卷了起来。

跟着,鲜血化作血色的影子,形成了女人的样子!

女人除了白玉一样的肌肤,一切都是血蒙蒙的,血色的凤冠,血色的霞帔,血色的步履……

厉鬼看到背对着我的女人,表情就像霜花打的茄子,焉了,她不断的后退,最后直接害怕的跪了下来,不停的磕头。

我说不出话来,耳朵嗡嗡直响,我伸出手想去抓她,却怎么都没抓到。

也没看到媳妇姐姐怎么的动弹,厉鬼女孩就被像被什么虚空抓了起来,像是捏住小鸡一样捏住了!

一阵阵的惨烈尖啸不断传来,那厉鬼在空中如同棉花糖一样扭曲,似乎受着莫大的痛苦!随时会魂飞魄散。

她向我投来求救的眼神,就像是之前的气势从来不存在一般。

我想这女鬼既然能坐在外婆的肩膀上,想来和外婆是有很大关系,犹豫了下,就替她央求起来:“请问……您能听到我说说话么?您是不是可以……暂时先放了她?”

“你小鬼都对付不了,还要我放了她?你知不知道,刚才她那一下就弄丢了你十年的阳寿?”媳妇姐姐连头都没回,继续折磨那厉鬼女孩。

我怵然一惊,十年阳寿!真的假的?

“咳咳……还是放了她吧,我还想找她问点事。”咳了几声掩饰尴尬,明明知道这就是我的媳妇姐姐,却给她呛了个够,滋味着实不好受。

她真是我的媳妇姐姐?我怎么感觉和想象的不一样,她现在可是一副高高在上的样子,不过想想也是,她憋了二十多年没和我说话,怎么都是有点怨气的。

厉鬼女孩投来了感激的神情,虽然我怎么看都觉得恐怖,不过我还是决定相信她一次。

“她连人话都不会说,我看你怎么问!”

我决定要放,媳妇姐姐像是气坏了,冷哼一声才停了手。

“你是外婆豢养的鬼?”我问那厉鬼女孩,思来想去,也只有这个可能了,毕竟对外婆的事我并非懵懂不知,豢养小鬼是她所以书籍里最详细的。

果然,厉鬼女孩赶紧的点头,这点头摇头的交流方法让媳妇姐姐很不满的哼了一声。

我看着空荡荡的棺材,没有理会媳妇姐姐发着小脾气,接着就问道:“外婆死了?”

厉鬼女孩这次露出了落寞的神情点头。

我叹了口气,原本看到棺材里没有外婆的遗体时,我还抱着一线希望,现在连外婆豢养的小鬼都肯定了,那就成定局了。

调理了下呼吸,我缓慢的站了起来,其实我很想看看媳妇姐姐的样子,毕竟也做了我二十多年的媳妇,我不能连她的样子都没见过。

结果,媳妇姐姐压根就不搭理我,转过了身体,怎么都反向跟我对着干。

还好郁小雪和张一蛋都昏了过去,不然我就难堪了,不过这难不倒我,我干脆也没她,走去看张一蛋有没有死。

那厉鬼女孩在这个空荡开始叽叽咕咕不知道和媳妇姐姐说着什么,这是鬼语,不焚香做法根本听不懂说什么,现在听起来,对我顶多像是一阵阵阴风从耳边吹来。

这也就是传说里的‘鬼吹风’,正常人如果晚上都偶尔觉得起风吹拂了耳畔,其实这是生前熟悉的鬼魂在和人说着一些话语。

媳妇姐姐没有吭声,我就知道小厉鬼说的话对她而言很受用,所以她决定听下去。

见我不好奇,媳妇姐姐冷冷的和我说:“她说是外婆把她放在棺椁里的,准备在关键时刻杀了揭棺的人,可没有想到会是你,现在她知道错了,愿意做你豢养的小鬼,问我,你准备要怎么处置她?”

我没回答,来到了张一蛋的身边,伸手探了他的呼吸和颈项上的脉搏,发现他还算活着,剩下半条命而已,心中不由生出怒火。

“能杀就杀,能灭就灭了吧。”我淡淡的说了一句,对于不受控制,连我身边重要的人都杀的鬼,我不能留着,而且我觉得现在有一个这么厉害的猛鬼媳妇也够我受的了。

那厉鬼女孩跟了外婆不知道多少年,当然能听懂人说什么,猛的对我磕头,一阵阵的阴风跟着吹过来,像是苦苦哀求,保证着许多的事情。

话说起来,如果有这小厉鬼在,防身倒是不错的,而且我也读过外婆不少豢养小鬼的书籍,知道她能给人做很多人做不了的事。

加上媳妇姐姐这尊大神应该不是能随意就‘请’出来的,像是刚才那样动不动来个十年阳寿,我可受不了,照这样算,我没几次十年了。

“也好,这种程度的小鬼,留着也没多大的用,就让她就此泯灭了吧。”没想到媳妇姐姐不是善茬,猛烈的阴风瞬间就卷了起来,那厉鬼女孩就如同被捏住的小鸡,尖厉的乱叫起来。

我心一沉,媳妇姐姐呀,你可真是心狠手辣的主呀,我就是想调教调教小厉鬼,还没真想就此把她灭了。

你现在倒好,真下得去重手,如果小厉鬼是外婆当年就带在身边的,那你和她当年的关系怎么都算是抬头不见低头见吧,总得留点情面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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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厉鬼叫声越来越低,却也悲鸣得越来越惨,看她形态扭曲魂体不稳,朦朦胧胧的像是要消失的样子,我赶紧装着叹了口气。

“唉,孽缘,既然都哀求到这份上,媳妇姐姐,还是留她一条小命吧。”我老气横秋的唉声叹气道。

没想到媳妇姐姐不卖我面子,干脆就冷哼回应了我。

那小厉鬼已经吱吱呀呀起来,黑色的眼球我怀疑她如果能翻白早就翻白了,怕是随时都能魂飞湮灭。

“我说媳妇姐姐,你就……”

“请?”我愣了下,才想起外婆每次对媳妇姐姐都是恭恭敬敬,凡事无不说‘请’,立即才想起了这媳妇姐姐的架子老大了。

暗暗压下心中的不甘,低声说:“媳妇姐姐,请……还请您高抬下手,放过这小鬼吧。”

“是,九公主……请您老高抬下贵手,就放了这小鬼吧……”不是,我说这……你老脾气再大可也是我媳妇,怎么欺负起我来了?

“哼,也罢,既然连他都请我手下留情,我就不难为你一介区区小鬼,不过你也好自为之,但又异动,或有刚才那一丝半毫行径,我便让你魂飞天外!”媳妇姐姐毫不留情的警告小厉鬼,言语中的狠意让我鸡皮疙瘩都冻了出来。

小女鬼立即害怕的不停嘀咕,对我又磕起头来。

我松了口气的同时,却对现在小厉鬼近乎奴才一样的恭谦完全抖不起半点的威风,咱俩可都是苦命的人和鬼呀。

“你那点阳寿还不足以让我真身停留阳间多久,你还有什么话要和我说么?”媳妇姐姐仍旧一副生人勿近的样子。

“我想看你一眼,就一眼。”既然时间不够,那千言万语倒还不如一次相见,我很好奇这古装打扮的媳妇姐姐到底长着什么样。

“三十年阳寿,你可愿意?”

她直接丢过来一句,言语的寒冷,仿佛不是那个整天偷偷拉我衣角的媳妇姐姐。

三十年阳寿就看一眼?我说九公主呀九公主,你这可不是敲诈勒索抢劫了,这是要命呀!

“好。”我还是咬着牙点了点头,有今天没明天,我现在摊上了大事,外婆都说我九死一生,加减乘除算下来也就剩那么几年,三十年算什么?我有就拿去吧。

“你……三十年阳寿换我一次真容相见,值么?”媳妇姐姐沉默了下,似乎对我的答复有些错愕。

“呵……从小你就看着我长大,二十年来,你保护我无数次逃过死劫,光是这样,三十年又算得什么?倘若我一生里,连见你一面的机会都没有,我活着又有什么意义?还不如死了算了。”我洒然笑了起来,电视剧里怕都是这么演的吧,我算是给自己冷到了。

我说完,媳妇姐姐除了沉默,还是沉默。

然而在我快确定她不会回头时,她回头了。

恍若漫长的一刹那转身,她让我生出了世间的一切女子都不过庸脂俗粉的错觉。

我不知道媳妇姐姐现在年纪多大,不过看起来,她年纪绝不会超过我。

没有刻意的打扮,薄施的粉黛就让人觉得她风华绝代,甚至连鲜血点缀的红唇都像要出尘脱俗了一般。

让我在意的是,闭起的双眼她看起来反而很宁静,很祥和,仿佛之前刻薄的言语都不是从她口中说的。

你这还是鬼么?仙女吧?

我自惭颜形,三十年阳寿换来的这一眼,也不算白看,雍容华美的气质不是厉鬼能够拥有的,恐怕她本来的身份就不简单,也怪不得外婆凡事无不说‘请’了。

深吸一口气,我想要和她说些什么,可结果,媳妇姐姐却露出寂寥的笑容,如蒸汽般散开了。

我的眼前只剩下一片的血雾,到最后,连血雾都没了。

收拾了心情,我找到棺椁里绘制无数咒印的魂瓮,觉得这应该就是小女鬼的栖身之所。

“进去。”我用命令的口气让她回到巴掌大的魂瓮里,随后手指按住了魂瓮的盖子,照着之前看过的书,拿竹签捅破了中指,缓慢鬼画符起来。

我是美工出身,但仍画了好久才把咒文写出来,这是养小鬼的最初步骤,因为我也曾经幻想过封印小鬼,所以是我小时候临摹得最熟悉的一步。

在魂瓮上满满的画好了咒印,我来到了外婆的卧房,反锁上门,然后找来了符纸,以四面八方的鬼神和鬼王名字为主,写好了十二支纸符,以主次在案台上摆好,然后点燃了三根香烟,插到了祭放魂瓮的灰盆里。

养小鬼是很严肃的行为,过程里我谨言慎行,不敢做错一个步骤,甚至念错半个咒语。

“出来,血食。”做完了法事,朝着地上的魂瓮喝到。

魂瓮不规则抖动,很快盖子咔的一声打开了。

小女鬼这时才缓缓从魂瓮里伸出脑袋,她漆黑的眼球以常人相反的角度,从下方盯着我,然后以不快不慢的速度扭着头,咔咔的骨头响声这让身为她主人的我,此刻也被吓得心惊肉跳。

她伸出了舌头,在我还未干涸结巴的中指上舔了下,似乎发觉确实是她想要的血食后,露出了骇人的尖牙。

我这时才想起她并非个人类小女孩,而是真正的厉鬼,不过为了让法事成功,我冷眼的看着她,并不制止她接下来的动作。

她咬了我一口,尖利的牙齿划破我的皮肤,阴冷之极,我感觉到精血的流逝。

嘭,忽然,我听到卧房外面起了动静,这心中一急,手就猛的一缩,然而小厉鬼像是没察觉一样仍咬着我不放,让我的心瞬间凉了半截。

“令止!”着急外面的到底发生了什么,我觉得就算之前给媳妇姐姐折磨得够呛,她吸了这么多精血,差不多也够了,立即就喝止了她。

她也停止了吸食,用冰冷的舌尖轻轻舔砥我的伤口。

虽然在一瞬间我因为被她舒服的舔砥有了快感,但很快我就告诉自己,我是在喂食小鬼,而且外面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因此快感直接给我打消得烟消云散。

“你吃了我的精血,往后便受我制衡,由我驱使,我也会定期给你血食,若你我反悔,便受四方鬼神,八方鬼王索魂,可明白?”我再次快速燃香,插在了祭拜四方鬼神、八方鬼王的案台上。

我养的是小鬼,因此拜的不是神,而是鬼,

小女鬼猛然的点头,对此没有异议,她给媳妇姐姐折磨了一顿,别说定下契约,就算没定,我说什么她也不敢反抗了。

厉鬼不像阴魂,她也有一定的思想,所以害怕更为厉害的鬼是十分正常的事情。

十二支香烟如同有人吸食一样,亮起了起来,很快就下去了老大一截,这说明四方鬼神和八方鬼王同意我定下的契约,如果反悔,我们都会给鬼王索命,不得好死。

我急匆匆的收起了巴掌大的魂瓮,我也没敢朝里面看,因为我知道这里面肯定有这小厉鬼身上的一截骸骨,那是养小鬼的必然手段。

打开了卧室的门,郁小雪仍然昏迷不醒,我提着的心放下可大半,可看向张一蛋这边,我心中又是一凉,这哪里还有张一蛋的影子?就连原本躺在不远处的周璇尸体也不见了!

郁小雪回过魂来时吓了一跳,因为她最后看到的是厉鬼从棺材里出来的一幕,难免惊魂未定,不过见到我安然无恙,她很快放下了心来:“蛋哥呢?”

“我刚才去了趟外婆卧房,出来就不知道他去了哪里,我们这就去找他。”我赶忙的说道,就拉着郁小雪出门。

郁小雪才醒来不久,跨过门槛时没注意,差点摔一跤。

少女柔软的胸脯擦过我的手臂,饱满的肉感让我就把持不出的胡思乱想起来:这可是十七八岁的漂亮女孩,我也是正常男人,如果不垂涎三尺,那干脆别养小鬼了,改练葵花宝典就好。

可正想着,我发现后面阴风吹了起来,立即让我打了个冷战,放开了郁小雪的手臂。

看来媳妇姐姐虽说消失了,但善妒的表现可是实实在在的。

郁小雪刚才昏过去了,所以对我不明所以,还认为我是谦谦君子,小手掌忙扇着脸上冒着的热气轻喘,很快脸绯红一片。

我看了一晚上给吓得苍白脸色的郁小雪,这粉扑扑的模样还算是首见,表面我没说什么,一路上对这经历过生死的女孩心中涟漪丛生。

张一蛋是和周璇一起不见的,我觉得应该是他带着周璇去了小义屯外面,或是想埋葬亡妻吧,因此我直接带着郁小雪赶去了村口。

然而,到了村口后,我却怔在了当场。

我要回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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